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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学宪法讲宪法演讲 爱宪法学宪法演讲稿(汇总7篇)

时间:2023-08-30 13:49:48 作者:温柔雨 教师学宪法讲宪法演讲 爱宪法学宪法演讲稿(汇总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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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篇一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意思是没有圆规和尺子就不能作出方和圆来。我们生活的社会也是由无数个方和圆组成的,而作出这些方圆的便是法律规则。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高尚的道德修养是我们人生追求的较高境界,而不违反法律法规则是我们行为的最底线。

我们生活中违法乱纪的现象有很多,如:同学间发生争执时,就破口大骂、大打出手;有的大同学向小同学索要钱财;有的故意破坏公共场所的桌椅、打碎路灯;有的走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交通规则;有人随意践踏草坪、采摘花朵、污染环境;还有的未经人家允许私自拆毁他人信件、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等,这些都是因为没有良好的行为习惯,不能自我约束,任意妄为而造成的。亲爱的同学们,守法与犯罪只是一步相隔,当冲动来袭,不妨告诫自己:冲动是魔鬼;当无边的欲望袭来,不妨告诫自己:人不可能拥有一切。我们要在平时多听家长和老师的教会,能虚心听取别人意见,有错即改,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要让自己迈进错误的深渊,而使自己终身后悔,请同学们在心中时刻铭记:只有我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能够自律,才不会给我们的家人、朋友,更是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最后,我提议:让我们自觉维护校规校纪,能够知错就改,为我们自己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让我们大家都能每天幸福的生活!

教师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篇二

大家早上好!我是来自________班的_______,十分荣幸今天能在此发言。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__个国家宪法日。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我国法制统一的基础,民生福祉的保障,如光明驱散旧制度的野蛮和强权,如利斧砍断人性的无知与蒙昧,规引着国家治理体系的运行,规范着民主法治社会的发展,规约着社会公众的理念与言行。我们应当学习宪法知识、了解宪法宗旨、感受宪法精神,今天,就让我与大家一同分享:我心中的宪法。

俗话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其中的“理”,内涵是人性中的正义与良善,外化就是我们今天所讲的“法”。没有法律的社会,将充斥贪婪、诡诈、蛮横和暴力,有了法律,才有了公义、正直、才有了温暖和谐的人类家园。我们何其幸运,生活在人类文明的法治阶段,在法理的指引下,告别人性中最原始的野蛮和无知;我们何其幸运,见证着国家法治现代化的历史,在宪法的统领下,迎接民智觉醒、民权保障、民生发展、民族复兴。

也许有同学在想:宪法这么严肃、抽象、晦涩的东西,离我们的生活太远太远。其实不然,我们的宪法恰恰就是我们的先辈,在总结近现代中国惨痛的历史教训后得出的成文领悟,恰恰就是我们的父辈在历经社会变迁与发展后写下的权利宣言。那段历史,离我们并不久远,那段岁月一直延续到今天。宪法确立着国家与人民的关系、衡量着社会中的“真善美”与“假恶丑”、让每一个你我一样弱小的个体在面对强权和不公时,能够凭借它获得公正公平的对待与尊重。我们每个人都在参与着宪法的制定,也都在接受着宪法给予我们的庇护,人民制定了宪法,而宪法也在服务、规范和引导着我们每一个人。只要我们细心感受,就会发现,宪法就在我们身边。

我们应该热爱为中国发展提供了保障和引领的宪法;我们应该期待一部理念更科学、智慧丰富、执行更到位的宪法;我们应该坚信,未来的我们可以成为推动宪法发展、拥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的合格中国人。

加油吧少年,让我们一同捧起宪法,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涵养理想、积蓄力量、为明天努力奋斗!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教师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篇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因为《宪法》重要性,20xx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国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同学们,让我们首先从校规做起,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走出校园后不仅自己始终遵纪守法。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也以这次宪法日为契机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教师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篇四

大家好!我是七(2)班的刘境杨,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们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中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中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有许多案子让人触目惊心。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初中生杨某,只因与一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用刀捅死。事后,他竟还无知的说“是他先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 所以我们青少年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

邓小平同志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古人说的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是美好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同描绘灿烂的明天;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铭记法律的威严与壮义!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尊重宪法成为全社会信仰》。

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一次会议1日通过决定,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早在20xx年,这一天就被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如今在此基础上将其升级为“宪法日”,不仅意味着以崭新生动的形式在全社会建立宪法信仰、弘扬宪法精神,也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

法治首先是宪法之治。依法治国的“法”,指的是以宪法为核心由各种法律规范组成的完整法律体系。我国的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国家根本大法。在长期实践中,中国人民早就得出了这样的启示:那就是宪法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有力武器。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漠视、削弱甚至破坏宪法,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但不容否认的是,一段时间以来,在保证宪法实施方面,我们的不足也很明显。宪法“高高在上”,成为纯粹的政治宣言;一些地方政府屡屡出台立法性红头文件,“违宪”现象频发;人民群众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样的大背景下,设立国家宪法日更像是一项人心工程。通过一种常在性的典礼和仪式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让尊重宪法成为社会信仰,这对于我们不断提高宪法的影响力和实施水平,意义重大。

依法治国,是现代国家趋同的政治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必然要出现面目完全一样的政体状态。综观世界各国法治进程,大凡搞得比较成功的国家,无一不是较好坚持了法治一般理念与本国特定国情的创造性结合。在我国,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同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一样,都是宪法明确规定的,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这是扎根中国土壤、立足中国特色的理性选择、智慧选择。与西方“宪政”单纯强调国家权力的分权制衡、轮流执政、集团分利等不同,我们的法治强调的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样的制度设计无疑更全面、更有效、更有针对性。对此,我们完全有必要理直气壮地讲、大张旗鼓地讲,起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的效果。

法治文明,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标志。从宪法出发,我们就会走上建设法治国家的通衢大道;以宪法为基石,我们就能获得党和国家兴旺发达的蓬勃伟力。

教师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篇五

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弘扬宪法精神》。

再过几天,就是我国第二个宪法日了,今天就由我告诉大家一些关于宪法的知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马克思称之为“法律中的法律”。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座雄伟大厦得以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的坚实根基。是我们每个人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最高行为准则。

更重要的是,它能使我们明白:我们生活在一个集体中就都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要想在社会上依照法律法规办事,就先要做到在学校中遵守校纪校规。

可能有的同学会认为在现在这个张扬个性的年代里,比的是帅,玩的是酷,没有谁会在意那些条条框框。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如果一个人违反了纪律,不仅会影响自己,还会影响到其他的同学。如果现在就把违反校规当作家常便饭,以后到了社会上就很可能经常触犯法律。如果人人都不遵守纪律,不遵守法规,汽车横冲直撞,那马路再宽恐怕也比伊拉克的战场安全不了多少。到那时连人的生命安全都没有保证,更别说什么张扬个性了!

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那具体我们又应该怎样做呢?

第一,要突出学习关于宪法的知识。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对于我们初中生来讲,着重知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当代小公民。

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让我们燃起普法的热情,把宪法精神送到每一个班级,送进每一位学生的心里!让我们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成为社会主义的好公民!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教师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篇六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几篇懂宪法讲宪法演讲稿,希望能帮到你哟。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法、守法与学校精神》,概括的说我校精神就是厚德、弘毅、诚信、敏行。

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我深深地知道,没有阳光就没有日子的温暖;没有雨露就没有五谷的丰登;没有水源就没有生命的辉煌;没有你们的养育就没有长大的我。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

以邓小平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大法。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的出版发行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有助于推行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父母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父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计算机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治理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认识,抵制不良诱惑。

作为每一个中学生,应该以学校精神引以为豪,争当遵纪守法的浦外人,主动发扬光大学校精神,创学校品牌!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优良的基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我是初三(2)班的,严副校长上周谈了今年我们国家的两个首设日,其中一个是国家宪法日,他谈的比较简短。我今天在这里再和大家一起说说“国家宪法日”。

中国共产党的xx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这是我们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中央号召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认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教育部随后发出了全国各学校也要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首个“国家宪法日”,党中央主席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而我们目前的现状是: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法治是人类文雅前进的重要成果,一个国家只有形成体现法治精神、顺应时代潮流的法治体系,人民才能有尊严的生活,国家民族才能振兴。

也许有同学会认为:宪法是成年人的事,离我们还远着呢!其实不然,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为我们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权,比如,它就规定,所有的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我看过一个数据,广东省有70多万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为此广东省政府共计出资3亿,让这些孩子重新返回学校接受教育,这当然值得肯定。其实,政府是在履行着宪法赋予的义务。

还有一个案件,陈晓琪和齐玉基都为初三的学生,中考时,陈晓琪冒用齐玉基的姓名,以他优秀的成绩上了好的高中,并最终进入了银行工作,而齐玉基却因为落选,最后只得碌碌终生。案件到了最高法院,判决最终给予陈晓琪以严厉的处罚。这让我们认识到,宪法维护公民的姓名权不受侵犯的重要性,每个公民都应该依宪法来保护自己。

还有几年前“我爸是李纲”的事件。官二代开车撞了人,竟然搬出做局长的老爸,在他在心中,他老爸的权力比法还大,这是完全错误的。最终,这个公子哥周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连他的父亲李刚也因为腐败问题而受到调查。

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远不止这些。作为中学生,我们首先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优良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第三,我们要善于用宪法和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我们维护好了个人和集体的权益,就是维护宪法的尊严!

12月4日是国家的宪法日,并非只是说这一天才要想起宪法、尊重宪法。其实,每天都是我们自己的宪法日!法的精神深入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法的行为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有序和谐。

我的讲话到此,谢谢大家!

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同学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学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纪守法了,才能保护好自己。

这里给同学们讲一个关于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事例,题目是走路也要有"规矩"。听到这个题目,有的同学一定会感到可笑,"别逗了,走路谁不会呀!"这里讲的"走路"是讲过交通路口时应该何时走,如何走。有的同学在马路上玩耍、游戏,甚至在马路上相互追逐打闹,这正说明他们没有意识到危险性。南京某小学二年级学生王诚就是因为没有这样的意识,失去了一条腿,留下惨痛的教训。一天傍晚,王诚瞒着爸爸妈妈溜出家门找同学一起玩捉迷藏。一个同学在前逃,王诚在后追,不知不觉中跑到了一个交叉路口。被追的小朋友怕被捉住当"俘虏",就飞快奔到了马路对面。王诚一心想追上他,也急急地冲过马路。就在这时,一辆货车驶来,司机发现了他们,虽然马上猛踩刹车,但由于距离太近,货车右后轮仍然碰到了王诚的双腿,他倒下了,鲜血流了一地。后来王诚虽被及时送到了医院,但由于伤势太重,当天夜里,医生们作出了截除他右腿的决定,如不这样做,一旦伤口恶化,性命也难保。王诚虽然活了下来,但右腿却失去了,从此,再也不能和小伙伴一块蹦蹦跳跳地玩啦!可见,遵守交通法规是多么重要啊!

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网吧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吧!

教师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篇七

大家好,我是安庆市健康路小学六(1)班的朱今语,我演讲的主题是:学宪法,讲宪法。

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国法,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有的人经常说爱国,那么,遵守宪法规定,我认为就是一种爱国的表现。

费尔德曾说过:“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宪法知识,是治国之本,它可以使我们安居乐业,让人与人之间和平相处,他还可以保护弱小,让人们免遭欺凌。它管理着我们,保护着我们。可以说,宪法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形影不离。

你看,不吃三无食品;不吃莫名死亡的家禽;不买无营业执照小摊卖的东西……这些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还是宪法里的内容。

瞧,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只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宪法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的更美好。

也许有人会以为学法是一件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事情。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当今的社会是法制社会,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应该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歌德说过,法律和礼貌是两种能够带来安定的力量。在中国,自古就有周公制礼,韩非说法。宪法知识,应时刻记在我们的心尖。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法制的天空是湛蓝而深远的,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在与法同行的道路上,描绘和谐美好的明天!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