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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优质17篇)

时间:2024-01-15 10:30:20 作者:琴心月

作为一名员工,我们每个人都有明确的岗位职责,需要清楚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以下是一些岗位职责范文的整理,希望能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启发。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一般是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责任的制度。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端正工作作风,正确对待和行使公司领导和同志们所赋于我的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力,从思想上和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为树立高速客运公司班子的良好形象尽到一份责任,特做出如下廉政建设自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1、以《党章》所要求的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三重一大”制度,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确保各项规定和措施能够顺利地得到实施,促进高速客运公司年度两个文明建设目标的顺利完成。

2、认真参加各类党风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宣传教育学习,在工作岗位上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利益观、地位观、严格遵守“八荣八耻”,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及时改进。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自觉向领导和同志们汇报个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3、严格履行班子分配的工作职责,克已奉公,履职尽职,不以权谋私,并教育管理好责任区及本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杜绝各类违规违纪以及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4、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基层单位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等规定,注意公众形象,在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按规定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不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利用公物进行营利性的活动。

5、在工作和业务交往中,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行使自己职权有关系的部门或个人开支应由本人支付的个人费用。不借出差、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等娱乐活动,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公平、公开管理的宴请、礼品馈赠或享受其他的服务,不参加赌博等与个人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做违反社会公德的事。

6、加强对自己的家庭成员的管教,不利用自己职权上的一些影响和职务上的一些便利为自己的配偶、子女及亲戚朋友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7、按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承诺人:xxx。

为了贯彻落实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保证各项工作落实,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局党委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部门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严明政治纪律。始终与局党委保持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党委的决策部署,积极转变工作作风。

四、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组织部门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和规定,加强部门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及学习先进典型和模范活动。

五、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定期每月5日前,向局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每季度末月29日前,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年中要提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年底做好个人述职述廉。

六、各部门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监督。做好廉政谈话和教育提醒,不断完善各项廉政管理制度,增加监督环节和检查措施,减少管理漏洞。

七、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从政道德修养,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年末,局党委将结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奖罚挂钩,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局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使中心各项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廉洁高效,促进交通运输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特签订本责任书: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模范遵守各项党风廉政、监督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并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2、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理论、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廉洁奉公,扎实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严格执行党员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4、重视自身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党员形象,对本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5、及时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反映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

6、在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同时,经常关心身边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对当事人予以提醒、批评和帮助,促使其改正。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单位各项工作制度,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个人及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正确履行超限治理和运输市场整治职责,公正执法、秉公办事,不乱收费、乱罚款,不吃、拿、卡、要。

4、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或进行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亲属无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影响力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

5、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行使自己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6、严格遵守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违反规定使用公车。

7、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的,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8、工作时间不上网炒股、打游戏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9、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每年结合年度考核对党员廉政进行小结自查和民主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工作评定、奖惩的重要依据。

1、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员、干部是自身党风廉政情况的直接责任人。

2、责任追究:对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需追究责任的,按照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规定,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党支部负责人(签名):党员(签名):

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局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使中心各项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廉洁高效,促进交通运输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特签订本责任书: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模范遵守各项党风廉政、监督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并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2、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理论、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廉洁奉公,扎实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严格执行党员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4、重视自身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党员形象,对本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5、及时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反映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

6、在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同时,经常关心身边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对当事人予以提醒、批评和帮助,促使其改正。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单位各项工作制度,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个人及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正确履行超限治理和运输市场整治职责,公正执法、秉公办事,不乱收费、乱罚款,不吃、拿、卡、要。

4、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或进行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亲属无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影响力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

5、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行使自己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6、严格遵守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违反规定使用公车。

7、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的,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8、工作时间不上网炒股、打游戏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9、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每年结合年度考核对党员廉政进行小结自查和民主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工作评定、奖惩的重要依据。

1、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员、干部是自身党风廉政情况的直接责任人。

2、责任追究:对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需追究责任的,按照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规定,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党支部负责人(签名):党员(签名):

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局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使中心各项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廉洁高效,促进交通运输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特签订本责任书: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模范遵守各项党风廉政、监督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并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2、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理论、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廉洁奉公,扎实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严格执行党员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4、重视自身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党员形象,对本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5、及时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反映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

6、在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同时,经常关心身边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对当事人予以提醒、批评和帮助,促使其改正。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单位各项工作制度,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个人及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正确履行超限治理和运输市场整治职责,公正执法、秉公办事,不乱收费、乱罚款,不吃、拿、卡、要。

4、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或进行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亲属无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影响力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

5、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行使自己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6、严格遵守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违反规定使用公车。

7、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的,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8、工作时间不上网炒股、打游戏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9、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每年结合年度考核对党员廉政进行小结自查和民主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工作评定、奖惩的重要依据。

1、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员、干部是自身党风廉政情况的直接责任人。

2、责任追究:对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需追究责任的,按照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规定,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乡镇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工作规划》,扎实抓好20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明确各党(总)支部、村委会以及镇政府职能部门和镇直各单位的领导班子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特制定本2015责任书。

一、切实负起组织领导职责。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与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政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明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贯彻执行推动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年度切合地方、部门实际的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中,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三、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5年工作规划》。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工作规划》的落实,按照县委《具体实施方案》的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内部教育、监督、管理制度,认真抓好牵头工作的分解、落实。

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把改进领导干部作风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促进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办一切事业,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

五、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学习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法规,以及xx在第xx届中央纪委第xx次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进一步深化廉政文化“六进”工作。

六、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专项治理,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七、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根据今年中央提出的查案重点,加大对管辖范围内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重视做好基层信访工作,建立有效的信访处理机制和初信初访责任制,妥善解决群体上访和重复上访等问题。

八、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全面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规定由主要领导承担责任。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龙华店乡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根据市纪委的具体要求,特签定责任书。

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部门负责人。

1.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法规制度,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准则》及各项法律的自觉性,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领导及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3.严格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完成组织发展、困难救济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

4.要严格遵纪守法,建立规范的经济账目,随时接受乡财政的检查,杜绝贪污和经济违纪。

5.节约、合理开支办公经费,规范管理集体财产,严防假公济私。

6.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7.积极支持纪检及监察机关或职能部门履行职责。

8.坚持求真务实、艰苦创业,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做到群众公认、履行职责圆满。

1.积极配合乡党委对村班子和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工作。负责好对所辖党员干部的考核。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

工作总结。

的一项重要内容。

3.对因教育和管理不力导致本单位所辖人员发生严重违纪问题,要承担领导与管理责任。

4.主动向乡党委汇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本单位出现的违纪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1.达到下列要求的责任人给与表彰奖励:

(2)严于律已,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受到群众的好评;

(3)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勇于检举违法违纪问题;

(4)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效果;

2.责任人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情节较轻的给与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检查。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依法规追究其责任:

(1)对出现的严重问题不及时上报、不认真解决,或对存在的问题不按要求整改的。

(2)对问题隐瞒不报,包庇违纪行为,干扰、阻挠、妨碍职能部门正确履行职责的。

(3)对群众反映问题不及时查纠,酿成严重后果的。

(4)不接受乡纪委或群众监督,因失职渎职给乡或村造成重大损失的。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氛围,实现工作稳步快速推进,现结合本公司实际工作,特制定本责任书。

认真贯彻执行《xxxx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本责任书签订人对本人自身的党风廉政状况负全部责任。

1.严守纪律、严明规矩。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务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把严格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保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严明组织纪律,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2.严守规定、查纠“四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和公司党委“十二项规定”,持续开展“清风行动”和各类专项检查工作,持之以恒纠“四风”。

3.源头防腐、规范权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与创新,强化源头防腐各项工作。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强化权力制衡,压缩自由裁量权,规范正当用权,严防不当用权,做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4.加强教育、崇廉尚廉。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党纪法规,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检查,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拓宽党风政风监督途径,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5.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履职。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及时约谈、函询、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自觉认真接受上级党组织对本人党风廉政责任制、廉洁自律规定等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定期自查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的执行情况,指导和督促管辖范围内的单位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按照《关于印发〈xxxx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我部门干部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主动纠正,认真整改。对违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行为,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019年底,各责任人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公司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负责人(签名)责任人(签名)。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意见》,明确股室、大队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签订本责任书。

各股室(大队)负责人对本股室(大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是各股室(大队)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干部职工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任务: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等党内法规文件,以完善具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机关特点的惩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制定并落实本局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的有效措施。

(二)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上级部署,联系工作实际,研究部署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任务,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三)强化教育监督,促进全体干部职工正确行使权力。重点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学习教育、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促进广大干部清正廉洁,正确履职。

(四)突出岗位特点,抓好部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

(五)加强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

(六)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廉政监督和履行职责,组织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七)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反腐败工作。

二、严格自律,廉洁从政。

严于律己,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督促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党纪政纪。

(一)带头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

(二)带头遵纪守法。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模范执行县纪委各项制度管理规定。

三、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一)各责任股室(大队)要认真组织对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并负责向局党组报告。

(二)对干部违反责任制规定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凡受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股室(大队)或个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不得提拔重用。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县局与各股室(大队)各执一份。

主管单位:

负责人:

责任股室:责任人:

2017年x月x日。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1、突出政治引领。引导本部门党员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政保持高度一致。

2、落实“一岗双责”。各支部。

书记。

要发挥好“头雁效应”,认真谋划本部门具体措施,责任层层分解,抓早抓小;行政负责人要主动担当,主动监督,主动作为;班子成员要经常回顾和查找分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认真梳理责任清单,运用好“第一种形态”,不定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未雨绸缪,主动发现问题,瞄准靶心,化解职工群众疑虑,确保本部门职工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不缠访、不闹访、不越级上访,维护和谐稳定。

3、严守纪律规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的“六大纪律”和公司“十四个严禁”,做到“四个提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杜绝大操大办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4、突出专项整治。紧紧抓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坚决纠正干部队伍中的作风不实、“庸虚散躲”和懒作为、乱作为、不作为,大力整治超标准接待、私车公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5、强化职能监督。各机关部门要率先垂范,向监督要效益,积极推动“谁主管、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充分发挥好业务监督把关作用,要在抓重点见实效上多下功夫,将牵头抓,重点抓,具体抓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合力,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取得监督实效。

6、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上级及党政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查办涉纪问题,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对现有制度进行评估、修订、完善,积极查找本部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制度缺失和工作漏洞,与时俱进的做好与上级制度的相互衔接和分层对接。

7、加强廉洁自律。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及规定,确保无违纪发生,肃清朋友圈、远离是非圈、净化生活圈,算好“成长、法纪、经济、家庭”四本帐,不心存侥幸,不掉以轻心,不碰高压线,守好情操和品质。

8、落实效能监察。紧紧围绕2022年效能监察项目,全力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共同分析现状,协助制定措施,提高对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认知、认可度,形成效能监察与企业管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统一认识。

9、强化思想教育。认真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和警示教育,每年至少上一次廉政党课,开一次廉洁主题党日活动,开一次警示教育会,每半年汇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与重点岗位、关键人员多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状况,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廉洁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营造廉洁氛围。

县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审计纪律,改进机关作风,带好班子和队伍,树立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审计机关形象,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局领导班子、各股室、全体干部职工、各审计组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为此,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上级纪委全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章立制,强化监督,改进作风,文明执法、廉洁从审,树立良好的审计形象,打造政治坚定、业务一流、廉洁自律、文明执法的审计队伍,为圆满完成审计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纪律保障。

二、责任体制。

按照“一把手负总责,主管、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对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主管和分管负责人对所分管工作和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工作负总责;各业务股室负责人、各股室成员对本股室的党风廉政工作负直接责任;各审计组组长、主审对本审计组党风廉政工作负直接责任;班子各成员、各股室人员、各审计组组员对本人的党风廉政行为、审计纪律负全部责任。

三、责任内容。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分析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2.各层次、各条块负责人要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廉政、讲纪律,严格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公务员八条禁令”、“八不准”审计纪律以及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做到严于律已,率先垂范。

3.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干部的思想教育,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党纪法纪和案例警示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全面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活动,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机关氛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坚决执行审计机关廉政建设“八不准”规定和本局制定的审计工作纪律,加强包括审计廉政风险防护体系建设在内的各项制度建设,从源头上、从体制机制制度上预防和遏制腐败和违纪现象,标本兼治,长期坚持,当好廉洁型机关的维护者和推动者。

5.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肃财经纪律,严厉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和“小金库”、“三公”经费等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加大对民生资金、项目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真正做到“审为国家,计益人民”。

6.加强对审计人员执行各项廉政制度、中央“八项规定”和“八不准”审计纪律的日常监督,及时排查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话告诫。

7.发挥好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作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群众反映良好,杜绝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违规现象。

四、责任考核办法。

1.将执行党风廉政、审计纪律责任履行情况列入本人年度审计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2.被追究执法责任、廉政责任的人员,取消其本人评先评优的资格,其本人所在股室年内不得评为先进股室。

3.审计回访检查审计人员执行审计工作纪律情况,或被审计单位有举报,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存在违反廉政建设和审计纪律现象的,追究本人和其所在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责任。

五、责任追究。

(一)凡因工作不力或发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职责权限规定或报请有关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二)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内,违反廉政建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关执法责任:

2.对审计查出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或仅部分上报的;。

3.对群众举报的重要问题,不及时调查、不认真处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

4.违反规定,不按审计程序和流程进行审计操作,造成不良后果的;。

8.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私下勾结,透漏审计内部情况的;。

9.违反审计廉政“八不准”纪律,违反有关廉政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10.其他违反廉政建设、审计纪律及文明审计规定的行为。

总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增进党政群关系,提高群众参与村组事务执行率和知晓率,进一步增强村务的透明度,组合2011年响水乡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特制订本目标责任书。

1、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认真落实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十条规定》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若干规定》。

2、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认真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五项制度。严禁公款吃喝。严格权力运行的监督。

4、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解决办事不公、作风粗暴、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和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5、加强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解决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促进务实高效和勤政廉政。

6、积极协助做好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7、深化和规范推进组务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

“一岗双责”职责。

10、协助村支部组织实施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网络体系,建立完善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建设。

11、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12、严肃规定程序进行“一事一议”的筹资筹劳,坚决制止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13、做好村民工作,配合园区搞好征拆工作。

14、加大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力度。

15、严格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及时全面全额兑现各项支农惠农资金,严格资金管理。

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工作依据《响水乡村组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内容进行,并与年终奖励和工资实行挂勾,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不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追究相关的纪律责任外,按照规定实罢免。

支部书记(签字):

村组长(签字):

二o一一年x月x日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建立和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15——2012年工作规划》,全面落实自治区、地区、、镇党委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要求和责任范围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履行的一项政治责任,按照“围绕一个中心、抓住两个关键、突破三个重点、做好四项工作”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思路,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各村“两委”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村“两委”班子主要干部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村“两委”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镇纪委对各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

二、责任内容

(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委、和镇党委关于抓好惩防体系和反腐倡廉建

设工作目标的要求,将惩防体系建设的各项目标融入到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中,丰富责任内容,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惩防体系有机融合、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二) 认真落实村干部“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党风廉

政建设融入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增强村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 与县政府、镇委镇政府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干部政绩评定、评先选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农村党员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切实增强党的.纪律观念,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以廉政文化活动为载体,以“第十四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为契机,加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意识,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打好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对党员干部开展理想信念、从政道德、优良作风和党纪条规、法律法规教育,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人生观、事业观、权力观、政绩观、荣辱观,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思想纯洁性,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高效”。

(四) 以全镇开展的“环境提升年”活动为契机,营造和谐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经济发展环

境,认真落实镇委、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全镇开展“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决定》,《全镇开展“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围绕强化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创新意识、大局意识,使党员干部思想作风、政策服务、执行落实、干部形象等进行全方位改进和提升。各村要以保障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凡是群众关心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凡是涉及到群众利益的事项,都必须做到全公开、真公开、实公开、早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减少各类上访问题的发生,夯实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基础。

(五) 抓好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各村要切实强化 “三资”管理工作,进一

步加强土地监管;设立便民服务大厅,确保有场所,有专人,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制定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坚决禁止侵害农民利益,加强对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监督自查,严防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的发生。

(六) 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村财务经费的开支;严禁

公车私用;严禁村干部利用婚丧嫁娶收钱敛财。

(七)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深化源头治腐工作。各村要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完

善村级民主决策、一事一议、村务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财务预决算、招投标、土地流转和“收支两条线”、“村财乡管村用县监督”等制度;实行村“两委”班子主要干部不直接批钱管物制度;严格执行村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述职述廉、诫勉谈话、质询等制度;严格执行审计制度,加强对村“两委”班子主要干部的经济审计,用各项制度规范公共权力运行,从根本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八) 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各村要严格落实领导接访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关

注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利益诉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避免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的发生;对上级批转的信访案件及时查处、及时结案、及时回复。

(九) 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力度。禁止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利益;禁止利用职

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搞不正之风,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严肃查办发生在村“两委”和“两委”班子成员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土地征拆迁补偿、土地承发包等领域的案件。对有令不行、有法不依、有章不循、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在制度执行上放弃原则、不抓不管、严重失职的村干部,要实行责任追究,使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十) 各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年底要对履行职责,执行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和抓好反腐败工作的情况进行述职述廉,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上报镇党委。 (十一)及时完成上级党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三,责任考核

根据中央、自治区、地区、和《罕南力克镇201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罕南力克镇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平时加强检查督办,年终组织检查考核,并将检查结果在全镇通报。

四、责任追究

根据《罕南力克镇201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没有履行好职责而导致本村出现突出问题的,必须追究有关村干部的责任,一是不坚持村级民主决策村务财务公开,造成决策失误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二是因工作失职,渎职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交通事故及群体性上访等恶劣事件的;三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四是村干部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职务的影响获得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五是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六是村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或抓而不力,以致屡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其他事项

1、凡责任人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本责任状一式二份(镇党委主要领导所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存镇纪委党风室一份,责任村存一份)。

签订人: 签订人:

签订时间: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省市纪委四次和县十届四次纪委全会精神,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将各项任务逐一明确到每一个班子成员。

二、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结合乡村干部竞争上岗和考核奖惩办法,狠抓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出勤不出力、工作不深入的行为,通过严格考勤管理,经常组织查岗,使乡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得到落实。

三、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会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党员,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继续坚持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实施廉政文化“六进入”(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认真落实和遵守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要坚决刹住建房打顶、乔迁新居和过事预请大操大不正之风。

五、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充分发挥村民主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扬党内民主,实行党内监督,扎实召开民主生活会,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加强行政监察工作,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通过开展“千人千户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和省、市、县各种评议活动,对评议较差的单位,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惩戒,限期整改。坚持关注民生,维护民利,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监督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和乱收费问题。

六、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开展“十乡百村”廉政示范村工作为载体,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企事业单位反腐倡廉工作,深化和规范党务政务公开、校务公开、村务公开,在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办事公开。

领导单位:中共狮子坪乡委员会

负责人:

责任单位: 村党支部 责任人:

年 月 日

中共狮子坪乡委员会

狮子坪乡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

目标管理责任书

2015年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制的要求,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市发改委领导班子成员与所分管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16分)。

1、负责人坚持“一岗双责”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对本科室负总责,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4分)。

2、认真执行党风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必须追究到位。(4分)。

3、加强学习,认真做好宣传教育。监督管理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工作。(4分)。

4、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同时总结。(4分)。

二、廉洁自律(26分)。

1、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细则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落到实处。(6分)。

2、深入推进反对“四风”的专项整治工作,确实解决科室“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6分)。

3、预防和制止收受红包、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到与国家公务员身份不相称的场所。(6分)。

4、不得用公款娱乐和高消费以及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4分)。

5、不利用工作之便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私利。(4分)。

三、查处案件(12分)。

1、负责人应重视、支持查办案件工作,为办案人员积极如实提供情况。(3分)。

2、本科室如有违纪现象发生时,应及时如实向分管领导和纪检组、监察室反映,杜绝瞒报。(3分)。

3、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执纪追究到位,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3分)。

4、对转办、交办件做到件件有回音。(3分)。

四、纠风治乱(16分)。

1、确保政令畅通,认真执行委党组决定。(4分)。

2、结合本科室工作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做到无“三乱”发生。(5分)。

3、加强行风建设,对来办事的同志做到热情耐心,做到办事不在我这里受阻,群众不在我这里冷落。(3分)。

4、根据本科室工作职能,认真开展工作效能自查,提高行政效率。(4分)。

五、防腐治源工作(30分)。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严格按行政服务中心的要求,进行管理规范运作。(6分)。

2、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审批程序签字手续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得在本单位和外单位报帐。(6分)。

3、认真开展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中央政策的贯彻落实。(6分)。

4、对已审批项目的进展情况加强管理、督促检查。(6分)。

5、做到重大问题报党组或分管主任研究决定或同意。(6分)。

发改委单位(科室)。

班子成员:负责人:

20x月x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促进各项工作在农村的顺利进展,特签定本责任书。

1、认真落实“两公开三监督”督察活动的开展,按照“五个好”的目标,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能够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党内生活坚持经常,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每月不少于一次,党员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党员大会召开每月不少于1次,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年进行一次“十好”党员评选,每半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活动。

3、经常保持有1—2名村级后备干部,有计划的安排他们参加学习培训,给他们压担子进行培养锻炼。

4、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和落实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办事程序,严格执行“四民主一公开”制度。

5、村委会、妇代会、团支部、民兵连等村级组织健全,能较好的发挥作用。

6、在服务莱钢、招商引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中涉及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和其他建设时,能积极主动的做好工作。

7、落实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制度,落实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落实党支部、党员公开承诺制度,抓好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完善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方式及方法,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

8、有计划的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每年不少于4次,及时向群众传达党的方针、政策,搞好对村民的教育,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

9、抓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每年至少培养3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坚持发展党员“二十字”方针,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10、积极组织党员群众收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节目,严格管理和认真使用远教设备,做到下载课件完整,记录规范,党员群众收看率高,收获大。实行远程教育管理和使用“一票否决制”。

11、切实抓好新农村建设。按照“二十字”方针要求,突出抓好集体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12、按照党委要求,做好“百千万”农民致富活动工程,力争年底模范党员及模范农户比上年同比各增长20%以上;积极培养“有文化,懂经营,会技术”的新型农民,提高群众素质。

13、党的组织建设合理、健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14、按时间、范围要求积极参加镇党委、政府及管区党总支召开的各种会议。

本责任书所规定的职责任务,列入党支部书记任期目标。镇党委将于年底组织人员进行考核,以考核成绩作为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党委、村党支部各执一份,如党支部书记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责任人:

日期: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医药购销和卫生计生服务中不正之风,明确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职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和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职责书。

1、医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医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职责,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负领导职责。

2、各科室主任(科长)对本科室的行风建设负主要领导职责。每位职工对本人的行为负全责,并理解党组织对自我的监督和教育。

1、院领导带头廉洁自律、厉行节俭,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持之以恒地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做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斗争,无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医院的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2、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实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3、坚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纪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坚持一致,做到令行禁止,言行一致。不违规整酒,不参与、支持“三违”,不参与赌博或任何形式的“带彩”娱乐活动,不公车私驾私用。

4、严格执行医院行风建设有关规定,严禁在采购或行医中收取药品、器械、材料供应商的“回扣”或“促销费、开单费、处方费”等变相回扣。杜绝收受病人的“红包”、礼物,不理解病人请吃。严禁多收费、乱收费、私收现金,严禁在病人记帐单上开药。严禁开假证明。

5、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违法、不违规、不违纪。严禁推诿病人。不准为谋私利把病人介绍到其他医院、药店去检查、治疗、配药。

6、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景列入各科室年度业绩考核资料,作为科室及科室人员评优表模的重要依据;对受到职责追究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科室及相关人员评优资格。各科室不定期研究、分析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谁的职责范围内出问题,追究谁的职责。

2、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规定者,按上级及医院有关规定处罚,记入年度考核档案。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行政处分,并与晋升晋级挂钩。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职责。

本职责书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职责科室(职责人)各存一份。

责任人:

日期: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及第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校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学校和谐发展、科学发展,根据中央、省市惩防体系建设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规定的实施细则】精神,经校委研究决定,党校常务副校长与各部门正职(主持工作副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意识,紧紧抓住职责分解、职责考核、职责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校的日常工作,抓好落实,为全面推进党校事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1、校委对党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常务副校长为第一职责人,对党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协助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关纪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具体协调落实工作,并对职能范围内的工作负主责。

2、党校各部门正职(主持工作副职)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职责人,对本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职责。

1、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28条”规定,以及党校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严守干部培训纪律,遵守党性原则,自觉与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坚持一致。

3、全面落实党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计划,进一步规范事权、财权、人事权,严格执行基建工程、技术设备、耗材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倡导勤俭节俭,反对奢侈浪费,杜绝公款挥霍。

4、加强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管控,加强对本部门员工廉洁自律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教育员工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效能建设的各项要求,自觉维护党校良好形象。严格禁止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现象。

5、认真受理市长电话、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及时发现和处理本部门的违法违纪倾向性苗头,做到防微杜渐。

1、机关党委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执行情景进行检查考核,具体由机关纪委组织实施。

2、职责制考核与党校对各部门年度考核、干部个人考核结合,考核结果记入本人廉政档案,并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依据。

1、工作人员违反职责资料的,部门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责令其作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经校委讨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异常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凡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管理不力,导致案件发生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领导职责。

3、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凡部门工作人员出现违纪现象被组织处理的,部门不得评为各类综合先进。

1、本职责书职责期限为20xx年3月4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本职责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责任人:

日期: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扎实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现结合我局实际,签订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纪律、规定、制度,认真落实国土局党委和局总支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规定,以身作则,做好表率,积极教育引导本部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从业,树立单位良好社会形象。自觉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宣贯《廉政准则》和反腐倡廉的有关文件及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读本,保持每月开展教育学习一次,全年开展教育学习不少于12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廉洁自律负责,确保本部门职工无违法、违纪、违规的行为发生。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目标负责,带头廉洁自律,负责教育监督管理范围内工作人员严格履行廉政有关条款和内容,对本部所属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工作负直接责任。

(一)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要求、按照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抓好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从源头上加强预防和治理。

(二)模范遵守国家和单位规章制度,增强工作中的守法意识,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三)严格按照集团关于公务用车管理要求,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四)严肃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行事,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五)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禁止有损单位利益的行为发生,不准接受或索要服务对象的钱物、支付凭证和吃请。坚决遏止在工作事务中“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不准利用单位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牟利活动,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毒活动。

对各部门履行职责不力,导致本部门所属职工发生重大问题和案件的。依据国家《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

责任人:

日期:

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大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明确各党支部、各部门(各分公司、各筹建处)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确保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上级有关廉政工作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签订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及内容

(一)组织领导

1、各党支部、各部门(各分公司、各筹建处)负责本单位和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各部门(各分公司、各筹建处)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各分公司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负主要领导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工作职责,落实“一岗双责”。

2、按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分公司、筹建处)实际,组织分解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并抓好落实。

3、年底向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落实情况。

(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1、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1

2、认真组织本部门(分公司、筹建处)党员、干部学 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全年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

3.建立学习教育考勤制度,一般党员出席率达85%,干部出席率达95%,并有记录、签到。

(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十项规定和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重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切实解决 “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4、秉公用权、廉洁从业,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未发生违背民主集中制个人说了算的情况。

5、自觉拒收各类礼金、礼券和有价证券,严格执行财 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2

门查处和曝光的情况发生。

7、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待费管理的通知》,严控招待费支出,杜绝铺张浪费,做到节俭办公。

(四)督促检查工作

1、针对本部门(分公司、筹建处)的实际,按照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

2、加强对本部门(分公司、筹建处)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做到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3、对所属部门(分公司、筹建处)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能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未造成较大影响。

4、管好本部门(分公司、筹建处)下属干部和工作人员,不发生违规违纪案件,职责范围内杜绝“小金库”。

(五)廉政制度建设工作

1、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活动,针对本部门(分公司、筹建处)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岗位,制定具体的廉政规定、措施和要求,建立长效防范机制。

2、严肃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行事,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六)加强作风和行风建设工作

集团公司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2、从严落实集团公司粮油购销制度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源头治腐及纠风治乱工作,切实纠正损害集团公司、客户等利益的不正之风。

3、进行理想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 树立集团公司良好的形象。

4、无以权谋私和利用工作之便 “吃、拿、卡、要”等行为。

二、考核与责任追究

1、本责任书的履行情况,由集团纪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和考核。

2、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先进集体、班组、个人评选之中,实行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写出书面说明上报集团公司党委,并取消年终评奖资格。

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3、经检查考核,完不成目标责任任务的,负责人必须自行引咎辞职。

三、其他事项

1、本责任书年初由集团党委与各责任部门(分公司、筹建处)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一式两份,集团党委和责任部门责任人各持一份。

2、责任书在没有重新签订以前,如有人事变动,新责任负责人必须接着履行相应责任。

秦稷集团公司党委 责任单位名称:

党委书记(签字): 责任人(签字):

2015年1月6日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公司工作实际,为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党委负责人与各部门负责人签定本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不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要认真学习党章、党的精神、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和集团公司反腐倡廉2015年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抓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部门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廉洁从业意识和自律意识。

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始终与公司党委保持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公司的决策部署,积极转变作风。改进作风从领导做起,说到做到落到实处,要持之以恒,让群众满意。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八项规定”和集团公司党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措施(中金党发[2015]1号);三要全面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四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五要认真开展企务公开工作,实施阳光企务。

四、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公司党委要求,将反腐倡廉与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五、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公司纪委要通过督促检查、重点抽查、年终考核等措施,深入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工作落实。要敢干动真碰硬,严肃执纪,违纪必究。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顶风违纪或对不正之风纠正不力,发生问题处理不及时导致本部门和下属发生严重问题的党员、干部和部门负责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决不姑息。

以上各条必须认真执行,并于今年十二月二十日前将本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书面报公司纪委办公室。

公 司 党 委:(盖章) 部 门:(盖章) 公司党委书记: 部门责任人: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2

为了加强我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确保政令畅通,防止腐败现象发生,根据二o一五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有关规定,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责任主体

各院(校、所、站)长,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二、责任内容

(一)直接责任

1、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保守国-家-机-密,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不相互猜疑和背后议论同事,自觉抵制各种谣言,自觉执行党委集体决议。

2、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重大事项的决定、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后,报卫生局党委审批。

3、严格贯彻执行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及卫生局党委“十条禁令”。

4、不准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索贿、受贿,不准接受礼品、土特产、礼金和有价证券,禁止借喜庆事宜敛取钱物。

5、严禁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亲属经商谋利。

6、严禁组织未经批准的各类外出考察、培训和招待活动。 7、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通讯费用和超编超标购买小汽车。

8、严格执行药品器械和基建招投标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有关物价政策和市场行业管理规定,确保政令畅通。

费娱乐活动。

10、严格坚持接待标准,规范招待费报销程序,宴请时要合理安排菜量,不准上高档烟酒和菜肴。

11、加强公车管理,不准超标准配备和使用公车,不准在春节期间用公车外出旅游、探亲和访友,不准用公车操办婚事等。

12、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削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二)领导责任

1、按照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措施,及时解决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负责抓好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检查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督促整改。

3、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进行有效治理,按上级部署和要求完成纠风专项治理任务,重视行风建设,行业风气明显好转。

4、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干部职工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

5、坚持惩防并举,致力于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实行建设项目公开招投标,积极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政务、医务公开制度,监督措施到位。

一步树立卫生部门的良好形象。

7、积极推行院(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及民主理财制度,重大问题必须按程序操作。

三、责任考核

市卫生局年终将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按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评定,对较差单位负责人进行岗位调整。各单位于每年1月10前和6月10日前分两次向卫生局党委(审计监察科)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责任追究

违反责任内容,并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如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因某种原因,责任人离任,将进行离任审计和离任廉政考核,经审计和考核,责任人有违纪违规行为,同样追究责任。同时,接任者继续履行本责任状。

卫生局党委书记签字: 各医疗卫生单位责任人签字:

卫生局党委公章: 责任单位公章: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注:一式二份,一份交市卫生局党委,一份留存本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把“守纪律,讲规矩”落实到行动中。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和公司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公司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经营层副职是职责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纪检负责人是第一监督责任人。各支部书记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同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公司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教育监管责任。加强本单位党员和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和生活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廉洁从业意识。

(三)制度建设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制约权力运行的制度管控体系。

(四)“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

(五)检查报告责任。对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情况。

(六)执纪问责责任。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开展纪律检查、调查核实和责任追究工作,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考核与追究

公司党委将严格按本责任书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责任考核与迫究。出现重大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领导责任。

(三)未按公司党委、纪委要求认真及时完成专项工作;

现问题;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疏于监督管理,出现贪污、受贿、渎职等案件:

(七)内外勾结,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插手施工队、物资设备和工程项目招投标,贱卖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八)在工资奖金分配、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违规操作,造成负面影响:

(十二)其它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规定情形者。

公 司 党 委:(盖章) :

公司党委书记: 部门责任人:

部 门:(盖章)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及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现按要求制定2015年度郑州市骨科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具体如下:

一、责任划分

1.医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医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各科室正职(临床科包括科主任、护士长)对本科室的行风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3.各支部纪检小组在院党委和院纪检监察室指导下,负责对院内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监督责任。

4.每位党员对本人的行为负全责,并接受党组织对自己的监督和教育。

二、责任内容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而奋斗。

2. 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纪委八项规定、国家卫计委下达医疗行业从业人员“九不准”、党员领导干部“十个不许”国家工作人员“十个不准”等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若干意见和二十条规定,开展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4.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本部门、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行医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纠正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5.落实院党委、纪委下达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纠风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责任追究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对一级层层负责),责任范围内出问题,追究责任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2.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者,按《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对违反-社-会服务承诺行为的处罚规定》及“郑州市骨科医院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规定,记入年度考核档案。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行政处分,并与晋升晋级挂钩。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医院和科室各执一份。

党委书记: 主管院领导: 支部书记:

科室负责人:

年 月 日

骨科医院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卫生系统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确保纠风工作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创建诚信卫生,努力构筑和谐医患关系,不断推动我院行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根据我院实际,现制定医院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与任务

1.严禁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物品和宴请,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必须上交院纪检监察室登记、退还,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告、不上交的,视同收受红包处理。

2.严格执行医院行风建设有关规定,严禁在采购或行医中收取药品、器械、材料供应商发放的“回扣”或“促销费、开单费、处方费”等变相回扣,以各种名义实行开单提成。

3.严禁推诿、拒治病人。不准为谋私利把病人介绍到院外或私人诊所、药店去检查、治疗、配药。

4.严格落实控制医疗机构药品收入比例规定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纠正医疗服务和收费违规行为,严禁在医疗服务中出现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治疗等违规行为。

5.执行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审计评析办法,合理使用抗菌素,遏制滥开药行为,严禁使用假劣药品和无生产批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科室药品收入比例不得违反医院规定。

6.严禁多收费、乱收费、私收现金,严禁在病人记帐单上开药。严禁开假证明。

7.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各项规定,认真做好医保病人的诊疗工作。

8.严格执行医院单病种限价制度,并保证相关病人的医疗质量,以免发生纠纷。

9.一切财务收入由医院财务科统一管理,科室不准设立“小金库”;绩效考核发放清单经个人签收后分别交纪委、财务科备案。

二、责任和要求

1.科主任是科室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坚决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纠风文件精神,重视商业贿赂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治理。科主任对科室内发生明令禁止的违规违纪现象负主要责任。

2.职工要恪守职业行为,廉洁从医,规范做事,确保纠风目标实现。

3.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如违反上述条款,科主任与当事人一并按《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对违反-社-会服务承诺行为的处罚规定》“郑州市骨科医院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纠风工作目标责任,将做为年终科室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及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违反任务目标者视情况对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医院和科室各执一份。

时效:本责任书自中层干部任命时间起长期有效。

院长签字: 主管院领导: 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三个条例》、《两个纲要》、“两个规定”,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xx集团公司下发的“42条”规定,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创建和谐稳定的政治局面,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促进各基层支部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根据霍州煤电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为确保公司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杜绝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政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和两级集团公司党委及矿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纪委六、七次全会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到本单位安全生产之中,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做到任务分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有工作机构,有工作部署,有工作措施,有检查考核办法,有责任追究制度。

2、要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大力营造廉政文化氛围,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队组、进小区、进家庭。在廉政文化建设上,积极组织参与焦煤“一十百千”活动,创新自身文化内涵,建设好本单位的廉政文化阵地,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格局,营造企业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3、要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学习《两个纲要》和其它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各基层党支部每月要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对管人、管钱、管物、管工程等部门的党员干部和各基层党支部的党员、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每季进行一次党风廉政法规专题教育。

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并提出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的建议。

5、领导和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开展领导干部警示教育活动等项工作,配合纪检部门履行职责,有效地开展工作。

6、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事,并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针对管理中容易诱发腐败行为的薄弱环节,及时完善管理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7、认真贯彻落实xx集团公司“42条”规定精神,狠刹工资分配中的“四乱一不公”之风;狠刹请客送礼,公款吃喝,乱发实物之风;狠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之风;狠刹领导干部参与赌博之风。着重抓好私设“小金库”、“帐外帐”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

8、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好党员民主生活会,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9、认真处理好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工作,并及时上报纪检监察部门,本着积极慎重的态度,妥善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10、党政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搞好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二、考核奖惩和追究和处罚

以上目标责任分解,做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并纳入纪检部门月度进行考核,实行月度督促检查,季度讲评分析,年度总结表彰。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责任,区分不同性质和情况,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形式,按照《xx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实施细则》和霍煤集团公司《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以及辛置煤矿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该责任书从签定之日起到下年度签定之日前有效。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院长与各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资料如下:。

一、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是本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职责人”,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职责。

二、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团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目标,与审判、执行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三、按照县法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组织全员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坚定人民法院的政治方向。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始终把严明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着力严明组织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

四、要全面落实《廉政准则》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时刻做到自省、自律、自重,带头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五、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带头反对“四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落实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要求干警做到的,自我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我坚决不做。要认真贯彻执行最高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坚决做到不干预、可是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六、要进取抓好领导班子、全院干警的廉洁司法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努力构成扶正祛邪、崇尚清廉的浓厚氛围,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七、进取探索、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注重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要进取推进审判管理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完成对审判权、执行权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保证班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案子不出问题。

八、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及时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发现有案不查、查而不处、瞒案不报的,要严肃纪律,并追究相关领导职责。

九、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和“三个不直接分管”及其他制度。对纵容、支持或指使本单位干警违法办案、违法收费、违法罚款、违反财务制度私设小金库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金损失、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略影响的,要追究院长的领导职责。

十、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疏于管理,致使分管部门干警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情节较轻的,分管领导要向院党组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受到追究的部门和干警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责任人:

日期: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职责、纪委监督职责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增强基层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强化管理约束机制,提高办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按照党工委的工作部署,特制定本职责书。

1、深化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部门工作相结合,强化工作考评三项资料,抓好“分责、明责、定责、诺责、述责、评责、考责、督责、问责”九大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细化具体职责。支部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职责,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职责人。职责分解要结合实际,做到“四个有”,即有具体项目、有工作目标、有推进举措、有职责科室(人员),确保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得以有效落实。

3、完善惩防体系。深入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延伸,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深化制度执行评价工作内涵,强化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景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构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4、抓好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梦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教育和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廉洁从政的意识,营造廉政文化进机关的浓厚氛围。

5、推进制度建设。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把法律约束和制度规范结合起来,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6、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俭反对浪费条例,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变相旅游。规范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7、促进廉洁自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敛钱财。切实抓好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实施有效制约和监督。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报告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和职责追究制度。年底,开发区将组织纪检、组织等部门进行重点检查考核,考核分值纳入支部(总支)班子及成员综合考评体系之中。

本职责书一式2份,党工委、签订单位各执1份。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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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贵任制,进一步加大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明确各党支部、各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职责,确保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和上级有关廉政工作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签订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职责书。

(一)组织领导。

1。各党支部、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和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职责人,各分公司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负主要领导职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工作职责,落实一岗双责。

2、按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组织分解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贵任范围、职责资料,并抓好落实。

1、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2、认真组织本部门党员、于部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全年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不少于x次。

3、建立学习教育考勤制度,一般党员出席率达x,干部出席率达x,并有记录、签到。

(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中夹八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重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切实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3、严格执行《中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规范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集团公司健康科学发展。

4、秉公用权、廉洁从业,坚持重大问题团体研究决定,未发生违背民主集中制个人说了算的情景。

5、自觉拒收各类礼金、礼券和有价证券,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6、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杜绝公车私用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和曝光的情景发生。

7、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待费管理的通知》,严控招待费支出,杜绝铺张浪费,做到节俭办公。

(四)督促检查工作。

1、针对本部门的实际,按照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

2、加强对本部门党员、于部的教育和管理,做到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3、对所属部门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能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未造成较大影呴。

4、管好本部门下属于部和工作人员,不发生违规违纪案件,职责范围内杜绝小金库。

1、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活动,针对本部门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岗位,制定具体的廉政规定、措施和要求,建立长效防范机制。

2、严肃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行事,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六)加强作风和行风建设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工作作风的通知》,切实改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强化职责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工作效率和效益的统一,推动集团公司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2、从严落实集团公司购销制度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源头治腐及纠风治乱工作,切实纠正损害集团公司、客户等利益的不正之风。

3、进行梦想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树立集团公司良好的形象。

4、无以权谋私和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等行为。

1、本职责书的履行情景,由集团纪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和考核。

2、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先进团体、班组、个人评选之中,实行一票否决。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必须写出书面说明上报集团公司党委,并取消年终评奖资格。

(2)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受到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的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职责的。

3、经检查考核,完不成目标职责任务的,负责人必须自行引咎辞职。

1、本职责书年初由集团党委与各职责部门主要负贵人签订;责任书一式两份,集团党委和职责部门职责人各持一份。

2、职责书在没有重新签订以前,如有人事变动,新负责人须履行相应职责。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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