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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劳务服务合同书 劳务居间服务合同(汇总9篇)

时间:2023-09-22 02:12:17 作者:灵魂曲 2023年劳务服务合同书 劳务居间服务合同(汇总9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劳务服务合同书篇一

甲方(委托人) :

乙方(受托人) :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_合同法》 ,经双方充分协商,依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工程项目,土方工程量约200万m3。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总包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甲 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 进行合同谈判。

2、由甲方全面履行和总包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单位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如果未及时支付, 则逾期每日按未支付居间报酬的 10%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单价:土方为壹拾肆零伍角每方;石方为贰拾壹元每方。

2、居间报酬在甲方进场施工七天内,先支付元给乙方,其余玖拾万元在开工后 月内付清。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如委托人不按时或不支付报酬给受委托人时,受委托人可凭居间合同向人民起诉、仲裁或申请支付令,委托人不可抗辩。

六、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劳务服务合同书篇二

住所:____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____

住所:____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为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提供服务的内容:____按照甲方的工作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劳务人员的最终决定权归属于甲方。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月____日终止。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款项包括:____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含工资、加班费、奖金、福利、社保费用等);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3、如在第三条服务期内,甲方或乙方提前解除或终止与劳务人员的劳务合同或劳动合同,需支付的赔偿金或经济补偿费用,由甲方承担和支付;服务期满,劳务人员退回乙方时,但乙方不能安排劳务人员新的岗位的,则乙方也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由甲方承担和支付,如乙方先垫付,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4、如发生工伤事故的,需向劳务人员支付的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劳务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需承担的全部费用;如发生非因公受伤或患病的或死亡的,需支付给劳务人员的`医疗费用、抚恤费、丧葬费、补助金等费用(如法律规定需要支付才承担,否则不用支付)。

5、按国家法律规定,因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产生的需向劳务人员支付的其他款项;

6、双方约定的应支付给乙方的其他费用。

(二)费用的标准

2、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__________元/人·月。

4、每月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派遣服务费标准/人·月

派遣期不超过半月的,派遣月数按半月计算,派遣期超过半月、不满一月的,派遣月数按一个月计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____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乙方可委托甲方代为发放或由乙方直接为派遣劳务人员发放。如甲方要求直接向劳务人员发放劳务报酬等,乙方接受并全面配合。

2、劳务派遣服务费按月支付,由甲方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费用以转帐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3、在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发放工资或甲方要求直接发放劳务人员劳务报酬的情况下,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单位与个人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劳务报酬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帐户,由乙方依法代缴,并在代缴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代缴凭证送甲方审核。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6、其他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7、劳务人员有以上1—6情形的,甲方应提供充足的证据,如缺少证据导致被生效法律文书裁决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则需承担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三)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六)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的,应提前十五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

(五)劳务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如该劳务人员办理了社会保险),甲方应保障劳务人员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

(六)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

(七)如果因甲方不履行有关法定义务或劳务合同约定义务,而与劳务人员产生纠纷,乙方应诉所需支付的交通费、律师代理费由甲方承担和支付。或者由乙方委托甲方指定人员参加仲裁或诉讼程序,生效法律文书裁决由乙方承担的义务最终都由甲方来负责。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一)与劳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如因乙方保障劳务人员权益不力,导致甲方卷入纠纷,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二)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如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依法负责处理,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三)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劳务人员代办社会保险。乙方为劳务人员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有效单据应各复印一份给甲方人力资源部和劳务人员。

(五)如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如有未办理工伤保险的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甲方按《工伤保险条例》承担劳务人员的赔偿费用。

(六)劳务派遣人员工伤及职业病范围外的伤、病、亡自担其责(法定须由用人单位承担的除外),甲乙双方协助处理有关事宜。

(七)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八)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甲方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尽力提供服务。

(九)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十)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的范围和限额以乙方已收取的劳务费50%为限。超过部分,甲方放弃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如属向第三方承担责任的,则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满前___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续订或重新签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或续订或重新签订合同手续、处理有关事项。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甲乙方各执___份。

甲方签章:____

乙方签章: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日

劳务服务合同书篇三

合同编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_合同法》、《_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就派遣员工等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经有关部门注册、登记或备案并能证明各自身份的合法有效的文件。

第二条 释义:

(一)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服务机构(乙方)根据用人单位(甲方)的劳务派遣需求,通过招聘派遣员工、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将员工派遣到甲方工作,向甲方收取劳务费用并支付派遣员工工资、保险和福利费的一种专业化的劳务管理服务活动,也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种新型的劳动用工形式。

(二)派遣员工是指由乙方聘用并被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员工。派遣员工与乙方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工资保险关系和劳动用工手续等);派遣员工与甲方只存在工作管理关系,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

第二章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第四条 对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部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期限超出本合同期限时,本合同期限延展至双方确认的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二)可与乙方派遣的所有人员另签个人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密承诺、礼品政策等),并送乙方备案,但该协议不得违反法律和本合同的其他条款。

(三)甲方可根据商务情况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四)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乙方派遣员工公开,且经过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通过)的派遣员工,甲方可依据规定解除与该派遣员工的派遣关系。

(五)因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使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该项新规定。

(六)若甲方认为乙方有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改正。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其针对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采取的改进措施回复甲方。

第六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甲方应遵守政府的法律,特别是劳动法及其相关法规和规章,尊重派遣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严禁种族和性别歧视。

(二)甲方应遵守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按照双方约定的劳务费标准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规定的薪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和乙方管理费等费用。

(三)甲方应根据法律及政府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严格遵守法定工时制度。乙方的派遣员工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甲方安排乙方的派遣员工加班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如甲方要求乙方的派遣员工实行综合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乙方应协助甲方按规定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批准。

(四)甲方应根据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的派遣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

第七条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派遣员工合法权益,若发现甲方有侵害乙方的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乙方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和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二)因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法规、规章的规定变更致使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时,若新规定系禁止性条款,本合同相关条款因违反禁止性规定而将面临发生无效的可能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该项新规定。

(三)乙方可根据商务情况与甲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八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乙方应根据甲方对派遣人员的招聘要求,协助刊登广告,负责简历的接收、整理、

初筛,组织面试。

(二)乙方应敦促和监督被派遣的乙方员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及乙方员工与甲方另行签订的所有协议,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应为派遣至甲方的人员办理合法的派遣手续并主动办理应甲方要求出具各种有关证明、证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和标准,为派遣员工提供相应的保险及福利待遇,办理事项涉及的工本费用另行收取。

(四)乙方应与乙方派遣至甲方的人员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五)若发生《劳动合同》项下的劳动争议,乙方应直接与派遣员工交涉解决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乙方应采取必要且合法的措施使甲方免受由此可能引发的争议的影响,如按劳动法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在本合同有限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可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转包给另外的人才服务中介机构或公司。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同意对由于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员工在工作中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包括但不限于疏忽、不诚实、犯罪、欺诈或违约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甲方的所有索赔、损失、损害、成本和开支,甲方参照甲方雇佣员工处理办法,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向有关责任人追讨有关责任。对于派遣员工工作外造成损害的,乙方协助相关部门包括甲方对派遣员工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甲方赔偿。

(八)本合同中规定的由甲方承担的乙方派遣人员的薪资福利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及支付手续。

(九)乙方派遣到甲方的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必须通过健康体检并合格,体检报告方存档。

第四章 派遣员工的权益保障

第九条 除本合同中约定已包括派遣员工权益外,本章约定派遣员工其它的权益。

第十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随时退回派遣员工或要求乙方更换派遣员工,但应当向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对甲方造成财产损害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退回派遣员工,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和员工本人:

(一)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三)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五章 派遣规程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业务或管理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以《派遣员工招聘需求表》(附表

一)书面通知乙方。《派遣员工招聘需求表》必须详细注明招聘数量、到岗日期、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附加条件和薪酬福利待遇等。

第十三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增加派遣员工,应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招聘并提供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侯选人员和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 乙方对外公开招聘、发布招聘信息时,应注明“外派员工”字样,但招聘内容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发布;招聘可由甲方协同乙方进行,以确保乙方提供符合甲方岗位要求的人选。

第十五条 招聘录用程序:

(一)甲方以《派遣员工招聘需求表》提出招聘需求;

(二)乙方受理招聘需求,发布招聘信息,联系招聘场地,收集应聘资料,筛选应聘人员;

(三)甲方面试应聘人员,确定获得录用资格的人员名单;

(四)乙方组织获得录用资格人员进行体检和审验相关证件;

(五)甲方对体检合格的获得录用资格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甲方负责安排培训场地,乙方用半日的时间对新录用的派遣员工进行公共职业培训;对新录用派遣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对于培训考核合格者,甲方决定录用;对于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可以退回乙方。培训合格后,决定录用名单。

(六)乙方通知录用人员入职,并办理相关的入职手续。

第十六条 乙方应为其派遣到甲方的人员依法办理下列派遣手续:

(一)乙方与甲方同意接受的派遣人员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二)乙方应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三)应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同意接受的派遣的人员出具有关证明。

第十七条 按本合同规定,甲方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应以《派遣员工退回通知书》(附表二)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离职、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等相关手续。

第六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八条 劳务费包括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费、管理费等费用。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实际额度支付劳务费。

第十九条 每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调整,因此需调整员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管理费的计发标准,甲方应相应提高劳务费标准,并以双方协商签订后的补充合同或签订变更后的合同约定标准支付。

第二十条 劳务费标准:

1、派遣员工的工资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险费根据相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如下表:

2、加班费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执行。

3、以上劳务费中基本工资,住宿补贴与岗位津贴即为派遣员工的月税前收入,甲方将连同其他费用一并支付给乙方,并由乙方负责为员工购买社保,住房公积金及工资支付。

第二十一条 劳务费结算流程:

(一)每月第2个工作日前,乙方依据派遣员工的考勤考核等情况,制作《派遣员工劳务费结算表》。

(二)甲方收到乙方《派遣员工劳务费结算表》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确认。

(三)乙方收到甲方确认的《派遣员工劳务费结算表》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开具劳务费发票并送达甲方。

(四)甲方收到劳务费发票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当月12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五)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劳务费后,应在每月15日前按时足额地发放派遣员工工资。

(六)乙方应及时将派遣员工的工资以《派遣员工工资单》反馈派遣员工本人。

第二十二条 甲方停工期间、派遣员工患病、因工负伤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间以及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待遇,甲方按《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支付给乙方。

第二十三条 派遣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福利和休假待遇,假期和休假期间的工资由甲方按照《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支付给乙方。

第二十四条 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残、死亡的,按《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发生的伤亡事故及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害赔偿责任和相关的事故处理费用,规定用人单位负担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非因工发生的伤亡事故,乙方负责伤亡事故的办理,对发生的事故处理费用和对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等需由单位负担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其中甲方负担的费用,先支付给乙方,再由乙方支付给派遣员工。

第七章 合同变更、终止和展期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有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本合同,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双方应签署书面的变更合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或者因一方违约而提前解除合同,则本合同终止。但合同的解除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双方应为此做出合理安排。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如欲终止或解除合同应期满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及违约责任。

第八章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八条 任何一方违反或擅自变更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无乙方认可的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结清费用而迟延付款的,逾期10日以上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1‰的比例加付滞纳金;乙方无甲方认可的正当理由而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佣金及办理各种社会、商业保险等福利,逾期10日以上的,从逾期之日每日按应付款的2‰比例向派遣员工加付滞纳金。

第三十条 甲方连续拖欠款达三个月以上,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依法追回欠款、损失赔偿和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解决,则应将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仲裁期间,除必须在仲裁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未经对方同意,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

第三方。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作为依据。

第三十四条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正式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帐号。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银行帐号若有变更,变更方应至少提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须加盖公章并经本合同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包括地方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以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如需要变更或补充,则甲、乙双方应签订相关变更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书面形式并经双方道标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壹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公司: 公司: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劳务服务合同书篇四

乙方:_______性别: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_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中担任岗位______(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八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____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月____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_____(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_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_____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合同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

第九条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三条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第十四条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人社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人社部发[1995]223号文件给对方以赔偿。

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陕西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字日期:

劳务服务合同书篇五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乙方(劳务派遣接收单位):

根据《_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建立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务派遣合作关系,就甲方派遣劳务人员到乙方单位工作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作协议。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限为 年。

双方应本着对对方负责的态度,诚信恪守。

甲方根据乙方生产经营需要提出的要求,以灵活就业的方式派遣其劳务人员到乙方单位工作,被派遣劳务人员与甲方属劳动关系。

乙方根据本合作协议与甲方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为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安排工作任务(或工程量),被派遣劳务人员与乙方属工作关系。

1、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身体健康,品德端正,热爱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心,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并经乙方试用、考核合格的人员。

2、对已在乙方单位工作,乙方认可继续留用,劳务人员本人也同意的,并与甲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即可确定为甲方派遣的劳务人员,由甲乙双方在《人员新增花名册》上签章确认。

3、需要新招聘的劳务人员。若乙方需要甲方负责组织招聘,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正式提出。乙方负责拟订招工简章(加盖单位公章),以甲方名义招聘。乙方对应聘者负责资格审查和面试,经确定录用后,乙方支付给甲方招工所需的成本费用,并由甲方负责组织劳务人员填写《录用登记表》。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派遣手续。

甲方派遣到乙方工作的劳务人员的数量为 人。

派遣期限原则上定为贰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对派遣劳务人员的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在乙方工作已满半年以上的,若乙方认为可继续留用的,不再实行试用期。

派遣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主要是:

(一)乙方支付的费用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费用为劳务派遣的劳务费,劳务费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1、劳务人员的实发工资、按规定标准由乙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代扣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单位应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险费。

3、支付给甲方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4、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应该由用工单位支付的其它费用。

(二)费用标准

1、劳务人员的工资

2、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单位缴费比例。

按云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由甲方按月缴纳,并负责办理各项手续。对乙方提出有关的特殊情况及人员的参保问题,经双方协商意见一致后,由甲方尽力给予办理。

3、乙方支付甲方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劳务派遣服务费为每人每月 元, ( 元/年度)。用于劳务人员的一次性费用(如劳动合同书及其鉴证费、社会保险手册工本费等)以及服务费应缴纳的所得税、营业税、其他税费全部由甲方承担,不再向乙方另行收取。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劳务费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一次,具体支付时间,一般在工资发放日前5个工作日必须支付,也可按照乙方的提议,经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按以下要求办理:

1、劳务人员实发工资

在一般情况下,甲方通过银行直接把工资发到个人银行卡上;若委托乙方发放,由甲方出具委托书提交乙方;若以现金发放,由甲方派专人到乙方人力资源部门发放。

2、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乙方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参保人员花名册,花名册信息应符合甲方参保险种要求的各种信息。甲方根据双方约定劳务人员参保的险种,按_门的有关规定计算出单位和个人应缴费数,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乙方按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经审核后,及时将款项(包括单位缴费数与代扣个人缴费数)打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社会保险费用必须在当月月底前支付次月的社会保险费用。

3、劳务派遣服务费

是甲方服务成本费用支出,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支付(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应按规定发给劳务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处理工伤事故需支出的费用等)。原则上与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同时支付。

4、双方费用的结算划转

乙方每月汇出劳务费后,应填写《劳务费支付汇总表》提交甲方,甲方每月将工资发放金额与社会保险缴纳金额提交给乙方。甲乙双方应定期核对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差额部分双方应及时确认或调整。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登记,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协议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乙方工作。对于乙方要求停止派遣的劳务人员,甲方负责处理解除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

(三)按时发放劳务人员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绝不挪用,保证资金的.安全,乙方可随时查询。

(四)按时下达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通知。

(五)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如劳务人员工作发生变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等,甲方负责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社会保险的转移与变更,失业保险的申领手续。

(六)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效期内,甲方负责办理工伤事故申报、劳动鉴定以及工伤理赔事宜。

(七)对劳务人员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积极协助乙方按《劳动合同》的规定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八)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到乙方单位,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跟踪服务,采取多种形式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给予配合。对乙方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及时与乙方沟通、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一)应按照《实施劳务派遣操作程序》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

乙方每月应提前5个工作日及时准确提供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费支付汇总表》、《工资发放明细表》及《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名册》,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给甲方。

(二)劳务人员发生增减变动时,乙方应在每月10日以前填写《人员增加花名册》和《人员减少花名册》并加盖公章后报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调整、处理有关事宜。

便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和购买社会保险的及时性,乙方在报人员增减时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每月10日以前(含10日)提交《人员新增花名册》的,劳务人员按本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10日以后提交《人员新增花名册》的,劳务人员按次月1日签订劳务合同。

乙方若需解除某劳务人员劳动合同的,必须做通本人的思想工作,在协商一致后,劳务人员同意解除的情况下,应提前30天以上通知甲方,并将补偿金汇到甲方账户后,由甲方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三)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并负责岗前培训、岗前体检、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

对劳务人员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内部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和要求、安全注意事项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责任。

(四)按国家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并定期或不定期对派遣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负责现场处理、人员救护、善后事宜等工作,并按《申报办理劳务人员工伤事故的具体要求》给予办理。

(六)按本协议规定,每月将劳务费的三项费用按时足额打入甲方账户,不得拖欠。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划款,影响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险缴费,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前,乙方可进行审阅。乙方也可以与劳务派遣人员就工作岗位上的有关具体问题签订书面约定事项,双方协商一致签字生效后,应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以书面通知甲方,即行停止劳务派遣: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条件的;

2、不能胜任工作或连续2次考核都不合格的;

3、不服从乙方工作安排,并教育无效的;

4、严重违反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乙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5、工作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6、请事假15天、擅自离岗10天的;

(三)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非劳动者过失的其他情况等,确需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乙方提出解除劳务人员派遣的,应当在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前提下,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并按《劳动台同法》的有关规定,乙方应支付给劳务人员经济补偿金。

(四)对劳务人员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按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进行索赔,并从本人工资中扣除(一般不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作协议的各项条款。在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如有违犯本条款之规定,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违约金。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双方应及时通过协商、解决。

(二)本协议期满前30同,甲乙双方应就本协议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协议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则视本协议顺延相同期限,执行有效。

(三)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1、劳务派遣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又涉及甲方、乙方和劳务人员三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因此甲乙双方应在遵守《劳动合同法》的提前下,按照省市_门的具体要求,共同认真细致、团结协调做好此项工作,为使每个环节达到规范操作,甲方特拟定了《实簏劳务派遣操作程序》,乙方应熟悉了解并按此操作。

2、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协议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作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劳务服务合同书篇六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合同签署地:

根据《_合同法》、《_劳动法》、《_劳动合同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人才)劳务派遣服务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定义

甲方:即接受派遣服务的用工单位。如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关联企业提供与本合同内容相同的服务,应当向乙方提供需要服务的关联企业名单,甲方在本合同中的一切权利义务适用于名单中的关联企业。甲方了解并同意关联企业违反本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后果由甲方承担,相关的甲方关联企业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乙方:即提供派遣服务的人力资源公司。甲方了解并同意如服务范围涉及乙方所在地以外的省市,乙方有权委托其关联企业或其授权机构提供该地区的服务项目。乙方了解并同意关联企业或其授权机构违反本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

派遣员工:系指由甲方指定,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并被乙方派遣到甲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的人员。

总费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派遣服务,由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之总和,具体以《付款通知书》载明的项目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残疾人保障金(若有)、服务费等。

其中:

工资:系指由乙方直接支付给派遣员工的全部劳动报酬,或由乙方委托甲方支付给派遣员工的全部劳动报酬。工资总额的组成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确定。服务费:系指根据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由甲方每月按所使用乙方派遣员工的人数和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二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享有的权利:

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特点与派遣员工另行签订除《劳动合同》外的其它协议,但此协议的内容不得与派遣员工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合同相悖。

甲方有权依法制定企业各项劳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通过一定的方式向派遣员工公示。 甲方承担的义务: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

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缴纳社会保险地点、参加社会保险的险种由甲方指定,乙方根据当地政策法规向甲方提出建议,供甲方参考。若因派遣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与实际工资数额不符,或社会保险缴纳地点与实际用工地点不符以及所参加社会保险的险种缺少,而产生的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作为使用派遣员工的用工单位,应承担法律、法规或地方政府规定对派遣员工含工资以内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高温补贴费等)。但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甲方应要求新录用派遣员工至少入职前十个工作日内办理符合用工要求的各项手续。

甲方应对所需派遣员工的姓名、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工资、派遣起始(终止)日期、试用期、实行的工时制度、社会保险基数、总费用金额、社会保险缴纳地点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增减变更综合表》加以明确。在协议期内,甲方授权【 】签署《增减变更综合表》,若授权人有变更,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增减变更综合表》并不能代替甲方退回派遣员工的书面通知,若甲方没有向乙方提供书面盖章的《退回派遣员工通知书》,由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总费用。

乙方有权对甲方侵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交涉并提出意见和要求。如乙方已经对甲方的违法或不合理行为提出意见,而甲方不予采纳时甲方应独立承担其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 乙方承担的义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与派遣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但属于退休人员、在校生等特殊情况不能建立劳动关系的除外。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自派遣员工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甲方应给与相应的协助。因派遣员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怠于签订劳动合同致使甲乙双方有可能承担法律风险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该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甲方应予配合。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各类由甲方选定的服务。

乙方无为甲方垫付费用的义务。

乙方无审核甲方提供的员工工资是否属实的义务。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总费用后,及时足额向派遣员工支付工资和相关的费用;并按照国家规定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时间及时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派遣员工与甲方的劳务纠纷;对甲方提出的要求存在法律风险的,乙方可进行提示,为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四条 双方共同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及相关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将本合同中直接涉及派遣员工利益的内容,向派遣员工如实告知。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任何一方搬迁办公地址或变更联系方式,均应在七日内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负有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

第三章 派遣员工的服务

第五条 派遣员工离职

派遣员工有权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或通过甲方向乙方提出辞职;在试用期内,派遣员工可提前3日通知乙方或通过甲方向乙方提出辞职,并按照规定完成工作交接。

甲方收到派遣员工辞职信后3个工作日内,应向乙方发出《退回派遣员工通知书》,并提供派遣员工的辞职信原件(甲方也可自行妥善保管原件,向乙方提供复印件)。但是若在发生劳动争议后,不能提供辞职信原件作为证据,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

若派遣员工不递交辞职信原件即离职,甲方仍应向乙方发出退回员工的书面通知,同时附上该员工的考勤记录、《旷工违纪证明》、有该员工签字签收的《规章制度》以及曾经书面向该员工公示过相关法律风险的其他文件作为退工证据。

派遣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甲乙双方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第六条 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以及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处理

甲方应提供派遣员工在疾病、非因工负伤期间或非因工死亡、因工伤亡、患职业病的情况下享受的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各种待遇。如派遣员工发生工伤,甲方应在工伤发生之时起24小时内尽快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办理工伤申报事宜。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办理工伤理赔,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派遣员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伤残等级被评定为七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满,甲方应通过乙方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乙方可以与该派遣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七条 派遣员工的退回

甲方退回派遣员工,应当向乙方发出书面盖章的《退回派遣员工通知书》,列明退回理由、退回依据等。

派遣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可以立即退回派遣员工,并书面通知派遣员工及乙方,但甲方应提供相应证据及依据。

除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外,派遣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以及派遣员工工作所在地相关规定的情形的,甲方不得退回派遣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派遣期满时,派遣员工有“本合同”的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应依法顺延本合同,同时乙方应依法与派遣员工续签和本合同期限相同的劳动合同期限,直至“本合同”的情形消失。

十五日书面通知乙方或提前五日通知乙方并向派遣员工或通过乙方向派遣员工支付相当于派遣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同时甲方应按派遣员工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向派遣员工或通过乙方向派遣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发生依法需支付医疗补助费的情形,甲方还应依法支付医疗补助费。乙方可据此与派遣员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

在派遣期限内,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甲方希望退回派遣员工的,乙方可以协助甲方与派遣员工进行沟通协商,在与派遣员工达成一致后甲方方可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乙方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除本条以上规定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外,甲方不得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

本合同中“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

派遣员工在根据本合同由乙方派遣到甲方工作以前已经在甲方工作的(包括在其他派遣公司派遣的形式),以前的工作年限所产生的经济补偿金由甲方承担。

第四章 本合同的终止、解除与变更

第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派遣员工派遣期届满的处理

甲方应提前三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继续接受派遣员工派遣。

甲方决定继续接受派遣员工派遣的,应与乙方明确派遣员工派遣期限等内容。

甲方决定不接受派遣员工派遣的:

1) 甲方应按员工在甲方的派遣期限,向派遣员工或通过乙方向派遣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发生依法需支付医疗补助费的情形,甲方还应依法支付医疗补助费。

2) 除本合同第第1)项规定的费用外,若派遣员工不同意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方还需一次性支付附加费,附加费标准为:(最低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24-派遣员工已经派遣的月数)。

3) 如果甲方在本合同到期没有提前三十五天书面通知乙方是否继续接受派遣员工派遣,则视为甲方同意本合同期限顺延,并同意接受派遣员工相同的派遣期限。

第九条 本合同的解除

任何一方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有本合同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情形除外。

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根据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向派遣员工或通过乙方向派遣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若派遣员工不同意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甲方还需根据本合同第第2)项规定,支付附加费。

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总费用应当支付至最后一个派遣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完毕。

第十条 如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的行为对甲方或相关第三方造成损失,乙方可按甲方的要求协助甲方对该派遣员工造成甲方或相关第三方的经济损失进行追索。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需要由用人单位承担垫付医疗费、丧葬费等的,由甲方承担先行垫付责任;派遣员工对于损害的后果有过错的,甲方可向派遣员工追偿,乙方予以协助;若派遣员工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派遣员工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费用及结算

第十一条 费用结算原则

服务费用从派遣员工派遣开始日开始计算,按月计费,每人每月人民币 元。

甲方如有增员、减员,应于当月 15 日前书面通知乙方,附件《关于社会保险申报时间表》对特殊城市有约定增、减员时间的,甲方应按《关于社会保险申报时间表》约定报增、减员,否则应承担相应之责任。

乙方于每月 日为甲方派遣员工代发工资及奖金。

若甲方发放员工工资,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的一个工作日提供银行划帐凭证及工资发放明细给乙方,并按乙方所在地税务局的规定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如根据地方政府的规定,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在每月的月初缴纳当月员工社会保险时,甲方应在员工首次服务的当月预交下月的总费用。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时,向乙方交纳二个月总费用作为押金,本押金至甲方最后一个派遣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 账单

乙方根据服务项目明细按月计算生成下月《付款通知单》,内容覆盖社保等代付费用和服务费,《付款通知单》每月 20 日前发出,甲方收到《付款通知单》后 5 日内付款至乙方账中;而代发工资明细由甲方按照工资发放日前提前 5 个工作日正式通知乙方,提前 2 工作日汇款到乙方账户,由乙方发放。

第十三条 付款操作

服务费属于人力资源服务营业性收费,应开具营业性发票;而工资、社保等代付费用属于代收代付费用,应根据当地税务实际规定开具发票。

乙方收到款项后应当同时开具相应发票给到甲方。如果是汇款的,乙方应于7日内邮寄发票给到甲方。

本合同期限内每逢一个新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总费用中有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付费标准,应按照当地政府颁布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调整比例做相应的调整。

如甲方以银行汇款方式支付费用,应汇入以下乙方指定的账号:

账户名称: 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账 号: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因任何一方违法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给派遣员工造成损失而使另一方承担连带责任时,已经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方有权向有过错的另一方追偿。

第十五条甲方迟延支付总费用,乙方有权按应付款的5‰ /天收取滞纳金;甲方迟延支付工资、缴纳社保等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如甲方迟延支付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服务费等),经乙方提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的要求后甲方逾期仍未履行支付义务,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将员工撤回,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乙方于本合同解除后依法必须为撤回派遣员工承担的一切费用。

未履行支付义务,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及派遣员工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除应依据条规定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服务期限内最高月总费用的两倍。违约金自解除合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付清。同时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乙方于本合同解除后依法必须为撤回派遣员工承担的一切费用。

第十八条 如派遣员工依据本合同派遣行为而发生劳动纠纷提起仲裁、诉讼,甲乙双方均负有举证责任,并承担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判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后果。由甲方行为导致员工提起仲裁、诉讼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等费用。若甲方提供的证据不能得到仲裁或法院的支持或未提供相关证据,导致乙方需要支付该员工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赔偿金等费用的,甲方应承担向员工支付全部费用的责任。若由乙方行为导致员工提起仲裁、诉讼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等费用。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协议的生效

本合同自20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24 个月。有效期后总费用应当支付至最后一个派遣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完毕为止。

第二十条 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诸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爆炸、骚乱、战争、恐怖袭击、行政当局的行动,或并非受影响方所能合理控制的其他无法预见到的事件,阻碍受影响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受影响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该事件的详尽资料,说明其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的原因。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受影响方均无须对因其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害、费用增加或损失负责,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被视为违反本合同。但受影响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该事件的影响,并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履行受该事件影响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协议的变更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国家和当地政府新颁布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应以新颁布的规定为准。法律环境变化造成按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显失公平时,须按照公平原则就协议条款进行协商达成变更、补充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拒绝变更协议条款。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有未尽事宜或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选择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如双方在本合同中没有明确选择, 则表示双方同意通过第2种的方式解决):

(1)

(2)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双方联系方式:

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及通讯应以书面形式,以中文及(或)英文的形式通过传真、专人派送(包括快递)或挂号邮件方式送达至下述地址:

甲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乙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附有附件 份。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劳务服务合同书篇七

乙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据《_劳动法》、《_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__________性别: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_____街道(乡镇)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元。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执行。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_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服务合同书篇八

甲方(实际用工单位)

乙方(代理机构)

一、总则:

甲方由于业务需要拟通过人事外包形式进行用工;

鉴此,甲乙双方根据《xxx劳动法》、《xxx劳动合同法》、《xxx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二、服务内容及期限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人事外包员工(以下简称“外包员工”)办理以下事宜。

用工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人事外包,具体外包人数根据甲方的外包要求及外包名单计算。被外包员工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外包员工的工作地点、岗位、方式等工作状况有甲方根据业务需要安排。乙方负责为外包员工办理以下手续:

为外包员工办理合法用工手续;

为外包员工建立员工档案;

根据甲方的要求依法为外包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意外伤害险等福利费用;

为外包员工发生工伤、生育、医疗等相关事宜的处理;

根据实际需要,为外包员工出具各种有关证明等;

乙方为甲方提供社保的年检及员工社保的技术申报服务。

退工服务—乙方为离职的外包员工办理合法退工手续:

为符合条件的外包员工办理失业救济金申领手续;

为符合条件的外包员工办理社保的转移工作;

为外包员工办理档案的转移;

对于甲方与外包员工发生的劳务争议,乙方提供相应的法律法规咨询并协助处理。

工资发放—乙方将每月一次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资及奖金明细数据发放工资至员工个人银行卡上(中国银行);乙方将为工资发放的外包员工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以及通过合法有效的途径减少或避免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政策咨询—根据甲方的情况,乙方提供本地范围内的人事、劳动、社保保障及员工福利政策咨询,仅以政府发布政策的提供和解释为限。

2、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如其中一方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或者终止后,协议期间形成的未尽义务,双方仍应按照约定履行。

三、费用结算

1、甲乙双方本着方便、简捷、有效的原则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往来。

服务费按照代发总额的3%计算;

根据甲方采用的服务项目,乙方每月为甲方提供服务费用账单;

2、结算时间和方式:

乙方将于每月18日支付被外包劳动者上月的工资。

如因甲方未按时提供工资明细数据或确认乙方提供的账单、未按时足额的付款所导致的外包员工工资发放延误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提供的账单有误从而导致甲方付款延误的,或者乙方收到甲方的及时足额的付款后,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外包员工工资发放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被派遣员工的社保保险

1、关于社保费用的缴纳付方:乙方是替被派遣员工缴付社会保险的义务方,甲方每月按时将相关社保费用*乙方的银行账户上,由乙方为被派遣员工缴付社保。如被派遣员工在职期间出现工伤的,除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外,其余的责任由甲方或者被派遣人员自行承担。

2、如建房不向乙方支付被派遣员工的社保费用,发生的相关社保纠纷与乙方无关,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乙方于被派遣员工约定无需缴付社保的,则乙方需如实告知甲方,甲方不承担相应的社保费用,之后发生的与社保有关的一切纠纷(包括但不限于社保的缴付、被派遣员工工伤赔偿等)与甲方无关。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外包员工的聘用有选择权、决定权,并在外包期间具有工作安排管理指挥权。

2、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确定外包员工的工资、工作地点、岗位、考核方式等标准,但上述内容应符法律法规的规定。

3、甲方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义务,维护被外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外包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可以将外包员工退回乙方。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甲方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根据法律规定和地方政府的规定,要求乙方代办的有关事项所发生的实际费用,由甲方支付。

6、甲方有权随时派员查外包员工的社保保险账目,乙方必须配合。

7、外包员工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用工关系,甲方接到报告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逾越通知或未送达乙方而引起的直接这人由甲方承担。外包员工向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乙方接到报告后应即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逾期通知或未送达甲方的直接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法律法规之规定和与外包员工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薪酬水平,及时并足额按照付款明细上甲方确认的社保基数及金额缴纳社保费用。

2、乙方需要即时并足额是按照付款明细上甲方确认的工资及个调税发放工资并代扣代缴。乙方不得克扣甲方按照本人事外包协议支付给被外包员工的薪酬,也不得向外包员工收取任何费用。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外包员工名册》之日起30日内容完成与外包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乙方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外包员工,根据甲方《外包员工名册》的要求提供服务。

4、根据甲方用工中实际需要或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应提供各种有关外包员工证明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用工和退工手续、为符合条件被退回的外包员工办理失业救济金申领手续、办理外包员工相关社保的转移手续、做好外包员工有关档案管理。

5、根据甲方的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地区内的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及员工福利政策的免费咨询和建议服务。

6、外包员工与甲方终止用工关系,乙方应协助和指导甲方及其外包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7、若甲方按本协议规定及时缴纳全部费用,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后,乙方不能或延误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人事外包服务,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责任和与之相应的间接责任。

8、乙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及时为外包员工办理档案盒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甲方提供协助。

9、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企业资质情况。

七、保密协义务

任何一方以书面、口头或者电子的形式提供给另一方的任何信息或者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财务数据、文档模板、质量标准、双方定立的协议及全部附件、资料均为保密信息。一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的部分或者全部披露、许可给任何第三方和无知悉必要的内部雇员,否则违约方需要承担给受害方带来的相关损失。

八、解除与终止

1、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任一方有权提前贰(2)个月通知对方或向对方另行支付贰(2)个月外包服务费后接触本协议。在交接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配合,友好协商合适的社保终止时间,乙方将相关信息整理清楚并交于甲方责任联系人。

2、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并不能及时纠正是,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当于壹个月的涉及员工外包服务费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3、本协议履行中,任一方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是延期履行协议,或是变更协议中的某些条款,或提前解除。如因未及时通知对方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不能免除责任。

九、部分无效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因xxx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协议条款无效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该无效条款自动失效,但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如因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导致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内容无法正常进行的,则双方皆有权提出解除本协议,并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十、完整协议

1、本协议构成双方就本协议标的达成全部协议,取得之前双方就本协议标的达成的任何约定或安排。双方特此声明,除非书面做出且经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不得变更。

2、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附件中对于乙方为甲方提供外包服务的具体人数、费用等与协议有不同约定的,应以附件中的约定为准。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附件中说明。本协议中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

1、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相关的未尽事宜,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友好协商处理。

3、双方对于本协议的履行如出现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的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法人代表(签名)

经办人:经办人:

劳务服务合同书篇九

乙方: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武汉市的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协议,约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乙方劳务期限为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本协议期满,则合同效力终止,甲乙双方之间劳务关系即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本劳务协议。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劳务工作。甲方已告知乙方该劳务内容无职业病危害,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务保护条件和用品。

鉴于乙方所提供劳务的特点,甲方决定乙方实行工作时间制度。

乙方同意,每月的劳务报酬为元人民币。甲方于次月日以法定货币形式通过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属于法律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乙方的报酬中代扣代缴。

乙方同意,鉴于乙方的人员性质为劳务关系,甲方不为乙方缴纳法定的社会保险费用。

乙方同意,非因工负伤或因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按其原来的医疗保险途径享受,甲方不承担任何报销费用的责任。

甲方对乙方的劳务工作具有监督权,乙方应服从甲方对其工作的要求,完全的履行劳务责任,自觉的遵守劳务纪律。如乙方的劳务成果不能满足甲方的需要的,甲方可按规定给予乙方处罚直至解除本协议。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期间,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乙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免除。

在本协议期内,甲乙双方均可依法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在本协议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____

乙方连续请病假日(含)或累计请病假日(含)以上的;

乙方连续请事假日(含)或累计请事假日(含)以上的.;

乙方连续无故缺勤日(含)或累计无故缺勤日(含)以上的;

乙方有违反甲方劳务要求或劳务纪律的行为的。

本协议解除的,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赔偿。

本协议解除的,乙方应依甲方要求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归还甲方物品,双方结清财务款项。

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应支付违约金。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