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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后感文章合辑围城读后感(优秀14篇)

时间:2024-04-23 19:03:58 作者:碧墨

读后感是对读完一本书或文章后所产生的思考和感受的总结。在这里,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精心挑选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写作。

围城读后感文章摘选

从文学批评的角度说,中国的当代小说不是少了批评,而是已经远离了文学。当然,这话从我嘴里说出来,一面遭人白眼,一面惹得自己一身烦。

但也有幸,偶尔遇见一本好书,会反复来读,感觉自己像是浪里淘沙,寻到宝了。这场面,想来民国时候,应该不算多见。多少大师,都扎堆在那个年代,你方唱罢我登场,那也是好不热闹。谁要是敢对文字不敬,恐怕很难混的下去。

其中翘楚,现在被人提到最多的,恐怕鲁迅,但我内心里,最喜欢的,反而是老舍。想来想去,最好的比喻,应该这样说,在我小小的私心里,文学上几十年飘忽而过,老舍之于鲁迅,大抵是当代的王小波之于王朔。很难分出伯仲,但实实在在地各有特色。

说回《围城》的作者钱钟书,实在不敢评价,只一本《管锥编》,恐怕老爷子的地位就无人能及了,恰好还有一位名夫人杨绛先生。

《围城》应该是钱钟书唯一一本长篇小说,另外还有一本《猫》和中短篇小说集《人·兽·鬼》,不过除了《围城》,我只草草读过他的散文集《写在人生边上》。和《毛姆读书笔记》一起,应该算是我的开窍作品。人生书读的再多,让人开窍的,恐怕也就三五本书。

《围城》故事也简单的很,主人公方鸿渐,在外国游学,弄了个假的博士文凭,回家准备应付父亲大人,以及未过门就去世的妻子一家,船上遇见鲍小姐、苏小姐同回上海。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谈不上见一个爱一个,但是从上海,到三闾大学,最后带着同路结伴又成为自己妻子的孙柔嘉辗转回到上海,平平淡淡,吵吵闹闹的几年光景里,看清了周身的人、出身、地位、以及社会的规则和玩法。

钱钟书笔下厉害的地方,不仅有对情爱细节的描写,更重要的是对知识分子中人情世故的批判。当然,「批判」二字钱钟书可从未提起,全是我读后在蛛丝马迹中总结而成。

譬如,在三闾大学时,得知自己没有被续聘,在书中有一段写到:

他入世多年,明白在一切机关里,人总有人可替,坐位总有人来坐,怄气辞职只是辞职的人吃亏,被辞的职位漠然不痛不痒;人不肯坐椅子,苦了自己的腿,椅子空着不会肚子饿,椅子立着不会腿酸的。

还有讨论政治家和教育家的问题,钱钟书又写:

鸿渐道:“这不是大教授干政治,这是小政客办教育。从前愚民政策是不许人民受教育,现代愚民政策是只许人民受某一种教育。不受教育的人,因为不识字,上人的当,受教育的人,因为识了字,上印刷品的当,像你们的报纸宣传品、训练干部讲义之类。”

这话放到当下,也毫无历史差别感,尤其是网络世界上,更像是某种愚民政策了。

不过书里更细腻的,还是对方鸿渐几段且进且退的感情描述,以及在三闾大学的人情冷暖。忍不住总要多翻几遍。书里,方鸿渐唯一一个真的爱上的人是唐小姐,文中第一次是这样描绘唐小姐的:

唐小姐妩媚端正的圆脸,有两个浅酒涡。天生着一般女人要花钱费时、调脂和粉来仿造的好脸色,新鲜得使人见了忘掉口渴而又觉嘴馋,仿佛是好水果。她眼睛并不顶大,可是灵活温柔,反衬得许多女人的大眼睛只像政治家讲的大话,大而无当。

……。

她头发没烫,眉毛不镊,口红也没有擦,似乎安心遵守天生的限止,不要弥补造化的缺陷。总而言之,唐小姐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

一句「一个真正的女孩子。」普通又至高无上的评价。顺便还讽刺了一下当代政治家。

对于唐小姐,是两个人的错过,对于苏小姐,是情爱里的不合,对于孙柔嘉,则是事出有因的凑合。钱钟书在一部《围城》里,写出了男女情爱之间的全部的可能,爱人、被爱,和莫名其妙的婚姻。

面对唐小姐,方鸿渐会想“为什么爱情会减少一个人心灵的抵抗力,使人变得软弱,被摆布呢?”而换到孙柔嘉,又写到“他对她也许不过像自己对柔嘉,可见结婚无需太伟大的爱情,彼此不讨厌已经够结婚资本了。”

整本《围城》,胜在细节,胜在文字背后,你不得不咂摸咂摸人心,咂摸咂摸自己。我就想到许子东在节目里讲,为什么中国人写不出好的悬疑小说,因为中国人,就爱看结果,书放在那里,你就告诉我谁是凶手,有什么动机,就好了。日本人则全然不同,他们尤其关注细节,为什么在这个时间要做这个,为什么选择回家而不是别处,凶手心里怎么安排、怎么规划的,怎么把一个案子做的天衣无缝的。

在中国,找不到这样的小说,但是在大家笔下,中国人对人心人性的描写,还是不输日本的,仅仅这本《围城》,就算得上其中翘楚了。

当然,再加上钱钟书时不时的敲打一下社会,这故事看着不像是逼真,简直就是在你我身边发生过的。而且文中许多类比、比喻的写法,深得我心,有些爱不释手。比如“烤山薯这东西,本来像中国谚语里的私情男女,“偷着不如偷不着,”香味比滋味好;你闻的时候,觉得非吃不可,真到嘴,也不过尔尔。”比如“外国科学进步,中国科学家进爵。”再比如“办行政的人尤其难守信用,你只要看每天报上各国政府发言人的谈话就知道。”

这本书,很多人做过考究,说方鸿渐,就是钱钟书,对此,杨绛先生在后记里也写了,每个人身上,都有一点真实的影子,也都有一点创作的升华,有时候,是这个人的故事安在了那个人身上,有时候,是那个故事里的人,安在了这个故事的某个地方。所以也说道:

创作的一个重要成分是想象,经验好比黑暗里点上的火,想象是这个火所发的光;没有火就没有光,但光照所及,远远超过火点儿的大小。

也算是前辈对后人的告诫。

再说回开篇,我说“中国的当代小说不是少了批评,而是已经远离了文学。”这话一定是会挨骂的,为免于此,我还是引用一段书里的原文,表达一点自己的想法,就像钱钟书说:送给女人的东西,很少是真正自己的,拆穿了都是借花献佛:

“她序上明明引着julestellier的比喻,说有个生脱发病的人去理发,那剃头的对他说不用剪发,等不了几天,头毛压根儿全掉光了;大部分现代文学也同样的不值批评。这比喻还算俏皮。”

如果让我用两个字来形容这本书,大抵也是「俏皮」。

围城读后感文章摘选

印度西北部有一片茂密的森林,一条美丽的小河从森林正中间流过。传说河流的深处,有一条通向龙宫的大道。龙宫里的龙王有神灵一般的力量。

龙王有许多孩子。最大的王子长得英俊、聪明,受过很好的教育。他对河岸上的人间早有所闻,很想上去走一趟,看看人们是怎样生活的。王子多次请示父王,始终未得允许。

但是,龙王为平静王子要到人间的好奇心,曾有几次带领全家和仆人,变成人的模样,来到河岸过夜。他们尽情地跳舞、唱歌、吃喝玩乐,直到天亮之前才返回龙宫。这种短时间的逗留,并没有使王子满意,他想看的是真正的人世,想知道的是活生生的人类生活。

一天,他独自一人悄悄离开水晶宫上了河岸,在森林里散起步来。

这时候,一位名叫索塔拉姆的婆罗门游客从森林里经过。这位游客年近古稀,至今膝下犹虚,这次周游各地,就是怀有得一娇子的渴望。

王子眼睛看得真切,索塔拉姆坐在一棵树下,放开嗓门高声祈祷上帝赐予他一个儿子。王子赶紧走到索塔拉姆面前,高兴地说:“请您把我带回家,我会做您的儿子。”

“我的儿子?”索塔拉姆一听,脸上马上现出了笑容。可眼前没有孩子,只见一条小蛇向他爬来。他心里一阵惊慌,吓得尖叫起来:“可是,你不是人,而是蛇呀!怎么能做我的儿子呢?!”

“请您老人家别害怕。”王子说,“我现在是一条蛇,但是,如果您把我带回家去,我就会变成一个让您称心如意的男孩。”

索塔拉姆由于想子心切,考虑了片刻,最后还是决定把这条小蛇带回家去。于是他壮着胆子,战战兢兢地把小蛇放进了自己的布袋。

索塔拉姆一进家门,把布袋放进正房,就去找正在厨房做饭的老伴。

“我给你带来儿子了,”索塔拉姆又惊又喜地招呼妻子,“你快去看看吧,他在正房!”

索塔拉姆的妻子闻讯急忙跑进正房,只见屋子中间站着一个十岁左右的非常漂亮的男孩。妻子高兴得一时不知如何是好。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情不自禁地说:“你的周游祈祷终于成功了,这是上帝给我们的恩赐!”

索塔拉姆站在门口向屋里凝视了半天,自言自语地说:“小蛇的话真的兑现了!”

“亲爱的爸爸妈妈,”男孩说话了,“从今天起我就是你们的儿子了。

你们爱我吧,你们给我恩惠吧!”

从此,老两口的生活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孤寂了,小小的家庭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欢乐气氛。他们精心抚养着这个龙王的儿子,为他付出了全部心血。

老两口给他取名纳格拉伊。

村里所有的人都喜欢纳格拉伊,他们给他糖果吃,为了和他建立友谊,还不时地送他一些好玩的小礼物。

时间一天天地过去,纳格拉伊逐渐长大成人,已是一个英俊健壮的男子汉。

“爸爸,”纳格拉伊有一天问索塔拉姆,“附近有好一点的池塘吗?我想游泳。”

“离这里不太远的地方,有一个很好的池塘,”索塔拉姆回答儿子说,“可是,它在王宫的后花园内,因为公主海玛尔经常在这里游泳。”

“那您就把这个池塘的路指给我吧。”纳格拉伊对父亲说。

“你去不了这个地方,”索塔拉姆说,“王宫门口的卫兵不会放你进去的。”

“爸爸不必担心,到时候我会有办法的。”索塔拉姆见劝说不下儿子,也不愿勉强他,就只好带他来到王宫大门口,然后说:“池塘就在这堵高墙的里边。”

纳格拉伊沿着高大的宫墙边走边查看,不一会儿来到一个地方停住了脚步,只见墙根处有一个正向外流水的小管子。他立刻现出了小龙的原形,从水管里钻到了墙里边。当他进到后花园时,马上又变成了人的模样。他很快来到池塘边,脱掉衣服,自由自在地游起来。当时,海玛尔公主正在花园的一侧赏花,她听见了游泳的击水声,就赶紧跑到池塘边,想看看谁在自己的水塘游泳。她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位仪表堂堂的青年男子,一会儿钻进水底,一会儿浮出水面,尽情地游来游去。公主当即一见钟情,爱上了他。

纳格拉伊这时候也看到了公主,他一下子跳出池塘,穿上衣服就跑掉了。

他跑到宫墙下,立刻又变作一条小龙,顺着水管爬出墙外。

公主非常想再看几眼这位青年,要是能同他说上几句话,该有多好哇!

她相信那青年无论如何不会跑出后花园,因为大门紧闭,他将不得不回来请求她去为他开门。她急切地等待着,可是过了好久,还不见那青年的面。

公主只好派自己的仆人四处寻找。结果,仆人们找遍了花园的每个角落,也没看到他的踪影。

公主马上把卫兵们找来,命令他们走出王宫,到乡下打听那青年的下落。

一个月之后,卫兵们返回王宫向公主报告:“按照您的吩咐;那位青年找到了,不过他是一个穷婆罗门的儿子。”

公主一听喜上眉梢,但转念一想:卫兵找到的是不是她在池塘见过的那位青年呢?为了消除疑虑,公主女扮男装,带着卫兵直奔索塔拉姆的家。她仔细端详了索塔拉姆的儿子后,确认面前这位青年,就是在她的后花园里游泳的那位美男子。

回宫后,海玛尔把自己要同索塔拉姆的儿子结婚的事告诉了国王。国王的心愿,是要为她找一个门当户对的王子。可是公主对纳格拉伊一片痴心,国王只好允许她的这门亲事。

国王派人把这一喜讯送往索塔拉姆家,通知他,海玛尔公主明天就要在王宫和他的儿子纳格拉伊举行婚礼。

纳格拉伊一听,高兴极了,立即表示接受国王的这一决定。

索塔拉姆和他的老伴更是欢喜万分。但这件事也使他们很犯愁,因为他们没有钱为迎亲队和儿媳筹备贵重礼品。

“爸爸,您不必发愁,一切都会安排好的。”纳格拉伊说,“您拿着我的这只指环,把它丢进您最早发现我的那条河里,河里会马上走出一名士兵,他会问您需要什么。您可给他讲,您需要一位王子和一位公主结婚时所必需的一切东西。然后您再回家。”

索塔拉姆手捧指环,照纳格拉伊说的来到河边,把指环扔进滔滔的河水,瞬间一名士兵走出水面,来到他面前。

“您希望得到什么呢?”士兵问索塔拉姆。

索塔拉姆喜出望外,急忙说:“我的儿子明天就要和海玛尔公主结婚,请准备一位王子和一位公主结婚时所需要的各种贵重礼品,并派来一个盛大的迎亲队。”

索塔拉姆满怀喜悦地回到家里。

眨眼功夫,一个由士兵、宫女和乐队组成的迎亲队,浩浩荡荡来到索塔拉姆的门前。迎亲队里还有许多仆人,每个人手中捧着一个装满绫罗绸缎和珍贵首饰的小箱子。王子换上了华丽的婚服,乘上一匹打扮得极为漂亮的高头白马,走在迎亲队的正中间。

索塔拉姆和老伴也很快从一个箱子里取出崭新的衣服和首饰,穿戴完毕,加入迎亲队,向王宫走去。

国王站在王宫大门口等待迎亲队到来,见声势这么浩大,不由得喜笑颜开。

国王为年轻的纳格拉伊夫妇单独准备了一幢寝宫。

婚礼结束,索塔拉姆老两口满意地回到家里。

吹奏班子、士兵和所有仆人回龙宫去了,他们把王子在人间结婚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龙王。龙王听后没有丝毫的笑容,因为他不赞成一个龙王的儿子和一个人间的公主结亲,更不同意一位龙子在人世上定居。

龙宫的王子在人间成婚的事很快传开。龙宫中的很多姑娘对海玛尔起了妒忌心,她们要不惜一切代价把王子从人间弄回来。可是,她们当中没有一个人能想出个好办法。

“如果王子能有一次跳进森林旁的河里,”一位龙官看见龙女们一个个发愁的样子,就插话说,“那我们可以用尽全力把他拉回家。”

这时候,一位年老的龙官显示出神秘的表情,他安慰姑娘们不要着急,他将巧妙地把王子接回龙宫。

一天,老龙官变成一个外国商人,带了贵重首饰,来到海玛尔门前叫卖。

海玛尔听到叫卖声走出家门,商人拿出一只非常漂亮的手镯递给她看,海玛尔一下子就喜欢上了。

“这只手镯真好看,”海玛尔称赞说,“我要买一对。”

“一对,”商人故意露出遗憾的样子,“我身边只有一只。原来我是有一对,在来的路上,我口渴了,到森林中间的河里去喝水,不小心把另外一只掉进河里了。因为我的水性不好,找了半天也没找着。”

围城读后感字围城读后感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这是我看钱钟书先生《围城》感受最深的一句话。

前段时间趁着无聊打发时间就把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粗略的拜读了一下。看的不是很认真,但是感受挺深的。这几天因为要准备读书交流会,所以又把这本书再次看了一次,两次真的会有不同的感受。特别是这次我感觉自己从书中得到的更多,可能不太能理解书中主人公的感受,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也大概可以知道一点。

小说以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浮沉。在感情上,方鸿渐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在和他有过关系的几个女人面前都是如此;对于鲍小姐,他失败于无力抵抗,对于苏小姐,他失败于优柔寡断,对于唐小姐,他失败于无所行动,对于孙小姐,他失败于没有判断力。虽然说围城存在,但大多数感情的围城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但同时,他也是承认自己的失败的,当他拿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学位,却不肯以假乱真,实际上就承认自己做了贼,做人还是强势一点好。

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有着围城,我们都是被困在城中的人,无形的城太多了。

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说得如此那般真切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现如今的社会,竞争激烈,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

同学朋友之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各种压力压得我们透不过气,我们出生开始就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能做的不是随遇而安,我们需要反抗,需要去拼搏,与命运作斗争,只有这样,我们的这座围城才不至于是困扰我们,说不定可以变成我们的乌托邦呢!

的确,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都有“围城”,事业,爱情,家庭,学习,生活都与这座围城密切相关,看你自己如何取舍。人性本恶亦或是人性本善?这都交由我们自己去探究。

只有一点,我觉得我们是不能改变的,就是身处这样一个大世界,不管人心不管世道如何险恶,重要的是我们始终要保持一颗善良单纯的心。虽然很多事实证明,这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我坚信:只要我们自己想,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身处乱世,心亦不变”。

我们现在还没有踏入社会,还没有真正尝到社会的滋味。在学校里我们也不能迷失自己,与人交往我们不能见人就掏心掏肺,但是至少要真诚相待。我自认为在这方面做的还是不错的。

不管是谁,我觉得只要我真心真义对你,时间久了你也会一样对我。做人这样,做事情又何尝不是一样的道理呢?做事情我们绝对不能心存侥幸,一定要踏踏实实老老实实去做好,去尽全力完成上面分配的任务。

书中的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出身小富家庭,留过洋,没什么理想,不善交际,一介书生,也很单纯,这个故事到最后给我们呈现的无疑是个悲剧,起初,我以为方鸿渐和苏文纨会是一对,可惜现实很残酷,方鸿渐不喜欢苏文纨。这让我想起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好像外人看似很般配的一对往往走不到一起。

最后方鸿渐和孙柔嘉成了一对,他们都是很单纯的,他们经常为很琐碎的小事争吵,这是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两人都不愿意认输,小气,斤斤计较,刚开始谈恋爱的时候,大家都向对方展示好的一面,浪漫,收起自己的脾气,一旦在一起,柴米油盐,朝夕相处,矛盾自然爆发了,围城心理,是人性吧,这也是这部小说能引起广泛共鸣的原因。

现实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现在80后结婚有多少是能如自己所愿的,很多都有来自亲友双方父母的因素,最后都不得而终。其实我不够资格在这里说到感情,毕竟自己少不更事,但是自己身边这样的例子也是很多的。所以我也有一定发言权,他们很多都是被房子和金钱弄得不能走到最后。

围城这一部写在解放前的著作,写出了人们生活的困顿,写出了中华文化、中华文明中的种种好与坏,美与丑,善与恶,同时也写出了人们在对待爱情、婚姻、人际关系等等方面的进进出出、无奈与矛盾。

船甲板上的对话,“那么,你就是摇篮里睡着的小宝贝了。瞧,多可爱!”等等表现了即使是知识分子,在人前人后不一的形象,可说是无奈,更可说是对人的不真诚。一张假的文凭,一段对鲍小姐欲望的描写想来既是对在外留学生不能好好学习知识而吃喝玩乐的讽刺,也是对中国现状的担忧。

方鸿渐与周家的关系是一个围城,已经进去了,想出出不来,在这个密封的围城里,方鸿渐喘不过气来,只能压抑着自己,跟着一群市侩“谈笑风生”。方鸿渐自己的家是保守迂腐的,这个家还停留在封建社会,方老先生看起来似乎在一些方面是明智的,是有父亲形象的,但事实上正是这些所谓的明智阻碍了整个社会的发展。

方鸿渐“生平最恨小城市的摩登姑娘,落伍的时髦,乡气的都市化,活像那第一套中国裁缝仿制的西装,把做样子的外国人旧衣服上两方补钉,也照式在衣袖和裤子上做了。”

这段真切描写了当时的中国严重存在的“拿来主义”,不分是非黑白,把西方国外的东西搬进家门。后面对张先生的描写更是说明在中国存在很多这样自以为是,不了解事情真是含义情况下夸夸其谈,爱眩但又没有本钱眩。

作者花了大量篇幅写方鸿渐跟苏文纨、唐晓芙之间的关系。

方鸿渐想进入唐晓芙的围城却始终不得其门;苏文纨喜欢让所有的男人在她身边打转,还以为自己进入了方鸿渐的围城,其实进入却等于是在外面,而当她与曹元朗结婚并过上真正的市侩生活时,她却安之若素。

唐晓芙似乎是围城中最好的人,因为对方鸿渐来说她是虚无缥缈的,可望不可及的,她是一个幻象,所以变得纯洁而可爱。

这篇幅中对人物的描写也很是到位,“诗人”曹元朗写的是不文不类却自认为很了不起,翘着尾巴却连狐狸都不能像,可大家仍夸奖一通。

大家的交往是如此的不真心,小人之交甜如蜜般。赵辛楣想追求苏文纨,也付出行动,从这个篇幅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相对来说更会生活的人,特别是在那个时代背景。这些文人骚客卖弄文学的嘴脸在这个篇幅中被描写得如此可笑,很具有讽刺意味。

方鸿渐终于还是听从了赵辛楣的话去三闾大学。沿途上,他们遇到了种种困难,最后通过关系到达了三闾大学,而关系这个在中国例行了多少年的东西,过去,现在将来都将例行下去。

路上行人的势利眼,看人看外表,看着装,对有身份的人阿谀奉承而对老百姓则爱理不理。在这段中女主人公孙柔嘉出现了,人如其名般,刚开始孙小姐显得如此温柔,乖巧。

李梅亭的小气,自私,像一个真正的生意人,带着药去边远地区以十倍的价钱卖,而骨子里有当时中国人的懦弱,无能。

到了学校后,教授不教授等级的划分也是如此的荒唐,而老师们对这个等级分法的看法也是那么令人觉得不可思议。拿着假的文凭在社会上招摇,也不显得丢人现眼,而且还理直气壮得在那争着等级的高低。

更让人觉得可恶的是愚钝的不只那些腐朽的老师,还有学生,学生也是一样的荒唐,看老师的教书的水平不是看实力,而是看文凭,看学位,而且认知能力也那么差,不能很好认清怎么样的老师才是好老师,而去欺负老师,没有了尊师重道的美德。在学术圈,所谓的文人们是如此的虚伪,不真诚。

再一个是在三闾大学发生的所谓的爱情的纠纷,这场纠纷也显得如此的可笑。方鸿渐并不想进入孙柔嘉的生活,但他被孙柔嘉看上了,而且通过“某种方式”得到了他。对方鸿渐来说这个婚姻是他的围城,在还没进去前,他不知所以,就这么进去了,在进去后,他浑浑噩噩得过日子,他也有想冲出来的冲动,但他是个被动的人,不敢行动,也不会行动。结尾一章,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后,正回家想消释柔嘉的怨气,柔嘉刚才正向姑妈讲鸿渐的不是,害怕已被鸿渐偷听到,方鸿渐其实并没听到,只得摆空城计:“你心里明白,不用我说。”

结果柔嘉心虚之下,说“本来不是说给你听的,谁教你偷听?”这就无异承认了她在“背后糟蹋”方鸿渐,结果正准备向妻子低头的方鸿渐和一心想给丈夫找个好工作的孙柔嘉竟然越吵越厉害,终于走向“不离而散”,不欢而散。

他家祖传的那顶破铜钟当当当当当当敲了六下,似在嘲笑,对人生的讽刺和嘲笑尽包含在这怅然悠悠的钟声里了。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

围城读后感文章摘选

国庆长假期间,我上网阅读了围城这本书。读完之后,我不得不对钱老先生的才学佩服的五体投地,围城让我思考颇多,感受颇深,或许是年龄的原因吧,我只能领略到皮毛,姑且在自己的文章里寒暄几句吧。围城描述了一个留洋生方鸿渐的回国生活。方鸿渐花着准丈人的钱,在国外消遣时光,打发日子,深知自己无才又无钱,没有办法只好回国慢慢找事做。在国内转了一圈,才知道自己根本没有什么地位,背后又没有什么靠山。留洋才子的虚名很快被揭露,别人只觉得他是个外强中干的草包。后来便事业不顺,感情不顺,生活落魄,穷困潦倒。但方鸿渐在自己的人生路上也有过抱负,也曾经为了自己的理想慷慨激昂过。只是一次次失望的打击,让自己彻底的绝望,彻底丧失了曾经的斗志与激情。钱老先生曾经在自己的文中说过,:“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子里的鸟又想飞出去,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结局。”又说像:“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又想逃出来。”方鸿渐的生活也是这样,他努力想冲破命运,确又被命运无情的拉回现实,围城注定没有结局。虽然围城里写的是虚无缥缈的故事,但这些故事又是现实的见证。我发自内心的佩服作者的精彩的语言与才学,希望,失望,迭然而至,给人的还不如当初就没有希望的好,我认为“围城”是这个意思:城里的人想出来,而城外的人想进去。这是一种极其微妙的感觉,我们在生活中无时无刻不抱有希望。做小孩时,总羡慕大人的无拘无束,希望自己快点长大;读书时,总希望可以发生战争;做老师的总认为老师工资低,工作量大,伤害身体等,希望可以成为f官员;而像我父母这样职业的人却又总羡慕像老师的轻松没有压力,工作收入稳定。总而言之,人就总觉得自己干的这份工作远不如别人的好,认为别人的薪水高又轻松,自己总比别人矮一大截。然而,让你真正去体会别人的生活时,你又觉得并非一切都如你想的那样。围城所揭示的就是这个道理,城外觉得城内好,城内的人觉得城内好,城内的人觉得城外好,就像站在桥上看风景,桥东头觉得桥西头的风景美,桥西头觉得桥东头的风景雅。于是便盲目地尝试,周而复始,仍然对其他人的充满向往之情,觉得自己远比不上。没结婚的期盼结婚,结婚的又想恢复单身生活的无拘无束,所以社会上才会有人结了离,离了结,拿婚姻当儿戏,注定没有完美的结局。不光是婚姻,人活在世上,所经历的一切便是如此,盲目追求,发现不适合自己,放弃又继续追求小时候父母便长教导我,人活在世,一定要有理想。人要有追求的目标才会充实。当你的目标实现以后又会怎样?是否会像当初自己期盼的那样美好。当你拥有自己的目标好比“进城”,而实现自己的目标有又发现不如自己当初所希望的那样美好,你会觉得以前的苦中带甜,会变成现在的甜中带苦,那样你便不会想“出城”。“围城,围城”说白了就是自己不断追求到手之后发现对成功的厌烦和不满之间的矛盾,不断反复的转换,重新追求。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经历执着与动摇,满意与厌烦等等。“围城”即是人类的思想境界,精神境界提升了,人的品格也就升华了。读完围城,关上屏幕,你会觉得眼前的境界都开阔了。大千世界,我们要学习的还有很多,我们所追求和企盼的东西也许都是假的。那么,我们辛苦的追求那些所谓虚假的东西会否有些太不值得?而其实事实却不是这样,人生的宝贵即在于此,在不断追求与希望之中,我们经历喜怒哀乐,追求越多,感受越多,这才是人生的宝贵财富。不要幻想一个目标或几个目标便可规划一生,这是不现实的。人生就像刚学写字一样,需要一横一竖将它写完,一笔是勾勒不出一个完整的人生的。当然给自己制定目标实现时也未必和自己期盼的一样,正因如此,人生才带着神秘。如果一开始就知道结果那还有什么意义可言。围城是本好书,读完此书你才会觉得今生没有白活,才会明白我们为什么要义无反顾的追求与希望,因为只有这样,你才会看到波澜壮阔,才会学到处变不惊!

《围城》读后感

看了《围城》总有点无赖和惆怅的感觉,里面有很多的为人处世,有很多的爱情观念。

当我看到一半的时候室友问我看出点味道了没。我说还没,有点不想看,觉得情节没什么曲折性,远远不及《时间血》来的高潮迭起,引人入胜`但就是拿起来就有想把他看完的欲望。记得《围城》里总有些让人觉得遗憾和不懂的地方,既然又不爱孙,还和她结婚,那当初为什么又拒绝苏那,`哎。

不过就像里面说的一句话:有时结婚不一定是彼此热恋的人,只要彼此不讨厌,不就行了。

在以前我是非常同意这句话的,但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又有点不这么想了,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成熟,但我又不能给出合理的解释,我可能还是支持作者的。

我很庆幸能看到《围城》,它给了我不一样的感受,绝对和别人不一样。它让我感受到了作品以外的东西。

在《围城》里有工作的苦闷和爱情的辛酸,但不是每个人都会经历那样的生活,所以我实在感慨不出什么。我觉得每个人的生活都有着不同的经历,有社属于自己的记忆,不该总是感到郁闷和痛楚,你要明白你能活在这个世界就是幸福的了。有很多人在社会上带着不同的面具说着言不由衷的话语,我是,你也是,既然别人需要用面具来掩饰只能说明他这样做有他的必要,言不由衷也有他的道理,这是社会决定的,能做的是过好自己的生活。《海贼王》说过:活着就是快乐的。何不让自己快乐一点。

为了快乐,所以改变……。

朋友总说我怎么那么容易郁闷,好晚给别人发个短信什么别人还以为我又怎么了……。

《围城》读后感

读前半段,折服于语言的艺术和对生活的洞察,沉浸在欢快啼笑之中,到后面展现婚姻的现实,压抑、感伤,像冷气涌进没盖好的被子(大冬天睡觉有点冷),透过语言与啼笑,直到小说结束仍久久不散。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相恋、相爱的两个人结了婚,然后困在婚姻的城堡。方鸿渐与孙小姐如此,可能有人说方爱的是唐小姐,不是孙,曹元朗与苏小姐如此,可能有人说苏爱的是方,不是曹,赵辛楣爱的是苏小姐,也娶了别人。那如果是真心相爱的两个人呢,可能也没什么不同,结婚之后依然是各种围困。作者没有让方与唐小姐成为眷属,或许也是想留下一些美好的想象吧。

看完书末杨绛先生附文,又觉得围城没那么可怕,钱老先生本身就超脱围城之外,就像没有围困的城堡,无所谓想进去想出来。

杨先生读这部小说的时候是大笑,“我大笑,是惊喜之余,不自禁地表示‘我能拆穿你的西洋镜’。钟书陪我大笑,是了解我的笑,承认我笑得不错,也带着几分得意”,这恩爱秀的,围城在哪儿呢。

当然杨老和钱老都是智者,“现在吾两人快乐无用,须两家父亲兄弟皆大欢喜,吾两人之快乐乃彻始终不受障碍”,围城大概就是这样变爱巢的吧,方与孙若能看这么透彻,或许结局也会不一样吧。

第一本读完有冲动写书评的书,愿合适的书在合适的时间遇到合适的人。

《围城》读后感

1.深夜读完《围城》不是我刻意为之,赶巧而已!或许就理解为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吧,正如这夜色里突然而来的雨。你看,我们总是会为自己当下的情绪状态找到合适的注解,正如我们总是善于为自己找到各种理由一样。

2.听说钱、杨二位先生的爱情很美好。我没有详细地去了解他们的故事,但读完《我们仨》后能够明显地感觉到他们的幸福。感觉幸福,就是美好爱情和美满婚姻以及家庭和美的代名词吧。此刻听着雨,我暂且忘却了诸多烦恼,感觉幸福。也许,夜深人静时刻的雨天然是幸福的,它那么从容里行走在夜色深处,不像我们总想匆匆赶路。

3.这是我第二次读《围城》,大部分篇章是听完的。起初这本书并不在我重读的书单里,却唯独单列出来重读。因为她要结婚了,希望她在城里能听到夜深人静时刻的雨......

5.是的,一人一部剧,一人一段传奇。读《围城》,我们共同读了诸位先生、小姐的`故事。读完《围城》,我想再读诸位读《围城》的先生、小姐的故事。我想不断地读你们的故事,好让城外徘徊的我不孤独,并且能重拾从容不迫的灯火。

6.希望有一天诸位先生、小姐也能读我的故事,希望你们从不悲切从不孤独。

《围城》读后感

这周又重读了一遍《围城》。大学看第一遍的时候喜欢钱锺书的文字,很多话写得俏皮,比喻得形象,读起来诙谐;这次再看,开始体会人物:方鸿渐、孙柔嘉和赵辛楣,以及这些小资产阶级的故事。读到了好多黑色幽默,也看到了不少自己的影子。

方鸿渐,注定的围城囚犯。

和刘博士交流《围城》,他十分看不起方鸿渐,一个在欧洲真享乐,假游学的造假“留美博士”。

是,这个凭好运靠着岳父资助的假博士,真是只有小聪明、没有大智慧的代表了。周旋在女人之间,被一点点的小心思就能绕的五迷三道;在银行、学校、报社的事业,没有一项成功,都是混头土脸、扫地出门;人际关系更是处的一塌糊涂,混是个老好人却也多嘴多舌、毫无分寸。用赵辛楣的话来说:方鸿渐就是个不讨厌,但也全无用处的人。

因此,这样的一个人,注定进进出出生活的围城中,仓皇狼狈,百无一用。

事业、爱情、家庭,完完全全被动地走进了围城,又被莫名其妙的请出围城,还最终感叹:是时间,这个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着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围城的始作俑者真的是时间么?是人生的讽刺和感伤么?我还真不这么觉得。围城,说到底是思维的枷锁,并不是那真实存在的,如那能隔开两个独立国家一般的边界线。

更何况方鸿渐本是有选择的。他可以留学奋进,获得真知识、真学位;经历过苏文纨的爱情陷阱,唐晓芙的遗憾,他也本可以再留心些,不至于糊糊涂涂地就和孙小姐就结了婚;从上海到三闾大学的旅途中,明明看到了李梅亭的道貌岸然,却也毫无防备,以至于狼狈出逃。这样的方博士,真是令人有种,哎,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感觉。

当然,动乱混沌的时局、令人啼笑皆非的父亲大人方遯翁,周围尽是假洋派,真无能的这些同僚,也让这围城越砌越高,越堆越厚。但我始终是认为,这座墙它不是密不通风的,几次三番,鸿渐是最有机会控制它,起码是看透它的人。

如今生活中的围城,也是这样。它始终会存在,会矗立在那里,不论时代如何改变,因为人性就是如此,知足很难,还得现实的活着,超脱不了。

但如方鸿渐这样随波逐流,连认清都不肯,一错再错,可真是更加悲哀的事情吧。一路走下来,到底还是不知,生活有着说不尽的围城,最终糊糊涂涂的成了囚犯。

中西不通的歪脖树。

重读《围城》的第二感,在于自我反省。

钱钟书在序中写到《围城》的创作目的: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

这本小说,作者真是达到目的了,以方鸿渐为代表的小资产阶级、留洋派的特性写得真是跃然纸上。说话爱夹带着英文单词;对于祖国的文化了解浅薄、倒是抨击不少;向往外国的生活方式,但也是中西合璧的不伦不类。一针见血,活灵活现,甚至很多人说小说中的人物全部有考据癖,以致后来杨绛先生还特地撰文解释:故事中的角色当然是虚构的。

虽然这本书创作在40年代,但不得不说,即使如今,这些留洋派的特点还是会出现在我们的身上。

社会文化上也是这样,例如小说中金华的中国式平屋盖的“欧亚大旅店”,还是有类似的现象。哈哈,前不久北京还不整治了一众“罗马花园”,“东方普罗旺斯”这类洋名,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文化的交流是好事,但除了拓展海外的视野外,我们更要了解我们自己的民族文化。愧疚的说,我始终觉得自己就多多少少也是“方鸿渐”,是踏在两种文化之间,根基都不扎实的歪脖树。

书中有一段最黑色幽默的情节,最具这“歪脖树”的讽刺意味。苏文纨的朋友曹元朗做了一首美其名曰“新古典主义”的诗歌《拼盘姘伴》:

昨夜星辰今夜摇漾于飘至明夜之风中。

圆圆肥白的孕妇肚子颤巍巍贴在天上。

这守活寡的逃妇几时有了个新老公。

jug!jug!污泥里——efangoeilmondo!

——夜莺歌唱。

雨后的夏夜,灌饱洗净,大地肥而新的,

最小的一棵草参加无声的呐喊:“wirsind!”

混杂着德语,英文,中文,东拼西凑、乱七八糟,还自诩自成一派,学贯中西,实在是令人啼笑皆非。读罢,也默默反省,可别做了这“滑稽诗人”。

经典就是经典,百读不厌。钱锺书的《围城》,可挖掘的亮点真是太多。除了深刻的人生哲学、社会现象,作者的语言也是十分十分生动有趣,颇有顽童的感觉,尤其各类的比喻,一针见血,幽默机智。摘抄几句我喜欢的作为结尾:

他话里嵌的英文字,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仅妆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得好,此外全无用处。

现代人有两个流行的信仰。第一:女子无貌便是德,所以漂亮女人准比不上丑女人那样有思想,有品节;第二:男子无口才,就表示有道德,所以哑巴是天下最诚朴的人。

为什么心里容不下的情感,要找同伴来分摊?聚在一起,动不动自己冒犯人,或者人开罪自己,好像一只只刺猬,只好保持着彼此间的距离,要亲密团结,不是你刺痛我的肉,就是我擦破你的皮。

西洋赶驴子的人,每逢驴子不肯走,鞭子没有用,就把一串胡萝卜挂在驴子的眼睛之前、唇吻之上。这笨驴子以为走前一步,萝卜就能到嘴,于是一步再一步继续向前,嘴愈要咬,脚愈要赶,不知不觉中又走了一站。那时候它是否吃得这萝卜,得看驴夫的高兴。一切机关里,上司驾驭下属,全用这种技巧。

《围城》读后感

与一般的小说相比,《围城》的情节性并不强,没有那么跌宕起伏的情节,但是这本小说的语言,尤其是对心理活动的描写,却是一般小说无法比拟的。一般的小说在语言上能有几处精辟独到之处就不错了,而《围城》几乎处处都是妙笔生花,处处都是作者的匠心独运,其精致细腻简直就像一件艺术品,真让人不得不感叹钱钟书先生深厚的语言功底。《围城》形成了独特的钱钟书风格的讽刺与幽默,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讽刺小说的典范。它的幽默不同于哗众取宠的搞笑和莫名其妙的胡闹,而是极富哲理意味,是智慧的闪光,让人在掩卷大笑之余,也会若有所思。

《围城》描写了留学生方鸿渐回国后两年的情感生活和种种经历,以及他身边的一群灰色的知识分子。为什么叫做《围城》呢?它是取自一个法国寓言,“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这话说得很富有哲理,其实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遭遇这样尴尬矛盾的境遇,每每想到这句话总让人会心地一笑。

小说的前半段是写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两人的感情纠葛,方鸿渐这个人善良而软弱,聪明而虚浮,胸无大志,一事无成,就像赵辛楣对他的评价-“你这个人不讨厌,但一点用也没有”。他在爱情上也极不果敢,顾虑太多,结果让自己越陷越深,难以自拔,两边都翻了船。我个人觉得,方鸿渐和唐晓芙真的很可惜,如果方鸿渐多一点勇敢,结果就肯定不同了,可他却偏偏是个懦弱的人,好好的一份爱就这样错过了。后半段写的是他和赵辛楣等人去内地三闾大学教书的经历。

一路上李梅亭、顾尔谦二人的丑态百出以及三闾大学里面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演绎出了一场场闹剧,生动地描绘出了当时中国知识分子伪善丑陋的一面。其实与其是他们是知识分子,倒不如说他们是一群打着知识分子的幌子招摇撞骗的猥琐小人,他们是读过书,可本质上跟市侩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多了一些虚伪和狡猾。

正如钱钟书先生所说的“写这些人,我没有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读罢小说,你会发现其实所谓的知识分子并不像看上去得那么冠冕堂皇,他们也是人,也具有人的一般弱点。而钱钟书先生对他们的讽刺批判是那么的深刻尖锐,真的让人不得不佩服他的这种自我剖析精神。

总之,我个人认为是非常经典的,希望你们也能喜欢。

围城读后感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作品,该作品凝聚了他对社会腐化、学术堕落的感叹,堪称一部现代版的《儒林外史》。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该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了。抱着无奈的心情,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的文凭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终于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的文凭。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己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己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面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己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合上书本的最后一页,久久不能忘怀,满脑子都是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时的情景。那末了的句号,似乎并没有意味着终结,反而像是在向人们宣告着另一个新故事的开始。

读完《围城》后,总是感觉心中有种莫名的压抑。总是感觉有种难受的感觉,一方面是有太多的人生活在那种虚伪,软弱,优柔寡断的气氛之下,有太多的人都像围城中的方鸿渐一样。终日碌碌无为,消耗家中的钱财,浪费别人的机会,欺骗家中人的感情,可最悲哀的是他们本人却活的毫不知情,恬不知耻。太多的人活在自己封闭的区间中,躲在一边不问世事,他们只知道为了自己的饭碗而努力,却对水深火热的广大人民而无动于衷,身为读书人,作为当时中国思想最为开放?接受最先进的理论学习的一部分人,他们还仅仅如此,那其他思想还处于封建中的更广大人民还有出头之日吗?作为国家最优秀的人,就应该负担起自身的责任。既然连出国留学的这些人都麻木成这样,那整个中国社会就被外国的殖民统治思想所包围一样,躲在那坚固围城下的一群麻木的人。他们都是那个社会中悲哀的人。一群被困在思想之城的人。

作者在文章中两次提到过“围城”。一次是通过苏小姐说出来的:“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另一次是方鸿渐在甲板上的感慨:“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在本书中,作者所展示的围城现象主要是婚姻和职业,以此表明“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这是一种人生哲学的问题。方鸿渐就在不停地进城出城,这似乎多少说明了人总有一种盲目性,不停地奔走反复。这也带给人些许对人生的茫然人的性格是围城,人的经历也是围城……这一堵堵城墙将一个人牢牢地围住,制约他的思想,他的行为,使他演绎出一幕幕的悲喜剧。也使他终究成为一个被堵在城墙之中的鳖。一个只有生命却无思想的人。

由此,我不得不想到我自己,我是一个学生,我的那座城堡有是什么?是学校吧,我是城内的人,拼命地想逃出去,城外的人呢?是那些过去的记忆,他们正无比兴奋地期待着进入这座华丽的城堡,就像十几年前的我一样。这是一座坚不可摧的城,在扣留我们十几年后才放我们出来,不,应该说出去,然后,我们再满怀希望地步入下一个城——工作。

人生,围城,我们就在这一个个城堡间,进而出,出而进,周而复始,没有止境。

《围城》是一本值得我们用心去读,用心去思考的书。进入大学之后,每位大学生都会对自己的个人有了更多的要求,为自己制定计划,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或是在大学生学好专业知识,或是在大学生考得一些证书,或是在大学锻炼自己能力,或是在大学收获一份爱情。如此种种,给自己找到了充实大学生活的理由。我也是在个从高考路上走来的一名懵懂的大学新手,迷茫、忙碌、压力仍然会时刻笼罩在身边,在这个让自己有些慌乱的大学生活中,我遇到了《围城》这本书,它让我忙碌的生活有了一片闲暇的时光,帮助我缓解了疲劳,又使心灵得到解放。也让我在这个人生的岔路口稍作停留,稍作了思考。

围城读后感

我一向认为,一部好的文学作品能感动人的首先不一定是作者的文笔,反而是故事本身所固有的魅力和意义。

1

在没有看钱钟书先生的《围城》之前,我以为无一例外的是要写婚姻生活的流水帐,但细细地品读下来,我才发现,其实在钱先生制造的众多人物角色里,除却有芸芸众生的世相百态,更有我们自己的影子。

对待生活,我们大多数人都还来不及体味和享受,就已经匆匆地走到了目的地。

尤其在刚刚开始的时候,总喜欢把自己的目标定得又高又远,最后,当我们失望地发现,现实远不如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美好,于是,许多人都会退而求次之,包括对待感情。

中国人似乎都普遍存在着凑合过日子的心理,不管对方是不是自己的最爱,只要感觉有那么一点好感,似乎都可以走进婚姻,好像只要把结婚这件事完成了就行。

然而,婚后的生活怎么样呢?我们来看看作品最后的那段话:“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蓄心要待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一切尽在不言中,这段话精辟地概述了婚姻的全部释义。

2

我还发现,在我们身边,有一种是真正大写的人,他们有他们自己独有的才气或才能,他们也有属于他们自己的高尚品格,他们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去赢得别人的尊重和信任。

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人。

他们用歪门邪道,去骗取一切和获得一切,时间长了,能够把自己都骗过去。

他们机关算尽,所作所为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从不会去考虑旁人的感受。

社会上更多的,就是后者,好像从古至今一直如此。

因为,不是所有的人在面对取舍时都能够是非分明立场坚定。多数的人都像《围城》中的方鸿渐一样,有些许良心,也有些许虚荣,虽有自己的主见,但也很容易随波逐流。

3

生活在现实中的我们,其实都该知道婚姻中的感情要比恋爱中的感情复杂的多,但是,大多时候,我们也会为了结婚而结婚,强硬把自己拽进围城后,又希望从围城中解脱出来。

爱情是瞬时开放的花朵,而时间会教它结果。而生活,其实就像一面镜子,你的态度决定了你的选择,而生活这面镜子,会让你从你的选择中,清楚地看到自己幸福与否。

《围城》是一本有趣而睿智的作品,它的有趣,正在于它使我们发现了我们自己,也发现了我们身边的种种人心。

那些人那些事,其实都是赤裸裸的,遮掩不了。钱钟书先生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侃,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五彩的生活,也照出了人性的美丑真假!

通过《围城》,我仿佛看到,钱先生站在一个高度上,俯视着人生,他深邃的目光,穿透了种种表象,直达人性以及灵魂的深处,入木三分地刻画了生活中的芸芸众生,刻画得那么真实,那么细腻,那么深刻。

我想,或许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其文学意义也正在于此吧,他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事实,又照出了人们不敢面对的自己。

《围城》读后感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是这样,工作何尝不是如此?有的人干一行爱一行,富有兢业精神,有的人频频跳槽,也难觅如意的工作,他们厌烦本职工作,老是觉得别人的工作如何如何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换了新的工作后发觉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如意,想起原来工作的种种好处。只恨世上没有后悔药卖,时光不能倒流。下海经商也没那么轻易,风险大,竞争激烈,压得心里崩溃时才想起幼教工作的种种好处,有双休日,又有寒暑假,整天面对着一群活泼无邪,天真烂漫的小朋友,心理也变的轻松快乐多了,也让自己变的年轻了许多了。回头再想想有这样让你愉快的工作,还为什么要去羡慕人家呢?还有什么理由不安心幼教工作呢?看着诸如此类的文章我不由的想说:同仁们,让我们好好爱孩子,爱我们的幼儿园,爱我们的幼教事业吧。

最后,我要用钱钟书爱人杨的话来结尾:“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读后感,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西洋赶驴子的人,每逢驴子不肯走,鞭子没有用,就把一串胡萝卜挂在驴子眼睛之前、唇吻之上。这笨驴子以为走前一步,萝卜就能到嘴,于是一步再一步继续向前,嘴愈要咬,脚愈会赶,不知不觉中又走了一站。那时候它是否吃得到这串萝卜,得看驴夫的高兴。”

围城读后感

读罢《围城》,心中意犹未尽,细细品味,有很多感悟。这部被人称赞的“奇书”确实有它的独到精妙之处。无论是从作者的写作手法上,还是从这本书的立意上,都有很多是值得思考的东西。

从印度洋上驶来的法国邮船白拉日隆子爵号在上海靠了岸,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一踏上阔别四年的故土,就接二连三地陷入了“围城”。方鸿渐旅欧回国,正是一九三七年夏天。小说以他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某些知识分子(主要是部分欧美留学生、大学教授等等)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沉浮。他们不属于那个时代先进的知识分子行列。当抗战烽烟燃烧起来的时候,他们大都置身于这场伟大斗争的风暴之外,先在十里洋场的上海,继在湖南一个僻远的乡镇,围绕着生活、职业和婚姻恋爱等问题,进行着一场场勾心斗角的倾轧和角逐。这也是场战争,虽然不见硝烟,却处处闪现着旧社会你抢我夺的刀光剑影,腾跃着情场、名利场上的厮杀和火并;虽然没有肉体的伤亡,却时时看得到灰色的生活是怎样蚕食着人们的年华和生命,那恶浊的空气又是怎样腐化着人们的操守和灵魂。自然,这里也有真诚的友谊,善良的愿望;但这些在那个强大的旧社会壁垒面前,是显得多么软弱和无力。在那随处都可以陷入“鸟笼”或“围城”的人生道路上,哪里是这些还没有消磨尽人生锐气的知识分子的出路呢?这是这部深刻的现实主义小说留给人们深思的一个严肃问题。

性格决定命运,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有独立人格的人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争愈加激烈的今天,更多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和虚荣所困。这本书恰巧揭示了人的心灵最深处的罪恶。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躲在黑暗的角落里,或攻于心计,明争暗斗,甚至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人们在贪婪和欲望的驱使下变得可怕。这本书,更是我们清楚地认识到欲望和利益的可怕。鸿渐一生中遭遇了很多“围城”,这是他的性格决定的,这些看似偶然的困扰,事实上却是必然的。

本书表现出进步的思想倾向和高超的艺术技巧,不仅奠定了它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的重要地位,也同时奠定了钱钟书在中国现代小说作家群中不可忽视的地位。止如钱夫人—杨绛女士所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

《围城》读后感

读小学的时候,就受当时思潮的影响,不太乐意课本中印象式的文章批评,以为空洞无根。如果说这种批评是旨于免于施莱尔马赫所言的“误解”,那么这倒是地地道道的“赫尔默斯之学”。至今我也是这样看的。

但问题是,十年之后我也未能免于作一个普普通通的读者,没有能力超脱出这种批评。而且,对一篇小说作叙事学分析或原型分析或诸如此类的分析,于我又有多大意义呢?恐怕很少有普通读者愿意在小说这种消遣上花几年精力,更难接受已经“作为创作”的文学批评。那么印象式的东西也就有它的长处,有它的需求基础。毕竟,小说的目的和价值不在,首先不在理论的探求者那里,而在人们下班后没有麻将和ok厅的晚上。

这就很使我困惑。在当代,写作完全可以视作作者纯个人的事——把文学视为历史资料的时代已经逝去得太久了。但作者的个人经验与读者的个人经验未必是直接相通的,这种沟通需要对作者进行了解甚至专业一些的分析,所以,如果读者对作品仅作印象式的,也就是纯个人经验的理解则被认为是不够的。但如果读者被迫花些精力去学习现代的专业分析,以与作家拥有共同的“话语”,那么读者对作品的解读不仅成为一种负担,也是一种以他人观人的诠释——因为我们的所能获得的作者资料必是第二手的——所以对作者和作品的体认也并无多大进展。如果世上的人分为作者、批评家和读者,我们倒还没有一个原则,一种共同的信心来面对此情此境。

是不是我们只能呆在自己所据有的这一小块碎片上?在这上面,分析、论证都有些象水中萍、风中絮。于小说是这样,人生也大至如此——其实一部《围城》,最深的感触也就是这个意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