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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通用21篇)

时间:2024-01-09 18:24:08 作者:琉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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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为切实保障民生工程建设,提高民生工程惠民效益,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民规财函〔2020〕303号)要求,对我市2021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智慧化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全市共有公办、公建民营和社会办各类养老机构50家,合计床位8554张。

经综合评分,该项目得分100分,评价绩效等级为“优”。

(一)投入(总分20分,自评20分)。

1.项目立项(总分14分,自评14分)。

(1)规划编制与审批(总分5分,自评5分)。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按照省、市民生工程目标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将养老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了《淮北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和《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批准。市、县编制的实施办法和年度实施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我省相关政策的要求。编制的实施方案满足《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的要求。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总分2分,自评2分)。

市、县建立健全了由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成立的联席会议制度。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淮北市养老服务体系联席会议制度于今年6月正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成员单位共有28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协调研究、解决问题、部署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3)绩效目标合理性(总分3分,自评3分)。

《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中设定了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分解下达的目标要求;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客观实际的要求。

(4)绩效指标明确性(总分4分,自评4分)。

《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项目实施方案设定的绩效指标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给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指明工作方向。

2.资金落实(6分)。

(1)资金到位率(总分3分,自评3分)。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通过各渠道筹集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补助资金实际到位资金和应补助资金总额一致,到位率为100%。

(2)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总分3分,自评3分)。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高龄津贴按月及时发放,养老服务补贴、机构运营补贴、一次性建设补贴等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二)过程(总分30分,自评30分)。

1.项目管理(总分20分,自评20分)。

(1)目标责任书(总分2分,自评2分)。

省、市、县三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明确分工,全面落实管理责任。

(2)政策宣传(总分2分,自评2分)。

民政部门通过发放宣传单、开展宣传讲座,在街道、机构、电视平台进行宣传,对高龄津贴制度、防范非法集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进行宣传。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政策宣传,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政策宣传效果显著。

(3)公开公示制管理(总分2分,自评2分)。

市、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的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在市民政局官网、县区人民政府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公示时间及时、地点、内容、格式均符合要求。

(4)实施管理合规性(总分3分,自评3分)。

完善高龄津贴人员及其他补助项目的档案,不定期进行抽查。经调查,补助对象、申报材料和补助标准符合程度为100%。

(5)信息平台管理(总分2分,自评2分)。

市、县建立并完善了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搭建了机构基础数据库,依托市县两级平台进行统计,对社会力量新增床位的动态管理。

(6)档案管理规范性(总分3分,自评3分)。

建立并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档案,项目档案资料完整且规范,助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7)服务市场监管(总分3分,自评3分)。

市、县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所有政府补助的服务项目和补助对象都进行了服务质量和养老需求评估,项目实施质量符合要求。

(8)资料报送情况(总分3分,自评3分)。

每月及时、齐全、真实、准确的报送民生工程进展情况表,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评价工作。

(9)制度建设与执行(满分2分,自评2分)。

建立了《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细则;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10)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4分,自评4分)。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核算,做到了专款专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应配套资金经费及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对“高龄津贴”发放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或通过涉农资金平台直接打卡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11)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满分2分,自评2分)。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

(12)监督检查有效性(满分2分,自评2分)。

定期开展项目资金使用专项督查,保障资金使用安全;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及时整改。

(三)产出(总分25分,自评25分)。

1.项目产出(总分25分,自评25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总分3分,自评3分)。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实民生工程的各项指标,完成各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2021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程度为100%。

(2)达标率(满分2分,自评2分)。

2021年,全市共有养老服务机构50家(其中养老院28家、敬老院22家)。在增加养老床位总量的同时,重点支持服务失能、部分失能老人的护理型老年护理院建设,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8554张,全市护理型床位达到4529张,辖区内护理型床位达标率100%。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数21个,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的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数21个,医务室或护理站数量达标率100%。

(3)配建率(满分2分,自评2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60号)文件要求,“在城市,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和服务半径,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按照新建的住宅小区每百户20至30平方米、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每百户15至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由属地县级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我市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了100%。

(4)覆盖率(满分6分,自评6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覆盖面达到100%;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达到35%以上;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覆盖率达到100%;我市已经建成县(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4个,覆盖率达100%;建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2个,覆盖率达100%、已建成镇养老服务中心18个,覆盖率达100%;全市共建成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52个,覆盖率达100%;村级养老服务站61个。完成2021年省政府目标考核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任务。

(5)试点完成情况(满分10分,自评10分)。

我市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智慧化建设,采用“1+4+n模式”,打造淮北市市县(区)两级养老智慧平台及养老机构服务系统,推进多家养老机构开展智慧化建设。

2021年,在三区一县智慧养老平台全覆盖的基础上,全市新增2个智慧养老机构,实行全天候、全流程、全方位智慧监管体系有效的规范养老机构管理,提高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实现了高龄津贴及运营补贴的及时准确发放。自评得分为100分。

(6)完成及时性(满分2分,自评2分)。

(四)效果(总分25分,自评25分)。

1.项目效益(总分25分,自评25分)。

(1)社会效益(总分8分,自评8分)。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开展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计划,对特困供养人员进行走访慰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给特困老年人开展服务,改善贫困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提高贫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推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全社会营造出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优良风气。

(2)资金放大效益(总分5分,自评5分)。

通过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的投入496万,带动了社会资本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1亿,财政资金放大倍数大于20倍。

(3)可持续影响(总分6分,自评6分)。

民政部门严格按照项目要求进行实施,得到了广大老年人的认可,获得社会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工作程序逐渐规范,工作积极性大幅提高,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获得老年人一致好评。

(4)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总分6分,自评6分)。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老年人进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到95%以上,社会满意度较高。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1.《关于提前下达xxxx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社〔xxxx〕1406号),提前下达我市老年人福利类资金220.7万元。

2.《关于下达xxxx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社〔xxxx〕869号),正式下达我市老年人福利类资金115.9万元(从提前下达资金中收回104.8万元)。

中央共计下达资金115.9万元。

(二)省级专项资金下达情况。

1.《关于提前下达xxxx年省级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xxxx〕1407号),提前下达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19.4万元。

2.《关于下达xxxx年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xxxx〕248号),下达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856.16万元(含提前下达部分)。

3.《关于下达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经费的通知》(皖财社〔xxxx〕1415号),下达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奖补资金129.7万元。

省级共计下达资金985.86万元。

中央和省级补助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方面共1101.76万元,按照专款专用原则,除129.7万元奖补资金因于xxxx年12月下达,结转到次年使用,其他资金已全部按照规定用途已执行完毕。

(三)市级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市级财政一般预算资金安排1060万元,市级福彩公益金中分配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共942.5万元,均已执行完毕。

(一)项目决策方面(分值15分,自评得分15分)。

1.规划编制与审批。我市已将养老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体系建设,xxxx年,市政府出台了《滁州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xxxx-xxxx年)行动计划》、《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等贯彻落实文件。依据省xxxx年此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我市及时印发了《滁州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同时,民政、财政等部门针对xxxx年三级中心建设、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规范高龄津贴审批发放、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智慧化建设等工作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制定的相关文件均报市政府、省民政厅批准备案;相关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自评得分3分。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为进一步推动民生工程的实施效果,我市专门建立了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建立完善了民政民生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民生工程协调推进会议,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协调解决和部署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自评得分2分。

3.绩效目标合理性。依据省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和市民生工程考核办法,我市及时出台了《滁州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设定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贴近实际,符合相关要求。自评得分3分。

4.绩效目标明确性。设定的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并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自评得分2分。

5.预算编制科学性。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自评得分3分。

6.资金分配合理性。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实际相适应。自评得分2分。

(二)项目投入方面(分值25分,自评得分25分)。

7.资金到位率。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方面省以上补助资金、市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和市级福彩公益金均能及时拨付给各县(市、区)和市级养老福利机构,到位率100%。自评得分3分。

8.预算执行率。能按照相关资金时限要求,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相关经费及时拨付至各地和相关项目单位。自评得分3分。

9.资金使用合规性。我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项目资金已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纳入年初预算管理;高龄津贴资金发放全部采取“一卡通”形式,按月打卡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自评得分4分。

10.管理制度健全性。我市已制定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自评得分3分。

11.信息平台管理。我市建立了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基础数据库(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市养老综合信息管理智慧化服务平台、全市养老机构台帐三种形式);对社会力量新增床位基本能及时、准确地进行动态管理。自评得分2分。

12.政府购买服务。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政、精神慰籍等实体援助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作用。自评得分2分。

13.公开公示管理情况。我市能及时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项目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通过政府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自评得分2分。

14.资料报送情况。我市能按照省民政厅和市民生办相关工作要求,能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情况。自评得分2分。

15.问题整改情况。对上年度省绩效评价反馈问题和省民生工程办公室社情民意调查反馈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得到有效落实。自评得分4分。

(三)项目产出方面(分值30分,自评得分29分)。

16.三级中心覆盖率。全市共建成8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7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2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94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县级、街道(乡镇)、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100%。自评得分3分。

17.老年人补贴覆盖率。xxxx年,全市共发放高龄津贴7512.89万元、惠及120739名高龄老人,实现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覆盖,达到100%覆盖的目标要求。全市共发放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1655.19万元,惠及70817人,覆盖率86.3%,超过50%的目标要求。自评得分4分。

18.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发放率。我市对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建立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贷款贴息补助、购买服务补贴、智慧养老服务奖补等补助政策,并及时兑现奖补资金,实现应补尽补。自评得分3分。

19.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参保率。全市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均购买了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自评得分4分。

20.智慧养老示范试点完成率。积极开展智慧养老试点建设工作,我市成功申报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4个街道获批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街道,6个项目成功创建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2个项目成功申报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自评得分4分。

21.质量达标率。三级中心建设符合《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指导规范(试行)》相关要求;8个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通过验收;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每张床位在省补1000元的基础上提标至2000-10000元,日常运营补贴根据收住对象的失能失智程度分为自理、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分别按照每人每月200、300、400、600元标准发放;贷款贴息补助按照不低于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贷款贴息补助。自评得分6分。

22.完成及时性。高龄津贴、低收入老年人补贴发放按月发放;

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发放及时;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补助发放及时;养老智慧化建设任务完成及时、补贴发放及时。自评得分5分。

(四)项目绩效方面(分值30分,自评得分29分)。

23.养老机构入住率。全市共有养老机构床位22817张,入住老年人11500人,平均入住率50.4%。自评得分3分。

24.三级中心使用率。县级、街道级、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后,60%以上能够正常运转,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自评得分4分。

25.其他效益。我市通过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民生工程,明显改善了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高;通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活动及相关民政民生工程宣传活动,有效弘扬了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自评得分6分。

26.资金放大效应。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省补资金985.86万元,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社会资本实际到位资金2.12亿元,资金放大倍数21.5倍。自评得分4分。

27.可持续影响。我市将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配套资金纳入了年度财政预算;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年度内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自评得分6分。

4.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根据省社情民意调查情况通报,我市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1.46%。自评得分6分。

(五)绩效评价结论。

1.获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任务落实。

2.获批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琅琊区丰山、清流、琅琊3个街道获批示范街道(共4个街道);获批省智慧养老产品用品产学研基地,8个养老服务机构成功创建省智慧养老示范工程项目。

3.推进高龄津贴提标,在继滁州城区(琅琊区、南谯区)、定远县、凤阳县4地高龄津贴提标后,今年,全椒县、天长市、来安县、明光市也先后完成高龄津贴提标,全市80-89周岁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90-99周岁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300-1200元(其中:琅琊区、南谯区、天长市为1200元,来安县为500元,其他为300元)。

4.不断扩大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8个县(市、区)均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全市共将8000余名特殊困难老年人纳入购买服务范围,同时,对暂时未享受购买服务的低收入老年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补贴对象从年初的5.6万人增至7.1万人,覆盖面达86.3%(低保老年人5.22万,贫困户老年人6.46万,其中,五保、低保贫困户老年人3.48万,小计8.2万)。

5.4月份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全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改造工作方案,要求对散居特困、建档立卡范围内的高龄、失能、失智、重残等6类老年人家庭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来安县按照每户1万元)实施适老化改造,xxxx年底前完成不少于1000户的改造任务,市级整合160万元经费为8个县(市、区)改造320户,引导各地开展适老化改造工作,经持续推进,xxxx年全市共投入260余万元完成49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

6.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市场,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59家,总床位22817张,其中,社会力量运营133家,床位数19351张,社会力量运营床位占比达84.8%。华侨城滁州明湖康养生态小镇、恒大文化旅游康养城项目(全椒)、江海·颐乐东方康养小镇(全椒)、来安兴茂康养项目等大型康养项目陆续启动;xxxx年,全市新增养老机构7家(均为医养结合型),床位720张;积极推进公建民营,目前全市116家敬老院,有100家由社会力量运营。

7.经我局积极争取,市政府xxxx年出台的《滁州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中将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纳入政策范围,所需资金由市服务业资金统筹保障。同时新增2项支持政策:一是对获得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省智慧养老模式建设示范工程的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二是对社会力量新建、改扩建的智慧养老机构床位,经验收合格后,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标准分别上浮30%和10%,以上二项新政策所需资金也由市服务业资金统筹保障。

8.市委、市政府将“建设完善滁城12个街道、69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列入xx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经持续推进,全年共投入3000余万元,滁州主城区(琅琊区、南谯区)所有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均符合省建设指导规范要求,并将38个社区养老服务站打包交由社会力量运营。

9.联合市自然资源的规划局、市住建局印发《滁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用房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民政部门在“四同步”中的职责,并将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标准调整为“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且单处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文件印发后,市民政局共接收社区养老服务用房8处,面积3000余平方米。

10.1月份印发通知,谋划全市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工作,3月份印发全市xxxx年三级中心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10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全市共建成8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7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2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94个乡镇养老服务和308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县级、街道(乡镇)、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100%,平均每个乡镇建成3.3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均达到规定目标要求。同时,9月份,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滁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暂行办法》,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管理,为下一步实施分档运营补助提供政策依据。

11.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市民政局专门整合50万元资金对琅琊区、南谯区所有农村留守(独居、空巢)老年人以及散居特困供养老年人开展定期探视走访服务。

12.结合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每个县(市、区)选取一个村开展农村农村互助式养老示范点建设,专门印发《关于推进农村互助式养老示范建设和服务的通知》,明确场所功能、服务要求和完成时限等,从中央补助资金中对每个示范点给予30万元的补助。

13.持续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所有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均已建立医务室(护理站)或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积极申报省医养结合示范创建项目,4个养老机构成功获批省第三批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机构。

14.探索建立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制度,有效破解特困供养对象住院期间照料护理难题,进一步提升全市特困供养保障水平。

15.完善市级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完成养老服务机构、部分特殊困难老年人数据的采集与录入,开发全市高龄津贴信息管理系统,召开信息平台培训,全面推广信息平台使用管理;进一步扩大市级智慧养老院、智慧养老社区试点范围;积极申报国家、省相关智慧养老示范项目,截止目前,全市共有1个国家示范基地、4个国家示范街道、8个省级示范工程项目等。

16.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滁州市开展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计划21年启动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主要是给予建设补贴(每张床位3000元)、运营补贴(参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和信息平台补助(20万元)。

17.7月份,联合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开展市级养老服务培训基地遴选工作,9月份认定“滁州城市职业学院”为市级养老服务培训基地,并积极申报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省级培养基地。

18.市级组织养老护理员岗位核心能力培训、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并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组织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对优胜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和资金,对第1名授予“滁州市技术能手”称号等。

19.联合市人社局共评选出10名“最美养老护理员”,并在主流媒体加大宣传,树立行业典型模范,增强社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理解与认同,进一步弘扬“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广泛营造良好的养老服务社会氛围,推动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20.扎实做好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在18年实现养老机构消防许可、食品经营许可“两个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等活动,联合消防、住建、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大对辖区内未备案养老机构的摸底排查,开展政策宣传,协助解决制约备案的前置条件。

一是老年人福利保障水平还不高。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护理补贴等福利补助政策,受地方财政因素制约,与发达地区相比,保障水平还不高,比如:部分县(市、区)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才10元。

二是机构养老还存在供需矛盾。老年人受“养儿防老”传统观念影响,加上没有长期护理保险支持,普通家庭养老支付能力不足,全市养老机构平均入住率仅50%,养老床位利用率不高。

上年度省绩效评价反馈我市还存在乡镇敬老院入住率较低、三级中心使用效益不高、老年人福利保障标准还不高等问题;省民生工程社情民意调查反馈我市调查对象希望老年人福利保障水平更高的期盼。现将相关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三级中心建设与运营。xxxx年,我市将“建设完善滁城12个街道、69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全市已高标准完成三级中心建设,同时,各地将三级中心无偿交由社会力量运营,并出台运营支持政策,推进三级中心运营效益,切实为老年人提供各类养老服务。

二是推进高龄津贴提标。继琅琊区、南谯区、定远县、凤阳县4地完成高龄津贴提标后,xxxx年,我局重点推进天长市、明光市、来安县、全椒县四地对高龄津贴进行提标,将提标任务列入改革试点重点工作任务,经4地民政部门积极争取,均于xxxx年底前完成提标。

三是加强特困供养机构建设。xxxx年,加大对农村敬老院的投入,提升基础硬件设施条件,全面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同时,开展三年改造提升行动,提升敬老院护理能力,随着敬老院服务能力的提升,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上一年度有一定提高。

一是建议省级尽快部署启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并研究制定与养老机构等级挂钩的奖补指导意见,促进养老机构主动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等级。

二是建议省级加大对各地的财政支持。受疫情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大幅缩水,发展养老事业必须要有坚强的资金保障。

修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2年4月,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级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对列入2021年预算管理的所有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实现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同时要求部门开展整体绩效自评,各镇街道对2021年度政府财政运行综合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全市55个部门共565个项目完成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44.8亿元,实现项目自评覆盖率100%。55个部门共129个单位开展了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69.37亿元。8个镇街道对2021年度政府财政运行综合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5.93亿元。

2022年预算绩效评价重点项目共6个,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共5个,由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事务所实施绩效评价。重点绩效评价中政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2个,政府购买服务1个,一般性项目支出3个,涉及资金9.75亿元。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14亿元。评价组分别根据《平湖市财政支出政策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和《平湖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平湖市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制订评价方案(政策评价从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三个方面进行评价,项目评价从业务、财务、效益三个指标内容进行分析,部门整体评价从预算配置、预算管理、产出与效果和社会评价四个指标内容进行评价),并组织实施,最终得出评价分和等级。

(一)平湖市2021年民办教育专项补助项目。

1.项目概况。

(1)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立完善政府面向民办教育购买公共服务的机制。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符合执行政府指导价、落实教师社会保障政策并年度检查合格等条件的给予补助。

(2)建立发展专项资金。在民办学校生均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每年安排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补助。

(3)2021年民办教育专项补助全年拨付6529.623万元。

2.评价等级:优。

(1)业务指标“优”,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规,目标设立较合理、明确;产出数量实际完成率高,质量达标率100%;组织实施业务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

(2)财务指标“优”,预算资金分配合理;资金到位率99.86%,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性好。

(3)效益指标“良”,项目的实施对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提高民办学校的办学质量以及改善教育设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且项目实施满意度较高,但项目可持续影响作用一般。

3.评价发现问题。

(1)项目预算中部分子项目预算金额与实际拨付金额差异较大。项目年初总预算与实际拨付差异不大,但在部分子项目预算差异较大。

(2)鼓励“纯民资”兴办教育的积极性不够。近几年来平湖市“纯民资”投资办学较少,特别是“纯民资”投向本补助对象的小学、初中、中职类学校的民办学校不多。

(3)民办学校可持续发展尚有欠缺。平湖市叔同实验小学于2021年秋停止招生、平湖市稚川实验中学2022年秋停止初中学生招生、平湖枫叶学校学生生源严重不足,与学校大量投资的教学楼、教学设施等规模不匹配。

(二)2021年外经贸发展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

2021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出口信用保险、对外贸易预警、监测系统补助、服务贸易奖励等15类项目进行补助,主要用于对商会协会、企业、个人补助。涉及450个项目,248家商会协会、企业及个人,补助资金3825.28万元。

2.评价等级:良。

(1)经济性“中”,外经贸发展资金未明确设置项目绩效指标;有部分政策2021年未有企业兑付现象;资金支出符合预算支出标准和用途。

(2)效率性“良”,政策落实的制度机制比较健全并有效执行,政策执行基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规定;主管部门对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和下拨较规范及时,部分项目中发现补助项目与政策条款不相符情况;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执行率为100%,预算执行率高。

(3)有效性“优”,外经贸发展资金基本能持续发挥作用,利益主体的权利基本得到落实,政策满意度较高。

3.评价发现问题。

(1)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编制年度预算时未准确设置预算绩效目标,对资金支出经济用途未加以明确。未设置指标值和指标说明,缺少可衡量性和可比性。

(2)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项目审核不严谨,个别补助项目不符合相关补助政策;部分项目申报材料欠规范;项目后续管理未到位。

(3)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部分补助政策未有企业兑现;个别政策补助条款未进一步细化,操作性不强。

1.项目概况。

平湖市镇街道卫生院改革补助项目主要内容为各镇街道卫生院实施基本药品零差率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不足部分由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2019-2021年项目金额合计24397万元。

2.评价等级:良。

(1)业务指标“良”,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规,年度绩效目标设立略欠合理明确;由于2020和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基层医疗机构数据波动较大,产出数量指标实际完成率较低;质量达标率100%,按计划完成年度工作;组织实施业务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

(2)财务指标“优”,项目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且财务管理制度制定较全面,项目有关的资金管理按照制度有效执行。资金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到位,预算执行率高。但预算资金分配测算合理性一般;资金使用合规性一般,存在项目实际支出内容超出预算支出内容,超出项目补助范围的情况。

(3)效益指标“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高,药品收入占比较高收入结构合理性一般;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指标较高,反映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工作负荷较重;由于2020和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基层医疗机构数据波动较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济管理能力指标得分一般;项目实施满意度高。

3.评价发现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与正常的业绩水平不符。未根据年度计划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设置的指标值与实际存在偏差。

(2)项目实际支出内容超出项目政策兑现范围,超出预算支出内容。

(3)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比仍然较高,医疗收入结构合理性一般,基层医疗机构主动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能力较弱。

(4)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工作负荷较重。基层医疗机构编制少,医师资源有限,尤其是村级(社区)责任医生人员配置。

1.项目概况。

人才发展资金的主要目标是打造长三角最有竞争力的创业创新人才高地、实施重点领域人才集聚计划、健全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引才机制、打造多元化的创业创新平台、提升全方位的引才精准化服务、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2019-2021年预算安排资金24710.56万元。

2.评价等级:良。

(1)经济性“中”,设置的绩效指标具有相关性、可衡量性和可比性,相关数据的获得便捷,具备经济性;政策目标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实际达成量大幅超越政策制定的目标数,推进政策目标实现所采取的举措科学合理、能落地,但对于政策内容公众认可度不高,资金支出符合预算支出标准和用途。

(2)效率性“良”,政策落实的制度机制健全;人财物等资源配置到位,业务管理及服务公众满意度高,但未进行项目完成后的评估考核,缺乏后续跟踪问效;资金管理符合政策规定,预算执行率较高。

(3)有效性“良”,绩效目标均超额完成,但与政策目标偏差大;人力资源服务绩效目标中未完成建成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主体受益情况存在不足之处,政策满意度95%,评选制度和程序均符合规定,执行有效、公平。

3.评价发现问题。

(1)政策目标设置不科学。平湖市人才发展政策绩效目标中量化指标与实际完成情况差距较大。

(2)政策执行待完善。补助时长仍有缩短空间,后续跟踪问效存在不足。

(3)政策吸引力度一般。高层次人才引进难度大,补助配套政策待优化。

1.项目概况。

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范围内的整治项目(平湖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18年调整版),项目536个,总投资19.28亿元),包括立面改造整治、建筑物修缮、管线改造、市政设施完善、绿化景观提升等予以资金保障和补助。项目建设期间大部分为2017-2019年,2019-2021年期间主要为各镇街道与市级财政进行资金结算。预算资金为33041.96万元。

2.评价等级:良。

(1)业务指标“中”,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规,2019和2020年未设置绩效目标;项目建设完成率高,联审补助办结率较低;业务制度不健全,台账资料完整性差,项目实施未制定专门的项目管理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算审核率较好。

(2)财务指标“良”,支付及时性一般,预算执行率100%;预算资金分配合理性较差;财务制度健全有效,资金使用合规性好。

(3)效益指标“优”,项目的实施对环境卫生、城镇秩序、乡容镇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且项目实施满意度较高,但项目可持续影响作用一般。

3.评价发现问题。

(1)业务管理制度不够完整、细化,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及收尾工作;未制定专门的项目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制度。

(2)项目档案资料归档不够完整及时。市镇治办未能提供较为系统、完整的台账档案资料,影响评价结果;曹桥街道项目档案资料部分台账资料的完整性较差、资料缺少,林埭镇项目档案资料较为散乱,个别项目无法提供资料。

(3)个别镇街道联审补助办结率较低。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办理联审补助项目数304个,联审补助办结率58.69%。

(4)各镇街道普遍存在项目未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的.现象。仅部分镇街道对少量部分项目进行了竣工财务决算编报,大部分项目均未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1.项目概况。

(1)农业产业化发展内容包括:一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业发展平台;二是推进三产融合发展,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三是发展数字农业,提升农业科技化水平;四是培育新型农业主体,提升农业经营水平;五是拓展经营性收入渠道,推进低收入农户全面小康。政策扶持涉及的具体领域共16个方面。

(2)乡村人才振兴政策内容包括:一是大力引进集聚现代农业人才;二是创新乡村人才开发培养机制;三是搭建乡村引才聚才平台载体;四是营造全社会关爱乡村人才氛围。

2.评价等级:良。

(1)经济性“良”,在绩效目标设置、推进政策目标实现所采取的举措方面有待完善,支出合理性等方面有待提升。

(2)效率性“良”,执行内容与政策基本相符,主体间职责分工明晰,资金管理总体上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但存在政策落地的制度机制不够健全,资金保障不够合理,补助审核手续不够完整、政策执行结果的有效监督力度不够等情况。

(3)有效性“良”,产业化及人才政策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但存在部分政策未落实,农业产业化水平及乡村人才振兴促进作用待提升、农业发展平台待进一步优化、政策资金发放公平性存在欠缺等情况。

3.评价发现问题。

(1)政策不够科学合理。政策目标设置不够合理,平湖市产业化政策配套措施及机制有待完善,部分政策不够完善,部分政策存在整合空间。

(2)政策组织实施不够规范。预算安排不够科学合理,部分政策资金发放节点不统一,项目审核管理不够到位,政策实施过程整体信息化水平不高,项目库动态管理机制不够健全,项目库质量不够高,对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够到位。

(3)政策执行效果有待提高。部分政策补助精准性不够,成效不够显著,政策产业化引领作用和落地性不够。

(一)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在夯实“全覆盖”管理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硬化绩效管理责任约束,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二)推动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采取“试点、拓展、推广”的模式,开展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选择重点部门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推动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财会管理、资产管理、内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有机融合。建立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利用考核机制刚性推动提高部门主体责任。

(三)推进问题整改和结果公开。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严格落实绩效评价中问题的整改,形成反馈、整改、提升绩效的良性循环;将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按规定向社会公开,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回应社会关切,将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推进部门管理和下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隶属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具体从事全县畜牧兽医服务工作的正科级公益一类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畜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协助拟定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等;组织畜牧业科研课题和技术推广的实施,负责畜牧业技术产业示范和提供技术服务;负责畜牧业、饲料工作统计及生产动态监测工作;协助畜禽良种,畜禽防疫和产品流通等体系的基础建设实施;负责全县动物防疫、检疫、屠宰及兽药饲料技术支撑工作;协助做好全县兽医卫生监督和检疫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动物的防疫、监测调查疫情和诊断疫病工作,并协助组织扑灭;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法定代表人为陈炳忠,核定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20名,内设办公室、兽医防治股、畜牧发展股、兽药饲料监测股等4个内设机构。

(二)项目的绩效目标。

1、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全面了解项目年度财政资金预算的执行、管理、使用情况,以及财政资金绩效的产出与效果,探索并科学合理地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促使项目资金使用单位树立绩效管理意识及风险控制意识,总结经验,认识不足;为项目绩效管理提供问题导向,整改纠偏,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保证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性、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一)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xx年中央下达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动物等防疫补助经费40万元,用于实现村畜牧员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积极开展跟踪服务,扶贫养殖专业合作社及贫困饲养户,加快畜牧产业化发展。

(二)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截止20xx年12月我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已全部支出40万元,执行率达到100%。资金全部用于村畜牧员年终考核生活补贴。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分析。

乐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动物等防疫补助经费项目资金依据乐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政府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进行项目资金管理。重视资金使用管理效益,及时拨付资金,避免资金趴窝,闲置浪费。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分析。

乐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按照中心工作范围和业务流程,设置办公室工作职责、兽医防治股工作职责、畜牧发展股工作职责、兽药饲料监测股工作职责。各股按照工作内部牵制的要求设置工作岗位,各岗位工作人员各司其职相互制约确保动物防疫工作高效运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分析。

项目的财务管理主要依据乐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会计核算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及相关管理规定。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xx年度享受动物防疫等经费补助188人,全年实际完成值达到100%,实现绩效预期目标。

(2)质量指标。村畜牧员补贴发放准确率达到100%,实现绩效预期目标。

(3)时效指标。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达到100%,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达到100%,实现绩效预期目标。

(4)成本指标。村级畜牧员年终生活补贴人均标准2127元/人/年,实现绩效预期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发放村畜牧员生活补贴金额共40万元,实现绩效预期目标。

(2)社会效益指标。如期按质按量完成防疫任务,推进全县畜牧业生产,实现绩效预期目标。

(3)可持续影响指标。提高村畜牧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绩效预期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畜禽养殖户的满意度达到95%,实现绩效预期目标。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1.《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社〔2019〕1406号),提前下达我市老年人福利类资金220.7万元。

2.《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社〔2020〕869号),正式下达我市老年人福利类资金115.9万元(从提前下达资金中收回104.8万元)。

中央共计下达资金115.9万元。

(二)省级专项资金下达情况。

1.《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19〕1407号),提前下达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19.4万元。

2.《关于下达2020年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0〕248号),下达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856.16万元(含提前下达部分)。

3.《关于下达2020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经费的通知》(皖财社〔2020〕1415号),下达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奖补资金129.7万元。

省级共计下达资金985.86万元。

中央和省级补助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方面共1101.76万元,按照专款专用原则,除129.7万元奖补资金因于2020年12月下达,结转到次年使用,其他资金已全部按照规定用途已执行完毕。

(三)市级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市级财政一般预算资金安排1060万元,市级福彩公益金中分配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共942.5万元,均已执行完毕。

(一)项目决策方面(分值15分,自评得分15分)。

1.规划编制与审批。我市已将养老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体系建设,2018年,市政府出台了《滁州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行动计划》、《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等贯彻落实文件。依据省2020年此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我市及时印发了《滁州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同时,民政、财政等部门针对2020年三级中心建设、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规范高龄津贴审批发放、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智慧化建设等工作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制定的相关文件均报市政府、省民政厅批准备案;相关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自评得分3分。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为进一步推动民生工程的实施效果,我市专门建立了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建立完善了民政民生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民生工程协调推进会议,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协调解决和部署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自评得分2分。

3.绩效目标合理性。依据省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和市民生工程考核办法,我市及时出台了《滁州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设定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贴近实际,符合相关要求。自评得分3分。

4.绩效目标明确性。设定的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并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自评得分2分。

5.预算编制科学性。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自评得分3分。

6.资金分配合理性。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实际相适应。自评得分2分。

(二)项目投入方面(分值25分,自评得分25分)。

7.资金到位率。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方面省以上补助资金、市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和市级福彩公益金均能及时拨付给各县(市、区)和市级养老福利机构,到位率100%。自评得分3分。

8.预算执行率。能按照相关资金时限要求,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相关经费及时拨付至各地和相关项目单位。自评得分3分。

9.资金使用合规性。我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项目资金已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纳入年初预算管理;高龄津贴资金发放全部采取“一卡通”形式,按月打卡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自评得分4分。

10.管理制度健全性。我市已制定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自评得分3分。

11.信息平台管理。我市建立了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基础数据库(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市养老综合信息管理智慧化服务平台、全市养老机构台帐三种形式);对社会力量新增床位基本能及时、准确地进行动态管理。自评得分2分。

12.政府购买服务。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政、精神慰籍等实体援助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作用。自评得分2分。

13.公开公示管理情况。我市能及时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项目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通过政府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自评得分2分。

14.资料报送情况。我市能按照省民政厅和市民生办相关工作要求,能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情况。自评得分2分。

15.问题整改情况。对上年度省绩效评价反馈问题和省民生工程办公室社情民意调查反馈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得到有效落实。自评得分4分。

(三)项目产出方面(分值30分,自评得分29分)。

16.三级中心覆盖率。全市共建成8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7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2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94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县级、街道(乡镇)、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100%。自评得分3分。

17.老年人补贴覆盖率。2020年,全市共发放高龄津贴7512.89万元、惠及120739名高龄老人,实现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覆盖,达到100%覆盖的目标要求。全市共发放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1655.19万元,惠及70817人,覆盖率86.3%,超过50%的目标要求。自评得分4分。

18.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发放率。我市对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建立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贷款贴息补助、购买服务补贴、智慧养老服务奖补等补助政策,并及时兑现奖补资金,实现应补尽补。自评得分3分。

19.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参保率。全市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均购买了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自评得分4分。

20.智慧养老示范试点完成率。积极开展智慧养老试点建设工作,我市成功申报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4个街道获批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街道,6个项目成功创建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2个项目成功申报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自评得分4分。

21.质量达标率。三级中心建设符合《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指导规范(试行)》相关要求;8个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通过验收;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每张床位在省补1000元的基础上提标至2000-10000元,日常运营补贴根据收住对象的失能失智程度分为自理、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分别按照每人每月200、300、400、600元标准发放;贷款贴息补助按照不低于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贷款贴息补助。自评得分6分。

22.完成及时性。高龄津贴、低收入老年人补贴发放按月发放;

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发放及时;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补助发放及时;养老智慧化建设任务完成及时、补贴发放及时。自评得分5分。

(四)项目绩效方面(分值30分,自评得分29分)。

23.养老机构入住率。全市共有养老机构床位22817张,入住老年人11500人,平均入住率50.4%。自评得分3分。

24.三级中心使用率。县级、街道级、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后,60%以上能够正常运转,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自评得分4分。

25.其他效益。我市通过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民生工程,明显改善了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高;通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活动及相关民政民生工程宣传活动,有效弘扬了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自评得分6分。

26.资金放大效应。2020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省补资金985.86万元,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社会资本实际到位资金2.12亿元,资金放大倍数21.5倍。自评得分4分。

27.可持续影响。我市将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配套资金纳入了年度财政预算;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年度内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自评得分6分。

4.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根据省社情民意调查情况通报,我市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1.46%。自评得分6分。

(五)绩效评价结论。

1.获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任务落实。

2.获批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琅琊区丰山、清流、琅琊3个街道获批示范街道(共4个街道);获批省智慧养老产品用品产学研基地,8个养老服务机构成功创建省智慧养老示范工程项目。

3.推进高龄津贴提标,在继滁州城区(琅琊区、南谯区)、定远县、凤阳县4地高龄津贴提标后,今年,全椒县、天长市、来安县、明光市也先后完成高龄津贴提标,全市80-89周岁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90-99周岁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300-1200元(其中:琅琊区、南谯区、天长市为1200元,来安县为500元,其他为300元)。

4.不断扩大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8个县(市、区)均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全市共将8000余名特殊困难老年人纳入购买服务范围,同时,对暂时未享受购买服务的低收入老年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补贴对象从年初的5.6万人增至7.1万人,覆盖面达86.3%(低保老年人5.22万,贫困户老年人6.46万,其中,五保、低保贫困户老年人3.48万,小计8.2万)。

5.4月份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全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改造工作方案,要求对散居特困、建档立卡范围内的高龄、失能、失智、重残等6类老年人家庭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来安县按照每户1万元)实施适老化改造,2021年底前完成不少于1000户的改造任务,市级整合160万元经费为8个县(市、区)改造320户,引导各地开展适老化改造工作,经持续推进,2020年全市共投入260余万元完成49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

6.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市场,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59家,总床位22817张,其中,社会力量运营133家,床位数19351张,社会力量运营床位占比达84.8%。华侨城滁州明湖康养生态小镇、恒大文化旅游康养城项目(全椒)、江海·颐乐东方康养小镇(全椒)、来安兴茂康养项目等大型康养项目陆续启动;2020年,全市新增养老机构7家(均为医养结合型),床位720张;积极推进公建民营,目前全市116家敬老院,有100家由社会力量运营。

7.经我局积极争取,市政府2020年出台的《滁州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中将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纳入政策范围,所需资金由市服务业资金统筹保障。同时新增2项支持政策:一是对获得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省智慧养老模式建设示范工程的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二是对社会力量新建、改扩建的智慧养老机构床位,经验收合格后,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标准分别上浮30%和10%,以上二项新政策所需资金也由市服务业资金统筹保障。

8.市委、市政府将“建设完善滁城12个街道、69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列入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经持续推进,全年共投入3000余万元,滁州主城区(琅琊区、南谯区)所有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均符合省建设指导规范要求,并将38个社区养老服务站打包交由社会力量运营。

9.联合市自然资源的规划局、市住建局印发《滁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用房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民政部门在“四同步”中的职责,并将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标准调整为“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且单处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文件印发后,市民政局共接收社区养老服务用房8处,面积3000余平方米。

10.1月份印发通知,谋划全市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工作,3月份印发全市2020年三级中心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10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全市共建成8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7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2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94个乡镇养老服务和308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县级、街道(乡镇)、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100%,平均每个乡镇建成3.3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均达到规定目标要求。同时,9月份,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滁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暂行办法》,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管理,为下一步实施分档运营补助提供政策依据。

11.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市民政局专门整合50万元资金对琅琊区、南谯区所有农村留守(独居、空巢)老年人以及散居特困供养老年人开展定期探视走访服务。

12.结合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每个县(市、区)选取一个村开展农村农村互助式养老示范点建设,专门印发《关于推进农村互助式养老示范建设和服务的通知》,明确场所功能、服务要求和完成时限等,从中央补助资金中对每个示范点给予30万元的补助。

13.持续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所有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均已建立医务室(护理站)或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积极申报省医养结合示范创建项目,4个养老机构成功获批省第三批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机构。

14.探索建立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制度,有效破解特困供养对象住院期间照料护理难题,进一步提升全市特困供养保障水平。

15.完善市级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完成养老服务机构、部分特殊困难老年人数据的采集与录入,开发全市高龄津贴信息管理系统,召开信息平台培训,全面推广信息平台使用管理;进一步扩大市级智慧养老院、智慧养老社区试点范围;积极申报国家、省相关智慧养老示范项目,截止目前,全市共有1个国家示范基地、4个国家示范街道、8个省级示范工程项目等。

16.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滁州市开展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计划21年启动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主要是给予建设补贴(每张床位3000元)、运营补贴(参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和信息平台补助(20万元)。

17.7月份,联合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开展市级养老服务培训基地遴选工作,9月份认定“滁州城市职业学院”为市级养老服务培训基地,并积极申报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省级培养基地。

18.市级组织养老护理员岗位核心能力培训、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并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组织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对优胜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和资金,对第1名授予“滁州市技术能手”称号等。

19.联合市人社局共评选出10名“最美养老护理员”,并在主流媒体加大宣传,树立行业典型模范,增强社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理解与认同,进一步弘扬“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广泛营造良好的养老服务社会氛围,推动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20.扎实做好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在18年实现养老机构消防许可、食品经营许可“两个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等活动,联合消防、住建、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大对辖区内未备案养老机构的摸底排查,开展政策宣传,协助解决制约备案的前置条件。

一是老年人福利保障水平还不高。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护理补贴等福利补助政策,受地方财政因素制约,与发达地区相比,保障水平还不高,比如:部分县(市、区)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才10元。

二是机构养老还存在供需矛盾。老年人受“养儿防老”传统观念影响,加上没有长期护理保险支持,普通家庭养老支付能力不足,全市养老机构平均入住率仅50%,养老床位利用率不高。

上年度省绩效评价反馈我市还存在乡镇敬老院入住率较低、三级中心使用效益不高、老年人福利保障标准还不高等问题;省民生工程社情民意调查反馈我市调查对象希望老年人福利保障水平更高的期盼。现将相关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三级中心建设与运营。2020年,我市将“建设完善滁城12个街道、69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全市已高标准完成三级中心建设,同时,各地将三级中心无偿交由社会力量运营,并出台运营支持政策,推进三级中心运营效益,切实为老年人提供各类养老服务。

二是推进高龄津贴提标。继琅琊区、南谯区、定远县、凤阳县4地完成高龄津贴提标后,2020年,我局重点推进天长市、明光市、来安县、全椒县四地对高龄津贴进行提标,将提标任务列入改革试点重点工作任务,经4地民政部门积极争取,均于2020年底前完成提标。

三是加强特困供养机构建设。2020年,加大对农村敬老院的投入,提升基础硬件设施条件,全面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同时,开展三年改造提升行动,提升敬老院护理能力,随着敬老院服务能力的提升,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上一年度有一定提高。

一是建议省级尽快部署启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并研究制定与养老机构等级挂钩的奖补指导意见,促进养老机构主动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等级。

二是建议省级加大对各地的财政支持。受疫情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大幅缩水,发展养老事业必须要有坚强的资金保障。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根据《昌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昌宁县20xx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昌开组〔20xx〕5号)文件要求,昌宁县鑫牛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获批实施了昌宁县鑫牛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黄牛养殖场建设项目。现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昌宁县鑫牛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黄牛养殖场建设项目于20xx年7月份开始申报,委托天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实施方案》。8月10日县供销社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和部门审核会议通过了《实施方案》。8月17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予以批复,批复新建牛舍(钢架结构)2栋,共计305平方米(1#牛舍242平方米、2#牛舍63平方米);新建精饲料房(钢架结构)24平方米、草料房(钢架结构)56平方米、堆粪房(钢架结构)24平方米、消毒通道(钢架结构)4.5平方米。支砌挡土墙15立方米、化粪池50立方米、消毒池24平方米;购进安装养殖设备设施7台,其中:圆捆机(9qyg—0.5)1台、揉丝机(9zr—6)1台、饲料粉碎混合机(9fz—55—13)1台、饲草拌料机(2立方)1台、电动撒料车(9sd—3型)1台、电动铲车(60型)1台、雾化消毒机1台;购进能繁母牛15头;肉牛养殖技术、疾病预防等培训51人次。总投资65.62万元,其中财政资金50万元,合作社自筹15.62万元。项目于20xx年8月20日启动,11月30日完工,工期103天。项目实际完成:新建牛舍(钢架结构)2栋,共计315.73平方米(1#牛舍249.73平方米、2#牛舍66平方米);新建精饲料房(钢架结构)28平方米、草料房(钢架结构)60.2平方米、堆粪房(钢架结构)26.88平方米、消毒通道(钢架结构)5.84平方米。支砌挡土墙16立方米、化粪池50.1立方米、消毒池24平方米;购进安装养殖设备设施7台,其中:圆捆机(9qyg—0.5)1台、揉丝机(9rsj—6)1台、饲料粉碎混合机(9fz—55—13)1台、饲草拌料机(2立方)1台、电动撒料车(9sd—3型)1台、电动铲车(60型)1台、雾化消毒机1台;购进能繁母牛15头;开展肉牛养殖技术、疾病预防等培训51人次。项目完成总投资65.62万元。

(一)项目资金情况。项目资金65.62万元全部拨付到位(其中:财政资金:50万元,自筹资金15.6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全面完成,绩效得分4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全面完成,绩效得分4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为96%,绩效得分20分。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于2016年4月开始运行,根据运行情况,每年需运行经费300万元,其中:8个乡镇收集点共200万元(25万元/个),无害化处理厂政策性补贴60万元,监督信息平台与执法监管30万元,重大疫病处置、收集点及处理厂协调费10万元。

20xx年度县财政实际安排运行资金295万元,由县财政局专户管理,按时间进度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拨付到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根据工作进度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资金到账后实行专户管理和专户核算。20xx年实际使用支付资金295万元,其中:乡镇8个收集暂存点200万元,无害化处理厂补贴60万元,监管平台及执法等35万元。

该项目具体由我中心下属二级机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以下简称卫监所)负责组织实施,卫监所设有专门的监管平台,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落实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一年来,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运行状况良好,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受到了中央、省、市领导的高度关注,被命名“岳阳模式”向全国推介。

1、社会效益。

首先是有效防止了病死畜禽流向市场、流入餐桌,从源头上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其次是有效防止了养殖场户乱抛乱弃病死畜禽,影响公共环境卫生,造成畜禽疫病流行;再次是从根本上解决了因传统掩埋方式对地下水的污染问题。受到了养殖户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普遍认为无害化处理工作是一件大好事、大实事。

2、经济效益。

全年处理病死猪约4万头及150吨其他畜禽,工业油脂销售收入30.44万元、肉骨粉销售收入36.4万元,扣除燃料、人员工资、固定资产折旧、利息、管理费等开支费用,可获利润约45万元。

1、主要经验和做法:

(1)科学谋划无害化处理工作体系。按因地制宜原则建收集暂存点。坚持分区设点、合理布局,结合全县14个乡镇和1个办事处地域特点和养殖量实际,将全县划分为8个收集区域,分别建设8个病死畜禽收集暂存点。病死畜禽收集暂存点作为国有资产由各乡镇政府接管,县政府与乡镇政府、县畜牧水产中心与乡镇农技推广中心签订资产管理责任书,实行统一管理。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无害化处理厂。以10年特许经营权向社会公开招标,由湖南盛祥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主投入1500多万元建设了日生产能力30吨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处理厂实行自主运营、自负盈亏。

(2)积极构建无害化处理工作机制。探索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共赢机制。成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财政投入补偿机制,出台相关鼓励支持政策,完成病死畜禽收集工作。湖南盛祥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则利用人才、技术和管理优势,完成病死畜禽的集中处理,拓展油脂产品市场,开展“肉骨粉——黑水虻(蝇蛆)养殖——幼虫养鸡(养鸽)”模式探索。县政府向湖南盛祥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服务,对处理厂病死畜禽的处理环节给予一定补贴支持。

(3)全面强化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开展无害化处理宣传。通过县电视台、局信息网宣讲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要求,出动宣传车辆进村入户,组织基层干部深入畜禽养殖场户张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公告》,发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告知书》,签订病死畜禽“五不一处理”承诺书。引生猪养殖保险联动。积极构建政府监管部门、保险部门、无害化处理企业、养殖户联动机制。参加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的养殖场(户)必须凭保险公司、暂存点收集(监督)人员、养殖户三方签字凭证才能办理保险理赔、补偿等手续,保险公司对于没有佩戴免疫耳标、没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一律不予赔付。推“接力式”痕迹化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监督工作责任,各收集点坚持在收集病死畜禽过程中,由收集人员向户主出具收集凭证。收集点向处理厂移交时,由乡镇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到场监督,填写移交表。处理厂开机处理病死畜禽时,由县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到厂清点数量,登记表册,确保帐实无误。建违法打击处理机制。设立违法处置病死畜禽举报电话7800800,接受社会监督,受理群众投诉。强化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坚决打击乱丢、乱抛病死动物的行为,对经营加工病死动物的从业人员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严格日常监管,强化处理厂和各个收集点常态化检查,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病死动物收集处理的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将病死动物收集处理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考核内容。

2、存在问题:

我县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过程中,既有一定可取的经验和不能忽视的教训,同时也遇到了相应的工作困难。

(1)生猪保险有短板,联动效果打折扣。

建立无害化处理与养殖保险联动机制,有利于减少养殖户和承保公司双方的损失,实现监管部门、养殖户、承保公司的“三赢”。但目前一是生猪保险未全面覆盖,对未纳入保险的这部分生猪,极有可能成为“风险点”。二是理赔标准偏低,目前育肥猪保险赔偿和能繁母猪保险赔均远低于实际养殖成本,不利于通过市场手段引导养殖户积极参加生猪保险。三是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暂未作为申请保险理赔的必备条件,“保险+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2)补贴政策存缺陷,执行操作有杂音。

通过近几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来看,群众对此有异议。第一,对补偿机制有质疑。提出不应仅仅对年出栏5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出台补偿规定,对其他环节的病死生猪和散养生猪也应明确相关补助的看法。第二,对补偿种类有需求。目前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对其他畜禽、水产品无害化处理没有相应补贴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给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带来一定影响,群众呼声较大。

(3)畜禽收集有困难,体系建设待加强。

病死畜禽的收集好坏,决定着病死畜禽的统一集中处理。通过运行情况来看,目前病死畜禽收集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分区域收集,收集中难免会出现少数大中型规模养殖户的生猪死后不能及时有效收集,造成腐败变质,对疫病防控带来影响。二是基层防疫人员人数较少,工作任务繁重,普遍都是身兼数职,加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工作时间紧,要求高,造成了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收集工作明显有违初衷。

3、建议:

(1)加强合作,努力推进养殖业保险“全覆盖”

要重点完善生猪保险理赔和无害化处理监管的联动机制,鼓励支持养殖户参保生猪保险,坚持能繁母猪“应保尽保”和育肥猪“能保尽保”,提高生猪保险覆盖面。适当调高生猪保险金额,确保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的理赔金额同养殖户成本基本匹配,提升生猪保险的吸引力和正面导向作用。将市场手段同行政手段有机结合,在推进政策性生猪养殖保险的基础上,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申请保险理赔的必要条件,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社会管理功能。同时,要开展家禽、水产养殖保险探索,坚持家禽、水产等其他动物的无害化处理研究。

(2)开展协调,全方位支持无害化处理落地运行。

要主动与国土、发改、规划、环保、电力等部门沟通交流,争取相关部门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支持。要依据环保部环办函(2014)789号精神,出台我省支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相关意见,对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不宜认定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不需办理环评报告书,只进行环评登记备案或者填写环评报告表。要与省发改委对接,明确全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要与保险公司开展委托查勘方式的探讨,配备相应采录设备,认可无害化处理收集人员的查勘行为。

(3)出台政策,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

要会同财政部门研究现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的缺陷。要对其他病死畜禽和水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制定相应意见,给予适度补贴支持。要坚持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向,鼓励支持规模养殖场开展病死畜禽冷藏冷链设施建设。要与发改对接,重点支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要与金融部门协调,鼓励银信单位支持病死畜禽处理企业进行资金信贷。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1、立项情况。

(1)根据《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集府办[2015]24号),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2)根据厦集民[2018]136号文和集府办[2017]74号文,对我区评估合格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运营补助。对我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水平进行审查,及时查找运营中的问题并整改,从而提高我区养老服务水平。

(2)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7〕67号),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3)根据厦集民[2017]34号,特殊节假日补助养老机构慰问金,用于改善老年人伙食。

各项目均贯彻落实项目活动要求,立项依据充分。

2、实施主体是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和集美区社会福利中心。

3、项目资金情况及主要内容。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批复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厦集财预批〔2020〕22号),2020年全年预算资金1339万元,年中追减346.07万元,最终预算992.93万元,资金来源由区财政拨入。主要内容是缓解老龄化对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的压力,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稳步发展;对我区评估合格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运营补助,提高我区养老服务水平;特殊节假日补助养老机构慰问金,用于改善老年人伙食;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二)财政支出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投入情况。

2020年初本项目共预算资金1339万元,年中追减346.07万元,实际支出984.34万元,年底指标余8.59万元由区财政收回。我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财务核算制度,合理、有效、规范地使用资金,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做到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报销手续较齐全,岗位责任明确,能够真实反映和记录各项业务活动和财务事项。

(一)项目效益分析。

产出情况。2020年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1200人次,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覆盖率100%,社会救助发放准确率100%,及时并全额发放。2020年农村幸福院补助涉及35所,相关补助已及时发放。2020年重阳节慰问对象400人,慰问机构5所,慰问次数1次,慰问经费均及时全额发放;2020年对我区4家申请市级财政扶持资金的养老机构进行审计。

(二)支出效益分析。

六类补助对象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比例较上年增长,养老机构接收困难老人数量较上年增长;幸福院服务老年人数量较上年增长。社会效益显著;通过慰问机构与集中供养老人,既提高我区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获得感,也提高了集中供养特困老人的生活品质;我区4家机构审计结果与申请结果一致,未存在多申请情况。社会效益显著。

(三)社会满意度。

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以缓解老龄化对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的压力为目标,解决我区困难群众问题,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稳步发展;节日慰问有助于提高老年人获得感,获得了老年人的一致好评;养老服务设施补助有效减轻运营负担,获得镇街好评。

(四)评价分值和等级。

继续做好前期规划,合理预估资金的上涨区间,做好相关预算工作,及时发放到位。

修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17〕5号)文件精神进行年度化肥储备工作。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由市供销社提出储备确定品种及数量,由市财政局审核储备资金来源上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承储企业以政府采购方式确定。

为增强我市农资化肥市场调控能力,切实做好淡储旺供,保障农业生产应急需要,促进农业增产增收。2021年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从2020年10月开始至2021年3月结束,为期6个月。储备期间月平均储备量为4500吨(其中:尿素2200吨、复合肥2300吨)。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17〕5号)第五条完善农资供应保障体系中明确规定“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化肥商业储备制度”。市供销社严格按照2018年由市供销社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乐山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化肥淡季储备。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项目资金计划是50万,全年预算39.1万元,资金到位39.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2021年化肥淡季储备项目资金已全额支付,资金使用率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1.资金来源。淡储化肥所需资金由存储企业自筹,由市财政给予利息补贴。淡储化肥利息补贴,由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市场行情、淡储化肥资金占用情况、银行半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和合理运杂费用测算,承储企业包干使用。

2.资金拨付。储备期满后,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储备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待中介机构审计认定承储企业完成化肥淡季储备任务后,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核拨项目资金。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由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向市政府提交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有关事项的请示,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供销社按照《乐山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中介机构,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承储企业。储备期满后,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储备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待中介机构审计认定承储企业完成化肥淡季储备任务后,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核拨项目资金。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度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从2020年10月—2021年3月为储备期,储备期间月平均储备量为4500吨(其中:尿素2200吨、复合肥2300吨)。

(二)项目效益情况。

化肥淡季储备主要是围绕全市保障春耕用肥供应,在农业生产上出现遇有重大灾情和化肥供应紧缺,价格异常波动,可调配到市内指定区域销售。截至目前,全市每年化肥市场稳定,未发生一起因没有化肥供应不上而影响农业生产的事件发生。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的化肥储备为春耕肥储备,储备期为上年10月至次年3月。若在7、8月遇到洪灾、冰雹等突发自然灾害时,政府需调运化肥,则没有化肥可以调运。主要因为现没有开展淡季储备期外的化肥储备。

当前,化肥价格涨幅相当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5月下旬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中,尿素3184.5元/吨,复合肥3991.7元/吨,去年同期价格分别为2454.3元/吨和2512.5元/吨,分别涨价730.2元/吨和1497.2元/吨,涨幅分别达到29.8%和59.6%。由于价格上涨,储备成本相应增加。

(二)相关建议。

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同市财政商议措施,力争解决化肥储备空档期的问题。

二是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防止出现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投机倒把问题。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1、立项情况。

(1)根据《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集府办[xxxx]24号),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2)根据厦集民[xxxx]136号文和集府办[xxxx]74号文,对我区评估合格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运营补助。对我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水平进行审查,及时查找运营中的问题并整改,从而提高我区养老服务水平。

(2)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xxxx〕67号),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3)根据厦集民[xxxx]34号,特殊节假日补助养老机构慰问金,用于改善老年人伙食。

各项目均贯彻落实项目活动要求,立项依据充分。

2、实施主体是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和集美区社会福利中心。

3、项目资金情况及主要内容。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批复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xxxx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厦集财预批〔xxxx〕22号),xxxx年全年预算资金1339万元,年中追减346.07万元,最终预算992.93万元,资金来源由区财政拨入。主要内容是缓解老龄化对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的压力,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稳步发展;对我区评估合格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运营补助,提高我区养老服务水平;特殊节假日补助养老机构慰问金,用于改善老年人伙食;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二)财政支出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投入情况。

xxxx年初本项目共预算资金1339万元,年中追减346.07万元,实际支出984.34万元,年底指标余8.59万元由区财政收回。我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财务核算制度,合理、有效、规范地使用资金,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做到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报销手续较齐全,岗位责任明确,能够真实反映和记录各项业务活动和财务事项。

(一)项目效益分析。

产出情况。xxxx年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1200人次,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覆盖率100%,社会救助发放准确率100%,及时并全额发放。xxxx年农村幸福院补助涉及35所,相关补助已及时发放。xxxx年重阳节慰问对象400人,慰问机构5所,慰问次数1次,慰问经费均及时全额发放;xxxx年对我区4家申请市级财政扶持资金的养老机构进行审计。

(二)支出效益分析。

六类补助对象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比例较上年增长,养老机构接收困难老人数量较上年增长;幸福院服务老年人数量较上年增长。社会效益显著;通过慰问机构与集中供养老人,既提高我区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获得感,也提高了集中供养特困老人的生活品质;我区4家机构审计结果与申请结果一致,未存在多申请情况。社会效益显著。

(三)社会满意度。

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以缓解老龄化对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的压力为目标,解决我区困难群众问题,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稳步发展;节日慰问有助于提高老年人获得感,获得了老年人的一致好评;养老服务设施补助有效减轻运营负担,获得镇街好评。

(四)评价分值和等级。

继续做好前期规划,合理预估资金的上涨区间,做好相关预算工作,及时发放到位。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按照上级要求,对照xxxx年度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评价指标,对全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事求是的开展了自查自评,自评得分为100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投入情况。

1、规划编制合理,审批到位。一是把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绩溪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县政府出台了《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绩政〔xxxx〕59号)文件及《绩溪县“十三五”养老服务业产业规划(xxxx-xxxx)》等文件;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落实到位,经县政府批准,与财政局联合出台了《绩溪县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民办〔xxxx〕37号)文件;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通过县长办公会研究,联合县财政局出台了《绩溪县居家养老“三级中心”建设xxxx年实施方案》、《绩溪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绩溪县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xxxx年实施方案》(民福〔xxxx〕295号)等文件;四是贯彻落实《宣城市养老服务质量建设xxxx年专项行动方案》,联合县卫健委、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监局出台了《绩溪县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xxxx年专项行动方案》(民福〔xxxx〕62号)。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及时、执行到位。统筹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县政府出台了《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绩溪县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绩政办秘〔xxxx〕43号),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xxxx年以来,共召开2次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在协调研究、问题解决、部署任务和制定详细的养老服务工作计划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养老服务体系绩效目标合理、指标明确。严格按照《安徽省xxxx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要求分解养老服务体系的绩效目标,制定了《绩溪县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将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并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指标,指标细化、量化、可衡量,xxxx年已全部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4、资金落实到位,资金到位率100%。xxxx年度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投入约计612万元(xxxx年7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补贴21万元、5个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41万、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106.5万元、xxxx年5个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补助10.3万、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13.9万元、低收入老年养老补贴约108.4万元、高龄津贴311.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5、补助资金到位及时。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100%,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综合责任保险等根据申报验收达标后,经审核按相应的拨付手续及时拨付资金。

(二)开展过程情况。

1、省、市、县三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中的目标任务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2、政策宣传到位。加大政策宣传,提高知晓率。印发“民政民生宣传册页”、“一次性告知清单”和“民政宣传展板”、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通过宣传单、宣传手册、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等方式大力宣传和解读"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政策,提高社会公众和老年人对项目政策的知晓度。

3、公示制透明管理。通过“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筹集和使用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4、实施管理合规,程序到位。严格按照《绩溪县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申报审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对象,做到程序到位、档案齐全。

5、信息平台管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平台建设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按要求、按时限完成全国养老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更新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养老院服务质量检查核查表上报工作,符合“一地一案、一院一策”的要求。

6、补助对象档案管理规范。补助对象档案规范、完整,档案资料齐全,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档案。

7、养老服务市场监管到位。结合实际,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印发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绩政〔xxxx〕143号)文件,保障了我县养老服务市场,健全了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定期不定期对社会化养老机构进行督查,保障老人人身财产权益,xxxx年以来,未发生一起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8、民生报表和各类资料报送及时。及时报送资料和每月报送民生报表,保证了报送材料和报表的齐全、真实、准确。

10、制度建设与执行到位。县政府出台了《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绩政〔xxxx〕59号)和《关于印发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绩政〔xxxx〕143号)文件,与财政局联合出台了《绩溪县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和《绩溪县养老服务业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健全了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或相关内控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11、资金使用合规专款专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应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是及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高龄津贴”发放全部通过涉农资金平台直接打卡发放。各类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各类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12、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范到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

13、监督检查合理有效。县民政局成立督查组,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督查效果显著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

1、目标任务完成率100%。xxxx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率100%,xxxx年截止11月,全县享受高龄津贴6265人,享受养老补贴1147人。

2、养老服务体系各项指标达标率100%。养老机构床位数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545张,比例为32%(全县养老院总的床位数为1726张);1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3家100%设立了医务室,其他养老院和当地的乡镇卫生院100%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其中有两家入住供养老人50名以上的敬老院正在申请医疗许可备案)。

3、城区养老服务设施配件率达标。城区养老用房面积达4215平方米(城市社区住户18000户,应建面积2700平方米),城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56%;目前全县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达到64家(农村社区共计75家),农村养老服务设施配备覆盖率达85.3%;xxxx年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共建设5个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3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和23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100%,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72.7%(建设8家县、乡镇“三级中心”,我县共计11个乡镇),城乡“三级中心”覆盖率达83.3%(建设了1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8个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6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我县共计11个乡镇、6个城市社区);城乡“三级中心”经验收达标率100%。

4、养老服务覆盖率达标。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覆盖率100%,xxxx年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共6265人,共发放高龄津贴311.2万元;落实养老补贴制度并及时拨付养老补贴资金,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1147人(其中979人发放养老补贴、168人开展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覆盖面达60.5%(全县60周岁以上困难老年人1991人),其中失能失智老人覆盖率达57.6%;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落实到位,全县公办养老床位750张床位进行了投保,投保金额3万元,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覆盖率达100%;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覆盖率达33%。

5、养老机构入住率达标。xxxx年特困人员失能对象26人、半失能对象132人,共计158人,其中入住敬老院集中供养105人,我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66.5%。

6、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完成及时。xxxx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及时率100%,已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项目效果情况。

1、社会效益影响较好。高龄津贴和养老补贴的发放提高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推动了我县养老事业的发展,全县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设施建设,便于老年人开展休闲娱乐活动,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保障了老年人的人身权益,全社会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得到了进一步弘扬。

2、资金放大效应较高。xxxx年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投入71.2万元,社会资本对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20xx万元(绩溪县长安静园养老),项目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放大倍数为28倍。

3、养老服务体系可持续性影响显著。xxxx年以来,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

1、健全“县、乡(镇)、村(居)”三级管理体制。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县在县和乡镇均成立了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养老服务工作;在村(社区)建立了以村(居)委会干部、专业服务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骨干的'养老服务工作队伍。xxxx年开始,建立一个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绩溪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对全县居家养老、养老服务机构和敬老院转型等行业的管理及指导;在各乡镇成立以乡镇敬老院为依托的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承担本辖区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在村级配建了养老服务站,具体开展各项养老服务工作。

2、出台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扶持政策。各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优惠政策的出台,明确了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规划区域、政策扶持等,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向“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结合”方向发展。县财政设立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养老服务补贴、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等方面。

3、推动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全覆盖。为了给农村中的高龄老人、失智失能老人、空巢家庭老人、残疾老人等群体开展有针对性、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服务,我县积极推进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至xxxx年11月,己建成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0家,覆盖面达到86.4%。服务中心中设医疗服务室、营养配送中心、老年人书画中心、电子阅览室、棋牌室和健身房等多个功能齐全的配套设施,老年人可依据个人兴趣爱好,选择不同娱乐方式。

4、推行社会化服务的运营方式转型。参考发达地区的经验,我县积极推动以政府为服务主体的运营模式向政府主导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运营模式转型,一是以“公建民营”的建设运营模式推进敬老院的转型升级工作,加强了农村敬老院的有效运作,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赢的目的;二是引进或培育专业运营主体,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的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如今年我县和禾康公司合作开展居家养老政府服务试点工作,建立社区养老服务新平台,针对老年人生活、情感、心理等方面的实际需求,积极探索适应老人需求的人性化居家养老服务新路子。

5、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5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的通知》(民福〔xxxx〕42号),以促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为落脚点,着力完善关爱服务网络,提升关爱服务能力,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建立并完善了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协议签订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联系登记制度和农村特殊老年群体探视走访制度;全市率先完成留守老人系统录入工作。

1、养老服务组织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服务组织数量较少。目前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主要以社区(村)居(村)委会、志愿者组织为主,专门从事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少。二是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低。为老服务人员数量少,素质较低,服务方式单一,服务功能不全,为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不高,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只能局限于低层次的日常生活护理和家政服务,缺乏专业的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高层次服务。

2、对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认识不够高。有关政策落实缺乏刚性措施,有的养老优惠政策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真正落实。群众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关注度还不够高,养老观念有待转变。少数乡镇对社区养老服务项目重视程度不够,导致部分农村社区养老项目推进迟缓,效果不佳。

1、建议加大对县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补助力度。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全部由县级财政承担,按目前我县财政状况,县乡两级筹集建设资金压力大,希望上级政府加大对县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补助力度。

2、建议出台并细化建立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目前全县78处养老服务用房建立后,从管理模式、管理人员选聘、经费等存在不足,致使管理运营时而出现“肠梗阻”。建议出台城乡养老服务机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切实落实人员、经费等,从而有效解决制约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管理长效运营问题。

修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实施方案:县统计部门根据全县住户调查记帐情况开展,按季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县统计部门按照补贴标准,并按季度发放到位。目前全县住户调查共xx个调查点,xx户记帐户,人均调查补贴xx元/月,措施电子记帐户再加通讯费xx元/月。

(二)预算测算依据及标准:目前全县住户调查共xx个调查点,xx户记帐户,按每户xx元/月补贴标准。

(三)资金来源:本级财政安排。

(四)项目历年执行情况: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五)xx年执行情况:万元,实际发放记帐费、万元;占实际执行率xx%,自评得分x分.

(一)项目实施方案:县统计部门根据全县首席和辅助统计员、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县统计部门按照补助标准,一次性发放全年补助经费。目前全县首席和辅助统计员岗位人数共计xx人,纳入补助范畴联网直报企业xx户。

(二)预算测算依据及标准:首席统计员xx名,按每人每月xx元补助标准;辅助统计员xx人,按每人每月xx元补助标准;联网直报企业xx户,按每年每户补助xx元标准。

(三)资金来源:本级财政安排。

(四)项目历年执行情况: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五)万元,万元。实际发放乡镇首席统计员、万元,全年执行率xx%,自评得分x分。

(一)项目实施方案:县统计部门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部署情况,依据我县普查工作需要,分阶段支付相应的普查经费。

(二)预算测算依据及标准:

(三)资金来源:本级财政安排。

(四)项目历年执行情况: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xx万元,

(五)xx年执行情况: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xx万元,上级补助收入xx万元,万元,执行率为xx%,自评得分x分。

(一)项目实施方案:县统计部门根据视频会议项目运行情况,按照协议规定,一次性支付项目租用经费x.x万元。

(二)预算测算依据及标准:根据x省统计局赣统字【xx】xx号文件规定“全省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采用租用方式使用x移动云视讯会议平台服务建设省市县三级视频会议系统,每会场每年租用经费x.x万元整。

(三)资金来源:本级财政安排。

(四)项目历年执行情况: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x.x万元,实际发放补助经费x.x万元;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x.x万元,实际发放补助经费x.x万元,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x.x万元,实际发放补助经费x.x万元。

(五)xx年执行情况: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x.x万元,实际发放补助经费x.x万元。执行率为xx%,自评得分xx分。

(一)对接省、市工作部署,协调我县各部门人力物力资源,确保及时接收上级统计机构传达的工作要求,保障脱贫攻坚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预算测算依据及标准:根据全县贫困户总户数、总人口数配备普查所需的pad等普查设备的数量。

(三)资金来源:本级财政安排。

(四)项目历年执行情况: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xx万元。

(五)xx年执行情况: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xx万元。普查宣传,装备等购置费用实际支出xx.x万元,全年执行率xx%,自评得分x分。

交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共三台县委三台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委发〔20xx〕9号)精神,按照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绵财绩〔20xx〕5号)、三台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三财绩〔20xx〕7号)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对我单位负责实施的20xx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进行自评。报告内容如下:

(一)绩效目标情况。

局机关项目:

1、项目前期费用。

完成20xx年项目建设前期费用支付,加快城乡统筹发展进程,逐步实现交通运输服务均等化。

2、中涪路改建等项目补助资金。

完成中涪路改建工程20xx年回购资金支付。

3、农村公路补助资金及奖励资金。

推进我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可持续协调发展,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总目标。

4、川交九处维稳经费。

确保原川交九处被辞退合同工的稳定工作在可控范围。

5、扫黑除恶专项经费。

整治行业乱象,打击涉恶行为,为群众创造便利的出行条件,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便捷交通服务。

6、质监办工作经费。

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管理,保证我县交通质监工作顺利开展。

7、s209石安至永新公路改建工程预存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

用于该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缴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8、s209线三台塔山至永新段改造提升工程征地拆迁资金。

用于该项目所在镇乡征地拆迁费用。

9、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村道建设40.98公里,提升农村公路服务水平。

10、20xx年省级交通专项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部分)(农村公路养护)。

按照“四好农村公路”总体要求,做好全县县道公路、县内旅游干线公路的日常养护、道路病害整治、公路灾毁应急抢通保通、进行公路日常巡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

11、20xx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危桥改造)。

该项目完成红旗桥、高洞桥、紫河桥、桂香桥、飞凤桥、云龙桥等6座危桥的拆除重建工作,提升农村桥梁交通安全,保障群众顺利通行。

12、20xx年中央财政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

通过项目的实施,完成村道路建设84.6公里,提升农村道路交通服务水平。

13、20xx年第一批省级交通专项资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乡村公路建设)。

通过项目的实施,完成村道路建设84.6公里,提升农村道路交通服务水平。

14、20xx年人大代表票决确定的县级实事项目资金——西平镇跨江大桥建设项目。

完成西平镇跨江大桥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编制。

15、20xx年度新增一般债券资金。

保障9个交通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16、20xx年省级财政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补助资金。

给付中涪路项目运营补贴。

17、s209线梓潼界至三台改造提升工程(龙树至塔山段)等重点项目前期经费。

保障交通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18、20xx年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省级补助资金。

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提升县内农村公路交通服务水平。

19、20xx年第四批省级交通建设补助资金(公路灾毁应急抢修保通)。

用于公路灾毁应急保通,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航务所项目:

1、公益性渡口渡工补助、渡船维修及保险、全县管船站签。

单员经费补助、船员培训及汛期监管经费项目。

(1)项目主要内容:公益性渡口渡工补助、渡船维修及保险、全县管船站签单员经费补助、船员培训及汛期监管经费项目。

(2)该项目具体绩效目标:实现全县渡口安全达标、消除安全隐患,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群众出行条件发挥积极作用。

2、水上安全监控视频运行经费项目。

(1)项目主要内容:该项目为水上安全监控视频运行经费(视频费及电费)。

(2)该项目具体绩效目标:通过使用视频监控设备对水上安全进行监督,实现我县重点渡口100%监控,维护水上安全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航运安全检查及设备维修、水上应急系统建设、航道维护经费项目。

(1)项目主要内容:该项目为航运安全检查及设备维修、水上应急系统建设、航道维护经费开支。

(2)该项目具体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完成我县水上安全目标管理,重点水域的监管和救助能力明显提高,现代化水上交通监管和救助系统初步形成,水上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4、刘营上渡口经费补助项目。

(1)项目主要内容:该项目资金用于刘营上渡口经营业主经费补助。

(2)该项目具体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完成刘营上渡口安全渡运目标,实现该辖区稳定和渡运畅通。

5、吴家渡电站碍航补偿费项目。

(1)项目主要内容:该项目资金用于我所汛期安全检查及河道管理和拨付县航运公司。

(2)该项目具体绩效目标:做好汛期安全检查及监督工作,确保全县渡船、采砂船舶安全度汛。

6、海巡艇运行及维护费项目。

(1)项目主要内容:该项目资金用于2艘海巡艇安全巡逻检查运行及日常维护费。

(2)该项目具体绩效目标:完成水上交通巡查、执法巡航任务,满足海巡艇正常投入使用。

7、三台县水上交通安全监测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项目。

(1)项目主要内容:该项目资金用于建设海事码头(含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仓库)2处、海巡艇2艘、海事应急抢险救助船1艘、海事趸船1艘。

(2)该项目具体绩效目标: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能力,提升我县水上交通应急救援水平。有效防范与遏制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涉水设施安全。

公管所项目:

1、国道县道乡道日常养护。

按照“四好农村公路”总体要求,做好全县国省干线、县道公路、县内旅游干线公路的日常养护、道路病害整治、公路灾毁应急抢通保通、进行公路日常巡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

2、危桥建设及应急保通。

通过改造能加速沿线镇乡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沿线人民群众出行提供有力的保障,能更好的服务于沿线安全通行及当地经济的发展。

路政大队项目:

20xx年财政下达了长坪超限运输检测站运行专项支出、黄林永新2个交通执法检查站运行支出、全县波形护栏恢复支出、路政执法和路产恢复支出、公安路政联合治理超限运输专项支出共五个项目,五个项目均属于日常经费支出,以保护我县境内公路路产路权,保持良好的路况水平,实施此项工作的,一是做好交通战备工作;二是为全县的招商引资和经济增长提供基础保障;三是构建公路的建、管、养、运形成良性循环机制,延长公路的使用年限。

(二)资金安排情况。

局机关项目:

1、项目前期费用,财政预算下达200万元。

2、中涪路改建等项目补助资金,财政预算下达20xx万元。

3、农村公路补助资金及奖励资金,财政预算下达2500万元。

4、川交九处维稳经费,财政预算下达10万元。

5、扫黑除恶专项经费,财政预算下达5万元。

6、质监办工作经费,财政预算下达5万元。

7、s209石安至永新公路改建工程预存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财政预算下达1815.62万元。

8、s209线三台塔山至永新段改造提升工程征地拆迁资金,财政预算下达1300万元。

9、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78万元。

10、20xx年省级交通专项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部分)(农村公路养护)355.8万元。

11、20xx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危桥改造)378万元。

12、20xx年中央财政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1700.1万元。

13、20xx年第一批省级交通专项资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乡村公路建设)521.9万元。

14、20xx年人大代表票决确定的县级实事项目资金——西平镇跨江大桥建设项目200万元。

15、20xx年度新增一般债券资金8000万元。

16、20xx年省级财政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补助资金33万元。

17、s209线梓潼界至三台改造提升工程(龙树至塔山段)等重点项目前期经费102.17万元。

18、20xx年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省级补助资金193万元。

19、20xx年第四批省级交通建设补助资金(公路灾毁应急抢修保通)20万元。

航务所项目:

1、公益性渡口渡工补助、渡船维修及保险、全县管船站签单员经费补助、船员培训及安全监管经费,财政预算下达40.5万元。

2、水上安全监控视频运行经费,财政预算下达4.5万元。

3、航运安全检查及设备维修、水上应急系统建设、航道维护经费,财政预算下达10万元。

4、刘营上渡口经费补助,财政预算下达5.4万元。

5、吴家渡电站碍航补偿费,财政预算下达18万元。

6、海巡艇运行及维护费,财政预算下达5万元。

7、三台县水上交通安全监测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项目资金。财政预算下达83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3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480万元)。

公管所项目:

1、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财政预算下达1328万元。

2、公路日常养护市级补助资金236.4万元。

3、20xx年“7.9”曓雨洪灾应急救灾资金65万元。

4、危桥建设及应急保通费150万元。

路政大队项目:

1、长坪超限运输检测站运行专项支出130万元,主要用于协聘人员工资(还有加班夜班补助等)、社保、差旅补助、交通运行费用、站点建设、监控服务费、水电气费等等。

2、黄林、永新增设2个交通检查站运行支出140万元,主要用于协聘人员工资(还有加班夜班补助等)、社保、、差旅补助、交通运行费用、站点建设、监控服务费、水电气费等等。

3、全县波形护栏恢复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波形护栏损毁的恢复支出。

4、公安路政联合整治超限运输专项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公安路政联合执法治理超限运输交通费、伙食费。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

我局(含下属单位)20xx年共计34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预算下达资金为24064.89万元(含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实际支出为24064.89万元,无结余,资金到位率为100%。我局20xx年政策和项目支出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报账管理程序进行管理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我局(含下属单位)20xx年共计34个项目,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截止评价时点任务量完成100%,成本严格控制在批复资金范围内。

2、我局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该34个项目的实施,维护了道路及水上安全目标管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成了工作目标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便人民群众出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人民的满意度达95%以上,完成年度绩效目标100%。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局机关项目:

1、项目前期费用,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了交通运输服务,改善了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95%以上,完成年度绩效目标100%。

2、中涪路改建等项目补助资金,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了交通运输服务,改善了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95%以上,完成年度绩效目标100%。

3、农村公路补助资金及奖励资金,通过项目的实施,20xx年成功创建市级示范镇(乡)3个,县级示范村5个,推进了我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可持续协调发展,完成年度绩效目标100%。

4、川交九处维稳经费,通过项目的实施,确保了原川交九处被辞退合同工的稳定工作在可控范围,未产生负面的社会影响,完成年度绩效目标100%。

5、扫黑除恶专项经费,通过项目的实施,整治行业乱象,打击涉恶行为,为群众创造了便利的出行条件,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便捷交通服务,完成年度绩效目标100%。

6、质监办工作经费,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管理,保证了我县交通质监工作顺利开展,对当地交通基础建设质量监督作用,完成年度绩效目标100%。

7、s209石安至永新公路改建工程预存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解缴了该项目失地农民保险,确保项目正常有序推进,完成年度绩效目标100%。

8、s209线三台塔山至永新段改造提升工程征地拆迁资金,用于该项目镇乡征拆费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完成年度绩效目标100%。

9、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村道建设40.98公里,提升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加快城乡统筹发展进程,逐步实现交通运输服务均等化。完成年度绩效目标100%。

10、20xx年省级交通专项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部分)(农村公路养护),县境内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提升道路交通服务水平,完成年度绩效目标100%。

11、20xx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危桥改造),实施了红旗桥、高洞桥、紫河桥、桂香桥、飞凤桥、云龙桥等6座危桥拆除重建,方便群众出行,完成年度绩效目标100%。

12、20xx年中央财政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实施了84.6公里村道建设,方便群众出行,完成年度绩效目标100%。

13、20xx年第一批省级交通专项资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乡村公路建设),实施了84.6公里村道建设,方便群众出行,完成年度绩效目标100%。

14、20xx年人大代表票决确定的县级实事项目资金——西平镇跨江大桥建设项目,本年完成该项目可研报告编制事项,完成年度绩效目标100%。

15、20xx年度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保障了9个交通建设项目的正常实施,改善了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95%以上,完成年度绩效目标100%。

16、20xx年省级财政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补助资金,拨付了项目公司运营补贴,完成年度绩效目标100%。

17、s209线梓潼界至三台改造提升工程(龙树至塔山段)等重点项目前期经费,用于交通建设项目前期费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完成年度绩效目标100%。

18、20xx年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省级补助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提升县内农村公路交通服务水平,完成年度绩效目标100%。

19、20xx年第四批省级交通建设补助资金(公路灾毁应急抢修保通),用于公路灾毁应急保通,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完成年度绩效目标100%。

航务所项目:

1、公益性渡口渡工补助、渡船维修及保险、管船站签单员。

经费、培训教育及汛期安全监管经费项目的.实施,实现全县渡口安全达标、消除安全隐患,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群众出行条件发挥积极作用。受益群体满意度达95%以上,完成年度绩效目标100%,项目实施具有必要性和可持续性。

2、水上安全监控视频运行经费项目的实施,实现全县渡口安全达标、消除安全隐患,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群众出行条件发挥积极作用。受益群体满意度达95%以上,完成年度绩效目标100%,项目实施具有必要性和可持续性。

3、航运安全检查及设备维修、水上应急系统建设、航道维护经费项目的实施,完成我县水上安全目标管理,重点水域的监管和救助能力明显提高,现代化水上交通监管和救助系统初步形成,水上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受益群体满意度达95%以上,完成年度绩效目标100%,项目实施具有必要性和可持续性。

4、刘营上渡口经费补助项目的实施,完成刘营上渡口安全渡运目标,实现该辖区稳定和渡运畅通。受益群体满意度达95%,完成年度绩效目标100%,项目实施具有必要性和可持续性。

5、吴家渡电站碍航补偿费项目的实施,确保全县渡船、采砂船舶安全度汛,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群众出行条件发挥积极作用。受益群体满意度达95%以上,完成年度绩效目标100%,项目实施具有必要性和可持续性。

6、海巡艇运行及维护费项目的实施,满足海巡艇正常投入使用,完成了20xx年水上交通巡查、执法巡航任务。受益群体满意度达95%,完成年度绩效目标100%,项目实施具有必要性和可持续性。

7、三台县水上交通安全监测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能力,提升我县水上交通应急救援水平。有效防范与遏制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涉水设施安全。受益群体满意度达95%,完成年度绩效目标100%,项目实施具有必要性和可持续性。

公管所项目:

1、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日常养护。

截止20xx年12月31日,共计完成了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3323公里的养护维护、以及100余处道路病害整治、公路灾毁应急救灾抢通保通等工作。共支付养护资金1328万元,资金无结余,无违规记录,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100%。

2、公路日常养护市级补助资金。

截止20xx年12月31日,共计完成了乡道村道公路2700公里的管理维护,支付资金236.4万元,资金无结余,无违规记录,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100%。

3、20xx年“7.9”曓雨洪灾应急救灾资金。

截止20xx年12月31日共计完成了县境内20余处曓雨灾害应急抢险抢通工作,支付保通资金65万元,资金无结余,无违规记录,完成年度绩效目标100%。

4、危桥建设及应急保通。

截止20xx年12月31日,共计完成县内11座危桥建设的前期工作。危桥前期成本150万元,年末资金无结余,无违规记录。完成年度绩效目标100%。

路政大队项目:

1、长坪超限运输检测站运行专项支出项目130万元,由三台县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大队根据年初预算具体实施,属于日常运行经费。经费支出内容包括:人员工资、补助、社会保险、站点建设、水电费、办公费、年终绩效目标奖、培训费、监控设施服务费、检测仪器维修费等等日常费用,费用支出按照资金报销程序层层签字审核,给予支付。

2、黄林、永新增设2个交通检查站运行支出项目140万元,由三台县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大队根据年初预算具体实施,属于日常运行经费。经费支出内容包括:人员工资、补助、社会保险、站点建设、水电费、办公费、年终绩效目标奖、培训费、监控设施服务费、检测仪器维修费等等日常费用,费用支出按照资金报销程序层层签字审核,给予支付。

3、全县波形护栏恢复支出项目80万元,由三台县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大队根据年初预算具体实施,属于日常运行经费,该经费主要用于全县境内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因波形护栏损毁恢复等开支。

4、公安路政联合整治超限运输专项支出4.5万元,由三台县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大队根据年初预算具体实施,属于日常运行经费。该经费主要用于长坪、黄林、永新三个超限超载站点公安交警与路政联合执法,每天派出驻站交警7人回伙食费、水电费、办公费、交通费等日常开支。

以上项目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及报账管理程序及管理办法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四制”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四)项目效益分析。根据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分析项目效益(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影响等)。

(一)我局20xx年34个项目均未偏离绩效目标。

(二)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

项目资金补助标准一直未增加,但物价不断上涨,加之近两年申报预算时按比例减少,所以项目资金严重不足。

(三)相关建议。

请财政部门根据交通发展的需要和工作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各项目经费。

(一)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实现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

(二)按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绩效自评的相关信息,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交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xx年财政下达的项目资金共26998.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年初项目支出预算462.2万元,其中:(1)县道公路养护392.7万元;(2)交通运输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经费4.86万元;(3)公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4)李中正假肢更换及维修费0.5万元;(5)驻村工作经费3.8万元;(6)交通信息指挥中心运行维护费40.5万元;(7)农村四好公路示范性创建工作经费8.1万元;(8)交通安全执法监管经费7.74万元。

2.年中下达项目资金26536.525万元,其中:(1)20xx年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省级补助资金729万元;(2)20xx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普通省道建设)4591万元;(3)20xx年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390万元;(4)20xx年农村客运村级招呼站(牌)整治资金41.28万元;(5)20xx年第三批省级交通建设补助资金(汽车客运站“厕所革命”)50.1万元;(6)“金通工程”省级补助资金75万元;(7)2019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项目资金(大河镇佛石坝村畅通工程)25万元;(8)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合)1273.695万元;(9)20xx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合)918.65万元;(10)20xx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部分)5466.8万元;(11)20xx年第一批省级交通专项资金3819.2万元;(12)20xx年通乡通村硬化路资金3296万元;(13)赤溪镇庙梁村村组道路建设工程资金112万元;(14)20xx年中央财政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5312.8万元;(15)20xx年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中央基建投资预算266万元;(16)20xx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160万元;(17)20xx年5a景区创建奖励资金10万元。

全面提升县道公路管养水平,水毁恢复,道路抢险,确保道路畅、洁、绿、美、安。不断夯实交通运输安全责任落实,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整治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件的发生。保障一辆公车的日常运行,确保可正常使用公车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保障李中正更换、修理假肢。保障驻村工作队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南江县交通信息指挥中心正常运行,为构建智慧交通体系,为智慧南江提供保障。争创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切实提高农村公路管理水平。安全生产例行检查,开展专项安全执法监督检查,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归还原用于沙南路、南台路修建的国开行贷款本息。保障5a景区创建工作开展。改造南江县域内南江客运中心等8个汽车客运站厕所,更换110个公式牌内容,新(改)建招呼站199个,4家客运公司246辆车进行车辆改色、喷印标识,502名驾驶员的工装制作,新增农村客运“四统一”车辆20辆。完成下达的农村公路、桥梁、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联网路等交通项目建设。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和要求,对项目进行申报及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我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和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并建立资金拨付台账。项目支出均按照财政资金的管理政策,国省市县相关的专项项目建设管理的制度、法规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我局20xx年度项目资金共25项,其中:年初预算项目经费8个,共计462.2万元,已执行361.13万元,执行率78.13%。年中下达项目资金17个,共计为26536.525万元,已执行17498.15万元,执行率65.94%。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程序拨付资金,未将资金全部拨付给业主单位,剩余资金将按项目进度及时拨付。

产出指标下的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都达到预期要求的100%。效益指标下的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都达到预期要求的100%。提高群众出行安全、便利、满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文明服务使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20xx年我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结果平均分为89.28分,属于“良好”,项目支出保障了交通建设项目的`正常实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一)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

2.个别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项目建设进度不均衡,有个别项目进展缓慢。

(二)相关建议。

1.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进一步加强各单位的预算资金管理,减少预算资金使用的随意性,对预算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控制,加大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2.加强项目实施监控。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认真研究重点项目的执行,特别是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无。

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xx〕5号)的要求,我馆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切实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馆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本项目为南江县档案馆建设。南江县档案馆为县委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接收编研股、查阅利用股、信息技术股和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备份中心,20xx年编制人数为11人。主要担负着统一接收、征集和管理县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乡镇、村(社区)和其他组织的档案资料;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对馆藏档案进行安全保管,研究档案保护技术,提高档案管理水平,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数字化、智慧化,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开展档案馆馆藏档案的整理、鉴定、销毁、统计工作;积极开发馆藏档案信息资源,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提供查阅利用工作;编研档案史料,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开展档案文化宣传,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服务。

2、项目的实施依据。

(1)数字化项目: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15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xx〕2号)文件精神,南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从20xx年起全面启动数字档案馆建设。同年,通过县府领导批示原则同意南江县档案局(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建设方案的建议《关于将档案局数字档案馆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建议》(南财教建〔20xx〕76)号。

(2)档案保护费:根据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巴委办发〔20xx〕8号)文件要求:抓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档案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防光、防尘、防鼠、防虫、防有害气体等方面的安全保护工作。我馆从20xx年起开始列入专项经费。

1、项目主要内容。数字化加工: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南江县档案馆向政府申请数字化资金,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公司,完工、验收合格后由档案馆通过南江县财政局支付系统直接支付给服务公司。资金支付由南江县财政局监管,实行专款专用。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按规定的规格购置了优质的数字化处理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数字化档案185万页,数字化服务符合要求,按照合同按时完成了工作量。第三阶段为分析评价,我馆20xx年4月开始实施20xx年档案馆数字化建设工程,截至20xx年底,档案馆数字化工程已完成全宗馆藏档案185万页的全文扫描,其运行后所产生的效益十分明显。一是档案查询更加便捷。通过数字化档案信息系统,可实现档案数据的快速查找,省时省力;二是档案查询更为精准。与人工查找纸质档案资料相比,避免了因工作量大、查找不仔细、档案不全等因素而未能查找到的档案资料,其利用定位查找,所查档案信息更加精准,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三是服务社会功能更加突出。档案数字化不仅便于档案日常管理、查阅、维护等,而且在服务民生上起到的作用尤为重要,为广大民众在婚姻、参保、工龄认定等方面提供了有力佐证材料,解决了不少历史遗留问题,受到了全县来馆查阅者的一致赞誉。

档案保护费:为建设数字档案馆和对处于濒危状态的档案进行抢救并改善档案库房保护条件,以便档案达到永久保存。通过开展对库房纸质档案的安全保护,增加档案资源的保质期,以达到优化馆藏档案资源结构。资金主要用于档案修裱、仿真材料设备购置及聘请劳务派遣工档案消毒整理、档案保护设施设备购置、档案验收和监督指导等支出。

2、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数字化项目档案数字化服务阶段性目标:推动馆藏档案的数字化和数据库建设,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和利用自动化,构建完善的档案信息网。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将现有馆藏档案全部数字化,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和利用自动化。档案保护费:全面提高馆藏档案安全保护,提前做好档案消毒整理、档案保护设施设备购置工作,做到纸质档案无损害。

数字化加工:我单位按照县财政局《关于将档案局数字档案馆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建议》(南财教建〔20xx〕76)号文件要求,向县财政局提交用款计划申请书申请划拨20xx年数字化建设专项资金64、45万元,待财政局各股室领导签字同意后,在财政大平台上进行资金申报,待资金申报成功后按照划拨的专项资金数通过公开招标,最终由成都正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64、45万元的价格中标。该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由于财政资金紧张,所以资金尚未申请支付。我单位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批复和财政下达的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好财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以及社会监督。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直接转账支付到项目单位或个人,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变更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等行为。

档案保护费:在20xx年初向财政局报送20xx年初财政预算,由县上统一开会讨论后确定是否压缩,20xx年3月本单位录入档案保护费22、5万元,财政局审核通过后业务股室统一下达到单位财政系统上。每年雇请专业清洁打扫人员进行库房打扫,至少一季度一次,防止纸质档案进尘或者潮湿;及时购买防虫、防鼠的药包,由专人进入库房按规律放好,以此达到最大的防护效果。我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制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处理项目实施账务,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工作。

数字化项目:。

1、项目组织情况。首先由南江县档案馆向政府申请项目资金,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公司,完工、验收合格后由档案馆按实直接支付给服务公司。

2、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实行政府采购,招投标手续齐全、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按《南江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3、项目监管情况。档案馆委托成都正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服务,资金支付由南江县财政局监管,实行专款专用。

档案保护费:

1、项目组织情况。本项目由南江县档案馆成立领导小组,开会研究后每月进行消毒整理、除虫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库房档案清扫工作。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本项目由县档案馆查阅利用股负责消毒整理、除虫工作;南江县唯洁装饰装修有限公司派专业人员负责进行库房档案清扫工作,南江县档案馆派专人负责监督实施。

数字化建设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专款专用、规范管理、绩效引导,在保证项目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的前提,尽量将经费控制在预算内。强化预算管理,使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更加规范、有效。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通过招标采购。项目实施全过程都有严格的内控机制。项目实施前有预算,项目实施过程中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文件及过程监控,资金的支出有相关的资金管理要求,项目实施后,按照要求开展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达到了管理要求。

(1)项目的实施进度:按规定的规格购置了优质的数字化处理设备,项目实施涉及54个全宗,共完成185万页的纸质档案扫描,数字化服务符合要求,按照合同按时完成了工作量。

(2)项目完成质量:数字化服务符合国家档案局和四川省档案局馆藏档案数字化的标准。

项目的效益性分析:档案数字化项目计划数字化共185万页。工作内容包括:数字化前处理:除尘、去污、编号或编号检查、拆卷、修裱区分鉴定、档案修裱、展平。数字化:扫描、图像去污、去噪、图像纠偏、裁图、图像拼接、图像质检、档案著录、著录质检。档案数据分件、核对著录信息与扫描数据的一一对应,数据格式转换、数据挂接、数据备份、目录的打印、档案消毒、还卷入库等工作。

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在项目实施前南江县档案馆所有的馆藏档案查询均手工操作,耗时长,效率低。档案数字化项目实施后,已数字化的档案不仅实现永久安全保存,可供电子化查询,极大地提高了查询速度和效率,受到了社会的好评。

档案保护费:20xx年,南江县档案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心,认真贯彻档案工作重大战略部署,以推动我县档案工作计划落地见效,更好地服务我县档案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积极按照要求进行档案安全保护工作。

项目的效益型分析:

1、数量指标:约17、9万卷档案进行定期杀毒、换壳。建立公开现行文件数据库。对库房配置、更新、维护消防器材。指标值完成率100%,全面、真实、及时收集信息。

2、质量指标:严谨、真实、全面、及时。

3、时效指标:全年。

4、成本指标:配备高质量的人员和硬件设施及运营费用10万元。

5、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在服务群众、资政育人、维护稳定、提高公众满意度方面起到积极作用,群众满意率100%。

项目依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程序合理,与政策要求高度相关;项目的管理比较合理,项目资金到位及时,使用等按计划进行,项目的组织管理基本有效;项目的产出达到目标,项目效果良好,项目的绩效基本实现。

1、进一步规范档案的信息化管理。数字化档案管理标准规范性不够随着档案管理的信息化程度逐渐加深,信息化各为其政、各取所需,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统筹局面,对于档案的管理工作不能做到全面考虑,导致很多数字档案在信息化时都是走一步算一步,并没有长远的计划,档案管理人员针对档案之中存在的问题往往都是采取边发现边解决的方式,信息化建设没有统一的标准。另外,由于档案管理的不规范,造成使用格式与数据都不统一,影响信息的接收与传送,必须进一步规范档案的信息化管理。

2、切实做好资金保证。南江县档案信息化建设正在紧锣密鼓的开展进行中,请市财政切实做好资金保证,以确保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全面完成,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便利。

3、项目在实施前期,我单位未对项目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之后要加强项目管理,形成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20xx年区财政局及下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为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及事业发展目标,年初预算项目支出2,624.76万元,年中追增项目支出22,438.71万元,追减项目支出464.83万元,20xx年度项目经费支出共24,598.64万元。

做好财政收支,加大重点税源的督促与催缴强化非税监管,落实收支两条线。深化财政改革,推行国库集中支付,保民生,保重点,科学统筹各项财政支出,做好社会保障,建设和谐呈贡。

根据《关于批复20xx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呈财行〔20xx〕4号)精神,按照预算批复及项目执行进度,合理、合法、合规地使用财政资金,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社会满意度最大化。

我局严格按照区财政局工作要求,由我局具体业务科室对科室对应的项目进行了自评,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定期采集分析项目绩效指标数据信息,及时分析项目实施进程、资金拨付与绩效目标实现进度,跟踪监控绩效目标运行情况。

通过本次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可以严格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的稳步提升,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资金浪费,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全面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统一性和差别性相结合及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对20xx年部门项目支出以自评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对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呈贡区财政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认真开展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1.核实数据。查阅20xx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财政预算追加、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材料,对20xx年度部门项目支出数据的准确性与真实性进行核实。

2.分析汇总。根据收集归纳的评价材料结合部门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一)项目资金、实施情况分析。

(1)20xx年度全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经费项目资金年初预算安排250万元,调减1.8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248.11万元。根据呈贡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相关管理办法,呈贡区财政局委托中国工商银行呈贡支行、呈贡农村信用社、建设银行呈贡支行代理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等业务,根据我局与各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签订协议,每年根据银行代理业务量支付万分之五手续费,当年度支付上一年度手续费。支付工商银行呈贡支行代理资金汇划手续费为150.05万元;支付呈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代理资金汇划手续费为52.62万元;支付建设银行呈贡支行代理资金汇划手续费为34.14万元;支付富滇银行呈贡支行代理资金汇划手续费为0.01万元,共计支付四家代理银行汇划手续费236.82万元。为做好国库集中电子化改革实施准备,代收代缴罚没收入手续费5.39万元,会计核算系统动维服务费3万元,预订刊物2.65万元,购买u盘0.25万元,最终形成实际支出248.11万元。

(2)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专项经费项目资金年初预算安排46.23万元,调减0.4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45.75万元。重点评价服务费支出20万元、事前绩效评估服务费支出16.65万元,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对1户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检查,支出1.6万元;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10户,支出7.5万元。

(3)20xx年度财政管理相关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资金年初预算安排56.88万元,调减13.6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43.22万元。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服务1.6万元,公务之家服务费0.24万元,南天档案系统维护和整理8.13万元,信息软件服务费0.95万元,公务之家uk及摆渡盘7.05万元,公务卡电子化系统服务费3.5万元,票据软件服务费5.18万元,电子卖场政采云服务费12万元,一体化系统运维费4.56万元。

(4)20xx年年初预算安排金融产业园区企业项目扶持专项资金年初预算安排3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350万元。结合省市有关政策及呈贡实际,对税务登记在呈贡区的非用地金融产业类项目优质税源企业,自20xx年至20xx年内以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形式给予企业扶持,年形成地方实际经济贡献达300万元以上的(含300万元),给予形成实际经济贡献的40%扶持;年形成地方实际经济贡献达700万元以上的(含700万元),给予形成实际经济贡献的50%扶持。云投基金公司按20xx年度形成地方实际经济贡献7,163,050.84元的50%计算,拟兑现3,581,525.42元,扣除20xx、20xx年企业所得税优惠退税已享受企业发展资金170,361.41元,实际拟兑现3,411,164.01元。光大光证基金公司按20xx年度形成地方实际经济贡献3,453,696.88元的40%计算,拟兑现1,381,478.75元。2家基金公司20xx年度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共计4,792,642.76元。使用金融产业园区企业项目扶持专项资金支付350万元,不足部分使用结余资金兑现。

(5)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经费年初预算100万元,调减88.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11.4万元。委托昆明博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昆明市呈贡区区属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清查工作,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昆明博扬会计师事务所清查费用的'60%,即11.4万元。

(6)20xx年度办公设备更新经费项目资金安排19.1万元,调减17.1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1.97万元。采购复印纸1.97万元,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会计核算健全规范,做到了专款专用。

(7)20xx年房屋出租管理经费项目资金预算安排40万元,调减15.23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4.77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房屋维修费3.99万元,拨下可乐社区环境卫生处置补助经费5万元,与云南建安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安保服务合同支付7.2万元,落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洗手设施及卫生间改造4.11万元,水电费3.39万元,订中国新闻周刊0.1万元,垃圾分类岗亭0.99万元。

(8)三家公司尽职调查、区城投集团公司拟购置融创孔雀镇58套商铺的价值评估项目56.9万元,实际使用资金56.9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区国资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助呈贡区财政局(国资局)对昆明春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昆明春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和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及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支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对三家公司财务尽职调查服务费28万元,支付上海中联(昆明)律师事务所法律尽职调查服务费28万元,支付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费0.9万元。

(9)区城投集团注册资本金注入推进涌鑫哈弗烂尾楼项目整治工作经费预算安排11,00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1,00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支付7,446.64万元至涌鑫哈佛项目的施工单位,解决“涌鑫哈佛”烂尾楼项目。截止20xx年12月31日还剩资金3,553.36元,将在20xx年继续用于支付涌鑫哈佛项目的工程款。目前2#、3#地块于20xx年10月1日复工,正在有序建设中,预计20xx年8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6#、9#地块于20xx年2月复工,正在开展相应施工准备工作,在具备施工条件后,9#地块计划180天内完成施工,6#地块计划300天内完成施工。

(10)妇幼保健中心、区司法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教育局、区商投局孵化基地平台办公租房经费预算安排714.9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714.95万元,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至出租方,资金已支付完毕。

(11)2112小古城社区土地租金经费预算安排455.3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455.37万元,已经全部支付至斗南街道。呈贡区斗南街道小古城社区“大棚房”整治工作完成后,由区城投集团对租地部分的455.372亩进行了生态恢复建设。

(12)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上级拨款39.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39.4万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接收主体为呈贡区人民政府,按照呈贡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接收人数,已将预拨给我区接收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39.4万元拨付至龙城街道办事处、乌龙街道办事处、洛龙街道办事处、雨花街道办事处、吴家营街道办事处、斗南街道办事处,七甸街道办事处、大渔街道办事处、马金铺街道办事处专项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13)区属国有公司集中核算服务费预算安排73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730万。该笔资金全部用于支付人工薪酬等日常管理支出。20xx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及相关决算等工作已经完成,政务管家统一为呈贡区各行政事业单位代理记账规范统一了呈贡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及决算工作。

(14)托管资产管理维护工作经费预算安排62.0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62.01万元,要用于区城投公司日常管理费的开支,有力的保障了区城投公司的资产管理维护工作,从而推动各项工作有效、有序的进行。

(15)区城投集团古滇路、60号、65号等城市道路专项资金共预算安排10,695.1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10,695.1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古滇路、60.65号道路,257-1号道路等道路工程款。古滇路项目是昆明市主城区与呈贡区两块“五主”衔接通道之一,是呈贡区“七纵十横”骨干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呈贡区南北向交通联系和公交主干道的重要作用,项目的建设将完善呈贡区与昆明主城区衔接网络体系,实现轨道交通四号线接驳体系的构建的重要载体。同时有效缓解了广福路、彩云路等道路的交通压力,为市民出行条件提供了便捷,切实服务群众。有力实证了公司“助推呈贡发展、服务百姓人家”的核心意识;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打造精品工程品牌愿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完善呈贡区路网,加快呈贡区开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6)增加昆明市呈贡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65万元。主要用于区城投公司日常管理费的开支,如人员工资、购置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有力的保障了区城投公司的日常管理费用的开支,从而推动各项工作有效、有序的进行。

1.项目经济性分析。

20xx年,区财政局坚持以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为中心,稳步有序开展国库集中支付。一方面,各单位根据预算安排及工作进度进行计划申请,对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单位用款的计划性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根据预算单位实际支出与人行清算,减少了财政资金库外沉淀,减轻财政调度资金压力,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完成预算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并形成评价报告;结合评价报告进行了反馈、督促整改及信息公开等工作。

有序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按市级、区委区政府要求,继续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年初进一步修改完善了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内容、细化分解了考核事项,明确要求各职能部门从年初就抓紧抓实此项工作。利用“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在申报部门预算时将全区所有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纳入申报范围,严格按程序审核批复各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减少了预算编制中存在的“海报项目、盲目请款”现象。

(附相关评分表)。

项目按绩效目标正常开展,达到良好的政治、经济效益。项目自评评分100分。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建议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支出,避免预算科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确需调剂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支出科目,规范财务核算,完整披露相关信息。

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细化,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建议:。

预算的合理性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精髓,应重视部门预算,增强预算控制,充分发挥预算控制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建议区财政部门加大对预算编制相关工作培训力度,使预算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能较好地根据单位年度计划,结合财政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科学设定项目经费支出绩效目标,提高预算与实际的吻合度。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时。我市开展保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对保山市普查时点人口情况进行普查,全面掌握人口信息,并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资料开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就市、县两级来讲,其工作跨度为20xx-20xx年。

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拟定评价计划。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评价组根据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评价,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36.3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6.3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级财政核拨项目资金36.34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xx年部门预算根据各部门的职能、任务和发展目标,以项目为依据编制,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推进,完成了预算目标,支出效益明显。严格按照财政资金各项管理办法管理使用项目资金。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根据普查需求,购置文件柜、桌椅等办公家具1.8万元,配置完成率100%;组织开展了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数据处理、质量抽查等培训,完成了培训任务;培训参加人次90人次以上。

(2)质量指标。

信息系统变更率小于等于100%;已经纳入年度计划;培训人员合格率达到95%以上;验收通过率达到95%以上;培训出勤率达到100%;各种购置设备利用率达到100%;信息数据经过检测满足信息安全的要求;人员参训率达到100%;系统初验时间偏差率、系统终验时间偏差率均满足完成日常统计报表及普查数据运行的要求。

(3)时效指标。

设备部署及时率满足日常统计报表及普查数据运行的要求。

(4)成本指标。

培训人均培训费标准小于等于290元/人·天;培训人员为各县区统计局业务人员;20xx年度共支付维护费79462.39元,小于预定的152000元;成交价均包含运维年数1年。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备的使用年限能够达到6年。

(2)社会效益。

经过人口普查,对全市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迁移流动状况、人口素质情况、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婚姻生育状况等数据进行采集、汇总和推算,摸清20xx年底我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就业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为社会大众提供数据资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人口普查质量控制要求,对参训人员及使用人员进行了满意度测试,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达到了预设的目标。

项目偏差在合理的范围内,基本完成了预设的目标。

该项目的设立是根据国家人口普查安排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县(市、区)统计局,组织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面掌握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通过人口普查采集真实有效的普查数据,为国家政策提供决策参考,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绩效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

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开展了本单位的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县林业和草原局通过项目申报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资金,州财政局分三笔下达计划资金,共计1620.00万元。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20xx名,完成1620.00万元补助资金的支付。本项目计划20xx年10月完成该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选聘方案的编制并取得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时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的选聘工作,该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实施时间为20xx年11月至20xx年10月,项目资金按月支付。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根据《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凉财农〔20xx〕125号)(20xx年12月28日下达)、《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xx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xx〕70号)(20xx年7月4日下达)和《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xx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护林(草)员新增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xx〕82号)(20xx年7月24日下达)文件,累计下达我县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资金1620.00万元,项目资金均为中央资金,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性100%。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支出1450.00万元,其中:按照650元/月·人的标准,生态护林(草)员补助资金通过凉山州惠民惠农一卡通监管系统发放11个月,共发放生态护林(草)员补助1430.00万元;购买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保险20xx份,支出20.00万元。资金使用率89.51%。项目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复后的《选聘方案》实施,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美姑县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资金严格按《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财务管理规范操作,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扶贫开发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发文,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选聘工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通过乡镇、村选聘公示完成后,在与其签订劳务协议;本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保险中标机构,购买保险。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xx年10月,县林业和草原局完成20xx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的选聘工作。截止项目评价时点,项目资金支出1450.00万元,其中:按照650元/月·人的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补助资金通过凉山州惠民惠农一卡通监管系统发放11个月,共发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补助1430.00万元;购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保险20xx份,支出20.00万元。资金使用率89.51%。

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等的实现程度达到项目绩效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截止项目评价时点,本项目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20xx个,人均劳务管护补助7150元。

2.社会效益。

在保护美姑县森林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同时还维护林区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带动贫困户脱贫。

生态效益。

本年度所选聘的20xx名生态护林(草)员管护全县集体公益林地及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地面积118300hm2,在保护美姑县森林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同时,还维护林区的'安全与稳定。

4.可持续效益。

通过生态护林(草)员巡山护林,有效维护林区安全稳定。

5.服务对象满意度。

截止项目评价时点,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一)存在的问题。

由于美姑县的地理人文环境,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不通汉语、不识汉字,对巡山中发现的问题未能及时上报县林草局,导致部分管护林区增加相应的难度。

相关建议。

县林草局在往后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的同时,对其做好相应的业务培训,并不定时对乡镇生态护林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抽查。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概况。

1.主要职责职能。

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制度。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地方民航发展,提出有关政策措施。负责提出县内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省级、州级、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协调中央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委托管理的海事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业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务服务局做好行政许可有关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武定县交通运输局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研究和法制股、综合规划股、综合运输股(铁路和民航股)、综合建设股、安全监督股(应急办公室)、资财审计股、公路股、航务股。

3.人员情况。

武定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19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4.履职总体目标及工作任务。

一是强力推实重点项目,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建成集汽车客运站、机动车检测站、城市公交枢纽站、新能源充电桩、加油站为一体的县城南部客运站综合体项目,昆交集团武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客运站顺利搬迁,县城交通服务能力和城市形象明显提升。二是积极配合推进武定猫街至禄丰至双柏高速公路、昆明至武定至元谋城际铁路(成昆高铁云南段)、金沙江航运武定港等重大交通项目前期工作。三是编制完成《武定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及中长期远景目标纲要》,规划交通项目43项,总投资1881.1178亿元。

二是加快农村路网建设,发挥交通先行作用。一是白环公路提升改造项目正在按时序推进路面结构层铺筑。二是完成深度贫困县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全县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95%。三是继续实施危桥改造,田东公路河门口大桥完成桩基工程,计划年内建设完成。四是乌东德水电站库周交通和移民安置点外部道路建设项目、万德镇民心桥建设项目建设完成。五是计划投资1.9亿元的发窝乡通三级公路建设项目正在开展工程招投标和使用林地、土地及水环保报批工作。六是积极处治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投资329万元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47公里,投资601万元对长己线、沙山线、环东路等县道实施养护大中修。七是积极办理人大代表议案,20xx年县人大2号议案猫街至仁和水库公路路面修复工程开工建设,20xx年1月建设完成。八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铺西公路实施提升改造,12月份开工建设。

三是加强路域环境整治,提升路政管理水平。抓好公路养护管理,保障工作安全畅通。积极推动转型升级,提升运输服务水平。加强航运和海事管理。抓好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认真抓好中心工作任务落实。

(二)部门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部门预算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持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收支两条线原则。在预算编制工作中始终把握认真负责,做实做细的原则,按照县人民政府和财政局的预算管理规定认真测算、提出预算建议数,汇总后报送县财政局。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对批复后的预算数据全面、准确、完整进行公开。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0xx年县交通运输局严格履行部门职能职责,共设立了三个绩效目标。

一是加快农村路网建设。全力推进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长己线老木坝至发窝段公路、河门口桥等重点项目建设。

二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能力进一步提高。积极稳妥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提升养护机械化水平,加强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完善公路服务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着力营造“畅安舒美”公路出行环境。

三是公路安全和应急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开展超限超载和散装货物泼撒污染路面行为专项整治,加大农村公路日常巡查力度,做好农村公路大中修、小修日常保养和应急抢险保通工作,全县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的比例高于75%。

(四)部门整体收支预算及执行情况。

20xx年度收入合计11830.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71.83万元,占总收入的99.5%;其他收入58.66万元,占总收入的0.5%。20xx年度支出合计1191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40万元,占总支出的3.03%;项目支出11550.58万元,占总支出的96.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8万元,支出决算为5.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xx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和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落实中央严控“三公”经费要求,接待费收入严格按照年初预算以收定支。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绩效目标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遵循绩效自评“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资财审计股,负责本次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等工作,自评工作包括准备、实施、整改三个阶段。

1、自评准备阶段,首先,确定评价对象。其次,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价时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最后,自评实施阶段。拟定评价实施方案,根据评价计划拟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评价方案。在部门整体支出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部门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

2、自评实施阶段。一是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评,并按照自评指标体系认真进行分析评价。二是撰写绩效自评报告。自评工作按照参考提纲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自评整改阶段。部门结合自评报告和上级部门审核结果提出的整改意见,在限期内做出相应整改。

(一)投入管理情况:武定县交通运输局在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规划、组织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的过程中,严格执行专户管理制、公告公示制、项目管理合同制、质量监管制、检查验收制、年度审计制,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防止公路建设资金被挤占、截留、挪用,对资金的.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工程建设质量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二)履职完成情况:结合部门实际设立了产出绩效目标,根据履行职责完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完成情况达到预期目标。

(三)履职效果情况:20xx年,县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三定”方案中的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人民政府的要求,着力推进昌保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着力行业监管,突出依法行政,着力优化管理,突出公路养护,继续巩固和提升“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突出“一体化”建设,城乡共享有新进展,着力补齐短板,突出精准扶贫,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序进行,自评工作结合部门实际,从职责履行、履职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四)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20xx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县交通运输局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目标和中心工作,交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在攻坚克难中赶超跨越,在真抓实干中改善民生,全局上下合力攻坚、务实创新,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克服重重困难,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全局交通运输工作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有为、稳中提质的良好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较好。

(一)存在问题。

1.年初只预算基本支出,没有预算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全部作为调整预算,使年内预算调整较大,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内控制度有待完善,财务管理有待加强。

(二)整改情况。

1.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监督机制建设。

通过自评工作的开展,将评价结果做为部门改进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管理的重要依据,对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和社会效益。绩效自评结果在武定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公示。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相关制度,保障部门项目支出合法合规;二是尽可能分解细化项目计划或项目方案,提高预算执行科学性;三是明确分工,积极配合,财务部门与项目分管部门要及时沟通,动态监管项目支出情况;项目分管部门要尽可能细化项目预算、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工作;财务部门要严格把关,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绩效评价的质量。

无。

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xx市财政局关于开展xx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和公开预算绩效信息的通知》(南财绩〔xx〕12号)精神,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党委出题、党派调研”重点课题调研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形成本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是以从事教育、文化、出版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具有政治联盟性质的政党。中国民主促进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八个参政的民主党派之一,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中国民主促进会xx市委员会是中国民主促进会的地方组织。它主要是按照民进章程及民进上级组织的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全会的整体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引导全市民进基层组织和广大会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发挥党派优势开展议政调研和社会服务活动等,认真履行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党委出题、党派调研”重点课题调研费这一项目是根据党派参政议政工作的需要,按照“党委出题、党派调研、政府采纳、部门落实”的要求,围绕参政议政设置的专项资金。

2.项目实施情况。根据“党委出题,党派调研,政府采纳,部门落实”的精神要求,市委会应邀承担中共xx市委xx年重点调研课题《xx市中小城市特色产业发展研究》。市委会联合广西华蓝集团的专家学者组成课题组,制定工作方案,先后到武鸣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马山县、上林县、宾阳县、横县、邕宁区、隆安县、空港经济区及浙江省湖州、金华、宁波、舟山开展调研,召开课题研讨会,形成调研报告,召开课题评审会议,征求有关意见,补充修改调研报告。11月30日,在中共的市委xx年政党调研协商座谈会上汇报调研成果。按照党派调研活动的惯例,结合工作的实效性,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和支出项目,确保党派重点课题调研活动顺利开展。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xx年度“党委出题、党派调研”重点课题调研费项目经费预算5万元。项目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数为5万元,财政拨款元结余,财政资金使用率为100%。

成立课题组,制定调研工作方案。到县区以及区外开展调研活动,召开重点课题座谈会、专家评审会,形成xx市中小城市特色产业发展重点课题调研报告一篇、相关提案2件。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全会的整体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促进社会发展。

(一)绩效评价设计过程。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预算绩效管理评价的要求,结合民主党派重点课题调研工作的特性,根据年初申报的项目绩效目标,开展项目绩效的评价设计,明确评价内容。

(二)绩效评价框架。

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绩效评价原则,根据财政部制定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结合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特性、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绩效标准和评价方法等。

(三)证据收集方法。

由社会服务科提供重点课题调研工作方案、调研提纲、调研相片、调研宣传报道、重点课题调研报告、提案等资料和数据,调查各项经费使用的事前审批、事后报账手续,完善评价的证据材料。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由项目承担科室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申报项目指标内容,结合单位实际,重点课题项目完成的情况,收集、核实绩效评价相关资料,与相关单位、我会基层组织、政协委员进行现场调查与访谈。结合调研成果转化,政府部门采纳落实情况,进行整理分析,对比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综合分析信息资料,对比打自评分,撰写评价报告。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一是本次评价由于单位该项目业务科室人员更换,对绩效评价工作缺乏培训和系统了解,所以经验不足,资料收集准备不够充分,评价的内容不够完善。二是政府部门对民主党派年度重点课题成果转化的落实有一定的时间周期,要跨年度才能完成,所以收集评价数据有一定的困难,对项目的产出、效果、社会影响力等绩效评价不够全面,评价深度不够。今后如何突破这些局限性有待进一步探索。

(一)绩效分析。

1.投入。项目立项符合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根据《中共xx市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邀请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联络组开展xx年重点课题调研的函》(南办函﹝xx﹞12号)及中共市的委统战部《关于开展xx年xx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联络组重点课题调研的函》,设置重点课题活动专项经费保障民主党派的重点课题调研活动,切实保障党派履行参政党职能,为xx市经济建设建言献策。绩效指标设立较为科学,能反映党派的工作职能和活动内容,资金落实情况较好,用于党派活动。

2.过程。为实现绩效目标,市委会联合广西华蓝集团的专家学者组成课题组,制定工作方案,先后到武鸣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马山县、上林县、宾阳县、横县、邕宁区、隆安县、空港经济区及浙江省湖州、金华、宁波、舟山开展调研,召开课题研讨会和课题评审会议,形成xx市中小城市特色产业发展重点课题调研报告1篇,提案2篇。切实有效保证了绩效目标的达成。

3.产出。形成调研报告《加快特色产业发展促进中小城市建设——xx市中小城市特色产业调研报告》,并向中共xx市委作了专题汇报;提交市政协提案《关于构建我市地理标志产品公共品牌体系的建议》、《关于完善三大国家级开发区行政审批和项目推进制度的建议》,委托单位对调研成果的满意度达95%以上。

4.效果。绩效目标基本达成,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详见附件2(xx市财政项目支出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比表)。

(二)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98分。

2.主要结论:优秀。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3、市委会各个工作部门密切配合,支持绩效目标的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预算编制环节,预期支出项目金额和实际支出的存在差异,这是由于预算编制经验不足导致,未能全面反映“党委出题、党派调研”重点课题调研费项目的内容。二是政府部门对民主党派年度重点课题成果转化的落实有一定的时间周期,要跨年度才能完成,所以收集评价数据有一定的困难,对项目的产出、效果、社会影响力等绩效评价不够全面。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政策建议:请考虑民主党派工作性质,今后每年适当增加重点课题项目的调研经费,确保项目实施的实效性。

2.改进措施:加强对单位编制预算绩效目标项目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加大对绩效项目的管理力度,实施进度跟踪,合理支出预算资金,使其最大效益化。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做好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xx〕5号)文件要求,我单位认真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基本职能。负责建立贫困对象识别机制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县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工作;负责建立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指导全县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建立贫困对象退出机制,指导全县贫困对象退出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国家、省、市扶贫信息系统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各级对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巡查等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督导巡查考核工作;负责精准扶贫督查督办工作;负责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脱贫攻坚牵头专项工作经费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完成提供了保障,经县财政局编制的20xx年部门预算草案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后,已经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量入为出,结合实际,根据各项费用产生的频率及数额大小在各项经济科目中进行分配。

1.项目主要内容。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减贫任务为目标、以连片开发为载体、以持续增收为核心、以痕迹管理为路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相关资料印刷复印费、脱贫攻坚相关业务培训费、差旅费、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现场会及其他会议产生的会场租金等费用、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及成果宣传费以及迎接各级单位来南检查或考察学习脱贫攻坚接待费用开支等。

2.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为了规范项目实施,有效、安全的使用和管理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确保全县贫困户基本脱贫、贫困村基本退出,做到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做到群众满意度100%,将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按公业务费管理办法进行按月序时申报。我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该笔牵头工作经费的实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的行为。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南江县财政局关于20xx年部门预算批复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预〔20xx〕7号),下达我单位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20万元,《南江县财政局关于预拨部门年初项目预算的通知》(南财预〔20xx〕11号),预拨我单位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4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笔专项经费经20xx年4月7日下达我单位后,按序时进度每月申报使用,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60万元,已全额使用,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印制脱贫攻坚相关资料8万元;脱贫攻坚相关会议、培训费6万元;脱贫攻坚宣传费用6万元;差旅费20万元;上级相关部门检查验收、指导公务接待费用3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6万元;维修维护费2万元;办公等其他费用6万元。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严格执行财经相关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其中差旅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发〔20xx〕5号);会议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江县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发〔20xx〕59号)执行;培训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中共南江县委组织部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南江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发〔20xx〕55号)执行;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南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江县招商局关于印发进步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投资促进活动接待、外宾接待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南财发〔20xx〕22号)执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xx-20xx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南府办函〔20xx〕20号)执行。

此项工作经费的下达对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为全县脱贫质量与成色的提质增效起到了有力的助推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发挥好参谋助手职能,当好脱贫攻坚“参谋部”

一是以规划引领为抓手,科学管理项目。精准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将20xx-2020年以来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彩票公益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项目和脱贫攻坚“户六有、村五有、乡三有”“保基本”的项目全部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入库项目2.1万余个,项目资金88亿元。精准清理扶贫领域项目,全县清理20xx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领域工程项目20类10106个,涉及项目资金779086.91万元,发现4类项目123个省级问题,44类县级问题,并督促问题按期销号。精准使用扶贫项目资金,大力推进交通、水利、住房、社会保障等扶贫项目,20个扶贫专项累计完成投资226641.39万元;大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现整合43260.38万元,有效保障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二是以成效巩固为抓手,提升脱贫质量。精准采集核实核准建档立卡数据,统一标准规则、统一核改进度、统一交叉校验,确保问题数据集中整改销号,实现全县建档立卡数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和“三个不脱”总体要求,继续坚持“三三分类”攻坚机制,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制定《南江县脱贫成效巩固措施不严不实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实现脱贫人口无返贫,边缘人口无致贫。围绕全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靠前研判、科学提出改革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八条意见,实现重大改革期间脱贫攻坚队伍不散、帮扶不断、力度不减;三是以要素保障为抓手,帮扶成效明显。紧扣年度减贫目标任务,强化定点扶贫要素保障服务,实现帮扶效益双赢。中国工商银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路桥集团、卫生职业康复学院等中央、省、市、县级部门(单位)全年投入定点扶贫资金1578.2万元,浙江省缙云县拨付东西部扶贫协作扶贫资金3300万元,香港各界扶贫促进会续拨扶贫项目资金710万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由“发羊”到“借羊”,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四川省南江县黄羊养殖产业扶贫案例》入选全球减贫优秀案例。东西部扶贫协作茭白、雷竹、劳务协作等10个扶贫项目带贫益贫7616人,香港定点扶贫产南江黄羊、教育、卫生等7个扶贫项目惠及12398人,“四川巴中市携手香港各界扶贫促进会共同做好南江县定点扶贫工作探索香港各界内地扶贫路径”被省委办公厅《四川信息专报》(第197期)报中办推广。

(二)发挥好统筹协调职能,奏响脱贫攻坚“大合唱”

一是以优化流程为抓手,办文提高质量。紧扣脱贫攻坚大局,突出以文辅政核心,着力在文稿的思想性、指导性上下功夫,在创造性、实效性上做文章,全年共起草调研报告10余份、脱贫攻坚县级领导讲话、汇报、总结等材料40余份9万多字,南江县“五坚持五强化”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脱贫摘帽任务《四川省脱贫攻坚简报(16期)》在全省推广。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范收文登记、传阅、交办及发文审核、签发、印刷等公文处理程序,继续保持办文质量。全年起草、印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件75份、领导小组会议纪要13期、脱贫攻坚规范性文件16个,同比减少46.6%;二是以高效服务为抓手,办会提升水平。严格执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规则》《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等制度,持续推进会务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全年筹备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13次、主任办公会3次、脱贫攻坚专题会和综合性会议12次、全县脱贫攻坚专题培训会议4次,研究解决基础设施补短、软件资料规范、督查重点部署等8余类200余个问题。协调筹备好中央、省、市电视电话会议16次,接受各级各类脱贫攻坚考察调研30次;三是以统筹协调为抓手,办事增强能力。坚持“热情、节俭、周到”的原则,严格执行后勤保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高质量完成上级领导、兄弟县区(市)来南检查、指导、考察、调研、观摩、学习的工作筹备及接待服务,先后顺利接受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对扶贫领域进行审计、华南财经大学第三方评估组县“摘帽”省检、河北大学第三方评估组县“摘帽”国家抽检;省工商局先后2次来我县开展督导,省扶贫局1次来南督导暗访;市级现场验收和县级自验以及周边县区学习观摩20次。充分发挥办公室枢纽作用,牵头做好22个专项部门省对县过程考核,加强与县级挂联领导、战区、帮扶部门、乡镇、驻村工作队协调联系,实现高效沟通和无缝对接,为高效处理脱贫攻坚日常事务提供保障。

(三)发挥好督查指导职能,做好脱贫攻坚“听诊器”

一是以督导巡查为抓手,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围绕阶段性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开展业务指导抓点示范、多轮大规模培训,采取常态督查和暗访抽查相结合、重点督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督查巡查和过程考核相结合等方式,对5个战区常态开展脱贫攻坚督导巡查考核工作。通过持续加大巡查力度,联合督查减少频次,提升督查巡查实效,及时发现问题,坚持清单反馈,压实工作责任,传导工作压力。对发现的扶贫领域责任不清、工作不为、作风不实、措施不准等问题锁定证据,线索移交。重新抽调13名同志,组建县脱贫攻坚暗访督查办,由县纪委进行管理,全方位、立体式、点穴式督查暗访,倒逼工作落实。全年五大战区全覆盖督导巡查考核发现问题2316个,发督查通报、提示函、督办函等114期,目前,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以问题导向为抓手,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对各级督导、检查、巡视、暗访和审计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办理时限,限期整改并及时督察督办,定期通报,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全面整改建档立卡贫困户1358个问题和552户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740个问题;脱贫成效巩固措施不严不实8类14个方面294个问题;20xx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发现的3个问题;国家审计署成都特派办扶贫领域专项审计发现31个问题;三是以作风整治为抓手,确保干部务实清廉。研究制定《关于开展“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精准扶贫“大走访”活动中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关于开展冲刺县脱贫“摘帽”作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早抓小扶贫领域作风整治。严格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和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要求,大力开展脱贫攻坚档案资料删繁就简,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清理、取消扶贫领域目标责任书签订。严格执行通报、红牌警告、诫勉谈话、停职整顿、法纪处理“五类追责”机制,结合“清单制+责任制”,向问题乡镇和部门印发工作提示函和红牌提醒书,同时落实县督导巡查考核组全程跟踪督办,督促所有问题整改销号、清仓见底。统筹乡镇纪委、片区纪工委、暗访巡查组、督查巡查组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全年共移送问题线索2131个,督办整改1835个,立案查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72件,党纪政务处分72人,组织处理150人次,为如期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奠定了良好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60万元经20xx年4月7日下达我单位后,按序时进度每月申报使用,资金到位率100%。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脱贫攻坚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相关资料印刷复印费、脱贫攻坚相关业务培训费、差旅费、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现场会及其他会议产生的会场租金等费用、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及成果宣传费以及迎接上级相关部门单位来南检查或考察学习脱贫攻坚相关费用开支等。

通过对20xx年度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的使用,实施绩效进行了指标评价,该专项经费为全县脱贫攻坚事业发展提供有效资金保障,受益群众满意度达100%,评论结论为“好”。

(一)存在的问题。

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项目单位编制的绩效目标缺乏数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完善绩效目标的编制,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对绩效指标进行量化,设立清晰、具体可以衡量的绩效指标,以便于进行绩效考核。

(二)相关建议。

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二是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三是加强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管理的指导和培训,增强提高绩效管理业务人员绩效管理能力、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

已逐步整改。一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保障机制进一步进行了完善;二是部门预算绩效评估体系也同步进行了完善;三是预算绩效管理从业人员进行了自学培训,专业素质稍有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