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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热门16篇)

时间:2024-01-07 13:26:21 作者:灵魂曲

劳动合同未尽事宜交由劳动法等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补充和解释。劳动合同是通过签订一种双方约定的文书,明确了劳动关系的内容和条件。如何合理起草一份劳动合同是雇主和劳动者都需要注意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建筑管理人员劳动合同

工程项目名称: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实际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关系:紧急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

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____天。

第二条工作岗位。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岗位工作,担任工种或职务,具体工作内容为:

(二)、甲方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劳动定额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任务;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三)、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元/月。

(二)、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

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其金额分别为2、全额计件工资:甲方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为。

3、岗位工资: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________元/月(全费用包干,含五险一金及加班工资等)。

4、其他工资形式。具体办法在本合同第九条中明确。

(三)、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日,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如不能按时发放工资,甲方须提前告知乙方,但基本生活费要满足乙方,双方协商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为元。

第四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及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社会保险。

甲方所发工资已包含乙方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按统筹地区规定的费率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福利待遇。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等按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等,按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假期7天(含7天)内按一个月工资发放(须提供医院证明资料),大于7天按半月工资发放,大于等于30天,视乙方不能正常履行该合同,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可按人道主义精神给予乙方适当的费用。

(三)、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结合现场实际工作安排,但每月可累计一次,次月假期作废。

2、乙方休假,若需离开工地,须以书面假条形式上报甲方批复,否则视为乙方缺勤。

(四)、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五)、甲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六)、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抗议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五条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在合同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失效;。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

4、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七)、除上述第(六)项规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超过30日甲方应当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的;。

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4、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有提前30日通知对方或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的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甲乙双方协商无需/放弃赔偿的除外。

第七条经济补偿金与赔偿。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二)、其他违约责任:

第九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法院申请仲裁/诉讼。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法院申请仲裁/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若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三条2、全额计件工资”的劳动报酬时,若因工发生伤亡事故,所发生的费用乙方承担60%的,甲方承担40%。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建筑施工人员劳动合同

1、遵守执行进场二级安全教育中的各项内容。

2、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吸烟、追逐打闹、打架斗殴、上岗前严禁喝酒。

3、各工种之间工作人员要相互配合,团结合作。

4、工种使用的工具,无安全防护措施的工具禁止使用,工具需要维修一定要找专人修护,不准私自拆装改造。

5、架子工必须佩带安全带,不得违章操作,需持证上岗。

6、各项工种都必须按作业规范、安全交底的规定进行施工。

7、在施工现场一定要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

8、夜间施工不得大声叫喊,有噪声的器具使用不得超过九点,现场材料码放要有固定地点。严禁到没有安全状态部位施工和活动。

9、生活区内晚上九点半后必须熄灯休息,不得留宿外界人员,不准赌博、打架、酗酒,不准对同事说粗话,不打扰别人休息。

10、外出的路上不准翻越护栏,不抢行道路,不追逐打闹。

11、认真遵守作息时间,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不准往别的工地拿东西,不到另一生活区闲谈,借用工具要先和双方管理人员打好招呼。

12、施工人员不许随意外出,如出工地必须与现场负责人请假。遵守门卫管理制度。

13、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如有违反,项目部将转送公安机关处理。

15、以后各项规定要认真执行,如因违章作业及未遵守上述各项内容造成事故的由个人负完全责任,后果严重的要交执法机关严肃处理。

16、此发行日期起,各位工长要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如果违反严肃处理。

安全负责人:施工队:

工人:

建筑管理人员劳动合同

名称:___北京工程项目部____性质:___国营____乙方:。

姓名:王斌性别:男。

年龄:23籍贯:四川绵阳。

用工形式:劳务雇佣。

甲方北京工程项目部_因生产、因工作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王斌为北京工程项目部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录用乙方从事资料员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为__12___个(月),从_20xx_年__05_月_23_日至__20xx__年__05月_23_日止(即本工程竣工且结构验收合格为止)。其中试用期为_2_个月,至_20xx_年_07_月_23_日止。

二、基本权利和义务:

3.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作业条件;。

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2.遵守国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

三、双方应明确的具体事项:

四、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__7_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五、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按责任大小负责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施工人员劳动合同

性别: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二)项为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

(二)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完成时止。本合同试用期限为_______月。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建筑施工有关的工作。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变动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

2、乙方同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及特殊保护等规定,对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劳动保护用品。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业务技术及有关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的教育和培训。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甲方人员的违章指挥及强令冒险作业。

四、工作报酬。

因乙方工资计算繁琐,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实行下列工资分配形式:

1、甲方按乙方的工作工时核算乙方工资,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日为________元。

2按双方商定的工资标准定时发放,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及费用。

五、工作纪律。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合法。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1、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按有关法规、规章处理。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甲方委托人(代班人员)和工地管理人员指挥。必须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无故缺席,如有事必须向代班人员请假,如不听从代班人员的合理调动,甲方有权对乙方做适当的经济处罚或开除处理。

3、乙方必须遵纪守法,严禁打架、赌博、偷盗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做开除处理并罚款,且送交执法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工资余额年终结清。

六、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使用条件的;。

2、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经批评教育无效的;。

3、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乙方在聘期内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提出解劳动用合同:

1、在使用期内,甲方未支付工资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3、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七、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八、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九、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经甲乙双方自行协商或上级主管部门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

建筑公司人员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地址:

根据建筑劳务市场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名称:

2、甲方安排乙方在建筑工程从事工作,乙方依所在班组与甲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本合同期限以完成约定的岗位(工种)工作为止,如项目时间延长,劳动合同时间自动相应延长,无试用期。

1、劳动报酬。

2、工程完工后甲方跟农历年底一次性按实结清劳动报酬。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规章制度及本合同各条款约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甲方为乙方车辆提供燃油,且甲方有权随时抽查乙方车辆燃油。

(3)甲方应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

(4)甲方因机械事故、下雨及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乙方车辆中途停运、休息的不算劳务费。

(5)甲方因施工距离缩短,需要相应减少车辆的,甲方可以随时终止合同。

(6)甲方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均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服从领导,听从调配,按时出车;积极按质按量,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负责安全、迅捷、准确地将混凝土运送到浇筑地点。

(2)乙方运输中不能浪费施工材料,如有浪费按材料原价的2倍做出赔偿。

(3)乙方在工作期间,对他人和自身安全负全部责任,如造成事故,由当事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4)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在每天下班后必须将车辆开往甲方指定地点停放。

(6)乙方应及时在当月核对当月考勤,便于日后能获取足额的劳动报酬。

五、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移交给甲方。

六、违反合同的责任:乙方要执行甲方所制定的建筑用工合同所约定的条款,如有违反按劳务报酬的30%扣除工资。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电话:

建筑管理人员劳动合同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试用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

(二)乙方工作内容确定为(填是):管理和专业技术类/工人类。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点:。

(五)除临时性工作或者短期学习培训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或单位工作和学习培训,应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___元/月;。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元/月。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六)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日(或第周)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年/季/月)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法律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就近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约定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劳动纪律和相关管理制度。若有违反,将按甲方相关条款进行处罚,严重者进行开除或辞退,或者通过有关法律部门,要求反补偿。

(2)当乙方工作满半年时,甲方为乙购买社会保险。

(3)当出现如下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任何补偿: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建筑业民工车辆人员劳动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筑业民工车辆人员劳动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地址:

根据建筑劳务市场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作内容:

1、工程名称: 。

2、甲方安排乙方在建筑工程从事 工作,乙方依所在班组与甲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以完成约定的岗位(工种)工作为止,如项目时间延长,劳动合同时间自动相应延长,无试用期。

三、劳动报酬:

1、劳动报酬 。

2、工程完工后甲方跟农历年底一次性按实结清劳动报酬。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规章制度及本合同各条款约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甲方为乙方车辆提供燃油,且甲方有权随时抽查乙方车辆燃油。

(3)甲方应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

(4)甲方因机械事故、下雨及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乙方车辆中途停运、休息的不算劳务费。

(5)甲方因施工距离缩短,需要相应减少车辆的,甲方可以随时终止合同。

(6)甲方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均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服从领导,听从调配,按时出车;积极按质按量,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负责安全、迅捷、准确地将混凝土运送到浇筑地点。

(2)乙方运输中不能浪费施工材料,如有浪费按材料原价的'2倍做出赔偿。

(3)乙方在工作期间,对他人和自身安全负全部责任,如造成事故,由当事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4)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在每天下班后必须将车辆开往甲方指定地点停放。

(6)乙方应及时在当月核对当月考勤,便于日后能获取足额的劳动报酬。

五、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移交给甲方。

六、违反合同的责任:乙方要执行甲方所制定的建筑用工合同所约定的条款,如有违反按劳务报酬的30%扣除工资。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执行国家与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2、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熟习施工图纸,参与图纸会审,综合提出质疑问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计划。

3、负责施工工艺管理,确定项目关键工序并组织编制技术措施,进行技术问题的洽商与核定。

4、负责组织工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工作。

5、组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和应用。

6、参加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和过程自检工作,检查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工作的实施情况。

7、负责组织测量放线的复核验收工作。

8、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的不合格品,参加一般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9、负责检测设备、材料检验、试验的管理工作。

10、负责统计技术的应用与实施,负责技术进步、效益分析与评价。

建筑工程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程监理质量与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80号《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的执业、变更注册、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是指已取得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执业的人员;取得四川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或四川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或四川省项目监理员执业证书,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上述执业证书和相应的执业印章的人员,不得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

第四条四川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执业活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并设立四川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的考试、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执业活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执业资格

第五条监理从业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两家及以上工程监理企业,监理从业人员不得同时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省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执业证书。

第六条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按照建设部相关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川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合格取得四川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川省监理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合格取得四川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指派,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字权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川省项目监理员,是指经考试合格取得四川省项目监理员执业证书,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七条申报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按照建设部、人事部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申报四川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至少监理过一个一等工程或两个二等工程或三个三等工程,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年龄在30岁以上(1975.10.1以前出生)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胜任现场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可申报项目总监。

(二)年龄在45岁以上(1960.10.1以前出生)取得四川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胜任现场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可申报项目总监。

(三)年龄在55岁以下(1950.10.1以后出生)未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的,2015年12月31日后不得担任项目总监工作。

申报四川省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专业类中专学历,且从事工程监理或工程建设类相关工作18年以上,并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

(二)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专业类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工程监理或工程建设类相关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

申报四川省项目监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专业类中专以上学历,且从事工程监理或相关工作3年以上,或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专业初级职称。

第八条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已受聘于监理单位从事监理活动并符合第七条规定的人员,年龄在65周岁以内的,均可申请相应执业证书。

第九条凡符合条件申请四川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四川省监理工程师、四川省项目监理员执业证书的人员须参加四川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组织的相关考试,考试合格后,统一发放相应执业证书和执业方章。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报: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报之日不满5年的;

(四)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五)同时执业于两个以上工程监理单位的;

(六)年龄届满65周岁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不予申报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执业

第十一条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员原则上只能在一个监理承包合同的项目上任职。

第十二条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是监理从业人员的执业凭证,由监理从业人员本人保管、使用。四川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四川省监理工程师、四川省项目监理员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有效期为2年。

第十三条工程监理活动中形成的监理文件资料由取得相应执业证书的监理从业人员按照规定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十四条监理从业人员在监理项目现场工作时按照相关规定必须佩带由四川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制发的胸牌。监理从业人员胸牌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第十五条因工程监理事故及相关业务造成经济损失的,监理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监理执业人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章 变更

第十六条鼓励监理从业人员合理流动。

第十七条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按照建设部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办理四川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变更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四川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变更登记申请表》一份;

(二)原单位解聘合同或能证明与原聘单位无劳动合同关系的相关材料;

(三)现单位聘用合同;

(四)原执业单位的执业证书、执业方章和胸牌;

(五)其他变更需要的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变更:

(一)从事工程监理或相关活动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尚未执行或未完全执行处罚决定的;

(二)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三)距上次变更时间不足一年的;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不予执业变更的情形。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条四川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四川省监理工程师、四川省项目监理员执业证书的有效期为2年,执业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执业有效期满30日前,由申请人所在监理单位向四川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申请续期执业。

第二十一条省监理从业人员申请办理续期执业的应提供下列书面资料:

(一)《四川省监理从业人员续期执业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原执业证书;

(三)监理人员继续再教育培训结业证明;

(四)与所在监理企业签定的有效劳动合同;

(五)从事工程监理的业绩证明。

第二十二条四川省监理从业人员在每一执业有效期内应当接受继续教育,参加执业培训,每一执业有效期内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0课时,并作为续期执业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四川省监理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聘用单位被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被注销、吊销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

(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续期注册的;

(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七)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八)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属于上述(一)至(四)项情形,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变更。

第二十四条四川省监理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四川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应当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无法收回的应与公告其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注销的;

(三)有本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四)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五)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六)受到刑事处罚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四川省监理从业人员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监理从业人员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四川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注销执业的申请;弄虚作假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四川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委员会举报。

第二十五条四川省监理从业人员执业证书遗失的,由本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或相关网站上声明作废后,持作废声明和《四川省监理从业人员执业证书补发申请表》到四川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理申请补发执业证书。证书破损的,应及时申请换发。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执业的,四川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委员会不予受理,并给予全省通报批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1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

第二十七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证书的,依照建设部令第147号《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规定,未取得执业证书,擅自以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依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80号《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规定》第三十二条、建设部令第147号《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未办理变更,仍以原执业证在新聘用单位执业的,依照建设部令第147号《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监理从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建设部令第147号《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

(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执业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

(三)泄露执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超出规定执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

(五)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的;

(六)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从事执业活动的;

(七)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其中,属第(六)项违法情形的,可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80号《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一条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四川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四川省建设监理工程师考评和注册办法》、《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员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班子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制订整改措施。

2、项目部组织班子人员,每十天组织一次大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填写整改报告书。

4、施工现场每个工人在作业前都要对施工机具和作业环境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

5、安全员、各工种工长随时随地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6、对检查出工人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者,进行批评教育,或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处理。

7、对重大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班子。

(二)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施工高峰、夏季、冬季、雨季、夜间施工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使职工能够正确认识生产与安全的辨证关系,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及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发生,从而实现安全生产,制定如下制度:

1、凡新工人(包括民工、 临时工)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2、对架子工、电工、起重工、焊工、 起重机械司机及各种施工机械操作工人,都要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3、坚持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4、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置新设备、制造新产品、调动新工人工作时,应对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三)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为确保安全施工,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素质,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各项目在安排生产的同时,应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2、必须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班组每天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班前交底内容主要是当天的作业环境、邻近高压线、附近建筑物地基情况、气候条件(如台风、雨季等)、当班主要工作内容、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技术要求的特殊工种的配合等。班前检查,主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现场每个岗位周围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3、上班前由工地负责人(工长)对当天的工作安排做好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记录在案。

4、班组长在班前向职工交待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让职工了解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和管理,正确使用和发挥建筑工人“三宝”,发动职工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积极组织落实和实施。

5、必须建立班组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制度,即在平时的班前活动中,增加以下内容:小结本周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特别是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的工作环境和特殊作业部位等,如何采用相应预防措施,分析班组工人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表扬好人好事和吸取教训。

6、上级有关单位对工地的检查情况均应按实记录。

7、记录要齐全、详细、认真,并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必须按时复审方为有效。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本职工作和工作范围。

3、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擅自把机械、机具交给无证人员使用。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服从领导的安排和指挥。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班前班后检查本人所使用的机械、机具,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6、严禁机械、机具带病工作。

7、特种作业人员严禁酒后操作。

8、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9、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后应附操作证复印件作为安全检查资料附件。

(五)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采取积极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之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制订本制度:

1、严格执行国务院第75 号令《企业职工之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的条款。

2、伤亡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现场, 积极抢救伤者,立即书面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3、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4、对事故的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5、对事故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予不同的处理,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或虚报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六)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制度

1、各项目部应按规定为职工发放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2、物资部门应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管理,按统计的工种和性别,做好年度劳动保护用品计划,并按批准的计划进行采购,不得盲目采购,防止积压。

3、各项目部在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须在国家审批的劳动保护用品商店采购,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质量安全鉴定证书等。

4、劳动保护用品入库后,必须进箱、进柜,经常检查,严防霉烂变质、鼠咬、虫害、保持清洁卫生。

5、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中,要建立发放领用台帐,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6、职工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和保管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七)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保管制度

1、各项目部对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储存,必须设立专用仓库或储存室。

2、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场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

(2)有防雷保护措施;

(3)电气设备符合国家电器防爆标准;

(4)有防静电设施;

(5)设置有相应的通风、防爆、监测、报警、灭火等消防安全设施;

3、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核发的许可证;

(2)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储存、使用的场所、设施;

(3)有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含保管、使用等人员);

(4)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有群众性的义务消防组织。

4、运输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车辆及驾驶员必须至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申办准运证,配备的押运员也要办理押运证。

5、运输工具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6、各项目部必须严格填写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分类清单,逐级上报,报表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证并盖有公章。

7、当日未使用的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必须严格按规定退库,不得在使用单位滞留,即使是明日还要使用,但也要办理退库,明日使用时,再按规定领用。

8、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必须严格入库验证、领用签证批准、退库签证确认等工作。

(八)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奖励细则

1、公司设安全奖励基金,按完成工程总价的万分之一计提安全奖励基金,各种违章罚款均进入安全奖励基金,建立专项基金,专款专用,由公司统一使用。主要用于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奖励。各二级公司及项目部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计提安全奖励基金。

2、公司每月组织对各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检查评分达到优良的,建设公司将给予项目经理或项目主管负责人2000元的奖励。

3、各项目部、二级公司年内无死亡、重伤事故、负伤率控制在指标内(5‰),年终公司给予项目分部、二级公司主管经理2000~5000元奖励。

违反安全管理体系及制度处罚细则

1、各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制度未建立或不健全的,对项目经理处以5000~8000元罚款。

2、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对项目经理处以2000~5000元罚款。

3、未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对项目经理处以1000元罚款。

4、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明确,对项目经理及其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

5、未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班前活动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等相关制度,对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罚款。

6、各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经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检查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合格要求,将对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处于1000~3000元的罚款。

安全事故处罚细则

1、对发生死亡事故、重伤事故隐瞒不上报的工程项目,将对项目的安全主管负责人处于5000元的罚款。

2、工程发生死亡1人事故,将对项目经理部及分公司处以8000~12000元的罚款。死亡2人及以上处以20000~30000元罚款,并扣发全年奖励性工资。

3、各工程年负伤率每超过控制指标的1‰,对项目部罚款1000元;超过2‰及以上以1000元为基数累计罚款。发生安全事故造成重伤1人罚款4000元;重伤2人以上以4000元为基数累计罚款。

4、被罚款部门在接到建设公司罚款通知一个月内,把罚款交到公司财务部。

违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要求处罚细则

1、进入生产作业区不戴安全帽等,罚款30元。

2、高处作业,未按要求使用安全带,罚款50元。

3、焊工不戴防护用品,罚款30元。

4、气割工不戴防护眼镜,罚款30元。

5、打磨、切割、清铲等产生飞溅的作业不戴防护眼镜、口罩,

罚款30元。

6、喷漆不戴防毒口罩,罚款30元。

7、能够产生粉尘的其他作业不戴防尘口罩,罚款30元。

8、其它作业不按规定佩带相应防护用品,罚款30元。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处罚细则

1、不办理审批手续进行动土、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电路检修以及超长、超宽和超限吊装等特殊作业。

2、特殊作业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护或现场安全监护以各种理由不坚持在现场。

3、设备修理无方案、施工维修无设计或设计未按规定审批。

4、有设计或方案不执行。

5、试压、干混、吊装以及危化品接卸、储存不执行工艺纪律。

6、夜间或特殊气候条件下无保障措施强行冒险作业。

7、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

8、管理人员发现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劳动防护服装不规范时不及时纠正。

10、交叉作业没安排统一的安全协调人。

12、管理人员为赶进度强令工作人员减少安全防范环节、省缺有关操作要领和过程。

1、作业现场、物资仓库内、易燃品储存区等禁止吸烟场所吸烟。

2、施工场所梯子不稳固或单独在梯子上站立作业。 

3、违规操作机械设备。

4、管沟施工不设围栏和警示标志,施工完毕不不盖盖板。

5、动土施工结束后未及时回填恢复地面设施,随意堆放处理建筑垃圾。

6、施工人员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7、吊装设备和管材不按规定使用引绳。

8、无人指挥起吊重物或指挥吊车不戴指挥标志。

9、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绳套起吊重物。

10、在起吊物下面逗留、穿越。

11、超速行驶。

12、乘车不系安全带。

13、向路面排放污水、原油、酸碱、化工材料等物质。

14、场内特种作业车辆搭乘人员。

15、设备设施运行期间对其进行维修作业。

16、特种设备作业时在抓斗、叉斗和设备不安全部位站人。

17、检修设备停放在陡坡、斜面等位置。

1、不按时上班,迟到、早退。

2、脱岗、窜岗或在岗位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酒后上班或上班喝含酒精的饮料。

4、未经安排或同意私自顶岗、换岗。

5、不按规定值班,重点工作、特殊作业等应该在现场的时候不在现场。

6、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对责任人罚款同等金额进行奖励,同等条件下优先参与先进评选。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细则

1、新进场员工未经三级教育并考核合格而上岗作业的,一人罚款50元。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一人罚款100元。

3、无经过审批并合格的安全施工组织方案,没缺一项罚款200元。

4、塔吊、龙门架等安装或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的,罚款500元。

5、对上级检查人员提出的隐患整改不及时整改的,罚款200元。

6、未按要求张贴安全规章制度,或未张贴安全警示标志的,罚款100元。

违反安全用电处罚细则

1、在建工程或临时设施与临近高压线的距离少于规定安全要求,又无防护措施的,每处罚款1000元。

2、无临时施工用电方案或无审批即实施的,每项罚款200元。

3、配电箱、开关箱无防雨装置,箱体结构不符合要求,或安装位置不正确的,每处罚款50元。

4、带电作业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罚款100元

5、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源的,罚款50元;

6、直接使用电线插入插座的,罚款50元;

7、不按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或不按规定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每处罚款100元。

8、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

9、工地现场不得乱拉乱接电线,电线、电缆不得拖地,违者每项罚款50元。

10、配电线线路老化破损、接头处理不当的,每处罚款50元。

11、线路未设短路、过载保护,线路截面不能满足负荷电流的,罚款50元。

12、线路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电缆沿地面明敷,电杆、横担、支架不符合要求等,每处罚款50元。

13、电工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每次罚款100元。

14、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电锯、移动式电气设备、宿舍用电线路等没有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开关的,每项罚款100元。

15、电焊机的电源线、焊钳或其接线的绝缘破损、接线柱无护罩的,每台罚款50元。

16、乙炔发生器或乙炔气瓶没有防止回火安全装置的,气瓶间距小于5米,距离明火小于10米而又没有隔离措施的,现场没有防晒、防雨措施的,每处罚款100元。

17、湿作业时未及时对灯线盒、地漏、管口等采取保护措施的,罚200元。

18、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配电柜上(内)摆放杂物的,每处罚款100元。

19、电工作业前不验电,不按规定装设地线和挂标示牌,每次罚款50元。

20、电线裸露,绝缘损坏,电器无防护罩,每次罚款50元。

21、电焊机接地线不规范,电焊机停用时不断电。临时用电布线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罚款100元。

2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用电不使用安全电压,每次罚款50元。

违反“四口”、“五临边”防护规定处罚细则

1、在建工程临边、洞口等部位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每处罚款50元。

2、在建工程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

3、工作面临边无防护,临边防护不严或不符合规范要求,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每处罚款50元。

4、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未采取防护措施,防护措施、设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每处罚款50元。

5、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未设置安全平网的,每处罚款50元。

6、通道口未搭设防护棚或防护不严、不牢固,防护棚两侧未进行防护,

防护棚宽度不大于通道口宽度,防护棚长度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50元。

7、建筑物高度超过30m,防护棚顶未采用双层防护,防护棚的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50元。

违反工程机械使用规定处罚细则

1、物料提升机

(1)物料提升机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罚款100元。

(2)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不灵敏,罚款100元。

(3)安全停层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达到定型化,罚款100元。

(4)未安装上限位开关,或限位开关不灵敏、安全越程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5)物料提升机安装高度超过30m,未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自动停层、语音及影像信号装置,每项罚款100元。

(6)未设置防护围栏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7)未设置进料口防护棚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8)停层平台两侧未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或停层平台脚手板铺设不严、不牢固,罚款100元。

(9)未安装平台门或平台门不起作用,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达到定型化,每处罚款50元。

(10)吊笼门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11)附墙架结构、材质、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12)附墙架未与建筑结构连接或附墙架与脚手架连接,每处罚款50元。

(13)缆风绳设置数量、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未使用钢丝绳或未与地锚连接,每处罚款50元。

(14)地锚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每处罚款50元。

(15)吊笼处于最低位置,卷筒上钢丝绳少于3圈,罚款50元。

(16)未设置钢丝绳过路保护或钢丝绳拖地,罚款50元。

(17)安装单位未取得相应资质或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罚款100元。

(18)未制定安装(拆卸)安全专项方案,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19)未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填写不规范,未经责任人签字,罚款100元。

(20)上下无联络信号,罚款50元。

2、塔吊

(1)塔吊无力矩限制器或力矩限制器失灵,罚款100元。

(2)无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或限位器失灵,罚款100元。

(3)吊钩无保险装置,罚款50元。

(4)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断绳保护及断轴保护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5)行走及小车变幅的轨道行程末端未安装缓冲器及止挡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6)起重臂根部绞点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风速仪或不灵敏,罚款50元。

(7)塔式起重机顶部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未安装障碍指示灯,罚款50元。

(8)吊钩未安装钢丝绳防脱勾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9)吊钩磨损、变形、疲劳裂纹达到报废标准,罚款100元。

(10)滑轮、卷筒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11)滑轮及卷筒的裂纹、磨损达到报废标准,罚款50元。

(12)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罚款50元。

(13)安装完毕无验收或责任人未签字,罚款100元。

(14)未制定安装拆卸方案,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15)作业队伍没有资格证书,罚款100元。

(16)塔吊无专人指挥或司机不持证上岗,每次罚款50元。

(17)塔吊无交接-班、维修保养检查记录,每次各罚款50元。

(18)多塔作业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或方案针对性不强,罚款50元。

(19)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3、施工升降机

(1)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或不灵敏,罚款100元。

(2)未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或不灵敏,罚款100元。

(3)防坠安全器超过有效标定期限,罚款50元。

(4)未安装急停开关,或急停开关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5)未安装吊笼、安全钩扣 ,罚款50元。

(6)未安装极限开关或极限开关不灵敏,罚款100元。

(7)未安装上(下)限位开关或上(下)限位开关不灵敏,罚款100元。

(8)极限限位器与上、下限位开关共用一个触发元件,罚款50元。

(9)未安装吊笼门机电连锁装置或不灵敏,罚款50元。

(10)未设置防护围栏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11)未安装防护围栏门连锁保护装置或连锁保护装置不灵敏,罚款50元。

(12)停层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13)附墙架与建筑结构连接方式、角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14)附墙架间距、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架的自由高度超过规范要求,罚款50元。

(15)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不符合规范要求,滑轮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16)未安装防脱轨保护装置,罚款50元。

(17)安装、拆卸单位无资质,罚款50元。

(18)未制定安装、拆卸专项方案,或方案无审批或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19)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无责任人签字,验收表填写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20)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次罚款50元。

4、起重吊装

(1)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罚款100元。

(2)起吊重量超过100kn及以上专项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罚款100元。

(3)未安装荷载限制装置或不灵敏,未安装行程限位装置或不灵敏,罚款100元。

(4)吊钩未设置钢丝绳防脱钩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5)未按规定安装荷载、行程限制装置,每项罚款50元。

(6)起重拔杆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起重拔杆组装后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无责任人签字,罚款50元。

(7)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钢丝绳索具安全系数小于规定值,罚款50元。

(8)卷筒、滑轮磨损、裂纹达到报废标准,或卷筒、滑轮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罚款50元。

(9)地锚设置不符合设计要求,罚款50元。

(10)起重机作业处地面承载能力不符合规定或未采用有效措施,罚款50元。

(11)起重机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12)起重吊装作业单位未取得相应资质或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罚款50元。

(13)未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或技术交底未留有记录,罚款50元。

5、施工机具

(1)各施工机具安装完成后,未进行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罚款50元。

(2)各种施工机具无安全装置和传动部位无防护,每台一项罚款30元,并限期改正。

(3)设备无保护接地(零)或不安装漏电保护器的限期改正并每台罚款30元。

违反工程消防安全规定处罚细则

(1)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车通道未设置、不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扑救作业要求的或者被堆物、堆料或者挤占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施工现场消防管网未设置或不能保持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的罚款200元。

(3)两个相邻消火栓间距大于60米,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手提式灭火器配备,地下室重点防火部位少于2组的或者地上重点防火部位、现场可燃材料库房、工程实体内明火作业部位少于1组的,每次罚款200元。

(5)易燃易爆物品库房或堆放处距离工程实体小于10m的,每次罚款200元。

(6)现场内动用电气焊及明火作业未开动火证或动火地点与证上地点不符的,罚款100元。

违反工程实体安全规定处罚细则

1、基坑支护、土方开挖

(1)深基坑施工未编制支护方案,罚款1000元。

(2)基坑深度超过5m未编制专项支护设计,罚款500元。

(3)开挖深度5m及以上专项方案未经过专家论证,罚款500元。

(4)支护设计及土方开挖方案未经审批,或施工方案针对性差不能指导施工,罚款200~500元。

(5)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未采取临边防护措施,临边及其它防护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

(6)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罚款200元。

(7)支护的作法不符合设计方案,罚款200元。 

(8)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采取措施调整,罚款200元。

(9)砼支护结构未达到设计强度提前开挖,罚款200元。

(10)支撑拆除没有拆除方案,或未按拆除方案施工,罚款200元。

(11)用专业方法拆除支撑,施工队伍没有专业资质,罚款200元。

(12)高水位地区深基坑内未设置有效降水措施,罚款200元。

(13)深基坑边界周围地面未设置排水沟,罚款200元。

(14)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罚款100元。

(15)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未采取防止临近建筑和管线沉降措施,罚款200元。

(16)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小于设计规定,罚款200元。

(17)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且未采取措施,罚款200元。

(18)人员上下未设置专用通道,或设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罚款50~100元。

(19)施工机械进场未经验收,司机无证作业,罚款200元。

(20)挖土机作业时,有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罚款50元。

(21)挖土机作业位置不牢、不安全,罚款100元。

(22)未按规定进行基坑工程监测及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罚款200元。

2、脚手架工程

(1)脚手架无施工方案和设计计算书,责令改正并罚款500元。

(2)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或未办理脚手架验收手续,限期改正并罚款200元。

(3)脚手架搭设未按经审核合格的方案及规范进行施工,罚款200元。

(4)架体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罚款200元。

(5)架体底部未设垫板或垫板的规格、材质等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

(6)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罚款100元。

(7)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罚款200元。

(8)未设置排水措施,罚款100元。

(9)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10)立杆横距、纵距、步距不符合施工方案、荷载及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11)剪刀撑、连墙件设置不符合施工方案及设计要求,罚款100元。

(12)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罚款50~100元。

(13)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罚款100元。

(14)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不严,罚款50~100元。

(15)作业层未在高度1.2m和0.6m处设置上、中两道防护栏杆,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的挡脚板,罚款50~100元。

(16)作业层未用安全平网双层兜底,且每隔10m未用安全平网封闭,作业层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罚款100元。

(17)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或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罚款50~100元。

3、模板工程

(1)模板工程方案未按规定编制与审批,高支模、大跨度模板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就施工的,罚款1000元。

(2)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剪刀撑搭设情况、自由端高度等不否符合设计方案要求的每处罚款500元。

(3)支撑模板立柱底部无垫板或用砖垫高的,罚款100元。

(4)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及2m以上时,未按要求设置安全可靠的操作架子或平台,或未按要求进行防护的,罚款50~100元。

(5)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立杆的接长、连墙件的连接、扣件的紧固程度等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100元。

(6)拆模之前未按要求办理拆模申请手续的,罚款100元。

(7)模板作业区未设置安全警戒线,拆除的模板未及时清理的,罚款100元。

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细则

(1)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2.5m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1.8m的封闭围挡,或围挡没有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罚款200元。

(2)围挡材料不坚固、不稳定、不整洁、不美观,罚款50~100元。

(3)施工现场出入口未设置大门,罚款100元。

(4)未设置门卫室,未设门卫或未建立门卫制度的,罚款100~200元。

(5)现场主要道路未进行硬化处理,道路不畅通、路面不平整坚实,罚款100~200元。

(6)现场排水设施不齐全或排水不通畅、有积水,未采取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措施,罚款100元。

(7)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不按总平面布局码放,材料布局不合理、堆放不整齐、未标明名称、规格,罚款100~200元。

(8)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未采用合理器具或随意凌空抛掷,未做到工完场地清的,罚款100元。

(9)易燃易爆物品未采取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分类存放,罚款100~200元。

(10)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与办公区、生活区不能明显划分,罚款50~100元。

(11)现场未制定消防措施、制度或未配备灭火器材,罚款100~200元。

(12)现场临时设施的材质和选址不符合环保、消防要求,罚款100~200元。

(13)易燃材料随意码放、灭火器材布局、配置不合理或灭火器材失效,罚款100~200元。

(九)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防火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2、项目部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6、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7、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8、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9、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0、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1、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2、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13、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4、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施工现场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不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仓库、木工加工间、电焊气割点、休息吸烟室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现场不设工人宿舍,各临时办公室内不得使用电炉等设备。

4、木工加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清理工作。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公司审查,经公司安审核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经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审查批准厚,方可动火。

施工现场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在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木工加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清理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规定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施工现场安全例会制度

1、各项目应建立健全安全例会管理制度。

2、由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等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召开施工现场安全例会。

3、会议主要内容应包括:对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结、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通报、对后续施工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预防等。

4、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或安全问题,应定责任人、定整改期限、定处理方案等,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

5、整改完毕,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应加大处罚力度,并采取停工整顿等方式进行处理。

6、安全例会应留有书面会议记录。

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按材料计划验收进场物资,填写物资进场验收记录,查对质量证明、证件和材料的对应情况,协助试验员做好材料的复试工作,并做好证件的保存工作。

2、严格按现场平面图堆放材料,做到堆放整齐,并对材料进行标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3、负责本项目严格按照对应工程进度,对应分部、分项工程名称进行限额领发料。

4、配合施工员和项目经理做好材料采购、成本使用计划及动态管理,按月进行材料成本分析,做好实际与计划成本的对比。

5、做好原始资料的记载整理,记好各类台帐,做到月结月清,按时报出报表,对顾客提供的物资单独立帐。

6、协助项目经理制定材料工具的领用制度。

浅谈建筑工程管理人员素质

据调查,目前中国工程管理人员的现状是:技术素质较强,管理综合素质普遍不高,人文基本素质、尤其是国际化素质较为薄弱,在工程管理人才总量不足的前提下,工程实践中所需要的既懂工程技术、又精通工程管理、具有较强的人文、法律素质和国际化观念的中高级管理人才尤其十分匾乏。

我国当前高层次的建筑管理人员很大一部分都是从基层中上来的,现场经验非常丰富,但很多人文化水平都比较低缺乏对管理知识的系统学习,管理工作基本都靠自己的经验对付,缺乏现代知识的武装,思想观念落后,缺乏创新精神,正是这种现状导致了工程管理人员在管理素质方面存在的缺乏领导风范,管理者的人格魅力缺失,对员工的凝聚力不强;不善授权和合理分工;协调能力欠缺和资本运作能力差等问题。

虽然当前已实行了执业资格考试制度,但考试中理论性内容较多,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从业人员记忆力较差很难通过考试,年轻人记忆力较好比较容易通过,但没有多少实践经验,从而出现较严重的“挂靠”现象,使得执业者和实际在岗管理者并非同一个人,管理者整体素质并不能满足当前的要求,也制约了素质的进一步提高。

正因为建筑工程管理人员素质问题才加剧了我国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安全问题,并且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浪费。

1.知识素质。建筑工程管理人员要在工程中承担工程管理任务,实现工程的目标,要解决工程中国的问题,首先必须掌握相关的知识。

首先,具备较强的技术素质,必须掌握先进的工程技术知识,当前大部分建筑管理人员都能具备这一素质。

备考资料。

2.能力素质。仅仅只有知识却不会运用于实践的管理者也不是合格的管理人员,社会所期望的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决策、计划、组织、沟通、协调、应变和创新能力。

3.人格素质。由于建筑工程对社会的重要作用和建筑工程管理职业的特殊性,建筑工程管理人员需要有特殊的职业道德要求。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这样的观点:“有德有才是圣人,有德无才是贤人,无才无德是废人,有才无德是小人”,当前工程管理人员存在着工程道德缺失问题,因此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优秀的管理者应具备一个良好的社会道德品质和经营管理道德品质。因此应培养建筑工程管理人员乐岗敬业、诚信、合作精神、使命感和责任感。

1.切实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为了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建筑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我国国家人事部与建设部一起,相继在建设工程领域建立了多种执业资格制度,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还设立了众多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1],虽然当前已经有这一整套的执业资格制度,但现实中存在着大量的“挂靠”现象,很多年轻人考执业资格证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挂靠”获得相应的收入,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执业人员和实际的在岗管理人员并不是同一个人,这从根本上制约了建筑工程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

所以要想真正提高素质首先必须禁止“挂靠”切实执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审查持证人和管理人资料,并在执业过程中不定期抽查,确保持有资格证者和在岗者是同一人,只有这样才能通过执业资格制度真正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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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年终总结

本人自从1997年调入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后,一直从事现场电气施工及设备租赁管理工作。在近15年的工作中,一直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极、主动地深入工程施工第一线,坚持谦虚、踏实、勤奋的工作准则,积累了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得到了广大职工、单位领导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公司的认可。

在此期间,我多次参加了获得国家建筑大奖的大型建设工程。如东陶北京有限公司的建厂工程、宁夏图书馆建设工程、国家会议中心建设工程、天津西站建设工程、中国传媒大学图书馆建设工程等等。在这些建设工程中编写了大量的施工临电方案,对施工用电、配电箱制作以及布点等工作进行了研究改善,选择适当规格的线缆、合理分布配电箱即降低了成本,又方便了施工。同时,对安全生产也有了比较全面、系统的了解。通过多年在施工一线的辛勤工作,从广度和深度上很大程度上拓展了自己的专业技术知识,提高了实践能力。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总结:

在每个建设项目的进场初期,根据现场平面图及施工组织设计等按国标或地标及规范要求积极制定施工现场临电施工方案。在制动临电施工方案时并不是简单机械地照搬《施工组织设计》,而是在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的基础上,本着经济、安全、高效的原则,选择恰当的电缆,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现场配电箱、分线箱等的分布设计也是本着便捷施工的原则进行合理布点。临电施工时做到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按期保质地完成。

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思考,不断进行改善。如在中国中国传媒大学图书馆建设工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铺设塔机电缆时,同时铺设了施工用升降机电缆线,即保证了在结构施工时装修用电又节省了人工得到了项目领导的认可和好评。

为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日常定期地进行电器维护及安全用电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汇报,将隐患扼杀在萌芽之中。对施工中常出现的质量、预留、切槽、配电箱安装和防雷焊接等缺陷,在施工现场及时为施工人员指出,协助他们进行原因分析提出相应的预防方案,并及时与土建施工队进行协商,以免影响到主体工程进度。对自己所负责的电气部分,不仅要保证质量要还追求外观的美观整洁,施工时养成了良好的工作习惯,做到人走现场清,杜绝给其他施工队带来不便。

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甲方临时的变更,对于能够在施工前签证的变更,都做到了及时准确,而部分不能在施工前签证的,在施工完成后,立即进行签证。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各种不合格的产品随时都能进入现场,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对进入现场的所有电气材料进行严格检查,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为了避免工程材料的浪费或流失,严格进行出入库管理。

材料做到及时、准确的收集材料合格证、进行材料试验、检验批质量验收等,并且及时找到甲方驻地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从而做到了施工资料各检验批、分项分部、材料试验的日期能够与实际施工日期相吻合,满足施工资料的编制要求。

此外对自己负责的电气临电施工、日常检查、季节性电器检查等工作,根据集团标准认证填写临电施工内页,如实填写上报监理的各种表格。并对工程资料及时整理和归档,保证了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根据项目部安全指示精神,每周对施工现场临时水电、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减少了施工过程中的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总体工程的顺利施工创造有利条件。

多年的工作实践使我学会了很多东西,尤其在施工现场实际问题处理的应变能力上也得到了加强,也在施工的过程中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没能严格的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的管理方面也缺少力度,我相信通过今后的努力学习后,我会更完善自己,以适应时代和企业的发展,与公司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工地生产施工的组织和指挥工作。

2、参加工程项目的图纸会审,并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制定,熟悉图纸和设计要求。

3、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做好施工现场暂设建筑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设置。

4、会同工程技术人员对各专业班组按施工进度计划,图纸要求和设计要求进行技术交底。

5、组织指挥各班组按施工进度计划,图纸要求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对每一分项分部工程完工组织班组组长进行自检,对不符合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的进行返工,直到合格为止。对下道工序的施工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才能进行。

6、施工前必须会同安全员搞好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工作,对违章作业,野蛮作业的坚决制止,抓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7、组织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管理好各种设备,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做好周转材料的充分利用。

8、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人员搞好设备,周转材料的入库、维修。

9、对有腐蚀的化学物品要采取特殊的保管措施降污染源。

浅谈建筑工程管理人员素质

现所地点:

云南。

求职意向。

求职类型:

两者兼可。

面议。

应聘职能类型一:

预算人员。

应聘职能类型二:

建造师。

应聘职能类型三:

安全员。

应聘职能类型四:

应聘职能类型五:

工长/施工员仪。

应聘职能类型六:

监理员。

希望工作地区:

云南,大理。

其他地区:

可到职日期:

请选择您可到职的日期

相关工作经历及特长。

人才类型:

普通求职。

相关工作经验:

5年。

外语语种:

英语。

外语水平:

一般。

其它外语语种:

其它外语水平:

普通话程度:

标准。

计算机能力:

一般。

教育/培训经历。

2005年取得造价员资格证;2006年建设厅统一培训,获质检及安全员资格证;2007年获助理工程师职称;2008年通过了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考试。

工作经验。

工作技能。

具备工程管理的综合能力,擅长现场管理及预算。

职业目标。

成为高级管理者。

个人评价。

尽我所能完成工作任务。

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填写技术性受控文件清单及收发文记录。

2、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参加图纸会审。

3、进行技术问题的洽商与核定,并填写洽商记录和技术核定单。

4、参与工程的测量定位、抄平放线及复核工作。

5、实施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产品。

6、负责在施工过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汇集、整理和保存工作,使技术资料与工程同步、准确、有效。

7、负责季节性施工措施的编制,协助项目工程师编制施工过程施工组织设计动态管理。

8、实施应用统计技术,并做好资料整理、汇总及归档工作。

9、负责构件计划、钢筋加工表的编制。

10、参与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工作,配合施工员、质量员做好分部分项质量评定工作及隐蔽验收工作。

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并监督施工全过程质量安全交底和执行情况及技术经济变更的有效签证资料。

2、参加施工图纸的会审和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

3、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各项计划方案的实施。

4、合理调配生产要素,严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5、及时签发施工任务书和限额领料卡,月底准确结算,确保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及时、准确、有效。

6、按日准确记录施工日志,及时办理现场技术经济资料的签证。

7、组织隐蔽工程的验收,参加分部分项的质量评定。

8、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全面、合理、有效实施方案,保持施工场地安全、整洁。

9、参加工程竣工交验,负责工程完好保护。

10、完成领导交办及相关专业配合的连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