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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改善员工福利提案表 员工要求企业改善方案优秀

时间:2023-06-01 22:06:42 作者:曹czj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员工要求企业改善方案篇一

了解公司内部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各员工对于公司某些制度的不满,对其中存在问题的部份,做出建议:对于公司提案改善 作为一个企业,除了追求必然的利润外,其他层次的追求有:对外而言:形象品牌健康,品质有保证,信誉度高,价格有优势,交期迅速,服务好,对客户反映较快;对内而言:分工明细,职责清晰,权力明确,管理有力,制度健全;部门之间协助与监管有序,有章可循,且能到达制约和权力的平衡。

企业与员工的规划科学合理,共同进步,以公司为家。有创新的意识,有活力。

这是企业的生存之本,也是发展之本。这样的企业才会无往而不胜,到达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的境界。

这也是众多的管理的最终的目的。当然要到达这样的目的,仅仅是纸上谈兵肯定不行,这需要公司上层领导和所有管理者一齐努力来实施。

就我国目前的民营企业来说,数量不断增多,规模扩大,且介入的行业也在逐渐深入和扩展。然而,它的发展终归受到一些隐性的制约和影响,诸如制度、政策、管理、品牌等方面有其先天之不足;与现有的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都不能相提并论,惟有用心在内部控制、价格、质量、成本、服务等方面下足工夫需求突破,才是制胜之道。

而这些无不需要人才来推动、实现。综观国内之大多数企业民营企业,或成功、或失败,人才几乎都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很多时候,关键性的人才就像是船上的舵手,操控全局,掌握方向,能够带领企业沿着正确的道路发展壮大,其价值远远不是金钱所能衡量。而其他具体到部门到岗位的人才也是所不可缺的,他们是本部门或本岗位的领军人物,是企业架构里务必引起重视的环节,是对企业的制度、方针、目标具体实施、执行的对象。

引进了人才,会用人才是根本。不会用人,不敢用人,职责不清,权力不能下放,分工混乱,一方面企业的管理成本无形中增加,另一方面企业运作过程中的效率不高,无法到达预期的效果。

针对本公司目前而言:1、人才严重缺乏。就其具体而言,每个部门无独挡一面之人物,事无巨细均需要别人安排,居在岗位却无行事之潜力。

其次缺少系统完整的操作体系和意识,本部门工作无法得到改善、完善和提高,仅仅提留在为做事而做事,而不知为何做事,如果做事,如何做好事之潜力。2、分工不明,权力无法有力的下放,职责更不清晰,经常出现为他人做事,自我的事情却无法做好的状况,又或者出现问题无法追究,互相推委,害怕承担职责的状况。

3、部门之间配合较差,缺少有序的监管和控制。4、有制度却无法真正有效的推行,没有构成重视,上上下下都有其阻力。

5、公司领导有决心、无行动,无法为下方的人员指引方向。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缺少系统的规划和具体的持续发展的计划。

6、“以人为本”没有真正体此刻实际当中,员工的福利及一系列人性化的关怀并没得到体现。员工没有以公司为家,缺少适当的职业和发展规划,公司的企业文化十分薄弱。

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思考,公司可从以下方面着手突破:1、人才的引进、留住及激励。2、正确用人,大胆授权,分工到位,职责明确,用人不疑。

3、将制度进行到底,引起充分的重视,具体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实施:一、建立和完善公司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宣传推广,培养员工意识;二、建立健全的企业文化,使员工真正能以公司为家,公司以员工为本,员工和企业共同成长。三、继续完善和贯彻iso9000质量体系,从生产到质量的各方面环节加强控制和管理,培养质量意识,以降低成本,消除质量隐患,提高产品合格率,提高效率。

4、完善员工福利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从细节着手,为员工着想,将关怀落到实处。5、加强对基础干部的培养,分化职能和分工,使管理能深入到基层。

6、培养员工创新和节约的意识。以上是本人的一点所思所想,期望能对总经理有些启发,无论好坏,目的都是期望公司能够更好的发展。

扩展资料 提案改善活动是在企业发展战略框架下,系统性引导各级岗位员工通过精益管理理念和ie手法,持续改善“人—人”、“物—物”和“人—物”关系,实现个人素质和工作绩效一起成长,推进企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经营模式创新。让专业的人和不专业的人、能力强的人和能力不强的人,通过提交“问题票”、“提案卡”或“提案改善计划书”等形式,人人都能参与改善,人人都能获得成就感。

“提案改善活动”近年来越来越得到迫于成本压力的大中型企业高层的重视,在有些公司被称为“创意功夫”、“提案功夫”、“合理化建议”、“全员献策活动”等。但在全国范围内的普及、推广还未形成气候,市面上也没有系统性的书籍、文献可以参考。

经常会有人在学习和实践中对什么是提案改善、其核心理念、如何推展、有何价值等问题疑惑不断。在《提案改善---成本领先战略的助燃剂》一书中,戴作辉先生开创性地对“提案改善”进行了系统梳理,从行为科学的激励理论基础上默认企业改善的动机来自解决现行问题需要,把提案改善活动上升到理论体系的高度。

并参考日式、美式提案制度的优点,按中国企业的实际情况总结出了在。

员工要求企业改善方案篇二

一、目的

为了推动公司发展,发挥个人的智慧与经验,公司鼓励全体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全体员工提高工作热情,彼此得以沟通,达成观念一致、步调一致,制定本提案管理办法。

二、提案建议人资格

1、 凡本公司员工皆可建议。 建议需以个人或数人提出。

1、 提案建议人填写规定的“提案表”,自行填妥投入提案箱或交到行政部办公室,或者公司邮箱。

2、 “提案表”必须填写以下主要项目:

(1) 案由(概括明了地写出建议主张的内容)。

(2) 原有缺失(具体说明现状)。

(3) 改进意见和方法:详细说明改善的具体办法,包括方法、程序及步骤。

(4) 预期的效果:应详细说明提案经采纳后,可能获得的成效,包括提高效率、简化作业、增加销售和降低成本等。

3、 提案内容不需获得各级负责人的许可。

四、提案范围

(1) 各类操作方法、工作程序、销售方法、行政效率等的改善。

(2) 有关折本维修保养的改善。

(3) 有关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耗材等。

(4) 新工艺的研发、设计等。

2、 提案内容如属于下列各项范围,为不适当的提案,不予受理:

(1) 攻击团体或个人的提案。

(2) 诉苦或要求改善待遇。

五、成立审议组以及职责

1、 公司为审议员工提案设置提案审议小组。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1) 组长:董事长

(2) 副组长:每次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一名担任(可以是与提案内容有关的主管副总)

(3) 审议组成员:每次指定中层管理人员3—5名担任。必要时,审议组组员与组长商洽后邀请与提案有关的业务负责人出席或交付有关部门按计划同时调查、分析。

(4) 每次审议组人选经公司办公例会确定。

2、审议组的职责

a、调查提案内容。

b、关于提案审议事项的分析。

c、关于提案评审标准的研究、制订事项。

d、关于提案奖金的研究、讨论事项。

e、关于提案实施成果的检查、讨论事项。

f、其他有关提案的研究改进事项。

六、审查程序

1、 每月二十日开箱及汇总提案,并于次月二十日审议完毕。

2、 作业时间:每月20——30日调查与分析工作,次月1——10日综合分析并作结论后提呈核定,11日——20日为核定期。

3、 审议组视提案需要,召开1——2次审议会。

4、 提案经审议组审定认为可以采纳并实行于公司的,应由审议组副组长于审议组审定后三日内,以书面详细注明建议人姓名、提案内容及该提案施行后对公司的可能贡献、核定奖金等级与理由,连同审议组各成员的评核表一并报董事长办公会复议后决定。

七、奖励

1、 团体特别奖。以部门为单位,每月有3件及以上提案被采用的,发给团体特别奖,发给奖金500元。

2、 特殊奖励。提案才用实施后,经定期追踪 ,成果显著绩效卓越的,由审议组另行议奖。

3、 以上奖项由审议组绝帝国,并呈报核定。

4、 提案如果是由两人以上共同提出的,其所得奖金,按人数平均发给。

5、 有下列各情形之一的,不能够申请核奖:

(1)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对其本身职责范围内所作的建议。

(2) 被指派或聘用为专门研究工作而提出与该工作有关的建议提案。

(3) 由负责人指定为业务、管理、技术的改进或工作方法、程序的改善或简化等作业,而提出建议提案者。

(4) 同一建议事项经他人提出并已获得奖金者。

6、 公司各部门如有任何问题或困难,需求解决或改进时,经呈请总经理核准后得公开向员工征求意见,所得建议的审议与奖励,依本制度办理。

八、提案处理

1、 采用的提案。审查小组除通知原提案人外,还需填发“提案实施通知”,分发各有关部门,开始实施。并对实施成效检查。

2、 未采用的提案。由行政部将原件发还原提案人或电话告知提案人,并要据实委婉说明理由。

3、 保留的提案。须经较长时间考虑的、先将保留理由通知提案人。

九、成果的考核

1、 成果的检查

(1) 实施的提案,各实施部门应认真执行,完成后应填“提案改善成果报告表”呈直管副总核定后,转呈审议组各成员。经三个月的考核,并予评分后,再呈提案组长。

(2) 提案审议组依实施部门所报的“提案改善成果报告表”及“提案评分表”详细做出审查核定。

(3) 实施部门经审议小组考核,其达成任务良好者,或实施不力者,审议组需给出奖惩意见。

2、 经核定给予奖励的提案,并应在公司公布栏中给予表扬。

3、 有关部门根据线索奖研究的结果,对公司发生效用时,应颁奖给该部部门,其奖金由审议组核定。

一、公司为倡导员工参与管理,并激励员工就其平时工作经验或研究心得,对公司业务、管理及技术,提供建设性的改善意见,藉以提高公司经营绩效和管理水平,特订定本办法。

二、公司各级员工对本公司在技术上或管理上,如有改进意见,均需按建议书要求的事项填列。如建议人缺乏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可请人事部经理或本部门经理协助填写。

三、建议书内应列的主要项目如下:

(一)建议事由:简要说明建议改进的具体事项。

(二)原有缺陷:详细说明在未提出建议提案前,原有情形的不尽完善之处以及改进意见。

(三)改进意见或办法:详细说明建议改善的具体办法、程序及实施步骤等。

(四)预期效果:应详细说明该建议案经采纳后,可能获得的成效,包括提高效率、简化作业、增加销售、创造利润、节省开支和保障安全生产等项目。

四、建议书填妥后,应投入员工提案箱,总经办每周五上午9:00开箱,汇总后报总经理审阅。

五、提案内容如属于下列各项范围,为不适当的提案不予受理:

(1)仅提出缺点或问题,而欠缺具体改善内容及方法的;

(2)业务上已被指令改进的,或上级指示他人开始进行的.提案;

(4)个人诉苦或类似事情的提案;

(5)业务上应做的工作,不能以提案方式提出受奖;

(6)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提案;

(7)涉及对其它人私生活的攻击;

(8)各种不平的怨言及批评;

(9)有关人事变化、调动及任免、调薪问题;

(10)其它对公司可能有益但无近期实现可能的提案。

(11)不署真实姓名或无姓名的提案

以上提案公司将原件密退原建议人;无法退回的提案公司将予以销毁。

六、 为审议员工建议提案,设置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审委会召集人,各部门主管副总经理为审委会成员;必要时,邀请与建议提案内容有关的部门经理或提案人出席。

七、审议委会的职责如下:

(一)审议员工建议提案的内容和可行性。

(二)讨论员工建议提案的实施办法。

(三)研究讨论-公司制度的改进事项。

(四)讨论员工建议提案的实施效果。

(五)确定员工建议提案奖励办法和奖励金额。

八、总经办收到员工建议提案后,对内容、格式符合要求的于收件三日内送交审委会召集人,由审委会审议。如遇特殊情况,该建议提案可由审委会召集人委托有关的人员先行评核后将评核结果报审委会召集人。审委会召集人和审委会成员应从收到建议提案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议工作并将审议结果通知提案人。

九、公司员工建议提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适当奖励:

(2)有关提高士气或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

(3)销售推广业务或服务方法的改善;

(5)产品质量或设计方法的改善;

(6)制造技术或操作方法的改善;

(7)工作简化或事务简化的改善;

(8)制造程序或机器配置的改善;

(9)改进机器、工具的设计、制造与维护保养;

(10)物料仓储管理及厂内外运输搬运方法的改善,

(11)废料的利用,原材料的节省及其它降低材料成本的改善;

(13)防止灾害危险方法的改善;

(14)工作环境与卫生的改善;

(15)降低生产成本费用:

(17)新产品方案的建议;

(18)非本职务范围内的改进提案;

(19)其它有利于本公司而又切实可行的提案。

十、奖励的标准,由审委会各委员依员工建议案评核表各个评核项目分别逐项研讨并评订分数后,以总平均分数拟定等级及其奖金金额。(人事负责制定评分标准和等级)

十一、建议案经审委会审定认为不宜采纳施行者,应交由人事部经理据实委婉签注理由通知原建议人。

十二、建议案经审委会审定认为可以采纳并施行于公司者,应由审委会召集人会同人事部经理于审委会审定后三日内,以书面详细注明建议人姓名、建议案 内容及该建议案施行后对公司的可能贡献、核定等级及奖金数额与理由,连同审 委会各委员的评核表,一并报请总经理核定。

十三、为避免审委会各委员对建议人的主观印象,影响评核结果的公平起见,人事部经理在建议案未经审委会评定前,对建议人的姓名应予保密,不得泄 露。

十四、建议的案件如系由二人以上共同提出者,其所得的奖金,按人数平均发给。

十五、有下列各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核奖:

(一)各级主管人员对其本身职掌范围内所作的建议。

(二)被指派或聘用为专门研究工作而提出与该工作有关的建议方案者。

(三)由主管指定为业务、管理、技术的改进或工作方法、程序、表报的改善或 简化等作业,而获得的改进建议者。

(四)同一建议事项经他人提出并已获得奖金者。

十六、公司各单位如有任何问题或困难,需求解决或改进时,经总经理核准后才可公开向员工征求意见,所得建议的审议与奖励,得依本办法办理。

十七、员工建议案的最后处理情形,应由人事部通知原建议人,员工所提建议,不论采纳与否均应由人事部负责归档。经核定给奖的建议案,并应在公司公布栏中表扬。

十八、本办法经呈请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

员工要求企业改善方案篇三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剧烈,经济竞争环境不断完善,薪酬体系的日臻成熟,员工福利政策逐渐地成为各企业间竞争的最有力的支撑,很多企业之所以能够留住优秀员工,就是因为实施的阳光福利政策在吸引着他们。能够说福利是员工报酬的一种有力的补充形式,它能够弥补工资薪酬的不足。由于福利既能够是一种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工资报酬,也能够是一种无形的精神享受,这样员工在物质上能够得到实物回报,在身心上也能够感到愉悦,同时团队协作、凝聚力、忠诚度、归属感、工作效率等都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员工福利多样化的好处是,体现了企业的人情化关怀,有利于凝聚人心,增强员工的归属感,激发员工奋发有为的动力和活力。尽管带给各种各样的福利同样需要花费企业的部分利润,是货币的转化形式,但给员工的感觉完全不一样。这样的企业更富有人情味和温暖感,让人感到企业最贴心的关怀和帮忙,因而情绪舒畅,工作效率十分高。在共同利益和共同目标的感召和驱动下,能够使员工的主动性、用心性和创造性得到极大发挥,员工的向心力大大增强。福利的多样化,是以温情脉脉的方式“套牢”员工,从员工那里得到的无疑是丰厚的回报。员工福利的实施其目的有以下四点。

1、提高员工及管理干部的忠诚度,降低监督管理成本;

3、提高劳动用心性,变被动指挥为主动贡献劳动,加点草,多挤点奶。

4、为塑造企业文化带给物质保障,从而使企业稳步发展,使企业与员工双赢。

3、公司时常出现交货不及时严重拖单的现象,并且习以为常。我认为主要是没有生产计划统筹观念,各车间各自为政。同时没有建立、实施合同评审流程,而在合同评审流程中我认为不仅仅仅只是业务部与生产部沟通,更需要采购供应部、开发部,乃至人力资源部的参与,因为透过订单产能评审才能分析出公司的产能大小和公司的实际产量,才能保证出货期,更需要把一个合同中每个部门,每个人员就应承担什么职责全部明确下来,以便保质保量的完成生产订单。

4、员工素质低下,有待公司花大力气去提升,因为员工的素质不高,直接影响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和满意度,员工的忠诚度和满意度直接影响到对工作的态度,而员工的工作态度直接影响到产品质量的好坏,交货期的准时率,影响到整个公司的竞争力。

5、部门的管理人员本位主义思想较严重,很多事情都只看自己本部门本车间,而没有从全局去思考工作、处理工作,不敢于承担职责,异常事情发生的时候,不是去想办法解决问题,更多的是想推脱职责。

影响到员工的做事方式、工作态度。

企业在发展中出现问题是正常的,没有问题倒是不正常,问题是我们该持什么的态度来对待并解决,才是最重要,“矫枉”还须严防“过正”,急功近利要不得,短期行为也不行,“全盘否定”不利于企业的正常运作,只有“扬长避短”“因势利导”,才是“改变”和“完善”的长久策略。

他们的业务技能。每月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企业内部培训;培训方式能够采用座谈、交流、授课等方式进行;座谈交流学习心得,资料能够是职业道德、管理知识、质量知识、工艺技术等。

2、明确企业的市场定位,做好企业战略规划。一个企业的资源是有限的,怎样利用有限的资源做好最重要的事呢,这就是企业要做战略规划的目的。只有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资源才会得到合理地调配和利用;可能我毛司此刻尚不具备这样的水准,无法对市场进行有效的预估,但我们能够把他作为年度计划来做,也就是说把下一年最重要的事列出来,怎样做谁来做什么时间做按照5w1h的方法制订出一个年度计划;然后各部门根据该年度计划,进行进一步的细分,列出详细的执行计划,只要把这些重要的事情做好了,其它的也就迎刃而解了。

3、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优化员工队伍。企业管理,其实质就舒范人的言行和举止,现代企业管理“人本”思想更为重要,我们企业此刻面临着的是招工难和留人难。如何解决企业用人与优化员工队伍之间的矛盾呢首先要加强招聘力度,多渠道地招聘,其实招聘也是对企业的一种宣传;其二尽最大可能留住老员工,个性是优秀员工。改变工资结构,加大福利在工资中的比例,福利永远比工资的价值高,给员工加200元工资不如给员工发100元的福利,留人要用制度、用文化、用感情、用福利去留,福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企业文化使他们对企业产生感情,制度保证他们的发展空间,管理人员和老板的一言一行使他们感觉到家的温暖;只要我们的员工队伍充分挖掘内部人力资源,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中基层管理岗位,充分调动员工的用心性。

4、抓成本、促管理。要解决问题先要分析问题,首先我们要分析为什么成本会这么高,原因有四:一受理人员没有成本意识;二是没有质量监督体系,质量与成本是相辅相成的;三是没有物控体系,仓库领发料十分随意;四是财务部没有建立核算与监督机制;要控制成本,财务部的配合守键,只有完善核算体系,该项工作才能做到位;其二严格控制仓库发料和生产的第一道工序---下料;其三为不影响生产,同时开辟绿色通道,即凡是生产过程中造成的浪费或损失需补料的,能够透过审批,另行发放,这样我们能够更好地分析材料超额的原因和界定职责范围;其四考核,一项工作能否得到长久的落实,考核守键,推行提案改善制度,这样各部门、各车间就会因为切身利益而想方设法去改善管理,从而构成全员参与的氛围。

综上所述,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推荐,请董事长指示。

a)改变原有的工资结构,“月薪人员: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考核+福利工资;计件人员:计件工资+效率工资+福利工资”实施福利沉浮制度。签定劳动合同,每月实发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计件工资”做满一年的发放剩余工资的70%,两年发放剩余工资90%,三年的发放剩余工资的100%。

b)实施全勤奖元/月)50元/月封顶;住房补贴元/月)工作年限不同住房补贴不同,150元/月封顶;工龄奖元/月)工作年限不同工龄奖不同,200元/月封顶。

c)有薪年假制度的实施,工作年限不同有薪年假时间不同。其它节假日福利等。

d)透过考核竟争结合企业实际聘请实用的管理人才,从而确保公司管理团队的正常运行。

以上只是个人的一点看法及推荐,请董事长根据目前公司的现状及未来的发展目标给予指示。

员工要求企业改善方案篇四

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一)薪酬

1.发薪日期

公司按员工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金,付薪日期为每月月未。公司将在每月月末将薪金转入员工个人银行帐号,并将工资条发至员工邮箱。

2.收入保密

员工薪金、奖金及其它收入属员工个人隐私,禁止员工相互间以任何方式传播、打听及向外界透露。

3.收入构成

收入=固定报酬+浮动报酬。

固定报酬=(岗位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固定系数。

其中部门经理固定系数为70%,普通员工为80%。

浮动报酬=(岗位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1-固定系数)+年终奖金+其它津贴等。

(二)福利

1.假期(详见后章《考勤与假期》) 

2.社会保险

公司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当地政府的规定为员工购买四险一金[养老、医疗(含女职工生育险)、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员工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在员工个人工资中代扣。

3.公司活动

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公司为符合规定的员工提供每两年一次的例行体检,并组织体育锻炼;公司根据经营状况,为符合规定的员工提供免费或员工承担部分费用的公司旅游;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各项活动,如公司周年庆典、年终活动、季度员工生辰会等。

4.其它

②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调整自行制定的福利项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配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建立具有吸引力和竞争性的福利体系,以达到吸引人才、激励员工的目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福利体系

第二章 法定福利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公司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办理时间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的当月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养老保险。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养老保险。

(四)转移时间

员工离职时,在档案关系转出后,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五)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六)缴费标准

公司月缴纳额=企业上年度全体员工月缴费基数总额 * 19%

个人月缴纳额=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 * 7% 

1、 公司和个人缴费标准按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和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2、按北京市劳动局规定:从2003年起个人缴费提高一个百分点,即为8%。

(七)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1、北京市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制度,员工的社会保障号码终身不变。

2、公司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员工的社会保障号码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3、个人帐户按员工本人的缴费工资基数的11%建立。例如,2002年个人缴纳的7%的部分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公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4%比例划入个人帐户。

4、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5、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员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员工在职或者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其利息,可以继承,其余部分并入养老保险基金。

(八)享受待遇

1、员工在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10年以上;员工在1998年6月30日后参加工作,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15年以上的员工,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年限不足规定的,在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个人。

3、员工退休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标准,由员工累计缴费年限、个人帐户储存额、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决定。

第四条 基本医疗保险

(一)基本医疗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公司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同时按照北京市规定实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的制度。

(二)办理时间及手续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完毕之次月,公司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政策为其办理《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员工本人需提供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填写《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基本医疗保险。

(四)参保情况的变更

员工离职时,在停发工资的当月,根据社保中心的规定,员工应将《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交回人力资源部,以便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五)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保中心。

(六)缴费标准

1、基本医疗保险

公司月缴纳额=全体员工月缴费基数总额x 9%

个人月缴纳额=员工个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x 2%   

2、大额医疗互助

公司月缴纳额=全体员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x 1%

个人月缴纳额=3元

注:按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

(七)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2、个人帐户由两部分组成:

(1) 员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 社保中心依据北京市规定将公司缴纳费用的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员工年龄小于35周岁的,按员工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帐户;员工年龄在35-45周岁的,按员工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帐户;员工年龄在45周岁的,按员工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小于70周岁的退休员工,按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个人帐户; 70周岁以上的退休员工,按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个人帐户。

3、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4、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患病时可以支取。员工在职或者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中储存额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

(八)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员工可依据北京市规定,报销在中国境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例如:2002年在职职工,门诊医疗费用在2000元以上、42000元以下部分报销50%;住院医疗费用在1300元以上、5600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80%-97%;住院医疗费用在56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70%。

2、个人帐户用于支付下列医疗费用:门急诊的医疗费用;凭定点医院的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按规定由本人自付。

第五条 失业保险

(一)失业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公司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办理时间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当月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失业保险。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失业保险。

(四)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五)缴费标准

单位年缴纳额=企业缴纳基数 x 1.5%

个人年缴纳额=员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x 0.5%

注:按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和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六)失业保险待遇

1、户口在本市员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员工,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在此期间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5) 累计缴费时间在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在1999年11月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时合并计算。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5、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90%。

具体标准为:

(1) 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5) 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6) 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6、北京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7、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医院就诊的,可以领取本人失业保险金总额60-80%的医疗补助金。

第六条 工伤保险

(一)工伤保险由公司负担费用。

(二)办理时间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当月起,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工伤保险。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工伤保险。

(四)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五)缴费标准

公司月缴纳额=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总额x 费率(0.7%)

个人不需缴纳费用。

(六)享受待遇

1、经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和指定医院或者医疗机构认定属于工伤范围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必须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24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

3、员工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员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1) 鉴定1-4级的,应当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伤残待遇;

(2) 被鉴定5-10级的,一次性发给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6-16个月工资。

(七)工伤情况的申请:

自发生工伤事故之日需提交如下材料: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主要经过、现场证人和本人工资收入、家庭成员等情况。同时,有关职工、当事人或亲属应当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查了解工伤情况,并如实提供情况。

第七条 住房公积金

依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公司为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员工个人所有。

(一)办理时间

自员工办理入司手续次月起,依据个人自愿的原则,按照中央在京企业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

(二)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住房公积金。

(三)办理地点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四)缴费标准

单位月缴存额=被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x 10%

员工个人月缴存额=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x 10%

(五)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1、 购、建、大修自有住房;

2、 偿还用于本人住房方面的贷款;

3、 支付本人分摊的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15%的部分。

(六)住房公积金的支取

1、员工支取住房公积金时,需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书、购房发票等有关证明,经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向资金管理中心代为办理支取手续。

2、支取分期付款或贷款方式购买住房的,每年可支取一次,直至付款或贷款还清为止。

3、一次性付款买房的,自购房合同签署一年内,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书、购房发票等有关证明,经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向资金管理中心代为办理支取手续。依据规定只能支取一次。

4、以配偶名义买房的,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住房公积金的结算

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向员工提供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止的本息对帐单。

(八)住房公积金的转移

1、员工离职或调动工作时,应提供调入单位为其开户的个人帐号,持调入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转移手续。

2、员工因离职、停薪等各种原因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其公积金结余本息仍可保留在该员工个人帐户内。

3、员工退休、调离本市或出国定居时,可办理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全部本息余额。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九)个人住房委托贷款

1、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是指由公积金缴存人以所购住房为抵押物,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其委托银行申请优惠购房贷款。

2、在公司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员工,都可以申请贷款,贷款条件及程序依据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公司统一福利项目

第八条   工作餐

在正常工作时间,公司为员工提供免费工作餐。

第九条   班车

公司为员工提供正常上下班的班车服务,由公司总裁办负责协调安排相关事宜。

第十条   带薪休假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补充商业保险

为了给公司员工提供更好的医疗待遇和人身保障,公司为全体正式员工购买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具体内容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医疗及津贴保险、小额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大额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基本住院综合医疗保险、女员工生育保险、员工18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医疗保险。具体保障范围、报销管理及赔付标准详见公司《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第四章  公司专项福利项目

第十二条  节日慰问费

(一)涉及人员

公司正式员工。

(二)发放标准

根据公司当年度的经营财务状况,可适当调整发放额度,参考标准如下:

春节       500元/人;

五一劳动节 500元/人;

国庆节     1000元/人。

第十三条  应届毕业生安置费

(一)涉及人员

公司当年度接收的学历在大专(含)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二)发放标准及手续

1、路程费:毕业生凭乘坐车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可以报销从学校到北京站路途中的硬座火车票和北京站到公司的出租车费。

2、生活安置费:毕业生凭《报到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在当月工资中向其每人发放生活安置费为500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自批准下发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一、员工福利委员会组织办法

(一)本办法依照员工福利条例,工厂法及本公司人事管理办法制定。本公司职工福利委员会的组织、工作项目悉依本办法的规定办理。

(二)本公司职工福利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公司选派。一般委6人,3人由主任委员推举,其余由员工全体推举。福利委员会(以下称本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组织型态参照图。

(三)本委员会设干事3人,负责办理财务、行政及福利活动的举办。干事由主任委员自委员中推举。

(四)本委员会设福利金运用小组,由主任委员及所有干事组成,负责福利金的运用、审核。

(五)本委员会负责办理本公司所有员工同仁之各项福利、伙食及职工福利金的运用事宜。

(六)本委员会之委员、干事任期一年,连选得连任,每年的9月1日改选,选举后立即生效。

(七)本委员会之委员、干事均为义务性职位,不得支领本委员的薪资,若有侵占本公司员工权益事实,应以本公司人事管理办法-论处。

(八)有关福利金的动支、运用,另订办法办理。

(九)本办法有未尽事宜应酌情修订。

(十)本办法自即日起施行。

二、员工福利委员会办事细则

(一)本会为确定工作人员职责,便利会务处理,特订定本细则。

(二)本会职责及会务的处理,除法令及本会组织简章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细则行之。

(三)本会为本公司职工福利事业的决策机构。

(四)本会主任委员的任务如下:

1.召集、主持委员会议,并执行其决议。

2.业务计划、工作报告、经费、预决算的提出研议及工作人员的提请任免。

3.策划、指挥、监督本会及所属单位的业务、经费、人事。

4.代表本会一切会务。

(五)本会委员的任务如下:

1.参加委员会议研拟提案。

2.提出有关福利事业的研究,推动改进事项的建议。

3.坚行本会推定及主任委员分配事项,并提出报告。

(六)本会总干事的任务如下:

1.秉承主任委员之命及本会的决议处理本会日常业务。

2.业务计划、工作报告、预决算、报表等撰制事项。

3.有关文件的收发登记、撰拟、保管及开会的通知、布置、记录等事项。

4.本会资产、用品、各项福利设施的登记保管以及对外连络等有关庶务事项。

5.本会各小组暨所属单位的联系事项。

(七)本会为促使各委员分工合作,设供应、康乐、财务等小组,分别负责策划,推动各小组完成任务。

(八)本细则经本会会议通过后施行,修改亦同。

三、员工福利委员会分期付款办法

第一条  本会为谋员工经济的利益与生活的改善,便利员工购买分期付款物品,不计利息原价售予员工,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适用的对象一律限于本公司依法缴纳福利金的员工。

第三条  为确保货款偿还起见,购买人应觅具各社认为适当的本公司员工2人以上为连带保证人,如各社对所觅连带保证人认为不适当时可要求另觅更换。

第四条  欲购买分期付款物品的员工,应于每月10日以前填具申请书连同保证书送交各社销售组,并由销售组于申请结束5日内注明购买人薪资及对本社赊欠金额等资料,送请审查小组召集人召开会议审查。

购买人经核准分期付款后,应凭各社发给的购买证,于月底持往特约商店购货,逾期以自动放弃论,不予保留。

第五条  分期付款物品限于自用,如有转售图利或虚购物品将所得货款流为其他不正当用途者,经查明即予停止分期付款购买权一年,并得请求提前偿还其向各社赊欠的一切货款。

第六条  购买人在货款未全部清偿前离职或不能如期付款时,各社得随时将所欠的金额作一次全部请求清偿,购买人及连带保证人不得异议。

第七条  连带保证人对于购买人所欠货款无条件负连带清偿之责,并抛弃一切抗辩权。

第八条  购买人滞缴货款2次以上者,应即停止其购买分期付款物品的权利,直到其货款清偿日起一年后始予恢复。

第九条  购买分期付款物品的保证规定,购买人应觅具固定员工2人或固定员工1人非固定员工3人为连带保证人,连带保证人未经各社核准不得变更,其保证继续有效。

第十条  分期付款物品的限额及付款规定:

(一)分期付款之限额不得超过购买人每月缴纳福利金1000倍数为限,但最低限额规定为1000元,最高限额规定为15000元,购买人每月应分期付款连同赊购物品总额不得超过每月应领薪资总额60%。

(二)分期付款物品付款规定:

(1)1000元至3000元每月至少应付300元。

(2)3000元至6000元每月至少应付400元。

(3)6000元至9000元每月至少应付500元。

(4)9000元至12000元每月至少应付600元。

(5)12000元至15000元每月至少应付700元。

(三)分期付款应付货款日期为发薪日。

第十一条  分期付款物品特约商店经审查小组审查通过后另行公布。

第十二条  本办法经员工福利委员会审查公布施行。

员工要求企业改善方案篇五

第一条、福利待遇是公司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符合公司各项福利待遇享受条件的员工,本人自愿放弃享受福利待遇的,公司不作现金或其它方式补偿。公司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与本规定有冲突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二条、公司福利待遇的种类及标准: (一)、社会保险。

公司实行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待遇。凡是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经本人申请,从转正的次月起由公司为其办理养老、医疗保险参保手续,保险费由财务部根据国家规定统一缴纳,其中个人承担的保险费由财务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工伤保险实行全员参保,保险费由公司承担,从入职之日起缴纳。

(二)、节日慰问。

(三)、退休金福利。

符合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连续工龄达5年以上(含5年)的全体员工,按公司规定办理退休、解除劳动合同并终止劳动关系的,给予退休金福利。退休金福利待遇标准为增发12个月本人上月工龄工资。

(四)、员工结婚等家庭重大事务慰问福利。

1、员工结婚:由公司总经理或所在部门中心领导、工会主席向其本人道贺,道贺标准为总助、总工、副总、分公司总经理1000元/人,部门经理、高级工程师800元/人,部门副经理、中级工程师及以下管理、技术人员600元/人,一线员工400元/人。双方均为公司员工的',分别依照道贺标准办理。

2、员工子女结婚:由公司总经理或所在部门中心领导、工会主席向其本人道贺,道贺标准为400元/户家庭。

3、员工工伤:住院或工伤期间,由所在部门协同工会前去慰问,慰问标准为部门经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管理、技术人员400元/人,部门副经理、中级工程师及以下管理、技术人员(含一线员工)300元/人。

4、员工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去世(是指父母、公婆、岳父母、兄弟娣妹、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的,方兴实业由所在部门中心领导、工会主席前去慰问(居住地60公里以内),慰问标准为部门经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管理、技术人员400元/人,部门副经理、中级工程师及以下管理、技术人员及一线技术工人300元/人。另购花圈、鞭炮、草纸等风俗用品1份。双方均为公司员工的,慰问标准按1份执行。各分公司员工由分公司慰问,总公司不再另行礼金慰问,应以集团公司名义另购花圈、鞭炮、草纸等风俗用品1份进行慰问。对于路程较远不能派人前去悼念的,可参照以上标准采取其它方式予以慰问。

(五)、防暑降温福利。

xx部、xx部、xx公司所属员工从每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享受防暑降温费补贴,其中生产部、品保部补贴标准为2.00元/人/天,铸造公司为3.00元/人/天。防暑降温补贴必须用于防暑降温,不得分发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六)、住宿、用餐、水电补贴福利。

公司实行免费住宿、免费中晚餐的方式,其中住宿要求及标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中晚餐公司按3元/人/餐补贴,直接划拨食堂。住宿员工享受公司水电补贴,其中水费由公司全额支付,集体宿舍(指3人以上)用电全额补贴(私自在宿舍使用电饭煲、电磁炉、热水器等大功率用电设备的,电费自理,不予补贴,未能装表计费的,由后勤部核定每月扣罚电费数额从当月工资扣除),单间、标间用电补贴15度/人/月,超出部分按城镇居民生活用电标准由本人支付,从工资扣除。

第三条、福利待遇费用列支及报销方式由财务部确定。

第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1.0目的:为健全公司价值分配体系,为员工提供多样化的弹性福利政策,通过福利积分形式为员工个性化福利,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华冠公司三等(含)以上人员

3.0定义:福利积分:员工通过参与公司利润分享、绩效、评优等纳入福利计划的活动获得积分点数,在服务一定期限后可以消耗福利积分来获取公司对其购买车辆、住房、保险的支持。

生产部门;指针织、机织、特工艺、织造、品保和工程部

行政后勤部门:除生产部门外的其他部门

4.0权责:

总经办:负责福利积分管理办法的发布与修订。

管理部:负责福利积分的统计与汇总。

财务部:负责福利积分使用申请的批准与实施。

5.0内容:

5.1福利积分项目

5.1.1利润分红折算积分

5.1.1.1每年1月份财务部根据上年度利润中心激励计划计算三等以上人员该年度福利分红金额,按照个人利润分红的5:1(即5元折合福利积分1分)进行折算。

5.1.1.2未纳入福利分红计划中的行政后勤部门人员统一按照同层级福利分红层级的平均数额进行福利积分折算。

5.1.1.3利润分红折算数据以财务部最终确认数据为准。

5.1.2服务年限积分

5.1.2.1截止2015年12月31日连续在公司服务一定期限的员工,给予基础福利积分。

5.1.2.3如月度内当月考勤天数低于15天,本月积分为0。5.1.2.2自2011年1月1日起,每年度内每服务一个月增加5积分。

5.1.2.4工龄基础积分为一次性积分,每年度不做累计统计。

5.1.3绩效考核积分

5.1.3.1年度平均绩效得分高于130分的统一按照130分计算

5.1.3.2绩效考核积分=年度平均绩效得分/100分*个人绩效考核标准。

5.1.4评优积分

5.1.4.1部门获得月度提案改善、6s等公司定期组织的专案活动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部门员工分别获得50分、30分、20分积分。

5.1.4.2部门获得月度提案改善、6s等公司定期组织的专案活动倒数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部门员工分别获得-50分、-30分、-20分积分。

5.1.4.3部门获得年度最佳团队,部门内员工每人获得300积分。

5.1.4.4每月优秀员工每人奖励50积分,年度优秀员工每人奖励200积分,年度十佳员工每人奖励400积分。

5.1.4.4部门组织团队获得公司举办的活动比赛,按照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奖励部门员工50分、30分、20分积分。

5.1.4.5个人获得年终大会奖项,每项奖励100积分;个人代表公司获得长乐、福州、福建、国家奖励分别奖励100分、200分、500分、1000分奖励。

5.1.5资格认证积分

5.1.5.1个人通过公司初级内部讲师、中级内部讲师、高级内部讲师,分别奖励基础分数50分、100分、200分;每年度开展列入公司年度计划培训的培训课程及储干业务班培训课程每次分别奖励50分、80分、100分。

5.1.5.2个人通过自身努力获得省级、国家级、国际级资格认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积分100分、200分、500分。

5.1.6内部推荐积分

5.1.6.1每成功推荐一位三等以下(含)员工,在签署合同后每服务半年给予50积分,积分统计最高不超过3年。

5.1.6.2每成功推荐四等以上(含)员工,在签署合同后每服务半年给予100积分,积分统计最高不超过3年。

5.1.6.3推荐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被公司开除或解雇的,其为推荐人产生的积分扣除一半。

5.1.7员工健康积分

5.1.7.1年度内出现工伤事故的部门,每出现一起公司需承担医疗费用的,按照如下标准扣除部门经理和直接上司积分。

5.1.7.2生产部门、品保部、工程部、仓位课全年无出现工伤事故,奖励部门经理每人200积分。

5.1.8创新积分

5.1.8.1研发部自主研发产品或对库存坯布进行后整理研发为公司创造10万以上利润的,给予参与产品研发项目的团队成员200积分奖励,产品研发项目负责人给予500积分奖励。

5.1.8.2 qc攻关小组为公司创造10万以上经济效益的,一次性奖励攻关小组负责人500积分奖励,奖励qc攻关小组成员每人200积分。

5.1.8.3员工提案为公司带来10万以上经济效益或节约10万元以上公司成本,一次性给予提案人500积分奖励。

5.1.9其他积分

5.1.9.3经管委会或总经理同意,可在发布某项工作任务或活动方案时,对成绩优秀的个人和团队成员给予额外积分。

5.1.9.4因员工工作失误为公司带来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经管委会讨论可对该员工福利积分进行扣除或冻结。

5.1.9.5员工积极参加抢险救灾等协助公司处理突发紧急事件,由管理部对参与人员进行登记并公示后经生产总监批准,每人奖励200积分,对在抢险救灾中起带头作用的员工经管委会批准可奖励500-1000积分。

5.2积分管理

5.2.1由管理部建立积分管理档案,每月初统计福利增减明细经管理部经理、生产总监批准后计入积分档案。

5.2.2每年1月份,管理部统计年度评选积分、利润折算积分等增减明细经管理部、生产总监、总经理批准后计入积分档案。

5.2.3积分定期对外公布,如员工有异议可要求管理部复查数据,复查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毕并经管理部经理审核后进行调整。

5.2.4员工在达到要求后申请使用福利积分,在履行相关程序审批后管理部扣除申请使用福利积分点数。

5.2.5员工以任何形式的离职,福利积分将清零;再就职时,福利积分从新开始计算。

5.2.6员工停薪留职或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情况,福利积分将进行冻结;解冻需经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

5.2.7员工每年度福利积分最高额度为20000分,超过20000按照20000分计算。

5.3积分使用

5.3.1自2011年1月1日起,三年后即2015年1月1日后,自2011年1月1日起计算连续服务满三年的员工可申请使用福利积分用来购买住房、汽车、保险等大额消费品。

5.3.2员工在申请福利积分使用时,需与管理部签订两年劳动合同并与财务部签订借款协议,合同期满后财务部将收回借款协议,如合同期内任何形式的离职员工需归还财务部全部借款;如员工未归还借款擅自离职,公司将保留用法律追诉的权利。

5.3.3福利积分使用时每分折算为人民币1元,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物价水平、公司经营水平对折算比例进行调整。

(积分使用方案二:

5.3.1自2011年1月1日起,三年后即2015年1月1日后,自2011年1月1日起计算连续服务满三年的员工可申请使用福利积分用来购买住房、汽车、保险等大额消费品。

5.3.2自2015年1月1日起,公司将前三年累计福利积分按照比例折算为人民币,在2015年-2015年共24个月内逐月平均发放。

5.3.3福利积分使用时每分折算为人民币1元,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物价水平、公司经营水平对折算比例进行调整。

积分使用方案三:

5.3.1自2011年1月1日起,五年后即2016年1月1日后,自2011年1月1日起计算连续服务满五年的员工可申请使用福利积分用来购买住房、汽车、保险等大额消费品。

5.3.2福利积分使用时每分折算为人民币1元,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物价水平、公司经营水平对折算比例进行调整。)

5.4申请程序

5.4.1员工在2015年1月1日后,可填写《福利积分使用申请表》经部门经理--------管理部经理--------生产总监/营销总监--------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

5.4.2员工持经相关程序批准的《福利积分使用申请表》到管理部办理劳动合同续签手续,持申请表和劳动合同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5.4.3凭申请表、劳动合同、借款协议,财务部为员工办理资金转账。

6.0使用表单

《福利积分使用申请表》

《福利积分统计表》

7.0附则

本制度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管理部对本制度拥有最终解释权。

预算:

福利积分作为长期激励的手段,更多的是激励公司的核心员工,即三等以上人员。从人事资料上分析,目前公司三等31位,课级13位,经理16位(数据统计中营销和总监未列入)。

员工要求企业改善方案篇六

一、员工福利委员会组织办法

(一)本办法依照员工福利条例,工厂法及本公司人事管理办法制定。本公司职工福利委员会的组织、工作项目悉依本办法的规定办理。

(二)本公司职工福利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公司选派。一般委6人,3人由主任委员推举,其余由员工全体推举。福利委员会(以下称本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组织型态参照图。

(三)本委员会设干事3人,负责办理财务、行政及福利活动的举办。干事由主任委员自委员中推举。

(四)本委员会设福利金运用小组,由主任委员及所有干事组成,负责福利金的运用、审核。

(五)本委员会负责办理本公司所有员工同仁之各项福利、伙食及职工福利金的运用事宜。

(六)本委员会之委员、干事任期一年,连选得连任,每年的9月1日改选,选举后立即生效。

(七)本委员会之委员、干事均为义务性职位,不得支领本委员的薪资,若有侵占本公司员工权益事实,应以本公司人事管理办法-论处。

(八)有关福利金的动支、运用,另订办法办理。

(九)本办法有未尽事宜应酌情修订。

(十)本办法自即日起施行。

二、员工福利委员会办事细则

(一)本会为确定工作人员职责,便利会务处理,特订定本细则。

(二)本会职责及会务的处理,除法令及本会组织简章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细则行之。

(三)本会为本公司职工福利事业的决策机构。

(四)本会主任委员的任务如下:

1.召集、主持委员会议,并执行其决议。

2.业务计划、工作报告、经费、预决算的提出研议及工作人员的提请任免。

3.策划、指挥、监督本会及所属单位的业务、经费、人事。

4.代表本会一切会务。

(五)本会委员的任务如下:

1.参加委员会议研拟提案。

2.提出有关福利事业的研究,推动改进事项的建议。

3.坚行本会推定及主任委员分配事项,并提出报告。

(六)本会总干事的任务如下:

1.秉承主任委员之命及本会的决议处理本会日常业务。

2.业务计划、工作报告、预决算、报表等撰制事项。

3.有关文件的收发登记、撰拟、保管及开会的通知、布置、记录等事项。

4.本会资产、用品、各项福利设施的登记保管以及对外连络等有关庶务事项。

5.本会各小组暨所属单位的联系事项。

(七)本会为促使各委员分工合作,设供应、康乐、财务等小组,分别负责策划,推动各小组完成任务。

(八)本细则经本会会议通过后施行,修改亦同。

三、员工福利委员会分期付款办法

第一条  本会为谋员工经济的利益与生活的改善,便利员工购买分期付款物品,不计利息原价售予员工,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适用的对象一律限于本公司依法缴纳福利金的员工。

第三条  为确保货款偿还起见,购买人应觅具各社认为适当的本公司员工2人以上为连带保证人,如各社对所觅连带保证人认为不适当时可要求另觅更换。

第四条  欲购买分期付款物品的员工,应于每月10日以前填具申请书连同保证书送交各社销售组,并由销售组于申请结束5日内注明购买人薪资及对本社赊欠金额等资料,送请审查小组召集人召开会议审查。

购买人经核准分期付款后,应凭各社发给的购买证,于月底持往特约商店购货,逾期以自动放弃论,不予保留。

第五条  分期付款物品限于自用,如有转售图利或虚购物品将所得货款流为其他不正当用途者,经查明即予停止分期付款购买权一年,并得请求提前偿还其向各社赊欠的一切货款。

第六条  购买人在货款未全部清偿前离职或不能如期付款时,各社得随时将所欠的金额作一次全部请求清偿,购买人及连带保证人不得异议。

第七条  连带保证人对于购买人所欠货款无条件负连带清偿之责,并抛弃一切抗辩权。

第八条  购买人滞缴货款2次以上者,应即停止其购买分期付款物品的权利,直到其货款清偿日起一年后始予恢复。

第九条  购买分期付款物品的保证规定,购买人应觅具固定员工2人或固定员工1人非固定员工3人为连带保证人,连带保证人未经各社核准不得变更,其保证继续有效。

第十条  分期付款物品的限额及付款规定:

(一)分期付款之限额不得超过购买人每月缴纳福利金1000倍数为限,但最低限额规定为1000元,最高限额规定为15000元,购买人每月应分期付款连同赊购物品总额不得超过每月应领薪资总额60%。

(二)分期付款物品付款规定:

(1)1000元至3000元每月至少应付300元。

(2)3000元至6000元每月至少应付400元。

(3)6000元至9000元每月至少应付500元。

(4)9000元至12000元每月至少应付600元。

(5)12000元至15000元每月至少应付700元。

(三)分期付款应付货款日期为发薪日。

第十一条  分期付款物品特约商店经审查小组审查通过后另行公布。

第十二条  本办法经员工福利委员会审查公布施行。

第一条 员工户口调动:

1.正式员工可自行申请或由部门推荐办理户口调动。

2.行政人资部了解拟调人的调动意向及档案户口等情况,按人事局或劳动局当年招调要求对员工自身条件进行初审合格后,填写《调入申请表》上报总经理批准。

3.行政人资部集中员工申请于每年12月份上报人事局第二年招调计划。

4.具体工作流程参见《户口调动办理流程》。

第二条 社保办理:

1.公司依照政府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社会劳动保险,保障员工的利益设立劳动保险项目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2.公司办理社会劳动保险的对象是公司试用期满的正式员工(根据政府有关社会劳动保险的规定,年满女50周岁、男60周岁的员工停止办理社会劳动保险)。

3.缴纳保险费按有关政策规定的比例由公司与员工共同承担,公司不承担试用期的社会劳动保险费用。

4.在试用期间,员工需将其原有社会劳动保险连续起来,可提出申请,经审批后,行政人资部给予办理,费用由员工自行负担。

5.公司行政人资部负责办理员工的社会劳动保险事宜,每月十五日前将本公司人员新增、基数变更或停交等情况自行备案后,报总经理审批后送报社会劳动保险局。

6.社会劳动保险参保基数:

a.试用期满公司正式员工按当年度的投保基数金额参保。

b.投保基数和浮动额度的调整时间为社会保险局每年公布的时间统一调整。

7.具体工作流程参见《社保办理流程》。

第三条 商业保险

公司为正式员工投保价值人民币1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及价值3000元的意外伤害医疗金。

第四条 员工宿舍

一、公司为员工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

二、新员工在入职公司15个工作日后可申请入住公司宿舍,填写申请表经批准后, 统一安排住宿。

四、宿舍员工辞工或其他原因离职,需在一周内办理退房手续

五、具体办事流程详见《宿舍管理流程》

第五条 证件办理

一、暂住证办理:

1.公司为正式非深户员工办理暂住证。

2.新办员工,应提前一周、续办员工应于暂住证期满不少于1个月向行政人资部提出申请。

3.行政人资部集中办理日期为每月的5号。

4.办证人员需上交暂住证照片3张、身份证及原暂住证复印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到行政人资部。

5.具体工作流程参见《暂住证办理流程》。

二、港澳通行证办理:

1.员工因业务需要往来香港、澳门的应于每年4月前向行政人资部申请,由行政人资部向市公安局申报港澳通行证指标及报备人员花名册。

2.如无报备的人员,本年度将不可以办理港澳证。

3.续办人员应于期满前17个工作日,向行政人资部提出续办,并交回港澳证。

4.具体工作流程参见《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

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一)薪酬

1.发薪日期

公司按员工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金,付薪日期为每月月未。公司将在每月月末将薪金转入员工个人银行帐号,并将工资条发至员工邮箱。

2.收入保密

员工薪金、奖金及其它收入属员工个人隐私,禁止员工相互间以任何方式传播、打听及向外界透露。

3.收入构成

收入=固定报酬+浮动报酬。

固定报酬=(岗位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固定系数。

其中部门经理固定系数为70%,普通员工为80%。

浮动报酬=(岗位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1-固定系数)+年终奖金+其它津贴等。

(二)福利

1.假期(详见后章《考勤与假期》) 

2.社会保险

公司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当地政府的规定为员工购买四险一金[养老、医疗(含女职工生育险)、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员工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在员工个人工资中代扣。

3.公司活动

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公司为符合规定的员工提供每两年一次的例行体检,并组织体育锻炼;公司根据经营状况,为符合规定的员工提供免费或员工承担部分费用的公司旅游;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各项活动,如公司周年庆典、年终活动、季度员工生辰会等。

4.其它

②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调整自行制定的福利项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配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建立具有吸引力和竞争性的福利体系,以达到吸引人才、激励员工的目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福利体系

第二章 法定福利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公司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办理时间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的当月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养老保险。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养老保险。

(四)转移时间

员工离职时,在档案关系转出后,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五)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六)缴费标准

公司月缴纳额=企业上年度全体员工月缴费基数总额 * 19%

个人月缴纳额=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 * 7% 

1、 公司和个人缴费标准按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和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2、按北京市劳动局规定:从2003年起个人缴费提高一个百分点,即为8%。

(七)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1、北京市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制度,员工的社会保障号码终身不变。

2、公司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员工的社会保障号码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3、个人帐户按员工本人的缴费工资基数的11%建立。例如,2002年个人缴纳的7%的部分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公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4%比例划入个人帐户。

4、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5、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员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员工在职或者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其利息,可以继承,其余部分并入养老保险基金。

(八)享受待遇

1、员工在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10年以上;员工在1998年6月30日后参加工作,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15年以上的员工,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年限不足规定的,在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个人。

3、员工退休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标准,由员工累计缴费年限、个人帐户储存额、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决定。

第四条 基本医疗保险

(一)基本医疗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公司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同时按照北京市规定实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的制度。

(二)办理时间及手续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完毕之次月,公司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政策为其办理《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员工本人需提供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填写《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基本医疗保险。

(四)参保情况的变更

员工离职时,在停发工资的当月,根据社保中心的规定,员工应将《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交回人力资源部,以便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五)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保中心。

(六)缴费标准

1、基本医疗保险

公司月缴纳额=全体员工月缴费基数总额x 9%

个人月缴纳额=员工个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x 2%   

2、大额医疗互助

公司月缴纳额=全体员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x 1%

个人月缴纳额=3元

注:按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

(七)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2、个人帐户由两部分组成:

(1) 员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 社保中心依据北京市规定将公司缴纳费用的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员工年龄小于35周岁的,按员工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帐户;员工年龄在35-45周岁的,按员工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帐户;员工年龄在45周岁的,按员工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小于70周岁的退休员工,按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个人帐户; 70周岁以上的退休员工,按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个人帐户。

3、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4、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患病时可以支取。员工在职或者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中储存额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

(八)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员工可依据北京市规定,报销在中国境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例如:2002年在职职工,门诊医疗费用在2000元以上、42000元以下部分报销50%;住院医疗费用在1300元以上、5600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80%-97%;住院医疗费用在56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70%。

2、个人帐户用于支付下列医疗费用:门急诊的医疗费用;凭定点医院的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按规定由本人自付。

第五条 失业保险

(一)失业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公司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办理时间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当月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失业保险。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失业保险。

(四)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五)缴费标准

单位年缴纳额=企业缴纳基数 x 1.5%

个人年缴纳额=员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x 0.5%

注:按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和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六)失业保险待遇

1、户口在本市员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员工,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在此期间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5) 累计缴费时间在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在1999年11月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时合并计算。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5、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90%。

具体标准为:

(1) 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5) 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6) 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6、北京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7、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医院就诊的,可以领取本人失业保险金总额60-80%的医疗补助金。

第六条 工伤保险

(一)工伤保险由公司负担费用。

(二)办理时间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当月起,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工伤保险。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工伤保险。

(四)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五)缴费标准

公司月缴纳额=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总额x 费率(0.7%)

个人不需缴纳费用。

(六)享受待遇

1、经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和指定医院或者医疗机构认定属于工伤范围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必须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24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

3、员工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员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1) 鉴定1-4级的,应当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伤残待遇;

(2) 被鉴定5-10级的,一次性发给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6-16个月工资。

(七)工伤情况的申请:

自发生工伤事故之日需提交如下材料: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主要经过、现场证人和本人工资收入、家庭成员等情况。同时,有关职工、当事人或亲属应当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查了解工伤情况,并如实提供情况。

第七条 住房公积金

依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公司为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员工个人所有。

(一)办理时间

自员工办理入司手续次月起,依据个人自愿的原则,按照中央在京企业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

(二)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住房公积金。

(三)办理地点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四)缴费标准

单位月缴存额=被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x 10%

员工个人月缴存额=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x 10%

(五)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1、 购、建、大修自有住房;

2、 偿还用于本人住房方面的贷款;

3、 支付本人分摊的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15%的部分。

(六)住房公积金的支取

1、员工支取住房公积金时,需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书、购房发票等有关证明,经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向资金管理中心代为办理支取手续。

2、支取分期付款或贷款方式购买住房的,每年可支取一次,直至付款或贷款还清为止。

3、一次性付款买房的,自购房合同签署一年内,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书、购房发票等有关证明,经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向资金管理中心代为办理支取手续。依据规定只能支取一次。

4、以配偶名义买房的,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住房公积金的结算

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向员工提供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止的本息对帐单。

(八)住房公积金的转移

1、员工离职或调动工作时,应提供调入单位为其开户的个人帐号,持调入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转移手续。

2、员工因离职、停薪等各种原因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其公积金结余本息仍可保留在该员工个人帐户内。

3、员工退休、调离本市或出国定居时,可办理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全部本息余额。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九)个人住房委托贷款

1、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是指由公积金缴存人以所购住房为抵押物,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其委托银行申请优惠购房贷款。

2、在公司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员工,都可以申请贷款,贷款条件及程序依据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公司统一福利项目

第八条   工作餐

在正常工作时间,公司为员工提供免费工作餐。

第九条   班车

公司为员工提供正常上下班的班车服务,由公司总裁办负责协调安排相关事宜。

第十条   带薪休假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补充商业保险

为了给公司员工提供更好的医疗待遇和人身保障,公司为全体正式员工购买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具体内容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医疗及津贴保险、小额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大额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基本住院综合医疗保险、女员工生育保险、员工18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医疗保险。具体保障范围、报销管理及赔付标准详见公司《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第四章  公司专项福利项目

第十二条  节日慰问费

(一)涉及人员

公司正式员工。

(二)发放标准

根据公司当年度的经营财务状况,可适当调整发放额度,参考标准如下:

春节       500元/人;

五一劳动节 500元/人;

国庆节     1000元/人。

第十三条  应届毕业生安置费

(一)涉及人员

公司当年度接收的学历在大专(含)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二)发放标准及手续

1、路程费:毕业生凭乘坐车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可以报销从学校到北京站路途中的硬座火车票和北京站到公司的出租车费。

2、生活安置费:毕业生凭《报到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在当月工资中向其每人发放生活安置费为500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自批准下发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