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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农村医疗调查报告(案例17篇)

时间:2023-11-03 12:28:31 作者:翰墨 热门农村医疗调查报告(案例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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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

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和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等等。市政协很快在20xx年初组织进行了农村卫生工作专题调研,其中关于新型合作医疗的摸底调查是调研的主题之一。我参加了此次调研,亲身感受到了当时大多数农民对这项政策的实施持怀疑、观望态度,包括我们的一些基层干部也对开展这项工作信心不足,在这里谈一下自己的感想。

大多数居民对这项政策的实施表示支持和参与,我社区居民参与率达95%以上。也有部分居民对此制度缺乏了解,持观望态度。由于旧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瓦解和衰落给农民带来了诸多不便,农村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工作明显削弱,新的公共卫生问题不断出现。医药费用不断上涨,广大农民不堪重负,看不上病、看不起病的相当普遍。调查显示,群众有病时,有38%的人应就诊而不去就诊,有29%的人该住院而不住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户明显增多。农民迫切希望改变现状,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正是从为群众解决这些难题为出发点,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使大多农民的观念和心态了发生了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积极主动地要求参合。

与过去实行的旧合作医疗制度相比,有许多不同点,主要是:

1、新型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而过去的合作医疗则主要依靠乡村社区自行组织。

2、新型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主要靠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方筹资;而过去的合作医疗资金,主要靠个人缴纳和村级集体经济补贴,政府各级财政不负筹资责任。

3、新型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主要解决小伤小病,抗风险能力差。

4、新型合作医疗实行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和管理的体制,统筹的范围大,互助共济的作用就大;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一般都以村为单位统筹,少数以乡为单位统筹,互助共济的能力较小。

一、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医疗卫生基础仍然薄弱

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求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的各项要素优化配套。虽全县各个乡镇都有卫生院,但医生素质不高,大多卫校毕业,卫生院卫生条件差,医疗器械不足,高科技仪器严重缺乏。农民虽然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基本的医疗保障条件跟不上,医疗条件并未改善。

(二)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技文化水平有待提高

绝大部分农牧民希望有基本医疗保障,但对医疗消费存在着侥幸心理,与吃饭、穿衣、孩子上学等刚性支出相比,认为看病花钱目前还是次要的,偶然的,对潜在的医疗风险缺乏足够认识。

(三)宣传工作不到位

调查发现有93的农户只知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而对这一制度的具体内容知之甚少。调查中,参保农户不知道合作医疗起报点、最高补偿限额和报销比例分别占89.15、75和96。绝大部分农牧民只知道个人缴纳10元,就认为可以报销医疗费,而对基本筹集来源,医疗补偿标准,基金管理,费用补偿程序等主要内容一概不知或者知之甚少,使部分农民产生了看了病报销不了,花的钱多报销的少,报销程序繁杂,甚至还说存在优亲厚友的不公平现象。从而不同程度的产生怨言,这都是宣传的广度不够,宣传时多是简单地、机械地发些宣传材料,而没有耐心细致的做宣传工作。不仅要使这一制度家喻户晓,而且要将主要内容做到人人皆知。

(四)报销手续比较复杂、报销比例较低。

在调查对所开展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有何希望时,100的农民群众都选择了"提高报销标准"和"简化报销手续"这两条。群众反映,病人就诊后到拿到报销的医药费,特别是转院治疗的,需要经过层层环节,需要较长时间。另外,报销范围小,补偿的标准也较低,起报线较高,目前我市最高补偿金额为1万元。

(五)管理工作滞后。

市上虽然成立了管理机构,但没有专职人员编制,目前市合管办只有

几名兼职人员,工作量大,人员严重不足。乡政府也是一名兼职干部,且人员变动大,业务不熟悉。市乡两级网络化管理更谈不上,管理工作严重滞后。

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在运行初期必然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调研中我们还了解到:

1、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还不够深入人心,农民对政策的理解不透彻。

各级合作医疗的工作人员要对政策领会透彻,端正为农民服务的态度,提高服务意识,让农民通过与这些工作人员的接触,理解政策,相信政府,增强积极参合的信心。

2、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和设备大多数没有达到规范标准,不能根本解决农民就近医疗的问题。

政府应该把乡镇医疗机构作为农村合作医疗的基地,给予足够的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增加必须的医疗设备,使每一个乡镇医院都能达到统一的硬件标准。 3、基层医疗机构的人才短缺问题。乡镇医院医务人员学历低,专业技术水平不高、人才流失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应该采取相对措施引进人才和培养人才,提高基层医院医务人员的待遇,让他们安心在基层工作。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从上世纪60年代至今,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走过了一条艰难的历程。除了少部分经济发达的富裕农村外,大多数农村地区合作医疗开展的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因病致死,因病返贫的问题仍然难以解决。目前,合作医疗在很多地方陷入低谷,难以重建。由于医药费用的不断上涨,致使广大农民不堪重负,“看不上病、看不起病、因病致贫”等现象日益严重。20xx年,我国政府曾力图恢复农村合作医疗医疗制度;因各级政府重视不够、投入不多、决心不大,加之又受到其它方面的干扰,其合作很不理想;“把医疗卫生工作重点放到农村”依然是一句不能落到实处的空话。在20xx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主题,而新农村建设最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农村的建设,“疾病”是中国居民致贫或返贫的主要原因。因此解决农村医疗问题是解决农民贫困问题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关于这几年的农村医疗改革措施和取得的成果,我采访了家乡的医疗合作社的医生以及家乡的村民们。具体情况如下:

调查xx农村医疗现状、政府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就。

xx省界首市段寨村的医疗合作社医生们和村民们。

本次调查为访谈式,通过与医生们和村民们访谈了解近年来农村医疗现状、政府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就。

近年来xx农村医疗改革的现状、政府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就。

(一)农村医疗方面存在的问题

1.农村原有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在短期内难以恢复重建

1976年以来,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基层合作医疗制度逐渐流于形式或自行解体。首先,资金来源有限,但支出具有明显的失控现象。其次,干部和村民享受医疗保健服务不平等,是合作医疗难以恢复的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是收入机制的转变,彻底打击了合作医疗赖以存在的基金筹资基础。

2.城乡之间医疗保健资源分配不均,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

医术较高的医务人员多聚集在大医院,农村大多数人经常利用的卫生资源是村卫生室或个体乡村医生,然而村里的卫生人员多半没有参加过正规的培训,并且有相当一部分村卫生室没有必要的消毒设备。

3.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不稳定

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国家对合作医疗采取了放任自流的态度,合作医疗从国家政策变成了地方政策,这就使得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失去了国家政策的“强制性”威力,主动性大大下降,没有足够的动力推动合作医疗政策的实施。再者,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家为减轻农民负担,取消了强制性“合作医疗”项目,这一政策与国家扶持发展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相冲突,因而加大了发展农村合作医疗的难度。

(二)近年来政府采取的措施

1、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新农合作为政府工作的主要目标。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全国新农合制度建设和发展目标,省政府制定了我省新农合制度发展规划,为了进一步加快全省新农合制度的发展进度,促进南北方的均衡发展,省政府把新农合工作列入了12项民生工程,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全面建立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办法》,调整了省、市、县(区)三级财政的负担比例。省级财政对61个县(县级市)和15个县改区的财政配套,按照15:5的比例,由省、县两级财政分担;其余农业人口较少的区,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负担。

这一举措,显然增加了省级财政负担的比重,但大大减轻了北方人口大市大县、经济困难地区的财政配套压力,有力推动了淮河流域和淮北地区新农合制度的发展进程。

2、为了加强新农合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省政府成立了新农合工作领导小组,分管省长任组长,卫生、财政、发改、民政、农业、药监等个14个部门作为成员单位。从试点到现在,卫生部门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尤其是财政部门鼎力支持。卫生部门抓政策指导、方案设计和医疗服务监管;财政部门抓资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让农民自愿参加合作医疗保险,不强迫。在征得农民同意的前提下,从涉农补助资金中代缴,对基层干部和农民都方便、省时、省力。

3、严格资金管理。按照财政部、卫生部对新农合基金管理的要求,各新农合县(市、区)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了新农合基金专户或财政专户,新农合基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规范资金使用。我省多数县(市、区)采取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的报销方式。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在参合农民出院时审核住院医药费用,当时兑付参合农民补偿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定期到县(市、区)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结算,经办机构审核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费用,汇总后提交由县(市、区)级卫生部门审查,再提交县(市、区)级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开具支付凭证交代理银行,代理银行负责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将资金拨付到定点医疗机构的银行账户。在新农合基金运行中,银行管钱不管账,经办机构管帐不管钱,钱账分离,收支分离,管办分开,新农合基金封闭运行。

(三)取得的成就

1、制度覆盖面迅速扩大。总体上,制度的覆盖面和人口覆盖率都达到了80%以上,基本实现了国家提出的新农合制度建设目标。

2、数以千万的农民切实受益。新农合的保障能力在不断提高,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也逐渐增大。初步缓解了部分农民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

3、自愿参合率逐年上升,制度的群众基础越来越牢固。越来越多的农民从新农合制度中确实得到了好处,他们对新农合制度越来越信任和拥护。

4、制度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初步建立,为今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试点,逐步建立起各级政府领导、卫生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经办机构运作,医疗机构服务,农民群众参与的管理运行机制;形成了农民自愿个人缴费、财政补助的筹资机制;建立了财政、银行和经办机构密切合作的资金封闭运行机制;建立了医疗机构垫付、定期审核结算的报销机制以及配套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5、促进了农村医疗服务体系的'发展和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新农合制度一方面为广大农民减轻了疾病经济负担,同时,也为农村医疗机构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一个巨大的、稳定的市场机会。参合农民因为新农合制度而获得了基本的医疗保障,医疗机构通过为参合农民提供医疗服务也获得了相应的收入,得到了巩固与发展。为了适应新农合制度的要求,农村医疗机构尤其乡镇卫生院规范了病案书写、财务管理、门急诊和住院管理,向“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迈进。

健康的生产经营活动。药品监管部门要定期组织对县及县级以下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农村卫生机构的药品采购渠道和药品质量的检查,开展对制售假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兽药人用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药品行为,取缔各种非法药品集贸市场,大力整顿和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

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民医疗和健康保障水平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我县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试点工作任务。为全面了解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并探索促进这项工作开展的有效途径。近期,根据县委安排,我们深入农医办、部分定点医疗单位和乡(镇)、村、组,采取听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走访群众等形式,就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情况进行了一番深入调查,并形成了专题报告,供县委领导参考。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于今年元月1日正式启动,通过近一年时间的运行,总体状况良好,全县参合农民人数达21.64万,占总数的72.6%,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1)领导重视,农民参合积极性较高。在启动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过程中,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和各部门联动,抽调精干力量组织宣传发动工作,为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同时,由于政策得民心,广大村干部和群众给予了试点工作大力支持,特别是一些集体经济相对较好的村实行集体投保,极大地提高了参合率。

(2)机构健全,运行规范。县里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做到了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四到位,安装了县、乡两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全县联网管理和信息资源共享,方便了工作。农医办严格按照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对于农村合作基金进行使用管理,并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基金专用帐户,严格基金封闭运行,确保了资金运行安全。同时,在县医疗行政管理部门的严格监管下,各定点医疗单位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得到了较好执行,参合农民医药费负担明显减轻。

(3)广大农民和定点医疗单位直接受益,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较高,大多数生病农民基本上都能够得到及时就近医治。而且各乡镇均统一为农村五保户、特困户以及享受定补的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交纳了个人应缴的参合资金,确保这一部分人100%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根本上解决了社会弱势群体的看病就医问题。据统计,截止11月底,全县共有11221人次门诊治疗,治疗总费用达32.84万元,实际补偿费用达23.69万元;共有14029人次住院治疗,总治疗费用达17191502.94元,实际补偿金额达5152498.34元,其中总治疗费用上万元的大病医疗发生135人次,治疗总费用达2384532.96元,实际补偿金额达4xx2.08元,农村人口“小病拖成大病、轻病拖成重病、重病拖成绝症”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大大减少。同时,各定点医疗单位对农村群众的医疗服务态度有了明显好转,其经济效益也有了大幅度提高,医务人员的待遇也有了相应的提高。据调查估计,县级医院的效益较去年提高了40%左右,乡镇卫生院的效益较去年提高了30%左右。一些乡镇负责同志深有感慨地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不仅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而且对改善党群关系、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产生了积极影响。

1、宣传发动不够深入,农民对相关政策规定了解较少。我们从调查中了解到,由于有关部门、乡镇宣传发动工作不够深入,对有关政策宣传不够透彻,许多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细则,特别是对于参加后需要遵守哪些规定、什么情况下才能够享受补偿以及如何结算等细节问题一知半解。调查问卷统计显示,只有52.5%的农户知道报销医药费是有条件限制的,有11.5%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有44.8%的农户知道医药费报销手续,有16.8%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有33.2%的农户知道可报医药费范围,有25.9%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也正是由于农民对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限制条件、如何计算报销的医疗费用、医药费报销的相关手续和程序等知之不详,导致一些农民在报销医疗费用过程中遇到了不少麻烦,并由此产生了“手续繁琐”的意感,挫伤了他们的参合积极性。

2、一些乡村干部工作方式过于简单,少数农民产生了抵触情绪。少数乡村干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缺乏必要的认识,加上去年县里要求各乡镇完成任务的时间太紧,因而他们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了“收费”和完成“参合率”指标任务上,工作过于简单化、形式化,没有耐心细致给农民讲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和相关政策标准,以致有的农民误将此项工作认为是政府“形象工程”,也有的农民将其与乱摊派、乱集资等同起来,产生了一些抵触情绪,影响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弱,直接影响了参合率。农民互助共济,并且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推行的基础和保证。但是我县地处边远山区,经济基础薄弱,贫困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39.9%,并有2.33万人处于绝对贫困线以下。很多农民自我保健意识不强,比较注重眼前利益,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严重性认识不足,他们今天花了10元参加了合作医疗,总想着能不能尽快得到实际的利益,甚至有不少农民认为交了钱没有生病就吃亏了。这种心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率的提高。

4、一些工作环节透明度不高,部分农民心存疑虑。在调查过程中,不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反映,与市级以上正规医疗单位不同的是,县、乡两级医院都没有给病人发放“每日清单”,病人对医院的各种药价、检测、治疗费用计价心里没底,时刻有一种被人“宰割”的担心。同时,同样是感冒或其它小病,他们在乡村医生那里只需花几十多元,而到定点医院却要花费几百元。而且一些比较常见的小病,定点医院的医生却要病人作心电图、b超和各种化验,“小病大看”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一些农民反映,为了能报销部分医药费用,他们有病就往定点医院跑,但把路费、餐宿费、误工费再加上医院某些虚高收费等,化了许多冤枉钱,就算得到了一定补偿,仔细算算反而不划算。

5、乡镇医疗服务质量不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受到制约。目前,我县相当部分偏远乡镇的卫生院连b超机、x光机等普通的检测设备都没有,仍然使用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老三件”给病人看病。由于条件差、环境不好、待遇低,主要承担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卫生院人才相当缺乏,整体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较弱,对一些疑难病症的诊断和治疗更是束手无策,难以适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需要和农民健康保障需求。调查问卷统计显示,只有20.9%的农户对当前农村就医条件表示满意,46.2%的农户明确表示不满意。调查中我们还了解到,我县相当部分农民生病后并没有在县内的定点医疗单位住院治疗,而是直接去了市级以上的医院就医,还有一些本来就入住县内医院的病人想方设法转往市级以上医院。据一些县内定点医疗单位的负责人透露,很长一段时间内,仅洪江市二院入住的病人中就有50%以上的是会同人。

6、外出务工人员享受不方便,降低了农民对合作医疗的支持力度。我县外出务工人员相当多,且有相当部分农民是举家外出务工,仅王家坪乡今年就有275户农民举家外出务工。而现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外出农户就医政策缺乏灵活性,如果外出农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才可能报销医疗费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在外地治疗报销有关费用。因此,外出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后,如果直接在外地就医,则无法享受到补偿带来的好处,而回到当地定点医院就医或办理相关手续,则要花费不菲的路费,甚至有可能耽误病情,常常陷入两难困境而不知所措。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一些举家外出的农民根本就不参加合作医疗,还有一部分农民由于打算外出务工,明确表示明年将不再继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救护车一响,一头牲畜白养;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穷”,这一顺口溜是我县农民长期以来缺乏基本医疗保障的真实写照。因病而贫,贫病交加,更是我县农民绕不开的怪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国正在探索的新型农村保障体系,是一项旨在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但同时也是一项十分复杂和艰巨的系统工程。为此,我们务必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

第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各级领导一定要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和省里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推行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讲话、广播、报纸、印发宣传资料、组织宣传车、设置宣传点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造舆论,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组织县、乡、村各级干部和乡村卫生人员,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切实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报销和管理办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和好处,不断培育和引导农民增强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增强农民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肥西县是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第一批试点县之一,自11月1日正式实施,已运行近五年时间。经过几年的探索,我县初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补偿政策逐步完善,补偿水平逐步提高,报销程序逐步简化,监管能力逐步加强,资金使用合理安全,农民信任度明显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不断提高。全县新农合参合率由的81%上升至的95%。-,全县新农合资金支出9751万元,其中统筹资金支出9029万元,补偿186818人次。统筹资金支出包括住院补偿7836万元,住院分娩补偿551万元,慢性病补偿154万元,村卫生站观察治疗(门诊统筹)补偿488万元。统筹资金使用率平均为90%,受益率平均为7%,补偿比平均为30%。我县共有690257位农民参加新农合,1-6月,新农合资金支出2605万元,其中统筹资金支出2364万元,补偿35400人次,家庭账户支出241万元。新农合的实施,有效地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缓解了广大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县荣获“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先进县”称号。

(一)加强领导,保障新农合顺利推进。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关系全县70多万农民群众健康权益和长远利益的.一件大事。县委、县政府对此十分重视,把新农合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县分别成立了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县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担任。县成立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县新农合日常管理工作。各乡镇相应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组及其办公室,合管办设在乡镇卫生院,办公室主任由卫生院长兼任,每乡镇安排1名专职经办人员和1名兼职财会人员负责新农合的审核、报批、兑现、记账等工作。试点过程中,我县经办机构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经办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能够满足新农合工作需要。

(二)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使用。我县对新农合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坚持资金封闭运行,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合理。强化资金筹集。我县农民入保金的筹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卫生部门配合,收缴入保金时,由乡镇合管办开出专用收款收据,登记发放《合作医疗证》,填写参合农民登记表。各乡镇合管办在本乡镇金融机构设立新农合专用账户,收取的入保金及时存入专用账户,在筹资结束后全部汇入县新农合资金财政专户,与县合管办办理结算手续。今年3月底,我县顺利完成二次筹资工作,新农合筹资总额提高到每人100元。严格资金管理。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专户,由县财政局管理,新农合基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基金支出需县卫生局和县财政局共同审批方可拨付,县合管办将每批补偿人数及金额制成报表,报卫生局和财政局审批,审批后,资金由收入户转入支出户,县合管办将资金从支出户拨付给各乡镇合管办或定点医疗机构,做到收支分离、管用分开,保证了资金的封闭安全运行。

(三)适时调整政策,逐步完善新农合制度。我县在新农合制度的推进过程中,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完善。,将农村部分常见慢性病、村卫生站观察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将起报线由300元降至200元、封顶线由1万元提高至3万元。,实行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全面提高报销比例;,筹资标准由原来的50元提高到100元,我县新农合政策作了较大调整,取消家庭账户,提高报销比例,扩大慢病病种,将新农合基金划分为住院统筹基金和门诊统筹基金两部分,分别为人均80元和人均20元,推行门诊统筹。参合农民年最高补偿封顶线提高到5万元。通过不断调整,新农合政策逐步完善,资金效用得到充分发挥,参合农民受益面逐步扩大。

(四)优化办理程序,方便参合农民就医补偿。在方便群众就诊方面,参合农民小病可以就近在村卫生站治疗,并可以获得一定补偿,做到小病不出村;在县内就诊不受级别限制,参合农民可以任意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无须办理转诊手续;到县外就诊只需在乡镇合管办办理登记手续即可,办理转诊手续时,乡镇合管办以一封信的形式书面告知患者注意事项。在费用报销方面,在县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参合农民出院后将报销材料交到乡镇合管办,由乡镇合管办直接给予补偿。参合农民在本县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出院时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补偿费用,当场审核并兑现补偿金,实现了零距离、零时限补偿。

参合农民患病在村卫生站观察治疗可以获得20%的补偿。5月起我县全面推行门诊统筹即按照人均20元标准从新农合基金中提取门诊统筹基金用于补偿门诊费用单次门诊费用补偿封顶额为10元门诊统筹基金支付实行“预算包干、超支不补、结余滚存使用”的办法以控制医疗费用保证门诊统筹基金安全。

(六)实行全程监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在新农合运行过程中,在着力做好服务的同时,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管。

(1)实行身份核实,防止冒名住院。参合农民住院治疗时,需携带《医疗证》、《身份证》,由经治医生和合作医疗经办人员共同查验,防止发生冒名顶替。

(2)现场核查,加强日常监管。由县合管办每月安排一定时间抽取部分报销材料与医疗机构原始材料进行核对,并通过电话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对报销情况进行调查。

(3)提高管理手段,防范虚假票据。,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安装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所有医疗收费全部实行微机化管理,有效地堵塞了因票据而出现的弄虚作假漏洞。

(4)实行三级公示、加强事后监督。每批新农合补偿情况都在县乡村三级进行公示,社会各方可以通过公示来监督补偿情况。

(5)建章立制,明确处理办法。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相关人员和单位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行为作出了明确具体的处理规定。

(6)定期考核,明确奖惩。制定了定点医疗机构考核标准,每季度考核1次,将考核结果与10%管理保证金挂钩。七是多管齐下,控制医疗费用。包括推行单病种限额收费,限定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核定住院次均费用和住院人次,建立病历和处方评审制度的,通过多种措施,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几年来的工作表明,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较为平稳,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为: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建立。通过对参保农民直接补偿,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保护了农村劳动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2)新农合政策逐步深入人心。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以及随着越来越多的参保农民得到实惠,新农合工作得到农民的信任和支持,参合积极性明显提高。三是各项政策得到进一步完善,基本建立了一套成熟的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四是新农合管理体制基本确立。新农合经办机构管理水平和办事能力得到加强,能够适应新农合工作需要。通过我县几年来的实施,我们体会到:一是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多部门配合是做好新农合工作的基础。二是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是做好新农合工作的关键。

(3)健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做好新农合工作的保障,新农合工作须与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共同推进。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还未建立有效、便捷、稳定的筹资机制。虽然筹资难度大大减小,但筹资工作量仍然较大,筹资成本高。

(2)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难以监管。我县新农合基金支出近一半用于补偿在县外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但受隶属关系的制约,我县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不能实施有效监管。

(3)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手段和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1、探索符合政策和农村实际的农民参合筹资机制。加强相关政策调研,在坚持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多途径探索符合国家政策、符合农民意愿、符合农村实际、简便易行的参合农民个人筹资机制。如试行参合农民委托农村金融机构或村民委员会代缴,也可以由政府委托村委会代办、由参合农民自己主动缴纳,或是一次筹资,多年使用等。

2、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强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加大医疗费用控制力度,完善单病种限额收费管理,从严核定各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次和次均住院费用,严格控制医药费用,降低农民负担,减少新农合基金不必要支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另外,要完善病历与处方评价制度,定期抽取定点医疗机构病历和处方,由新农合专家委员会集中对其评价,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3、适应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加强管办体系建设。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的要求,继续加强各级管办队伍的能力培训,着力提高管办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快新农合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在现有的基础上,开发新农合管理软件,并与医院管理系统对接,改善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4、提高农村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对于引导农民在基层就近就医、促进新农合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的配套建设和合格卫生站的建设,重点培训好乡、村两级卫生人员,提升农村卫生服务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一年多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我市初步确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医)体系。为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市新农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总结概括制度的现状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发展对策。

一、现状和成效。

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农医制度的良性运行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和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重大战略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2019、2019连续两年把实施新农医工作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各县(市)区根据市政府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新农医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成立了由常务副县(市、区)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新农医协调小组,并设立经办机构。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都把实施进度和实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新农医政府资助资金的到位。

二是精心实施。各级政府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确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新农医制度的优越性,积极引导和动员农村群众参加;卫生、财政、民政、农业、宣传等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业务指导、政策宣传解释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协等部门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支持和监督;基层乡镇、村(社区)的广大党员干部分片包干,承担了组织发动、人员登记、经费收缴和医保卡发放等大量基础工作。由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重视,工作扎实,群众参与热情高,确保了各地筹资工作的圆满完成和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是规范管理。各县(市、区)成立了新农医管委会,设立了专门的新农医办公室,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设立了新农医联络员,三级组织网络的建立,为新农医制度的规范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各级经办机构在制度正式实施后,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简化结报审核流程,实施服务承诺,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切实加强基金监管,制订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基金收支专门帐户,严格费用审核,建立重大结报金额复审制度,杜绝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补偿支出,定期通报和公布基金运行情况,提高基金运行透明度,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坚持原则、因地制宜、不拘形式,创造性地发展了新农医的多种运作模式。

二是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确定筹资水平和补偿水平。由于综合考虑当地农民人均收入、地方财政、保障人数和原有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础的不同等因素,各地在个人出资、财政资助和补偿水平上略有高低,南三县相对较低,市辖区相对较高。总体上看全市筹资水平基本上都在75元以上,高于全省47元的平均水平;各级政府资助一般在45元以上,最多的65元,而全省一般在22-25元;平均补偿水平在25%35%之间,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不拘形式,积极探索各种管理模式和机制。目前,各地在新农医的具体运作模式上主要有三种:卫生部门运作型包括慈溪、余姚、江北、江东、大榭、镇海,占主导,建立区域定点逐渐转诊,控制医疗费用;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积极为参保农民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实行门诊优惠减免,支持新农医。社会保障部门运作型鄞州区积极探索由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城乡医保管理运行机制,利用城镇医保的经办机构、人员网络和软件系统,实施新农医制度。政府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型北仑区、宁海县由人寿保险公司进行运作,政府部门加强管理。各地对新农医运作机制的有益探索,为实施这一制度打开了思路,值得尝试和探索。

(三)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着力构建三位一体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雏形。总之,新农医制度的实施,初步构建了我市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雏形,广大农民群众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对促进我市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拿一位农民的话说,这是记忆中最深的,继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党和政府又为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据对全市302户家庭995人抽样调查显示,对制度的满意率达到了93.1%。

二、困难和问题。

新农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社会保障工程,实施之初,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概括地讲,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宣传引导工作不够深入,农民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各地在推行新农医制度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另一方面农民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医缺乏经验体会,与老的制度相模糊,对长期实施信心不足,导致部分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主动自愿参加的不多。(二)审核结算流程仍显复杂,农民结报补偿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由于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具体规定还不够完善,成熟地覆盖一个县(市、区),乃至全市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尚未启动等原因,群众对审核结算的流程和服务,意见仍然较多,尽管各地适时作了调整和完善,但审核结算流程、服务尚需进一步简化和优化。

(三)政策制度尚需完善,部分地区资金沉淀过多。由于新农医刚刚起步,对具体方案设置缺乏现成的经验,基金测算相对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现了一些不够科学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现在部分县(市、区)资金沉淀过多,影响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群众的参保积极性。

(四)监管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监管职能履行需要规范。新农医管委会和基金监督管委会责权不是十分明确,各地虽已成立了相应组织,但应承担哪些义务和权利没有明确规定,缺乏规范化运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门直接承担,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农医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审计监督,还没有形成规范的程序,对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资金如何加强监督更缺乏依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金监管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另外,随着各地新农医制度的推广实施,也出现了许多需要特别关注和研究的新情况。主要有:一是医保盲区的问题。新农医制度的主体对象是农民,城镇医保的对象是城镇职工,那些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包括历史遗留下来的农转非人员、被征地未参加养老保障人员、乡镇企业退休职工以及长期在本地居住的外来人员等人群)成了医保盲区,应尽快研究解决。二是医疗救助高门槛的问题。目前的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大病统筹的补充,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途径。但目前在实际运行中相当部分县(市、区)都控制在5万元以上,才能按比例救助,救助最多限额2万元,而困难对象往往无法承受高额的医疗费用,无法享受这一政策,需要对医疗救助的对象和救助的低线作出新的界定。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发展问题。执行药品顺价作价后,全市相当部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亏损严重,实施新农医后,政府又要求这些机构对参保人员适当减免挂号费、注射费、诊疗费和优惠部分医药费,实现对参保人员的小病普惠政策,来促进新农医的持续发展,在财政补偿机制暂时还不到位、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背负了过重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面临着生存发展危机,需给予应有的关注和财政补助政策的及时到位。

三、对策与建议。

总体发展目标:2019年全面实施,覆盖面达到全市农村居民应保对象的85%以上;2019-2009年,逐年完善政策制度,扩大覆盖面,增强保障能力;2019年前后建立较完善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并逐步与城镇医保接轨,最终建立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总体工作思路:着力建设三大体系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导,抓住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突破口;二是医疗救助为补充,突出农村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力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弥补现阶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不可及性;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配套,扩大制度的受益面,增强制度的普惠性,克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窄的弱点。清晰确立三个定位一是目标定位:最终目标是建立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与城镇医保并轨,实现城乡统筹,实施中把握制度的发展目的和方向;二是阶段定位:低水平、广覆盖起步,制度将有一个较长的初级发展阶段,实施中重视制度的稳定和巩固;三是过程定位:在巩固初级阶段成效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面和受益面,实施中着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切实保证三个到位一是政府责任到位,既要落实个人义务,更要强调政府责任,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二是宣传引导到位,既要尊重农民意愿,又要强调科学引导,形成农民主动参与的氛围;三是资金支持到位,既要坚持个人出资,又要保证合理的财政资助,建立科学的筹资机制。

具体发展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

一是从社会保障角度,明确界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性质,强化政府责任、突出社会管理、强调个人自主参与,明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出台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和阶段性的指导意见,处理好制度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手段与目的,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宏观把握发展方向,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三是积极探索新的个人筹资模式,科学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地自愿地缴费,减轻基层干部工作压力;四是有关业务部门、相关学术机构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在制度设计和实践相对成熟的基础上,酝酿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从法治的角度加以规范。(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农村群众参保积极性。

一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制度宣传,把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审核结算流程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熟悉这一制度;二是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形象、生动的典型事例宣传,现身说法,弘扬讲奉献、献爱心,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制度的意义和好处,增强制度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自觉参保意识;三是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抓好巩固完善,增强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一是切实巩固实施成果。总结经验,科学测算,充分论证,合理确定基金收支方案,防止基金过多沉淀或透支,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根据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原则上每二至三年对筹资标准和补助标准作适当调整,适时理顺会计年度;二是努力扩大筹资渠道,增强基金实力,逐年提高补偿水平。各级政府根据财力,合理增加财政投入,个人筹资根据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对制度的认同程度,稳妥地提高,村(社区)自治组织要根据集体经济状况给予一定投入,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多渠道地增强基金实力,逐步提高参保病人的补偿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简化审核结算手续,减少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努力方便群众就医结报,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四是认真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探索解决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的医疗保障问题。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群众对农村医保的不同需求,探索设置不同个人筹资档次和不同补偿水平的补偿机制。(四)健全管理监督机制,真正做到取信于民。一是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或管理委员会职责,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等工作,定期向同级人大汇报,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按规定落实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三是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制定监督管理规定,形成定期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基金运作规范、透明、高效,保证制度的公平公正;四是加强医疗服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合理分流病源,合理诊治,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非有效医疗费用比,减少不合理的医疗支出。(五)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扩大受益面。

一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优化重组现有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重点推进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和急救、妇保、儿保、防保、产科等服务功能建设,促进乡镇村级医疗机构功能转型;二是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农村计生指导和残疾康复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建设,逐步开展慢病动态管理、社区健康教育、健康体检等服务;三是出台小病受惠政策,建立推广小病受惠机制,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吸引力;四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出台优惠政策,保证农村公共卫生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从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卫生支农活动,加强在职人员理论和实践培训,建立人员的培养、准入、淘汰和更新机制;五是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点建设,出台支持政策,制定具体的建设标准,分阶段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机构和功能建设。

(六)切实加强医疗救助体系建设,提高弱势群体医疗救助力度。

农村医疗现状调查报告

昧的生活。本文在此前提下就农村的医疗现状作一探索,谈谈农村的医疗现状。

县中医院、庐江县柯毯镇卫生院及柯坦镇葛庙乡卫生院为例,阐述本人观点:

笔者在对葛庙乡卫生院的详细调查和走访群众后发现,该院的运营机制存在严重问题。该院员工的工资不是由政府直接发放的,由医院“自给自足的”、“多劳多得”,即该院每年营利除上缴一部分给政府,其余“分红”。这样的运营方式导致怎样的后果?为调查实情,我体验了病人的感受,我说感冒了也没什么就掉葡萄糖。在问当地的群众时也是同样的情况。所以在农村感冒求医是奢求,他们宁愿苦挨过去要么去私人诊所,他们决不可能为了感冒去花一两百块的。然而在这些小诊所却乏善可陈,医疗水平不怎么高而且往往一人操刀,数职惧兼,又是护士又是全科医生甚至是手术者!曾经报道河南一产妇在村里小诊所生产时难产,该大夫决定给其做剖腹产手术,没有消毒设备,没有手术室,没有手术器械,该大夫竟然用菜刀给其做手术,结果产妇当场死亡。当然在这些大夫中也不乏有多年经验而且丰富实践的,然而在各项设备不齐全而有身兼数职的情况下保证不出错?医生的职业不同其他职业,失误了可以补偿,可医生不能!

在调查乡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时发现几乎所有的义务人员都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没有接受正规的专业教育,他们大多接过父辈的衣钵懂点医学常识后去医院进修的,没有一个本科毕业的大学生。这又足见城乡的医疗差距,城里的大学生富余找不着工作又不愿去环境差、待遇低的农村工作。这也导致了人才的闲滞和浪费,农村医疗事业的停滞!

毒没能及时抢救而死在路上的,有交通事故死在等待救护车的血泊中。

村民中也有一些江湖骗子靠仙丹救命水过日子,这是钻着医疗水平的空子搜刮老百姓的钱。

三:对策。

1:党和政府要把农村医疗事业视作农村扶贫的重要工作,引领亿万农民摆脱治病难求医难的问题。首先,国家眼逐步加大农村医院的经费投入,同时建立监督机制,完善其运营机制,由政府统一管理。

和培训,落实好基层医生的进修制度,防止类似悲剧的重演。

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避免了人才的浪费。

以减少一半的急救时间。

思想的不法分子。同时政府应为人民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为他们送药送温暖。

销医疗费用。在群众中有一些错误认识,作为医疗机构应解释清楚。

四:

总结。

年的过度敏感,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摘要: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旨在改善农村的医疗现状,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这是我国经济建设过程中必须面,临的重要环节,但是,在坚定不移地实施广覆盖、低水平的医保政策的过程中,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并没有随之而消去,而医保制度的缺陷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日益暴露。通过抽样调查的方法对浙江台州地区的问卷调查,探讨了农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与解决途径。

关键词:农村;医保。

近年来,医疗保险覆盖面在逐步扩大,很多农民们也都加入到了参与医疗保险的队伍中。投保无疑能给农民们带来巨大影响,在面临高额医药负担时,是真正能够给农民们带来实质性帮助的措施之一。我国的医疗保险大体上有合作医疗、医疗保险、统筹解决住院费及预防保健合同等多种形式,其中合作医疗是最普遍的形式。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支持、农民群众与农村经济组织共同筹资、在医疗上实行互助互济的一种有医疗保险性质的农村健康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旨在改善农村的医疗现状,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1调研方法。

本次调查立足于台州农村的基本医疗保险情况,以问卷调查为主,以访问调查为辅,以随机选取得椒江的上京村、路桥的士岙村、三门的长浦庄村以及温岭的陈家宅村四个村为样本展开调查,按不同年龄分别发放问卷100份,共发放问卷400份,回收有效问卷400份,有效回收率为100%。

在实际调查过程中,因为考虑到年龄太小和太大的村民对农村医疗保险不是很熟悉和了解,因此更加侧重于20~60岁之间的村民的看法和反映以保证问卷的有效性。

2调研分析。

2.1农民对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满意度不高。

由此知道,农村医疗保险体系在落实和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2.2相关部门对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宣传严重缺乏。

在对相关部门对农村医疗保险的宣传的调查中。呈现出一个严峻的事实。其中55%的农民都选择了选项中的不宣传,有力地说明了相关部门如乡镇政府或村委在保障医疗保险得到落实方面做得不够好,因为宣传不到位,农民对这项制度也就不了解,也就无法信任它,到最后农民是基本享受不到这种保障。

2.3农村医疗保险中个人所承担费用偏离。

2.4现行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还存在很多缺陷,亟待改善通过对在调查过程中表示不参保的村民的进一步调查,他们不参保原因的结果显示,如图4分别有10.7%、15%、20%和6%的村民表示担心管理存在漏洞、害怕得不到保险赔偿、不了解内容和程序以及政策不稳定,总结一下,其实就是农民担心农村医疗保险政策得不到落实。他们担心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尤其是在对政策不完全了解的情况下,出了状况也不知道该如何去保障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所以干脆就不拿出这个钱。

另外,还有15%的人表示投保没有足够的资金。这是出乎意料的,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还太浅了。只有7.7%和5%的人反映投保没有足够的资金和在外务工的医疗费用不能回户籍地报销,这分别是个人的经济原因和政策政策所存在的一点漏洞。

3措施。

针对调查分析的结果,我们提出以下几条措施:

(1)重视医卫知识宣传,促进全民健康意识,提高健康水平。

(2)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普及医疗保险。尤其是社保性质的医疗保险。加强正确的舆论导向,把医保改革的意义讲透内容讲清,政策讲准。按国力发展水平,在国力资助下逐步覆盖全民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3)重视疾病治疗标准化指导。如住院天数、医卫服务、高效药物、高效设备、指导价格都应有国内外统计数据反馈给医院及保险机构并对外公布,促进提高医卫效率,促使大病治疗费用下降。

(4)医卫管理部门及保险机构应与消费者保护协会加强对医卫机构的监督,反对一切不正当行为。保证医保费用正常使用。

(5)加强立法,在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保证医保政策落实。

相信经过不断的实践和改革,我国的医保制度会得到全面落实,并真正做到卫人民群众服务,实现其价值。

农村医疗情况调查报告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并把“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列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件大事之一。因此,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健康水平,对于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和服务网络日益完善,疾病防控工作不断强化,妇幼保健工作水平明显提高,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力度逐步加大,基本医疗服务得到改进,整个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深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我县坚持以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和公共卫生为重点,深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抓规范、建网络、铺摊子、打基础,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得到优化。一是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初显成效。20xx年初,根据我县的具体情况,将现有农村医疗卫生资源进行了整合,在全县共设置了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确定了303名驻村责任医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上启下作用显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全面展开,社区卫生服务站已基本能承担三大类十二项中的各项任务。到目前为止,我县责任医生进村入户率达95.3%,共为23.57万名农民进行了健康体检,体检率达72%以上;建立了农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0%以上,其中梳理出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冠心病等慢性疾病对象21035人,年上门随访人均4次以上,上门随访率达95.3%。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平稳运行。我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通过政策调整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农民参合积极性大大提高,参合率从20xx年的72.9%,提高到20xx年的85.4%。今年1至10月,全县共发放报销款1250万元,其中1万元以上有150人,共有10300名住院患者、28万人次门诊患者享受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惠。全省城乡社区卫生工作暨农村合作医疗会议后,今年我县的筹资标准提高到70元/人,争取“十一五”末人均筹资达到100元的标准。同时,信息化建设有望在年底前完成,《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五年发展规划(20xx-2010年)》正在草拟中,《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暂行办法》已由县长办公会议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三是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有序进行。由县新农医管委会统一领导,各乡镇政府组织宣传发动,体检对象是持有20xx年发放“健康体检券”的农民、全县0--7岁儿童及中小学生。各定点单位制订体检计划,抽调骨干医生,规范填写体检表,及时作出体检结论,并反馈给农民。从20xx年10月到20xx年9月,已完成了23万多人次的农民健康体检任务。其中0-7岁儿童和中小学生63643人次,成人174148人次,占参加新农合农民的82.38%,占全县农民总数的59.86%。

(二)坚持防治并举,预防保健工作得到加强。近年来,围绕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我县不断加强传染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与管理,不断深化做好霍乱、结核病、性病、艾滋病及夏季肠道传染病等各项防治工作。针对我省部分县、市发生的霍乱疫情,为提高我县对霍乱的防控能力,卫生部门制定了《20xx年xx县霍乱防控应急演练方案》,成功开展了霍乱应急实战演练,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各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应急反应、协同配合和快速救治能力。全县7个乡镇卫生院的接种门诊达到了市级规范化门诊标准,儿童计划免疫工作规范有序,“四苗”接种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20xx年11月29日,建筑面积3898.7平方米,预算总投资825万元的县疾控中心新大楼工程正式落成搬迁,大大改善了我县公共卫生管理和服务条件,将为我县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水平发挥更加有益的作用,标志着我县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

(三)以专项整治为重点,卫生监督执法取得明显成效。近年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专项整治为重点的农村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通过一系列的卫生执法行动,及时查处了一些有损于农民群众利益的卫生违法行为,有力地整顿和规范了食品卫生、公共卫生和农村医疗市场秩序,保障了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在“两会”、黄金周、省残疾人艺术表演、高考等重大活动和节日中专门制定方案,周密安排力量,认真落实各项检查和指导措施,圆满完成卫生安全保卫工作。到今年10月底,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232人次,对县城218家餐饮单位、71家食堂进行486家次的全面监督检查,取缔38家,当场处罚案件80起,立案查处13起,罚没款1.8万元。县城持卫生许可证经营的餐饮单位达201家,持证率92.5%;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的餐饮单位和食堂261家,比例达90%;289家餐饮单位和食堂销售使用的猪肉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比例达100%;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100%。同时,根据《xx县城乡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关于“在县卫生监督所下设卫生监督分所”的要求,以每2--4个乡镇或6--12万人口设置一个派出机构的标准,拟在xx、舒洪、新建、直属设置四个卫生监督分所。目前xx卫生监督分所已正式成立,进一步推动卫生监督向农村的延伸。

(四)以母婴健康工程为抓手,妇幼保健工作不断深入。积极实施“母婴健康工程”、“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大力开展妇女病普查、围产期保健、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和“三项监测”等工作,有效地提高了全县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和新生儿素质。在新农合体检中推开对农村妇女病的免费普查工作,达到省厅要求的80%检查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2.35%,高危孕妇县级筛查率86%,妇女病查治率2.12%,婚前保健咨询率85%,产前筛查率19%,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1%,新生儿听力筛查率60%。

(五)以创省级文明县城为载体,农村生活环境得到一定改善。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深入开展卫生镇、村、户和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推动爱国卫生向纵深发展;全面巩固灭蟑成果,今年10月顺利通过市爱卫办“灭蟑先进城区”的复查;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继续深入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提高农村自来水受益率、卫生厕所普及率、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的整体健康水平。

(一)财政投入不足,制约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一是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乡镇卫生院由于缺乏必要的投入,医疗器械短缺、设备简陋、老化问题相当普遍,离农民健康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二是卫生院负担重,农村卫生人员工资待遇低。由于设备简陋,医疗水平上不去,导致卫生院普遍效益差,职工收入低。

(二)农村卫生技术人才较为缺乏,结构不合理。就整体而言,我县卫生技术队伍存在总量不足、素质不高、队伍不稳等问题。从人员结构看,乡镇卫生院多以中专毕业的卫生技术人员为主,缺少大专以上层次的卫生技术人员。其业务素质普遍较低,受到多种因素制约:一方面,在岗人员业务深造的机会少,医疗水平难以提高;另一方面,乡村卫生院基础设施薄弱,条件差,待遇低,不仅缺乏吸引人才的优惠条件,连职工的正常工资都无法保证,难以留住高素质人才,一些如外科、妇科、放射、检验、b超等短缺专业的人才更为缺乏。

(三)农村卫生条件普遍较差,广大群众卫生防病意识不强。由于我县经济水平总体不高,村集体经济薄弱,用于改善村庄环境、保障群众生活安全的基础设施投入十分有限。截止20xx年底,全县自来水普及率虽已达到81.62%,但绝大多数供水点均未实行常规消毒;卫生厕所普及率虽已达到80.2%,但大多数没有三格式化粪池,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低。另外广大群众受经济条件、文化水平及传统观念的影响,卫生意识淡薄,对常见传染病和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知晓少,生活习惯普遍较差,喝生水、吃腌制食品、熟食生吃等现象十分普遍,“不干不净、吃了没病”观念严重,“小病能拖则拖、大病能捱就捱”,及时就诊率低。种种问题的存在,一旦有传染源出现,极易造成疾病暴发和流行。

根据农村卫生事业要与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以及建立起符合十七大报告中关于“全民医疗总覆盖”的要求,必须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的公共卫生建设。

(一)坚持科学发展,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大力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快社会发展。就卫生事业而言,要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努力加快我县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尽快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要切实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县政府应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加大对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为建设农村卫生保健的长效防治机制提供财力保证。对于乡镇卫生院,也应分阶段安排一定比例投资。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加快进度的原则,完成好乡(镇)卫生院房屋设备的改造和建设任务。

(二)坚持统筹发展,努力构建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建立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体、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加大重点人群的监测力度,开展妇女病普查、围产期保健、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及“三项监测”等工作。积极争取其他卫生监督分所建立,争取到20xx年建成以县卫生监督所为主体、各派出机构为补充的卫生监督体系。

(三)坚持协调发展,努力解决好农民的基本医疗问题。虽然近年来我县积极实施了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但是大病保障型合作医疗制度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问题,农村“有病不看、看不起病”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我县一些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一些严重疾病仍然不同程度地危害着他们的身体健康。因此,必须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完善合作医疗制度,大力开展城镇社区卫生服务,努力解决农民和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问题。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改善农村卫生条件。要广泛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农村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消灭“四害”,改变“脏、乱、差”面貌,消除危害人群的各类环境因素,改善社会公共卫生状况,努力降低传染病发病率,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深入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引导和帮助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破除迷信,摒弃陋习,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五)坚持改革创新,努力解决卫生事业发展中深层次的问题。一是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公共卫生是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内容,政府必须充分发挥在公共卫生领域的职能,把卫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投入力度,改进医疗卫生体制,逐步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事业。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其职能要逐步转移到管理公共卫生上来,努力在严格行业监管、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上见成效。二是明确创建卫生强县工作目标,推进我县卫生事业快速发展。按照我省卫生强省、强县的目标和要求,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增加专业技术力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各项指标均要达到省厅有关要求。三是整合全县医疗卫生资源,研究制订科学规划。结合我县实际,整合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研究制订合理规划,积极探索有效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以便更好地为农民群众服务。

(六)坚持因人施教,努力提高农村卫技人员综合素质。认真落实“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加快卫生院技术人才培训进程。一是提高乡镇卫生院长的管理水平。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对卫生院院长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调动卫生院职工的积极性,如何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等,都与院长能力的好坏直接相关。二是增强卫生院职工的整体素质。认真抓好驻村联村责任医生轮训工作,积极培养一批“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农村卫技人才,为全面落实农民健康工程提供技术保障。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

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民医疗和健康保障水平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我县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试点工作任务。为全面了解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并探索促进这项工作开展的有效途径。近期,根据县委安排,我们深入农医办、部分定点医疗单位和乡(镇)、村、组,采取听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走访群众等形式,就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情况进行了一番深入调查,并形成了专题报告,供县委领导参考。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于今年元月1日正式启动,通过近一年时间的运行,总体状况良好,全县参合农民人数达21.64万,占总数的72.6%,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一是领导重视,农民参合积极性较高。在启动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过程中,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和各部门联动,抽调精干力量组织宣传发动工作,为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同时,由于政策得民心,广大村干部和群众给予了试点工作大力支持,特别是一些集体经济相对较好的村实行集体投保,极大地提高了参合率。

二是机构健全,运行规范。县里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做到了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四到位,安装了县、乡两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全县联网管理和信息资源共享,方便了工作。农医办严格按照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对于农村合作基金进行使用管理,并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基金专用帐户,严格基金封闭运行,确保了资金运行安全。同时,在县医疗行政管理部门的严格监管下,各定点医疗单位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得到了较好执行,参合农民医药费负担明显减轻。

三是广大农民和定点医疗单位直接受益,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较高,大多数生病农民基本上都能够得到及时就近医治。而且各乡镇均统一为农村五保户、特困户以及享受定补的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交纳了个人应缴的参合资金,确保这一部分人100%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根本上解决了社会弱势群体的看病就医问题。据统计,截止11月底,全县共有11221人次门诊治疗,治疗总费用达32.84万元,实际补偿费用达23.69万元;共有14029人次住院治疗,总治疗费用达17191502.94元,实际补偿金额达5152498.34元,其中总治疗费用上万元的大病医疗发生135人次,治疗总费用达2384532.96元,实际补偿金额达4xx2.08元,农村人口“小病拖成大病、轻病拖成重病、重病拖成绝症”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大大减少。同时,各定点医疗单位对农村群众的医疗服务态度有了明显好转,其经济效益也有了大幅度提高,医务人员的待遇也有了相应的提高。据调查估计,县级医院的效益较去年提高了40%左右,乡镇卫生院的效益较去年提高了30%左右。一些乡镇负责同志深有感慨地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不仅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而且对改善党群关系、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产生了积极影响。

1、宣传发动不够深入,农民对相关政策规定了解较少。我们从调查中了解到,由于有关部门、乡镇宣传发动工作不够深入,对有关政策宣传不够透彻,许多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细则,特别是对于参加后需要遵守哪些规定、什么情况下才能够享受补偿以及如何结算等细节问题一知半解。调查问卷统计显示,只有52.5%的农户知道报销医药费是有条件限制的,有11.5%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有44.8%的农户知道医药费报销手续,有16.8%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有33.2%的农户知道可报医药费范围,有25.9%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也正是由于农民对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限制条件、如何计算报销的医疗费用、医药费报销的相关手续和程序等知之不详,导致一些农民在报销医疗费用过程中遇到了不少麻烦,并由此产生了“手续繁琐”的意感,挫伤了他们的参合积极性。

2、一些乡村干部工作方式过于简单,少数农民产生了抵触情绪。少数乡村干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缺乏必要的认识,加上去年县里要求各乡镇完成任务的时间太紧,因而他们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了“收费”和完成“参合率”指标任务上,工作过于简单化、形式化,没有耐心细致给农民讲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和相关政策标准,以致有的农民误将此项工作认为是政府“形象工程”,也有的农民将其与乱摊派、乱集资等同起来,产生了一些抵触情绪,影响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弱,直接影响了参合率。农民互助共济,并且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推行的基础和保证。但是我县地处边远山区,经济基础薄弱,贫困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39.9%,并有2.33万人处于绝对贫困线以下。很多农民自我保健意识不强,比较注重眼前利益,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严重性认识不足,他们今天花了10元参加了合作医疗,总想着能不能尽快得到实际的利益,甚至有不少农民认为交了钱没有生病就吃亏了。这种心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率的提高。

4、一些工作环节透明度不高,部分农民心存疑虑。在调查过程中,不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反映,与市级以上正规医疗单位不同的是,县、乡两级医院都没有给病人发放“每日清单”,病人对医院的各种药价、检测、治疗费用计价心里没底,时刻有一种被人“宰割”的担心。同时,同样是感冒或其它小病,他们在乡村医生那里只需花几十多元,而到定点医院却要花费几百元。而且一些比较常见的小病,定点医院的医生却要病人作心电图、b超和各种化验,“小病大看”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一些农民反映,为了能报销部分医药费用,他们有病就往定点医院跑,但把路费、餐宿费、误工费再加上医院某些虚高收费等,化了许多冤枉钱,就算得到了一定补偿,仔细算算反而不划算。

5、乡镇医疗服务质量不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受到制约。目前,我县相当部分偏远乡镇的卫生院连b超机、x光机等普通的检测设备都没有,仍然使用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老三件”给病人看病。由于条件差、环境不好、待遇低,主要承担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卫生院人才相当缺乏,整体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较弱,对一些疑难病症的诊断和治疗更是束手无策,难以适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需要和农民健康保障需求。调查问卷统计显示,只有20.9%的农户对当前农村就医条件表示满意,46.2%的农户明确表示不满意。调查中我们还了解到,我县相当部分农民生病后并没有在县内的定点医疗单位住院治疗,而是直接去了市级以上的医院就医,还有一些本来就入住县内医院的病人想方设法转往市级以上医院。据一些县内定点医疗单位的负责人透露,很长一段时间内,仅洪江市二院入住的病人中就有50%以上的是会同人。

6、外出务工人员享受不方便,降低了农民对合作医疗的支持力度。我县外出务工人员相当多,且有相当部分农民是举家外出务工,仅王家坪乡今年就有275户农民举家外出务工。而现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外出农户就医政策缺乏灵活性,如果外出农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才可能报销医疗费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在外地治疗报销有关费用。因此,外出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后,如果直接在外地就医,则无法享受到补偿带来的好处,而回到当地定点医院就医或办理相关手续,则要花费不菲的路费,甚至有可能耽误病情,常常陷入两难困境而不知所措。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一些举家外出的农民根本就不参加合作医疗,还有一部分农民由于打算外出务工,明确表示明年将不再继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救护车一响,一头牲畜白养;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穷”,这一顺口溜是我县农民长期以来缺乏基本医疗保障的真实写照。因病而贫,贫病交加,更是我县农民绕不开的怪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国正在探索的新型农村保障体系,是一项旨在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但同时也是一项十分复杂和艰巨的系统工程。为此,我们务必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

第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各级领导一定要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和省里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推行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讲话、广播、报纸、印发宣传资料、组织宣传车、设置宣传点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造舆论,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组织县、乡、村各级干部和乡村卫生人员,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切实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报销和管理办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和好处,不断培育和引导农民增强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增强农民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二,要强化资金筹措和管理,确保基金正常运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金筹措和资金管理都是关键。要探索和建立有效的的资金筹措机制,做到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确保资金到位。要继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积极开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互助等社会事业,切实加强农村保障体系建设,特别是对农村特困家庭、重点优抚对象等实行医疗救助,真正使救助对象能够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待遇。要从建章立制入手,逐步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县、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到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保证合作医疗资金全部公平、有效地用在农民身上。要坚持实行“阳光”操作,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收支、使用情况,保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参与、知情和监督的权利。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

近几年来,农村问题牵动着亿万人民的心。我身为xx村大学生村官,深切感受到了近几年来我村的巨大变化。同时也让我感受到党和政府兴农富农政策给农村和农民带来的实惠。

以前村民们在种地的同时还要给国家缴纳农业税,而现在人们不仅不用缴税还可以得到国家给的粮食补贴;以前村里的孩子没钱上学,现在却可以免费去上学甚至还有补贴的伙食费,以前村民们总是因为家电太贵而买不起,现在家电下乡工程更是大快人心,让那些没钱用电器的人们拥有了自己的家电.....更令人欣喜的还要算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了,村民们从此不用再愁有病没钱看的问题了。使更多的人民得到了实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县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镇上下的积极争取和共同努力下,我们村坚持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大力改善民生,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德政工程,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以前在我们村,自费医疗制度仍然占主导地位,农民是当地最大的自费群体。前几年,本地农村人口老龄化医疗服务普及药品价格上涨,农民医疗费用攀升超过了农民平均收入增长幅度,越来越多农民无力承担。增长的医疗费用已成为我村医疗卫生保障问题因病致贫的主要成因,而现在县政府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分别成立管理组织,并成立相应的监督组织。在xx村,村干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农民逐步树立互助共济的观念,积极参加合作医疗。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缴纳,还采取了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原则,近年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村民们收到了政府的关怀和实惠的效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村的全面实施,有效地缓解了患病家庭的经济压力,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促进了我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受到农民的拥护和支持,但该制度推行过程中仍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

(1)少数农民认识不够到位。由于部分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推行新农合的目的、意义缺乏深入了解,宣传发动工作尚有差距,致使少数农民对实施新农合的认识还不足;加之合作医疗曾几经反复,一些农民对新农合制度还存有疑虑:一怕合作医疗不持久;二怕挤占挪用合作医疗基金;三怕医疗单位多收费、乱收费。同时,一些农民的健康投资观念、互助共济观念以及风险观念较为淡薄,自觉参合意愿还不强。

(2)参合群众的受益面和受益率均较低。新农合实施以来,我村主要对参合群众的住院医药费用给予报销,另有10种慢性病门诊可审核结报,加上享受体检和分娩补助缺乏稳定高效的筹资渠道。

(3)缺乏稳定高效的筹资渠道。尽管新农合强调农民参加要以自愿为原则,但为了保证参合率,目前参合群众个人筹资部分主要还是采取行政推动、层层包干、实绩考核的办法,由基层干部挨门逐户收缴,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筹资成本较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涉及千家万户、维系农民健康的民心工程,在农村,村干部要从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新农合工作的重大意义,把这项造福广大农民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1)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本村实际,加大宣传力度,改进宣传方法,利用多种方式,帮助群众算大帐、算细帐、算长远帐,引导他们克服侥幸心理,转变单纯受益的观念,强化健康投入和互助共济意识,增强参合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广泛宣传医疗服务机构不同的报销比例和医生用药告知制度,切实保障农民权益。要强化和普及农村健康知识教育,建立农民健康档案,切实提高农民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

(2)完善农村医疗服务监管机制。要建立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加强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高政策和业务水平,坚持实行用药告知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改善服务态度,保证广大参合农民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坚持按期公布收支账目,及时公示农民个人医药费用核销情况,并扩大公示范围,广泛接受监督,提高农民对新农合的信任度。

(3)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领导。要加强对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做好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推进和监督工作。财政、宣传、农业、民政、食品药品监管、扶贫以及纪检监察、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新农合工作的开展。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需要我们几代人的艰苦努力,而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是建设新农村、解决当前“三农”问题的重要环节。目前,广大的山区农民普遍面临“看病难”问题,客观地说,全国80%以上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愈来愈集中于城市,使农民看病因路途遥远带来不便。更重要的是绝大多数农民无力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往往是有病不敢去看、小病拖成大病,轻病转为重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陷入恶性循环。所以医疗保障的缺失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边远贫困地区发展的严重阻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决定》中提出的“逐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求,就梅州市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了调研。

(一)从中央到省、市、县都高度重视和进取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明政府已经重视公共卫生和农民健康所承担的职责,医疗保障制度开始在广大农村建立和发展。

(二)突破了资金来源的“瓶颈”。根据20xx年1月国家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中央、省财政为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25元,市、县配套资金10元,农民个人交纳10元。政府补贴占了大头,有效解决了农村医疗卫生和健康保障资金来源问题。

(三)缓解了农民“看病难”问题。

(四)农村县、镇一级医疗卫生机构有望得到加强。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和县、乡镇医院都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行看作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

总体来说,梅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开局是良好的,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农民以新型合作医疗认识不足。农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处于被动地位,对合作医疗的认识仍滞留在传统合作医疗的概念上,担心交了钱不能被公平对待,必须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进取性,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提高覆盖率带来较大的难度。

(二)资金仍然不足,实际受益面偏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位于“大病统筹”,即主要用于保大病。很多真正的穷人依然看不起病。能够切身体会到合作医疗优越性即享受政府补贴的还是农村中生活相对宽裕的群众,这就构成了实际上的“扶富难扶贫”,这种结果显失公平合理,也有悖于合作医疗的初衷。

(三)基层卫技人员匮乏,医疗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是农民就医的主要去处,办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治疗水平和医疗消费水平。目前,不少基层卫生院存在“员满缺才,无岗有人,有岗无人”的不合理现状。

(四)管理体制不顺,人员编制不以位。梅州市县级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均设在卫生部门。除五华县有4名工作人员外,其余各县(市、区)仅有1至2名工作人员随着合作医疗工作的不断深入,已明显感到人力不足。如下去,镇村合作医疗的基层工作层面,只能是应付了事。

(五)信息管理网络不健全,宣传、培训和工作经费缺乏。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参合的人数会越来越多,工作量也越来越大,信息化管理项目也越来越细。管理手段滞后,报名填表、医疗报销等工作仍采取手工填写,没有配备电脑,不但工作量大,成本高,效率低,且容易出错,也不利于资金管理的公开和透明。

农村合作医疗,把好事办好、好事办实。

(二)健全制度,扩大受益面,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针对目前农民参保进取性不高,受益覆盖面不大等问题,应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来解决。一是政府应研究并建立一个稳定的多方筹资机制,包括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二是建立便民的就医制度和核销机制,以大病统筹为主的互助共济制度,降底住院起付标准;三是探索建立参保农民小病受惠制度,防止小病拖成大病。四是要变“大病统筹”为在贫困山区农村实行普遍的“大病救助”,异常是对农村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医疗费报销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太高的重病人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同时,扩大补偿范围,慢性病、住院分娩、人身事故等应列入补偿范围。

(三)做好基线调查,确保基金安全运行。过去合作医疗失败的教训之一是筹资有限、保障本事弱。目前,梅州市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异常是市县财政的配套支付本事能够满足多大的需求,要在科学的调查测算基础上做出规划,但基层工作压力大,急于完成任务,根本没有时间多基线调查。要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运行,必须做好供需双方的形势分析。

(四)采取进取措施,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合作医疗同步发展。要把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卫生在农民医疗就诊方面的地缘优势,为农民供给优质、价廉、方便的服务。

(五)着力解决基层工作机构人员经费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需要严格的制度管理,工作量大。所以,必须尽快理顺管理体制,落实镇级农村合作医疗机构人员编制问题,每个乡镇必须配备2-3名专职人员,以稳定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网络。同时,必须保证镇、村农村合作医疗办公的经费,如果经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势必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

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根据一年多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在广大农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我市初步建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为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型农村医疗制度)。为了巩固这一体系,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市新型农药经营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经过调查,总结系统的现状和有效性,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发展对策。

20xx年,全区有132个乡镇,3914个村(居)委会,常住人口549.0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80万,家庭141.74万户,农民人均纯收入6221元。有155所乡镇卫生院、2838所村卫生室和3273名乡村医生。自20xx年7月1日镇海区率先开展新型农药试点工作以来,到目前为止,除海曙区外,其他县(市)区已全面启动。截至今年12月底,参保乡镇109个,占83%;参保村2694个,占69%;参保人数275.4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76.4%。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型农业医疗体系良性运行机制。

第一,加强领导。

市委、市政府、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药。他们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研究政策制度,完善组织,落实支持保障措施。20xx和20xx市政府已连续两年将新型农业药物的实施纳入政府实践项目。根据市政府的指导,结合当地实际,各县(市)、区制定了农业新药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成立了以常务副县(市、区)长为首、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新型农药协调小组,并成立了机构。市、县(市、区)政府已将实施进度和实施结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数据,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新农新药政府补助资金到位。

第二,认真执行。

各级政府成立专门工作组,确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新农业和新医疗体系的优势,积极引导和动员农村群众参与卫生、金融、民政、农业,宣传等有关部门,做好业务指导、政策宣传和解释,要求人大、政协等部门高度重视对基层乡镇(社区)党员干部的支持和监督,承担多项基础工作,如组织动员、人员登记、资金筹集、医保卡发放等。由于各级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扎实的工作和高度的群众参与热情,确保了地方集资工作的顺利完成和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是规范管理。

各县(市,区)成立了新的农业医疗管理委员会,成立了专门的新农业医疗办公室,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成立了新的农业医疗联络处,,三级组织网络的建立为新型农业医疗体系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制度正式实施后,各级经办机构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简化结算申报审核流程,落实服务承诺,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资金收支专户,严格费用审查,建立重大结算申报金额审查制度,杜绝不合理,违法的补偿支出,,定期报告和公布基金运行情况,提高基金运行的透明度,了解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群众的监督情况。

(二)坚持原则,因地制宜,不分形式,创造性地开发了多种农业新药经营模式。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完善,服务于民。

调查步骤:1、拟定问卷

2、发放问卷,口头采访

3、回收问卷,分析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摘要: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全国人口的60%多,但是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农村社会保障滞后,这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妨害了社会稳定。农村医疗保障突破了农村社会保障的死角也是农村社会保障的新曙光。可是,农村医保正处在发展前期,问题迭出,势必会阻碍其发展进程,调查其出现的原因提出建议解决问题使之更加完善,服务于民,促进我国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关键词:农村 农民 医疗保障 养老保险

前言: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现状

及预防保健合同等几种形式。而我村现行的医疗保障形式是最初级的合作医疗。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占总人口约80%的人目前及将来的生活质量,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其关键的内容。随着越来越近的农村老龄化浪潮(据报道,20xx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有1.28亿,占总人口的10.2%,至此我国已达到10%的老年型标准,预计到20xx年将有2.31亿老年人,占总人口的16.0%,20xx年达4.12亿,占总人口的26.1%。而我国80%的老人都居住在农村),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

附:问卷调查的具体内容

1、你对现行的农村医疗保障满意吗?()

1不满意 2 较满意 3很满意

2、你认为农村医疗保障的建立有必要吗?()

1没有 2 有 3 非常有

3、你是否认为农村医疗给你带来了很多实惠?()

1没有 2较少 3较多 4很多

4、你认为农村医疗保障会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吗?()

a 会 b 不会 c 不清楚

5、你现在最担心什么?()

a 粮食不丰收 b生病 c子女的教育问题 d其他(注明)

6、请问你对农村养老新政策是否有了解()

1没有听说过2听说过3大概了解4非常了解,知道细则

7、你认为国家对农村养老等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

1 不大 2 比较大 3力度非常大

8、你对社会福利的哪种类型最为关心(),你有参与那一项()

a 养老保险 b 最低生活保障 c 医疗保障

9、你是否自愿缴纳养老保险()

a 是 b 不是

10、你认为农村医疗保障有发展前景吗?()

1没有 2有但不大 3有且很大

11、如果对于现存的农村社会保障不满意,你是否有做出其他努力来保障自己的生活()

12、对于现存的农村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你有什么建议或想法?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

这是各级政府所希望的,是广大农民所盼望的。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就医看病上,真正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给予的关怀和温暖。但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

资金筹集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落实的基础。到目前,全国所有试点县的筹资基本都是以政府组织、统一筹集为主。县级以上政府的补助是以某时间段内参加人数为依据的,为了争取上级政府更多的补助,试点县一般要求各乡镇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下达的参合任务,所以政府筹资滋生了三种现象:一是村里垫资,乡镇把任务下到村里,有条件的村就先垫上,在规定的时间里交到乡镇,然后再向农民收取,交了钱的农民可以领到乡镇发到村里的《就医证》,没交钱的农民村里就不给发《就医证》;二是乡镇垫资,对没有完成筹资任务的村,乡镇政府只能筹措资金先垫上,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到县里,然后再向村里筹集;三是县里垫资,为了能顺利通过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对没有完成任务的乡镇,县里按当初确定的参合率和应交的资金,足额打到专用帐户。垫资完成、验收通过,然后就是资金回抽问题。所以目前大多数试点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数缺乏真实性。

(一)管理机构主、客一体,弊病很多。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主体大部分是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内设的,服从并服务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主体对被管理者缺乏公正约束力,也就是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这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是非常不利的。

(二)管理成本高,管理难度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定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实施统一的交费标准以及费用发生后的审核、报销等等。表面看来,统筹层次很低,但从中国的现实看,绝大部分县都有数十万人口,能否有足够的管理能力值得怀疑。另外,与城镇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类似,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没有配套的医疗服务体系改革和建设做支撑,对医疗机构可能出现的不良行为缺乏基本制约能力,各种侵蚀问题难以避免。在这种情况下,制度设计不得不将注意力集中于对患者的控制,引入了起付线、封顶线以及分段按比例报销等等,使制度变得相当复杂,进一步加剧了管理难度。

道的,到医院看病当然自己花钱,也不去报销;知道参加了的,大约有三分之二的人不得病、不报销,受益主体不能突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到今天,合作医疗基金已经由农民个人交纳为主发展为以政府补助为主,各级政府补助资金已经占到60%到80%,所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名称应改成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应该逐步过渡到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取消农民交费,把各级政府对农民补助的资金集中起来,以县为单位成立专门的机构进行统一管理,每县就设一处医疗水平最高的县级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到县级以上医院治疗的不报销。农民得小病自己花钱治疗,在目前一般家庭1000元左右以下的医疗费用是承受的起的;得大病凭《身份证》到指定医院报销。假设一个50万人口的县,按每人补助40元计算,起付线设为1000元,超过1000元按50%报销,封顶线设为20000元,以笔者所在县计算是可行的。这样做等于基本实现了全民半费医疗,有利于杜绝国家专项补助基金流失,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有利于解决农民因病致贫问题,有利于更好地体现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怀。

试点地区广大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这项制度的实施中,得到了真真切切的实惠,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也进一步得到了提升。但是,当前农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还有四点盼望。

一盼资金筹集经常化。当前试点地区对参合农民的个人缴费部分基本都是在每年年底集中收缴。由于许多村组近年来全家外出务工的农户越来越多,这样集中收缴往往使一部分外出务工农民因错过缴费时间,而无法享受来年的合作医疗待遇,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基层干部在筹资时的工作难度,甚至出现了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合率任务,而由村组干部垫资缴费的现象。农民盼望能尽快建立起农民年度内自由缴费的筹资模式或者在尊重本人自愿的前提下,通过签订文字协议的形式,在每年发放粮食补贴、林特产补贴时代发代扣个人应缴纳的合作医疗资金,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工作能经常化。

二盼单独制订用药目录。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临床用药的管理,是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来执行的。群众反映,一些疗效确切、价格低廉的临床用药和家庭常备药却未列入该《药品目录》。这样不仅使医生在临床用药时无所适从,而且也加重了参合农民的个人经济负担。农民盼望有关部门能结合农民的用药实际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规定,单独制订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进一步增加药品种类,扩大报销范围,让农民群众从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进行肾透析等,由于每次治疗实际发生费用远远低于合作医疗补助起付线标准,所以得不到合作医疗的补助和支持。这些都增加了农民群众的经济负担。农民盼望能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慢性病管理制度》,有计划地逐步解决参合农民因长期门诊就医,而造成的医疗费用负担过重问题,不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受益面。

四盼改善乡镇卫生院医疗条件。乡镇卫生院是基层直接面对广大农民群众的定点医疗机构,而目前大部分乡镇卫生院房屋简陋、设备落后、人才匮乏,医疗条件不能满足参合农民的就诊需求,难以承担为新农合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重任。农民盼望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切实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不断改善医疗条件和硬件设施,加强医卫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医技水平、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让参合农民能够就近享受到安全、便捷、优质、廉价的医疗服务。

我国农村人口占64%,调查表明,因病致贫、返贫者占农村贫困户总数的30%~40%。正是在这样的一种背景下,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被重新提上了议事日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强调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现就此问题探讨如下:

自愿参与是指农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反对任何形式的强迫命令,这一决策考虑到了合作医疗的历史原因以及具体工作执行上的实际困难和阻力,是现实国情下的合理选择。

第一,我国农村合作医疗起源于上世纪50年代,后因得到党中央和卫生部的肯定,逐步在全国全面推广,曾得到世界卫生组织的高度评价,被誉为“是发展中国家群体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范例”。后因集体经济的解散等众多原因,合作医疗纷纷解体。1994年,在全国27个省14个县(市)重新开展“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及跟踪调查工作,结果合作医疗重建遇阻,试点多数失败。合作医疗几经沉浮,使人们对政府产生了不信任感,对合作医疗丧失了信心,现在再度提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多数农民对其持观望态度,如果强制性要求其参与,会起反作用。

第二,历史经验表明,要办好农村的事情,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维护农民的权益,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靠强迫命令让农民办的事情,都不能成功,也不会持久。现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政府首次决定采取财政补贴方式,能有效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压力,但人们真正认识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作用和意义仍需要一个过程。

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自愿参与”原则使制度本身就失去了国家政策的“强制性威力”,故很难保证高参与、广覆盖,大大减弱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共担风险的能力,影响其长期发展。

自愿参与原则易产生逆向选择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意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参加的预期效用与预期成本的对比。农民的预期效用就是能够减轻疾病的经济负担,而产生效用的前提条件就是患病风险,故身体健康、疾病风险小的农民,利用医疗服务的概率低,预期效用低,因而更倾向于不愿意参加合作医疗。与之相反,身体健康状况差,疾病风险大的农民,倾向于参加合作医疗。这也就是保险中的“逆向选择”。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必须遵循自愿参与的原则,极易产生参保者的逆向选择。湛忠清等对安徽省农民的调查表明,农民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影响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因素。如果参与合作医疗的多为健康状况差的人,那势必会增大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可能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陷入入不敷出的困境中,整个制度将难以正常运行。

自愿参与原则难以形成良性的互助共济关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具有互助共济性,即对整体而言,是多数人共济少数人患病的费用偿付,年轻人共济年老人,健康的共济患病的,病少、病轻的共济病多、病重的,对个体而言,年轻时、无病时为年老时、有病时积蓄。是一种在社会范围内分摊风险、互助共济。由于自愿参加而产生的农民选择参与与否的随意性,有些地方就出现年轻人不愿参保的现象,不能保证参保的连续性,也不能保证筹资的稳定性。从长远来看,难以形成良性的互助共济关系。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

1、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宣传方面,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月补偿的宣传工作,做好门诊登记工作。

2.参合农民看病确认身份后,使用新农合专用处方,认真填写新农合医疗证明和门诊登记,严格控制大处方的开药,不滥收费用,并亲自在赔偿账簿上签名并按指纹,以防止欺诈性的资金索赔。

3、严禁假药、过期药品和劣药。毒品必须通过正规渠道。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标准,严格执行新农合药品目录,合理规范用药。

对新优惠政策了解不够,部分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不到位,少数群众不参与。今后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使参加“家喻户晓”的农民继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不参加的要积极参加。

1加强对辖区内指定医疗机构门诊患者处方和救助场景的入户核查。

2.在今后的工作中,审核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报销费用。

3.是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要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宣传。

4、加强二次补偿的宣传,让参保群众进一步了解新农合对群众的好处。

通过自查自纠,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予以纠正,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督审计,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安全,促进我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

x县于20xx年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年多来,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初步成绩。20xx年度,该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59.18万人,占农村人口总数的60.67,筹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1773万元,其中农民个人负担资金591万元,市、县、镇政府配套补助资金591万元,省政府配套补助资金591万元。一年来,全县合作医疗补偿130万人次,其中门诊补偿128.46万人次,住院补偿1.67万人次,为农民提供合作医疗费用补助1537.11万元,其中门诊补偿费用665.76万元,例均补助5.18元;住院补偿费用871.35万元,例均补助达到520.92元,参合人员住院率2.83。我们在合作医疗管理和监督工作实践中,深刻认识到:抓好合作医疗补偿的稽查工作是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必须予以足够重视。现就我县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实际情况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合作医疗补偿的真实性是合作医疗制度优越性的根本所在。确保合作医疗补偿的公平、公正、公开是保障合作医疗制度健康稳妥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合作医疗补偿真实性不能得到保证,农民群众对合作医疗制度就不可能予以支持和参与,就会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农村群众中的形象,也背离了党和政府推行合作医疗制度的初衷。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合作医疗补偿环节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门诊补偿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县合作医疗门诊补偿采用门诊基金镇级包干管理的模式,参合人员每门诊人次按门诊费用总额20予以补偿,在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最高补偿额不得超过4元。尽管我们实行了“专用处方、发票、门诊补偿台帐、《医疗证》补偿记录”四项核对的管理和结算办法,同时按旬使用计算机审核结报的手段,健全补偿公示制度,但仍然存在非参合人员冒名顶替、乡村医生套取合作医疗补偿资金、克扣参合人员门诊补偿资金、县镇两级合管办对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

(二)住院补偿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县合作医疗住院补偿不设起付线,最高补偿额为3万元。凡参合人员因病(伤)住院的,其合理住院费用按分段累进方式可获得30至60的补偿。我们在住院费用补偿方面采取了“持证办理住院手续、住院登记、专管员验证补偿、计算审核结算”等管理办法,但在具体补偿工作中存在着非参合人员冒名顶替、隐瞒因公负伤、交通事故等第三者责任、隐瞒病(伤)情、变更药品和诊疗项目等问题,存在不按规定办理转院、备案手续影响住院费用补偿的问题,非定点医疗机构不规定向参合病人提供住院费用发票、清单、出院记录、住院病案,定点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不履行合同义务,少支付或拒支付应由定点医院支付的补偿费用的问题。

(三)管理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

县、镇两级政府根据合作医疗制度要求,均成立了管理和监督领导机构(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管理和监督的频率、范围、效果受到职能、权限、经费、人员等条件的限制,管理和监督达到实时有效的要求难度太大。我县在年内组织全县范围内的检查监督活动多次,效果显著,但监督检查的成果难以巩固。管理监督成本太大。

(一)部分农村群众未参合是造成上述问题的根源之一。

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参合率不可能达到100。一部分农村群众对合作医疗制度仍有怀疑、观望的态度,同时又期望个人拥有一份政府提供并监管的医疗保障,因为宣传发动不细致、不深入,合作医疗工作还处于试点阶段,其优越性尚未充分显现出来,农村群众不相信,怕吃亏,在筹资办证阶段不愿交费,有的是交费时在外务工,错过了交费期限。一旦有病需要门诊、住院治疗,就想采用非正常手段获得合作医疗补偿,乡村医生碍于情面,送人情,合作医疗基金变成了唐僧肉。极个别农户确实交不起个人负担资金,在遇有大病生病时,周围干部群众也乐于帮助他们用不正当手段获得合作医疗补偿。现行筹资标准(30元/人年)和补偿标准相对较低(苏北地区),合作医疗保障能力有限(补偿额占医疗费用总额25-30),与农村群众对合作医疗的期望值(调查结果:补偿额占医疗费用总额的50以上)还存在一定差距。目前,大多数农村群众对于一年交费10元获得一份医疗保障是乐于接受的,甚至个人再多负担部分资金也愿意获得一份政府监督管理的医疗保障。但是一些农村群众经济收入不高,对疾病风险估计不足,互助共济意识比较差,自愿交纳参合资金的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甚至极个别群众只希望获得补偿,不愿意履行交费义务。

(二)定点医疗机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

参合农民是合作医疗的主体,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是合作医疗制度的载体,是起点,也是终点,管理和监督只是合作医疗制度决策和服务层面。目前,我县定点医疗机构组成情况是:县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9家、县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2家、一级医疗机构29家,定点村级卫生服务机构449家。随着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的逐年减少和农村医疗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医疗机构面临的生存和发展的压力也空前增大,特别是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丧失了集体经济依托的前提下,已实质上处于个体经营状态,各级医疗机构为了生存和发展,在医疗市场竞争过程中,一面改善硬软条件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一面追求医疗服务利益的最大化,这已成了不争的事实。合作医疗基金封闭运行,与医疗机构利益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却能够直接刺激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药品收入的增长。合作医疗制度为了最大限度地方便参保群众,实行合作医疗补偿即时兑付的办法。为此,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不惜重金改善医院计算机管理系统,达到合作医疗补偿方便快捷的要求。一些定点医疗机构为了个人和单位的利益,用非正当方式吸引病人就医,借合作医疗补偿之便,行非正当竞争之事,放松对病人参合资格、致伤原因等相关情况的.审查,给非参合人员冒名顶替、隐瞒因公负伤、交通事故等第三者责任、隐瞒病(伤)情等行为提供方便,有的医疗机构负责人甚至授意合作医疗专管员、经治医生,为弄虚作假的行为提供方便。有的医疗机构负责人、专管员、经治医务人员,怕得罪人,怕流失病员,不敢坚持原则,对不应由合作医疗补偿的医疗费用项目通过不正当手段进行调整修改,欺上瞒下,蒙混过关。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由于乡村一体管理体制不完全落实,缺乏有效监督,医疗服务业务量直接与个人收入相联系,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把合作医疗门诊补偿作为吸引病员的有效措施,虚假合作医疗补偿业务难以得到根本控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一切新生事物一样,在其运行初期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些缺陷,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全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医疗卫生资源和农村实际情况不同,合作医疗制度也就不能千人一面,各地均在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实施办法。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运行之初,就显现出了在合作医疗补偿监督方面不足的缺陷。如合作医疗监督机构没有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对合作医疗补偿监控的主要职能只能下移到定点医疗机构和县镇两级合管办。县合管办目前人力、经费、办公条件都无法实现对全县合作医疗补偿业务的有效监督控制。各定点医疗机构专管员对合作医疗补偿业务的监督控制力度有限,既要办理补偿业务,又要进行监督审核,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既要考虑本单位经济利益,又要维护合作医疗相关规定。合作医疗制度中关于合作医疗补偿监督检查归类不准,在“组织管理与监督”和“费用控制”方面都提到了这一问题,但没有明确稽查的主体、受体、程序和保障机制。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在现实情况下,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关系到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的成败,应当予以高度重视。

(四)医疗机构经办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合作医疗补偿经办人员(专管员)不是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县、乡镇和村级医疗机构经办人员在执行合作医疗规定办理补偿结算过程中,单位利益、个人利益不可能不影响到正常的合作医疗补偿业务,有的明知不对,也不闻不问,有的利用政策制度本身的缺陷为个人和单位谋取私利,损害合作医疗制度,在农村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我县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中发现的许多问题都与经办人员政治、业务素质较低有直接联系,20xx年度,共有三人次因稽查出的违规补偿业务而取消专管员资格,其中一人受到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我县合作医疗管理、监督机构在推行合作医疗制度之初,就敏锐地捕捉到合作医疗补偿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向市卫生局、市合管办汇报情况,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剖析原因,切实研究对策,认真倾听群众反映,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在现有条件下,建章立制,明确责任,理顺渠道,充实人员,尽量保持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地顺利开展并保持高效运作。

我县在20__年6月由县监委会牵头,纪检、财政、卫生、审计、物价等成员单位人员参加,对全县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了为期15天的监督检查活动,通过问卷调查、走访征询、现场抽查等多种形式,充分掌握推行合作医疗制度工作初期运行情况,找准合作医疗补偿环节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规范行为,指导工作。

(二)政府重视,强化职能,把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作为加强合作医疗管理的突破口。

根据县政府关于“健全稽查制度,确保合作医疗健康运行”的指示精神,县合管办积极推行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制度。20xx年元月20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做好稽查工作的通知》(x合管[20xx]1号),县合管办制订了《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细则》,镇、县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均成立了稽查组织,各镇从财务和医务人员中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兼任合作稽查员,明确稽查工作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稽查工作程序方法、工作纪律等,定点医疗机构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营造监督管理的良好氛围。同时完善举报投诉制度,鼓励群众参与合作医疗管理和监督。

从20xx年6月起,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合作医疗补偿稽查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勇于探索,勇于进取,县合管办选派政治和业务能力较强的同志负责稽查工作,县卫生局一名副局长具体分管,各镇合管办(县内定点医疗机构)成立了稽查员办公室,实行持证就诊,验证补偿、定期检房,内查外调等一系列措施,重点稽查借证补偿、外伤(中毒)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从源头上杜绝规范补偿现象,从制度上解决职责不清、机制不顺的问题,稽查员对所有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均予审查,专管员一人既补偿又审查的情况从根本得到控制。县合管办稽查组把对转往县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病人的审查作为重点,县镇两级稽查组织形成了比较严密的稽查体系。各级稽查组织在进行稽查活动中,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人性化检查的工作方法,实行查房与问候相结合、征询结果与病案记录相结合、医疗证记录与实际审查情况相结合,将稽查工作贯穿整个医疗服务行为全过程,深受参合群众的欢迎和支持。

县合管办制订稽查工作计划和考核标准,定期不定期对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补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罚合理,挽回影响。各稽查室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设有稽查工作台帐,确保稽查活动,有章可循,记录清楚,依据充分,稽查决定合法、合情、合理。

20xx年上半年,全县稽查人员进行全县范围稽查活动两次,抽调各镇卫生院车辆21台次,252人次,检查村级定点医疗机构108所,入户调查合作医疗补偿落实情况564户,重点稽查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补偿和公示情况,严肃处理了一些违规补偿行为,取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2所,取消2名同志定点医疗机构专管员资格。县合管办重点加强了对县、镇两级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稽查人员对县、镇两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情况坚持每月一次的检查或抽查,从基金管理核算到门诊、住院费用补偿结算,进行了全面、系统和正规的检查指导,从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县合管办的检查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绩,特别是在镇合管办基金财务管理和规范住院费用补偿程序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年初以来,全县合作医疗稽查组织共稽查门诊补偿17.23万人次,其中发现不应补偿的6352人次,合作医疗门诊基金避免损失近3万元;稽查因外伤、中毒等原因住院费用补偿1177人次,其中不应补偿223人次,合作医疗住院基金避免损失近12万元。

加强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最直接的作用就是维护合作医疗补偿的真实性、公平性,农村群众对此积极拥护。我县开展合作医疗稽查工作以来,得到了参合群众的大力支持,农村群众通过各种渠道提供信息,帮助我们进行调查核实。

(一)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期待法律支持。

试点工作实践证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解决“三农”问题能够起到巨大作用,深受农民群众拥护。但是,在合作医疗补偿稽查方面存在无法可依的问题,过多地依靠行政行为不是合作医疗健康发展的出路。合作医疗补偿工作关系千家万户,牵涉到社会方方面面,外伤(中毒)病人相关取证工作面临诸多制约因素,给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稽查违规补偿需要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合作医疗制度本身无法解决相关法律许可的问题,由谁处罚,处罚多少,罚金应交由谁管理等问题目前尚没有法律依据。对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补偿目前比较可行的办法主要有两条:一是按合同或协议约定条款,追究违约经济责任;二是按医疗卫生管理办法,进行内部管理罚款。目前,这个问题已经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但各地的做法不尽相同,实际操作中执行标准和效果差距很大,迫切需要予以规范,迫切需要法律法规的支持。

(二)考核招聘合作医疗稽查人员,实行稽查人员卫生系统内部人事代理制度。

在合作医疗管理和监督机构人员编制紧张,办公经费短缺的情况下,全县稽查人员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定期不定期轮换,实行业绩考核与日常工作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业绩考核成绩与奖金挂勾。稽查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与奖金来源泉渠道从定点医疗机构中按参合人员医疗费用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采取这一办法的好处在于剥离稽查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的隶属关系,排除单位因素对稽查人员稽查工作的影响。

建立健全合作医疗制度,客观上要求这项制度具有一定的预见性、前瞻性,要考虑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进步和人民群众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目前,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偏低、保障水平有限,合作医疗补偿的公平性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对农村群众吸引力还不够大。农村是个广阔天地,大数法则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生命之源,客观上需要合作医疗立法,从根本上解决筹资、管理、监督和保障效果等方面的问题,从而逐步向社会医疗保障体制过渡。但目前必须重点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一、建立起一套效率高、低成本的筹资机制。二、提高筹资标准,做大基金规模,增强抗风险能力。三、科学合理制订补偿方案,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四是加强合作医疗补偿稽查,维护合作医疗补偿的真实性、公平性。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是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加大农村医疗卫生投入,加强农村医药市场整顿力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降低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是农村群众的迫切要求,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离不开农村医疗卫生发展的现实。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是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当前,合作医疗工作实际情况,让我们感到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和监督难度较大,定点医疗机构在为合作医疗补偿无条件提供人员、经费和办公条件的同时,对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很难做到客观公正。地方政府改善监督机制,加强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力量,对合作医疗补偿进行内部、外部监督和检查,已到了十分迫切的程度。我县合作医疗经办机构重点加强对县、镇、村三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通过合同方式要求定点医疗机构不断改善就医条件,提高服务质量,改进管理手段,堵塞管理和监督环节中的漏洞,推广并普及计算机信息管理模式,切实发挥现代化管理设备和管理软件的作用,抓紧抓好合作医疗补偿和稽查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让参合群众从合作医疗制度中实实在在地获得实惠。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

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在农村,“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医院抬”的情景司空见惯,目前因病致困返贫现象严重,农村需住院而未住者到达41%;西部因病致贫者达300-500万。农村的贫困户中70%是因病导致的。自1985年以来,虽然农村居民收入也在不断增长,但增长幅度明显小于城镇居民。剔除物价因素,19xx-19xx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3.1%,而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4。5%,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速度为9%。19xx年以后,农村居民实际收入增长基本处于停滞状态,19xx-19xx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仅为1。4%。但与此同时,农民医疗支出大幅上升。以安徽省为例,20xx年前三季,农村人均医疗支出42.82元,与上年同期37.69元相比,上升了13.6%;其中医疗卫生保健人均支出19元,已接近上年人均全年支出20.2元。19xx年人均全年压疗支出14.41元,19xx年历史为52。11元,19xx年为51.65元,10年间增长了2.52倍,而10年间农民纯收入增长也仅是2.52倍。

并且在全国的保障制度中,农民被排挤在保障体系之外。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有相当部分社会保障的资料将整个农村人口排挤在保障体系以外。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十分低下,多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偏低,承受本事弱,相对于城镇社会保险改革进度而言,农村社会保险仅局限于部分富裕地区试点阶段,家庭保障仍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以医疗保险为例,我国当前进行的医疗保险改革不一样于发达国家,的原因就在于它不是全民医保,而只是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改革,目前是解决公费医疗负担过重问题,保障基本医疗服务。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曾在农村被广泛实践过,但几经周折,最终由于各种原因而解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团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团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我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异常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供给了一个范本,不仅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并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xx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预计到20xx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农民大病统筹工作改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缴费、团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筹资标准不能低于30元人,其中县财政补助10元,乡镇财政补助5元,农民筹资15元。归纳起来是筹资提高,政府补助多,农民受益面大,为患大病的农民建立了保障,给付额到达20000元。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农民在看病问题上带来太多的实惠。我国人口占世界的22%,但医疗卫生资源仅占世界的2%。就这仅有的2%的医疗资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从19xx年到20xx年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2.48%,但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11.48%,后者的增长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据有关媒体报道,至今中国农村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在广东那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也有40。08%的群众有病未就诊,23.35%的群众应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很窄,不足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在广大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处于“空白地带”。疾病,像一把利剑挂在农民兄弟的头上,“看病难、看病贵”是目前中国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将进一步加剧,要使这一转型能够平稳推进,整个社会需要构建严密而可靠的安。所以,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解决农民的看病难回顾历史,我们以往解决过这一问题,并且是在十分困难的条件下。

19xx年世界银行年度发展报告《投资与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国)一向是低收入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人口还占全国人口80%,但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6岁提高到了68岁。专家们承认,这种健康业绩的基础,是在“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资源配置大格局中,辅之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网络、遍布每个农村社区的土生土长的“赤脚医生”队伍和合作医疗制度的“三大法宝”。所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新农村题中应有之意,是十分必要的。

1、社会满意度低。

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我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研究。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理赔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

2、障水平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我短期得失的角度研究,由于自我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终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我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

4、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登记、理赔程序过于繁琐。

首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繁琐。其次农村合作医疗的理赔程序也很繁琐。城镇居民的医保都是能够拿来抵押一部分医药费的,能够直接在卡上交医疗费的,事后再来结算。国外的医疗保险更是让医院、医生与保险公司而不是患者发生直接的利益关系。而有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要农民先垫付,这样如果一些农民借不到钱还是看不起病,然后持着有关手续到合作医疗报帐中心申报,最终又要去信用社领钱。有的村庄离报帐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回的车费都比较贵。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多不毕业的麻烦,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

以上都是我在很多阅读了相关资料后,结合工作中和调查中了解的一些实际问题。对此次全国性的医疗保障制度的一些看法。在此次的暑期实践中工作的同时我也深深的被打动着,我国对三农的重视。近几年来国家一步步的免除了农业税,学费,还有此刻进行中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民政策。

听卫生室的护士说此刻好多种疫苗也是免费为儿童接种的。顺便提议一下,我在工作中发现的一个弊端:医生拿过来让我录入电脑的纸质联单都是很复杂的多张联单。我觉得既然已经录入电脑保存就不需要浪费很多的纸张来开四联单了,一张存单就能够了。对此医生也甚感烦琐,毕竟在惠民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环保。

农村医疗现状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主要针对桐乡市高桥镇落晚村的医疗基本现状,现根据发放的96份有效问卷反映的情况将落晚村基本医疗存在的问题分析如下:

2.1、实践地农村居民对国家相关医疗政策的了解认识不多。

从问卷调查显示,仍有很大一部分比例的农村居民不了解国家现行的相关医疗政策,甚至还有一部分的农村居民不关心与自己密切相关的医疗政策。这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村民对医疗政策、医疗制度、医疗报销程序等医疗方面知识的无知。从一定程度上讲是不利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加快推进。政府机构也要进一步改进宣传方式,比如应照顾到村中老年人、文盲半文盲的关注情况。以免出现因不认识字而无法了解相关医疗政策。

2.2、实践地农村居民参保率较高,但农民的医疗保健意识依旧薄弱。

从所做的有效问卷调查中显示,85%的农村居民都参加了现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又有情况反映农民的医疗保健意识比较薄弱。农民不懂得日常的保健常识,比如在饮食上、饮酒上等的一些保健知识。

2.3、实践地农村的就医条件便捷,但医疗设备有待进一步的改进。

从居民所做的问卷中可知,实践地农村的“看病难”问题已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当农村的医疗就医设施条件还须进一步改进。在这些农村的一些医疗单位比如村医疗站中,规模小、设备简陋、药品种类少,难以满足农民就医需要。所以要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4、实践地农村的村医疗站及私人诊所的医疗服务水平低,专业素质差。

实践地农村的医生文化素质低,很多都是集体经济时期的赤脚医生,他们的医疗技术水平普遍较低难以满足农民就医需要。加强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建立终身教育制度,提高农村卫生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鼓励优秀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提高现有医务人员的业务技能。

2.5、加大政府的投入程度,充分体现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诚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维系全市农民的民心工程,能否真正受到人民群众欢迎,能否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关键是我们的工作能否得到群众的认可和信任。从实践地农村的调查情况看,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的投入,逐步加大对农村卫生医疗的投入力度,加强基础医疗,这是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政府要承担起组织和资金支持的责任。没有政府出面组织,合作医疗就会失去组织基础。

2.6、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制度,切实降低农村药品价格。

从实践地的调查看,医疗支出已经成为农村居民一项沉重的经济负担。因此,加强农村药品监管,平抑农村药价,是当前农村卫生工作中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必须加强监督、检查,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以医德医风取信于民,服务于民,切实维护参合农民利益,最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让困难群众也能看得起病。最大限度降低药价,更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

3、总结。

通过本次问卷调查,我们发现了实践地落晚村居民医疗基本现状。一方面,落晚村当前医疗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了很多问题。总之,在取得成就的同时还应进一步改善其中的不足。

望本次的调查活动能给当地带来一些帮助,使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明天更。

2007年07月30日星期一14:48摘要:“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依旧是百姓关心的话题。农村医疗,作为医疗体系中的一部分,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加快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作为要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之一,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可见,农村医疗问题依旧非常受国家政府更是百姓关注的话题。为了了解桐乡高桥落晚农村居民医疗基本现状,我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小分队在落晚村选取了100名农村居民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当前农村医疗广为人知,也受到了广大老百姓的认可,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要使农村医疗保持良好的生命力,还需不断倾听农民的呼声,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实施方案。

正文:

1、调查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涉及桐乡市高桥镇落晚村居民100名,发放问卷100份,有效96份,有效率96%。其中,男性44名,占46%;女性52名,占54%。现就据96份有效问卷将落晚村居民的医疗基本现状统计分析如下:

1、月平均经济收入:9%的受调查居民在800元以下;41%的受调查居民在800—1500元;35%的受调查居民在1500—2000元;15%的受调查居民在2000元以上。

5、26%受调查的农村居民不了解国家相关医疗政策;50%受调查的农村居民了。

解国家相关医疗政策程度一般;24%受调查的农村居民比较了解国家相关医疗政策;所接受调查的96份有效问卷中无人很了解国家相关医疗政策。

6、96名接受调查的农村居民中有82名居民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占其中的85%;有14名居民没有参加国家相关医疗政策,占其中的15%。

7、54%的受调查农村居民觉得药店出售的药品最便宜;30%觉得村医疗服务站。

出售的药品最便宜;16%觉得镇级卫生院出售的药品最便宜;无一人觉得市级医院出售的药品最便宜。

8、7%的受调查农村居民感觉当地的医疗普及程度很好;70%感觉当地的医疗普。

及程度比较好;20%感觉感觉当地的医疗普及程度一般;另有3%的农村居民感觉当地的医疗普及程度差,感觉存在很多问题。

9、2%的调查者觉得当地的就医费用与药品价格不贵;60%的调查者觉得当地的就医费用与药品价格一般;33%的调查者觉得当地的就医费用与药品价格比较高;5%的调查者觉得当地的就医费用与药品价格很高。

生院、村医疗服务站)的医疗设备条件差。

11、在关于是否服用保健品的调查题中有17%的被调查者经常服用保健品;40%。

有时服用保健品;40%很少服用;3%的被调查者没服用过保健品。

12、3%的被调查者在选择看病就医的医疗单位是市级医院;42%最会选择镇卫。

生院;38%最会选择村医疗服务站;17%的被调查者会选择当地的赤脚医生。

13、5.5%的农村被调查居民认为当地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个人所承担的比重过。

底;59%的农村被调查居民认为当地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个人所承担的比重基本合适;29%的农村被调查居民认为当地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个人所承担的比重过高;6.5%的被调查者对此说不清楚。

14、8%的农村居民对当地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感到满意;63%的农村居民对当。

地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感到基本满意;11%的农村居民对当地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感到不满意;17%的被调查者对此说不清楚。

15、74%的被调查者认为当地现在看病不难;20%的被调查者认为当地现在看病。

困难程度一般;5%的被调查者认为当地现在看病较难;1%的被调查者认为当地现在看病难。

16、在对当地医疗体制改革建设中存在的最主要问题的调查题中,11%的被调查。

农村居民认为改革的目标不够明确;32%的被调查农村居民认为制度体制不够完善;35%的被调查农村居民认为政府不够重视;22%的被调查农村居民认为农村医保任务过重。

17、2%的被调查农村居民觉得当地的医疗服务人员的职业素质与服务态度好;

28%的被调查农村居民觉得当地的医疗服务人员的职业素质与服务态度较好;64%的被调农村居民觉得当地的医疗服务人员的职业素质与服务态度一般;6%的被调查农村居民觉得当地的医疗服务人员的职业素质与服务态度差。

18、33%的被调查农村居民认为现在生活支出中支出最大的是子女教育费用;

38%的被调查农村居民认为现在生活支出中支出最大的是就医看病支出;29%的被调查农村居民认为现在生活支出中支出最大的是建房购房支出。

19、在就“0。

8、您觉得下列医疗项目中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项目范围的有()a、挂号费b、各种健康体检费c、出诊费d、减肥、增高诊疗费e、ct诊疗费”两题调查中,8%的被调查者对07题的回答完全正确;32%的被调查者对07题的回答部分正确;50%的被调查者对07题的回答完全错误;10%的被调查者对此不清楚。2%的被调查者对08题的回答完全正确;30%的被调查者对08题的回答部分正确;48%的被调查者对08题的回答部分正确;20%的被调查者对此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