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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通知书
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贵司与我司签订的【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已经签署完毕并生效。按照该合同约定,贵司需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及各项费用。但截至年月日,贵司已经拖欠我司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包含费元、费元。另外,根据该合同约定,贵司应于年月日前缴纳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各项费用元(含费元、费元【本段内容可选择填写,如不涉及,可删除】)。望贵司收到此函件后能尽快答复,且最晚不迟于年月日之前将上述费用支付至我司,以便双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专此顺致商安!
【公司名称】。
缴费通知书
xxx女士/先生:
欢迎您成为区的新业主!
我公司为提供良好的管理服务,兹先介绍有关收楼事项和收楼程序,避免您在接收新楼时,产生遗漏而带来不便。望您能认真阅读,务勿遗忘。
1.在房地产公司财务部办理手续。
1)付清购房余款。
2)携带已缴款的各期收据交财务部验证、收回并开具总发票。
3)在《入住手续书》(1)上盖章。
2.在房地产公司地产部办理手续。
1)验清业主身份。业主如有时间应亲临我公司接收物业,并请带上:入住手续书;业主身份证、港澳台同胞购房证明、护照或居住证;购房合同。
2)若业主不能亲临收楼,可委托代理人。代理人除携带入住手续书、购房合同外,还应出具:业主的授权书(由律师鉴证);业主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护照。
3)在《入住手续书》(2)上盖章。
3.在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办理手续。
1)缴付各项管理费用。预收不超过3个月的管理费;收取建筑垃圾清运费,业主装修完毕,自己清运了建筑垃圾即如数退还。
2)缴付其他费用。如安装防盗门、安装防盗窗花等。
3)在《入住手续书》(3)上盖章。
4.在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处办理手续。
1)介绍入住的有关事项。
2)验收房屋。
3)签署《业主公约》,领取住户手册。
4)向业主移交楼宇钥匙。
5)在《入住手续书》(4)上由业主本人盖章或签字,交物业管理公司保存。
5.您在收楼时,请认真检查室内设备、土建、装修是否有缺少、损坏等质量问题。如有投诉,请在收楼时书面告知,物业管理公司将代表业主利益向开发商协商解决。
6.根据园区承建合同,楼宇保修期为两年。两年内如有工程质量所导致的问题,承建单位将负责为业主修缮。但因使用不当所导致的问题,则由业主自行支付修缮费用。
7.您可以对所购房屋进行室内装修,请认真阅读《房屋使用说明书》,保证绝对不影响楼宇建筑结构和公共设施。装修前,需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获准后方可进行。
xxx。
20xx年x月x日。
学校缴费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位同学:
为方便学生缴费,20xx年秋季学生缴费采取银行批量扣缴、网上自行缴费和现场缴费三种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银行批量扣缴。为了能方便、快捷完成缴费,学校主要通过银行代扣方式批量扣收学生的费用。请老生在9月1日前,新生在9月4日前将学费等费用足额存入学校统一办理的银行卡上,学校将于9月2日对老生、9月5日对新生进行批量扣收。
二、网上自行缴费:新老生(本科生、研究生)均可通过网上自行缴费,凭学号及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登陆学校主页的“信息门户”,点击“财务信息平台”进入“武汉大学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完善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后,点击“统一支付平台”,选择“学费缴费”菜单,按提示进行操作。用开通了网银的中国银行卡缴费的,请优先选择“中国银行”窗口;用留有手机号码的银联卡缴费的,通过“在线支付”窗口。
三、现场缴费:凡未通过网上自行缴费或银行批量扣缴方式缴费的,采用现场缴费方式缴费,缴费地点为各归口核算科。各对应的归口核算科见附表。老生(本科生、研究生)缴费时间为9月4日—9月5日,全日制本科新生缴费时间为9月6日—9月7日,研究生新生缴费时间为9月8日。
四、特殊业务组设在财务部205室(联系电话68756212),主要办理学籍异动、学费标准更改、汇款等业务。
五、已通过网上自行缴费或已从银行卡上批扣的新老生(本科生、研究生)的收费票据,学校将于10月初通过院系发放给学生。
六、以上所有费用由学校财务部统一收取,并开具专用票据,学校不会委托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代收任何费用。请各位新老学生注意资金安全。
七、现场集中缴费期间(9月4日—9月8日),除急需办理的会计业务外,原则上不对外办理会计业务,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财务部。
年8月30日。
学校缴费通知
上学的时候,相信每个人都收到过学校的缴费。
通知书。
吧。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学校缴费通知范文,供大家参考!
各有关单位、各位同学:
为方便学生缴费,20xx年秋季学生缴费采取银行批量扣缴、网上自行缴费和现场缴费三种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银行批量扣缴。为了能方便、快捷完成缴费,学校主要通过银行代扣方式批量扣收学生的费用。请老生在9月1日前,新生在9月4日前将学费等费用足额存入学校统一办理的银行卡上,学校将于9月2日对老生、9月5日对新生进行批量扣收。
二、网上自行缴费:新老生(本科生、研究生)均可通过网上自行缴费,凭学号及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登陆学校主页的“信息门户”,点击“财务信息平台”进入“武汉大学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完善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后,点击“统一支付平台”,选择“学费缴费”菜单,按提示进行操作。用开通了网银的中国银行卡缴费的,请优先选择“中国银行”窗口;用留有手机号码的银联卡缴费的,通过“在线支付”窗口。
三、现场缴费:凡未通过网上自行缴费或银行批量扣缴方式缴费的,采用现场缴费方式缴费,缴费地点为各归口核算科。各对应的归口核算科见附表。老生(本科生、研究生)缴费时间为9月4日—9月5日,全日制本科新生缴费时间为9月6日—9月7日,研究生新生缴费时间为9月8日。
四、特殊业务组设在财务部205室(联系电话68756212),主要办理学籍异动、学费标准更改、汇款等业务。
五、已通过网上自行缴费或已从银行卡上批扣的新老生(本科生、研究生)的收费票据,学校将于10月初通过院系发放给学生。
六、以上所有费用由学校财务部统一收取,并开具专用票据,学校不会委托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代收任何费用。请各位新老学生注意资金安全。
七、现场集中缴费期间(9月4日—9月8日),除急需办理的会计业务外,原则上不对外办理会计业务,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财务部。
年8月30日。
各学院:
为及时、高效完成20xx-20xx学年度学杂费的收缴工作,方便学生缴纳学杂费,学校对新学年的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请各学院通知学生按照附件表中的收费项目于20xx年9月1日前将学杂费总额存入“校园一卡通”平安银行账户内,学校将统一进行批扣。若扣除学杂费后银行卡余额为0会造成批扣不成功,请学生存入金额大于学杂费总额至少1元。
学校将于9月30日停止批扣,10月起尚未缴费的学生只能通过东、西校区平安银行柜台交现金或刷平安银行卡(不能刷其他银行卡)缴费。
重要提示:在东、西校区平安银行柜台交现金或刷平安银行卡缴费的可以直接取得学费收据,而通过批扣方式缴费的由平安银行于10月末统一批量打印收据后发放。若急需学费收据的,可于开学报到时直接到东、西校区平安银行柜台缴交现金,而不要将学杂费存入“校园一卡通”账户内批扣。
对于贷款生、缓交生、减免生,请留意学生处通知,于开学后通过各学院向学生处及时提出申请。
如由于校园卡账户金额不足,未能扣款成功,或无正当理由且不按规定办理减、免、贷手续的,将不予注册;对于恶意欠费的学生,学校“一卡通”办公室有权停止该生校园“一卡通”的使用。
计财处。
年6月29日。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处: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市财政局关于明确20xx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通知,为做好20xx年度学生参加广州市居民医保工作,经研究决定做如下工作安排:。
1、学生必须参加20xx年度xx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金额为182元。请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处通知每位学生生报到入学时于20xx年9月30日前向个人银行帐号缴纳足额费用以便由财务处统一扣缴(注:存入银行帐户款项最好为200元,财务处将于20xx年10月10日进行划款操作)。我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个人缴费统一从学生本人用于学校代扣代发的银行账户代扣,没有扣缴成功的由二级学院组织统一交现金到学校财务处。如未成功缴费,中途不允许补交,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2、新生、复学、专升本学生的统计一并填入增员电子申请表(注:新生资料可以通过学生处或学籍管理系统取得,以免出错)。因病休学学生根据其本人意愿,如果需要继续医保待遇,可按续保处理;如果不需要医保待遇,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处批量统计做入学生医保减员表。
4、新疆地区定向生(定向委培生)需由各二级学院、研究生院单独做缴费确认表由学生处盖章确认,以便核对。
5、以二级学院、研究生院为单位把增员电子申请表、缴费确认申请表(总表,包括银行划扣及现金支付名单的学生进行并表,不包括新疆定向委培生)、缴费确认申请表(现金缴费表,按缴费确认申请表格式制表,此表需另单独提供一份电子文档及纸质文件给财务处),缴费确认申请表(定向委培生,按缴费确认申请表格式制表),减员表纸质文件(盖章)交学生医保办(校本部医务室107)及电子文档发邮箱,由医保办审核后统一批量上传市医保局(注:缴费确认表可以等新生增员表上传后生成个人医保编号后再录入提交)。
增员表提交时间20xx年9月30日前。
缴费确认表提交时间20xx年11月5日前。
6、有关未尽事项可咨询电话:
附表:(见附件)。
减员表。
增员电子申请表。
缴费确认申请表。
门诊部。
年9月14日。
学校缴费通知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处: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市财政局关于明确20xx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通知,为做好20xx年度学生参加广州市居民医保工作,经研究决定做如下工作安排:。
1、学生必须参加20xx年度xx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金额为182元。请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处通知每位学生生报到入学时于20xx年9月30日前向个人银行帐号缴纳足额费用以便由财务处统一扣缴(注:存入银行帐户款项最好为200元,财务处将于20xx年10月10日进行划款操作)。我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个人缴费统一从学生本人用于学校代扣代发的银行账户代扣,没有扣缴成功的由二级学院组织统一交现金到学校财务处。如未成功缴费,中途不允许补交,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2、新生、复学、专升本学生的统计一并填入增员电子申请表(注:新生资料可以通过学生处或学籍管理系统取得,以免出错)。因病休学学生根据其本人意愿,如果需要继续医保待遇,可按续保处理;如果不需要医保待遇,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处批量统计做入学生医保减员表。
4、新疆地区定向生(定向委培生)需由各二级学院、研究生院单独做缴费确认表由学生处盖章确认,以便核对。
5、以二级学院、研究生院为单位把增员电子申请表、缴费确认申请表(总表,包括银行划扣及现金支付名单的学生进行并表,不包括新疆定向委培生)、缴费确认申请表(现金缴费表,按缴费确认申请表格式制表,此表需另单独提供一份电子文档及纸质文件给财务处),缴费确认申请表(定向委培生,按缴费确认申请表格式制表),减员表纸质文件(盖章)交学生医保办(校本部医务室107)及电子文档发邮箱,由医保办审核后统一批量上传市医保局(注:缴费确认表可以等新生增员表上传后生成个人医保编号后再录入提交)。
增员表提交时间20xx年9月30日前。
缴费确认表提交时间20xx年11月5日前。
6、有关未尽事项可咨询电话:
附表:(见附件)。
减员表。
增员电子申请表。
缴费确认申请表。
门诊部。
年9月14日。
学校缴费通知
各学院:
为及时、高效完成20xx-20xx学年度学杂费的收缴工作,方便学生缴纳学杂费,学校对新学年的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请各学院通知学生按照附件表中的收费项目于20xx年9月1日前将学杂费总额存入“校园一卡通”平安银行账户内,学校将统一进行批扣。若扣除学杂费后银行卡余额为0会造成批扣不成功,请学生存入金额大于学杂费总额至少1元。
学校将于9月30日停止批扣,10月起尚未缴费的学生只能通过东、西校区平安银行柜台交现金或刷平安银行卡(不能刷其他银行卡)缴费。
重要提示:在东、西校区平安银行柜台交现金或刷平安银行卡缴费的可以直接取得学费收据,而通过批扣方式缴费的由平安银行于10月末统一批量打印收据后发放。若急需学费收据的,可于开学报到时直接到东、西校区平安银行柜台缴交现金,而不要将学杂费存入“校园一卡通”账户内批扣。
对于贷款生、缓交生、减免生,请留意学生处通知,于开学后通过各学院向学生处及时提出申请。
如由于校园卡账户金额不足,未能扣款成功,或无正当理由且不按规定办理减、免、贷手续的,将不予注册;对于恶意欠费的学生,学校“一卡通”办公室有权停止该生校园“一卡通”的使用。
计财处。
年6月29日。
缴费通知书
尊敬的热用户:
为做好今冬供暖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供热按期运行,经研究确定,自20xx年xx月xx日开始收供暖费。
收费标准为:居民住宅供暖价格按套内建筑面积23元/平方米,商业和公建供暖价格按建筑面积35元/平方米;居民家庭安装小型换热器设备。按照每个换热器每供暖季300元计收供暖费(对于未安装或已拆除小型换热器及带有阁楼或车库未安装供热设施的用户,请先到所在小区供热站办理入户检查手续后,持入户检查表缴费)。
增加用热面积的用户,请到供热服务厅办理相关手续。
新增用户开户日期截止到xx月xx日,逾期不再办理。
今冬需要停暖的热用户,请于xx月xx日前到所在小区供热站办理停暖手续。
为方便用户,自xx月xx日起缴费地点增加为:
1、中心大街以南、东岳路以东用户到供热服务厅缴纳;
2、中心大街以南、东岳路以西用户到齐商银行营业厅(东岳路)缴纳;
3、中心大街以北、东岳路以东用户到齐商银行兴桓路营业所缴纳;
4、中心大街以北、东岳路以西用户到农业银行惠仟佳营业所缴纳;
5、803省道以东、温州批发城以南用户到渔洋街农村信用社大桥储蓄所缴纳。
xx月xx日后,请用户到供热服务厅缴费,其余网点停止收费。
公司服务热线。
敬请合作。
xxx。
xx年xx月xx日。
缴费通知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
我校定于20xx年7月12日至8月24日放暑假,8月25日报到,9月5日正式开学上课。为了使孩子们能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愉快、有意义的假期,倡议各位家长在假期中切实承担孩子第一监护人的职责,加强孩子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及相关安全教育。
1、加强对孩子进行社会公德教育,引导孩子在假期中关心国家大事,遵纪守法,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共场所的秩序,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2、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切实承担监护人的责任,进行预防火灾、交通、饮食、旅游、游泳嬉水、防汛、防灾等方面的安全教育,重点加强交通安全和游泳安全教育,严禁学生私自下河游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随着夏季的来临,强降雨天气增多,已进入暴雨、雷电、洪水等灾害高发期,教育学生防雷电、防溺水的常识;夏季气温升高,注意防暑;食物易变质,注意食物中毒。
4、指导孩子自主安排暑假生活。制订合理的生活时间表,引导孩子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选择地看电视,与好书交朋友,多读书、读好书,使得玩有内容、玩有场所、玩有新意、玩有趣味、玩有心得,不沉溺于网吧,远离不健康书籍、场所。
5、严格要求孩子在假期中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假期作业,积极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使暑期成为孩子成长成才的广阔天地。
6、请家长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并签好字,于下期开学报名时,把此通知书交到班主任老师处,做好相关的工作,确保孩子度过一个愉快的暑假。
xxx
20xx年xx月xx日
缴费的通知
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xx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xx]136号)文件,20xx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7560元,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xx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6463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9389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524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878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585元。
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292.6元、失业保险费77.56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775.6元、失业保险费46.54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17元、失业保险费31.02元。
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55.1元、失业保险费5.17元。
(二)医疗保险。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316.68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45.24元。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缴费的通知
长春市20xx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6737元,下限调整为3347.40元。
注:各参保单位可于每月22日后,登录长春医保网站查询征缴通知单,按时足额缴费。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
2、
1)成年人个人缴费为每人每年240元;
2)大中小学生和儿童个人缴费40元。
注:
(1)此项调整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
(2)参保人员的缴费日期,在20xx年8月1日之前的(不含8月1日)按照原标准缴费;参保人员的缴费日期,在20xx年8月1日之后的(含8月1日)按照新标准缴费。
3、
20xx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年缴费金额为3380.44元(含100元大额医疗费)。
注:
1)此项调整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2)参保人员的缴费日期,在20xx年7月1日之前的'(不含7月1日)按照原标准缴费;参保人员的缴费日期,在20xx年7月1日之后的(含7月1日)按照新标准缴费。
3)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属单建统筹,不设个人账户,不含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实30年,女满25年。如男满际缴费年限不足的,应一次性补齐。补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每年按时交纳100元大额医疗费。
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标准调整至109700.28元,缴费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的待遇,实行社会化管理。
注:此项调整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缴费通知书
女士/先生:
欢迎您成为区的新业主!
我公司为提供良好的管理服务,兹先介绍有关收楼事项和收楼程序,避免您在接收新楼时,产生遗漏而带来不便。望您能认真阅读,务勿遗忘。
1、在房地产公司财务部办理手续
1)付清购房余款。
2)携带已缴款的各期收据交财务部验证、收回并开具总发票。
3)在《入住手续书》
(1)上盖章。
2、在房地产公司地产部办理手续
1)验清业主身份。业主如有时间应亲临我公司接收物业,并请带上:入住手续书;业主身份证、港澳台同胞购房证明、护照或居住证;购房合同。
2)若业主不能亲临收楼,可委托代理人。代理人除携带入住手续书、购房合同外,还应出具:业主的授权书(由律师鉴证);业主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护照。
3)在《入住手续书》
(2)上盖章。
3、在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办理手续
1)缴付各项管理费用。预收不超过3个月的管理费;收取建筑垃圾清运费,业主装修完毕,自己清运了建筑垃圾即如数退还。
2)缴付其他费用。如安装防盗门、安装防盗窗花等。
3)在《入住手续书》
(3)上盖章。
4、在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处办理手续
1)介绍入住的有关事项。
2)验收房屋。
3)签署《业主公约》,领取住户手册。
4)向业主移交楼宇钥匙。
5)在《入住手续书》
(4)上由业主本人盖章或签字,交物业管理公司保存。
5、您在收楼时,请认真检查室内设备、土建、装修是否有缺少、损坏等质量问题。如有投诉,请在收楼时书面告知,物业管理公司将代表业主利益向开发商协商解决。
6、根据园区承建合同,楼宇保修期为两年。两年内如有工程质量所导致的问题,承建单位将负责为业主修缮。但因使用不当所导致的问题,则由业主自行支付修缮费用。
7、您可以对所购房屋进行室内装修,请认真阅读《房屋使用说明书》,保证绝对不影响楼宇建筑结构和公共设施。装修前,需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获准后方可进行。
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
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缴费的通知
20xx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将于6月30日公布,考生须及时到国家医学考试网查询成绩,通过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要按时完成综合笔试的网上缴费。具体事宜如下:
一、缴费时间:7月1日-7月18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缴费网址:国家医学考试网。
三、缴费标准:60元/科/人。
四、注意事项:
1、缴费系统仅支持ie内核浏览器(含ie、360浏览器等),请按照页面上的【ie设置指南】按照相关步骤设置您的浏览器。如设置完成后仍不生效,则需升级浏览器版本。
2、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系统目前暂不支持微信、支付宝缴费。
3、缴费系统目前支持五家银行缴费,分别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等。缴款人可选择的缴款银行可能根据缴款人所属区划而不同,请确认选中的银行是您需要的银行,请确认开通了缴费银行的.网银功能,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不支持信用卡缴费。
4、如缴费完成后,确认银行卡已经扣款,但通过网上缴费平台或报名网站并未查询到缴费成功信息,则无需重复缴费,次日对账后可再次确认是否已经缴费成功。
五、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费用均按照临床类标准收取。
(一)20xx年在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试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报考。
(二)20xx年在天津市、海南省和云南省开展医师资格考试临床执业医师、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和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医学综合笔试“一年两试”试点。在上述考区通过实践技能考试但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笔试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笔试(第一次考试有违纪行为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时间为20xx年11月25日-11月26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20xx年组织中医(朝医方向)、傣医考试,继续开展哈萨克医考试试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报考。
缴费通知书
尊敬的各位业主:
您们好!
感谢您们入住尚风尚水的文化社区,感谢您们一直以来对物业公司的支持!我们将倾尽所能为您提供一流的服务,让您在这里健康快乐的生活!
在广大业主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多数业主按时交纳物业费,但至今仍有少数业主未能按时交费。物业费是小区绿化、保洁、安保、公共设施维护、房屋维修等管理的根本保证,如果业主不能按时缴纳物业费,将会对物业管理和服务造成致命的影响。为了保障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改善业主居住环境,建设和谐小区,未交纳物业费的业主,请您从即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物业服务中心缴纳物业费,原来拖欠的`一并补齐。对逾期不交物业费的业主,物业中心将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诉诸法律程序解决,追缴拖欠的全额物业费,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千分之三交纳滞纳金。望广大业主周知。
物业公司随时接受业主的监督,持续改进,竭诚为业主服务,希望您能理解与支持我们的工作,让我们的园区成为一个和谐安逸的大家庭。
缴费地点:物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