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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销售合同做(优质5篇)

时间:2023-09-11 10:05:00 作者:琉璃 商品销售合同做(优质5篇)

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2023年商品销售合同做优质篇一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

二、供货期及运输

2.交货期限:交货时间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内,日期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二天内,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相当于合同总价40%的材料预付款,合计人民币 元。甲方应将上述材料预付款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相关手续费用由甲方负担);本合同在乙方收到材料预订款后正式生效。

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在将合同约定之材料送往甲方指定地点的5日前,书面通知甲方具体送货时间(甲方应派专人接受货物和验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3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40%货款,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在收到甲方合同总价的80%款项后将货物送往甲方合同约定的场所,交货同时提交产品合格证明及质量保证书。甲方应对货物当场进行数量清点和质量验收,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确认签字盖章。甲方在收到货物之7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余款。

四、质量与质量保证期

1.质量保证期为货到验收之日起一年;保质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更换。

2.乙方应在交货的同时,提供产品保护及维护建议书。

3.本合同所提供的 材料的品质保证遵循 的承诺,合同所规定的产品质保期,是指产品在 规定的施工方法和使用环境下的使用期限。

4.质量标准

(1) 根据设计及甲方要求,提供 公司标准包装及标准规格的产品。

(2) 产品的技术标准:

4.乙方应在提供产品的同时,提交制造商产品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

五、验收

1.货物抵达甲方指定之交货地点后,甲方根据合同、产品技术标准及货物包装内附的货物清单,对货物的外观、数量进行验收,清点无误后,在外观及数量送货单上签字;乙方提交的货物送货单,须注明品名、型号、数量、合同编号;发现乙方提供的产品的技术规格、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予以更换。

2.验收时发现缺件或错件,乙方应免费更换。

3.货物送达时,乙方须同时提交材料使用施工说明手册。

4.甲方对合同货物的验收,并不减轻乙方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相应货款时,乙方将不予交货,且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0.5%/天的违约金。(最高违约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如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0.5%/天的违约金。(最高违约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

3.因不可抗力或非乙方原因造成交货延期时,乙方须在前述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甲方书面提交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后,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合同。

4.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无故中止,变更,取消合同。

甲方如在合同约定交货最后期限日起90日,还不允许乙方送货或自行提货,以上情况视为违约。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货物仓储保管费和逾期付款之违约金。(最高违约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

七、包装标准包装。

八、争议解决

有关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同等有效。

九、合同依据法律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附件(包括报价单、价目表、报价补充说明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生效,合同全面履行完毕后失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2023年商品销售合同做优质篇二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

第一条合同标的

1.1甲方同意同乙方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_________设备(以下简称合同设备)用于_________项目。将由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附件一中在列出设备外称的同时也请列出分项价格)

1.2乙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由甲方提供必要配合。

1.3双方同意附件中各项条款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二条价格

2.1合同设备的价格(以下称为:合同总价)为:_________,价格清单详见附件一。

2.2上述合同总价是固定的。

第三条付款条款

合同第二条中确定的合同总价由甲方向乙方以如下方式支付:

3.1预付款:在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____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同时提供甲方同等金额的资金往来发票。

3.2交货款:在合同设备交货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____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3.3验收款:在合同设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____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四条合同设备的交货

4.1所有合同设备应在合同正式生效后_________周内,(此周应为最晚交货设备的周期),由乙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_________机场。货物的导有权及风险在卖方将货物交至承运人后转移至买方。

4.2乙方应于交货日14日之前,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通知甲方,通知内容包括合同号、合同设备的名称、数量、估计总重量与总体积,以及预计交货日期。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向乙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货日期。

第五条合同设备的检验

5.1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设备运至交货地点后_________日内在进行。双方应指派代表参加检验。

5.2设备开箱检验合格后,双方签署验货合格证书。

5.3如双方认可的合同设备的小缺陷,并不影响设备性能,双方仍然签署验货合格证书,但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修复缺陷。

5.4如果在联合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缺陷,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双方代表将签署一份详细报告,该报告将作为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的有效证据。如果确认为乙方责任,乙方应自费取得补充或替换设备。如果确认为甲方责任,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尽快向甲方补充或替换设备。

第六条保证与赔偿

6.1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设备是全新并未使用过的。

6.2乙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免费保修期与原厂商提供的保修相同,详见附件。

6.3保修期内,乙方在收到甲方运于至指定地点(费用由买方负担)的有缺陷设备后,应尽快将更换设备自费运至甲方。

6.4如果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第四条的要求按时交货,甲方有权以如下方式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从迟交货第三周起每周按迟交货物总价的0.5%(百分之零点五)计,不足一周的时间计为一周。上述赔偿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百分之五)。上述赔偿不能解除乙方交货的责任。赔偿金的支付将被认为已足额补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因迟交货甲方可能向乙方提出的间接损失)。

6.5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按时支付合同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支付方式为:从规定的付款日次日起,按应付未付合同款额以每日0.5‰(万分之零点五)计算滞纳金,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额的5%。

6.6如果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执行延迟,则交货周期相应顺延。

第七条不可抗力

7.1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或其他双方共计为不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的执行,则合同执行相应延迟,延迟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

7.2受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发生尽快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

7.3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尽快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通过航空挂号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

第八条仲裁条款

8.1所有与合同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将该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8.2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仲裁裁定。

8.3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

8.4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第九条保密条款

9.1双方同意,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合同有效期内还是合同终止以后,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文件以及事务、业务或操作方法(下称秘密信息)实行严格保密。

9.2一方保证,其依本合同所知悉的秘密信息只用于本合同的目的,不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单位、个人,也包括乙方的关联企业如子公司、参股公司、母公司等)披露。一方承认并同意,对方是秘密信息的独家拥有有者,将不直接、间接侵犯或损害对方对秘密信息的所有权。

9.3一方应只在下述情况下,方可使用秘密信息:

(1)出于评佑、论证将承担工作的需要;

(3)不论如何,秘密信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用于对对方不利、有损或相竞争的目的。秘密信息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被复制、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信息编纂、透露给第三方。

9.4一方除经按本合同许可外,不得传播、透露秘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秘密信息可向本方的代表和需获悉秘密信息以辅助本方履行其义务的员工披露。一方保证,在上述本方代表和员工知悉秘密信息之前,向其提示秘密信息的机密性与专有性,并保证上述代表与员工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整,根据此项保证,一方将向对方赔偿因上述代表、员工违约披露、使用秘密信息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包括律师费)与其他支出。

9.5本条款构成独立的保密协议,本条款的约定的对双方的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本条款的效力于全部秘密信息的秘密性全部丧失时终止。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解除和终止

10.1本合同签约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条日期,即本合同的生效日期。

10.2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可以视为合同解除或终止:

(1)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

(2)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

第十一条其他

11.1本合同壹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列出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变更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任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公开透露合同内容,除非事先征得对方的同意。但是,如需将合同提交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则不需对方事先同意。

11.4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11.5本合同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附件一合同设备清单及价格(略)

2023年商品销售合同做优质篇三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二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三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第四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10%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五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六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10%的补偿金。

第七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10天与甲方协商。

第八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共一式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商品销售合同做优质篇四

甲方(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独家代理销售(包括市场调研、营销策划)甲方开发经营的“ ”项目的有关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1、销售代理:甲方指定乙方为其在重庆大足县“

2、销售标底范围:工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可代理销售总量约为: 套(个),其中包括 住宅、门面 个、独立车库 个。

3、其他:本项目具体可销售物业的位置、类型和面积清单由甲方出具,经双方认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乙方在代理期限内能如期完成考核任务,履行本合同承担的各项义务,甲方不得委托其他第二个代理人,且商品房出售前的所有权归委托人,由委托人负责盈亏。

第二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延长代理期限,则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如非违约原因需延长,提议方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获得对方书面签字认可,合同期限可得以顺延。

2.本合同有效期内,除甲方或乙方违约或满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三条:费用负担

1.本项目的推广费用由甲方负责,根据乙方营销策划的方案估算,总额不超过 万元(不包括样板房和售楼部的装修费用)。

2.推广费的使用除开盘期外,每不能超过总额的25%。

3.推广费用的使用范围包括:

(2)各种媒体广告及推介活动\宣传及有关销售宣传资料的编辑、设计、制作、及发布等费用。推广费用使用计划由乙方提出,双方共同商讨,甲方同意签字确定为准。平面设计公司及人员由乙方指定,甲方应尊重乙方意见。

4.甲方负责提供销售场地、提供售楼部与直销点销售工作所需的办公设备及耗材(含现场的空调、电话、电脑、打印机及复印机、饮水机等)、提供专职的看房直通车及司机、配备售楼部与直销点的办公家具(接待台、洽谈桌、洽谈椅、文件柜、写字台等)、销售办公用品、水电、销售热线以及样板间的搭建及装修等。

5.按揭办理及签订合同时的合同登记及按揭办理人员由甲方负责提供专人。

6、销售现场的销售人员工资及提成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市场调研费、差旅费、乙方管理费等。

7、销售现场由甲方负责派值夜(保安)人员及日常清洁的保洁人员。

第四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由乙方根据市场调研情况提出专业意见,甲方代表确定并签字认可。本项目具体价格表经甲方代表签字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整盘销售均价双方协定为多层 元/m2,高层 元/m2,商业 元/m2,车库 元/个。

第五条:销售阶段与任务

项目一期销售任务:

(注:待确定总金额后补充)

第六条:策划费、代理佣金及支付条件及方式

1.代理佣金:基本代理佣金按销售总额的 计算。

2.策划费用:项目全程营销策划费用为 万元,签约甲方即支付30%给乙方,市场调研报告(包括建筑规划建议和定位建议)完成提交后,甲方在完成之日10天内(甲方对报告满意的情况下)再支付总额30%给乙方,开盘1月内支付剩余的40%给乙方。如开盘6个月内乙方累计未完成万销售任务,甲方则有权从佣金里扣回支付策划费用的40%。(注:待确定总销金额后补充)

3.特约奖励:

1)最终的销售单价超出甲乙双方约定的销售底价以上部分,甲乙双方按照比例分成。甲乙双方协定开盘销售额达到万(或%)之后,甲方才能单方提出和执行涨价,甲方每次上调价格不超过2%,每个月不超过一次。开盘均价甲方承诺高层不超过 元/平米,多层不超过 元/平米,单套价格底价表由甲方签字确认为准,在此价格表的基础上,超出销售单价部分甲方按月按套计提溢价给乙方。

2)乙方从开盘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销售任务励乙方 万元人民币。结算时间为完成任务十五日内。

(注:待确定总销金额后补充)

4.结算依据: 销售业绩计算界定:以客户已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大定协议并已收取首付款或定金所确定的房屋销售总金额为乙方完成的销售额。完成一个单位的销售(即,可结算代理佣金的销售业绩):指购房者已正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大定协议并已收取首付款或定金。乙方完成的销售额 的结算金额,为当月乙方应计提的基本代理佣金。 代理佣金结算程序:乙方每月25日由乙方项目负责人员凭已签订合同或大定协议的业绩汇总表及收款凭证复印件,与甲方合同或协议及收款凭证保管人核对记录无误并签字认可后,将该业绩汇总表交甲方财务部,甲方于次月5日前结清付给乙方之当月代理佣金(包括基本代理佣金、溢价分成)。(为保障销售队伍积极性,遇国家长假,则代理佣金甲方应于当月30日内结清付给乙方)

5.提佣方式: (1)本项目正式开始预售之日起,以现金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出具有效票据。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保证该项目开发及销售的合法性,及时办理售楼的相关法律程序,并为该项目之买主按合法程序办理买卖手续。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文件资料

3.同意在该项目的各种宣传媒体及资料上印上乙方独家策划代理字样,并包括乙方有关名称、电话及地址以利销售。

4.甲方应按期结算乙方应得佣金,逾期则按0.3%每日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除滞纳金外,另处赔付乙方应结金额的30%作为赔偿金。

5.一切有关项目之其他合同文件均须由甲方(或甲方授权人)签订,任何个人或单位签订均属无效。

6.甲方负责派授权人与认购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预订书》《意向购房承诺书》,其它任何人签订之合同条款均属无效。

7、甲方有权定期检查,督导乙方工作,专人负责收款签章,并享有该项目开发的收益权,所有权和处置权。

第八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1.整个策划、宣传和销售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及有关地方的法律法规。

2.完成前期市场调查,项目定位报告,项目价格及推广营销企划,并实施执行。

3.负责对该项目的销售进行总体策划,包括对市场定位、销售对象、时间、价格、付款方式及各种宣传渠道的确定与运用等提供专业意见,并实施执行。

4.负责建议、安排设计及监督制作该项目的推广宣传单、展览板、认购书、认购须知及有关之销售资料,并实施执行。

5.负责建议、安排及监督制作该项目的报纸、电视及电台等各大媒体广告的设计及制作工作,并实施执行。

6.对目标消费群组织、安排、主持并实施执行直销宣传广告的派发。 7.各种有关宣传的计划及费用需甲方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8.协助甲方以甲方名义草拟《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预订书》、《意向购房承诺书》,并协助甲方统一收取客户房款。已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预订书》、《意向购房承诺书》原件必须在24小时内交甲方。非经甲方书面签字同意,乙方不得与买房者修改甲方审定的《商品房预订书》、《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预售合同》、《意向购房承诺书》的任何条款。

9.及时提交售后分析、统计工作,销售报告、客户统计分析、媒介效果评估分析、策划及销售工作补充及调整分析报告等。

10.在工作安排过程当中,若双方在工作磋商阶段中未能取得共识,乙方应在保留专业意见的基础上,尊重甲方最终决定为服务宗旨。

11、乙方有制定本项目面价的权利,但不得底于甲方签字确认的底价,同时需甲方审核签字确认后才能实施。

12、乙方应保证销售工作正常开展,需派驻不少于7人的销售队伍驻甲方的项目销售现场实施销售工作,其中含一名销售经理,销售人员。服务项目的一名销售总监(随时检查督促销售执行效果),保证每周不少于一天在售楼现场办公;按阶段工作要求的一名策划师(全程跟进执行项目策划工作),保证开盘前及重大活动方案事实时每周四天在项目所在地办公;一名平面设计师(保证随时跟进和把握项目相关平面设计作品效果)。

13、针对本项目乙方经手的推广文件、资料、宣传平面需经甲方签字确认。14、乙方必须如实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因乙方无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及超范围的受托代理,给甲方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5、(包括产品规划建议和定位建议);200 年 月 日前想甲方提供项目营销策划案;200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供广告宣传推广计划及项目的营销实施计划给甲方审定,经甲方签字同意后实施;并完成相应阶段全部策划、销售准备工作、销售人员培训工作,本合同签定后乙方进驻售楼部开始代销工作,10天之内配齐售楼人员,从200 年 月 日起,全面展开销售工作实际运作。(根据甲方进度和要求)

16、负责项目的销售接待工作,收集客户意见,协调客户与甲方的关系。

17、应为甲方保守相关的商业机密。

19、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收任何售房款项及预订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可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由违约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双方约定违约金为 万元正。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

因下列原因本合同终止:

(2) 合同期限届满,又无需延长的。 因一方违约或满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另一方要求中止。

(3) 无违约行为但双方协议终止。

如非违约原因或非满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需终止本合同,提议方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获得书面签字认可,有关代理佣金之计算按双方商定并签字认可的终止日期为终止结算日期,并按该日期前已收取首付款或定金,并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大定协议的房款总额为基数计算代理佣金,甲方应自终止计算日期起7日内结清所有应付乙方之代理佣金,乙方也应自终止计算日期起7日内向甲方交接清相关工作及销售资料。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下,应向代理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委派于甲方销售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乙方不得轻易做单方面调动,若因不可抗因素需要撤换管理人员,需由乙方提前10天作出合理的书面说明提交给甲方,在甲方认可的基础上(若事实是不可抗拒的,甲方承诺不刻意为难乙方),委派新的管理人员(甲方认可该管理人员的前提下)进入案场进行工作交接,确保项目后期工作有序开展。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退房的,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执行退房指令,乙方仍然应计提该套佣金,所退房继续由乙方销售,但乙方不另行收取代理费。

3、由于乙方责任造成退房的,甲方有权扣除该套房乙方代理费,由此造成甲方的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办证机关备案一份。如有修改和补充内容,应另立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属内容。补充合同、本合同附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有关术语解释

本合同素称实际完成销售指标:以甲方(或甲方授权代表)已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收取首付款或定金的,该预售合同中确定的房屋销售总金额为准。

本合同所称一个单位:指一间独立产权的房屋。

本合同所称完成一个单位销售:指已签订一个单位房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大定协议并已收取首付款或定金。

本合同所称大定业绩:指已签订房屋的《商品房认购书》并已收取定金。

本合同附件:

销售基础结算价格一览表(待补) 策划、销售准备工作进度控制表(待补) 可销售房源(面积)代理清单(待补)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二零零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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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商品销售合同做优质篇五

出卖人:榆林市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自愿购买甲方位于榆林经济开发区的商品房。为明确双方责任,订立此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商品房位于榆林市经济开发区,榆林市昌泰房地产公司开发的综合楼 单元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商品房的售价及支付办法

1.商品房售价:乙方确定所购买的商品房属住宅楼的第层,每平方米售价 元,房屋共计 人民币。

2.支付办法: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乙方首付商品房总价的30%,计人民币 元;第二次交款期限六十日,即在6月1日前交房价的60%,余款在甲方为乙方办理完毕产权证时一次交清。每次付款时间不得超出合同规定时间的五天,如乙方超出时限,甲方需按日加收应交房款1%的滞纳金,若时间超过一个月,视为乙方违约,经甲方通知乙方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按售房款的10%作为对甲方的违约损失补偿。

第三条:产权证的办理

房屋产权证由甲方负责办理至乙方名下。土地使用权为共有,所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契税及相关费用按国家规定分别由甲、乙承担。

第四条:商品房的交产及物业管理

1.商品房交产:甲方于年 月 日将商品房交会乙方使用,若乙方接到通知十日内不能接管时,按商品房售房价款的千分之三,按日计取管费;若甲方按时不能交房时,按商品房售价款的千分之三,按日计扣违约金。

2.管理费用:乙方所购商品房的水、暖、电、天然气、电话等一切设施的上户费及其他管理费用,均由乙方按各行业的管理规定及一时缴纳,并办理相关手续。确需甲方出面时,由乙方出资甲方统一办理或建设。

第五条:保修范围及期限

按建筑规范要求,建筑物各部位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一切费用,保修期为一年。保修内容不包括乙方提出的改建部分或由于乙方装修不当、破坏结构所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形成书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