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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院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工作计划(模板5篇)

时间:2023-09-11 17:00:23 作者:字海 最新学院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工作计划(模板5篇)

计划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无论是个人生活还是工作领域。计划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方向,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和管理时间、资源和任务。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计划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学院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工作计划篇一

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遵照合理使用,杜绝流失,减少浪费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我校近期将对全校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现将有关事项做以计划如下。

资产的管理实行的是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一年一度的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校长是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组内办公用品、教学用品等物品的管理,教师办公室的办公桌椅、电脑等物品由指定的一名负责人管理,教室由班主任负责。各室固定资产由室负责人管理。教职工工作变动或调离学校,要按规定到资产管理对应部门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1、新添置固定资产类物品,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申请,经校长审批后方可采购,购回后登记上册,经保管室验收鉴定后才能报销。

2、外单位赠送的物品和奖品,根据校长室安排,交有关人员保管使用,并办理入库存、领用、入帐手续。

3、固定资产借用分校内借用和校外借用两种情况,校内借用一律由借用部门出具借条,经领导签字后方可借出,校外借用除按上述手续办理外,还须征得校长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借出。

4、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必须按物品的名称、数量,金额、列表。经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交物管小组审核,报校领导批准,由物管小组收回处理的物品应注销帐、卡。处理报废物品所收回的一切款项,全部上交财务部门,有关批件和交款收据由物管小组妥善保管,以备存查。

5、学校的固定资产,必须安放整齐,保持清洁,干净,加强管理,注意维护保养,该修的要及时修复,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6、要动员群众,教育群众,树立“爱护公物为荣”的新观念,发动群众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现象,人人都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和义务。

7、对固定资产管理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表扬,对管理较差的单位和个人,经予批评。管理有显著成绩者,发给一定数量的奖金,对管理很差者,除批评外,要扣发资金,严重者要在全校通报。

1、自查阶段

(1)、对于存放地点变更的资产在固定资产明细表中“备注”一栏予以注明。

(2)、对于盘亏、闲置不用的资产在固定资产明细表中“备注”一栏予以注明。

(3)、对于盘盈的资产在固定资产明细表中“备注”一栏予以注明,并且做好记录。

(4)、对于损坏、报废的资产在固定资产明细表中“备注”一栏予以注明,并且分别记录,并按相应的权限报批,根据相关规定,只有批准报废后,才能按标准给予补足。

2、复查阶段

(2)、复查完毕后,资产盘点表由盘点相关人员(包括盘点人、复查人、各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交回财务处。

3、总结阶段

(1)、汇总、核实盘点资料;

(2)、对清查盘点结果提出分类处理建议,形成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报告。

学院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工作计划篇二

1、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明确,确保机关作风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公务员形象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并公开办事承诺,抓好监督检查,强化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机关干部素质和能力。

3、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将责任追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岗位和责任人员,并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和解决影响转变干部作风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突出问题。

4、加强公务员的服务意识教育,结合各职能部门的实际,开展服务礼仪训练课、心理辅导,培养公务员换位思考的思维方式,不断提升公务员的服务意识。

5、加强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教育,使广大机关工作人员充分了解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相关规定,并自觉遵守规定,做严于自律的表率。

6、结合后勤服务工作的特点和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出主意,想办法,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

二、强化党员政治理论学习

结合实际,突出学习重点,用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干部。通过党课、报告会、交流会、学习教育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地学习^v^、十八大精神,深刻领会大 会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教育,联系思想实际,牢牢把握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牢牢把握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三、加快推进廉洁文化进社区工作

廉洁文化进社区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为主题,以推进群众性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为重点,以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为载体,与社区各项工作紧密结合,扎实推进社区廉洁文化建设。

(一)加强社区宣传教育,扩大党和政府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影响力。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主题教育,让党和政府有关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在社区扎根,把廉洁文化植根于社区建设之中。

(二)积极参与和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努力营造廉洁文化建设的浓厚氛围。广泛开展社区反腐倡廉文化宣传活动,开展灵活多样、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廉洁文化活动,使党员干部和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到廉洁文化建设中来。

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统一部署,结全本局工作实际,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v^员为主要内容,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扎实的工作作风,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总体要求,认真开展落实全市“创先争优”各项工作。

学院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工作计划篇三

资产清查是推进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水平促进高校各项工作开展起了积极作用。本文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产清查工作计划,仅供参考。

为落实宁财教[]21号文件和南京市教育资产监管工作的有关精神,根据全市教育资产监管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在xx年对全校的固定资产进行的一次摸底清核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我校固定资产清理工作计划。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约3周时间)(详)

a)建立资产监管领导小组(4.2-4.4)

b)并制定本单位的清点登帐计划;(4.1-4.5)

c)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规范;(4.1-4.15)

d)对全校范围内的存放地(行政楼、教学楼、宿舍、食堂、操场、广场其他建筑物)进行精细划分并编号(4.2-4.5)

e)资产工作组第一次工作会议讨论、完善资产清理工作计划,定初步方案。(4.3) f)潘校长在全校大会上做清产核资第一次动员(4.4)

g)由分管领导主持,对各系、部领导、资产登记责任人进行一次清点登帐的动员并布置工作,对照资产存放地图明确自己系部管辖范围,明确资产责任人(4.5) h)各系、部领导、资产登记责任人明确本系部管辖范围,明确本系、部各资产存放地的资产责任人。(4.5-4.6)

i)各系、部资产登记责任人向工作组上报本系部管辖范围及资产存放地图。(4.6下午4:00前)

j)向市教育局上报我校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的通知(4.5)

k)各系、部资产管理员上报报废资产(4.5)

l)校长室研究确定各系、部资产管辖范围。各系、部领导在本系部管辖范围和各资产存放地的资产责任人名单上签字。(4.8-4.9)

m)由校资产管理员在监管网上建组织机构、资产存放地、资产责任人。各系、部领导、资产登记责任人协助建完本部门的资产存放地、资产责任人。(4.9-4.12) n)明确各系部废旧的固定资产(4.9-4.16)

o)对资产存放地、资产责任人。编号、并再次明确资产存放地、资产责任人。出全校的资产存放地、资产责任人图。(4.12-4.18)

p)资产工作组第二次工作会议讨论第二阶段工作计划。(4.17)

2、第二阶段:以物建帐阶段(约两到三周时间)(详)

a)分管校长主持召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会议(4.18)

b)校固定资产责任人在资产监管网上建立我校的资产建账准备工作,资产登记责任人建立各系部的建账准备工作。(4.18—4.23)

c)校领导做全校工作动员。(4.25)

d)各系部主任在各系部做动员准备工作。(4.25—4.30)

e)分管校长给系部主任、资产登记责任人做动员。(4.26中午)

f)对参加实物清点登记的资产责任人进行清点登记工作培训,时间45分钟。(4.26或4.27下午)

g)出台《资产检查、验收的标准和办法》、《 资产实物清点登记规范》,并下发各系、部的资产责任人。(4.23-4.27)

h)出《资产实物清点登记表》、资产临时标记、《资产责任人签字确认表》,并下发到各系部。(4.20—4.24)

i)报废一批废旧的固定资产。(4.29—4.30)

j)各资产责任人对自己管辖范围的资产进行资产实物清点登记;粘贴临时标记。(4.30下午1:30-2:30)

要求:所有资产责任人在资产所在地、资产摆放在所在地。

k)资产工作组对实物清点结果进行验收,评比。(4.30—5.10)

l)不合格要求重新清点(5.10—5.13)

m)清对合格后,在《资产责任人签字确认表》签字确认。(4.30—5.10)

3、第三阶段:以帐对物阶段(约两周时间)(略)

a)将清点结果登记到资产监管网。

e)上三步完成后,核对好的帐与会计帐进行核对,如有出入请会计按资产帐调整。 f) 完成以后由资产监管网自动生成资产卡片。

4、第四阶段:粘贴标签阶段(约一到两周时间)(略)

c)资产工作组按照检查验收标准进行检查,不通过的要整改;

d)上报上级资产监管领导小组,准备迎接验收检查。

5、第五阶段:日常管理阶段(长期)(略)

d)建立健全资产购置、验收、管理、处置和定期盘点等制度规范。

其他条件与说明:

1、每人需要有固定使用的可上网的电脑和打印设备。

2、系固定资产登记责任人的工作系数要稳定,稳定工作队伍,避免前清后乱。

3、此次校内资产清理要有评比,提高积极性。

4、每星期二下午3:20资产清理办公室开下一步工作讨论会。

5、每个阶段结束前一个星期制定出下一阶段详细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清查工作,真实反映单位资产及财务状况,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5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6号令)及《关于黑龙江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实施意见》(黑社保发[]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对全县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重点是国有资产购建、转让、出售、报废等实际情况及资产存在状态。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信息,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意见,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1、行政事业单位:以xx年产权登记表登记截止日期为清查基准日。

2、国有企业:并轨企业以、xx年企业并轨时封账截止日期为清查基准日;运营企业以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3、并轨以及正在运营的国有企业。

三、组织机构

嫩江县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志海 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惠臣 县人大经济办主任

赵国太 县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刘凤娟 县财政局局长

范希军 县审计局局长

赵树革 县建设局局长

王浩先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凌仁坤 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

隋振爱 县房产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 办公室主任:刘凤娟(兼)。

成员:国资办全体、财政监督局、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2人。

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分成两个清查小组,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日常工作。

四、工作原则和依据

(一)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由县资产清查小组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二)资产清查的依据

1、帐内清查依据。行政事业单位:以xx年产权登记表为依据;国有企业:并轨企业以企业并轨时账面数为依据,运营企业以xx年末账面数为依据。

2、帐外清查依据,以单位申报、社会举报、核查证照情况为依据。

3、无形资产,尤其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单位的无形资产,要实事求是,以企业会计制度为依据。

4、国有资产收益的清查,以租赁、有偿使用的协议为依据。

(三)资产清查结果的认定。县资产清查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及各单位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认定。资产清查结果核实、资产损溢认定等方面的具体权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清查的内容和步骤

(一)资产清查的内容

1、账务清理: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各项内部资金往来情况的全面核对和清理,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确保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最后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进行账务调整。

2、财产清查: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各项资产、收入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按照实物盘点同账务核实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收入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款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清查。

3、损溢认定:是指县资产清查小组依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各项清理出来的资产盘盈、盘亏、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

4、资产核实:是指县资产清查小组根据清查出的资产盘盈、盘亏、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结果,组织进行审核。确认各单位占用的各项资产价值总额、收入支出的真实状况。

5、完善制度:是指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各项管理制度。

(二)资产清查的步骤

1、准备阶段(xx年4月5日-4月14日)

(1)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职责。

(2)组织县资产清查小组及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下发《嫩江县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2、实施阶段(xx年4月15日—9月末)

(1)检查阶段(xx年4月15日-9月15日)。由县资产清查小组实施入户检查,对检查清理出来的各项损溢及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核实确认;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对有问题的单位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2)上报阶段(xx年9月15日-9月20日)。县资产清查小组将初步处理意见及相关资料于xx年9月末前报县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3)处理阶段(xx年9月20日-9月30日)。县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县资产清查小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审核研究后,上报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议定最终处理意见。

六、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缜密布署、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密切配合清查小组工作,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要精心组织,深入实施。清查小组成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熟练掌握清查政策、内容和方法,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三)要严明法纪,依法办事。各单位在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故意瞒报、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由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由县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采取私分、低价变卖、虚报损失等手段侵吞、转移国有资产的,由县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资产清查小组工作人员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徇私舞弊,造成重大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要强化管理,完善制度。各部门和单位要针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资产管理的力度,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帐表、帐卡等完备的管理方法,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有效,真正做到保值增值。

为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及有效利用,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原则,建立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对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规定》的要求,经市政府批准,我市从xx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范围内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为加强领导,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资产清查的范围

xx年7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行政事业单位和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与财政部门发生缴拨款关系的社会团体,均列入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范围。

行政事业单位投资兴办的企业,也一并列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具体政策执行《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及其配套政策。

二、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管理”的原则,按行政隶属关系,市和区县政府分别负责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具体组织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各单位具体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经市政府批准,成立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市资产清查办公室”)。

(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组成及其职责

市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是我市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机构,翟鸿祥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黎晓宏副秘书长和市财政局吴世雄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编办、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建委、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国土局、人行营业管理部、市社团办和市财政局主管领导组成。

各区县政府比照市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建相应临时机构,在市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指导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

各级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职责,一是确定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总体工作方案;二是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三是对资产清查中发现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处理;四是审核确认本地区资产清查最终结果。

(二)资产清查办公室的组成及其职责

市资产清查办公室是市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全市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王文杰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组成。各区县比照市资产清查办公室确定工作机构。

各级资产清查办公室的职责,一是根据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制定的总体方案,负责制定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二是组织召开资产清查动员大会及相关业务培训工作;三是协调反映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向同级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汇报;四是对资产清查清理出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和资金挂账,按照资产清查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分项提出处理意见;五是编制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资产清查专项报告;六是汇总上报本地区资产清查最终结果。市资产清查办公室负责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有关文件及软件开发工作。

(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各行政事业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备业务骨干,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实施。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的职责:一是依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资产清查政策、制度及有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二是组织所属单位层层开展资产清查自查工作;三是协助资产清查办公室委托的中介机构提供审计和经济鉴证所必要的资料和线索;四是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和资金挂账等问题,专项上报资产清查办公室;五是编制和撰写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六是完善单位内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三、资产清查的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通过资产清查工作,真实、完整地反映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为编制部门预算提供真实依据。全面核查行政事业单位各类财产和债权债务,核实人员状况、收入来源、支出结构及水平等基本情况。

(二)查找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资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加强各单位资产及财务的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对清理出的问题重新核实,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三)全面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推动资产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为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奠定基础。

四、资产清查的工作内容

(一)基本情况核查

基本情况核查是行政事业单位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单位应当依据编制部门批准的文件,认真做好单位户数、人员情况的全面核查。

核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户数、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

(二)账务清理

账务清理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各项内部资金往来情况的全面核对和清理,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确保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账务清理应当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类账务进行全面清理。单位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

(三)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各项资产和收入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财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单位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款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清查。资产清查办公室委托的中介机构应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资产盘点进行监盘。

(四)损溢认定

损溢认定是指资产清查办公室依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各项清理出来的资产盘盈、盘亏、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

(五)资金核实

资金核实是指资产清查办公室根据单位上报的资产盘盈、盘亏、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结果,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确认各单位占用的各项资产价值总额、净资产和收入支出的真实状况。

(六)完善制度

完善制度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五、资产清查工作的依据

(一)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1、《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3、《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4、《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二)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制度、规定

1、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2、《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3、《关于做好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户数清理工作的通知》

4、《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金核实暂行规定》

六、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基准日确定为xx年7月31日。

七、资产清查工作的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分为前期准备,组织实施,资金核实,账务处理,总结整改完善制度等五个阶段。资产清查工作从xx年4月开始准备,8月份全面启动,主要工作将于xx年12月31日结束。

(一)前期准备阶段(xx年4月1日至7月31日)

1、对参加资产清查工作的单位进行户数清理;

2、成立各级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职责;

3、通过政府采购确定参与资产清查工作的中介机构、软件开发公司;

4、进行资产清查报表设计、软件开发;

6、抽取部分单位进行试点;

7、研究制定资产清查规章制度;

8、召开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动员大会;

9、组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人员的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8月1日至10月15日)

1、单位自查

(1)账务清理;

(2)财产清查;

2、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清查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初稿;

3、材料上报

10月15日以前,单位对“初稿”进行修改确认后,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及准备有关备查资料,连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式《资产清查专项财务审计报告》,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四份报同级资产清查办公室。

(三)资金核实阶段(xx年10月16日至11月30日)

4、各级资产清查办公室撰写本地区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报告》,报同级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四)账务处理阶段(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行政事业单位收到资产清查办公室批复文件后,进行账务处理,并将结果报同级资产清查办公室备案。

(五)总结整改完善制度阶段(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1、市资产清查办公室撰写全市资产清查专项报告,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

2、各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资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八、资产清查工作的要求

(一)各区县、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

组织领导,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各行政事业单位要认真执行有关资产清查有关规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在资产清查中努力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

(三)各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清查出来的问题应当及时申报,不得瞒报虚报。

(四)各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清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应当及时总结,分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巩固资产清查成果。

(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将资产清查各种工作底稿、证明材料原件等装订成册,按规定归档,妥善保存。

九、附则

(一)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院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工作计划篇四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领会“”规划对社会保障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规划建议,启动“富民战略”和“内需战略”,从过去更强调经济增长,而以后将更强调经济增长质量和惠及民生,过去更强调强国,以后将更强调富民。启动内需是强调购买能力和消费需求,这些都需要通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使老百姓有更高购买力,才能实现富民战略。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到现阶段,社会保障除了是维护社会安定和解除国民后顾之忧外,更主要的是承担着调节收入分配并促进财富得到合理分配的职能。当前收入分配领域的突出问题是普通居民与劳动者收入低、不同群体之间收入差距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而这三大问题均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和欠公平有直接关系。因此我们要正确理解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规划的关系,全面认识社会保障的收入分配功能,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基础,围绕xx大提出“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战略目标,正确认识社会保障事业的定位,以指导我们开展工作。

实施市政府颁布的养老、医疗(职工医疗、城乡居民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市级统筹工作方案,实现基本制度、缴费标准、待遇水平、经办服务、基金核算和信息系统“六统一”。

(一)统一全市会计核算财务软件。通过省计财处统一全省会计核算软件的契机,调整原来的财务核算方法,制定全市会计核算规范,做到全市财务数据资源共享,加快数据上传速度,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

(二)抓好全市各险种历年结余基金上划市财政专户工作。xx年我市上述险种已先后实现了市级统筹,提高了社会保险的抗风险能力,但在移交各险种历年结余的基金仍在签定移交管理协议过程中,明年的工作重点之一是要检查督促未按规定签定移交管理协议和不按规定上划历年结余基金的市区,必须按市级统筹的规定做好历年结余基金上划市财政专户工作,真正实现基金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目标。

(三)完善各险种市级统筹后各市、区支付待遇所需周转金的安排工作。实行市级统筹后,各市、区支付待遇所需的资金都由市来统一安排,要做好此工作,一是要合理确定周转金额度,协调财政预留充裕的资金用于安排各市、区支付待遇所需周转金;二是理顺周转金申请和下拨程序,确保周转金按时划拨到各市、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

(四)以城乡统筹为依托,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险的基金管理体系。按照“省、市两级管理,县、镇、村三级服务”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配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完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开展,理顺从征收到支付的基金运作流程,提高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均等化服务水平,加快社会保险城乡统筹、一体化服务建设步伐。

学院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工作计划篇五

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

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的核心。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对照统一的评价标准,按照实效的内在原则,对预算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包括经济绩效、政治绩效和社会绩效)进行的科学、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在部分地区,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也被称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2005年财政部就下发过《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05〕86号),2011年财政部下发了《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1]433号)等文件。各地政府陆续下发过一些配套文件,例如:浙江省政府和浙江省财政厅从2005年开始陆续出台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91号)、《浙江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浙财绩效字〔2005〕6号)、《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暂行办法》(浙财绩效字〔2005〕6号)、《浙江省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浙财绩效字〔2008〕9号)、《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绩效字〔2009〕5号)等配套文件。这些文件的制定和实施为资产评估机构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也为资产评估机构的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资产评估机构如何正确认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业务,如何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业务与资产评估机构的发展很好地结合起来,如何充分利用资产评估机构的优势积极稳妥地开展与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相关的各类业务,是我们目前应该认真思考的一个问题。

一、资产评估机构的特点有利于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实施单位可以分为内部单位和外部单位。内部单位即为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主体,包括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外部单位为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主体委托的外部实施单位,主要包括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组。

由主管部门和单位来实施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由于评价人和被评价人之间往往存在一些内在联系,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容易受到怀疑。财政部门受单位人员编制限制,由财政部门直接实施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只能局限于一些小型或一般性项目,对于大型项目财政部门很难有条件直接实施。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主体直接组织专家组来实施绩效评价工作,特别适合于一些专业性很强的小型专项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能够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但如果项目涉及的范围较大,则对组织者的组织能力要求较高,如果组织者本身在人员配备、工作精力上有限制,那就难以管理专家组并利用专家的工作了。

(1)资产评估机构作为比较成熟的经济类社会中介机构,客观上和被评价单位没有利益关联,主观上受职业道德约束,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性有保障,社会各界对评价结果更容易接受。

(2)资产评估机构在传统法定业务中积累的工作经验和人力资源,能够适应大型绩效评价项目的要求。

(3)资产评估机构在传统法定业务领域中,已经积累了一些利用专家工作的经验,对于如何更好地将专家工作成果融入绩效评价工作中有其优势。

正是由于资产评估机构的以上特点和优势,它必将成为我国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主要生力军。

二、资产评估机构做好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业务的一些体会

绩效评价工作一般分为前期准备、实施评价和报告撰写等三个阶段。由于预算支出涉及面广,专业性很强,因而资产评估机构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中需要利用专家的工作,这也是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特点,利用专家的工作通常会贯穿于评价工作全过程。

(一)前期准备工作是做好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基础

在参加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前,资产评估机构应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财政部和各地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一些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文件,从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资产评估机构在工作前应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对照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具有与开展本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相适应的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并充分了解政府部门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中对资产评估机构工作内容、工作质量、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在接受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委托后,首先需要制定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这是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重点之一,也是工作难点。

目前各级政府已开始逐步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例如:2009年浙江省财政厅通过《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绩效字〔2009〕5号)的附件下发了供参考的“浙江省项目支出评价指标一览表”。

通常情况下,绩效评价可以对单位预算支出实施整体绩效评价,单位预算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也可对项目支出单独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绩效评价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大项目是指资金数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广、具有明显社会效益的项目。目前实务中主要是对项目支出单独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特别是财政专项支出的绩效评价。由于财政专项支出范围广泛,再加上支出绩效呈多样性的表现特点,既有可以用货币衡量的经济效益,还有更多的无法用货币衡量的社会效益,而且不同项目的效益产生和持续时间的长短各有不同,效益还有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的区分。面对如此复杂的评价内容,政府部门只能从原则上确定绩效评价的基本内容并制定评价指标体系,以此作为对受托实施绩效评价单位的工作要求,而评价指标的具体内容必须由受托实施绩效评价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只有制定合理的项目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才能使财政专项支出的运行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科学衡量和合理评价,从而尽可能多角度地客观反映财政专项支出的实际效益与效率。通俗地说,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准备工作阶段,政府部门只给中介机构一件测量工具,可能是直尺、三角板或者量角器,而中介机构必须要在上面标注上刻度。

在完成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的制定工作的同时,资产评估机构还需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订预算支出绩效评价项目的工作方案,包括工作时间、工作人员、工作内容、工作过程等的安排和规划。这是具体评价工作计划和实施的总体计划和指导性文件,资产评估机构应该对评价方案的制订引起足够的重视。对那些跨部门跨地域的大型绩效评价项目,由于项目涉及范围广、时间跨度长,一个计划严密、组织合理、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更是必不可少的。

(二)充分利用专家的工作是提高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质量的有效途径

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尤其是目前主要开展的财政专项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由于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范围广泛,资金使用后的绩效又呈多样性的表现特点,使得绩效评价工作中需要应用多种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的指导,而如此丰富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不可能完全依靠绩效评价主体或受托的资产评估机构自身来解决。

根据目前资产评估机构的业务结构、人力储备和工作特点,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主要集中在资产评估、会计、审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以及工程造价等领域。在些领域之外,资产评估机构在目前情况下一般还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工作能力,而绩效评价工作往往需要这些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能力,因此邀请外部专家参与是十分切实可行的方法,这是资产评估机构在目前情况下保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质量的有效途径,也成为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一个鲜明特点。

专家工作是贯穿于绩效评价工作全过程的。在评价的不同阶段,我们需要专家提供不同的专业意见:制定指标和标准时,需要专家对指标和标准的合理性、可操作性给出专业意见;实施评价时,需要专家对具体技术指标打分情况给出专业意见;撰写评价报告时,需要专家对评价结论和建议给出专业意见。因此,在不同阶段,我们应该清楚地向专家说明工作内容、工作重点,使专家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和评价工作的质量。

(三)合理组织现场调查是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客观公正性的保证

我们一般可以把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分解成几个阶段:一是通过核查预算支出项目的有关资料,了解项目情况;二是根据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设立的目标等制定评价的指标和标准;三是现场调查、核实项目实施后的基本情况和绩效;四是根据了解的项目实施后的情况和绩效对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五是形成评价报告。从以上各个阶段的工作,我们不难看出,在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时,深入现场做好调查研究,把预算支出项目实施后的情况和绩效搞清楚,是对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客观公正性的保证,因而资产评估机构应该十分重视现场调查工作,合理安排、精心组织。

在这一工作阶段,资产评估机构可以根据已经编制的工作方案,对现场勘查工作编制工作计划,合理分配机构内人力、外聘专家,精心安排时间;对需要进行问卷调查的,应提前根据项目情况、调查内容、调查对象设计好调查问卷;对需要与相关单位和人员共同协调的,可以通过会议形式解决。现场工作中,可以使用一些传统评估业务中的成熟的清查方法,如盘点、函证等,但要注意绩效评价工作的特点,不能只局限于预算支出的合法合规性,还要对支出的效率性和效力性进行分析。

(四)评价与建议相结合

资产评估机构进行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最终成果是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目前各地政府已开始下文规范绩效评价报告的格式内容。例如,浙江省2009年的《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绩效字〔2009〕5号)中对浙江省的绩效评价报告的格式作了规定,要求绩效评价报告中以表格的形式填写项目基本概况和绩效评价得分情况等内容,在文字部分中对项目概况、评价依据、评价结论和问题与建议等内容进行描述。在这些内容中除了评价结论之外,还有一项最重要的内容就是“问题与建议”。

由于我国公共财政体制建设起步较晚,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也是近几年才开始开展,评价指标及其标准的设计和应用仍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以此形成的评价得分和评价结论也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检验并不断完善。因此,评价中定量的得出评价分数是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一个方面的要求,另一方面,在绩效评价报告中也应实事求是地把中介机构在工作中发现的被评价项目存在的问题用文字的形式表达出来,并针对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提出问题和建议,可以将目前暂时还无法在指标体系中反映的重要事项反映出来,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可以互相补充,以比较全面正确地反映评价结论,有利于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合理利用绩效评价报告,推动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

(一)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

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是加强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内在要求,因此资产评估机构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离不开政府的支持。

首先,需要政府部门继续推进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制度保障工作。目前部分地方政府部门已经出台了一些规范中介机构从事绩效评价工作的文件,例如浙江省已经出台了《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但是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内容丰富、对象广泛,应予规范的内容相当多,如:对绩效评价工作中涉及的组织单位、被评价单位应该出台相应的制度予以规范,对于绩效评价中的标准制定、指标设置和操作也应该有进一步的制度予以规范,今后逐步从目前的以财政专项支出为主的绩效评价发展为单位预算支出整体绩效评价更需要有相应的制度予以规范。制度保障工作的最终目标是希望政府部门能够推动人大对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进行立法,使绩效评价工作纳入法律规范。

其次,需要政府部门继续推进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特别是推进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绩效评价报告的反馈和应用。由于资产评估机构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时间不长,自己对于绩效评价工作成果的效用也不是很清楚,对于自己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的质量高低也不甚了解,而绩效评价报告是政府部门直接运用于财政预算管理的,运用过程中政府部门对于绩效评价工作成果的有效程度和绩效评价报告的质量高低肯定会有一个直观的判断,希望政府部门能及时将有关的信息反馈给资产评估机构,使资产评估机构今后能够更好的改进工作。

再次,资产评估机构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具体工作过程中也需要政府部门的支持。各级政府部门内部应该对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有正确的认识,同时也应该对政府机关下属分支机构和下属单位做好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宣传工作,目前绩效评价工作中涉及的被评价单位很多都是机关下属分支机构和下属单位,而被评价单位对于资产评估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的理解和配合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