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范文网

去党校封闭培训意味着 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汇总8篇)

时间:2023-09-28 21:51:55 作者:GZ才子 去党校封闭培训意味着 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汇总8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

为加强全市建筑工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下同)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精准防控”的原则,压实属地、部门、企业、个人“四方责任”,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严格落实“进必扫码、出必销号、实名登记、责任明确”要求,坚决筑牢建筑工地疫情防控防线。

(一)压实各方责任

1.压实属地政府责任。把建筑工地作为疫情防控重点区域,纳入属地疫情防控一体化格局,与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密切协作联动,加强对建筑工地在核酸检测、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指导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2.压实主管部门责任。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指挥调度和督导检查,密切与属地协作联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3.压实企业责任。建设单位要负起首要责任,组织协调参建各方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施工总包单位要负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现场封闭式管理,做好场所码及行程码查验、核酸检测、环境消杀、应急处置等工作;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履行监督责任,对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的,提出整改要求,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包、劳务、材料供应等单位要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4.压实个人责任。建筑工地现场人员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做好个人自身防护。

(二)强化人员管理

建筑工地应通过“青岛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等权威渠道及时动态掌握中高风险区信息,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要求,对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外地入青返青等人员,有针对性落实好防控措施。对进出工地人员实行严格准入管理,按照常驻人员、临时人员进行分类管控。

1.加强常驻人员管理。项目管理人员及所有工人进入工地,要逐人扫青岛“场所码”登记,经现场值班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情况合格并测量体温正常后,通过实名制闸机进入工地。入场人员信息要第一时间纳入“应检尽检”系统,退场人员相关信息要及时销号。

2.加强临时人员管理。送货司机、卸货人员等其他外来人员进入工地,要逐人扫青岛“场所码”登记,经现场值班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情况合格并测量体温正常后,填写《建筑工地外来人员进(出)场登记表》(见附件1),完成车辆、材料等防疫消杀后方可进入工地,离场时要及时登记。

3.摸清现场人员底数。建筑工地全面准确掌握进出工地人员底数,每日核对“场所码”扫码登记人数、实名制道闸系统通过人数、《建筑工地外来人员进(出)场登记表》登记人数,确保人数相匹配、无差漏。

(三)加强核酸检测管理

严格落实省、市关于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核酸检测工作要求,制定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不落一次”。主动协调属地街道、社区,安排力量到工地为现场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如属地无法派人,应组织班组到附近检测点进行检测。加强一体化疫情防控平台“应检尽检”系统账号创建、动态管理工作,及时更新各项目“应检尽检”系统人员信息,跟踪检查人员核酸检测情况,对系统报警人员及时处置。

(四)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1.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建筑工地采取封闭式集中管理,原则上一个建筑工地只设一处人员进出口,并设置闸机。在工地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场所码”、设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公示牌(见附件2),在出入口、办公区、生活区等显著位置张贴疫情防控明白纸(见附件3),动态更新有关内容。推广实名制检验、场所码查验、体温测量一体进行,严禁查验结果异常人员进入工地。

2.落实防疫卫生措施。工地消杀应全面覆盖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物资材料、设备设施、项目用车等,并建立日常消杀台账。办公区、生活区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每天至少进行2次消杀和通风处理,并在醒目位置张贴相应记录。现场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办公人员优先使用无接触办公方式,严格限制参会人数,控制会议时间。住宿区实施门禁管理,房间以班组或同行人员为单位分配,合理安排住宿人数,禁止人员窜访和聚集活动,保持经常性开窗通风。人员就餐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餐具宜采用个人餐具,公用餐具需每次高温消毒。建筑工地均应设置临时隔离点,且与生活区、办公区严格分隔。

(五)加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对发现核酸检测结果异常、有疫情地区旅居史、密接或次密接的人员,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要求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跟进实施处置措施,切实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一)建立联动机制。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筑工地严格服从属地街道防疫部门指挥,积极主动融入属地街道防控网络,有效落实属地防控措施。建立属地街道、行政主管部门、企业项目三方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

(二)加强检查督导。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属地对接,对建筑工地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对发现的疫情常态化防控不到位等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

(三)成立工作专班。建筑工地要成立由建设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牵头,施工总承包、监理、分包、劳务、材料供应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具体实施过程中,与市、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封闭式管理方案制度

为加强全市建筑工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下同)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精准防控”的原则,压实属地、部门、企业、个人“四方责任”,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严格落实“进必扫码、出必销号、实名登记、责任明确”要求,坚决筑牢建筑工地疫情防控防线。

二、建筑工地防控措施

(一)压实各方责任

1、压实属地政府责任。把建筑工地作为疫情防控重点区域,纳入属地疫情防控一体化格局,与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密切协作联动,加强对建筑工地在核酸检测、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指导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2、压实主管部门责任。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指挥调度和督导检查,密切与属地协作联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3、压实企业责任。建设单位要负起首要责任,组织协调参建各方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施工总包单位要负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现场封闭式管理,做好场所码及行程码查验、核酸检测、环境消杀、应急处置等工作;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履行监督责任,对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的,提出整改要求,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包、劳务、材料供应等单位要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4、压实个人责任。建筑工地现场人员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做好个人自身防护。

(二)强化人员管理

建筑工地应通过“青岛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等权威渠道及时动态掌握中高风险区信息,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要求,对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外地入青返青等人员,有针对性落实好防控措施。对进出工地人员实行严格准入管理,按照常驻人员、临时人员进行分类管控。

1、加强常驻人员管理。项目管理人员及所有工人进入工地,要逐人扫青岛“场所码”登记,经现场值班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情况合格并测量体温正常后,通过实名制闸机进入工地。入场人员信息要第一时间纳入“应检尽检”系统,退场人员相关信息要及时销号。

2、加强临时人员管理。送货司机、卸货人员等其他外来人员进入工地,要逐人扫青岛“场所码”登记,经现场值班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情况合格并测量体温正常后,填写《建筑工地外来人员进(出)场登记表》(见附件1),完成车辆、材料等防疫消杀后方可进入工地,离场时要及时登记。

3、摸清现场人员底数。建筑工地全面准确掌握进出工地人员底数,每日核对“场所码”扫码登记人数、实名制道闸系统通过人数、《建筑工地外来人员进(出)场登记表》登记人数,确保人数相匹配、无差漏。

(三)加强核酸检测管理

严格落实省、市关于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核酸检测工作要求,制定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不落一次”。主动协调属地街道、社区,安排力量到工地为现场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如属地无法派人,应组织班组到附近检测点进行检测。加强一体化疫情防控平台“应检尽检”系统账号创建、动态管理工作,及时更新各项目“应检尽检”系统人员信息,跟踪检查人员核酸检测情况,对系统报警人员及时处置。

(四)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1、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建筑工地采取封闭式集中管理,原则上一个建筑工地只设一处人员进出口,并设置闸机。在工地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场所码”、设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公示牌(见附件2),在出入口、办公区、生活区等显著位置张贴疫情防控明白纸(见附件3),动态更新有关内容。推广实名制检验、场所码查验、体温测量一体进行,严禁查验结果异常人员进入工地。

2、落实防疫卫生措施。工地消杀应全面覆盖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物资材料、设备设施、项目用车等,并建立日常消杀台账。办公区、生活区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每天至少进行2次消杀和通风处理,并在醒目位置张贴相应记录。现场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办公人员优先使用无接触办公方式,严格限制参会人数,控制会议时间。住宿区实施门禁管理,房间以班组或同行人员为单位分配,合理安排住宿人数,禁止人员窜访和聚集活动,保持经常性开窗通风。人员就餐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餐具宜采用个人餐具,公用餐具需每次高温消毒。建筑工地均应设置临时隔离点,且与生活区、办公区严格分隔。

(五)加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对发现核酸检测结果异常、有疫情地区旅居史、密接或次密接的人员,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要求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跟进实施处置措施,切实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建立联动机制。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筑工地严格服从属地街道防疫部门指挥,积极主动融入属地街道防控网络,有效落实属地防控措施。建立属地街道、行政主管部门、企业项目三方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

(二)加强检查督导。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属地对接,对建筑工地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对发现的疫情常态化防控不到位等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

(三)成立工作专班。建筑工地要成立由建设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牵头,施工总承包、监理、分包、劳务、材料供应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具体实施过程中,与市、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幼儿园封闭管理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初三、高三开学方案》和《教育局高三初三开学准备工作函》的精神以及我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我校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从即日起,校园实行以下管控措施:

(一)前门口

正常开放

(二)后门口

全天封闭,原则上不对外来人员和教职工开放。

禁止校外、教职工车辆进入校园,因公来校或物资采购、运输货物的,请对接部门与政教处联系,车上所有人员须下车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一)教职员工、教工家属、后勤服务人员、施工人员入校,应该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向门卫出示健康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佩戴口罩。

(二)因公来校人员,均需佩戴口罩,登记身份证件信息和入校原因,并由相关校内人员迎接。

(三)教职员工带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的,进校前必须主动进行登记,随同人员须进行体温检测。

(四)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或者离校。

(五)无有效证件或体温异常者,谢绝入校;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校。

(六)谢绝校外人员入校游玩、锻炼等。

(七)禁止外卖进入校园。

所有入校人员应服从安保人员的统一管理,登记相关信息,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

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积极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切实做好相关“调停缓撤”项目、民生项目、生态环保项目、产业项目的开工复工。

1.防控机制到位。项目单位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调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疫情防控组织架构,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落实专人对接属地街道(社区)主管部门、疾控部门。作业人员较多的项目需成立防疫专班,专人专岗,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应报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卫生防疫部门备案。

2.员工排查到位。把好项目作业人员入口关,对项目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核实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关键信息,并与项目所在街道(社区)共享,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必须确保项目施工区域作业人员身体状态良好。

3.物资保障到位。项目单位要按照卫生防疫部门制定的标准开展疫情防护工作。项目单位防疫物资包括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消毒水剂、应急药品、应急车辆等,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

4.阻断隔离到位。项目开复工前,各作业区域必须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开复工后,每天定期进行消毒杀菌。项目作业区域必须确保规范有序、整洁卫生、空气畅通且具备防控管理条件。项目作业区域只设置一个出入口,24小时设岗,对所有进出项目作业区域的车辆、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一律实行“一测二查三询(测量体温、查验身份、询问动向)”并进行实名制登记,严密掌握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及行踪,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项目作业人员在项目建设区域必须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同一区域作业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每天早晚2次对作业人员逐一检测体温,一人负责检测,一人负责复核,并记录在案。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症状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作业现场应立即暂停作业、实行有效隔离阻断。项目单位应立即报告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卫生防疫部门并及时安排患者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配合疾控部门开展防治,同时报告项目所在行政区域重点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

5.内部管理到位。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作业现场必须摆放、张贴安全和防疫宣传展板。项目单位应确保每日监测上报员工身体状况,督促员工每天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发现情况及时报告、采取处置措施,并加强员工下班后管理。做好项目施工区域、厂房、住宿区及食堂等人员密集区的疫情防控,做好场地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作业人员不得集中用餐、不得聚餐,应采取分散用餐、错时供餐、打包配餐等方式就餐。项目单位对住宿区应每天做好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尽量分开、单独住宿。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作业场所及生活区域必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垃圾。

1.自查。项目业主单位对照疫情防控相关标准和本通知要求进行开工复工前的全面检查。

2.备案。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实行备案管理。由项目业主根据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条件向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3.开复工。项目备案后,即可开复工。

1.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示范区)管委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的组织领导,及时进行研究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指挥,对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重点建设项目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蹲点帮扶,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强化主体责任。各项目业主单位要自觉担当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坚决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决做到疫情防控条件不达标不开工复工,坚决支持配合所在地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3.强化监督管理。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要严格落实“五个到位”要求,确保监督管理无死角、无盲区、无遗漏。开复工前,项目单位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发放安全和疫情防控手册,进行严格科学的疫情教育宣传。各重点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发生对疫情防控不到位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强化协调联动。各项目业主单位与所在地方一定要畅通信息渠道,建立联防联控联动机制,服从大局,克服困难,众志成城,齐抓共管,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推进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开工复工。

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

第一条为加强区五里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规范各项工作程序,提高入园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加快园区建设步伐,促进区域工业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业园区包括富硒食品园、现代物流园、综合产业园(朝阳产业城)、新型材料园、汽车产业城等。

本办法适用工业园区内的所有企业和与工业园区管理有关的部门及单位。

第三条通过工业园区的建设和管理,创新管理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实现优势互补、园区承载、产业集聚目标,使工业园区成为我区经济特别是县域工业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撑点,为我区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工业园区作为我区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开发建设应科学、规范,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规划先行原则。工业园区建设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产业政策导向。

(二)特色优势原则。工业园区建设应立足和提升现有产业基础,按照区域工业产业发展布局,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突出自身特色,形成优势特色产业或产品。

(三)可持续发展原则。要把工业园区建设与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结合,优化资源配置,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五条通过科学布局,形成产业定位明晰、规模优势明显、集聚效应突出、发展与环境相协调的发展格局。

第六条按照“统一规划、一区多园、分步实施、重点发展”的思路,实施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和建设规划。

第七条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全面体现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充分考虑发展前景和生态环境,合理安排分区布局和配套设施。

第八条工业园区分阶段进行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一定规模和项目承载能力。

第九条工业园区实行“一区多园”的发展模式。根据区位、环境等因素,科学布局产业区域。

(一)富硒食品园。充分利用资源优势,重点开发富硒食品。

(二)现代物流园。合理利用交通和区位优势,发展现代物流业及相关产业的加工企业。

(三)综合产业园。重点发展电子、电器加工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

(四)新型材料园。着力发展新型材料产业。

(五)汽车产业城。以汽车零配件加工和汽车整装为主,突出机械加工制造业。

第十条为加强工业园区的组织管理,成立区五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园区管委会属区政府派出机构,代表区政府管理工业园区的党建、经济和行政事务。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市上有关文件精神。

(二)受区政府委托,行使政府赋予的管理权限,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

(三)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制定园区各项管理办法、优惠政策和管理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园区内项目用地的规划布局。

(六)负责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和运营管理。

(七)负责园区内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企业监督管理及服务。

(八)负责与市、区有关部门就园区管理工作进行协调。

(九)负责园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为加快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成立区五里工业园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区投资公司)。园区投资公司在园区管委会领导下,作为工业园区投资融资平台。负责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与开发。实行有偿服务、独立核算。

第十二条进入工业园区的企业或项目,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

(二)符合市、区产业发展规划。

(三)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要求。

(四)符合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

(五)有相应的资金保障,且资金来源明确。

(六)项目投资强度

1、注册资本的要求:入园企业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3、供地标准: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下和用地小于50亩的项目原则不单独供地,全部进驻标准化工业厂房。

(七)省级以上高新技术项目,投资额度可以放宽。

(八)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企业或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生产工艺及设备不得入园。

第十三条申请进入园区的企业或者项目,应当向园区管委会提交下列材料:

(一)入园申请书或投资总额承诺书。

(二)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及投资人身份证明文件。

(四)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或有效资产证明。

(五)有效的前置审批项目批准文件或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十四条凡符合条件的入园企业或项目,由园区管委会组织入园可行性评审后,签订入园项目投资建设合同书。

第十五条入园企业享有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及相关优惠政策的权利。

第十六条入园企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二)遵守工业园区管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按时填报园区管委会及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各类调查和统计报表。

第十七条入园企业因法定事由合并、分立或注销的,在作出决定前,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园区管委会。

第十八条入园企业用地由园区管委会与国土部门先期衔接,审查拟入园企业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用地政策。

第十九条园区管委会负责入园企业用地资料的收集整理。

用地资料主要包括计划立项、建设选址、环境影响评估、项目初步设计、勘测定界图件及报批所需的文件材料等。

第二十条经国土部门实地勘察、预审同意后,由区土地统征储备中心委托园区管委会负责土地征收和拆迁安置工作。

土地征收和拆迁安置资金由项目单位向园区管委会交纳,园区管委会负责向被征地单位和拆迁人兑付。资金兑付方式经镇办、村组和统征中心三方确认后方可兑付。

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征用管理费等税费,由税费征收单位提出收费依据和数额后,由园区管委会代征代缴。

第二十一条确定项目单位建设用地后,由园区管委会协调,国土部门负责,按照国有土地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土地出让金须返还企业的,由园区管委会负责衔接办理。

第二十二条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投资额度,对已动工但完不成投资额且造成土地闲置二年以上的,由国土部门或委托园区管委会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二十三条项目单位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变用途,由园区管委会负责监督管理。

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报经区政府同意,重新确定土地使用者。

第二十四条项目单位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方可开工建设。

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国土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按照违法占地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项目单位的法律责任:

(一)投资额度、投资强度、建设速度和产出密度其中任何一项指标达不到工业园区管理规定的,按该项目最低标准核算用地面积。多项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以最低一项为依据核算用地面积。多余的用地面积依法收回或按土地出让价的二倍标准收取土地出让金。

(二)未经审批将工业用地改为其他用途的,依照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之规定,园区管委会报请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将该宗土地收回重新安排使用,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因项目单位原因造成未按合同规定不按期开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法律规定,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

(四)签订的入园项目投资建设合同书,应约定开工之日起连续三个月未开工建设的,视为投资人违约,将终止履行合同,收回项目用地;已动工建设但建设面积占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总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建设连续满十二个月的,项目单位则限期缴纳土地闲置费,并限期复工;逾期不缴纳土地闲置费或不复工建设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件。

(五)减免土地出让金单位的项目已竣工而未按期投产,第一年按该宗土地当年评估价的.50%补缴土地出让金;第二年仍未投产的,按该宗土地当年评估价的100%补缴土地出让金,第三年仍不投产的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对其建筑物等不动产评估作价予以拍卖,动产部分由项目投资者自行处理。

停产企业,应在六个月内恢复生产,确因无法恢复生产的,由园区管委会组织中介机构拍卖处理,并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和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企业厂区建设工程在设计前,须与园区管委会先期衔接,并按照工业园区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设计,制作企业厂区规划总平面图和效果图。

工程建设报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一书两证”。施工中要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生产、消防等执法单位的监督检查。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规范施工。

第二十七条加强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控制指标。

工业项目的容积率、建筑占地率、绿化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总用地的比例执行国家的控制性标准。

工业用地范围内不得建造住宅、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厂区建筑物、构筑物退让主、次干道规划控制红线最小距离按园区规划的标准执行。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项目单位要限期改正。预期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则强制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项目单位自行负担。

第二十八条工业园区内的建筑设计须经园区管委会、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共同评审,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施工。

第二十九条工业园区内企业沿路的围墙和绿化,园区管委会统一设计后,由企业组织实施和管护;企业厂区出入口设置位置须报工业园区管委会同意。

第二十三条工业园区内企业不得建筑民房式的厂房,不得擅自分割、转让房产和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一条入园企业工程施工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拉乱接供电、供水、供气、网络、通讯等管网设施。

(二)在公路和园区道路上堆放砂石、水泥、钢材等建筑材料。

(三)损坏园区公共设施。

(四)乱堆滥放建筑垃圾、临时工棚和脚手架等,影响工业园区卫生的。

(五)其他造成污染、破坏园区环境和公共卫生的行为。

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

随着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各种社会弊端和陋习纷纷涌现,交通、疾病、饮食等安全隐患威胁着人民的生活。为了避免社会恶习对学生的影响,防止各类交通、疾病、饮食安全隐患对学生的伤害,同时为了更好规范学生行为,美化校园环境。特制定本方案以加强学校对学生管理,给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宁静的生活学习环境。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全体班主任

(2)实施方案:查证(学生佩戴出入证)列队出校门(规范学生行为,美化校园环境)

(3)职责范围:

组长:负责整个封闭式管理的规划、调度;

值日领导:验证并维护学生有序出校门;

年级组:负责整个年级各班学生列队直至出校门以及违规学生的教育处理;

食堂:保质保量供应学生进餐,并维持好秩序。

(4)操作过程:

1、学生队列集结地:各班外走廊;

2、各班组织学生按3-4纵队在制定集结地列队(指定一名学生负责带队),每人将走读证挂在胸前,做好出校门的准备(骑自行车出入的学生与住读生待走读生走完后,以铃声为准,方可离开教室)。

3、根据队列整理快慢的情况而定先后,分年级挂牌出校门,由年级主任总体调度;每个楼层由一个领导管理(各分管校长负责调配),谨防学生拥挤、打闹,保证学生有序下楼。

4、由校领导值班人员安排列队出校门的班级,各年级每班排列成一纵队,每次共分七列同时出校门,学生要求整好队挂好牌,不允许有散员出校门,特殊情况需有班主任开具的请假条方可外出,且只能等全校走读生走完后,方可出校门。不到各自班级整队的学生一律不允许出校门。

幼儿园封闭式管理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xx、省委省x和教育厅、市教育局、苏州大学、区教体文旅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幼儿园决定从2月1日起,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校园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月1日起,校园加强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车辆一律不得入内。

二、延迟开学期间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需报学校人事处批准后方可进入,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额温)超37。5℃不得进校。家长、幼儿一律不得不得进入校园,有事可与班主任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新式沟通。开学后师生员工按规定在校门口接受体温测量,符合规定的方可进入校园,不符合规定的幼儿在隔离室等待家长接去就医。

三、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

1、入园时间为7:45—8:45,期间家长将幼儿送至园门口,由幼儿自行进入校园,托班幼儿由班级老师负责在门口接,进入校园先洗手再晨检,晨检通过再进入班级。如有疑似,进入隔离室,并马上通知家长。

2、离园时间托班15:40—15:50,小班15:50—16:00,中班16:05—16:15,大班16:20—16:30。一班家长按顺序在园门口排队等候,二班家长在食堂南面小路上排队等候,三、四班家长在小树林至纵横楼前道路等候,排队时彼此之间间隔1米,教师将幼儿带至园门口场地3路纵队站立,按照1、2、3、4班从北往南依次排队,家长刷卡入园,教师喊幼儿姓名并放行。

3、中午离园幼儿实行错峰措施,托、小班11:45起,中大班11:50起,由班级老师带到园门x给家长。家长需提前5分钟到达园门口,按照时间段分批站好等候。

四、除救护、消防、工程抢修等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五、中途不得随意进出校门。疫情防控期间,如有特殊情况,教职

工中途需要离开学校的须经分管园长同意、传达室登记后放行,返校时同样需要测温x校。

六、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校,如有特殊紧急情况,需经园长室同意,体温检测无异常的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方可戴口罩进入校园。

七、开学后疫情防控期间停止一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及升旗仪式。

八、开学后疫情防控期间师生一律在校内用午餐,教职工中途不得外出或接受外卖食品。就餐的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佩戴口罩直到最后用餐时,同向就坐用餐等)。

九、加强消毒通风。公共区域、食堂、教室、卫生间要按规范每天消毒、通风。个人要讲卫生,不串班,勤洗手。

十、加强人员管理。凡外地返苏的教职工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方可到校。

十一、上级有关部门如有补充意见随时补充。

以上规定,要求大家自觉遵守,有特殊情况可联系幼儿园办公室,联系电话:xxxxxxx。

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

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期间,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实行24小时值守;对零星分散的居民住宅小区和单楼独院实行整合归并,统一设置出入通道。

进入居民住宅小区的车辆实行通行证制度,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本小区车辆进出要严格落实登记制,车内人员一律按规定接受信息登记,定期做好车辆消毒。

非本居民住宅小区、楼院人员原则上一律禁止进入。如确需进入,相关人员要持有效证件,并进行实名登记,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结果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

坚持“非必需不外出”原则,住宅小区居民一律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佩戴口罩,无口罩不出门,一经发现立即劝导劝返。要做好宠物管理和卫生防疫,严禁外出遛狗,严防宠物成为病毒传播源。人与人交流保持2米以上距离,平时做到勤洗手,养成饭前、便后洗手习惯。

全面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一级网格到街道,二级网格到社区,三级网格到楼院;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居民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物业公司负责人书面承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街道社区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由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社区报到的党员干部组成专门队伍,落实防控措施。

从外地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教育引导居家隔离人员必须减少与家庭其他成员密切接触,实行单人单间,做好居室通风消毒,督促家庭其他成员落实安全防护距离(距离2米以外)、防护措施(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不共用餐具物品等)和居家隔离人员排泄物无害化处理。

各居民住宅小区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特别是要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强化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严格社区防控责任,全面落实“五有一网格”管控模式(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和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等措施,有网格员管理),对重点疫区来返人员开展地毯式滚动摸排,排查工作到小区、到楼栋、到房号。严格履行个人责任,居民或住户个人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可疑接触史、暴露史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故意隐瞒或不主动报告、拒绝接受测温、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实行强制隔离,并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各居民住宅小区必须对居民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实行严格管控,其中居家隔离人员要将废弃口罩及生活垃圾自行密封装入塑料袋后再投入专门容器。物业公司要建立医废垃圾收集、运输台账,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对故意随地丢弃的要追究责任。

对居民住宅小区庭院、凉亭、便民超市、药店、电梯、楼道、门厅等公共场所均坚持每天消毒杀菌,小区居民做好居家消毒杀菌工作。

参与社区住宅小区封闭式管理的工作人员,均须知晓防护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配备合格的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做好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卫生保洁和消毒杀菌等工作,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通过居民住宅小区宣传栏、悬挂标语、小区广播以及建立小区、楼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疫情防控信息传达到每一位居民,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