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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优秀5篇)

时间:2023-10-03 01:56:30 作者:飞雪 2023年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优秀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问题的分析和解决,避免盲目行动和无效努力。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评选星级文明户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及公民道德规范,居住环境卫生整洁,家庭成员有较好的卫生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村民群众一致公认。每个农户可依据自家实际,在同一届评选中参评多个星级。

1.“生态文明星”创建标准:热心公益、爱护公物、主动参加村屯环境整治,无焚烧秸杆等污染环境行为,自觉收集家中垃圾,无乱扔乱倒现象,做好房前屋后绿化美化,无损坏生态环境行为。

2.“致富文明星”创建标准:主动发展经济,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带头参加助学、济困、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带领周围群众共同致富,家庭人均年收入高于全村中等以上水平。

3.“诚信文明星”创建标准: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遵守诺言、诚实守信、以诚待人,家庭成员无拖欠他人财物及无银行违约借贷的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文化文明星”创建标准:热心组织、积极参与带领群众开展文化活动,在文化活动上有一技之长,为方便群众提供活动场所或娱乐设施,文化服务群众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5.“孝老文明星”创建标准:模范践行家庭美德,长期悉心照料老人,使他们安享晚年,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评选:家庭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家庭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及邪教活动等丑恶现象的;家庭有不赡养老人、存在家庭暴力现象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在信贷活动中有违约行为的。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是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有力抓手,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任务指标。村两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要把评选星级文明户工作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乡党委、乡政府担负起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分类指导等职责,推动全乡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扎实开展。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要借助乡村广告栏、宣传橱窗、大喇叭等宣传阵地,加大对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的目的、意义、程序等的宣传报道,形成以星为荣,营造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注重实际,确保效果。各村要依据区文明办、乡党委、乡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村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切实可行的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计划。在组织开展活动中,要科学安排、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精心组织,坚决防止只挂牌、不评选、走过场、领导一拍脑门就定星的情况发生,确保创评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1.动员发动。以村为单位,由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群众动员大会,印发“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评选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村两委”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各村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村两委”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

5.公示授牌。“村两委”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正式确认。“村两委”组织召开群众大会举行授牌仪式。星级牌由区文明办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大门旁,便于群众比学。

6.资料存档。“村两委”建立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归档立卷,并将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党委和区文明办备案。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盐城市亭湖区乡村振兴战略乡风文明提升工程实施方案(xxxx—20xx年)》和《亭湖区“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深化拓展“美丽庭院”创建,吸引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加“星级文明户”认领,充分调动农民争“星”创“星”意识,提升农村家庭文明程度,营造“村庄是我家,文明靠大家”的浓厚氛围,为打造“五新”主城、建设美好亭湖贡献力量,盐东镇决定在全镇开展乡村“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以提升农村家庭文明程度为主要任务,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促进文化兴盛,提振农村精气神,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从xxxx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在全镇推行“星级文明户认领制”,确保实现乡村“星级文明户”xxxx年占比达30%,到20xx年占比达35%,20xx年占比达40%,为走出一条具有盐东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

“星级文明户”创建内容:遵规守法星、卫生整洁星、家庭和睦星、邻里互助星、诚实守信星、勤劳致富星、优育优教星、移风易俗星、庭院美化星、公益奉献星。

(1)遵规守法星: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积极参与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和村(居)民大会等各项集体活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各类普法教育活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

(2)卫生整洁星:房屋建筑规范无违建,无乱搭,自觉履行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门前“三包”责任制。房内外干净,无杂物,无积堆。家禽家畜圈养,无异味,无粪土。垃圾及时清理,无污水,无虫蝇。室内窗明几净,无尘土,无污渍。厨房通风透气,无隐患、无油腻。庭院整洁有序,栏墙脱落及时刷新修复。

(3)家庭和睦星:夫妻相互敬重、相濡以沫,民主治家、民主理财,共商家事、共操家务。子女尊重爱护长辈,对年迈父母的生活起居细心照料,生病及时就医,病中床前尽孝。长辈关怀晚辈,支持子女的正当事业。婆媳、兄弟、姊妹、妯娌相互尊重、相互关怀,家庭家族团结,关系融洽和谐。

(4)邻里互助星:邻里和睦相处,相互尊敬,遇事相互谦让,互相帮助,不传播闲言碎语,不拨弄是非,不贪占他人财物,与人为善、通情达理,不排斥移民或外来人口,关心鳏寡孤独和残疾人。

(5)诚实守信星: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传谣。不从事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与经营,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纳税、缴税。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6)勤劳致富星:积极学习掌握科技实用技术,推广农业新品种,家庭成员中有科技明白人.积极发展生产经营,调整产业结构,带头创业增收,带头参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学习掌握职业技能,不离乡不离土就近实现劳动力转移。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

(7)优育优教星: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不近亲结婚,不干涉婚姻自由,不非法领养,不重男轻女,不非法鉴别胎儿性别和人工终止妊娠。注重家庭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重言传、重身教,育品德、传家风,为社会培养有道德、有文化的合格劳动者。

(8)移风易俗星:树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改除陈规陋习,倡导喜事新办、厚养薄丧、丧事简办等文明新风,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讴歌时代新貌,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在社会生活和人际交往中注重文明言行、仪容仪表、礼仪规范,以良好的道德风尚提升乡风文明。

(9)庭院美化星:聚焦“三化”要求,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及最美乡村建设,院内美化与发展庭院经济相结合,见缝插绿、立体绿化,推广“绿化角”“庭院花圃”,打造“美丽菜园”,藤、架、棚体现立体化、景观化。在净化、绿化的基础上做到在村宅环境建设治理过程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有文化内涵和艺术气息。

(10)公益奉献星:在修路架桥、引水修渠、改厕改圈、实施自来水入户工程、绿化美化村容村貌、开展环境卫生治理、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等活动中响应号召,积极投工投劳,捐物出资,做出积极贡献。弘扬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参与捐资助学、敬老助残、灾害救助、文化体育等公益活动,乐行善事,奉献爱心。

五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星级文明户”: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社会信用体系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1、宣传发动阶段(xxxx年9月)

通过宣传教育、知识讲座、集中培训等方式,让广大农村妇女真正领悟到深化“星级文明户”创建、提升农村家庭文明程度的重要性,使文明家庭创建工作深入农户、深得人心。召开“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动员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试点村居,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志愿队伍上门宣传创建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xxxx年10月—11月)“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由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各村评审领导小组必须有60%以上的群众代表参加。星级文明户每半年评选一次,对不同星级户不设评选额度。评选严格按照“自我认星—集中审星——逐户评星—挂牌亮星”的程序进行并根据考评结果实行动态管理。

(1)自我认星。“星级文明户”评选由农户按照“自报公议,民主评定”的原则分步进行。先由农户按照评选标准自我认星。

(2)集中审星。对照不得申报和推荐情形,由评选领导小组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对各户参评资格和星级评定进行审议,对有争议的要进行复议后确定结果。

(3)逐户评星。由评选领导小组主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在审星的.基础上,对各组的自选情况进行公开民主评议,支持赞同超过70%以上的确定为获得此星资格,否则视为达不到此星标准,评选小组将民主评议情况张榜公布。

(4)挂牌亮星。“星级文明户”标牌由区文明办统一设计。农户获3星以上挂牌,挂牌亮星由村(居)委会采取开会集中授星、入户增星减星等方式进行。牌匾悬挂位置应醒目规范,统一悬挂在出大门右手,上齐门楣(留出对联)的位置。

分两步走,10月份,推选出第一批“十星级文明户”,参加集中授星仪式。10月20日前,将附件2、3、4汇总至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人:姜惠妍18861981166。11月份,推广评选工作经验,全面开展评选活动。

3﹒长效督查阶段(xxxx年12月—)

建立检查机制。在各创建村居推行“星级文明户”检查评比制度,实行户与户比、组与组赛,营造互学互比互赶的创建氛围。建立公示机制。以符合村情村貌的方式公开创建情况,让文明家庭有荣誉、后进家庭有鞭策。建立奖励机制。因地制宜建立多种形式的奖励制度,对于获得10星的农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居)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挂钩领导干部要加强指导,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与村居共同推进评选工作。各村居成立“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创建工作按照“五到户三上墙”(即:宣传发动、创评标准、申报、评议、挂牌“五到户”,创评标准、评议结果、星级标牌“三上墙”)的要求有序推进。

2﹒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各村居要紧密结合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各村居评审组要对“星级文明户”严格审查,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上报,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

3﹒注重宣传,示范引导。注重宣传在先,全面动员部署。发动村干部、党员家庭带头,凝聚创建力量。发放“星级文明户”创建倡议,运用媒体融合传播,线上线下营造以创“星”争“星”为荣的浓厚氛围。对“星级文明户”创建中涌现出来的好家庭、好典型,进行挂牌亮星,形成比学赶超、户户争创,见贤思齐、户户受益的氛围。对“星级文明户”创建示范村居的先进经验及时总结提炼、推广普及,提高创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以提高全市公民素质,促进乡风文明为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统领,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尚,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热情,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以水步镇20条行政村为创建主体,推进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实现乡风文明、村风和谐、民风淳朴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发展。从20xx年起每年在全市每条行政村命名“台山市星级文明户”不少于1户、评选镇级“星级文明户”不少于3户的原则,加大社会影响力和参与覆盖面,积极在我镇各村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一)坚定拥护社会主义,爱国爱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担当农村新乡贤,支持村两委工作,发挥村民带头作用,积极参与村民议事会,为乡村发展献言建策。

(二)热心社会公益,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环境卫生,保护集体财产,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引导带动身边群众共同支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建设,支持文明村镇建设。

(三)履行维护公共秩序和良好社会风尚的社会责任,倡导节能环保,积极参加各类健康向上的文体、科普、技能培训等活动。

(四)有优良家风家训,家庭文化氛围浓厚,践行移风易俗,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成为当地群众公认的优秀家庭典范。

(五)家庭和睦,孝敬父母,夫妻、妯娌、兄弟、姐妹等关系融洽,邻里之间互帮互助、互谅互让,无吵闹、打斗和是非纠纷。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由台山市文明委在江门市文明委的统一领导下具体指导,各镇、村具体组织实施。

第一步:村民小组评议。村民小组长组织小组评议会,对村组内家庭户进行集中评议,评议出“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并在村组内张榜公示5天,公示无异,形成书面名单报送村委会。

第二步:村委会初审。本着“统一尺度,保持平衡”的原则,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对各村民小组报送的“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初级审核、定星,选定3-4户“星级文明户”,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为期5天的张榜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核申请,各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要及时复查复议,对不符合“星级文明户”评选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公示期结束后,将“星级文明户”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镇政府。

第三步:镇审核。镇政府对各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初审结果进行综合评审后,初审“一票否决”事项,结合实际对评选达标的`家庭授予镇级“星级文明户”称号,根据评选结果每条行政村择优推荐1-2户镇级“星级文明户”申报台山市“星级文明户”。

第四步:市、县级评定。台山市文明办牵头,对上报的镇级“星级文明户”进行“一票否决”事项审定,对达到评选标准的命名为“台山市星级文明户”,每年评选“台山市星级文明户”总数不少于277户。每年从“台山市星级文明户”中进行择优上报至江门市文明办,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经江门市文明委审定,命名为“江门市星级文明户”,树立标杆示范。

“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一户一档、分级管理”的原则,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每年各行政村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对获得“星级文明户”的家庭进行复查,对新达标的要给予通报表扬,有条件的村可结合实际进行奖励,对不达标的要进行警示,对违反“一票否决”事项的将撤销“星级文明户”称号,并在村民大会上予以通报,有关情况报水步镇文明办备案。

“一票否决”事项包括:

1.家庭成员有当年有违法违纪行为;

2.家庭成员有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加“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行为;

10.存在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污水乱排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文明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署。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引领文明风尚和提升乡风文明的重要载体,各行政村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照评选标准认真做好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各行政村的“星级文明户”达标评选情况将纳入村级组织星级化考核等重要内容,实行量化管理。

(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贯穿于“星级文明户”评选始终,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落实到家庭成员的日常生活和行为规范中。各村要依托各类传统节日活动、村庄节庆活动、文明乡风传承活动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融入节日活动中。发挥镇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阵地平台,定时、定点、定内容为广大村民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健康生活方式,以乡土故事、家训、童谣等形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百姓文化生活中。

(三)加强工作融合推进。要把“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融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中,与法治教育、文化工作、城乡结对帮扶、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与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村镇创建达标“十个一”工作、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有机结合起来,与精准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使“星级文明户”评选成为推动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

(四)加强群众宣传发动。我镇宣传平台要继续深入宣传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时报道基层的评选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重点宣传“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各村(居)在农村、院墙、楼栋宣传栏设置长期固定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向村民广泛宣传文明新风,张榜宣传创建活动中“星级文明户”事迹典型。

(五)加强激励机制保障。要坚持创建活动紧扣标准,实事求是,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镇贯彻台山市文明办精神,结合实际,指导各行政村制定完善“星级文明户”评选激励措施,对“星级文明户”进行分类型、多形式的精神激励,发动公益企业、爱心商家以及有条件的村要对“星级文明户”进行物质奖励,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创评的积极性和创评工作的有效性。市文明办将策划举办年度交流活动,为本年度“台山市星级文明户”颁发牌匾。在制定和实施惠民利民政策时,各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向“星级文明户”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惠农强农富农、就业创业、单位评优评先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