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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更斯雾都孤儿读后感(精选12篇)

时间:2024-04-27 08:06:07 作者:琉璃

读后感是一种思维的延伸和书写的表达,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理解自己的情感与感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经典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写作的启示和思考。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

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

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完美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明白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忙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可是让我高兴的是,最终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查尔斯·狄更斯:雾都孤儿【读后感I读书笔记I读书心得I简介】

《孤儿列车》是美国作家克里斯蒂娜·贝克·克兰创作的长篇小说。

该书描绘了两位坚强少女的成长历程,同时照亮了美国历史迷幻却被遗忘的一个篇。让我们感悟到对待人生应有的信念,以爱与勇气接受生活赐予的一切悲欢。虽然不是所有离别都能盼来重逢,但失去的会以另一种方式回来。

狄更斯长篇小说《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间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弗。

奥利弗从小在济贫院长大,他从未被任何一个人爱过,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在九岁时,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的老板当学徒,因为他受不了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料被小偷骗了,走进了贼窟。幸好遇到好心人地帮助,才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这个结果很美好,但是过程却是很凄惨。

我真的不知道在他那瘦弱的身躯下有着如此坚持不懈的精神;也不知道他在饥饿、悲伤、孤独、痛苦下有这样顽强斗争的意志;更不知道他在尊严受到严重摧残下仍屹立不倒的原因。

奥利弗的童年充满了悲伤,而我们呢?!

从小生活在“蜜罐”里,在爸爸、妈妈呵护下,却往往忽略了幸福的真谛,一味地抱怨,一味地不满足。

当我们得不到呵护、得不到关爱之时,我们能否有奥利弗般的屹立不倒;当我们受到饥饿、悲伤、孤独之际,我们是否具备顽强的斗争意志;当我们面临艰难困苦的时候,我们有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想起这些,我们不妨把目光头向奥利弗,这样:你也许会想起在世界的某一角落,还有些许我们的同龄人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疾病作战!你可能会想起在我们身边还有几多同伴因为家庭的贫困而无法享受学习的乐趣!你大概会想起在我们学校还有几个同学为明天的学费而暗自落泪!

真的该想想,我真的该想想了!当我哭泣没有名牌鞋子穿之时,我应该发现还有人却没有鞋穿!当我抱怨饭不好吃之际,我应该觉悟还有些须人在街头上挨饿!当我被父母叫唤着去上学而自己却极不情愿的时候,我应该想起还有几多同龄人那双渴求知识的目光!

奥利弗的勇敢精神是感我肺腑的!因为我知道:再也不能做一个娇生惯养的孩子,再也不能一味的怨愤,纵然前方的道路充满荆棘,即使身后会袭来狂风暴雨,只要我想想“奥利弗”我就会披波斩浪一步一个脚印朝着自己选择的前方,一直跑下去我的目标没有尽头我的脚步永远就不会停止!

我是个书虫,喜欢啃各种各样的书。许多书的扉页上都提到了《雾都孤儿》这本书,趁着暑假,我把这本书买回来,准备饱餐一顿。

书的第一章写到主人公奥利弗刚一出生,母亲就死了,他再没有任何亲人。我看了之后,为奥利弗感到伤心,并觉得这本书记述的都是悲剧。我越看越起劲,并为奥利弗的处境好转而由衷地感到欣慰。

本文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那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险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巢。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救出,老绅士收他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他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经一番周折,终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最后,奥利弗同老绅士以及好心人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奥利弗在入贼巢到被救,被救后又被抓,直到最后又被救出时一直都是靠着顽强的毅力挺下来的。因为他向往美好幸福的生活,便不甘心留在贼巢做小偷,而想方设法地要逃离贼巢。

奥利弗的那种顽强毅力是一般人所没有的,我们应该学习奥利弗,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用顽强的毅力挺过去,而不是垂头丧气地放弃了。

想到奥利弗就想到我自己,我现在非常的幸福!我想学什么爸爸妈妈就让我去学。可跟奥利弗相比,我就差了一大截。四岁的时候,我去学跳舞,学跳舞必需劈腿。压腿,很疼。一天下来,我已经累得不行了,我坚持学了一年,便学不下去了。

后来,我看见一些同龄人在滑冰,“哧溜”一下就已滑出几米开外,看着他们欢快的神情,我心里直痒痒。爸爸妈妈给我买了滑冰鞋,并带我到滑冰池里滑冰。我学得很认真,在刚会慢慢滑几下的时候,我经常会因为保持不了平衡而摔跤,可痛了。我摔怕了,觉得滑冰一点也不好玩,就放弃了滑冰。

我没有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但是我会慢慢改掉自己的坏习惯,成为一个有毅力的人。

肮脏的世界,纯洁的心灵。

狄更斯试图说明,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因此,他为我们塑造了小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还为我们写出来南希——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里,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而且,正如在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

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狄更斯被称为维多利亚时代的眼睛,因为用小说的形式把观察到的东西用小说的形式再呈现出来。所以说,这部作品的内容正是对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觉得作者在描写贫民救济所的孤儿的生活时用了非常生动、形象的语言,也是一种犀利的手法,揭露了社会的黑暗。

在狄更斯写这部作品的前几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的救济法,取消了对贫民的救济,而是直接将贫民收容到贫民救济院去。狄更斯笔下的贫民救济院就是当时的贫民救济院的真实写照。贫民在救济院中没有民主,没有自由,只有被虐待,挨饿受冻,一个个面黄肌瘦,随时都有倒地死亡的可能性,而那些教区干事们,那些总管们,一个个却吃得肥头肥脑的,精神十足。

狄更斯在作品中对贫民救济院的生动描写就是反映了一个社会问题。有人认为狄更斯的这部作品是一部严肃的文学作品,因为这部作品提出了深刻的社会问题,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

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

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故事。

书中的主人翁是一位孤儿,他的名字是奥利弗·特威斯特。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他最后遇到了一位善良的老先生:布朗洛老先生,这位老先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好生活。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

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章。奥利弗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饿和疲倦威胁着他。他遇到了杰克·道金斯:一位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也训练成一位小偷。

但奥利弗不愿意做小偷,逃了出来。读完这章,一种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情环绕着我的心扉。奥利弗是一位多么坚强,多么正义的孩子啊!他宁愿逃出贼窝,继续流浪,也不愿做一位小偷。面对生死的关头,面对是死在街头或做一位小偷,他坚定的选择了正义。

虽然他只有10岁,和我们一样大,但他的坚强,他的正义,他的勇敢,是谁也比不上的!奥利弗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

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

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难道能视而不见吗?不,我们不能!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助他们,来满足他们对生命的渴望!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

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

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

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狄更斯《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小说《雾都孤儿》以英国伦敦为背景,围绕孤儿奥利弗讲述了一个精彩的故事,描写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抨击了当时社会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和治安警察的专横。

奥利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饱受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他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在九岁就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受到非人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幸福的生活。

狄更斯塑造了一个孤独、无助、迷茫而又善良的孩子形象,同时,也揭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黑暗和腰缠万贯却是一个拥有同情心的善良人的高大形象。

读过这本书,走在街头,看着那些孤儿,我时常会想起奥利弗,他在即将滑向罪恶的深渊时,被好心人拉起。而现实社会中,许多孤儿的心早已变得麻木,他们善的品性早已被泯灭。他们在残酷的现实社会中苟延残喘的生存下来,他们学会了仇恨,学会了隐忍,甚至学会了偷窃。我时常看到:一两个孤儿可怜巴巴地做出害怕的样子,在样貌的伪装下用脏兮兮的小手伸向一位叔叔或者阿姨的包,那双贼滑的眼睛时不时望向四周,那动作轻而快,我完全可以看出他们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那双小手掏出时已经塞满了一沓钞票。我已无语,对于这些我还能说什么呢?他们本身没有错,错就错在他们得到的关心与爱护太少而面对的冷漠与讽刺有太多。在你目睹了孤儿们的凄惨生活后,你却还能无动于衷、袖手旁观,我感到不解。

在这个社会当中,善恶美丑无处不在。当我们接触到社会的冷暖时,就会发现善恶美丑!孤儿奥立弗·退斯特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因母亲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饱受痛苦,生下他后就辞世了。奥立弗一出生就成了孤儿,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过着三个月地狱般的生活。每天就开三餐稀粥,每两周发放葱头一个,星期日增发面包卷半个。每日就这样的充饥,想一想,就让人无法忍受。生活在大城市的我们,何时尝受过这等滋味。对于每日的花费,就已经是他们一人一个月余的饭餐费了,我看过之后,才感觉到他们与我们生活之间的差异。

重重的合上最后一页,奥立弗那纯朴的面容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他好像在向我倾诉着一个孩子的故事:“一个九岁的孩子,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丧尽天良,在他的心中仍向往着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往的„„”我的心在流泪,一个九岁的孩子竟然要承担这一些命运的捉弄,他没有理由去承担这一切不幸。

我真觉得上帝太不公平了,对一个九岁的孩子如此百般折磨,真是残忍。奥立弗与我们相比,他就像是一根墙头草,生长在肮脏的墙角落边,每天看那来来往往的人,却从未有一个人会停下来扶摸它、爱惜它。停下来的人也有啊,不过他们是唾弃他、贬低他、践踏他、摧残他,使那本身脆弱的心灵再次受到沉重的打击。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

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像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他们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孩子,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着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往的生活。我真觉得奥利弗真勇敢、真坚强。而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要学习奥利弗的坚强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洛,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非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我们要行动,帮助他们,挽救他们。

我向大家推荐的书是这《雾都孤儿》,这里面突出了一个典型人物,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中,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她为了帮助奥利弗,而背叛了她所爱的人,最后遭到了坏人的毒手……经过这一连串的事奥利弗却坚强不屈,勇于斗争,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查尔斯·狄更斯:雾都孤儿【读后感I读书笔记I读书心得I简介】

《双城记》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所著的一部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所写成的长篇历史小说,首次出版于1859年。

故事中将巴黎、伦敦两个大城市连结起来,围绕着曼马内特医生一家和以德发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展开故事。小说里描写了贵族如何败坏、如何残害百姓,人民心中积压对贵族的刻骨仇恨,导致了不可避免的法国大革命。书名中的“双城”指的是巴黎与伦敦。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

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记述了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被人们送进了贫民收容院,她生下一个男孩儿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特威斯特。后奥利弗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虐待,逃到雾都^伦敦,不幸落入贼帮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善良人们的帮助,他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能和爱他的亲人团聚,他神/秘的出身也真相大白。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赵氏孤儿读后感赵氏孤儿读后感字

故事叙述晋灵公武将屠岸贾仅仅因为自己与忠臣赵盾不和,并嫉妒身为驸马的赵盾之子赵朔,竟杀灭赵盾家300人,仅剩遗孤被程婴所救出。屠岸贾下令将全国一月至半岁的婴儿全部杀尽,以绝后患。程婴与老臣公孙杵臼上演“偷天换日”之计,以牺牲公孙杵臼及程婴之子为代价,成功保住赵氏最后血脉。后,孤儿赵武长成,程婴绘图告之国仇家恨,武终报前仇。

我觉得文中的程婴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为了救忠臣的孩子,不惜将自己的孩子换忠臣孩子的生命,这种大公无私精神是很值得我学习的。

狄更斯双城记读后感狄更斯双城记原文

爱常常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话很对。看完《双城记》,我突然醒悟,发现原来世上本没有真正的恨与爱,所有的一切都是相对的。正如这部小说的经典开篇:“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所有的事都没有固定的性质,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重要的不是这件事本身怎么样,而是一个人应该用什么样的心态去对待身边的人和事。就像卡顿对于查尔斯,本该是恨的,因为是他使得卡顿失去了拥有露西的机会,是他使得露西眼中再无他人。但卡顿却选择用博大似海的爱来化解这种恨。也许在他眼中查尔斯已经不是查尔斯,而是露西的一部分,是他所爱的人的一部分,因此也是他所爱的一部分。从另一个角度说,如果没有查尔斯,可能还是会出现查三斯、查四斯、查五斯的,卡顿如果选择了恨,岂不是要恨很多人,要恨一生、恨一世、恨在每一天了么?卡顿是聪明的,所以他没有选择恨,而是将恨升华成了一种最最伟大的爱。即使他死了,即使他不能再亲眼看到露西的幸福,相信他也能在天堂感受到爱人的笑,感受到爱人的快乐。卡顿会活在每个人的心中,不止是露西、查尔斯,还有更多的读者,更多的后人。他的精神会永存,他会得到永生!

卡顿的牺牲是一种重生,他之所以能够坦然得面对死亡,正是因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来。他知道自己的离去可以带给所爱的人更多的快乐,也可以换来更多人的幸福。他没有怨恨革命者,也没有埋怨任何人,他所做的只是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完成自己爱露西的心愿,实现自己的誓言。

常听人说:“爱一个人要爱他(她)的全部。”爱她的好,她的坏,甚至是她的爱。爱上情敌,不可思议,但卡顿却诠释得很好。对于一般人来说那么恐惧的死亡,在爱情面前却是那样的微不足道。活着也许会美好,但如果看着所爱的人每天伤心流泪,相信那便会变成一种巨大的煎熬,所以卡顿选择了欣慰的去死,那是一种安详的无畏,一种沉静的离开。

同卡顿相比,当今的爱情似乎被强加了更多的东西。金钱、权力、地位、利益……这些本不该成为爱情的.影响因素的东西却占据了越来越重的份量。人们不是为了爱而爱,而是为了生存而爱。很多情况下,虚伪代替了真诚,物质凌驾于精神。也许我们是一群理性的动物,也许我们所做的是最好的选择。但我们是否应该感到惭愧,是否应该正视自己的每一段感情呢?难道人活着只是为了吃好喝好睡好么?媒体上报道出的一个个为情仇杀的事件,应该为当今的人们敲响警钟了,大家应该仔细想想,他们,究竟是为爱而杀还是为恨而杀呢?如果我们不能博大的活着,世界就会了无生趣,失去色彩。转而回到《双城记》,卡顿的伟大赋予了他太多的光芒,但就这个人物本身来讲,他还是有悲剧的性格。他太小看自己,可以说是有些自卑,因此放任了自己,又因为放任而感到绝望。最终他没能尽力的追求露西,而只是把对她的爱隐藏在内心,默默地承受着煎熬,无私地付出,却不求一丁点儿回报。这种爱凄美而崇高,但却过于低调。如果卡顿能够努力,如果卡顿愿意争取,露西未必不会选择他,而他同样能给予露西很好的幸福。

狄更斯双城记读后感狄更斯双城记原文

就这样被感动了。它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历史,它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它更是一种纯洁而高尚的爱。它就是狄更斯笔下的《双城记》。全书充溢着扑朔迷离的色彩,作者以一连串引人入胜的故事为框架,以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在黑暗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忍受着资产阶级无情的剥削。正如作者所说:“昌盛而又衰微,笃诚而又多疑,光明而又黑暗,这是充满阳光希望的黎明,又是阴暗失望的长夜,人们拥有一切,却两手空空。”而主人公西德尼·卡尔顿、露西·曼内特和查尔斯·达尔内之间真挚的情感,成为这部名著亮丽的一笔。

《双城记》这本书是出自英国作家———秋更斯之手。他还写过《雾都孤儿》《匹克威克外传》等长篇小说与《圣诞故事集》《董贝父子》等短篇小说。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复活”“金钱”与“暴风雨踪迹”,这三个故事,小说以马泰特医生的曲折遭遇为线索,将冤狱,爱情与复仇三个对立又互相关联的故事交织在一起,用压迫与报复组成的一个故事。

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与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与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角色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出社会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它仍然选择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凭这一斛温柔与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与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麼高贵的举动!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

狄更斯远大前程的读后感

《远大前程》又译《孤星血泪》,后者虽然颇具悲天悯人的道德色彩,但不免忽略了狄更斯小说中充斥的幽默戏谑。

粗鄙的市井俚语,各怀心事的尴尬对话,或是人物委琐内心的细微揭示,穿插在匹普大起大落的命运间歇,一次次叫人忍俊不禁。尤其在第三十一章中,狄更斯将这种戏谑的幽默通过一场滑稽的悲剧演出渲染至极:伍甫赛先生“沉郁顿挫”的台词引来观众的嘲讽倒彩不断,观众津津有味玩赏的是其中怪诞,只剩下演员自己为既定的角色自命不凡。

返观《远大前程》中构思的整个人生图景,何尝不也是这样一场“戏谑的悲剧”?

可见,狄更斯在书名greatexpectations上倾注了怎样精妙而深沉的用心,其中崇高、宏大却最终返归虚妄的悲剧意味和嘲讽之感,当然远不是“孤星血泪”渲染的凄凉悲苦所能替代的。

悲剧之悲永远不是肤浅的伤感。悲剧的意义往往在于揭示一种人生的两难处境。匹普努力扮演的“上等人士”形象,原来只是马格韦契用以像仇人示威的旗帜;而艾斯黛拉沉浸其中的“冷艳贵妇”形象,也不过是郝薇香报复男性的一粒棋子。然而他们不可能轻易摆脱被安排左右的命运,因为这种安排和左右背后支撑着的是“爱”的理由:郝薇香对一个毫无血缘关联的孤女的关怀疼爱,以及马格韦契对一个曾给予援手的男童的感恩戴德,使得匹普和艾斯黛拉虽然明知自己沦为他人报复计划的傀儡,却不仅失去了反抗的理直气壮,还反而背上了一种报答养育之恩或知遇之恩的道义的责任。越是看重自己的主人公身份,越是一心去扮演他人所赋予的角色,越是呈现出虔诚、执着、纯粹,就越是显得渺小、轻贱、可悲。

不过,不知是出于对笔下人物的仁慈,还是对读者敏感情绪的关照,狄更斯最终还是给予匹普和艾斯黛拉一个开放式的结局,而小说嘲讽戏谑的笔调,也在结尾退淡为心平气和的叙述。无论曾经怎样被动、矛盾、挣扎,匹普最终随着马格韦契和郝薇香的退场而走向自省与独立,领悟到“远大前程”的空洞以及幸福生活的真谛。至于究竟应当怎样面对人生悲剧的两难境地,匹普曾经为帮助马格韦契出逃而冒险、为扑灭郝薇香身上的大火而奋不顾身,这种人性的闪光,大概正是狄更斯给出的解答。

狄更斯长篇小说《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

看了《大卫科波菲尔》,忽然发现了这个世界的疯狂,也看到了金钱的力量——它既能够帮一个人完成愿望,可是,同时它也能让一个人家破人亡。狄更斯正是从人道主义的思想出发,暴露了金钱的罪恶。

大卫成孤儿了,也失学了,但也没能唤起摩德斯通精神的良知。但他在辟果提一家人中重新感到了温暖与欢乐的味道,他们家人的心灵是纯洁和热情的,不含任何杂质的。

十岁时,他被摩德斯通强迫到一家油漆公司干活,一个月仅有六先令,可是每一天却要工作十几个小时,他有幸结识了米考伯先生。他热情、真诚,追求自由,被贫困包围却始终充满乐观主义与对完美生活的向往,而大卫则尽自我的微薄之力支持米考伯一家走过一段艰苦的岁月,他怀着一颗忠实的心给了米考伯许多力所能及的帮忙,他们彼此感激。多么善良的孩子。

我阅读了几次此书,这也是我喜爱的一本书之一。又一次阅读,也颇有感慨,觉得贯穿本书的是“人性”二字。文中出现了各式的艺术形象,但在我看来,这些其实就是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人物。这些人的存在,不仅仅在19世纪,并且是当代。人性,不乏完美与丑恶。完美的人性,应被我们铭记,而不应被时代的变更而冲淡,我们更应去发扬它,让它主导整个人性。而它,对于我们的社会是极其有好处的。但那些丑恶的人性,则应被人禁锢,它不应被散播到社会上去,这不仅仅对我们的社会无任何好处,甚至还会拖我们提高的后腿。对于书的资料,几遍看下来,再加上对狄更斯身世的点滴了解,我觉得他似乎在与自传。

描述了19世纪的英国种种的人情世故。书中的主人公是大卫,并以第一人称着手写作。

大卫在未出生前父亲去世,8岁时母亲改嫁,继你严酷残暴,他姐姐也同样铁石心肠,不近人情,在大卫成长过程中碰到许多不友善的人——残忍的校长、狡诈的朋友,还有心怀歹意的无赖亚希普。然而也不乏善良之人,有可子的保姆辟果提,少言寡语的巴克斯,貌似严厉却菩萨心肠的姨婆,有生活不如意的米考伯夫妇,有舒适温柔的阿格尼斯,还有最可子的朵拉。可子善良的保姆辟果提(她的形象在书中始终很高大,心灵完美)把年幼的大卫看成自我的孩子来照顾,并成为大卫的好友。他们有时无话不谈,很亲近。

辟果提的善良是自始至终的。心地永远是那么纯洁。她并不是在人们面前做作的一类人,她的善良是发自内心的。于是我会联想到我们世上的某些人,虚伪的善良假惺惺。离不开的便是个利益,做的什么事,首先思考到的是我的利益会被损害吗,或是什么自私的目的能到达、完成吗他们的心灵就应被修正,以辟果提的心灵的标准来修正。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类似斯提福兹的人不少。他很狡诈,他与大卫成为朋友,然后欺骗了大卫的朋友,他们一开始与人成为朋友时总表现出很绅士或很优秀的某些品质,其实,他们是有目的的。在迷惑了对方后,罪恶的目的、计划便开始了。利用对方的可靠的人情来做欺骗,当自我目的达成之后便溜之大吉,他们的人性是丑恶的,可恨的。

书中最令人痛恨的是尤赖亚希普。在别人面前总表现得很卑微,似乎要博得别人的同情,他在任何时候都这样。其实别有目的,在成为威克菲尔的合伙人以后,他要让威克菲尔崩溃,使他沾上了酗酒的恶习,并挪用公款交试图吞掉威克菲尔的事务所。

类似这一类人在商场上我想是不少的,他们总是以破坏别人聚敛财富为欢乐。有时他竟然连最亲的人也要欺骗。在亲人面前他们又是多么成功,多么辉煌,但孰不知他是出卖了自我的人性才换取得的。在得到辉煌的同时,他们也收获了罪恶。一般人我想是不会要这样的辉煌的。说到书中的米考伯夫妇,真是喜忧参半,喜的是他们算得上是识事理的人(关于这点就不加说了)。

很简单:要碰到转机。我们就应继续和发扬完美的人性,让缺憾的心灵弥补过来;而对于丑恶的人性,我们应果断说“不”,并用完美的人性打败它。

狄更斯远大前程的读后感

皮普,主人公。本来是个穷孩子,童年迫不得已地救了个戴着脚镣逃跑的囚犯,给了他吃的和锉刀。囚犯为了感激他,把自己后来赚的钱都通过秘密的方式给了他,不让他知道是谁的恩情,只让他去过贵族的生活,让他以为自己拥有了远大前程,也让他爱上了,认定了富有而骄傲的姑娘埃斯苔娜。但正是因为这样,这个可怜的孩子,就这样背弃了曾经生活的阶级和自己的道德良心,离开了善良的朋友乔和纯洁的爱人毕蒂,从此不可能拥有幸福,只有无尽的痛苦。

我怀疑世上有没有两相情愿的爱情。我想这故事是在讨论爱情的形式。爱情是被当成一种信仰的么?皮普的爱情,是他所谓远大前程的一部分么?远大前程没有降临之时,他有毕蒂纯洁的爱,远大前程行将来临,他的热情只能给埃斯苔娜,远大前程终成一场空,他于是又想起了毕蒂。境遇的改变,他的爱情徘徊在两个女人之间,徘徊两种生活之间。

李安曾经说过“人人心中都有一把青冥剑。”李安还说过“人人心中都有一座断背山。”那是否,人人心中都有一位埃斯苔娜?“埃斯苔娜是这儿的灵气,是这儿的中心,这是理所当然的。不过,虽说她已经俘获了我的灵魂,虽说我把我全部的幻想和希望都倾注在她的身上,虽说她对我童年时代的生活与性格的形成有着巨大的整体性的影响,但我不会说她有什么优良的品质,她只是迷了我的心窍,即使在这具有浪漫意义的早晨也是如此。我在这里特别提到这一个问题,是出自一种明确的目的,因为这是一条线索,顺着这条线索我被引进了不幸的迷宫。就我个人的亲身体会而言,世人那种对情人的传统看法不可能永远是真的。不容辩驳的真相是,当我以一个男人的情感爱上埃斯苔娜时,仅仅是因为我发现有一种内在的抑制不住的情感非爱她不可。一旦爱上了她,我就再也不能不爱她。我自然了解这对我会带来多少的悲伤与痛苦,而且这些悲哀时时刻刻缠绕住我,日日夜夜萦绕在心头。我爱她是违背常理、是妨碍前程、是失去自制、是破灭希望、是断送幸福、是注定要尝尽一切的沮丧和失望的,可是,一旦爱上了她,我再也不能不爱她。虽然我知道这一切,可是我对她的爱一分也不会减少,也不会使我有所克制,相反,我却更把她奉为人间最优秀的绝代佳丽。”

'never,estella!youarepartofareineverylinei'veread,ineveryviewi'veseen,ineverydreami'vethelasthourofmylife,youwillremainpartofblessyouandgodforgiveyou!'iheldherhandtomylipsforamoment.“在我脑中消失!你是我存在的一个部分,你就是我自身的一个部分。自从我第一次来到这里,我这个粗野的乡下孩子虽然这颗可怜的心被你伤透,可是每当我读书时,字里行间便会跳出你的影子。我观赏景色时,无论是大河之上,河上漂浮的船帆,无际的沼泽地,天空中的云彩,那白日的亮光,那夜晚的黑暗,那狂风,那森林,那大海,那街道,哪一个景色中不会出现你的身影?你是我美丽幻想的化身,深藏在我的内心,是我心灵中永远的友伴。就说伦敦最坚固的建筑基村——石头吧,也比不上你的手那样真实,也比不上你的手那样无可代替,比不上你的形象,远远没有你对我的影响大。你无处不在,你将永远留在我的心间,埃斯苔娜,即使到了我生命的最后时刻,你仍然是我人格的一部分,我身上如有一点优点,你就是优点的一部分;我身上如有一丝缺陷,你就是缺陷的一部分。不过,我们这次分手,我只能记住你的优点,并且我将永远忠贞不渝地记住你的优点。你给了我伤害,但你给了我更多的友善。现在,我内心感到多么深刻的痛苦,就像尖刀割着我的心。哦上帝,愿上帝赐福于你,愿上帝原宥你的一切!”这是皮普放弃了埃斯苔娜时的独白。

皮普日后又想起埃斯苔娜时“我的希望就好像一件长袍,已经被撕得一片一片,而且除了最后一片以外均已随风飘去,我为什么要把这一片藏于心间呢?”

在看电影时,看小说时,两厢情愿的爱情其实并不美,除非好像泰坦尼克,天不遂人愿,否则最终日子就是日子,成不了段子。只有这样无法达成的爱,才有一种力量。书看到最后,完全是一种无望,皮普那无望的爱情与前途,伴随着狄更斯炉火纯青的环境素描,网一样牢牢的控制住我的每一条神经。

“那天,我抬头仰视着天空的繁星,感到这些星星都是些可怜的星星,下贱的星星,一位这些星星所照射的不过是我曾生活期间的乡村野景。

“窗外流着泪,泪水是乌黑的,好像是扫烟囱的巨人在流泪。

“圣保罗大教堂以及伦敦城所有教堂里的钟都一个接一个地敲响,有的领头,有的相伴,有的随后响起在狂风中,终生奇怪的声响,我静静地听着,思考着风是如何打击着钟声,把钟声撕得破碎不堪。

掩卷而思,除了乔和毕蒂,每个人都悲剧收场,虽然他们俨然本性善良,至少没做错什么。埃斯苔娜在幽灵般的郝维仙小姐身边长大,对幸福的渴求已然泯灭。资助皮普的囚犯似乎什本性并不坏,一切都是社会的责任。皮普无非是个向往伦敦的穷孩子,命运却一再残忍的戏弄他。想起赫伯特和克拉娜也许能算得上另一对幸福的人,就像乔和毕蒂。也许狄更斯是在赞赏单纯而善良的人们。

以上就是我看这本书的大部分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