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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两公司合作经营协议 公司合作经营合同(汇总5篇)

时间:2023-09-22 13:57:55 作者:JQ文豪 最新两公司合作经营协议 公司合作经营合同(汇总5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公司合作经营合同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负责人: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目的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乙方以甲方公司的名义和客户签定合同,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甲方为乙方提供开展业务定所需要的支持(业务经费除外),包括公司名称及相关证件资质、印章使用、公司银行账户、开具发票等,但甲方不参与乙方合同执行和管理,合同执行及日常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双方没有管理和被管理关系。

本合同限定乙方主要经营范围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和信息化管理咨询(主要是软件开发和咨询),且不和甲方所经营的软件产生冲突。

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人民币 元整,作为挂靠合作服务费。

(2)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同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有权要求乙方依法给予赔偿。

(3)在乙方挂靠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以甲方公司名义和客户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乙方才可以和客户签订合同。

(4)乙方和客户签订合同后,甲方不负责对合同具体服务内容的执行,但有权监督其执行过程,以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有损于甲方公司利益的情况。

(5)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甲方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业务活动。

(6)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如若出现合同纠纷,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应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经营许可证件或者辅助经营许可,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软件企业资质等复印件,但在乙方每次使用前均需要提前和甲方申请。

(2)在本协议生效之后,甲方有义务应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银行账户信息、印章使用、开具发票以及签定合同所需手续办理的支持。

每次开具发票,甲方收取发票金额的 %,作为本次开具发票向国家相关税务部门缴纳税费费用和其它服务费用。

(4)甲方在收到乙方和客户签定合同的款项后,有义务在2个工作日内以网上转账或者其它形式汇款至乙方账户内。

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

账户名:

账号:

(5)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支持。

第三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第二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协商解决。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经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乙方利用甲方公司的资质,在不影响甲方公司的声誉、企业形象、业务的情况下完全自主开展业务,包括适当的宣传、技术交流、合同谈判、合同签定、合同履行、项目实施、售后服务等。

(4)乙方经营上实行独立核算,盈亏自己负责。

(5)乙方经营所得的一切合法的利润归乙方所有,所有项目费用在到达甲方账户后,乙方有权要求在2个工作日内转到乙方账户。

2、乙方的义务:

(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2)自主负责解决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经营投资由乙方自主负责解决。

(3)乙方在项目进行过程中要确保质量和安全,对经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质量问题乙方负完全责任。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第四条其他

甲方协助乙方在经营过程办理中合同盖章、发票开具、税务办理和银行转账汇款等。

第五条联合声明

(1)甲乙双方仅是挂靠经营关系,双方具有独立的经营地位,不存在内部管理关系。

(2)为了经营需要,甲方同意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和开具发票供乙方开展工作,乙方仅是借用甲方的对公银行账户和企业相关资质开展业务,不存在所属关系。

业主方采用转账或者转账支票直接将项目款打入甲方账户上,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款项转给乙方,除8%的税点和转账手续费外,甲方不再收取其它费用,以保证乙方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按以下处理:

(1)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1年,过期前协商续签,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合作经营合同

合伙人:甲方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现住地址: 。

合伙人:乙方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现住地址: 。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总投资为 元(大写: ),甲出资 元(大写: ),乙出资 元(大写: ),其中甲占投资总额的 %、乙占投资总额的 %。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2、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公司合作经营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 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第三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 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 监事

第五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公司合作经营合同

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___人,为经营_________________而缔结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根据下列条款组建合伙企业。

第一条 组织形式、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相关配套规定组建合伙企业。

2.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伙期限:合伙关系从本协议签订之时发生,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项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 出资

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____________日内,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资数额。以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2.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3.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5.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条 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并按营业总收入的________%,提前后备基金后的纯利润。

2.纯利润的________%,按出资比例分配。

纯利润的___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据不同工种,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

纯利润的________%,作为福利费用,按人数平均分配。

3.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4.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帐,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

5.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第四条 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全体合伙人推选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3.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第五条 合伙债务的分担

1.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组合伙债务,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___________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或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六条 合伙的终止

1.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表。

2.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如下:(1)清偿合伙债务;(2)结清未付工资;(3)返还出资;(4)分配盈余。

(此项在没有规定存续期的合伙关系中,作为一种可供选择的方案。)

第八条 其他

1.合伙会计年度从每年______月_____日开始,至同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细帐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

3.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向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

4.合伙人以商号的名义开列银行帐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会的合伙人共同签署。

缔约人签名: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缔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合作经营合同

甲方:

组织机构代码:

住址:

邮编:电话:

乙方:

组织机构代码:住址:邮编: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决定共同组建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就“”项目的协作生产、市场推广和销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双方投入内容及时间:

(1)乙方拥有的“”专利,该专利的专利号为:,申请日为。

(2)乙方以上述有自己署名的专利技术入股,与甲方共同成立一家新公司。

(3)自即日起及公司合作期间,上述专利技术要评审,要作价,为原所有人所有,双方以共同组建成立的公司名义对外进行招商引资。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新成立的公司中任董事长,对外开展业务。

(2)办理新公司的申请批准,负责向有关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注册商标等事宜。

(3)办理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注册证的申报等事宜。

3、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在新成立的公司中为常务副董事长兼生产、研发负责人,需签订任命书,以任命书为准。

(2)与甲方共同享有决定研发人员的聘用及制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奖惩办法的权力。

(3)与甲方共同享有财务权(只有双方共同签名,方能进入财务,缺一不可)、核算权、经营销售权、发展方向决策权共同经营公司;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公司帐册及经营情况;与甲方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4)负责解决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生产技术问题。

(5)与甲方协商解决与产品定位有关的数据。

(6)拥有浙江省的分销权。

4、股权分配:

(1)甲方在新成立的公司中拥有50%股份。

(2)乙方在新成立的公司中拥有50%股份。

(3)双方拥有利益均等,分红制采用每半年分红一次,税后的利润按甲方50%,乙方50%分配。

5、技术所有权及技术保密事项:

(1)在公司合作期内,甲、乙双方可以公司名义共同使用上述专利技术。

(2)自即日起及公司合作期间,乙方保留与第三方进行关于上述有自己署名的专利的合作的权利。

(3)如因故解除协议合同后,上述专利技术归原所有人所有,另一方不得再使用进行生产销售等活动。

(4)甲、乙双方不仅在合同有效期内而且在有效期后的任何时候都有共同保密上述专利技术的责任,都不得将有对方署名的专利技术泄露给本合同当事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5)对改进的技术还未申请专利时,另一方对改进技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许可或转让该改进技术。

6、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如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履行所负责任视同违约,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合同的效力;反之甲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履行协议合同内所规定的责任、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损害对方利益,也视同违约,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及发生纠纷,双方将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有争议的可请合同仲裁机构调解,同时需公证处公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7、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同时需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并从签订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由乙方保留。

甲方:乙方:

法人签字:法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