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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名著围城读后感(通用18篇)

时间:2023-12-25 05:50:44 作者:温柔雨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消化所读内容,将知识转化为自己的思考和观点。这里有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提升大家的写作水平。

中国名著读后感

在这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当中,我最喜欢林冲。

《林冲棒打洪教头》这个故事,大家都听过,也学过,这个故事讲的是:一天,在柴进的府上,柴进热心招待林冲,突然,洪教头进来了,看见柴进正在热心招待林冲,就要和林冲比武。比武开始,只见林冲几招就打败洪教头。柴进府上的人看了,都哈哈大笑,洪教头只好不甘心地走开了。

《林冲棒打洪教头》里的林冲和《武松打虎》里的武松一样,都有勇气。

读了《水浒传》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只要有足够的勇气,就可以战胜世界上所有的困难。

而我在生活中就是一个缺乏勇气的人。当我背书背不出来的时候,我总是不高兴背,妈妈让我努力背,结果我背书也背出来了。当我遇到难题时,我总是害怕,最后就解决不了难题,以致我现在的学习不太理想。

读围城中国名著读后感

我从小就佩服孙悟空,他是我心目中的“保护神”。不管在电视上、图书、vcd、听讲故事时都津津有味。现在我读了《西游记》后,更被故事里的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师徒四人西天取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的故事深深吸引住了。

师徒四人性格各有不同,唐僧善良,喜欢嗦嗦,对所有事物都阿弥陀佛。猪八戒又懒又贪吃,更爱睡懒觉。沙和尚老老实实,一心向佛。但我最喜欢齐天大圣孙悟空,他是一个了不起的大英雄,拥有七十二变,神通广大,手拿可大可小的金箍棒,为人正直、勇敢、足智多谋,一心护送唐僧西天取真经。

《西游记》中有许多与妖怪斗智、斗勇、离奇精彩的故事,如孙悟空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真假美猴王、三借芭蕉扇等等。但我最喜欢是“三打白骨精”中精彩片段,白骨精狡猾、多变、善于伪装,为了长生不老,千方百计想吃到唐僧肉,三次变为年轻姑娘、老婆婆、老翁,用花言巧语哄骗唐僧、猪八戒、沙和尚,但都被孙悟空用火眼金睛一一识破,最后给孙悟空用金箍棒打死。在取经的路上师徒四人历尽种种磨难、千辛万苦,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取到了真经。

《西游记》不仅是我爱读的书,更使我明白了很多道理,以后不管在学习、生活中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勇敢的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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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名著读后感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的主要代表作。其中最有名的一句话是“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

船甲板上的对话,“那么,你就是摇篮里睡着的小宝贝了。瞧,多可爱!”等等表现了即使是知识分子,在人前人后不一的形象,可说是无奈,更可说是对人的不真诚。一张假文凭,一段对鲍小姐肉欲的描述想来既是对在外留学生不能好好学习知识而吃喝玩乐的讽刺,也是对中国现状的担忧。

方鸿渐与周家的关系是一个围城,已经进去了,想出出不来,在这个密封的围城里,方鸿渐喘可是气来,只能压抑着自我,跟着一群市侩“谈笑风生”。方鸿渐自我的家是保守迂腐的,这个家还停留在封建社会,方老先生看起来似乎在一些方面是明智的,是有父亲形象的,但事实上正是这些所谓的明智阻碍了整个社会的发展。方鸿渐“生平最恨小城市的摩登姑娘,落伍的时髦,乡气的都市化,活像那第一套中国裁缝仿制的西装,把做样貌的外国人旧衣服上两方补钉,也照式在衣袖和裤子上做了。”这段真切描述了当时的中国严重存在的“拿来主义”,不分是非黑白,把西方国外的东西搬进家门。后应对张先生的描述更是说明在中国存在很多这样自以为是,不了解事情真是含义情景下夸夸其谈,爱眩但又没有本钱眩。

作者花了很多篇幅写方鸿渐跟苏文纨、唐晓芙之间的关系。方鸿渐想进入唐晓芙的围城却始终不得其门;苏文纨喜欢让所有的男人在她身边打转,还以为自我进入了方鸿渐的围城,其实进入却等于是在外面,而当她与曹元朗结婚并过上真正的市侩生活时,她却安之若素。唐晓芙似乎是围城中最好的人,因为对方鸿渐来说她是虚无缥缈的,可望不可及的,她是一个幻象,所以变得纯洁而可爱。这篇幅中对人物的描述也很是到位,“诗人”曹元朗写的是不文不类却自认为很了不起,翘着尾巴却连狐狸都不能像,可大家仍夸奖一通。大家的交往是如此的不真心,小人之交甜如蜜般。赵辛楣想追求苏文纨,也付出行动,从这个篇幅中能够看出他是一个相对来说更会生活的人,异常是在那个时代背景。这些文人骚客卖弄文学的嘴脸在这个篇幅中被描述得如此可笑,很具有讽刺意味。

方鸿渐最终还是听从了赵辛楣的话去三闾大学。沿途上,他们遇到了种种困难,最终经过关系到达了三闾大学,而关系这个在中国例行了多少年的东西,过去,此刻将来都将例行下去。路上行人的势利眼,看人看外表,看着装,对有身份的人阿谀奉承而对老百姓则爱理不理。在这段中女主人公孙柔嘉出现了,人如其名般,刚开始孙小姐显得如此温柔,乖巧。李梅亭的小气,自私,像一个真正的生意人,带着药去边远地区以十倍的价钱卖,而骨子里有当时中国人的懦弱,无能。

再一个是在三闾大学发生的所谓的感情的纠纷,这场纠纷也显得如此的可笑。方鸿渐并不想进入孙柔嘉的生活,但他被孙柔嘉看上了,并且经过“某种方式”得到了他。对方鸿渐来说这个婚姻是他的围城,在还没进去前,他不知所以,就这么进去了,在进去后,他浑浑噩噩得过日子,他也有想冲出来的冲动,但他是个被动的人,不敢行动,也不会行动。结尾一章,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后,正回家想消释柔嘉的怨气,柔嘉刚才正向姑妈讲鸿渐的不是,害怕已被鸿渐偷听到,方鸿渐其实并没听到,只得摆空城计:“你心里明白,不用我说。”结果柔嘉心虚之下,说“本来不是说给你听的,谁教你偷听”这就无异承认了她在“背后糟蹋”方鸿渐,结果正准备向妻子低头的方鸿渐和一心想给丈夫找个好工作的孙柔嘉竟然越吵越厉害,最终走向“不离而散”,不欢而散。他家祖传的那顶破铜钟当当当当当当敲了六下,似在嘲笑,对人生的讽刺和嘲笑尽包含在这怅然悠悠的钟声里了。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欢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一样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

中国名著读后感

不知道中国名著读后感怎么写?小编精心为你整理了中国名著读后感,希望能帮到你。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著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

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

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

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

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

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

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

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

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

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

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

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

读著读著,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著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

喜欢坐在河岸边看著鸭子从身前游过,颁著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著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

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

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

《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

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而激发出无比的责任感、爱国心;虽然没有正面去描写大规模的战争场面,却仍然能使人深刻地体会到战争给人类带来的无穷的灾难,这部书堪称得上是中国版的《战争与和平》;无悔这近乎不眠不休的一日一夜。

老舍先生是我非常欣赏的中国作家,之前也不过看过他的话剧茶馆和几个短篇,‘马裤先生’、‘抱孙’、‘眼镜’ …… 他那不著痕迹的幽默让我彻底折服,他笔下的人物仿若一幅幅漫画肖像,看似夸张滑稽,可是琢磨之下却又发现如此神似。

随著整本书临近尾声,心中不禁感叹人的本性在经历那样一个年代,承受如此多的磨练后,展现得如此真实,区区一个小羊胡同,形形色色的人物却已代表了当时千千万万不同心态的中国人,已成为了那个年代整个中国的一个缩影。

还有很多很多,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特征,但最终,经历了这么多震惊、愤怒、喜悦,老舍先生使我仍然相信,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四世同堂》开始于抗日战争之前那个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光,结束于抗日战争胜利的美丽时刻,而期间人们经历的便是那个最黑暗,最痛苦,最磨练自己的时光,其中一个关键词自然是被中国人民深恶痛绝的日本鬼。

,他们所做的种种令人发指的事以及他们近乎变态的心理,使每一个描写他们的作家不得不咬切恨齿、紧缩双眉,但使我钦佩的是,老舍先生并没有用非常激烈的语言去深批日本人。

一方面他用一种冷幽默表面上轻描淡写、若有若无,蜻蜓点水般描写,但就是这么几滴水,已足以揭示出他们令人恶心的心态,通过这些文字,我的脑海里浮现出的是老舍先生轻蔑的眼神和淡淡地冷笑;另一方面,作者也没有全盘否定日本人民,这从书中小羊胡同1号门的一位日本老妇的言行举止便可看出。

可见,对于日本人,作者还是很理智的。

书的另一个重点,便是汉奸了。

老舍先生笔下的他们让人读后对于他们的行为不禁咬牙切齿,而对于他们的死却又无法觉得痛快。

书中没有绝对的善与恶,无法用只言片语来判断他们。

他们因日本人的到来而生,又因日本人的到来而死。

这些汉奸们即使到了临死仍执迷不悟。

大赤包在狱中仍一直让别人称她冠所长,仍一直相信日本人一定会就她出去,一直做著风光无限的梦,但梦终究还是梦,最后她还是惨死在狱中。

冠晓荷,我一直觉得他对日本人照了魔,无论何时何地,他对他们永远是必恭必敬,鞠大于九十度的腰,对他们笑脸相应,他对日本人就像当初臣民对皇帝,就连提起都会心惊肉跳。

直到临死,日本人要将他活埋的时候,他也没有任何异议,就连日本官宾查他档案的时候,对于他的这些态度都称之为“良民”。

祁瑞丰,蓝东洋,胖菊。

,这些都是中国人的`败类啊!而当我读到几位汉奸的惨状后,我开始对他们的行为慢慢感到疑问,为什么,为什么他们及至死亡的边缘仍执迷不悟,硬要把自己向死亡的陷阱里推呢?或许这是源于他们对金钱、权利的渴望,当中国没有被侵略的时候,他们无权无势,而日本人的目的是吞噬中国,俘虏中国,他们知道只有凭借汉奸的贪婪以及中国腐朽的封建思想才能达到目的。

这样便给了汉奸们升官发财的机会,而汉奸们又意识到了是日本人给他们带来了钱与权,理所当然他们更加拥护日本人,而还没得到这些的,便更会使劲各种手段去讨好日本人,这样便奠定了中国汉奸前赴后继的情况。

“君。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汉奸们对利益的贪婪和渴望,自然使他们直接通向了死亡之路。

其实不仅是汉奸,当今社会那些腐朽官员都是对自身的放纵,仅一“贪”字,便可至人于死地!

如果说汉奸是那个时代所造就的,那么我想招弟、野求更是当时的牺牲品吧!作为大赤包的女儿,她注定是不幸的。

生活在一个极其虚伪、极其自私,不知荣辱的小人家中,就算她的本性如何善良、纯洁,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她变了,变成了一个只会享乐,没有思想,不懂正义、使命、。

国的女人!在妈妈的引导和支女们鬼魂的日。

中,她堕落了,她不在懂得。

惜自己甚至引以为荣!在妈妈的惨死和爸爸的落魄中,她不在是那个纯洁的善良的少女了,“珍珠港事变之前,招弟的任务是监视西洋人,她干这种事很在行。

她,不光能盯住美国人、英国人,还能弄得德国人、意大利人、法国人、俄国人,一古脑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她的肉体已经国际化了。

”正所谓“时代造英雄”,时代也可以灭英雄,多少所谓的。

国者,心地善良的人都因为金钱权利的诱惑而失去了自己,失去了生活的方向,一点一点地堕落!野求,曾几何时他也是一位有知识的。

国志士,可为了维持生计,给日本人做事,不得陷入了两难境地,家离。

散,自我堕落,钱先生说得好,他是自己给自己挖了坟墓。

就连金三爷这种打过汉奸的人,就因自己的生意渐渐好转而喜欢起日本人……

老舍在揭示当时一些人性的堕落的同时,也反思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为什么拥有几千年灿烂文明的泱泱大国会被日本欺辱?作者把问题的根源指向了中国古老的家族文化。

家,在中国是礼教的堡垒,而这个堡垒却容纳了包括等级观念、宗法思想、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在内的家族文化的诸多内容。

祁老人、韵梅他们都是受这种观念毒害最深的,祁瑞宣虽然是个博士,但在这四世同堂的大家庭里思想不免会受之波及,这应该就是他后来一直生活在自责与痛苦之中的原因吧!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吴承恩为读者讲述了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的诚心向佛、顽固执著,孙悟空的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的贪财,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的心地善良、安于天命。

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

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

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著、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

这著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

名著《围城》读后感

对于《围城》的好奇也是因为”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而这也是近十年后的我无意间再次翻阅的时候,有了新的感悟。人生在不断前进,经历着些什么,透过《围城》仿佛能看到自己的影子,无论是文中的方鸿渐,还是那个文采斐然的苏文纨,都能唤起我心中的回忆。

方鸿渐和苏文纨均是留学回国的,算得上是同学,文纨喜欢鸿渐,可惜鸿渐并不喜欢她,令我感到意外的是苏文纨却选择嫁给了曹元朗,不知道是否是中书先生的刻意安排,这样的.结局于我而言是个悲剧。转而想,方鸿渐的那种见一个爱一个,又着实令我生厌,或许方鸿渐的这种爱是一种爱的游戏,不想负有任何责任的爱,因为爱情一旦加上责任,则卷进了婚姻的领域,而这也是中书先生的大意所在。封建包办的婚姻与西方自由恋爱的思想冲突,这是多少近现代作家的写照。

小说中苏小姐的确是个难得的才华动人,美貌并举的才女,而方鸿渐纵然对苏小姐有好感,也是基于苏小姐对他的好感,因为苏文纨喜欢方鸿渐。虽然方鸿渐没什么才华,博士学位也只是花钱买过来的,但是在我看来,这并不是个人现象,反观之,现在多少海龟派有真才实学。在方鸿渐和唐晓芙的一段对话中可以看到:留学多半是解脱自卑心理,并非为了高深学问,再见到博士硕士这些微生虫,有抵抗力来自卫。倒是和董斜川和褚慎明这两个有点道貌岸然的比起来,可爱了许多。小说中只在一处提到这两人,这两人活脱脱的卖弄自己的文采,一个装哲学家,一个装诗人,装清高,读来倒觉着厌恶,恶心。倒是赵辛楣和方鸿渐后来成了好朋友,颇让我意外,想必是不打不相识。赵辛楣也算是个对感情专一的男人,爱着苏文纨二十年,而这一切因为苏文纨结婚而宣告结束。有时,爱容不得任何杂质,要么爱要么恨,爱和恨或许好比正负数,同量不同方向。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另一句是“结婚犹如‘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不曾想这句话是用来形容婚姻的,不过这句话的魅力不止于在这,或许“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想法。”

《围城》名著读后感

《围城》不管是从销量还是影响上来说,都是30年阅读史上一道独特的风景,作为知识分子小说的典范,《围城》影响了几代读者。如果让你写一篇关于《围城》的读后感,你会怎样写呢?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围城》名著读后感”,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之前就有朋友向我推荐过《围城》,但端起书之后觉得索然无味,读了不到一半就放弃了。此刻有幸再次读此书,这次我却的确开始钟情于它,也颇有一些感想。

这书写在1937年,却远非革命性的,反而写了那年头知识分子们自顾自保半点也无高尚伟大的形象。至少作者很诚实,没写那些根本没亲身经历过的横刀立马吧。相反今日网络小说里倒经常重复战争的项目,如武侠小说成人童话里编造的热血年华。可我想,这样的坦白,才是真正的有价值的。你看了后第一遍是笑,第二遍是深思,第三遍是不忍卒读:因为,它和我们的生活何其相似。

《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每个人从懂事的那天起就开始追逐自我认为梦想的感情,当追到的时候又在为感情寻找一个梦想的婚姻,而真正都做到的人寥寥无几。其实生活已经教给我们一个规律:婚姻是随机的!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感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感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

作者以《围城》做书名,也许想告诉我们:不仅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其实我们一向都在兜圈子,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找个笼子把自我关起来,过了不久却发现那边的风景比这边更好,于是出了这个笼子进了那个笼子。就这样不断的重复并乐此不疲。

看钱钟书的《围城》,评论里头有这么一句话,也许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方鸿渐,一生追求认同感与归属感。有所触动,于是提笔。

钱钟书在自序中写道,“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钱先生的讽刺本领可谓一流,是人便不能免俗,如此而已。

穷尽一生追逐自我认同感,同外部世界抗争致死。这似乎是神话故事里的夸父,然红日不可得,梦想又是否是触手可及?不如去掉这遮掩的外壳,一生为欲望而活,不择手段。良知与善掺杂在追逐梦想的路上,我们厌弃这世界,却又常常热泪盈眶,反复挣扎,至死方休。

我们不断取悦欲望,不断厌倦,永远向着城池出发,从不停滞于安逸。于是方鸿渐由苏小姐转向唐小姐,爱而不得后又投向孙小姐的怀抱,于是方鸿渐由故乡奔往法国又辗转至上海,之后又去往内陆。于是,于是这句话被我们熟记。“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

回望当下生活,又何尝不是如此?

任你是追逐名,利,还是感情,梦想。终避免不了这一遭。

学术上是一山更有一山高的,翻过这座山方知下一座仍屹立在那儿。名声,金钱便更加无穷无尽,只要你想,就有更多的险山与高峰,无休无止。感情,人们常常说婚姻是感情的坟墓,又总说感情是有保质期的。张爱玲早说过,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那得到了的呢?方鸿渐对唐晓芙始终念念不忘难以割舍应当并不仅仅因为她的美丽与温柔吧。那是他一生渴求的感情,但不可得。也仅有不可得才让这爱得以免俗。没有争吵,没有怀疑,没有天旋地转的摇摇欲坠,仅有完美,仅有歆慕,仅有神经末梢的微微颤动,仅有爱她。

我曾在文章里写道:“生命,其本质是为欲望所驱使而存在的物质形态。”而生活作为生命的当下存在形式,则常常以更不平坦的样貌呈现,它逼迫着我们去妥协,去改变既定的行驶方向。

围城便是由这欲望筑造的世俗枷锁,只要一刻怀有希冀与所求,便一刻无法脱离它的束缚。

叔本华说:得不到便痛苦,得到了便无聊。

我沉默。

有没有停下来的人呢?我也很好奇,也许有吧。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的主要代表作。其中最有名的一句话是“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

船甲板上的对话,“那么,你就是摇篮里睡着的小宝贝了。瞧,多可爱!”等等表现了即使是知识分子,在人前人后不一的形象,可说是无奈,更可说是对人的不真诚。一张假文凭,一段对鲍小姐肉欲的描述想来既是对在外留学生不能好好学习知识而吃喝玩乐的讽刺,也是对中国现状的担忧。

方鸿渐与周家的关系是一个围城,已经进去了,想出出不来,在这个密封的围城里,方鸿渐喘可是气来,只能压抑着自我,跟着一群市侩“谈笑风生”。方鸿渐自我的家是保守迂腐的,这个家还停留在封建社会,方老先生看起来似乎在一些方面是明智的,是有父亲形象的,但事实上正是这些所谓的明智阻碍了整个社会的发展。方鸿渐“生平最恨小城市的摩登姑娘,落伍的时髦,乡气的都市化,活像那第一套中国裁缝仿制的西装,把做样貌的外国人旧衣服上两方补钉,也照式在衣袖和裤子上做了。”这段真切描述了当时的中国严重存在的“拿来主义”,不分是非黑白,把西方国外的东西搬进家门。后应对张先生的描述更是说明在中国存在很多这样自以为是,不了解事情真是含义情景下夸夸其谈,爱眩但又没有本钱眩。

作者花了很多篇幅写方鸿渐跟苏文纨、唐晓芙之间的关系。方鸿渐想进入唐晓芙的围城却始终不得其门;苏文纨喜欢让所有的男人在她身边打转,还以为自我进入了方鸿渐的围城,其实进入却等于是在外面,而当她与曹元朗结婚并过上真正的市侩生活时,她却安之若素。唐晓芙似乎是围城中最好的人,因为对方鸿渐来说她是虚无缥缈的,可望不可及的,她是一个幻象,所以变得纯洁而可爱。这篇幅中对人物的描述也很是到位,“诗人”曹元朗写的是不文不类却自认为很了不起,翘着尾巴却连狐狸都不能像,可大家仍夸奖一通。大家的交往是如此的不真心,小人之交甜如蜜般。赵辛楣想追求苏文纨,也付出行动,从这个篇幅中能够看出他是一个相对来说更会生活的人,异常是在那个时代背景。这些文人骚客卖弄文学的嘴脸在这个篇幅中被描述得如此可笑,很具有讽刺意味。

方鸿渐最终还是听从了赵辛楣的话去三闾大学。沿途上,他们遇到了种种困难,最终经过关系到达了三闾大学,而关系这个在中国例行了多少年的东西,过去,此刻将来都将例行下去。路上行人的势利眼,看人看外表,看着装,对有身份的人阿谀奉承而对老百姓则爱理不理。在这段中女主人公孙柔嘉出现了,人如其名般,刚开始孙小姐显得如此温柔,乖巧。李梅亭的小气,自私,像一个真正的生意人,带着药去边远地区以十倍的价钱卖,而骨子里有当时中国人的懦弱,无能。

再一个是在三闾大学发生的所谓的感情的纠纷,这场纠纷也显得如此的可笑。方鸿渐并不想进入孙柔嘉的生活,但他被孙柔嘉看上了,并且经过“某种方式”得到了他。对方鸿渐来说这个婚姻是他的围城,在还没进去前,他不知所以,就这么进去了,在进去后,他浑浑噩噩得过日子,他也有想冲出来的冲动,但他是个被动的人,不敢行动,也不会行动。结尾一章,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后,正回家想消释柔嘉的怨气,柔嘉刚才正向姑妈讲鸿渐的不是,害怕已被鸿渐偷听到,方鸿渐其实并没听到,只得摆空城计:“你心里明白,不用我说。”结果柔嘉心虚之下,说“本来不是说给你听的,谁教你偷听”这就无异承认了她在“背后糟蹋”方鸿渐,结果正准备向妻子低头的方鸿渐和一心想给丈夫找个好工作的孙柔嘉竟然越吵越厉害,最终走向“不离而散”,不欢而散。他家祖传的那顶破铜钟当当当当当当敲了六下,似在嘲笑,对人生的讽刺和嘲笑尽包含在这怅然悠悠的钟声里了。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欢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一样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其影响最深的作品。它讲述了社会的腐败,还有人们对婚姻的无奈。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应当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当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述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掉了。抱着无奈的心境,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文凭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最终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本站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我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我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我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应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我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名著《围城》读后感

在罗老师的推荐下,我近几日看起了《围城》。看着的时候,罗老师忽然问起钱钟书的`老婆叫什么来着?我竟然一时发起了傻。大概是19年3月的时候我一个人坐火车去了湖北松滋参加张玲玲的婚礼,那会在火车上就看了两本小书,去时看的《我们仨》,返回时看的《小寂寞》。罗先生这么一问,我完全没想起来写《我们仨》的杨绛就是写《围城》的钱钟书的老婆,我大概看了一本假的《我们仨》。

罗老师的这本书其实名字不叫《围城》,而是一本钱钟书文集,罗老师买于2009年,书中文字很小,也上了年纪,开始泛黄了。我是1月4日晚上开始看的,当晚就看了第一章。第二天来到单位,想到华姐那就正好有一本《围城》,想想罗老师那本书的字还是太小不太受得了,于是就借了华姐那本来看。在单位看一本在家看一本,居然在昨天晚上看完了,差不多花了三天的功夫。

看完全书,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当然原因并不是这本书有多吸引我,而是这本书跟我料想的不一样。

其一,人物性格与我料想的不一样。记得在《我们仨》中,我记得书中说他们夫妻二人都是专心研究学问的人,在我心目中就等同于书呆子,而书呆子多半是注意不到现实世界的,然而钱钟书笔下的方鸿渐也好,孙柔嘉也罢,一个个都很生活化。以致于看到孙鸿渐回国后,在苏文纨的引见下今天跟这个聚聚,明天跟那个聚聚,谈论的尽是些没意义的话题的时候,我差点都要弃书不看了。

其三,书中故事与我之前料想的不一样。《围城》中被传诵最久的不外乎那句:婚姻就像一座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于是我认为这估计是一本讲婚姻的书,讲不结婚的人如何想结婚,结了婚的人如何想离婚。但是看了全篇,发现只有到了最后才讲的婚后的生活。

于是,看完全书我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这本书到底写的是什么?我认为通常一本好书,必是让人反思,给人启迪的,这样才可能经典咏流传。于是我按照平时的习惯还是去翻看了豆瓣书评,吸取别人的精华。果然是经典,豆瓣评分9.2分。可是认真看了好些书评,我却找不到共鸣。转而查看百科《围城》词条,我愿意接受里面说的这句评价:

《围城》包含着深厚的思想意蕴。一是社会批判层面。作品通过主人公方鸿渐的人生历程,对20世纪三、四十年代国统区的国政时弊和众生相进行了抨击,包括对上海洋化商埠的腐败堕落、对内地农村的落后闭塞,对教育界、知识界的腐败现象的讥讽。二是文化批判的层面。这一点,主要是通过对“新儒林”的描写和对一批归国留学生或高级知识分子形象的塑造来实现的。《围城》中的人物,大多患有崇洋症,但骨子里还是传统文化起主导作用。方鸿渐是“新儒林”中尚有正义感的人物,他的出国留洋,目的是“光耀门楣”,好比前清时代花钱捐个官。他的懦弱的性格,悲剧的结局,正是传统文化所致。李梅亭、韩学愈、高松年等人的庸俗、卑琐、无聊、虚荣、争斗等劣根性,也是传统文化影响的产物。封建遗老方遯翁不用说了,就是于柔顺之下深藏心机的孙柔嘉,在她的身上仍然可以看到旧式女性的面孔。作品通过这些人物病态性格的剖析,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批判。第三个层面则是对人生、对现代人命运的哲理思考,深入到人本的形而上的层次,诸如对人的基本生存处境和人生的根本意义的探讨,对人的基本根性和人际间的基本关系的探讨。

居于以上的评价,我想还是我的领悟能力有限,我愿再往深里往细里品味这本书。

读围城中国名著读后感

“名著”两个字,托现代语文教育无孔不入的福,已经写作“名著”,读作“无聊”。

多有趣的小说一旦“功德圆满”成为名著,都像被裹胸缠足,活活把麻辣鸡包装成容嬷嬷——大名鼎鼎,可再也没有谁有兴趣脱它的衣服去看内容。

最开始对《围城》感兴趣,是因为朋友分手后提到了烟吻。

她哭着说钱钟书骗人,说她试过了那样根本点不起来烟。

他用方鸿渐和赵辛楣的视角评价女人,又通过他们的心理剖析男人。

然后谈婚姻,谈求而不得,谈鸡毛蒜皮。

他能把人逗得哈哈大笑,但是字里行间似乎总是悲观,极尽讽刺世道,百态,和总是跃跃欲试去犯贱的人心。

而且男人女人,嘲讽得一视同仁,极端男权女权来了也挑不出错——毕竟作者针对的是所有人类,调笑得从来不分敌我。

方鸿渐是所谓的男主角,他资质平平但运气好,借着未来岳父的光出国留学,日夜努力玩乐,终于不负所望,没能拿到毕业证,这几年彻底白玩,身体力行地做到了“挥一挥衣袖,不带走外国的一片云彩”。

只要肯思考,办法总比问题多。面对着投资以后期待回报(方鸿渐镀金的学位证)的岳父,鸿渐脑筋一转,花钱买了个假学位回来忽悠人……回来应急。

此前他一直嫌未婚妻丑,不愿娶又不能自主。进退两难之际,未婚妻善解人意的在他回国之前自己死了。

这下好了,既能花(未来)岳父的钱,还免于娶他那东施无盐一样的女儿,还能免费住在他家,挑剔一下他给自己找的这份工作。

实打实做到了软饭硬吃。

他是个一无是处的草包吗?不,他诡异的非常有魅力,鲍小姐,苏小姐,唐小姐,孙小姐,眼瞎的女生各个都或多或少地喜欢他。

作者私心不想把唐小姐嫁给他,最后不幸地便宜了孙小姐,赢得名为方鸿渐的结婚礼包。

赵辛楣这样的真·有才学抱负的前同情(同时喜欢一个女生的情敌,类似词语包括“同学”“同事”),愿意和他做朋友,并且每次看他们俩说话就像看一场脱口秀或者一场相声表演,聊天吐槽刻薄幽默,像是离散多年的半条毒舌终于等到了另一半。

浅薄归纳的话,鸿渐长得帅,有点小聪明,不烦人,即使他毫无用处。

他像冰,阳光下闪闪发亮,路过的人惊讶于那瞬间的美,没看到最后地面上融化的那滩泥水痕迹。

他像十块钱的钻石,漂亮但廉价。

他像所有初看美好而内里总有破落的事物。

他像“人”,像作者说的,他真的在写这一类“人”。

无能又不全是,不思进取,又不满现状;自尊心有时极强,有时候无影无踪;有观点,又总是自以为是;对朋友不错,但是需要日日夜夜的长时间相处的爱人,才能发现这个人有多么不是东西。

偶尔又是个东西。

有时候觉得方鸿渐真实的烦人,作者用他们把所有时而冒出不甚光彩的龌龊念头都抖在阳光下。

方鸿渐的,苏文纨的,赵辛楣的,孙柔嘉的,你的我的他的。

杨绛说钱钟书“痴”,但大家都能看出来,其实在变着法夸他可爱。

事实上他拥有爱情,但他说婚姻像围城。

再仔细想想,“围城”这个比喻适用面太广,有什么不像围城呢?

外面的人想进来,里面的人想出去,大抵人性如此。

围城中国名著读后感

说起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就不得不提起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不管是婚姻还是事业,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没有人能逃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

《围城》全都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对于我自己,这本书的文笔可以称的上市漂亮,但它并不容易被读懂。往往读完了一页,却不知所云,只能重新来过。正是因为这样,读完了整本书才特别有成就感——当你把所有微不足道的细节串联在一起后,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就出现在你眼前了。

主人公方鸿渐被有些批评家称为“围城人”。他是个被动的、无能的、意志不坚定的、经不住诱惑的人,更是一个失败的人。即便这样,他却是真实的。凡有真实感的人,就都有缺点、就都是可笑的、猥琐的、虚荣的、卑鄙的。有人说,方鸿渐这个角色就是作者在书中的化身,但无论如何,方鸿渐的确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的形象。

这第一圈围城,就是他渴望做一个大人物的理想,也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还找了一个看起来像是那么回事儿的借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根据他的逻辑,不管说的是真话假话,都要摸着良心说。这样的谎话被他给说的不伦不类的,两头都靠不着岸。

围绕方鸿渐的另一圈围城,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十分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这当真是对苏文纨的话的最好的解释。

我敢说,像方鸿渐的不学无术,董斜川的附庸风雅,曹元朗的庸俗无聊,褚慎明的欺世盗名,孙柔嘉的胸府心计,鲍小姐的轻浮肤浅,李梅亭的厚颜无耻,高松年的老谋心,这一类人,无一不是现实中一些人的缩影;至于“文化沙龙”的无聊,三闾路上的奇闻逸事,学校里的人情世故,上海滩上的稻梁谋,大家庭内的口舌是非,无不这样真实,又这般深刻。

实际上,我们无权指责方鸿渐等人围城一样的生活。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施加给你可怕的束缚和磨砺,而会变成一个制造幸福的乐园。没有人再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当然,也许这座围城并不会有一天变的这样完美,但这终究还是我们心中一个美好的理想。

读围城中国名著读后感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就是《围城》。《围城》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它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它的主题和象征是多层次的。

《围城》的象征源自书中人物对话中引用的外国成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围城》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围城”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这一切构成的人生万事。“围城”困境告诉我们人生追求的结果很可能是虚妄的,这看起来好像很有点悲观,但骨子里却是个严肃的追求,热忱深埋在冷静之下,一如钱钟书本人的一生。他揭穿了追求终极理想、终极目的的虚妄,这就有可能使追求的过程不再仅仅成为一种手段,而使它本身的重要意义得以被认识和承认,使我们明白追求与希望的无止境而义无反顾,不再堕入虚无。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围城》讲述的是20世纪30年代一群知识分子的故事。小说以从欧洲留学回国的青年方鸿渐为中心,以调侃、幽默和极富讽刺意味的笔触,描绘了一群留学生与大学教授在生活、工作和婚姻恋爱等方面遭遇到的重重矛盾和纠葛,揭示了受西方文化影响的知识分子的猥琐灵魂和灰色人生,表现了作者对旧中国西式知识分子的无情嘲弄,以及对中国化了的西方文明的精心审视。

小说中方鸿渐这一西式知识分子的形象十分突出。他出身于封建世家,其父亲是前清举人,他靠着其死去的未婚妻(包办婚姻)的父亲(点金银行的周经理)的资助赴欧洲留学,由于他“兴趣颇广、心得全无、生活懒散”,四年中换了几所大学,但却一无所获,没有学到任何专长,眼看着回国在即,最后他不得不从一爱尔兰人手中花40美元骗得一张“克莱登大学”(子虚乌有的大学)的博士文凭。还有,由于他受西方生活的影响,生活放荡,在回国的船上,他挡不住诱惑,与轻佻的鲍小姐偷情,干那苟且之事。虽然方鸿渐的性格中有不求上进、游戏人生的一面,但他的性格中也有正值和热情的一面。在应邀的一次演讲中,他鄙薄西洋文明给中国带来的只不过是“鸦片和梅毒”;他拒绝大官僚的千金苏文纨的自作多情的许爱,多次揭穿对方的庸俗、势利和虚伪;在三闾大学任教期间,看不惯那里的黑暗的人事制度和同事之间的勾心斗角;还有,当他从职的华美新闻社被敌伪收买后,他没有顾及自己的生存问题和亲友的反对,毅然离开了报馆。可以说,他是一个具有一定民主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但是他在现实生活中却处处碰壁,处处受到冷遇。方鸿渐的悲剧,反映了20世纪30年代那些比较正值的知识分子在黑暗社会这一“围城”中的悲剧命运。

小说除了着力塑造方鸿渐这一主要人物形象外,还成功地塑造了其他一些知识分子的形象。如满口仁义道德,但却满腹男盗女娼的封建半旧遗老李梅亭;虚伪庸俗的,以在情场上施展手段而得意的大家闺秀苏文纨;俗不可耐的小胖子“大诗人”曹元朗;外形木讷,内心龌龊卑琐的假洋博士韩学愈;道貌岸然却老奸巨滑的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溜须拍马、浅薄猥琐的势利小人顾尔谦等。这些活跃在新“新儒林”里的各色人物,真实地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

这本书写得很有文学色彩。作者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写得非常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在几处人物的外貌描写中也得以体现。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易懂。在写作方面这本书也有很多我值得学习的地方。

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己为自己创造的。我曾经也有很多烦恼和困扰,现在看来,也不足为奇了。成功要靠自己努力争取,“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己。只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己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考虑,多找找自身的原因。

读围城中国名著读后感

又读《围城》,感觉很不同,尤其是对于孙柔嘉的印象,感觉孙柔嘉并非如大多数人的评价,处心积虑,把方鸿渐拖入围城,他反而是认准目标,努力实践,不离不弃,对生活、对家庭从来没有失去信心的正面形象。相对几乎所有男人的梦中情人唐晓芙而言,孙柔嘉更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个象征,一个理想。

在《围城》里,身逢乱世的人们,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以知识分子为主的主人公,活在自己的围城里,面对着转瞬即逝的财富、事业和爱情,经历着人生的幻灭,电光石火的美妙,注定只是回首的惘然。

在乱世,活着就是一种成就。

当然,钱钟书之写《围城》,对于战争只是点到为止,书中的人物并没有在战争中悄然而逝,他们依然以一种常态生存,战争对于他们仅是一种不和谐音,一种避重就轻的背景音乐。

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时期,总有一些东西会深留在人心中,吹尽黄沙始见金,那些人性的美好,人格的魅力,对于生活的挚爱,是怎样的围城都不能围困,多久的历史都不会冲淡的。

很早就听人说“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这句话,怀着一种一窥其究的心里翻开了围城。它是一部极具讽刺性的长篇小说,也是一副栩栩如生的市井百态图。作者通过主人公方鸿渐留学回国(不如说是游学),相亲,恋爱,找工作等一系列事件,运用幽默辛辣的笔锋,把一个个人物形象展现的读者的面前。作者是站在一定的高度而俯视着这个社会,毫不掩饰的揭露出了人性的丑恶和生活的真实性。

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方鸿渐和孙柔嘉的相识是个偶然,所以结婚也是偶然,那么婚姻就是随机的!不管用什么词来形容婚姻,了解自己的婚姻才是最真实的。在没有结婚之前,人们都想借助爱情这把钥匙打开婚姻的城门,用婚姻这座城堡守住自己的爱情,但是进去的人却会发现,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把钥匙弄丢了,不用钥匙也可以进去,这时爱情早已升华为亲情了。

作者以围城做书名,就是想告诉我们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

不知道围城用意何在,但是它是一本智慧之书。未婚者把它当做一个跳板来了解婚姻,已婚者把他当做一面镜子,时刻审视自己的婚姻!那么围城里的人,事,情,昨天有,今天有,明天同样有!

经典名著围城读后感

《围城》只看了三遍,却一直不能忘怀苏文纨那句:“冷若冰霜,艳若桃花。”官小姐出身的苏文纨本身就有了高人一等的权利,再加上留学博士的头衔更是让她把爱情看得特别珍贵,不肯轻易施与。然而留学归来的她,也许是受到了方鸿渐和鲍小姐亲热的刺激,也许是回国后受到封建正统思想的“熏陶”,她的“冷若冰霜”早已热得蒸成了汽了。在赵辛楣、方鸿渐和曹元朗中游离,看着他们三个男人为她“争斗”成了她最大的乐趣。

有人说,一切都会变,除了改变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也许正是如此吧,时光如梭,命运如滚滚车轮将我们带往未知的世界。看到赵辛楣与方鸿渐的针锋相对时,有谁会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曹元朗来,还最终和苏文纨结了婚。在看到唐晓芙和方鸿渐之间的不断互相爱慕、猜疑和争吵这些小打小闹的时候,有谁又会想到晓芙将会远去,而方鸿渐却被孙柔嘉“骗婚”。也许正是因为方鸿渐和孙柔嘉之间本身并无感情基础,平常的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才会发展成为最后的离家出走。良好的感情基础对于婚姻来说真的很重要啊。

在书中,婚姻中的“平等”也是从头到尾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假如婚姻中有一方过于强盛而一直对另一方不公平的话,婚姻便时刻处在崩溃的边缘了。方逐翁说过:“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只可惜后来他儿子并没听他的话,娶了个背景比他好得多的孙柔嘉,仗着个好管闲事的姑妈,压迫得方鸿渐喘不过气,逼得婚姻进了死胡同。

也许这正好应了那句话:围城里的人想出来,而围城外的人想进去。我们的世界正像这么一个大染缸,缸外的人瞅着这鲜艳多彩的繁华而羡慕不已,而缸里的人,却回想着这外面的纯洁干净的好。婚姻不过是两个人的一种协议,却有着这无穷的吸引力,让全世界的人们都为之疯狂。

围城里的好戏还在上演,而围城外,羡慕的人们仍在继续渴望着。

经过了两个月的《围城》阅读,终于能够合上最后一页,我的脑海中却不断重演着方鸿渐和孙柔嘉的争吵。

我从8月份起便开始读《围城》,倒不是我读书的速度慢,只是钱老先生笔下的这几个风格迥异的女子和那“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方先生让我伤脑筋。我不禁想,什么样的女子才能让方鸿渐舒心,到最后便成了“最理想的女子是什么样的”。为此,我就带着这个疑惑,慢慢地分析。

首先,是对于理想的定义。对谁来说理想呢?不外乎是对方鸿渐,对方家老夫妇,对赵辛楣等等。笼统地说便是传统的理想女子和新式的理想女子。这就有些头绪了。

首先,传统型的理想女子,不外乎就是《诗经》中的“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或者“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种种,不外乎是中国几千年封建文化为女性塑造的“附庸”形象。这就是明显的封建思想,难怪孙家厌方家陈腐。

再者,新式的理想女子,书中便有,就是方鸿渐苦苦追求、望眼欲穿的唐晓芙。唐晓芙也是我很喜欢的一个女子,她敢爱敢恨、厌恶世俗名利、有自己的追求。我至今记得她的那句“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好一个痴情的可爱的女子啊!但是读过杨绛先生的《记钱钟书与〈围城〉》便知道,钱老先生偏爱她,不愿让她被方鸿渐这个花心大萝卜祸害,洁身自好,成为了《围城》中完美女性的化身。

但是,我却很喜欢孙柔嘉,她虽然没有鲍小姐的风流倜傥,没有苏小姐的博学多才,也没有唐小姐的清纯可爱,却有一种顽强不屈的劲儿。她在方鸿渐对她无感时想方设法地引起注意,在方鸿渐被三闾大学辞退时毅然与丈夫同行,在方遯翁极力劝阻之下坚持出去工作,追求独立,而非一味地对丈夫阿谀奉承,一味地对婆家唯命是从。我认为这才是新时代理想女子所要具备的品质。

《记钱钟书与〈围城〉》中还有一句很有趣同时发人深思的话:“她(孙柔嘉)最大的成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这句话看似自相矛盾,却又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但我认为对孙柔嘉更多的应该是佩服和惋惜,而非讽刺。毕竟她也差一点就成为了既传承又创新的理想女子。

婚姻的围城其实内外都大同小异,自己心中的围城才会让自己不断逃避。正如钱老先生所说,只有战胜自己,才能真正脱离围城。我们又何苦去做别人眼中的理想女子,为何不去追求真正的自己呢?做自己的理想女子,便足够了。

围城名著读后感

看完了《围城》,感受颇深。曾经看到过某本书上将《围城》列为中学生必读的课外书。我认为不太合适,并不是围城有多么高深难解,而是书里某些内容阅读时需要社会阅历,人生历程。高中生能读懂里面诙谐的语句,巧妙的比喻,辛辣的讽刺。但不一定能读懂里面的人,人的心以及人的心里感受。

《围城》并不深奥,是的,它的情节并不复杂,人物也不多,篇幅在长篇小说中也不算太长。但是那数十个人物的性格却在寸土寸金的字里行间里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例如写小人,小人物的表现无不是无耻,奸诈,虚伪,气量狭小。钱钟书笔下的小人,各自有各自的小人法。李梅亭的小人,就跟高年松的小人不一样。

初读《围城》的那一次最大的心里感受也是这篇小说跟我以前读过的小说相异。它并没有去塑造一个正面的形象或者是去赞美它。里面绝大大多数人物,尤其是首要人物钱老都不遗余力的去讥讽,嘲讽,奚落。以至于有部分人看完《围城》后会说写方鸿渐那样一个人有什么好处。或者它的好处就在于那些奚落,嘲讽,它就像一把冰冷的手术刀剖析了那个时代所谓的知识分子阶层。将他们的冷漠,自私,狭隘,封闭,软弱等等劣根性了解透彻展现时读者面前。《围城》它或许没有我们阅读传统小说是对书中伟大人物,崇高情感的崇拜和感动。但是我们对书中人物的性格,命运无相异情,叹息,鄙视,尤甚对当时国内那个时代的命运都布满了一种悲切和忧心,这里的情感也是复杂和真挚的。《围城》是一部批判的小说。钱老以他独有的幽默和讽刺手法来写《围城》并没有使批判失之厚重和严厉;反而能直指那个时代国内社会的病根,能够想象《围城》初版发行之时定让读者有心头棒喝的心里感受。

钱老学识渊博,笔力高深毋庸置疑。出色之处书中俯拾皆是。里面引经据典之贴切,简直妙到豪颠。古今中外之经典,全部信手拈来,却又挥洒自如。非凡难能可贵的是钱老写婆媳之中,妯娌之中的猜忌,彼此的鄙薄,貌合神离,搬弄是非等等这些女生作家所擅长的题材也描写得无不入木三分那些嬉笑怒骂场合,那些拌嘴弄舌的眉眼,那些惺惺作态的情致简直让人心里感受历历在目。这两年有作家长篇大论的专门出书写婆媳那些事,我草草看过甚觉的那些婆媳矛盾大有拼凑和制造之感,其写作功力和创作境地与钱老那确实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可惜现时像那样的好作家太少。现时是个文化快餐,情感速食的年代,书中情节大起大落,情感大悲大喜,经不起咀嚼。我希望我四周的朋友或者同龄人能够看些书,能够看些像《围城》那样有部分深度和好处的好书。当你钟情于韩剧给你带来的眼泪或者港台剧制造的那些爆笑,提示大家花些时间精力在某些关于严厉题材,站在理性角度写出来的有深刻好处的书,那样你的眼泪或者欢笑会显得有价值得多。

中国名著读后感

今年断断续续的又读完了一遍《红楼梦》,掩卷而思,真有一种“云深不知处”之感,红楼中那些可爱又可怜的女孩儿,牵动着古往今来多少人的心啊。

曹雪芹笔下的人物都独具人性,千人千面,没有丝毫的雷同首先要说的就是黛玉,黛玉多愁善感,体弱多病,身世孤单,精神压抑,加上寄人篱下而又性情高傲敏感,使得自己十分脆弱。黛玉初进贾府时,时时小心,事事谨慎,言谈举止慎之又慎,恐怕被别人耻笑。

第一次见到宝玉其人时,油然而生了一种亲切感。而宝玉眼中的黛玉,自然与众人眼中的不同,“这个妹妹我曾见过”。所以当发现这个“神仙似的妹妹”没有玉时,竟摘下自己的玉,狠命摔去。

很多人喜欢黛玉,不喜欢宝钗,我也佩服黛玉的美丽才情,但总觉得大家闺秀就应该如宝钗般大度有气量,不要像黛玉般小肚鸡肠、尖酸刻薄。宝钗博学多识,深沉理智,端庄贤淑,然而也是一个苦命的女子,她的出嫁其实更多的是遵从母亲之命,嫁给了一个不爱自己、亦不被自己所爱的丈夫。

红楼女儿们个个个性鲜明、美丽可爱,《红楼梦》这本书每次读都会有不同的感受,它真是一本值得我用一生去品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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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围城读后感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唯一的长篇小说,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被誉为“新儒林外史”。该书以海外归来的方鸿渐为主线,围绕方鸿渐的感情,友情,家庭,事业等展开,以幽默风趣的语言折射了当时的社会,同时对这天的社会仍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整本书中,方鸿渐都是处于一座座围城中的。友情,感情,家庭,事业甚至于整个社会。鸿渐一回国便被围住了。首先,他的文凭是买的。在留学的四年中,他“既不抄敦煌卷子,又不访《永乐大典》,也不找太平天国文献,更不学蒙古文,西藏文或是梵文”,“心得全无,生活尤其懒散。”如此四年,自然是什么都没学会的,学位自然也是没有的。但是家人不是如此认为,在家人的各种思想中,鸿渐最终明白文凭是必不可少的,就像是“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能够遮羞包丑。”于是无奈之下却也不得不买本假文凭来蒙混过关。而这本假文凭便是围着他的一座城。

其实,对这本假文凭,鸿渐心里始终是怀有一份内疚的,就像他在后文中说的:“有几个自我,仿佛是路毙的,不去收拾,让他们烂掉化掉,给鸟兽吃掉——但是始终消灭不了,譬如向爱尔兰人买文凭的自我。”怀着这样一份情绪,我想他大约始终是不自信的。所以,整部小说看下来,许多人会觉得鸿渐是一个懦弱无用之人,似乎始终低着头,令人很不屑。其实,鸿渐没什么底气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自我没有真正的文凭,时常要害怕自我的丑事会不会被揭露,战战兢兢的生活了许久。这足以说明这座城把鸿渐困的怎样深。而鸿渐无论如何确实是跑不出去了的。

在三闾大学时,鸿渐发现同事韩学愈的文凭似乎也是买的。当然,一开始韩学愈和他之间并没有什么利益纠纷,他便也没想着要揭发。或者说他认为要是揭发了韩学愈的文凭问题或许自我也会败露。内心大约始终存在着这样一份恐惧,于是,终是没有太多理会,或者说,不敢。这充分反映了人类内心的弱点,不仅仅仅是鸿渐存在着。

这对当今的社会有着很强烈的折射。如今腐败成风,官官相护,你手里有我的把柄,我手里有你的短处,互相牵制,终是平安逍遥的,不用担心被出卖,因为两者的利益是相同的,两者之间并没有利益冲突。如果用这种思维,我们甚至能够说,鸿渐之举是处于保护自我的本能,并无不妥之处。直到之后,鸿渐明白韩学愈在背地里算计他,才狠了心把事情抖了出去。

于是,我们能够看到,一旦自我的利益受损了,利益被损的一方是不会顾及太多而决计要把对方搞垮的。所以,很容易能够看出,这种建立在彼此利益相互把持的基础上的合作关系是不会长久的。在现代反腐倡廉活动中,要抓基本抓一打,我被抓就供出你,你被抓供出他,但是基本上却也只是小虾米之间的游戏,大鱼依旧安然。就像鸿渐说出了韩学愈的事情,韩学愈受到了点冲击但是基本没什么事。

然后,我们能够再看看鸿渐的第二座城,感情。方鸿渐的情感经历不可谓不丰富。首先,在船上便和鲍小姐,苏小姐混迹在一齐。和鲍小姐调情,和苏小姐玩笑。但是,这些大约只是为了消遣船上的无聊时光,并无情感的参入。鲍小姐也就罢了,半路就下了船,苏小姐却不是这样想。苏小姐是海外归来的货真价实的博士生,难免的自命清高,早些年看不上任何人,到了此刻,年龄摆在那儿了,开始着急。正好鸿渐的各项条件又基本贴合,便对鸿渐萌发了爱的情感。之后下了船,回了家,便是真正的恋上了,请鸿渐到家做客。

在那里,鸿渐生命中的另一个女孩子出现了,这个大约是鸿渐唯一真正爱的女孩,苏文纨的表妹——唐晓芙。鸿渐对苏小姐是真没感情,而对苏小姐的表妹唐小姐却是极喜欢的。苏小姐喜欢鸿渐,却不明白鸿渐喜欢唐小姐,一开始还以为鸿渐对自我有意。那里能够看出苏小姐自命清高,自作多情的可悲一面。说她可悲,因为在之后,鸿渐说明心意,对苏小姐没有感情,苏小姐便怒了,最后嫁给了自我并不喜欢的曹先生。苏小姐对曹先生的摸约是一点情感都没有的,嫁给他或许也只是无奈之举。而嫁给曹先生这一举动也为之后苏小姐走私货物买下了伏笔。一个留学归来的女博士做出这种行为实在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但是苏小姐却安然的在那种环境中生活着,这也写出了苏小姐的杯具。

而唐小姐,鸿渐是真心喜欢的。很巧,唐小姐也是喜欢鸿渐的,但是最后两个人却因为误会而未能在一齐。这或许说是造化弄人,但是,文中很明显的能够看到,两个人任何一个回一下头那么两个人都是不会错过的。只可惜,文中并没有任何一个回头,这充分体现了那时候人的可笑的自尊。唐小姐作为一个女人,她认为回头这种事情总是要男人做的;而鸿渐作为一个男人,却认为一个男人的自尊是不可抛的。最终两人便只能分手。这是一份不成熟的感情,在这份感情里,两个人都没有很用心的去照顾感情的幼苗,最终,它夭折了。

可见呵护是多么重要。其实,在感情的围城里,鸿渐努力过,努力想要冲出去,就像和唐小姐的感情,但是,最后还是被困住了,无力走出。

在这段感情里,我们是不是能够说,鸿渐同时在和两个女人谈感情或者说他的一份感情里有了两个女人的介入,因此双方都无法完善。可见认真对待一份感情是有多重要。

许多人说80后是垮掉的一代,90后是脑残。当然这其中许多人在瞎起哄,人云亦云,我们大可不必理会。但是其中有些对80后,90后的批评却是比较值得思考的。

比如这一群体对待情感的态度。现如今离婚率高居不下,有的甚至结婚才一两个月便离婚,完全不把婚姻当一回事。当然这和谈恋爱时的基础是有很大关系的。有些人在和一个女孩谈感情的时候也在和另一个女孩交往,当家里开始催结婚时,便随便找个女孩结了。真正一齐生活之后才发现当初交往时并没有用心交流,生活中摩擦连连,到之后只能以离婚收场。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可怕的现象。

在订婚之前两个人甚至都没谈恋爱,没好好相处。于是,结果自然是不用说的,两人断然不会很好的生活下去。

小说最后以那只祖传的老钟结尾,那只不准的老钟像个“时光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而这些啼笑自是包含了这段并不成熟的婚姻与感情。

至于友情,能够说是鸿渐的第三座城。文中鸿渐大约是把赵辛楣当成好朋友的,而赵辛楣确实给了他很多帮忙。但是也就像是孙柔嘉在之后所说的:

“鸿渐跟随赵辛楣一路从上海到内地,后又靠赵辛楣在上海找了份工作,而最后竟然又要靠赵辛楣去内地找活。一辈子跟住他,咬住他的衣服,像条他的走狗。”

诚然孙小姐的话有些过了,但是却也道出了一个事实,鸿渐一向以来受到赵辛楣的帮忙实在是多,以至于这段友情是不公平的。这个城也紧紧的把鸿渐给困住了。至于三闾大学的那些同事称不上是朋友,而鸿渐和他们的关系亦是越来越差,最后鸿渐离开了学校,这亦是鸿渐在处理人事上的悲哀,能够说是人际的围城困住了鸿渐。

杨绛女士在《记钱钟书围城》中说,“钱钟书先生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但组成故事的人物情节全是虚构。尽管某几个主角有真人的影子,事情确实子虚乌有;某些情节略显真实,人物却全是捏造。”因此,在读此书时,我们不必做出把钱先生对号入座方鸿渐等行为。而且书中许多人物的刻画都十分出彩,如对待情感怯懦的方鸿渐;自命清高最后却堕落的苏文纨;自私小气虚荣的李梅亭,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等等。读书的时候仿佛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跳跃于眼前,在钱先生的妙语之下上演一场场人生悲喜剧。

最后,引用某论者对《围城》的评价来做推荐语“钱钟书先生旁观浮生,思虑沉潜,指点世态,以形而下示形而上,使读者对人生恍然如有所知。”

看钱先生的《围城》我们能够感受当时社会的万态,亦能够延伸至今的生活百态。且小说妙语连珠,显示了钱先生不俗的语言功底,确是值得一读的好书。

中国名著读后感

想必大家都明白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那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忙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趣味!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明白,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障壁了……变化真大。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围城名著小说读后感

“围在城里的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大都如此。”怀着对这句话以及“围城”的好奇,我读了《围城》这本书。

这本书丰富的文学色彩吸引着我。作者用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生动形象的展现在读者的眼前。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真实写照,无论是真是假,对于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的描确实非常到位。作者在人物的外貌描写中可以淋漓尽致的体现出其笔墨的幽默性。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通俗易懂。在写作文笔方面,这本书确实让我受益匪浅。

方鸿渐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我认为,做人应该有原则,应该用正当的手段去达成自己的目标,如果这个目标现在实现不了,就只能说明你自身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要多看看自身的因素。如果目标很大,可能自己无法实现,那也不要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要做事,先学做人,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做人原则都没有,是不可能成功的。我觉得,一个人一生最大的成就莫过于学会做人,当自己已是不惑之年时,回想自己的一生,或顺利,或坎坷,但自己问心无愧,这便是一生最大的成就。

《围城》看完,生活却还是要继续的,不要轻易的把自己困在围城里,选择就在自己的手中,这样才不会被束缚住,才可以追求自己的梦。

围城名著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在闲暇时间读了钱钟书的作品《围城》,文章的内容使我印象非常深刻。

这篇小说主要是以方鸿渐国外留学回来的生活作为线索来围绕而写,方鸿渐是以为先进知识分子,但却至始至终游离在国家战争之外,着重着自己的婚姻生活和事业。他在各种情场、名利场之中活跃,与各种人进行着一次次的勾心斗角,争名逐利。这也是一场不见硝烟的战争,反映出了旧社会的糜烂生活是如何蚕食一个锐气未脱的知识青年。而方鸿渐,他却只是这群知识青年人群的缩影。作者用生动的写作手法,语言特点,嘲讽的笔风,为我们呈现出了社会之中的各种人性。

方鸿渐是一个失败的人,他在社会场上的争名逐利中至始至终都缺乏了理智。他只是一个鸟笼里的鸟,就算他飞脱了这么笼子,他却始终还是会被困在另一个笼子里。就像是生活。脱离了一个圈,就会进入另一个圈,而方鸿渐,就是在这样一个个循环中,乐此不疲。虽然最后方鸿渐还是如愿以偿地结了婚,但他却还是只是进入了一个难以冲破的围城之中。

这篇小说作者多用的是嘲讽的语气来进行各种的细节人物描写。就像鲁迅先生的阿q一样,他把各种人的性格特征完全呈现了出来。

这篇小说作者主要剖析了旧社会知识分子的个性与道德上的弱点,把他们的精神困境展现了出来。

对于这篇小说,我最喜欢的就是方鸿渐与唐晓芙的感情。唐晓芙,是一个当时社会罕见的女孩,她在当时旧社会,就犹如一位仙女一般,出淤泥而不染。她脸上没有一堆的脂粉,没有经过任何的修饰,是一个自然的女孩。而且她也拥有相对于旧社会而言的仙女一般的性格品质,她温柔而善良,美丽而淳朴。似乎是世间最美好的事物。

作者花费了如此多的笔墨来突出唐晓芙的外貌性格,也可以理解为什么方鸿渐会对唐晓芙有一见钟情的感觉。

本来在方鸿渐的一系列作为之下,唐晓芙也爱上了方鸿渐,也开始了交往,可是,就是因为方鸿渐拒绝了苏文纨,使得苏文纨把方鸿渐的过去都告诉了唐晓芙,使唐晓芙和方鸿渐的感情陷入了困境。其实他们两个都是可怜的人,都因为各自的要强和所谓的尊严,放下了各自对彼此的感情。使这段感情真正走到了尽头。

这篇小说是值得一看的小说,里面的爱恨情仇名利争逐,作者的刻意刻画,语言风格,都使我感到了耳目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