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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通用21篇)

时间:2023-11-27 08:05:54 作者:灵魂曲

自查报告是对自己在一段时间内的表现进行反思和概括的一种工具。请大家阅读下面的自查报告范文,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撰写出更好的自查报告。

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区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绩效管理中期检查的通知》精神,本单位按照通知精神,对执行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了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内设机构情况。按照“三定”规定,本单位内设机构为二科一室,即公司管理科、人事科、财务科、纪监科、综合办公室。20xx年6月根据区委、区政府7号文件精神,组建成立本单位,形成“二块牌子,一套班子”,由于管理范围扩大,职工人数增多,业务量增大,原有的内设机构不适应工作需要,现实际内设机构为六科一室,即:xx管理科、xx执法科、xx开发科、人事科、财务科、纪监科、综合办公室。

二、编制落实到人情况。上级主管部门实际下达机构人员编制数是34人,经过机构调整以后,没有增加人员编制数,供销社机关现实有人数为34人,严格按“三定”规定将人员编制落实到人。

三、领导职数配备情况。机关现有32人,其中:处级干部6人,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24人,工勤人员4人。在领导职数配备问题上,处级干部由上级组织部门考察任命,科级干部我们严格按照职数推荐,事前上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后方可任用。

四、执行机构编制情况。20xx年6月组建以来,机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三定”文件。一是在科级干部的任用上,我们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件》,坚持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审批手续;二是本单位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全部实行了网上公开,建立了人员编制管理簿,接受系统内外干部职工的监督;三是我们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没有越位和缺位情况;四是在内设机构的问题上,重新组建以后,由于管理范围扩大,业务量增加,20xx年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增加了内设科室,本单位一直没有擅自增加内部科室,更没有擅自更改机构名称,挂牌或拆分机构的情况;五是我们每年按照区编委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进行年检,严格按照区编委批准的机构名称刻制公章;六是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没有出现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群体上访等情况。

总之,本单位在机构编制人员的问题上,严格按照区编制办的.规定;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按照规定条件程序和报批手续,没有出现违规违纪情况;在管理上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出现越职、越权的情况。

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加大学习与宣传机构编制政策的力度,力求使机构编制政策做到机关干部人人皆知;要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政策,坚持依法办事,加强调研指导;要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机构编制基础工作台帐,做到上级数据准确及时,各项资料齐全,按时整理归档。

文档为doc格式。

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县委编办《关于对20xx年机构编制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对机构编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机构基本情况。县金融办成立于20xx年3月,为县级正局级机关事业单位。我办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内设综合科、银行与保险科、资本市场科共三个科室,明确了内设科室职责,并严格按规定的编制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单位正局级编制1个、副局级编制1个,中层干部编制3个。

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核定我办事业编制数10名,临时用工编制2名。现有事业人员11人,临时用工2人。在编在岗人员均按照人社局要求签订合同,严格管理。

领导职数配备情况。目前,我办有正局级领导1名,副局级领导1名,中层干部2名,空编1名。

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机构编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编制类别管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各类别编制互不占用。严格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按照规定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从未发生过擅自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科室干部等情况,也不存在“吃空饷”的问题。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办理法人设立、变更及年度检验工作;按照要求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培训;规范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

职责履行机构编制执行和运行工作情况的自查评估报告范文

为严肃查纠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提高基层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按照《关于开展“小微权力”专项整治进一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知》(萧纪发〔2018〕247号)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小微权力”治理工作方案。

采用建立“微权力”清单制度,深化基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规划信息公开机制,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健全完善常态教育提醒机制等多种方式,打好“组合拳”,发挥整体功效,从源头上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传导落实到每一位基层党员干部,真正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直属机构、事业单位、机关各股室开展“微权力”治理工作。

(一)建立“微权力”清单制度。开展“微权力”治理的单位全面清理干部岗位职权,按照构建一份职权事项目录,一份权力清单、一份责任清单,若干权力流程图、若干风险防控图等“微权力”清单制度的要求,厘清“微权力”事项,优化“微权力”流程,制定“微权力”清单,定责明权防控风险。

(二)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围绕“微权力”清单,针对权力运行流程认真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建立健全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并对梳理排查出的廉政风险实行动态监管。

(三)建立健全公开公示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内容、运行流程、运行结果“三公开”机制,进一步落实亮权、制权、督权,强化便民监督、实时监督、阳光监督。

(四)健全完善常态教育提醒机制。把廉洁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的总体规划,常态化开展思想道德、党性党风、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强化正面示范和反面警示灯教育,强化日常教育提醒,强化“面对面”教育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五)建立完善惩防衔接工作机制。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对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建立基层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五个一”治本机制,即查处一个案件,警示一批干部,建立一套制度,规范一个区域,治理一个源头。

第一阶段2017年4月上旬前,制定工作方案,完成各科室(队、所)干部岗位职权梳理,建立“微权力”清单制度,排查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公开公示制度等工作。

第二阶段2018年9月-10月,运行并及时完善“微权力”治理工作各项制度机制,强化对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

第三阶段2018年10月-11月,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一)“微权力”治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管理。

实施“微权力”治理的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等,要把“微权力”治理工作任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每月对照清单完成任务,不得缺项漏项,保持长抓的耐心和常抓的韧劲,把压力传导下去。

(二)强化监督,确保落实。

局机关党委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具体负责“微权力”治理的监督落实,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推动和监督检查,强力推动主责单位落实好“微权力”治理工作各项任务。

(三)注重实效,促进作风转变。

相关单位要充分结合实际,编制的权力清单要简明扼要,出台的制度规定要实际管用,设置的办事流程要高效快捷。通过“微权力”治理工作,切实纠正行权不规范的行为和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有效规范干部职工权力运行,促进干部职工廉洁自律、作风转变。

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区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绩效管理中期检查的通知》精神,本单位按照通知精神,对执行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了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内设机构情况。按照“三定”规定,本单位内设机构为二科一室,即公司管理科、人事科、财务科、纪监科、综合办公室。20xx年6月根据区委、区政府7号文件精神,组建成立本单位,形成“二块牌子,一套班子”,由于管理范围扩大,职工人数增多,业务量增大,原有的内设机构不适应工作需要,现实际内设机构为六科一室,即:**管理科、**执法科、**开发科、人事科、财务科、纪监科、综合办公室。

二、编制落实到人情况。上级主管部门实际下达机构人员编制数是34人,经过机构调整以后,没有增加人员编制数,供销社机关现实有人数为34人,严格按“三定”规定将人员编制落实到人。

三、领导职数配备情况。机关现有32人,其中:处级干部6人,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24人,工勤人员4人。在领导职数配备问题上,处级干部由上级组织部门考察任命,科级干部我们严格按照职数推荐,事前上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后方可任用。

四、执行机构编制情况。20xx年6月组建以来,机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三定”文件。一是在科级干部的任用上,我们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件》,坚持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审批手续;二是本单位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全部实行了网上公开,建立了人员编制管理簿,接受系统内外干部职工的监督;三是我们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没有越位和缺位情况;四是在内设机构的问题上,重新组建以后,由于管理范围扩大,业务量增加,20xx年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增加了内设科室,本单位一直没有擅自增加内部科室,更没有擅自更改机构名称,挂牌或拆分机构的情况;五是我们每年按照区编委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进行年检,严格按照区编委批准的机构名称刻制公章;六是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没有出现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群体上访等情况。

总之,本单位在机构编制人员的问题上,严格按照区编制办的规定;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按照规定条件程序和报批手续,没有出现违规违纪情况;在管理上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出现越职、越权的情况。

回顾近年来我们的机构编制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编委的指导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离上级的要求和形势的发展还有一定的差距。由于机构成立较晚参公管理工作迟迟不能完成,近几年来我们多次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积极争取政策,争取得到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尽快完成好本单位人员参公管理工作。同时,我们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加大学习与宣传机构编制政策的力度,力求使机构编制政策做到机关干部人人皆知;要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政策,坚持依法办事,加强调研指导;要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机构编制基础工作台帐,做到上级数据准确及时,各项资料齐全,按时整理归档。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0号)要求,对落实《xx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清单》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梳理、查缺补漏,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情况

(一)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我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于5月15日开展专题学习,从党组层面高度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持续抓好学习培训。我局于7月13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7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开展学习,通过座谈交流、理论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形成积极学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充分运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使干部职工更加准确地掌握《条例》的核心内涵与精神要义,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推动机构编制步入规范化、法制化情况

(一)严格遵循机构编制四大原则。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持续保持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健全领导体制。我局党组坚决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在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都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全面落实xx市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我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四)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我局主动与市委编办对接,已起草《xx市投资促进局“三定”方案》,因我局为参公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需要重新认定参公单位,待上级批复同意后,及时将我局“三定”方案报审。

在增设机构、配置职能、确定机构性质和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不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

(六)建立部门履行职责协商解决机制。落实协调的使用范围、权限、部门协商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协调裁决等事项,以及职责分工协调的具体程序。目前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无分歧情况。

(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厘清实名制台账数据,加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应用,进一步规范我局网上名称和网站标识的管理。

三、坚持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情况完善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制度。实行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总量,目前我局使用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1人,我局聘用编外人员1名。能够细化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提高使用效能。

四、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监督问责情况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条例》上率先垂范,把住关口,不折不扣、不搞变通,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五、下一步工作下一步,我局继续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一项政治必修课,加强宣传和学习,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要义,切实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工作。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条例》贯彻执行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在机构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职责履行机构编制执行和运行工作情况的自查评估报告范文

201x年,全市组织系统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组织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住“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契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建组织工作各项部署,进一步选贤任能、固本强基、聚才汇智,为我市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加快赶超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市组织工作得到刘云山、赵乐际、夏宝龙、廖国勋等中央、省委领导同志批示13条次,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675条次,省级以上工作简报刊发信息111条次。着重抓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坚持领导示范,高质量上好专题党课。市委书记率先带头讲专题党课,联系实际指出不严不实问题,把严和实的要求立起来、树起来。市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第一时间跟进,深入基层了解情况,亲自动手准备党课讲稿,直截了当点问题,联系实际提要求,专题党课触动思想、讲出效果。在市领导示范带动下,全市共有823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多种形式讲专题党课。

2、坚持以知促行,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制定下发《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的通知》,围绕三个专题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24位市领导进行交流发言,进一步增强践行“三严三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举办党章党规党纪专题集中轮训班,组织809名县处级党员干部分4期开展专题轮训。深入开展“向身边的典型学习”活动,积极挖掘宣传一批查摆整改不严不实问题的先进单位、推进“双百”专项行动的先进典型、“勇于担当”的干部群体,重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向省优秀共产党员黄群超同志学习,查找差距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3、坚持边查边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入查摆,列出问题清单,查找不严不实方面的具体问题2892个,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举措,一项一项抓好整改。组织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效能亮剑”专项行动。联动开展信访集中督查专项行动,实行领导干部领衔督查、专案督导,督查信访事项545件,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扎实推进建章立制,重点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加强权力运行约束等方面制定长效机制,推动践行“三严三实”常态化、长效化。

4、坚持实际实效,全面推进“双百”行动。组织172名市、县区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助推209个重大产业项目落地,优化部门服务,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组织市、县区领导班子成员领衔破解192个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办好民生实事,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建立领导领衔、部门助推、协调联动机制,市、县区领导共走访企业1106家,召开现场协调会174个,帮助解决实际困难531个。强化督促检查,定期组织开展现场督导,倒逼工作落实,切实用专题教育的成效推动改革发展,用改革发展的成果检验专题教育成效。

1、选优配强领导班子。研究制定《xx好干部示范引领标准》,突出强调“创新”、“实干”、“担当”等好干部本土化要求,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对照剖析、激发干劲。坚持围绕发展选干部,深化完善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强化常态分析队伍、动态监测班子、定点聚焦干部,把有闯劲、有干劲、有能力、有魄力的干部选拔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中,加大市级部门、县区干部调整交流力度,有效盘活干部资源,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和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结合派驻纪检机构改革等,全年共调整配备市管干部278人次。加大干部“下”的力度,全面推行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反向提名”,采取调离岗位、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等方式,对53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切实重视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全市配备35岁以下乡镇(街道)党政正职18名,其中党委书记2名。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眼从严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制定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好班长好班子好梯队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干部工作“1+6”文件。完善《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相关工作在全省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探索开展定向选拔县处级副职预备人选,强化组织把关,采取推荐人选直接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有效破解“以分取人”难题,相关做法被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刊发。深化实绩导向型年度考核试点,研究制定《关于开展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实绩记实和公示公议工作的意见》、《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工作实施办法》,健全完善实绩考核考察体系。深化完善新提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公开制度,全市共公开36批464人次,有6名干部因申报情况与核查情况不符被中止提拔程序。

3、强化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首次面向清华、北大、浙大等6所全国著名高校开展选调工作,择优录用11名优秀硕博毕业生,落实导师结对帮带、跟踪培养。组织开展优秀年轻干部“三支队伍”推选工作,加大各类干部梯次储备。深化“南太湖年轻干部成长助推计划”,推行“一人一策”差异化培养,选派74名干部上挂外派锻炼,40名干部到市直部门和县区乡镇(街道)双向交流挂职锻炼,1572名年轻干部参与项目建设、“治水治气”和城市治堵等重点工作,让年轻干部在基层一线历练成长。制定出台《挂职干部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挂职工作记实制、挂职情况季报制,促进挂职干部真挂实干。

4、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完善“三问一会商”培训教学计划生成机制,举办市委主体班次26期,培训各级干部2098人次,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1322人次。强化党性教育,举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增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实施“一把手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关键少数干部培训,分4期组织全市189名市直单位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到复旦大学进行区域经济发展专题培训。坚持需求导向,由市领导点题,针对性举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济发展、生态建设等专题培训班,切实提升干部实际领导能力,推动中心工作落实。

5、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认真抓好省委巡视组和省委组织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开展六大整改行动,逐条逐项落实工作举措,消化超职数配备市管县处级领导干部48职、科级领导干部144职,清理规范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市直机关混编混岗,对6名“带病提拔”科级干部选任过程实施倒查。对县区、部分市直单位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实行县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事前预审、事后备案制度。对10名一把手实施“三责联审”,强化结果运用,对相关干部给予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开展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完成802名市管县处级干部档案审核。集中开展部委分片联系走访活动,深入广泛接触干部,认真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做好公务员招考工作,首次开展选调生村官和人武专干学员招录工作。稳妥推进县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启动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日常管理。

1、深入开展“百村示范、千村晋位”专项行动。落实“整乡推进、整县提升”要求,全面部署开展农村基层党建“百村示范、千村晋位”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拉网式”排查,健全“村情档案”,落实“一村一策”。大力推进40%的村党组织晋位提升,全面建设50个先锋示范村,打造10个整乡提升的先行示范乡镇(街道)。大力推进软弱落后村党组织整转,从市县机关部门选派233名优秀干部担任村“第一书记”,其中60名派驻软弱落后村。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建立市基层党建工作协调小组,明确市直部门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党建报表,健全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书记领办党建项目等制度。

2、着力加强“领头雁”队伍建设。认真抓好市委裘书记领办的“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基层党建项目有关任务落实,制定出台《关于深化实施“领头雁”工程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举办全市首届美丽乡村带头人论坛,办好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全面完成1263名村(社区)书记集中轮训。建立村干部年初定诺、季度示诺、半年评诺、年末奖诺的“四诺履职”制度,组织开展村级组织“回头看”,调整不胜任岗位村党组织书记32名。加强关爱激励,制定出台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进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政策,大力宣传培育103名“百姓喜爱好书记”群体,评选表彰第二批市级“美丽乡村建设优秀带头人”15名,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3、全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出台《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若干意见》,推行领导干部民情体验、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等9项措施。全面落实“三个走遍”要求,深化乡镇(街道)“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对29个乡镇1450户农户走访情况进行第三方抽查,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坚持村干部包片入户,强化村级服务平台功能,全面推行坐班值班、全程代理等服务制度,真正让村民“办事不出村”。深化“双带双创”活动,注重“造血式”帮扶,在全市推广建立810个党群创业互助会,筹集650万元建立全市“困难党员群众创业帮扶基金”,帮扶2300户困难党员群众脱贫致富。深化村级“阳光治理”,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五议两公开”和“阳光村务七步法”,深化推行“乡贤参事会”“新居民家庭”党建服务模式等经验做法。

4、全面强化基层基础保障。认真落实“四项保障”要求,全市各级财政投入基层党建经费3.85亿元,比上年度增加6717万元。根据我市实际,进一步提高标准,明确全市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最低标准为12万元/年;市县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最低保障标准统一提高至10万元/年,全部落实财政兜底政策。全面建立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市县乡财政投入9663万元保障村主职干部的基本报酬和养老保险待遇,年人均报酬达5.9万元。开展村级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村级活动场所平均面积685.3平方米。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深入实施“五年强村计划”,积极推广“异地集中、组团脱贫”模式,建成98个村的110个物业帮扶项目,每个项目年均增收10万元以上。强化基层党建骨干力量,配齐配强乡镇(街道)组织委员、组织员。推进“远教入企”试点工作,培育示范站点20个,基础型站点100个,201x年共整合开发课件108部,其中《民情体验》电教片获全国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二等奖。

5、不断提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水平。组织开展“创业创新助发展”等六大专项行动,市、县区联动选派105名“退二线”领导干部和379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积极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出台《xx市两新组织“党员人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培育创建“党员专家工作室”20家,开展各类技术培训1295期,组织开展全市首届“十佳党员人才创新成果”展评活动。持续推进全市两新组织党建标准化建设和星级评估工作,培育158家市级“党建强、发展强”先进两新组织党组织,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分别由90.99%、76.6%提升至95%、85.2%。制定出台“你有梦想、我有行动”社会组织公益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成功举办首届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大赛和公益论坛。创新工作方法,成立了“xx两新党建微盟”,办好xx两新党建微信公众平台,加强两新组织党组织扁平化管理服务。

1、不断强化人才工作宏观管理。进一步完善党管人才运行机制,谋划制定《201x年度人才工作总结》,健全绩效导向、分级分类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实行每月例会交流、季度通报制度,有力促进目标任务落实。市、县区人才专项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均达到本级公共财政收入的2%以上。积极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制定出台xx开发区建设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10条意见,在全市84家重点骨干企业推广人才职称评审改革、人才贡献奖励年金、人才股权激励等试点工作。实施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阳光工程”,建立绩效评估、人才券、人才项目经费专账管理、信息公开和第三方监管等五项制度。

2、大力引进产业发展急需高层次人才。深入实施“南太湖精英计划”,组团赴美加日、台湾、欧洲招才引智,成功举办国家和省海外高层次人才联谊会专家xx行、外国专家智力项目洽谈会等活动,引进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和人才166个,入选“国千”7名、“省千”21名、省领军型创新团队3个,数量均位列全省前3位。建立“9360”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战略合作联盟,与国内49所高校、72个专业院系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引进紧缺急需人才1685人。加快院士专家智力集聚,新建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10家,柔性引进“两院”院士12名,新入选省级工作站1家,新建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1家,省级博士后工作站18家。

3、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围绕“金象金牛”大企业、工业“双高”企业培育,加快重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举办企业发展战略与人才团队建设等培训班次255期,培训1.51万人次,选派54名新生代企业家参加挂职培训。深入推进1112人才培养工程,入选省151人才工程17人。探索建立“6+6+n”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新增高技能人才1.63万人。加强各支人才队伍建设,培训农村“两创”实用人才1.39万人,新增社工师、助理社工师262人,遴选培育宣传文化优秀创新团队16个,引进培养硕博士医疗人才157名,新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50个。新选聘大学生村官50名,考核招聘进入乡镇事业单位5人,部署开展大学生村官服务农村电子商务活动,提升电商服务能力。

4、持续优化人才创业创新环境。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功能,建立89项服务清单,实现服务清单、服务流程、服务网站“三统一”。深入实施“南太湖精英计划”项目成长助推“七大”行动,启动实施上市挂牌培育三年行动计划,48家企业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1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201x年,“南太湖精英计划”创业项目产值、销售收入均同比增长100%以上,利税、利润均同比增长140%以上。实施“xx服务绿卡”扩面升级工作,新发放“xx服务绿卡”250张。落实《优化企业人才服务十条举措》,开展首批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为高层次人才解决子女就学、住房保障等问题。

1、着力优化作风形象。带头转变工作作风,持续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后续整改,深化落实组工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组织开展组工干部“三走进、兴三风”下基层调研活动,部机关干部100%参与,走访慰问党员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注重调研创新,抓好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开展重点课题调研,3个课题获中组部和全国党建研究会优秀调研成果奖,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项2项;3项工作获全省组织系统特色工作。坚持从严治部、严格管理,制定出台《市委组织部部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研究制定《部务会工作规则》,扎实推进部机关岗位风险防范管理,严守各项纪律要求。加强干部关心关爱,开展部机关“家风尚”竞赛活动,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文体活动。

2、注重提升专业化能力。通过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日、支部学习会、组工论坛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强化理论武装。加强教育培训,突出组工业务重点,举办全市组工干部暨基层党建骨干培训班,对市县区委组织部干部、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处负责人、全市各乡镇(街道)组织委员、组织员共计216人开展集中培训,进一步增强组工干部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选派24名部机关干部参加党校主体班次跟班学习,认真组织参加省“组工讲堂”系列讲座,推动组工干部开阔思路、钻研业务。

3、持续打造“阳光组工”。整合组工网站、官方微博、“阳光之家”手机app等信息化载体,打造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的全媒体平台。与浙江在线合作开展网络舆情动态监测,建立网络动态日报、网络舆情周报机制,及时开展专题引导20余次。注重加大与市内外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力度,在xx日报刊发“阳光组工”专版。继续深化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活动,打响“天天微心愿”服务品牌,发布困难党员群众微心愿200余个,认领办结率均为100%。

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报告

大多数报告是在事情发生或完成后向上级机关提出的,并且是在事后或过程中撰写的。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贯彻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按照州编办《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近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并通过法宣在线答题等系列活动多形式、多内容拓展了学习的深度。

会议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了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落实党管机构编制,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充分认识到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条例》的纲领性及权威性,深刻把握机构编制工作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大局的重要意义。要对照《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在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财政预算执行等审计工作中重点关注和核查机构编制情况,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机构编制审计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推进我州机构编制规范化、制度化、法定化水平。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0号)要求,对落实《xx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清单》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梳理、查缺补漏,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情况(一)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我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于5月15日开展专题学习,从党组层面高度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持续抓好学习培训。我局于7月13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7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开展学习,通过座谈交流、理论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形成积极学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充分运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使干部职工更加准确地掌握《条例》的核心内涵与精神要义,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推动机构编制步入规范化、法制化情况(一)严格遵循机构编制四大原则。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持续保持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健全领导体制。我局党组坚决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在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都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全面落实xx市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我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四)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我局主动与市委编办对接,已起草《xx市投资促进局“三定”方案》,因我局为参公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需要重新认定参公单位,待上级批复同意后,及时将我局“三定”方案报审。

在增设机构、配置职能、确定机构性质和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不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

(六)建立部门履行职责协商解决机制。落实协调的使用范围、权限、部门协商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协调裁决等事项,以及职责分工协调的具体程序。目前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无分歧情况。

(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厘清实名制台账数据,加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应用,进一步规范我局网上名称和网站标识的管理。

三、坚持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情况完善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制度。实行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总量,目前我局使用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1人,我局聘用编外人员1名。能够细化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提高使用效能。

四、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监督问责情况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条例》上率先垂范,把住关口,不折不扣、不搞变通,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五、下一步工作下一步,我局继续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一项政治必修课,加强宣传和学习,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要义,切实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工作。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条例》贯彻执行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在机构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0号)要求,对落实《来宾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清单》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梳理、查缺补漏,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我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于5月15日开展专题学习,从党组层面高度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使干部职工更加准确地掌握《条例》的核心内涵与精神要义,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严格遵循机构编制四大原则。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持续保持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健全领导体制。我局党组坚决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在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都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全面落实来宾市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我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四)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我局主动与市委编办对接,已起草《来宾市投资促进局“三定”方案》,因我局为参公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需要重新认定参公单位,待上级批复同意后,及时将我局“三定”方案报审。

(五)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审议、论证、决定四个关键程序;在增设机构、配置职能、确定机构性质和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不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

(六)建立部门履行职责协商解决机制。落实协调的使用范围、权限、部门协商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协调裁决等事项,以及职责分工协调的具体程序。目前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无分歧情况。

(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厘清实名制台账数据,加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应用,进一步规范我局网上名称和网站标识的管理。

(一)完善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制度。实行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总量,目前我局使用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1人,我局聘用编外人员1名。能够细化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提高使用效能。

(一)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条例》上率先垂范,把住关口,不折不扣、不搞变通,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继续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一项政治必修课,加强宣传和学习,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要义,切实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工作。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条例》贯彻执行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在机构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0号)要求,对落实《xx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清单》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梳理、查缺补漏,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

我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于5月15日开展专题学习,从党组层面高度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持续抓好学习培训。

我局于7月13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7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开展学习,通过座谈交流、理论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形成积极学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充分运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我局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使干部职工更加准确地掌握《条例》的核心内涵与精神要义,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严格遵循机构编制四大原则。

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持续保持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健全领导体制。

我局党组坚决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在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都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全面落实xx市权责清单管理制度。

我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四)严格执行“三定”规定。

我局主动与市委编办对接,已起草《xx市投资促进局“三定”方案》,因我局为参公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需要重新认定参公单位,待上级批复同意后,及时将我局“三定”方案报审。

(五)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

严格贯彻执行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审议、论证、决定四个关键程序;在增设机构、配置职能、确定机构性质和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不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

(六)建立部门履行职责协商解决机制。

落实协调的使用范围、权限、部门协商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协调裁决等事项,以及职责分工协调的具体程序。目前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无分歧情况。

(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进一步厘清实名制台账数据,加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应用,进一步规范我局网上名称和网站标识的管理。

完善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制度。实行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总量,目前我局使用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1人,我局聘用编外人员1名。能够细化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提高使用效能。

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条例》上率先垂范,把住关口,不折不扣、不搞变通,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下一步,我局继续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一项政治必修课,加强宣传和学习,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要义,切实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工作。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条例》贯彻执行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在机构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0号)要求,对落实《来宾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清单》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梳理、查缺补漏,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我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于5月15日开展专题学习,从党组层面高度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持续抓好学习培训。我局于7月13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7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开展学习,通过座谈交流、理论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形成积极学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充分运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使干部职工更加准确地掌握《条例》的核心内涵与精神要义,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严格遵循机构编制四大原则。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持续保持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健全领导体制。我局党组坚决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在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都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全面落实来宾市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我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四)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我局主动与市委编办对接,已起草《来宾市投资促进局“三定”方案》,因我局为参公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需要重新认定参公单位,待上级批复同意后,及时将我局“三定”方案报审。

(五)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审议、论证、决定四个关键程序;在增设机构、配置职能、确定机构性质和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不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

(六)建立部门履行职责协商解决机制。落实协调的使用范围、权限、部门协商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协调裁决等事项,以及职责分工协调的具体程序。目前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无分歧情况。

(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厘清实名制台账数据,加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应用,进一步规范我局网上名称和网站标识的管理。

(一)完善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制度。实行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总量,目前我局使用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1人,我局聘用编外人员1名。能够细化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提高使用效能。

(一)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条例》上率先垂范,把住关口,不折不扣、不搞变通,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下一步,我局继续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一项政治必修课,加强宣传和学习,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要义,切实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工作。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条例》贯彻执行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在机构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执行机构编制绩效考核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机构编制办公室:

根据区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绩效管理中期检查的通知》精神,本单位按照通知精神,对执行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了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三定”规定,本单位内设机构为二科一室,即公司管理科、人事科、财务科、纪监科、综合办公室。2003年6月根据区委、区政府7号文件精神,组建成立本单位,形成“二块牌子,一套班子”,由于管理范围扩大,职工人数增多,业务量增大,原有的内设机构不适应工作需要,现实际内设机构为六科一室,即:**管理科、**执法科、**开发科、人事科、财务科、纪监科、综合办公室。

上级主管部门实际下达机构人员编制数是34人,经过机构调整以后,没有增加人员编制数,供销社机关现实有人数为34人,严格按“三定”规定将人员编制落实到人。

机关现有32人,其中:处级干部6人,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24人,工勤人员4人。在领导职数配备问题上,处级干部由上级组织部门考察任命,科级干部我们严格按照职数推荐,事前上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后方可任用。

2003年6月组建以来,机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三定”文件。一是在科级干部的任用上,我们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件》,坚持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审批手续;二是本单位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全部实行了网上公开,建立了人员编制管理簿,接受系统内外干部职工的监督;三是我们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没有越位和缺位情况;四是在内设机构的问题上,重新组建以后,由于管理范围扩大,业务量增加,2005年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增加了内设科室,本单位一直没有擅自增加内部科室,更没有擅自更改机构名称,挂牌或拆分机构的情况;五是我们每年按照区编委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进行年检,严格按照区编委批准的机构名称刻制公章;六是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没有出现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群体上访等情况。

总之,本单位在机构编制人员的问题上,严格按照区编制办的规定;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按照规定条件程序和报批手续,没有出现违规违纪情况;在管理上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出现越职、越权的情况。

回顾近年来我们的机构编制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编委的指导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离上级的要求和形势的发展还有一定的差距。由于机构成立较晚参公管理工作迟迟不能完成,近几年来我们多次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积极争取政策,争取得到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尽快完成好本单位人员参公管理工作。同时,我们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 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加大学习与宣传机构编制政策的力度,力求使机构编制政策做到机关干部人人皆知;要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政策,坚持依法办事,加强调研指导;要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机构编制基础工作台帐,做到上级数据准确及时,各项资料齐全,按时整理归档。

职责履行机构编制执行和运行工作情况的自查评估报告范文

20xx年,在市委和市政府委的坚强领导下,我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对照机关党委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积极履行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人20xx年度履行机关党建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安排部署,时刻把党组书记领导责任和直属机关党委书记直接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记在心上。先后主持召开党组会议xx次,直属机关党委会议x次,局党员大会x次,及时传达全市党建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定期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认真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问题。组织研究制定《xx局党组成员包抓联系点责任分工》《xx局20xx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xx局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xx余份,确保市委关于党建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地生根。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全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x次,与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了集体谈心谈话。扎实开展“一述一评”工作,全年亲自参加督查考核x次,及时指导解决机关党建存在的问题。

(一)压实党建主体责任。

一是着力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将党建工作纳入机关效能目标考核,逐一与xx个局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局系统xx个基层组织负责人签订“一岗双责”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二是着力压实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各支部全年累计召开支委会xx次、党员大会xx次,讲党课xx次,组织主题党日活动xx次,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xx次,各级党组织全年累计向机关党委报告工作xx次,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三是着力加强书记队伍建设。把建强书记队伍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抓手。选派xx名基层党支部书记参加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直属机关党委举办党组织书记能力素质提升、党建实务等培训班x次,共培训xxx余人次,各级党组织书记综合素质得到有力提升。

(二)抓好思想政治建设。

今年来,我先后主持局党组中心组学习23次,专题发言x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央和xx省重大决策部署及重要会议精神,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召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进会,对xx局系统党的政治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印发党员干部应知应会学习手册,组织局系统xxx多名党员进行党建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三)扎实做好党建基础性工作。

规范了局系统xx个党支部的党组织设置,进一步健全了组织。支部委员会均设置了纪检委员,不设支委会的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全年累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xxx次,设党小组的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xx次。全年累计召开支委会xxx次,党小组会xxx次,讲党课xx次,其中,党组成员及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xx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xx次;各党支部(党小组)全年累计召开组织生活会xx次,严格落实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全年系统各级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xxx次,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开展谈话xxx次,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谈话xxx次。扎实开展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做到每月有主题、季度有安排、年度有计划。指定专人维护使用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全年规范接转党组织关系xxx名。做好党员发展、管理工作,全年培训发展对象xx名,接收预备党员xx名,转正x名。落实党费收缴、管理、使用规定,及时通报党费收缴管理情况。

(一)扎实开展从严整治共产党员信教和参与宗教活动问题。

一是指导制定《xx局从严整治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问题工作方案》,亲督亲办,对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专题学习活动情况进行了督查(抽查)。二是开展集中学习教育。为局系统69个党支部配发《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学习资料》,举办“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专题辅导会”。三是组织开展专题讨论。全体党员重点围绕“入党为什么、在党干什么、如何做合格党员”等开展讨论,坚定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信仰。四是开展走访谈心活动。各支部按照方案要求,开展集中学习、专题讨论、走访谈心。五是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均于x月中旬前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支部履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了具体措施。

(二)扎实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

指导制订《xxx局系统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自查自纠”大检查,以支部为单位在局系统开展“灯下黑”问题大检查,召开“灯下黑”问题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了“互观互检”活动,通过机关党建动态通报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整改不力、效果不明显、问题不解决的,责令进一步查找问题,研究对策,限期抓好整改。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我在基层党建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党建责任需进一步压实。机关党的建设各方面力量整合有待加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不够密切;个别科室服务型党组织创建不够深入;个别单位党建工作与行政工作“一锅煮”,党建责任不具体,支部书记“一岗双责”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的党支部工作基础不实,活力不足,会议记录不规范,“三会一课”落实不力,支部组织生活质量不高。

二是党员教育管理需进一步加强。有的党总支、党支部理论学习与实践运用相脱节,没有触动党员干部思想;有的党支部党员教育内容单调,教育形式单一;有的党支部仅满足于一般的理论学习;有的支部党内活动的开展不够经常,存在党的活动与机关干部职工活动合二为一,用业务会议代替党内组织生活。有的总支、支部日常管理监督松弛,特别对一些党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淡薄,组织纪律观念不强等问题,缺乏监督和管理,个别党员干部自我约束性差。

三是服务主动性需进一步激发。有的党总支、支部对新时期机关党建的目标任务认识不深,就党建抓党建,服务发展的意识不强,以人为本、服务党员的路径还需要进一步拓宽,不善于运用机关党建政治优势解决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问题。

四是党务干部能力素质需进一步提高。有的党务干部能力素质与新的形势任务发展要求还存在差距,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工作方式方法上,存在经验主义现象;有的支部书记习惯于按部就班地开展工作,对直属机关党委安排的工作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但在自主创新,将具体工作有机融入自身实际方面还存在欠缺。

一是不断夯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意见》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时刻牢记书记作为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担当,抓全盘,抓重点,把精力投入到党建工作中来。强化抓党建的主体意识,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树牢一切工作到支部的导向,使“一岗双责”能得到严格落实。

二是不断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坚持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对党建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目标同定,任务同下,工作同步,考核同行,纳入统一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两张皮”的问题。研究可行措施,抓好党务、业务两个结合,通过开展主题党日、召开组织生活会等,使全体党员的主体意识进一步增强,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明显提高,不断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

三是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思路措施。一要完善工作机制,创造性地把机关党建工作引向深入,建立机关党委与人事、纪检、工会、共青团等部门重大事项协调沟通制度,使机关党建工作由“单独推动”向“合力推进”转变。二要建立目标机制。以提升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提升组织力摆在重要位置。根据机关党组织的工作任务,按照“细化、量化、科学化”的要求,合理确定工作目标,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三要创新管理机制。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培训,每年至少亲自上党课x次,经常性同基层党员干部谈心谈话,最大限度地调动每个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保证中心任务的完成。严格落实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向直属机关党委述职制度。

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中共xx市xx区委办公室、xx市xx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实施意见》(xx委办[20xx]31号)要求,我单位与20xx年6月26日至20xx年7月10日对本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开展了自查,现将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我校为隶属xx区的公办中学,举办单位为xx区教育局,根据《关于重新核定xx市第九中学等五所学校机构编制的通知》(xx编办[20xx]178号)文件精神,我校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属财政经费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数为162人,学校实有人数100人;核定领导职数5人,学校实有领导职数4人;核定行政管理人数20人,学校实有行政管理人数1人;核定专业技术人员124人,学校实有专业技术人员92人;核定工勤人员13人,学校实有工勤人员5人;无内设机构;无其他行政编制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情况;无编外用人及借用在职人员情况。

1、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升对编制核查工作的重视度,细致布臵核查工作。

学校人事秘书认真参加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的核查工作会议,第一时间将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带回学校。学校召开校务会议,仔细研读文件,领会上级精神,充分认识核查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时间节点部署各环节工作,将之纳入到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

2、切实自我核查、自我纠错,重重审核,严格把关。

按照区《关于做好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会议通知》要求,学校根据下发的表式项目内容逐一核实本校编制情况,修正我校人员实名制信息,务必做到学校实有人员的信息完备、完善、规范、属实。同时,人事秘书填写《xx市xx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调查表》、《xx市xx区事业单位机构情况表》、《xx市xx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沿革情况表》、《xx市xx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核查表》及《xx市xx区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核查表》等有关核查工作表格,先提请校领导审核后再送教育局人事科审核,重重审核,严格把关。

近年来,特别是教师岗位设臵全面铺开后,对我校的人员编制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学校定期对编制人员的实际变动情况及时做好更新工作。在人员进编招聘上,我们首先根据学校实际用人情况,明确岗位缺额,然后上报有关部门,由区教育局、区人保局统一公开招聘。做到了规范化引进人才,杜绝了未经编制使用审批擅自进人的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学校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结合上级部门的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加大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化、规范。

三是正确处理编制管控与引进人才的关系,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学校将进一步完善教师岗位设臵等诸项工作,从而提高学校教职员工的整体素质。

xx市xx中学。

20xx年7月11日。

[参考]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字

根据区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绩效管理中期检查的通知》精神,本单位按照通知精神,对执行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了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总之,本单位在机构编制人员的问题上,严格按照区编制办的规定;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按照规定条件程序和报批手续,没有出现违规违纪情况;在管理上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出现越职、越权的情况。

回顾近年来我们的机构编制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编委的指导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离上级的要求和形势的发展还有一定的差距。由于机构成立较晚参公管理工作迟迟不能完成,近几年来我们多次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积极争取政策,争取得到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尽快完成好本单位人员参公管理工作。同时,我们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加大学习与宣传机构编制政策的力度,力求使机构编制政策做到机关干部人人皆知;要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政策,坚持依法办事,加强调研指导;要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机构编制基础工作台帐,做到上级数据准确及时,各项资料齐全,按时整理归档。

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

20xx年,我镇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相关要求开展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结合《年机构编制工作考核内容及考评细则》,逐条分析,认真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常抓不懈,经常自查自纠,遇到不懂处,主动向上衔接,寻求办法。同时督促相关人员积极学习《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合法合规。

1、机关按规定设置机构,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部门内设机构规范;挂牌规范,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2、严格按照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职责开展工作,增加、减少、转移职责落实到位。

3、严格按规定借出借入人员,本单位无“吃空饷”人员,截止xx月份,我单位共借出人员x名,在我镇的督促下,此x人已更新完善借调手续。

1、严格规定执行用编计划,深入推进控编减编工作,按照用编计划新进人员,本单位不存在超编用人现象。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未发生过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现象,无超职数配备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现象。

2、按《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等规范性表册设置行政事业人员岗位,确保岗位职责明确,无混编使用人员情况。

3、认真督促协助做好新进调入人员入编手续、调出人员下编手续及岗位变动聘用人员合同变更手续,并按规范建立我镇档案台账。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

按照局组织人事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处认真组织学习了《关于本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号精神,对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岗位设置情况:我处编制220人,规格为正处级,领导职数7人,内设机构13个。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设置岗位总量个,其中:管理岗位个,专业技术岗位个,工勤技能岗位。

2、目前人员情况:截止xx年3月31日,在编实有人数:人,其中:管理人员:人,专业技术人员:人,工勤技能人员:人。经自查,人员编制都在“三定”规定的人员编制限额内,未出现违反规定或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人员等。

1、成立组织架构加强组织领导。

一把手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二是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列为项目来组织实施并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2、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

根据《关于本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我处及时上报了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统计表等,并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步骤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在机构编制事项办理过程中,我处始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机构编制事项,及时落实职能、机构、人员编制等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及时报送有关统计资料,确保资料数据准确无误。

3、扎实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

在编制使用管理过程中,我处严格执行编制使用管理程序,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如在20xx年,我处有2名同志退休,5名同志转出。均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规范的办理了出编手续。

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中,我处严格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及时更新人员编制信息数据。

在日常工作中,我处及时按通知要求参加事业单位年。

构编制管理等业务知识学习不深不透,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类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三是机构监督检查机制还需改进和完善。

加强编制管理,是有效控制人员增长,减轻财政负担的基础性保障。今后我处将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几方工作:

一是结合市编办和市局有关编制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

二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监督“三定方案”执行情况,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

学校机构编制自查报告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0〕2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45号)、《关于20xx年度目标考核与2011年年度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0〕135号)、《关于开展2010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20xx〕157号),现将肥西县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2002年、2004年、2005年、2007年和2009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4个。

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

从2004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至目前14个镇。

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

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根据国务院第486号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09〕13号)等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09〕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20xx〕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

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截止20xx年11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

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加年检的168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24个。

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

20xx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减少3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20xx〕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依据全县学生数,省编办对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新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6459名,全县原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7215名,通过区划调整划转合肥市包河区、蜀山区、经开区部分学校及我县教育资源的整合,共减少事业编制756名。20xx年,市编办批准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事业编制11名,我县原有文化执法队伍编制2名,增加9名。

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县直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因受编制限额的限制,年轻的公务员因县直单位无编制而不能进入县直机关,使县直机关不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严格落实皖编〔2005〕2号文件规定,确保乡镇5年内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逐步消化和调配超编人员,杜绝超编单位进人。

(三)加强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县编办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及时纠正擅自设立机构或保留原机构牌子的现象,注销离岗、辞职、病逝等人员的编制。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我局结合本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履行行业职能的实际情况,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人员情况。我局人员编制共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党内职数按县委规定配备,纪检组长1名;股级干部职数4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目前实有在编人员7名。

(二)内设机构情况。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蓬府办发[20xx]7号)文件精神,我局核定内设机构4个。目前,我局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设立了办公室、综合股、政策法规股、督查股。

(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1个:xx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编制27人。设大队长1名,实有在编人员20名。我局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设立了赤城中队、城南中队、园区中队、规划中队、特勤中队、蓬南中队、金桥中队、文井中队、天福中队9个中队。

(二)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xx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编制18个,实有在编人员16名。

机构启动运转情况:我局按照“三定”要求设置内设机构,明确了内设机构职责,并严格按规定的`编制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相关人员已到位到岗。

职责履行情况:我局不存在扩大或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的情况;不存在履行职责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内设机构岗位责任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到位。

人员编制情况:人员编制管理范围。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

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行政机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配备以及领导职数配备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报告

近几年,国外培训机构进入中国培训市场的步伐加快。特别是20xx年,由于距离我国全面开放教育市场的时间越来越近,境外培训机构更是加快了进入中国培训市场的步伐。

(一)用个性化的培训理念打造品牌。

理念主要体现为思想、精神、观念、信念等。理念识别系统是教育培训机构一切活动的基础和灵魂,也是教育培训机构形象识别系统的核心部分。培训品牌的理念提炼既基于对教育理念的共性认识,如对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教育基本职能的认识,又要结合教育培训机构的现实情况。如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既秉承清华大学“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又重点的突出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个性特征,提出“教育创新,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坚持“高质量、高效益、高层次”的办学指导原则,以中高层次的管理和技术人才为主要培训对象,强调继续教育要“面向国家人才队伍建设、面向高层次人才职业能力的提升、面向学习型社会的构建”,这些办学思想、办学理念和办学方法,较好地体现了清华教育培训品牌独具特色的理念识别体系。

(二)以自己的精品培训项目为核心,滚动发展,形成特色明显的自有培训项目品牌。

(三)把国外培训品牌移植到国内对于国外的培训品牌,除了课程的汉化以外,课程体系一般不作较大的改动,因为考虑到这些课程比较成熟,师资上也是要经过总部的培训和考核,从而保持国际化的培训质量。这类品牌往往是在金融、it类等认证培训项目居多。

(四)实施严格的全面质量管理,打造机构品牌规章制度是教育培训机构内部理念共识的一种规范化、制度化体现,是确保教育培训质量的一个基本前提和保证。一套科学合理的教育培训制度体系,有助于规范机构成员行为,使各项工作有据可依。目前,北大青鸟等国内不少教育培训机构已经意识到这一点,纷纷引进iso9000质量认证,借此完善教育培训质量保证制度体系,明确教育培训质量标准,规范教育培训实施流程,形成教育培训机构内部决策、执行、监督相对明晰的管理机制,按国际标准建立起教育培训质量保证体系,并最终塑造教育培训品牌。

与高校专业院系以行业精英人士为对象,以自身学科发展为导向,面向相关行业中高层人士开展高品位、相对专一的教育培训相比,教育培训专门机构所从事的培训项目是以职业发展为导向,旨在为在职人员更新知识,提高素质,提升能力,谋求更好的工作岗位服务,其培训对象为大众型、实用型高层次人才。其培训项目更加注意知识的整合,学科的融合,视角的新颖和理念的前沿,体现了鲜明的复合型、综合化特征。

随着培训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培训机构普遍觉得生存压力加大,在这种情况下,谁能另辟蹊径,谁就能争取到新的商机。于是,个性化培训渐成主流。英语培训市场出现了金融英语、猎头英语、行业英语等“专业户”;it培训市场开始分化为“白领培训”和“蓝领培训”两大阵营;ceo培训则出现了针对女性ceo、ceo太太的培训项目;企业的内训分管理培训、项目管理培训、销售培训、技术培训等等。培训项目、课程越来越个性化的发展趋势预示:差异化竞争态势已经开始形成,培训的市场细分天下的时代已经来临。就目前的发展态势观之,差异化竞争之路可以通过课程设置等手段来实现。以个性化课程的逐渐完善和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逐渐的打破培训机构之间的同质化竞争格局。突出实战性,从课程的设计到培训过程,都是尽量让其具有良好实用价值和针对性,更符合学员的个性化需求。

根据wto协议,中国的教育市场要到20xx年后才全面放开,但随着中国培训市场“金矿”效应的日益凸现,境外培训机构纷纷提前行动,争抢中国培训市场这块大“蛋糕”。这导致了中国培训市场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和程度的加深。

(一)国外培训机构加快进入中国的步伐据20xx年在北京召开的科技博览会第二届教育峰会论坛的消息,身价高达50亿美元的超级教育机构——美国阿波罗集团专门派人进入中国进行前期市场调查,并正式宣布进军中国市场;国外培训机构之所以纷纷进入中国市场,看中的是中国培训市场的巨大潜力。据教育专家、北京世纪教育集团总裁马玉文分析:我国居民储蓄已超过8万亿元,其10%准备用于教育支出。如果这部分储蓄有一半用于教育投资,那么,中国教育市场的潜在份额就已高达数千亿元。目前,我国尚未完全放开教育市场,对境外培训机构的办学方式、审批程序、投资回报仍有诸多限制,但是一旦20xx年我国教育市场全面“解禁”后,国外培训机构的发展空间将进一步扩大,办学途径更为通畅,预计培训市场的“洋军团”的规模将进一步壮大。

(二)教育培训国际化给培训市场带来的变革国外培训机构进入中国教育培训市场的数额虽然还不多,但是,涉及面却很广。据统计,在上海的1400家非学历办学机构中,洋机构的比例是不足10%,但是其项目的*****却相当高,几乎占了上海市非学历培训市场的“半壁江山”。国外培训机构的进入,促进了教育培训国际化程度的加深,也引发了教育培训市场的深层次变革:一是带来了先进的办学方式;二是带来了国际化的培训内容;三是营造了超一流的培训环境。

(三)国际教育培训合作的领域及亮点近几年,国外培训机构进入中国市场的速度不断加快,涉足的'领域也日益宽广,涉及到学历学位教育、幼儿教育、it教育、外语、金融、管理、市场类职业培训等诸多领域。面对五花八门的洋培训,国内的求学者如何选择?对此,业内人士认为,洋培训具有以下四大亮点:一是外语培训;二是it培训;三是管理培训;四是职业培训。

(一)培训内客体系从以课程培训为核心向咨询、培训服务一体化转变目前,在继续教育培训市场上,一般是以课程为中心开展培训活动。往往是某一培训机构或某几个人,预计到某一培训项目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就攒出几门课程,然后进行招生,组织培训。由于这些课程往往是大众化课程,没有针对性,因而难以持续发展,只能是“打一*换一个地方”,其弊端显而易见。为克服这种情况,一些有实力的培训机构开始探索改变这种以单纯的培训产品(课程)为中心的培训模式,而采取一种集咨询、培训服务于一体的新型培训模式——咨询式培训模式。所谓咨询式培训,就是培训机构协助客户(企业)培训主管,理清客户(企业)未来的重点业务方向,形成中长期工作计划、长期规划,分步实施。长期计划重点主要是,在企业诊断的基础上有效地建立起完整的培训规划体系,推进企业长期业务发展;短期计划重点主要是,做到有的放矢,达到快速推动业务发展的目的。它与一般培训业不同之处在于,一般培训业短期内可能根本看不出培训的效果来,而咨询式培训中的短期计划一般奉行“百天计划”,即在通过业务诊断后,有针对性地给出培训计划,直接而快速促进公司短期业务。客户不再接受培训机构照猫画虎、东拼西凑地攒出来的课程,而要求其要有自己的研发能力与专业人员,在充分调查与分析的前提下,为客户(企业)量身定做培训计划,并有始有终地执行与实施。传统的服务流程与承诺面临挑战,培训公司与顾问公司的概念与界线越来越模糊。培训公司必须从过去守着几门课程的产品路线或中介公司逐渐转型到为客户带来增值的咨询式培训。有效地发现客户需求,提供满足企业整体培训的解决方案是培训公司未来的生存之道。

(二)培训运行机制由产品时代向营销时代转型企业的营销发展史是从最初的产品时代,逐步发展到现在的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时代,其区别在于产品时代只提供企业所能够生产的产品;营销时代则是以客户为中心,通过发现客户需求来提供满足客户个性化的产品或服务。培训作为一种产品目前正处于产品时代向营销时代转型期,这也造成培训市场比较混乱,目前的市场表现为:——初级的产品提供者。培训公司的培训产品,就是讲师所提供的培训课程。在许多培训公司中,培训讲师就是企业的总经理或合伙人。他们利用自己多年累积下来的专业培训课程向客户(企业)提供擅长的一门或几门课程,由于业务量及生存空间有限,因此讲的课程多是大众类课程,没有针对性,但由于有一定的知名度,许多客户(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也冲着讲师的知名度去邀请他们。——虚假营销的中介公司。目前许多培训公司都号称培训作为一种服务产品,必须要针对客户(企业)的具体特点进行专门的个性化服务。其实这些培训公司并没有自己的培训讲师,只是在与客户(企业)进行访谈后,根据客户(企业)提出的指明性课程,然后充当经纪人去联系相应的讲师,他们所赚取的利润也只是中介费用。——品牌营销的咨询培训公司。这是培训公司发展的必然趋势与高级阶段,这种类型的公司已开始跳出培训产品本身,开始打造自己的培训品牌。虽然注重讲师,但他们更注重的是培训的价值流程(包括售前的客户需求咨询,售中的课程客户化提供,售后的跟踪服务),而不仅仅注重某一点。这类培训公司提供的是一种咨询式培训,通过各种咨询手段及现代管理体系进行客户(企业)诊断,发现客户的真正需求与业务需要,然后出具咨询报告,向客户提供全面的业务解决方案,从而使培训有针对性地系统解决客户(企业)的业务问题。这种咨询式培训的思路是打造培训公司品牌的长期竞争力,向客户提供的也许不是最好的产品(某些知名讲师的课程),但一定是客户最适合的(根据客户量身定制)。

(三)招生模式从面向个体的社会化招生向面向组织的会员制培训服务转变,培训走向大众化在20xx年上海培训市场上,出现了一个培训新模式————会员制。它们基本上是通过俱乐部形式,推出“学习卡”、“会员卡”。“一卡式”培训,主要用于培训公司提供的企业内训课程。企业可以先到培训公司购买相应规格的“学习卡”,根据卡额可自主灵活安排一定的员工参加内训课程学习。“学习卡”金额从几千元、几万元甚至到几十万元不等,可供几人、几十人、上百人接受培训。推出“学习卡”的主要原因是希望帮助公司实现规模化经营,降低常年组织内训企业的成本。公司在服务的同时,也带来了固定的客户。

有专家认为,现在培训公司虽多,但超过100人的公司却屈指可数,培训公司如何持续吸引学员的注意力?如何做大?价格战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可以说,会员制带给培训市场另一种思路,通过强强联手的方式,搭建一个培训平台,通过规模效应,既能降低企业学员的培训成本,又能保证培训公司的利润,保证课程质量,使得培训走向大众化。

目前,培训方式手段的创新,一是体现在培训方式上,传统的培训方式更多的是课堂培训,后来各类培训机构也纷纷开始了多种形式的培训,包括网上培训、到客户现场内训,以及量身定做一些专门的培训项目;二是体现在多种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三是体现在多种培训方法的整合:实习式、演讲式、游戏式、个案分析式等培训方法综合运用。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

按照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成县监察局等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学区及时召开教师会议,并成立了小川学区机构编制工作自查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牵头,安排我学区教师对《甘肃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进行了为期xx天的认真学习,xx月26日组织全学区教师参加了成县机构编制知识考试。通过学习和测试,我学区全体教师对机构编制知识有了全面了解,结合前一阶段在教育系统开展的效能风暴工作和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工作,大家都认为机构编制工作是一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有效提高了大家的机构编制意识,营造出了良好的机构编制督查工作氛围。

按照文件精神,领导小组对全学区教师岗位按照xx年9月份工资册进行了详细清理,我学区在册教师xx6人,依据编委办核定我学区124名的编制数额,我学区教师缺编。现我学区有副科级校长1名,小高职称教师23人,小一职称教师37人,助教职称教师6人,技术员职称23人,专科见习16人。在这xx6人当中,5人按照有关文件享受待遇提前退休,xx年9月由人社局调出3人,成县教育局借调1人,县招生办借调1人,成县教育资金核算中心借调2人,城关中学借调1人,陈院学区借调1人,县幼儿园借调1人,1人死亡。我学区实际现有正式在岗教师90人,不超编。在成县编委办的指导下,我们将根据学区实际情况上报相关空缺岗位编制,申请组织解决我学区教师缺编的问题。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

xxxx年,我镇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相关要求开展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结合《xxxx年机构编制工作考核内容及考评细则》,逐条分析,认真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常抓不懈,经常自查自纠,遇到不懂处,主动向上衔接,寻求办法。同时督促相关人员积极学习《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合法合规。

1、机关按规定设置机构,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部门内设机构规范;挂牌规范,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2、严格按照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职责开展工作,增加、减少、转移职责落实到位。

3、严格按规定借出借入人员,本单位无“吃空饷”人员,截止xx月份,我单位共借出人员x名,在我镇的督促下,此x人已更新完善借调手续。

1、严格规定执行用编计划,深入推进控编减编工作,按照用编计划新进人员,本单位不存在超编用人现象。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未发生过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现象,无超职数配备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现象。

2、按《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等规范性表册设置行政事业人员岗位,确保岗位职责明确,无混编使用人员情况。

3、认真督促协助做好新进调入人员入编手续、调出人员下编手续及岗位变动聘用人员合同变更手续,并按规范建立我镇档案台账。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东编办〔20xx〕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安排并组织人员按照监督检查的相关内容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我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62名,机构编制工作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专门负责本工作的工作人员人能够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

在自查工作中,为进一步落实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我镇高度重视,由桃林镇党委书记薛剑亲自挂帅,以组织委员张道举为组长,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抽调专人对全镇的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了检查。

我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严格依照“三定”规定认真贯彻执行,经过自查无违规擅自设立机构,不存在提高机构规格,变更机构名称、性质、职责、权限等情况。

机构设置情况。我镇党委政府内设9个办公室:党委办、信访办、司法所、妇联、团委、工业办、统计办、民政办、新农办。下属事业单位6个:文化服务中心、财政所、建设服务管理所、计划生育服务站、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农村经济服务站。

人员编制情况。我镇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62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42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8人,其中:正科级2人,副科级6人。招录(招聘)3人,其中:公务员2人,事业编1人。接收退伍军人1人。没有违反规定超编进人问题。

我镇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编办相关文件精神的定编数和有关要求推行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按规定张榜公示。编制及人员管理过程中能够及时根据组织、人事相关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人员变动相关手续。经查各单位不存在有编制无人员情况。

(一)加强考核工作。通过对德、能、勤、绩、廉的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地掌握全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为准确选人用人和奖励惩处提供依据。

(二)严格人员借用管理。阶段性工作需要借用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工作完成后返回各自工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长期借用外单位人员并超过半年以上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部、人事局,经批准方可借用,同时到县编办备案。因而没有混编混岗现象。

在工作中,为做好登记档案的保存完整,我镇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同时,加强与各部门间的协作,明确职责,建立行政主管负责制,将各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列为第一责任人,把事业单位完成登记情况作为其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不积极主动办理相关手续的单位,追究部门领导及相关当事人的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此外,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与各部门的密切配合,提高了办事效率。经查没有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机构编制相关材料。

我镇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过程中严格遵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并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及编制性质,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做到定编到人,实行机构编制信息公开。我镇配备专人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能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并指派专人负责实名制工作。通过自查不存在“吃空饷”现象,没有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的行为,也不存在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充分利用现有的监督手段,进一步完善审核制度,加强对部门、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联审相结合的管理。通过结合年终统计和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把单位自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每年将其职责履行情况、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增减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将自查情况报告县编委办。把自觉监督检查工作寓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并重。

虽然我镇在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控制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离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结合目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需要,仍然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仍然存在着机构编制意识不强的问题;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的约束机制和协调力度仍然不够;三是机构监督检查机制还需改进和完善。

今后,我镇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为此我镇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结合市、县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如进一步完善完善机关、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编制使用计划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

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

xxx: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xx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xxxx〕2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合政办秘〔xxxx〕45号)、《关于xxxx年度目标考核与xxxx年年度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xxxx〕135号)、《关于开展xx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xxxx〕157号),现将肥西县xx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xxxx年、xxxx年、xxxx年、xxxx年和xxxx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4个。

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

从xxxx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至目前14个镇。

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

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人员调配。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xxxx〕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xxxx〕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xxxx〕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

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二)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做好年检工作。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截止xxxx年xx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加年检的168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

(三)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24个。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

(一)机构变动情况。20xx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xx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减少3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xxxx〕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诸城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单位成立于x年(编委,x编[]号文件)。xx年我单位机构名称调整为(加挂x牌子)(x编[]号)。

内设机构共xx个(编委,x编[]号文件),分别为,其中加挂x牌子。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核定我单位编制xx名,其中行政(政法专项)编制xx名,群团事业编制xx名。(事业编制xx名)。

现实有xx人,其中:行政(政法专项)xx人,群团事业xx人,工勤xx人。行政(群团事业)离岗待退xx人,工勤离岗待退xx人。

编外聘用、统发工资不占编等xx人,其中编外聘用xx人,统发工资不占编xx人。占编不在岗xx人,。

目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正副;科级非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非领导职数正副;。

现实配科级领导职数正副;科级非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非领导职数正副;。

高配领导xx人,高配至xx级。兼职领导xx人,xx级,所兼职务。

离岗xx人,其中:正科级xx人;副科级xx人;其他xx人。

经过自查,我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含临时机构)。

2、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在机构对外加挂xx牌子,合署办公等。

3、机关单位以借调、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混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xx人。

4、编制外聘用人员xx人。

5、已退休或调出人员未减编xx人。

6、超编、超职数人员xx人。

我单位有以下机构编制情况与实名制数据库中信息不一致,具体为:

主要原因是:

依据自查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撤销擅自成立的机构,撤销擅自加挂的xx牌子,及合署办公机构等。

2、取消借调和长期聘用人员xx人。

3、为已到达退休年龄人员xx人办理减编。

4、通过自然减员、控制人员调入等手段,消化超编、超职数人员。

5、规范数据平台数据,确保平台数据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