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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答辩状答辩状写的好就可以胜诉吗 民事答辩状心得体会(精选8篇)

时间:2023-10-12 12:38:56 作者:笔尘 民事答辩状答辩状写的好就可以胜诉吗 民事答辩状心得体会(精选8篇)

个人简历的编写需要我们对自己进行客观分析和定位,找准自己的定位和发展方向,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基础。面对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意见,希望能够对当前的困境提供一些可行的解决方案。

民事答辩状心得体会

最近在做模拟法庭比赛,我扮演了被告方,需要写民事答辩状。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答辩状的重要性。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一定要认真阅读起诉状。只有了解起诉方的主张和证据,我们才能更好地作出回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可以选择辩驳、承认或部分承认。同时,还要注意规定的诉讼时限,不能拖延答辩。

其次,答辩状要有条理、清晰。在陈述事实和理由时,注意用简洁有力的语言叙述自己的观点。可以使用事实、法律、情理三方面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观点,并对对方的证据进行反驳和驳斥。

除了针对起诉方的观点进行辩护外,我还发现答辩状也要注意辩护自己的利益。例如,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对方提出有子女需要抚养的请求,我们需要提供自己的财务状况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子女,否则可能会对自己不利。

最后,答辩状还要注意表达方式。文中不能出现不当言论或字眼,也不能攻击对方人格。相反,应该以客观、理性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观点,使裁判者对自己的理解和印象更好。

总的来说,民事答辩状是我们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在撰写答辩状时,我们需要全面考虑起诉状的内容,清晰陈述自己的观点,辩护自身利益,并以良好的表达方式来让裁判者能够更好地理解我们的观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民事诉讼中获得更好的结果。

民事答辩状心得体会

在我的高中生活中,我参加了许多模拟法庭活动,在这个过程中我有机会扮演过律师和亲身体验了何为民事答辩状。在接受模拟法庭任务时,我们经常被分派为原告和被告方,需要在各自的角色中依据案情和人身技能进行辩论,为自己争取最好的结果。

在模拟法庭课程中,我学到了什么是民事答辩状,以及这个过程中的挑战和难点。首先,民事答辩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可能会有不利的影响。这意味着我们必须在相当短的时间内就案件的性质、原因和后果作出适当的反应,并准确无误地进行记录,以便证明我们的主张。其次,我们需要保持聚焦,将重点放在案件的关键问题上,同时要遵守法律程序,确保我们的答辩状符合审判规定和要求。

就我的个人经验来说,民事答辩状最大的挑战在于准确表达我们的理由和主张。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经常地回顾案件的细节和问题,并从中找到有力的证据来支持我们的立场。同时,我们也需要能够清楚地阐述我们的观点,让裁判者能够充分了解我们的主张,并最终做出符合法律的判断。

在进行民事答辩状时,我发现注意细节是至关重要的。这包括仔细阅读所有手册和法规,并确保我们的答辩状满足法律要求。我们还需要小心处理每个问题,并在必要时向证人或专家咨询。同样重要的是,我们需要仔细审查我们的答辩状,确保没有语法错误或其他错误,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捍卫我们的观点。

总之,民事答辩状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过程,需要仔细规划和执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仔细检查每个细节,确保我们的答辩状准确无误,并在法律和证据的支持下表达自己的观点。尽管这个过程可能很困难,但它也是一个非常有价值的学习经验,使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尊重法律和司法制度。

民事答辩状心得体会

在学校学习的过程中,我们有幸接触了很多的案例,其中不乏涉及民事法律的案件。最近,我们在法律教育课程中学习了“民事答辩状”的相关知识,我深感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无论对于学生还是社会公民,学会如何正确地提交民事答辩状都具有极高的实用性和重要性。

民事答辩状是指被告针对原告诉讼请求所提出的答辩意见和事实、证据回应的书面材料。在答辩状中,被告需要“据实陈述,不虚不假”,即客观地陈述自己的情况,同时要相信法律的公正、正义,信任自己的答辩理由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

撰写一个合格的答辩状,并不是一件易事,要求我们必须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要注意自己的诉求内外逻辑的清晰度等。在课程学习中,我发现,合理有效的民事答辩状应该具备如下几个特点:

首先,答辩状必须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得周全。即要明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关键性因素,然后采取针对性对策。同时,要合理、科学地分析、论证被告与原告所提出的诉求与证据,力求在具体情况中尽可能的寻找各种可能性来达成合适的目的,并坚决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其次,答辩状必须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项要素,不能涉及黄赌毒等非法、违法行为,更不能包含违反中央和地方的任何政策规定。答辩状 是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提交给法庭,它承担了举证责任,因此必须准确、清晰地表述被告的立场、观点、理由以及证据等,并且理性地分析、评估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而据。如何发挥这些认真思考的技能,是每个人需要更多的探索和实践。

最后,答辩状合理性和逻辑性的思考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包含了被告的观点和立场,还应当给出有逻辑性、合理性的证明。因此,在写作答辩状时,要具有一定的思维逻辑能力,通过充分细化的缜密思路、清晰的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详细的数据、事实论证来提高答辩状的写作效果。可以说,这也正是区别于其他书面材料的重要标准之一。

总之,民事答辩状是掌握民事法律知识的一项基本技能,它涉及到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良好的答辩状所表现出来的综合素质也是学生们在日常学习和课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们应当勤于正确的制作答辩状,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技能,才能在遇到相应问题时进行更好的应对。

民事答辩状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陈某,男,19 年 月 日生,汉族,住 省 县 镇号。

被答辩人:王某,女,19 年 月 日生,汉族,住 省 县 号。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所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具体答辩如下:

被答辩人所称答辩人因家庭生活用钱向被答辩人借款人民币三万

元这一说法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事实是被答辩人向答辩人支付工资款,且被答辩人至今尚欠答辩人工资款人民币四万元。

20xx年4月,答辩人经李某介绍,承包由被答辩人王某等3人(以下简称工程甲方)转承包的位于 的部分工程,具体负责4号楼的土工工程施工。工程甲方承诺于工程结束后一个月内向答辩人支付全部工程款七万元。工程于2006年5月20日完工后,工程甲方仅支付工资款三万元,尚欠答辩人四万元工资款未支付。此后答辩人多次催促被答辩人等工程甲方对工程予以结算,以便支付剩余工程款,工程甲方始终不予理睬。

民事答辩状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xx市顺庆区城市印象业主委员会。

地址:xx市顺庆区金鱼岭街42号

业主委员会负责人:xxx

被答辩人:四川泰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2012年5月29 日,答辩人因收到xx市顺庆区人民法院转来——四川泰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判令被反诉人支付因违法阻拦反诉人铺设天然气管道导致反诉人改变原设计方案而造成的损失20000元”一案,现依法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答辩事项:

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四川泰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合理且不合法的反诉请求。

事实和理由:

二、“城市印象”小区六百多户住户,天然气管道已按照小区户数计算输气管径,并已定型管径。天然气等能源利用配套设施在业主购置商品房时已向天然气公司(其费用已由四川泰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收)购买天然气使用权。“城市印象”小区规划区域内的用天然气等附属设施自然属于业主共有。

三、如果1000多户的“城市首座”小区要到我小区开天然气接口分流或接已定型管径输送的天然气管道,小区生活用天然气压力必定有影响(因定型管径输送的天然气未增压)。这与《物权法》第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的规定相违背。

“城市首座”小区最终借道“城市印象”小区23幢旁在市政主天然气管开接口分流或接生活用天然气管道,对我小区的用气质量影响相比较小,答辩人并给予方便。这符合《物权法》第八十八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的规定。

四、在社区居委会和答辩人建议下,要求xx天然气公司负责人书面承诺公示于我小区:“城市首座”小区要到“城市印象”小区开天然气接口分流或接已定型管径输送的天然气管道后,承诺确保今后 “城市印象”小区天然气用户每天高峰用气压力无影响或正常使用,答辩人的合理诉求,xx天然气公司一直不发布承诺书公示于小区。

五、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和《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其中,决定第(七)项 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事实上,过十分之一的业主民意同意都没有,更不用说书面表决过半业主同意“城市首座小区要到城市印象小区开天然气接口分流或接已定型管径输送的天然气管道”。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城市印象小区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对此事不但未违法,而且是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更不用说承担什么损失费用或诉讼费用。

此致

xx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xx市顺庆区城市印象业主委员会

二oxx年六月一日

民事答辩状

因常某某诉答辩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一、首先本案原告主体不适格。

本案原告应为编号为xxxxxxx《全国货物运输协议书》上甲方代表处所签的一份货物运输中财产损害赔偿案件跟常某某无关,因此常某某不能作为本案的原告对答辩人提出任何诉求。因本案原告不适格,请法院依法驳回起诉。

二、本案中诉求案由为“财产损害赔偿”,不适用合同违约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关于“谁有过错谁承担责任”的相关规定,本答辩人不是该财产损害的加害方,不应承担责任。

在这次事故中,因第一被告张某某的过错,造成我答辩方的车祸人亡以及原告货物毁损的后果发生,并且在《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雄关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甘公交人资[xxxxx]第0009号)中已经明确认定“第一被告张某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xx(本辩护人之夫)不负事故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之规定以及上述交通事故认定书确认的责任可以看出,本辩护人不存在过错责任,不承担任何过错责任。

同时,该财产损害不属于《侵权责任法》第七条所列“依照其他规定应承担无过错责任”的范围,也不应承担无过错责任。

因此,本案中本辩护人不应承担任何的责任,更不是所谓的`连带带责任了,请法院明察。

三、就本案的管辖权本辩护人也有异议。

在此案中,辩护人收到的传票案由虽为“财产损害赔偿”,但收到的举证通知却是“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以及起诉书中针对本辩护人的事实理由部分也实际是“合同纠纷”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对合同纠纷案件法院管辖的相关规定,嘉峪关市人民法院不是该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综上所述,本案原告既不适格,答辩人也没有侵权的过错,因此本辩护人不应就本案的诉求承担任何责任。故恳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还答辩人一清白。

此致

嘉峪关市人民法院

民事答辩状

民事答辩状,是指被告(或被上诉人、再审被申请人)收到原告(或上诉人、再审申请人)的起诉状副本(或上诉状副本、再审申请书副本)后,在法定期限内,针对原告(或上诉人、再审申请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或上诉请求、再审请求)、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进行回应和辩驳的诉讼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文书的内容及制作方法:

1.首部

(1)标题。写明文书名称“民事答辩状”。

(2)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答辩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答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应写明其全程、地址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事项。

(3)案由。写明答辩人因何原告、上诉人。再审申请人提起的何种案由提出答辩。

2.正文

本部分为答辩状的核心内容,可从以下方面进行答辩:首先,针对起诉状或上诉状中陈述事实方面进行答辩,指明对方陈述的不实之处,可根据实际情况部分否定或全部否定,并通过相应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揭露对方所提供证据的虚假性、非法性和与本案不具有关联性,从而否定对方证据的证明力。其次,针对起诉状或上诉状中的诉讼请求、陈述的理由方面进行答辩,对此可根据案由的性质以及自己所掌握的事实证据,并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论证驳斥或据理力争。对于二审程序来讲,法院所审理的案件范围并非对一审裁判所认定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全面审查,主要针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和上诉理由展开,因此,二审答辩状也应针对上诉请求和上诉理由进行答辩。最后,对自己的观点进行归纳,并作总结性的发言。

3.尾部

(1)写明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请人签名。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应加盖公章。答辩状是委托律师代书的,则应写明代书律师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3)注明申请日期。

(4)附项下写明上本答辩状副本份数;列明证据名称、数量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

格式: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因______一案(或:答辩人因_______对________一案所提上诉),提出答辩如下: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____份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刘 ,男,8岁,汉族,住郑州市二七区 街5号楼。

法定代理人:刘 ,男,38岁,汉族,住址同上。

因原告连 诉被告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根据客观事实和法律,学校应当承担与其重大过错相适应的主要责任。

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未成年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苗圃小学在组织学生上体育课期间,未尽到组织、管理、安全保障等相关义务,对学生在课上玩溜溜球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常理,我们都知道,对于两个溜溜球因碰撞而导致爆炸,即便是成年人有时也是无法预见的,更不用说对于两个年龄都是8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所以说这种爆炸行为也只能有学校特别是上课时的体育老师所能及时发现和预见到的,这也正是学校在法律上应当承担的强制性义务。根据教育部20xx年9月1日实施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四款: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该案件中,事实是由于学校的疏于管理,保护不够,学校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学校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等主要原因,才导致了最后的伤害事故的发生。所以说,学校对于事故的发生是有重大过错的,应当承担法律所规定相适应的主要责任。

2、 在该事故中,学校不积极履行告知和救助义务,严重违反了法律所规定的事故处理程序,存在着重大过错,直接导致了小孩伤情扩大和额外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于学校的重大过错和小孩伤情的扩大存在着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 学校应当对自己的重大过错而引起的小孩伤情的扩大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五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第十六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在该案件中,两个小孩因玩溜溜球所造成的人身损害事故是发生在上午11点左右,当时的体育老师在发现之后,向其小孩的班主任报告了这一重要情况,但班主任得到信息后,并不在意,没有当回事。未及时将伤者送医院治疗,也未及时通知两个学生的家长。直到下午学生出现疼痛难忍才告知其家长,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医生也告知,如果小孩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治,不延误治疗的话也不至于造成这么严重的伤残情况。所以,由于苗圃小学未及时履行救助的义务,使小孩在长达六个小时的时间内一直接处于无人照管,无医治疗的状态,才导致了小孩病情的发展,学校的这种行为不仅仅是违反法律的问题,更是小孩双方父母从心理上所不能接受的行为,我们不得不对学校的管理和保护行为产生怀疑。学校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扩大病情的事实承担全部责任。

二、受害人对于损害事故的发生,本身也存在过失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在本案中,两个小孩玩溜溜球,对于碰撞发生的事故都有一定的过失,不能说谁有要任,谁没有责任,因为是两个人的行为结合所发生的一个损害事实,所以说,双方对损害事故的发生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结合案件事实,对于答辩人来说,应当减轻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被告父母在得到学校告知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内迅速赶往医院,以小孩的人身健康为第一位,积极配合医院治疗,不仅仅从精神上关心、帮助受害人及其家属,更从物质上去解决看病所遇到的医疗费用等实际问题,一次性拿出医药费用6000元,积极的去承担责任。使小孩在送去医院后第一时间得到救助,挽回了再次让病情扩大的现实问题。当然,被告的这一做法使原告父母在心理上得到极大的安慰和理解,也得到了他们的谅解。相反,作为学校,则没有表现出更多的让双方小孩父母能够去理解的地方。

四、原告要求被告刘政对损害事实承担连带责任是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连带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因责任后果比较严重,必须有法律、相关法规的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明确的约定才可以。对于法律无明文规定或当事人无明确约定,是不能滥用连带责任的;并且在实践中,人民法院在认定是否有连带责任时也是非常慎重的。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现有的相关法律中,并没有明文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所以说,学生伤害事故是一种与其过错相适应的比例责任,而非连带责任。作为被告,我们只能依照法律积极承担与自己过错适应的责任,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连带责任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综上所述,根据客观事实和法律,学校应当对事故的发生承担与其重大过错相适应的主要责任。学校应当对小孩伤情的扩大以及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承担相适应的全部责任。总之,由于受害人的过错,而造成的损害事故,应当减轻赔偿义务人赔偿责任,对于损害的扩大及扩大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答辩人没有过错,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