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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评估管理制度(热门18篇)

时间:2023-12-20 13:57:02 作者:梦幻泡

规章制度的修订应当充分调研和广泛听取成员的意见和建议。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应该根据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需求来具体设计。

消防安全评估管理制度

三、解决方法及措施。

一、商厦基本概况。

(一)建筑基本信息。

华贸商厦始建于2012年1月,于2014年1月开业,本商场为框架式结构,总建筑面积42012.4平方米,(含公寓及设备用房),商场总建筑面积29898平方米(不含五层办公区)商厦由地上4层、地下1层、总建筑高度73.85米。

(二)设备设施概况。

1、消防设施概况。

商厦配备有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防喷淋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水炮系统、消防对讲系统、餐饮区配有可燃气体报警系统、高压配电机房气体灭火系统,消防电梯等。

商厦的消防设备设施情况:消防主机为海湾安全技术生产的jb-qt-gst5000型火灾报警控制器,自动报警未端在各楼层弱电机房区域分布。其中消防火灾感烟探测器个,对商厦火情实时监控报警;消防喷淋头近4100个,商厦的消防系统由2台喷淋泵、4台消火栓泵(室内、室外各2台)全线供压。商厦备有容积为900立方米的消防水池及18立方米的消防水箱(数据来自工程提供)。室内消火栓280个(含门市),每个消火栓下面配备有2个4公斤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1)、防火卷帘系统,商厦负一层(含华润万家)共有6个防火分区,一层3个防火分区,二层3个防火分区,三层3个防火分区,四层2个防火分区组成。

2)、消火栓系统共有消火栓泵4台(室内、外分别2台):

室内消火栓泵,流量40l/s,扬程123m;室外消火栓泵30l/s,扬程54m稳压泵1台,消火栓分布为负一层75个、一层64个、二层64个、三层40个、四层35个,室外消火栓6个,水泵接合器7个。

3)、自动喷淋系统共有自动喷淋泵2台:流量60l/s,扬程。

120m;。

4)、消防广播系统一套。

5)、防排烟系统,共有4台,加压送风机14台,每个封闭。

式楼梯间楼梯前室装有正压送风装置,上述各分系统全部与消防自动报警主机相连,能实现自动、远程控制等方式动作,消火栓系统和防排烟系统同时能实现远程手动控制。

2、特种设备设施。

商厦共有货梯2部(华润万家使用)客货电梯2部,自动扶梯10部,负一层高压配电机房4台2000千万干式变压器4台,高低压配电柜若干,燃气锅炉1台,230千万麦克维尔螺杆式空调机3台,各楼层配电箱若干。

(三)安全重点部位。

(五)工作重点和目标。

工作重点:

1、每周营业员晨会,通报近期社会消防安全事件,总结经验教训,深化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每月对餐饮商户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基础知识培训,并进行现场考核。

3、公司领导班子每周带队进行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

4、每日专人对广场内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和汇报。

5、每月召开主力店、餐饮商户安全会议,对本月出现的问题、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沟通。

6、每季度召开主力店、餐饮商户、重点商户安全分析会议,对出现的重点问题进行沟通。

工作目标:

1、新入职人员一周内消防安全培训;

每月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每季度进行全员消防演习;

二、安全隐患分析。

(一)员工安全意识淡漠。

的隐患问题不能及时整改。

(二)消防车道(商厦西侧通道、北直梯前通道)。

商厦位于商业核心区域,人流车流络绎不绝。直梯前消防车道经常被餐饮送货车以及雨雪天不听劝阻的员工及顾客非机动车所阻塞,因商厦停车区域少的原因商厦西侧消防车通道只能划作员工及顾客非机动车停放,在火灾及紧急情况下消防车无法快速通过进行灭火救援。

(三)安全疏散通道。

商厦内共有9个疏散通道,应随时保持畅通,现实际开启的通道不能使用的有餐饮区金权道后厨、南侧货梯通道因华润万家卸货平台不能通道室外。通室外玻璃门应向外侧开启。二层veromoda南通道被阿特蜜女包遮挡导致通道不符合疏散通道要求,二层南扶梯上口处被卖场遮挡不符合疏散通道要求,一层金迈王北通道被泰和源鞋遮挡不符合要求,且二层、三层、四层分别有两个通道位于卖场经常出现商品影响情况,封闭式楼梯间楼梯前室内未实现消防应急照明切换(物业工程人员已在落实当中)疏散通道不畅通,在突发情况下人员无法快速疏散。

(四)消防及特种设备设施。

导致电梯困人。员工及商户不规范使用电梯,经常出现电梯故障,存在安全隐患。

(五)电器线路。

1、商户。

商户为增加卖场氛围,在商厦公共照明提供下,场内分别装有大功率金卤射灯设备,增加了商厦各楼层配电设备功率,且在施工过程中未能加强监管,存在安装不规范、产品与实际运用不匹配、亦有不合格产品,存在隐患。

2、工程。

因前期工期紧张,施工过程中电气线路有未按图施工情况,各配电室线路安装不规范,施工人员线路连接随意,各分支线路未做明确标识,个别线路路由未进入桥架安装,有强电、弱电共走桥架路由现象。存在隐患且不能有效控制能源,个别水路管线存在保温安装不规范、接口滴漏现象。现物业工程人员正在进行区分排查。

3、员工操作。

员工在开闭店操作电气设备不规范,物业人员虽对员工进行过讲解,实际过程中员工经常出现违规操作行为。

及和推广存在一定的盲区。

三、解决方法及对策。

(一)消防车道。

1、外场设置专人对车辆进行引导;

3、向执法部门对违规停放车辆进行举报;

(二)安全疏散。

1、安排专人巡查安全疏散通道;

2、四小时巡查一次并进行现场整改;

3、对整改拒不执行单位向执法部门举报;

(三)消防设施。

1、安排专人巡查消防设施;

2、营业两小时巡查一次并进行现场整改;

3、对整改拒不执行单位向执法部门举报;

(四)装修材料。

1、装修前须获得消防部门装修审核意见;

3、装修期间必须提供材料检验证明;

(五)电器线路。

1、每周指定专人进行安全用电检查;

2、对违规行为强制要求整改;

3、电气线路加装电气火灾报警装置;

2、主力店每月召开安全大会;

3、每月员工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评估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更好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及教育局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指示精神,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观念,防患于未然,将可能发生的消防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我校在自检自查过程中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首先,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由副校长为副组长,由各位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以对广大师生负责的精神,把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其次,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三,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工作指标,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网络,做到各项制度到位,责任到人。

二、加强宣传,警钟长鸣。

从整体上学校利用广播对学生进行冬季消防安全学习讲座,从局部上利用班级黑板报进行冬季消防安全普及,从个体上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观念,把“安全第一”深深刻在每个人的脑海之中,让不安全事故不发生,出现不安全事故能及时应对。

第一,学校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安全手册里的内容,让消防、交通、卫生、治安等安全常识走进课堂,从根本上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高度重视国家安全教育和“三防”教育,做好未来可能发生的灾难性或突发性事件的安全教育。

第二,学校已在10月末组织了一次安全疏散大演练,培养学生上下楼时有秩序,避免因拥挤造成的安全事故。后勤指派专项负责人时常对各项器械进行检查,发现损坏要及时维修或更换,彻底消除不安全因素。

第三,学校建立正常的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凡发生重大事件,必须立即向校长报告。

三、完善设施,改造环境。

学校教学用房、生活用房通道畅通,未发现在通道内堆放杂物,教学用房周边未发现堆放可燃杂物情况。其中对重点区域及各科室进行了检查和清理。同时为消除隐患,老化的线路重新进行了更换,消防器材及时进行了增补,在原有28个灭火器的基础上新增加15个灭火器,并且在学校的一些关键部位还新增加了一些灭火器专用箱,检查了楼内应急灯、楼梯口“安全出口”指示牌。

四、重点部位,重点检查。

各科室尤其是用电量较大的地方,各科室负责人都进行了认真排查,后勤人员也不定时进行检查,保障无漏电现象,不超负荷运转。

以上是我校在自检与自查过程中所做的具体工作,在以后工作中我们会一如既往,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完善检查机制,定期进行安全排查、进行安全疏散演练,对于发现的漏洞及时弥补,让不安全隐患没有立足之地。

消防安全评估管理制度【精选】

燃烧是指可燃物与氧或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苗和发烟的现象。

燃烧不是随时可以发生的,而是有一定条件的。只有这”一定的必要的条件具备了”,物质才能由不燃状态转变为燃烧状态。要发生燃烧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要有可燃物。

不论固体、液体、气体,凡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它氧化剂起剧烈反应的物质,一般都可称为可燃物质。

2、要有助燃物。

凡能帮助和支持燃烧的物质都叫助燃物。

3、要有火源。

凡能引起可燃物物质燃烧的能源都叫着火源。

燃烧特点:

1﹑气体燃烧特点﹕气体燃烧根据其与空气混合的时间可分为预混燃烧和扩散燃烧。

可燃预混气遇火源会发生爆炸﹐在特定条件下还会产生爆轰﹐对设备造成严重破坏。2﹑液体燃烧﹕液体的燃烧﹐实际是液体蒸气在燃烧。3﹑固体燃烧﹕固体物质是火灾中最普遍的燃烧对象。

火灾的特点。

一﹑室内火灾特点。

火灾发生的突发性﹐火情发展的多变性﹐人员处理火情的瞬时性。

1﹑突发性。

“水火无情”。大火来势迅猛﹐这是尽人皆知的浅显道理﹐由此﹐我们可以联想到火灾瞬时性特点。实验和实践都证明﹐火灾中受灾者所表现出的行为多属于被动的反应性行为。

主要有以下不同的特点﹕。

1﹑室外火灾受空间的限制小﹐燃烧时处于完全敞露状态﹐供氧充分﹐空气对流快﹐火势蔓延速度快﹐燃烧面积大。2﹑室外火灾受气温的影响大。

3﹑风对室外火灾的发展起决定影响。

4﹑室外火灾火势多变﹐经常出现不规则燃烧﹐火势难控制﹐用水量大﹐扑救难度大。

火场逃生的方法。

自救是常用的逃生方法﹐在实施自救行动之前﹐一定要强制自己保持头脑冷静﹐根据周围环境和各种自然条件﹐选择自救的方式。

1﹑熟悉所处环境。

这里所讲的环境﹐是指我们经常或临时所处的建筑物内。熟悉环境已不在话下﹐但也不能麻痹大意﹐以及进行必要的逃生训练和演练。确定逃生的出口﹐可选择门窗﹑阳台﹑室外楼梯﹑安全出口。楼梯等作为火灾进逃生的通路。

2﹑选择逃生方法。

逃生的方法有多种多样﹑由于火场上的火势大小﹐被围困人员所处位置和便用的器材不同﹐所采取的逃生方法也不一样。

2.1立即离开危险地区。

逃生路线的选择﹐应根据火势情况﹐优先选择最简便﹑最安全的信道和疏散设施。

2.3准备简易防护器材。

在各种信道被切断﹐火势较大﹐一时又无人救援的情况下。对于没有避难间的建筑里﹐被困人员开辟避难场所与浓烟烈火搏斗。

二﹑互救。

互救是指在火灾事故中表现出舍已救人﹐以帮助他人为行为目的。互救分为自发性互救和有组绢的互救。

每次火灾都有各自不同的特点﹐下面仅就一般的火灾事故中所要求的注意事项作一些介绍。火场逃生要迅速﹐动作越快越好﹐切不要为穿衣或寻找贵重物品而延误时间﹐要树立时间就是生命﹐逃生第一的思想。火灾刚刚发生的时侯﹐应迅速向消防部门报警﹐同时积极参加初起火灾的扑救。

3.1迅速报警。

a.向周围群众和邻居报警。b.向本单位义务消防队报警。

3.2.1有手动报警设施的单位应使用手动报警系统报警。

3.2.5离消防队较近的可直接派人去消防队报警﹔。

3.2.7大声呼喊﹐在没有准备什么东西也来不及报警的情况下﹐可利用喊叫来通知周这的群众。

二﹑及时扑灭初起火灾。

扑灭初起火灾是减少火灾损失﹐杜绝火场致人伤亡的最重要一环。1﹑断绝可燃物源。

1.1关闭有关阀门﹐切断流向燃烧点的可燃气体和液体。

1.2盛装可燃物的容器已经燃烧或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赶快打开有关阀门﹐将容器中的可燃物料通过管道转移到安全地带。

1.3火灾发生时﹐当盛装可燃液体的容器破裂﹐可燃液体流出并到处流淌水﹐应采用泥土或黄沙筑提的办法﹐阻止流淌的可燃液体的流向燃烧点。

2﹑冷却。

火在没有空气的条件下是不能燃烧的﹐所谓窒息就是隔断燃烧点的空气供给。3.1使用泡沫灭火器喷射泡沫覆盖燃烧表面。3.2利用容器。

(一)﹑高层建筑火灾的逃生方法。

在火灾中﹐被困人员应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保持镇静﹐不要惊慌﹐不盲目地行动﹐从而选择正确的逃生方法。

1﹑尽量利用建筑物内的设施逃生。

1.3利用建筑物阳台﹑通廊﹑避难层﹑室内设置的缓降器﹑救生袋﹑安全绳等进行逃生﹔。

1.4利用观光楼梯避难逃生。

1.5利用墙边落水管进行逃生。

1.6利用房间床单特连接起来进行逃生。2﹑不同部位﹑不同条件人员的逃生方法。

2.1当某一楼层某一部位起火﹐且火势已经开始发展时﹐应注意听广播通知。广播会告诉着火的楼层﹐以及安全疏散的路线﹑方法等。不要一听有火警就惊慌失措盲目行动。

2.2当房间内失火﹐且门已被火封锁﹐室内人员不能顺利疏散时﹐可别寻其它信道。2.3如果是晚上听到报警﹐首先应该用手背去接触房门﹐试一试房门是否已变热﹐如果是热的﹐门不能打开﹐否则烟和火就会冲进卧室﹔如果房门不热﹐火势可能还不大通过正常的途径逃离房间是可能的。

2.4当某一防火区着火﹐如楼房中的某一单元着火﹐楼层的大火已将楼梯间封住﹐致使着火层以上楼层的人员无法从楼梯间向下疏散时﹐被困人员可先疏散到屋顶﹐再从相邻未着为的楼梯间往地面疏散。

2.5当着火层的走廊﹑楼梯被烟火封锁时﹐被困人员要尽量靠近当街窗口或阳台等容易被人看到的地方﹐向求援人员发出求救信号﹐如呼唤﹐向楼下抛掷一些小物品﹐用手电筒往下照等﹐以便让求援人员及时发现﹐采取求援措施。

2.6在充满烟雾的房间和走廊内时﹐由于烟和热气上升的道理﹐在离地板近的地方﹐烟雾相对少一点﹐呼吸可少吸些烟。

3.1利用各楼层的消防器材﹐扑灭初期火灾是积极的逃生方法。3.2互相帮助﹐共同逃生。3.3自救逃生。

4﹑火灾逃生时的注意事项。

4.1不能因为惊慌而忘记报警。4.2不能一见低层起火就往下跑。

4.3不能因清理行李和贵重物品而延误时间。4.4不能盲目从窗口往下跳。4.5不能乘普通电梯逃生。

4.6不能在浓烟弥漫时直立行走。

※火场救人的方法。

一﹑寻找被困人员的方法。

1﹑询问知情人2﹑主动呼喊3﹑搜寻被困人员。

二﹑救人的方法。

1﹑对于神志清醒﹐但在烟雾中辨不清方向或找不到出口的被困人员﹐可以指明信道﹐让其自行脱险﹐也可直接带领他们撤出。

2﹑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者﹑儿童以及困惊吓﹑烟熏﹑火烧而昏迷的人员﹐要用背﹑抱﹑抬的方法把他们抢救出来。

3﹑楼层的内部走廊﹑楼梯﹑门等信道已被烟火封锁﹐被困人员无法逃生时﹐应利用消防拉梯﹑挂钩梯﹐或举高消防车升起﹐架设到被困人员所在的窗口﹑阳台﹑屋顶等处﹐然后利用消防梯﹑举高消防车﹑救生袋﹑缓降器等将被困人员救出。

4﹑无法架设消防梯时﹐可利用挂钩梯﹐徒手爬落水管﹑窗户等方法攀登上楼﹐然后用救生器材救人﹐或使用射绳枪将绳索射到被困人员所在的位置上﹐再让被困人员用绳将缓降器﹑救生梯﹑救生袋等消防救援器材吊上去﹐然后让被困人员使用器械材自救。5﹑被困的窗口﹑阳台﹑屋顶的人员﹐尢其是悬挂在建筑物外面的人员﹐在浓烟烈火的威胁下﹐有可能冒险跳楼﹐此时要用喊话或写大字标语的方式﹐告诫祂们坚持到底等待救援﹐不要铤而走险。

7﹑对抢救出来的人员要清点人数﹐认真核对﹐切实查清被困人员是否全部救出﹐还要防止被救出来人员重新跑进火场内。

8﹑对抢救出来的受伤人员﹐除在现场急救外﹐还应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火灾分类。

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称为火灾。根据火灾燃烧材料的种类﹐火灾分为a﹑b﹑c﹑d四大类。

4、d类火灾是可燃金属如镁﹑铝﹑钛﹑钠和钾等燃烧形成的火灾﹔5.电气火灾;

不同的火灾种类具有不同的特点﹐应采取不同措施﹔。

※灭火的基本方法。

一、冷却灭火法。

冷却灭火法﹐是根据可燃物发生燃烧时必须达到一定的温度这个条件﹐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燃烧着的物体上﹐使可燃烧物质的温度降到燃点以下﹐从而使燃烧停止。用水进行冷却灭火﹐这是扑救火灾的常用方法。对于房屋﹑家具﹑木柴﹑纸张等可燃物质﹐都可以用水来冷却灭火。二氧化碳的冷却灭火效果很好﹐二氧化碳灭火器喷--78℃的雪花状固体二氧化碳﹐在迅速汽化时吸取大量的热﹐从而降低燃烧区的温度﹐使燃烧停止。

在火场上﹐除用冷却法直接扑灭火灾外﹐还经常使用水冷却尚未燃烧的可燃物质﹐防止其达到燃点而着火﹔还可用水冷却建筑构件﹑生产装置或容器等﹐以防止它们受热后变形或爆炸。

二、隔离灭火法。

隔离灭火法是根据发生燃烧必须具备可燃物质这个基本条件﹐将燃烧物体与附近的可燃物隔离或疏散开﹐使燃烧停止。这种灭火方法﹐也是扑救火灾比较常用的一种方法﹐适用于扑救各种固体﹑液体和气体的火灾。

采用隔离灭火法的具体措施很多﹐例如﹐将火源附近的可燃﹑易燃和助燃物质从燃烧区转移到安全地﹔关闭阀门﹐阻止可燃气体﹑液体流入燃烧区﹔排除生产装置﹑容器内的可燃气体或液体阻拦流散易燃﹑可燃液体或扩散的可燃气体﹔拆除与火源相毗连的易燃建筑结构﹐造成阻止火势蔓延的空间地带﹕用水流封闭的方法﹐扑救油(气)井喷火灾。

三、窒息灭火法。

窒息灭火法﹐是根据可燃物质燃烧需要足够的空气(氧)这个条件﹐采取适当措施来防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者用惰性气体稀释空气中氧的含量﹐使燃烧物资缺乏或断绝氧气而熄灭。这种灭火方法﹐适用于扑救封闭的房间和生产设备装置内的火灾。

在火场上运用窒息的方法扑救火灾时﹐可以采用石棉布﹑湿棉被﹑湿帆布等不燃材料覆盖燃烧物活封闭孔洞﹔用水蒸汽﹑惰性气体(如二氧化碳﹑氮气等)充入燃烧区域内﹔利用建筑物上原有的门﹑窗以及生产储备设备上的部件﹐封闭燃烧区﹐组织阻止新鲜空气流入。此外﹐在无法采取其他扑救方法而条件又允许的情况下﹐可采取用水淹没(灌注)的方法进行扑救。

采取窒息的方法扑救火灾﹐必须致意以下几个问题﹕。

1﹑燃烧的部位较小﹐容易堵塞封闭﹐在燃烧区域内没有氧化剂时﹐才可采取这种灭火方法。

3﹑采取窒息方法灭火以后﹐必须在确认火已熄灭时﹐方可打开孔洞进行检查﹐严防因过早地打开封闭的房间或生产装置﹐而使用新鲜空气流入﹐造成复燃或爆炸。

4﹑采用惰性气体灭火时﹐一定要保证充入燃烧区内惰性气体数量充分﹐以迅速降低空气中氧的含量﹐窒息灭火。

四、抑制灭火法。

抑制灭火法﹐就是使灭火剂参与燃烧的连锁反应﹐使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游离基消失﹐形成稳定分子或低活性的游离基﹐从而使燃烧反应停止。采用这种方法可使用的灭火剂有干粉﹑“1211”﹑“1202”等。灭火时﹐一定要将足够数量的灭火剂准确地喷射在燃烧区内﹐使灭火剂参与中断燃烧反应﹔否则﹐将起不到抑制燃烧反应的作用﹐达不到灭火的目的﹔同时要采取必要的冷却降温措施﹐以防止复燃。

在火场上采用哪种灭火方法﹐应根据燃烧物资的性质﹐燃烧特点和火场的具体情况﹐以及消防技朮装备的性能进行选择。有些火场﹐往往需要同时使用几种灭火方法﹐这就要注意掌握进攻时机﹐搞好同配合﹐充分发挥各种灭火剂的效能﹐才能迅速有效的扑灭火灾。

灭火器材的使用。

一、灭火器的使用。

扑救灭火时﹐手提或肩扛干粉灭火器到场﹐并上下颠倒几次﹐离火点3~4米时﹐拔去保险销﹐一手握紧喷嘴﹐对准火源﹐另一手压下手把﹐干粉即可喷出﹐并迅速摇摆喷嘴﹐使粉雾横扫整个火区﹐由近而远﹐向前推进将火灾扑灭。

二、消火栓的使用。

击碎玻璃﹐一人拿水管一头接合接合头并打开开关﹐一人拿另一头接上喷嘴并拉水管向火灾点灭火。

企业消防安全评估管理制度

·这是全中国唯一一支没有消防车的消防中队。

·这是华东地区海拔最高的消防中队。

·这是全国最专业的山岳救援队和山林灭火队之一。

·建队以来,共参加抢险救援850余次,救助遇险群众770余人,用血肉之躯从死亡线上拯救了60条鲜活的生命。

·为群众做好事50000多件,为社会捐款95000多元。

“游客遇险了!”

7月17日早7时。泰山绝顶。泰山消防中队接到了报警信息,有人在号称“天梯”的十八盘龙门一带听到了喊救命的声音。

中队长孙洪友立刻带上8名消防战士,赶往龙门展开地毯式搜救。因为不了解具体的遇险情况,战士们带上了全套的山岳救助设备。

原来,一名游客被困到了一处悬崖上。当几名战士攀爬上悬崖,发现是一名年轻的男子,衣服几乎全已刮碎,浑身都是刮痕和血痂,人也奄奄一息。经战士初步诊断,肋骨断了6根。据他自己说,他是河南的一个大学生,趁假期独自来泰山旅游,5日凌晨在看日出的时候不慎失足跌下悬崖,已经被困在这里12天了。幸亏这几天下了两场雨,他用一个破矿泉水瓶接了些水,才勉强撑到现在。

山崖上满是茂密的荆棘和树根,给救援带来难度。消防战士们经过给小伙初步施救后,搭好绳索,身穿全身吊带的班长曹明战,给小伙穿上半身吊带,在绳索上固定好,一手抓绳索一手抱着他,顺着绳索下来。然后大家立即把他送往中天门,一辆120救护车已经守候在那里了。

泰山中队又从死亡边缘救下了一位游客。

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泰安市支队泰山中队组建于1996年,共有官兵18人,常年驻扎在海拔1500余米的泰山之巅,担负着岱顶及南天门景区的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

一封日本友人的来信。

“现在已记不起泰山的美景,唯有贵队热情及时妥善的处理,让我们刻骨铭心感激不尽。”

这是日本秦汉会会长松田政义先生专程发来的感谢信。

原来,在2007年5月8日12时50分,松田政义的妹妹,来自日本大阪市的74岁女游客森岗尊子,在登山时不慎摔伤,脚踝扭伤肿大,无法行动。接到报警后,泰山中队官兵迅速赶到现场,仔细询问伤情,立即使用止痛气雾剂为其止痛按摩,并取来冰块敷在伤处。然后以最快的速度用担架将伤者送至缆车并一直护送至急救中心救治,使伤员在最短时间内得到了最有效的救护。

近年来,泰山每年接待旅游和户外探险的游客近1000万人,高峰期每天就有五、六万人,游客摔伤遇险、突发疾病等情况逐年增多。而从建队起,泰山中队就义不容辞地承担起了抢救遇险游客的重任,共参加抢险救援850余次,救助遇险群众770余人,用血肉之躯从死亡线上拯救了60条鲜活的生命。

2006年大年初二凌晨2点,天寒地冻,雨雪交加。急促的电话铃声将中队官兵们惊醒:一名登山祈福的游客从十八盘不慎滚下,身上多处骨折,脸上血肉模糊,危在旦夕!

中队7名官兵立即携带救援器材,顶风冒雪,火速赶往出事地点,迅速为伤者进行止血、包扎和固定。在这个不足1000米的陡峭山路上,有1630级台阶,高差400多米,最陡处仰角达70多度,有的台阶窄得连一只脚掌都放不下,游客摔伤的位置正处于十八盘最陡最险的地方。此时的盘道被冰雪覆盖,即使空手攀爬都非常危险,更不用说抬着担架救人了。泰山中队立即与索道公司和山下医院联系,开辟紧急救援通道,调集120急救车在中天门接应伤者,并组织人员撒沙铺路。

每一丁点的失误都可能造成踏空滚落的严重后果,中队官兵将布带缠在鞋上防滑,一步一挪,向索道站前进。200米的距离,他们整整走了20分钟,终于将游客安全送上缆车,为及时救治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2008年3月30日15时05分,中队接到报警,9名游客由于道路不熟,在登山时迷失方向,被困泰山天烛峰悬崖,12名消防官兵携带救援器材火速赶赴现场。天烛峰高耸似烛,除北面与另一座山体相靠外,其他三面均是悬崖峭壁。通过望远镜观察,发现游客被困距山顶60多米的岩石上,向上是悬崖绝壁,无路可攀,向下山路陡滑,深不见底,无处立足。此时天还下着蒙蒙细雨,气温降至0度,风力达到6级,游客已被困长达6个多小时,饥寒交迫,其中2名女游客发起了高烧。救援官兵从西侧山梁攀爬到峰顶,一边选择锚点,固定绳索,制作安全保护系统;一边通过喊话稳定被困人员情绪。利用绳索一点点靠近被困人员,为他们佩戴好防护救生装备,悬崖上下的消防官兵一齐努力,经过3个多小时的紧张救援,成功将9名被困游客逐一救上崖顶。

泰山上有2200多处碑碣石刻,在当地百姓和泰山游客心目中,“有困难找消防”已经成为另一尊永相传诵的“口碑”了。

泰山中队官兵不断提高服务技能和本领:

每名官兵都熟练掌握了旅游救助常用英语100句和日常简单实用的手语,并取得了红十字会颁发的急救员证。泰山中队的官兵都有一个“服务包”,里面装着为人民服务的“六件宝”:矿泉水、压缩饼干、火腿肠、急救包、泰山地图和手电筒。

泰山中队官兵在事故易发路段设立巡逻点,警示危险,护佑平安;在游客集中时段现场执勤,疏导人流,扶老携幼;在巡查时主动为登山游客义务导游,指引道路,传播文明;他们还在泰山岱顶设立了全国首家“消防便民服务站”,为群众提供饮水和医疗服务。甚至一些游客遇到拉肚子、想喝热水、手机没电等小事、琐事,都会到中队求助,他们从不厌烦,热情接待,有求必应,尽最大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泰山安全的重中之重。

“消防工作,在碧霞祠是第一位的。”中国道教协会常务理事、泰山碧霞祠管委会主任张诚达道长这样说。

泰山,被誉为“五岳之首”,是世界自然、文化、地质三重遗产,拥有18万亩山林,26处古建筑群,58座寺庙,2200多处珍贵碑碣石刻,1.8万余株名木古树。一旦发生火灾,必将留下永久的历史性遗憾。而在泰山消防的努力下,泰山已连续14年没有发生一起山林、古建筑火灾。

防火是泰山安全的重头戏。中队组建了“消防巡查服务队”,每天对岱顶的11家重点单位和40多家“天街”商铺进行全天候、无缝隙巡查服务,宣传消防知识,查改火灾隐患,官兵每天至少要走几十里的山路,一年下来就是几千公里。

为提高驻山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中队指导玉皇顶、碧霞祠、南天门等岱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成立了消防安全委员会,增添了上百个消防器材箱,成立了11支义务消防队,在他们的培训指导下,寺庙里的出家人也都成了技能娴熟的义务消防队员。

每逢旅游旺季,中队官兵更忙,分发消防知识手册,讲解防火灭火常识,让人民群众在旅游观光的同时不忘防范火灾,大大降低了火灾发生的几率。

泰山山林茂密,游人众多,火灾发生的危险随时存在。

2006年3月27日夜晚,位于泰山山脉西部的藏峰山因雷击引发山林火警,中队官兵闻警即动,顶着七、八级的狂风,钻丛林,越山涧,披荆斩棘,疾奔火场。冲在队伍最前面的班长惠金国,一脚踩蹋了松动的石头,身体悬空向山下滚去,多亏树杈挂住了他的风力灭火机背带,才大难不死,但已是头破血流。简单包扎后,他不顾战友的劝阻,迅即投入了战斗!经过3个多小时的艰苦鏖战,终将山火扑灭。

海拔1500米处的坚守。

“夏秋两季水帘洞,春冬天然一冰窟。屋外下雨屋内漏,屋外不下屋内流”,这是泰山中队官兵们自编的顺口溜,也是他们生活环境的真实写照。

在别的消防中队,早上起床后的第一件事是出早操,但在泰山中队却是清扫积水。冬夏两季雾气弥漫,难得有个晴天,特别是遇上大雨,一觉醒来,战士们的被子也像过了遍水一样,久而久之,年纪轻轻战士就落下关节炎、腰腿疼的毛病。

在长达150多天的泰山冬季,消防官兵面对的是严寒、缺水、常人难以想象的寂寞和更加繁重的防火灭火任务。泰山冬季平均气温在零下15度左右,最冷时达到零下27度,呼啸的北风,经常撕断连接岱顶的电缆,这时营房就变成了冰窖,牙膏挤不出来,鸡蛋冻得结结实实,摔到地上像乒乓球一样蹦蹦跳跳。由于管道封冻,自来水上不来,战士们就要从远离驻地的山泉挑水吃,麻杆儿细的泉眼儿,流到脸盆儿大的泉池内,一天只能刮到五六桶水。挑水的台阶经常结冰,一不小心就会摔倒,跌个鼻青脸肿并不可怕,怕的是水桶滚下悬崖,不仅喝不上水,还要到山下去捡水桶。冬天战士们最盼的就是下大雪,哪怕再冷,因为有雪就有水喝。战士们做饭、刷牙、洗脸全靠这些雪水,用完后还要二次利用,冲厕所,涮拖布,弥足珍贵。

生活上的艰难还可以忍受,精神上的寂寞却更难排解。大雪封山时,很多驻山单位关闭,平时拥挤的泰山一下子沉寂了下来,陪伴战士们的只有山风和严寒。

2007年元宵节,在这个万家团圆的日子,指导员王坤亮与妻子约好,让她在山下燃放烟花,给山上的战士们带来一份欢乐。夜幕降临,王坤亮妻子的电话来了,说烟花已经点上了,快让战友们出来看吧!其实,整个城市已经被绚烂多姿的烟花覆盖,哪里分得清东家西家,但是战士们仍然激动得蹦啊、跳啊,“嫂子,您放的烟花我们看到了!谢谢了!谢谢了!”

在泰山消防中队的门口,有熠熠生辉的八个大字:“誓言如山,尽责至善”。这是泰山消防的“队魂”,也是当代消防卫士的最佳写照。

泰山中队先后28次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集体二等功2次、集体三等功3次。2006年11月,中队被公安部消防局表彰为“公安消防部队英模群体”;2007年4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模范消防中队”荣誉称号;2008、2009年,连续两年被公安部、团中央命名为“国家级青年文明号”。中队先后有6人次荣立二等功,29人次荣立三等功;2008年,中队长孙洪友作为泰安市唯一一名现役军人代表参加了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今年6月30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命令,授予泰山中队“泰山卫士”的荣誉称号。

消防安全评估管理制度【精选】

今天,思迈组织小记者到消防中队参观。

莱西消防中队有30人、执勤车6辆、大吨位救火车1辆、云梯车1辆、中吨位救火车2辆。抢险车1辆、救援车1辆,负责莱西1000平方公里的救火任务。

一开始,讲解员介绍了救援车,救援车是在有车祸的时候去的,里面有很多工具,如:钢筋速断器,钢筋速断器就把钢筋几秒钟劈成2半。然后,讲解员介绍了救火车,救火车里面有3条水带,有3进水口,水带加到喷水口就可以喷水了,喷水口喷出来的水有2种方式:花式喷法和直式喷法。

然后,讲解员给我们介绍了接警室里面有2铺床,1个接警台,他们每天晚上都接到4个骚扰电话,所以,我们不要给消防员带来麻烦,不要给消防员一些骚扰的东西,讲解员教我们叠豆腐被,在消防员手里筷子就等于内务刀,2块木头上面画上刻度就等于叠被子的压板,给我们看资料片,让我们学会自救,我们还演习了逃生,30秒是最佳逃生机会,还给我们发了宣传单。

我希望还有第2次这样的活动,我非常快乐。

消防安全评估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保障食堂安全生产,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预防消防事故的发生。针对食堂具体情况,特制定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1、建立食堂的兼职消防员。(由管理员兼任)。

2、兼职消防员负责定期检查食堂消防设备是否完好,(包括灭火器、消防水、消防带、消防栓等。)。

3、兼职消防员负责定期检查食堂电、气(线路、管道、开关、)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或更换。

4、兼职消防员负责每学期组织消防安全学习,让每位员工都熟悉消防知识,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5、每两周必须清洗一次烟罩,每年暑假清洗一次油烟烟道。

6、每天晚上值班员要认真检查水、电、气开关是否完全关闭。

7、食堂不准私拉乱接电线,用电器。停电用蜡烛应注意安全,不用时立即熄灭。

消防安全评估管理制度【精选】

1、单位使用的建筑物、场所,应遵守消防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规定,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审核、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合格,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

2、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单位,投入使用、营业前应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在前台等醒目位置悬挂,未悬挂则为有缺陷。

3、建筑物或场所的实际使用情况应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与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办公楼已验收但擅自改为宾馆;饭店开业前检查合格但擅自改为娱乐场所;部分改、扩建也不可。

1、总则。

单位应根据生产、使用、经营、储运等环节的实际,制定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打印或装订成册,并及时修订。

明确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形式、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等内容。

3、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明确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等有关内容,并建立防火巡查、检查的统一表格。

明确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和管理要求等相关内容,并保存记录。对安全出口、楼梯间等疏散设施应统一编号并建立相应的台账。

明确包括责任范围和职责、火灾与故障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资质要求等内容,建立值班记录并保存。

明确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等内容,建立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台账、记录并保存。

7、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明确包括火灾隐患认定、处理、报告和整改监控流程、整改责任和防护措施等内容,建立火灾隐患登记、整改记录并保存。

明确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施工人员资格、用火用电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防护措施、发现问题处置程序等内容,根据实际建立用火、用电审批、实施人员、监护措施、处置措施等内容的工作记录并保存。

9、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明确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易燃易爆危险品登记、火灾或爆炸危险性、发生事故处置程序和措施、预防措施等内容,建立记录并保存。

明确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组成和职责、接警出动、训练方式、考评方式、奖惩方法等内容,建立人员登记台账、装备配备台账和培训训练记录并保存。

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明确包括组织机构和分工、联络方法、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救护和防护、演练程序、注意事项、演练频次、演练记录、改进方法等内容,建立记录并保存。

12、燃气、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明确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检查工具、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处置程序等内容,建立记录并保存。

明确包括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考评目标、内容和方法、奖惩办法等内容,建立记录并保存。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15、消防安全操作规程1)消防设施操作规程。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制定电气焊、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与消防安全有关的操作规程。

以上制度、规程,火灾高危单位必须全部建立,且打印装订,妥善保管,悬挂上墙。检查评定时要注意是否照搬照抄,是否符合单位实际。

1)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2)单位应确定1名单位负责人作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主管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按国家规定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63号)要求。

注: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消防法)。

2、消防工作职能部门。

1)单位应明确负责消防工作的职能部门(可由安全保卫部门兼任负责,应以单位文件形式明确),并传达到每名员工,消防工作职能部门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负责,按照下列规定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统一管理消防控制室和消防设施、器材、标志;

对新上岗员工及时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全员消防安全培训;

组织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指导或管理专职、志愿消防队工作;单位授予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2)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的消防工作职能部门负责人,应按国家规定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暂时拖后,目前国家公布一级消防工程师名单,我省仅2名,待此项工作全面开展后。

3)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单位消防工作,或将部分消防工作委托专门机构管理的,由受托方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单位的消防工作职能部门应定期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或专门机构履职情况。受托方(物业、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委托方负责监督。

1)单位的消防工作职能部门应确定负责防火检查(巡查)、自动消防系统值班操作、消防设施(器材)检验与维修、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的消防管理人员,其数量应与单位的经营规模和消防工作强度相适应。

应以书面形式予以明确,核对是否及时变更,数量是否符合要求。2)防火检查(巡查)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经依法设立的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控制室值班员、巡逻员培训证书。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加工车间、集体宿舍;医院高压氧舱室、手术室;

根据单位火灾危险性质确定的其他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根据实际制定专门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责任书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工作职能部门组织签订。

5、防火检查。

1)单位应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和db37/t1645的要求,根据本单位实际确定定期防火检查的频次、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和检查记录。原则上至少每天全面检查一次。

2)单位应将防火检查记录统一装订,存档备查,存档时间不少于2年。

3)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等设施设备现场设置的检查卡在填写完毕后应统一存档,存档日期不少于2年。

6、防火巡查。

1)单位应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63号)和db37/t1645的要求,根据本单位实际确定每日防火巡查的频次、巡查人员、巡查路线、巡查内容和巡查记录。2)单位应将防火巡查记录统一装订,存档备查,存档时间不少于1年。

3)使用电子巡更系统的巡查记录应可靠存档备查或打印存档,存档时间不少于1年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企业等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指定防火巡查人员在生产、营业期间进行不间断的防火巡查。

会堂、剧院、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体育场馆等火灾高危单位承办会议、演出、展览、体育比赛等活动时,应当组织不间断的防火巡查。

宾馆、饭店、养老院、福利院等火灾高危单位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2小时1次。

防火巡查的时间和频次应当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中规定并实施。

7、火灾隐患整改1)总则。

由于引火源、可燃物和用于灭火、逃生的设施、器材、通道、出口、分隔、间距以及其他事项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可能引发火灾、导致火灾蔓延、妨碍火灾扑救、造成疏散困难的危险状态,应确定为火灾隐患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隐患整改后,按照相关要求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发现并责令改正、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的火灾隐患整改等消防违法行为,整改完成后,单位应及时将整改结果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并提出复查申请。询问,并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核实。

整改结果(包括情况描述、整改后照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法律文书、中介机构检测报告等)。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人员;专职消防队的消防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等特种岗位人员;国家规定的其他人员。

消防安全培训应符合下列要求:

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培训应有季度或年度总结。4)培训内容。

消防安全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其他应培训的消防安全知识。5)培训档案。

单位应建立消防培训档案,档案应包括培训影像资料、试卷、文字记录等内容。

9、消防宣传教育1)总则。

针对本单位的特点,采取在公共部位张贴或悬挂消防宣传标语、消防文艺宣传、消防宣传画廊、消防宣传板、火灾事故现场会、典型火灾案例分析、消防演讲、季节防火宣传、消防报刊或杂志、消防影视节目、消防知识竞赛、重点工种教育、参观消防站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单位在消防宣传日、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应通过张贴海报、图画、广播、光盘等方式,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常识。

3)宣传教育档案。

单位应建立消防宣传教育档案,档案应包括宣传影像资料、文字记录等内容。

10、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1)总则。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按照db37/t1645的要求,明确预案和演练各相关人员的职责。4)预案演练。

应按以下演练方式开展演练:

单位应根据单位的人员、规模等变化情况,并针对每次演练发现的问题,不断修订和完善预案,使其更加贴近于实战要求。预案至少每5年修订一次。

11、用火用电管理。

1)单位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施工,应制定消防安全措施,经消防安全管理人现场查验、确认并签发动火证后,方可施工;公众聚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场所不应在生产、营业时间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施工或使用可燃、易燃物品的装修施工;确需在生产、营业时间施工,应建设实体墙将施工区和生产、营业区进行防火分隔。

2)单位应在禁烟禁火部位张贴警示性标识,单位现场工作人员对在单位禁烟禁火部位违规动火或吸烟的人员,应实施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举报。

禁烟禁火部位,如宾馆、饭店营业区域,

3)单位应加强对集体宿舍的管理,采取措施禁止吸烟、私接电器线路、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炊具等妨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12、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易燃易爆危险品定义:遇火、受热、受潮、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接触容易爆燃的物质。按形态,气体、液体、固体、粉尘四类。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对其有详细阐述。

1)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易燃易爆危险品、烟花爆竹等的安全管理规定。

自身有无违反规定情况,大量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烟花爆竹,管理混乱。

2)人员密集场所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任何单位、个人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烟花爆竹等进入。

如是否张贴标识,是否在员工培训时予以明确(查培训记录、抽查提问),现场模拟带入。

3)对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燃放烟花爆竹的,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制止;制止无效的,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采取防范措施。

现场模拟使用、查培训记录、抽查提问。

13、合用建筑管理。

建筑物由两家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多产权或多方租赁,如多租户的商场市场,多产权的酒店式公寓,大型综合体等。

前期督查情况来看,情况不佳。合用通道、设施,堵塞、锁闭、损坏无人问津,责任通通推到甲方或物业。三家单位合用一间控制室,由一家管理,信息不能及时互通。各使用单位应遵守下列规定:

d)接受消防安全统一管理机构实施的防火检查(巡查)、消防演练、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消防工作奖惩。按要求,统一管理机构应作以上工作,未标明次数。实际评估,如各单位自身做了以上工作,保障自身和合用部分安全即可。

四、建筑防火、疏散逃生设施。

1、单位应在日常生产、营业期间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锁闭;禁止在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避难层(间)、顶层停机坪等位置放置影响使用功能的物品、设置障碍设施。

2、严禁占用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设置合理,严禁改变防火防烟分区结构或设置障碍物,防火门、防火卷帘、水幕系统、挡烟垂壁等防火防烟分区分隔设施保持完好有效。

3、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门诊楼和病房楼等单位3层以上的部位,应按规定配置救生缓降器、逃生滑道、逃生梯、自救呼吸器等逃生辅助设施;新建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智能疏散逃生系统。

五、消防控制室及消防设施、器材。

1、消防控制室1)建设标准。

单位应按照gb25506的要求对消防控制室进行建设。2)运行记录。

单位应按照gb25506的要求建立相关记录,并存档备查。3)值班。

(1)消防控制室应实行每日24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未提3班倒,但还是按6人来要求。

(2)消防控制室值班的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经国家法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检查是否持证上岗。

(4)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自动);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

2、消防设施、器材1)总则。

单位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应符合下列要求:

a)选用消防产品符合市场准入规定和消防安全质量要求并安装合格;

单位应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至少每年进行1次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验,并自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送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4)消防设施档案(1)基础技术档案。

h)防排烟系统技术资料;消防水幕、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技术资料:j)灭火器资料台账;k)疏散指示标志资料台账;l)应急照明资料台账;m)其他技术资料及台账。

单位应建立消防设施检查资料档案,主要包括以下种类:

g)对消防水幕、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进行检查、测试的有关记录;

单位应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年度功能检验资料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建筑消防系统检测委托书;b)建筑消防设施年度功能检验报告;c)不合格项目整改措施及记录。

六、标识。

1、单位应在正门入口处悬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识。

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按照db37/t1645的要求设置标识,并明确责任人。

3、单位建筑消防设计总平面范围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应设置醒目标识。

4、对单位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应按照db37/t1645的要求设置以下标识:

a)名称、位置指示标识;b)禁止占用、遮挡的标识;

c)使用说明、操作方法。消火栓箱门、灭火器筒体、防火门。

七、电器产品、燃气用具。

1、单位选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应符合国家有关市场准入规定,并符合消防安全质量要求;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2、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线路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且按照规定使用。

3、电气线路敷设应采用不燃或难燃等级的电工套管进行保护。

4、设有厨房的单位应至少每半年清理1次厨房烟道,留存情况记录并存档备查。

5、人员密集场所应委托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机构至少每年进行1次电气防火设施功能检验,并自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送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八、室内装修、建筑外墙保温材料。

1、单位进行室内装修应严格按照gb50222的有关规定,选取燃烧性能等级符合要求的装修材料,并经见证取样检验合格。

2、单位进行外墙保温施工,应使用不燃保温材料。

目前,在制定外墙保温地标,规范对热固、热塑材料的使用。

九、专职、志愿消防队。

1、专职消防队。

d)前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e)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2)单位专职消防队应参照建标152的有关要求进行建设,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其专职消防员数量和消防装备、器材配备应满足本单位火灾扑救需要。

(3)专职消防队消防员应经依法设立的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

(4)专职消防队应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训练,开展经常性(隔三差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训练。单位组织综合性消防演练时,专职消防队应参加。核查演练记录、影像资料等。

(5)专职消防队应接受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指导,每年向辖区公安消防队定期报告消防训练和演练情况;根据扑救火灾需要,专职消防队应服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动指挥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2、志愿消防队。

(1)不需组建专职消防队的单位应组织员工参加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并为志愿消防员参加灭火和应急疏散训练提供便利条件、安全保障和适当补贴。

(2)公共娱乐场所员工应全员参加志愿消防队,其他单位应有不少于20%的员工参加志愿消防队。

(3)防火巡查人员应参加志愿消防队,参与组织消防演练和灭火、疏散任务。

(4)志愿消防队应每月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训练;单位组织综合性消防演练时,志愿消防员应参加。

十、其他消防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采取下列消防安全技术防范措施:a)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易燃易爆场所按要求设置防雷、防静电、火灾报警装置。

十一、火灾公众责任险。

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应按规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十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

单位应按照db37/t1645要求,根据本单位情况,通过组织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演练、抽查员工岗位职责和消防设施使用情况,每月开展1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核查评估内容、程序、打分、评定结论等。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产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保卫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全国人大会批准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单位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各单位仓库贮存着大量产品,是防火重点单位,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首位,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第四条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及时反映到公司,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当追究主管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五条各单位仓库都要建立安全小组,仓库负责人为安全小组负责人,并确定一名保管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和文件,组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定期检查防火安全实施执行情况。

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措施。

4、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对新职工、临时工要做好上岗位前的防火安全教育。

二、保管员职责:

1、负责本仓库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灾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4、每日检查库房安全措施,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做好火、电源管理,清除废纸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5、发现火警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第六条各单位仓库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

第七条库区若确需动用明火,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大风天不准明火作业。

第八条产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别对外来物品,更要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第九条仓库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第十条库房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商品必须与灯头保持50公分以上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第十一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60瓦以上的灯泡、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钟、交流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第十二条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分闸,开关箱应设在库外,并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十三条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库、分区、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米,垛与墙之间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储存物品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距离不小于0.3米,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米。

第十四条氧气、液化气、乙炔等易燃和易爆物品,不准露天存放,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

第十五条不准在库区内停放、修理机动车辆。铲车进入库房,必须有防止溅出火花的安全装置,不准在库区内存放汽油、柴油。

第十六条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纸、杂物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各种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定期检查、维修,严禁挪用。消防设备周围,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仓库必须实行分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部门每月、仓库负责人每周、保管员每日检查一次。检查的重点是火源、电源、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建立档案,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第二十条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奋力抢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二十一条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报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防止和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公司财产的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制裁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一、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定变配电室、消防水泵房、油库、木料场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禁烟禁火等各种文字、符号的警告标志。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配备相应的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经常进行防火巡查,并填写消防安全防火巡查工作记录。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工作依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救的原则,依靠农贸市场内各租户实行综合治理,并接受公安消防局的领导和监督。

二、农贸市场的防火管理实行分区、分工负责制,落实有关防火措施。

三、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工作任务,切实抓好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

四、认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理论和各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各种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

五、为及时发现险情,值班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值班巡逻,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灾隐患,严禁将危险品带入本市场。对各种设施进行经常性的隐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员工和广大经营户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进一步提高广大经营户学习消防“四个能力”。

七、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发生火灾积极组织参加补救,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清除,对于安全生产、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八、加强农贸市场安全用电管理,疏通消防通道,严禁违规用火、用电,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过道、楼梯、安全出口)要时刻保持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及堆放杂物,不得擅自封闭安全出口, 不得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过道和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等设施设备,凡因个人或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具体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九、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档案,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经营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十、监督动火作业,动火时必须做到“七不”“四要”、“一清”。

十一、消防设施停水、停电原则上不过夜。特殊原因需要过夜,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及时通知客户加强防范。

十二、市场内所有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在发现火灾后按程序进行处理,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及时打“119”电话求救,并协助维持火场秩序,配合对事故进行处理。

十三、租户应自觉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设施,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电气线路,严禁擅自拆、改、装电气设施和用具。

十四、市场管理部门对违章用火、用电、电气焊或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坚决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五、严禁经营和未经批准而私自贮存烟花炮竹、炸药、汽油、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炮竹。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资料、部位和频次。巡查的资料应当包括: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景;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景;

2、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1、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2、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的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景做好记录。

三、

1、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2、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3、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编修检查。对灭火器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景。

应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标志、设施要进行维护,不得围占、挪用、遮挡、覆盖。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消防安全职责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及时向消防安全职责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职责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并落实整改资金。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应当将整改情景记录在案,消防安全负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资料、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1、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职责。

2、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3、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1.严格执行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管理监控员交接班制度》,维护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设备的完好无损,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2.严格遵守声控、音响和监视设备的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各种设备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熟悉各种信号、标识和讯号。处理每一次火警讯号不得超过五秒。

3.坚守岗位,严密注视监视屏及各类控制柜的工作状态,认真接警、处警和解警。做到准确记录火警讯号,快速传报,正确传达领导处置火情的指示。

4.严密监视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发现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或类似情景时,及时通知安全管理员主管前往调查处理,并做好记录。

5.当发出火警报警信号时,立即经过对讲机或电话通知当值安全管理巡逻员前去报警位置核查信号真伪情景。

6.发生火灾时,迅速按消防预案紧急处理,并尽快向消防主管及物业值班经理报告。异常紧急情景,可越级直接报告总物业经理。

7.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各类信号检查,确认正常与否,并做好记录。如发现不正常情景,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问题,迅速上报主管或通知工程维修人员。

8.各操作开关在正常情景下应处于“自动”位置。每月第一周做一次手动、自动实际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9.当物业电梯监视系统收到故障报警时,应立即通知当值经理和工程维修人员前去处理。

10.配合机电人员等进行报警系统每季度一次的检查,以及每季度一次的消防系统有关试压测验。

11.为保证消防安全管理中心专线报警信息畅通,除紧急情景外,不得使用专线报警电话。

12.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睡岗、脱岗,不准岗上会见亲友,不准吸烟,不准岗前、岗上饮酒,不准代人存入物品,不准搞娱乐活动)。

13.坚持室内卫生,经常清洁控制柜及闭电监控系统,做到设备无灰尘、积垢。

14.宣传消防规章制度,报告防火隐患,提出消防合理化提议。

15.当值人员必须准确、真实、清晰地填写值班记录。

16.谢绝非工作人员进入消防安全管理中心,严禁非值班人员触动各种设备。

17.对各种值班用簿、资料、工具、装备要做到数目清楚,摆放有序。

18.严禁收录、播放电台节目及与工作无关的音乐、录像带。

1.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物业管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监控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以保证物业的安全。

2.消防保安中心实行专人轮班制度,值班员要严格履行其岗位职责。

3.维护消防主机联动系统和音响广播设备的安全运行,定期与有关部门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保养及维修,管理好全部设备、资料,及时调配补充消防及灭火器材。

4.消防保安中心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报告工程管理部或负责维护管理的专业部门,严禁擅自拆装、移动。

5.定期检查物业各个部位的防火安全情景及各种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发现隐患及时督促,并协助有关部门及客户进行整改。

6.认真处理每一次火警讯号,反应时间不得超过五秒,做到快速传报,准确记录,有警必查,查必有果。

7.必须备有《火灾疏散预案》和火警传报程序,以及消防监控保护部位示意图和相关部门及客户电话、寻呼机和手机号码。

8.在物业管理公司消防负责人的领导下,定期组织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进行消防演习,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9.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以免影响消防联络。

10.谢绝非值班人员进入消防保安中心,严禁非值班人员触动各种设备。

11.一旦发生火灾或各种突发事件,必须听从物业防火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服从命令,全力以赴,做好灭火抢险的救灾工作。

12.全体消防监控人员必须树立严谨的敬业精神和高度的职责感,为本物业管理公司的消防工作做出贡献。

1.接班者应提前十分钟到岗,交班者相应提前做好交接准备工作,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未经上级主管批准不得私自换班、替班。

2.交班者应将设备运行情景及故障火警处理情景、资料工具数目、领导指示、待办事宜等,准确记录在值班簿上,并向接班人加以说明交代。

3.接班者与交班者应共同查看各种设备有无损坏及运行情景,交换对火警处理意见,弄清领导指示和未尽事宜的续办资料,点清交接物品。

4.当交接班遇有紧急情景发生时,或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不能进行交接班,可在交班人员主持下,接班人员协助下完成工作。待事件处理得出结论,或上级主管作出决定后,交接班方可进行。涉及设备失灵,处警失误等情景,必须当即报告有关领导裁定职责。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应坚守岗位。如接班人因故无法到岗工作,交班人应报告主管领导给予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6.交班人交班前必须清扫室内卫生,接班人如发现交班人无故未清扫室内卫生,可不接班,直至交班人清扫完毕。

7.禁止交班给有病、情绪不正常或醉酒的接班人员,并立即将此情景报告上级主管。

8.交接班双方须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值班记录簿》上签字,以明确职责。

1.实行三级教育、培训制度,凡新参加工作的员工须分别经公司(一级)、部门(二级)、班组(三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一级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安全管理部负责实施;二级由部门主管经理负责;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时间各不少于半天、两小时、一小时,公司内调动由二、三级负责。

3.资料为“三懂三会”消防法规、制度、火灾原因教训等,班组可用讲演与表演相结合的方式。

4.随技术工种和引进的新设备、新技术,由所在部门负责组织技术和消防培训,考核同步进行。

5.未经三级消防安全教育或不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岗操作服务,否则由此发生火灾事故由分配及接收具体工作的领导负主要职责。

6.对民工、外委托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由主管部门负责。

1.根据用火部位和危险程度,实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审批管理制度。动火时,必须到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办理动火证,方可动火施工,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在楼层闷顶、车库、制冷机房等有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的容器、管线、设备处动火属一级;由主管部门或民工、外委托施工负责人采取消防措施,并事先通知安全管理员到场监督,方可动火,疑难危险问题报请公司领导,召集有关员工采取可靠措施,作为特殊动火处理。

3.非属一级动火管理之处的使用电焊、气焊、烧烤、煨管、熬沥青和批准使用的电炉及炉火取暖的管理属二级;由主管部门制定用火管理制度,执行防火管理规定,并责成专人落实。

4.属于正常使用中的加工餐食的液化石油器炉灶,烤炉及吸烟管理属三级,由班长负责检查,落实岗位员工消防职责制。

六、新建、扩建、临建工程报批制度。

1.工程管理部对工程的消防设计和安全施工负责,并对外包工程中的消防安全实施现场监督,自建和外委托工程事先均须按规定报请消防机关审批后,方可施工。

2.凡外委托工程,主管部门按国家《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督促落实,设计单位的设计须贴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并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3.公司内临建工程由改建或维修部门按规定报批,并在规定期限内拆除。

1.公司各部门的各种电器的安装、增减、拆修、检修、更新均由专业电工,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2.非专业人员不准私自拆改、增加用电设备、器具。

3.禁止员工和客户私自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杯、电熨斗等电加热用具。

八、消防器材、设备维护、检修更新制度。

1.各岗位配置的灭火器、消防栓、水带、水枪及消防设施等,由各岗位负责维护保养,坚持完好、整洁,并列入交接资料之一。

2.灭火器材检修和更新,由安全管理部负责,室内外消防栓检修、修理、更新,由工程管理部负责。

3.室外消防栓维护保养和冬季保温由工程管理部负责。

4.自动报警和灭火装置,由所在岗位维护保养,由工程管理部维修。

5.各种灭火设备、器具不准擅自挪作他用,压盖、围占,如违反或丢损,追究违者的职责。

1.坚持班组岗位日查、部门周查、公司月查制度,各级管理员工坚持日常检查,节假日开展逐级自查活动。

2.检查资料包括查领导、查制度、查消防设备、查隐患,结合实际和不一样季节应有重点。

3.器、机动车辆和消防设备分别进行专业性的全面检查,公司进行抽查考核。

4.各级和各种形式的消防检查所发现的隐患问题,都应有文字记录并逐级落实整改措施。

十、隐患整改制度。

1.火险隐患包括:现实的火灾危险和能够导致火灾发生的违章行为。

2.隐患整改坚持:班组、岗位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上交上级。

3.按上级规定:实行隐患立案,整改销案制度,对重大火险隐患有“三定”整改方案(即定人、定措施、定时间),隐患未消除前,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4.因历史遗留的疑难隐患,由公司在今后改造和发展中有计划分步骤解决,有关部门配合公司采取安全措施。

5.对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提出和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有关部门应整改,公司负责督促落实,并及时复函。

6.对公司检查出的火险隐患,通知后不及时整改的实行“处罚通知单”,由该部门主管经理签收的“负责办法”、“通知单”存档备查。

十一、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使用规定。

1.各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接到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按照通知书上的期限要求整改。

2.任何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不准拒收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如拒收,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3.收到安全管理部下发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但不执行整改的部门及施工单位,消防专管人员有权制止和处罚。

4.对不执行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如出现意外情景一切后果自负。

5.过期整改发生的一切职责由当事人负责。

6.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经过主管消防工作的部门领导和消防主管共同签字方可有效。

十二、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1.消防宣传是消防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教育发动群众自觉同火灾作斗争的一项重要措施。各部门必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保障安全。

2.防火宣传教育要纳入部门宣传教育中,利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3.新职工、临时工(包括代培、借用人员和施工人员)工作前必须对其进行防火教育。

4.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消防常识及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

5.对用火、用电、用油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及重点部位人员特殊工种等要采取短期培训、讲座、参观等方法进行消防专业知识教育。

6.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活动,经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和训练,提高员工的思想政治觉悟。

7.抓住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教育,提高警惕性,增强防火职责感。

8.要经常对广大员工和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使广大员工群众都能到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能扑救初起火灾)。

9.经过系统地宣传教育,使广大员工群众不断提高防火安全意识,增强消防安全观念,在工作中、生活中自觉遵守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时刻不忘防火,就会杜绝减少火灾发生。

10.贯彻实施消防有关法规、条例、规定。表彰在消防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好人、好事,揭露、批评违章、违法乱纪行为等等,要运用宣传舆论,扩大影响,推动消防工作。

1.义务消防组织是群众性的组织,是做好防火工作、扑救初起火灾、保障正常营业安全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级领导都要带头进取支持义务消防组织的各项活动。

2.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本部门防火负责人具体组织、培训、教育、演练,安全管理部负责指导。

3.义务消防队伍训练教育资料:

(1)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报刊、指示和消防法规、条例及物业消防规定。

(2)学习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其性能及维修保养等,监督他人不准乱动和损坏,发现后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负责人。

(3)根据各部门营业性质进行实际演练。

(4)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火警原因。

(5)对本单位的消防事宜有权监督检查和向有关部门反映情景。

1.发生火灾扑救后,要及时查明原因,如属职责事故,确定职责者,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火灾查处由公司组织,安全管理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协助。如事故情景需要消防部门调查处理,安全管理部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3.按上级规定,火灾应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职责者未受处理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

1.对于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贡献或成绩突出的先进部门、班组、个人,由公司按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奖励。

2.违反消防法规和本规定的部门、班组、个人按公司规章制度给予批评处罚,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职责。

1.总则。

总结。

对较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对先进的团体、单位及个人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2.先进团体条件。

(1)领导重视,把消防工作真正纳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认真落实逐级防火职责制和岗位防火职责制。

(3)义务消防组织健全,经常开展活动,并有记录、有措施、有成绩。

(4)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从未发生火灾、火警事故,成绩突出。

(5)同违反消防管理的现象斗争,避免火灾和爆炸事故,使国家、团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成绩显著者。

(6)能够坚持经常性消防业务学习和训练,为扑救火灾,抢救国家、团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做出必须贡献者。

3.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记过、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扣罚资金和开除的处分:

(1)成火灾事故的直接职责者及有关人员。

(2)用火、用电不慎或储存保管危险品不当的。

(3)火灾情景下随意使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

(4)扰乱火场秩序,妨碍灭火工作,不听劝阻的。

(5)阻碍消防车辆经过,影响灭火任务的。

(6)违章吸烟、动火的。

(7)安全管理员、消防值班人员不坚守岗位、擅离职守的。

(8)未经批准埋压、占用、改用消防设施的。

(9)违反消防管理规章制度,阻碍消防检查工作的。

(10)报火警或破坏火灾现场,隐瞒事实真相,供给假情景以及阻挠火灾调查处理的。

(11)对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景的进行打击报复的。

(12)对有关部门已提出火险隐患整改意见而拖延解决或造成火灾者。

(13)违反消防规定,经消防监督员提出改善意见而拒绝执行者。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景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景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单位应坚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坚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掉、遮挡或覆盖。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景、事故处理等情景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坚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景。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坚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一样情景决定测试时间。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景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景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本事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掉的电源应予以关掉。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一样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到达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本事。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贴合本单位实际情景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景,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景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进取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职责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一样的处理,除已到达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职责的事故职责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景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景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供给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进取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职责人可视情景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总则。

第一条:

1.编制目的: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宾馆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

第五条:各人员消防安全职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贴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景;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组织人员进取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第七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应根据上述情景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景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保障防火职责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坚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条: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资料包括:

1.用火,2.用电有无违章情景。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掉状态;

6.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景;

7.灭火器材配置情景;

第五章火险隐患整改。

第十二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六章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宾馆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景,根据情景变化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

第十五条:消防档案包括以下资料:

1.宾馆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景。

2.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4.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景。

第七章奖惩。

第十六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月奖、风险金、年终考核的资料。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消防安全分项制度条款予以罚款、警告、降职、撤职、直至追究刑事职责。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七条:保卫科负责对本制度贯彻、实施、监督。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4.火险隐患立案、销案制度。

5.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8.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各级消防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逐级负责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将本单位各级消防安全职责和其他有关消防安全职责规定如下:

一、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人。

三、本单位职能管理部为本单位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职能管理部总监为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职责人;职能管理部确定一人为本单位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四、本单位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职责人负责。

五、各单位应确定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并确定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部门职责人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六、单位应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消防安全职责人总经理担任,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职责人为副组长,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为成员。

七、根据人员变动及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构人员,每年年初对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一次调整。

八、消防安全职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贴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景;。

2、将消防工作与本部门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

3、为消防安全供给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3、组织拟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1、所有员工都必须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明确自我的职责区和具体岗位的防火任务。

2、严格遵守局和所在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本岗位的消防安全。

3、经常结合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特点进行自检,及时处置火灾隐患。

(一)消防常规工作。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关于消防工作,我国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班要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并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查隐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诸如学校建筑的配电箱、电路、电线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结合的含义是购置消防器材、配备专兼职人员、研究总结、推广普及消防知识和技术,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制订消防职责书,落实消防职责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2、实行防火安全职责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

3、针对学校实际、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应急照明装置,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学校与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师签订安全职责书,在落实消防职责制的过程中,必须掌握以下工作情景,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景;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景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景。

三、抓好消防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的防火意识,在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传,在平时还应把消防知识的资料纳入。

教学。

计划中,同时利用主题班会、队会和升旗仪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增强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的应变本事和自救本事。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样性监督检查。

2、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3、对校内违规违法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

4、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5、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

6、校内的教学楼、实验室、食堂、礼堂、图书室、供电设施、会议室、多媒体教室、中心机房等集中区是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区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档对以上重点消防场所,进行集中检查、维护、保养,以备开学行课时安全使用。

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实验人员每一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坚持实验室整洁卫生。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清理好周围易燃物品,确保安全。

6、实验室电源开关、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整改;实验员下班前必须关掉电源开关,下班后因实验需要继续使用电器的,必须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看护;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以免用电超负荷。

7、消防设施及器材应坚持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8、学生上实验课前必须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多功能教室、计算机和机房内的空调、打印机、电源开关、电度表、电源线等电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有关部门。

2、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标志。

3、多功能教室、计算机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多功能教室、计算机较集中的机房,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

5、坚持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通道畅通,机房出入口处应配备事故应急照明装置。

6、多功能教室、机房内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电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计算机停止使用时,必须关机和切断电源。

7、多功能教室、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部装修,其地面、顶棚和墙面应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单位应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学校审核备案并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方可施工,装修竣工后,应经学校会同公安消防相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坚持器材性能良好,掌握灭火方法。

1、图书室、档案室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

2、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燃烧蚊香等。

3、图书室、档案室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切断室内电源、关好门窗。

4、图书室、档案室各岗位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5、坚持图书室、档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畅通,严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杂物、书籍。

6、图书室、档案室重要部位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7、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掌握灭火方法。

1、安排专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员工作时严禁吸烟。

3、食堂管理人员每一天下班时要关掉灯具、电器电源开关。

4、保管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损坏、丢失和挪用,坚持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1、出租房管理领导要定期检查租房户消防安全情景,并督促乙方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学校强行收回出租房。

2、学校要对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3、必要时,学校给出租房配备消防设施。

4、学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经营项目。

5、严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结构安全的施工。

1、目的xxxx店切实做好防火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xx市有关消防规定而制定,严格执行:“关于城市消防管理工作的规定”确保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

2、职责:。

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xxx为消防安全小组组长,xxx为副组长,xxx、xxx、xxx为消防安全小组委员。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经营一齐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工作程序4、1消防安全组组长和消防安全委员的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标,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坚持畅通。4)根据店内的设备放置的具体情景,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5)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4、2配齐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全体员工要爱护消防设施,禁止毁坏、偷盗消防设施,不能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除发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

4、3每季度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课,新员工一律先培训上岗,以免违规作业,发生事故。由消防安全小组组织消防小分队,熟练掌握消防规则,消防技术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组织演习,提高员工的消防观念,锻炼员工的消防技能。

4、4走道和出口,必须坚持畅通无阻,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4、5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标志和事故照明设施。

4、6吸烟需到指定地点,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

4、7安全使用各种易燃物品,设备要经常坚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

4、8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4、9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贴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4、10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管理处或拨火警电话119,并关掉电闸,迅速离开着火地点。

4、11做好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清洁工作,由消防安全小组不定期抽查消防安全设施。

4、12把消防工作列入经济职责制考核。每月对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发现火灾隐患,限期整改。

4、13每个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组组长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对该季度的安全情景进行总结,评比表现较好人员给予奖励。

4、14由消防安全小组负责组织检查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景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景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单位应坚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坚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掉、遮挡或覆盖。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景、事故处理等情景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坚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景。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坚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一样情景决定测试时间。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景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景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本事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掉的电源应予以关掉。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一样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到达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本事。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贴合本单位实际情景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景,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景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进取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广大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颁发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福建省消防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使消防安全工作与学校的发展相适应。

第三条 学校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逐级防火责任制,校长为学校防火安全责任人,各院部、各部门主要行政领导为本单位防火安全责任人。

第四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防火委员会,由分管副校长担任防火委员会主任。防火委员会下设防火安全办公室。各院部、各部门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或指定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第五条 学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消防安全法规和规定的行为、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 学校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法制安全教育规划,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意识。

第七条 学校所属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八条 学校防火委员会将对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和易发生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场所或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第九条 办公楼、教学综合楼(含实验室、研究室)、图书馆、学生宿舍、学生活动中心、络中心、培训中心、会议中心、食堂等一切公共场所的防火。主管单位应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张挂于显见地方。要配足灭火设备,并有专人管理,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应停止使用。

(一)应有足够的安全出口,并设有应急灯及明显标志,疏散通道须保持畅通。

(二)电气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线路要定期检修。

(三)对楼内消防设施要加强管理,分工明确,定期检查。高位消防水池要确保水源充足,应急照明系统要保持良好状态。

(四)楼道内严禁堆放物品。

(五)报警系统要有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做好日常检查与记录,并与校保卫处值班室保持联系。

(六)楼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违章装修,改变房间用途;不得随意拉线、改线、超负荷用电;楼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得在垃圾道口、厕所、走廊等处焚烧垃圾。

(七)夜间除值班人员外,不得在办公楼随意留宿。

(八)各办公室、实验室等要做到人走灯灭,关闭空调及各类电器电源。

(九)禁止在电梯内吸烟,不准学龄前儿童单独乘坐电梯。

第十条 校园防火

(一)秋冬季节、天干物燥,严禁焚烧杂草、落叶、垃圾等。

(二)校园内临时动用明火,须经保卫处检查同意,方可动火,并有专人负责。

(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如工作需要时,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第十一条 储存、运输或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消防安全审批手续。必须落实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报警等消防安全措施;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到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备案。危险品库房的选址和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当地公安消防机关批准。危险品库房必须按有关要求配备相应的防爆、消防设施和器材。非特定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第十二条 学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必须报经公安消防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新建工程必须按照消防要求设置公共消防设施。工程竣工后,必须通过公安消防机关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有关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报送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 在学校公共场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事前应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建筑物内部装饰装修防火审批手续。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严禁使用易燃材料。工程竣工后,必须通过公安消防机关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有关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报送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备案。

第十四条 具有易发火灾危险性的场所禁止使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第十五条 举办大型集会、文艺晚会等活动,主办或承办单位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于举办日三天前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 加强用电、用气管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道的设计、敷设,必须选用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必须指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任何单位、个人不准违章用电、用气,不准私自接线、变更管道、换表和随意拆卸控制装置;出现用电、用气故障要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修。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 消防组织

第十七条 学校成立防火委员会及各级消防组织,通过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增强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十八条 学校防火委员会职责:

(三)根据校园防火安全工作的特点,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四)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就改进和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提出意见;

(六)依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对校园内发生的火灾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九条 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调查研究科),既是学校防火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也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防火安全办公室接受当地公安消防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其职责是: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七)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组织或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十)定期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防火安全工作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第二十条 各单位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三)针对本单位特点对所属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识;

(七)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防火领导小组除应当履行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严格防火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必须的操作规范的文字内容,应在设备周围明显处上墙告示。

(二)建立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章 火灾扑救

第二十二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和校保卫处值班室电话报警。任何单位、个人必须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第二十三条 失火单位和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扑灭火灾、疏散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并派人接应和引导消防车辆。

第五章 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将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的配置和维护资金列入消防安全预算,专款专用。

第二十五条 校内承包单位和经济实体所需配备的灭火器材,由该单位出资。并按照防火安全办公室的要求统一配备、更换、维修。

第二十六条 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必须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 消防器材应放在消防箱内,置于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第二十八条 消防器材要定期保养、检修、更换;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检修等情况。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配备的灭火器材,由单位防火领导小组指定专人管理;各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配备的灭火设施、器材,分别由各楼管理部门指定专人管理。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特殊情况须报经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变动。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四)积极参与扑灭火灾,抢救伤员和公共财产,表现突出的。

第三十二条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先进、优秀的评比直至处分、处罚。

(一)施工人员不按防火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引发火险、火灾的;

(三)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责任区发生火险、火灾的;

(四)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火灾的;

(五)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六)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导致火灾事故者。

第三十三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者,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校属各单位(含附属医院)、驻校各机构和企业,均须依据本规定,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做好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和业务性质,制定消防安全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由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甘肃中医学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网络中心负责人是网络中心消防工作的主要领导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网络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指派人员担任消防安全管理员。

二、网络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中心重要安全制度之一,它的制定和落实是关系到校园网设备和机房工作人员生命安全的大事。机房管理人员和机房工作人员不可粗心大意。

三、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增强全体教工的消防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提高火灾处理能力。

四、定期对消防报警,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及时更换过期和损坏的消防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五,在未发生火警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遮挡消火栓。

六、主机房内及主要防范区域内严禁吸烟,因吸烟引起火灾,由肇事者负全部责任。

七、使用电器设备不得超过设计负荷,不得使用电炉。

八、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主机房及主要防范区域。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九、应熟记火灾报警电话:119及报警方法。

十、应熟悉发生一般火情处理方案和发生大火的应急处理方案,掌握消防设备性能,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操作。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员应结合网络信息安全建立值班日志,记录每天的安全状况。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结合市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场管辖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市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规定》 要求,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节组织领导

第四条丰乐市场是广州市黄埔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处是市场消防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对全市场消防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丰乐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市场场长是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处是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计划和协调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市场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市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各部门根据需要配备一名兼职消防人员,确定本部门的义务消防队员,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

第六条各部门要按照《 规定》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按照《 规定》确定的各级消防安全职责要求,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职能管理部门要在管理范围内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八条要根据消防法规和丰乐市场的实际情况,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初发火灾的能力。

第九条要按要求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对重点要害部位管理处要建立、健全专门档案。

第十条管理处是丰乐市场用电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用电安全管理条例,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安全用电管理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各部门要认真遵守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电气线路的安装由总务科委托水电班按规范进行。

第三节 实施与监督

第十一条按照《规定》要求,市场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下属部门至少每周检查一次。

第十二条各重点要害部位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实行严格管理,并按照要求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第十三条各部门要按照防火巡查要求,安排消防专管员对本部门辖区内的重点要害部位每日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要有防火管理人员或消防专管员随时进行巡查,营业结束后要对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第十四条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的火险隐患整改制度,对存在的火险隐患要及时予以消除,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要按火险隐患整改的程序进行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进行整改。

管理处要及时掌握各部门存在的火险隐患及其整改情况,加大对火险隐患的查处力度。

市场对难以解决的重大火险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险隐患,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险隐患整改报告,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十五条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特别要加强对新上岗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十六条要按照要求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年根据预案进行一次演练。

第十七条每年11月上旬举行一次“11 . 9 ”消防月活动,学习、宣传消防法规、知识,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第十八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备。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埋压和圈占消防水源。各部门要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堵塞、占用楼道、楼梯及消防通道。

第十九条管理处对建筑消防设施、自动消防设施、配置的消防器材等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查、测试、保养和维修。

第二十条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营业期间严禁使用明火。

第二十一条凡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起火单位或个人应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发生的有关情况,积极配合消防、管理处调查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第四节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丰乐市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校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二级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立各级、各岗位、各场所、各部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四条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检查、监督和指导二级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五条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与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六)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六)牵头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七)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七条学校保卫处为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是学校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业务主管机构,对全校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检查、监督与考核,下设安全科(南北校区分设),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状况;

(五)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检查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六)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

(八)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并对其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九)监督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台账;

(十四)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六)组织开展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学校二级单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和开展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拟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经费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八)接受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根据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做好消防隐患整改工作。

学校二级单位其他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宣传、教育和管理职责。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十条学校二级单位须明确消防安全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具体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台帐和档案资料建。

设工作,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和完善;

(四)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并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相关活动,组织初始火灾的扑救;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八)协助公安消防以及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责任范围和区域的划分,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及“谁使用、谁负责”等原则,学校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使用、管理的楼栋(层)或房间负责,公用周转住房由学校房产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学生宿舍由大学生园区服务中心负责,公用教学楼由教务处和后勤服务总公司共同负责、其他公用楼栋(层)或房间由使用单位和后勤服务总公司共同负责;凡是消防安全责任划分不清的楼栋(层)或房间,由使用方提出,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参与,召开协调会,明确楼栋(层)或房间具体消防责任范围和责任人。

第十二条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全校输电线路、供电设备、设施的防火工作,负责消防地栓、壁栓等的维修、保养工作。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的防火安全是学校防火安全工作的重点,学生宿舍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三)建立有学生参与的义务消防组织,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消防演练;

(六)加强夜间宿舍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十四条教职工住宅区由居民委员会管理,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宾馆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宾馆经理。

副组长:宾馆副经理。

第三条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根据公司规定,宾馆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副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五条义务消防分队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宾馆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4.火灾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6.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第六条宾馆消防安全实行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

第七条各部门经理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责任。

4.一旦发生火灾时,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客人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宾馆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宾馆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4.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5.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宾馆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6.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7.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修,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8.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领班主要职责:

1.结合本班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熟悉管辖范围内的防火重点和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器材配备情况,达到“三懂”、“三会”和“四能”。

3.每日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立即上报上级主管。

4.定期检查巡视管辖范围内的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和器材,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5.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本班人员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第十条总台服务员(消防报警系统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会看火情位置,会手动复位,能看懂打印出来的信息。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

3.每日检查消防报警系统,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时要交接消防报警系统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发现火警要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宾馆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火灾应急演练。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3.牢记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后报告。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管理监控员交接班制度》,维护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设备的完好无损,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2。严格遵守声控、音响和监视设备的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各种设备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熟悉各种信号、标识和讯号。处理每一次火警讯号不得超过五秒。

3。坚守岗位,严密注视监视屏及各类控制柜的工作状态,认真接警、处警和解警。做到准确记录火警讯号,快速传报,正确传达领导处置火情的指示。

4。严密监视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发现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或类似情景时,及时通知安全管理员主管前往调查处理,并做好记录。

5。当发出火警报警信号时,立即经过对讲机或电话通知当值安全管理巡逻员前去报警位置核查信号真伪情景。

6。发生火灾时,迅速按消防预案紧急处理,并尽快向消防主管及物业值班经理报告。异常紧急情景,可越级直接报告总物业经理。

7。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各类信号检查,确认正常与否,并做好记录。如发现不正常情景,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问题,迅速上报主管或通知工程维修人员。

8。各操作开关在正常情景下应处于“自动”位置。每月第一周做一次手动、自动实际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9。当物业电梯监视系统收到故障报警时,应立即通知当值经理和工程维修人员前去处理。

10。配合机电人员等进行报警系统每季度一次的检查,以及每季度一次的消防系统有关试压测验。

11。为保证消防安全管理中心专线报警信息畅通,除紧急情景外,不得使用专线报警电话。

12。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睡岗、脱岗,不准岗上会见亲友,不准吸烟,不准岗前、岗上饮酒,不准代人存入物品,不准搞娱乐活动)。

13。坚持室内卫生,经常清洁控制柜及闭电监控系统,做到设备无灰尘、积垢。

14。宣传消防规章制度,报告防火隐患,提出消防合理化提议。

15。当值人员必须准确、真实、清晰地填写值班记录。

16。谢绝非工作人员进入消防安全管理中心,严禁非值班人员触动各种设备。

17。对各种值班用簿、资料、工具、装备要做到数目清楚,摆放有序。

18。严禁收录、播放电台节目及与工作无关的音乐、录像带。

1。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物业管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监控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以保证物业的安全。

2。消防保安中心实行专人轮班制度,值班员要严格履行其岗位职责。

3。维护消防主机联动系统和音响广播设备的安全运行,定期与有关部门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保养及维修,管理好全部设备、资料,及时调配补充消防及灭火器材。

4。消防保安中心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报告工程管理部或负责维护管理的专业部门,严禁擅自拆装、移动。

5。定期检查物业各个部位的防火安全情景及各种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发现隐患及时督促,并协助有关部门及客户进行整改。

6。认真处理每一次火警讯号,反应时间不得超过五秒,做到快速传报,准确记录,有警必查,查必有果。

7。必须备有《火灾疏散预案》和火警传报程序,以及消防监控保护部位示意图和相关部门及客户电话、寻呼机和手机号码。

8。在物业管理公司消防负责人的领导下,定期组织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进行消防演习,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9。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以免影响消防联络。

10。谢绝非值班人员进入消防保安中心,严禁非值班人员触动各种设备。

11。一旦发生火灾或各种突发事件,必须听从物业防火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服从命令,全力以赴,做好灭火抢险的救灾工作。

12。全体消防监控人员必须树立严谨的敬业精神和高度的职责感,为本物业管理公司的消防工作做出贡献。

1。接班者应提前十分钟到岗,交班者相应提前做好交接准备工作,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未经上级主管批准不得私自换班、替班。

2。交班者应将设备运行情景及故障火警处理情景、资料工具数目、领导指示、待办事宜等,准确记录在值班簿上,并向接班人加以说明交代。

3。接班者与交班者应共同查看各种设备有无损坏及运行情景,交换对火警处理意见,弄清领导指示和未尽事宜的续办资料,点清交接物品。

4。当交接班遇有紧急情景发生时,或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不能进行交接班,可在交班人员主持下,接班人员协助下完成工作。待事件处理得出结论,或上级主管作出决定后,交接班方可进行。涉及设备失灵,处警失误等情景,必须当即报告有关领导裁定职责。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应坚守岗位。如接班人因故无法到岗工作,交班人应报告主管领导给予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6。交班人交班前必须清扫室内卫生,接班人如发现交班人无故未清扫室内卫生,可不接班,直至交班人清扫完毕。

7。禁止交班给有病、情绪不正常或醉酒的接班人员,并立即将此情景报告上级主管。

8。交接班双方须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值班记录簿》上签字,以明确职责。

1。实行三级教育、培训制度,凡新参加工作的员工须分别经公司(一级)、部门(二级)、班组(三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一级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安全管理部负责实施;二级由部门主管经理负责;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时间各不少于半天、两小时、一小时,公司内调动由二、三级负责。

3。资料为“三懂三会”消防法规、制度、火灾原因教训等,班组可用讲演与表演相结合的方式。

4。随技术工种和引进的新设备、新技术,由所在部门负责组织技术和消防培训,考核同步进行。

5。未经三级消防安全教育或不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岗操作服务,否则由此发生火灾事故由分配及接收具体工作的领导负主要职责。

6。对民工、外委托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由主管部门负责。

1。根据用火部位和危险程度,实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审批管理制度。动火时,必须到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办理动火证,方可动火施工,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在楼层闷顶、车库、制冷机房等有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的容器、管线、设备处动火属一级;由主管部门或民工、外委托施工负责人采取消防措施,并事先通知安全管理员到场监督,方可动火,疑难危险问题报请公司领导,召集有关员工采取可靠措施,作为特殊动火处理。

3。非属一级动火管理之处的使用电焊、气焊、烧烤、煨管、熬沥青和批准使用的电炉及炉火取暖的管理属二级;由主管部门制定用火管理制度,执行防火管理规定,并责成专人落实。

4。属于正常使用中的加工餐食的液化石油器炉灶,烤炉及吸烟管理属三级,由班长负责检查,落实岗位员工消防职责制。

1。工程管理部对工程的消防设计和安全施工负责,并对外包工程中的消防安全实施现场监督,自建和外委托工程事先均须按规定报请消防机关审批后,方可施工。

2。凡外委托工程,主管部门按国家《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督促落实,设计单位的设计须贴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并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3。公司内临建工程由改建或维修部门按规定报批,并在规定期限内拆除。

1。公司各部门的各种电器的安装、增减、拆修、检修、更新均由专业电工,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2。非专业人员不准私自拆改、增加用电设备、器具。

3。禁止员工和客户私自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杯、电熨斗等电加热用具。

1。各岗位配置的灭火器、消防栓、水带、水枪及消防设施等,由各岗位负责维护保养,坚持完好、整洁,并列入交接资料之一。

2。灭火器材检修和更新,由安全管理部负责,室内外消防栓检修、修理、更新,由工程管理部负责。

3。室外消防栓维护保养和冬季保温由工程管理部负责。

4。自动报警和灭火装置,由所在岗位维护保养,由工程管理部维修。

5。各种灭火设备、器具不准擅自挪作他用,压盖、围占,如违反或丢损,追究违者的职责。

1。坚持班组岗位日查、部门周查、公司月查制度,各级管理员工坚持日常检查,节假日开展逐级自查活动。

2。检查资料包括查领导、查制度、查消防设备、查隐患,结合实际和不一样季节应有重点。

3。器、机动车辆和消防设备分别进行专业性的全面检查,公司进行抽查考核。

4。各级和各种形式的消防检查所发现的隐患问题,都应有文字记录并逐级落实整改措施。

1。火险隐患包括:现实的火灾危险和能够导致火灾发生的违章行为。

2。隐患整改坚持:班组、岗位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上交上级。

3。按上级规定:实行隐患立案,整改销案制度,对重大火险隐患有“三定”整改方案(即定人、定措施、定时间),隐患未消除前,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4。因历史遗留的疑难隐患,由公司在今后改造和发展中有计划分步骤解决,有关部门配合公司采取安全措施。

5。对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提出和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有关部门应整改,公司负责督促落实,并及时复函。

6。对公司检查出的火险隐患,通知后不及时整改的实行“处罚通知单”,由该部门主管经理签收的“负责办法”、“通知单”存档备查。

1。各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接到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按照通知书上的期限要求整改。

2。任何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不准拒收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如拒收,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3。收到安全管理部下发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但不执行整改的部门及施工单位,消防专管人员有权制止和处罚。

4。对不执行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如出现意外情景一切后果自负。

5。过期整改发生的一切职责由当事人负责。

6。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经过主管消防工作的部门领导和消防主管共同签字方可有效。

1。消防宣传是消防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教育发动群众自觉同火灾作斗争的一项重要措施。各部门必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保障安全。

2。防火宣传教育要纳入部门宣传教育中,利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3。新职工、临时工(包括代培、借用人员和施工人员)工作前必须对其进行防火教育。

4。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消防常识及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

5。对用火、用电、用油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及重点部位人员特殊工种等要采取短期培训、讲座、参观等方法进行消防专业知识教育。

6。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活动,经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和训练,提高员工的思想政治觉悟。

7。抓住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教育,提高警惕性,增强防火职责感。

8。要经常对广大员工和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使广大员工群众都能到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能扑救初起火灾)。

9。经过系统地宣传教育,使广大员工群众不断提高防火安全意识,增强消防安全观念,在工作中、生活中自觉遵守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时刻不忘防火,就会杜绝减少火灾发生。

10。贯彻实施消防有关法规、条例、规定。表彰在消防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好人、好事,揭露、批评违章、违法乱纪行为等等,要运用宣传舆论,扩大影响,推动消防工作。

1。义务消防组织是群众性的组织,是做好防火工作、扑救初起火灾、保障正常营业安全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级领导都要带头积极支持义务消防组织的各项活动。

2。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本部门防火负责人具体组织、培训、教育、演练,安全管理部负责指导。

3。义务消防队伍训练教育资料:

(1)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报刊、指示和消防法规、条例及物业消防规定。

(2)学习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其性能及维修保养等,监督他人不准乱动和损坏,发现后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负责人。

(3)根据各部门营业性质进行实际演练。

(4)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火警原因。

(5)对本单位的消防事宜有权监督检查和向有关部门反映情景。

1。发生火灾扑救后,要及时查明原因,如属职责事故,确定职责者,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火灾查处由公司组织,安全管理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协助。如事故情景需要消防部门调查处理,安全管理部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3。按上级规定,火灾应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职责者未受处理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

1。对于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贡献或成绩突出的先进部门、班组、个人,由公司按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奖励。

2。违反消防法规和本规定的部门、班组、个人按公司规章制度给予批评处罚,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职责。

1。总则。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消防宣传工作纳入经营管理中,每季度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评比、总结。对较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对先进的团体、单位及个人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2。先进团体条件。

(1)领导重视,把消防工作真正纳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认真落实逐级防火职责制和岗位防火职责制。

(3)义务消防组织健全,经常开展活动,并有记录、有措施、有成绩。

(4)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从未发生火灾、火警事故,成绩突出。

(5)同违反消防管理的现象斗争,避免火灾和爆炸事故,使国家、团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成绩显著者。

(6)能够坚持经常性消防业务学习和训练,为扑救火灾,抢救国家、团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做出必须贡献者。

3。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记过、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扣罚资金和开除的处分:

(1)成火灾事故的直接职责者及有关人员。

(2)用火、用电不慎或储存保管危险品不当的。

(3)火灾情景下随意使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

(4)扰乱火场秩序,妨碍灭火工作,不听劝阻的。

(5)阻碍消防车辆经过,影响灭火任务的。

(6)违章吸烟、动火的。

(7)安全管理员、消防值班人员不坚守岗位、擅离职守的。

(8)未经批准埋压、占用、改用消防设施的。

(9)违反消防管理规章制度,阻碍消防检查工作的。

(10)报火警或破坏火灾现场,隐瞒事实真相,供给假情景以及阻挠火灾调查处理的。

(11)对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景的进行打击报复的。

(12)对有关部门已提出火险隐患整改意见而拖延解决或造成火灾者。

(13)违反消防规定,经消防监督员提出改善意见而拒绝执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