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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车辆评估报告有效期的规定 车辆资产评估报告书(优秀5篇)

时间:2023-09-24 06:18:23 作者:LZ文人 最新车辆评估报告有效期的规定 车辆资产评估报告书(优秀5篇)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车辆资产评估报告书

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有偿转让捷达牌轿车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长春市高薪技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以20××年05月23日为评估基准日,以有偿转让为目的所涉及的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进行了现场查勘和综合计算,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如下:

捷达牌cif型轿车(吉a a××××)评估价值为:57868.25元。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高级工程师

法定负责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5

项目参与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6

项目审核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2

20××年05月30日

长春市高薪技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出售捷达牌轿车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吉光华资评字[20××]第××××号

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我公司接受您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采用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您拟出售的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吉a a××××)价值进行了评价。在评估中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进行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和必要的询证,对委托评估自残在20××年05月23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为有偿转让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贵方指定评估的长春一汽大众捷达牌cif型轿车(标配)一辆,车牌号:吉a a××××,排气量1.6升,属手动轿车,发动机机号:71××××,车架号:07××××26。

评估基准日是20××年05月23日,该评估基准日为唯一的评估基准日,本评估报告书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1、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

2、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

3、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等操作原则。

1、长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本评估机构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4、国家交通部车辆管理技术鉴定有关规定;

5、《东北汽贸信息》、《价格行情评估》、网络“腾讯汽车”等。

6、国资办发(1992)36号文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7、委托方提供的牌号为吉aa××××车辆《机动车车辆信息查询单》(复印件);

8、委托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依据委托方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的价格标准为重置成本标准,评价方法采用成本法。基本计算公式: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其中:重置价值是根据重新购置同品牌、同型号车辆的现行市价,再考虑购车后办理有关手续所需经费等因素后确定;而成新率则是根据车辆已使用年限、行驶里程和实际运行状况综合确定。

1、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和评估基准日;

2、拟定评估工作方案,选择评估方法;

3、实地勘察车辆状况,搜集有关产权证明,核实会计凭证,验证有关原始资料;

5、估算评估结果;

6、根据评估人员对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并估算评估价值;

7、撰写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1,并向委托方汇报,听取委托方队评估结果的意见

8、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必要的修改,经委托单位确认无误后,完成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在经内部三级复核签章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1、重置价值的确定

重置价值=现行市场价格+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城市增容费

经查东北汽贸信息、网络“汽车之家”等资料可知,其全新车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为×××元;车辆购置税、验车上牌费、车船使用税、交强险、三角牌、灭火器、常规保险合计费用共104102元。故该车的重置价值为:

=90800+7760+500+480+950+140+4585

=105215(元)

2、成新率的确定

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cif型轿车(标配)一辆,发动机编号:71××××,车架号:07××××26,牌照号:吉a a××××,系20xx年5月购入使用,现实际运行七年。实际勘察,里程表标记7.5万公里,整车外观油漆无损,光泽无特大伤痕,车底架无扭曲拉伸痕迹:发动机运行正常,驾驶室内整洁无破损,门窗附件齐全,整车电路无发生故障发生,整车未曾大修,根据上述情况,采用年限法确定该车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8/(7+8)×100%=53%

3、评估结果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成新率=105215×55%=57868.25(元)

综上,该车评估价值57868.25元。

1、需要说明的是,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

2、截止评估报告提出日期,没有发现资产占有方存在其他任何重大事项。

3、如果存在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4、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价值进行相应调整。

5、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已产生了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1、评估报告成立的假设条件: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不产生重大的变化,国家的政治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企业将以现有的方式下继续经营,其经营范围、方式和决策程序上与现时基本上保持一致;无其它自然力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发生,及不可预见的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评估目的的经济行为只有在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执行了相关的程序后,评估报告提供的评估结果才具有法律效力。

3、按现行规定,本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评估目的在一年期内实现时,要以此结果为作价的依据,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4、本报告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公司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1、本报告提出的评估结果在颇大程序上依赖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委托方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评估结论是本所专业人员依据评估程序得出的,但不对资产变现价值提供保证。

3、本次评估结论为委估车辆在评估基准日的可变现价值,未考虑是否存在违章罚款,欠税,欠费,滞纳金等因素。

4、本报告仅供委托方此次处理该车(吉aa××××)作参考,用于其它经济行为无效。

1、关于长春经济开发区有偿转让捷达牌轿车的批示;

2、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3、委托人承诺函;

4、资产评估机构承诺函;

5、固定资产—车辆清查评估明细表;

6、车辆质量鉴定表;、

7、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8、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

9、重置价值的确定依据。

1、本报告仅供委托方此次处理该车(吉a a××××)作参考,用于其他经济行为无效。

2、本报告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即评估目的在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要以评估结果作为低价或作价依据。超过一年需要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以上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此评估目的使用,用于其他经济行为无效。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以,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级工程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法定负责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5

项目参与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6

项目审核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2

20××年05月30日

车辆资产评估报告书

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有偿转让捷达牌轿车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长春市高薪技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以20××年05月23日为评估基准日,以有偿转让为目的所涉及的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进行了现场查勘和综合计算,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如下:

捷达牌cif型轿车(吉aa××××)评估价值为:57868.25元。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工程师

法定负责人:×××××注册资产评估师0510××××5

项目参与人:×××××注册资产评估师0510××××6

项目审核人:×××××注册资产评估师0510××××2

20××年05月30日

长春市高薪技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出售捷达牌轿车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吉光华资评字[20××]第××××号

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我公司接受您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采用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您拟出售的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吉aa××××)价值进行了评价。在评估中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进行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和必要的询证,对委托评估自残在20××年05月23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

为有偿转让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

贵方指定评估的长春一汽大众捷达牌cif型轿车(标配)一辆,车牌号:吉aa××××,排气量1.6升,属手动轿车,发动机机号:71××××,车架号:07××××26。

三、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是20××年05月23日,该评估基准日为唯一的评估基准日,本评估报告书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四、评估原则:

1、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

2、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

3、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等操作原则。

五、评估依据:

1、长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本评估机构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2、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23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4、国家交通部车辆管理技术鉴定有关规定;

5、《东北汽贸信息》、《价格行情评估》、网络“腾讯汽车”等。

6、国资办发(1992)36号文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7、委托方提供的牌号为吉aa××××车辆《机动车车辆信息查询单》(复印件);

8、委托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评估方法:

依据委托方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的价格标准为重置成本标准,评价方法采用成本法。基本计算公式: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其中:重置价值是根据重新购置同品牌、同型号车辆的现行市价,再考虑购车后办理有关手续所需经费等因素后确定;而成新率则是根据车辆已使用年限、行驶里程和实际运行状况综合确定。

七、评估过程:

1、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和评估基准日;

2、拟定评估工作方案,选择评估方法;

3、实地勘察车辆状况,搜集有关产权证明,核实会计凭证,验证有关原始资料;

5、估算评估结果;

6、根据评估人员对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并估算评估价值;

7、撰写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1,并向委托方汇报,听取委托方队评估结果的意见

8、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必要的修改,经委托单位确认无误后,完成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在经内部三级复核签章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八、评估结果:

1、重置价值的'确定

重置价值=现行市场价格+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城市增容费

经查东北汽贸信息、网络“汽车之家”等资料可知,其全新车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为×××元;车辆购置税、验车上牌费、车船使用税、交强险、三角牌、灭火器、常规保险合计费用共104102元。故该车的重置价值为:

=90800+7760+500+480+950+140+4585

=105215(元)

2、成新率的确定

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cif型轿车(标配)一辆,发动机编号:71××××,车架号:07××××26,牌照号:吉aa××××,系5月购入使用,现实际运行七年。实际勘察,里程表标记7.5万公里,整车外观油漆无损,光泽无特大伤痕,车底架无扭曲拉伸痕迹:发动机运行正常,驾驶室内整洁无破损,门窗附件齐全,整车电路无发生故障发生,整车未曾大修,根据上述情况,采用年限法确定该车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8/(7+8)×100%=53%

3、评估结果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成新率=105215×55%=57868.25(元)

综上,该车评估价值57868.25元。

九、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需要说明的是,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

2、截止评估报告提出日期,没有发现资产占有方存在其他任何重大事项。

3、如果存在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4、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价值进行相应调整。

5、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已产生了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车辆资产评估报告书

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有偿转让捷达牌轿车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长春市高薪技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以20××年05月23日为评估基准日,以有偿转让为目的所涉及的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进行了现场查勘和综合计算,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如下:

捷达牌cif型轿车(吉aa××××)评估价值为:57868.25元。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工程师

法定负责人:×××××注册资产评估师0510××××5

项目参与人:×××××注册资产评估师0510××××6

项目审核人:×××××注册资产评估师0510××××2

20××年05月30日

长春市高薪技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出售捷达牌轿车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吉光华资评字[20××]第××××号

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我公司接受您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采用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您拟出售的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吉aa××××)价值进行了评价。在评估中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进行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和必要的`询证,对委托评估自残在20××年05月23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

为有偿转让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

贵方指定评估的长春一汽大众捷达牌cif型轿车(标配)一辆,车牌号:吉aa××××,排气量1.6升,属手动轿车,发动机机号:71××××,车架号:07××××26。

三、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是20××年05月23日,该评估基准日为唯一的评估基准日,本评估报告书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四、评估原则:

1、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

2、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

3、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等操作原则。

五、评估依据:

1、长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本评估机构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4、国家交通部车辆管理技术鉴定有关规定;

5、《东北汽贸信息》、《价格行情评估》、网络“腾讯汽车”等。

6、国资办发(1992)36号文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7、委托方提供的牌号为吉aa××××车辆《机动车车辆信息查询单》(复印件);

8、委托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评估方法:

依据委托方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的价格标准为重置成本标准,评价方法采用成本法。基本计算公式: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其中:重置价值是根据重新购置同品牌、同型号车辆的现行市价,再考虑购车后办理有关手续所需经费等因素后确定;而成新率则是根据车辆已使用年限、行驶里程和实际运行状况综合确定。

七、评估过程:

1、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和评估基准日;

2、拟定评估工作方案,选择评估方法;

3、实地勘察车辆状况,搜集有关产权证明,核实会计凭证,验证有关原始资料;

5、估算评估结果;

6、根据评估人员对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并估算评估价值;

7、撰写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1,并向委托方汇报,听取委托方队评估结果的意见

8、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必要的修改,经委托单位确认无误后,完成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在经内部三级复核签章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八、评估结果:

1、重置价值的确定

重置价值=现行市场价格+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城市增容费

经查东北汽贸信息、网络“汽车之家”等资料可知,其全新车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为×××元;车辆购置税、验车上牌费、车船使用税、交强险、三角牌、灭火器、常规保险合计费用共104102元。故该车的重置价值为:

=90800+7760+500+480+950+140+4585

=105215(元)

2、成新率的确定

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cif型轿车(标配)一辆,发动机编号:71××××,车架号:07××××26,牌照号:吉aa××××,系205月购入使用,现实际运行七年。实际勘察,里程表标记7.5万公里,整车外观油漆无损,光泽无特大伤痕,车底架无扭曲拉伸痕迹:发动机运行正常,驾驶室内整洁无破损,门窗附件齐全,整车电路无发生故障发生,整车未曾大修,根据上述情况,采用年限法确定该车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8/(7+8)×100%=53%

3、评估结果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成新率=105215×55%=57868.25(元)

综上,该车评估价值57868.25元。

九、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需要说明的是,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

2、截止评估报告提出日期,没有发现资产占有方存在其他任何重大事项。

3、如果存在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4、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价值进行相应调整。

5、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已产生了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十、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评估报告成立的假设条件: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不产生重大的变化,国家的政治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企业将以现有的方式下继续经营,其经营范围、方式和决策程序上与现时基本上保持一致;无其它自然力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发生,及不可预见的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评估目的的经济行为只有在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执行了相关的程序后,评估报告提供的评估结果才具有法律效力。

3、按现行规定,本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评估目的在一年期内实现时,要以此结果为作价的依据,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4、本报告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公司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本报告提出的评估结果在颇大程序上依赖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委托方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评估结论是本所专业人员依据评估程序得出的,但不对资产变现价值提供保证。

3、本次评估结论为委估车辆在评估基准日的可变现价值,未考虑是否存在违章罚款,欠税,欠费,滞纳金等因素。

4、本报告仅供委托方此次处理该车(吉aa××××)作参考,用于其它经济行为无效。

十二、附件:

1、关于长春经济开发区有偿转让捷达牌轿车的批示;

2、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3、委托人承诺函;

4、资产评估机构承诺函;

5、固定资产—车辆清查评估明细表;

6、车辆质量鉴定表;、

7、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8、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

9、重置价值的确定依据。

十三、说明:

1、本报告仅供委托方此次处理该车(吉aa××××)作参考,用于其他经济行为无效。

2、本报告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即评估目的在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要以评估结果作为低价或作价依据。超过一年需要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以上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此评估目的使用,用于其他经济行为无效。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以,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级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法定负责人:×××××注册资产评估师0510××××5

项目参与人:×××××××注册资产评估师0510××××6

项目审核人:×××××××注册资产评估师0510××××2

20××年05月30日

车辆资产评估报告书

资产评估报告书【1】

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

1、本公司注册资产评估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评估程序,提出本资产评估报告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评估人员与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之间无任何特殊利害关系。

3、本评估报告书及其评估结论是在委托方及被评估企业所提供的资料的基础上得出的;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及其评估结论,是委托方、被评估企业及相关当事方的责任;若因委托方及被评估企业提供的资料失实导致评估结果失真而引起的责任,不属于本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范围。

4、本公司对市场情况的变化不承担任何责任,亦没有义务就评估基准日后发生的事项或情况修正我们的评估报告。

5、对于本评估报告中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描述或法律事项(包括权属或负担性限制),本公司按准则要求只进行一般性的核实。

除在评估报告中已揭示事项以外,假定评估过程中所评估的权属为良好并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同时不涉及任何留置权,没有受侵犯或其他负担性限制。

6、评估报告使用者需重点关注本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对评估结论构成的影响。

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湘资源评字第072号

湖南湘资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定向增发而涉及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2009年8月31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

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法定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企业进行了调查分析与询证,采用收益法对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

对委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在2009年8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2009年8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账面值为23,544.74万元,总负债账面值为10,270.33万元,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账面值为13,274.41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按收益法评估的评估值为64,080.30万元,评估增值50,805.89万元,增值率382.74%。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为1年,自评估基准日2009年8月31日起,至年8月30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如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及资产评估结果成立的各种假设和前提、正确评价资产评估结果,请报告使用者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书

湘资源评字【2009】第072号

一、绪言

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湘资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定向增发而涉及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2009年8月31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1、委托方简介

名称: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界市大庸桥月亮湾花园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智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允许的经济投资活动及旅游服务;政策允许的信息产业、高科技产业及国内贸易开发、经营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住宿、餐饮、休闲娱乐服务(限分支机构凭前置许可经营);日用百货、旅游纪念品、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销售;景区维护。

2、资产占有方简介

企业名称: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军地坪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法人代表:李智勇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客运公司)原名张家界景区环保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成立于年11月20日,是经张家界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以张计投[2001]175号文批准,由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三家单位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308001000405,法定代表人李智勇,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75万元,占55%,张家界市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75万元,占35%,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出资50万元,占10%。

年5月30日,公司增资人民币800万元,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300万元,股权比例不变。

年5月24日经一届二次股东会会议决议,变更三方股东出资比例,变更后的出资比例为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1%、张家界市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30%、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19%。

年5月9日公司增资3700万元,注册资本5000万元,增资后股权比例不变。

年6月6日公司名称变更为“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430800000002826。

公司主要经营:省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县内班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有效期至2009年03月20日);法律允许的旅游产业、环保产业、信息产业和高科技产业开发,政策允许经营的国内贸易业务。

环保客运公司下设高速客运事业部,另有控股子公司如下:张家界易程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张家界市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张家界景区旅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张家界易程高速客运有限公司,此外通过张家界易程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有控股子公司湖南易程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子公司张家界易程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月6日,是经张家界市外经贸[]1号文批准,由环保客运公司和台湾捷宇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1%、49%,注册资本人民币21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易程天下网及相关技术开发、配套服务;各类广告的策划、设计、代理、制作、发布和经营。

张家界市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4月6日,是由张家界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张家界景区环保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两家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持投比例分别为99%、1%,注册资本人民币150万元;根据7月31日的股权转让协议,张家界景区环保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受让张家界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99%的股权比例,变更后张家界景区环保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公司主要经营: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出境旅游业务服务、旅游商品经营及景点、景区开发。

张家界易程高速客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月21日,是由环保客运公司和张家界市汽车运输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70%、30%,注册资本人民币40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定线旅游客运、包车客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没有运营。

张家界景区旅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4月12日成立,是由环保客运公司和张家界景区环保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99%、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文化活动组织、交流与策划;互联网信息服务;设计、制作、发布户外广告、店堂广告;旅游产品销售;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没有运营。

通过子公司张家界易程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控股湖南易程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9日,是由张家界易程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99%、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旅游商品销售。

该公司目前经营正常。

环保客运公司现有景区环保车203台、高档高速公路客运车7台,在职员工318人。

公司于2003年元月8日正式运营,几年来,张家界景区环保车安全营运3000多万公里,顺利完成了4000多万人次的游客运输任务。

环保客运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国际环境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国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环保客运公司重视企业硬件和软件建设,筹资3000多万元建立了对景区交通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的gps卫星定位和实时监控调度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硬化和完善了50多公里景区道路和10多个候车站场,开通了“0744-5555555”的旅游服务热线和sos游客求助系统,积极倡导“服务游客、有求必应”的经营理念,关心关爱员工,重视党团建设和工青妇建设,营造了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截至2009年8月31日止,经审计后资产总额23,544.74万元,负债总额

10,270.33万元,净资产13,274.41万元;2009年1-8月营业收入11,965.36万元,净利润2,036.15万元。

三、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环保客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为全部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等,

列表如下:

资产(负债)类型

帐面金额(单位:元)

流动资产

42,677,664.53

非流动资产

192,769,768.51

其中:固定资产

173,667,435.63

资产总计

235,447,433.04

流动负债

39,403,268.08

负债总计

102,703,268.08

净资产

132,744,164.96

部分车辆已抵押给中国银行张家界分行武陵源分理处,该公司的景区客运独家经营权已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张家界市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支行,其他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产权均归资产占有方所有。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评估人员经与委托方充分沟通后,根据本评估项目的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选取确定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本报告书所称“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仅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评估结果系指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经济环境与市场状况以及其他评估师所依据的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为满足评估目的而提出的价值估算成果,不能理解为评估对象价值实现的保证或承诺。

六、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8月31日。

1、本评估基准日是在保证与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会计报表的日期相吻合,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的前提下,经与委托方协商一致确定的。

车辆资产评估报告书

,具备合法性。2、最高最佳使用原则在合法前提下的最高最佳使用是能使该房地产获利最大的使用方式。房地产价格受土地与建筑物组合状态的影响,两者的配合适度均衡时,房地产的效用便能高度发挥,而达到最高最佳使用状态。估价对象现状用途为住宅,以估价对象所在的位置分析,我们认为保持现状用途最为有利,并以此为前提估价。3、替代性原则根据经济学原理,在同一个市场内相同的商品价格基本上趋于一致。这一原则统一适用于房地产市场,本次评估中运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价格测算时,即是依据该原则。通过调查取得估价对象附近地区与估价对象类似的房地产作为参照实例,以近期内成交的价格为客观依据,确定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价格取值依据。4、估价时点原则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是不断变化的,因此在不同的估价时点,同一项房地产一般有不同的价格水平。本次评估对房地产的市场情况及其自身情况界定,均以其在估价时点上的状况为准。

七、评估依据

11、《房地产估价规范》;12、《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15、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标准。(三)产权依据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2、房权证;3、其他产权证明文件等。(四)

价格依据1、商品住宅成本公示表;2、抚州市物价指数变动表;3、抚州市房地产市场开发平均利润率表;4、抚州市内部装修价格表。

八、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在市场上可以找到与被评估房产类似的交易案例,因此采用市场售价类比法。根据抚州市青云峰路14号凤凰城的房产情况和现行房地产评估制度的规定,结合本次房地产评估的范围、评估目的和所收集到的资料,本次评估采用市场售价类比法和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最后经过综合分析确定被评估房地产的评估价值。(二)市场法简介市场售价类比法又称市场价格比较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类资产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通过比较与被评估资产的异同程度,以判断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

(三)重置成本法简介1、重置成本法基本思路重置成本法是以建造估价对象建筑物或类似建筑物所需的各项必需费用之和为基础,再加上正常的利息、利润和相关税费,得出估价对象的重置价值并考虑成新,以此估算估价对象房地产价值。新建房地产没有折旧,其价值评估可以直接利用取得土地的价款、房地产的开发成本、开发费用、其他相关费用、税金和利润来计算。用公式表示为:新建房地产的评估价值=取得土地使用权价格+开发成本+开发费用+税金+利润2、成本法的基本前提第一,被评估资产适用持续使用假设。

第二,应当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且形成资产价值的耗费是必须的。第三,被评估资产可以复制或再生。

九、评估过程

十、评估结论

的房产价值为665321.55元,采用成本法确定的房产价值为622294.40元,两者相差43027.15元,差异率6.47%,评估结果基本接近。相差原因是大家预期房价还会上涨,因此市场法比成本法要高出一点。因市场售价类比法最接近资产的真实市场价值,经综合分析,本次评估以市场售价类比法确定的评估值为准。在评估基准日12月30日持续经营的前提下,评估江西省抚州市凤凰城一期2栋911号市场价值665321.55元。

十一、评估结论成立的条件

1、本评估结论是根据本报告所述原则、依据、前提、方法、程序得出的,并在其存在的条件下成立;2、本评估结论在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和持续使用假设的条件下成立,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条件下;3、本评估结论仅为本评估目的服务;4、本评估结论系对评估基准日资产持续经营价值地客观反映,其价值仅适用于评估基准日2012年12月30日;5、本评估结论是本小组出具的,受本小组评估人员的知识水平和判断能力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6、本评估结论没有考虑委托评估资产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来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结果是依据本项目经济行为和评估目的,采用市场售价类比法和重置成本法,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2、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权属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由被评估单位提供,被评估单位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3、本次评估按评估书所揭示的评估目的使用,一份报告书只有一个用途。4、本次评估只能在报告书的有效期内(自评估基准日后一年内)使用,超过报告书的有效期时,原资产评估结果无效。

102071班第六评估小组11资产评估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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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凤凰城房产评估报告

十三、评估报告基准日期后调整事项

,进行相应调整。2、在评估结果有效期间若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一般会影响评估结果。3、评估基准日后,如发生战争或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对资产占有方造成重大影响时,将会影响本次评估结果。

十四、评估结论的法律效力、适用范围和评估结果有效期

(一)法律效力1、本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以假设委估资产整体转让后仍按其现有用途不变,没有考虑现在或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2、本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实现本评估报告所载明的目的和用途;3、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需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4、本报告资产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当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以评估结论作为交易价值参考依据,超过一年,需重新确定评估结论。(自2012月30日起,至12月30日之前有效);5、与本评估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为委托方以咨询为对象进行的房地产交易工作提供交易价格参考依据,为公开市场交易提供参考意见应该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并应报请相关部门批准。评估报告的使用者应恰当使用评估报告书,由于使用评估报告书不当所造成的后果,由评估报告的使用者负完全责任;6、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报告的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使用,以及送交审查使用。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二)适用范围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本次评估目的所用,非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三)评估结果有效期评估结果有效期为自2012年12月30日起至2013年12月30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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