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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生产整治三年专项行动计划方案优秀

时间:2023-06-23 09:18:38 作者:曹czj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3年安全生产整治三年专项行动计划方案优秀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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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三中、 四中全会精神,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 坚持问题导向、 目 标导向和结果导向, 深化源头治理、 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 切实在转变理念、 狠抓治本上下功夫, 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的责任链条、 制度成果、管理办法、 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 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 全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 主要任务 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 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 指导实践, 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 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 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 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 健全落实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 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 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 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 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 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 常自查自纠转交; 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 大力推动科技创新, 持续加强基础建设, 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迷专题。

一是制作“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电视专题片。

制作完成后报中央办公厅审定, 发各地区、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集中观看学习。中央宣传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安排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播出专题片公开版。

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各级党委(党组) 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 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 负责人、 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 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各级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 精心制定宣传方案, 部署开展经常性、 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 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中央和地方、 行业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

结合组, 织“安全生产月 ” 活动, 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 。

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 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 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 度。

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 切实消除 盲区漏洞。

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修订完善 安全设防标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 姜特别重视加强化工、 桥梁、 隧道、 电力、 油气、 水利、 核电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 强化规划设 计、 建设施工、 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 确保万无一失。

深 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深化矿山安全监寨、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 推进国家和地 方安全生产立法工作。

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 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出台安全生 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 联合教育部门加快安全生产学科建设。(应急管理部牵头, 中央组织部、 中央宣传部、 中央编办、 教育部、 司法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 以下均需要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 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 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 实际控制人的第 一责任人法定责任, 加强安全考核, 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021年底前各重 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 针对高危工艺、 设备、 物品、 场所和岗位等, 加强动态分级管理, 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实现可防可控, 2021年底 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 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 明确“查什么怎么查” “做什么怎么做“, 2021年 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 信息化管理系统, 做到自查自改自报, 实现动态分析、 全过程记录和评价, 防止漏管失控。

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 用足用好企业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 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 重点用 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 信息化、 智能化建 设。

通过实施安责险, 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 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 分行业领域 明确3年建设任务, 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 显性化, 建立自我约束、 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操作行为、 设备设施和作业环 境的规范化。

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 承诺公告、 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 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 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 制度, 自 觉接受监督。

(应急管理部牵头,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住赛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治局、 中国银保监会、 国家能源局、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航局、 国家邮冲政局、 国家 煤矿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一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下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 数见》
具体方案, 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

二是完善和落实危险是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强风险和隐患, 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 化学品企业完成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三是督促指导 各地区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 目录, 研究企 业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 储存量减量本方案, 严格控制涉 及光气等有毒气体、 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扣的建设项目。

四是积极推广 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 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 氯化、 氟化、 重氮化、 过程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 制。

五是完善理落实城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 退城入园等支持政策 措施, 2022年底前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 并持续推进其他有关企业搬迁改造。

(应急管理 部牵头,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国务1院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 工负责) (四) 煤矿安全整治。

一是加大冲击地压、 煤与瓦斯突出和水害等重大灾害精准治理, 在“十四五” 时期推进实施一批瓦斯综合治理和水害、 火灾、 冲击地压防治工程, 研究建立煤矿深部开采和冲击地压防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加大重大灾害治理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是加大淘汰退出落后产能力度, 积极推进30 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 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 全国煤矿数量减少至4000处左右, 大型煤矿产量占比达到80%以上。

三是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科学划定开采范围, 规范采矿秩序, 加强整合技改扩能煤矿安全监管 , 对不按批复设计施工、 边建设边生产的, 取消整合技改资格。

四是坚持“管理、 装备、 素质、系统” 四并重原则, 推进“一优三减” , 规范用工管理, 提高员工素质, 加快推进机械化、 自动化、 信息化、 智能化建设, 灾害严重矿井采掘工作面基本实现智能化, 力争采掘智能化工作面达到1000个以上, 建设一批智能化矿井2022年底前全国一、 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占比70%以上。

五是提高执法能力质量和信息化远程监管监察水平, 生产建设矿井基本实现远程 监管监察。

(应急管理部牵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能源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 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一是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深入推进整顿关闭, 2022年底前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4000座以上。

二是制定实施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 严防地下矿山中毒蜜息、 火灾、 跑车坠罐、 透水、 冒顶片帮, 露天矿山坍塌、 爆炸等事故, 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 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认真落实8部门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 落实地方领导干部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 严格控制增量、 减少存量, 2020年底前起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 2021年底全面完成“头顶库” 治理, 2022年底前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达到100%。

四是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保障, 重点管控高温高压、 高含碗井并喷失控和硫化氢中毒风险, 严防抢进度、 抢产能、 压成本造成事故。

五是加强深海油气开采安全技术攻关 , 强化极端天气海洋石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应急管理部牵头, 自然资源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 消防安全整治。

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工程, 指导各地制定实施“一城一策、 一区一策” 综合治理方案, 2022军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

二是针对高层建筑、 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 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 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 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 规范化管理。

三是聚焦老旧小区、 电动车、 外墙保温材料、 彩钢板建筑、 家庭加工作坊、 “三合“” 场所、 城乡接合部、 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 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 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

四是教育、 民政、 文化和旅游、 卫生健康、 宗教、 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明确3年整治目 标任务, 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勉联网监测、 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 推动建设基屋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2021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

(应急管理部牵头, 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家文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 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020年完成15万公里建设任务, 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 加快临水临崖、 连续长陡下坡、 急夸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 , 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 示范工程, 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 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 。

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 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 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 座椅安装强度, 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 抗假覆性和防爆胎能力; 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 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 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 措施, 深化“百吨王” 专项整治, 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 “大吨小标” 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

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 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 2020年出台实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 录清单。

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 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 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 全链条监管, 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 持续深化“离危风险企业“终生兼驾人员” 等曝光行动。

五是加强部门协同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 超员、 疲劳驾驶、 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 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 坚决清查“黑服务区” “黑站点” “黑企业” “黑车”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牵头, 工业和秘信息化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应急管理部、 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 交通运输(民航、 铁路、 邮政、 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 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

一是强化可控飞行撞地、 跑道安全、 空中相撞、 女危险品运输等重点风险治理, 深化机场净空保护、 鸟击防范等安全专项整治, 督促航空产品制造商加强生产质量体系建设, 建立航空i器消防教援真火实训基地。

二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墓治, 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 责任, 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非法托运、 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 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 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 专项整治, 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 全面推进公跨铁立交桥固定资产移交, 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

三是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 治,升级收寄验视、 实名收寄、 过机安检“三位一体” 防控模式, 坚决将危险化 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 强化寄递企业安全 生产基础能力建设, 加强火灾、 车辆安全、 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深化寄递安 全综合治理, 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 严格落实部门监管、 属地管理 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 。

四是加强“四类重点船舶” 和“六区一线” 重点水 城安全监管, 开展船舶港口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 严厉打击渡船超航线、 超乘客定额、 超核定载重线、 超核定抗风等级冒险航行, 加强商渔船碰撞事故 防范, 以港口客运和危险货物作业为重点, 强化港口安全管理, 加快推进巡航救 助一体化船艇和海事监管、 航海保障装备设施、 船舶应急设备库建设, 开展航 运枢纽大坝除险加固专项行动。

五是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 理, 健全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监管协调沟通工作机制, 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 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 开展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违规施工作业、 私搭乱建、 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六是强化“拖网、 刺网、 潜捕” 三类隐患特别突出渔船和渔港水域安全监管, 开展以渔船脱检脱管、 船舶不适航、 船员不适任和“脱编作业” 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渔船超员超载、 超风级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行为, 全面提升依港管船管人管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牵头,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航局、 国家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 城市建设安全整治。

一是加强对各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 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 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 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 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 建立国家、 省、市城市安全平自系, 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是指导地方全面 排毒乐用愿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 饭店、 学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想, 依 法处违法建设、 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
排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 督 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 根据城市建设, 技会出现的新情况, 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 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三是开展摸底调查, 研究制 定加强城市老督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 推动各地开展 综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

四是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 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 指导各地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 制、 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五是指导各地开展起重机械、 高支 模、 深基坑、城市轨道交4工程簧专项治理, 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

六是结合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兹1 市, 推动解决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

(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 国输家发展改革 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危应急管理部、 市 场监管总局、 体育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 工业国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

一是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转区监管体制机制, 明确职责分工, 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 落实地1方和部门监管责任; 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 2022年底前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

二是制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 严格进园入园项目 准入, 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 完善公共设施, 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

三是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 按照“一园一策” 原则, 限期整改提升, 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

四是深化整治冶金类工业园区安全隐患, 加强仓储物流园区和港口码头等安全管理。

五是加强对水运港口口岸区域安全监督, 强化口岸港政、 海关、 海事等部门的监管协作和信息通报制度, 综合保障外贸进出口危险货物的安全高效运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应急管理部、 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 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

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 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 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 重点整治化工园区、 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 随意倾倒、 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 运输、 处置安全。

加快制定危险废物贮存安全技术标准。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

建立部门联动、 区城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 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 收集、 贮存、 转移、 运输、 利用、 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加大打击故意隐瞒、 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 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

加快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 合理规 划布点处置企业, 加快处置设施建设, 消除处置能力瓶颈。

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 设施和项目 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

(生态环境部、 应急管理 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铁路 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煤改气” 、 洁净型煤、 垃圾、 污水和涉爆粉尘等: 加 强“煤改气” 、 洁净型煤燃用以及渣土、 生活垃圾、 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 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经排查治理, 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 施落实, 确保人身安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应急时管理部、 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 , 其他有关行业领域安全出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

三、 进度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 , 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2020年4月 ) 。

按程序报批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11个专项整治方案; 召开全国安全生1产电视电话会议, 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各地区、 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制定实施方案, 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 排查整治(2020年5月 至12月 ) 。

各地区、 各有关部门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 对本地区、 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 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 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 制定时间表路线图, 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 坚持边查边改、 立查立改, 加快推进实施, 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 集中攻坚(2021年) 。

动态更新“两个清单“, 针对重点难点问题, 通过现场推进会、 “开小灶” 、 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 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 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 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 巩固提升(2022年) 。

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惠, 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 梳理出在法规标准、 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 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 逐项推动落实。

结合各地经验做法特别是总结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 形成一批制度成果, 在全国推广。

总结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 健全长效机制, 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各地区、 各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 并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梳理向国务院安委会报告, 并上报党中央、 国务院; 2022年12月 ,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 提请国务院安委会审议后, 上报党中央、 国务院。

四、 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 做到“两个维护” 的政治高度, 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 强化领导责任, 勇于担当作为, 层层抓好组织实施, 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 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 搞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

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 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续效考核。

国务院安委会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 建立国务院安委会主任办公例会制度, 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 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 常工作, 有关部门派联络员参加, 相对集中办公, 加强统筹协调, 开展巡查督导, 推动工作落实。

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 协调推动本地区、 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 完善法规制度。

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

推动制修订安全生产法、 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 煤矿安全条例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推动修改刑法有关条款、 加大事故前主观故意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制修订一批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推动设区的市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

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 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 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开级评审管理制度, 修订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机制。

(应急管理部牵头) (三) 强化保障能力。

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 强化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 优化支出结构, 简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 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

地市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十安全监管” 模式, 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

重点地区扶持建设一批安全生产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 和实习实训基地。

培育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 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 防止弄虚作假。

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 , 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 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 改进监管方式。

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 差异化管理, 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

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 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 异地交叉检查, 对重点问题、 重大隐患盯住不放、 一抓到底, 督促彻底解决。

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 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 实行远程“会诊” 与上门服务相结合, 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

督促企业自查自纠, 对企业主动发现、 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 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

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 积极开展以案释法, 加强宣传教育, 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 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 严格问效问责。

各地区要加强对本辖区及其有关部门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地方和有关部门落实情况的监督, 综合运用通报、 约谈、 警示、 曝光等有效措施, 加强督促检查, 附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 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 对整治工作不负责、 不作为, 分工责任不落实、 措施不得力, 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 逾期没有完成目 标任务的, 坚决问责。

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 造成事故发生的, 移交司法部门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 1.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 2.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3.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4. 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5.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6.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7. 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悟精 8. 交通运输(民航、 铁路、 邮政、 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 和动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9. 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0. 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1. 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1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 带动干部职工、 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通过3年时间, 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 精神实 质、丰富内涵、 实践要求, 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 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 “两个维护” 。

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 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 设计、 建设、 管理 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

三是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坚持党政同贵、 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 失职追责, 坚持“三个发质” 原则要求, 坚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 保一方平安。

二、 主要任务 (一) 制作“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电视专题片。

专题片以专家解读、 系列访谈和案例升析等方式, 全面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系统解瓶读安全发展、 严守底线、 强化责任、 依法治理、 改革创新、 夯实基础、 严抓落实等重要内容, 体现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 增强吸引 力感菜, 力影响力。

专题片制作完成后报中央办公厅审定, 发各地区、 各有4关部门和单位组织集中观看学习。

中央宣传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安排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播出专题片公开版。

(二) 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各级党委(党组) 理论学习中心组支排专题学习, 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 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各地区、 各有关部门: 和单位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 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 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要善于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 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 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 专家学者深入讲、 一线工作者互动讲, 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三) 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各级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 精心制定宣传方案, 部署开展经常性、 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 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中央和地方、 行业主要媒体在报、网、 墙、 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 推出重点报道、 学习文章、 访谈评论等, 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 ” 活动, 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 安全法治宣传和安全体验基地, 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 广场、 乡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等, 以多种方式开展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 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 进农村、 进社区、 进学校、 进家庭。

要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 强化警示教育, 增强公众安全 意识, 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 常抓不懈、 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

(四) 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 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 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 加强源头治理、 系统治理、 精准治理、 综合治理, 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 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切实消除盲区漏洞。

各级安委会要制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 督促改进作风狠抓落实。

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完善落实安全诚信、 安全承诺、 专家服务、 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 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确保安全生产。

(五) 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持从源头上加强治理, 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对城乡规划、 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 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

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 综合运用信息化、 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 明查暗访等传统段, 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突出危险化学品、 煤合矿与非煤矿山、 建筑施工、 道路交通、 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施项整治, 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

要特别重视加强化工、 桥梁、 隧道、 电力、 油气、 水利、核电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 强化山规划设计、 建设施工、 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 组确保万无一失。

坚持深化改革健全制度, 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单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深化矿山安全监察、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 推进国度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立法工作, 筑牢防控安全风险的制度防线。

(六) 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 向基层倾斜招录政策, 加大相关保障力度, 重点充实市、 县两级安 全监管执法人员, 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 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建设, 出 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 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 执法 全过程记录、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 分级分类精准执法。

要加强安全 监管人才培养, 组织开展大培训, 通过公务员聘任制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联合教育部门加快安全生产学科建设, 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三、 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 至2022年12月 , 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2020年4月 ) 。

各地区、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 明确具体目 标任务、 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 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 组织实施(2020年5月 至12月 ) 。

制作“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电视专题片。

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对各地区、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行督查。

(三) 重点推动(2021年) 。

着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 制定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细则。各地区、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工作开展情况, 推动健全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 确保重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四) 完善提升(2022年) 。

总结各地区、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 宣传推广一批典型成果, 加强示范引 导,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各地区、 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 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 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精心组织安排, 加强督促检查, 确保取得实效。

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沟通协调, 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 为附件威工作合力, 力戒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

(二) 强化监督考核。

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通查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考核“指挥棒” 作用, 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 要论述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 改进优化评价指标体系, 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检验学习宣传贯彻成效。

(三) 大力宣传推动。

运用多种手段, 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各地区、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新举措新成效, 推动工作开展, 引导社会各界关心企业安全生产、 参与安全发展。

附件2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为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 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 制度成果、 管理办法、 重点工程、 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 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 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 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 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 重点任务 (一)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 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业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

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 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 建立自我约束、 持续改进的安全 生产内生机制管建立企业内都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 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 责任落实到位。

2. 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 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 牢固树立安全展理念 , 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 加强全员、 全音程、 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 做到安全责任、 安全管理、 安全投入、 安全培训、 应急教授“五到位” 。

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有位、 盯守现场, 确保安全。

3. 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 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重点岗位、 班封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 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确保安全生产, 建立“层层负责、 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二) 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

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产管理机构, 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作, 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企业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 业化、 规范化水平, 建立安全技术团队。

到2021年底前, 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 强化安全投入。

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 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 确保足额提取、 使用到位, 严禁违规挪作他用, 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 加大淘汰落后力度, 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 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 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3.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 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 不得上岗作业。

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 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

到2022年底前, 省属以上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通过自建或委托方式建设职业院校(技工院校) , 实现重点岗位人员“变招工为招生” 。

4. 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t 33000-2016) 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 制度化管理、 教育培训、 现场管理、 安全风险管控、 隐患排查治理、 应急管理、 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 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全 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实现产现场管理、 操作行为、 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

企业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运行过程中, 根据人员、 设备、 环境和管素变化, 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有效提升全管 理水平。

2022年底前, 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评工作。

(三) 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 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

企业要按照有关规标准, 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 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法, 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辩识生, 设备设施、 作业环境、 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险, 做到系统、 全面、 无遗漏, 持续更新完善。

按照有关标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 梳理、 评估, 加强动态分级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 实现“一企一清单“。

2. 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安全风险分级、 分类进行管理, 逐一落实企业、 车间、 班组管控责任, 从组织、 制度、 技术、 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控, 达到回避、 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 的。

针对高危工艺、 品、 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 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风险状况, 动态评估、 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 确保安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3. 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

企业要在醒目 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 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 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 应急措施。

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 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 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贵, 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 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 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四) 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 加强安全隐患排查。

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完善隐患排查、 治理、 记录、通报、 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 方法和标准, 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 内 容和频次, 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 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 尤其要强化对 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 环节、 部位的隐患排查。

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通 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 及时间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 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 严格落实治理措施。

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按告; 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息治理方案, 做到责任、 措施、 资金、 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 实现闭环管理。

2020年底前, 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持查治理制度; 2021年底前, 各地区和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 信息化管理系统, 做到自查自改自报, 实现动态分析、 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 防止漏管失控; 2022年底前, 企业隐惠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 规范化轨道。

(五) 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 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 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 通过各种方式途径, 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 健全管理体系、 加大安全投入、 严格风险管控、 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

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 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督促企业严守承诺、 执行到位。

2020年底前, 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城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2. 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

各地区、 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 对存在以隐蔽、 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 对抗安全生产监管, 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 违规更改工艺流程, 破坏监测监控设施, 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 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现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 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 从严监管。

3. 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

各地区、 各有关部门要筛选一批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 支持做大做强, 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 同时加强监督管理, 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 确保规范运作, 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4. 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

深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
(aq 90102019) , 通过实施安贵险, 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2021年底前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全部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 , 2022年底前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 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

对预防服务没有达到规范标准要求、 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予以警示, 督促整改, 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有关规定, 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 管理, 并向社会公布。

三、 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 , 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2020年4月 ) 。

按照统一工作部署, 各地区、 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进行全面部署安排, 广泛宣传发动;

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 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 及时将落实方案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二) 组织实施(2020年5月 至12月 ) 。

各地区、 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对相关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 重点分析企业层面目 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息的责任链条、 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 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 强化推动重点工程、 研究建立工作机制, 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 重点推动(2021年) 。

各地区、 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 重点突出、 务求实效, 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 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 巩固提升(2022年) 。

结合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 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 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 逐项推动落实。

结合各地区各单位经验做法, 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 供各地学习借鉴和全国推 广。各地区、 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 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 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将本实施方案与相 关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机结合, 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要紧密结合实际,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明确工作目标、 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抓 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力戒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 务求取得实效。

要推动企业 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不断提升 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 强化制度保障。

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 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 自觉性。

要 按照方案要求, 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 鼓励各地区和企 业积极探索, 创新建立各具特色、 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形成标本兼治、 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三) 严格监管执法。

各地区要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 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

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对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 未按规定报告风险和隐患, 未建立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企业, 要依法进行查处。

各地区要建立与企业联网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 通过大数据分析评估, 加强线上线下监管。

要坚持离执法于服务之中, 既要严格执法检查, 又要避免简单化、 “一刀切” , 对重点企业有关部门要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

(四) 注重典型引路。

各地区、 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 细化贯彻落实措施, 强化分类指导推动, 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 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以点带面, 大力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附件3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 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 制度成果、 管理办法、 重点工程、 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 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危险化学品生产、 贮存、 使用、 经营、 运输、 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 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到2022年底前,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 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 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 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 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 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 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 主要任务 (一) 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 严格商风险化工项目 准入条件。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强化源头管控,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 。

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 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 资源优势、 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 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 , 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 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 准入条件; 2022年底前, 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 目 录, 对涉及光气、 氯气、 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 , 硝酸铵、 硝基服、 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 录》
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 的建设项目 要严格控制, 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 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 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 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 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 》
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 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 2020年10月 底前, 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 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

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 的化工团区, 原则上不得批准新、 政、 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 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 限期整改提升, 2021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头闭退出;

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 的化工日 区, 原则上要限制新、 改、 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 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一般安全风险) 或d级(较低安全风险) 的化工区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3. 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 在 2020年6月 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 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 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 依法予以关闭, 实现规范达标一批、 改造提升一批、 依法淘汰一批。

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 , 2020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 橙” 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再次逐一进行核查, 从源头提开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

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 化工园区、 监管部门信息共享、 上下贯通, 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4. 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 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

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 严格行业准入, 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

强化托运、 承运、 装卸、 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

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 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 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 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

严格执行内 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 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严格特大型公路桥 梁、 特长公路隧道、 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

加强港口、 机场、 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 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 储存场所和设 施的安全监管, 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

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 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 , 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 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

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 学校、 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 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 重点整治 化工园区、 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 随意倾倒、 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 确保危险废物贮存、 运输、 处置安全。

(二) 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 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
(gb 36894-2018) 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
(gb/t37243-2019) 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 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 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 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 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 需要实施搬迁的, 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能的基础上于2022年底前完成;

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 要确保按期完成。

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 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 人员资集场所; 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严禁超设计量储存, 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 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2. 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

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 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 紧急切断装置、自 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 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 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 未实现或未投用的, 一律停产整改。

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 动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 氯化、 氯化、 重氮化、 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 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

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 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 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 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 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 确需布置的, 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
(gb 50779-2012) , 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 建设和加固。

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 粉尘爆炸危险性、 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 和仓库内的办公室、 休息室、 外操室、 巡检室, 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 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 一律不得生产。

现有涉及确化、 氧化、氯化、 重氮化、 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21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同时按照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 评估工作指导意见, 对相关原料、 中间产品、 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 和蒸馆、 干燥、 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

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结果运用, 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 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 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 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 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 2022

2023年安全生产整治三年专项行动计划方案优秀篇二

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预案制定工作,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控制游人数量,严防踩踏、拥堵等事故发生。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县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汇报,希望大家喜欢。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组织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伍刚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宋小莲为副组长、局机关股室和直属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x县城市管理《20xx年安全生产整治提升方案》,x县城市管理局《x县城管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大教育攻坚行动方案》,明确了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集中力量做好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切实抓好城市市政、燃气、消防、垃圾处理等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50处,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加强游园、广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对广场游园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

二是加强隐患排查对未按管理要求的游乐设施进行及时清理,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广场游园消防维护,切实做好防火工作,强化用电安全;

四是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预案制定工作,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控制游人数量,严防踩踏、拥堵等事故发生。

(二)加强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城镇管道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我县13个燃气企业严格对充气站、阀门、管网、加气站、液化气充气站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继续加大对瓶装液化气的市场整治督导。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瓶对瓶”倒气违法行为,在现有瓶装气整治的基础上要扩大治理成果,严格执法,深入排查治理。要以零容忍的态度,确保全县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有序运行。

(三)加强垃圾处理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切实加强了对截洪管道、雨污分流设施、渗透液除磷设施监督检查,加强值班监测和记录,定时填埋、消杀、防疫,实行场区安全状况每周报告制度,从严治理有害垃圾乱堆、乱倒现象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确保垃圾处理场安全生产。

(四)加强城市道路、桥梁、下水道等市政设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加强对我局管护范围内的道路、桥梁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巡查,发现有损坏现象及时维修,做好下水道清淤工作,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城市内涝的发生。防止下水道堵塞、外溢。

(五)消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技术规范,落实消防安全“提示”及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责任制,持续开展电气火灾,电动车火灾,“打通生命通道”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组织专人对消防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大排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1、严格维护地下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和管理制度,坚持先验测后作业的原则,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场地前,必须先对有限空间空气进行科学检测,强制通风,严禁在地面缺少2名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责任人,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核实作业条件,积极购置器材设备,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进入地下有限空间作业。

2、要积极开展现场演练、专家指导、答疑交流等方式的安全生产培训。讲解行业安全生产常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严格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七)城市户外广告、灯箱和楼房外墙附属物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杜绝在高层楼顶、外墙上设置广告牌,对沿街商铺广告牌的设置质量,框架结构,抗风抗震强度要进行审核,确保万无一失。

三、存在的不足及今后的工作打算

1、工作中主动意识、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2、对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业务知识学习还需进一步提高。

3、在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中,有时缺乏耐心细致,对个别专业性较强的隐患问题诊断能力不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为指导,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突出重点行业,狠抓薄弱环节,建立以预防为主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措施,确保我局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2023年安全生产整治三年专项行动计划方案优秀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和韩正、刘鹤、王勇、赵克志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制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交;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9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制作“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制作完成后报中央办公厅审定,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集中观看学习。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安排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播出专题片公开版。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级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中央和地方、行业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核电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化矿山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立法工作。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出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联合教育部门加快安全生产学科建设。(应急管理部牵头,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教育部、司法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以下均需要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应急管理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治局、中国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具体方案,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强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督促指导各地区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研究企业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储存量减量本方案,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程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五是完善落实城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等支持政策措施,2022年底前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并持续推进其他有关企业搬迁改造。(应急管理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务1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煤矿安全整治。一是加大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和水害等重大灾害精准治理,在“十四五”时期推进实施一批瓦斯综合治理和水害、火灾、冲击地压防治工程,研究建立煤矿深部开采和冲击地压防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加大重大灾害治理政策和资金支持。二是加大淘汰退出落后产能力度,积极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全国煤矿数量减少至4000处左右,大型煤矿产量占比达到80%以上。三是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科学划定开采范围,规范采矿秩序,加强整合技改扩能煤矿安全监管,对不按批复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的,取消整合技改资格。四是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并重原则,推进“一优三减”,规范用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加快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灾害严重矿井采掘工作面基本实现智能化,力争采掘智能化工作面达到1000个以上,建设一批智能化矿井2022年底前全国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占比70%以上。五是提高执法能力质量和信息化远程监管监察水平,生产建设矿井基本实现远程监管监察。(应急管理部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深入推进整顿关闭,2022年底前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4000座以上。二是制定实施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严防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跑车坠罐、透水、冒顶片帮,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认真落实8部门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落实地方领导干部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严格控制增量、减少存量,2020年底前起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2021年底全面完成“头顶库”治理,2022年底前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达到100%。四是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保障,重点管控高温高压、高含碗井并喷失控和硫化氢中毒风险,严防抢进度、抢产能、压成本造成事故。五是加强深海油气开采安全技术攻关,强化极端天气海洋石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应急管理部牵头,自然资源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指导各地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础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2021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应急管理部牵头,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文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0年完成15万公里建设任务,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出台实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离危风险企业“终生兼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可控飞行撞地、跑道安全、空中相撞与危险品运输等重点风险治理,深化机场净空保护、鸟击防范等安全专项整治,督促航空产品制造商加强生产质量体系建设,建立航空i器消防教援真火实训基地。二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全面推进公跨铁立交桥固定资产移交,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三是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四是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和“六区一线”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开展船舶港口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严厉打击渡船超航线、超乘客定额、超核定载重线、超核定抗风等级冒险航行,加强商渔船碰撞事故防范,以港口客运和危险货物作业为重点,强化港口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船艇和海事监管、航海保障装备设施、船舶应急设备库建设,开展航运枢纽大坝除险加固专项行动。五是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健全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监管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开展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六是强化“拖网、刺网、潜捕”三类隐患特别突出渔船和渔港水域安全监管,开展以渔船脱检脱管、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和“脱编作业”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行为,全面提升依港管船管人管安全的能力和水平。(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对各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国家、省、市城市安全水平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指导地方全面排查挪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排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根据城市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开展摸底调查,研究制定加强城市老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四是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指导各地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五是指导各地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六是结合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动解决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危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一是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转换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地方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2022年底前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二是制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四是深化整治冶金类工业园区安全隐患,加强仓储物流园区和港口码头等安全管理。五是加强对水运港口口岸区域安全监督,强化口岸港政、海关、海事等部门的监管协作和信息通报制度,综合保障外贸进出口危险货物的安全高效运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加快制定危险废物贮存安全技术标准。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城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加快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煤改气”、洁净型煤、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等: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经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其他有关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按程序报批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11个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全国安全生1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特别是总结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国推广。总结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梳理向国务院安委会报告,并上报党中央、国务院;2022年12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请国务院安委会审议后,上报党中央、国务院。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国务院安委会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国务院安委会主任办公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有关部门派联络员参加,相对集中办公,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完善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制修订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煤矿安全条例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加大事故前主观故意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制修订一批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动设区的市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机制。(应急管理部牵头)

    (三)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地市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重点地区扶持建设一批安全生产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实习实训基地。培育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严格问效问责。各地区要加强对本辖区及其有关部门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地方和有关部门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2023年安全生产整治三年专项行动计划方案优秀篇四

根据x委市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印发的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湟投字〔2020〕23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和治理安全生产问题,现结合我厂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升思想政治站位,严守安全发展理念,围绕“防风险、化危机、保稳定”总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传达并落实公司关于开展行动的指示精神,积极配合安环部,认真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安全检查要做到全面、彻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组织抢险,最大限度控制事故蔓延、减少事故损失。

二、组织机构

三、主要内容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集中观看学习。通过网路宣传学习宣贯“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部门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我厂实际情况,贯彻落实措施,组织班组长对一线职工进行宣传学习,增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学习教育力度,大力提高我厂职工的安全意识。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四是强化安全生产制度机制。认真落实《x委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执行相应的安全管理要求,为实现厂部职工零伤害,设备零事故安全生产目标,达到生产经营的长治久安尽职履职。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证企业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满足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三是加强安全人员持证上岗。强化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及持证上岗工作。四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及时上报。做到每月自查自改自报,逐步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危险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必须在安全环保部的监护下销毁或移交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统一处理。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危险化学品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按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或移交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化学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化学危险化学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一、三厂办公楼及厂区道路上喷绘安全标线,并为安全生产车辆管理提出要求,严禁各类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确保厂区生产安全。二是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我厂全体员工的消防意识,消除安全和火灾隐患,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规范厂区停车场的停车秩序,标出停车位和禁停位及过车通道。全面排查厂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为厂区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五)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对特种设备中的隐患设备的排查治理,以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为重点,以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二是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积极推进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要求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广大企业负责人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预防各种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四、进度安排

从2020年7月自2022年12月底结束,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各类专项整治活动。

(一)方案制定(2020年7月)

(二)排查隐患及整治(2020年7月至11月)

对我厂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认真开展隐患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密防范事故发生,建立起有效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构,对排查出来的风险和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和预防措施,完成整改后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对本部门不具备整改能力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厂部安全管理部门,由安全管理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完成整改。

(三)集中攻坚(2021年)大力推进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建立健全我厂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深入实际,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落到实处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细化方案,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全力以赴将第一、三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抓实抓细,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023年安全生产整治三年专项行动计划方案优秀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时间安排

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

三、整治目标

以总经理为负责人通过三年行动,针对我公司实际情况,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建筑工程事故隐患,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建筑工程安全防控基础能力,扎实推动公司本质安全,持续推动公司建筑工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以标准化为基础、信息化为工具、精细化为目标,按照“公司和公司组织策划、目标分解、方案先行、有序落实、过程监控”的原则,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杜绝一般事故,持续推动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公司高质量安全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五、工作组织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x

六、公司主要任务围绕重点:

1、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3、加强管理模式、提高安全生产管控效能;

4、扎实推进以公司为团队、为管理核心;

5、落实开展日排查安全隐患整治台账和专项行动针对性检查;

6、夯实公司安全生产基础;

7、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实操相关应急救援演练;

8、岗前培训教育、专项培训教育的落实

七、公司排查整治内容

开展以查管理制度、查安全培训、查资质、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查现场隐患、查安全设施、查车辆设备及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查事故报告与处置、职业健康和环境治理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1、管理、制度、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是否对安全生负责;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有无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是否有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2)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本部门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查出问题整改单。

(3)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包括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规定,现场作业、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

(5)各项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2、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交底情况

(1)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

2)新员工进场、员工转岗、临时上岗人员安全培训,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培训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3)特种作业人员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检查现场隐患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易发事故的危险部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2)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配备齐全、有效;劳动保护用品是否培训完整有效。

(3)办公区域的消防用电安全等情况;防火、防高处坠落、防机械伤害等防护措施;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检查监督是否到位,各种安全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4、操作岗位安全检查

(1)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和正确使用情况。

(2)现场的安全生产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和不安全驾驶行为。工作期间需穿防静电服等。

(3)安全标志挂放要规范整洁,安全通道畅通。

(4)检查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要求,注意预防的危险源,检查车辆的关键设备、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5、特种设备管理情况

特种设备等安全运行情况;特种设备是否建立技术档案,并有完整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定专人负责管理。

6、检查台账及落实情况

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逐-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建立台账,分级管控。不能按期整改完成,或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一律停止运行,直到整改合格。

7、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了安全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档案资料是否齐全。

8、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能否做到:有隐患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实施有计划、有控制、有记录、有影像资料。

(2)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经安全部门签字后发出,隐患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按要求期限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9、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有演练记录、演练效果分析和评价。

10、事故报告及处理

如发生事故,是否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2020年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安全目标展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工作生产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总结、同考核,形成建筑业齐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八、深入现场排查重点区域

(一)落实公司安全管理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全面工作基础

明确三年安全生产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位员工,形成纵向分级管理深入到底、横向分工负责到边、职责明晰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公司级安全生产部门备案。

3、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部署、督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和事故隐患问题,做好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记录并形成纪要、下发每位相关责任人。

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坚决限期整改,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5、落实消防、安全防护器材、设施齐全有效,并设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培训,普及掌握消防设备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技能。

(二)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抓好安全教育培训。

对新入场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广泛营造“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的安全文化氛围,充分利用宣传画、条幅等媒体工具宣传安全知识。

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努力提高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为零目标。

(三)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狠抓安全隐患整改

1、做好日常的、季节性的、专业性的、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定专人、定措施、定期限按时完成隐患整改任务,并做好复查、记录和入档工作。

(四)开展危险源识别和安全风险分析,加强防范

1、重点加强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及监控工作。

2、各部门要定期对所管辖的区域及运输活动进行风险分析,找出危险源、危险点,对照安规及有关规定制订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3、利用每月安全生产会、碰头会以及定期的安***议,开展危险源分析活动,制订安全措施,做好交底和施工现场跟踪检查、复查工作,以未行成闭环管理不放手为准则。

1、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和考核,严格责任事故的追究,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做到有布置、有记录、有检查、有考核。

2、及时发放事故通报,广泛组织民工学习,让广大职工从中受到深刻教育。

3、学习海因里希法则(1:29:300),遏制运输现场安全生产三违现象发生或出现。

(六)抓好消防管理工作

2、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做好维护工作。

3、积极开展消防演练活动,提高防火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