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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管理制度(通用15篇)

时间:2023-11-16 08:56:43 作者:MJ笔神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通用15篇)

规章制度是组织发展和推动工作的基石,它为员工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规章制度的实际案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1条目的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3条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4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第5条企业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6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_500_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条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企业设有金额为_200_~_1000_元不等的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8条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_500_元。

第9条对杰出员工奖项,企业金额为_300_~_2000_元不等的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10条对“优秀管理者”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_500_~_5000_元不等的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三章惩罚。

第11条惩罚包括批评、记过、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第13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记过、降级或辞退处理。

(1)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_30_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警告一次。

(2)旷工一日,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_300_%外,警告并记过一次。

(3)代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的行为被查出者每次罚款_100_元;并予以辞退。

(4)严格保管企业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_100_~_500_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辞退。

(5)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_50_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_100_~_1000_元,并警告一次。

(6)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除交还非法所得外,包赔公司损失并予以辞退。

(7)由于工作失误给公司及同事造成损失的,需包赔全部损失并予以辞退。

(8)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14条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员工的奖惩管理制度员工奖惩管理办法培训

一、奖励制度:

1、助人为乐,在社会上受到好评,为医院赢得荣誉。

2、见义勇为,为保护医院财产、病区安全及患者安全做出贡献。

3、服务态度好,经常受到患者、家属、周围同志及领导好评。

4、及时发现问题,有效地杜绝差错、事故、护理并发症及护理纠纷的发生。

5、认真带教,同学普遍反映好的。

6、带病坚持工作,主动加班加点,积极想办法为患者解决实际困难。

7、全年全勤,全年上夜班多于120天。

8、每年在正式期刊、报纸上发表专业文章,积极参与科研、著书成绩显著。

9、为医院或科室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后产生一定效果的。

10、在市级以上单位活动中,团队精神好,为医院赢得荣誉者。凡符合以上内容之一者,均可酌情分别给予口头、通报表扬或奖金奖励等。

二、惩戒制度(分为劝导、警告、停职、免职处罚):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劝导批评。

(1)上班浓妆艳抹、佩戴醒目首饰。

(2)违反护士仪表规范。

(3)在病房中扎堆聊天、大声说笑;工作时间干私活、看小说、睡觉;长时间打私人电话、聊天;迟到、早退、无故不按时交接班;上班使用电脑玩游戏。

(4)穿工作服到院外、食堂、会议室。

(5)对意外事故或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

(6)在医院内喧吵或辱骂,干扰医院正常秩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未经许可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

(2)散播错误的、恶意的信息或谣言。

(3)未按请假规定无故缺勤。

(4)违反公共道德或礼仪标准。

(5)护理人员在进行护理操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

(6)不服从调配。

(7)不能完成正常工作任务。

(8)临时送假条,致使护士长无法调班。

(9)不虚心接受批评、检查、指导。

(10)对上级交待的工作任务不按时完成。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停职检查处分。

(1)由于工作疏忽、责任心不强,发生护理差错、纠纷、护理并发症(缺陷)及发生上述情况后隐瞒不报。

(2)在护理操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给病人带来痛苦,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者。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免职处分:

(1)伪造医疗护理记录且情节严重;。

企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生产制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公司各级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员工的`工作纪律,表彰奖励先进,惩罚违章行为,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生活秩序,结合公司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公司总经理、副总、钢化玻璃厂厂长、副厂长、工艺玻璃厂厂长、助理、生技部、行政部:负责对员工奖惩进行调查、决定、公布和执行。

1、奖惩有据:奖惩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成文的各项规章制度。

2、奖惩及时:及时表彰和奖励员工对公司的成绩和贡献,及时纠正和处罚员工的违纪违规行为。

3、奖惩公平、公正、公开:有功必奖,有过必惩,奖惩结果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4、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在精神鼓励的同时,视其情形给予物质奖励,或在一定期限内提高其工资报酬。

员工的奖惩管理制度员工奖惩管理办法培训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度,结合公司管理要求,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管理办法》,本办法于20xx年7月1日颁布执行。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一条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市民行为道德规范,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及部门的岗位职责。

第二条行政部门要求如实填写各类表格,提供有效证件,不得有隐瞒或假造。

第三条按照本公司的要求接受业务指导、各类培训及考核。

第四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事、互帮互助,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质量标准要求开展工作,作业场所禁止无关人员逗留。

第六条讲究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守公司机密,廉洁奉公,维护团队利益和公司声誉。

第七条爱护公物及公用设施,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

第八条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用品,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第九条衣容整洁,精神饱满,待人热情,文明用语。

第二节奖励。

第十条凡评为年度优秀员工者,将发放优秀员工奖金200元。

第十一条考评条件。

1、对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住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受到住户表扬者。

3、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4、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5、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6、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7、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8、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9、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第十二条奖励程序。

凡评为优秀员工者,由行政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物业经理,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三节处分。

第十三条甲类过失(以下每项考核分值为1分;5元/1分)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2、仪表、仪容不整。

3、不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4、不认真填写交班记录。

5、当班时间禁止玩手机、看报纸。

6、丢失公司财物。

7、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完成上级交付办的任务。

8、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第十四条乙类过失(以下每项考核分值为2分;5元/1分)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当班时间睡觉。

2、擅离工作岗位的。

3、因服务态度差受到住户投诉时,与住户争辩、吵闹。

4、变相赌博或从事不道德活动。

5、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

6、故意损坏公司或业主财物。

7、不服从领导的指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8、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9、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第十五条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并予以“辞退或开除”处分:

1、以权谋私,敲诈勒索住户或下属。

2、组织及煽动罢工、聚众闹事。

3、工作时间酗酒、赌博、打架。

4、侮辱、谩骂、恐吓、诬告、威胁他人,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5、服务态度极差,与住户吵架,或1年累计被住户投诉达3次以上者。

6、偷窃公司或住户财物。

7、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

8、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造成公司或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

9、连续旷工2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

10、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安排的。

11、私自在外兼职或伪造病假、事假。

12、泄露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13、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4、仿效上级主管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5、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第十六条处罚种类及执行方式。

1、口头警告。仅限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主管签发报办公室审查同意后生效。

2、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累计2次)或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书面警告。

3、辞退或开除。员工触犯丙类过失,公司有权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公司也有权对重复触犯乙类过失、情节严重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

4、员工年度内被书面警告(累计3次)的将取消年终优秀员工评比、评选,取消年终奖。

第十七条处罚程序。

员工有违纪行为,由行政部列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告物业经理审查,经总经理批准生效。

第十八条处罚的取消。

员工在三个月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物业经理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警告处分。

第十九条申诉。

员工若对所受的处分不服,应在3日内口头、书面向行政部提出申诉。行政部对员工申诉进行认真核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即为最终决定。

20xx年7月1日。

工厂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想要做好员工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有奖有罚。对于公司而言,如何做好员工奖罚管理工作?以下以某公司为例,为各位提供一则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各位管理者参考。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俱乐部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俱乐部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技术革新、改革经营方式有成效者;

7.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8.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成绩优异者。

财务考勤管理制度

1.员工请事假以(时薪*请假时间)扣除。

2.员工请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须持有医院证明,否则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4.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5.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二.处分

对违纪员工按其错误性质、情节、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处分分为经济处罚(罚款、赔偿、扣发奖金)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开除等)。

1.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分。

(1)仪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迟到早退;

(3)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位、闲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觉;

(5)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电话闲谈;

(6)工作时间收听(看)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7)在职工食堂以外的俱乐部场所用膳;

(8)未锻炼就在公司冲凉者;

(9)下班后无故在俱乐部内逗留、住宿;

(10)在俱乐部内高声喧哗、影响秩序;

(11)责任心不强,工作出小差错,对营业有所影响;

(12)对客人不够礼貌,接待不够热情;

(13)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14)向会员索取钱物;

2.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记过、留职察看或开除处分等,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服务态度差,受到会员投诉;

(2)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3)偷窃俱乐部或会员的钱物;

(4)严重损坏或损耗公物或会员的物品;

(5)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

(6)私自配制俱乐部的钥匙;

(7)不接受俱乐部规定的检查

(8)不服从分配;

(9)顶撞领导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员;

(10)违反俱乐部的保密规定;

(11)非工作需要单独与客人接触;

(12)偷看或偷走会员遗留的书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声誉;

3.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等;

(5)经常违反俱乐部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会员争吵;

(7)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俱乐部和社会秩序;

(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2.销售部门每月评选一次销售业绩总冠军。

3.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集体奖与优秀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单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达90%以上,或高效的为全公司服务,并实现总经理指示下的对人、财、物的有效控制、监督,为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赞扬。

(3)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勇于承担急、难任务,并卓有成效。

(5)全年书面被投诉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先。

4.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先进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职的员工(3月1日到岗人员)。

(2)本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

(3)全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员工。

(4)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员工不能参评。

(5)全年累计旷工一天,或迟到、早退5次(含5次),或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参评。

(6)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俱乐部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人事部或总经理室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不得提供伪证;

2.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三条奖励范围。

对有以下表现者之一的员工均给予奖励: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在技术、产品、专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

3.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4.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

6.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7.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8.全年出满勤的;

9.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10.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第四条奖励种类。

公司可以设立如下奖励项目。

1.精神奖励

(1)记大功;

(2)记小功;

(3)嘉奖(奖状、奖品);

(4)授予荣誉称号。

2.物质奖励

(1)一次性奖金;

(2)加薪;

(3)晋级;

(4)其他(旅游、培训机会、住房)。

第五条奖励规则。

1.记大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重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卓越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事件事先举报或阻止,避免重大损失者;

(4)对天灾、人祸、犯罪等现象,不顾安危,见义勇为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利润、营业额)骄人者;

(6)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

2.记小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较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较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的事件,及时制止,避免较大损失者;

(4)见义勇为,获得好评、称赞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优良者;

(6)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

(7)本职岗位工作表现优异者。

3.嘉奖对象。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公司之敬业楷模;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第六条奖励标准。

第七条其他奖励规定。

1.凡获社会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其待遇按颁奖机关规定执行;

2.依照奖励标准,员工1年内奖励分累计满10分,可晋升一级工资;

3.公司对有突出贡献者,可授予称号;

5.公司可通过奖励汽车、住房、出国培训、出国旅游等实物形式嘉奖勉励先进员工。

第八条奖励程序。

1.员工有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其所在部门及时提出申请,报人事部;

2.人事部审核决定,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3.讨论决议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4.凡获得奖励的员工均由公司发给奖状或证书,并张榜公布;

5.奖励事宜记入员工档案;

6.员工奖金在颁布时发放,奖励提成在其业绩完成后1个月内兑现。

第三章处罚

第九条处罚种类。公司可设立如下处罚项目:

1.精神处罚。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记小过;

(4)记大过。

2.物质处罚。

(1)一次性罚金;

(2)降级、撤职(减薪);

(3)留用察看;

(4)辞退。

第十条过失分类。

(一)甲类过失。

1.记大过后仍再犯;

2.因触犯法律被劳教、管制、罚金、判刑;

3.盗窃财物,挪用公-款;

4.触犯公司规章制度、严重侵犯公司权益;

5.连续旷工达5天或1个月内累计达10天;

6.煽动他人不服从规定或怠工;

7.多次欺诈、谩骂、威胁主管;

8.利用职权谋私、受贿,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9.有重大泄密行为。

(二)乙类过失。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主管;

4.主管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5.泄露公司机密;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9.因疏忽或督导不力导 

超市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为【员工手册】的配套文件,对于公司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第三条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里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四条 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外,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与临时工 ) 。

第六条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注明以及未注明奖惩条款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 奖惩原则

第十条 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必须公开执行;

第十一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奖惩目的重在教育,对于被处罚的员工,应坦诚的与其进行交谈,了解事实原因、讲明道理、指出错误,并允许当事人申辩,通过做思想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第四章奖惩种类

第十二条 奖励可分为:

a、 嘉奖 :每次嘉奖给予现金20 元的奖励;

b、 小功: 每次小功给予现金60 元的奖励;

c、 大功: 每次大功给予现金180 元的奖励

d、 晋升: 岗位级别晋升一级

第十三条 惩处可分为:

a、 申诫: 每次申诫给予现金20 元的罚款;

b、 小过: 每次小过给予现金60 元的罚款;

c、 大过; 每次大过给予现金180 元的罚款;

d、 停职或开除:

第五章 奖励标准

第十四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嘉奖:

1) 尽忠职守,工作勤奋,有具体事迹堪为同仁之楷模者;

2) 参与救援工作精神可佳者;

3) 主动或协助主管开发业务有实质贡献者;

4) 除尽心本职外,主动协助他人克服作业困难,顺利完成任务者;

5) 爱护公物,节省资材成效优良者;

6) 全年考勤记录无缺勤者;

7) 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8) 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

9)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第十五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小功:

1) 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具成效者;

2) 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4) 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5)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6) 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成效者;

7) 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8) 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

第十六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大功:

1) 对主办业务或技术,有重大革新而提出具方案,经公司采纳,确有重大成效者;

2) 全年累计获小功三次者

3) 热忱服务,发扬公司信誉,为社会机关,团体公开表扬者;

4) 适时消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对已发生事故予以有效控使公司避免严重损失者;

6)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7) 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员工之表率者。

第十七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晋升:

1) 绩效评比如期达到公司预定目标表现优良者;

2) 服务满5 年,考绩优良者,未曾有旷工或处分者;

3) 有事实证明对公司有特殊功勋表现者;

4) 一年内累计记大功三次者;

5) 其他具有特殊功绩者;

第六章惩处标准

第十八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申诫:

1) 在工作场所嬉戏,喧哗、吵闹、有隘工作之进行者 ;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者;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者;

5) 不遵守工作规则或作业流程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

6)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7)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者;

8)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9)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第十九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小过: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 积压公文或公事、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之进度者 ;

3) 因工作疏忽导致物品材料严重受损者;

4) 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5)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6)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者;

7) 在禁烟区吸烟者;

8)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者;

9)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大过:

1) 拒绝服从上级主管及管理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服从者;

2)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 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或上工前酒醉不听劝阻者;

4)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5) 擅自涂改或撕毁公司重要文件者;

6) 不遵守规定或指示、或擅自改变工作方法、程序、发生作业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 以私人单据报销公账、或以浮报赁证报销公账 ,经查核实者;

8)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

9)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0)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11)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停职或开除:

1) 擅离职守或违反劳工安全卫生规定,使公司蒙受损失,情节严重者;

2) 偷窃同仁或公有财物者;

3)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4) 伪造、 变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印文者;

5)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6)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

7)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者,故意泄漏技术、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 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9) 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一个月累计旷工3 天,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

10) 携带刀或其它违禁品、危险品进公司危害公司员工安全、或参加非法组织者;

11)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者;

12) 在厂区范围内赌博者;

13)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以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14) 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者;

15)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

16) 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

17)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8)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19) 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者;

20) 一年中记大过累计满三次、末经功过抵消者

21) 试用其间不符合任用资格者;

22)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者;

第二十二条 员工受奖惩情况均记入人事档案中,作为其当年年度考评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为使受到惩处的员工将功补过,在同一年度中,功过可以相抵和转换,方法如下:

1 )1 次嘉奖可与1 次申诫相抵;

2 )1 次小功可与1 次小过相抵;

3 )1 次大功可与1 次大过相抵;

第二十五条 员工奖惩由直接主管或相关部门酌情填写奖惩申请单,呈报奖惩;

第二十六条 奖惩之实施,依具体事实即可执行,功(过)核准颁布;

第二十七条 本作业办法经公司最高主管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一、  基本要求

(一)  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  认同超市企业文化

(三)  良好的推销技能

(四)  很强的沟通能力

(五)  具有团队精神

(六)  全面遵守超市规章制度

二、  员工(促销员)行为规范

1、  维护和传播超市和促销人员所代表厂商的公司形象;

2、  严格按规定作息时间出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  随时保持得体的仪容仪表,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按要求佩戴工牌和着装;

5、  服从主管人员的指示或命令;

6、  员工应按要求参加每天的早会、晚会;

7、  严格遵守安全规则;

10、  不聚众赌博,不打架斗殴,不吸毒,不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

11、  严格遵守轮班、换班制度,工作时间不擅离工作岗位;

12、  不擅自动用公司机器和材料;

13、  不阳奉阴违,不消极怠工;

14、  不营私舞弊,不利用职务之便贪图小便宜;

15、  不随意拿取卖场内任何商品和赠品;

16、  珍惜、爱护公司的财产,不得以各种方式私自使用、占有和侵吞公司财产;

17、  诚实可靠,不欺上瞒下,不弄虚作假,敢于对不良行为进行检举和批评;

18、  团结协作,凡事多沟通,不拉帮结派,不勾心斗角,不搞小团队;

19、  保守公司秘密,不泄露公司任何商业秘密;

20、  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向顾客推销产品,保证顾客的满意;

21、  不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和文件;

22、  不伪造、涂改公司的报告、记录;

三、  奖惩规范

(一)  奖励

奖励的方式

对员工在工作中的出色表现,由店长决定对促销人员进行奖励,主要以奖金方式进行奖励,奖金由公司支付。

奖励细项

1、  凡受顾客口头表扬一次奖励5元;书面表扬一次10元;锦旗或新闻媒体表扬一次奖励50元。

2、  商品陈列好、所属区域整洁奖励20元。

3、  思想品质好,捡到顾客遗失物品主动上交奖励50元。

4、  提出各类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取得成效奖励10元至100元。

5、  发现并上报各类安全隐患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奖励50元至100元。

6、  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或在保护顾客生命财产中有功绩的奖励50元至200元。

7、  工作任劳任怨、埋头苦干、奉献精神强或遵守规章制度、组织纪律好的员工奖励10元至100元。

8、  在特殊、紧急情况下仍能坚守工作岗位,为顾客提供一流服务的员工奖励10元至100元。

9、  抓获小偷一次按赔偿金额的一定比例提成。

10、  举报或提供偷盗线索一次奖励20元。

11、  增收节支奖励50元至200元。

(二)、惩罚

对违纪员工的处罚由店长决定,通过经济处罚方式进行,其所处罚金额由被处罚员工到超市财务室交纳。

1、凡仪容、仪表、仪态、语言、礼节不符合规定者,发现一次处罚5元。

2、上班一周后,不熟悉超市流程、产品特点等处罚20元。

3、工作现场发现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或禁止带入超市的物品一次处罚10元。

4、所属区域内卫生状况差,发现一次处罚5元。

5、违反考勤规定的按《员工考勤制度》规定处罚。

6、上班时间串岗、干私活、打磕睡、打堆聊天、打私人电话一次处罚10元。

7、对顾客咨询不理不问发现一次处罚10元。

8、与顾客发生争吵一次处罚10元至5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9、对顾客服务质量低劣、态度差,受到顾客投诉者,一次处罚10元至50元,情节严重予以开除。

10、上下班不走规定通道,拒不接受安全人员检查者,发现一次处罚10元。

11、因个人原因损坏商品或其它设施照价赔偿。

答案补充

13、擅自换班,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14、私自占有和侵吞公司财产,一次处罚50至200元,在赔偿损失后予以开除,构成违法的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5、不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勾心斗角,造谣生事,诽谤他人,欺上瞒下者予以开除。

16、伪造、改写、损毁公司各种单据、记录和财务数据者,一次处罚20至1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17、工作效率不高,拖延处理事情者,一次处罚5元至20元。

18、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影响恶劣者予以开除。

19、在超市内贩卖私人物品者,处罚5至200元后予以开除。

20、违反安全规则未造成严重后果一次处罚10元至50元。

21、违反安全规则造成严重后果,一次处罚50元至200元,在赔偿损失后,予以开除,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促销人员的管辖

促销人员的管辖由超市全权负责日常管理,日常管理完全按公司正式员工管理要求实施,按促销产品分类由产品所属的营业组别主管进行管理,促销人员的薪水由供应商支付,促销人员的工服由供应商或促销人员购买。

为严肃本部门纪律,鼓励先进、惩罚过失,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一、有下列表现之一者,本部门将予以奖励或作为晋升的参考。

1.对商场的防损及安全管理工作有重大贡献者;

2.拾到顾客钱财上缴者;

3.如实举报员工违章乱纪者;

4.向本部门提出良好建议,该建议被采纳者;

5.为保护商场声誉和财产,勇于同不法分子做斗争者;

二、有下列表现之一者,本部门将予以警告或辞退。

1.当班时不注意仪容仪表,不佩带工牌,经指出无明显改进者;

2.不服从分配,不服从上级指挥和调遣者;

3.经常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备案者;

4.无特殊情况(除公务需要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5.当班睡觉、抽烟、吃零食、聊天、听收放机、看书报不听从劝告者;

6.当班时滥用职权,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者;

7.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者,进入办公室打私人电话和吸烟者;

8.对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者;

9.工作中欺骗上司者。

三、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立即辞退:(其中2.3.4.6.7并根据情况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不请假,旷工三天以上者;

2.无论何种原因与顾客或员工打架者;

3.利用职权与顾客、员工进行非法交易者;

4.监守自盗以及主使或参加本商场员工盗窃商品或员工财物者;

5.不服从上级管理,出于私利谩骂上级者;

6.工作严重失误,造成本商场损失者;

7.不爱护防损设备、办公室设备,造成严重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立即辞退。

员工的奖惩管理制度员工奖惩管理办法培训

1.1目的:为严明公司纪律,规范员工行为,强化工作责任心,激励先进,惩戒落后,减少工作失误和差错,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1.3管理权责: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主办执行,各单位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权限予以监督和贯彻实施。

1.4奖惩定义。

1.4.1奖励:是公司对于在某方面表现出色或工作成效显著的员工进行激励的手段。包括: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晋升等。

1.4.2惩罚:是公司对于工作表现欠佳或行为不当的员工进行惩戒的手段。包括: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薪降职、开除等。

1.5奖惩的基本原则。

1.5.1为培养和激发员工的优良品行,以奖励为主惩戒为辅。

1.5.2对公司有重大影响者提高奖励,属一般职业道德规范者降低奖励。

1.5.3非本职责而主动积极完成者提高奖励,属本职范围内或在直属领导督促下完成者降低奖励。

1.5.4业绩达成需超出一般能力、付出艰苦努力的提高奖励。

1.5.5属本职责范围内而出现过失者加重惩处,属非本职责范围因支援协助或配合其他工作而出现过失者减轻惩处。

1.5.6属违背制度原则规定或明知故犯者加重惩处,属无意过失者减轻惩处。

1.5.7属屡教不改者加重惩处,属于初犯者减轻惩处,积极认错、整改补救者可酌情减轻惩处。

1.5.8相关生效制度中有具体奖惩规定的,则以专项制度或本制度规定的最高上限为参照实施相应奖惩。

1.5.9一般员工按制度规定额度予以处罚,主管级员工给予1.5倍处罚,经理级干部则按2倍进行处罚,总监和副总级按3倍处罚。

1.5.10员工被惩罚时,根据其上级领导责任大小,必要时将追究上级领导责任,给予连带责任惩罚。

2.0奖励。

2.1表扬: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给予口头或书面表扬及200元以内奖励,并在当期绩效考核时加1分。

2.1.1勤奋敬业、积极努力,主动克服困难,优质高效完成本职工作。

2.1.2品行优良,团结同事,乐于助人,表现突出,有典型事例。

2.1.3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主动配合、协助他人工作,富有成效。

2.1.4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社会及客户中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和口碑的。

2.1.5严格坚持考勤制度,当月无任何迟到、早退、脱岗、旷工及请休假记录的全勤人员,给予50元/月的全勤奖励,以倡导遵章守纪的良好职业素养。

2.1.6其他应给予表扬的情形。

2.2嘉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给予书面通报嘉奖并奖励200—800元,在当期绩效考核时加2分。

2.2.1保质保量完成重要或特殊专项工作。

2.2.2组织领导有方,推动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2.2.3主动参与或积极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做出实际贡献。

2.2.4维护公司利益,事先举报或阻止危害公司事件,避免公司遭受损失的。

2.2.5被评为公司季度先进员工。

2.2.6拾金(物)不昧(价值2000元以上)。

2.2.7有典型的善行佳话,为公司争**誉。

2.2.8其他应给予嘉奖的情形。

2.3.1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开源节流取得明显成效,年效益额达1-10万元。

2.3.2积极改进方法、提高效率,工作表现特别突出,成绩特别显著,有典型事例。

2.3.3在重大专项工作中,勇挑重担,克服困难,顺利推进,成绩突出。

2.3.4在具体业务项目拓展或运营管理中,发挥重大建设性作用,贡献突出。

2.3.5检举重大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避免较大损失(避免损失额在1-5万元)。

2.3.6被评为公司年度优秀员工。

2.3.7有见义勇为事迹,获得好评、称赞者。

2.3.8其他应给予记功的特别事迹。

2.4.1对公司业务有较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者(年效益额10万元以上)。

2.4.2积极开拓业务,经营业绩优良者(超过考核业绩1.5倍以上)。

2.4.3在经营管理工作上大胆创新,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

2.4.4被评为公司年度突出贡献奖或其他重大专项奖励。

2.4.5举报或阻止危害公司事件,避免重大损失者(避免损失额在5万元以上的)。

2.4.6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为维护公司或员工安全,临危不惧,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2.4.7面对天灾人祸,不顾安危,勇于施救,被认定为见义勇为者。

2.4.8其他应给予记大功的重大事迹。

2.5晋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上述单项奖励外,可给予调薪或晋职1级以上的晋升奖励。特别优异者,还可获得董事长授予的现金奖励、股票期权、带薪休假、旅游资助等专项奖励。

2.5.1获得公司年度专项奖励的人员。

2.5.2一年中累计获得三次嘉奖或二次记功或一次记大功,且无警告以上记录者。

2.5.3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创新发展,成效卓越,年效益超过50万元以上。

2.5.4大力开拓业务项目,全年经营业绩优异,利润额超过目标任务两倍以上。

2.5.5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不断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起到积极效果,且具有相当管理能力者。

2.5.6其他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情形。

3.0惩罚。

3.1批评: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轻微影响的,给予口头或书面批评,并处200元以下罚款,在当期绩效考核时扣1分。

3.1.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疏漏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3.1.2妨碍工作秩序,违反安全经营规定,在办公区域吸烟,污染环境者。

3.1.3初次不听主管合理工作安排者或无理顶撞者。

3.1.4同事之间相互诋毁、攻击,或故意妨碍他人正常工作,情节轻微者。

3.1.5不遵守考勤规定,迟到、早退、脱岗,且一个月内累计达到三次或累计时间超过一小时少于两小时者。

3.1.6违反公司各类制度的原则规定,或泄漏公司保密事项,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3.1.7对各级主管的限期工作指示,无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3.1.8上班时间内就餐,或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上网聊天或浏览与工作无关内容或玩游戏,或干私活者。

3.1.9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2000元以内损失者。

3.1.10不遵守会场纪律,一般会议罚款50元/次;重要会议(季度、半年、年度或临时重要会议)罚款100元/次。

3.1.12印章证照管理人不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证照的。

3.1.13车辆管理或使用人员不按规定管理使用车辆的。

3.1.14文件档案资料传递过程中发生丢失,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3.1.15未经公司领导批准,私自复印或传阅公司重要文件,或利用公司复印机、传真机处理私人资料的。

3.1.16出现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3.2.1上班期间未经请示擅离职守超过两个小时,或一月内旷工半天以上1天以下(含1天)者。

3.2.2在客户关系工作中,因一般过失造成泄密或影响正常业务开展者。

3.2.3故意不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工作安排,并恶意顶撞者。

3.2.4在工作场所故意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3.2.5未能按计划完成目标工作,不按时上交或未交重要书面报告,影响正常工作进度者。

3.2.6成本控制不到位,对公司办公用品或其他资源存在价格偏高、明显浪费现象。

3.2.7未经本单位领导批准,随意将无关人员带入公司或禁止入内的工作间。

3.2.8泄漏公司尚属保密性质的信息,或遗失重要文件资料,造成不良影响。

3.2.9违反财经纪律,导致财务管理漏洞或风险,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3.2.10为达个人目的,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3.2.11工作不尽责、不作为,敷衍塞责,未按规定时限能解决实际问题者。

3.2.12故意隐瞒客户投诉情况,未将客户意见和要求及时报告公司的。

3.2.13未经公司领导批准,采取“先斩后奏”私自办理重要业务事项的。

3.2.14故意违反公司制度原则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直接损失在5000元以内。

3.2.15出现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3.3.1月度累计迟到10次以上者。

3.3.2对领导安排的工作,无故未能按时完成,影响公司正常运行者。

3.3.3对他人恶意谩骂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3.3.4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3.3.5工作中酗酒导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3.3.6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公司利益受损者。

3.3.7因工作疏忽导致公司利益受损或他人安全遭受损害。

3.3.8一月内旷工达2天者。

3.3.9在信息汇报工作中知情不报或故意延滞汇报信息影响公司利益者。

3.3.10故意违反财经纪律,谋取私利,初次违反且数额不大者。

3.3.11阻挠抵制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

3.3.13出差期间不遵守公司纪律,利用出差时间办理私事,擅自接受宴请、玩乐,收受贿赂,因主观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或擅自改变行程,逾期不归,未经请示费用超支20%以上者。

3.3.14擅自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3.3.15出现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3.4记大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通报处罚记大过一次,并处2000元以上罚款,甚至追加降薪降职或留用察看处理,在当期绩效考核时扣5分。

3.4.1玩忽职守、严重失职,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4.2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4.3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安排,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4.4拒不服从领导管理,故意疏忽或抗拒主管人员下达的工作指令,严重影响工作进度及公司正常运行者。

3.4.5发生重大事故,不按规定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3.4.6肆意发表与公司原则精神相违背的言论,挑拨他人损害公司或员工利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4.7公共场所对同事恶意攻击、辱骂中伤,扰乱正常秩序,造成恶劣影响者。

3.4.8藐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宣扬自身不良情绪者,造成恶劣影响者。

3.4.9一月内旷工达3天者。

3.4.10出现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3.5开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公告开除处罚。即公司单方强制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不予经济补偿,并根据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3.5.1与同事打架斗殴,进行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造成恶劣影响者。

3.5.2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6天者。

3.5.3在公司范围内,经常从事迷信活动、聚众赌博或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3.5.4偷窃公司或他人财物,经查属实者。

3.5.5私自在外兼任职务或兼管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3.5.6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3.5.7一年中被记过3次、记大过达2次者。

3.5.8煽动怠工或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公开诋毁公司信誉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聚众闹事妨碍正常工作秩序,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者。

3.5.9吸毒者,参加非法组织者。

奖惩管理制度

为加强管理,维护公司和智能温室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和智能温室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东升智能温室种植与町春产品装配物流服务工作员工。其制定的原则是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究,有功必奖,奖惩严明,公平公正。员工奖惩以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由公司经理与主管具体实施。

1、半年、全年年终奖。

要求:年度工作中失误少、无违规行为,工作成绩较好。

评选范围:东升科技园员工。

2、监督检举奖励。

要求:对工作生活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拍照或实证检举(据实举报,恶意举报严惩)。

参与范围:全体职工。

奖励办法:提供图片、实证经证实:

违反处罚条款1、2条,奖励5--50元;

违反处罚条例3、4条,奖励20―200元;

违反处罚条例5、6、7条,奖励50―300元;

有效避免及挽回损失者,奖励100―500元。

3、建议及创意奖励。

要求:促进企业发展或工作进展的意见及措施。

参与范围:全体员工。

奖励方法:凡提出建议或工作创意,一经取纳奖励50―1000元;突出贡献根据情况另行奖励。

1、考勤处罚。

1)考勤制度弄虚作假者每次罚款100元。

2)严禁上班脱岗、不上班或办理私事,一经发现以旷工论处。

3)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罚20元,30分钟以上扣罚50元。

4)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1天;扣发2天工资;

5)员工出现无故连续旷工3日者,视为自动离职,不支付任何工资、奖金。

6)脱岗10分钟以内扣罚20元,30分钟以上扣罚50元。

1)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2)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宜者;

3)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15分钟以上者;

4)影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情结轻微者;

6)损坏公物者(损失100元内);

7)违反安全、卫生规章,不穿着规定工装、配备指定器具上岗未造成损害者;

1)无故未能如期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致影响公司权益者(罚款加赔偿损失);

2)对同事排挤、暗示及言语攻击或诬害、伪证,挑拨事端未造成损害者;

4)疏忽造成安全隐患、经营环境不整洁者;

5)对可能发生的`隐患、舞弊行为没有及时揭发、制止,导致不良事件发生者。

1)擅离职守造成事故,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害者。

2)遗失重要文件、证件、物件者。

3)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业务遭受较大损失者(损失金额1000元内)。

4)不服从主管人员管理监督,未影响他人及温室内秩序者。

5)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7)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未造成损失者。违规者将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价值在人民币100元以上者,违规者将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1000元(含)以下损失者;

5、其他处罚四: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赔偿损失及罚款20xx---10000元,并予以辞退。

1)因触犯法律而被司法机关处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盗窃温室财物、徇私舞弊,责任人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者。

4)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1000元以上损失者。

5)殴打他人或聚众闹事,不服从管理或怠工。

6)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的,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

7)造温室设施设备、物资无故丢失、损坏,除接受罚款外,还要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者。

8)煽动怠工或罢工、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和甲方(温室)形象,行为不端损害公司名誉;

9)未经许可兼任其它公司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10)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

6、其他处罚五: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员工在职(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提供虚假个人资料的;

2)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3)员工失职、营私舞弊,对本公司利益造成损失;

4)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公司劳动纪律或其它规章制度的。

1、对于本制度所未规定的事项,由办公室依照公司其它管理制度执行,必要时可及时编制新的补充规定。

2、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员工对本管理制度产生疑义时,由办公室做出说明。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奖惩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宿舍卫生管理,给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提高宿舍卫生整体水平,公司特制定宿舍卫生奖惩制度如下:

1、室内有无异味,按严重情况罚款5-10元。

2、被子叠放整齐,且按要求摆放,床铺乱者罚款5-10元。

3、床单、被子及枕巾干净无油污,脏者罚款5元。

4、床下鞋子、脸盆等摆放整齐,地面干净,无死角,不合要求者罚款5-10元。

5、地面清理干净,物见本色,无卫生死角,不合要求宿舍罚款相关人员10元。

6、纸篓内垃圾不超过纸篓的2/3,否则罚款5元。

7、玻璃、窗台、窗帘保持干净,否则罚款5元。

8、橱柜表面无尘积,且物品摆放整齐,否则罚款5元。

9、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确保所有电源的.关闭,否则罚款10元。

(二)奖励。

1、每次卫生检查将评出“卫生标兵”一名,连续三次获得卫生标兵将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及一定物质奖励。

2、连续六个月检查结果均为优秀者,公司将给予该宿舍100元奖金或物质奖励。

3、管理部根据员工宿舍表现情况,每年评出优秀室长及优秀室员,并给予一定奖励。

4、对于揭发同住成员违法乱纪行为的,一经证实,将根据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说明:

1、惩罚款项每次都做认真登记并本人签字。

2、奖励物品的资金来源为惩罚资金。

3、检查卫生时检查小组配合工作。

4、物质奖励为卫生纸、牙刷、牙膏、肥皂、洗衣粉、毛巾、床单、枕巾、奖金等生活用品。

奖惩管理制度

×××项目采用项目管理模式进行建设,由×××有限公司为水岸莲华项目提供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根据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由×××行使与之相关的所有合同中发包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一、目的。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的管理,规范施工现场,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水岸莲华项目一期一标段施工合同》、《水岸莲华项目一期二标段施工合同》等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现阶段管理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项目施工现场全过程管理,对×××项目建设中所有施工工程及其承包人(含与发包人有合同关系的专业分包人)均有约束效力。

2、本制度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关于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奖惩均按本制度执行。

三、违约责任的划分。

(一)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书面警告。每次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2、限期改正。每次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3、一般违约责任。每次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若承包人再犯性质相同的违约行为,第2次15000元,3次或以上20000元/次。

4、严重违约责任。每次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万元。

5、部分解除合同。当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符合解除部分合同的条件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解除部分合同的通知。

6、解除合同。当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符合解除全部合同的条件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解除全部合同的通知。

7、赔偿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不超过承包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违约情形的认定:

1、书面警告。以下事实,一经发现,由监理工程师每次按“书面警告”对承包人进行处罚,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追加处罚:

(1)存在安全隐患经提醒后未立即整改的;

(2)未按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月(周)进度计划的;

(3)承包人公开拒绝或变相拒不执行的发包人或监理指令的。

2、限期改正。以下事实,一经发现,由监理工程师每次按“限期改正”对承包人追究违约责任,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追加处罚:

(1)未按现场管理制度或相关规范执行,施工程序执行或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2)因现场安全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质(安)监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单的(视情节轻重);

(4)经发包人及监理考评小组考评不合格的(按每项不合格记一次限期改正)。

3、一般违约责任:以下事实,一经发现,由监理工程师每次按“一般违约责任”对承包人追究违约责任,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追加处罚:

(2)因现场安全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质(安)监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单的(视情节轻重);

(4)承包人承诺的施工机械设备未能按期到场工作的。

4、三次限期改正责任相当于一次一般违约责任;三次一般违约责任相当于一次严重违约责任;累计三次严重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

四、其他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违约:

(1)因分项工程验收未一次性合格的,每次处以违约金1万元;因分部工程验收未一次性合格的,每次处以违约金3万元;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未一次性合格的,每次处以违约金10万元;经整改仍未合格的将上述双倍金额累加处罚。整体竣工未合格的将对承包人处以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

(2)质量上未获得双方约定的省优奖项,按合同价款的1%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2、安全文明施工违约:

(1)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一经发现对承包人处以50元/人违约金;

(2)施工过程中出现违反文明施工或环境卫生保护的情况,根据监理工程师的处罚通知,按500元―5000元/次处以违约金。

3、工期进度违约:

(1)承包人应于每日工作结束之际将当日施工进展情况和第二天施工计划报监理、工程部进行沟通,不按此规定执行的则每次对承包人按200元/次追究违约责任。

(2)周计划未完成的,将按每个未完成的分项工程(或子分部工程)施工节点对承包人处以1000元/个的违约金,若当月整个月进度计划如期完成,则可免除承包人该月周计划未完成的违约赔偿,跨月不免除。

(3)月计划未完成的,将按月进度延误时间与计划时间对比情况,对承包人处以1万元/天的违约金,若下月度进度按计划按期完成,则可免除本月进度延误违约金,隔月不予免除。

(4)重要节点工期(分部工程)未按计划完成,将按每个未完成的分部工程节点工期对承包人处以5000元/天的违约金,若该单位工程按计划完工,则可免除该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节点工期违约金;重要节点工期(单位工程)未按计划完成的,将按每个未完成的单位工程节点工期对承包人处以10000元/天的违约金。

(5)总进度计划未完成者,按累加额处罚,从结算尾款中扣除,即:延误1天处罚1万元、延误2天处罚3万元(第一天的1万加第二天的2万元)、延误3天处罚6万元(第一天的1万加第二天的2万元加第三天的3万元),如此类推(因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除外)。

(6)总工期未完成、重要节点工期、月进度未完成、周进度未完成及其他违约均实行累加并行处罚,进度违约处罚不代表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承包人应当采取合理有效的赶工措施予以消化。

(7)工期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工程合同价款的3%。如因承包人延误工。

期原因导致发包人延期交房的,则购房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发包人赔偿的,在发包人实际已经完成赔付,且赔付金额超过了本条约定的3%最高限额的前提下,对超过部分,承包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如因总承包人原因造成节点工期延误超过节点工序计划工期的50%时,发包人有权采取“紧急切割法”将剩余部分工程或剩余全部工程委托给其他承包人进行施工;承包方应先行退场,如双方对已完成的工程量有争议的,按本合同约定的解决方式确定。

五、奖励。

1、发包人及监理对承包人施工班组进行管理的,如当月整体均按期完工且质量符合验收规范要求合格的,对于周进度按计划完成的排名前1―3名的班组奖励1000―5000元。

2、承包人连续3个月按计划提前完工的(整体均明显提前于发包人批准的工程总进度计划表),经发包人研究确认后,将奖励承包人1万元―5万元。

3、承包人总进度(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提前1周以上竣工完成移交的,将对承包人按10万元/周进行奖励。

4、发包人不定期的组织监理对各承包人进行一次质量、安全、进度综合或评比,评比分为三个档次(优良、合格、不合格),对评比整体获达优良标准的承包人奖励5000元。

5、因承包人质量、安全、进度方面管理、执行到位,受到上级领导表扬或石化团购组委会书面好评的,将对承包人奖励5000―10000元。

6、承包人提前发现设计或现场实际的问题,避免了发包人重大经济损失的,或主动提出而经批准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等措施及方法而有效降低造价,为发包人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的,将对承包人奖励1万元―5万元。

五、奖罚程序。

1、日常施工管理工程中,一般由监理对承包人施工过程的违约进行日常记录,通过下达《违约处罚通知单》对其违约事项对承包人予以书面通告,按制度对其进行处罚,同时抄报发包人。

2、发包人将按定期(如按月或遇重大事情)对承包人的违约情况进行索赔,通过下达《违约索赔通知书》对其违约事项进行追究违约索赔,并根据情节轻重将此通知书传至承包人总公司。

3、承包人违约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时,发包人有权从下一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不得有异议。如在当期工程款不足以抵扣,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此部分金额可用于对承包人的奖励。并可根据承包人整改情况及后续表现,由承包人书面提出申请,提交发包人讨论,视情况部分或者返回承包人。

4、承包人在接到处罚通知书或索赔单后要针对违约事项积极整改,对拒不整改或不认真整改的将按本办法相关条款加倍处罚。

六、本制度之发出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1、《工程奖励通知单》。

2、《违约处罚通知单》。

3、《违约索赔通知单》。

奖惩管理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景区仓库卫生管理工作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景区的.仓库环境卫生管理。

2内容

2.1仓库保管理员应做到保持库区周围环境卫生,整洁无积水、无杂物、无蚊蝇、无污染源。

2.2保持仓库内地面整洁,门、墙面、货架、货柜清洁。

2.3仓库内物资应分区存放,摆放整齐,不得堆放杂物、废弃物。

2.4仓库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不得将个人物品特别是食品带入仓库,不得存放私人存物。

2.5保持仓库整洁卫生,办公桌的整洁,与办公用品无关的物品不得存放于桌面上,记录本字体工整、整洁。

2.6与仓库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仓库。

2.7仓库内禁止烟火,并设置有相应的防虫、防鼠设备。

奖惩管理制度

为强化我院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卫生院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

1、奖励的方式:经济奖励。

2、获奖标准。

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卫生院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医院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卫生院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职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8)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10)医德高尚,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11)集体观念强,顾大局识大体,爱岗敬业。

(12)全年无迟到、早退、旷工。

(13)服务态度好医疗技术过硬,受到群众褒奖。

(14)医患关系和谐、同事关系融洽,不搬弄是非负面引导破坏团结。

(15)工作积极性高、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执行力强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临时指令性工作和本职工作。

(16)考核周期内无差错事故发生。违反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能知错就改,认识到位、态度端正。

(17)劳动积极任劳任怨,率先垂范。

3、奖项奖励办法。

(1)年度奖。

医院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优秀护士”、“服务标兵”、“优秀科主任”、“先进个人”、“先进公共卫生工作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院长提名院务会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

(2)月份奖。

医院每月由院长提名院领导班子组织评选,对本月内工作积极、表现特别突出的工作人员进行奖励。

(3)举报奖。

医院每位工作人员都有权利和义务对医院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违法乱纪等行为向院领导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院长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

4、奖励标准。

(1)“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奖励金额为20xx—2500元不等,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

(2)“先进个人”奖励金额为1200元;

(3)“优秀护士”奖励金额为1500元;

(4)“服务标兵”奖励金额为1000元;

(5)“优秀科主任”奖励金额为1600元;

(6)“先进公共卫生工作者”奖励金额为1500元。

(7)月份奖奖励金额每次50—200元。

(8)举报奖奖励金额每次50—200元。

(一)、惩罚项目:惩罚包括通报批评、罚款、待岗。

1、批评。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差错,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

(3)不按规定着装。

(4)工作时间吃零食、干私活、睡觉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5)8小时外或轮休、假期期间手机关闭,失去联系的。

(6)药品、个人物品、办公用品码放凌乱。

(7)工作期间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8)上班时间玩游戏、看电影、上网聊天、看于工作无关书刊。

(9)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杂物、不按要求打扫环境卫生。

(10)科室卫生、个人卫生脏乱差。

2、罚款。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处理。

(1)迟到或早退按考勤制度处罚。

(2)旷工按考勤制度处罚。

(3)工作人员因类似过失受批评达两次者罚款100元。

(4)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脱岗)者,按迟到、旷工处理,诱发医疗纠纷者负全责。

(5)非本职工作,同事需要协助而不予协助者罚款50元。

(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50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100元,并诫勉谈话一次。

(7)同事吵架斗殴者各罚款100元。

(8)调查了解问题时不如实反应,包庇隐瞒、欺上瞒下者罚款100元。

(10)无事生非,挑拨离间破坏团结者,一经查实罚款200元。

(11)在单位赌博(玩麻将)、酗酒(单位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罚款100元。

(12)不按时完成指令性工作者罚款50元,经批评教育仍不能按时完成者罚款100元。

(13)私自借出、挪用公款者,限期归还并处借出、挪用公款相同数额的罚款。

(16)违规操作未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30元;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50元;诱发医患纠纷的罚款100元;导致医疗事故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7)不履行岗位职责罚款50元。

(18)值班期间私自离院罚款150元。

(20)不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和医院规范性要求和规定罚款100元。

(21)下队工作期间酗酒赌博罚款100元。

(23)不服从医院工作调遣罚款100元,经说服教育任不服从的按待岗处理。

(24)利用工作之便出具假证明,乱盖章、乱开发票,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院办公室每月统计本月受奖励和违规违纪人员以及受奖事迹和违规违纪事实,以正式文件形式存档并在全院职工范围内通报,财务科发放奖金和扣缴罚款。

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教育、引导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鼓励先进弘扬正气,惩罚违纪抑制错误,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营造良好的组织环境,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员工奖罚制度。

第二条公司坚持奖罚分明、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原则,奖励上物质与精神结合,惩处上先教育后处罚,旨在通过员工行为的正确引导和榜样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立一支德才兼备的员工队伍,增强公司防范风险和对外竞争的实力。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节奖励

第四条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第六条对以上事项,由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与表扬或现金奖励。

第三节惩罚

第七条惩罚包括批评、罚款或降职、辞退。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8)团队意识差,各自为政,未能很好配合其他人员或其他部门工作的;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降级或辞退处理:

(1)上班迟到提出警告,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每次罚款20元。

(2)旷工1天,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再罚款50元,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开除。

(3)下班后不关电灯以及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提出警告并处以罚款20元/次。

(4)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100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5)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视情节处罚金50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100~500元,并警告一次。

(6)绩效考核不合格者(100分为合格),扣发当月薪金的.30%。对所在岗位不称职者,首先调离该工作岗位,调离后在新岗位仍不能胜任者予以辞退。

(7)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处以罚款并解除其劳动合同,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8)员工违反公司制度后,给予警告处分,对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等严重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直接给予开除处分,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相关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9)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10)销售部门奖罚措施按销售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节附则

第十条各部门可本着因地制宜、有效激励原则,根据本制度汇编制定本部门的相关奖惩办法,报公司综合办公室备案后经总经理签字后执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由总经理签字后公布执行,由人事行政管理部门监督。

奖惩管理制度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国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员工,要给予严肃处罚。

第一条、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a)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进,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时;

b)预防灾害或救灾有功时;

c)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d)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e)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f)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

g)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h)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i)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j)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k)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l)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m)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n)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o)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p)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奖励项目:

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b)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组织评选相应奖项;

c)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奖励方式:

公司为员工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a)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b)即时奖金;

c)奖励性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d)奖励性旅游;

e)参加外部培训;

f)出国考察。

第四条、获奖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主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人力资源部发布奖励通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档案。

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同意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

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则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装,不戴工牌者。

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思想工作,深入推进“人才强校”主战略,增强教职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开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新局面,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形成持续激发人才内生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的制度环境,激励广教职工为学校早日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学的奋斗目标做出贡献,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教职工应当弘扬核心价值观,传承交精神,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坚守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学术品格和优良师风,努力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第三条学校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与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四条教职工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坚持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按照奖励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五条教职工集体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积极承担人才培养任务,在教书育人、思想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重要贡献的;

(二)努力开展科研工作,在服务国家重需求或引领世界学术前沿方面取得重突破的';

(四)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与支撑,取得突出成效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六条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对做出重贡献的教职工予以重奖。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上级部门及社会团体设奖,相关部门按奖项要求推荐上报。

第七条校级奖励项目包括以下四类:

(一)教书育人奖。主要面向工作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一线的教学科研并重、教学为主、专职教学、思政等教师,表彰师德高尚、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乐疆教、深受广学生爱戴、在推动人才培养“教育增值”工作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科研成果奖。主要面向教学科研并重、科研为主、专职科研等团队及个人,表彰其在学术研究、服务国家重需求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三)管理服务奖。主要面向全校管理、服务、支撑、教辅等岗位教职工,表彰其立足本职岗位,在服务学校发展稳定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四)其他专项类奖。面向在其他领域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如“优秀员”、“三八红旗手”等奖项。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提名奖五个等第。

第九条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全面负责校级奖励体系建设,统筹校级奖励的立项、评审、颁奖等环节,党教师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奖励的设立和评选等工作。

第十条由学校党教师工作部牵头,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指导员会和教学发展中心等参与,制定“教书育人奖”评选实施办法;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文科建设处牵头制定“科研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由人力资源处牵头制定“管理服务奖”评选实施办法;由党教师工作员会授权的相关部门负责其他专项类奖的评选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评选实施办法经过党教师工作员会审定通过后正式生效,并根据评选办法设置财务专项经费。评选程序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立其他校级奖项。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新设校级奖项的,相关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精神,提出奖励方式建议及方案,经过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十三条校级奖励的评选,一般由奖励实施部门依照评奖办法发起,尊重二级单位的推荐意见。按照各奖项实施办法的程序和标准(条件)进行推荐、申报、评选或认定;由牵头部门将各奖项的初步名单提交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初审,上报学校党常会审议通过后,将拟获奖人选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形成最终获奖名单。

第十四条对获得校级奖励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在教师节会宣布奖励决定,予以表彰。表彰形式应当隆重、节俭,积极倡导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党教师工作员会按规定程序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或违奖励程序,骗取奖励的;

(二)获奖集体或获奖个人的核心成员有违道德品质或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的。

第十六条要发挥奖励政策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注重奖励结果的馈和应用,奖励结果将作为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长聘体系与荣誉体系评聘、个人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条件和依据。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在校工作的教职工(含医学院)。

第十八条各院(系)设立的院(系)奖励或新增的专项奖,应符合本办法精神。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教代会联席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党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