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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层次人才培训心得体会(通用5篇)

时间:2023-10-01 14:43:08 作者:琉璃 2023年高层次人才培训心得体会(通用5篇)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生活中不断成长和进步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宝贵财富。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南京金陵科技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人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4、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

5、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者不超过45周岁(197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学校师资紧缺专业、特别优秀者且具有正高职称者不超过50周岁(196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岗位信息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具体人才分类及待遇说明详见附件2《金陵科技学院人才引进分类及待遇》。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长安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简章

1.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接受为期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经考核合格后,进入招生单位开始硕士课程的学习。

2.对在报考及考试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对在招生中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带来损失的人员,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其人事档案和户口由定向单位或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保管,党团组织关系需转至培养单位,考核合格后组织关系转至招生单位。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予以公布。

6.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另行规定。

长安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简章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13年我校招生名额为140人。录取人员中汉族学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非在职人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招生专业重点向理工类及应用型专业倾斜,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特殊政策按分省计划情况单独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

三、招生生源

招生生源范围: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重点招收教育(双语师资)、农牧业、医学、少数民族语言及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经济、能源和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从业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6.汉族考生限定为本计划生源范围内的在职人员和生源范围内的民族自治地方的非在职人员。

(二)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首先填写《报考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再到考生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教委(或教育厅)民教处(未设民教处的到高教处)签字、盖章,然后到省级招办领取报名“校验码”,考生凭“校验码”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相关公告要求提交本人的报名信息、选择报考点和相应的专项计划类别,再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带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和报考费到网报时所选择的报考点缴费、电子照相、确认报名信息。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应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六、初试

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见我校公布的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安排如下:

1.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4.初试科目:1月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5日下午外国语

1月6日上午业务课一

1月6日下午业务课二

七、录取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充分考虑生源地的人才需求。

(二)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三)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单位签订协议书。生源省市为重庆的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自行联系定向接收单位并签定协议,方能报考。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八、其他

所有被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均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学习其他专业理论知识,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招生单位开始硕士课程的学习。

硕士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含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强化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服务期为8年)。

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的人事档案及户口转入录取单位,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基础培训期间转至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转入招生录取单位。

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按协议规定执行。

长安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原则。

三、生源范围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四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四、招生名额:25名左右。

五、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6.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计划。

7.汉族考生限定为本计划生源范围内的在职人员和民族自治地方的非在职人员。

8.不录取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

六、报名与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考生应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统一报名和入学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现场确认报名时间:月10日―14日;

报考该计划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二)具体报名程序为: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报考2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非在职考生须在该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意见”栏内填写意见并盖章;在职考生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意见”和“单位意见(在职考生)”栏内分别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同时按要求将表寄至相关部门。

请考生于11月10日前将该表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取的“网报校验码”完成网上报名和在国家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报名。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七、录取1.教育部采取“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特殊措施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

2.我校依据考生初试成绩和教育部确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并充分考虑各生源省区的人才需求,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3.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4.所招收的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

5.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原单位就业。

八、其他1.所有被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均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我校开始硕士课程学习。

2.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原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必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8年)。

3.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按协议书规定执行。

4.本章内容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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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简章

1.党和国家采取特殊措施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是一项意义深远的政治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单位要从战略高度认真做好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工作。

2.招生工作由教育部统一部署,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的统筹与协调工作,各招生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3.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重点招收教育、科技、医学和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以及经济、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从业人员。

4.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