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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管理制度(优秀18篇)

时间:2024-01-02 18:39:16 作者:纸韵

规章制度是组织内部运行的基本依据,每位员工都应该遵守并执行。规章制度的公平和公正是组织成员权益得以保障的基础,让我们共同维护。

学校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1.学校要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确保班班开课、人人有书,做到有课时、有课本、有教案、有考核、有评价。

2.宣传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心理卫生。

3.结合季节特点进行健康知识宣传,学校、班级设卫生宣传栏(角),定期刊登有关卫生的知识。

4.宣传形式力争丰富多彩。每季度出黑板报1至2期,每月广播播1至2次;。

5.做好学校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使常见病的患病率逐年下降。

6.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要“管起来”,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同时尊医嘱对患者隔离或休学。

1.定时作息,每天学习与课外活动时间不超过八小时,课外作业量不超过国家教委和省教委的规定,保证学生睡眠不少于八小时。

2.自觉养成坐正、立直的良好习惯。

3.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努力做到“六勤”、“六不”。

勤刷牙、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洗衣、勤晒被褥,不喝生水,不吃不洁变质食物,不吸烟饮洒,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瓜皮果壳纸屑杂物。

4.保护视力,做到“五要”、“五不要”。

5.不用手指沾唾液翻课本,不把笔衔在嘴里。

6.饭前,饭后要洗手。

7.饭前,饭后不做剧烈活动。

8.认真上好健康教育课,学习一定的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达到100%,行为形成率达到95%以上。

1.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公共场合不准穿拖鞋、平脚短裤、背心。

2.上课时不对着学生咳嗽、打喷嚏,不抽烟,不与学生口对口近距离讲话。

3.保持教室门窗玻璃齐全,窗明几净,墙壁无污迹、灰尘,地面无纸屑、杂物,课桌椅排列整齐。

4.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注意饮食,预防疾病。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为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湖南省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主任:陈银娥。

副主任:庄创奇、彭玉楼。

委员:谭冰、计潇、肖翠、李丽兰、陈钰汀、龙攀、庄奕、

王宝宝、各班班主任。

1、专门配备一名辅导员作为学院的心理健康辅导员。

2、构建四级网络平台:一级为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二级为院心理健康辅导员、学生辅导员、班主任。三级为班级心理委员。四级为寝室信息员。平台相辅相成,共同开展工作。

3、在学工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指导下,学院定期召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会议,分析讨论重点学生问题,并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1、学院心理健康辅导员和学生辅导员积极参加心理学知识的学习与培训。

3、对学生开展团体辅导。

1、积极开展心理普查工作,建立学生心理档案、确定重点学生。

2、在日常教育与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咨询的学生和重点学生,要及时主动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沟通联系,在其指导下,尽快建立其档案。

3、对心理有问题的'学生建立跟踪关注并及时完善其信息。

1、建立健全重点学生的心理档案和危机干预体系。“危机干预体系”分为三级干预系统:一级系统以预防为主。二级系统以咨询为主。三级系统以治疗为主。

2、“五早“机制: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预防、早控制。

3、“五个一”工作机制:一个重点学生、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

4、学院根据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个体干预计划,包括预案、管理措施、跟踪分析等。

略、

学校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为确保在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疫情,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以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猪流感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控制疫情蔓延扩散,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健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教处为教师健康情况检查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学生每天上午7:40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检,由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并将学生健康情况报告于8:30前表报告报政教处。政教处于9:00前将学校情况报告到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汇总后于10:00前向教育局进行零汇报。学生晨检情况一览表每周上交政教处。

三、班主任晨检前,双手要消毒,疑似病人晨检后,必须双手消毒方可对下一个学生进行晨检。晨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发烧(体温超过37.5℃)、头痛、咳嗽或身体非常有可疑症状者要密切观察,立即报告学校政教处,将患者送至隔离室,并及时送往医院就诊。

四、晨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五、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对发热、咳嗽的师生,做到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对发现猪流感患者或疑似病例,应对其密切触的人员进行隔离,医学观察12天。各班主任要对发热、咳嗽的学生情况进行追踪,每天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并将患病学生情况及时报学校政教处。

六、实行疫情快报制度,及时上报中心小学办公室,再由中心学校报告教育局。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本制度从之日起施行。

学校健康教育管理制度模板

为建立科学有效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与公告制度,为规范我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保证获取客观正确的学生体质健康资料,推动全体学生健身活动的开展,促进我校教育教学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1.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任务是:对监测对象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建立与上报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库;统计与分析监测数据;公布监测结果,为教育教学工作决策和研究提供服务。

2.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应坚持科学、统一、系统的原则,做到组织严密、取样客观、操纵规范、结果正确。

3.教导处负责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学校总务处协同体育组、班主任共同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4.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5.体质健康测试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程序,遵守操纵规定,使用国家指定的测试器材和数据汇总方式,实行技术监视和医务保障制度。

6.对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实行由学校统一公布。

7.按规定时间及时将本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数据,报送至“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

学校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为应对甲型h1n1流感,学校在面向全体学生进行晨检、午检、零报告的同时,面向全体教职工、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实行健康登记制度。

1、全体学生实行晨检、午检,班主任必须亲自抓,积极做好本班级的检查制度,对于发热的同学,要及时联系其家长带回家或去医院治疗。班主任对因病缺课的同学必须及时进行病情跟踪,每天将本班学生的健康状况登记在案,并及时上报安全办。

2、全体教职工及其家属、子女每天两次自行检测体温,若出现超过37.5摄氏度的现象,需立即到医院就诊,并及时向医生声明发热。同时,需要向安全办报告自己的病情,安全办予以及时登记,并进行病情追踪。全体教职工必须及时上报自己的异常状况,不得瞒报、迟报。

3、凡是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进行健康登记,并由门卫进行体温的测量。健康登记内容包含来访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来访事由、联系方式。不进行健康登记或体温超过37.5摄氏度的,学校禁止入内。

4、门卫需认真负责,准确测量外来人员的体温,督促好外来人员将个人信息登记完整,并及时阻止未登记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学校。

对因故意瞒报、迟报或因工作疏忽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根据相关制度予以严惩。

学校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1、新入园婴幼儿的健康检查。

1)幼儿在入园前必须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身体格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才能入园。健康检查表上的项目应填写完整正确,体检一个月内有效。

2)幼儿入园时应将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证交到幼儿园。

3)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婴幼儿,必须经过医学观察,观察期满且无症状再作检查,正常者可入园。

4)幼儿转园,应凭原在园的健康检查表无传染病接触史的转园证明。幼儿离园三个月以上,需要重新体检后方可再入园。

5)有严重先天性心脏病、裂腭、癫痫、中度以上智力低下(不适应集体生活不能接受教育)等疾患的儿童未矫治前不宜入园。

6)入园体检时发现疾病应及时治疗,患营养不良、贫血等可以入园后矫治、患传染病应隔离治疗,痊愈后凭医疗单位的证明方可入园。

2、幼儿定期体格检查。

1)幼儿入园后应定期体检,每年一次,每次均按常规进行全面体检。

2)幼儿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每学期查视力一次。

3)定期体检后要进行婴幼儿健康状况分析评价和疾病统计,发现疾病或缺点及时矫治。

3、婴幼儿晨间检查。

1)日托幼儿每天早晨进班前,由保健员做晨检,检查步骤包括一问、二摸、三看、四查,检查内容除观察婴幼儿精神、脸色、摸体温,询问在家健康状况外,还应根据婴幼儿的年龄、健康状况、传染病发病季节作重点检查,如咽喉是否红肿、腮部有无肿大、皮肤有无皮疹、是否携带不安全的物品等,对无异常者发给表示健康的牌子,让幼儿进班。

2)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对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可疑者,可由家长带婴幼儿去医院就诊或留在观察室临时隔离观察。

3)由保健员收下家长带来的药,核对姓名、药名、剂量、用药时间和方法,作好记录,按时给幼儿用药。

4、幼儿全日观察。

1)保健员应每日上午、下午、巡视各班级,向班上老师、保育员了解婴幼儿的健康状况,如有可疑或异常应及时处理。

2)班内的保教人员应全日注意观察婴幼儿的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情况,对有病和体弱的幼儿加强生活护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保健员联系并作好全日观察记录。

学校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1、学校卫生工作要按照依法治教,依法治卫依法办事的原则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学校主要把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学生流行病、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形成校长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师生员工一齐抓的良好氛围。

2、切实开展好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必需保质保量,上足课时,了解流行病、传染病的有关知识,增强防患知识。同时要利用学校教育的优势和特点,充分利用黑板报、讲座、广播、班队活动,升降旗仪式,校会等各种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和防护技术。

3、学校卫生人员要根据季节的变化和相关情况对学生加强流行病、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

4、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帮助学生纠正购零食、吃零食的不良习惯,加强学生良好的行为的养成教育。

二、传染病防控。

1、学校人群集中、最容易暴发传染病和流行病,应高度关注。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件的发生。

2、学校要按照有关部门的安排,配合卫生部门搞好流脑、乙脑、甲肝、痢疾(春季、夏秋季)预防疫苗注射工作。

3、要讲究个人卫生,不共用生活用品。保持教室通风透气,定期消毒。配合区卫生保健机构,每学年对学生有组织地进行体格检查工作。

4、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开展晨检、午检制度,及时报告检查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流行病、传染病消除在萌发之中。对校外人员进校要严格监视控制,防止流行病传入校园。

5、全体师生要爱护公共卫生设施,努力管理好厕所,定期对公共场所消毒,特别是卫生死角。学校必须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饮用水。对患有传染病的学生,应根据医师对其患传染病的种类采取相应的隔离治疗措施,在治愈前不得到校上学。凡患有各类传染病的师生员工和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不得承担教学任务。

6、把学校环境卫生工作列入学校的形象工程,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整治脏、乱、差现象,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

7、坚持卫生工作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发生流行病、传染病等事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坚持逐级负责、逐级报告制度,教师立即报告卫生室,保健员立即报告校长或分管书记,如有知情不报或隐瞒事情真相,将按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学校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一、积极渗透《中小学心理健康指导纲要》的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把心理健康的内容渗透到德育工作中去。

二、心理健康教师要认真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并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三、教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四、班主任工作要扎实,要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集体和少先队工作中,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主能力及自我教育能力。

五、心理咨询要热情接待学生和家长来访,进行个别辅导,随时保密。

六、切实开展好“读心时间”“家校联盟”,咨询信箱和心理热线,接受不愿当面咨询的学生的咨询。

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八、搞好宣传板报,通过校园广播站逐一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九、定时对学生进行心理侦测。

十、建设好校园环境,使学生有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学校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人的全面素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学生心理素质的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和发展、社会阅历的扩展及思维方式的变化,特别是面对社会竞争的压力,他们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升学就业和自我意识等方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惑或问题。

因此,在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相关制度如下:

一、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要立足教育,重在指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

为此,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4、尊重、理解与真诚同感相结合;预防、矫治和发展相结合;教师的科学辅导与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二、开设心理健康选修课、活动课或专题讲座。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个别咨询与辅导。开设心理咨询室(或心理辅导室)进行个别辅导,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直接的指导,排解心理困扰,并对有关的心理行为问题进行诊断、娇治的有效途径。对于极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能够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医院检查。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班主任和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1、学校要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确保班班开课、人人有书,做到有课时、有课本、有教案、有考核、有评价。

2、宣传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心理卫生、青春期卫生等有关常识。

3、结合季节特点进行健康知识宣传,学校、班级设卫生宣传栏(角),定期刊登有关卫生的知识。

4、宣传形式力争丰富多彩。每季度出黑板报1至2期,每月广播播1至2次;健康教育课高一每周2节、高二、高三每周1节,还可以借助宣传单、宣传画、幻灯片、录象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5、做好学校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使常见病的患病率逐年下降。

6、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要“管起来”,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同时尊医嘱对患者隔离或休学。

1、定时作息,每天学习与课外活动时间不超过八小时,课外作业量不超过国家教委和省教委的规定,保证学生睡眠不少于八小时。

2、自觉养成坐正、立直的良好习惯。

3、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努力做到“六勤”、“六不”。

勤刷牙、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洗衣、勤晒被褥,不喝生水,不吃不洁变质食物,不吸烟饮洒,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瓜皮果壳纸屑杂物。

4、保护视力,做到“五要”、“五不要”。

5、不用手指沾唾液翻课本,不把笔衔在嘴里。

6、饭前,饭后要洗手。

7、饭前,饭后不做剧烈活动。

8、认真上好健康教育课,学习一定的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达到100%,行为形成率达到95%以上。

1、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公共场合不准穿拖鞋、平脚短裤、背心。

2、上课时不对着学生咳嗽、打喷嚏,不抽烟,不与学生口对口近距离讲话。

3、保持教室门窗玻璃齐全,窗明几净,墙壁无污迹、灰尘,地面无纸屑、杂物,课桌椅排列整齐。

4、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注意饮食,预防疾病。

5、积极响应计划生育号召,做好晚婚晚育、避孕工作。

6、认真学习市民健康教育知识,遵守社会公德,健康教育知晓率达到95%,行为形成率达到90%。

7、健康教育课教研组长每期期初要制定好本期的教学计划、教研计划,并督促每位任课教师严格按计划实施教学。

学校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1、各测试班级按规定的测试时间提前做好参加测试准备工作,由各班班长或体育委员组织学生提前到达测试点前集合。

2、听从教师的分组安排,严格按照分组的要求与顺序进行测试,等待过程中不得随意触摸仪器设备,以免造成其他测试者数据的差错。

3、测试中如果出现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4、测试学生应穿便于运动的服装,不准穿皮鞋、凉鞋。

5、因伤、病不能参加测试,要有医生证明并报体育组;因事不能参加测试者应到体育组请假,等待另行安排。

6、因故迟到者,到测试点后必须与测试组的负责教师取得联系,等候教师安排。如擅自离开不测者,按旷测处理。

7、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参加测试者,或没有提前办理任何手续者,一律按旷测处理。

8、对于旷测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当年的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并不再给予补测的机会。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测试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需在规定的补测时间内进行。

9、测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小学学校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学校师生健康管理,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明确学校在师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完善师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消除健康安全隐患,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加强学校健康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大队部、德育处、综治办分工负责,全面提高师生健康水平。

二、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健康行为养成教育。重点做好心理健康、控制吸烟、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远离毒品、意外伤害等。加强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与了解,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

三、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

四、学校卫生室和各班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

五、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与了解。

六、加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七、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八、开展心理教育,使师生学会避免和抵御各种不良和危险行为,对残疾、体弱的师生给予关照和心理卫生辅导。

九、经常性开展体育活动,培养师生坚持体育锻炼的好习惯。

十、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十一、学校和各班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

十二、对师生群体中出现的各种危害健康的现象,综治办要积极采取措施,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十三、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有病及时让学生到校卫生室就医。做好传染病监测工作,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在十分钟内上报学校主要领导。

十四、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执行。

小学学校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保证学校获取客观准确的学生体质健康资料,推动全体学生健身活动的开展,促进我校教育教学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1、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任务是:对监测对象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库;统计与分析监测数据;公布监测结果,为相关教育教学工作决策和研究提供服务。

2、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应坚持科学、统一、系统的原则,做到组织严密、取样客观、操作规范、结果准确。

3、分管校长全面负责我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学校总务处协同体育组、当地卫生院共同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4、我校每年开展一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5、体质健康测试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程序,遵守操作规定,使用国家指定的测试器材和数据汇总方式,实行技术监督和医务保障制度。

6、我校对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实行统一公布制度。监测结果应遵照《统计法》对统计资料公布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公布。未公布前,任何个人不得公布和公开使用。

7、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由教务处公布。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公布后,各班级可以公布本班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

8、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资料属保密资料。学校各科室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密及安全措施,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做好监测数据和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向任何个人提供监测数据和资料。

9、经学校批准,有关科室在遵守保管、保密制度的情况下,可无偿使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数据和资料。

10、学校学生可以通过监测结果公告和监测报告等获取有关信息。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1、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坚持育人为本,根据中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方法,培养中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他们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要立足教育,重在指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为此,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做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针对性相结合;面向全体学生与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尊重、理解与真诚同感相结合;预防、矫治和发展相结合;教师的科学辅导与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1、心理健康教育的总目标是: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他们的潜能,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目标是:使学生不断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使他们尽快摆脱障碍,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能力。

2、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帮助学生树立在出现心理行为问题时的求助意识,促进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素质,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减少和避免对他们心理健康的各种不利影响;培养身心健康,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1、普及心理健康基本知识,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简单的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以及初步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其重点是学会学习、人际交往、升学择业以及生活和社会适应等方面的常识。

2、帮助学生具有适应高中学习环境的能力,发展创造性思维,充分开发学习的潜能,在克服困难取得成绩的学习生活中获得情感体验;在了解自己的能力、特长、兴趣和社会就业条件的基础上,确立自己的职业志向,进行职业的选择和准备;正确认识自己的人际关系的状况,正确对待和异性小伙伴的交往,建立对他人的.积极情感反应和体验;提高承受挫折和应对挫折的能力,形成良好的意志品质。

1、开设心理健康选修课、活动课或专题讲座。包括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知识讲座等,旨在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2、个别咨询与辅导。开设心理咨询室进行个别辅导是教师和学生通过一对一的沟通方式,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直接的指导,排解心理困扰,并对有关的心理行为问题进行诊断、矫治的有效途径。对于极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能够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医学心理诊治部门。

3、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之中。要创设符合心理健康教育所要求的物质环境、人际环境、心理环境。寻找心理健康教育的契机,注重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人格魅力和为人师表的作用,建立起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新型师生关系。班级、团队活动和班主任工作要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4、积极开通学校与家庭同步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学校要指导家长转变教子观念,了解和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营造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的环境,以家长的理想、追求、品格和行为影响孩子。

5、做好平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专栏、黑板报等方面内容的定期更新;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对咨询纪录、咨询信件、心理测验数据、工作文件、参考材料等定期存档。

1、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根据本地、本校教育教学实际,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时间。要加强对教师和咨询人员的管理,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要逐步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班主任和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

3、要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培训。要积极组织对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培训。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学习、操作技能训练、案例分析和实践锻炼等内容。通过培训提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在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时,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强调集体备课,统一做好安排。要以学生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需要为主线,通过教研活动,明确心理健康教育的重点、难点,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质量。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带课题培训与合作研究等方式,推广优秀科研成果。

一、创设符合心理健康教育所要求的物质环境、人际环境、心理环境。寻找心理健康教育的契机,注重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人格魅力和为人师表的作用,建立起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新型师幼关系,在一日常规教育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二、幼儿园应开设心理健康教师讲座、心灵驿站,帮助教师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教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要求幼儿做到的教师必须首先做到。

四、教师工作要扎实,要成为幼儿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集体和团队工作中,要发展幼儿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主能力和自我教育能力。

五、心理咨询室人员要热情接待幼儿和家长来访,注重幼儿的个别教育并进行幼儿个案分析和观察记录。通过开展角色游戏、主题教育活动等对日常行为规范进行正确引导,培养幼儿初步的人际交往能力。

六、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幼儿在活动中去提高意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

七、搞好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家长园地、橱窗等宣传阵地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定期更新;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八、定期对幼儿进行心理测验,并做好家长学校心理教育工作。

九、积极开通幼儿园与家庭同步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幼儿园要指导家长转变教育观念,了解和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营造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的环境,以家长的理想、追求、品格和行为影响孩子。

十、建设好校园环境,使幼儿有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正常有序、扎实高效的运行,保证全体师生员工有强健的体魄、良好的心态投入到学习和工作中去,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主管校长要熟悉此项工作和政策法规,配备专(兼)职校医一名。制定全校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对健康教育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考查,确保计划落到实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二条学校实行健康教育责任制。各处室对所属本部门的师生健康教育工作负责,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计划要求认真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定期分析研究本部门的健康教育情况并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对健康教育做具体业务指导。

第三条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方针。膳食科负责督促食堂加强饮食卫生宣传,监督餐饮卫生,杜绝饮食性疾病卫生宣传。后勤、医务室要加强季节性疾病、突发性疾病、常见性疾病的卫生宣传,普及防病知识,增强防范意识。

第四条健康教育包括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两个主要部分,必须同时进行,不可厚此薄彼。教务处要定期检查教师教案。

第五条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利用班会学习和巩固健康知识。

第六条尽快完善学校心理咨询室,正常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指导。

第七条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健康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新经验,保证健康教育扎实有效地开展,每学期结束前要进行总结,并书面上报学校。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实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扎实做好学校教育健康工作,促进师生养成良好的文明健康行为,努力提高他们的体质健康水平,完善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制度为重点,构建以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学校卫生健康教育管理体系,使师生身心得以全面和谐发展。

根据我校实际,健康教育采取校园广播、板报和在校园网络平台上发布传染病宣传知识等方式,提高师生的卫生保健意识。

1、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用眼卫生及口腔卫生等常规宣传教育。

2、根据不同季节做好预防传染病、多发病的宣传工作。

3、认真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健能力。

4、积极开展有以防近为中心的卫生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抓好每学期第二周的“防近宣传周”工作。

5、每年的“爱耳日、爱眼日、爱牙日、艾滋病日”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做好各班卫生委员的培训:期初召开各班卫生委员会议,重点布置本学期学校卫生工作任务,要求卫生委员在环境卫生、班级饮水机消毒、教室开窗通风、学生因病缺课、疾病防治、季节性的传染病防治、学生营养等方面,与校医室密切配合,把工作做好,并做好眼保健操培训。

2、近视眼防治:第3周为“防近宣传周”,通过卫生专栏(印刷)、广播宣传等形式进行防近知识宣传,控制近视率上升。

3、牙病防治:根据市防疫站要求,结合“9.20爱牙日”,做好爱牙宣传及正确刷牙方法宣传。

4、传染病防治:通过卫生专栏及广播形式,对学生进行秋冬季传染病食物中毒以及流行性感冒等防治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5、健康教育:结合学生爱眼、爱牙、营养、传染病以及学生六病防治工作实际,每学期刊出卫生专栏与广播宣传(3次),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教育。

6、疾病防治:及时上报各类工作报表,做好学生及教职工常见病的防控监测工作。

7、教育学生注意用眼卫生,认真做好二操,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我校实行三级管理领导机制:校级管理(校长直接分管)、学段管理(德育处、专兼职心理教师、中层介入)、班级管理(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直接管理及教学渗透)。

我校建立了由校领导牵头,德育教导、教学教导、大队辅导员、心理辅导员、各科大组长等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及领导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运行有效。定期举办研讨,有记录。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组织架构图。

(二)架构图各部门职责说明。

校长:

1、统筹规划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展目标和方向;

2、统筹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确定专兼职心理辅导老师合适人选;

4、出席并指导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重大会议。

德育处:

2、参与心理辅导室制订学生心理辅导工作计划;

3、会同心理辅导室实施学生行为困扰等问题的调查与处理;

4、会同家委会举办家庭教育指导。

教导处:

2、配合心理辅导计划,调整课程安排,落实心理辅导课的课时、教材等工作;

3、配合心理辅导计划,做好学生心理及其他测验的课时安排。

4、安排全体教师及心理辅导专兼职老师培训进修,打造优秀的教师队伍。

总务处:

1、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必要的经费和设备支持;

3、协助心理危机干预的现场维护。

心理辅导室:

2、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3、开展学生心理辅导工作;

家委会:

参与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协助学校开办家长教育专题指导。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公司职员得到必要的职业安全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规范公司相关的教育培训流程,确保职工职业安全健康素质和意识得到逐步提高,防范安全事故,减少职业伤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班组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安全技术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和指导各类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的执行,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与实施相关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用人部门负责实施部门各级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

公司主要负责人(含各部门经理)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四)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它需要培训职业安全健康知识。

第五条科长级(生产调度)管理干部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与本部门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

(二)本部门及本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本部门主要危险因素及其识别方法、预防控制措施和机电、燃爆、消防常识。

(四)本部门工艺流程中主要的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它需要培训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

第六条工段长、班组长级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与本部门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

(二)本工段班组及本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本工段班组主要危险因素及其识别方法、预防控制措施和机电、燃爆、消防常识;

(四)本工段、班组工艺流程中主要的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

(五)人身安全、火灾事故应急措施、报告、调查处理办法。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八)其它需要培训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

第七条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学时的规定:

(一)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二)科长级(调度)管理人员初次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学时。

(三)所有的工段长、班组长级管理人员初次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学时。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应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公司新入职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经公司、部门、班组三级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

第十一条公司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二)通用技术、劳动卫生、安全文化知识;

(三)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四)事故案例和预防事故措施;

(五)消防知识等。

第十二条部门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部门劳动安全卫生状况、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制度、劳动纪律;

(二)本部门危险控制点(区域)、危险因素、有害因素的防护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三)本部门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处理措施;

(四)本部门具体消防知识。

第十三条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

(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责任;

(三)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工具和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

(四)实际安全操作示范及训练;

(五)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十四条部门内换岗(指同工种)的人员、跨部门换岗及所有变换工种人员、因事假、产假或其他原因离岗3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员工,在上岗作业前必须接受部门和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工伤员工治疗康复后,重新上岗时必须接受部门级和班组级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

第十六条从事“四新”作业的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四新”项目的特性和安全操作等注意事项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范围和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见《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各级管理人员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的初次培训、年度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安排,安全技术部协同实施。

第十九条新入职员工三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的实施:

(一)新员工公司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按照《新入职员工公司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教材》内容培训,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小时。

(二)新员工部门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由新员工所在部门、安全技术部联合组织实施,按照部门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内容进行培训,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小时。

(三)新员工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由新员工所在班组长负责实施,按照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内容进行培训,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天。新员工的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除了经班长教育培训外,还必须实施“以师带徒”制,每位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由师傅进行现场实操培训,直到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四)新员工三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中各级培训负责人应对新员工进行书面或口头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填写在新员工《员工入职三级培训教育记录表》上,具体要求请见附件一。

第二十条对于各部门内部转岗的员工,各部门应参照公司三级培训制度和要求,建立相应的转岗教育培训规定,保障转岗人员的操作技能培训与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得到有效落实。

第二十一条跨部门调岗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培训完毕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接受部门,由用人部门和安全技术部联合组织部门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并填写《转岗培训记录表》,经培训合格后,再由所在班组的班长对其进行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

第二十二条工伤复工人员治疗康复后,应经过安全技术部对其进行复工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对其进行复工培训的负责人要在《工伤员工复工通知书》(见附件二)上记录培训内容。

第二十三条工艺工装部主要负责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等“四新”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十四条对于新员工的三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效果,由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每季度进行抽查,主要对新员工培训效果及培训记录进行抽查。

第二十五条对于工伤员工复工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与跨部门调动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效果,由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每季度对受教育者进行抽查,主要是了解受教育者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的有效性。

第二十六条对于其它各类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按年度对其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抽查,主要是了解受教育者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的有效性、档案的完整性或再培训学时是否到达本制度要求等进行检查。

第二十七条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情况与其它安全生产指标同时考核,其考核情况将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二十八条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记录不完整,或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学时未达到要求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于认真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并在防止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部门和有关人员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三十条本规定解释权属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附件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