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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仓库管理制度(专业18篇)

时间:2023-11-25 13:35:22 作者:翰墨 物资仓库管理制度(专业18篇)

有了规章制度,我们可以更好地协作合作,实现个人与组织的双赢。接下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规章制度范本,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条、防汛物资应由专人管理,设立专用仓库。

第二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做好入库登记及验收工作。防汛物资由于使用及自然损耗而导致数量减少,应及时采购补充。

第三条、防汛物资应按类别整齐分列,并贴上标签,注明名称、数量等,确保紧急时能快速取用;物资的保管、保养应保持仓库整洁,通风透气,采光好,做到三不(不锈、不霉、不变);四防(防火、防盗、防爆、防霉)。

第四条、防汛物资要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清查,仓库管理人员应根据物资管理要求和操作说明,每月进行一次大清查,并将清查情况记录在案。在清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需要由管理所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汇报,根据所领导指示做出妥善处理。

第五条、防汛物资的领用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并登记,使用后应及时归还。

第六条、防汛物资建立保管责任制,仓库管理人员应切实加强工作责任性。

物资进出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仓库管理,有效控制库存物资进出,保障公司财产安全,提高生产管理效率,增加公司经济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下文特别说明外,本办法只适用于公司市政事业部仓库,沥青事业部配件仓库和道路中心仓库的日常管理。仓储管理必须坚持全过程控制的原则,仓库应配备负责人和仓库管-理-员,仓库负责人和仓库管-理-员是仓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事业部经理是事业部仓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

第二节  原材料、配件、耗材入库

第三条原材料、配件、耗材经采购运抵仓库后,采购部门应同时将采购清单交至仓库管-理-员,作为入库通知。

第四条仓库管-理-员依据入库通知清点入库原材料,配件和耗材,检查实际入到库物资的型号、数量、供货商等信息是否与入库通知一致。

第五条如果仓库管-理-员清点时发现差异,仓库管-理-员应填写《收料异常通知单》(见附表4-1),然后连同采购清单一起在当日内交至采购部门,由采购部门联系供应商处理。同时,仓库管-理-员将有差异物资放入仓库暂存架,避免同其他物资混淆,并记录临时账。待采购部门处理完毕后,仓库管-理-员重新开始入库程序。《收料异常通知单》共两联,一联交采购部门,一联由仓库管-理-员留存备查。

第六条如果仓库管-理-员清点时未发现差异,则填写《入库单》(见附表4-2)、登记台账、同时将原材料,配件和耗材分门别类整齐上架或堆垛。《入库单》共三联,经相关人员签字后,一联交采购部门,一联交财务部作付款入账依据,一联由仓库部门留存备查。

第七条仓库负责人对以上物资入库程序进行复核或抽核。发现问题则要求仓库管-理-员在一个工作日内查明解决。

第八条每月月末仓库管-理-员根据须当月原材料、配件、耗材的入库情况编制《原材料、配件、耗材、产成品入库汇总表》(见附表4-3),经仓库负责人复核无误并签字确认后,交金融财务部作对账和备查使用。

第九条每月月末,财务部根据仓库送交的《原材料、配件、耗材、产成品入库汇总表》和《入库单》以及采购部门送交的采购清单同供应商财务部进行对账,货已到发票未到的物资,作暂估入账处理。

(原材料、配件、耗材入库流程图参见附图4-1)

第三节  产成品入库

第十条产成品入库制度专指道路中心研发生产的相关产成品的入库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道路中心生产部门应在生产完工后一个工作日内将产成品送交仓库,并且随带生产记录以供仓库管-理-员清点核对所用。

第十二条  仓库管-理-员负责清点送抵仓库的产成品,并依据生产记录,与实际清点结果作比较,检查实际到库的产成品的型号、数量等信息是否正确一致。

第十三条  如果仓库管-理-员清点时发现差异,仓库管-理-员通知生产部门处理差异,并暂时堆放产成品于仓库,避免同其他正常入库的'产成品混淆,同时记录临时账。待生产部门处理完毕后,仓库管-理-员重新开始入库程序。

第十四条  如果仓库管-理-员清点无差异,则填写《入库单》(见附表4-2)、登记台账、同时将产成品分门别类整齐上架或堆垛。《入库单》共三联,经相关人员签字后一联交生产部门,一联交金融财务部作入账依据,一联由仓库部门留档备查。

第十五条  仓库负责人对以上产成品入库程序进行复核或抽核。发现问题则要求仓库管-理-员在一个工作日内查明解决。

第十六条  每月月末仓库管-理-员根据当月产成品的入库情况编制《原材料、配件、耗材、产成品入库汇总表》(见附表4-3),仓库负责人复核无误后,交金融财务部作入账使用。

第四节  配件、耗材领用出库

第十七条  生产部门或设备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因工作需要提出配件或耗材的使用需求,必须认真填写《配件、耗材领用申请单》(见附表4-4)。除上述两部门外,其他部门人员不得领用仓储的配件和耗材。

第十八条  生产部门或设备管理部门领导跟据配件或耗材的使用目的和使用数量进行审批,同意后在《配件、耗材领用申请单》上签字。其中,生产部门领导指指各机施站、拌站站长及其部门内上级领导。设备管理部门领导指机修站站长及其部门内上级领导。

第十九条  仓库管-理-员收到《配件、耗材领用申请单》,检查申请和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如果不齐全,退回申请单不予发货。如果申请审批程序齐全,准备出库配件,填写《出库单》(见附表4-5),并由仓库管-理-员和领用人签字,登记仓库台帐。《出库单》要连号记录,不得跳号。一共三联,一联至领用部门,一联至金融财务部,还有一联仓库留底备查。领料程序结束后,仓库管-理-员须在相应《配件、耗材领用申请单》上加盖"物资发出"字样的印章,并严格保管。

第二十条  仓库负责人对上诉领料程序进行复核或抽核,

防汛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公司具体情况的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2、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公司防损部、仓库日常管理相关部门负责。

1、仓库扩建,改建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给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改扩建竣工时,给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进行验收未合格的不得交会使用。

2、仓库最高负责人为仓库防火责任人,负责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以下职责:

4、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5、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视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6、组织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7、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8、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防火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并应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井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库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搁层,并要经常保持清洁。

3、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安装。

4、库内不准拉临时电线,不准设电熨斗、电水壶等电器设备。

5、仓库一般应采用天然采光,如确需照明,应采用白炽灯泡,其功率不得超过60w,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的敷设和灯泡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与货物堆垛的距离至少应保持50cm以上。

6、仓库应单安装电源刀闸箱,并设在库外,且应采取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7、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应设计醒目的禁火标志,筏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8、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9、库内应配足备齐相应消防器材并要有专人管理,落实责行,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

1、管理和使用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备,定期测温检查。

3、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汽、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事故。

6、搬运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运输危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不得同车混装运输。

9、剧毒物品应专库存放,必须有双人双锁共同保管,一起领用,一起退回。领用危险物品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使用氰化物、氧化锌等剧毒物品应责成班组长级以上人员监督使用,随领随用,剩余退回。

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十四、仓库应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1)物资入库时,保管员必须认真验收,严把质量关、价格关、数量关,经检验质量合格、数量无误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2)物资入库,应先进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放入仓库的存货区,更不准投入使用。

(3)材料验收合格后,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

(4)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使用。如保管员工作不认真,导致不合格品混入到合格品中投入使用,造成的影响应由保管员全权负责。

(5)托收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到消除悬事挂账。

(6)各部门的余料入库,仓库保管员根据余料的名称、数量开具入库单,注明某部门的退料。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使用量大且频繁的货物应就近摆放,使用量小的物资可以选择较远的货架进行存放。

(2)物资堆放一般是需要在堆垛安全、合理、可靠的前提下,根据货物特点,推行五五堆放,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摆放整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必须要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一、仓管人员对进仓物料必须严格检查物料的规格、质量和数量。发现与发票数量不符,以及规格、质量不符合使用部门的要求,应拒绝进仓,并立即向采购部递交物品验收质量报告进行处理。

二、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必须填制“商品、物料进仓验收单”,仓库据以记帐,并送采购部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物料经验收合格,办理进仓手续后,所发生的一切物料短缺、变质、变型、霉烂等问题,均由仓库负责处理。

三、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凭单”,经使用部门经理签名,再交仓库主管批准,方能领料。

四、为提高各部领料工作的计划性及有利于加强仓库物资的管理,采用隔天发料办法办理领料事宜。

五、各部门领用物料的下月补给计划,应在月终前报送仓管部。临时补给物资必须提前天报送仓管部。

六、物料出仓,必须办理出仓手续,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单”,并验明物料的规格、数量,经仓库主管签署、审批发货。仓库应及时记帐及送财务部一份。

七、仓管人员对任何部门均应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白条发货。

八、仓库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作相应的记载,以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帐、物、卡三相符。

九、仓库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发现升溢或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领导批准,据以列帐,并报财务部一份。

十、为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配合供应部门编好采购计划,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人员应每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财务部、采购部各一份。

十一、各项物资、材料均应制订最高储备量和最低储备量的定额,由仓管部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采购部提出请购计划,供应部根据请购数量进行订货,借以控制库存数量,以避免物资积压或供应短缺,而影响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十二、仓管部未能及时提出请购而造成供应短缺,责任由仓管部负责。如仓库按最低存量提出请购,而采购部不能按时到货,责任则由采购部负责。

十三、公司物资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司各部门均应遵照执行。

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二、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必须填制“商品、物料进仓验收单”,仓库据以记帐,并送采购部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物料经验收合格,办理进仓手续后,所发生的一切物料短缺、变质、变型、霉烂等问题,均由仓库负责处理。

三、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凭单”,经使用部门经理签名,再交仓库主管批准,方能领料。

四、为提高各部领料工作的计划性及有利于加强仓库物资的管理,采用隔天发料办法办理领料事宜。

五、各部门领用物料的下月补给计划,应在月终前报送仓管部。临时补给物资必须提前'天报送仓管部。

六、物料出仓,必须办理出仓手续,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单”,并验明物料的规格、数量,经仓库主管签署、审批发货。仓库应及时记帐及送财务部一份。

七、仓管人员对任何部门均应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白条发货。

八、仓库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作相应的记载,以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帐、物、卡三相符。

九、仓库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发现升溢或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领导批准,据以列帐,并报财务部一份。

十、为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配合供应部门编好采购计划,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人员应每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财务部、采购部各一份。

十一、各项物资、材料均应制订最高储备量和最低储备量的定额,由仓管部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采购部提出请购计划,供应部根据请购数量进行订货,借以控制库存数量,以避免物资积压或供应短缺,而影响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十二、仓管部未能及时提出请购而造成供应短缺,责任由仓管部负责。如仓库按最低存量提出请购,而采购部不能按时到货,责任则由采购部负责。

十三、公司物资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司各部门均应遵照执行。

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1、经济原则:是指储备的仓库物资应经济合理,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逐步减少库存物资储备和资金占用。

2、服务原则:是指仓库管理要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为生产服务。

3、管理原则:是指仓库管理员要做到管物资、管节约,避免物资沉淀、遗失和损失浪费,切实降低生产成本。

1、根据生产需要适当补充物资储存数量,及时调整库存物资结构,保持经济合理水平。

2、负责材料保管、发放和回收工作,并监督材料节约使用。

3、按公司的规定和要求,及时编制有关材料收、发、存统计报表和情况反映。

4、负责在用工具的保管、借用和管理工作。

1、财务部负责建立《仓库物资管理台账》,凭入库单、出库单详细记录物资收、发、存动态和使用方向,为加强物资管理提供信息和基础资料。

2、仓库管理员每天早上应将上一个工作日的领料单汇总后交财务部;财务部应及时按照领料单做好《仓库物资管理台账》的登记工作。

3、劳保护品和工具的发放明细,要落实到人;除正常记录的《仓库物资管理台账》外,还应详细在《劳保护品登记簿》和《个人工具台帐》上进行登记;《劳保护品登记簿》由财务部负责,《个人工具台帐》由生产部负责。

(一)计划、采购、入库、报销程序。

1、每月25日前,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下月重点工作或检修计划,拟定备品备件、消耗材料的采购计划;拟定计划前要会同仓库管理员对库存情况进行核实,当计划数超出库存量时,差额的部分做为计划数保留,其余的应减去,当计划数小于库存量时,应全部减去,做到既要保证正常生产,又不能造成积压;然后填写《物资采购计划表》,一式四份,采购物资的名称、型号、数量、使用时间及具体要求要详细填写清楚,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2、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的材料计划交供应部三份,其中一份由仓库管理员留存,作为采购物品入库的依据,一份由财务部留存,作为办理入库手续和报销的依据。

3、供应部应严格按照《物资采购计划表》中的物资名称、型号、数量、使用时间和具体要求,遵循“货比三家”和“相同的价格比质量,相同的质量比价格”的原则,集中进行采购;无《物资采购计划表》的,一律不得采购、办理入库和报销手续;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

4、采购的物资入库前,仓库管理员应按照《物资采购计划表》所列内容与实物进行核对,物资名称、型号、数量与《物资采购计划表》所列内容相符(因技术原因不能确认的,可通知使用部门验收)后,方可入库,并在采购清单(或收据)上签字确认。

5、财务部凭仓库管理员签字认可的采购清单(或收据)和公司领导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表》,为供应部出具入库单;无仓库管理员签字认可的采购清单(或收据),财务部不得为其出具入库单。

6、供应部凭财务部签字的入库单和公司领导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表》,办理报销或冲账手续;无入库单和公司领导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表》,财务部不得办理报销或冲账手续。

1、仓库管理员具体负责仓库的全面工作,包括物资管理、发料、保养、盘点等工作,仓库内物资摆放要整齐,库容要清洁。

2、仓库管理员凭领料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的领料单发货;领料单填写的名称、型号必须与《仓库物资管理台账》相符,否则,应要求领料人予以改正;领取劳保护品和工具时,还应在领料单“备注栏”内注明使用人的姓名。

3、对于临时性抢修或急需、包括夜间消缺所需要的材料,如部门负责人不在,可由领料人先办理借用手续,但事后必须补办领料单。

4、仓库管理员应掌握保管期,对有保管期限的物资,应将出厂日期、入库时间和储存期限做好记录,做到先进先发,轮换更新。

5、每月的25日,财务部负责做出“盘点表”并会同供应部仓库管理员对仓库物资进行盘点,帐、卡、物要相符;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财务部负责做出《仓库物资长短报告书》,报公司分管领导。

6、仓库的物资和工具不能随便出错,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三)废旧、剩余物资的管理。

1、废旧或检修替换下来的物资要及时进行回收,分门别类的统一保管;通过检修、拼配后,能继续使用的要继续使用,失去使用价值或无法修复的物资,要集中存放或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供应部集中处理,不允许私自乱扔乱放。

2、项目安装完毕或检修后的剩余材料要及时退库,仓库管理员要按照出、入库程序重新办理入库手续。

(四)工具管理。

1、已配备到个人和班组的工具,由个人和班组自行管理;正常损坏或使用年限较长的,可以旧换新;丢失或非正常使用损坏的,自行解决,因此影响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考核。

2、工作时不得从仓库借用已配备到个人和班组的工具。

3、离开岗位时,配备的工具应收回。

五、本制度所界定的物资,除另有所指外,主要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所必需的备品备件、消耗材料、办公用品、劳动护品等,石灰石和煤炭除外。

六、办公用品的计划、账务、发放工作暂由财务部负责。

七、本制度自二0x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开始执行,原《仓库物资管理制度》同时作废。

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计划采购、验收、领发规定和报损、报废财产转移制度。

二、库房做好按计划采购,确保业务需要,一般物资库存量2-3个月(紧俏商品例外)。

三、经常关心库房内物品数量,熟悉进货渠道,确保供应。库房物资堆放整齐、妥善保管,做到先进先出,防止积压,浪费,严禁呆滞物资。

四、库存每半年盘点一次,年终总结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单据齐全、手续完备。

五、库房物品不经科长批准,不准私自发放。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仓库管理是物资供应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仓库业务工作必须按物资入库、保管、出库、退库和盘点等流程作业。仓库建设和布局必须适用、合理、方便装卸、运输。仓库管理按中国石化颁布的“一类库”标准执行。

第二条要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入库手续。对所有入库物资严把数量、质量关,对质差、量缺或库存已超储的物资严禁入库。

第三条仓库物资必须进行“三定”(定品种、定数量、定金额),要按物资的类别做到定库、定架、定点、定人负责保管和发放。

第四条在库物资必须做到账、卡、物、资金四对口,技术说明书、材质证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技术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五条物资堆放要实行四号定位(库号、架号、层号、位号),五五摆放(五五成方、五五成堆、五五成行、五五成箱、五五成包、五五成串),露天仓库堆放的物资也可按场号、区号、排号、位号、实行四号定位。

第六条各种设备、材料的防护层或包装物不得损失丢失,并按要求进行日常定期的或季节性的以及临时不定期的检查、维护,发现有锈蚀、剥落、破损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为了确保仓库的物资安全不变质,要求切实做好:防汛、防潮、防霉、防蛀、防鼠、防盗窃、防毒“十防”工作。

第八条对防潮、防雾、防锈的物资提货到库后存放在适宜地方,保管员要根据产品保管要求经常检验掌握物资状况,发现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上油、垫高、通风)防止变质,如果发现变质,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第九条设备、备件等阀门、管材的堵头、管帽及垫装物不得拆卸或丢失,已丢失的应想办法补上。

第十条成套设备实行配套保管,按套入账,主机、附机配件、工具都要成龙配套,不得分散存放,严禁挪用。

第十一条仓库、料场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做到货架无灰尘、无杂物、场内无垃圾、料场无杂草。管理要达到“四化”(存放合理化、库容整洁化、资料档案化、“四防”经常化)。

第十二条仓库的消防要加强管理,在消防设施的规定范围内不准放任何物资,要保证仓库的主要通道畅通。

第十三条仓库(料场)必须实行规格化。根据物资库存量和收发量,以及实行科学管理的要求,制定周密、合理的平面图。并留有验收、保养作业区和机动货位,充分利用仓库空间和面积,仓库(物料)要分区、分类。“专库专储”,布局合理,横看成线,竖看成行,标志明显,过目成数,保持整齐。

第十四条仓库的电梯、电动吊要有专人操作(有操作证)不得超载。

第十五条仓库内严禁吸烟、明火。仓库人员要熟悉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使用、保管、保养和报警方法。

第十六条仓库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服务。如因。

公离开岗位,须留言,写明事由去向。

第十七条严禁让与业务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实行出入库人员登记和车辆检查制度。认真执行班前查门窗、设施、物资动态,班后查灭火工具、断电、关气、关水、关窗、锁门。制定风前查遮盖、雨前查排水、高温查通风、低温查防冻等巡回检查制度。按季节对不同灾害,采取不同措施。

第十八条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公休、假日值班人员在次日上班时将收发动态交岗位人员。工作调动时,物资按明细账移交,工具、设施、账册、凭证资料和待办事项列清单移交,经双方签认,领导批准方可离职。

第十九条仓库凭领料单,加工付料单,经过审批手续的借调拨单等有关凭证发料,并在发料凭证上注明余数,对非正式凭证(白条等)一律严禁发料,非本单位职工不能代领。

第二十条所有物资一律要凭专职材料员或指定专职人员开具盖章的领料单,在确认型号、规格及数量正确清楚、印章齐全后,方可发料。

第二十一条仓库发料时要执行以下几点:

(一)根据“出陈储新”的原则,各种物资按入库先后安排好出库顺序,要坚持“先进先发,限期先发,易损先发”,使物资合理储存。

(二)实行小额供应,按实际需要发料,可以分斤破零,避免浪费。

(三)做到“五不出库”:即质量不符不出库,数量不清不出库,验收中发现问题不出库,无计划员签章不出库,白条子不出库。

(四)出库物资除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合格外,还应该做到技术资料完整,交接清楚。如整进零发,可将技术资料复印件随发,留存原件。

(五)保管员除事故紧急用料可根据调度命令或领导批示先发料后补单外,一般情况下必须凭单发料,库存物资一律不予借用或挪用。

第二十二条物资出库后,当天做账,做到日清月结,永续盘存。

第二十三条发料完毕,保管员要在出门证上填写领料单位、车号及所领物资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凡可以计数的必须注明件数,不能只写重量或体积),并由保管员、领料人签字,不得漏项,出门证一式两份,一份保管员留存,一份交领料人作为出门凭证。

第二十四条物资出库,门卫要认真核对料单、出门证、实物和车号,如发现出门证项目填写不全或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与料单实物不一致时,应禁止出库,并与保管员核对和向领导汇报。

第二十五条退库范围:

(一)名称、规格、型号不符(错发)。

(二)质量不合格或材质不清。

(三)数量不准(复发)。

(四)因设计变更不需要的器材。

(五)生产、维修剩余物资。

上诉各项可及时办理退库手续。

第二十六条退库要求:

(一)由主管计划员开列退库单,并由当事人(特殊情况除外)按原物退原库办。

退库手续。

(二)凡需退库的物资必须符合入库要求,原发料时的各种资料应齐全,要严格交接,认真验收。

(三)大批退料,由领料单位先按类别填报清册,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办理退库。

(四)设计变更退库凭设计部门变更通知。凡已经缺损、损坏、锈蚀等一律不准退库。

第二十七条所有退库物资,由保管员按规定登记入账。

第二十八条对库存动态物资要做到月度抽查、季度清点、年中盘点、年末大盘点,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账、卡、物、资金一致。

第二十九条除核对数量外,还要检查质量是否合格(与入库时一致),有无损坏变质,保管条件是否合乎要求。

第三十条因变质、腐蚀、霉烂或超期失效及非责任事故的损坏,经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属实,但不能修复改制的,可向有关部门申请报废。

第三十一条在盘点中,如发现库存短少、盈余、损坏、变质、规格串换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处理。确定数量盈亏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凡是以个数(件、台等)计量的物资,在保管过程中不得短少。

(二)以重量计算的物资,如总的件数以及每根、每张、每块的长、宽、厚和直径都相符,而重量短少和盈余的应按合理误差处理。

(三)物资在保管中产生的自然损耗,每季上报处理一次,由保管员填写清单一式3份,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核销。

(四)名称相同,但型号、规格混串,应查明原因,由保管员填写规格串换调整表一式3份,报有关部门批准调整转账。

第三十二条库存物资原则上不得发生盈亏,如已发生盈亏,必须查明原因,进行核实,半年申报一次,由保管员填写盘盈盘亏报表一式3份,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市场经营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1、酒店仓库的仓管人员应严格检查进仓物料的规格、质量和数量,发现与发票数量不符,以及质量、规格不符合使用部门的要求,应拒绝进仓,并立即向采购部递交物品验收质量报告。

2、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必须填制“商品、物料进仓验收单”,仓库据以记账,并送采购部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物料经验收合格、办理进仓手续后,所发生的一切短缺、变质、霉烂、变形等问题,均由仓库负责处理。

3、为提高各部领料工作的计划性、加强仓库物资的管理,采用隔天发料办法办理领料的有关手续。

4、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凭单”,经使用部门经理签名,再交仓库主管批准方可领料。

5、各部门领用物料的下月补给计划应在月底报送仓管部,临时补给物资必须提前三天报送仓管部。

6、物料出仓必须严格办理出仓手续,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单”,并验明物料的规格、数量,经仓库主管签署,审批发货。仓库应及时记账及送财务部一份。

7、仓管人员必须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白条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

8、仓库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作相应的记载,以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账、物、卡三相符。

9、仓库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发现升溢或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领导批准,据以列账,并报财务部一份。

10、为配合供应部门编好采购计划,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人员应每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采购部、财务部各一份。

11、各项材料、物资均应制订最低储备量和最高储备量的定额,由仓管部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采购部提出请购计划,供应部根据请购数量进行订货,以控制库存数量。

12、仓管部因未能及时提出请购而造成供应短缺,责任由仓管部承担。如仓库按最低存量提出请购,而采购部不能按时到货,责任则由采购部承担。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物资管理制度,仓库保管员应认真做好物资的收、管、发、退工作,做到帐、物、卡相符,品种、规格、数量清楚。

2、仓库物资收、发票及时,手续要完备,物资进库,当日计量检验,填写收料单入库,发现差错,即时与采购员联系。

3、仓库一律凭库领导审批过的领料单,凡属配件、工具、有色金属一律交旧换新,保管员不得自行外借任何物品。

4、生产班组用剩的物资材料及时到仓库退料,仓库填写退料单,并负责检查退料质量,发现问题报告生产办处理.

5、掌握库存定额,每月底将物资库存报表、材料消耗报表及按库存定额编制的采购计划,报生产办。

6、精心管理仓库的物资,做到每日检查、每月盘点、每季翻仓,使物资不锈蚀、不霉烂、不变质,努力减少储备损耗。

7、做好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泄漏、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8、搞好库容库貌建设,仓库要勤打扫、勤整理、物资堆放整齐、品种规格不混杂,努力做到物资堆放定点有序。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

第二条仓库、货场、生活区、维修工房必须分开布置。

第三条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储存易燃物品仓库地面,应当采用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材料。

第五条库区的加工间和仓库管理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仓库隔开。

第六条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第七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并请有资质的管理部门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施用。

第一条仓库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第二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和消防防火规范》有关规定。

第三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四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第五条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第六条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第七条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八条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第九条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第十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仓库、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安环部和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由安环部派信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管理员,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应穿棉布工作服,防止工作人员,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工作服进入工作现场。

第十二条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第十三条在仓库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和其它杂物。

第十四条库区和仓库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仓库院内,仓库,严禁吸烟。油库、炸药库院内,严禁开手机和带静电物品进入库区。

第十六条认真做好三防工作,即人防、物防、技防。充分发挥技防监视器的作用。并认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第一条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第二条进入易燃、可燃物品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仓库。

第三条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第四条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第五条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仓库内停放和修理。

第六条仓库、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第一条仓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消防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条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仓库,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第三条各类仓库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仓库外,引进仓库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仓库通道的上方,与物资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仓库房顶架电线。

第四条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第五条仓库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安环科和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第六条每个仓库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仓库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七条在库区及仓库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

第八条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或更换。

第九条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仓库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一条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

第二条门卫金属火炉距可燃物不应当小于一点五米。金属烟囱距可燃墙壁、屋顶不应当小于七十厘米,距可燃屋檐不应小于十厘米,高出屋檐不应小于三十厘米。烟囱穿过可燃墙壁、窗户时,必须在其周围用不可燃材料隔开。(公司应没有火炉)。

第三条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火炉附近不准堆放木片、刨花、废纸等可燃物。

第四条不准靠近火炉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燃着的火炉应有人负责管理。

第五条从炉内取出的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第一条仓库区域内应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

第二条仓库、货场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第三条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第四条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仓库管理的目的主要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加速资金周转。它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主要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为规范本公司的仓库管理,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防止物资的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1)物资入库时,保管员必须认真验收,严把质量关、价格关、数量关,经检验质量合格、数量无误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2)物资入库,应先进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放入仓库的存货区,更不准投入使用。

(3)材料验收合格后,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

(4)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使用。如保管员工作不认真,导致不合格品混入到合格品中投入使用,造成的影响应由保管员全权负责。

(5)托收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到消除悬事挂账。

(6)各部门的余料入库,仓库保管员根据余料的名称、数量开具入库单,注明某部门的退料。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使用量大且频繁的货物应就近摆放,使用量小的物资可以选择较远的货架进行存放。

(2)物资堆放一般是需要在堆垛安全、合理、可靠的前提下,根据货物特点,推行五五堆放,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摆放整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必须要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4)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使公司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5)保管物资,未经部门领导的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

(6)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存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科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1)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2)物资出库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出库,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出库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料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3)物资出库按月平均单价计量出库。领料单应填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或材料用途,领料人签字。属计划内的材料应有材料计划,属限额供料的材料应符合限额供料制度,属规定审批的材料应有审批人签字。同时,超费用领料人未办手续,不得发料。

(4)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5)对于部门领料,属部门定员领料,必须是固定岗位人员领取。其他部门领料,必须由部门的领导签字才可发料,否则,造成物料损失,由管理员承担经济责任。

(6)对于专项申请用料,除计划采购员留作备用的数量外,均应由申请单位领用。常备用料,凡属可以分割折另的,本着节约的原则,都应折另供应,不准一次性发料。

(1)创造五好仓库(安全、优质、方便、多储、低耗)是每个保管员努力的方向,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检查,以促进创五好仓库的开展。

(2)允许范围内的差错、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每月都可以上报,以便做到账、卡、物、资金四一致。

(3)记账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及时。

(4)保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注明情况,双方签字,需领导见证,双方各执一份,报人事部存档一份,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赔偿。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原价赔偿外,还要给予纪律处分。

(5)库存盈亏反映出保管员的工作质量,力求做到不出现差错。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一、凡已清查建帐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要爱护和保管好,末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随意搬迁或借用。

二、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建卡、登记,物资损坏或丢失,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报损补发。

三、使用部门需增加、制做固定资产时,应先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经主管部门及院领导审批后,方可统一制做或购买。不得私自购入,否则不予签字、报销。

四、凡新购入固定资产,要严格办理出入库手续,应先到总务仓库办理物资验收入库单,验收合格后,入固定资产帐、加盖固定资产专用章后,方可到财务科报销。

五、全院固定资产主管部门有权调动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开具凭证,各使用部门无权向本部门以外调动。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使用部门应填写报废单,按固定资产价格管理权限审批后,方可报废。无手续者,不得随意报废。

七、科室固定资产每年至少要清查一次,将清查情况及时与主管部门汇报,医院每年清查一次。科室分管物资的人员要协助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认真清查汇总。

九、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罚。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1、经济原则:是指储备的仓库物资应经济合理,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逐步减少库存物资储备和资金占用。

2、服务原则:是指仓库管理要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为生产服务。

3、管理原则:是指仓库管理员要做到管物资、管节约,避免物资沉淀、遗失和损失浪费,切实降低生产成本。

1、根据生产需要适当补充物资储存数量,及时调整库存物资结构,保持经济合理水平。

2、负责材料保管、发放和回收工作,并监督材料节约使用。

3、按公司的规定和要求,及时编制有关材料收、发、存统计报表和情况反映。

4、负责在用工具的保管、借用和管理工作。

1、财务部负责建立《仓库物资管理台账》,凭入库单、出库单详细记录物资收、发、存动态和使用方向,为加强物资管理提供信息和基础资料。

2、仓库管理员每天早上应将上一个工作日的领料单汇总后交财务部;财务部应及时按照领料单做好《仓库物资管理台账》的登记工作。

3、劳保护品和工具的发放明细,要落实到人;除正常记录的《仓库物资管理台账》外,还应详细在《劳保护品登记簿》和《个人工具台帐》上进行登记;《劳保护品登记簿》由财务部负责,《个人工具台帐》由生产部负责。

(一)计划、采购、入库、报销程序

1、每月25日前,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下月重点工作或检修计划,拟定备品备件、消耗材料的采购计划;拟定计划前要会同仓库管理员对库存情况进行核实,当计划数超出库存量时,差额的部分做为计划数保留,其余的应减去,当计划数小于库存量时,应全部减去,做到既要保证正常生产,又不能造成积压;然后填写《物资采购计划表》,一式四份,采购物资的名称、型号、数量、使用时间及具体要求要详细填写清楚,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2、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的材料计划交供应部三份,其中一份由仓库管理员留存,作为采购物品入库的依据,一份由财务部留存,作为办理入库手续和报销的依据。

3、供应部应严格按照《物资采购计划表》中的物资名称、型号、数量、使用时间和具体要求,遵循“货比三家”和“相同的价格比质量,相同的质量比价格”的原则,集中进行采购;无《物资采购计划表》的,一律不得采购、办理入库和报销手续;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

4、采购的物资入库前,仓库管理员应按照《物资采购计划表》所列内容与实物进行核对,物资名称、型号、数量与《物资采购计划表》所列内容相符(因技术原因不能确认的,可通知使用部门验收)后,方可入库,并在采购清单(或收据)上签字确认。

5、财务部凭仓库管理员签字认可的采购清单(或收据)和公司领导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表》,为供应部出具入库单;无仓库管理员签字认可的采购清单(或收据),财务部不得为其出具入库单。

6、供应部凭财务部签字的入库单和公司领导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表》,办理报销或冲账手续;无入库单和公司领导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表》,财务部不得办理报销或冲账手续。

(二)物资管理

1、仓库管理员具体负责仓库的全面工作,包括物资管理、发料、保养、盘点等工作,仓库内物资摆放要整齐,库容要清洁。

2、仓库管理员凭领料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的领料单发货;领料单填写的名称、型号必须与《仓库物资管理台账》相符,否则,应要求领料人予以改正;领取劳保护品和工具时,还应在领料单“备注栏”内注明使用人的姓名。

3、对于临时性抢修或急需、包括夜间消缺所需要的材料,如部门负责人不在,可由领料人先办理借用手续,但事后必须补办领料单。

4、仓库管理员应掌握保管期,对有保管期限的物资,应将出厂日期、入库时间和储存期限做好记录,做到先进先发,轮换更新。

5、每月的25日,财务部负责做出“盘点表”并会同供应部仓库管理员对仓库物资进行盘点,帐、卡、物要相符;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财务部负责做出《仓库物资长短报告书》,报公司分管领导。

6、仓库的物资和工具不能随便出错,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三)废旧、剩余物资的管理

1、废旧或检修替换下来的物资要及时进行回收,分门别类的统一保管;通过检修、拼配后,能继续使用的要继续使用,失去使用价值或无法修复的物资,要集中存放或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供应部集中处理,不允许私自乱扔乱放。

2、项目安装完毕或检修后的剩余材料要及时退库,仓库管理员要按照出、入库程序重新办理入库手续。

(四)工具管理

1、已配备到个人和班组的工具,由个人和班组自行管理;正常损坏或使用年限较长的,可以旧换新;丢失或非正常使用损坏的,自行解决,因此影响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考核。

2、工作时不得从仓库借用已配备到个人和班组的工具。

3、离开岗位时,配备的工具应收回。

五、本制度所界定的物资,除另有所指外,主要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所必需的备品备件、消耗材料、办公用品、劳动护品等,石灰石和煤炭除外。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1、酒楼仓库的仓管人员应严格检查进仓物料的规格、质量和数量,发现与发票数量不符,以及质量、规格不符合使用部门的'要求,应拒绝进仓,并立即向采购人员递交物品验收质量报告。

2、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必须填制'商品、物料进仓验收单',仓库据以记账。物料经验收合格、办理进仓手续后,所发生的一切短缺、变质、霉烂、变形等问题,均由仓库负责处理。

3、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凭单',经使用部门经理签名,再交仓库签字方可领料。

4、仓管人员必须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白条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

5、仓库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作相应的记载,以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账、物、卡三相符。

6、仓库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发现升溢或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财务部会计和总经理批准,据以列帐,并报财务部会计和总经理各一份。

7、为配合采购人员编好采购计划,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人员应每月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于次月3日前送交总经理、财务部一份。

8、各项材料、物资均应制订最低储备量和最高储备量的定额,由仓管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采购人员提出请购计划,采购人员根据请购数量进行订货,以控制库存数量。

9、仓管因未能及时提出请购而造成供应短缺,责任由仓管部承担。如仓库按最低存量提出请购,而采购人员不能按时到货,责任则由采购人员承担。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物资仓库防火安全的管理,根据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划》制定本管理制度:

1、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由本单位物资部门负责人负责。

2、物资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防火工作。

3、对仓库保管员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新职工须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物资仓库应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物资仓库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应采取相应的隔热、散热措施。

6、仓库内不准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垂直下方禁放物品,且与储存物品水平距离不小于50厘米。

7、库房内禁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以及禁用明火。

8、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分区存放,严格执行其特殊管理规定。

9、物资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对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经常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10、此制度的执行将严格按照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实行奖惩,对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