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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在故乡的岁月(热门17篇)

时间:2024-01-15 08:28:21 作者:笔尘

优秀作文的观点独到,论证充分,能够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作文的文章摘录,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帮助。

那些傻叉岁月散文

锅叉,现在的年轻人或者南方人可能没有见过。所以,在发这篇散文的同时,贴上一幅照片,增加一点感性认识。

我们小的时候,建国没有多久,人们的吃穿住行都是很原始的。凡是铁做的,老百姓都前面加一个“洋”字,说明这些东西是外国造的,什么洋水桶,洋火,洋铁壶,连喝水的杯子都叫洋铁缸子。咱们国家不能自己制造,一切都是木头做的,就说做饭的那几件家伙什,只有锅是铁的,其余都是用木材做的,木头的锅盖,木头的水桶,木头的水瓢,木头的勺子,就连蒸饭的“锅叉”也是木头的。

锅叉,也叫“锅撑子”,现在的年轻人可能没有见到过这个东西,更不知道它的用途。我可以告诉大家,从我们的父母辈往前数所有的人,三顿饭几乎离不开它的,它伴着一辈又一辈人走过了那个艰难困苦年月,渐渐地消逝在滚滚现代化岁月里。

过去,农村人口多,做饭用的是大锅。锅叉,是一个放在锅里中间位置,用来托起蒸饭盆的一种工具。大部分是就地取材用树叉子做的。锅叉的形状如英文的v或者u形。土话叫:“叉巴拉”的形状。农村睡觉是火炕,做饭是垒起来的灶台,烧的是柴火,做饭用的铁锅大小,是按照家里人口来购买的,锅按“印”这个计量单位来表示大小,印大的'锅就大,一般人家都用8到10印的,人口多的人家用12印的,生产队做豆腐的是最大的,用24印的,是特殊铸造的。锅有多大,锅叉也就随着比例需要做,与之相配套的。现在,咱们做米饭都用电饭煲闷饭,过去,没有这个先进的玩意,吃米饭都是捞饭。捞饭,就是把小米或者大米在大铁锅里烧柴火煮,煮到米开口笑了,也就是八分熟的时候,用笊篱捞出来。捞饭是技术的活,捞早了,饭生了不好吃,捞晚了,粘糊了,也不好吃。会捞饭的人捞出来的饭,颤颤巍巍的,吃起来肉透透的喷香。把饭捞好后,放到盆子里,然后,为了节省柴火,在锅下面炖上菜,上面放上锅叉,把捞好的饭盆放在锅叉上,盖上锅盖,把锅烧开,这样连菜带饭就做好了。现在用电饭煲闷的饭,不用锅叉了,可省事了,插上电,你就可以看电视,或者在网上聊天,或者给网站当编辑审稿。可是,电饭煲做出来的米饭就是没有捞的饭香,肉透,特别是捞饭留下的米汤,喝一口甜丝丝地香,还暖胃,养人。

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你不用心对待它,它也不用真情对待你。你少了一道工序,它就不给你好的一种味道。

我现在还记得,有一次我在锅台边摆弄锅叉玩,一不小心把锅叉弄“劈叉”了,正赶上是母亲刚捞出来小米饭的时候。没有了锅叉,母亲用其它的木棍怎么也托不住饭盆,气得母亲打我一顿烧火棍。我哭着去找姐夫到南沟柳条通,割回来好几个锅叉,母亲的脸上也露来了笑容。

这个时候我才知道,一个不起眼的锅叉,在家庭生活里的作用是相当重要的,别看它只是简简单单的两根小木头棍,它起的作用是别的东西替代不了的。平时谁也不注意它的存在,只有使用的时候把它放在锅里,不用了,就把它挂在墙上,忽视了它的存在。

锅叉,普通不能再普通一个树的枝叉,在它还没有长成参天大树的时候,就被人们割下来进行工作了。从此,它就生活在暗无天日,水深火热之中,饱尝尽锅里的酸甜苦辣滋味。虽然是这样,每天仍然用整个身体,“全心全意”地为人们服务,无怨无悔。当人们吃着香喷喷的饭时,它却默默地守在锅台边,凝望着大家的笑脸。当时代的发展,把它抛弃以后,悄悄地离开了它眷恋的岗位,它不求进博物馆让后人评功,也不求在文字上有记载。

文章写到这里,我的面前闪过无数我熟悉或者不熟悉很多人影子,有你,有他,也有我,把他们比喻为“锅叉”虽然有些牵强附会,但是,还是这样地想。因为,我们需要像“锅叉”一样的人。

那些岁月作文

小的时候,去学校时总是爷爷送我去学校,接我时是奶奶,每当我牵着年迈的奶奶看到别的孩子的爸爸妈妈牵着自己的孩子回家时,心里有说的不出的酸楚,我多么希望牵着我的手回家的是我的爸爸妈妈啊!

夜晚时,我常常躲在被窝里哭泣,因为我想你们,我多么希望在受伤时你们能像别的父母一样小心翼翼地给孩子上药,并时不时地关心问候我“还痛不痛啦”等一系列的话语!

有一天中午,我还在家里睡午觉,睡醒来时发现爷爷和奶奶不见了,放声大哭,邻居听见了,打电话给爷爷,爷爷立即赶回家,把我抱了起来,哄我,但我多么希望,这时来的是我妈妈,虽然爷爷即时赶回来哄我,但是我还是非常地伤心,因为赶回来的不是我的好妈妈!

我们邻居都时常说我很聪明,勤劳,惹人喜爱,但她们不知道,我每天夜晚躲在被子里的哭声,每日每夜的思念。

我也渐渐地明白了,眼泪是无法洗去痛苦的,不要哭,眼泪就等于一粒金豆子在眼里不停地打转。金豆子一旦掉了,就拾不回来了。

正好,又像《后来》那首中唱的:“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我听了那首歌之后,就感觉这歌是为我而写的。

这时,我想对爸爸妈妈说:“孤独时我渴望爱。”

我希望,从今天以后,每天回家等待我的是爸爸妈妈的关怀,而不是孤独。

那些岁月作文

那些关于曾经的东西,有的真难抹去,像伤疤永远伴随。

左手倒影·右手年华。

我承认我们是新时代无比幸福的花儿,不愁温饱的坐在这儿。阳光洒满整个房间。教室出奇的大,大到装下60个人后,后面还留一块运动场地。时常会觉得幸福满溢,可为何还会流下眼泪。多少年后,不知我还能否再收集起光阴的碎片,拼出一段完整的电影。

从开始到现在·最好的结局。

早自习不经意地看了黑板,才猛地发现,黑板上的数子不知从哪时起由三位倏的成了二位。我张大了嘴。好快就考了。

我跟桃子说起的时候,她朝着清一色把脑袋扎进书堆的学子们撇撇嘴,轻描淡写的说,看到了吗?你还有工夫怅惘,我服了你。

那一天,教室空了,倒计时的数字仅剩一个“3”。旁边加了一句话:“让我们滚过初三”。

有人说中考就是一扇玻璃,在撞破它也把自己撞得血肉模糊的时候,再分开。我否定,我走过了,并没有血肉模糊。

花儿们·想念。

毕业晚会后,整个暑假显得特别漫长。看见了彬,她说她好无奈,问我是不是很堕落?歇菜,你别跟我在这儿装深沉,我冷冷地回答。

时钟不厌其烦的绕了1440个圈,让我没有了空闲去修剪忧郁,也没有执意去扣着昨天不放。随手翻书,竞被突兀的文字击中:“那些以为念念不忘的东西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中被我们遗忘。”

没错,千帆过尽。忘了你,忘了他,我们相忘于曾经。

故乡岁月作文

星,群星闪耀的热闹。

故乡的生活永远是美妙的。我私心想着,但实际我已远离故乡。现在,快要遗忘的故乡也因为这本《每个故乡都在消逝》唤起了童年的记忆。

曾经我不懂故乡,因为熟悉,所以缺少了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如今我翻动着书页,故乡的点点滴滴都在脑海里闪现。书中的乡村就像我的故乡一样,也是那么美。书中有流萤飞舞,我的故乡纵然没有见过,但夏日的昆虫还不少吗?五颜六色的蜻蜓盘旋在头顶,它们灵活地飞来飞去,有时还摇动着翅膀故意停在你的肩膀上挑衅。和它们玩是绝对不会闷的,就算目送着它们远去也总是充满希望。甚至是各种各样的小飞虫自由地穿梭在菜田里。它们虽然小,但飞得不快,是很容易找到它们的。

我还曾记得年幼时抓过的瓢虫。透过玻璃瓶,那小小的火似的身影一点点地爬动着,然后又不动了。以为这小精灵就这样闷死了,我急忙把它倒出来,它抖落抖落身子,就飞走了。轻盈的翅膀好像载着我的梦,飞向一个神秘而美丽的地方。文中也有一只瓢虫,它在车窗与作者相遇,短暂离别,却产生了无数支明丽、欢快的歌。当它破窗而出时,划出了作者远行时最美的风景。

原来童年的时光竟这样美好惬意,连一只昆虫都满载幸福和快乐。

倘若这自然消失了,我想故乡也不会独自苟活。没有故乡,我又该何去何从呢?我想等我长大了,我会带上这本书,回到故乡,重建美好家园。

故乡岁月作文

寒鸦掠去乱云去,咫尺茫茫是醉乡。一笑寂寥空万古,三分明月照大江。

——题记。

江南,是墨色的琉璃山水坊,青山绿水,把碧蓝的天空衬得格外高远。到了四月,会有霏霏不绝的黄梅雨,岁月绵延,湿粘粘的苔藓从石阶下一直侵到人的舌尖心底,人们欢呼着“下雨了”。温柔的灰美人来了,她冰冷的纤手在屋顶拂弄着无数的黑键灰键,把晌午一下子奏成了黄昏。

而人的岁月也正像循环不止的四季,时而斑斓,时而被洗刷精光,只依稀记得这是童年时最珍贵的印象。

记忆中故乡的三月是田园诗中最美的片段。

桃花笑靥迎人,在溪边山脚,屋前篱落,浓淡得宜,浓密有致。你自在流连,尽情欣赏,不必像老上海的摩登才子,老远跑到香烟缭绕的龙华市畔,向卖花孩子手中购取,装点风雅。

六月的天空一片蔚蓝。云雀在鸣啭、鸽群咕咕叫着,燕子无声低俯掠过,牛儿打着响鼻嚼着草,狗儿没有吠叫,温驯地摇尾站立。

夏去秋来,金菊盛放。但转眼就是萧瑟西风,黄花憔悴,一片苍凉。有道是:残秋不堪蓄芳待花香。树木凋零,落叶飘尽,只留下灰暗色的棕色树丫,在风中瑟瑟抖动。几乎是一夜间,大地便披上了素净的冬装,一切都是灰蒙蒙的。苍凉的天地间蜷伏着几座小小的农家土屋,一切都没了生气,人们也都裹进了深蓝色和黑色的棉袍中,失去了往日的活力。

只因生命中那簇最绚丽的洁白,依然盛放在故乡,它以最温暖的底色,描摹着生命最华丽的色彩。

但愿来生闲作故乡的一席矮草,匍匐于故土之上,聆听鱼儿的欢歌,为花儿的容颜,欢欣鼓掌。

那些岁月作文

红日所施发的最后一道烈焰,带着愤怒,焚尽了天边无数的流云。有的人一咬牙,愤愤地瞪看终结的白天,而有的人,则一笑而过,他们说,这是晚霞。

落日?坚强?但是只是一笑而过,直到现在才有所明白。

或许是作为初三学生的原因,背负的压力好大好大。我不是项羽,没有那拔山盖世的神威去举起千斤大鼎,没被压垮就算不错的了。而今五座齐压顶,更是令人难以喘过气来。

这样的压力甚至让人的骨骼发出声声脆响,几乎已到了迷失与放弃的边缘。

然而此时,不知怎的,那句话竟开始在脑海的洪流巨浪中盘旋,就好像铭刻下来一样,无论时间如何冲刷,无法将其消磨。

向着夕阳的坚强,我的岁月竟开始碎裂,被一脚一脚,狠狠的踏碎,哪怕碎裂的残片将脚割伤,哪怕鲜血将同样碎裂的脚印得斑斓,也绝不停下!

夕阳,它选择放出最后之火而逝去,而不是被黑夜所吞噬,这正是一种坚强。这是一种成长!因为在明天,它又将傲然升起!

这碎裂的.时光也是一样宁愿在痛苦之中将脚掌历经得坚强,也不继续在压力的泥沼中陷没,最终走向灭亡。

夕阳用尽全力,它奋战出一片晚霞。

看着这被踏碎的岁月与斑斓的脚印。

我希望,我也能用尽全力———。

奋战出那片碎裂的傲悬于天空的黎阳。

那些岁月作文

不经意间,儿时背过的诗句浮现“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正值阳春三月,校园里不见胡杨,不见垂柳,却有香樟树下,石阶上被透过叶缝枝间的阳光打下斑驳的黑影。香樟大道,每一叶片上折射出明亮的光斑,熠熠生辉,再无严寒的肃杀。

人的脸庞都散发着青春独有的气息,嘴角挂着自信的微笑。在这个连风都温柔的季节里,所有人的疲惫都已埋藏再去年的积雪里,被暖阳融化,升华成心中美好的希望。再过不久,窗外枝桠上春鸟的啼鸣,将变成燥热的蝉声。

去年的的夏日,仍记忆犹新。同样经历了中考的我们,汇聚在一起,那是梦想起航的时节,是我们故事开始的地方。开学典礼每个人对未来的憧憬,眉飞色舞中,溢满在眼角眸间。还记得军训,烈阳下我们汗流浃背,整齐的口号在校园里回荡,绵延起伏,经久不衰。香樟大道上唯一一片阴凉,传来我们休息时欢声笑语。偶尔微风轻抚枝叶,摩擦中带着窸窣的声响。

金秋时节,校运会上你如飞的身影,你奋力拼搏的神情,你全神贯注的眼神,你竭尽全力的呐喊,一点一滴汇聚了我全部的记忆。在这里,荣耀变得不再重要,哪怕秋风萧瑟,细雨连绵,打湿了红白相间的跑道,却浸不透我们紧紧相结的68颗心。

于是秋风停,冬雪骤。我们迎来了高中第一次期末考试,半年的或轻松或压抑的时光完结,化做一张白纸黑字。但经历过的人与事,经岁月的打磨,终蜕变成珍珠,在我们的青春年华里闪闪发光。

明天究竟是阴霾密布还是阳光明媚,没有人会知晓。但重要的是,我们知道无论再消极低沉的夜晚,天光大亮后,都将是新的一天。跌到了再爬起,失败了再努力,只要还有下一个明天,心中的梦想就有实现的希望。

真正点亮生命的,不是过去的风景,而是美好的希望。

那些傻叉岁月散文

现代的婚姻是什么呢?是你被催婚后看着家人忧伤的脸无可奈何的选择,是你一时心软妥协的苦果,是你明知道后悔还要踏进去的坑。

你是那个曾经可以单手手提箱单手手提包四处赶车的女人,你是那个曾经一口气拎着十斤米窜到七楼不费力的女人,你是那个好大年纪依然可以吹着泡泡整个广场笑的'最好看最大声的女人。

哦,亲爱的姑娘,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为你不值得为你惋惜,你说过只为了爱情结婚,却没料到这是你自作多情的一场梦,上神白浅的台词改改送给你:这须臾数年,不过是你应该历的劫难罢了。

有多少姑娘,婚姻不过寥寥数年,问:如果有来生,你还会选择你现在的伴侣么?姑娘们答:开什么玩笑,有多远打多远,爱哪去哪去,见一次打一次……我们都是善良的好姑娘,我们承认有爱情的存在,只是我们姑娘下凡历劫的太多,被送下来成全的太少,我们学会了七十二技:我们可以自己换灯泡,可以自己找搬家公司,可以自己走在深夜里,可以自己开车,可以把自己的生活打理的仅仅有条。完全不知道结婚后弄个大爷回家供养是图什么,因为不管你图什么,最后你会发现,你图的根本就得不到,因为你太善良。

我们的那些岁月

我想让你快乐,所以我不会再忧伤……如果可以,我会将我满满的快乐送给你。让我的快乐像感冒一样传染给你。

你说。

假装坚强,只是对自己说谎……可惜你也只有与我相同的忧伤。愿我的忧伤像病毒一样离你远去。

如果能让你不再忧伤,我可继续假装坚强……一起笑得无佯,不去理会他人的眼光,做一个温暖的'太阳。

你说。

如果我假装不再忧伤,能让你变得坚强……我会让嘴角上扬,带给你丝丝阳光。不必伪装去符合他人的想像,能透出自我便会闪光。

我没有足够的勇气去面对现实。

所以我选择了逃避。

如果当初我能够有勇气去面对。

结局会不会不是这般残忍。

如果我能勇敢的去追求。

是不是就能拥有。

你说。

总以为结局会是美好。

到一切尘埃落定才蓦然发觉。

那些事物并不是自己想像的那般完美。

曾经的一切都是镜中水月。

没有结局的结局永远是个残缺。

有了结局的结局也不过是心中累赘。

我以前一直以为我是你知心的朋友,原来并不是,一切只是我自作多情。

我曾经一直以为我和你会一直好好的走下去,原来并不会,一切只是我一厢情愿。

我过去一直以为你是不会骗我的,原来并不是,一切只是我自欺欺人。

我往昔一直以为你会永远相信我的,原来并不会,一切只是我自圆其说。

你说。

每颗心。

都有一处脆弱。

在你坚强的时候。

早已没落。

令你不知所措。

直到一个人。

才默默难过。

也终于学会了淡漠。

挥手将一切抛之脑后。

不在乎便不会烦忧。

为什么你读不懂我内心的苍凉。

为什么你看不到我满面的忧伤。

为什么你听不见我落泪的声响。

为什么我不懂得把情绪隐藏。

为什么我不知道将忧丝遗忘。

为什么我不能够让快乐飞翔。

你说。

成长的道路。

谁是谁的过客。

谁又为谁留下了不知名的悲伤。

青春的雨季。

谁是谁的想念。

谁又为谁烙下了无可言语的以往。

花蕾慢慢地吐出芬芳。

那是我对你深深的思念。

花儿凋零化作春泥。

承载了我对你满满的祝福。

你说。

风儿轻柔地抚过我的眉稍。

透出那双充满眷恋的眼。

雨丝宠溺的泻下。

洒下满地的音容。

如果时间溜走。

我们该如何挽留?

如果青春已逝。

我们该怎么回首?

那些流失的岁月

公司人员流动导致客户流失。这是企业客户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特别是公司高级营销管理人员,是公司最大最不稳的“流动大军”,每年都有离职变动,如果控制不当,在他们流失的背后,往往伴随着客户的大量流失。而张雄所在的这家制造企业,每年都会有部分业绩优秀的营销人员被竞争对手挖走,或自己创业,就当年伊利的牛根生、创维的陆强华一样,这些领袖型的人物往往具备超出常人的个性张力,他们的离去往往带走一批营销精英,引发集体政变,而这些营销精英的离职,又往往“忽悠”走一批客户。

竞争对手夺走客户。任何一个行业的客户毕竟是有限的,优秀客户更是珍稀,所以自然成为各大企业争夺的对象。任何一个品牌或者产品都有自己的软肋,竞对手就是利用你的软肋,一有机会就乘虚而入,对你的大客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诱之以利。

市场波动导致客户流失。企业的波动期往往是客户流失的高频段位,任何企业在发展中都会受震荡,比如高层出现矛盾、企业资金暂时紧张、意外灾害等等,都会让市场出现波动。这时候,嗅觉灵敏的客户也许就会纷纷倒戈。比如最近科龙的客户,就伴随着顾雏军的“出事”而纷纷与之划清界线。所以千万别忘了,在商战中,绝大多数客户以利为先,就像墙头草。

一旦企业有点滴诚信问题发生,客户往往立即选择离开。张雄手下的几个大区经理,为了争客户,在企业还没正式宣布奖励经销商政策时,就随意承诺,结果因为众多原因,该政策最终流产。自然,原先给经销商的承诺就荡然无存,使几个辛苦培育的经销商掉头转向竞争对手。

留住优质客户。

为客户供高质量服务。质量的高低关系到企业利润、成本、销售额。每个企业都在积极寻求用什么样高质量的服务才能留住企业优质客户。一般而言,制造类企业的主要精力都放在营销管理和技术研发上,但随着产品技术的日趋同质化,服务也越来越成为影响市场份额的关键因素。因此,为客户提供服务最基本的就是要考虑到客户的感受和期望,从他们对服务和产品的评价转换到服务的质量上。找准了基本点,张雄开始与客服部一起设计一种衡量标准,以对服务质量做个有效的考核。

严把产品质量关。产品质量是企业为客户提供有利保障的关键武器。没有好的质量依托,企业长足发展就是个很遥远的问题。肯德基的服务是一流的,但依然出现了苏丹红事件,而让对手有机可乘,致使客户群体部分流失;康泰克息斯敏等药物也是在质量上出现问题而不能在市场上销。

加强与客户的信息即时互通。在管理上最重要的是与客户沟通,提供知识信息,让企业的服务或营销人员控制协调好客户关系,传达好客户的要求、意见。多给客户提出一些在管理上的缺陷,和你对客户所在市场的见解,让客户接受你的思维。这就需要企业员工要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对市场的敏感,以及丰富管理技巧。当然,要注意不能忽视人际角色、信息角色和决策角色不能干预客户更多的事情,除和客户正常的业务以外,不要掺杂其他内容,否则会影响客情关系。

保证高效快捷的执行力。要想留住客户群体,良好的策略与执行力缺一不可。许多企业虽能为客户提供好的策略,却因缺少执行力而失败。在多数情况下,企业与竞争对手的差别就在于双方的执行能力。如果对手比你做得更好,那么他就会在各方面领先。成功的企业,20%靠策略,60%靠企业各级管理者的执行力!作为管理者,重塑执行力的观念有助于制定更健全的策略。事实上,要制定有价值的策略,管理者必须同时确认企业是否有足够的条件来执行。在执行中,一切都会变得明确起来。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管理者角色定位需要变革,从只注重策略制定,转变为策略与执行力兼顾。以行为导向的企业,策略的实施能力会优于同业,客户也更愿意死心塌地地跟随企业一起成长。

故乡的那些人

远在他乡,忘不掉的是家乡的泥土;乡音虽改,抹不去的是淡淡的乡愁。汹涌的滹沱河,流淌着记忆里的故事;老舍笔下的北平,处处都走作者质朴的真情。

想起故乡,我就会想起故乡的树,故乡的花,故乡的草,故乡的小河,还有故乡的人。

故乡的人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因为那是我小时候记忆最深的。故乡里有我的小伙伴,有我的邻居。

暑假里,我在姑姑家玩了一段时间。

刚回到家,妈妈便迎了出来,也许是许久未见我,好好地打量了我一番。后又叫我坐下吃饭,问我在那边玩的开心吗?我说挺开心的!

吃过饭后,我就出去玩了。去见见我的小伙伴。

刚出门就见到了我们家的邻居李奶奶,李奶奶特别的和蔼,慈祥。对我也特别的好,每次见了我,都要给我拿点好东西吃!特别的热情!

又见到小伙伴,我就看出来她变黑了。我说:“你看你多黑。”她反驳道:“我不黑,我不黑,我不黑,我们白着呢,你才黑呢!哼!”我也是醉了!她天天出去玩被晒黑是平常事。不过跟以前没什么区别。她这个人呢?比较直白,有什么就说什么,以前她不会乱说,现在跟个大喇叭似的,总瞎说。因此我和她总是有矛盾,不过矛盾只是暂时的,很快就会好的。

时间不同了!过去的已成过去,未来的希望,能够变得更善良,更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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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青涩岁月散文

他的姐姐在深圳,于是他也离开了汩罗,离开了湖南,去到了深圳。恩,这就是他等着的,他想要的,离开家乡。左小君当晚没有跟爷爷告别,估计现在想别也别不了了,现在也没机会了。如他所说,如今后悔也来不及了。他投奔了学长,“中国好学长”。他又在一家面馆工作。其实挺佩服左小君的,觉得他的适应力真的挺强的,这么年轻就经历了这么多。16岁的他就开始做活了,他是童工。店里只有三个人,都是湖南的。其实这点刚开业不久,但是光景已是不错。这个小小的面店,就靠他们三个人撑起。老板的妈妈下面,教他们各种,都管她叫阿姨。想到这温馨的场面,内心竟有一股暖流,那儿也有家的感觉吧。

左小君的第一份工作就收获到了3300大洋!前面也说过,这家店的前景不错。他已经是元老级别的人物,据他所说,很有可能晋升为店长啥的,他只有1字头的年龄啊。但是有时候年龄又算的.了什么呢,他有一定的阅历大概还有坚强的心吧。老板要开分店,他极有可能入选。但是,5。1那天,其他人都放假走了,只有他和阿姨在店里忙活。晚上,老板弄了一桌好菜,还拿了德国的啤酒喝。饭吃到一半,他的妈妈就来电了――爷爷病危了。左小君大概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完成了离开家的心愿,爷爷却要离自己而去了。他经历过小羊羔的生死,至于亲人的,应该是不想经历的。和老板打完招呼后,匆匆忙忙回家收拾就搭地铁找姐姐,晚上没有高铁票,只能推迟一天了。曾经以为有些东西很慢,可以慢慢地,其实不然,真的太快了。第二天中午,左小君回到家。家里的人都在吃饭,都以为爷爷不会那么快,那么快去另一个世界。可是他饭都没吃,骑着摩托车就到爷爷家了。

爷爷很是憔悴,奄奄一息。左小君哇地哭了,喊着爷爷,爷爷――可是听不到爷爷的声音。靠近耳朵,再唤了一声爷爷,爷爷应了一声……他走了,真的走了,永远不会再回来了,眼角还留着泪。爷爷――让我再叫你一声吧!

我不知道左小君在爷爷的葬礼上留了多少泪,说了多少孙儿不孝孙儿不孝。我承认我是太矫情了,以至于我也热泪盈眶,以至于热泪夺眶而出,我的泪点真是太低了。我没经历过,因此我没办法设身处地地安慰。孔子感叹时间:逝者如斯夫,我们人又何尝不是如此?我想,人去了另一个世界,是安详宁静的。没有这个世界的喧嚣,没有这个世界的残酷。都说历史残忍,其实现实真的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伤心了看看天空,它那么大,一定能够包容你的所有委屈吧,真的。

在这儿之后,他拥抱了新生活。

那些青涩岁月散文

左小君工作了。

在表哥和表哥爸爸的绵羊场,准确的来说羊的房子都还没有盖好,是正在办绵羊场。母亲逼着左小君去工作,他答应了。他可能是太愧疚于是乎只能答应,不想让母亲再失望吧。

就这样,他当了半个月的水泥工。很累,很累。他白天就是干活干活,晚上还打游戏,通宵。恩,我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也许再这个样子身体也会跨的吧。但是很多人都不爱惜自己的身体。只希望所有人都能珍视生命。因为我们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会先到来,所以只能把握现在的时光。

当第一批sheep进厂的时候,他就要开始养羊了。这时,他每天早上就要去割草,然后喂羊。他说,羊儿们真的很可爱。

有些羊儿有了小羊羔。当然了,有些羊羔顺利产出,而有的则只能死去。左小君和表哥一起接生小羊羔。虽然我是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但我能知道,他们对新生命的诞生一定是很期待的,看到了小羊羔肯定是兴奋激动的,因为那是生命呀!对于生死,现在都很淡然。因为感觉死亡是遥远的。远到我们压根触碰不到。但是当我们触碰到它的时候,看到身边的事物失去了生命之后,又会觉得它这是一件可怕的东西。所以,当他们奋力抢救小羊羔们可是还是无力回天的时候的失望和沮丧我也能够猜想的到。

那段时间可以算是历练了,是有趣的。羊肉也吃够了。但是左小君在别人的工厂白白干了一个月,啥也没捞着。他也是厌了,没有新鲜感了吧。他说,是没劲了。本来是想和表哥一直这么干下去的,但这毕竟不是自己家,有种寄人篱下的感觉吧。

他又回家了。

我们的那些岁月

今天上网时偶然在同学的空间里看到了几张她的相片。在一树枫叶下,她笑的如花般灿烂。静静地看着那些照片,我的心里却多出几分莫名的感叹。

不知从何时起自己开始变得多愁善感了,有时候总感觉自己人长大了,心却老了。从小到大这么些年,我竟然发现自己并没有几个知心的朋友,或许是我的要求有些高吧!有时真的感到自己有些好笑,身边的朋友都在改变,而我却仍是那副旧模样,不曾有过什么变化,有时我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不适合这个社会了。

总感觉自己在坚守一些东西,但却说不清是什么,那种东西真的无发用语言去表达出来。成长是一种经历,而改变也是一种成长,一种幸福,每个人都拥有着属于自己的幸福。我们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为了某些事,为了某个人或是为了心中的那个梦想,抑或是为了那份责任。

我们静静地成长,在这如花的岁月里;我们也在默默地改变,在这如诗的青春中。或许改变就意味着要放弃,在成长的历程中,我收获了很多,但也真的失去了很多。有些东西我真的不想舍弃,但又不得不去那样做。有些事自己甚至发誓要永远记住,但当时光走过,我才发现那些自己曾发誓要用一辈子去铭记的事却在不知不觉中被忘记,然后如风一般消散在回忆里,不留任何痕迹。

我们在长大,读完了小学、初中和高中,现在又在读大学。我们就这样一步步地朝着自己的目标迈进,一点点地为自己的理想奋斗。我们都很忙,有时也真的很累,但却无法停下自己的脚步。

我知道其实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样自己一直在坚守的东西,虽然有的人现在可能已经放弃了,但我相信在他(她)的心中一定有过这样的一个位置。有些东西是无法放弃的,即使现在已经不再拥有。某一天我们终究会把那些东西重新拾起,虽然那时我们可能已经老去,但至少,我们能做回真正的自己。

多年以后,我们长大,而时光老去;

是否记得,年少轻狂,这美好回忆;

那些故事,那些人儿,都早已远去;

所有悲伤,所有遗憾,只刻在心底。

那些流失的岁月

男孩子刚毕业不久就失恋,是因女孩子去了另一座城市工作,尽管现在的交流工具是多么的多样化,但是,一座城市和另一座城市注定存在着一定的距离,心与心的交流突然间变得那么困难。男孩子要的是人生最纯粹的感情,一点都不过分。另一位是女孩子,已经过了人生的第三十年头,除了感情什么也不缺,因为感情,努力跟男友走了一年多,最终还是分道扬镳。她的理由很简单:等都等了这么多年,不想勉强自己。

那时真是好年轻,那时花开的好艳丽,那时大把的光阴可以从指间毫无声息地溜走,那时彼此还不懂得什么叫珍惜,留下誓言匆匆别离,再也无暇顾及,更没有努力让梦成真。

也许恋情的流逝在任何人眼里都是微不足道的,不管谁是谁非谁都不会去断言,追寻一种世间最真实的感情,离离合合可以看着家常便饭,但是曾经的苦苦挣扎和波澜起伏过的心,有时并不能容忍人们真的忽视。选择的对与错,只有到了多年以后才会慢慢明白,或许那时已是霜染金秋,一切也早被时间消磨。

失去的无论用什么都无法挽回,个中滋味只能端给自己品尝,等我们明白什么对我们最重要的时候,那份无奈早已根深蒂固在脑海牢牢锁定自己,变成永远也解不开的心结。当我们逐渐明白一次次的磕磕碰碰,一次次的望眼欲穿,一次次的擦肩而过后看到的也不一定会是我们最希望的结局的时候,内心已经逐渐变得坦然,因为只有内心坦然了人生才会无怨无悔。

故乡的那些人

谈到我的故乡,必定会想到。

虽然我的故乡只是一个小小的村落,只有五六百人。可我故乡人的性格,却并不比外乡人的差。

看街上,卖豆腐脑的杨大嫂,一大清早的开始叫卖;“卖豆腐脑了,谁要豆腐脑,卖豆腐脑了……”那清脆的声音响彻了大街小巷,有的一些大叔和阿姨们,因为要去地里干农活,顾不上做饭便去买豆腐脑,杨大嫂见来人了,忙招呼客人里面坐,一间小屋里一个吊灯,八把长椅和两个小方桌,椅子上坐着人,有说的有笑的,谈天谈地,豆腐脑做好了把盖子一掀,屋子里弥漫着热气,热气中略带着豆腐的香气。“给我来一碗”,“我来两碗……”吃饱后该干活的干活,该走的走。

我们村最热闹的一天就是过会。很多亲戚都来了,三大姑八大姨的……爸爸招呼着客人,妈妈在炒菜,我帮帮忙,端端瓜子,端端糖,没有事了便去逛街。街上人来人往,卖东西的,买东西的,什么的都有。

咦?前面怎么啦?走近一看原来是骑电动车的刘大叔撞了李大爷,刘大叔马上下车扶起李大爷忙问:“没事吧?我带你去看看。”李大爷说:“没事,就是擦破点皮,没事。”刘大叔说:“走,我带你去看看。”李大爷说:“不用了。”说着便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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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那些岁月

我很感激那些岁月,当时所处的环境,因为物质与精神资源的缺乏,我们得以更加诚恳的记住那些有限的知识。

十四年前的农村没有幼儿园,当孩子们六岁大的时候就给他们做一个布袋,就是那种用一块布做成的书包。印象中的自我梳着俩麻花辫,一身花布衫和阔裤子,露着脚面的盼带布鞋是奶奶一针一线做的,里面穿着一双白灰白灰的袜子。那个时候从我们村到学校的路程是半个小时。徒步,从此开启了我的学业生涯。

三年级这个点很重要!

一来,我的班主任是个中年男人,三四十岁,身材发福,有点像此刻的郭德纲。他有一双粗糙厚实的大手,奶奶的,我可没少挨他手的毒打。二来,威严极高,同学们都避之不及。倘若每一天重复做一件事,似乎很难不被它所倾倒。每一天到黑板上默写字词诗,一旦字写不出来,我的头便会与他的手来个摩擦。久而久之,我爱上了他的毒打,但是也背诵默写了很多古诗词。说来,我要感谢我的班主任,狗日的,背了这么多诗词文章,写了这么多的诗词,头也越长越结实了。许多年后,我才意识到那时的“挨打”是多么宝贵。我说的宝贵的意思是在读书默写抄书中,我用诚恳而又直接的方式,感受到了中国文学隐隐跳动的脉搏。

日复一日。放学回家,到家门口,双开的木头大门紧闭,上头锁着一把生锈的大锁,我明白那是爷爷奶奶下地还没有回来。匍匐下去,趴在地上,伸着脑袋使劲往里看试图想找到钥匙,无果。把书包从门低下推进去,去玩了。天黑回家,走进院子看见地上的'碎纸片还有上蹿下跳摇着尾巴舔我的大黄狗,一脚踢开,撒腿就往屋里跑看我桌子上的书包,果然。爷爷说那是大黄挣脱狗链所导致的。我“哇”地做到地上开始哭。这晚,狗被我打了个半死。

我略感遗憾,一个少女的文学萌芽,让一条狗给撕碎了。

之后学习了鲁迅,我开始沉迷于鲁迅的文章不能自拔。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到《藤野先生》再到《孔乙己》,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屁孩读鲁迅确实有点少年老成的味道,那是因为真的喜欢。那时也喜欢跟哥哥探讨。有次在苞米地里拔草,我们突然在文学上产生了交集。在深秋的田野,一身臭汗,居然讨论起了高贵的文学,我忽然感概“鲁迅的文章读着就是跟别人的不一样”!哥哥欣喜问我“不一样在哪”?我努力想找一个适合的词,但就是找不出来,心里一急“狗日的,就是写得好”!话音刚落,哥哥一个巴掌把我扇到了草丛里。

那一年我十五岁,人生最大的梦想就是买一本鲁迅的书。多年后我才明白那是不可能的。

如今,鲁迅的文章在我枕边的手机里,跟着我度过了一年又一年,邂逅了人生无限的可能。感激所处的那个年代,获得了空前的解放,不必学那些以后注定会忘记的知识。感激那些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