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范文网

最新车管下乡工作报告 出租汽车管理工作报告(优质5篇)

时间:2023-09-01 10:24:00 作者:ZS文王 最新车管下乡工作报告 出租汽车管理工作报告(优质5篇)

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报告帮助人们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车管下乡工作报告 出租汽车管理工作报告篇一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每个连续计算的继续教育周期内,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出租汽车驾驶员累计注册时间满3年的,也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

取得从业资格证超过3年未申请注册的,注册后应当在1年内完成不少于27学时的继续教育。

第二十五条 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定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大纲并向社会公布。继续教育大纲内容包括出租汽车相关政策法规、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和节能减排知识等。

第二十六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以出租汽车企业为主组织实施。

(一)交通运输部或者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的网络远程继续教育;

(二)在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

第二十七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完成继续教育后,应当由出租汽车经营者向所在地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中予以记录。

第二十八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出租汽车企业和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出租汽车企业和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将继续教育计划、继续教育师资情况、参培学员登记表等纳入档案管理,并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一)未经备案擅自从事继续教育或者提供虚假继续教育资料的;

(二)未按照继续教育大纲要求组织相应继续教育的;

(三)发布继续教育虚假信息的。

第五章 从业资格证件管理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发并制定编号规则。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从业资格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换)发手续。

第三十三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办理从业资格证补(换)发手续,应当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换)发登记表》(式样见附件3)。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补(换)发申请予以办理。

第三十四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时,应当携带从业资格证。

第三十五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不得转借、出租、涂改、伪造或者变造。

第三十六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维护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为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继续教育等提供便利。

第三十七条 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管理,将其违法行为记录作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 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包括:从业资格考试申请材料、从业资格证申请、注册及补(换)发记录、违法行为记录、交通责任事故情况、继续教育记录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等。

第三十九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被注销的,应当及时收回;无法收回的,由发证机关公告作废。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三)持证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持证人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

(五)因身体健康等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

(二)发生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的。

(一)拒载;

(二)议价;

(三)途中甩客;

(四)故意绕道行驶。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本条前款违法行为的,应当加强继续教育;情节严重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其延期注册。

第六章 法律责任

(三)转借、出租、涂改从业资格证的。

(一)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的;

(三)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一)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二)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的;

(三)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及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四)其他违法行为。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实施前已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可在原证件有效期内申请换发新的从业资格证,并按规定进行注册。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自4月1日起施行。

车管下乡工作报告 出租汽车管理工作报告篇二

为深入学习弘扬苏区调查精神,结合《__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__x带队赴__市__镇__村开展驻村调研活动,调研组深入基层一线,深入调查现场,放下架子、铺下身子,与基层干部面对面沟通、与辅调员交朋友、与调查对象谈心,以真情换实情,努力践行“深入实际、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科学严谨、认真细致”的苏区调查精神。

一、调研形式

为深入查摆“四风”问题,全面了解基层__调查工作现状以及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研组制定了详细的调查方案,采取座谈会、走访企业、入户访谈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调研活动。

(一)召开专题征求意见会。听取__市局队主要负责人、业务干部、及效能办、政法委、经贸局、环保局、农办等部门代表,对福州队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__调查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召开__调查工作座谈会。邀请乡镇分管领导、首席__员、村干部、辅调员、记账户等人员参会。

(三)走访慰问调查户。深入__市__镇__村走访10户记账户,实地了解村民生产生活及记账情况;(其中1户记账户外出,调研组采取间接调查法了解其基本情况)

(四)实地调研农村生产情况。调研了__村特色产业——农业部马铃薯高产创建示范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推广综合示范南美白对虾硬池养殖项目;参观知名企业“明一乳业有限公司”及古槐镇青山村新农村建设情况。

二、驻村调研内容

__镇__村是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后抽选的居民收支调查村。__镇属__北乡,历史上,相较于__南乡诸镇,发展曾一度滞后。近年来,随着临空经济区开发建设,目前该镇总体经济发展已位居__市中上水平。__村是__镇比较大的行政村,下辖10个自然村,总人口4397人,总户数1239户。村庄的土地资源较为丰富,耕地面积约占全镇耕地面积的4成,__年村财政收入62.35万元。

车管下乡工作报告 出租汽车管理工作报告篇三

一、组织领导方面

“五个一”协调小组没有下深水,日常管理失之于松软。

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落实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强化我乡作为驻村工作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加强驻村工作队考勤管理和工作督促。

二、精准选派方面

派选的驻村干部能力素质参差不齐,在发展产业、推进项目等方面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措施:我乡党委适时开办驻村工作队业务培训班,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开展因地制宜的能力提升培训。

三、健全制度方面

驻村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形式单调、形式单一,驻村干部不愿学、用不上;职责任务明确到“队”,没有具体到“人”,驻村干部开展工作有领导“点兵点将”。

整改措施:创新驻村工作队培训方式方法,采取案例教学、关门,观摩学习、调研考察、比武竞赛等多种方式强化驻村干部业务培训,提升驻村干部工作能力。根据驻村干部性格特点和专业所长,细化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职责任务分工,把每项工作落实到“人头”。

四、帮扶成效方面

部分驻村干部的工作停留在纸面、浮在上面、做在表面,充当着统计员、打字员、信息员。对于帮扶职责和帮扶对象不了解,对扶贫政策和要求不熟悉,帮扶手段局限于简单的宣传政策和送钱送物,甚至以电话慰问代替走访入户,没有及时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

整改措施:加强对驻村干部督促检查,以工作实效和贫困群众认可度评价驻村干部工作优劣,通过定期座谈、走访了解、明察暗访等形式准确掌握驻村干部工作情况,提振驻村干部精气神。

车管下乡工作报告 出租汽车管理工作报告篇四

我们团队“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共进行六天,7月14日下午,全体下乡成员和当地政府人员召开座谈会,向有关部门了解当地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当地基层干部的现状。15日上午,全体成员分成几个小组,在当地政府人员的带领下走访罗波镇周边的农家并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当地基层干部的日常工作及工作成果。下午,主要对大学生村官进行专访,通过与当地大学生村官沟通,交流,发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学习他们扎根基层、服务人民的精神。16日全天,在当地政府人员的带领下分成五个小组走访乡村进行调研活动,到村委会了解基层干部情况,以家访的形式,收集基层干部的基本信息、照片、感人故事等资料。17日上午,我们重点采访一批先进基层干部,与当地基层干部进行实地考察。因为当地正在修路,所以下午我们协助当地基层干部做好修路的相关工作。18日上午,在当地政府人员带领下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的活动。19日,全体下乡成员聚集当地政府举行“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结束仪式,派代表读感谢信,至此,我们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顺利完成。

罗波镇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下辖的武鸣县东部,距县城24公里,东与宾阳县交界,西邻陆斡镇,南邻太平镇,北邻马头镇。宾(阳)武(鸣)公路贯穿中部,交通较为便利。全镇总面积161平方公里,辖有1个社区——罗波社区居委会;13个村委会——凤林、旧陆斡、暮定、板欧、联新、石梁、梁彭、布凌、天马、西边、尚黄、四栋、坛;192个村民小组,103个自然屯,2002年有9948户,37709人。近年来,罗波镇的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整体效益不断提高。依靠科技进步,根据市场需求,加强产业结构调整,不断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农业生产以种植水稻、玉米、甘蔗、木薯、水果、经济林等为主。乡镇企业主要有淀粉厂、酒精厂、砖厂、水厂、纸厂等,主要产品有普通淀粉、变性淀粉、机砖、机制包装纸等。工业发展因为没有完善的政策、先进的技术、充足的资金等问题没有突破性的发展,仅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因此,罗波镇的基层干部的工作压力很大,但其对罗波镇工农业及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的压力是由许多综合因素造成的。

第一、近年来,计生工作压力大,农村农民的日常琐事不断增多,既要严肃、恰当地处理,又要杜绝强制手段,难于完成落实。当前,基层综合治理和维持社会稳定工作压力大,由于体制改革,土地田园划分、企业破产改制等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基层存在着较大的不稳定因素,以农村土地、安全事故矛盾纠纷居多,导致基层干部的各项日常工作压力增大。

第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农村农民及牲畜安全等工作压力大。特别是乡政府权小责大,没有处罚权、审批权、执法权、拘留权,各种权限归各相关上级部门执行,其往往只能是以教育为主,但安全责任又由乡政府承担。从而使安全管理压力大。

第三、大部分乡镇除了最高领导干部有独立办公室外,其他工作成员都是几位共同用一个工作室,甚至有的是在分管的部门临时占用一张办公桌办公,更谈不上有电脑、空调等现代化设备。因此,基层干部的办公环境得不到改善。

第四、干部之间沟通交流少,导致心理压力大,干部关系紧张。干部与群众之间也缺少沟通交流,有的群众不理解国家政策,加上干部队伍中一些害群之马,使得干群关系趋于紧张。医疗得不到保障,连每年一次集中体检都没有。乡镇干部正职异地使用、机关选派等相对较多,乡镇干部副职年纪大后也没有像以往一样能到县直机关任职,基层干部觉得自己在经济上没来头,政治上没奔头,心理压力较大。

造成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压力大的原因,主要由以下几种:

第一、自身能力有待加强。一是有的领导干部早年接受正规教育少,仅凭多年的经验应付工作,对转型时期的工作缺少学习和探索,新提拔的年轻或刚从机关下到基层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对基层工作的特点、规律尚未掌握,无法适应新时期新工作的新要求,出现“新方法不会用,老方法不管用,硬方法不敢用”的尴尬局面。二是缺少心理健康教育和专业培训,心理调适能力差,健康状态不佳。

第二、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未完善。上级人人都喊自己一摊子工作最重要,对上表决心,对下压担子,干不好让位子,没有设身处地多为基层干部考虑些,到底可行不可行,究竟有哪些“一票否决”的工作真正是基层能够解决的。开展考核的好处不可否认,但过分地凭分数论英雄,造成很多领导干部怕在考核中不过关而瞻前顾后。同时,在开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上级不够理解和宽容,干部压力更大。在考核的过程中,对政绩的界定过于僵化,只重结果不讲过程,挫伤了一部分同志的积极性,缺少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

车管下乡工作报告 出租汽车管理工作报告篇五

第一条【主旨】为规范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天津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以及相关行政管理,除遵守《办法》外,还应遵守本暂行办法。

本暂行办法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暂行办法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经营者),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发展原则】本市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出租汽车发展定位,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及城市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建立网约车运力规模动态调整机制。

第四条【运价】本市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可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五条【部门职责】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网约车管理工作。市客运交通管理机构负责全市网约车的具体管理,各区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约车具体管理工作。

市公安、人力社保、发展改革、通信、税务、市场监管、网信、商务、工信、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网约车经营行为实施相关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第二章 网约车经营许可

第六条【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对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通信、工信、公安、税务、网信、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按照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关于对申请网约车经营的线上服务能力认定以及对网约车经营服务事中事后联合监管的通知》的规定,对其线上服务能力进行认定,凡符合条件的,应出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证明。

(四)网约车平台数据库接入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平台;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六)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平台许可程序和期限】拟在本市申请从事网约车平台经营的,应当通过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窗口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第八条规定的材料。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第八条第(四)项中的规定内容进行实地勘验。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对网约车经营申请作出许可决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中明确经营范围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区域为本市行政区域,经营期限为4年。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在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可以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延续经营许可有效期的申请,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在经营许可有效期内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本暂行办法行为的,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准予延续经营许可有效期的决定。

第十条【平台备案及注销】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取得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向本市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

网约车平台经营者或服务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30日内,到市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网约车平台经营者有关证照被依法注销或吊销的,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相应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二)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六)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七)应当在指定位置设置电子运输证;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网约车车辆运营申请表;

(三)机动车购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五)证明符合网约车车辆条件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车辆许可程序】拟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由网约车平台经营者通过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窗口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向申请人出具《变更车辆登记使用性质通知书》。

申请人应当持《变更车辆登记使用性质通知书》,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

车辆使用性质变更后,车辆所有人须安装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以及行车记录装置。

申请人持变更后的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市客运交通管理机构出具的相关设备勘验证明,至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窗口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对车辆做出许可决定。予以许可的,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十四条【车辆许可期限和退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自机动车行驶证初次注册之日起不超过8年。

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运营。

未达到网约车报废标准的车辆退出网约车运营的,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注销相应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登记。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被注销、撤销或吊销的,应注销平台经营者拥有所有权车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被注销、撤销或吊销的,应注销驾驶员个人拥有所有权车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车辆报废、转出、所有权转让的,网约车车辆经营期限自动终止,并注销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一)具有本市户籍;

(二)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

(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健康;

(七)经指定考试机构考试合格;

(八)5年内没有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记录;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申请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条【驾驶员许可程序及期限】拟在本市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可通过网上审批平台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第十六条规定的申请材料。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第十五条第(四)、(六)、(七)、(八)项的规定内容进行审核;市公安机关负责对第十五条第(一)、(二)、(三)、(五)项的规定内容进行审核,并按规定时限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审核通过的申请人,须参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对考试通过的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证件注册有效期限为3年。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网约车驾驶员与网约车平台经营者解除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应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完成注销。报备信息包括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信息、与网约车平台经营者解除劳动合同或协议的证明等。

第三章 网约车经营行为

(四)执行网约车运营服务规范;

(十三)完成客运管理机构下达的运输保障任务;

(十四)履行和承担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和责任。

(一)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文明驾驶,礼貌服务;

(二)保持运营车辆性能良好,保证运营、监管设施设备完好;

(三)保持车辆容貌和车内整洁卫生;

(四)按照运营服务规范和标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

(八)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

(十)不得在载客状态时承揽其他预约业务;

(十一)按照约定标准及方式向乘客收费,不得违规收费;

(十二)履行和承担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条【乘客规范】乘客应当遵守下列乘车规定:

(一)不得向驾驶员提出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要求;

(三)按照约定标准及方式支付车费;

(四)不得在网约车内吸烟、吐痰、扔杂物和损坏车内设施、设备;

(五)自觉履行与网约车平台经营者达成的电子协议;

(六)醉酒者乘车的,应当有陪同(监护)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交通部门监管职责】市客运交通管理机构、各区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约车市场的监管,完善监管手段,实现与网约车平台信息共享。共享信息应当包括车辆和驾驶员基本信息、车辆轨迹信息、订单详细信息(不含乘客个人信息)、服务质量、乘客评价信息以及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

市客运交通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网约车平台基本信息、服务质量测评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

市客运交通管理机构、公安机关等部门有权根据管理需要,依法调取、查阅管辖范围内网约车平台经营者的登记、运营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

第二十二条【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市通信主管部门和公安、网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网约车平台经营者非法收集、存储、处理和利用有关个人信息、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有关规定、危害网络和信息安全、应用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发布有害信息或者为企业、个人及其他团体组织发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配合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对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约车平台经营者进行依法处置。

公安机关、网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监督检查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防范、查处有关违法犯罪活动。

市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对网约车平台经营者经营活动监督检查,防范并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对网约车平台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实施监督管理,防范并查处价格欺诈和价格垄断行为。

第二十三条【信用体系】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在本市登记注册的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及相关人员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业绩情况等相关信息在本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上公示。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行政处罚】网约车平台公司及驾驶员有违反《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网约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行为的,由市客运交通管理机构和区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依据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私人小客车合乘】本市鼓励和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私人小客车合乘,是指合乘服务提供者不以盈利为目的,事先在互联网合乘信息服务平台中发布个人驾车出行信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非营运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合乘属于合乘各方自愿民事行为,合乘服务分摊费用由合乘服务提供者和合乘人按照人数平均分摊。合乘服务分摊费用仅限于出行过程中的能耗成本和发生的路桥通行费用。合乘每日每车派单次数不超过两次。

禁止利用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合乘服务分摊费用超过出行过程中的能耗成本和发生的路桥通行费用的,按未经许可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依法予以处罚。

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限行规定】从事网约车运营的车辆,按照初始登记使用性质执行本市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第二十七条【执行日期】本暂行办法自1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