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范文网

最新蓝天呼唤读后感(通用12篇)

时间:2023-10-21 22:19:23 作者:XY字客 最新蓝天呼唤读后感(通用12篇)

标语是一种简洁、直观的文字表达方式,它经常用于宣传、广告等场合。进行多次修改和调整是写好一个标语的关键,通过不断的修改和优化,使其更加精确和生动。下面是一些实践中广泛应用的标语示例,让我们共同来感受一下它们带来的力量。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暑假的一天,我无意间在书架上发现了一本书,名字叫《野性的呼唤》,正好家里的其他书都看过一遍了,拿来看看。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以一条狗的.经历来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狗主人的逼迫下回到原始状态的小说。写的虽是狗却反映了人的世界。巴克原来是南方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狗,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后来被人卖到了寒冷偏远的北部,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下,巴克领教了棍棒和犬牙法则,迅速地适应了极地环境,并练就了吃苦的本领。最后巴克响应了野性力量的召唤,回归了自然,成为了狼群的领导者。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主人公巴克深深地吸引住了。他适应能力极强,被卖到极为寒冷的北方后,不但没有被恶劣的环境摧毁,反而还迅速掌握了生存法则,表现出了超常的机制与勇敢,这不能不得益于其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

他努力、认真。最初开始拉雪橇的时候,他完全没有经验,但是他会慢慢摸索规律。而且,同样的错误,他会牢牢地记住,不会再犯第二次。

他勇敢而又机智。面对棍棒和犬牙法则,他非常懂得保护和隐藏自己。面对丝毛犬的挑衅,他不莽撞地硬碰硬,而是等自己的力量积蓄到一定程度时才进行致命地反击。

他渴望尊重与爱。当他遇到约翰·桑顿后,他才真正知道什么是尊重和爱。而以往那些建立在不平等关系上的“友谊”只是一种附庸。所以,他回馈以最真诚、炽热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感叹于作品结构上的精美。他将巴克从驯化向野性转变的这一过程写的天衣无缝,环环相扣,合情合理,顺理成章地烘托了小说的主题思想。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准备考研的我,空闲之余去精读了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由于我的一位很喜爱的老师就是因为看了这本书而被鼓舞的考上了我曾经很梦想的厦门大学。带着好奇,我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短篇小说,确实没有让我失望。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描述的是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首先,我喜欢它的名字,喜欢它首先给我的一种很高贵骄傲的气质,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它与法官的家人亲近,享受着比一般仆人还要好的待遇,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最初我从它身上看到了贵族气息给它带来的骄傲,勇敢与威武。但是随着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慢慢的这些殴打与暴力让巴克明白原始的本性渐渐露出尖角,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它认识了朋友,面对着敌人,在它现在截然不同的生活当中,一切都是为了生存而展现出来的生存本能。它的朋友有它的同类,也有人类,而它所面临的危险也一样。若稍微有谢掉以轻心,很有可能巴克面对的就是死亡。

比如,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这是很高潮的一段情节,我认为它标志着巴克野性的完全展现,虽然未到复苏,但是在我面前的早已不是那有着贵族气息的家犬了,而是为了自己命运而奋斗的动物。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

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这里是我非常为之震撼的情节,当成为了狼之首领的巴克依然回到约翰死的地方时,我看到了这古老的忠诚,我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纯真的感情,我意识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巴克是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而这野性与友情的交会时最值得我们读者去深思的,从养尊处优的家犬到野性狂傲的狼狗,一条从文明世界进入野蛮世界的狗,是它向我们展示了所谓的文明世界里其实是多么野蛮与复杂甚至是肮脏,也是它向我们展示了野蛮世界里其实是充满规则与尊重甚至是文明的因素。多么矛盾而又复杂的寓意。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最近看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觉得这本小说确实挺好,里面的句子挺耐人寻味的,像“未知的东西便是构成恐惧的主要因素”“事物和它们表面上的样子并非总是一致的”“在荒野中生命以生命为生,有吃者也有被吃者,这个法则就是:吃或者被吃”“一个人如果自己说自己要完蛋,那他就算完蛋了一半了”。

荒野的法则:吃或者被吃。当看到这句的时候着实吓我一跳,同时也让我想到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也有一条法则:打败或者被打败......

看完这本小说,我觉得环境的作用确实很大,巴克本是一位法官的一条温顺、高贵,并且自视颇高的狗,后来被盗卖到了蛮荒的北国拉雪橇,这使它经历了很多,它从人类的棍棒下和其它拉橇狗的利齿下学会了一些生存法则,它学会了狡诈和忍耐。

在此期间它换过许多主人,而当它最牵挂,最留恋的,给它爱和仁慈的主人死去时,它最终成了比狼还强悍的领头狼。早已死去的本能也复活了,长期驯化才产生的习性从它身上消失了,他回到了它的祖先们的旧式生活方式。

其中还有一条叫白牙的狼最终被驯化成了忠实的狗。它被人类收服后,它的性格沿着遗传和环境选定的路线继续发展。它的遗传是一种活的东西,或许可以比作黏土,它具有许多可能性,能够塑造成许多不同的形状。环境起到了塑造粘土的作用,赋予它一个特定的形状。因此白牙未曾来到人类的火堆旁,荒野就会把它塑造成一条真正的狼。但是白牙所敬畏的神灵即人类为它提供了一个不同的环境,于是它就被塑造成一条带有不少狼性的狗。但塑造出来的是狗,而不是狼。但改变它的最重要的东西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在它第二个主人的棍棒、牢笼和训练下,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斗狼,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感化了它,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忠实的狗。只要是为了它的主人,哪怕是违背它本能的事也愿去做。最后在保护主人一家而和一名罪犯搏斗时,它差点丧了命。

这本小说的情节描写很细致,故事蕴味很深也很感人的,是很worthreading的哦,有空就看看吧!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我刚明白这是写一只狗变得狼的故事时,我就急切地想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明白这是一种灵性的动物,它们聪明像狐狸却比狐狸勇敢;它们凶猛如老虎却比敏。狼的身上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值得佩服的动物。但狼又是可怕的,它们经历过太多生与死的磨砺,目光里满是机警。(我是指对陌生事物)。

一只狗怎样会变成一只野性的狼?那只叫巴克的狗为什么放弃南方温暖的家而选择了深林?等等的疑问,迫使我读完了这本书。

巴克是可悲的,但也是幸运的。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抛出了礼貌世界,它本能够受到宠爱,但蛮荒世界教会它必须坚强,必须强势,不能倒下,一但倒下就意味着死亡。而幸运的是,巴克在荒地中释放了血液中的野性,释放了它可能一辈子也无法释放的本事和领导才能。

巴克的退化或者说是原始化,毋庸置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没有让自我获得多大的利益,却为自我又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得到过爱。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感受到人类的关怀,使得它也以更加炽烈和狂热的爱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怀,它的野性被全部唤醒,它明白它同人类在没有任何联系也就不再留恋。它奔向自我的生活,奔向只为自我战斗的生活!

这部书很真实很血性,也映出作者的渴望,他渴望自由,他期望自我更强大,不屈服于自我的命运。应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我,仅有自我强,才能不被别人比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立足。这同巴克置身的血腥的荒地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我无意强调作者反复想表达的那些东西,仅仅只是希望在重现文脉的过程中,表达出那些我感受到的。《野性的呼唤》里呈现的并不只是一个充满了血腥暴力尔虞我诈的狗狼世界,同时也是人类残酷的竞争社会的缩影,它体现出的,是一种生存的智慧。

在这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不是那雪的苦旅中的绝望,不是那爱与希望中的幸福,也不是那在野性与爱间的挣扎,而是驯养狗巴克在初到北方时的坚韧与疯狂的学习能力。

随大流的社会中,特立独行或许意味着耀眼夺目,然而更多的是孤立。山不靠我,故我只得靠山。在面对新的环境时,我们最好的选择就是适应环境、融入生活。而巴克无疑是一个优秀的生命,它的优秀体现在它极其强大的生存本能——低调的观察身边的一切,记住一切需要记住的学习一切可以学习的,并尽一切所能做的更好。这种学习本能足以使它在任何环境中生活得如鱼得水。

在我们的生命中,不论是升学或是走进社会,都要以一颗不屈的心,通过模仿与思考了解身边的环境,适应环境。

“巴克很贪吃。它每天能分到一磅半干鲑鱼,可是这些吃下肚儿,就像没吃一样。它总是吃不饱,肚子长期忍受着饥饿的煎熬。巴克的脚没有那些爱斯基摩狗的脚那样解释坚硬,一整天都疼痛难忍,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一到扎营时,它就躺下来,像一条死狗一样.”

任何一个人,在读到这些文段时,都一定可以体会到巴克在初为雪橇犬时那些肉体上难以忍受的痛苦,这些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它未定的彷徨的心。初入新环境,及时尽力调整心态,及时积极地努力着,可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惯给自身带来的影响却接踵而来,难以改变的生活习惯,会让你做什么都慢上半拍,可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读后感。

环境会将你改造,迫于生存,某些不论你看好或看坏的东西都会改变,痛苦会在无形中渐渐消失,如果能忍受先前的痛苦,则必然蜕变。忍得一时,海阔天空。

只有不盲目的人才不会空虚。就如同雪橇狗们,它们被一种难以名状的自豪感紧紧抓住,那是挽绳与雪道带来的自豪,那种自豪足以让它们坚持苦干到最后一息,足以引诱它们高高兴兴的死去,而一旦把它们赶出挽具,它们是会心碎的——在它们的心中,拉撬是它们存在的终极意义,这种意义带来的力量足以支撑起它们心中那永不磨灭的火焰。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一首极其凄凉而又非常富有哲理的诗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正如杰克伦敦的所有作品一样,他都有一股强烈的雄性荷尔蒙气息,扑面而来,无法抗拒。其实,万物也像杰克伦敦所说的一样,世间万物心中都有一个非常古老的本性——野蛮。他们所在的差别很简单,只不过是有没有爆发出来而已。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只拉雪橇的公狗巴克(《野性的呼唤》),信奉“大棒”和“利齿”的法则,野狼之王才是它生命与灵魂的最后归宿;它还是那个赌博人生的男人毒日头(《毒日头》),遵守游戏的规则,肌肉似铁、意志如钢。“多情未必不丈夫。”桑顿主人的疼爱曾让巴克挣脱狼群的召唤,沉溺膝前身后的温柔快乐;黛蒂的犹豫终于使毒日头放弃万贯家财,回归与事无关的田园生活!

可是,这种种充满曲折起伏的经历意外,都是坚强的巴克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想在争风勾角的邪恶的社会中永远生存下去,作为一个强者,每一步都只可以往前冲、往前冲、再往前冲!绝对不会有一个后退的机会。如果在这之中,你付出了对朋友的友谊就等于是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所有让巴克变得冷酷的原因终究只有一点:爆发出出于本能的古老的野性。不然,在这个世上,巴克不仅不能征服狼群、征服世界,还会被狼群和世界吞噬,巴克无论身躯多么强壮,到底还是会被淘汰。

激烈的竞争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的忧豫,胜负就在就在那一瞬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的迎战,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与生命的意义。然而,野性带来的同时,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就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嚎叫,这叫声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时复杂的,它有奸诈,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因此而精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读完《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思,不觉已感动涕零。

呼唤蓝天作文

曾经无限憧憬的未来,真的来到了的时候,有的也不再是向往,而是微微的苦涩。

高考后的那个夏天,那个六七八月。或许是每个人人生中最好的一段时光。无论成绩好坏,无论考的怎样。都对大学充满着无尽的幻想。从父母老师口中听了无数遍大学的模样,在那时候,在我的眼中,大学就是一座天堂。

而今真的`步入了大学,却发现它并不是想象中的那样。一点努力都不付出还不挂科只是个传说。太多的心酸和苦涩只能自己硬撑。而所谓的好朋友也不过只是互相取暖。是啊,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利用的成分多一点。而今我也会像学姐学长一样告诉那些无知的少年。大学是个好地方。课少,不用学习,可以恋爱,无比自由。总之它拥有一切美好。有时候善意的谎言可能会更好一些,至少让那些挑灯夜读的孩子有个希望。就算这希望终究会破灭。

十七八岁,大好的年纪。应该在操场上自由的“飞翔”,而不是终日窝在教室学那些或许这辈子都不会用到的知识。本应该最美的年纪,却要终日在教室中带着厚重的眼镜。高考这座独木桥,让人失去了太多。

我不是愤青,也从未对生活失望。即使到了如今,我也还在默默的奋斗,为自己的未来付出。我只是想,这些以及高考的煎熬就从我这一代完结。希望我的孩子可以在年华最好的时候,自由的徜徉在蓝天白云下。

呼唤蓝天作文

时代在发展,岁月也在流逝,我们一天天长大,爸爸妈妈的白发也渐渐显现出来,虽然,花儿在微笑,但天空却不是那样的蔚蓝。

学生的首要任务是什么?肯定是学习嘛,可是,现在我们学生肩上的担子却是那样的重,每天放学,我们不再欢笑,有时可能会看见一朵花在我们脸上绽放,不为人知的`秘密在此刻显露,微笑并不好看,仔细一看,就知道是装的,远看是那样的高,细看其实很低,书包里装着数以千万的试卷,为了赶那烟雾飞扬的巴士,不惜撞着老太太,也要赶上巴士,为了父母能开心,甘愿付出一切力量来完成司令官的艰苦命令,如不遵守,死啦死啦的。大人们都希望我们能有个好的前程,能上北大、清华,去国外留学,长大能赚钱,所以为我们买回了一堆堆、一沓沓的练习题,可他们却不知道,本来身为祖国的鲜花的我们却已被他们这些愚昧无知的园丁搞得一塌糊涂,能给我们快乐吗?能让我们有时间玩吗?能让我们出去放松放松吗?回答:不能!赶紧学你的习吧,废话少点!呜呜呜呜呜......

请给我们一片蓝天,一片自由的天地,好吗?一直以来的心愿就只是这个,可从来没有实现,我们要快乐,快乐,大人们你们是傻瓜吗?你们这样让我们使劲做题,简直就是图财害命,你们这是在毁掉新一代的接班人呀!我知道我这样说不对,但是,这确实是我们少年一直以来的心愿,能实现它吗?也许,能,也许,不能,希望能,请给我们一片蓝天!

呼唤蓝天作文

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老师带我们到公园去玩,一进门,我就闻见了花的'芳香,小草绿绿的,小花也非常美丽了,所有的景物全都充满了生机,我和小伙伴又说又笑,有的在老师身边跑来跑去,开心的都不知道怎么形容。

再往前走,我们看见了松树,高大的松树上没有松果,而是枝头长出了许多细条,非常像毛毛虫,有了这些“毛毛虫”便给松树增添了一份生机。

柳树的枝条也都变得绿油油的了,还长出了许多小小的,嫩嫩的叶子,美丽极了。

这时,我们看见了一座小桥,便跑了过去,那里有一条小河,小河里的水脏兮兮的,许多垃圾都浮在河面上,这时,我们看见了一只飞鸟浮在水面上,它已经死了,我的心情顿时变得非常差,因为这只鸟多么美丽呀!头上有红色的鸡冠,棕色的翅膀,它的身子细又长,好像蛇的身子。哎!"真可惜,这么美丽的鸟怎么会死了呢?”老师说。我在心里回答说:可能是它的翅膀被大人射伤了,落到这条河里,因为这条河已经被污染了,所以这只鸟也就被毒死了。

呼唤蓝天作文

我抬起头,看着天上的星星,我往前走,星星也往前走,可是它明显走得比我快,突然越走越远,快要消失,正纳闷时,我停下了脚步,可它居然还是在前进。远方逝去的,不是星星,而是一架开着机灯的飞机。

是啊,天气预报中说起,今天是个雾霾天,怎么会有星星呢。从前,我抬头,满天都是星星,没有星星的夜晚至少还能看见月亮。新闻中报道的北京大雾转眼间变成雾霾走进千家万户,那时还在庆幸生活在南方艳阳里的我,此刻也笼罩在雾霾的爪牙下。

我不知道雾霾是什么样的东西,可他切实发生在我的身边,而且我触手可及,老师说,雾霾有毒,出门一定要带口罩,我很听话,确实带了,可我不喜欢以这样的'方式呼吸。我总在想,我没有做过制造雾霾的事,可为什么要承受着这原本不属于我的惩罚呢。没有为什么,因为你享受着这以牺牲所带来的便利生活,因为我们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因为只有一个地球。

是啊,只有这一个啊,可我不希望将来我的孩子问我,“蓝天为什么不是蓝的”,生命或许就是这样,因果轮回,受灾的总是出生在后面的生命,希望,希望明天起来,是一片蓝色的天空。

呼唤蓝天作文

一个风雨交加的早晨,我打着伞外出。一声凄凉的哀鸣惊动了我,在一个已被人类砍伐的树桩上,一只小麻雀蜷缩在那里,雨水沾湿了它的翅膀,让人看着心疼。我将小麻雀抱起,那双黑色的眼睛好像被蒙上了一层雾气,有陌生,有害怕。

在家里,我拿来了棉花,为小麻雀拭去身上的露珠。小麻雀用惊恐的眼神看着我,但渐渐地,它不再害怕,没了恐慌,却,有了那种眼神,那种望着窗外时向往自由的眼神。我好害怕,害怕它会离开我,但,该来的还会来。小麻雀在窗旁徘徊着,还发出一种凄凉婉约的叫声,和当初一样,只是更多了些伤感。在小麻雀的叫声下,我仿佛看到了人类大量砍伐树木,捕杀动物的情景。

它是自由的',我有什么权利挽留它呢?就凭我是人类吗?在小麻雀的呼唤里,我被唤醒了。我打开窗户,飞吧,小麻雀,但愿我的行为能弥补人类对你所造成的伤害。在窗边,我系上了一条红丝带,象征着什么我说不清楚,但里面肯定有着歉意和忏悔。

人类啊!快点醒悟吧,今日所萌发的芽,必定有结果的时候,只是不知道结果时,世界会被我们糟蹋成什么样子。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保护这片蓝天。在那声声呼唤中,我们会成长,我们会明白,我们会行动。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

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