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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汇总21篇)

时间:2024-01-07 01:07:18 作者: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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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4浅谈清城区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

【内容摘要】环境保护是我国现今必须解决的一项任务,为了使我国可以全面可持续发展下去,必须保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在保证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确保环境的保护。本文主要针对清城区的概况,以及出现的一些环境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相对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以期望清城区的环境问题可以得到完美的解决。

清城区隶属于广东省清远市,地处广东省中部,北江中下游。年平均气温22℃,年降雨量2215毫米,气候宜人。对于每一个地区来说,环境保护工作都是重中之重,其中在党的第十八届三种全会上发表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中有一个章节就是阐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而生态文明的建设的前提就是环境保护问题。西方世界在历经工业革命后先污染后治理的错误道路后步入了发达阶段,而我国正处于发展中阶段,不能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子,但是当前在都很多的地、市、区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环境问题。清远区也不例外,因此对清远区环保工作进行分析,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具有非常实际的意义。

(一)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明晰。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近几十年来,国家出台了较多的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逐步的对社会主义环保法律法规进行了完善,但是除了这些取得的成就外,依然可以看到社会主义对环境保护各项的法律法规仍然不是很清晰。颁布的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较为广泛,对于很多具体项目针对性不强,很多法律法规较为笼统,针对具体情况缺乏有效的措施。而且环保法律法规一般要求比较苛刻,操作起来很难,很多地方对于环保主管部门并没有开放授权,例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关停企业,技术监督部门可查封、扣压其生产设备及产品,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却只有罚款权,无停业、关闭权,这就造成许多执法力度不够强硬,执法行为无法落实。除此之外指定的环境对于资源行业针对性较强,对于重污染企业的管理较为严格,但是对于一些其他污染和环境问题说明的篇幅较少,同时各类法律法规之间也存在各种规范交叉、重叠,部分款项之间相互还存在矛盾,在冲突、环境污染的诉讼制度方面存在着各种缺陷等等。纵观所有,针对环境问题可以看出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仍然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也就是清城区所依据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这就导致环保行为不能有力的落实。

(二)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不足,执法不到位。

除了上文所述的环保法律法规不够健全之外,执法力度不够也是各类环保问题产生的原因之一,如有些环境案件提交到法院强制执行了多年,到头来却不了了之。按法律规定应当受到强制执行的,却无法落实到位。当前在清城区,执法力度不够主要涉及的方面有三大类:

其一是管理体制不顺,各类环保部门官僚作风严重,各种管理体制复杂进而导致环保部门无法正常发挥监管作用,同时环保工作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涉及的部门和人员较多,因此在一些环保问题上环保部门之间不能很好的协调管理,甚至更严重的还会相互之间争取“五权”,导致部门之间竞争激烈,环保问题不能系统的得到处理,环境保护部门成了一个配角,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被打击,环境保护整体性也被分块划分。其二是清城区的执法机构执行力不高,在工作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工作态度懈怠,对出现的问题不闻不问、漠不关心,有些同志依然认为只要城市gdp上去了环境问题根本无关紧要,身为一个环保人员这样的想法是非常危险的,这会使得环保工作从起步就很难,有时甚至都不能被提到工作行程上,这对于环境保护工作起到相反的作用,会使得环保举步维艰。其三,环保工作完全脱离了人民群众,在环保问题上人民是最直接的作用人和受益者,对于环保人民群众的感受最为真实,相应的对于环保出现的问题也最具有发言权,但很多环保工作者不能正确地对待人民群众,对于上访的问题草草了事、虚以逶迤,对于上级领导的巡视也是应付任务了事。这些都使得环保工作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妨碍了环保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实施。

(三)环境保护设施不足,技术落后。

首的制造业污染较为严重,陶瓷原料堆放场、破碎场和加工场等“三场”管理不严密,同时陶瓷的生产加工中运用的设备并不能达到国家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而导致源潭镇中心区域及陶瓷城的环境严重恶化,空气粉尘污染、水源水质污染和噪声污染等问题严重。同时虽然市区街道两旁多处设立分类垃圾桶,但仍出现垃圾乱扔的现象,而且分类垃圾桶毫不起作用,可循环与不可循环垃圾并没有分开。小巷内卫生被忽略,缺少清洁工清洁。固体废物长期露天堆放,其渗出液和滤沥所含的有害物质会改变土壤性质和土壤结构,影响土壤中微生物的活动,有碍植物根系生长,或在植物体内继续,通过食物链影响到人体健康。废物堆,经雨水浸淋,渗出液和滤沥亦会污染河流、湖泊和地下水。还有,垃圾中的细粒、粉末随风扬散,污染大气,危害人们身体健康。上述问题都是因为环保设备的不齐全使得许多环保问题不能得到妥善的处理,从而导致许多清城区的环保措施不能被及时地落实。

(四)公众环境保护意识薄弱。

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导致农作物减产;增塑剂和添加剂的渗出会导致地下水污染;混入城市垃圾一同焚烧会产生有害气体,污染空气,损害人体健康;填埋处理将会长期占用土地,由于其很难降解,造成长期的、深层次的生态环境问题。白色垃圾几乎都是可燃物,在天然堆放过程中会产生甲烷等可燃气,遇明火或自燃易引起的火灾事故不断发生,容易造成重大损失。这些都是人民群众不能将环保问题与自身的利益联系起来,缺少环保意识进而在生活中对环保问题非常懈怠,不能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清城区大部分人都认为环境保护与自己无关,环境保护论都是在危言耸听,这就使得环保问题在实施起来有很大的障碍,因为环境的改善主要还是要依靠人民的力量,因此提高人民的环保意识刻不容缓。

(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健全。

起来非常的复杂难断,这也就导致清城区环境保护工作受到了重重的阻碍,而一些企业利用法律的这些漏洞钻法律的空子,忽视其本身对环境造成的伤害,一味的追求企业的利益最大化,例如在清城区就存在有些企业违法排污的现象,由于违法排污的成本比搭建净化系统来的优惠,而在这方面国家除了罚款再没有其他的惩戒条例和法规,所以企业就利用这一点进行非法排污,因为他们只需要接受比建立污水处理便宜很多的罚款就可以逃过环境法的制裁,自然就不愿加大投资对排出物进行处理后再排放。由此可以看出环境保护法的不完善就是清城区环境保护工作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

(二)执法过程中相关部门不重视、不作为,执法队伍薄弱。

上考虑,觉悟不高,实施力度不大,单一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致使环境保护成为空口号,成了人们良好生存环境、身体健康的空头支票。除此之外,执法人员是直接监测环境保护效果的重要部分,但清城区在执法人员上非常的贫乏,执法人员不能及时地收集整理出清城区出现的一些环境问题,并及时地赶往各个地区对这些问题进行处理,这就使得环境保护在执法力度上不强,执行起来非常的困难致使清城区的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

(三)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不足。

大的阻碍。从以上可以看出,在环保问题上资金不足也是导致清城区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

(四)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不到位。

清城区环境保护存在问题的原因还有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的不到位。通过调查发现,清城区超过一半的人认为偶尔有次环保宣传或是活动,就算有有关环保的宣传仍有一半的人不清楚它是由哪些部门组织的,四分之一的人对清城区未来的环境改善持消极态度,据此可知清城区政府环保部门在环保宣传方面做得不够好,而清城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的缺乏直接导致居民没有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居民环保意识差、环保行为不积极,这就使得环境保护的措施不能切实的落到实处,没有了民众的参与和配合环境保护就像是纸上谈兵,所有的决策就只是一纸空文,只有把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做到位,让民众切身的了解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明确保护环境的具体方式方法,才能真正地解决清城区的环境问题。

三、提高清城区环境保护工作水平的对策。

(一)完善立法,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化,保证环保局以及环保执行人员在处理一些环保问题时能够有法可依。同时在环保法立项中应当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在环境保护中的职责,对有着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如农林、水利、国土资源、公安等)进一步以法律的形式确定,落实其环境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各部门分工合作、协调配合,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建立并完善环境监管行政责任追究制,避免在环保问题产生纠纷时企业和政府之间互相推诿。其次需要加大人民群众上访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指定,使人民群众上访之路变得较为简单,使人民群众上访变得有动力,从而依靠公众的力量来监督各类环保问题。

(二)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力度。

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只有确保清城区有一支执法意识强烈、执法力度强硬的队伍,才能及时的发现清城区出现的各种环境问题,并以强硬的手段切实的执行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保证清城区环境问题得到及时地正确地处理,执法队伍就像是作战时的武器,只有武器足够锋利和坚硬,才能在作战时无后顾之忧。因此加强环保队伍的建设是非常重要的。

提高环保部门的执法能力。环保法律的实现虽然不是必然地需要国家强制,是如果没有强制作为后盾,很难付诸实施。因此,国应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大环保部门的强制执法力度。以大气污染防治为例分析,对严峻的空气质量形势,气污染防治再出严厉措施,重点污染区域、拆迁建设工地、重点污染企业将实行24小时工作制。

对排污量较大的企业,行环境监察人员驻场监督,4小时监控,一旦出现超标,即查处,律按日计罚。同时要联合电力、公安、司法、金融、工商、水利、铁路等部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拒不执行环保处罚的企业要限水、限电、限贷、限运,成一股强大的执法力量,底改变环保部门势单力薄、权力有限的现象,正做到执法必严。

对环保部门统一监管职能规定具体监督措施,赋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执行权限,如查封、扣压、没收,落实对违法排污企业“停产整顿”和出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地方政府“停批停建项目”权等。对相关部门“不作为”,环保部门也有权向同级政府或法院提请责任追究或责令改正。

(三)加大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和利用。

加大经费投入,切实加强地方环境保护机构的软硬件建设。对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实现远程监控。并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使用,企业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对环境执法人员加强环保法律和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环境保护工作人员素质,努力打造一支公正廉洁、业务精通、敢于执法、严于执法的环境保护工作队伍。

在资金的利用方面,由之前的分析可以知道,环保资金的使用和筹集方面都存在的各方面的问题,而这些问题都导致了各种各样的环保问题。为保护环境和治理污染,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制定了《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关于工矿企业治理“三废”污染开展综合利用产品利润捉留办法的逼知》、《关于环境保护资金渠道的规定的通知》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保证了环境保护与治理经费有一个重要来源。这些法律法规只是在源头上对环保与治理的资金进行了保障,对于环保资金的层层下拨过程中存在的克扣等问题并没有解决,因此对于环保和治理额专项资金不仅仅需要从源头上进行保证,同样还需要经理专项资金专项调拨的机构和人员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分配和核查。同样环保和治理专项资金中也可以拿出一部分的专项资金作为奖励,对于节能减排、对于环保问题检举揭发、在治污工作中有着突出表现的工作人员进行鼓励。从而达到提升人民群众和工作人员积极性的目的。

(四)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实现民众环保意识的增强,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清城区的环境问题。而从社会公众的角度来说,应当对非政府环保组织的活动给予关心、支持和鼓励,做非政府环保组织的坚实后盾和有力支撑。此外国家还应推行科学、合理的政策规定,促进人们将环保落实到日常行动中,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结束语。

本文主要有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清城区环境保护所存在的一些问题,第二部分主要讲引起这些问题的原因,第三部分主要讲针对这些问题所提出的一些解决方案,第四部分是对整篇文章的总结。

环境保护的工作是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任务,清城区在保护环境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法律体系的不完整,执法力度的不强硬,资金的不足,宣传力度不大等问题,本文不但提出了问题,还分析了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针对法律体系要完善,环保执法队伍要提高执法力度,环境保护资金要加大投入和利用,环境保护宣传力度也要不断加大。清城区在环保上要紧跟时代的步伐,不断地改善当地的环境。

护方面技术的创新等问题,也希望清城区在环保上可以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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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委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乡镇纪委是我们党和政府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生活和工作在农村一线的党员、干部,承担着保持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是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积极、最重要、最现实的力量,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进而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的问题,特别是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乡镇纪委的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因此,必须加强乡镇纪委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一是思想认识上有差距。思想认识上存在三大误区。误区一:一些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对乡镇纪委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有的甚至错误地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同阻碍经济发展划等号。误区二: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兼职较多,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有的乡镇纪检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误区三:社会对纪检工作认同程度不一,对腐败的惩处普通存在概念上赞成,内容上同情。

二是力量配置上不适应。乡镇纪委一般由3―7人组成,纪委书记1人,委员通常是乡镇民政所、财政所、农经站等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实际纪委日常工作只有1人,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难以开展。

三是体制机制上不畅通。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工作体制套用县级以上纪委的工作体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在机制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制度上,制度建设不规范,存在工作无主次、办案无章法、管理无制度、检查无资料等现象。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一是理顺领导体制,解决“谁来管”的问题。积极探索乡镇纪委双重领导的体制和工作机制,把乡镇纪委的干部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一并收归县管,根据工作需要和按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党委对乡镇纪委履行同级领导权,使乡镇纪委既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又受同级党委的领导。

二是优化队伍建设,解决“谁来做”的问题。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同时要为乡镇纪委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乡镇纪委干部的任用应由县纪委提出意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有法律、财经、审计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占位不谋事和“养老所”现象。要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的工作能力。

三是规范工作内容,解决“做什么”的问题。要制定出台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对象、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规范化工作,使乡镇纪委工作有章可循。

四是健全工作制度,解决“怎么做”的问题。要建立一套系统、便利、管用的工作制度,如学习培训、廉政教育、信访调查、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使乡镇纪委按章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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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事权与其他权力不相匹配。即一些岗位赋予单纯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却无有效推动工作的其他权力(手段),导致工作无法有效开展。如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但在面对违法计划生育违规问题时,缺乏直接、有效的处理手段。

2.人员的流动、晋升渠道不畅通。表现为一个乡镇中很大一部分乡镇干部少则五年、多则十年任职于同一个工作岗位,流动性差。晋升上,多数乡镇干部为事业编制,受政策限制,晋升空间不大。

3.对乡镇工作缺乏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价、运用体系。表现为没有考虑乡镇工作的实际,考评方式、方法、内容不够科学合理。同时对于考评结果没有“奖优罚劣”,考评的导向、推动作用差。

4.人浮于事,工作缺乏积极性。由于“1”、“2”、“3”,导致人浮于事,工作积极性差。表现为工作以应付为主,精神懈怠,缺乏工作的主动性。

二、针对“对乡镇缺乏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价、运用体系”的对策。

科学的、量化的、操作性强的绩效考评办法。

1.健全绩效工作主体和机制。成立以多部门为主体,引入第三方的绩效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政府绩效管理的调查研究、制度建设、方案制定、业务培训、督促检查、综合汇总等工作;统计和调查部门负责牵头实施绩效指标考核和公众评议;数据采集责任单位负责绩效指标数据的监控和采集,确保指标数据真实有效;被评估乡镇实施绩效管理制度,制定绩效目标,强化全程管理,推动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2.规范绩效工作运行。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合法性、实践性的原则,以绩效目标、绩效责任、绩效运行、绩效评估、绩效改进提升为主要内容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基本框架。一是健全绩效目标制度,包括绩效目标确定、审核、公示等制度,确保了年度政府绩效管理目标重点突出、切合实际、质和量有机统一。二是建立健全绩效责任制度,包括绩效责任分解、责任公示、责任追究等制度,对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三是建立健全运行监控制度,包括绩效运行定期分析、预警预测、点评通报等制度,确保绩效目标的落实。四是建立健全绩效评估制度,包括绩效指标数据采集、联合评审、公众评议、察访核验、专项评估等制度,规范绩效评估,确保客观公正。五是建立健全绩效改进制度,包括双向反馈、结果通报、绩效奖劢、绩效问责等制度,督促各级各部门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积极整改,促进绩效持续改进和提升。

3.健全指标体系。一是导向性。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

为导向,既注重评估经济发展,又关注民生保障、生态文明、环境保护、依法行政等方面的工作,形成综合评价结果。如,根据不同乡镇特点和实际,调整经济类、民生、环保等方面指标的权重。二是可行性。始终坚持指标体系的具体可操作性,力戒形式主义。由绩效工作小组提出基本框架,通过召开协调会、座谈会、发函等方式,充分征求各乡镇的意见,形成最终方案下发实施,确保每个指标可比较、可量化、可执行。三是动态性。始终坚持动态调整指标体系,建立指标增减审核机制,每年根据新任务、新要求,对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和完善,使指标体系更加科学合理。

4.落实结果运用。有利于奖优罚劣,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一是通报反馈。绩效工作小组对被考评乡镇逐个形成绩效评估报告,及时反馈,要求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度分析,找准症结,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情况要及时反馈,并作为下一年度检查的依据。同时,还要向社会公众反馈,接受群众监督,促进问题的解决和绩效的提升。二是实施奖惩。将绩效评估结果与评先评优、干部考核、精神和物质奖励紧密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成果共享。绩效评估结果,抄送组织部,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严格问责。对政府绩效管理和评估中发现的一些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贻误工作,甚至“吃拿卡要”等问题,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乡镇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1、理论学习方面抓得不够紧。

在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还不到位,自觉用马克思主义新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还做的还不实,存在着学用脱节“两张皮”的现象。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深度和广度不够,还多停留在按要求学习和浅层次的交流研讨上。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存在急用急学、现用现学、不用不学的问题,与工作关系密切的就多学一点,与工作关系远的学习就流于形式粗略浏览,导致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没有进行深刻的研究和掌握,把握和理解停留在一般水平上。

2、工作作风仍不过硬,“四风”现象尤为顽固。

在日常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现象仍时有体现,有些工作往往流于形式,过度留痕现象仍时有发生,用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仍很普遍,会议部署多,深入落实少,尤其是一些督察督办的工作,深入基层现场走访的力度明显不足,对基层深入调研极其缺乏,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往往仅通过书面报告或电话询问进行了解,没有真正的“一竿子插到底”;特别是在一些政策解释应用上,没有学深吃透,对基层提出的问题不敢应答往往绕着走或者直接推给领导解决,政策应用存在薄弱环节,往往造成工作疏漏和重复工作;在办公文风上,有照抄照搬、东拼西凑的现象,缺乏深入思考、入脑入心,在用词语句上往往不够严谨细致。

3、在从严从实上有差距,仍存在好人主义现象。

没有从保持党的纯洁性、先进性的角度,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认识反对好人主义的重要性,在全面从严的持久性上,缺乏深刻认识和高度警觉。对于“严管就是厚爱”的认识还不够,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力度不足。充分运用组织手段、组织干预、组织问责上存在较大差距,存在一团和气的倾向,怕得罪人、怕遭排挤的心思较重,往往有些问题不能止于萌芽,红脸出汗的力度不够,在工作中表现为好人主义,缺少敢管严管的狠劲,思想认识高度不够,没有形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狠刹不正之风的高度自觉,对无条件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的高度自觉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党的事业、个人事业、家庭因素等的摆位还不够清晰明确,私心杂念时有滋生。尤其在组织部门,组织观念亟待加强,规矩意识、纪律意识这根“弦”绷得还不够紧,还有待进一步改正提升。

乡镇纪委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群众选举出来的政治代言人,他所从事的有关人大的一切活动直接关系到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效率,关系到一个地方的改革、稳定、发展大局,因此,人大代表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笔者作为一名乡镇人大工作者,现结合镇实际,就乡镇人大代表作用发挥浅谈一些看法。

(一)身兼多职代表时间不足。乡镇人大代表中,有机关干部、农村干部、企业干部,大部分是身兼多职的.,他们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线,乡镇基层工作多、任务重,尤其是担任要职的乡镇领导干部和农村干部代表则忙于开会和应付繁重的事务,几乎没有时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没有足够的精力执行代表职务。

(二)无职代表认为无职位不愿发挥作用。无职代表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职位,履行职能怕被人讥笑和挖苦,误认为多管闲事,没有信心和勇气发挥职能作用,本着只要自己不犯法,不与上级作对,对上级布置的任务自己带头完成就行的态度。

(三)无经济实力的代表执行职务怕误工损钱。依法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作为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代表,作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人,为了当好自己的角色,在执行职务中常常因耽误了他们的时间,损失他们的经济,导致不愿执行职务。

(四)极少数代表怕打击报复。做好地方人大工作,敢于监督是前提,善于监督是关键,社会呼唤强有力的监督,以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那么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的组成人员,如果没有人大代表的日常监督,人大的监督作用就不能很好的发挥,所以极少数人大代表在日常监督中,由于怕打击报复,而不敢监督,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

二、对策。

(一)要求代表树立代表意识和奉献意识。代表是职务,职务就意味着职责,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就要有较强的代表意识,以代表的身份看问题,不管是有职代表还是无职代表,都要摆正关系、克服矛盾,除了人代会期间履行好职责外,日常工作生活中也要结合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需要履行好职责。同时人大代表是一个法定职务,但是执行职务没有报酬,这就要求人大代表要有较强的奉献意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三个代表”上来,树立“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良好形象,而不能当作一种荣誉,仅仅当个“开开会、画画圈、吃吃饭”的“会议代表”而已。

(二)保证活动经费。各级政府应根据《代表法》中“代表的活动经费应当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的规定,保障代表活动经费,对无固定收入的代表给予一定数额的误工补助。

(三)落实时间保障。对兼任代表职务的,代表所在单位应给予有力支持和足够的时间保证,确保他们按时参加代表活动。:。

(四)落实司法保障。保障代表的合法权益是对代表开展工作和活动的有力支持,为了不阻碍人大代表执行职务,侵犯人大代表民主权利的违法事件,要求司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做到执法必严,为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

(五)对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到位。对于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建议和意见,要及时给予处理和答复,如果久拖不办或只说不落实,就会大大影响代表的参政议政热情。

乡镇政府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随着人大制度的日臻完善和深入人心,人大代表工作逐年有所进步。但是,在县一级和基层镇(街),代表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部分代表素质低下,未能发挥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舌喉和纽带的作用。有的代表是“听长”代表,一年只参加一次大会,平时几乎是无所作为。

(二)相当部分代表所提的议案、建议、意见的质量不高,文字表达能力不强。

(三)一些代表在履行职责中,存在全局意识不够强,视野不够宽、了解情况不够多的问题,因而,导致其发言有相当大的片面性。

(四)一些基层单位由于经费不足等原因,组织代表活动少,且活动形式单调。

代表工作存在上述问题,究其原因,有历史的、文化的、体制上诸方面的因素。

(一)从人大代表结构上分析,基层代表偏少。某市的人代会人大代表组成,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比例超过70%。其中,局级以上干部占代表总数的四分之一以上。这样的人大与地方政府几乎是同体结构。在代表人民利益监督政府方面存在较大的缺陷和不足。设置地方人大制度的意义就无法得到充分的体现。最基层的声音和黎民百姓的呼声,政府官员和人大代表都难以听到。

(二)一些代表的责任意识不强,履职能力差。他们不清楚人大代表的职责和义务,或因所在企业、单位事务忙,尤其是一些民营企业负责人,往往不参加人大的会议,不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等活动。即使参加了,又往往半途请假,影响了民意的转达和代表作用的发挥。

(三)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欠发达地区人大经费不足,(来源:公务员在线http://)人大代表活动范围较窄,有些仅囿于会议,未能做到拓宽视野,组织代表跨区、跨镇、跨市学习、考察等。同级人大代表工作的经验交流较少,思想、作风、制度建设等跟不上新形势。

(四)个别地方人大与同级党委、政府的关系不够融洽,未能妥善处理好人大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代表工作因此也受到影响。

三、做好代表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目前人大代表工作的存在问题,解决的办法和措施是突出“四个着力”,发挥代表作用。

一是着力加强县(县级市)一级常委会班子及机关建设,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

人大常委会班子是决策首脑,必须具备超前意识,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观察力,善于透过现象看到本质,把握事物的发展趋势,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人大机关作为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担负着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正确行使职权服务和保障的重要职责。人大办公室及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水平直接关系到人大代表工作的成效乃至影响整个人大工作。鉴此,人大机关工作人员除了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和人大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外,更重要的是加强综合协调。第一,要搞好机关内部的综合协调,明确岗位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工作中加强团结,健全高效和谐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第二,要搞好人大机关之间的协调。对上一级人大要多沟通联系,争取其工作指导;对下一级即镇(街)人大机关要注重调查研究,加强工作联系和指导,体谅基层工作的难处,帮助或协助基层解决难题。第三,要切实搞好与“一府两院”和政府组成部门的关系,建立和健全工作联系制度,营造密切、融洽、和谐的工作关系和环境。例如从化市人大常委会在近几年的工作中,用常委会组成人员与政府组成人员开恳谈会的形式,打造沟通交流的平台,并形成制度,寓监督于支持之中,有效地推动政府工作的开展。人大与“一府两院”关系融洽,代表工作也就有了扎实基础。

二是着力增强代表的责任意识和综合素质。

乡镇纪委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们在对乡镇纪委案件质量检查中发现,由于办案人员工作态度、自身业务能力等因素影响,案件质量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证据不足就定案。一是缺少主要证据,甚至孤证定案。如某单位查处的11个基层所长违规挤占、挪用农业发展资金案:唯一证据就是县农业发展银行的调查报告,并依此分别给予行政处分。二是证据之间矛盾没排除就定案。如某单位查处计生专干主某失职案:处分决定以主某于三次双查时骗说陈某、单某(夫妻关系)已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错误认为单某从外单位开出的虚假妇检证明有效,造成单某206月超生一胎错误。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113条以失职错误给予处分。有关书证和言证各取了十几份,但到底是“骗说”、弄虚作假,还是工作失职造成超生,却没有查清。

2、定性量纪不准确。一是案件定性不准。如某镇处理小学校长吴某贪污案:该镇教育办公室误将其他学校交款3000元记入该校,吴某得知本校帐上多出3000元后,就安排会计用白条列支3000元平帐,待到教办落实后再处理。该镇纪委认为是合伙贪污行为,以贪污定性并作出相应党纪处分。二是引用条规不当。村计生专干、村民组长侵占公私财物案引用党纪处分第五十七条,定为贪污的`现象较多。三是处理倚轻倚重。如某镇1名村会计漏交农业税329.36元,该镇即给予撤职处分;1名村支部副书记赌博,一次赌资就在5000元以上,只给予警告处分。

[本文来源于本网网--大秘。

书网,帮您找文章]3、办案程序不规范。在检查环节,一是收集证据不规范,有的用引诱、欺骗的手段收集证据,谈话笔录中,谈话人引诱痕迹明显。二是调查取证由1人进行,谈话人和记录人为同一人名。三是询问笔录或错误事实见面材料无被调查人意见。四是调查报告日期在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之前。五是个别案件没有审理谈话,支部处分决定无被处理人意见等。

笔者认为,要想提高基层纪委案件质量,办案人员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联系实际,牢牢掌握、灵活运用纪检监察基本知识及现代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同时,要建立三项制度,严格把好“三关”:

1、建立立案报批制度,把好立案关。

按照案件管辖权限,镇纪委自办案件的立案审批权在乡镇纪委或党委政府,由于主客观因素影响,党委政府往往对立案把关不严,甚至仅凭主要领导人一句话就立案查处有关人员。因此,要建立严格的立案报批制度,即对于受理的反映违法违纪问题的线索和材料,必须通过初查,认为确有问题存在,需要追究责任的,方可提交立案。并及时将违法违纪事实及其证据材料上报县纪委案件检查部门审查把关,通过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方可按程序立案调查。

2、建立案件协查制度,把好证据关。

证据是案件的基础,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起着决定性作用。一切调查活动都是围绕证据进行的。因此,办案人员要根据每个问题发生的过程和环节,按照合法程序,取足相关证据。同时,对所涉及的证据材料进行对照、分析,去伪存真。并根据问题发生的背景、主客观因素、情节、责任、危害,进行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剖析,作出符合客观实际的体现其本质的结论。由于乡镇纪委办案力量较薄弱,对于复杂或疑难案件难以独立完成,因此,要建立案件协查制度,由上级纪委直接派人下乡指导,协助调查或是组织邻边乡镇纪检干部到案发单位帮助调查。这样,既能提高办案效率,又能保证案件证据充分。

3、建立协审会商制度,把好审理关。

对于一般案件,调查终结后,要经过审理小组讨论把关,严格按照办案“二十四字”要求进行案件审理。对于大、要案,疑难或复杂案件,乡镇纪委把握不准的,要在审理小组讨论后,提交党委政府研究前,将案件材料报上级纪委进行协审会商,力求准确定案。同时要保证协审会商意见的落实,如有变动,必须征得上级纪委审理室同意,不能有任何的随意性。

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范文

“公共安全通常被称为“人民公安英文:peoplespublicsecurity,俗称在中国公共安全警察特别是指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公安警察“人民警察负责维护国家和公民的安全,简称“人民警察”警察。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摘要: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根基,是集防范、管理、打击、服务等多种职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战斗实体。公安机关肩负的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都要落实到派出所,体现在派出所的各项工作中。本文主要探讨新时期公安基层所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关键词:公安基层所基础工作治安。

公安机关的基层基础,可以泛指城市公安分局,县公安局、治安民警队等,但主要还是指负责社会的公安派出所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内部的保卫组织。基层基础工作直接关系到公安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因此,加强基层建设,是加强公安工作的一个根本措施。派出所和派出所工作在整个公安机关和整个公安工作中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派出所的工作成效和队伍素质直接关系到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党委、政府的形象和党群关系、警民关系[1]。各级公安机关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大力加强派出所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营造规范有序的工作环境与执法环境。以下将结合当前新时期公安基层所基础工作进行探讨。

1.重视程度不够。

搞好公安基层所基础工作建设的前提条件是要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当前一些基层领导和警员认识不足,因而在工作过程中缺乏积极性,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存在一定的应付思想,没有将公安基层所基础工作认真的落实好。

因而,离开教育的管理是无效的,离开管理的教育是无力的。伴随公安实践的发展,公安派出所内部的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人员的思想情况,每时每刻都在发生新的变化,而民警的素质与工作能力的提高,又是el积月累的结果。因此,长效管理也需要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为支撑。思想政治教育是实现管理目标的重要手段,而日常管理又是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重要手段,只有把日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发挥教育管理的综合效益[2]。

2.组织建设不完善。

由于当前信息化建设的发展,使得公安基层所基础工作需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有所改变,这种改变不仅仅是外部运用的手法上,更应该注重组织建设。公安基层所基础工作的任务量和管辖区域的原因,使得在组织配备地显得警力紧缺,面对这些现象,各级领导应该合理进行调配,力争使得警务人员配备的最优化。公安基层组织有十分重要,十分复杂的功能,这些功能是在正确的领导管理职能下实现的。固然每个基层组织离不开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与管理,但是最经常、最直接、最实际的领导管理者是每个基层组织的领导班子。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与管理,是要通过基层组织的领导班子来贯彻实施的。

3.工作不全面。

公安基层所基础工作任务量大,每天处理的事情不集中,从而给工作带来了不少的挑战,根据职责分工,指(教)导员一般侧重抓内务管理,所长要予以大力支持,共同承担抓好内务管理的责任。所领导之间要针对本所实际,经常研究内务管理工作,积极落实各项措施。所长及其他班子成员应以身作则,严以律己,率先垂范。要求民警做到的,领导成员首先做到[3]。

4.制度不够健全。

公安基层所基础工作需要制度的保障,没有健全的制度,一切都没有规制,对每个业务部门和每个民警的职责权限、执法责任做出明确规定。要充分发挥督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对办案的各个环节实现全程跟踪监督,明确执法责任,提高监督力度。三是要完善错案追究制度。明确规定错案范围,主管部门,追究程序和方法等,使错案追究制便于操作。

1.提高基层所干警的认识程度。

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要及时研究解决所队正规化建设的重大问题,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条例条令,培养、总结、推广重大典型,搞好宏观指导。地级公安机关要制定年度计划和具体措施,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搞好检查指导。县级公安机关和直接管理基层所队的警种,要经常深入所队检查督促、现场办公、上门服务。思想教育工作是队伍管理的重要方面,建立长效的思想教育工作机制,全面规范思想教育工作的内容、原则和方法,保证思想教育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时效性。

2.以派出所为中心把组织建设好。

公安机关认真贯彻“以管为主,打管结合”的工作原则,围绕建立以派出所为龙头,以警务区执勤点为纽带,以治保会为基础,联户致富、联防治安的治安防控体系,积极开展以推行警务区制为重点的派出所勤务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治保组织,全面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要善于从整体上把握公安派出所改革发展的方向,始终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强化开拓创新意识,努力在建立严打斗争和平安创建的长效机制、推进社区警务、落实群防群治、加强基层所队规范化管理和正规化建设、建立现代警务机制、建设实战型公安机关等方面,总结经验,大胆实践,不断提高全体民警的整体素质与战斗力,真正实现保人民平安、让人民满意的目标。

3.加强管理和监督。

(1)完善外部监督。

所队要聘请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作为特约监督员,并定期向其报告工作,征求意见。要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走访等多种形式,开展警务评议,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2)严格内部监督。

推行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倒查制度,县级公安机关要按照不低于案件总数10%的比例,每季度进行一次倒查;地级公安机关每半年、省级公安机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倒查。所队每半年召开一次民警大会,由所队长报告工作,接受民警评议和监督。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月向民警公开所队财务状况,数额较大的财务支出应事先征求民警意见。强化警务督察,对所队贯彻执行警令情况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对违反者坚决予以查处[4]。

4.规范工作制度。

(1)搞好基础建设。

所队办公用房建设纳入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由所在公安机关或警种负责实施,确保民警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所队要按照公安部规定统一外观标识和建筑外观形象、统一警用车辆(船艇)外观制式。搞好环境绿化美化。

(2)加强信息建设。

所队要牢固树立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以情报信息平台为载体,建设所队综合信息系统。把收集、积累、分析情报信息作为基础工作的基本内容,提高利用情报信息打击、防范、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

(3)落实福利待遇。

所队民警的津贴、补贴要高于机关科室同级别人员。落实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保障民警享受休假;民警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给予补休或超时补贴。改善所队工作、生活条件,保障民警工作期间有热水喝、有热饭吃,冬季能取暖,夏季有电风扇或空调。

结论。

总之,公安基层所基础工作要把人民满意作为基层公安机关各项工作的根本标准,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围绕解决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

参考文献。

[4]朱昌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认识与思考[j].公安研究,2013,07:5-8.

[摘要]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公安管理工作经过多次的探索和发展,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面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公安管理工作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方面还是存在较大问题。文章以呼和浩特市为例,探讨我国现行公安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希望可以对我国公安管理工作的发展带来启发。

[关键词]公安管理;呼和浩特;执法者。

[doi]10.13939/.2016.40.191。

1.1执法者管理理念有误区。

随着呼和浩特市工业化的不断推进、自动化科技化程度不断发展,人口流动大,新增企业多变化大,城市整体治安形势十分复杂,被管理对象出现新的特点,在公安管理工作中存在很多难点。据调查,2016年上半年呼和浩特市新增注册企业3285户,比去年同期增长了近百分之四十,这就对公安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很多公安机关的民警和领导在认识上存在误区,在管理工作中往往只站在方便执法的角度,而不是建立在便利群众、有利于城市发展的立场上。对于城市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不能及时进行探讨研究、改进公安管理服务。部分城区警力配备不足,缺乏业务中坚力量,警员工作压力大,人民群众对公安管理也存在很大意见。

一些基层公安把人民群众当成管理和专政对象,人为扩大社会对立面,产生了很坏的社会影响。有些民警对业务无知,对法律吃不透、把握不准,甚至对法律公正性产生质疑,进而工作效率低,工作热情低,办案更是没有丝毫积极性。个别单位和部门只维护本单位本部门的狭隘利益,有利案件抢着办,无利的案件推着不办,执法权力出现利益化、部门化倾向。这些都影响了公安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1.2警力配备不科学,执法队伍素质偏低。

就全国来看,公安部要求民警人数每万人至少应达到15人,就2014年中国目前平均警力人口比大约在万分之十二,国际平均数字是万分之三十左右。2016年呼和浩特市的常住人口以及外来人口大约为400万人,现有警力约为18000人,警力人口比不足百分之五。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怎样挖潜都无法解决总量不足的问题。很多民警经常超负荷工作,身心俱疲。警力配备不科学,除了数量上,还有质量上也存在很大问题。长期以来,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上层警力过多而基层警力偏少,上层机关机构臃肿,人浮于事,而基层民警却是严重不足,不堪重负。警力配置结构不改变,呼和浩特市公安管理工作就无法高效进行。

另外,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也是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很多执法人员学历较低,接受教育不足,存在利益至上,金钱至上的消极腐朽思想。个别警察的价值观偏移,自由主义、拜金主义、功利主义膨胀,存在腐败现象。一些执法者的业务素质不高,总以管人者自居,缺乏服务意识,一些老民警给新民警起到了不良影响。大部分民警离一警多能还存在很大距离,有的民警不会办案,有的民警不会信息采集录入,有的民警不会做群众工作。

1.3管理手段缺乏科技含量,无法紧跟时代发展。

随着经济、科技的不断发展,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不断加快,各类犯罪动态也将进一步增强。境外经贸、旅游人员的增多,跨国犯罪、高科技犯罪越来越多,境外敌对势力利用互联网进行反动宣传煽动和破坏活动,跨国跨境犯罪、计算机犯罪、网络犯罪、电信诈骗等也会不断增多。如何有效调整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的管理职能,维护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和公共安全,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公安工作面临着艰巨的任务和全新的考验。

环境日趋复杂,为了更好地维稳防突,公安管理机构应该增强管理手段的科技含量,从而应对形势变化。但是,呼和浩特市的各项基础工作仍然比较薄弱,科技装备很缺乏,分配不均。部分境外人员流动管理还处在人工管理阶段,信息共享落实不到位。部分辖区的企业、宾馆未联网,在人员管理过程中,准确性和时效性方面存在不足。一些市局分局联网工作不到位,已经不适应现代化工作提出的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管理控制有效的工作要求。

2加强和改进呼和浩特市公安管理工作的对策。

2.1树立“三种理念”

2.1.1树立创新理念。

创新理念的有无影响警务工作思路的创新,因此,呼和浩特市相关公安机关领导要从习惯、被动接受指示和任务,实现改变思路、创造性的工作上来。注意把上级部署与本地实际情况结合,找准工作重点,创新工作形式,提高公安管理工作的效率。

2.1.2树立合作理念。

公安管理工作是为社会各个层面服务的工作,需要广大群众的配合支持。作为呼和浩特市的公安民警,应该设身处地站在群众的角度处理问题,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依法办案,保障法律的严肃性,又不失灵活,这样才能积极顺应构建和谐社会的大方针。服务意识增强,树立合作理念,提高群众执法过程的参与性,是新时期加强公安管理创新工作的主要思路。群众的满意、支持,有利于公安管理工作的顺利展开。

2.1.3树立服务理念。

公安管理的工作模式应当从命令型警务向服务型警务改进,公安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就要求我们处理问题时一定要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一切服务宗旨是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呼和浩特市的民警要强化服务理念,从内心深处体会人民公安为人民,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全部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一宗旨。

2.2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

公安队伍素质是公安管理工作的基础,公安管理工作要发展进步,一定要有高素质的公安队伍做保证。目前呼和浩特市公安民警单兵素质较高,但综合素质差,知识结构限制了公安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公安领导干部一定要积极发展各种类型的职业培训、道德培训,对现有警力资源充电,向素质要警力,提高呼和浩特市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

对于各级领导干部要紧跟我党最新政治理论,学习先进的管理方法,先进的科技知识,这样才能在带头领路中不掉队。对于基层民警,要把学习教育贯穿整个成长过程,学法律,学业务,学科技,学礼仪,在部队掀起学习的热潮,积极推行“民警终身培训制”。完善相关执法规章,对于违规执法行为严惩不贷。

2.3整合警力资源,强化情报信息意识。

根据现有警力的年龄、文化、能力、业务优势等方面,优中选优进行领导班次的配置。根据治安形势、复杂程度对辖区进行民警数量的合理规划,确定重点流向,划分警种,调配警力。要改变现有公安机关警力过多而基层警力偏少的局面,精简机关,下放警力,充实派出所和社区,实现警力发挥的最大效益。

另外公安机关要树立情报信息主导的观念,提高科技配置,扩大情报收集网络,主动掌握情报信息,掌握社会动态。及时发现影响稳定的“风吹草动”,要积极制止,防止不良社会影响。对于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要绷紧神经,积极打击针对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坚决维护国家稳定。对于突发事件要积极处理,妥善处置,减少纠纷,舒缓冲突。

3结论。

目前,呼和浩特市公安管理工作的实践者采取了不少措施,对加强公安管理工作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公安管理工作任重道远,需多方关注,共同努力,在执法过程中要努力实践,呼和浩特市的公安管理工作才能取得长足进步。

参考文献:

[1]陆笑寒.浅谈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j].现代妇女(下),2015(1).

[2]魏小龙.试析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的体系结构与实践路径[j].公安研究,2011(10).

论文关键词:公安机关公安队伍问题挑战应对措施及对策。

论文摘要: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市场全球化、信息全球化、科技全球化、犯罪全球化给社会治安造成的压力,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更加严峻。公安机关的任务更加繁重,公安机关无论是管理体制、工作机制,还是工作水平、队伍素质,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都将接受全方位的挑战。公安机关必须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必须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必须严厉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活动,为加快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必须进一步改革公安行政管理,努力为入世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必须大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努力适应入世后形势和任务需要。

加入wto,对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的影响已逐渐显现出来,给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管理带来了新的冲击。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市场全球化、信息全球化、科技全球化、犯罪全球化给社会治安造成的压力,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更加严峻。紧紧抓住入世这一机遇,主动迎接挑战,积极推进公安工作改革,全面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是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新课题。

一入世后公安机关的任务更加繁重。

(一)境外敌对势力趁机渗入,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工作形势将更加严峻复杂。入世后,各种敌对势力以各种合法身份为掩护,逐步向我国各个领域渗透,其冲击更具有广泛性、直接性和渗透性,防范、控制难度更大。国家安全形势变得更加错综复杂,境外敌对势力乘机渗透,勾结境内反动、邪教组织和其他违法犯罪人员进行各种破坏活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加紧对我西化、分化。信息全球化发展,境外敌对分子利用互联网对我国进行渗透、颠覆和破坏活动,公安机关维护信息安全乃至国家安全工作面临着严峻挑战。

(二)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多,大量社会矛盾在一定时期内还将继续困扰社会稳定。我国现阶段正处于由计划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时期,政府机关、企业单位及人民群众难以在短期内适应入世的要求。那些成本高、规模小、技术水平差、管理落后、缺乏竞争力的企业将破产倒闭,致使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因企业改制等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将趋于增多。分配不公,城乡差距、贫富差距拉大,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有限的社会保障与不断增加的下岗失业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剧,社会矛盾将进一步增多,若处理不好极易造成社会震荡。

(三)犯罪活动和作案方式向高层次发展,新的犯罪类型、犯罪手段将层出不穷。刑事犯罪的智能化程度提高,特别是涉及计算机网络和知识产权方面的犯罪活动将呈多发态势。有组织犯罪更加突出,一些黑社会组织利用入世开放之机进行绑架人质、敲诈外商,涉外案件会明显增长。随着金融业的进一步开放,证券、期货、期权等金融交易活动更加活跃,金融投机、金融诈骗等金融犯罪和新的经济犯罪活动可能日趋严重。从发案数量上看,我国已进入新一轮刑事案件高发期;从犯罪类型看,经济犯罪、网络犯罪、跨国犯罪、有组织犯罪更加突出;从犯罪手段看,技术型、智能型、暴力型犯罪增多,更具隐蔽性;从作案区域看,跨区、跨省、跨国作案增多,境外黑社会组织和犯罪集团的渗透更加突出。大量“电子黄毒”趁虚而入,计算机盗窃、诈骗、窃取和侵犯著作权,网上销赃,网上赌博,利用计算机破坏电脑系统网络的违法犯罪势必加剧。

(四)经济犯罪成为新热点。入世后,新旧体制的转轨,经济结构的调整,金融犯罪、公司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破产犯罪等成为经济犯罪的新热点。在一定时期内,洗钱犯罪将可能成为突出的问题。某些带有国际背景的证券、期货犯罪将不断以新的面孔出现。与此同时,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有的企业可能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活动将增多。随着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经济犯罪的案件成为新的突出问题,使公安机关面临严峻考验。入世后,随着我国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大幅度调整,必然带来人、财、物又一次大流动,给社会治安带来的压力将更加突出。

(五)西方文化的直接介入,给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带来负面影响。根据wto的国民待遇原则,国外的大众传媒也将逐步享受与国内传媒相同的待遇。国外一些期刊、报纸、书籍、音像制品也将逐步进入国内文化市场。大量宣传西方伦理道德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文化产品以及渲染色情、暴力等文化垃圾,与国内现阶段的各种消极因素相结合,必将影响甚至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

二入世后对公安机关提出的新挑战。

入世后,公安机关无论是管理体制、工作机制,还是工作水平、队伍素质,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都将接受全方位的挑战。挑战之一:对现行体制的挑战。现行的公安体制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改革开放20多年来,可以说我国公安体制还没有进行真正意义上的改革,现行体制的束缚,公安机关难以适应新的形势,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会越来越不满意。公安行政管理方式面临直接挑战。中国入世,首先是政府的入世。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在民警素质、思想观念、行为模式和管理方式等诸多方面存在与入世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特别是出入境管理、人口管理、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部门的服务意识、管理方式、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都与国际惯例存在很大差距,不适应入世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这些都是当前公安机关亟待研究和解决的课题。

挑战之二:对警察队伍素质的挑战。有专家分析认为,当前,我国犯罪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一是以涉枪、涉爆为特征的暴力犯罪愈演愈烈。犯罪分子动辄持枪杀死杀伤多人、持枪武装抢劫。爆炸案件有逐步升级、恶化的趋向,社会危害性和政治影响都较大。二是以涉黑犯罪为代表的有组织的犯罪出现数量增多、危害升级、手段恶劣的发展态势。这些犯罪集团尤其是涉黑集团的对治安的危害十分严重,不仅数量上升较快,而且其犯罪和渗透领域迅速扩展,作案手段不断更新,组织上日趋严密和成熟。三是以吸毒、贩毒为纽带的连锁犯罪突出。绝大多数吸毒人员以贩养吸、以盗养吸、以抢养吸、以娼养吸,吸贩毒往往又与暴力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交叉进行,危害社会。四是经济犯罪日渐突出,严重危害国家经济秩序和经济安全。入世后,中国经济广泛地融入全球经济,国际经济犯罪活动的矛头也会指向我国,特别是某些受加入wto冲击较大的有待成熟的经济发展领域如金融证券、期货业等,较易成为国际犯罪的侵害目标。

五是以电脑网络为代表的高新科技将更多地被犯罪分子所利用,实施技术型、智能型犯罪,特别是利用计算机技术、现代通信技术、现代信息技术、现代仿真技术等方面科学技术的现代化犯罪,社会危害性更大,侦查破案难度更大。面对经济全球化、犯罪智能化、知识密集化的挑战,公安机关的整体素质难以适应入世需要。没有一批精通科技、法律和业务的优秀民警,就不会有公安事业的兴旺和发展。同时,加入wto给公安执法办案工作带来诸多的新情况新问题,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与wto规则的要求尚有很大差距。入世后,各种法律政策的透明度提高,法律对公安执法活动的监督和制约加大。公安机关必须改变单一的办案思想和“以审代侦”的办案方式,增强证据意识,提高调查取证能力和审讯技巧,逐步适应wto运行规则的要求。目前我市民警队伍主要由院校毕业生和部队转业人员两部分组成,这些人员在公安法律知识构成上都有一定欠缺,特别是对市场经济和wto规则有关的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很难适应工作要求。

挑战之三:维护社会稳定任务繁重的挑战。利益的调整、改革的阵痛、观念的冲击,使人民内部矛盾日趋突出激化。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难以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就外化、激化为不安定事端和群体性事件。闹事群众动辄聚集上访、堵车断道,甚至引发打砸抢烧事件,社会影响和危害严重。公安机关不可避免地要站到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第一线,要维护秩序,做耐心细致的劝导工作,充当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主力军。公安机关经常被置于人民内部矛盾的交汇点,有时处于人民群众的对立面,这也是近年来警民关系恶化的一个重要因素。分析众多群体性事件的诱因,90%以上因经济利益而起,大多数群众是“有理取闹”。经济问题只能用经济手段来解决,对“有理取闹”只能依法处置。对付敌我矛盾、打击犯罪我们可以运用专政手段,像秋风扫落叶一样无情,但是当我们面对的是大量要工作、要生存的黎民百姓时,公安机关就处于一种两难境地:一方面要履行职能,维护社会秩序;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却不能解决闹事群众的根本问题。公安机关要做到妥善处置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将不安定因素消灭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就显得困难重重。加入wto后我国落后产业和民族工业将遭受较大冲击,由此将带来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亏损破产、工人下岗、失业困难、农民收入降低等一系列问题。据有关资料分析,我国目前共有至1.82.6亿失业人员,大大超过社会警戒线,对社会稳定构成巨大威胁。挑战之四:对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者的挑战。公安警察因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决定其要成为社会和媒体关注的焦点。一旦队伍内部出了问题立即就被新闻媒体炒得沸沸扬扬,各种意见、指责随之而来。警察队伍发生这样那样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体制的原因,有队伍素质的原因,也有历史传统的原因。因为体制的原因,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的管理、指挥不力,警察进口出口不畅,公安工作真正需要的人才进不来,个别素质低下、动机不纯的“关系户”,不称职的、违法乱纪的又清调不出去;由于经费保障不力,迫使一些地方公安机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长此以往,就使权力商品化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显得突出;基层公安机关大量参与非警务活动,滋长少数公安民警欺压群众的恶劣作风;对警察的违法违纪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往往只有调查权没有处理权,削弱了警察内部的反腐败力度,客观上助长了警察腐败的恶性发展。治理公安队伍内部的问题应该从体制上、根源上找对策。如果不从体制上、政策上、制度上和管理机制上研究和解决治本之策,仅仅靠现行办法,是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

三公安机关的应对措施。

公安机关必须坚持以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积极应对,主动适应,与时俱进,不断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公安工作新的发展思路,努力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一)必须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面对入世后严峻形势,公安机关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增强敌情观念,牢固树立政权意识,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要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协作网络,不断强化对各类情报信息的综合分析、研究,力争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力争做到敌动我动、未动先知。要针对入世过程中社会矛盾有可能增多的情况,着力建立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的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

(二)必须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在扩大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必须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要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wto规则,制定包含犯罪构成、办案程序和取证要点等核心内容的打击预案,使办案民警依法开展严打斗争。要始终保持对社会治安严峻形势的敏锐性和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主动进攻态势。

(三)必须严厉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活动,为加快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面对入世后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要加强对经济领域的全面监控,严厉打击各类重大经济犯罪活动。要坚持打防结合,重在防范的原则,切实加强经济犯罪的预防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机制,落实防范措施,预防经济犯罪的发生。

(四)必须进一步改革公安行政管理,努力为入世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入世后,公安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向国际通行规则靠拢,确立全新的服务意识,大力改革公安行政管理制度,建立与形势发展相适应的公安行政管理新机制,力争达到手续简便、规则公开、程序规范、操作科学的要求。要按照公开、公正、高效的原则,把各项公安行政管理置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增强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改进管理方式和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积极营造良性互动的投资环境。

(五)必须大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努力适应入世后形势和任务需要。一要教育广大民警深刻认识入世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教育民警不仅要看到入世对于有效缓解各类社会矛盾,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同步发展,预防和控制各种犯罪产生积极影响,更要充分认识到公安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二是提高民警文化、法律水平,自觉适应新形势和新的斗争要求。要通过在岗、在职培训,加大民警再教育的力度,使广大民警尽快了解、掌握金融、税收、外贸、英语、wto等方面知识,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引进精通金融、税收、外语、wto规则等方面知识的人才,培养一支既熟练掌握公安业务,又掌握现代经济知识的专业队伍。三要着力提高公安执法水平,充分履行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民的职能。wto规则要求我们必须尽快提高依法办事水平,要把公正文明执法作为生命线,牢牢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要大力提高执法效能,有效遏制刑事犯罪的高发势头,特别要重视对有组织犯罪、经济犯罪、网络犯罪和暴力犯罪的侦破打击工作。强化法制观念,实现执法公正。要切实担负起法律赋予的责任,大力推行警务公开的改革,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形象、权限、程序、证据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四要坚持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在公安装备、警务工作运行机制、队伍管理等有关工作中,积极主动地引入科学技术,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强警之路。五是着力提高服务水平,积极营造良性互动的社会治安投资环境。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必须面向国际通行规则,确立全新的服务意识和管理观念。按照国际惯例,尽快调整、改革公安行政管理制度,实现与国际警务活动的接轨,力争达到手续简便化、规则公开化、程度规范化、操作科学化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警务公开,以公开促公平、公正,以公平、公正求廉政,以廉政树形象,为我国新世纪经济腾飞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和投资环境。

乡镇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状况如何,对人们的'思想意识和社会道德风尚、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都会产生巨大而深刻的影响.当前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财政投入不足、管理运行机制落后、队伍建设滞后、理论创新不足等问题,应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保障制度、组织管理机制、学术评价机制和成果转化机制.

作者:王献福作者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河南,郑州,450002刊名:河南社会科学pku英文刊名:henansocialsciences年,卷(期):200715(4)分类号:c1关键词:哲学社会科学机制创新

乡镇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1.不爱运动,不主动锻炼身体,除了和朋友一起打篮球和其他球类运动。

2.我办事比较死板,有时容易和人较真。

3.我什么知识或专业都想学,什么也没学精。

4.我对我认为不对的人或事,容易提出不同意见,导致经常得罪人。

5.我不太善于过多的交际,尤其是和陌生人交往有一定的难度。

6.我办事比较毛躁,准确性有时不够。

7.不注意身体,工作起来,浑然忘我,常常熬夜。

8.自己太追求完美。这个缺点的提及率差不多最高了,这样描述缺点无非是变相夸奖自己,这是“路人皆知”的问题,即使真有这样的不足,应该也尽量回避。

9.自己性格急躁。“我性子急,领导布置我工作,本来可以三天完成,我一天就想干完。今后的工作中应该改正”。这个缺点,让人有点哭笑不得,学会把缺点描述的更真实很重要,不要故意显摆自己的优点,小心弄巧成拙。

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继续拓宽自己的理论知识面,加强自己对理论知识的应用,在日常工作中,遇问题多查阅文献,熟悉相关知识,从而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在思想工作方面,深化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理论水平,加强自己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用新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增长自己的才干,提高驾驭工作的能力,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以致用。

3、在实际工作中,要更加积极主动的向领导请教遇到的问题,并多与同事们进行沟通,学习他们处理实际问题的方法及工作经验。通过多学、多问、多想来不断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

3、缺乏工作经验,面对问题过于急躁,一心想干点事情,做点成绩,但缺少全盘筹划,工作不够谨慎周密,工作的方式方法也有待领导同事的进一步指导改进.

4、业务学习方面:学习劲头不够足.自己习惯用什么学什么,今天学点这、明天学点那,结果什么都懂点,什么也不精,学到的知识不系统、不透彻.对学习的重要性和自觉性落实不到行动上.对学一行、精一行的恒心和毅力不够.

5、工作方面: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动脑筋,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缺乏一种敬业精神,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适应目前的工作了,虽然感到有潜在的压力和紧迫感,但缺乏自信心,缺乏向上攀登的勇气和刻苦钻研、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和态度.

6、工作作风方面: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时间久了,没有新鲜事物出现,会有一种厌倦的情绪产生,对待工作有时抱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做事情只安于表面,处理方法比较简单,有没有创新精神,有时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省得惹祸上身.有时还会把工作作为负担,却没有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7、执行能力方面:对所做工作的执行能力存在欠缺,特别是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抱有能拖就拖的心态,今天不行,就等明天再说,对问题采取逃避的方法,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己出现.

8、自身的专业业务水平不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不强.虽然通过学习和工作经验的积累,在业务水平上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业务水平和工作经验与其它老同志比还是比较低.在日常工作中偏重于日常生产工作,也忽视了自身思想素质的提高,工作中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

9、工作上满足于正常化,缺乏开拓和主动精神,有时心浮气躁,急于求成平稳有余,创新不足;处理问题有时考虑得还不够周到,心中想得多,行动中实践得少.工作中总习惯从坏处着想,缺乏敢于打破常规、风风火火、大胆开拓的勇气和魄力.另外,政策理论水平不够高.虽然平时也比较注重学习,但学习的内容不够全面、系统.对公司政策理论钻研的不深、不透.有时候也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

10、全局意识不够强.有时做事情、干工作只从自身出发,对公司及车间作出的一些的重大决策理解不透,尽管也按领导要求完成了要做的工作,心理上还是有一些其他的想法.在工作中还存在看到、听到、想到但还没做到的情况,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乡镇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1、镇、村干部到村、到组、到户少,往往通过村、组干部了解民情,所掌握的情况还不够多、不够真实,有的决策缺乏公正。

2、招商引资力度不够,多数村、组产业结构单一、无特色产业,无新建企业,部分移民就业困难,生活水平得不到有效提高。

3、对外出劳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力度不够,没有有效的跟踪、统计外出务工人员基本信息,导致部分外出务工人员从业难,务工人员的利益也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

4、集镇农贸市场项目整体推进过慢,相关宣传引导不够。现已完成市场修建,但相关分配摇号方案还没有具体实施,迟迟不能推进市场有序化、规划化管理。影响了集镇整体功能,对群众日常生活也造了一定影响。

5、部分村卫生站迁建过慢,相关督促管理不到位,不够重视,对从业人员培训力度不够,从业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卫生站点药品缺、设备差。部分村组居民存在日常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6、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宣传教育力度过小、监督乏力,如林木乱砍、乱伐、生产生活垃圾直接入河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影响了我镇整体风貌建设,也严重影响了居民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

7、对于就近无土安置移民,政策的宣传、解读不够贴切,不接地气,以致得不到多数群众的支持,相关工作开展比较缓慢,土地难以调出。

8、对镇内樱红李、枇杷、核桃、茶叶等农副产品的相关技术指导、培训服务和对外推广宣传力度不够,以致产品产值量不高,销售渠道过窄,造成部分产品积压,给农户带来一定经济损失,影响了农户种植的积极性。

9、在乡村道路建成后,未能及时教育、引导群众合理使用,道路维护管理制度不完善和相关维护人员不到位,以致道路运行质量差。

10、现代农业技术(农田滴灌、农机作业等)引进、推广规模较小,多数村、组仍停留在传统农业耕作方式上,农产品产量不够高,经济效益低。群众生活水平不能得到有效改善和提高。

11、创建“示范镇”的专项建设中,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够,相关配套制度不够完善,如有的路段路灯不亮,公共环境卫生存在死角,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12、金星村、联合村20xx年立项的公路硬化项目,群众集资已到位、项目下达近1年,井坝村、龙桥村、金鸭村、胜利村、红庙村等村群众集资已到位,与相关部门协调不够,项目整体推进速度较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民出行制约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13、新农合、新农保相关政策宣传不到位,入保率过低,镇内无存取网点,在办理工作过程中存在疏漏。处理医疗报销不够及时,给群众利益造成了一定的损害。

14、道路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整体运力较差,人员配置不够。道路违章超载、电动三轮违章载人现象屡禁不止,群众出行存在安全隐患。

二、整改措施(已经整改)。

1、镇关于机关干部进村入户、深入基层联系服务群众问题的整改方案。

2、镇关于推进集镇市场规范化管理、建设省级集镇管理示范镇问题的整改方案。

3、镇关于认真执行“双签约”制度、加强村级卫生服务管理问题的整改方案。

三、整改措施(正在整改)。

1、镇关于切实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农村产业升级问题的整改方案。

2、镇关于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就业能力问题的整改方案。

3、镇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省级园林城镇问题的整改方案。

4、镇关于继续加强移民政策宣传、依法处置移民后期遗留问题的整改方案。

5、镇关于加强农业(农机)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问题的整改方案。

6、镇关于加快乡村公路建设管理、实现村级公路硬化全覆盖问题的整改方案。

7、镇关于认真做好惠民正常落实、切实保障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整改方案。

铁路投资体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浅析

中间站处于铁路沿线,它主要办理列车的到发、会让和越行,以及客货运业务。由于大多数中间站都是远离车务段段部,因此,中间的管理主要靠的是站长的长抓不懈,可以说一个中间站长的管理水平如果,决定一个车站的管理成败。谈中间站长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表面看是揭中间站长的短,但其实质是在看到主流,肯定成绩前提下,对一些不足之处,通过理性的分析和思考,力求引起我们的重视,以便采取措施,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从而有利于提高车站的管理水平。

=、不思进取,得过且过。表现为部分站长工作热情不高,工作应付了事,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满足于做了,说了,至于效果怎样,那是另一回事,“做不做是态度问题,做得好不好是水平问题”。

=、作风飘浮,工作不实。一些站长专搞外交,美其名曰:“站长主外、副站长主内。”一年到头很少见其到各工作岗点检查工作,车务段规定的每个月站长副站长要顶两个班,有些站长副站长基本无法完成。到各个岗点检查工作时,满足于签字完成任务,至于查不查出问题,无关紧要。

=、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掩盖矛盾和问题,“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一:假台帐成风,以不办理客货业务的车站为甚。早上点名交班、规章试问、月度安全分析等等,记录整洁,一问职工漏洞百出,原来都是为了应付检查,而实际上这些工作很少开展甚至不开展。现象二:五定三率的完成,每月按照要求填一张表车递到车务段便完事,至于里面的内容完成与否,无人查实,以查夜岗、发现问题两项造假最多。

=、明哲保身,患得患失。有些站长在管理过程中,怕得罪人,因此,采取明哲保身,“为官一时,为人一世”,只要不违反大的“原则”,不出事故,平时一些违章违纪,视而不见,“你好,我好,大家好”。

=、拉帮结派。有些站站长、副站长间不团结,“你是某某领导提拔的人,我是某某领导提拔的人,我奈何不了你,我也甭想拿我怎样”,在车站拉帮结派,制造紧张气氛。

=、脱离群众,对群众安危冷暖置若罔闻,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有些站长平时只知道叫职工做事,很少关心职工,职工出错,只是一味的埋怨而不是想办法理顺职工的情绪;平时很少组织职工开展活动,职工有事不顶班,职工有困难不帮助解决,推三阻四;伙食团卫生情况如何,饭菜质量如何不闻不问,车站一盘散沙,十个职工,十一条心,心不往一处想,劲不往一处使。

二、原因分析。

=、风气使然:现在尽管一再强调人才的使用不唯文凭,不唯资历,人人皆可成才,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还是人为的设置了许多障碍,如文凭、经验等等,有些站长尽管有一定的能力,但面对如此风气,也只能望洋兴叹:做得再好也是这样了,何必累死累活?其次是经验主义作祟:一些站长当了五六年,经验丰富,认为站长这一滩工作就这么回事,没有什么事情可做,满足于现状,每个月只要抽出一两天的时间忙一阵子,足可以应付过去了。

=、业务不熟:由于平时忙其他事务多,忙车站的事少,很少在各工作岗点上班,久而久之,业务生疏,自然,到各岗点检查时,当然查不出问题了,更怕帮职工顶班了,不出错就好,一旦出错,威信扫地,闹笑话,严重的还有可能被处分、被免职。最终陷入劣性循环的怪圈。

=、考核方法不科学:表现在检查的方式方法上存在漏洞。不可否认,车务段每个季度组织各部门对车站各方面的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对车站的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在检查的过程中更多的是检查台帐,台帐做得好,季度检查的分数自然高,至于有些工作是否做了,无人查实,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以台帐论英雄,以台帐论成败。

=、部份车站站长和副站长责任不明确,定位不清楚。车务段对一些管理有问题的车站处理不公,处理了站长,副站长顶上。

=、交通不便,一年到头难得见一面,更不用说深入群众做工作了。不善于做思想工作,没把稳定放在同安全、任务同等重要的位置,认为只要有经济扛杆作用,职工的思想、要求太多,管不过来。

三、对策:

=、建立健全用人机制。必须把营造环境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在保证政策不落后的情况下,进一步强化事业吸引人、环境温暖人、待遇留住人、感情团结人、政策激励人的观念,努力营造良好的唯才是举、公平竞争的环境,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人文环境,晋升唯绩、合理回报的创业环境。逐步完善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选人用人制度,不断健全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用人新机制。将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才选拔出来,发挥起来。

=、改变检查方法方式。车务段每个季度组织各部门对车站各方面的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对车站的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如何在检查的过程中避免形成以台帐论英雄,以台帐论成败。首行要将考核制度进一步具体化,把定性与定量与考评结合起来,形成科学、完整的考评体系。其次建立工作督办与问责制度,并纳入考核范畴一并考核。修改各种考核办法,使考核更加合理、科学。

=、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站长培训制度,有针对性的制定站长培训内容和学习计划,适时组织实施,切实从内容上优化、制度上引导、机制上推动,在站长队伍中形成浓厚的培训氛围,倡导终身学习理念,形成学习工作化和工作学习化的氛围和机制,努力建设一支学习型中间站长队伍,提高各站长的业务水平。

=、明确职责,规范管理。根据以前制定的岗位职责、标准的情况,针对存在的不足,进一步细化站长和副站长的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标准,具体到事、到人,增强可操作性和科学性。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的工作特点规律,适应铁路事业发展的需要。牢固树立奉献意识,坚持把圆满完成工作放在首位,坚持一流的工作标准,克服形式主义,做一名合格中间站站长。

=、加大一岗双责考核,落实“一岗双责”制,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继续围绕责任制落实抓好责任主体、任务分解、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四个到位”。按照任务分工,明确工作重点、任务目标和工作时限,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站站长要进一步增强“一岗双责”的意识,对职责范围内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目前乡镇财政运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财政就是政府”财务管理。金融是伴随着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一种经济行为或经济现象,其主体是国家或政府。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董传界。

摘要:随着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推进,由于部分乡镇存在财政单位隶属不清、乡镇债务压力大及乡镇税收流失严重等问题,导致其出现财政困难、财政运行不畅的情况。因此,乡镇财政所需要对财政管理体系及管理方法不断创新,以更好的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本文从乡镇财政运行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探讨了问题解决的对策,以提高乡镇财政税收管理及财政运行的效果,为乡镇财政部门及工作人员提供较好的参考资料,对基层财政工作的正常运行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进行,很多领域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各项体制框架也基本形成,但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严峻的基层财政问题已成为我国乡镇财政运行过程中的热点及难点问题。由于国内各乡镇经济基础、经济体制、地区条件的差异,让部分乡镇还存在财政体系不健全、政策性支出较大、财政供给人员较多等问题[1],导致部分乡镇出现财政困难、财政运行不畅等情况。因此,对部分乡镇财政单位来说,需要对财政管理体系及管理方法不断探索与创新,以更好的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探索乡镇财政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成了重要的研究课题。

国家“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强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及农村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支出,让乡镇财政更好的精准解决农村问题,为促进乡镇的健康发展而努力。随着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推进,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逐渐显露出来,只有正确认识并深入分析其原因,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水平、解决乡镇财政问题,为化解乡镇财政风险、促进基层财政治理工作的正常运行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2],这也是财政改革的关键环节。

本课题的宗旨是研究乡镇财政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本文从乡镇财政存在的问题入手,分析并探讨了问题解决的对策,以提高乡镇财政税收管理及财政运行的成效,为乡镇财政部门及工作人员提供翔实的借鉴资料。

二、乡镇财政的问题及分析。

(一)财政单位隶属不清。

乡镇财政作为重要的部门虽经过多次改革,但其“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体制依然被保留了下来。由于对乡镇财政所的归属没有统一的规定,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发展与推进,乡镇财政所有的属于县级部门管理,有的属于乡级部门管理。财政单位隶属不清容易让财政监督不力,且在财政运行中出现问题时,可能会出现相关各级政府之间相互推脱的现象[3]。我市的乡镇财政部门属于乡镇政府,财政所成了乡镇财务结算中心,但人们仍习惯称我们单位为财政所。市财政局仅仅进行业务指导,而乡镇财政人员需要依照乡镇的要求办事,也让乡镇财政难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事,让违规、违纪的行为屡禁不止[2],导致乡镇财政的职能大大受限。

(二)工资待遇不高。

乡镇财政所(也有叫结算中心的,下文统一称财政所)工作具有任务繁重、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等特点,且与旅游局、纪检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发放的津贴相比,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的津贴特别少;另外,财政人员上升过程中设置了股级的机构,让财政人员难以得到晋升除非跳槽,使得乡镇财政人员减员较大,财政人员短缺的现象比较普遍[3],导致乡镇财政工作难以高效、健康的开展。

(三)乡镇债务压力大。

近年来,随着乡镇的各项工作的开展及建设,部分乡镇领导特别在意“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盲目建设、注重规模、肆意举债等现象,大大超过了乡镇自身的经济实力,让乡镇背负的债务包袱比较重,面临的本息压力比较大,而乡镇财政所获取财源的渠道相对较少,让乡镇财政的实际支出远远超过财政收入,让乡镇财政赤字不断加大,还有历史性债务的积累,导致乡镇财政的运行举步维艰[4]。

(四)乡镇税收流失严重。

随着乡镇财政税收制度的不断改革,税收更多是按“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方式进行,将税收工作从管户变化到管事,乡镇财政税收更多的是依靠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纳税管理全靠自觉纳税,而对个体商户仅仅提醒他们在申报期内上线商户及时纳税。乡镇财政部门工作内容包括查找税源、偷税或漏税商户上报、配合税务部门稽查等多项任务,难以避免出现税收流失的问题[5]。

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虽然我国的乡镇财政管理模式、体系及方法也是逐渐完善,但是依然存在不少的问题,如何解决乡镇财政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成了重要的研究课题。

(一)明确乡镇财政隶属关系。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进步,我国的财政体制也在不断的完善,过去的“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已难以满足时代的需求,为促进基层财政健康、高效、持续的发展,可以采取垂直管理的模式对乡镇财政所进行监管,将乡镇财政所直接隶属于县级部门,强化基层财政职能,避免出现相互推诿、无人监管的情况,让财政所将法律、法规真正执行到位[4];另外,需要不断完善乡镇财政规划体制,建成结构合理、无缝衔接的财政管理系统。

(二)提高财政人员待遇。

乡镇财政所的工作人员,他们承接的工作业务性比较强、涉及面广、强度大,需要不断提高财政人员的岗位工资及津贴,可以将财政所长按副科标准津贴参公执行,同时为乡镇财政人员提供职务晋升的条件,将变相减员、工作繁琐、任务量大等问题一一化解,强化他们的工作责任心及工作认同感,提高乡镇财政工作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及思想觉悟[3],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三)实行严格的债务督查制度。

在乡镇财务管理过程中,可以加强乡镇债务督查制度,将乡镇政府性债务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将其纳入到对乡镇或其直接上级党政领导的政绩指标,并将主要的领导人员纳入到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另外,需要财政部门不断强化监督债务的强度[5],持续加大对乡镇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融资等行为的查处及惩罚力度,对违规使用政府债务资金的工作人员建立终身追责制。

(四)強化财政政策及职能建设。

国家需要出台强有力的财政政策:注重乡镇的均衡发展,提高落后乡镇的税收留成比例;可以在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乡镇实施税额返还政策,以弥补本地基础设施发展的投资需求[6]。不断强化乡镇财政的职能建设: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基本要求安排预算;乡镇财政人员需要完整、真实、准确地编制年度预算,在进行财政支出时严格按照年度预算,以更好的维护乡镇财政预算的严肃性。

四、结论。

随着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推进,财政管理问题逐渐显露出来,由于部分乡镇存在财政体系不健全、政策性支出较大、财政供给人员较多的情况,导致部分乡镇出现财政运行不畅的问题。因此,对部分乡镇财政单位来说,需要对财政管理体系及管理方法不断创新,以更好的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

参考文献:

[2]王新明.乡镇财政精细化管理的一些做法[j].财会学习,2018(11).

[5]赵文静.新形势下乡镇财政职能的定位与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8(2).

区财政局于10月份组织了全区乡镇财政联审互查,以期提高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在本次联审互查中,笔者发现,部分乡镇法律意识淡薄,财政收支管理不规范问题比较突出,影响了乡镇财政的真实性,现就主要问题及对策探讨如下:

1.乡镇预算不规范,预算执行不严格。目前乡镇级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区级金库,财政支出由区级财政拨款,多数乡镇连形式上的预算都不编,与一级政权、一级财政、一级预算的原则相悖。预算执行中没有刚性,与乡镇实际情况有较大的出入,频繁发生追加或追减情况,预算调整不规范。多数乡镇财政支出不受预算约束,基本是有钱就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什么钱都敢花,在他们心中根本就没有执行预算的概念,造成财政决算与预算数据相差悬殊,使人代会批准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财政预算形同虚设。财政预算约束不严格,还表现为预算编制不科学,既不全也不细,操作性不强。乡镇其他收入未完全纳入预算,大量预算外资金的使用透明度不高。

2.财政决算不真实,账表严重不符。乡镇财政决算报表的数据,不是依据会计账簿所记录的数据填列,而是根据上级财政决算编制的相关要求进行调整后填列,部分乡镇在账薄中不设“一般预算收入”账户,只在年终财政决算时根据上级财政机关提供的“一般预算收入”数据,填入决算报表,账上则不进行记录,有些数据是为寻求平衡倒挤出来的,甚至为达到收支平衡,该入账的支出不入账,虚顶资金,或虚增调入收入,或虚列财政支出,造成决算数据不真实。

3.资金安全存隐患,内部控制制度缺失。乡镇对财务收支凭据审批、审核,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的履行,资金的监督管理等环节缺乏相应制度,表现在:现金管理混乱,有的库存现金数额过大;有的将单位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当地银行或信用社,形成公款私存;个别乡镇因债务纠纷银行被冻结或担心被法院执行,就将单位资金以存折形式存入银行。或将一些不合理支出长期用白条虚顶现金,借款条长期不入账,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资产虚构,现金账款不符,甚至形成长期挪用。凭证审核不严,不合规票据入账已成为各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中的普遍现象,这为一些不合理开支报账打开了方便之门。

4.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乡镇普遍存在往来款项挂账数额过大、时间过长的问题,且有的挂账时间经过了几任领导,有些债权债务发生时的具体情况,单位人员已无人知晓,有些往来款项账户,本来就记载不清,日积月累,不少已成为呆死账,无头账,严重影响乡镇资产、负债的真实性。由于政府部门在支农项目管理上体制不顺,职能交叉,导致乡镇专项资金管理分散,情况不明。尤其是对项目多、资金量大的乡镇,未按规定对资金实行专项核算。大部分支出在经常性科目中核算,各项目之间互相调剂、挤占,很难有效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以上问题存在的成因,主要是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运行有缺陷,没有约束机制,缺乏综合预算管理意识,预算编制程序不到位,支出预算编制粗糙。财政管理制度不健全,内控制度不严密,监督机制不完善,忽视专项资金管理。

1.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要改革目前区乡财政管理体系,在保持预算管理权不变,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的情况下,乡镇政府根据区级财政部门提出的具体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按程序报批。乡镇财政所具体负责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执行本级预算。强化财政收入征管,对政府性收入应全部纳入财政管理,确保财政收入的完整性,强化,净化财政支出内容,不向非预算单位拨款,杜绝人为调节财政支出行为。强化综合财政预算制度,统一编制内外收支,严格进行决算工作,增强预算的刚性和约束力,确保收支平衡。

2.完善各类财政制度,规范财政基础工作。制度建设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加强制度约束,认真清理不切实际的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充实和完善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办法,细化有关财务收支管理规定,制定乡镇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专项资金收支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负债资金收支管理等专项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和手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往来账项的管理,使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有章可循。各乡镇要进一步重视对往来款项的管理,建立往来款项定期核对和清理制度,建立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催收应收款项,拨付应付款项,对呆死坏账进行清理调整,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严防利用往来款项调节财政收支。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督范围,切实做好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与审批、拨付、使用。加强对财务收支的审核与管理,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纪律,对报账的原始凭证要严格审核程序,认真执行法定代表人、财务主管、会计人员、经办人员“四方会签”制度,严肃票据管理规定,杜绝不合规发票入账问题的发生。

3.强化财经法规意识,加强财政队伍建设。要把财经法规的学习列入学习的重要内容,尤其对《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重要法规,要做到学懂弄通,增强依法理财、依法管财,依法治财的自觉性。队伍建设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要重视乡镇财务人员队伍的建设,加强财务人员自身学习、更新知识,定期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考试考核等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核算水平;明确会计、出纳岗位职责,建立互相制约机制,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执行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财务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动。不断提高乡镇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4.健全财政监管体系,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加大监督广度和深度,对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调节资源、配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从阶段性向经常性监督检查转变。纪检、监(检)察、财政、税收、审计等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合理分工、相互协调,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和制衡机制,对于监督检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

近几年来,随着乡镇机构改革的深化和乡镇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推行,乡镇财政积极规范收支行为,财政管理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大部分乡镇财政基础较差,财源相对较少,财权和事权不统一,收支矛盾突出,在财政管理中仍存在许多制度缺陷和不足,诸多问题不容忽视,乡镇财政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预算编制不规范,预算执行约束力不强。目前,我区财政对乡镇财政实行的是划分收支范围、核定收支基数,定额补贴、综合预算、自求平衡、建立税收激励机制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乡镇全年财力及财政专项支出还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测性,乡镇财政预算基础数据库不够充实,乡镇基本支出标准体系不完善,因而财政支出难以严格按照年度部门预算执行。乡镇财政收支只是象征性的收支计划,一般只是制定了收入计划,支出则较灵活,不是准确和完整的预算。预算外资金则基本没有实行预算,支出项目较乱。对《预算法》的贯彻执行力度远远不够。

(二)财政保障水平低,事权与财权不匹配。乡镇收入来源单一,保障水平低,主要依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和补助,收支矛盾突出。目前安排乡镇运转经费为8000元/人.年,差额、自收自支编制未安排,难以维持乡镇的基本运转。而基层信访维稳压力大,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绿化造林、基础设施、控违拆违等投入大,且逐年增加,乡镇财力十分紧张,基本运转难以保障。

(三)支出结构不优,资金风险防控意识不强。虽然乡镇财政资金管理越来越严格,但是风险防控体系不严,支出具有随意性和盲目性,存在管理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支出不管规模。即使收不抵支,也进行支出。二是支出不管结构。支出存在无预算支出和超标准超范围支出及其他违规支出。三是支出不管财力多少。财力不足时,借款进行安排,由此则形成恶性循环,造成支出失控,债务风险大,到2016年底,娄星区乡村地方政府性债务11034.36万元,债务形成时间长,难以消化。四是支出不管资金来源。在无合法资金时,不管是否是专项资金,也敢于挤占挪用。上面检查起来只能应付。五是不管支出的绩效。部分乡镇支出中不计成本和不管效益的情况,存在一定的损失浪费的情况。

(四)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七站八所管理不够规范。虽然大部分乡镇建立了完善的财政管理制度,但是轻落实,缺乏有效财政管理和内部监督,因此,造成某些站所脱离了财政管理,乱收费、滥支出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还存在。如村级财务管理方面,与经管局等部门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造成在村级财务管理上有些脱钩。

(五)资产管理和核算不严格,统筹盘活使用不够。借撤乡并村改革的契机,对全区乡镇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发现还存在账实不符和资产流失的问题。大部分乡镇在资产购置时,缺乏必要的计划和可行性分析论证,没有实行严格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公开制度,资产管理中,缺乏严格的管理和规范的会计核算,资产保管没有实行责任到人制度,没有进行实物登记和明细核算;大部分乡镇普遍存在有物无账的问题,形成大量账外资产,有的甚至对大型办公楼和车辆也未进行会计核算和控制,许多资产游历于账外,不同程度上造成了资产的失控和流失。

(六)乡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还有待完善,信息化建设没有完全对接。由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建设标准不统一,乡镇与区支付系统数据不能兼容。目前我区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使用用友grp-u8财政管理软件,区国库支付中心所使用软件虽然同属用友软件平台,但两个平台数据不能共享,相互对接存在一些困难。在全省而言,乡财与国库两个部门对乡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在业务上、系统建设上的要求还不统一,需要进一步理顺。

(七)乡镇财政业务人员缺乏,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乡镇财政所近10年没有新进专业财会人员,大部分为部队转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并且一些业务骨干相继调离乡镇,财政所业务人员非常缺乏,有些乡镇已经难以满足日常工作需要。会计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因此造成会计核算不规范。

(一)由于乡镇财政基础薄弱,现实财源财力不充足。在实际工作中,根据现行的财政体制和现实需求,乡镇收支矛盾根本无法解决,乡镇基本运转都很艰难,要靠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政策性增支及重大决策支出等,因此,年初预算编制时难以充分考虑,全部收支列入预算难度较大,预算编制与执行结果差距也很大,年终追加预算较为突出,从而导致乡镇财政预算执行弹性增大,刚性减弱,乡镇财政预算仅仅只能做做样子,走走形式。

(二)乡镇领导和干部的思想认识还有些错位。一方面,乡镇领导思维模式滞后,对乡镇财政工作的理解仅停留在简单服务的思维模式下,风险意识淡薄。另一方面,少数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因缺乏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在形势、政策、要求等发生根本性变化的情况下,跟不上时代变化和发展的要求,不熟悉业务,不熟悉政策,不尊重基层群众的意愿,墨守成规,用老方法解决新问题,与改革开放的生动实践相脱节。

(三)部门职能交叉内控管理失位。在财务支出的管理上,乡镇其他站所对财政管理职能不够理解,在资金管理上简单的认为财政在集权。在民政资金、村级财务管理等管理上,没有统一的政策法规,存在交叉混乱,最后导致管理不到位。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上,有的财政所只管资金的拨付,没有排查过风险,对资金的使用效益没有进行追踪监管,与专项资金管理的部门协调不够,未形成系统的乡镇财政资金控制风险评价标准,不利于风险控制的监督、检查和裁定。

(四)乡镇财政资金使用评价机制不健全。在财政管理上,对乡镇党政领导的绩效考核重收入,缺乏有效的政绩考核、评价和奖惩措施,特别缺乏乡镇政府的财政管理、收支情况和债务情况的考核和奖惩。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处罚不力,问责机制和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问责管理。

针对乡镇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切实维护财经秩序,维持乡镇政府的正常运转,更好地促进乡镇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出以下一些对策:

(一)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监督管理。一是增强乡镇财政预算约束意识,健全运行机制,科学合理地制定定额标准,因地制宜,不断健全和完善乡镇财政预算和执行运行机制。二是加强对乡镇预算编制的指导。强化和完善预算编制工作,规范乡镇财政预算。指导乡镇严格根据预算法要求,科学合理编制本级财政预算,将乡镇预算编制和执行纳入年度绩效管理,严格考核。三是加大预算督查力度,健全管理。乡镇人大要切实履行和发挥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加强对乡镇政府财政预算、决算、预算调整的审查和监督,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和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转移。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要加大乡镇财政督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切实加强乡镇财政预算和执行监督管理。

(二)健全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各基层站所的财务管理审批制度,加大对乡镇站所的审计力度,重点对经济责任目标,收支管理、集体资产处置、债权债务、工程项目等情况进行审计。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杜绝对各部门的管理漏洞。二是完善财政管理制度。针对乡镇财政运行的特点,制定可操作的、严格的财政管理制度,增强遵守财经法规的自觉性。要充分发挥财政所的管理和监督职能,积极对乡镇所属部门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各项支出、各项资产和债权债务的管理和控制,有效促进乡镇政府的健康运转,全面推进乡镇政府财政收支公开,实施阳光财政,促进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使乡镇财政管理真正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四)建立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根据当前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乡镇财政的特点和实际,科学定位乡镇财政职能,调整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县市(区)乡两级事权与财权,做到事权与财权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积极扩大乡镇事权范围,凡不应由乡镇办的事,不得由乡镇来承担,严禁向乡镇转嫁任何财政负担,最大限度照顾乡镇财政利益,使乡镇财政具有能够保障财权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支出。中央、省财政要加大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乡镇财力保障水平,建立“以奖代补”机制,逐步消化乡村债务。

(五)加强乡镇财政人员队伍建设。一要加强对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的会计和财政财务管理知识的培训,使相关负责人基本了解和掌握必要的财政管理的知识,便于财政管理;二是要经常强化对乡镇财会人员的会计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以新预算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不断提高乡镇财政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以适应新常态下的财政工作的需要。

(六)改进和完善乡镇党政负责人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切实注重对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财政管理水平的考核,不仅要考评收入指标,也要考核和监督支出规模、固定资产和债务总量等指标。从考核和奖惩制度上,提高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的意识,促进和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完善问责机制,实施及时和严格的问责,要建立健全对财政管理不善、支出规模无端加大、违规支出不断增加、资产管理不善、债务总量不合理增加等情况的问责,不仅要处理单位,而且要追究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相应的责任,切实强化问责的执行力和约束力。

目前乡镇财政运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区财政局于10月份组织了全区乡镇财政联审互查,以期提高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在本次联审互查中,笔者发现,部分乡镇法律意识淡薄,财政收支管理不规范问题比较突出,影响了乡镇财政的真实性,现就主要问题及对策探讨如下:

1.乡镇预算不规范,预算执行不严格。目前乡镇级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区级金库,财政支出由区级财政拨款,多数乡镇连形式上的预算都不编,与一级政权、一级财政、一级预算的原则相悖。预算执行中没有刚性,与乡镇实际情况有较大的出入,频繁发生追加或追减情况,预算调整不规范。多数乡镇财政支出不受预算约束,基本是有钱就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什么钱都敢花,在他们心中根本就没有执行预算的概念,造成财政决算与预算数据相差悬殊,使人代会批准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财政预算形同虚设。财政预算约束不严格,还表现为预算编制不科学,既不全也不细,操作性不强。乡镇其他收入未完全纳入预算,大量预算外资金的使用透明度不高。

2.财政决算不真实,账表严重不符。乡镇财政决算报表的数据,不是依据会计账簿所记录的数据填列,而是根据上级财政决算编制的相关要求进行调整后填列,部分乡镇在账薄中不设“一般预算收入”账户,只在年终财政决算时根据上级财政机关提供的“一般预算收入”数据,填入决算报表,账上则不进行记录,有些数据是为寻求平衡倒挤出来的,甚至为达到收支平衡,该入账的支出不入账,虚顶资金,或虚增调入收入,或虚列财政支出,造成决算数据不真实。

3.资金安全存隐患,内部控制制度缺失。乡镇对财务收支凭据审批、审核,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的履行,资金的监督管理等环节缺乏相应制度,表现在:现金管理混乱,有的库存现金数额过大;有的将单位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当地银行或信用社,形成公款私存;个别乡镇因债务纠纷银行被冻结或担心被法院执行,就将单位资金以存折形式存入银行。或将一些不合理支出长期用白条虚顶现金,借款条长期不入账,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资产虚构,现金账款不符,甚至形成长期挪用。凭证审核不严,不合规票据入账已成为各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中的普遍现象,这为一些不合理开支报账打开了方便之门。

4.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乡镇普遍存在往来款项挂账数额过大、时间过长的问题,且有的挂账时间经过了几任领导,有些债权债务发生时的具体情况,单位人员已无人知晓,有些往来款项账户,本来就记载不清,日积月累,不少已成为呆死账,无头账,严重影响乡镇资产、负债的真实性。由于政府部门在支农项目管理上体制不顺,职能交叉,导致乡镇专项资金管理分散,情况不明。尤其是对项目多、资金量大的乡镇,未按规定对资金实行专项核算。大部分支出在经常性科目中核算,各项目之间互相调剂、挤占,很难有效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以上问题存在的成因,主要是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运行有缺陷,没有约束机制,缺乏综合预算管理意识,预算编制程序不到位,支出预算编制粗糙。财政管理制度不健全,内控制度不严密,监督机制不完善,忽视专项资金管理。

1.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要改革目前区乡财政管理体系,在保持预算管理权不变,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的情况下,乡镇政府根据区级财政部门提出的具体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按程序报批。乡镇财政所具体负责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执行本级预算。强化财政收入征管,对政府性收入应全部纳入财政管理,确保财政收入的完整性,强化,净化财政支出内容,不向非预算单位拨款,杜绝人为调节财政支出行为。强化综合财政预算制度,统一编制内外收支,严格进行决算工作,增强预算的刚性和约束力,确保收支平衡。

2.完善各类财政制度,规范财政基础工作。制度建设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加强制度约束,认真清理不切实际的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充实和完善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办法,细化有关财务收支管理规定,制定乡镇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专项资金收支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负债资金收支管理等专项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和手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往来账项的管理,使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有章可循。各乡镇要进一步重视对往来款项的管理,建立往来款项定期核对和清理制度,建立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催收应收款项,拨付应付款项,对呆死坏账进行清理调整,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严防利用往来款项调节财政收支。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督范围,切实做好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与审批、拨付、使用。加强对财务收支的审核与管理,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纪律,对报账的原始凭证要严格审核程序,认真执行法定代表人、财务主管、会计人员、经办人员“四方会签”制度,严肃票据管理规定,杜绝不合规发票入账问题的发生。

3.强化财经法规意识,加强财政队伍建设。要把财经法规的学习列入学习的重要内容,尤其对《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重要法规,要做到学懂弄通,增强依法理财、依法管财,依法治财的自觉性。队伍建设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要重视乡镇财务人员队伍的建设,加强财务人员自身学习、更新知识,定期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考试考核等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核算水平;明确会计、出纳岗位职责,建立互相制约机制,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执行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财务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动。不断提高乡镇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4.健全财政监管体系,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加大监督广度和深度,对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调节资源、配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从阶段性向经常性监督检查转变。纪检、监(检)察、财政、税收、审计等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合理分工、相互协调,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和制衡机制,对于监督检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

监督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近年来,东和乡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各级纪委尤其是基层纪委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现就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对策建议分析如下:

部分基层纪检干部把监督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就某项工作进行督查等同起来;

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不敢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

(三)同级监督难,监督存在缺位。很多乡镇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一些重点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书记作为党委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还不够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而基层纪委对于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大多注重于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不到位。

三是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能力不足。在现实工作中,乡镇纪委不具备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核实,不擅长发现一些深层次、本质性问题。信访件成案率不高。不愿办案、怕得罪人的现象比较突出。由于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岗位变动快,对业务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造成乡镇纪委办案能力低下,案件查办质量不高。

(五)自身建设弱,监督能力不足。近年来,各级纪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从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职责所需具备的条件来看,不懂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基层纪委工作人员少,如:东和乡纪委虽配备了3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同时业务水平不高,这就极其容易造成监督措施不到位。

纪委的工作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这也是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但乡镇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什么会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职责界限划分不明,监督作用受到影响。乡镇纪委没有厘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三)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力度受到削弱。首先由于体制原因,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乡镇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因此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下,基层纪委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监督对象,使得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面临压力和干扰,导致基层纪委在履行职责时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窘境,监督力度被削弱。

(四)能力素质不到位,监督成效受到制约。部分基层纪检干部还未适应反腐倡廉新常态,对转职能的要求理解不深不透,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监督不了的情况还普遍存在,造成监督职能虚化。加之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业务性、专业性较强,系统培训机会不多,没有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理论知识,缺乏开展案件查办、信访核查等专业知识和具体方法技巧,导致办信、办案质量不够高。

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乡镇纪委能否保证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强化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任职能,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至关重要。

三要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手段。纪委要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明确检查范围、对象、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检查中综合运用听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问卷调查、走访查看等多种形式。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考核标准、指标体系,一年分一次或两次单独或综合考核,考核以日常督查与专项检查为依据,建立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通报并与奖惩挂钩。制定“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以问责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通过刚性的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乡镇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真正实现一心一意履行监督职责。

对腐败问题,抓大不放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高压态势打好“威慑战”;

对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

四强化监督检查,紧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四)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只要存在贪腐问题,都坚决予以惩处,决不“开口子”,搞“既往不咎”或“下不为例”。同时加大力度解决好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信访预警,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认真落实油田公司纪委“两个一半”精神,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收集建议,梳理案件调查,规范执纪行为。严律己,提升廉洁担当。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监督,防止“灯下黑”,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乡镇纪委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高速发展是国强民安的根本条件.农业离不开土壤,以涟水县耕地情况为依据,分析影响耕地土壤质量的因素以及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全面提高耕地土壤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作者:蔡宇丽薛大忠作者单位:江苏省涟水县环能办,江苏涟水,223400刊名:现代农业科技英文刊名:xiandainongyekeji年,卷(期):“”(14)分类号:s156关键词:土壤质量现状问题对策江苏涟水

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为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适应公正司法的要求,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模式,优化配置审判资源,加强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维护独立审判原则,最大程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提高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有关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

(4)严格落实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办案责任,做到“权责利统一”;

(5)规范审判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完善运行机制,大幅度限缩讨论范围,推行审判委员会委员组成合议庭办案制度。

二、合议庭和独任庭制度改革。

2.(组织模式)一个审判庭内设有多个合议庭的,将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直接编入合议庭并担任审判长。其他合议庭的审判长应当从优秀资深法官中选任。条件成熟的试点法院也可以探索建立一个合议庭即为一个审判庭的模式。合议庭的审判长由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或者选任的优秀资深法官担任。

3.(人员待遇)审判委员会委员享受副院长待遇,其法官等级比照副院长等级确定。其他被选任为审判长的资深法官享受中层副职以上待遇,其法官等级比照中层副职以上等级确定。

4.(委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委员除作为审判长主持合议庭的案件审理外,还可以与其他审判委员会委员组成三至七人的委员合议庭,审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审委会委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按照合议庭审理案件的程序办理。

5.(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的处理)对于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重要法律适用问题或者其他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独任法官或者审判长可以提请院长、庭长召集专业法官会议或者审判长联席会议讨论,其结论应当记录在卷,供合议庭参考。

6.(文书签署)审判员独任审理的案件,裁判文书由独任审判员直接签署。助理审判员独任审理的案件,裁判文书应由其所在合议庭的审判长审核后签署。合议庭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由案件承办法官、合议庭其他法官、审判长依次签署。院长、庭长不得对未参加合议审理的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签发。

7.(审判管理职责)院长、庭长分别依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有关诉讼法的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内履行以下审判管理职责:

(1)院长依法对生效案件进行监督;

(2)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案件审理中遇到的回避、保全等程序事项作出决定;

(3)主持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审判长联席会议处理相关事项;

(4)从宏观上指导全面的或专项的审判工作;

(5)院长依照法官法的规定主持法官考评委员会对法官进行考评;

(7)根据审判执行工作态势,采取优化内部流转程序的措施;

(8)管理与审判工作直接相关的其他事务。

8.(行政管理职责)试点法院探索实行人事管理、经费管理、政务管理等行政事务的集中管理,必要时可以设立院长助理、庭长助理协助院长、庭长处理行政事务。院长、庭长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不得影响审判组织依法独立审判案件。

9.(辅助人员)为确保审判长和其他法官有效履行审判职责,可以为其配备一定数量的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协助其工作。

10.(办案责任制)在保障独任法官、合议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按照“权责利统一”的原则,明确独任法官、合议庭及其成员的办案责任。

(1)法官违反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视情节后果予以诫勉谈话、批评通报;情节严重构成违纪违法的,依照相关纪律和法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法官因违法审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予以追究。

(3)法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试点法院建立法官考评档案。依照法官法规定,法官考评委员会负责指导法官的考核、评议工作,并将考评结果纳入法官考评档案,作为确定法官任职、确定考核等级、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5)建立合议庭成员之间的互评机制。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评查机制。案件评查结果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6)建立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法官的评价机制。审理上诉案件或再审案件的法院除对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审理、作出裁判外,根据需要可以对原审独任法官或合议庭在行为规范、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作出评价。

(7)建立法院以外的第三方评价机制。吸收当事人、代理律师和公众代表对法官的工作作风、职业道德进行评价。

(8)试点法院要认真执行中央政法委确定的改革方案,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试点工作的支持,着力解决试点工作相应的经费保障与物质激励,适当提高法官的职级与等级,建立与法官的权力和责任相适应的法官保障机制。

(9)法官在案件审理的各个阶段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不受追究。

三、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

11.(委员的条件)人民法院院长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审判委员会委员时,应当按照一定标准和条件,通过竞争性遴选与全体法官推选相结合的方式提名人选。被提名的人选应当包括若干名不担任领导职务,政治素质好、审判经验丰富、法学理论水平较高、具有法律专业高等学历的资深法官。

12.(讨论案件范围)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应当严格限定范围,且仅限于法律适用问题。

13.(法律问题的归纳)合议庭认为案件需要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应当归纳关于案件法律适用的不同意见,并阐述相应的理由。

14.(过滤机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院长可以指定二至三名审判委员会委员或者其他资深法官先行审查是否属于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的范围,并提出意见,报请院长决定。

15.(准备工作)对于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应当将拟讨论决定的事项、审判委员会委员名单、召开审判委员会的时间等提前告知当事人。当事人有权申请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当事人对审判委员会拟讨论决定的案件法律适用问题提交新的辩论意见的,应当附卷。审判委员会委员应当事先阅读审理报告,了解合议庭对案件事实问题的认定和对法律问题的意见,并根据需要调阅庭审视频或者查阅案卷。合议庭全体成员列席审判委员会。

16.(发言与表决)审判委员会委员讨论案件时充分发表意见,表决时应当按照资历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主持人最后发表意见和表决。审判委员会委员可以在讨论后一定时间内就自己已经发表的表决意见补充书面理由。所有参加讨论和表决的委员应当在审判委员会会议记录上署名。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的理由应当反映在以合议庭名义制作的裁判文书中。

17.(办案责任制)审判委员会委员在讨论或者表决案件时发表意见,不受追究,但违法违纪和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除外。

四、工作安排。

18.(加强领导)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试点法院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组织本院及所辖试点基层人民法院开展试点工作,并指定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试点工作的具体落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试点工作汇报,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19.(组织实施)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点法院应当按照中央批准的总体试点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在周密设计和论证的基础上,在最高人民法院和有关高级人民法院的直接指导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试点法院在完成试点任务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试点工作目标并结合本地实际有所调整或创新。具体实施方案于2013年11月30日前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试点实施方案应当明确任务分工、时序进度和工作责任等。试点法院是中级人民法院的,应当同时上报指定试点基层法院的试点实施方案。

20.(试点进度)合理安排试点进度。各试点法院在制定实施方案、修订现有规范、做好机制衔接的前提下,从2013年12月全面开始正式试点,为期2年。2014年12月进行试点工作中期评估后,各试点法院可以适当调整实施方案。201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成功的改革试点经验。

21.(试点管理)加强试点工作管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管理,掌握试点工作情况,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导试点工作。各试点法院所在辖区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加强监督指导和督促检查,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各试点法院所在辖区的高级人民法院在考评时给予试点法院特别政策。试点法院在试点工作中遇到问题和困难的,应当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2.(试点法院)本方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辽宁省新民市人民法院、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试行(试点法院是中级人民法院的,试点范围包括本院及其所辖范围指定的试点法院)。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适当扩大试点法院范围,其他有条件的地方法院可以参照本方案制定本地方的改革方案。

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近些年我国的金融体系逐步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也逐步出台,但是其运行机制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认为,金融体系运行机制是信贷运行机制、证券市场运行机制、国际收支机制、金融体系运行机制外在影响因素共同构成的有机体系,四个部分运行机制的优劣对金融体系运行机制竞争力强劲与否都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一、存在的问题信贷运行机制方面的问题。

我国信贷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信贷结构失衡,信贷结构失衡是指银行贷款与存款之间、银行贷款内部构成等比例失调、错位的一种不合理现象。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信贷供求主体失衡。近些年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不断上收信贷管理权限,将信贷资金重点投向大城市、有政府支持背景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中央政府直属的行业垄断性企业,信贷集中的态势非常突出。这一现象,是商业银行改善资产结构、提高经济效益的理性选择,有其必然性。但贷款权限和投向的过度、过快集中,与当前企业资金需求主体的广泛性产生了矛盾,对经济的均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近年来,我国证券业得到迅速发展,已为上市企业筹集到数千亿资金,但在繁荣发展的背后,证券市场仍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从根本上看,由于国有股的存在,政府实际上是上市公司最大的股东,而代表政府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的中国证监会所扮演的角色是十分微妙的,它既是市场的监管者,又是上市公司的审批者,同时实质上又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这就使证监会在开展工作中存在一定的难度,在这种监管体制下,证券市场的有效运行不能得到保障,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难以实现,保护投资者利益也就成为了一句空话。

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是中国对外开放和加快市场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主动参与国际分工的重要举措。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中国的投资环境和市场运行环境日益改善,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商来华投资,使中国成为目前世界上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之一。外资的引入给中国带来巨大的发展动力,在中国经济的突飞猛进中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但是,我们应对目前我国利用外商投资的状况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切不可盲目乐观。外商直接投资只是吸引外资的一个方面,而不是全部。利用外资主要有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国际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三种形式,在我国的外资结构中,直接投资的比重基本上就是我们吸引外资的全部,除了直接投资,我国吸纳另外两类投资的能力还相当有限,对国际资本的综合吸引力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我国成为对外直接投资最大流人国的地位在技术含量和行业的广度上有差距。美国的直接投资主要来自发达国家,规模大,技术含量高,而且遍及许多行业。我们的外商直接投资中,欧、美、日占的比重一直不高,最近虽有所增长。但增加不多,主要还是来自港、台和亚洲新兴经济体。这就决定了我国多数项目的技术含量较低。另外,我国外资流人的行业主要还是制造业。通过多年的改革开放特别是加入wto,我国对国际资本的吸引力已大大地增强,但与发达国家相比,特别是与美国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1)加强宏观政策引导。经济决定金融,银行信贷的对象主体是企业、是产品,企业产品有无市场、有无效益、有无发展前景,最终要由宏观经济结构调整的总体部署和战略实施来决定,因此,一信贷结构调整应是国家宏观政策引导的调整。政府部门要适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经济的要求,善于运用经济手段、经济方式来引导社会资金、银行信贷资金投向国家预期发展的领域和项目,如大型基础设施、中小企业、基础产业等。这样既可以促进商业银行信贷结构的调整,还可以避免盲目投资而导致的资源浪费,银行要根据经济结构调整的方向适时调整有效信贷需求结构,重视对国家经济发展方向、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周期的调查研究,警惕贷款过度集中的潜在风险,合理配置信贷资源。

(2)深化改革,积极创新,促进信贷资金合理流动,首先,加快银行制度创新,完善银行体系结构。改革完善现有的授权授信管理模式,适度扩大基层行的信贷自主权,在控制风险前提下,适度下放基层行的信贷审批权和决策权,简化小额贷款程序,提高基层行资金供给能力。其次,加快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促进转换经营管理理念。国有商业银行深层改革的关键是改革单一的产权制度安排,构建产权主体多元化的产权体系,真正解决好产权主体缺位、产权边界不清、责权利不对称的问题。同时,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塑造健全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并进一步转换经营管理理念,重新进行市场细分和定位,调整信贷结构和市场份额,把握信贷投向,控制信贷风险。

(3)调整货币信贷政策,督促银行改进信贷管理。证券市场运行机制方面的对策。

的规定,取消了首发前1年内不得增资扩股,以及关联交易比例不得超过30%的规定。同时,也加大了中介机构责任,要求中介机构对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1)加强对金融机构运作的约束和监督。我们知道政府干预股票市场的需求主要是通过对股票市场中资金面的控制实现的。资金面宽松则可以推动股票市场的上扬,而资金面收紧则可以打压股票市场。虽然银行法规禁止银行资金流入股票市场,但在不同时期政府相关部门执行这些法规力度是不同的。因此对银行运作监管力度的把握也就成为了政府调控股票市场走势的重要工具。当政府希望股票市场走强时。银行监管部门往往放松对银行资金投资股市的控制,股票市场充盈的资金也就可以推动市场不断走强,反之当政府希望抑制股票市场的过度投机时,往往也从查处违规流入股票市场的资金着手,通过加强对银行资金流向的监管,迫使部分资金离场,从而促使股票市场走弱。因此通过加快银行及其它金融商业化改革,完善金融法规制度,同时加强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银行运作的独立监督功能。可以促使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自主、合法经营。

(2)增强市场透明度,构建诚信市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任是所有交易的前题。在资本市场中信任显得更为重要,因为资产定价的基础是人们对未来的预期,对信息的搜集和处理是投资者决策的基础,但个人投资者往往处于劣势,其利益易受侵害,增强市场透明度,确立股票市场公信力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依托。

(1)改善投资环境,首先,保持稳定的投资条件,继续开放市场。摒弃地方保护主义。为外国投资者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其次,在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硬环境的同时,加强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强化企业经营服务意识。再次,在继续改善软、硬环境的同时,着力于创造适合高科技产业和先进技术型投资发展的创新投资环境,包括科研及高级管理人才供给,人力资源开发等科研条件,知识产权保护及法律法规的完善等。

(2)要注意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在统筹平衡,保持国家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产业控制权的前提下,推进石化、交通、机电等行业若干重大项目引入跨国公司的资金的工作。继续鼓励中小企业来华投资。对于能够发挥我国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项目。出口创汇型项目仍要予以推进,同时还要兼顾技术含量较高的项以促进产业升级。

(3)加大吸引外国投资区位转移促进我国经济发展,随着我国加入wto整体环境的改变,我国利用外资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沿海地区的投资机会相对减少,中西部的投资空间相对扩大。

年度当前乡镇纪委职能发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全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党风廉政建设,重在基层。当前,乡镇纪委在发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尚有较大差距。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乡镇纪委能否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最终影响的是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x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对乡镇纪委队伍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就如何促使乡镇纪委更好的履行监督责任提出对策建议。

一、乡镇纪委基本情况。

x县现有x个乡镇,每个乡镇配备x名纪检书记(兼任监察室主任),x名纪检专干,均享受纪检监察干部岗位津贴。全县各乡镇纪委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想监督的问题。

(一)职责定位存在偏差。一是对落实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监督责任重视不够。有的乡镇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识不足,将主体责任落实的中心放在经济发展、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等方面,侧重于应对实绩指标的考核,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则由纪委出来“单挑”,忽视了党建的引领作用。二是事事牵头,样样负责,监督职能虚化。少数乡镇党政领导担当意识不足,任何工作都要纪委参与,认为这就是“纪委的监督”,每项重大决策都要求纪检干部到场,认为这就是“纪检干部的责任”。乡镇纪委书记除了履行纪律检查职责之外,往往还要承担其他事务性工作,纪检专干同时还兼任着乡镇其他专干工作任务,结果难于聚焦主责主业,造成监督职能虚化。三是乡镇纪委对乡镇党委依附性强。乡镇纪委在乡镇党委和县纪委双重领导下工作,乡镇纪委书记要接受乡镇党委书记的领导,与其他班子成员也是平级关系,难免要顾忌相互之间的关系,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为削弱。

(二)工作作风需要转变。一是政治站位不高、政治责任缺失。少数乡镇纪委对自身承担的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定位把握不准,没有厘清工作关系,对于自身“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认识模糊,责任感、使命感不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较差,在思想观念上弱化了纪委监督职能。二是监督执纪问责的积极性不高。目前,乡镇纪委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多以配合县纪委监委为主,自己主动开展监督检查和进行执纪问责的案件少之又少。虽然自2017年以来,x县各乡镇每年都有自办案件,但查办的案件基本都是涉及群众举报或上级督办后才启动调查处理程序,问责措施多是批评教育和一般性警告提醒。日常性监督少,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够多,作风督查未形成常态。三是担当意识不强,监督执纪不严。少数乡镇纪检干部充斥好人主义思想,出于对自己前途的考虑,害怕将来影响自己的人脉,不愿意创造彼此之间的不愉快,工作能推则推,消极懈怠,不敢动真碰硬,伸手不打笑脸之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睁只眼闭只眼,得过且过。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差,有时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监督执纪存在“宽松软”。

(三)“专干不专”问题突出。一是乡镇纪检力量配置薄弱。就目前来看,x县各乡镇除纪委书记以外,其他纪检专干兼职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由于乡镇工作繁杂,人少事多,纪检专干看似配齐配足,但非专职状况仍然存在,造成兼而不专,兼而不管的虚位现象,投入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有限,配合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有心无力。二是业务不精通。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较强的工作,虽然各乡镇都配齐了纪检队伍,但就乡镇办案人员现状来看,熟悉与纪检业务相关的财政、审计、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人员较少,缺乏办案经验,查办案件的办法不多,技巧不够,缺乏程序意识,在案件查办上难有突破,导致办案整体质量不高。三是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新任的乡镇纪委书记和纪检专干大多是没有纪检监察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担任,在上岗时对纪检监察业务系统培训少,业务和技能一时得不到有效提升。同时。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乡镇纪检干部又忙于其他工作,没有主动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素质,业务不熟不精,加之乡镇纪检干部岗位调动频繁,工作的延续性受到较大影响。

二、对策建议。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县监察对象由改革前的x人增加到改革后的x人,其中乡镇干部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由改革前的x人增加到了改革后的x人,监察对象增加了x%。

一是完善乡镇纪委管理体制。在坚持乡镇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这一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委对乡镇纪委的领导和业务指导,明确查办和处理案件以县级纪委领导为主。实行定期工作上报制度,乡镇纪委在向乡镇党委汇报的同时,要及时向县纪委报告,由县纪委加大提审办案力度,不断强化乡镇纪委对县纪委负责的导向作用,实现纪委双重领导体制的均衡化。乡镇党委要明确支持纪委独立开展工作,对本乡镇范围内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纪律以及腐败问题不得偏私和包庇放纵,保证乡镇纪委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查办案件的相对独立地位。

二是强化选人用人导向和标准。严格选拔那些政治素质过硬、纪律作风正派、办事风格硬派、能够保持原则的优秀干部担任乡镇纪委书记。修改完善乡镇纪委考核办法,采取平时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对乡镇纪委书记的考核意见以县纪委监委意见为主,乡镇党委意见为辅,不断消减乡镇纪委独立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制度障碍。

三是明确监督内容,聚焦监督重点。持续关注重点领域,不断加强村干部履职、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低保、惠农政策落实等群众反映问题突出领域的监督检查。盯住关键岗位,将监督对象重点放在班子成员,财政、民政、扶贫等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身上。紧盯风险环节,重点盯紧乡镇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吃拿卡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以及在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评定、低保评议等过程中优亲厚友、以权压人、以权谋私等行为,一经发现决不手软。

四是加强乡镇纪检干部素质和能力培养。有计划、有重点的组织乡镇纪检干部深入学习************纪检监察新思想新论断和各级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搞好监督是天职,搞不好监督是渎职”的理念,定期开展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引导乡镇纪检干部聚焦主业主责深耕细作,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五是健全纪检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对乡镇纪检工作中作风不实,办案不力的一经发现,严肃问责处理,绝不姑息,消除监督死角,避免灯下黑。同时,切实关心乡镇纪检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加大乡镇纪委书记交流力度,对任职时间长且成绩突出的干部,积极推荐、提拔,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乡镇纪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公安机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临着机遇的同时又迎接新的挑战,公安工作应如何革旧鼎新、与时俱进、开创新的辉煌呢?只有克服旧的公安工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谋划构建现代公安工作新机制。

主要问题:

层派出所只顾做好手头工作,搞好学习教育整顿,处理日常事务,没有保持清醒的头脑,因此在工作起来目的性、针对性不强,一旦忙起来,有时有些手忙脚乱,手头工作似每项都重要,没有中心工作,这样以来,也没少出力,但是仍不见成效。

二、在基层的管理工作,有些基层派出所没有以“发展”为中心,没有从部门权力和利益的狭隘观念中解放出来,工作的出发点只是从自身利益出发,因此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重管理轻服务,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等现象。

三、派出所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主要体现在派出所硬件装备不够强,警力不够下移,科技强警还没有真正在基层派出所得到充分体现,另外有得建立合理科学的用人机制,逐步建立公安机关的领导主要从基层派出所听中逐级产生的制度。

主要对策:

一、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政治观,坚持把维护稳定摆在各项公安工作的首位。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全力维护稳定是职能所在,所以要坚定不移地稳定的各项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公安工作实线中,重点做到四个始终。一是始终保持对国际国内形势清醒的头脑。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切实增强政权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牢牢把握对敌斗争的主动权和制胜权。要坚持信息先行,建立起国保、治安、文保、户政、出入境、技侦、网监等部门组成的信息会商机制,强化对信息的综合分析预测,研判和跟进核实,为现实斗争领导决策提供高效的信息预警服务。二是始终坚持“露头就打,先发制敌”和掐尖打头的斗争策略。要针对敌对分子,刑事犯罪的新特点,分层次加大对他们的侦控力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最大限度地打压他们的活动空间,绝不能让他们形成气候。三是始终保持对建立反暴力恐怖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强反恐专门力量建设。四是始终坚持妥善处理好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当前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

二、牢固树立服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的观念,为经济建设打造优质的平安环境。公安机关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发展这个中心,从限制型向保持型的转变,着力实施三个突破。一是在编织以“三张网”为主体的治安防控体系上有新突破。坚持公开预警,源头控制,精确打击,动态防控,市场运作的思路,形成一个纵横交错的城市社会面治安防控网络,提高防控工作的社会化程度和科技化水平,确立“整体防控”的基本思路,尽快实现由静态管理型向主力防控型的根本性转变,重点建设的“警防,民防,技防”三张网,即建设以公安机关为主体的打击逃控网,建设以社会、企事业单位和社区为主的群防群治网,建设以普及技术防范为主的技术防范网,全面推进打防管控建一体化建设,提高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在打造以“服务型”为核心的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机制上有新突破。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就是服务意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三是在实施“阳光型”警务工作新机制上有新突破。通过建立社会治安信息定期发布制,警方发言人制,主动公布社会治安状况及公安工作运作过程和结果,让人民群众了解与自己密切相关的社会治安信息,并建立起社会公共监督机制,通过各种形式向公众征询对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的评判,把评判权交给群众。

结合的控制网络。

乡镇纪委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乡镇统战工作既是统战工作的基础环节,也是统战工作的薄弱环节,当前,乡镇统战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认识不够到位,工作力度不大;二是人员配备不强,业务水平不高;三是经费不能保证,工作难度较大。现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认识不够到位,工作力度不大。当前,无论是乡镇主要领导还是一般干部群众普遍对统战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主要表现为:一是个别乡镇班子领导干部统战观念淡薄,对统战工作不重视,对统战工作,不研究、不过问,讨论不充分。二是相当一部分同志片面地认为统战工作就是做团结民主党派、归侨侨眷和台胞台属的工作,是为促进祖国统一服务的,没有真正认识到统战工作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三是由于统战工作是做人的工作,没有硬性指标,导致个别领导认为统战工作平时可管可不管,有检查时应付一下就可以了事。调查表明,有8%领导情况表明,群众对统战工作任务,目标是什么都不太解。四是基层群众对统战工作缺乏起码的了解,所以就谈不上对统战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由于对统战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把统战工作作为一项“副业”来处理。

2、人员配备不强,业务水平不高。机构改革后,我县38个乡镇统战工作,配备专职统战委员的只有9个乡镇。一方面是专职少,既使是专职统战委员,平时也承担了大量的中心工作和其它工作,名为专职,实际上也变成兼职,29个乡镇没有设置专职的统战领导干部,采取由其他岗位机关领导干部兼职的办法,甚至是安排一名机关干部临时附带,至于兼职的,更谈不上对统战工作的关注。由于乡镇中心工作任务繁重,造成乡镇统战委员“没有时间和精力抓统战工作”,“工作应付多”。另一方面是没有具体干事的人。乡镇除配一名统战委员外,没有配备具体工作人员,处于“单枪匹马”、“光杆司令”和“孤军作战”的状况。缺乏必要的人力和精力。在干部的选择上良莠不齐,并且人员变动频繁,随意性较大。由于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统战工作会议和组织开展的统战业务知识培训相对较少,统战方面的学习资料比较缺乏,部分统战干部又不注重加强学习提高,个别统战干部甚至对统战政策、统战对象、工作目的和工作方法等不甚了解,普遍缺乏做好统战工作的经验和方法,对统战工作中的突发事件不能正确及时处理,客观上影响了统战工作的正常开展。

3、经费不能保证,工作难度较大。统战工作虽然对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但因其作用一般不能快速显现,乡镇对统战工作的投入往往不足。一方面,统战干部没有固定的岗位津贴,又未纳入乡镇班子进行管理,缺少相应待遇,使统战干部感到“没想头、没奔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由于乡镇财政普遍较为困难,没有将统战工作经费列入固定的预算支出,即使必要的业务开支也得挤占其他项目的支出预算,办公经费紧缺,办公条件差,客观上对开展工作也造成一定影响。

在党外干部队伍方面:主要是整体素质不高,后备干部队伍数量不足,培养不够,在安排和使用上有断层现象。尤其是党外知识分子的成长,由于缺少组织的培养和使用,参加社会活动较少,所以进步慢,代表性不突出。同时,不少干部认为,“中共党员干部培养、使用机会多,发展有前途,而非中共党员干部由于受领导职数的限制,当个乡镇领导已是职务到顶。”因此要求加入中共党组织的人也逐渐增多,给党外干部队伍建设造成影响。

乡镇统战工作面对的是最基层的群众,要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本身就需要做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工作难度较大,时间精力少了不行。

1、提高认识,为做好乡镇统战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上级党委要将统战工作纳入重要办事日程、纳入乡镇年度政绩考核,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上级统战部门要建立统战工作督查机制,加大对基层统战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同时,要加大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基层干部群众对统一战线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2、配强人员,落实统战干部待遇和工作经费。一是要配齐配强乡镇党委专(兼)职统战委员,要选配政治素质好、文化素质高、善于团结人、热心统战工作的干部担任乡镇党委统战委员。二是各行政村和有统战对象单位的基层支部都要设立统战联络员。三是统战工作任务重的除应配备专职党委统战委员外,还应配备一名统战干事,具体负责统战工作。解决统战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乡镇党委要把统战干部列为班子管理,纳入选人用人的视野范围。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开支。

3、加强培训,提高基层统战干部素质。一是要建立镇统战委员岗位轮训制度,加大统战委员的培训教育力度,保证所有统战委员上岗后在短时间内接受较系统的统战理论业务培训,并定期进行业务知识轮训。二是要以县为单位组织乡镇统战委员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建立必要的例会制度,并组织外出参观学习,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开阔视野。三是各级党委要重视对加强基层统战委员的培养、教育、交流和使用工作,不断优化基层统战干部队伍结构。四是基层统战委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搞好自身修养,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振奋精神,努力工作,开拓创新。此外,要建立基层统战工作的竞争激励机制。要强化目标责任考评,改变目前统战工作重视不重视、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状况。要加强信息交流,培育先进典型,推动工作发展。

在党外干部、党外人士队伍方面:对乡镇党外干部要重视做好培养、选拔、安排和使用工作。对党外知识分子要认真贯彻“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的政策,为他们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对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要加强教育,积极引导,增进共识,促进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