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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告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大全5篇)

时间:2023-09-30 05:57:25 作者:温柔雨 最新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告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大全5篇)

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报告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报告。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为主线,以开展治理坍塌、起重机械吊装、高处坠落的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快速发展。

1、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伤亡事故。

杜绝三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5‰以下;重伤事故频率控制在0.35‰以下。

2、认真贯彻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合格率力争达到100%;一级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良率达到60%,二级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良率达到50%,三级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良率达到40%;杜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不合格工程。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04年3月25日至4月30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企业要组织建筑业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同时,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尤其要细化治理坍塌、起重机械吊装和高处坠落的专项整治内容,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各地务于4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厅建管处。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04年5月1日至7月31日)。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规定,认真查找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重点查找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坍塌、起重机械吊装、高处坠落的安全事故隐患,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严肃查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建筑施工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并将专项整治情况于2004年7月31日前书面报告厅建管处。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04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在各地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建设厅、省建设工会等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部分地区和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检查。检查结束后,要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省。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

为了加强对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建设厅成立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省建设厅副厅长

副组长:省建设厅总工程师

成员:省建设工会主席

省建设厅建管处副处长

省建设厅建管处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建管处,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市、州、县(区)建委(建设局),也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织。各级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务求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认真贯彻安全法规,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积极组织全省建筑业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同时,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使用、检验检测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施工企业、施工现场、施工班组,落实到人头。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的全面落实。

(三)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省建设厅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建筑施工企业申报条件,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活动。

(四)加大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的资金投入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具体确定建筑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施工单位要不断加大安全施工措施投入,对建设单位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施工措施费用,要全部用于购置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挪作他用,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必备条件。

(五)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不断加大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要采取有力措施,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新购置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是具有生产许可证的合格产品;在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必须予以报废。同时,要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使用和检验检测的监督管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必须依据有关规定,经过专门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建筑施工企业,抓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普查登记,认真填写《吉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普查登记表》,汇总后于4月20日前报厅建管处。

(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全面实行持证上岗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获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或者从事相关的作业。无证不得任职、不得上岗。

(七)依法严肃查处安全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企业,要具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和本企业的建筑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程序,严肃查处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同时,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建筑工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市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各项组织工作,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督查工作和“隐患治理年”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建设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统一部署,为确保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预期成果,决定在全市建筑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和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发展”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把安全发展意识融入湛江发展建设之中。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市建设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罗锡平(市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曹智(市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容志、邓龙海、陈苑华、袁志刚、李振拓、王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湛江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联络员:袁志刚,王涛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发动工作主要有以下形式和内容: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以及悬挂安全宣传标语,发放安全宣传材料等,广泛进行安全宣传;二要结合实际举办以建筑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咨询、座谈、演讲、平安卡培训班等活动,发动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提高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三要组织参观文明工地现场,通过典型示范作用,增强各方主体安全生产意识,全面推进文明工地创建工作。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广东省建筑施工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以及《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建安函[20xx]130号)的工作部署,要组织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

(一)检查内容

2、建设各方特别是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隐患排查和按要求整改情况;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和到位情况;

6、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批以及组织实施情况;

8、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状况;

9、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以及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二)检查具体要求

1、各建设主管部门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项检查工作,普查所有在建施工工程,不留死角。

2、要突出重点,特别是对预防坍塌和高处坠落的各项措施检查:

(3)“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以及防护用品的监督抽查。

(4)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为推动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建设局将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二)组织征订“安全生产月”各类宣传教育资料及标语;

(三)6月23日至28日组织人员参加市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四)组织对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总结。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xxx工程公司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本月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我项目部对本次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现将本次安全月活动总结如下:

为加强本次安全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效落实,项目部主管领导成立了“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安全月活动的组织实施。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

为提高管理层对安全月活动的重识,在安全例会上组织施工队的主管领导、施工人员、专职安全员发动主题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专题动员会。

活动期间我们召开安全例会大力学习宣传《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针对现场施工的特点,我部加强了施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通过宣传教育达到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利用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宣传资料,发放到各作业队,组织其学习。教育员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高员工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通过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浓郁的安全文明施工氛围,从而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意识。

并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合起来,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隐患施工段的隐患整改检查活动,组织相关职能部室深入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服务,及时指出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取得了明显成效。检查主要针对炸药存放和使用、初期支护、临时用电、消防安全等方面,参检人数10多人次,查出安全隐患3处,发出整改通知书2份,纠正各类违章10余次,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总之,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紧紧围绕现场施工工作紧密结合,围绕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堵塞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完善各项防范措施,对重点事故隐患部位,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为提高全职工安全意识,大力弘扬安全文化,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重安全、人人保安全的和谐社会氛围,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为促进全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不断稳定好转打下了坚实基础,达到了预期效果。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截止11月30日,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起,死亡人,受伤人,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1、企业(含建筑):截止11月30日,全区共发生企业(含建筑)职工伤亡事故宗,死亡人,重伤人,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2、火灾:截止11月30日,全区火灾基本起数宗,造成人死亡,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左右,无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3、道路交通:截止11月30日,全镇辖管单位及居民发生道路交通死亡责任事故宗、死亡人、受伤人、没有发生一起死亡以上的重大、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建章立制,加强安全规划和制度建设。

1、认真编制镇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为贯彻落实“安全发展”的理念,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安监局的要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和谐、平安的目标,经广泛调研和多次的修改论证,编制《镇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并作为我镇的重点专项规划,纳入我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体系中。

2、加强安全生产立制工作。做好原两乡镇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性文件的对接、修订和完善,制订《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程序》、《关于我镇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的意见》、《镇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镇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镇安全生产巡查中队工作制度(试行)》和三个镇重大危险源场外应急预案。同时,为进一步推行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安全生产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主体行为等三方面进行梳理。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1、强化安全责任目标考核。一是1月份对全镇条行政街、个职能部门进行了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兑现奖惩。二是按照县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结合我镇实际,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把公安、安监、建设、经贸(交通、旅游)、文化、环保、环卫等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监督管理职能部门纳入考核范围。三是制定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对安全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适时监控分析和监督检查。四是各街道及有关职能部门与管辖区内的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推动安全生产落实到实处。

2、加强安全生产机构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一是调整充实镇安委会成员。将区工商联吸纳到安委会机构中,发挥其在安全生产中的协调沟通作用;建立健全各街道安委会和有关职能部门定期向镇安委会汇报工作的制度。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的组建,增强安全生产行政管理的力度和专业化程度。按照市下达的个行政执法编制,筹建镇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公开招考和选调了一把人员。三是加大对街道安全生产巡查队伍的建设力度。我镇条街道的安全生产巡查中队已经全部成立,有效改善了我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监管人员不足、工作被动的局面。

(三)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我镇今年安全生产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订《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试点工作方案》,成立以主管副镇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上半年,在家企业先行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下半年开始在全镇企业全面推广,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发动,推广试点经验,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从6月1日至8月31日,开展为期月的宣传发动。

二是细化工作方案,加强指导服务。镇安监部门在7月底分批对首批推进企业主体责任工作的单位进行培训辅导,使企业明确职责和任务。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认识,明确工作思路。8月上旬,区安监局组织举办了两期“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辅导报告会”,向全区22条街道负责推进主体责任的负责人及首批落实主体责任的企业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阐明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操作性。会后,各街道积极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完善推广强化主体责任工作方案,确定了各街首批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共13。

四是总结经验,落实措施。在首批八家试点企业中,结合《市中小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程度评估导则》的规范要求,进行了重新的对接,该补充的措施,该完善的制度均全面落实。我区于9月上旬对八家试点企业进行全面验收。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xx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函[xx]91号)精神,为确保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以宣传贯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为内容,以建筑施工人员为对象,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建筑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本省范围内的在建工程施工现常

xx年6月1日至30日。6月份的第一周为“安全生产宣传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第二周为“安全生产科技周”。第三周为“安全生产咨询周”,进行安全生产咨询活动,6月14日举行安全生产咨询周启动仪式,6月18日为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第四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由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由三个层面组成。

(一)全省统一组织活动

1、6月上旬,组织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

2、在省级媒体上办一期专刊,宣传全省建设系统近年来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的成绩,报道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3、6月14日,省安委会组织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启动仪式。

4、6月18日,组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省局将联合南京市建委和南京市建工局开展现场咨询活动。

(二)市、县建筑主管部门组织活动

1、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市、县建筑主管部门开展送安全知识到基层、安全施工宣传进工地活动,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活动。

2、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6月份是我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排查整治阶段,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建管质〔xx〕33号)的要求,对所辖范围内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治理。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6月18日,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长廊图片展,设立咨询台,发放建筑施工安全宣传资料,组织专家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三)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组织活动

1、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日活动。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或空间,采用标语、海报、横幅、广播、影像、实景模拟、实物展示、图片展览、工地安全生产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向建筑从业人员传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平台和舆论氛围。6月18日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统一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组织一线建筑工人,结合“三级教育”,对农民工,特别是新进尝新上岗的农民工开展施工安全应知应会知识讲座,将防护救护、逃生自助、基本操作技能等作为重点内容,采取案例教学、影像等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农民工安全教育真正取得实效。各施工单位也可以根据施工计划安排调整安全教育日的活动时间。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结合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对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xx)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dgj32/j66-xx,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4、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完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增强企业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能力。

5、组织开展“八个一”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讲座,组织职工阅读一本安全生产书籍,观看一场安全生产题材的影视宣传片,收听一次安全生产题材的广播,树立一个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展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提一条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等等。

1、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以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源头治理,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目标,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计划,精心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2、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论坛、知识竞赛、演讲、读书活动和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要认真组织好6月18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的相关活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道,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氛围。

3、采取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建筑施工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对项目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等农民工骨干人员的培训,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广大农民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加强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促使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体作用,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4、强化监管,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要认真查处未办理立项、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就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和施工企业无施工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就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同时,对于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严厉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及时、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xx年6月26日前报省局质量安全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