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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年度报告 康佳集团监事会工作报告

时间:2023-08-01 14:00:01 作者:储xy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掌握报告的写作技巧和方法对于个人和组织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利欧股份年度报告 康佳集团监事会工作报告篇一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个人工作职责分工,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行使了监督检查职能,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xx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优先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共1项议案。

2、20xx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xx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xx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xx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关于为相关下属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共6项议案。

3、20xx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关于制定《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xx-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制定《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共12项议案。

4、20xx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xx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共1项议案。

5、20xx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共1项议案。

6、20xx年5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共1项议案。

7、20xx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xx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共1项议案。

8、20xx年9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优先股第三期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共1项议案。

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和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关于第二次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第二次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关于第二次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共5项议案。

10、20xx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xx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和聘任20xx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共2项议案。

11、20xx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共1项议案。

12、20xx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共1项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认真贯彻落实“法制、监督、自律、规范”的方针;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披露公司的各种信息,不存在误导及虚假信息。

(2)公司董事会能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力和义务,全面落实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持续发展措施、依法经营、规范运作等重大事项认真论证、及时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公司管理层均能够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权,切实贯彻董事会决议,未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资产收购、出售情况。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9月17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xx]2130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450,000.00万元人民币的优先股,首次发行不低于225,000.00万股。本公司于20xx年3月17日、20xx年8月17日、20xx年9月22日分三次累积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50,000.00万元人民币的优先股,扣除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25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47,750.00万元汇入优先股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xx年 12月 31 日,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7,750.00万元,其中偿还银行贷款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7,750.00万元。

5、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xx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中,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未发现损害本公司利益的现象。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均按照《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履行了审批流程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7、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的对外投资项目均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审批流程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9、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20xx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20xx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11、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公司保存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检查,对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并修改完善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关于管理内幕信息的制度,公司并按要求及时披露和和报送,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规现象。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利欧股份年度报告 康佳集团监事会工作报告篇二

1、20 1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 年第 1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议案》。

2、2016年 3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 2016年第 2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和《关于新增商业保理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议案》。

3、201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 2016年第 3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关于聘任 20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1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 2016年度董监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 20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4、2016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 2016年第 4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2016年 10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 2016年第 5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16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公司有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勉尽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勤勉尽职,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认真细致的审核。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6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按照预定计划实施。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投资及出售资产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投资情况为:

1、2016年 4月,公司以人民币 6,000万元向青岛昊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获得其 20%股权;2016年 6月,公司以人民币 11,800万元向青岛昊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收购35%股权,收购后公司拥有共计 55%股权。

2、2016年 5月,公司以人民币 5,000万元向湖南金富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获得其 15.01%股权。

3、2016年 6月,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0万元。

3、2016 年 12 月,公司以人民币 8,400 万元向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获得其 23%股权。

以上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长荣继华先生参与认购,获配 100万股(公司实施 201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后增加至 200万股)。荣继华先生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保持独立性。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公司及相关人员未发生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或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年,监事会将进一步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持续增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适应上市公司的.监管需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勤勉忠实的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利欧股份年度报告 康佳集团监事会工作报告篇三

性,监事不得兼任董事和经理。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全面的监督,包括调查和审查公司的业务状况,检查各种财务情况,并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提供报告,对公司各级干部的行为实行监督,并对领导干部的任免提出建议,对公司的计划、决策及其实施进行监督等。

监事会,也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

(1)监事会的设立目的。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别很大,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这种专门监督机关,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

(2)监事会的组成。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监事的资格基本上与董事资格相同,并必须经股东大会选出。监事可以是股东、公司职工,也可以是非公司专业人员。其专业组成类别应由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章程具体规定。但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经理不得兼任监事会成员。监事会设主任、副主任、委员等职。

(3)监事会的职权范围如下:第一,可随时调查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审阅帐簿、报表和文件,并请求董事会提出报告;第二,必要时,可根据法规和公司章程,召集股东大会;第三,列席董事会会议,能对董事会的决议提出异议,可要求复议;第四,对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和处分的建议。

一、监事会作用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及时向监事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总裁应当根据监事会的要求,向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裁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监事会发现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可以向董事会、股东大会反映,也可以直接向证券监管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二、监事会的职权

监事会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5.可对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也可以在股东年会上提出临时提案;

7.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8.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三、监事会的职责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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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年度报告 康佳集团监事会工作报告篇四

我受xx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的委托,向代表大会作20xx年度工作报告,请代表审议,并请各位领导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20xx年度,监事会在市司法局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律师代表和广大律师的热情支持、积极参与下,坚持“全面关注、重点监督”的八字工作方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本年度,监事会建章立制探索落实“监督者也要受监督”的工作理念,首次向代表大会公示监事履职情况,自觉接受广大律师的监督。

(一)着眼大局――全面关注市律协各项工作

20xx年度,监事会全面关注协会的各项工作,全体监事分工协作,列席了市律协15个专门委员会的所有工作会议,还开展了各类活动15项。监事会走访了四个区县律工委,会见了上百人次的律师代表,倾听广大律师对市律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全覆盖列席理事会专委会等召开的会议。

列席会议是监事会工作的重要方式之一,通过列席会议,监事会能及时掌握理事会的工作动态,实时进行监督。针对青年律师工作,监事会建议应加强青工委与区县律工委的联系;针对外事工作,监事会建议应输送更多优秀的青年律师赴境外培训;针对宣传工作,监事会建议应扩大更多的宣传工作覆盖面;在特邀会员工作方面,监事会建议应对行业不同群体的不同诉求开展有针对性的特色活动;在律工委方面,监事会建议提供更多加强各区县律工委互动交流的机会。

(二)每天专人查收“监事长信箱”,畅通联系渠道。

本届监事会自成立以来,每天有专人查收“监事长信箱”,目前收到的基本都是涉违纪投诉邮件,监事会第一时间将这些投诉邮件转交市律协纪律部,同时跟踪案件的办理情况。

重视与兄弟省市律协监事会的横向交流。

监事会本年度先后接待了到访的北京、无锡、广州三地的律协监事会,就各自的经验、体会和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坦诚的交流,希望通过共同努力使监事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得以推广和完善。

(三)常抓不懈――监督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监督会费的收缴和使用始终是监事会工作的重中之重。监事会委派监事列席市律协财务委员会会议,对预、决算等提出及时监督建议。在本次代表大会召开前,监事会聘请审计师事务所对上一年度市律协的会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继去年开始的新尝试后,监事会今年依旧在审计工作完毕后约谈审计人员,认真听取他们对市律协年度会费收支审计情况的意见和改进建议。监事会根据审计情况和审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第一时间以《监督建议书》的形式向理事会提出了改进意见,监事会建议理事会应当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现有的财务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适合非营利性、行业自律性社团组织特点的财务制度。加强和重视财务工作,保证财务人员配备力量。理事会应继续重视经费管理以及经费使用效益,适时建立项目、课题等经费使用效益和研究成果质量的后评估制度。

(四)重者恒重――重点推进提案监督工作

监事会认为,提案办理工作是理事会完善工作、履行职责、服务律师的重要途径。九届二次代表大会后,监事会即展开了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监督。监事会仔细梳理了上次代表大会中收到的37份提案以及理事会对提案的答复情况,已采纳的提案占30%;留作参考的提案占62%;暂不采纳的提案占8%。这些提案内容包括:会费结构调整、业务研究委员会建设;行业建设;老律师与青年律师工作;代表大会制度完善;会员福利,等等。

监事会认为理事会20xx年提案办理工作呈现以下三大特点:一是数量增加。九届一次律师代表大会上共收到50余人次提出的的9份提案;二次代表大会上收到近百人次提出的37份提案。二是难度提升。代表提出的提案内容涉及律师行业的方方面面,如“建立律师的诚信体系”、“与政府有关部门制度性协调、拓宽律师业务领域”等。三是成效提高。理事会准确把握提案建议初衷,及时采纳了不少具有长远性、可操作性的提案。为更好地了解提案代表的真实想法,监事会分别从“已采纳”、“留作参考”、“暂不采纳”三种提案类型中选取了部分提案,邀请提案领衔代表参加专题座谈会。座谈中,律师代表们建议律师代表大会的提案工作应当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同时,监事会还就律师代表意见较为集中的提案,专门与会长、秘书长进行了会商,直接转达了律师代表们的意见,督促理事会重视提案办理。该项工作得到了盛雷鸣会长、万恩标秘书长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回应。

监事会进一步对理事会办理提案工作提出了三方面建议:一是建议理事会完善提案办理制度,规范提案办理内部运行机制,抓好重点提案办理工作。二是建议理事会在今后的提案办理过程中更加注重与律师代表的沟通,尤其是针对部分前瞻性、系统性、一时办理难度较大的提案,既要继续跟踪研究,也要实事求是地做好释明工作,畅通双向沟通交流的渠道。三是增强办理工作的效能,切实采纳落实提案中的合理建议。上述意见得到了理事会的高度重视,有些原本留作参考的提案,几经努力,已实际得到了圆满解决。

(五)走近会员――坚持调查研究广聚智慧谏良策

20xx年度,监事会调研工作呈现四大特点:

一是常态化。坚持将调研工作纳入监事会的常项性工作,定计划、定地点、定课题、定人员,监事与秘书处公关部人员全体出动,大家工作热情高涨。

二是创新性。监事会不仅注重收集会员的意见和建议,更主动收集各区县律工委创新工作的有益信息并予以推广:黄浦区律工委积极组织好xx律师公会成立100周年纪念活动和外滩金融法律论坛;长宁区律工委充分利用东虹桥法律服务园区平台,构建区校合作项目;嘉定区律工委助推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扶持新执业律师参与法律援助;虹口区律工委帮助律师深入参与旧区改造,举办区律师党校专题培训。

三是求拓展。监事会不断拓展新的监督渠道,20xx年度,监事会举行了针对行业特殊群体专题座谈会。女律师较为关切:大龄女律师的婚恋问题、女律师三期保护问题;青年律师格外关心:案源开拓困难、系统培训机制欠缺、健康保障及婚恋问题;老律师更加关注:建立为老律师服务平台,及时收集传承沪上知名老律师资料问题。监事会监督工作始终聚焦在会员的民生问题上,监事会监督工作始终致力于推进所有会员在执业中收获更多幸福、赢得更多尊严。

四是重实效。监事会坚持把调研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理事会反馈并督促解决。如律师反映较集中的会费结构性调整、科学编制预算的问题;加强对行业特殊群体老律师、女律师、青年律师以及患病律师的扶持和关爱的问题。

利欧股份年度报告 康佳集团监事会工作报告篇五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3 年年度报告》;

(三)《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2014 年半年度报告》;

(六)《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2014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能。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局会议,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以及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检查。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4 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局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2014 年度公司董事局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认真执行了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管理层依法经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 2014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较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1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进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中,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计划已事先按照审批程序取得董事局会议或股东大会的批准,交易行为遵照市场化原则,也履行了相关的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的实际情况。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工作计划

(一)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监督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运行,决策机构的协调运作。

(二)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三)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注重监事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监事会将继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增强业务技能,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监督水平。

年,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公司董事局和经营班子依法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好监督职能;维护股东利益,诚信正直,勤勉工作,圆满完成公司2015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促进企业稳健发展。

以上报告,请股东大会审议。

谢谢大家!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