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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教师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大全

时间:2023-07-06 16:02:37 作者:曹czj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教师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大全篇一

5月9日下午,今年的职业教育活动周启动仪式在我校报告厅召开。xx市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xx参加会议并为我们详细解读了新的职业教育法。听了彭局长的解读,我明白:职教的春天来了。

5月1日起,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正式施行,这是职业教育法制定近26年来的首次修订。职业教育法共八章六十九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更好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通过学习,我发现新规有四个关键词需要把握。

第一个关键词就是义务教育后。义务教育后,也就是说,初中教育以后要实行普职分类教育。

第二个关键词是不同阶段。这是指高中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都有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

第三个关键词是因地制宜。就是说不要搞“一刀切”,要允许各地普职比例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差异,各地可以根据区域社会发展的程度、本地产业发展的需要和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的情况合理规划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的招生规模。

第四个关键词就是协调发展。就是说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这两个类型的教育没有高低之分,优劣之别,它只有办学模式的融合、育人方式的异同,有相同、有不同。

作为一名从事了近20年的职业学校的后勤工作者。学习了新的职业教育法,我深感肩上的责任又重了许多,职业教育的发展与壮大离不开一群默默奉献的后勤人。为了职业教育的明天,我们无怨无悔!奋力前行。

最新教师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大全篇二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大修。新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将更好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内容从五章四十条完善至八章六十九条,由现行法的3400余字修改为10000余字,内容更加充实。包含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等内容。

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目前共有职业学校1.13万所,在校生超过3000万人。国务院2019年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指出,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

长期以来,职业教育伴随着诸如“无奈选择”“低人一等”等偏见存在,导致吸引力不足,如何提升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是职业教育发展中备受关注的问题。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和社会公众建议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对此,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了相关规定,规定国家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

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职业教育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对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新职业教育法增加“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和“法律责任”三章,内容更加充实,在加强党的领导、完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完善产教融合制度支撑、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作出进一步修改。

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为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贯通,打通“断头路”、构建“立交桥”,新职业教育法明确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资历以及其他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

职业教育离不开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新职业教育法明确,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按照规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

最新教师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大全篇三

前一段时间,我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两个文件,深刻体会到现代职业教育的飞速发展以及教师个人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急需要提高的要求,作为职业教育的教师,我还需要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提高自己,以适应新时期职业教育的需求。

专业教师的教学质量常被人们视为中职学校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专业教师教学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中职生专业兴趣的培养和专业技能水平的高低。如果专业教师教学质量低下,课堂教学内容陈旧、方法呆板,缺乏灵活与生动、缺乏创新,则不能激起中职生对专业课程的学习兴趣,更谈不上培养专业兴趣。因此,专业教师要从构建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改革创新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等方面着手,来促进中职生专业兴趣的培养。专业课堂教学是中职生获得专业知识的重要途径,并对培养中职生的专业兴趣有深刻影响。

在专业课堂教学上,注重以人为本,充分根据中职生的实际情况,摒弃师道尊严,与学生建立平等关系,真正关爱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采用“多肯定、少否定、多表扬、少批评、多指导、少指责”的原则,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为中职生创造轻松、愉快的专业学习环境,为培养他们的专业兴趣打下坚实的基础。

我们应不断地补充新知识、新技术,使专业课程内容与当前生产实践不脱节,从而了解当前专业学科急需解决的问题,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同时,加强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如采用直观教学法、现场教学、参观教学、现场模式演示等教学方法,以及多采取谈话式、讨论式、辩论式等方式,让中职生有机会在课堂教学中有机会参与角色扮演,设计、研究和动手操作,有利于开拓学生的思维,激发学生的专业兴趣,提高专业技能。专业教师应根据专业学科的特点,注意采用现代教学手段,如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教学技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教学内容形象化、具体化,如对于抽象的内容可借助多媒体进行演示、模拟等,使枯燥的专业课堂充满活力,激发学生的兴趣,从而提高学生的专业兴趣。另外,还应注意培养学生的良好学习习惯和加强对学习方法的指导,增强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

本着提高中职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原则,改革对中职生的课堂学习效果评价方法。评价学生学习专业知识效果的好坏,不是凭一两次考试作定论,而应贯穿于整个专业学习过程中。如:检验每个教学模块的学习效果,可采用加大实务考核和平时考核,减少理论考核比重的做法,对学生的课堂学习效果进行综合考核。如给学生布置任务,让学生应用相关专业知识来完成,教师通过多次综合考核评定,最后定出考核等级,并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学生给予适当的奖励,增加学生的成就感,让他体验成功的快乐,增进学生学习专业的兴趣,培养他们的专业兴趣,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

培养中职生的专业兴趣,还应依靠外界激励机制的刺激,专业兴趣才能得以加强和持久,而重视建立课堂外专业技能激励机制成为培养中职生专业兴趣的有效途径之一。

1 以竞赛活动为载体

学校可根据需要和可能,尽可能多地开展以“爱我专业”为主题的各种趣味性竞赛活动,如开展爱我专业征文、演讲比赛、与各专业知识相关的竞赛,激发学生热爱专业、学专业技能的同时,能促进中职生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创新,以巩固学生的专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

(1)、激发兴趣

激发兴趣就是教师要用较强的刺激来激发学生学习新课的兴趣,使全班同学的情绪处于急于获取知识的状态,使教与学同步。

(2)、组织自学

让学生根据教师课前设计好的自学程序题,一面看书,一面思考,回答程序题中提出的问题。

(3)、强化思维

让学生通过实际的操作讲理论与实际联系起来,做到反复记忆。运用实际的操作来记忆理论上困难的只是,并用理论辅助实际操作,打到相辅相成的效果,强化思维记忆。

(4)、总结记忆

课堂中得出的概念、规律,教师应帮助学生及时地总结整理成为易记忆且不易混淆的条目,让学生储存入大脑中。教师要发挥出学生的主体作用,使学生能够积极主动,充分地体现出学生的主体地位,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从而激发出学生的学习兴趣。

在提倡中职生“双证书”或“多证书”毕业的形势下,中职毕业生拥有“双证书”或“多证书”成为必然。因此,学校应注意以考证为依托,通过建立奖励制度,鼓励中职生考取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职业技能证书,并对考取“多证书”的中职生进行适当学分奖励或物质奖励,激发中职生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专业能力,培养中职生的专业兴趣,同时也可以达到中职生“以专业能力为核心,力求多证书”的目的,从而提高中职生的职业能力。

总之,学校应以提高中职生专业技能,拓展中职生的专业兴趣为目的,培养出高素质的实用型、技能型人才。教师应在学校教育教学等方面来促进中职生的专业兴趣,确保其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真正推进职业教育的高速发展。

最新教师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大全篇四

综上,本人浅浅的从教师、教材和课程三个方面讨论了未来职教改革的三大方向标。作为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教师,我们更要以教育实践者、研究者的视角展开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切实落实,真抓实干,勇往直前,奋斗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实现“技能型社会”而奋斗!

最新教师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大全篇五

2022年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通过此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学习,感受到职业教育,是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升教育者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通过学习,对职业教育政策和理论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和把握。

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通过推et/动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形成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让每一个人在不同的赛道上都能活出精彩的人生。多措并举,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我认为,人才培养质量是教育的根本问题、是教育的永恒主题。作为乡镇职业教育工作人员,要根据群众需求,创造性地开展教育培训,丰富培训形式、扩大学习内容,让职业教育真正发挥作用,真正让群众有所收获,能够提高农村百姓的生活品质和生产水平,为推动乡村振兴、为建设新时代新型农村贡献力量。

总而言之,我坚信,《职业教育法》正式实施后,将会实质性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促进全方面振兴。

最新教师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大全篇六

有幸参加这次的学习培训,我感到十分幸运。这是我从教十四年来参加的最有意义,收获最多的一次培训。在为期两周的学习中,我们一行十三人由教育工作者到学生的角色转换,认真,虚心,诚恳地在学校学习。

在这次的学习培训中,培训学校领导和老师不吝赐教,倾囊相授,我们如饥似渴地接受新的教学理念。短短的两周时间就要结束了,但我感觉充实而有意义,每天和学生一样的作息时间,上课,作笔记,写心得,仿佛又回到了学生时代。

张校长精彩的讲座及素质教育课,以及各位老师精心准备的每一堂课,就像一顿丰盛的大餐,精美地呈现在我们的面前,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听了张校长的第一个讲座,他说:“用心可以创造一切。”在学校里的所见所闻,无不体现了这一点,例如早晚自习,周会出操,内务整理等每一项都有条不紊地进行。在这个过程中,完全由学习会和团委会全权负责,这体现了学校重视学校行为习惯的培养,重视学生干部的培养,体现了教师团队的用心。

他们用心去教导学生,用心去关爱学生,用爱心育人,用热心融化冷漠,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在校园里老师和同学们关系融洽,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在用心教育学生上,他们真正的做到了这一点。他们倾注了自己的满腔热情和心血,事无巨细,事事当心全身心的投入,老师们的付出没有白费,全部都得到了回报,学生们练了一身的技能,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这不正是我们所需要的教育结果吗?这也正是我们学习的宝贵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不论在什么工作岗位上,我们都应该用心去做,用心去付出,相信在这种付出与卒劳中也使自己的心灵得到进一步的升华。

随着科技的不断更新,社会的进步,带给我们职业教育全新的机遇,同时让我们面临更高的挑战。如何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如何让学生毕业后找到真正的出路?这些都是职业教育所需要面临的问题,然而在这里似乎不用担心这些问题。在这里,学校提出了基本技能的五个一:即精一门专业、练一身技能、写一手好字、会一种外语、奏一门乐器和跳一系列的健身操舞。

学习的这段时间里,我们真正的体验到了学习这五个一的重要性,也参与到了学习操舞的行列中去,短短的两周,经过两位老师及张校的精心指导下,我们学会了两操三舞,体验到了其中的乐趣,又加深老师之间的感情交流,终于明白了这里的老师为什么要把这些全教给学生。

20--年,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了咽喉疾病,不能过度用嗓,只能离开那心爱的讲台,从事其他工作,从此之后,课堂所有的一切似乎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了。通过这两周的听课,说课与评课的一系列活动中,看到老师们精彩的表现及他们把知识传授给学生的那种成熟感,唤起了那份遗失已久的感觉,多想再回到课堂中,回到讲台上,把在这里所学的知识运用在实际的工作中。虽然这个愿望实现不了了,但对于老师们精彩表现,也让我学到很多知识,这对于我来说也是一个提升。

几位老师的课各有特色,他们都能娴熟的驾驭课堂,处理,把握教材及教学方法十分独到,特别是衣鹏老师及郑成竹老师的英语课给我的印象非常深刻,衣老师的课趣味性强,语言风趣,幽默,始终保持活跃的课堂气氛,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学到知识,而郑老师的课则体现知识性,要求老师必须有扎实的基本功,还有几位老师的专业课都上的非常好,做到了由浅入深,环环相扣,看似平常的提问,却吧学生的思路引向更高的层次的探索。

培训学习结束了,我们学到为师之道,怎样培养学生干部以及干部的作风建设与能力的提升,还学到了怎样上好一堂课和评课,也学会了两操三舞。在学习过程中,所获所感很多,想表达的也很多,无奈写作水平有限,不能把所获所感以文字的方式显然与纸上,但我将把所学到的知识装进大脑中。

最后,真诚的感谢培训学校的领导和老师,为我们提供了这样的一个学习的平台。在将来的日子里,期待下一次的学习机会。同时感谢老师,您们为这次培训卒劳的付出。在这里给你们道一声,您们辛苦了,感谢您们。

最新教师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大全篇七

20--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参加“职业健康监督员”专项业务培训学习。通过对职业卫生监督员的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强了对职业卫生和职业卫生的认识,为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

如今,职业有害因素的范围逐年扩大,具有种类多、范围广、散发多的特点,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正常发展。我国原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防治法》中,有10大类115种职业病,范围过于狭窄,高新技术和高科技生产带来的新的职业有害因素逐年增加。

我公司职业人群的主要有害因素是粉尘、化学毒物和一些物理因素(如噪声)。易发生的职业病包括尘肺病、化学中毒、电磁辐射、职业性皮肤病、噪声性听力损失等。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包括:

1、化学因素包括:生产性粉尘(如硅尘、煤尘、石棉尘、有机粉尘等。)和有毒物质(如铅、汞、氯、一氧化碳、苯等。)

2、物理因素包括:高温、低温、高压、低压、异常风速、噪声、振动、可见光、射频辐射、紫外线、红外线等。

此外,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还有:不合理的工作组织和制度、不合理的作息制度;心理职业压力;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等等。因此,应采取以下相应的防护措施:工程防护措施、工作环境监测措施、健康监测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和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管理培训措施等。

职业病防治的目的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从而促进企业经济发展。预防劳动过程中职业病的主要手段是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如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康监测等。)和必要的工程技术措施,定期监测环境中的职业危害并定期对接触者进行体检,对工人进行职业健康监测,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早发现职业病危害,及早识别和诊断。

健康监测是指岗前检查、岗中检查和岗后检查。就业前的体检尤为重要。如果有接触职业有害因素的相对历史,就无法到相应岗位就业,可能导致职业病,对劳动者造成伤害,对企业造成负担。在生产过程中,对工作进行检查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应该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以确保工人的正常健康况下工作,才能创造最大的效益。

终上所诉,职业健康越来越受到国家相关部门、各企业和劳动者的重视,将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放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专项管理,就是为了做好现阶段职业健康在安全生产中的管理工作。着重体现了职业健康工作的重要性。

最新教师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大全篇八

一直以来,我国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早在1991年,我国即制定了第一部《未成年人保护法》,旨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法治外部环境。xx年10月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xx年6月1日起施行,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创了新局面。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新版《未保法》”)在哪些方面有所创新?我们公证机构又可以在哪些方面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支持?值此新版《未保法》即将实施之际,我们在此重新关注并审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创新以及公证在此之中的作用和效能。

一、新版《未保法》的创新制度安排

此次新版《未保法》在原有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这四大保护的体系之上,增设了“政府保护”和“网络保护”两大章节,不仅明确了政府在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职能和责任,同时也针对目前未成年人接触网络越来越多的发展趋势,创新地增设了“网络保护”,对网络环境下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提出了要求,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学校、家长以及政府机关的有关权利及义务。此外,此次新修订的未保法还发展完善了家庭监护制度,明确创设了对未成年人的代为照护制度,在“家庭保护”一章主要规定了什么情况下可以代为照护、哪些人不能作被委托人、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什么特殊要求等内容。由此可见,新版《未保法》紧扣社会发展的现实,有效填补了原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诸多空白,同时也对家长、学校、网络服务提供者以及社会各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未成年人保护,公证能做什么?

(一)公证参与未成年人的监护与代为照护

新版《未保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委托照护制度是对原有的委托监护制度的完善和创新,进一步明确了作为委托人的监护人与作为受托人的照护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避免了监护人“一委托了之”,怠于行使监护义务的风险。从法律制度的实施角度着眼,委托照护对于监护人、照护人的权利义务有着更为明确的法律要求,同时也对禁止担任照护人的有关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意味着委托照护不能仅仅根据委托人与受托人的意思任意设定,公证机构在这一环节中的介入非常有必要。通过对委托照护协议进行公证,一方面公证机构可以凭借法律专业优势对委托照护协议是否合法、照护人是否适格、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等禁止性情形进行全面审查,同时也可以明确固定各方约定的权利义务,避免委托照护行为发生纠纷、损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此外,经公证的委托照护协议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也便于学校、居委或其他有关部门识别、确认未成年人的委托照护情况,从而更有效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公证参与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

新版《未保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信息处理者通过网络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和必要的原则。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求信息处理者更正、删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信息处理者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更正、删除,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七十七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网络欺凌行为,防止信息扩散。”在实践中,一旦网络上出现泄露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或对未成年人网络欺凌的情形,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往往需要一种迅速、有效固定相关侵权信息的方式,而公证保全证据在这一方面具有独有的优势。通过对有关网络侵权证据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方面可以尽快通知网络服务提供方或有关部门要求立即删除相关侵权内容,另一方面则可以有效固定相关侵权证据,为后续的诉讼或索赔留存证据。从网络服务提供方的角度出发,如发现其运营的网络平台上出现他人发布的侵害未成年人的有关信息,同样也可以立即向公证机构申办保全证据公证并及时删除有关侵权信息,一方面可以迅速消除影响、避免责任扩大,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预防信息发布方与网络服务提供方之间的争议纠纷。目前业已成熟的网络保全证据公证,必将成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有效法律武器。

(三)离婚中的未成年人公证保护

当下,社会中的离婚率不断攀升,离婚家庭中如何实现对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的妥善安排成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课题。新版《未保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从未成年人保护的角度出发,建议离婚夫妻双方对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的离婚协议申办离婚协议公证,由公证人对协议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核、把关,合理听取未成年人本人的意见,尽可能减少离婚对未成年人的二次伤害,从而为未成年人成长培育良好的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个全社会的课题,家长、学校、政府、社会机构或企业等各方面都应当关注、重视这一课题,对于公证机构而言亦是如此。为了让未成年人在一个更健康、更良好的社会环境中茁壮成长,我们公证人理当肩负起有关社会职责,为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尽自己应尽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