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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煤矿井下瓦斯爆炸事故心得体会(模板14篇)

时间:2023-10-24 14:48:22 作者:MJ笔神 专业煤矿井下瓦斯爆炸事故心得体会(模板14篇)

通过写实习心得可以反思自己的职业态度和工作能力,为未来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心得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煤矿瓦斯事故心得体会

首先要从思想上有清醒的认识。抓好煤矿安全生产,首先要始终摆正安全与生产、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先安全、后生产”的思想观念,在全矿上下形成共识,凝聚合力。要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等一系列制度。

其次要落实国家及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法规及制度。国家及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及行业法规,思想提升了,制度完善了,我们就要不折不扣去执行,去落实,去管理。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第三要加大力度治理“三违”。从3.24芦岭矿生产安全事故来看,几乎都是由于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造成的。要想彻底消除“三违”,就要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努力形成矿级领导一条线,工队组织一条线,在全矿形成对“三违”现象施以重罚的态势。各班组要充分利用班前会、案例分析、“三违”亮相等形式,认识“三违”危害。对有“三违”思想的人员着重教育,提高其知识水平和技能素质。要通过制度来约束和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对于违章违纪,无论是否造成后果,一律按规定进行处理。这一点我们管理干部要彻底转变观念,决不能当好人,使干部员工对制度、规定形成敬畏感。对于各项制度,要求,必须有相应的追查落实机制,一追到底,彻底追查不落实的人事。

第四是煤矿安全无小事。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工作,是煤矿的生命线。因此,在矿井生产中,我们需要将各项规章管理落实到安全生产的全过程。通过对细节的管理,使安全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并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使煤矿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全过程监控一切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坚持井下安全隐患的全方位排查,持续消除不安全的隐患性问题。

第五要形成企业文化。通过形式多样的形势教育和文体活动,广泛宣传安全文化理念,进一步加强矿井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安全思想观念,增强了广大员工的责任感,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及切身性。用实际行动自觉抓安全、抓“三违”,为煤矿的安全发展贡献力量。

煤矿井下焊火事故心得体会

近年来,煤矿井下焊火事故频频发生,给煤矿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火灾事故往往导致人员伤亡。作为一名煤矿职工,亲身经历过这样的事故后,我深切体会到了事故的可怕和防范的重要性。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就煤矿井下焊火事故心得体会进行探讨。

首先,对于焊火事故,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事故发生的必然性。煤矿作为一个容易产生火灾的行业,热接和火探工作是不可避免的。而这些工作又必然涉及到火源。无论是电焊的明火,还是氧炔割切的火焰,都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因此,从事焊火作业必须高度重视安全问题,提前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的准备。

其次,焊火作业时的安全要求非常高。在煤矿井下进行焊火作业,不仅要了解煤矿的特殊环境和矿井的通风情况,还要掌握焊火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例如,必须熟悉煤矿井下的火灾三要素,即可燃物、氧气和火源,做到对潜在危险有预见性;必须熟悉矿井内的通风系统,确保作业地点有足够的新风来保证空气流通并将有害物质带走;必须掌握焊火作业时的消防器械和应急方法,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准确地进行灭火和逃生。

再次,焊火事故多是由于操作不当而引起的。井下焊火事故可能因疏忽大意、盲目自信、违章操作等原因而发生。而这些操作不当往往是可以避免的。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应该遵守管辖单位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不得超负荷操作和违法操作。另外,焊火作业前需要对工作地点进行认真勘察,并且现场安全措施必须落实到位。不得临时改变焊火作业流程,以免造成不可预测的后果。

最后,煤矿井下焊火事故的预防需要全员参与和共同努力。焊火作业不仅仅是焊工与操作人员的责任,也是管理人员和整个企业及矿井员工的责任。管理人员要落实培训制度,确保每位从事焊火作业的人员都经过培训并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同时,员工应常怀安全意识,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隐患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解决。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够不断降低焊火事故的发生率,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综上所述,煤矿井下焊火事故的发生给企业和职工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人身伤害。通过对焊火事故的深刻认识,我们应该努力做到对事故的必然性有清晰的认识,知晓焊火作业的安全要求,遵守操作规程,积极参与事故的预防工作。只有全员共同努力,才能够将煤矿井下焊火事故的发生率降到最低,保障每位职工的安全。

煤矿瓦斯事故心得体会

在未来内,我国每年的煤炭消耗量仍占一次能源构成的50%以上,煤炭生产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煤炭开采过程中的事故也是惊人的。全国煤炭发生瓦斯事故282起,死亡1168人,瓦斯事故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25.9%;以来,我国煤矿又发生多次较为严重的瓦斯突出或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专家认为,造成煤矿瓦斯事故的重要原因是安全基础薄弱。提高煤矿安全准入条件,是遏制煤矿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

瓦斯防治措施不到位,安全基础薄弱。

从以来,我国煤矿事故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是重特大事故有所上升;二是瓦斯爆炸事故已经成为主要灾害事故,损失重大。

底至连续发生的三起死亡超百人以上的特别重大瓦斯事故,促使国家加大煤矿瓦斯治理力度,成立了以国家发展改革委为组长的七部委瓦斯治理领导小组,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投资力度。经过两年综合治理,煤矿瓦斯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是国有重点煤矿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尽管如此,20郑州马岭山煤炭公司、兖矿能化有限责任公司五轮山煤矿、淮南望峰岗煤矿仍发生了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而在20最后一个月,又发生了两起较为严重的煤矿瓦斯爆炸事故:12月5日,山西洪洞县新窑煤矿发生事故,造成105人死亡;12月29日,牡丹江顺发煤矿发生事故,19人遇难。

专家说,当前一些煤矿的安全投入严重不足,成为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重要原因。

上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煤炭市场低迷,煤矿企业经营十分困难,多数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生产和安全投入严重不足,欠账太多,有的矿井甚至在新水平、新采区延深时没有能力开拓回风巷道,采掘工作面很难形成独立的回风系统;突出矿井严禁的串联通风时有发生,通风系统抵御突出灾害综合能力差,一旦发生突出,就会造成风流逆转,瓦斯逆流,致使灾害扩大。

加强监管,提高煤矿安全准入条件。

矿井瓦斯爆炸事故是煤矿生产中的一种极其严重的灾害,瓦斯与空气易形成具有爆炸性的混合气体,遇到火源就会发生爆炸。国内外研究成果表明,矿井瓦斯的主要成分为甲烷(ch4)。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从工业革命一开始就时有发生,大多数工业化国家如美国、俄罗斯、波兰、德国、日本等对煤矿瓦斯爆炸都进行过试验研究。

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专家、中国矿业大学教授程运平说,由于瓦斯爆炸产生机理过程非常复杂,若干重大理论与技术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因为矿井瓦斯爆炸是发生在地下巷道内,再加上瓦斯爆炸的巨大破坏性,人们无法直接观察瓦斯爆炸时的真实情况,不清楚瓦斯爆炸的动力现象和过程。

专家认为,有效的防控能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坚持“先抽(瓦斯)后采(煤炭)”的原则可以大大降低事故的发生。今后,煤矿事故的防控重点应为中小型煤矿和乡镇煤矿。专家建议,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防治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一,提高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准入条件。国家应抓紧制定《乡镇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行业标准,并贯彻实施。在该标准中不但应规定乡镇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生产的技术条件,还应规定安全生产的技术人员条件。对达不到基本条件的乡镇煤矿应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二,把“一通三防”放在煤矿发展的首位,坚持采煤必须先采瓦斯。目前我国煤矿总体瓦斯抽采效果不佳,具体表现为瓦斯抽采率低,既不利于煤矿安全,又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

三,加强矿井的跟踪与监察。建立煤与瓦斯突出严重矿井跟踪监察制度,对于煤与瓦斯突出严重矿井,特别是发生过千吨级以上特大型突出的矿井实行跟踪监察,重点监察这些矿井的瓦斯灾害综合治理规划、瓦斯抽采设计、瓦斯抽采效果,突出防治基本工程到位情况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执行情况。

四,加强矿井的基础管理工作。要从矿井防突技术卡片的填报做起,建立统一、规范的煤与瓦斯突出资料统计上报制;加强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培训,规范技术操作;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的宣传推广工作,重点推广正规采煤方法,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监测监控系统,建立健全防突队伍,配齐防治装备。

煤矿瓦斯事故心得体会

班子成员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基层意识,坚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的工作方法,加大监察力度,做到安全监察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成为安全生产的坚强卫士。我们对矿12个生产队的安全监察在班子成员中进行了责任区域划分,落实到人,积极督促存在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对隐患和事故处理进行现场督察和业务指导,帮助事故单位制定措施,解决问题。我部班子成员每月下井天数都在10天以上,为员工带了头,保证了监察工作的落实到位。

二、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建设,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随着形势的发展,安全工作的艰巨性进一步增加,安全监察工作的难度也相应增加。我部班子针对新形势,在监察思想、方式、方法和部门建设等方面勇于创新,以新手段推动了监察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是注重安全新理念的渗透,大力推广“带着感情抓安全”、“安全第一,生产第二”、“安全是最大的政治”等安全新理念,积极开展研讨,制定具体措施落实。通过安全理念的渗透,强化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抓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创新工作方法。我们每年组织开展“岗位责任制回头看”活动,对本部门各项责任制度进行完善,细化各科室监察职责,严格落实。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自身工作新加内容,适时对责任制进行充实完善。我们实施了安全监察驻矿蹲点、重大隐患跟踪落实、科长以上干部工作汇报、值班干部当日工作汇报等新制度,对安全工作动态及时掌握,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日常安全监察工作的扎实开展。

三是建立激励制约机制,增强部门活力。我们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调动部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出台了内部效益工资分配制度,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对每个科室集体和员工个人按工作表现、工作质量、责任落实等内容进行月度、季度考核,效益工资分配倾向工作扎实、工作质量高的科室和人员,对能够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和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科室和人员,取消月度效益工资。实行以来,受奖罚的既有个人,也有科室,既有普通员工,也有部领导。xx年取消科室月度效益工资达1100元,个人最高奖励500元,最高罚款100元。由于做到了公平、公正,使受奖人员满意,受罚人员心服,营造了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今年我们还出台了《安监部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办法》,对《矿安全风险个人抵押考核办法》在我部的执行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对工作人员日常出勤、下井天数、下井安全检查质量进行考核,对完成规定任务的人员发放抵押奖励,对完不成规定任务的人员沉淀抵押金、扣发或减发。

三煤矿安全管理监察部党总支先进性教育第三阶段整改提高方案。

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安监部党支部充分认识到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自觉主动地组织实施先进性教育活动,从本部门的实际出发,认真研究,采取有效的措施,顺利完成了学习动员和分析评议两个阶段的各项任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了深入发展。在前两个阶段,党总支积极组织各项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按规定程序和方法组织分析评议。在分析评议阶段,通过自己查找、征求职工群众意见和建议,找出了党总支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据此对党总支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剖析,认识到了这些问题的危害性,开始了积极的整改。在第三阶段,即整改提高阶段,我们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更深入的整改,使党总支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上有更大的提高。

煤矿井下焊火事故心得体会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煤矿作为能源的主要来源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煤矿井下工作环境的复杂性使得安全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井下焊火事故作为一种常见的安全事故,不仅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还可能引发灾难性的火灾。笔者作为一名煤矿工人,曾经亲身经历过焊火事故,今天,我将通过总结经验,分享我对煤矿井下焊火事故的心得体会。

首先,井下焊火作业前的充分准备是确保安全的关键。焊火作业涉及火源和燃料两方面,因此在进行焊火作业之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准备。首先,需要检查焊接设备和工作环境,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处于良好状态,工作环境无可燃物存在。其次,焊接人员需要穿戴合适的防护装备,包括防火服、防尘面具等。最重要的是,井下焊火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并且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督,确保焊火作业按照规定进行。

其次,使用正确的焊接技术和设备是防止焊火事故的另一个重要措施。焊接技术的选择和掌握对于减少事故的发生至关重要。与传统焊接相比,井下焊接要求更高,因为井下通常存在较高的湿度和较差的气体质量。在这种环境下,选择合适的焊接技术对于操作人员的安全至关重要。另外,正确使用焊接设备也是防止事故的关键。焊接设备应经过严格的检查和维护,保持工作正常。在焊接过程中,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并保持设备与熔晶电缆的连接良好,以防止火花飞溅引发事故。

然后,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的处置也是至关重要的。面对焊火事故,冷静和果断的反应是救援成功的第一步。当发生事故时,首先应迅速关闭焊接设备和电源,并及时向上级汇报。然后,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如使用灭火器或灭火器材进行灭火,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域等。最后,及时报告事故,尽快组织事故调查,总结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最后,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是防范煤矿井下焊火事故的长期解决办法。安全是每个人的责任,每个人都应该始终保持警惕。对于井下煤矿焊火作业人员来说,他们应该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学习相关的安全法规和操作规程,提高对井下环境和设备的认识和掌握。此外,定期的安全演习和模拟事故处理,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法和技巧。只有通过持续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才能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煤矿井下焊火事故是一个严重的安全隐患,必须得到高度重视和有效防范。通过从事焊火作业前的充分准备,选择正确的焊接技术和设备,及时有效地处置事故,提高安全意识和进行技能培训等措施,可以有效减少焊火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一个煤矿工人,我对煤矿井下焊火事故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也更加明确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我将始终坚守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工作,为煤炭产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煤矿瓦斯事故心得体会

九里山矿10月27日零点三十六分在16采区16031上风道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事发时井下有18名工人作业,造成18人全部遇难。这一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给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暴露出安全思想松懈、管理混乱等一系列问题。痛定思痛,我们应该深刻汲取10.27瓦斯突出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的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努力把河南煤化打造成一个本质安全型、和谐稳定型、强势竞争型、科学发展型的现代化企业。这次事故教训,使我们看到了管理干部在理念认识、工作落实、规范操作等方面还很不到位,管理上还存在严重问题。作为分管掘进的副矿长,不得不引起我去深思:要想提高效益,实现安全生产,首先必须要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要效益的重要环节就是管理人员必须提高素质,管理到位、落实到位、执行力到位。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生产。针对这次“10.27”出现的事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我感到我们在管理上还有一定的漏洞,为了堵住漏洞,我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分析:

“持之以恒抓质量、扎实有序做工作”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起“抓质量就等于抓安全、就等于增效益”的观念,牢固树立“没有质量标准化建设就没有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的思想观念,在全矿上下形成共识,凝聚合力。要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考核机制、事故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等一系列制度。

二、制度落实是关键。思想提升了,制度完善了,我们就要不折不扣去执行,去落实,去管理。层层落实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只有实施强有力的管理,才能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才能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三、安全生产要“避危于无形”古人说:“明者见于未萌,智者避危于无形,祸固多藏于隐微,而发于人之所忽者也。”意思是:明智的人在事故发生前就有了预见,有智慧的人在危险还没有形成的时候就避开了,灾祸本来就大多藏在隐蔽不易发现的地方,而突发在人的忽略之处。这话对我们抓好安全生产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综观许多安全事故,都在发生前就显露出了隐患。10.27瓦斯事故的开始都有预兆的,这是多年来血的教训换来的。只是人们有了重生产轻安全的不良行为才导致了瓦斯突出事故。如果相关责任人能见微知著,提前排查出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完全能够避免事故发生。要“避危于无形”,首先要提高干部、员工的责任心。要通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每一个生产环节的安全目标量化到人,提高干部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促使他们主动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煤矿瓦斯事故心得体会

20xx年11月19日,公司安监部组织我们全体职工观看了山西长治市襄垣县善福煤矿透水事故、丰兴煤矿透水事故、吉林白山市吉盛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江西高坑煤矿瓦斯爆炸、甘肃花草滩煤矿运输事故、甘肃屈盛煤矿运输事故、湖南衡阳宏发煤矿运输事故、黑龙江龙山镇煤矿火灾事故等煤矿安全生产警示宣传片了。安全作为生产经行的第一要素,在煤矿生产过程中显得尤其突出与重要。从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中,使我们不难发现大多是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督管理跟不上,侥幸心理严重,自我保护能力差而造成的。

教育片也从不同侧面介绍了安全生产任务和目标;安全生产方式的“木桶原理”、“海因里希法则”;认识事故的六个特性。由大到小深入细致的深层剖析,由浅入深,通俗易懂,使一个对安全知识了解甚微的我学会了解决许多安全问题的方法。更要把“1:29:300”这个对我将来和过去工作起到预警作用的“海因里希法则”铭记于心。它提出假定有一次的违章,就可能发生29次的轻微事故,300次的未遂事故,就会存在1000次的安全隐患,这个法则不但对我今后的工作有了重要启示,而且对我们的日常行为提出了预警,把安全意识提升到“走路倘息蝼蚁命,谨防扑蛾纱罩灯”的慎重态度,用科学的思想来强化自己,用安全的行为规范自己。

因此,我们要想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就必须做到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人人会安全的良好氛围。对煤矿从业者经行安全思想教育培训。没有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无从谈起,我们要懂得本职岗位的职责是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注意什么,要安全警钟长鸣,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遵章守纪,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和侥幸心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到位。

要根据安全生产的目标和任务,根据各岗位的分工,层层细化分解责任,将责任具体化、合理化、规范化,切实做到谁管的事、谁负责,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安全工作要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能流于形式,讲得多、做得少。在进行每项工作、每个动作、每个工作行为时都要保证做到计划、措施到位、准备到位、检查督促到位、验收到位。这样,才能使各项工作安全顺利的开展。另外,一切制度都要靠人去执行,我深刻体会到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素质是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要在平时常动脑、常充电、常请教,提升自己的技术素质,自我保护能力和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做到能及时发现并违行为和不安全隐患并制止。

总之,安全工作不能只停留在宣传片的观看体会上,最终是要在自身岗位上切切实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在煤矿井下各项工作中做到任何行为任何动作符合三大规程。

某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警示教育片观后感。

2014年3月21日,纳雍县安监局组织煤矿企业负责人、矿长、工程师观看了四川省泸州市桃子沟煤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警示教育片,该煤矿事故造成2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747万元。

桃子沟煤矿违法违规在设计开采范围区域外开采,巷道布置不合理,施工作业地点多,通风系统混乱不合理,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工人违章操作,造成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相关责任人受得了国家法律的严厉制裁。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是极坏的,教训是十分深刻的。

作为一个乡镇煤矿的工程师,感到安全责任重大,时刻觉得如履薄冰提心吊胆的过日子。

安全是乡镇煤矿的最大效益,必须认真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操作,严格按照开采设计和安全专篇的要求进行采掘作业,巷道布置要符合设计,通风系统必须合理设施必须可靠,决不能片面追求效益而忽视质量安全,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底线,必须牢记“煤矿矿长保护矿工七条规定”,依法依规组织煤矿生产。

煤矿工程师要执行好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要熟悉本煤矿的地质条件,要调查了解矿井存在的隐患并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完善矿井各大系统,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庆荣煤矿:路祖俊。

2014年4月15日。

煤矿井下轻伤事故心得体会

煤矿行业是我国的重要产业,在国家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然而,煤矿生产过程中频发的事故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为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顺利进行,保证每一位矿工的安全,追求煤矿安全已成为行业的底线。而近期亲身经历了一次煤矿井下轻伤事故的我深刻认识到,对井下安全防范的重视是至关重要的。

第二段: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教训。

那天,我正在井下执行巡回检查的任务。由于当时朦胧的照明条件及疲劳的状态,我没有及时发现一处不规范操作所带来的隐患。结果,我不慎滑倒摔伤了双腿。虽然事故损伤属于轻伤,但这次事故使我深刻认识到任何一丝疏忽都可能导致致命后果。这次轻伤事故给我留下的深刻教训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对安全大意,只有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才能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

第三段:加强安全意识提高预警能力。

在事故发生后,我不禁反思,是否有一定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就能避免这次轻伤事故的发生呢?由此,我深深认识到,只有将安全意识内化于心,时刻将安全放在第一位,才能真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为此,我意识到加强自身对安全规定和井下危险因素的认知和理解,提高自身的预警和自救能力是非常重要的。

第四段:加强安全管理机制持续改善井下安全条件。

井下安全是整个煤矿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个体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上来说,只是保护个人的安全还远远不够。只有在加强安全管理措施,持续改善井下安全条件,才能真正确保每一位矿工的安全。在这次事故后,我对矿井的安全管理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认为应该加强对井下的保护措施,完善紧急救援机制,提供更好的安全设备和标志等,为矿工提供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

第五段:建设和谐的井下工作环境。

井下是个独特的工作环境,人们在那里需要耐心、合作和尊重。只有在和谐的工作环境中,才能更好地预防事故的发生。因此,在这次事故后,我更加认识到我们需要共同努力,建立一个和谐、安全的井下工作环境。只有大家充分认识到井下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共同遵守安全规定,密切关注井下工作环境,才能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保障我们每一位矿工的生命安全。

总结:煤矿井下轻伤事故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安全意识的重要性。我们不能因为疲劳、马虎或压力而放松对安全的警惕,只有持续加强对安全的认识,提高自身的预警能力,加强安全管理的改善,才能在工作中追求安全。同时,我们还需要共同努力,营造和谐的井下工作环境,共同为保障每一位矿工的生命安全而努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通过不断的努力,为我国煤矿工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煤矿残炮爆炸事故心得体会

近年来,煤矿残炮爆炸事故在我国发生频率较高,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伤亡和经济损失。作为一名矿工,亲身经历了煤矿发生残炮爆炸事故的惊险经历,不仅让我深刻理解了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同时也使我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和心得体会。通过这次事故,我深刻认识到了煤矿安全的隐患与风险,提升了自身的安全意识,并对煤矿安全生产提出了一些改善建议。

首先,煤矿残炮爆炸事故的发生源于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事故经过的分析表明,发生事故的地点与人员的安全意识密切相关。由于矿工们对于火药的威力和安全使用知识的缺乏,他们往往过于轻视操作的细节,存在行动上的疏忽和忽视安全规定的现象。因此,提升矿工的安全意识是预防残炮爆炸事故的关键。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增强矿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提高矿工对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其次,煤矿残炮爆炸事故的发生也与煤矿的管理制度有一定的关联。在这次事故的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管理方对于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不足之处,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例如,无论是对于矿工的培训与教育,还是对于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与改进,管理方都需要更加严格地把关,确保所有的安全措施都得以到位。同时,要注重对于煤矿的管理制度的完善,从源头上排除事故隐患,提供更加安全的工作环境。只有严格履行安全管理制度,才能有效地防范煤矿残炮爆炸事故。

此外,勘探和监测工作的重要性也在这次事故中得到了充分的验证。勘探和监测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对于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事故发生后,我们发现如果进行了充分的勘探和监测工作,正确判断了地下气体的情况和煤与瓦斯的浓度,就能够在事故发生前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从而减少损失和伤亡。因此,煤矿的勘探和监测工作应当得到更多的投入和关注,确保时刻掌握矿井的情况,对于隐患和危险做到心中有数,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最后,煤矿残炮爆炸事故的预防需要加强科技创新与技术支持。科技创新是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设备,加强科技研发和创新,可以有效地降低事故的发生风险。利用先进的无人机监测技术、智能感知装置以及预警系统,可以及时掌握矿井地下的情况,提前预警和处理潜在的危险。同时,加强技术支持,提供及时的技术指导和救援支持,为煤矿的安全生产进行保驾护航。

综上所述,通过这次煤矿残炮爆炸事故,我深刻认识到了煤矿安全的重要性,也总结出一些心得体会。提升矿工的安全意识、完善煤矿的管理制度、加强勘探和监测工作、加强科技创新与技术支持,是预防煤矿残炮爆炸事故的关键。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同关注煤矿安全生产,才能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降低煤矿残炮爆炸事故的发生率,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某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e: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

b:控制明火和高温表面c:防爆泄压装置d:防火防爆分隔。

e: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

d:特别重大。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13、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的程序是。

a:考察现场情况、保护事故现场、拨打紧急救援电话、清理现场。

d:考察现场情况、保护事故现场、检查和急救受伤人员、拨打救援电话、清理现场。

e: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

14、[2008年考题]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后,为防止风流紊乱导致灾害扩大,应。

a:立即停止通风,并及时进行反风。

b:保持矿井主要通风机通风,但应停止局部通风机通风c:保持通风,不得进行反风。

c:进风侧或回风侧d:顺着风流。

e: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18、对电焊操作的不安全因素描述不正确的是。a:机械性伤害。

b:易发生因触电造成二次事故。

c:易发生电气火灾、爆炸和灼烫事故d:触电机会少。

e: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

d: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d.格式条款内容。

二、多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2、重大事故应根据__实行分级响应体制。a.事故的性质。

c:炸药及其制品d:雷管e:导火索。

8、依据《矿山安全法》的规定,工会在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具有的基本权利的职责。

a:组织矿山事故抢险救灾b: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c:发现危险情况,有权提出撤离作业现场的建议。

9、系统的目标和任务主要包括。

c.事态及发展趋势的预测。

d.应急力量的重新调整和部署e.事故后恢复。

15、安全阀的主要故障有。a:泄漏。

b:到规定压力时不开启c:不到规定压力时开启d:排气后压力下降。

e:排放泄压后阀辦不回座。

17、下列不属于注册安全工程师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的材料的是。a:注册申请表。

b:申请人资格证书(复印件)c:申请人执业证。

d: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执业期间履职情况证明材料e: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18、通风除尘主要设备一般不包括__。a.除尘器b.吸尘罩。

c.风管、风机d.粉尘采样设施。

19、爆炸冲击波的破坏作用取决于__。a.速度b.超压。

c.超压及冲量d.温度。

21、依据《劳动法》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安排女工从事的劳动有a:矿山井下劳动。

e:连续负重500公斤的劳动。

24、__是指从事矿山、危险物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主管人员。

a.特种作业责任主体b.高危险作业责任主体c.一般责任主体d.特殊责任主体。

煤矿瓦斯事故心得体会

今年刚开始,我们**一矿就发生了“1.13”运输死亡事故,事故的发生,使全矿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然而8月6日,由于我们的管理不到位,违章指挥、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我们矿又发生了“8.6”透水事故,造成了6人被困井下,当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流泪了,如果这6名工友不能获救,那么将有6个鲜活的生命离我们远去,那么**一矿也可能长期处于停产整改的阶段,全矿1000多名职工将失去稳定的工作……幸运的是经过全矿干部职工的努力,6名工友全部获救,这次事故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省、市、县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也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这次事故也充分说明了安全在煤矿生产中的重要性。

今年“1.13”事故后,四川师范大学的刘熙鹏教授给我们讲课时曾经说过:人的第一需要是安全,那么什么是安全,对于我们职工来说,就是不出事故,就是人身不受到伤害。而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有的将失去工作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给家庭和自己带来无尽的伤痛。特别是伤亡事故,他的逝去使幼小的子女失去了父爱,使年迈的父母失去了依靠,使朝夕相处的妻子失去了伴侣。这种伤痛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恶劣的影响,这种影响是很难在短期内能够消除的。通过这次事故,使我深深地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事故造成的危害。我们应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扎扎实实地把安全工作做好,促进全矿各项指标的完成,以此来消除事故的消极影响,把**一矿建设成为让上级放心,让自己安心,让职工满意的现代化矿井。

“8.6”透水事故充分暴露了我们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事故的发生,他与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职工安全意识不强、现场隐患排查情况有直接关系。“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为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抓好今年后4个多月安全生产,努力实现今年安全生产奋斗目标,扭转我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重塑古叙煤电公司新形象,我作为一名基层现场管理者,结合我队实际,坚决做到以下几点:

一首先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决制止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必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坚决服从安全。

二加强对规程措施的学习,作业现场严格按作业规程和措施要求作业,严禁出现习惯性违章和拿规程措施如无物。

三坚决做到现场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狠抓现场违章作业行为,始终把职工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四严格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和水害的防治,每个班必须加强对工作面上下出口及通风设施的全面检查,上下出口必须畅通,通风断面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挡风帘必须施工规范。

五加强顶板管理,顶板管理不到位发生事故的概率最高,必须把顶板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必须抓好工作面上下端头支护质量管理和风机巷超前支护质量管理,加快工作面推进度,控制好工作面端面距,坚持敲帮问顶和杜绝空顶作业。

六加强瓦斯管理,今年发生的瓦斯特大事故较多,伤亡人数也特别多,我队必须严格加强工作面割煤期间上隅角瓦斯管理,防突措施必须到位,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七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抓好隐患排查就是减少事故的理念。

采煤三队:***。

2013年8月10日。

煤矿残炮爆炸事故心得体会

近年来,中国煤矿安全形势逐渐好转,但仍时有发生事故的情况。煤矿残炮爆炸事故是其中一种常见的灾害,给矿山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回顾最近发生的一起煤矿残炮爆炸事故,我深感震惊和思考。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自己对煤矿残炮爆炸事故的心得体会,探讨如何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水平。

首先,要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煤矿作为高风险的行业,安全管理至关重要。然而,我们发现在事故中,存在信息不畅通和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因此,煤矿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加强对安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同时,要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培训和教育,让他们时刻保持警惕,防患于未然。

其次,要加强技术与装备的改进。煤矿残炮爆炸事故的发生往往与设备老化和技术不足有关。因此,政府应加大对煤矿的安全投入,促进高新技术在煤矿安全上的应用,研发更安全、更高效的矿井设备,提升矿井的自动化水平。同时,要加强对矿井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定期进行检修,确保其运行的安全可靠。

第三,要建立健全的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每个企业都应对煤矿安全负有责任。在事故中,我们发现安全责任没有明确划分,员工对安全负责意识薄弱。因此,应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每个人的安全职责和义务,加强对责任的追究。只有真正做到人人有责、事事有回应,才能有效地预防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要加强监管力度。我们要深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政策,加强对煤矿的监管,从源头上控制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政府应加大对煤矿的监管力度,定期进行检查,运用先进的监测技术,对煤矿进行全面、准确的监测。同时,要加强安全专家队伍的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只有加强监管,才能有效遏制煤矿残炮爆炸事故的发生。

最后,要加强对事故的教训总结和经验分享。每一起事故都蕴含着宝贵的教训,我们要从中吸取经验,不断改进煤矿安全工作。煤矿企业应建立反事故经验库,收集煤矿事故的案例,开展专题研究,总结事故原因和教训。同时,要加强与其他煤矿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开展经验分享,互相借鉴,共同提高煤矿安全水平。

总之,煤矿残炮爆炸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不能只停留在悲痛和痛惜,更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加强煤矿安全工作。只有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改进技术与装备,建立健全的安全责任制度,加强监管力度,加强经验总结和分享,才能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水平,确保矿山生产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的矿工在工作中更加安全,平安回家。

宜宾筠连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三名官员因玩忽职守被批捕

据了解,上述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此案。据通报,被正式批捕的3名涉案官员分别是:筠连县安监局驻钓鱼台煤矿安全管理员陈某、筠连县安监局执法二中队队长龙某、筠连县维新镇安办副主任彭某。

2011年11月25日,筠连县维新镇钓鱼台煤矿被安监部门要求停产。此后,筠连县政府再次发文要求全县所有煤矿停产整顿。今年2月1日,钓鱼台煤矿违规开工。2月3日,该矿组织30名工人下井进行维修作业时发生瓦斯爆炸特大事故,致13人死亡、1人失踪、4人受伤。

据检方通报,上述涉嫌玩忽职守人员犯罪事实为,陈某作为驻矿安监员,明知该煤矿属于停产整顿矿,没有经过专家组评估,不能进行任何作业,且明知该矿要开工,却不执行驻矿安监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擅离职守,严重不负责任;龙某作为执法二中队队长,对驻矿安监员陈某的工作没有及时安排布置,没有督察其是否按时到岗,未正确履行职责;彭某身为维新镇安办副主任并系该矿盯守人员,没有认真履行每日监控职责,未发现和及时制止煤矿私自开工和违规组织工人下井作业。

事故发生后,宜宾市检察院侦监处介入案件侦查,查明三名犯罪嫌疑人的渎职行为致使此次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均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遂依法作出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