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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水库水环境整治 村级环境整治方案(优质8篇)

时间:2023-09-20 15:11:29 作者:字海 最新水库水环境整治 村级环境整治方案(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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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水环境整治篇一

为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的通知》精神落实,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部署安排,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从老百姓身边的小事抓起,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不断增强亿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有力有序科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加强领导、强化协作、积极创新、狠抓落实,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同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等困难和问题。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典型示范转到全面推开上来,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好美丽宜居乡村。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县级主抓、多方参与。坚持在省委、市委领导下,县(市、区)抓落实,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县(市、区)、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合理设定行动目标,科学确定重点任务,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特殊贫困村和少数民族村可以缓搞或不搞。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集中力量从面上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重点做好村庄内“三清一改”。

(一)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

(二)清理村内塘沟。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三)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四)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各地在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工作中,要按照有关规定就近妥善处置清理收集的垃圾、淤泥等污染物,相关部门做好农业生产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处置工作,禁止随意焚烧、堆放垃圾和随意处理淤泥等,不得随意填埋河沟池塘等水域,防止出现次生问题和二次污染。各地可在完成“三清一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自选动作”,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实施清除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开展村庄绿化美化等其他相关工作,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一)工作部署。20xx年1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启动实施。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各县(市、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明确标准。各省(区、市)根据本辖区农村人居环境实际,明确村庄清洁行动整治目标任务和整治标准。主要通过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等形式解决村庄脏乱差问题,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标准。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内容更为丰富的整治活动,达到环境改善、美丽宜居等标准。

(三)集中整治。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既是当前工作,也是长期性任务。要结合各地实际,有重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系列整治活动,推动农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20xx年要抓住新年春节、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等关键节点,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四)持续推进。坚持抓紧抓实、善作善成,阶段部署、滚动实施。针对突出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和民俗特点,由易到难,有序安排,扎实推动,促进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推进工作较好、完成质量较高的村庄,给予适当奖励。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工作开展有力、整治效果突出的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将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评估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庄清洁行动由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牵头指导推动,各有关部门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分工参与组织实施。各地要将此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在各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统筹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各项任务。

(二)强化执行责任。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乡镇、村屯的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庄“清洁指挥长”,负责辖区的村庄清洁行动。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三)建立公开监督机制。建立群众事群众抓、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机制,地方可设立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等,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和回应。

(四)多方力量参与。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宣传一批示范县、示范村、示范户,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

(五)构建长效机制。鼓励各地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鼓励各地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持续开展各项整治工作,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鼓励各地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森林乡村创建等,激励引导农民群众主动爱护和维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

(六)及时调度情况。各地建立工作情况调度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推动解决。各省(区、市)每半年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农业农村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办公室。

水库水环境整治篇二

20xx年5月部署开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20xx-20xx年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周密安排,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三年工作目标,全国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受到群众的广泛欢迎。为巩固和发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66号),制定本行动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促进城乡环境卫生改善和人民身心健康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资源、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明显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提升居民文明卫生意识,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总体目标: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和卫生城镇创建活动,以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长效管理机制为主要内容,以城市环境卫生薄弱地段和农村垃圾污水处理、改厕为重点,连续深入开展整洁行动,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实现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大气污染、地表水环境污染和噪声污染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城乡生产生活环境更加整洁有序、健康宜居。

具体目标:

到20xx年底:

完成6万个村庄的综合整治;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75%;

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35%;

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30%;

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提高到40%;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提高到10%;

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80%左右;

具备条件的县道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路面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

到20xx年底: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

国家卫生城市比例提高到40%;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比例提高到5%;

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85%;

具备条件的乡道、村道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路面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

(一)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xx〕36号),积极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投融资体制,保障政府投入,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社会资金,共同推进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加强老旧基础设施改造,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2.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强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3.改进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方式,扩大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范围,推广降尘、低尘清扫作业方式,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有条件的地区将数字化城管平台覆盖到城乡结合部。

4.加大对村镇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建设的投入,有步骤、有重点地规范建设村镇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村镇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建设,乡镇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保洁员,配备车辆,定期收运各居民点的垃圾。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模式,其他村庄可就近分散处理。

5.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处理,离城镇较远、人口密集的村庄可进行集中处理,人口较少的村庄可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重点解决好农村畜牧养殖场(点)的污水处理问题。

6.推行县域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行、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不断提高对生活垃圾和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

(二)集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治理。

7.加强车站、港口、景区、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加强人员密集地区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维护,提高城乡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实施“门前三包”制度,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以雾霾频发地区为重点,坚持源头管控,狠抓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综合治理。

8.重点清理城市环境卫生死角,加大对农贸集市、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市容顽症的整治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解决马路市场、废品收购站、露天烧烤、路边洗车、占道经营、夜市摊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全面清理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等问题。严格活禽市场准入,监督规范活禽市场秩序,逐步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

9.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平整、硬化道路,强化路面保洁,疏通边沟,清理草堆、粪堆、垃圾堆,统筹建设晾晒场、农机棚等生产性基础设施,整治占用乡村道路晾晒、堆放等现象。规范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处置,加大白色垃圾治理力度。强化秸秆禁烧监管,开展秸秆还田等资源化综合利用。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类污综合治理利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继续推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10.强化铁路、公路、河流沟渠和内河航道沿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全面清理公路沿线非法广告和标志、标语,确保通航水域航行安全和岸线资源合理利用。全面推广“污染治理、循环利用、生态保护”流域治污体系。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改善农村河道水环境。对饮用水源地开展“一源一策”治理,实施水源保护区污染整治。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场所,统一组织开展季节性病媒生物防控工作,加强病媒生物日常防制,降低城乡病媒生物密度。

(三)进一步保障城乡饮水安全。

11.加快实施《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20xx-20xx)》(发改地区〔20xx〕2798号)、《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xx年远景目标》(建成〔20xx〕82号),根据城市水源特点、供水设施状况和城市发展需求,重点进行自来水厂和供水厂改造与建设、供水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应急供水能力建设等。

12.全面落实《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继续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现有工程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和供水保证率。在有条件的地方,优先采取城镇供水管网延伸或建设跨村、跨乡镇连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统筹解决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

13.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和监测能力建设,切实落实饮水消毒卫生措施,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维护的长效机制。

(四)继续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

14.加快实施农村改厕,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鼓励建设“四格式生态厕所”和沼气池,加强对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15.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强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公共场所、集贸市场、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等区域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工作。

16.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引导农民使用卫生厕所,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广泛开展卫生创建活动。

17.以卫生城镇创建活动为抓手,推动城乡整洁行动向纵深发展,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坚持规划引导、源头管控,加强城乡环境的美化、绿化、亮化,着力改善人居环境。

18.制修订市民公约或村规民约,积极推动街道、社区、单位等定期组织开展大清扫、义务劳动等活动,劝阻和治理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卫生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

19.国家卫生城镇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在整洁行动中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一)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要将整洁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要坚持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逐级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要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多渠道解决建设和管护资金问题。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职能,协调各有关部门,确定每年工作目标任务,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做好信息统计、数据汇总和情况通报等工作。

(二)宣传动员。要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报道,营造社会氛围,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着力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卫生问题。组织妇女、共青团员和青年投入到整洁行动中来,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相关实践活动。

(三)考核评估。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和整改,提高群众对整洁行动的满意度。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要对各地工作进行考核评估,20xx年组织开展中期评估,20xx年组织开展终期评估,定期公布行动进展情况,加大对典型问题的曝光和治理力度。各省(区、市)每年要开展整洁行动自评工作,于第二年3月底前将自评报告送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水库水环境整治篇三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厅字〔20xx〕xx号)和《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厅字〔20xx〕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xx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按照xx一体化发展要求,深入学习了xx“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纳入农业“两强一增”行动一体推进,深化农村改厕、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三大革命”和村庄规划建设提升、村庄清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大行动”,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全面发动、扎实推进,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现代化美好xx提供有力支撑。

(二)行动目标。我县作为乡村振兴持续攻坚区,到20xx年,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村庄基础设施逐步优化,村容村貌全面提升,长效管护机制有效建立;改造提升卫生厕所21200座左右,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进一步提高,22个乡镇长效管护体系全面建立并正常运行,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高;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提质增效,完成48个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持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集镇、美丽乡村建设中心村及有条件的自然村庄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

(三)全面推进卫生厕所改造提升。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十四五”农村改厕指导意见要求,合理确定农村户厕改造总体目标任务,科学制定改厕方案,按照优先入室、确保进院原则,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完成21200座左右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推进乡村景区旅游厕所、农村中小学卫生厕所、乡村卫生室卫生厕所改造。严格执行标准,科学选择、积极推广简单成熟实用卫生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鼓励季节性缺水地区推广使用节约适用的冲水节水技术和产品。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农村改厕产品质量监管。

(四)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有机衔接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选择粪污分散、集中或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等方式,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以粪污资源化利用为导向,统筹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

(五)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48个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优先治理长江、二郎河、凉亭河、黄湖、泊湖、大观湖、龙感湖等流域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等区域,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鼓励居住分散地区探索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六)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攻坚行动,完善农村黑臭水体台账,选择适宜模式和技术,全面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

(七)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以“村户集中、公司集转、市县处理”为主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集中或分散式农村垃圾中转站垃圾渗漏液处理设施,确保垃圾渗漏液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加强对ppp公司的日常管理,提高市场化运行管理水平。

(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按照《xx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因地制宜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建立以县域或乡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推广“生态美超市”。建设一批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推动农村有机废弃物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利用。鼓励各地采取有偿回收等方式,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妥善处理有毒有害生活垃圾。鼓励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消纳,用于村内建设。

(九)加强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完成所有应编村的村庄规划审批,实施用途管制制度。坚持农民主体地位,避免简单套用城市规划手法。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可用于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优化村庄布局,合理确定村庄分类,将分类细化到自然村,重点明确保留类、搬迁撤并类自然村及新建居民点数量和布局,建设项目优先安排规划定位明确的村庄。对一时难以确定类别的村庄,可暂不作分类,合理安排建设时序。“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防止短期内“翻烧饼”,造成资金浪费。

(十)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加强乡村风貌引导,突出徽风皖韵,体现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不搞千村一面和大拆大建。建设451个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和40个左右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2个以上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乡镇。鼓励整乡整村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全域打造美丽乡村。有序推进县乡村公路升级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2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以及联网路建设,提质建设农村公路800公里,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向村内巷道和入户道路倾斜。围绕生态宜居,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深入推进“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行动,采用乡土树种、乔灌花草等进行绿化。推进“村村栽万树、林果进庭院”绿色家园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五小园”。创建省级森林村庄17个。推进村庄亮化,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以及传统建筑保护,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推进农房建设试点,鼓励设计师下乡。

(十一)深化“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持续实施以“清理村内塘沟、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乱搭乱建和乱堆乱放、废旧广告牌、无功能建筑,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重点整治房前屋后、居民庭院、城乡结合部、中心村边缘和自然村,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全面清理整治村庄公共环境,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科学管控农村生产生活用火。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关注特殊人群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

(十二)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组织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支持一批畜禽养殖大乡(镇)提升养殖设施设备水平,支持一批种养结合试点乡镇提升畜禽液态粪肥还田水平,支持商品有机肥补贴推广和畜禽粪肥质量检测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到20xx年,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8%以上。

(十三)强化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推广明光“陆郢模式”、南陵“四自一提模式”,动员村民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充分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验收、运营和管理。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纳入村务公开目录。鼓励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组织或企业,就地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后续管护工作,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十四)强化群众主体作用。鼓励各乡镇、村在修订村规民约过程中将村庄环境卫生等内容纳入其中。倡导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充分发挥爱国卫生委员会作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环境卫生和健康知识。将转变农民思想观念、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养成文明习惯等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农民教育培训内容。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开展卫生创建和健康村镇建设。积极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和积分兑换等活动。

(十五)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县、乡(镇)政府和职责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有条件的乡镇、村可以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合理确定农户付费分担比例。积极开展农村改厕与长效管护机制提升县建设。

(十六)健全投融资机制。完善政府投入保障体系。继续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县级财政继续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乡镇要逐年加大投入,建立与乡村振兴相匹配的投入机制,“十四五”期间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投入水平不低于“十三五”。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县、乡两级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法合规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引导政策性银行积极发挥作用,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支持力度。

(十七)完善政策性保障。做好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优先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对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各地要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优先予以保障,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审批程序。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具备条件的可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

(十八)推进制度规章与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各乡镇结合实际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健全村庄清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村卫生厕所管理等制度。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地方标准。依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适时开展抽检。

(十九)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围绕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技术和设施设备研究创新,列入县级科技计划指南。加大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与推广应用。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职业教育,强化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信息化建设,定期发布监测报告。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重要职责,结合乡村振兴整体工作部署,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协调资金、资源、人才支持政策,督促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要做好上下衔接、县内协调、组织实施工作、督促检查等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一线干部队伍。将国有农场、林场居住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督促各农业企业及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做好各自责任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

(二十一)完善工作机制。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优先安排“村两委”班子强,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统筹谋划、统一管护运营。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充分考虑基层财力可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升重点,防止加重村级债务。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总结经验做法和宣传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十二)强化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列入乡村振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入环保督察范畴。加强督促检查,对照省级验收标准和办法,制定县级验收标准和办法,到20xx年底,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直接挂钩。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实施督查激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激励,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的乡镇和村,进行通报表扬。

水库水环境整治篇四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村容村貌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小康为目标,充分调动农民的内生动力,合理统筹安排资源,以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突破口,以改善农村面貌为目的,以治理农村垃圾、污水、乱搭乱建等问题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以普遍改善村寨环境面貌、提高农村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农村环境卫生问题,集中力量全面加快我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打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新农村,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平。

(一)政府主导,规划先行。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不设计不施工原则,科学建立项目库,实施规划项目化,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二)成片连续,全域推进。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突出解决规划滞后、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平。

(三)整合资源,集中投入。以政府投入为导向,整合项目建设,鼓励农民、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投入。

(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区域特色,探索各具特色的新农村建设新路子。

(五)农民主体,共建共享。尊重群众意愿,调动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做到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依靠群众、整治成果群众共享。

清房前屋后杂草杂物、卫生死角;

建污水处理设施,重点推进改厕,实行雨污分离和家禽集中圈养;

建垃圾卫生保洁机制。

(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内容:村容村貌整治;

村庄规划;

村巷道硬底化;

村村通自来水;

卫生保洁队伍建设;

畜禽集中圈养、人畜分离;

实行雨污分离;

健全村规民约、章程及村民理事会等。

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围绕“一建一保四改九治”和“实现两个提升”为主体目标。

“一建”即建美丽民居,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土地增减挂钩等,对农村住房实行全覆盖提升。

“一保”即保护村庄所在地的溪沟、河流,实行河长负责制,全乡辖区内的河道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河长,分管领导为副河长,各行政村辖区内有河道的由辖区行政村负责人任村一级河长并在乡河长的指导下开展治理工作,从源头治理,杜绝向溪流河道倾倒垃圾和排放、污水,同时组织各村开展溪流、河道白色垃圾的清理和收治工作,确保溪流、河道干净清洁,全面清理河道有害水生植物、垃圾杂物和漂浮物、河道淤积污泥,突出整治污水塘、臭水沟,拆除障碍物、疏通水系,提高引排和自净能力,清理河床和河道两岸的各类暴露垃圾和乱堆乱放。

四是改圈。引导广大群众进行畜禽圈舍规范化建设,及时清理圈舍,实行无害化处理,着力改变村寨人畜混居的现状,让人居环境更加卫生、整洁。

对房屋建到良田里,占用土地资源的问题要及时制止。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整治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闲置宅基地及闲置用地,做到房前屋后整齐干净、无残垣断壁、村内道路畅通)、治车辆乱停(鼓励和支持各村建设自用停车场地,条件成熟的村停车场可以设置规范停车带,切实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治垃圾乱倒(制定村规民约,约束村民乱倒垃圾行为。同时,动员男女老少积极参加义务清扫垃圾行动,对道路两侧、村内村外、房前屋后、田边、地角、河道边、沟渠等各类垃圾堆放点进行彻底清扫、清运。平整村内道路,疏通沟渠,及时转移和清除建筑垃圾,做到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治污水乱排(房前屋后要设置排水沟渠,厨房、洗衣房等生活用水要有序排放,禁止随意倾倒、污染环境)、治粪土乱堆(粪土乱堆影响村容,污染空气,要动员广大群众规范粪土堆积,及时清除牲畜积粪,及时还村寨一片洁净)、治柴草乱放(规范柴草堆放,确保房前屋后整齐干净)、治畜禽乱跑(规范牲畜圈养,号召广大农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清理畜禽粪便,确保大小道路、房前屋后干净、卫生)、治广告乱贴(落实“门前房后三包”责任制,各家各户及时清除粘贴在墙上、电杆上的“牛皮癣”、野广告,切实做到无乱贴乱画、乱堆乱挂、乱张贴野广告现象,还乡村一片洁净)、治烟花爆竹乱燃放等问题。

“两个提升”即:提升村庄环境生态保护和绿化美化水平(积极引导和发动群众在村旁、宅旁、水旁、路旁以及村口、庭院、公共活动空间开展绿化美化。因地制宜种植各类树木花草,改善美化村社环境,努力打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村社环境)、提升村庄环境管理水平(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禁止滥砍滥伐树木、滥捕滥猎野生动物、电鱼、炸鱼、毒鱼等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努力打造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村社环境)。

20xx年2月底前集体彻底完成一次。以后每月彻底整治一次,并持续保持干净、卫生、整洁。各村委会所在地为必选点外,还自行选一个居住环境较好的自然社作为整治的示范点,列入整治范畴,通过政府引导、村民自主的方式开展整治。

对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每月一次考核,按照考核细则,由乡人民政府每月兑现一次奖惩。对列入考核评比,整治前后对比明显,且取得一定成效的村实施奖励,对实施差的进行惩罚。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月考核低于70分且排名后5名的村,对村干部进行约谈,被约谈两次的予以诫勉谈话,对所在村挂黄牌督办,所在村支书、主任和驻村队长在全乡推进会上作表态发言,并继续纳入下一个月整治范畴列入考核。

(一)组织领导为抓好我乡的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决定成立xx乡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把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纳入中心工作范围且抓好、抓实。

2.落实责任,密切配合。本次活动由乡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切实做好本辖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落实,发动群众,积极做好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真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各村组建村级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组,认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3.抓住重点,统筹推进。深入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抓住群众意见大、影响环境的重点问题开展农村环境治理工作。要将整治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等结合起来,整合各方面资源,分步骤、分阶段有序推进。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及宣传标语、qq、微信等形式,宣传典型,曝光问题,鞭策后进。以创建文明村、文明户为载体,积极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进单位、进村组、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整治活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改变生活不良习惯,自觉参与整治活动。借助打造农村人居环境之契机,在广大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制定村民道德准则,引导各村自主开展道德星(以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助人为乐为评选标准)、守法星(以遵纪守法、学法用法、不打架、不赌博为评选标准)、卫生星(以房前屋后干净整洁为评选标准)、致富星(以勤劳致富、诚实守信为评选标准)、科教星(以尊师重教、崇尚学习、崇尚科技)等“五星”文明户评选,让文明新风吹遍全乡村村社社,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强大合力。

水库水环境整治篇五

为进一步加快美丽乡村建设,认真抓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优化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切实改善村容村貌,根据_办[20__]_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省、市、县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动员会部署精神,实行“政府统筹、村组落实、全村参与”三级联动,坚持因村制宜,发挥优势,一村一品,长效管理,采取集中整治、重点打造和争创亮点相结合,彻底解决乡村环境卫生“脏、乱、差”局面,推动农村环境治理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二、目标要求

整治目标:达到“五无”,即无柴草堆、无土堆粪堆、无积水污水、无乱倒垃圾、无乱贴乱挂。

长效管理目标:有物、有人、有制度。有物,即有环卫设施,各村有垃圾填埋场、垃圾桶、垃圾池、清运车;有人,即有专职保洁员;有制度,即建立乡村环境卫生考评制度。

整治时间目标:_月底,在全乡开展以__路、__路沿线各村为重点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对所有主次干道两侧进行大清扫、大清运、大清理,面貌基本改善;_月底,_村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具备全县示范村标准,面貌根本改观;_月底,_村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达到市级示范村标准,实现常态规范运行;利用3年时间争取全乡5个以上行政村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升级达标。

三、工作重点

1、综合整治道路环境。全乡检查线主次干道路面要干净;路肩及路边沟无杂草、无杂物;清除沿线内有碍观瞻的建筑物、杂物。

2、综合整治村容村貌。围绕小店、余庄打造村容村貌整治示范点,基本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村庄环境无“六乱”现象,即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墙体乱画、电线乱拉。二是房前屋后要美化,清除房屋周边杂物,拆除废弃建筑物,粉刷修饰与周围景观不协调的建筑物。三是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建设绿地游园。

3、健全管理制度。结合全乡、各行政村实际建立健全环境卫生保洁机制,实现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常态化。一是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管理机构,成立高规格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的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指导。二是健全农村环境整治管理制度,实行检查考核评比制度,各村要有卫生保洁长效机制,明确保洁人员责任,做到人员、设施、经费、制度四落实,确保机制正常运转。

四、保障措施

1、广泛宣传,迅速行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作为为民服务的一件实事抓紧抓好,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三级联动,迅速掀起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的高潮。充分发挥村组干部的发动作用和广大群众的主力作用,既要通过宣传让农民充分认识搞好环境的重要性和环境污染的危害性,提高环境意识,营造人人讲卫生、人人维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2、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全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和全乡经济观摩的一项主要内容。在整治过程中,采取半月一通报,一月一评比,对于整治不力的后进村,负责人无条件接受“乡领导班子集体约谈”或“诫勉谈话”,对整治较好的村,乡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村给予表彰奖励。

水库水环境整治篇六

为了贯彻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进一步解决xx街道环境卫生存在的问题,创造整洁、优美环境的总体要求,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深入贯彻落实省、xx市确定的.11项专项整治任务和xx市确定的12项专项整治任务,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动员各方面力量,深入开展我街环境卫生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努力创造清新、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通过开展市区环境卫生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集中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我街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真正实现市区环境的长治久洁。进一步提高群众自觉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意识,营造全街上下共创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提高我街整体形象。

1、清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路两侧、我街三个出口延伸。

2、清理村路两侧秸秆堆放及粪堆集中管理。

3、集中整治我街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消除卫生死角。

4、整治城中村家禽,以户为单位集中饲养。

5、清理无物业居民小区各类垃圾及楼道内堆放物,清理居民楼道野广告及其他张贴物。

组织力量对我街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三个出城口延伸等垃圾集中清运,对巷道临时垃圾进行彻底清查,落实责任、提出要求、禁止乱扔、乱倒垃圾不良行为,做到垃圾无死角,xx街道环境清洁。

1、准备阶段(3月17日—————3月20日)各部门制定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确定具体整治内容及负责人。

2、动员部署阶段(3月21日—————3月23日)召开街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任务进行全面部署。

3、自查分析阶段(3月24日——————3月28日)各相关单位组织自查自纠,进行现场调研,认真查摆问题,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可行措施。

4、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8月31日)按照方案总体要求,各部门全面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细化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明确时限,加大力度,分段有序进行整改。

5、巩固深化阶段(9月1日—————9月30日)落实专人负责,防止反弹现象发生。领导小组对整治问题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对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责令限期完成。

环境卫生问题专项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协调一致,特别是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加强沟通联系,共同研究,互相支持,合力推动工作开展。

水库水环境整治篇七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六届七次全会和深入开展全省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整脏治乱、规范秩序、美化环境、建章立制、确保长效机制为重点,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突出、最紧急的环境卫生问题为主要内容,以建设美丽海南、全面提升全县人居环境质量为根本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属地负责、统筹兼顾”的工作原则,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创建环境优美、卫生干净、舒适宜居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

(一)实施镇区“洁净工程”,创建一流人居环境

通过集中整治城镇“六乱”现象,使摊点乱摆、车辆乱放、广告乱贴、垃圾乱扔、污水乱排、工地乱象得到根本改善,城镇主次干道、街道、广场、车站、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干净卫生,沿街建筑物容貌整洁有序,户外广告整齐规范,建筑工地绿色文明。同时各项市政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到20xx年底镇区污水处理率达80%,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

(二)开展农村“清洁家园”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建立健全符合我镇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机制,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的常态化、长效化管理。垃圾桶、垃圾屋、转运车辆等环卫设施正常运转,乡村存量垃圾得到处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体系建设工作目标:20xx年,全镇所有自然村(村民小组)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机制,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制度、设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一)组织编制专项规划

1.停车场建设规划

在城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结合城镇近期建设规划、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在对城镇停车供需现状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和预测分析的基础上,制定适应城镇发展的停车规划指标体系、布局规划及政策措施。

2.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组织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主要规划内容包括:街道广告设置规划,城镇对外窗口及公共场所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城镇广场、公共绿地户外广告设置规划,重点地段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规划,户外公益广告设置规划等。

3.城镇桥梁养护维修规划

按照《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城镇桥梁养护维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城镇桥梁检测评估制度。

(二)治理城区环境

1.集中开展全民卫生运动。启动城市“洁净工程”行动,确定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下午)为“全民卫生日”,全镇所有单位干部职工、青年志愿者、学生、商户开展义务劳动,清理卫生死角、铲除杂草、清扫路面、清洗“牛皮癣”等工作。

2.开展单位庭院环境整治。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定期组织人员对所属庭院内外地面进行全面清扫,清除庭院内部卫生死角、杂草,清疏沟道,达到无杂草、无积存垃圾,建筑物墙体整洁的目标。

3.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镇区主街道“门前三包”签订率达100%,基本建立起“门前三包”监督、检查、落实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坚持每月督查通报制度,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户及居民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评比,通报评比结果。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户及居民户进行行政处罚。

4.大力整治占道经营行为。整治马路市场、流动摊点、店外经营等违章占道经营行为。限定早、夜市的上市、撤市时间,对未经批准的临时摊点和流动商贩及时取缔并依法进行处罚。

5.加强镇区道路清扫保洁。落实清扫保洁制度,镇区主要街道安排专人全天候清扫保洁;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垃圾收集运输有专门队伍,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密封储存清运,镇区清扫保洁面积率和密闭清运率达100%,不产生二次污染。

水库水环境整治篇八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打造清洁、生态品牌,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镇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市场环境综合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三城同创”战略部署,结合镇农贸市场环境现状,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店外店、摊外摊、机动车占道揽客、乱涂、乱画现象。按照行商归市、坐商归店的要求把经营农贸、农副产品的(杀猪、牛、羊,零卖蔬菜、水果等)行商,限期进入辉鸿大市场,其它分别进入各专业市场,形成无摊外摊的市场经营格局,提高城镇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二、整治内容及职责分工

此次整治行动在镇政府统一组织下,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城管中队主要职责:负责对占道摆摊和流动摊贩进行清理、规范,对城区内自发形成的小市场及沿街叫卖的商贩,一律规劝其进入辉鸿大市场。对违规经营者,没收经营工具,坚决予以取缔。

工商分局主要职责:协助政府对全镇各类市场的环境卫生、经营秩序进行综合整治。对无照经营、占道摆摊设点的经营行为,按照“退路进市”的原则进行规范。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进行监管,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产品和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商家店铺牌匾,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到一店一招牌,统一高度和长度,整洁美观。凡未经审批,设立的各类广告牌匾,依法予以拆除。

畜牧站主要职责:负责家禽疫病的防治工作,制定家禽疫病防控预案,督促市场主办者,设立活禽宰杀交易区,悬挂醒目标牌,摊点摆放一致,无污血、禽毛等垃圾、废弃物容器设置规范,无溢出垃圾。

食药监部门主要职责:负责经营户摊贩的卫生许可证检查和卫生监管工作。对无许可证经营和违反卫生有关规定的经营行为进行取缔。

派出所主要职责:协助工商分局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协助相关单位开展日常整治工作,维护环境综合整治期间正常社会秩序,对干扰正常执法的坚决予以打击。

三、时间及步骤

20__年6月1日——20__年8月30日,为期3个月。

整治步骤,采取集中与分散检查相结合方法进行。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负责组织,各部门按照职能实施整治工作监管。

2、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做到人人皆知、形成良好的氛围。

3、注重协调配合。细化工作分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齐抓共管。

4、加强检查监督。镇里定期组织检查验收,确保活动的长期性和实效性。

五、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管中队,负责整治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