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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短篇小说孔乙己读后感(热门23篇)

时间:2023-11-24 12:41:18 作者:字海 鲁迅短篇小说孔乙己读后感(热门23篇)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深入思考和理解书中的思想,从而进一步拓宽我们的视野。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

短篇小说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这篇文章,在初中的语文课程学习中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它是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出自鲁迅的笔下,描写了一个名叫孔乙己的读书人在残酷的生活下无情压迫下,最终走向堕落的故事。

‘孔乙己’其实是鲁迅他哥哥的原型,那个咸亨酒店也有实地。刚开始,孔乙己对生活充满了信心但是他总是喜欢咬文嚼字。有时,他明明偷了邻居家的书,却毫不承认,对着别人却皇而堂之地说:“这是我在‘借’别人家的书,我是一名读书人,这不算偷,不算偷!”在别人的啼笑皆非中,他只能灰溜溜的离之而去。其实这样的人,在我们生活中比比皆是,他们嗯只靠嘴皮上的功夫,而没有实际行动,一定不会成功。

还记得这篇故事中有这样一则故事吗?孔乙己买了一盘茴香豆,在回家的路上,有些小孩纷纷来抢他手中端着的茴香豆盘子。他不给,便说:“不多乎,不多哉,不多矣!”这些小孩们听不懂什么意思,反而变本加厉,孔乙己没有办法,将茴香豆给了他们一些,用手赶紧紧紧的捂住,继续说:“不多乎,不多哉,不多矣!”……这样的一个短小精悍的描写,将孔乙己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他的内心本质的善良,还有他较真的性格也也跃然纸上。

《孔乙己》这篇文章中,集中了鲁迅在写法的精华。最后一句话:这孔乙己也确实大约是死了吧。这句话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有些矛盾,是否定,一种还是肯定?细细品读却是一种对旧社会黑暗腐朽的文化制度,读书人的悲叹之情以及无限的怜悯。

作为一部传世经典,《孔乙己》中蕴含着许许多多的精神力量及传奇魅力。只有细细品读中,方可领悟那深厚的价值。

鲁迅短篇小说《孔乙己》的观后感

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当孔乙己在第三次出现时,更被一群孩子包围住,“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这座雕像刻上他和孩子们。这表示在他迂腐的思想之内,还有一颗善良和恳切的心。他在咸亨酒店,品行比别人都好,老实,从不拖欠。他的叹息,除了因为了解到自己的卑下,成为众人轻视、嘲笑、欺凌、侮辱的对象,也悲叹年青一代居然也参加进入以他人的耻辱和痛苦为快乐的群众队伍。他原来觉得成人社会的冷酷与无情,才转向小孩求取安慰,而他们也很现实(“眼睛都望着碟子”)、绝望(不敢企望能成为掌柜,因此不需学写字)和冷酷无情(“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

第四次也是最后一次出现时,鲁迅把原来高大的孔乙己,突然缩小成被打断腿,用手走路的乞丐:

原来高大的孔乙己现在站不起来了。因为偷了一些书纸笔砚,先后被吊起来打,最后腿也被打断了。鲁迅便以这尊雕像来代表孔乙己永恒的、最后的悲剧。

象征戏剧的对白。

小说中连声音都具有象征的结构。

孔乙己一共出现在咸亨酒店四次,每次都与人作简短的对话(第一回向群众申辩窃书不能算偷。第二回与小伙计对话。第三回的对话是对贪吃的小孩子说的。第四回是与掌柜的对话):

一、“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二、“你读过书吗?”

“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的?”

“不能写吧?……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

三、“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

“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

四、“温一碗酒。”

“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

“不要取笑!”

“跌断,跌、跌……”

滕云在《从〈孔乙己〉谈鲁迅小说的艺术成就》一文中分析得很好:

其实这四次对话,都是现代象征戏剧中的语言,具有丰富的联想力,它是让人听见后再去感受其内涵,它不是普通的小说人物的对话。群众、掌柜、小伙计的面目都不清楚,我们需要这些充满视觉意象的声音去认识他人的面貌。譬如掌柜的说了四次话,每次只有一句,而且关心的是孔乙己欠下的十九个钱:

一、“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

二、“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

三、“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

四、“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

一直到孔乙己大约已的确死了,掌柜的才停止那句话,它虽然简短,但对穷人来说,比子弹还可怕。它是杀人不见血的武器。这是任何社会都可听见的声音,因为任何社会都有穷人,也有像掌柜的市侩气十足、落井下石的人。

如果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群众、小伙计、小孩子们、掌柜轮流向孔乙己的对话,我们发现都是攻击性的,对准他的弱点、隐痛,使他难堪。最后由何大人与丁举人来把他打得遍体鳞伤,最后死于严寒的冬天。“中秋过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孔乙己生活的那个对苦人凉薄的社会风气还不是跟天气一样?所以孔乙己最后死于冬天。请看小说中三种人的口里或心中所说的一些话:

一、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痕了!”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

二、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

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

三、掌柜也伸出头去,一面说:“孔乙己,你还欠十九个钱呢!”

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

孔乙己像一个垂死的人,正在被一群尖声叫着的狼群撕咬,成为腐朽的科举制度的殉葬品。

从中国到世界性的意义。

孙伏园在简括鲁迅当年告诉他最喜欢《孔乙己》的意见时说:“《孔乙己》作者的主要用意,是在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因此我们读《孔乙己》不一定永远都把它放在中国特定的社会环境中来解释其意义。过去多数人以科举制度对中国人民的毒害的角度来解释,孔乙己代表典型的旧知识分子,成为封建社会的牺牲品。但是正如鲁迅所说“谁整个的进了小说,如果作者手腕高妙、作品久传的话,读者所见的就是书中人,和这曾经实有的人倒不相干了”。因此他坚持要了解《红楼梦》就不要去追究曹,从他身上去了解贾宝玉或小说的意义。因为“人生有限,而艺术却较为永久”。同样,我们可以超越写作时中国特定的社会背景来读《孔乙己》,它一样具有普遍性的意义。

当我们不把这篇小说局限于中国封建社会中来解释时,它就是“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这种苦人在世界各地都可找到。这个凉薄的社会,全世界都一样,古代和现代,今天和明天都不会消失。鲁迅表面上写发生在中国清末的社会与中国人,实际他也同时在表现人类及其社会中永恒的一个悲剧。表面上孔乙己是一个受了科举制度毒害,“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但他也是普遍性的代表了个人与社会之冲突的多种意义的象征。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中,多少人就像孔乙己那样,不为社会所接纳,被群众嘲笑、欺凌和侮辱,只是原因不同而已。孔乙己代表了理想或幻想与现实社会的冲突,他的悲剧在于他分不清理想(或幻想)与事实的区别。在科举时代偷书不是一件可耻或甚至犯罪的行为,他染上这种旧习后,社会却改变了。因此咸亨酒店,那个小小的社会对孔乙己,永远是一个埋葬他、置他于死地的陷阱。

鲁迅短篇小说《孔乙己》的观后感

今天,从东方到西方,多少人是根据自己的思想、理想、幻想或价值观而生活,而他自己又不了解或醒悟他是生活在梦幻中,他生活着的社会根本不能容纳像他那样的人。离开科举的框框读《孔乙己》,我们更能感到这篇小说的意义的丰富,而且具有很普遍的世界性的意义。孔乙己和卡缪的《异乡人》(《theshaager》)的异乡人罗梭,米勒的《推销员之死》中的推销员(《willgloman》)同样是属于具有全人类意义的代表人物。

选自《鲁迅小说新论》,学林出版社1993年版。

*《孔乙己》发表于1919年4月第六卷第4号,后编入《呐喊》。

越剧剧目。

近代清装剧。沈正钧于新编。4幕7场。取材于鲁迅的《孔乙己》和《药》等小说。故事发生在1906—19间的浙江绍兴。

春天。咸亨酒店开张志庆。长衫帮、短衣帮纷纷前来祝贺。即将赴京城赶考的孔乙己走进了酒店,正当他深深陶醉于自己为志庆所作的诗联时,丁举人带来了朝庭废除了科举制度的消息,孔乙己如坠入万丈深渊。被赖皮阿五和老鸨追捕的小寡妇,慌乱中躲进了孔乙己的住处。孔乙己急中生智,让其“装死”与她一道“横尸床上”,以逃一劫。小寡妇为报救命之恩,愿以身相许,孔乙己拒之。临别,心地善良的孔乙己赠扇一把和长衫一领与小寡妇。

夏天。众人依然相聚在咸亨酒店,以抄写经书为生的孔乙己在众人的嘲讽中,还是不卑不亢地教小栓四种“回”字的写法。一位装束打扮与当地人迥然不同的女人出现在咸亨酒店,她就是从日本留学归来的夏瑜。当她与孔乙己谈论诗文时,后者却被她手中的扇子所吸引。孔乙己仿佛又见到了小寡妇……在丁家书房,嗜书如命的孔乙己,无意间“拿了”丁家的书,被丁少爷打伤了腿。

冬天。吃了人血馒头的小栓最终还是死了。这一噩耗让孔乙己产生了强烈的幻觉——他觉得自己喝的不是酒而是血。孔乙己与女戏子骤然相遇。女戏子使孔乙己恍忽又见小寡妇和夏瑜。他与女戏子一番“论扇”之后,把夏瑜留下的扇子交到她的手中。孔乙己因此顿时深感一身轻松。孔乙己醉倒在咸亨酒店的角落里。店外,大雪纷飞扬……似乎一切都不曾发生过。人们照样喝酒,说闲话。

青年的表演艺术家茅威涛,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成立了“茅威涛戏剧工作室。她为了寻求舞台上的自我突破,约编《孔乙己》,并于1910月与男女合演、阵容强盛的浙江越剧团,采用股份制的方式共同投资、联手排演。另由绍兴市咸亨酒店加盟投资,结成三个联合制作单位,为戏剧创作体制上一次全新的探索与尝试。茅威涛领衔主演孔乙己。李丽饰小寡妇、夏瑜、女戏子三个角色,华渭强饰掌柜,李海明饰老栓,张伟忠饰丁举人,宋顺发饰红眼睛阿义,邵龙饰康大叔,陈明水饰孟老二,任永鑫饰半疯子、男旦。导演郭小男,唱腔设计胡梦桥,音乐设计翁持更,配器陈国良,舞美设计赵国良、商嘉民,服装、化妆设计蓝玲。

在杭州首演后,如一声春雷震响剧坛。,受邀巡回演出于全国各大城市与香港,引发一股“越剧冲击波”,褒扬与争鸣不断。较多人士认为:题材的突破,导演的大气手法,开拓了越剧的视野。茅威涛以美演丑、丑中寓美,以新的表演语汇、新的唱腔塑造了性格复杂、内涵丰富、境遇悲怆的清末文人形象。落魄潦倒中不乏沧桑、凝重之美,与鲁迅原著中人物相比,可谓“形异而神同”,且富有现代审美意识和社会现实意义。同台的浙越男女演员,被誉为可与话剧《茶馆》演出阵容媲美。由此,提升了越剧的文化品位和观众层次。评论界认为《孔乙己》的创造革新,是继20世纪40年代袁雪芬演出《祥林嫂》对越剧首开里程碑式的改革之后,堪称世纪末“越剧新里程碑”的经典之作。但也有众多持不同意见者:一、认为编剧拔高了鲁迅原作中的孔乙己,官府派人去抓革命党,孔居然去通风报信,不可思议;二、茅威涛饰演孔乙己,脱离了剧种与本人的风格本体;三、设计的新腔,令茅迷们失望。

在京参加国庆50周年优秀剧目献礼演出期间,茅威涛成了第一位走进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节目的越剧表演艺术家。中央领导李鹏、尉健行、李岚清等观看了演出,给予高度评价。并连连折桂中国戏剧节各项综合艺术大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浙江省第八届戏剧节各项综合艺术优秀奖。茅威涛又连获上海“白玉兰奖”、省“表演艺术突出成就奖”。李丽、任永鑫、华渭强获省优秀表演奖;宋顺发、邵龙、陈明水、姚春晓、王松平、张伟忠获省表演奖。

鲁迅短篇小说《孔乙己》读后感

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就连孩童都如此的自私,而人们关心着的是自己的腰包,从不会关心到别人,就像老板想起了孔乙己,也只是因为那十九文钱罢了。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

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而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

鲁迅短篇小说《孔乙己》的观后感

鲁迅先生的《孔乙己》讲述了一场充满欢笑的杯具。生活在封建社会,鲁镇的孔乙己,常去咸亨酒店饮酒,他也是酒店里唯一一个陪同短衣帮站在一齐的长衫顾客。孔乙己虽然曾受过教育,却好吃懒惰,导致他最终的惨境。孔乙己是一个让读者们感到既可悲,又可怜的人物。

孔乙己为了显示自我是读书人,便时刻不忘地提起那些“之乎者也”之词,让人们感到十分厌倦。可是,他那“又脏又破”的衣衫,又不得不让读者们对他产生同情。孔乙己从“窃书”,到最终被人打断腿,让我感到了一丝怜惜。然而,一个游手好闲,落魄不堪的“君子”,竟然会冒着生命危险来“窃书”,此事让我既惊讶,又敬佩。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好学的精神。然则,当人们取笑他“捞不到秀才时”,我便深深地体会到了孔乙己作为一名书生却无法得到社会和同胞认可的无奈和悲伤。

即使他变得多么卑不足道,分文不值,他也要估计自我的脸面,依然坚持着自傲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态度来应对世人,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悲哀,这也偏偏体现出了人性的弱点,在孔乙己生活的年代里,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掌控自我命运的。虽然孔乙己有本事,可是因为缺乏勤勉和毅力,才造成他一无所有的杯具。

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比孔乙己生活的那个年代条件好多了,我们完全能够经过自我的努力去获取财富及追求幸福生活。可是,在现代社会中,却有许多靠着父母的溺爱,家境优势而生活的`人,这些人大多数都会选择懒惰,工作时常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也就是这种人,最终必将会落到像孔乙己的下场。

短篇小说孔乙己读后感2

孔乙己》是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而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一定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写,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作者将孔乙己的容貌、服饰、姿态、语言、行动诸方面交织在一起,使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地展现在读者眼前: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却好吃懒做;贫困潦倒,却死爱面子;受尽摧残,却麻木不仁。在风烛残年之际,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

鲁迅短篇小说《孔乙己》的观后感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一九一九年三月。

注:发表于194月《新青年》第六卷第四号,后编入《呐喊》。

据鲁迅1919年3月26日所作的《附记》,本文作于1918年冬天。

作品分析。

1.小说是怎样抓住孔乙己脸色的变化来塑造这个人物形象的?

分析:《孔乙己》中有好几次写到孔乙己的“脸色”,这些“脸色”的描写,对于刻画人物性格特征,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突出小说的主题思想,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一次写孔乙己的“脸色”是在他出场的时候:孔乙己“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孔乙己是一个深受封建科举制度残害的下层知识分子,一生穷愁潦倒,既未能进学,又不会营生,再加上他好喝懒做,不愿以自己的劳动去争取生存的劣性,使他的生活连温饱都得不到保障,穷得“将要讨饭了”。因此,他不可能有上流社会达官豪绅那种“红光满面”、脑满肠肥的“富相”,只能是“青白脸色”。这“青白脸色”的描写,再配合他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不仅形象地揭示了孔乙己的社会地位,而且为下文进一步刻画孔乙己这个人物的性格特征作了铺垫。

第二次写“脸色”是在有人揭发孔乙己偷了书的时候:“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孔乙己本是“青白脸色”,但当有人肆意耍弄他,揭他的短的时候,他就“涨红了脸”,竭力争辩,企图维护自己“读书人”的面子。这“涨红了脸”的描写,一方面揭示了孔乙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之深,另一方面也流露了孔乙己内心的羞愧,表明他不是惯偷,而只是不得已偶尔为之。

第三次写孔乙己的“脸色”是在有人问他“你怎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的时候:“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的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这“灰色”脸色的描写,表现了孔乙己因捞不到秀才而被人家取笑戳到内心隐痛时那种失望、颓唐的悲凉心理,显示了他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

小说最后一次写孔乙己的脸色,是在他被丁举人打折了腿,用手“走”到酒店的时候:“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这“黑而且瘦”的脸色,加上用手爬着“走”,可想而知他是怎样在受尽了折磨之后死里逃生,苟延残喘活下来的。当掌柜取笑他时,孔乙己只是低声应答掌柜的讪笑,露出“恳求”的眼色,显现出他横遭摧残后那种畏缩、害怕、绝望无告的心境。这里,作者为我们描绘了一个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牺牲者的血淋淋的悲惨画面。至此,孔乙己的悲剧形象也就大体完成了。

孔乙己的“脸色”由“青白”而“红”,再到“灰”而“黑瘦”,是孔乙己性格的逻辑发展。作者通过对人物神态变化的描写,形象地刻画了孔乙己迂腐而又麻木的性格特征。在教学时,我们不妨抓住孔乙己“脸色”变化这个特殊的细节,来分析孔乙己这个典型形象。

2.小说是怎样表现了举人打折孔乙己双腿这一情节的?这一情节对表现主题有什么作用?

分析:有人说:“写丁举人残害孔乙己,正是从这个方面,作者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又作了进一步的揭露和批判。”是的,孔乙己仅仅拿了几本书,就被丁举人私设公堂打了大半夜“打折了腿”,一脚踢出门了事,连富人家一条狗也不如!这说明丁举人这条横行一方的恶狼,是致死孔乙己的直接凶手。他之所以敢于胡作非为,残害黎民,确实是他沿着科举制度爬上去成为“丁举人”的结果。但是我们不能离开作品的实际来架空分析。分析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断腿决不能忽视作者是怎样表现这一情节的。这一重要情节,作品里既没有直接交代,也不是正面描绘,而是通过掌柜和酒客的平常搭话中透露出来的。掌柜随口问,酒客信嘴答,一个漫不经心,一个毫不在意。对孔乙己遭受那么大的冤屈和灾难,在熟识的咸亨酒店里竟然得不到人们应有的关切和同情;而对丁举人的凶残行径,却也没有谁站出来表示一点愤慨和不平。中国封建社会里人们之间的隔膜、冷酷、麻木到了何等触目惊心、令人颤栗的地步!这是小说的高潮所在,也是作者匠心独运特别照亮主题的地方。所以我们认为,与其说丁举人残害孔乙己是“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又作了进一步的揭露和批判”,倒不如说作品最后通过他残害孔乙己在社会上竟然间无反响这一点进一步显豁主题,向读者提出了一个提高人民群众思想觉悟“改变他们的精神”的迫切任务更恰切些。

3.怎样理解“短衣帮”的“笑”?

有些文章认为,短衣帮对孔乙己的嘲笑,是劳动人民对孔孟之道蔑视的感情的流露。应该说这仅仅是笑声所包含的一个内容。短衣帮的笑声所深蕴的内涵远非这一点。孔乙己这样一个备受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残害的“苦人”,本应得到同样不幸人们的同情,可是,“短衣帮”却拿他逗趣、开心,给他取绰号,嘲笑他穷酸。特别是孔乙己的最后一次露面,情景更是凄惨,孔乙己被打断了双腿,是用手爬到酒店的,他已经陷入绝境,可是店掌柜还要逼债。面对这一人间惨象,穷苦人们仍是报之以“笑”。作者反复描写短衣帮的奚落,表达了更深播的思想。其一,揭示短衣帮这样的不幸人们的“病苦”,意在抨击整个吃人的封建制度。在长期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下,封建文化、孔孟之道不只是造成孔乙己这样的悲剧人物,而且还普遍地毒害着被压迫人们,使他们陷于麻木、不觉悟的精神态度,甚至连起码的同情心也已丧失。鲁迅着意揭出这一“病苦”,正说明要“疗救”的不只是一个孔乙己,而是整个社会。其二,揭示不幸人们的“病苦”,目的在唤醒他们的觉悟。鲁迅曾说,他的小说题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在揭示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这表明鲁迅对群众的落后不是抱着嘲笑态度,而是进行严肃的思考,探索“疗救”的方法,使群众从封建思想桎梏下挣脱出来,去担负起改造整个病态社会的责任。

短篇小说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这篇文章,在初中的语文课程学习中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它是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出自鲁迅的笔下,描写了一个名叫孔乙己的读书人在残酷的生活下无情压迫下,最终走向堕落的故事。

‘孔乙己’其实是鲁迅他哥哥的原型,那个咸亨酒店也有实地。刚开始,孔乙己对生活充满了信心但是他总是喜欢咬文嚼字。有时,他明明偷了邻居家的书,却毫不承认,对着别人却皇而堂之地说:“这是我在‘借’别人家的书,我是一名读书人,这不算偷,不算偷!”在别人的啼笑皆非中,他只能灰溜溜的离之而去。其实这样的人,在我们生活中比比皆是,他们嗯只靠嘴皮上的功夫,而没有实际行动,一定不会成功。

还记得这篇故事中有这样一则故事吗?孔乙己买了一盘茴香豆,在回家的路上,有些小孩纷纷来抢他手中端着的茴香豆盘子。他不给,便说:“不多乎,不多哉,不多矣!”这些小孩们听不懂什么意思,反而变本加厉,孔乙己没有办法,将茴香豆给了他们一些,用手赶紧紧紧的捂住,继续说:“不多乎,不多哉,不多矣!”……这样的一个短小精悍的描写,将孔乙己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他的内心本质的善良,还有他较真的性格也也跃然纸上。

《孔乙己》这篇文章中,集中了鲁迅在写法的精华。最后一句话:这孔乙己也确实大约是死了吧。这句话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有些矛盾,是否定,一种还是肯定?细细品读却是一种对旧社会的黑暗腐朽的文化制度,读书人的悲叹之情以及无限的怜悯。

作为一部传世经典,《孔乙己》中蕴含着许许多多的精神力量及传奇魅力。只有细细品读中,方可领悟那深厚的价值。

鲁迅短篇小说《孔乙己》的观后感

4.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既然是“大约”,为什么又说“的确”,这是否矛盾?作者为什么这样写?)。

在这里并不矛盾,用大约表示是“我”的猜测,用的确是因为当时的社会黑暗,孔乙己那样的人是没有活路的。

四、对造成孔乙己悲剧命运的原因,有多种看法:有的说他是科举制度的牺牲品,有的说是冷酷无情的社会害了他,有的说也要归咎于他自己的不争气……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和同学们探讨一下。

本题主要让学生进行探究性学习,深入分析和思考小说人物的性格内涵。要鼓励学生发表独到的见解。

例(个人意见,仅做参考)。

1科举制度使孔乙己追求功名利禄,死读书,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

2封建文化糟粕,使他灵魂堕落,相反成了不能谋生的可怜虫,没有成材。

3封建等级制度使百姓麻木不仁,意识不到自己的奴隶地位,反而嘲笑更为不幸的孔乙己。

4以丁举人为代表的封建统治者横行霸道,冷酷残忍,将孔乙己推上一条不归之路。

5总之,是腐朽黑暗的封建统治制度造成孔乙己的悲剧。

有关资料。

咸亨酒店:旧中国社会的象征。

《孔乙己》的故事发生在鲁镇里的咸亨酒店。《呐喊》里的《明天》也发生在鲁镇,小说中的人物(群众)常去喝酒的地方也叫咸亨酒店。酒客中红鼻子老拱,蓝皮阿五,包括掌柜的都是些无赖之流,不是想调戏妇女,就是骗钱混饭。另外《**》也有鲁镇和咸亨酒店,不过这次鲁镇是个水乡,而酒店却在城里,收集在《彷徨》里的《祝福》背景也叫鲁镇。

鲁镇在鲁迅小说中,就像以其他地名出现的背景如《故乡》中的故乡、《阿q正传》的未庄、《长明灯》的吉光屯、《在酒楼上》的s城,不但地方原型都是绍兴(包括他母亲故乡安桥头),这些地方都是象征旧中国社会,从前我用《故乡》中的故乡作为例子分析过这个象征结构之内涵。鲁镇也好,故乡也好,只是一个大背景,鲁迅喜欢把旧中国的社会及其群众浓缩成一间酒店,在《孔乙己》《明天》《**》《祝福》中这意象叫作咸亨,在《长明灯》和《药》里只称作茶馆,没有明确的招牌。

在鲁迅故家对面,同时又是由周家的亲戚经营的酒店,一旦写进小说后,就变成旧中国的一个缩影,怪不得他在这篇小说的后记中说,“这一篇很拙的小说……单在描写社会上的或一种生活。”这个酒店的酒客,很清楚有两个不同的等级:出卖劳力为生的短衣帮和以地主、读书人、有钱人为主的长衫客两种。短衣帮只能站立在柜台外喝酒,长衫客则可走进屋里的雅座,叫酒叫菜,慢慢吃喝。在这小小的酒店里,除了顾客与顾客之间的阶级差别,酒店职员也有极大的等级差别。掌柜的严厉冷酷,对小伙计常摆出一副凶脸孔,嫌他“太傻”,不准他侍候长衫客,“幸亏荐头的情面大”,才没有被辞退。小伙计连言笑都要看掌柜的脸色。顾客与掌柜、小伙计之间也不信任,因为掌柜唯利是图,卖酒要羼水以牟取利润。孔乙己固然穷困潦倒,地位低微,掌柜、长衫客把他践踏,但其他同样被侮辱、被损害者,如短衣帮,也同样对孔乙己冷酷无情,加以讥笑。连可怜的、地位低微的小伙计对恳切教他写字的孔乙己也反感,认为他是“讨饭的人”,不配考他。

咸亨酒店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国民精神的麻木愚昧、冷酷无情,孔乙己双层性的悲剧:被压迫与被侮辱者的悲剧,这些不正是当时中国“病态社会”及其“不幸的人们”的象征吗?就因为鲁迅把旧中国缩小成一个鲁镇,又把焦点放在咸亨酒店,旧社会的各种症结都立体的通过酒店这个象征表现出来。

鲁迅的象征现实主义是使他的写实小说比其他同代人的要复杂和具有深度的一大原因。可惜目前一般人只注意《狂人日记》和《药》,而这篇小说是“气急虺”的作品,不算是最好的作品。鲁迅的另一篇象征现实主义代表作是《故乡》,其中故乡这一象征也是强有力的代表旧中国之一个象征。这两个象征成为互相配合的一对。故乡以故家为缩影,人物事件发生在房屋内,而鲁镇以大门敞开的酒店为焦点,悲剧在街边的柜台旁产生。

鲁迅在他的生活经验中,在众多相关的人物身上,整理出一些跟孔乙己这个旧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有关的特点,然后创造了一系列具有象征性的形象、场景和对话,就因为通过这个结构,这篇只有二千多字的小说才能产生强大的爆炸力。

我读《孔乙己》,首先是感触到它的视觉形象特别强烈。鲁迅把孔乙己复杂的一生,把原来应该运用的叙述文字,节缩、提炼成一座座雕塑。孔乙己在小说中只出现四次,每次鲁迅都用一座塑像代替了许许多多的叙述文字。第一次,孔乙己是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咸亨酒店的: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

第一个句子“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是这尊雕像的主要相貌。它是孔乙己一生的写照,包括他的身份、身世、性格及其生活的社会背景。他身材高大,受人注目,因为他原是读过书的人,只是在连半个秀才捞不到后,才沦落潦倒,以致偷东西被人打断腿。最后出现,断了腿,爬着走路,柜台里的人都看不见他,那是象征他已被践踏、潦倒卑下了。他的破烂长衫是他忘记不了读书人、君子高尚身份的内在意识的标志。他有高大身材(有力气)可以劳动,中了旧思想的毒素,使他被上下阶层的人所践踏。

孔乙己“脸上皱纹间时常夹着些伤痕”,这些新旧的疤痕又包涵着多少社会的残酷,及他自己好吃懒做的性格。孔乙己的悲剧是双重性的,他一方面是旧读书人的悲剧,也是底层社会被压迫与被侮辱者的悲剧。

孔乙己第二次出现在小说里,是以这尊雕像出现的,他的身边多了一位小伙计:

短篇小说孔乙己读后感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同,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知道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后把自己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以前有点钱,现在落魄的读书人。

暑假里,我无意读到了鲁迅的《孔乙己》这篇文章,认识到了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社会低层,受到科举制的毒害读书人形象,也看到了它内心深处的善良,和它那悲惨的人生。

想到这,我联想到看过的一则新闻:7月17日凌晨,23岁跳某从工地收工回家,回家路上不甚摔倒在路中央,路人邓某看见了想上前扶一把,但旁边的好心人的“劝诫”,没有上去。突然一辆装土车险些碾压,随后一辆出租车撞到,拖行十米远,最后倒在血泊中,当场身亡。邓某听到这消息后后悔不已。

当一双眼睛在无助的四处张望,希望能够有一双友爱的手帮他一把,但希望终究还是希望,最后倒在血泊中。旁边的人就像在看一场电影,当车子把人拖到十米远,电影到达了顶峰,最后溅了看客们一身血!

如果能及时上去扶一把;如果没有那好心人的“劝诫”;如果能有一条道德底线。但如果,没有如果,那一条鲜活的生命已不负存在。人们看着那血泊,可能还在庆幸那人还好不是我,不是我的亲戚。那倒在血泊中的不只是一个正值花季般的生命,不只是一个没有温度的尸体,而是乘载着中国五千年的文明!

“看客”原来只是鲁迅笔下孔乙己、祥林嫂、阿q身边的人,现在为何在我们生活中出现?当好心把摔倒的老人送到医院,反过来成了肇事者,大善沦为大恶。当儿子在机场用刀捅母亲,但没人敢上去扶一把,最后还只有外国人敢上去帮。猫小乐在他的作品中,当阿衰看到老人摔倒时,只能和老人一同倒在地上,阿衰固然好笑,但是什么让阿衰只能这样做。中国的道德文明开始直线下滑,造成了人们不做好事,不敢做好事的现象。

我最终还是希望那些所谓的“看客”始终只出现在鲁迅笔下,不要在我们生活再造成血的悲剧。

鲁迅短篇小说《孔乙己》读后感

不知道为什么,拿起这篇文章,就有点放不下的感觉。或许它是一篇小说,里头有吸引人的故事情节以及丰满的人物,再或许它是一篇出自鲁迅笔下的名篇。看完一遍,只是感叹孔乙己悲剧的人生。再细读一遍,发现这个人折射出了一个大的社会。折射出这个社会的冷漠,这个社会的残酷。

或许在更多人眼里,孔乙己是那个社会的“多余人”,也是那个社会的'被毒害者。在别人的贬斥下,我欣赏起他的执着,虽然,我们会怒其不争,可是,换个角度去看他,他一个人的反抗也是无济于事的。他热衷于功名利禄,其实,这个那个社会司空见惯的行为,我们不应该去指责或者去批评,要怪我们只能责怪那个社会,诅咒那该死的科举制度。其实,像孔乙己这样的人,不只是存在于封建社会,当今社会,有何尝少呢?在这个竞争社会激烈的时代,在这个所谓“人才济济”的21世纪,很多“孔乙己”奔波于公务人员的考试当中呀。一个职位居然有那么人来竞争,他们为的什么?我想不言而喻吧。

以前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那如今呢?

鲁迅孔乙己高一读后感

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孔乙己》,二十多年前当自己还是一名中学生的时候就已经拜读了。当时只是觉得可笑。老师说,文章是批判科举制度的,似懂非懂。今天,重读此文,却别有一番滋味。

孔乙己可怜。读过书却没有进学,连谋生的技能都没有掌握一点。好歹字写得不错,就替人抄书:可是生性好吃懒做,于是,好不容易弄到的差事也丢了。就这样,可怜兮兮,凄凄惨惨,苟活于世。

一个人,特别是一个读过书的人,心大都特别敏感。然而,孔乙己却当别论。因为他常常受人嘲笑,遭人侮辱,他的心早已麻木了。不过,孔乙己却始终牢牢地坚守着一个名份——读书人。在读书成为剥削阶级特权的时代,读过书,的确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在他的身边,有那么多目不识丁的短衣帮,而这一点,难道还不是一件足以令人倍感自豪的事?在惨淡的社会生活中,一个人如能找到一点点值得荣耀的亮色,一件可以让自己在众人中间大大露脸的事,这,又是多么宝贵的“财富”?!于是,这可怜的名分,就成了他心灵的支柱。

孔乙己好累。为了炫耀自己这可怜的名份,为了重拾自己这可怜的尊严,为了在这充满鄙夷的冷冰冰的世界上找到一种可以存活的理由和勇气,他说着过时的话,穿着过时的衣裳,还不得不背负起没有进学的痛苦和侮辱,哪怕声名狼藉,哪怕劣迹斑斑,哪怕自欺欺人。

孔乙己,一个守护心灵支柱的可怜虫。

今天,读书早已失去了它历史的光环。可是,又有谁能够少了那根支撑心灵大厦的支柱呢?

今天的社会上,很多腰包鼓起来就腆着肚皮傲视他人的人是多起来了。其所恃者,钱也。许多小有成绩就固步自封只是一味地享受着过时荣光的人也是多起来了。其所恃者,功也。当然,众多的掌握了一技之长或数技之长的人,虽然低调得多,但“凭手艺吃饭,我怵谁?”的傲气还是时时流露在言语声气里的。更别说,那些弄得一官半职,就时时炫示与人,傲视群小的在位者又何尝少了那份见人就想让人知道我是某某经理,我是某某局长的心理期待呢?要知道,中国可是官本位文化盛行的国家,封建文化中的为官作老爷的思想可并没有因为我们步入二十一世纪而完全肃清。所以,一旦手握权柄,不怒而威。别说人家不看书,别说人家能力不强,人家的眼光和自信心不知壮大到了何种地步!而其所恃者,无非权也。

是的,几乎我们所有的人都需要那么一点点精神上的支柱。于是,名份、权利、才能、功绩,子女……世上的很多东西都可以做为灵魂的支柱。当然,每个人所依恃的都不应该是蔑视他人的工具和理由。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世事沧海桑田,倘若把支柱树立在松动的沙堆上,所谓支柱就会因为时光的风尘腐蚀而面目全非。这也是许多人至中年或晚年的人们在某一天突然从梦中醒来,却发现无所事事、满目潇然,内心一下子恐慌不已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因此,每一个有思想的人们,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让我们现有的支柱长出根发出芽来,就像一棵树,紧紧地吸附于大地,源源不断地从地心汲取力量。

这个办法其实不难发现,它便是人不应该仅仅地为自己或某一小团体活着,而是为了要让大多数人更好地活着。这样,我们心中的那棵树就因为能从地心源源不断地获取养份而变得日益强大。

也许,许多嘲笑孔乙己的人说他的自尊中包含了过多的虚荣,可是,谁的自尊里就没有一点虚荣?不要苛责于人,我们每个人要做的不是去嘲笑别人,尤其是那些带着明显瑕疵的可笑又可怜的人,我们最急迫的事情应该是想一想如何让自己心中的那棵心树生根发芽,不断强大!

掩卷沉思,可怜兮兮的孔乙己似乎又从书卷中向我走来。……。

鲁迅先生孔乙己读后感

鲁迅先生一贯喜欢用些小人物以讽刺时局,孔乙己就是这样一个小人物。

起初我十分可怜他,贫穷,社会地位低下都是他的代名词,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终于还是应了这句话,好吃懒做,原本可以有更好的生活。可说他不好,他仍不愿放弃他读书人的身份,穿着长衫混在短衣中。说他不讲诚信,但每次的酒钱从不拖欠。如果他生活在今天的社会,国家种种政策。不至于饿死,说到底,孔乙己是被封建制度所毒害的可怜人罢了。他就是一个看不起底层人民,却又向往上流社会吧。

如今在我们的班级也存在这样一类人,成绩比一般人好,但又比一部分差,是班级的分水岭,在他们上面的人能拉十多分,下面也能拉十多分。

孔乙己就是这样尴尬的存在,成绩好的他算不上。却又自视清高,不愿与成绩差的人为伍。同时他又很矛盾,穿着长衫又红着脸与他人争辩,与其说他自卑,不如说他孤独,什么是孤独?稍有人问,你就会敞开心扉,其实就是孤独。到现在在我脑海中,孔乙己那句话仍不断重复,你知道茴香豆的茴怎么写吗,茴字有四种写法。

是不是觉得似曾相识,读了八年文不成武不就。从不旷课,老师说上一句要脸红好几天,不敢迟到,不敢早退,难题永远做不出来,总是在一旁默默地循规蹈矩的活在自己的世界。每当生活不如意,便开始愤怒,看别人混得如鱼得水,开始充满负能量。人们离你渐行渐远,开始产生疑问?为什么他们那么优秀,而自己的嫉妒心却不停的在作崇。仍没有任何实际行动,却能安慰自己:他们是天才,而我与他们不同,总会有那么一天,我就聪明了,欺骗自己,时候未到。

哪有什么一夜成名,其实都是百炼成钢,明明懂得的道理,却非要等到自己亲眼看到比自己好的、差的人都比自己优秀,才发现你只是看上去很努力……同孔乙己一样,空有一腔热血,没人看得起,最终消失。默默地,默默地……从来无人问津,仿佛从没有来过一样。

鲁迅先生所说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难道说的仅仅是孔乙己吗?

为了这些事情不发生在自己身上,就要走出孔乙己,将他作为反例,在自己努力的道路上,会遇到一些挫折,听到一些声音,但我知道热血难凉,赤子无惧,努力会战胜一切。

相信在未来的你会在铺满鲜花的道路上继续美好,荆棘之地也要昂首闯荡,每天的你都要加油呀!

鲁迅先生孔乙己读后感

这部小说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孔乙己他永远也脱不下的长衫和众人对孔乙己的嘲笑。孔乙己纵然有许多不是:他好喝懒做,死要面子,到处偷窃,但他也是封建社会下的受害者呀,他的种种不是都是因封建科举制度造成的呀。在顾客眼里,孔乙己只是个供他们嘲笑的对象;在掌柜眼里,他连十九个钱都不如;在丁举人眼里他可生可死。

他活着的唯一作用就是给别人当笑料,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不恰好反映出当时的世态炎凉吗?同时,拿孔乙己当取笑的`把柄那些看客,体现出了他们对不幸者的冷漠无情、麻木不仁,也是导致孔乙己悲惨结局的一种原因。

同是我也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里也是否存在着那种看客?想到这,我联想到看过的一则新闻:7月17日凌晨,23岁跳某从工地收工回家,回家路上不甚摔倒在路中央,路人邓某看见了想上前扶一把,但旁边的好心人的劝诫,没有上去。突然一辆装土车险些碾压,随后一辆出租车撞到,拖行十米远,最后倒在血泊中,当场身亡。邓某听到这消息后后悔不已。

当一双眼睛在无助的四处张望,希望能够有一双友爱的手帮他一把,但希望终究还是希望,最后倒在血泊中。旁边的人就像在看一场电影,当车子把人拖到十米远,电影到达了顶峰,最后溅了看客们一身血!如果能及时上去扶一把;如果没有那好心人的劝诫如果能有一条道德底线。

但如果,没有如果,那一条鲜活的生命已不负存在。人们看着那血泊,可能还在庆幸那人还好不是我,不是我的亲戚。那倒在血泊中的不只是一个正值花季般的生命,不只是一个没有温度的尸体,而是乘载着中国五千年的文明!看客原来只是鲁迅笔下孔乙己、祥林嫂、阿q身边的人,现在为何在我们生活中出现?当好心把摔倒的老人送到医院,反过来成了肇事者,大善沦为大恶。

当儿子在机场用刀捅母亲,但没人敢上去扶一把,最后还只有外国人敢上去帮。猫小乐在他的作品中,当阿衰看到老人摔倒时,只能和老人一同倒在地上,阿衰固然好笑,但是什么让阿衰只能这样做。中国的道德文明开始直线下滑,造成了人们不做好事,不敢做好事的现象。

我最终还是希望那些所谓的看客始终只出现在鲁迅笔下,不要在我们生活再造成血的悲剧。

鲁迅先生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多余人。

“回字有四样写,你知道么?”“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前一句话我们还觉得这个人经纶满腹,可从后一句话竟让我们感觉到这人是个疯子,没错,这个人就是孔乙己,诞生于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

在我看来,孔乙己是个悲剧。寒窗数载,所学的知识得不到周围人的认可;致书以观,却因偷书被人毒打;曾有工作,却又弄得一个顾客也没有了。最后,他只得在平静中离开这个并不适合他的世界。

他悲剧是有原因的,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他虽然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但是受害的不只他一人,为什么偏偏孔乙己悲惨一生呢?范仲淹也收到了科举制度的毒害,但他却为后人留下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千古名句;这个社会并不认可他,可司马迁也在不认可他的社会完成了《史记》。迂腐,懒惰注定他将一事无成。为了显示自己的多才,他故意满口之乎者也;他又自命清高,宁可让长衫又脏又破也不愿将自己归类于“短衣帮”;明明偷了人家的书,却始终辩论“窃书不算偷”;为了显示自己的阔绰,仅仅九枚大钱也要一一排出;他虽能靠写字混口饭吃,缺又因好吃懒做而穷困潦倒,天知道他喝酒的钱是自己挣得还是偷书赚的。直到生命的黄昏他才醒悟,终于却又不得不放下读书人的架子,做一个普通人。此时面对众人的讥笑,他终于不再辩驳,而是恳求人们将此事略过。最后一碗酒的四文也是直接放在了我手里,不再一一排出。

“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句话揭示了孔乙己悲惨而亡的必然性,他这样做,只会悲惨一生,一事无成。

读鲁迅短篇小说读后感2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是选自鲁迅的短篇小说《故乡》。

鲁迅当时是一位小少爷,在城市里的高墙大院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因为是大祭祀的值年认识了一位贫苦农民的儿子---闰土。在交往中,祂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闰土见识多广,跟鲁迅讲了很多祂在海边发生的趣事:雪地捕鸟、海边拾贝壳、沙地看瓜刺猹、看跳鱼儿。但由于环境不同、阶层不同。生活不同,并没侑让鲁迅感快乐,反而引起了鲁迅对自己所处环境的不满,流露出了鲁迅对丰富多彩的农村生活的向往。

通过老师的介绍和在网尙查找资料,我了解了闰土长大后变得非常难看。祂的身材增加了一倍,而且侑了五茖孩子,脸变的灰黄,皱纹很深,眼睛肿得通红,祂头尙是一顶破毡帽,手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松树皮。

读完课文后,我的感触很深,为什么小时候一茖见识丰富、活泼可爱、聪明能干、机智勇敢的农村少年闰土会变成这样。还是我感受了鲁迅虽然是一茖富家子弟却不歧视穷人的高尚品质。

鲁迅孔乙己初中生读后感

除了上次说道的叙事人选择的特殊,鲁迅使用了小伙计的角度,这样就略去了很多关于孔乙己的介绍,以及他的悲惨命运的了解,就在这小伙计的眼中,也没有对于孔乙己的出场做面面俱到的描写。在表现方法上,《孔乙己》没有描写,没有渲染,只有平淡的叙述,这一点和鲁迅的其他名篇是很有些不同的。

在表现方式上,《孔乙己》一文中没有渲染,只有平淡的叙述。文中写到“没有他,人们也一样快活”这里后,小说接着写在酒店里,人们发现,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

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回来?……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说,“哦!”“他总是仍旧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了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来呢?”“后来打折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地算他的帐。

从字面上看,好像并没有任何文字直接写到人们的“快活”。然而从对话的语调中,仍然可以看出那个提供消息者的心态。对于丁举人打折了孔乙己的腿这样野蛮的人身伤害,说话者没有半点保留,相反给人一种理所当然、津津乐道的感觉。特别是,传孔乙己可能已经死了的时候,说话的和听话的都没有震惊。“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对于一个给酒店带来欢笑的人的厄运,居然一点反应也没有。这就充分显示出鲁迅在对话描写中潜在量的巨大——有意不去直接点明说话者那种津津乐道的神态甚至以消息的传播者为荣的情绪,把想象的空间留给读者。

唯其平静、平常、平淡,才显得诸如此类的残酷无情,由于司空见惯,而没有感觉,没有痛苦,而鲁迅的笔墨,就是要揭示这种无形的精神虐杀的可怕。

从文章一开始介绍鲁镇酒点的格局,以及短衣帮、长衫客,可见当地的贫富悬殊,等级观念强,这一下把整个大的社会环境写了出来。这更加导致了孔乙己的悲惨命运。

孔乙己本人是一个连秀才都没考上的读书人,因而在社会上的地位无足轻重,“孔乙己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孔乙己本人的性格十分耐人寻味,他深受科举制度的毒害,所以迂腐,他自身好喝懒做,不会营生,当然,他也有善良的一面。

从他教“我”“回”字的四种写法,经常说一些之乎者也,可见他受科举毒害之深,然而,他也有一股读书人的傲气,从他看不起短衣帮,只偷书却不欠帐可以看出。

他好喝懒做,迫于生计,所以去偷书。这是他的一个巨大的问题,这直接导致了他的悲惨命运。

在他送小孩子茴香豆的过程中,他用手“罩”住碟子,虽然十分迂腐,但也可见其善良。

孔乙己在故事中有两大阶段,分别是被打前和被打后。被打前他至少还与别人狡辩,而被打断腿后也不辩解,可见他的心理状态已经失去了唯一的一点读书人的尊严,他的身体就更不用说了。正是这个变化,更看出世态炎凉,例如,看客们看到了落魄的孔乙己仍然和以前一样,孔乙己死后,掌柜只是惦记着他欠下的钱。

鲁迅写这篇文章,也就是为了揭露这些丑恶的社会,抨击科举制度。

孔乙己是谁?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人物吗?不,他不是,我们身边也存在着不少孔乙已。而让我们仔细反思一下自己,有没有做过看客。有人说过,一个中国人和一个日本人相比,中国人是一条龙,日本人是一条虫。而当一群人中国人和一群日本人相比时,中国人是一条虫,日本人是一条龙。这句话的出现,就是因为中国存在太多太多的看客。

读完孔乙已这篇文章,我没有觉得好笑,而是觉得可悲,痛恨。可怜的孔乙已,痛恨这黑暗的社会。当时的社会,有着封建的思想,残酷的官僚主义,社会阶层分明。而当时可怜的不止是孔乙已,还有那些短衣帮。那些孩子,文中的小孩,才12岁就已经很势力了,他们那原本应该如空灵宝石般的心灵,就被封建社会给污染了,给钳固住了。而那些短衣帮呢?他们贫穷,他们空虚,所以充当了看客,他们牺牲了别人的快乐,来换取自己那无聊的乐趣。我不知道当时的社会有多么的黑暗,我也不想知道,而现实生活中不也存在着看客吗,现实确实比从前进步了,人们也不会像短衣帮对待孔乙已那样对待身边的人,而这种看客心理却依然存在。

这个世界不需要太多的看客,愿我们每个人都从小事做起,让看客这个名词消失。

我昨天读了《呐喊》里的《孔乙己》。

里面讲了鲁迅先生在十二岁起就在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当伙计,来喝酒的有一人最特殊,那就是孔乙己。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穷的人都短衫,站着喝酒。富的人都在店面隔壁的房子喝酒,穿着长衫)。孔乙己是别人给他起的外号,说话总是之乎者也,逗得人们哈哈大笑。

后来孔乙己可能因为偷了东西,被别人打断了两腿。再到后来也没有见到他。

读了这篇文章,我有些气愤,还有些怜悯孔乙己。他虽然好吃懒做,但是他非常爱孩子,邻居的孩子来了,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可以看出孔乙已很善良。文中描写的孔乙己是幽默、好吃懒做、善良的。后来说他也许死了我的心情也很沉重,就像老师说的一样:人会受生活的影响。孔乙己就是这样,因为生活去偷窃,才会被打断腿。

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

读鲁迅短篇小说读后感

“大街上,一个人,用蒲包垫在身子底下。用手挪着一点点地向前走。他的背影是那么孤独。那么悲哀,那么苍凉!”每当我读起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时,这个场景便会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心地善良,饱读诗书,却连秀才都没有考上。在当时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变得一无所能,潦倒贫困,连仅会的“之,乎,者,也”都成了人们的笑柄。穷得一无所有的他,偶尔也会偷东西。最后偷到丁举人家里。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孔乙己慢慢的死去。

也许,在刚开始读时,会觉得《孔乙己》这篇文章的语言风趣幽默。可是当你细细品味时,就会觉得《孔乙己》是“喜剧”中的“悲剧”它表达了鲁迅对当时封建制度的极度不满。写出了腐朽的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心灵的残害。

“窃书不能算偷”!这是孔乙己的经典话语,现在人们听了甚至会感到好笑,偷书不算偷吗?当然是偷!可是,正是孔乙己的这句“窃书不算偷”,恰到好处地说明了封建社会的,读书人的悲惨命运吗?孔乙己想看书,没钱买,偷书看,遭人骂。正相反,那些秀才,举人们却在深宅大院里读着一本又一本书籍,可是他们最后又做了什么?谁也不知道。

短篇小说孔乙己读后感2

孔乙己也许是一个困窘、落魄的人,也许是一个自视清高、死要面子的人,又也许是一个被人嘲笑的下层的知识分子。

其实,如果不是当时的封建科举制度,孔乙己说不定还是一个名人呢!只是被毒害深了,便拔不出来了罢了!春秋时期的孔大圣人不是也是满口的之乎者也嘛,只能说孔乙己不懂得随着新的时代脚步前进。

那"回"的四种写法如果不是作为在封建社会的卖弄品,在当今社会上知道它的应该是屈指可数的。所以我们不应该被早已腐化的某种东西所蒙蔽。作为新世纪的我们,应该在发现腐化现象之后,及时创新,用新的优秀的东西来代替它。不能像文中的孔乙己一样,封建社会统治阶级愚民的政策会变得麻木不仁,剥削阶级损人利己的本质使人民变得自私和冷漠。

这是"雄心壮志",是对功名的渴求,是远大理想的出发点,但他失败了,连个秀才都没捞到;这是自我的放任,他好喝懒做,放弃了自己谋生的路;这是迂腐,满口之乎者也也只为了掩盖失败;这是道德的沦丧,人性的堕落,失落,一贫如洗的他决定去窃书。这个人热心,善良,童心未泯,他乐于于别人相处,集人的优点。但是对于"读书人"这个词的忠诚剥夺了一切,没有得到得到功名的孔乙己失去了一切,他命运凄苦,人生惨败。对他,是不公平的!他没有任何错,真正有责任的是这个社会,是那些冷漠的眼神!他生不逢时,他的遭遇反应了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时代的没落,一个旧制度的腐朽!

鲁迅短篇小说《故乡》读后感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在我的抽屉里,有一张全家福,是在我五岁时候在家乡照的,在这张照片里全家都站着台阶上,唯有我一人坐在最前面坐着哭,这是多么戏剧的一幕!这里面还有个故事:小时候我在家乡,没几天就和一个小孩混熟了,当我们要去照全家福时,我想带他一起去,大人们不同意,原因很简单,他和我不是亲戚。但是我偏要带他去,最后我被大人们硬拉到那里,而我的伙伴也被他的父母留在家里,在照相的时候我坐着大哭,偏不站起来。于是,这一幕就被留在了相片里。后来听大人们说起这个故事,我暗自冷笑,没想到那时的我竟会这么“仗义”。

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了鲁迅那时的阶级差别,但是我依然也忘却了一个儿时的伙伴,因为我不能像鲁迅一样对朋友念念不忘?还是我变得冷漠了?后来我才明白,我在心中没有一个美好的回忆,我就只记得曾经有个玩伴。但鲁迅在心中对闰土有着一段美好的回忆,这个回忆使他时时记得自己的这位朋友。

我们也在心中有着一段段美好的回忆,这也是我们的希望。只要我们在心中有个希望,不放弃它,这便是我们向前的动力。让我们牢牢记住鲁迅先生的那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故乡》这篇小说中,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写。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xx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xx年前的迅哥儿到20xx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xx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xx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xx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慢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在上学期我们学习了大作家鲁迅写的短篇小说《故乡》,学完以后我一直深有体会,所以趁这个假期我就又再读了一遍。而这次我又别有一番感受。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鲁迅先生孔乙己读后感

生活是一场戏剧,或喜或悲。这万千的悲悲喜喜当中,不同的人,过着不同的生活;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呐喊;有时连缄默都是不同的。但,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生命需要呐喊。

孔乙己,是悲剧。为什么?因为他仅仅在生存着,没有为生活而呐喊过,他从生存的狼狈当中来,最终在生存的戏谑当中死去。他是悲哀的。他不知道,生活和生存,千差万别。

生存,是生活的最低要求。

孔乙己不是个案,他代表了他所处的时代里所有和他一样只是在生存的人们。他们只关注如何过一天是一天,今天贪点便宜,明天耍点滑头,只要能活下去,而不问问自己怎样活得更好;他们只在乎自己的利益是否受损,不管其他人是快要行将就木,或是穷苦潦倒揭不开锅,也从不带一星半点的关心、同情,似乎眼睛里早就被蒙上了灰尘;他们只看重在自己痛楚的生存里靠取笑他人来获得快乐,从来不会懂得适可而止,也不会低声安慰,只是一阵又一阵的哄笑,即使那个人曾发出恳求,即使那个人也和他们一样,只剩下凄苦的生存。

这样的一生,只有生存的苟且,没有生活的远方。当你的目标只是生存,你也许连生存都够不到。

生活,才是关于生命的最好解读。

古往今来,多少人为了生活而呐喊过。面对残暴的君王,我们不缺像陈胜吴广这样英勇顽强的呐喊;面对渐渐变得麻木的人们,面对软弱无能的政府,面对亡国的危机,我们不缺像鲁迅先生先生这样不畏生死的呐喊;面对新时代的政治局面,我们不缺像外交官耿爽这样威严理性的呐喊。我们有太多像你我一样懂得呐喊的人。我们的呐喊也许微弱,也许渺小,但我们敢呐喊,会呐喊。我们的呐喊没有那么伟大的目的,只是警醒自己守住道义,告诫自己不要懒散,提醒自己有梦要追,我们只是为自己的未来呐喊,为了远方的诗意呐喊。也许我们的呐喊不够宏亮,但是不可否定,大多数你我正在为了未来而奋斗着,你是在为了一个好的高中而努力,是在为了一个好的大学而拼搏,还是在为了一份好的工作而奔跑,那都不关紧要,重要的是,你一直在为自己而呐喊,而这些都是你生活的通行证,都是你回首往事时的不后悔,更是你在世界上奋斗的痕迹。

你甘于生存,还是乐于生活,那都是你自己的选择,如果你够不上你在追求的生活时,千万不要丧气,也不要失去那份呐喊的勇气,至少你拥有了生活的渴望。

相信吧!未来,当你拥有了想要的诗和远方,你会感谢曾经呐喊过的自己!

鲁迅孔乙己学生读后感

结束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一文的教学后,颇有感受,课余得些体会,笔录如下,敬请各位老师斧正。

孔乙己者,不知何许人也。旁人常议,乃知其幼时天资聪慧,遂拜师于私塾,潜心苦读四书五经,以求功名。然功名未得,却迂腐之至。常以圣贤居之,不思营生,当婚未娶,孤寂一生,至死孑然。悲哉!

然,余观孔乙己之境遇,岂不事出有缘哉?语曰:凡事因内外之因而变,外因者有相辅之效,而内因则具锤音之功。此理世人皆知也。而孔乙己怨天尤人、自甘颓废,真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愿世人明其理、衡其力、定其位、肩其责、平其心,不履孔乙己之覆辙矣。

唯一一位站着喝酒的长衫文人,孔乙己。

——题记。

孔乙己有着高大的身材,脸色青白,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满口的之乎者也也就是他的特点。

孔乙己是个读书人,也是一个很好的秀才,可就是这么好的秀才却出生在了旧社会,一个很好的秀才就这样泯灭了!上天对他很不公平,读了一定的书,但成绩不好,每一次的考试都落榜。

孔乙己穿着一件极为破旧的衣服,从来没有洗补。但他总觉得自己是上等的人,比一般的地位要高,实际上,他也是一个被人瞧不起的下等人,只不过穿着长衫罢了!

孔乙己!一个可伶人,出生在了旧社会,我简直是无法想象那时候的人对死亡竟然是那么的轻描淡写,那个时代的不知道什么是爱!不知道关心别人是怎么样的感受,爱,这个字,已经被人遗忘了!

那个时代的人是那么的冷漠,他们只关心钱包,就好像老板想起孔乙己,也就是孔乙己欠的那十九文钱罢了。

这样不怪他们,不是他们的错!他们的领导有关心在下的人民吗?不没有!他们或许没有去看看人民的生活,或根本就不想管了!或者嫌太麻烦,根本就不想管了!他们都以金钱在上。

我读了孔乙己这一篇文章,我明白了,他就是个可怜人!他不应该出生在那个年代!那个时代的人忽略了人情,漠视了人情!

我昨天读了《呐喊》里的《孔乙己》。

里面讲了鲁迅先生在十二岁起就在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当伙计,来喝酒的有一人最特殊,那就是孔乙己。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穷的人都短衫,站着喝酒。富的人都在店面隔壁的房子喝酒,穿着长衫)。孔乙己是别人给他起的外号,说话总是之乎者也,逗得人们哈哈大笑。

后来孔乙己可能因为偷了东西,被别人打断了两腿。再到后来也没有见到他。

读了这篇文章,我有些气愤,还有些怜悯孔乙己。他虽然好吃懒做,但是他非常爱孩子,邻居的孩子来了,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可以看出孔乙已很善良。文中描写的孔乙己是幽默、好吃懒做、善良的。后来说他也许死了我的心情也很沉重,就像老师说的一样:人会受生活的影响。孔乙己就是这样,因为生活去偷窃,才会被打断腿。

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

鲁迅孔乙己高一读后感

学习了《孔乙己》这篇文章,我才发现鲁迅的文章并不是我已开始看的那么平淡,没有什么内容。最初读的时候,我只是觉得孔乙己很可怜,除此之外,便没有什么感受了。深入学习才发现,这篇文章蕴含的内容很多,鲁迅写的时候并没有突出表达,而是让读者慢慢领悟的。这种写作手法需要一定的文化积淀和。

学习完这篇文章,我总结了以下三点:

1。当时人们不团结一致反抗压迫他们的黑暗社会。

2。当时的科举制度促使“好吃懒做”“嘲讽看不起劳动人民”的思想。

3。当时人心冷酷无情,互相嘲笑,喜欢做看客。

鲁迅的写作手法总是含含糊糊的,需要细心品味,才能看懂并体会其内在的深意。譬如:

“他身材高大”可以看出孔乙己有生活能力。

“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满口之乎者也”“长指甲”能看出孔乙己自认为自己是读书人,看不起劳动者,侧面反映各当时科举制度的腐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我们不应该只盯着读书这条道路。

“又脏又破”可以体现出孔乙己懒惰和贫穷。

这篇文章人物描写也很细致:

“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参水也很难。”“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引人发笑。”

这几个选文,可以看出掌柜做生意不诚实,给的茴香豆少,苛扣份量。

从四次笑声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中国人的一种看客心理,都爱看别人的笑话。冷眼旁观,不肯帮助别人,只会互相嘲讽,不知道团结一致,共同对抗敌人。可笑而可悲!

但愿封建科举制度的气息,能够现代教育制度里越发越散。孔乙己的命运已经警告着后人不要再成为下一个孔乙己了!

学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不难看出孔乙己是个深受封建科举教育毒害的人。从中我总结了一个感想——人不能死读书。

明末著名书法家董其昌曾说过:“临书不可以死临”。所以他的字虽然都是模仿古人的,但都有自己的特色,令世人赞赏。同理可的,学习不可以死学,那么我们就可以利用所学的只是加以自己有特色的修饰,很好的发挥,表现出来。反之,结局就会跟孔乙己一样。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这种死学方法也是十分多见的,由其是语文和英语,没有合理的方法和学习节奏去提高学习效率,虽然十分用工,考下来却不理想。所以要想提高学习效率,首先要找到一套适合你的学习方法和学习节奏,这是至关重要的。

所以,我建议大家不要死学,努力,还要加方法。

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灵,受害者不计其数。周进,范举——只要我们乐意,可以把这个名单拉得很长,很长。而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些可怜考生的全权代表这一。

他,几乎包含了所有进学者的特征。一身破旧单薄的许久不洗的长衫。熟读诗书毕生之志是考举功名,平步青云。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头。如果说范进还是幸运的,因为他最终还是考上了。即使没考上,他也有一个自己的家有妻子有一个势利的岳丈,不至於饿死。而孔乙己则不同,他没有家,性格好盗,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永远也无法翻身。

作为一个读书人,熟读诗书是孔乙己唯一本领,对那些粗鲁的短衣帮说上两句‘之乎者也’,看着他们呆滞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最大的乐趣了吧!对了还要算上他教孩子时的乐趣。一个‘回’字四种写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回’,‘回’——其实无论在短衣帮还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个无能的读书人。是大家的笑料。虽然他认识四种‘回’字,这种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罢了。人们向他乐,他只知道人们尊敬他,心里定是高兴的。还是不要告诉他了,让他保留属于自己的唯一的点乐趣好了。

在一个人的心中人品是最重要的,可我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后,让我明白了。

鲁镇的酒店的局格,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随时准备温酒,而我的职务就是温酒。有一个叫孔乙己的人,经常来店里喝酒。孔乙己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因为一般穿着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的坐下喝。但孔乙己是唯一个穿着长衫在外喝酒的,但长衫可又脏又破。我的工作很无聊,只要孔乙己到店里才可以笑几声!

这是一篇短文,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写作的目的就是嘲讽那些社会的败类,和背叛者,他用自己的笔来鼓励中国人坚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但是心中总会有一点悲伤:悲伤当时社会的腐败;总会有一点庆幸:庆幸没有生活在这个年代;有一点愤怒:愤怒大家对政府的不信赖。种.种原因让我的泪不禁流下。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但是由于社会的腐败,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能力但是因为自己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己唯一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但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来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唯一一位站着喝酒的长衫文人,孔乙己。

——题记。

孔乙己有着高大的身材,脸色青白,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满口的之乎者也也就是他的特点。

孔乙己是个读书人,也是一个很好的秀才,可就是这么好的秀才却出生在了旧社会,一个很好的秀才就这样泯灭了!上天对他很不公平,读了一定的书,但成绩不好,每一次的考试都落榜。

孔乙己穿着一件极为破旧的衣服,从来没有洗补。但他总觉得自己是上等的人,比一般的地位要高,实际上,他也是一个被人瞧不起的下等人,只不过穿着长衫罢了!

孔乙己!一个可伶人,出生在了旧社会,我简直是无法想象那时候的人对死亡竟然是那么的轻描淡写,那个时代的不知道什么是爱!不知道关心别人是怎么样的感受,爱,这个字,已经被人遗忘了!

那个时代的人是那么的冷漠,他们只关心钱包,就好像老板想起孔乙己,也就是孔乙己欠的那十九文钱罢了。

这样不怪他们,不是他们的错!他们的领导有关心在下的人民吗?不没有!他们或许没有去看看人民的生活,或根本就不想管了!或者嫌太麻烦,根本就不想管了!他们都以金钱在上。

我读了孔乙己这一篇文章,我明白了,他就是个可怜人!他不应该出生在那个年代!那个时代的人忽略了人情,漠视了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