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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反违法违章工作总结汇报(汇总5篇)

时间:2023-10-07 19:03:14 作者:书香墨 2023年反违法违章工作总结汇报(汇总5篇)

总结是对某种工作实施结果的总鉴定和总结论,是对以往工作实践的一种理性认识。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总结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总结

20xx年3月1日,区委组织对**镇**村*组进行违法建筑拆除工作,拆除对象是两栋违法建筑(一栋二层,约100;一栋四层,约900,共计约1000),根据区委安排,出动人员情况区直部门100人、乡镇280人、警力100人,共计480人,由区委***书记带队、**主任及相关领导参与,零晨6:00准时到达集合点,根据预案要求,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局长做出部署,分组进入拆违现场,一组负责护送挖掘机、一组负责组织其他人员徒步进入。

顺利到达现场后,7:30点拆除工作正式开始,当地农户远距离观看了整个拆除过程,经过3个多小时的努力,12点之前,拆除工作全面完成,14点,所有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完毕。

此次拆违工作在预计时间内提前完成,对违法违章建筑的控制起到关键性作用,在撤离时虽然有当地农户进行过阻止,有些不合理要求,在区委领导、**镇领导的劝说下,得以安全撤离。

    1、受地域影响,农户对违法违章建筑认识不到位,违法违章建筑多,组织强拆的难度大。

2、各乡(镇)、办事处对违法违章建筑,宣传不到位,控制不到位。

3、各乡(镇)、办事处对违法违章建筑重视力度不够,这是导

致违法违章建筑增多的主要原因。

     1、出台管理办法

研究制定《农村新建、改建和扩建住房控制引导及奖励实施办法》和《规划区村民个人建房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对规划区外及规划区内各乡(镇)、办事处的农村新建、改建和扩建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建房。

2、制定、落实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制定“国家公职人员及村干部管理和参与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对打击违法违章建筑工作开展中查出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国家公职人员及村干部管理和参与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责任。

3、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力量

要求各乡(镇)、办事处要发挥各行政村基层组织力量,联系村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等要积极配合抓好村的各项工作,并按照“村规民约”和相关管理办法,制定“打击违法违章建筑”的方针政策和具体措施,制定违法违章建筑包村管户制度。在工作中要加强干群关系,多与农户进行沟通,让其了解违法违章建筑的危害性,动员违法违章建房户自行拆除。

4、加强组织领导

**区要按照“打击违法违章建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组

织领导,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强执法力度,实现各部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坚决杜绝出现新的违法违章建房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5、加强督查工作

成立**区“打击违法违章建筑”督查小组,对各乡(镇)、办事处要加强日常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强力巩固我区违法违章建筑专项行动的成果,将违法违章建筑消灭在萌芽状态。在督查中,出现乡(镇)、办事处工作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违法违章建筑发生的,要按责任追究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并予以全区通报。

6、严格实行奖惩制度

制定“打击违法违章建筑专项行动奖惩实施办法”,从心里学的角度讲,奖惩制度是通过一系列的正刺激和副刺激的作用,引导各乡(镇)、办事处朝着新区理想方向发展,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对希望出现的行为,新区用奖励进行强化,也就是正刺激;对不希望出现的行为,利用处罚措施进行约束,也就是副刺激。二者相辅相成,才会有效促进新区目标的实现。

7、严格实行考核制度

办事处年终考核,作为各乡(镇)、办事处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

8、加强宣传,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每个月组织一次大规模的违法违章建筑强制拆除行动,出动宣传车反复宣传,始终保持打击违法违章建房行为的高压态势,制造严厉执法的紧张氛围,让那些违法违章建房户得到有力的打击,也让那些心存侥幸的潜在投机者望而生畏,使我区的城市规划建设健康有序地进行,保证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总结

隆昌县人民政府:

龙市镇复生大道居民___未取得城乡规划部门许可,擅自在复生大道川南药业背后违章修建房屋,新增房屋面积约30㎡。龙市社区居民___擅自在龙市镇老卫生院住宿楼搭建彩钢棚,面积约20㎡,严重影响楼上居民的正常生活,群众反映强烈。在以上两处违章建筑修建后,县住建局、龙市镇多次到现场劝其主动拆除其违章建筑,但无效果。县住建局、龙市镇依照法律程序对其发出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催告书》、《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公告》等执法文书,但当事人均拒绝拆除。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确保我镇的规划建设依法有序进行,我镇已拟定强制拆除实施方案,特请示县政府对违章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妥否,请批示!

龙市镇人民政府

20__年10月20日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总结

___管理联合执法大队:

近期以来,坂东镇虽有成立专门的巡逻队和清违队,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全面巡查,一经发现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拆除,但由于都是手工拆除,难度大且拆除面小,不能形成有效的震慑力,致使坂东镇违法违规建房之歪风有所漫延。为了坚决刹住违法违规建房歪风,特请求县清违办组织人员并调用机械协助坂东镇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物。

妥否,请示复

附件:

___人民政府

20__年4月17日

联系人:毛文桂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总结

依法拆违工作是今年区里的一件大事,它涉及面广、群众性强,牵涉到武陵经济发展这个大问题,牵涉到武陵社会稳定这个大局,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我委在分管领导曾勤建同志的带领下,先后几次到区拆违办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并视察了部分拆违现场。通过视察和调查认为,我区自去年拆违工作开展以来,区拆违领导小组和拆违办根据拆违工作的要求和时间紧、任务重等特点,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市人民政府有关指示精神,并按照武陵区的实际情况,精心部署,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首期拆违工作任务,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现将我们的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违法建筑的现状与形成的主要原因

调查中我们发现,市城区(包括近郊)的各种违法建筑五花八门,即损害公众利益,又影响市容市貌,既不符合长远规划的要求,也不利于居住条件与生活质量的提高,并已成为城市建设中的一块毒瘤。其具体表现如下:

1、非法转让宅基地。近些年来,由于近郊农村的原居民在城市扩展的同时,他们有的一户就占用了多个宅基地,在常德城区的房屋地基价格不断攀升的情况下,有些农户便开始将多余的宅基地非法转让,并私下里与买方协商,高价出售,进行违法买卖交易。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一。

2、未经批准建私房。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我区已拆除的748户和暂缓拆除的8000余户,都属于手续不全或根本没有办理任何准建手续的建房户,主要是过去有些部门职能不全、监管不力,建房户也存在着建好后“找关系补办,出点钱罚办,运动一过不办”的侥幸心理。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二。

3、乱搭乱建到处有。一是胆子大的在集体土地上建私房;二是想赚钱的在规划的道路上建商铺;三是不守法的将私房建在马路上和公用绿化带上;四是硬违规的不按规划要求超标超高建住宅;五是想品补的在沟渠旁、马路边、屋前屋后等空隙搭建各种工棚、简易房等。这些乱搭乱建一方面有关单位监管制止不到位,更重要的是建房户没有规划等法律意识。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三。

4、党员干部带头建。通过调查,我区已拆除和暂未拆除的违法建筑中,有共产党员,有村组干部,有国家公务员,甚至还有规划部门的干部,由于有党员干部的违法修建,群众的违法建筑就更加放心大胆,导致常德城区(城郊)的违法建筑愈演愈烈。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四。

5、不听劝阻还上访。有些违建户明知不能修建,但由于利益的驱使,他们采取软拖硬抗,你来我停,你走我建的办法,不听职能部门的劝阻,硬是将房屋在停停建建中修建起来了,当依法执行强拆时,他们又攀关系、走后门、找靠山等,并在有些亲友的怂恿下,多次上市、进省、赴京上访,给停建、拆违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阻力,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五。

造成违法建筑的存在,除以上分析的原因之外,更重要的是政策原因和体制原因,上级制定的有关政策部分出台过早,下面无法操作,有些政策又出台太晚,跟不上形势,加之武陵区的体制不顺,职能部门的职能不全,在一段时期内形成了违法建筑的混乱局面。

二、拆违工作的展开与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从去年9月市人民政府对城区要求开展拆违工作以来,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工作,马上进行部署,很快作出安排,使我区的拆违工作迅速依法有序的展开。

1、领导高度重视。一是成立了区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政府区长罗少挟亲自任组长,并指派了两名区级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二是抽调了专门拆违工作人员,在全区相关单位和部门抽调了20多名精兵强将,集中在区政府挂牌办公;三是各乡街也相应的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了拆违工作任务;四是制定了《武陵区拆违工作考核细则》、《武陵区折违工作进度安排表》等工作制度;五是把拆违工作纳入了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议事日程,并把它纳入了全年乡街及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六是在落实工作任务的同时,区人民政府还对人员、经费等给予保障和逐一落实,使整个拆违工作依法有序、顺利展开。

2、宣传特别到位。拆违工作是一件很难的工作,要顺利进行就必须搞好宣传,区拆违办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针对长远发展与眼前利益的关系,服从大局与牺牲自我的关系,违法建设与依法拆除的关系,广泛进行宣传。一是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在报刊开设专版,在电视台开设专栏,采取新闻采访、新闻爆光等各种手段进行宣传;二是印发资料宣传,共印发和张贴出《通知》、《公告》、《告知市民书》等宣传资料20余万份;三是利用学生宣传,把宣传资料让中小学生带回家,向家长、亲友进行正面宣传;四是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如张贴横幅、标语,利用村民广播、黑板报,组织巡回宣传车走村入户等各种宣传形式,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3、严格依法行政。拆违工作难,难就难在牵涉到群众的根本利益,难就难在涉及的法律法规多,弄不好就容易出问题。区拆违办在开展拆违工作时慎之又慎,坚持了“无情拆违,有情操作”的原则。一方面采取强硬的手段,依法坚决拆除(特别是对“钉子户”执行的强拆),另一方面事前宣传到位,事中做过细的稳定工作,事后给予有情关怀。从整个首次拆违任务完成的情况来看,没有违法拆除,没有出现拆违伤亡事故,坚持了依法行政,使整个拆违工作比较稳妥、有序推进。

4、上下紧密配合。拆违工作是一件新的没有模式的很棘手的工作,要想把每一处的拆违任务做得很漂亮,必须上下形成一股绳,特别是有关职能部门不能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要搞好紧密配合。我区的拆违工作之所以比较顺利,一是区、乡(街)、村(居)三级启动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了合力,在调查摸底、做过细的群众思想工作中,乡、村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二是部门配合密切,特别是市直有关职能部门,不拖拉、不推诿,以主人翁的姿态出现在各个场所,在依法强制拆除的工作中发挥了很好作用,促成了我区的拆违工作提前、超额完成了预期目标任务。

5、工作卓有成效。自拆违工作开展以来,区拆违办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拆违工作“属地管理、以块为主”的原则,按照我区“自拆为主、强拆为辅、强拆促自拆”的工作思路,通过几个月的工作努力,一是摸清了我区自底以来形成的违法建筑底子,全区共有8779户,建筑面积98万多平方米的违法建筑;二是分出了“必须拆除”和“暂缓拆除”两大类型,按照市有关规定和原则,我区首批必须拆除的有687户,13万平方米,其余都属暂缓拆除范围;三是对“必须拆除”户组织实施依法拆除,到今年6月底止,已累计拆除违法建筑748户,建筑面积14万多平方米,其中自拆584户,97000多平方米,强拆164户,46000多平方米,累计拆除户数和面积均超过了计划数。通过拆除工作的开展,阻止了违法建筑的再度发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

三、拆违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区的拆违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要全面依法拆除、使村民(市民)完全依法建设,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

1、暂缓拆除的违法建筑不好处理。全区已拆的违法建筑户数仅占违法建筑户数的8.5%,绝大部分属暂缓未拆户,对这些户怎么处理已成为一大难题。拆除,谈何容易,不拆,又属违法建筑,确实不好处理。

2、对违法建筑的日常监管很难到位。主要是我区的职能不全,没有自己的城管执法大队,“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拆除”就很难实现,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很难落实到位。

3、村民正常建房暂未得到解决。主要问题是市城郊属城市规划区内,村民的正常建房已冻结了一年多时间,需要建房与不批准建房的矛盾越来越尖锐,长此下去将导致更多的违法建筑形成。

四、我们的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大对《城乡规划法》、《国土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形成法律宣传攻势;要对政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及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心进行大肆宣传,造成正确的舆论声势;要在全区上下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使违章建筑者自觉拆除,心存侥幸者不敢冒险,营造出良好的城市建设环境。

2、加强日常监管。要尽快组建城管监察执法大队,担负起我区的城市监管工作任务;要落实日常巡查工作责任,及时发现、报告、查处新的违法建筑;要严格依法处理,防止违法建筑“拆后建、建后拆”的恶性循环;要实行监管的长效机制,尽快出台有关监督管理的制度与规定,使监管工作走上正常轨道。

3、加快后续处理。要对暂缓拆除户的处理工作加快力度,依法出台符合情理的处理方案,尽早使他们吃下“定心丸”;要过细地分门别类,根据每户的实际情况,该拆的通知限期拆,可不拆的,应补办有关手续;要做好群众的稳定工作,防止矛盾的激发,使拆违工作在掌控中顺利进行。

4、坚持依法行政。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出以公心,秉公执法,以法律规范拆违工作的全过程;要编制合理规划,正确引导私人建房,尽快促成上级解冻审批,对确需建房的村民开通绿色通道;要切实保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好群众的信访和政策咨询与解答工作,使拆违工作得到群众的支持与配合。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总结

市政府:

20__年6月12日,我局执法一大队执法人员接市规划局函件,发现罗素兰在凯旋东路352-5号危房改建中未按规划要求修建,经调查核实属违章建筑。我局于20__年8月6日对罗素兰作出了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但罗素兰至今拒不执行处罚决定,不拆除违章建筑。为了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请市政府责成我局对罗素兰的违章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当否,请批示!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__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