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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种植果树工作总结 果树种植合同(优秀6篇)

时间:2023-09-22 00:18:07 作者:书香墨 2023年种植果树工作总结 果树种植合同(优秀6篇)

总结是对前段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回顾、检查的文种,这决定了总结有很强的客观性特征。优秀的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总结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种植果树工作总结篇一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种植基地生产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用工协议: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种植技术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果木栽植;

2.果木栽植工序为株距拉线、挖坑、施肥、栽树、培土、浇水、竖立竹竿,树苗固定。

3.果木株距为1.5米,树坑要求50*50cm见方,肥料按照甲方技术人员要求施肥。

4.将树放在坑内,培土30cm,每株果树浇水15公斤后,再培土20cm。

5.乙方要保证果木的成活率大于或等于95%,低于95%成活率的,乙方负责免费补种。

1.完整完成每颗树苗栽种工序流程总价为3.3元人民币。

2.挖坑每个1.7元人民币。

3.施肥、栽树培土每棵树0.5元。

4.浇水每棵树0.6元。

5.插竹杆每棵树0.4元。

6.放线、去树苗上塑料0.1元。

7.甲方挖坑的数量*1.7元人民币单价的总金额在栽种树苗的总费用中扣除后予以乙方实际费用支付。

8.甲方负责乙方栽种活动的全程监督与指导,必须根据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要求予以栽种作业。

9.乙方负责人员的召集与管理并负责召集人员的工资结算,甲方按照果木栽种总量*单价-甲方挖坑数量*1.7元人民币予以实际金额总体结算。

10.乙方负责招募人员的施工与安全管理,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按时完工,不得延误工期(工期时限为20天,自乙方进入甲方种植基地开工之日算起)。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种植人工费等所有费用。

乙方: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种植果树工作总结篇二

(三)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四)向成员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卸任理事须待卸任一年后方能当选监事。

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四)所欠其他债务;

(五)归还成员出资、公积金;

(六)按清算方案分配剩余财产。

清算方案须经成员大会通过或者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后实施。本社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种植果树工作总结篇三

甲方:

乙方:

为改善提升山丘土地,有效利用价值及山竹的试验种植和推广,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将自己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山丘位于 给合作双方(甲乙双方)从事山竹果树的种植。

二、1、土地所有权属于甲方,而在此土地上种植的山竹果树及榴连果树均属于甲乙双方所有(各占50%),成熟果实经销售后产生的经济效益,甲乙双方各点50%,此项条款是本合同的合作前提条件。

2、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能砍伐果树,也不能种植其它作物。若果树不能正常挂果,则果树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三、合作期限为35年,自20xx年9月1日至2050年9月1日止,合期满后,种植的果树归甲方所有。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果苗:山竹66株,榴莲苗10株,甲方取苗种植时无需支付。

2、乙方负责提供肥料和相关生产资料及栽培技术。

3、甲方负责种植并按照乙方的要求管理,维护负责任的让果树常年安全成长及挂果。

4、在合同期限内若任何一方需转让自己所属果树产权,在同等价格下,另一方有优先权。

5、本合同签订若一方死亡,可由其亲属继续履行合同。

五、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任何一方因不执行合同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予以赔偿,并且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2、无论出现任何问题,双方均应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如需公正、公证费用由提出方负担。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可以补充,补育合同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地址:地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20xx年7月19日

种植果树工作总结篇四

以上甲方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并经村民代表、党员会议通过,依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土地用途、面积、养殖业

面积:甲方将地位于东至 西至 南至北至,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

二、承包期限及承包费缴纳时间

承包期限共年,从 年 月 日起至承包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于每年的 月 日前交清下一年土地承包费。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该承包土地搞养殖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转让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地上建筑物归乙方所有,土地归甲方所有,并甲方有权对外另行承包。如遇到修路,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国家与政府征用土地时,可随征随用,乙方不得进行任何干涉,甲方有权将土地随时收回,并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有权依法搞好养殖业,不违法经营,不得栽种树木、粮油作物,水电等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如遇到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建筑物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五、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并赔偿违约金2万元。

六、甲方不得因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冯格庄街道办事处经管站留存一份。

甲方: __

乙方:__

法定代表人:___

种植果树工作总结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增加成员收入,实现共同致富,由xxx、xxx、xxx、xxx等四人共同发起,经xx县工商局批准,成立本社,本社定名为xx县xxx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第二条

本社是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为主体,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按照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方式生产、经营、分配和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其宗旨是为成员提供生产、营销、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服务,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的经济收入。在本社内部不以盈利为目的,是非盈利性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

本社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实行民主管理,自主经营,盈余返还,成员享受平等权利。本社全部财产归全体成员所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四条

本社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农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在经济活动中承担有限责任。

第五条

本社自2011年7月成立,办公地址是:xx县xx镇xx村。

第二章

成员

第六条

凡从事与本社生产经营项目相同的农民或相关产业的个人,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认并遵守本章程者,可以由本人提出书面入社申请,并经理事会审查批准,即为本社成员。从事相关产业的组织可以申请成为本社团体成员。从事相关产业的非农民身份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第七条

成员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下同),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享有本社提供的各种经济和技术服务,利用社内设施的权利;

(三)享有社内购买物资和销售产品的权利;

(四)享有本社共同成果的受益和分配权;

(五)有权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进行监督;

(六)有权建议召开成员(代表)大会;

(七)享有参加本社股金分红和按产品交易量返还利润的权利;

(八)有权拒绝不合法的负担;

(九)有退社自由权。

第八条

成员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定;

(二)维护本社利益,保护本社的共同财产,爱护本社的设施;

(三)积极参加本社活动,支持理事会、监事会履行职责;

(五)不从事与本社相竞争或与本社利益相对立的活动;

(六)按规定交纳社费或股金。

第九条

成员退社须在年终决算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可退社。退社时,其入股股金于年终决算后两个月内退还。如本社经营亏损,应扣除其应承担的亏损金额,如经营盈余,则分给其应得红利。退社不退社费,不得分配本社共有财产。

第十条

成员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继承申请,经理事会审查批准后获得成员资格,继承股金。继承人不愿意入社的,按照第九条的规定,由其继承人申请退社。

第十一条

成员股金可以转让给本社成员,不得转让给非本社人员。

第十二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

一、经教育无效者,经理事会决议可以取消其成员资格。

(二)给本社正当权益带来严重危害的;

(三)从事与本社利益相违背活动的;

(四)连续两年不交纳社费的;

(五)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构成故意犯罪,被依法惩处的。取消成员资格,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并有出席理事半数以上的票数通过,方能生效。取消成员资格,须结清所有债务,退还其所占股份,不分给应得红利。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十三条

本社设立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召开成员大会有困难时,可以召开代表大会,履行成员大会职权。成员代表由成员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人数不应少于成员人数的五分之一。代表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四条

成员(代表)大会职权如下:

(一)通过和修改本社章程,决定有关本社的解散、合并、联合等重大问题;

(二)选举或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三)审查批准本社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计划和报告,以及财务计划和报告;

(四)审查批准本社生产经营项目、业务发展规划及规章制度;

(五)决定本社各业务部门的设立或撤销,以及重要合同的签订等问题。

(六)讨论决定成员交纳的股金总额、每股金额、每个成员认购股金的最大份额;

(七)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成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不低于1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

(一)理事会认为必要时;

(二)监事会的建议;

(三)五分之一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一以上成员代表提出。

第十六条

成员(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召开。本社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两名成员投票。各项决议须有出席会议半数以上的成员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七条

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前,理事会须提前五天向成员通报会议内容,否则成员有权拒绝参加。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本社的执行机构,理事、常务理事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由理事7名组成,理事会选举理事长1名。理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如下:

(一)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决议;

(三)讨论决定成员入社、退社、奖励、处分、除名、继承等事项;

(四)对外代表本社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

(五)对成员进行培训,组织成员参加和种协作活动;

(六)聘用或解雇本社工作人员;

(七)管理本社的财务和财产;

(八)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办理章程中所规定的事项。

第二十条

理事会应严格遵守各种报告制度,定期向成员(代表)大会提出有关业务、财务等工作报告。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负责经营业务,保护本社一切财产,如有违法失职、徇私舞弊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须负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实行充分协商一致原则,对生产经营计划、人事和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由理事会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理事会开展须邀请监事、经理、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第二十三条

本社设总经理1名,由理事长任命并对理事长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社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经营管理制度。

(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第二十四条

本社设执行监事1名,由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全体成员监督和检查理事会的工作,列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成员与执行监事不得相互兼任。理事的近亲属及本社职工不得担任执行监事。

第四章

服务职能

第二十六条

本社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及成员的需要,以成员为主要对象,开展以下服务:

(三)采购和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四)收购和推销成员生产的产品。

(五)向成员提供有关科学技术、市场、经济信息;

(六)提高本社农产品质量安全,开拓新的品牌;

(七)承担国家、集体或个人委托的科研项目和有关业务。第二十七条

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本社可以与其他国有、集体、个体、外资等经流实行进行股份合作。所获收益按本社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第二十八条

接受本社专业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销等业务。第二十九条

对外签订合同,开展与企业、科研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的合作。

第三十条

办理本社成员的文化、福利事业,培养互助合作精神。

第五章

财务

第三十一条

本社自有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成员社费;

(二)成员股金;

(三)本社每从结余中提留的公积金、公益金、教育基金、风险基金等;

(四)兴办经济实体的利润收入;

(五)接受的捐赠款;

(六)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七)其他自有资金。

第三十二条

本社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的费用开支范围严格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计入成本。费用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一)本社日常办公费;

(二)发展本社生产经营事业所发生的经营性支出;

(三)科研、咨询、培训、推广和宣传教育等支出;

(四)对特别困难成员的补助;

(五)职工工资和福利费用;

(六)本社福利事业支出;

(七)成员和职工的物质奖励;

(八)其他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支出。

第三十三条

本社社费定为每名成员10元、理事每年20元。社费不足时,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可以补交一定数额的社费。

第三十四条

本社初次筹集的股金总额为19.2万元,每股金额为1000元,每名社员最多只能认购20股。社员可以以资金、技术、实物、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入股。本社成员的股份采用记名方式登记,由本社出据股权证明,作为分红的依据。

第三十五条

本社接纳外部无偿资助,均按接收时的现值入账,作为本社的共有资产。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本社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损赠。任何单位与个人无权平调、挪用本社的资产。

第三十六条

本社按公历实行会计核算。理事会须在每月(或第一季度)初将上月(或上一季度)财务收支情况向成员公布一次,并及时解答成员提出的问题。理事会须每年1月31日前向成员(代表)大会提供上经监事会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等。同时,提出下的财务支出预算,交成员(代表)大会讨论、经理事会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七条

扣除当年服务成本后,年终结余按下列项目分配和使用:

(一)公积金,按税后利润一定比例提取,用于扩大服务或弥补亏损;

(二)公益金,按税后利润一定比例提取,用于文化、福利事业;

(三)教育基金,按税后利润一定比例提取,用于社员培训;

(四)内险基金,按税后利润一定比例提取,用于社员生产、营销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补贴。

(五)股份合作社的股金分红;

(六)成员股息以当时一年期很行存款利率为参考,上下浮动不超过20%;

(七)利润返还,按社员对合作社的贡献量,包括交易量和利用本社设施量多少等向社员返还利润。

上列各项的具体项目和提取比例以及分配数额,由理事会提出方案,由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后实施。

第三十八条

本社聘用职工计划及其工资标准,需经成员(代表)大会批准。所付工资及对模范成员和职工的物质奖励计入服务成本。

第三十九条

本社独资或与外单位联合兴办的经济实体,实行独立核算。本社作为产权单位行使监督权,享有收益权。

第四十条

本社如有亏损,以公积金、股金依次弥补。不足部分用以后的税前利润补足,因弥补亏损所减少的资金,成员(代表)大会应酌情规定补充的办法和期限。

第四十一条

本社财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会计和出纳不得相互兼任,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务人员。

第六章

变更

终止

第四十二条

本社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等发生变化时,须向批准建立的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四十三条

本社遇下列情况之一,经成员(代表)大会决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解散。

(一)成员少于10人,并无法开展正常活动;

(二)与其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合并;

(三)严重经营亏损不能继续经营;

(四)本社生产消亡;

(五)本社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要求解散或重组。第四十四条

在批准解散和重组后,理事会就在一个月内向成员宣布解散或重组。

第四十五条

(一)雇用人员工资;

(二)外部债务;

(三)按成员认购股份比例返还股金和欠成员的债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发展合作与联合。本社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后,可以与其他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立联合会和行业协会。联合会、行业协会与各成员社是协作关系,提供生产、营销、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维护成员和行业的利益。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负责修订,或制定其他管理制度,经成员大会讨论修改,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有效。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由成员大会表决通过生效,报主管部门备案。本章程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有关条款若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应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xx县xx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二o一一年七月

种植果树工作总结篇六

本劳动合同劳动者姓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v^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1、本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试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乙方工作地点为:

3、根据甲方要求,乙方从事_______工作,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4、乙方所在工作岗位实行标准工作时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小时。

5、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_______日。乙方不享受带薪休假(法定假除外)。

6、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存在的职业危害,甲方应当对乙方如实告知。

7、根据甲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方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___元,甲方可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绩效工资将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按照甲方内部分配方法考核确定。乙方的绩效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___元。在完成当月工作任务的下月_______日前,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一个月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8、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交纳社会保险费,其中社会保险费应当由甲方交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发放,再由乙方交纳到社会保险部门。

9、《劳动合同法》第36、37、38、39、40、41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出现,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0、乙方对本合同内容无异议,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乙方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没有没有任何劳动关系,本合同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变化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其它: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在争议发生后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_______

签名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证机关:_______

签证人:_______

签证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