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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疫情防控施工方案

时间:2023-08-10 03:07:20 作者:储xy

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地疫情防控施工方案篇一

为做好全行营业网点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员工和客户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营业网点正常开展工作,根据省、市行《关于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行营业网点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1、普及新冠的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员工的防控意识。

2、坚持预防为主,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3、建立快速反应报告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防控交叉感染与蔓延。

1.成立新冠防控工作小组,由行长担任工作组总指挥,对经营场所防控及复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各岗位负责人任组员,协助组长做好各项统筹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执行情况。

2.落实专门的新冠防控管控人员和工作组,各项职责分配到人,实现网格化管理。

3.整个分行以部门为单位,形成部门防控负责人形式,按部门分管;部门防控负责人配合防控工作小组完成部门内的防控工作;同时负责本部门员工健康、卫生、行为的日常监督;当部门内出现突发情况时,部门防控负责人第一时间通知防控工作小组,做好应急处理。

(一)营业前准备工作:

1、全面进行营业网点及自助设施防疫消毒。开门网点每天至少2次(上午上班前一次,下午上班前一次)要对办公区域、生活区域、办公设施、自助设施进行全面防疫消毒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地面、柜台、门把手、填单台、座椅等),消毒和清洁情况要全面做好记录,明确时点和责任人,确保后续可查,对已消毒区域张贴已消毒提示。

2、加强清洁通风换气。各网点已配备新风系统或空气净化器设备的必须全天开启,确保空气清洁,营业结束关机断电。

3、加强员工日常体温检测(包括保安、保洁人员等)。对外开门营业的网点,员工要保证每日至少检测2次体温(上午上班前一次,下午上班前一次),并按支行要求记录检测情况。

4、营业室内配备防疫用品。营业网点要在客户等候区或便民服务柜摆放免洗洗手液等防疫用品;营业人员一律配戴符合防疫标准的口罩,勤洗手,少聚集,自觉加强自身安全防疫。

5、网点开门营业后,网点主任要全程靠在网点上,亲自安排消毒及大堂营业工作,领学工作预案,及时处置营业过程中存在的突发问题,严禁脱岗。

(二)营业中防控工作:

1、营业网点要设立防疫检测服务点,配齐测温仪、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建全各种登记簿。

2、对进门办理业务的客户,网点主任安排专人站位检测服务点,实行“一人一检测,一人一办理”的原则,需逐一为客户检测体温,客户检测情况要序时登记,严控室内客户人数,要尽量避免客户在营业厅内聚集、等待,防止出现聚集性传播。对未佩戴口罩的客户,要在与其对话前免费提供口罩。对拒不接受体温检测,拒绝佩戴口罩的客户,网点可拒绝其进入对外营业区域。

3、对体温检测正常客户,网点大堂经埋要分流客户,尽量通过高柜办理业务,减少低柜和超级柜台办理业务时与客户直接接触几率。

5、妥善安排员工用餐。营业网点员工自备食物,在网点用微波炉或煤气灶加热后分餐用餐,禁止外买送餐,避免集中用餐或外买食物不安全引起交叉感染或食品安全问题。

(三)其他方面:

1、加强宣传引导。各网点及时向员工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措施,增强员工疫情防控能力,不信不传,减少法公共场合,科学做好疫情应对。

2、加强人员调度保障业务运行。一是要落实关键岗位人员上岗,对网点主任、内勤行长(主任)、大堂经理等岗位要优先保障到岗,确保履职不间断;二是各网点主任联系支行包靠部室经理,每天安排1-2名部室员工到网点协助开门营业。

3、设置防疫物品回收桶。专门回收一次性或废旧防疫物品,每天下班后将回收的防疫物品严格销毁。

4、关闭营业网点大堂区与自助区卷帘门,确保进入营业室内的客户与自助区客户相隔离,避免人员叉感染。

1、营业网点发现客户体温异常的,首先立即向网点主任汇报,了解客户基本信息及是否近期与**地区人员接触,劝说其自我隔离后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规范治疗,同时做好记录,及时向支行或当地防疫部门报告。

2、对于发现疑似病例的营业网点,要立即做好客户疏散,妥善安排临时停业,并进行全面消毒,同时将出现疑似感染员工的网点其他相关员工安排在家进行观察。

3、营业网点重要岗位人员要明确a、b岗,一旦出现疑似病例需在家观察或其他情况时,b岗员工可顺利接替,保证网点能够正常运营。

在特殊时期,各网点要进一步提高执行力,对支行下达的各项指令由网点负责人及时传达布置到位,坚决杜绝不传达、慢传达行为,对各项工作预案及措施认真学习并确保全员掌握,保证各项业务安全运营。

工地疫情防控施工方案篇二

为加强对全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工地(以下简称建筑工地)防控疫情的指导,有效预防、及时遏止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及蔓延,规范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疫情给建筑工地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根据《xx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xx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第二版)》《机关、企业及工厂复工复产防控新冠肺炎工作指引(第二版)》《xx省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引》,结合全省建筑工地实际,制定本预案。

凡工程项目必须按照要求立即成立由建设单位牵头的施工现场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施工总承包、监理、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和其他有关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以及设置工地内临时医学观察点、防疫物资配置等保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和保障机制。组织编制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设立健康管理员岗位,安排专人接受培训,负责收集建筑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按规定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

1、在建筑工地外居住的从业人员,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戴上口罩,并留在房间;同宿舍或同屋人员应同时戴上口罩,暂时留置在房间内,保持房间通风,并与其必须保持至少1米的.安全距离。

2、在建筑工地内宿舍居住的从业人员,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戴上口罩,送工地内临时医学观察点隔离;同宿舍居住人员应戴上口罩,暂时留置在宿舍房间内。

3、在施工作业区、办公区、食堂或其他公共区域的从业人员,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立即停止作业,戴上口罩,送临时医学观察点隔离;同施工作业区域、同办公室或其他近距离接触人员(与其处1米安全距离内的),应戴上口罩,送临时医学观察点暂时留置。在处置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乘坐施工升降机,避免靠近人群,防止疫情扩散。

4、在建筑工地出入口的从业人员,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戴上口罩,在附近空旷处单独临时安置,近距离接触人员(与其处1米安全距离内的),应戴上口罩,在附近空旷处暂时留置。周边人群应立即疏散,防止人员围观或聚集。

上述情形的其他密切接触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戴上口罩,送临时医学观察点隔离。

(二)初步排查。出现可疑病例后,健康管理员要立即向建筑工地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协助询问了解出现疑似症状人员近14天有无疫情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与其他病例接触史等,开展初步排查工作。

(三)送院就诊。按照以下两类情况开展工作:

1、如无流行病学史,要求其戴上口罩,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安排专车送至当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如有流行病学史,要求其戴上口罩,立即联系当地指定医院,由医院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发热门诊作进一步检查、治疗。同时,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1、如能够排除新冠肺炎的,则解除对相关人员的暂时留置;

2、如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应配合疾控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所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一)按病人类型处置

1、疑似病人。施工总承包单位接到疾控机构的疑似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理,做好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及时调取疑似发病从业人员的行为轨迹和接触人、物、区域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隔离频繁接触人员和物品,并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措施。

2、确诊病人。施工总承包单位接到疾控机构的确诊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置,排查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员工,搜索密切接触者。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防疫规定和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居所)、施工作业区、公共场所、施工升降机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原则上,确诊患者发病前2天至隔离治疗前到过的场所,以及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均应列为疫点。疫点原则上以一个或若干个施工作业区、办公室、会议室、同一楼道、同一栋楼为单位。确诊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涉及到的场所须经终末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

要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特别确保人员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办公室、食堂、宿舍、会议室、施工作业区、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按照当地疾控机构的建议,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宿舍、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特别是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继续做好职工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疾控机构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并保障应急处置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以及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每天与疾控机构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二)按聚集性程度处置

1、发生疑似病例,或者1例病人,或者发生1起因建筑工地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疫情,经流行病学调查,未发生建筑工地内传播的,实施分区管理,对出入建筑工地的人员进行体温及健康状况检查,最大限度减少从业人员聚集,分散防护,并按照疾控机构要求,视情况采取轮休或部分停工措施。

2、发生2例以上散发病例,或发生2起互不关联的因建筑工地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或发生1起因建筑工地内部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应由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建筑工地实施硬隔离。建筑工地是否因疫情停工和停工范围由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调查研究决定。

(一)严格隔离。原则上,密切接触者为与病人共同居住、工作(如办公室、施工作业区、班组等),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同施工升降机、同走廊、同公共卫生间等;一同乘坐交通车的,如全封闭空调客车的所有人员;通风普通客车的前后3排座位乘客和驾乘人员,以及经现场调查评估认定符合密切接触条件的人员。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

经疾控机构调查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交由当地指定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未实施前,应就地减少流动;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告知,要求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告知健康管理员。

(二)加强宣传。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宣传和建筑从业人员心理疏导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建筑从业人员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一)当可疑病例送至当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后,能够排除新冠肺炎的,可终止预案响应。

(二)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评估,由防控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本预案实施时间自印发之日起至疫情结束。

工地疫情防控施工方案篇三

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委相关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方案,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文旅行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力做好好2021年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2021年5月1日至5月6日

五一高峰期,我局要切实落实假日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决策部署,将疫情防控工作视为假日工作的重中之重,督促指导文化旅游业经营单位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疫情防控意识,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位,将风险降到最低。

(一)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一是要求各文化旅游行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县文旅部门定期组织疫情防控检查工作,对所辖企业存在的疫情工作宣传不到位或不实的情况作出相应警告和惩罚。督促住宿行业、景区做好外来游客的登记、检测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旅游景区(点)安全风险评估,提醒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建议谨慎组团前往人多的区域;如接待从疫情严重区域到我县的旅游团队或者游客,重点做好跟踪观察和相关防疫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二)突出做好酒店、民宿、饭店等公众区域的疫情防控工作。督促酒店、民宿、饭店等区域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登记跟踪、测温消毒等制度;酒店、民宿和饭店前台摆放疫情预防手册,宣传疫情防护知识;督促做好客人登记工作,特别是重点疫情区域来的游客,要格外注意;要求在公共卫生间增配免洗消毒液,对客用区域的电梯按键、门把手、客房、饭桌等游客使用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定期通风和消毒;建立应急小组,发现特殊情况,及时处置。

(三)日常检查,确保文化市场防控工作。一是突出做好公共文化服务、文化娱乐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公共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营业性演出活动等区域,在公共区域摆放肺炎疫情预防手册;做好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和定期消毒、通风工作;切实注意外来游客,做好登记工作。二是联合相关部门加强防控力度。对接县级相关部门认真做好防控准备,切实落实各项措施。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协作,定期不定期进行联合执法,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三是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做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宣传工作,使经营者、消费者了解疫情传播的特点及预防知识,增强科学防范意识,提高防范保护能力。加强信息沟通和舆论传情通报,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文化活动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一是认真做好节假期间值班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掌握疫情防控动态,对异常情况及时做好上报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完成。二是加强信息报送,确保工作时效。各相关股室安排专人负责跟进工作进展,向州上报送工作信息。

三是积极开展文化旅游市场整治巡逻工作。及时传达疫情防护知识,督促做好外来游客特别是来自重点疫情区域游客的登记工作,检查卫生消毒情况,切实加强文化旅游行业的疫情防控工作。

工地疫情防控施工方案篇四

“两节”期间,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和扩散风险,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节日,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重点对跨省份流动的人员出行提出明确要求。考虑到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自然和社会经济状况不同,疫情形势、传播风险和防控重点存在差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和实际情况,按照科学精准防控要求制定辖区内的人员出行要求并对外发布。请大家关注“两节”期间出行要求,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2.如果一个居民所在的县(市、区、旗)发生疫情,那么他能否外出?

发生本地疫情后,所在的县(市、区、旗)人员严格限制出行,落实当地流行病学调查、风险人员排查、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和社区防控等要求。

执行特定公务、保障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等人员确需出行的,经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批准,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旅途个人防护,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要公布审批要求和流程。

发生本地疫情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非疫情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出行,按照要求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风险人员排查等工作;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旅途个人防护,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

4.两节期间,可以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吗?

为防范感染风险,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已经前往的人员须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

执行特定公务、保障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等确需前往的人员,按照当地有关防控政策和规定执行。

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已经前往的人员须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

5.“两节”期间,高风险岗位人员出行会受到限制吗?

高风险岗位人员工作期间接触感染人员、病毒污染的物品和环境的机会较多,如果防护不到位,感染风险较高。近期,我国部分地方出现口岸从事进口货物的搬运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等感染情况,有的地方甚至造成了社区的传播和扩散。

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对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口冷链食品加工企业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登记造册,工作期间严格落实规范防护、闭环管理、高频次核酸检测、每日健康监测零报告等措施。

“两节”期间,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应向所在单位报备,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条件。旅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

6.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还能出行吗?

出行前,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暂时中止出行计划,避免旅途劳累症状加重,并及时就医,待康复后再安排出行。旅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

7.健康码变成“黄码”,对出行有哪些影响?

健康码“黄码”人员应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和义务,主动配合当地做好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避免外出。在健康码由“黄码”转为“绿码”且无异常症状后,可正常出行。旅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

高校学生数量多,来源广,集中住宿;部分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多,工作场所人员密集,一旦引入传染源后,高校、企业易发生聚集性疫情,并在短期内迅速传播扩散。

为降低疫情发生风险,避免集中返校返岗时人员聚集,提倡高校或企业安排错峰返校返岗;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学生或务工人员返校或返岗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9.两节期间,能否组织宴会等聚集性活动?规模是否要有所限制?

近期,部分地方发生本地疫情后,通过聚餐、婚宴、丧事等人群聚集活动,引起疫情的快速传播和扩散。

为降低疫情传播的风险,“两节”期间应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疫情防控规定。抵边乡镇避免举行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

10.“两节”期间,个人应注意哪些防护措施?

节假日期间,公众应加强自我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工地疫情防控施工方案篇五

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积极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切实做好相关“调停缓撤”项目、民生项目、生态环保项目、产业项目的开工复工。

1.防控机制到位。项目单位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调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疫情防控组织架构,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落实专人对接属地街道(社区)主管部门、疾控部门。作业人员较多的项目需成立防疫专班,专人专岗,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应报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卫生防疫部门备案。

2.员工排查到位。把好项目作业人员入口关,对项目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核实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关键信息,并与项目所在街道(社区)共享,特别要重点排查涉鄂(湖北)涉汉(武汉)人员或与确定感染者有过接触史的人员,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如果有重点防控地区外来务工人员或与确定感染者有过接触史的人员,必须设置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如没有条件设置的,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不得接收重点防控地区的返潭务工人员或与确定感染者有过接触史的人员。必须确保项目施工区域作业人员身体状态良好。

3.物资保障到位。项目单位要按照卫生防疫部门制定的标准开展疫情防护工作。项目单位防疫物资包括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消毒水剂、应急药品、应急车辆等,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

4.阻断隔离到位。项目开复工前,各作业区域必须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开复工后,每天定期进行消毒杀菌。项目作业区域必须确保规范有序、整洁卫生、空气畅通且具备防控管理条件。项目作业区域只设置一个出入口,24小时设岗,对所有进出项目作业区域的车辆、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一律实行“一测二查三询(测量体温、查验身份、询问动向)”并进行实名制登记,严密掌握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及行踪,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项目作业人员在项目建设区域必须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同一区域作业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每天早晚2次对作业人员逐一检测体温,一人负责检测,一人负责复核,并记录在案。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作业现场应立即暂停作业、实行有效隔离阻断。项目单位应立即报告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卫生防疫部门并及时安排患者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配合疾控部门开展防治,同时报告项目所在行政区域重点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

5.内部管理到位。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作业现场必须摆放、张贴安全和防疫宣传展板。项目单位应确保每日监测上报员工身体状况,督促员工每天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发现情况及时报告、采取处置措施,并加强员工下班后管理。做好项目施工区域、厂房、住宿区及食堂等人员密集区的疫情防控,做好场地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作业人员不得集中用餐、不得聚餐,应采取分散用餐、错时供餐、打包配餐等方式就餐。项目单位对住宿区应每天做好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尽量分开、单独住宿。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作业场所及生活区域必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垃圾。

1.自查。项目业主单位对照疫情防控相关标准和本通知要求进行开工复工前的全面检查。

2.备案。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实行备案管理。由项目业主根据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条件向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3.开复工。项目备案后,即可开复工。

1.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示范区)管委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的组织领导,及时进行研究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指挥,对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重点建设项目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蹲点帮扶,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强化主体责任。各项目业主单位要自觉担当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坚决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决做到疫情防控条件不达标不开工复工,坚决支持配合所在地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3.强化监督管理。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要严格落实“五个到位”要求,确保监督管理无死角、无盲区、无遗漏。开复工前,项目单位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发放安全和疫情防控手册,进行严格科学的疫情教育宣传。各重点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发生对疫情防控不到位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强化协调联动。各项目业主单位与所在地方一定要畅通信息渠道,建立联防联控联动机制,服从大局,克服困难,众志成城,齐抓共管,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推进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开工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