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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美发店股份合作协议合同(优秀5篇)

时间:2023-09-20 12:58:18 作者:翰墨 2023年美发店股份合作协议合同(优秀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美发店股份合作协议合同篇一

甲方: 身份证号:乙方: 身份证号:丙方: 身份证号:

位于发廊[以下简称“发廊”],面积 平方米,新装修,美发设施设备齐全,之前一直由甲方持续经营,甲方依法享有完整所有权,现甲、乙、丙方合作,共同经营发廊。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乙方与丙方以技术加入甲方经营的发廊,乙丙双方每年每人享有分享10%利润的权利,为此乙丙双方同意每人一次性支付甲方壹万元作为乙丙双方享有分红权的对价。

2.甲方享有每年分享80%利润的权利。

甲方、乙方与丙方三方每月按照其为各自客户提供的服务获取的收益享有经营提成,经三方商议按个人所完成的每月营业额的30%来提成,三方各自的营业额以当月每天的三方(或收银员)确认的单据为准,甲乙丙三方的经营提成计入经营成本。

第三条 利润分配

利润由发廊经营所得扣去经营成本并依法缴纳相关税费后最终确定。

经营所得指发廊正常经营的所有收入。

如在合作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债务先由发廊的经营所得支出,经营所得不足清偿时或导致发廊其他财产受损的,以甲乙丙三方按分红比例承担。

第五条 质量事故

发廊的经营过程中,实行发廊师傅负责制,因技术原因出现客户提出质量异议或投诉的,由责任方自行处理,若因此给发廊导致损失的,由发廊从其经营提成以及利润中直接扣除相应的损失。

第六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暂定为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合作期限届满若三方没有异议,三方可以重新签订协议。

第七条 经营管理

1.发廊实行甲方负责制,经营管理与重大事项的决策概由甲方决定并负责,所有原材料的采购均由甲方负责,甲方因从事原材料采购等与发廊日常经营相关所支出的费用应当作为发廊的成本支出。

2.经营过程中,任何一方不能抢夺其他合作人的老客户。

3.甲乙丙三方应当按照发廊确定的价位为客户提供服务,不要肆意高价销售产品,也不能低价倾销产品。

4.乙丙双方本着发廊发展的利益出发,在稳定现有客户的基础可以协助甲方拓展市场,吸引新的客户。

5.三方签字确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三方都应当遵守。

第八条 退出机制

三方任何一方拟终止履行本合作协议的,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其他方;一方拟出让本合同的分红权时,本协议的其他当事人有优先受让权,未经三方一致同意,不得将分红权转让本协议之外的第三人,未经三方同意而自行将分红权转让他人的给发廊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对发廊赔偿。

乙丙双方退出发廊后,不能在发廊所在地区继续工作或开新店。

第九条 发廊的处置权

甲方作为发廊的所有权人,有权处置该发廊以及经营场地,但是处置之前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乙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 发展约定

三方若合作顺利,三方可按照现有操作模式扩大经营规模;或者三方可以采用合伙形式开新店,具体合伙方式,三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纠纷的解决

三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于发廊所在地法院。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三方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

第十三条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3份,三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盟合作合同

( )诗合字第 号

本协议书由双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成都锦江区签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所在地:

乙方:

登记业主:

住所地:

业主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方系依法成立的美容美发公司,拥有美容、美发事务经营管理经验和模式,是从事美容美发咨询、管理的连锁企业。

2、乙方系依法成立的美容美发店(下称门店),性质为个体工商户。

为开拓扩展美容美发市场、提高乙方门店的经营效益,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经营宗旨,经过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连锁经营事务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内容

1.1 甲方许可乙方加盟“诗悦美容美发”连锁经营,乙方加盟后,双方仍为独立的民事经济责任主体,对外独立承担法律义务和责任。

1.2 乙方门店位于 ,工商登记名称为 ,登记性质为个体工商户,登记业主为 。

1.3 合作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加盟服务:

(1)授权乙方使用“诗悦”美容美发品牌;

(2)为乙方提供店面装饰装修设计方案;

(3)为乙方提供诗悦美容美发管理体系和机制、经营方案、制度设计、战略目标规划;

(4)对乙方出资人和管理人员进行经营管理辅导和培训;

(5)对乙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6)甲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其他服务。

1.4 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服务费。加盟服务费包括品牌使用费、管理服务费、业务培训费等,加盟服务费收取为营业额提成,营业额提成方式为 甲方按月提取乙方现金营业额的3% 。

1.5 甲方对乙方营业收入进行管理和监督,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缴纳并由甲方代管营业收入。

第二条 合作期限

2.1 本合同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止起至 年 月 日止。

2.2 合同期满,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可延长本合同期限或另行签订协议。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3.1 甲方应了解和熟悉乙方的经营状况,并为乙方优化经营方案和模式,乙方应予以配合。

3.2甲方在合作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诗悦”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促销和推广活动。

3.3 甲方应为乙方经营绩效及时进行评估,并提供意见和建议,对乙方进行必要的指导和服务。

3.4 甲方可根据乙方要求派员到乙方门店指导工作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工作人员的交通费、工资和住宿费。

3.5 合作期内,乙方有权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6 乙方有权派员到甲方所属店面实践学习,但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及时予以安排。

3.7 乙方应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建立健全门店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劳资关系;因经营管理产生的债权债务以及劳资纠纷、安全事故产生的责任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3.8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店面装饰装修,合理使用“诗悦”美容美发店招和品牌,合理使用“诗悦”品牌进行广告宣传及营销促销活动。

3.9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合理组织人员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和会议。

3.10乙方承诺:全面执行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模式,并为实施该模式的经营管理方案提供全方位的配合,如活动方案的执行、系统机制的导入等等;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方案的具体执行;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经营管理致的,甲方可终止协议的履行,收取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四条 责任条款

4.1 保密事项: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和资料。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资料。双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4.2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品牌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4.3 如乙方合作期内出让门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4.4 合同期满或终止后15日内,乙方须拆除所有带有“诗悦”标识的`商号、店招、商标、服务标志的一切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停止“诗悦”品牌经营,拆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未在规定期限拆除,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 8 万元。

4.5 乙方停止或迟延向甲方缴纳代管营业收入的,是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 3 万元。

第五条 其他条款

5.1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4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特别条款

若乙方有合伙人的,合伙人在本条款的签名即是为对本合同的确认,合伙人签名: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及传真: 电话及传真: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_________街______号经营的______________店加盟甲方整店输出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基本资质

1、 乙方加盟甲方的店面,必须是固定的营业场所,乙方拥有房屋产权,或签定有比较稳定的租房协议。

2、 乙方加盟甲方的店面营业面积必须在  20 平方米以上。

3、 乙方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证照。

二、 和约期限

本合约有效期限由____   __年__  _月___日起至____   _年__   _月___日止,为期     年。

三、 合作区域限制

1、 乙方加盟甲方的店面,必须在县级以上城市。

2、 甲方许可的加盟店面(含整店加盟)数量为:同一二级城市不超过3家,同一县级城市不超过1家。

四、 整店加盟收费方式

1、 营运保证金:

乙方授权甲方对加盟店进行全权管理,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营运保证金       元(大写:   15000           元整)。

乙方在协议签定后3日内将本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2、 经营管理费:

经营管理费按营业现金的      %收取,每月5号前支付上月管理费。

五、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全权负责加盟店铺面设计和装修,负责服务设施、产品和相关用品的配置。

2、 甲方全权负责加盟店的人员招聘、技术培训、店务管理等工作。

3、 甲方负责加盟店的营业现金保管工作。

4、 甲方负责每月一次向乙方委派技术指导老师进行驻店技术指导。

5、 甲方负责拟定乙方每年四次的节日促销活动方案和每月一次的常规促销活动方案。

6、 甲方负责按批发价向乙方结算美甲产品和相关服务用品。

7、 甲方负责保证管理加盟区域内加盟权分配遵循本合约规定。

8、 甲方有权对加盟店的营运状况随时提出整改方案。

六、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认同甲方的经营理念,全面授权甲方对加盟店进行经营管理。

2、乙方承担店铺设计、装修、产品和服务设施购置所需的全部费用。

3、乙方承担经营管理活动中所产生的房租、水电气、通讯、员工工资、产品消耗、税收、员工食宿、差旅、宣传等全部经营费用。

4、乙方承担甲方所委派的指导老师对乙方进行技术和经营指导培训等工作所产生一切费用(包括食、宿、来往车费等)。

5、乙方店内美甲产品必须由甲方统一采购,乙方不得私自采购或要求甲方从其他渠道采购。

6、乙方店主不得在本合同规定的区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以其本人或他人的名义,进行与丽美甲加盟店相关或类似的其他商业活动。

7、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投资于另一家竞争对手,或给予其金融援助,及与其发生任何商业关系。

8、乙方有权享有甲方教育团队提供的培训支持,免费获得甲方每月一次技

术总监交流会和店长经管会的学习机会。

9、乙方可免费获得甲方每月一次巡店技术指导。

10、乙方可免费参加甲方组织的营运工作会议。

11、乙方可免费共享甲方的品牌效应及广告效应。

12、甲乙双方会员互到对方消费,凭会员卡享受与本店会员相同的折扣优惠。

七、管    理

1、乙方授权甲方全权负责加盟店的经营管理。

2、乙方可以对甲方对加盟店实施的经营管理实施监督,如发现问题直接向

甲方管理负责人提出,甲方负责调查和整改。

3、甲方委派的人员归甲方直接管理,乙方有相关的意见或建议,可与管理

负责人协商,但其具体执行,须经甲方审核后确定。

4、收银员可由乙方指派,但必须胜任收银工作,并遵守公司统一的管理制

度。

5、店内营业现金由甲方保管,每月结算支付完各项应付费用后,甲方将剩

余款项打入乙方指定帐户,如当月营业现金不足支付当月各项应付费用,

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及时补偿支付。

6、涉及宣传和宣传品的制作等,属于乙方享有的免费权利部分,费用由甲

方承担;不属于乙方享有的免费权利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的一切行为,使甲方品牌形象受到严重损害或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除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费用外,还须支付赔偿金         元   (大写 __    __  _元整)。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收回其授予乙方的所有权利,没收保证金。

2、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1项第(5)小项,甲方有权取消其加盟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

3、甲方如违反第三条第2项,即同一城市加盟甲方的店面数量超过约定上限,每超出一家,甲方需赔偿乙方       元(大写:         元整)。

十、合同的转让和终止

1、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免费或以其他形式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继续履行其义务,本合同可以终止。

3、因政策、双方经济原因等导致合同无法继续,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在双方结清一切款项后可以终止。

4、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终止。

5、合同正常终止后,甲方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

十一、其他

1、甲 、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为本合同的附件。

2、甲方提供的品牌加盟的有关办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          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美发店股份合作协议合同篇二

甲方:xxx,身份证号:

乙方:xxx,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共同经营****美发店事务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时间: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共计 年。

第二条:出资方式: 甲乙双方分别出资 元(大写 : )作为店面装修、

购置更新设备等项目的启动资金。如首期出资不够支出,甲乙双方再分别等额筹款。所出资投入的资金,不得中途抽回,直至本协议终止时一并清算。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两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3、合伙人月收益由工资(工资标准另行制定)和分红两部分构成,并与出勤情况挂钩,计算方法如下: 甲方收入=工资+纯利润×50%+(乙方缺勤天数—甲方缺勤天数)×(月纯利润/180) 乙方收入=工资+纯利润×50%+(甲方缺勤天数—乙方缺勤天数)×(月纯利润/180) 分配说明:缺勤一天扣除月纯利润的1/180,即月纯利润×1/30×1/2×1/3,将月纯利润分成30份,一天为1/30,再按每人1/2分成两份,如果缺勤再从该天的1/2中扣除1/3给另一方,即缺勤者实际分得该天纯利的1/2×(1—1/3)=1/3,另一方如在岗则可分到该天纯利的2/3。“乙方缺勤天数—甲方缺勤天数”如为正数则说明乙方缺勤多,应将扣除的差值给甲方,反之也然,体现多劳多得。

4、因经营需要外出培训、学习、进货、洽谈生意等办理集体事宜而不在店中,不认定为缺勤。

5、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分配方式进行调整和补充,但必须达成协议。

第四条: 出现下列事项,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4、 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5、 一方合伙人出现健康和法律上的问题不能继续参与合作,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6、 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经营造成损失。

7、一方合伙人未经另一方同意而长期(一月达10天)缺勤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8、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五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20日通知另一合伙人,经另一方同意,并达成协议。

2、合伙人退伙,另一合伙人应当与其按照退伙时的共同财产(不包括双方在合伙前的已有财产)实际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3、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店铺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4、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店铺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5、因一方违约退伙的参照本条第3、第4款与协议第七条执行。

第六条: 禁止行为:

1、上述各条款中的禁止行为。

2、合伙人未经另一合伙人同意不得转让其财产份额。

3、禁止在合伙店铺中进行黄赌毒、打架斗殴等法律禁止的行为活动。

4、禁止私自占有、侵吞共同财产。

5、法律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活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则退还乙方的全部合伙投资,另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协议终止;乙方违约,甲方则不退还乙方的合伙投资及合作期间购置的财产,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协议终止。协议终止程序按第五条第5款执行。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再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谁先使用暴力谁违约。

第九条:合同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美发店股份合作协议合同篇三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共同经营****美发店事务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购置更新设备等项目的启动资金。如首期出资不够支出,甲乙双方再分别等额筹款。所出资投入的资金,不得中途抽回,直至本协议终止时一并清算。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两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3、合伙人月收益由工资(工资标准另行制定)和分红两部分构成,并与出勤情况挂钩,计算方法如下: 甲方收入=工资+纯利润×50%+(乙方缺勤天数—甲方缺勤天数)×(月纯利润/180) 乙方收入=工资+纯利润×50%+(甲方缺勤天数—乙方缺勤天数)×(月纯利润/180) 分配说明:缺勤一天扣除月纯利润的1/180,即月纯利润×1/30×1/2×1/3,将月纯利润分成30份,一天为1/30,再按每人1/2分成两份,如果缺勤再从该天的1/2中扣除1/3给另一方,即缺勤者实际分得该天纯利的1/2×(1—1/3)=1/3,另一方如在岗则可分到该天纯利的2/3。“乙方缺勤天数—甲方缺勤天数”如为正数则说明乙方缺勤多,应将扣除的差值给甲方,反之也然,体现多劳多得。

4、因经营需要外出培训、学习、进货、洽谈生意等办理集体事宜而不在店中,不认定为缺勤。

5、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分配方式进行调整和补充,但必须达成协议。

第四条: 出现下列事项,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4、 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5、 一方合伙人出现健康和法律上的问题不能继续参与合作,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6、 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经营造成损失。

7、一方合伙人未经另一方同意而长期(一月达10天)缺勤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8、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五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20日通知另一合伙人,经另一方同意,并达成协议。

2、合伙人退伙,另一合伙人应当与其按照退伙时的共同财产(不包括双方在合伙前的已有财产)实际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3、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店铺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4、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店铺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5、因一方违约退伙的参照本条第3、第4款与协议第七条执行。

第六条: 禁止行为:

1、上述各条款中的禁止行为。

2、合伙人未经另一合伙人同意不得转让其财产份额。

3、禁止在合伙店铺中进行黄赌毒、打架斗殴等法律禁止的行为活动。

4、禁止私自占有、侵吞共同财产。

5、法律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活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则退还乙方的全部合伙投资,另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协议终止;乙方违约,甲方则不退还乙方的合伙投资及合作期间购置的财产,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协议终止。协议终止程序按第五条第5款执行。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再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谁先使用暴-力谁违约。

第九条:合同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共同经营美发店事务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第二条:出资方式: 甲方 元(大写: )乙方出资 元(大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两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2、合伙人月收益由工资(工资标准另行制定)和分红两部分构成,

3、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分配方式进行调整和补充,但必须达成协议。

第四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20日通知另一合伙人,经另一方同意,并达成协议。

2、合伙人退伙,另一合伙人应当与其按照退伙时的共同财产(不包括双方在合伙前的已有财产)实际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3、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店铺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4、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店铺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六条: 禁止行为:

1、上述各条款中的禁止行为。

2、合伙人未经另一合伙人同意不得转让其财产份额。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不退还乙方的合伙投资及合作期间购置的财产,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协议终止。协议终止程 序按第五条第5款执行。

第九条:合同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丙方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协商,就三方合伙经营理发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期限

从年月日起,甲乙丙三方合作经营本店(店名)(地址 )直到结束到期,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如需延长期限,在期满前 个月办理延续手续。

第二条 出资方式

1、本店投资现金人民币币 元,占投资总额的 %,乙方 投资现金人民币 占投资总额的%,丙方占投资总额的 %,甲方与乙方与丙方的投资比例为 、 、 。

2、店内所有财产为三方共有,所出资投入的资金不得随意中途抽回,不得随意请求分割,直至合作期满后一并结清。

第三条 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乙丙三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财产,不得随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共 2 页

%、丙方,进行分配,卡金在未清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 保管、保存,以维护股份信用。

3、每月财务由方保管,后分红,账务上谁出错谁赔偿。

第四条 甲乙丙三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乙丙三方在合作经营期间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店内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费用后),合作期间租房房租由三方共同均摊。注:如打店子资金按各自出资比例计算回收。

2、甲乙丙三方都有权参与店内管理和合作事业的项目决策。

第五条 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法院。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1、合伙期满;2、合伙三方协商同意;3、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4、其它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10%违约金。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合作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

本协议涂改无效,以上协议若有其它未尽事宜由协议三方协商,作为协议附加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注:附三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共 2 页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两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拟订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位于 发廊[以下简称“发廊”],面积 平方米,美发设施设备齐全,之前一直由甲方持续经营,甲方依法享有完 整所有权,现甲、乙方合作,共同经营发廊。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乙方以现金加入甲方经营的发廊,乙方每年享有分享20% 利润的权利, 为此乙方同意一次性支付甲方的对价。

2.甲方享有每年分享80%利润的权利。

3.发廊的所有权、场地使用权以及发廊设施设备所有权由甲乙双方方享有。

第三条 利润分配

利润由发廊经营所得扣去经营成本并依法缴纳相关税费后最终确定。 经营所得指发廊正常经营的所有收入。 经营成本包括经营提成、其他员工(主要包括助理、收银员、做饭人等)工资、房租、水电气费、原材料采购费、设施设备采购与维修费等与发廊日常经营相关的费用。

第四条 债务承担

如在合作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债务先由发廊的经营所得支出,经营所得不足清偿时或导致发廊其他财产受损的,以甲乙双方按分红比例承担。

第五条 质量事故

发廊的经营过程中,实行发廊师傅负责制,因技术原因出现客户提出质量异议或投诉的,由责任方自行处理,若因此给发廊导致损失的,由发廊从其经营提成以及利润中直接扣除相应的损失。

第六条 合作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合作期限届满若双方没有异议,双方可以重新签订协议,甲方退还乙方入股本金。

第七条 退出机制

双方任何一方拟终止履行本合作协议的,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其他方; 一方拟出让本合同的分红权时,本协议的其他当事人有优先受让权,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将分红权转让本协议之外的第三人,未经双方同意而自行将分红权转让他人的给发廊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对发廊赔偿。 乙方退出发廊后,不能在发廊所在地区继续工作或开新店。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2 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王丹峰

乙方: 刘清强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在公平、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共同投资设立经营美容美发公司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投资营业的西米美容美发公司地点位于防城港市阳光海岸2-25号,经营面积62平方米,预计投资20万元,实际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合作期限自本协议正式签署后五年。合作期满前六个月内,甲乙双方可就是否继续合作进行友好协商。如果继续合作,则重新签订合作协议。任何一方不愿继续合作的,对合作期满时合作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按甲乙双方投资比例分享收益或承担亏损。

第三条 甲乙双方应按约定的出资比例履行出资义务,双方的出资应在2015年 10 月 23 日前足额到位全部出资。

第四条 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指定 为西米美容美发公司总负责人 负责管理执行美容美发店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负责与第三方签订员工聘用合同等与美容美发业务相关事宜。

乙方履行投资事务监管人职责,不干预甲方负责的日常经营业务,但对甲方的经营行为负有监管职责,以确保经营活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西米美容美发公司所获得的收益和承担的债务由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共同享有和承担。

第五条 新设立的西米美容美发公司对外签订合同、费用的支出,应诚实守信,厉行节约,以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为原则。乙方或其委托的代表在履行职责时,因故意、有明显过错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自本协议生效起,甲乙双方各指派1名人员,具体负责投资资金的管理,同时接受甲乙双方的领导和监管。所有费用支付需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在财务部门领取或报销。新公司设立后,无论经营或财务管理均按公司章程约定的条款,由新公司自行管理,但必须接受甲乙双方的检查审计。

第七条 新公司人员的招聘或解聘由新公司总经理全权负责。所有聘用的人员应该根据广西市劳动合同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不得有违反现行劳动法规的行为发生。

甲方具体牵头制定的经营成本和在册人员薪酬必须报经乙方审核,并经新公司管理层讨论通过后执行。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增加成本或提高在册人员薪酬标准。

第八条 甲乙双方确定每月或双方认为必要时召开经营情况分析会,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事务的行为提出异议或修正,乙方应本着有利公司发展的原则积极整改。

第九条 在西米美容美发店正式运营前,成立由甲乙双方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对美容美发店的经营进行管理。新成立的公司甲乙双方所占股份比例应与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出资比例一致。

第十条 新公司法定代表人由 担任。公司总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按《公司法》规定办法产生。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经营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经营的亏损。

甲乙双方的共同出资、形成的财产以及利润,为甲乙双方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未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抵押或质押。违反本条款约定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承担。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的,须经对方书面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原在册股东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三条 经营利润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后,剩余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利润每年分配一次。

第十四条 在合作经营期间累计六个月出现亏损,如确有必要,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追加出资或吸收潜在的投资方注入资金。

因亏损就追加投资、引进投资人不能实现、公司经营难以为继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公司法》的规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折价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甲乙双方都有优先受让权。

第十五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两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1、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2、合伙人退伙,另一合伙人应当与其按照退伙时的共同财产(不包括双方在合伙前的已有财产)实际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3、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店铺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4、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店铺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5、 以期满为止。

第十七条: 禁止行为:

1、上述各条款中的禁止行为。

2、合伙人未经另一合伙人同意不得转让其财产份额。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双方如有违约,则退还对方的全部合伙投资,另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协议终止;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产生的异议,应当本着精诚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伙期限,股份比例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各合伙人都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后股份比例如下:

甲方出资后股份为 %,乙方出资后股份为 %

第二十二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日常开支、员工工资、门面房租、奖金后所剩盈余,然后甲、乙、按股份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各合伙人股份为据,按比例承担。

3、退伙、出资和转让:退伙必需有所有合伙人认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伙不利时提出,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创业初期的出资充公,不予退还,股份的转让,如合伙人转让自己的股份,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人必须经所有合伙人签字同意,否则以自行退伙对待转让人。

4、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顺利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按股份比例50%以上予以偿还。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用作办理相关政府审批手续。五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美发店股份合作协议合同篇四

理发店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协议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于 的店铺(面积为) 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转让金为 元。

第三条:乙方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 整。

第四条:该店铺内的所有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该店铺转让前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转让后乙方因各种原因造成店铺亏损,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股份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经营位于 的美发店,法定人为 ,本店投资金额为 元,乙方持有本店 %股份,余下股份由甲方分配,甲乙双方基于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宗旨,共同制定了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托 为本店经营执照的法定人代表。

二、乙方持有本店 %股份,负责出资人民币 元,

三、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共享盈余,按比例分配;产生债务亏损或再扩大投资,按比例承担。

四、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一方如终止合作,退出或转让股权,需征得股东会同意后,按本店当时市场价(以近一年12个月的平均利润乘于18个月回报率)减25%折久费评估清算,盈余或亏损,按出资比例分配或承担。

五、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租赁期满不能续签、政府迁拆、倒闭等),双方按当时剩余财产按比例分配,如产生债务同样按比例承担。

六,甲乙双方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

a,参与制定和修改店铺经营方针。

b.参加股东会议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c,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店铺财务会计报告。

d,依照店铺股份协议的规定转让出资。

e,优先认购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或店铺新增资本。

f,对店铺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g,按照持股比例参与分红分配

七、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诸法院。

八、本协议实行过程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讨修改补充,修改补充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甲乙各执一份,

十、其他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诚信、协作、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特立此协议。甲乙双方均按以下条款,执行职责,履行义务。

甲方于年月日独立投资于重庆市_______区_______市场号一家美发店。营业面积_______平方米,店名_______,地理位置优越,发展潜力巨大,升值空间无限。

由于甲方发展需要并应乙方诚恳请求。经双方同意,甲方授权乙方入股本店。

入股方式:_______

1甲方投资元总资产,资产拥有权、转让权、决策权的一切权限始终归甲方所有。

2甲方投资元总资产为原始股(已签订合约当日为准)共计股。乙方加入不列入原始股,依入股基数为投资风险股,原始股始终归甲方所有,投资股只能作为投资可与甲方分享纯利润分红不享有资产占有权。

3乙方一次性投资交纳投资股股金元给甲方授权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为甲方投资股股东,乙方在此期间可享受与甲方每月纯利润%分红。享受相应权益、承担相应义务、同时承担股东责任。股金甲方将永远不返还予乙方。

4乙方在享有此期间纯利润%分红同时必须承担每笔店内后期投入流动资金%(如:店内重大活动、基础建设、等一切相关费用)

5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相应权益:1可享有每月纯利润分红。

2享受纯利润分红同时可享受独立业绩提成。

3经甲方授权可享有对店内的管理权及监督权。

4经甲方授权同意后可享有对店内的执行权和日常工作处理权。

5对甲方有监督、建议权。

6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的相应义务:1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积极协助店内落实各项措施。

3全力保障店内正常运营。

4完全配合甲方执行工作。

5每月账务有甲方保管、监管。每月核单后签字分红。

7红利分配:

1每月日为红利分配日。

2每月总营业额扣除所有相应费用,在扣除(折旧费以三年计算总则)是当月纯利润。

8禁止行为:

1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间与任何个人或团队在本店周边5公里范围做与甲方业务相竞争工作。

2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活动。

9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及时支付流动资金,若指定时间内资金不到位,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对其损失进行赔偿或以减少其持股比例赔偿。

10其他事项:1本协议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合作事宜,作出书面建议。

2本协议期满后不影响双方以存劳动关系。

3本协议为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以上规定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修改。

其他约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公证人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_日

美发店股份合作协议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经营位于 的美发店,法定人为 ,本店投资金额为元,乙方持有本店 %股份,余下股份由甲方分配,甲乙双方基于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宗旨,共同制定了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托为本店经营执照的法定人代表。

二、乙方持有本店%股份,负责出资人民币 元,

三、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共享盈余,按比例分配;产生债务亏损或再扩大投资,按比例承担。

四、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一方如终止合作,退出或转让股权,需征得股东会同意后,按本店当时市场价(以近一年12个月的平均利润乘于18个月回报率)减25%折久费评估清算,盈余或亏损,按出资比例分配或承担。

五、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租赁期满不能续签、政府迁拆、倒闭等),双方按当时剩余财产按比例分配,如产生债务同样按比例承担。

六,甲乙双方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

a,参与制定和修改店铺经营方针。

b.参加股东会议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c,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店铺财务会计报告。

d,依照店铺股份协议的规定转让出资。

e,优先认购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或店铺新增资本。

f,对店铺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g,按照持股比例参与分红分配

七、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诸法院。

八、本协议实行过程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讨修改补充,修改补充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甲乙各执一份,

十、其他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