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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村居实施方案(专业19篇)

时间:2024-01-09 06:49:13 作者:灵魂曲

制定实施方案时,我们需要充分调研和分析,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实施方案的成功案例是学习和借鉴的宝贵资源,在这里我们为大家精选了一些典型案例供参考。

乡镇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持续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夯实“清廉x”基层基础,为打造“三个样板镇”提供坚强保障,现就进一步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建设“清廉x”“清廉x”“清廉x”的战略部署,以“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为建设目标,大力实施“固本强基”“正本清源”“亮剑护民”“文化促廉”四大工程,积极完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促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部署,将深化“清廉村居”建设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把“清廉村居”建设融入到村居组织建设、民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各个方面。

(二)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共建共治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使深化“清廉村居”建设成为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有效载体。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三、主要任务。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村居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实施“党建引领村村竞赛”、“党建引领村村比”等项目,大力整顿后进基层党组织,使村居党组织成为落实党委决策部署的坚强战斗堡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推动村居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落实村级党组织向镇党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制度,细化完善村居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切实解决主体责任层层递减问题,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牵头单位:镇党建办(组织);责任单位:镇纪检办、镇社会事务办、镇农办、各村居)。

严把村居干部素质关,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拓宽来源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健全村居干部常态化联审机制,选优配强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村居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履职教育,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村居干部集中轮训的重要内容,强化法纪意识和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进一步细化村居干部集中轮训制度,紧扣时代脉搏,创新培训形式,以培育新时代新型村居干部为目标,强化村居班子整体素质。(牵头单位:镇党建办(组织);责任单位:镇纪检办、镇社会事务办、镇农办、各村居)。

建立完善村居干部廉洁承诺、述责述廉、绩效考评、财务清理、联审联签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实施村居干部廉情事项评估制度,健全村居干部廉洁档案,形成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建立完善村居干部问责办法,对违反村级民主决策、廉洁履职规定、权力清单制度等规定的村居干部,严肃追究责任。加强民主监督,认真落实村级事务决策“五议两公开”、民主决策“五步法”等制度,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建立村民代表履职制度,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民主协商,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牵头单位:镇党建办(组织);责任单位:镇纪检办、镇社会事务办、镇农办、各村居)。

(二)深入实施“正本清源”工程,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管理的若干意见》(x区委办〔20xx〕xx号),完善村居干部正负面权力清单,实现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村居全覆盖。深化村居清廉指数工作机制,每年完成村居清廉指数测评并发布,注重结果运用,推动清廉指数全面提升。强化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打造“阳光村务”监督平台,探索实施“码上工程”,推动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促进阳光用权。发挥村居监察工作联络站作用,整合村居监督力量,实现监察网络全覆盖。(牵头单位:镇纪检办、镇党建办(组织);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镇农办、镇村镇建设办、各村居)。

健全和完善村级财务逐笔公开、村级财务“五年一轮审”、村级资产资源交易管理等“六项核心制度”。加强对村级工程建设、惠民补助等村级重大事项的监管,实施资产资源出让、转让、租赁等交易合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注重发挥镇“三资”代理中心监管作用,推行数字管理系统,建立“三资”预警机制,加强对村级财务的事前、事中审核把关,完善村级财务审计制度。(牵头单位:镇农办;责任单位:镇财政所、镇社会事务办、各村居)。

建立村级小额工程事前报备制度,健全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进一步规范小额工程招投标活动,全力打造清廉工程。小额工程项目经民主决策程序实行招投标的,应当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村集体自建(包清工)项目,应确定专人负责和施工管理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村级小额工程项目的全程监管,镇城建部门加强村级工程项目招标的管理和监督。(牵头单位:镇村镇建设办;责任单位:各村居)。

(三)深入实施“亮剑护民”工程,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获得感。

配合做好区委巡察工作,抓牢村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日常监督责任,从快从严查处村居巡察移交的重点人线索,对村居巡察移交的重点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制度,确保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见底清零。(牵头单位:镇纪检办,责任单位:镇党建办(组织)、各村居)。

持续深化“三清三提升”活动,深入开展农村基层涉纪重信重访“挂牌销号”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农村涉纪信访问题排查化解、联动查处、责任倒查、警示通报、源头治理等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信访受理渠道,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对相关涉纪信访举报要实行任务分解、包案包事、负责到人,提高信访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化解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纪信访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持续深化容错纠错,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最大程度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动能和活力。(牵头单位:镇纪检办;责任单位:镇综治办、各村居)。

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村居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常性开展廉政约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加大农村基层“四风”整治力度,持之以恒抓好***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紧盯重要节点,针对“酒局”“牌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震慑。巩固深化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纠治对群众疾苦置若罔闻、漠不关心,优亲厚友、雁过拔毛以及在项目分配、工程招投标、验收等环节中存在的不公平、不公正、不透明等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严肃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牵头单位:镇纪检办;责任单位:镇综治办、镇派出所、各村居)。

(四)深入实施“文化促廉”工程,进一步形成崇廉尚俭的村风民风。

将清廉元素融入到农村清廉文化建设中,从各村居的历史文化、名人乡贤、村情村史中深入挖掘、整合相关清廉文化资源,突出地方特点、原汁原味,努力打造一村一品的特色清廉文化品牌。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载体,借助集中党课、电影下乡、巡回展览、廉政剪纸、漫画创作等,将清廉文化融入到农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形成广大群众学廉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镇党建办(宣传);责任单位:镇纪检办、各村居)。

深度挖掘本地清廉人物、家训家规、清廉故事,全面培育拓展廉园廉廊廉墙等文化阵地,持续完善全区清廉导图,营造清廉氛围,筑牢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发挥村规民约在民主自治中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使村规民约成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大力抵制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形成清美廉荣的价值取向。(牵头单位:镇纪检办、镇党建办(宣传);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各村居)。

持续深入开展“清廉文化大讲堂”活动,通过发布清廉指数、宣讲身边故事、通报典型案例,实现对镇中层以上干部和村居主职干部党风廉政宣讲的“两个全覆盖”。充分发挥农村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文化广场、文化长廊在培育和涵养先进文化和道德情操等方面的引领作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建设一批饱含清廉元素的墙廊、庭院、广场等文化景观,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清廉文化活动,让清廉文化更“接地气”“有人气”。(牵头单位:镇纪检办、镇党建办(宣传);责任单位:各村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线各办要把深化“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合力共建具有x特色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村居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深化“清廉村居”建设负总责,按照规定做到部署、落实、协调,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协调解决矛盾问题。

(二)明确责任分工。镇纪检办要牵头抓好组织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镇党建办(组织)要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镇党建办(宣传)要大力推进农村清廉文化建设,加大“清廉村居”建设宣传力度;镇社会事务办要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镇农办要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加强财务审计;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合力深化“清廉村居”建设。

(三)科学统筹谋划。要将深化“清廉村居”建设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有机结合,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办法,确保“清廉村居”建设纵深推进。充分运用媒体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清廉村居”建设中来,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年镇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为持续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夯实“清廉x”基层基础,为打造“三个样板镇”提供坚强保障,现就进一步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建设“清廉x”“清廉x”“清廉x”的战略部署,以“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为建设目标,大力实施“固本强基”“正本清源”“亮剑护民”“文化促廉”四大工程,积极完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促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部署,将深化“清廉村居”建设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把“清廉村居”建设融入到村居组织建设、民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各个方面。

(二)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共建共治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使深化“清廉村居”建设成为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有效载体。

三、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镇纪检办、镇社会事务办、镇农办、各村居)。

责任单位:镇纪检办、镇社会事务办、镇农办、各村居)。

责任单位:镇纪检办、镇社会事务办、镇农办、各村居)。

(二)深入实施“正本清源”工程,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镇农办、镇村镇建设办、各村居)。

责任单位:镇财政所、镇社会事务办、各村居)。

责任单位:各村居)。

(三)深入实施“亮剑护民”工程,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获得感。

7.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配合做好区委巡察工作,抓牢村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日常监督责任,从快从严查处村居巡察移交的重点人线索,对村居巡察移交的重点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制度,确保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见底清零。(牵头单位:镇纪检办,责任单位:镇党建办(组织)、各村居)。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各村居)。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镇派出所、各村居)。

(四)深入实施“文化促廉”工程,进一步形成崇廉尚俭的村风民风。

责任单位:镇纪检办、各村居)。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各村居)。

责任单位:各村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线各办要把深化“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合力共建具有x特色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村居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深化“清廉村居”建设负总责,按照规定做到部署、落实、协调,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协调解决矛盾问题。

(二)明确责任分工。镇纪检办要牵头抓好组织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镇党建办(组织)要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

镇党建办(宣传)要大力推进农村清廉文化建设,加大“清廉村居”建设宣传力度;

镇社会事务办要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镇农办要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加强财务审计;

(三)科学统筹谋划。要将深化“清廉村居”建设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有机结合,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办法,确保“清廉村居”建设纵深推进。充分运用媒体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清廉村居”建设中来,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关于印发〈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州《关于印发〈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县委印发的《关于推进清廉xx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村居基层延伸,向每个党组织和党员覆盖,不断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xx县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以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为总要求,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总揽,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以“推动山区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健全村居监督体系和提升监督能力为抓手,大力加强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四清四廉”工程,努力打造xx清廉村居生态系统。到20xx年末,全县清廉村居建设制度机制建立、成果初步显现;到20xx年,全县村(社区)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不断强化、干部队伍清正廉洁、村风民风淳正向善、自治法治德治环境优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到20xx年,全县清廉村居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成为新风尚,清廉深入人心,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坚持党建引领,实施“清正奉廉”工程

1、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健全完善村(社区)党组织理论学习制度和党组织书记领学带学督学机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党务公开、民主评议、重大事项报告等组织生活制度,将述责述廉、廉政谈话向基层拓展,建立村(社区)党员干部廉洁档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民族、宗教等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和管控,守好基层意识形态阵地。抓好“道德讲堂”推进德治建设,巩固“律师进村”法治成果,完善党建统领,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一统三治”基层治理模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

2、夯实基层组织基础。稳妥开展行政村优化布局调整后的各项工作,推进组织融合、生活融合、法治融合、解决好村庄“空心化”、村级经济实力不强、带头人难选等问题。严明换届纪律,高质量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健全村党组织体系,选优配好党小组长,推行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民小组长。强化农村党员分类管理,推行有职党员定岗履责、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3、选优配强村(居)主职。实施“红色头雁”工程,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实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县级联审。健全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建立“届期履职规划+年初实事承诺+年底述职考核”制度。实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能力提升工程,常态化开展“书记论坛”,定期选派农村党组织书记赴先进地区跟班学习。持续向脱贫村、易迁安置村(社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基层组织涣散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优派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用活驻村尖刀班,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指导和帮带作用,推动村(居)社会事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

4、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立健全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录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机制,打通村(社区)干部提拔晋升渠道。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村(社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注重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认真落实“鄂纪励十二条”,规范实施容错纠错,鼓励干部大胆干事创业。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落实落地。创新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严禁新增村级债务,逐步化解现有村级债务,20xx年负债10万元以下的村实现清零,其他村完成年度任务。(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管局、各乡镇党委)

(二)推进阳光村务,实施“清源固廉”工程

5、落实村(居)事务公开。厘清村(社区)基层组织权责边界,明确村居工作事项范围,减轻基层组织负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实现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务”公开全覆盖,设置村(社区)固定地点公示栏,积极推动村(社区)事务智慧化“阳光运行”。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四议三公开”制度。(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

6、严格集体“三资”监管。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登记管理。修订完善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完善村账镇管制度。实现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利用湖北农村资产产权交易系统和“三资”监管系统,实现信息动态更新和实时查询监督。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实体化运行,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探索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加大村(社区)集体“三资”审计力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牵头单位:县经管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

7、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建优建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小微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工作机制,科学制订“小微权力”清单,按照“一个权力事项、一套工作流程、一张操作图表”的要求,推动村(社区)小微权力监管清单化、流程化、规范化,积极开辟线上线下“小微权力”公示专栏,做到阳光晒权。推进“大监督”格局形成,各级政府及农业农村、民政、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推动监督向村(社区)下沉,形成监督合力。(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各乡镇党委)

(三)织密监督网络,实施“清浊扬廉”工程

8、持续推进反腐“拍蝇”。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力度,严查“腐败”。推进“一村一警”和行政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防范和整治宗族恶势力、“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问题长效机制,保持扫黑除恶举报平台常态化运行,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实行统一分流转办、分级核查和上级复核办结制,确保露头就打、消除后患。(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9、深入开展专项监督。开展5年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突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持续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问责处理到位。(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各乡镇党委)

10、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扎实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加强整改清单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定期分析研判基层“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恩施州六条实施细则,加大村(社区)“四风”典型案例定期通报曝光力度,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树立新风正气。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使广大基层干部集中精力干事创业。(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

(四)强化宣教引导,实施“清风育廉”工程

1、弘扬法治清廉文化。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充分发挥基层文化阵地的作用,以“文化进万家”、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普纪普法“大篷车”和“学党史、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等活动为载体,宣传推广清廉文化。深入挖掘清廉文化资源,整合板栗园、忠峒里红色文化、野椒园家风家教,伍家台茶廉文化等,鼓励开展清廉文化文艺作品创作,串点连线成面。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工程”,驻村工作队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加强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建设,每个乡镇创建1个乡村治理示范村。(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文旅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

2、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定期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推动志愿服务进村入户。发挥乡风文明理事会作用,持续开展“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行动。规范制定和修改完善村规民约,把好家规好家训好家风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强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监督执行,积极探索积分制管理办法,有效发挥正面清单引导、负面清单约束作用。规范建立群众自治组织,推行道德评议会、红黑榜曝光等评议机制,引导和支持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参与基层治理的作用,严厉整治“大操大办、天价彩礼、整无事酒”等陋习,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塑造清朗乡风。稳步推进公益公墓建设,加强活人墓、豪华墓清理,逐步解决散埋乱葬问题。开展诚信教育、科普等活动,确保乡村无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坚持以“出彩系列”为载体,开展“乡风文明”百姓宣讲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养清廉家风,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司法局、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一)宣传启动阶段(20xx年10一12月)。制定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建立重点工作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多形式、多角度开展宣传,激发全民参与热情,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1月一20xx年12月)。建强培优村(社区)党组织,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健全完善清廉村居制度建设,规范村居小微权力运行,织密监督网络,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化标本兼治。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培育清廉文明乡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月―)。健全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丰富完善内容和形式,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深入挖掘典型事例、人物,宣传推广典型、经验,打造清廉村居“xx风采”。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县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妇联、各乡镇党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县领导领衔,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民政部门牵头,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党委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和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一以贯之。乡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清廉村居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分步骤、分阶段有序推进。县清廉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月一督导、一季一调度、半年一推进、一年一考核”的方式,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督办检查。县委考评办、纪检监察机关、各乡镇党委要把清廉村居建设情况纳入党建考核内容,定期开展调研督查和情况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相关个人予以提醒、约谈、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示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依托“xx发布”短视频平台、“浪漫xx”“贡水清风”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总结清廉村居建设的成果,选树、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打造一批有影响、高质量的清廉村居建设品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清廉村居建设成效。

清廉村居实施方案

为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持续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环境,根据《关于纵深推进清廉诸暨建设的意见》(市委〔20-〕9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决策部署,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着力营造党员干部清正勤勉、社会风气清朗向上的良好局面,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农村社会整体廉洁程度得到明显提升。

(一)实施监督提升工程。积极探索“一肩挑”背景下的村社班子运行管理新模式和有效监督治理新路径,压紧压实乡镇党委全面监督、乡镇纪委监察办专责监督、职能部门业务监督、包村驻村日常监督、巡察审计专项监督、村级监察监督等责任,构建“六位一体”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持续提升村社治理效能(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

(二)实施三务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村级重大事务决策“三上三下三公开”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村级权力运行事项清单与操作指南,建好用好村级“三务”公开信息化平台,切实规范农村“三资”管理、村级工程、农民建房、农村土地开发复垦及承包经营、村务公开等村级“五件事”,以公开倒逼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管办)。

(三)实施改革创新工程。稳慎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试点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深化完善闲置农房激活,扎实开展农房、集体股权、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推进镇乡(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规范农村产权交易操作规程,激发农村发展活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实施清风“亮剑”工程。深化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打造村级监察工作规范化样本,全面推行村级监察议事会,抓实农村涉纪信访举报“清淤”行动,严肃查处涉农领域腐败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健全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信访局)。

(五)实施文化养廉工程。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先行试验区”建设,积极培育具有乡土味的清廉文化,厚植全社会清廉土壤,营造农村反腐倡廉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构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体系和清廉文化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清廉文化在我市农村的广泛传播和繁荣发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镇乡(街道)要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坚持“清廉村居”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细化工作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简报、橱窗和网络等宣传阵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清廉村居”建设宣传活动,挖掘特色亮点,培育若干样板,增进社会各界对“清廉村居”建设的认同支持,形成上下合力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良好局面。

(三)完善督查考评。各镇乡(街道)要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把清廉村居建设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考察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清廉村居实施方案

清廉村居是建设清廉缙云的重要内容,为抓紧抓实我县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民营企业清廉文化建设等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办发〔20-〕30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清廉村居“百村引领千村规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38号)精神,整合《缙云县清廉村居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缙农办〔20-〕1号)计划内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目标,始终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效解决基层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打造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干群亲清的清廉村居,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证和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十四五”时期,清廉村居建设全面推进并基本成型,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全面从严治党在农村基层得到全面延伸。到2035年,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村居全面建成,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一)完善治理体系。

1.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村级班子建设,抓深做实村社换届“后半篇文章”,开展“一肩挑”后基层治理体系变革落实年活动,健全落实村级组织分工分责、日常运行、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制度机制,推动村社组织高效运行(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厘清村级组织职能关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各司其职的履职机制,认真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推动村(居)全部设立监察工作联络站,加强对村(居)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纪委监委、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3.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政经分离”,科学区分党务、村务、经务,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探索实践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承担管理事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事务的“政经分离”改革治理模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4.全面推行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对目前涉及村级的总事务进行梳理分类,对村级组织自身履行职责的事项和协助党委、政府的事项进行目录化梳理,对照目录开展精细化管理(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5.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广“后陈经验”,全面推进万村善治示范工程,打造清廉村居治理典型,开展清廉村居标杆建设(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6.加强村社干部教育管理,深化“导师帮带制”,发挥优秀村社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传帮带作用,进一步推动实施“明星书记”培育工程。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村社干部培训轮训,深入开展“包网入户”行动,推动村社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干事。严格村社干部管理监督,健全落实村社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机制,加强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二)扎紧制度笼子。

7.严格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健全落实“五议两公开”制度。加快推广“村民说事”等有效做法,探索“户代表(户主)会议”“线上说事”等机制(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8.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与“一肩挑”相适应的村级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和联审联签制度(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9.提升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创新运用第三方代理模式,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打造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升级版。提升代理水平,推动代理会计从单纯财务核算扩展到强化内部经营管理转变(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10.深入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全县统一制定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完善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全面打造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牵头单位:纪委监委。责任单位:组织部、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1.构建农村集体“三资”和到村各类财政补助、捐助等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监督制度,确保村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工程项目等管理的公开透明、公平民主、公正安全(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三)筑牢反腐防线。

12.完善农村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电子触摸屏、手机移动端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牵头单位:纪委监委。责任单位:组织部、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3.加强农村基层清廉教育,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培养工程,将政治纪律规矩和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亷纪律、清廉文化纳入对村班子考察和村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破除奢浪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培育具有传统味的乡土清廉文化,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组织部、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14.健全农村小微权力监督检查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作用,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和镇村两级上下联动监督网,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全面深化对村居的巡察工作,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牵头单位: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15.加大村社财务清理和农村财务审计力度,改革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模式,实现农村会计代理与审计分离。鼓励审计机构加大农村财务审计的监督指导力度,探索第三方审计模式,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村社开展常态化财务审计(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各乡镇街道)。

16.持续抓好农村基层信访举报“清零”“清淤”,研判处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堿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线索,开展“三农”扶持资金绩效评估,进一步筑牢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配合的反腐防线(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纪委监委、信访局、财政局、审计局、各乡镇街道)。

17.常态化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健全滚动排查、精准打击、“一案三查”等工作机制,出台落实长效性、规范性的综合防控措施和办法,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确保对农业农村领域黑恶势力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有效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公安局、信访局、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四)推进“数智”运行。

18.着力打造清廉村居智慧监督平台,扎实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加快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清廉村居中的应用,打造上下贯通的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充分运用地理信息、网格信息、农户信息等数据,引导区域分类治理、动态管理、精准研判(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大数据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19.用数据深入推动“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推动基层治理信息平台整合、数据共享和场景应用协同化,抓好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治理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形成协同治理应用的流程闭环(牵头单位:县委改革办、政法委。责任单位:公安局、司法局、大数据发展中心等、各乡镇街道)。

20.依托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建设全省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管理子系统,对全省范围内宅基地资格权人、宅基地、农房等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按照省市进度,部署应用农民建房“一件事”审批办事软件,加快与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对接,实现农民建房审批网上办、掌上办(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

21.推行村级集体资金支付网上审批结算,在实现无现金支付全覆盖基础上,确保村级日常支出有据可查。推进村级财务数字化监管体系建设,加快县、乡、村三级联网的农村集体经济数字化管理,实现村级财务的动态管理、统计分析、智能预警(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2.推进乡村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实现村级事务信息动态交互式管理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线上线下贯通,村民办事更加快捷方便。积极探索善治积分做法,将村民激励机制与治理积分挂钩,运用“数智化手段”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大数据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的认定全面实行量化评分制度,设置建好组织、管好队伍、办好实事、用好权力和育好文化等五大类、十五项具体指标,总分100分(详见附件1)。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行政村,当年不得参与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的申报创建;已经命名的,取消命名认定:

(一)村党组织三年内两次被评定为后进党组织的;

(三)本村发生重大越级访、群访问题或其他重大舆情事件,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五)其他经认定不符合要求的情形。

认定程序由乡镇(街道)初评、县级比选、上报市级核查和审定发布等环节组成。规范村由县级认定,市级公布。引领村由县级选送推荐,市级核查并公布。县级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推进机制,通过明确职责、定期会商、督导推动等形式高效闭环抓好落实。

(一)乡镇(街道)初评和申报。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当年度下达分解的创建任务,组织力量对辖区内计划创建规范村、引领村的行政村进行初评,并将拟创建名单于8月16日前报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经营管理科。8月3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拟建设村进行负面清单初查。建设完成后,按照《丽水市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量化评分表》(附件1)计分,得分在80分以上的,可申报清廉村居规范村;得分90分以上,可申报清廉村居引领村。乡镇(街道)党(工)委初步审查后,将本乡镇清廉村居“百村引领、千村规范”行动实施情况总结报告、《xx村关于清廉村居引领村创建情况的报告》、加盖公章的《丽水市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量化评分表》,于10月15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经营管理科。

(二)县级比选上报。由县纪委牵头,农业农村部门联合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改革办、信访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审计局、大数据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对乡镇申报对象逐一审核认定为规范村,重点审核是否存在负面清单情形。同时,结合申报对象初评得分、日常表现和区位条件等方面因素,比选确定清廉村居引领村创建对象,加强政策帮扶、实施重点培育、提高创建质量。11月10日前,引领村《丽水市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量化评分表》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后择优报送市级审定。

(一)会商制度。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农业农村局具体组织实施,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改革办、信访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审计局、大数据发展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的牵头、协调和汇总等工作。每季度末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汇报前期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并落实下步工作计划措施。

(二)检查制度。为准确掌握各地清廉村居建设推进情况,每年的9月份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各相关部门,对各乡镇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进行一次抽查检查,并视情通报相关情况。

(一)考核激励。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创建工作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考核参考依据。当年创成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的村干部在绩效考核中要酌情予以相应加分。

(二)政策奖补。对年度内创建为引领村的行政村优先获得县相关涉农项目扶持、政策奖补。

(三)评优评先。清廉村居规范村作为善治村等评选的前置条件;清廉村居引领村作为省级清廉村居标杆村的培育对象,其所在乡作为标杆乡镇的培育对象,予以一定的政策扶持。同时,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村干部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村支部书记和乡村振兴带头人等评优评先中要优先考虑。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乡镇党委、政府在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属地管理和直接责任,各乡镇要明确落实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推动清廉村居建设成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密切部门协作。清廉村居是清廉缙云建设的一个重要单元,县属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创新方式方法,明确分管领导,密切部门合作,切实在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推进中,抓出标杆,做出成效。

(三)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的作用,全面展示清廉村居建设的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成果。加强对村社主职干部的清廉教育培训。广泛发挥农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拓宽参与清廉村居建设渠道,共同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20xx年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20xx年,我县坚持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全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强化监督制约保障,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夯实”三资”管理基础,全县所有村(社区)按标准创建,达标基础上再择优推荐评选示范村(社区),每个乡镇至少要创建2-3个清廉村(社区)示范。今年力争创建省级示范1个、市级示范1个、县级示范20个,为打造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村居开好局起好步,为清廉xx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严格规范组织设置和组织活动,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建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阵地建设达标升级,依托现有资源建设清廉文化宣传专栏,着力抓好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礼堂、清廉长廊等建设。

(二)强化清廉班子建设。提升干部综合能力。加强对村居

”两委”、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廉洁教育培训,做到”人岗相适””德能配位”。发挥驻村工作队助廉作用。以驻村”第一书记”和队员为骨干,组建村居清廉建设宣讲队,以”筑堡工程”为抓手,助力”清廉班子”。加强主体责任监督考核。完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分级分类备案管理制度,压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清廉建设主体责任。探索建立村居主职干部廉洁档案、”两委”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村妇女议事会廉洁管理制度,推行廉洁履职承诺制。强化廉情考核应用,探索”工作作风、岗位风险、廉洁履职、规范用权”等廉情指数评估,并计入干部年终目标考核。

(三)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化运行,强化村级事务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落实对村干部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升监督效能,推进党组织全面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政府及职能部门业务监督、村级组织民主监督、村(居)民全员监督相统筹衔接,形成村(居)”大监督”格局。充分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监督检查结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实施村(居)事务阳光工程,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村(居)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完善集体”三资”监管。强化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日常监督,开展村居财务规范化情况检查。加快县乡两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设,落实”一办法一方案三规则”,切实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行为。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完成清产核资系统录入,做到”清资产资源、清债权债务、清经济合同”常态化。深化农村改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启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创建工作,探索开展村社”三分离”改革试点,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质效。加大村级债务化解和管控力度,力争无债务村达到160个以上。

(五)促进村风民风清醇。架设干群连心”桥梁”,将清廉村居建设与基层治理、”筑堡工程”相融合,深入拓展”两个幸福”建设,积极开展”廉政夜话”;有效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推进移风易俗。依托屈原廉政教育基地群,打造屈原廉洁文化长廊,新增屈原廉洁文化小景,举办”屈原勤廉诗会”,丰富端午文化习俗,夯实弘扬屈原廉洁文化的群众基础。大力传承弘扬屈原廉政文化。运用多媒体展示屈原廉洁文化,讲好屈原廉洁文化故事和xx本地正风肃纪反腐故事,赋予屈原廉政教育新的时代内涵,擦亮屈原廉洁品牌,涵养屈乡清风正气。

(六)狠抓清廉环境建设。坚持建设清廉环境和美丽乡村并举,着力做好清廉村居内外环境两篇文章。围绕”绿净齐富厚和”,开展”醉美‘姊归・最美庭院’创建;围绕”五清一改”,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和长效化。努力实现”清廉村居”从政治建设到组织生活,从管事理财到资源整合,从家风村风到文明实践,从经济发展到人居环境,全面覆盖、系统治理,让”清廉村居”建设持续增强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不断激发乡村振兴的机制活力。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县、乡、村三级联动,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科学谋划统筹,协调务实推进。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坚持将清廉村居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县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开展清廉村居日常拉练,每年召开2次(村、居各1次)清廉村居建设现场推进会,形成清廉创建”比学赶超”氛围。

(二)完善督促考评。将清廉村居建设纳入县级目标考核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内容。加大督办力度,把清廉村居建设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考察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约谈提醒、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的宣传,营造深厚氛围。及时总结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打造一批有影响、有特色的清廉村居,选树一批表现突出、群众拥护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通过示范引领,形成上下合力的良好局面。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每季度要向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报送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自20xx年启动美丽乡村建设以来,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实现“点更亮、面更广”,根据“共建生态家园、打造美丽乡村”行动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以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先进县为目标,在深入开展农村水环境整治的基础上,坚持点、线、面相结合,全力打造美丽乡村风景线、示范村、“六美”乡村,彰显常山新农村建设亮点,提升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整体水平。

按照“串点成线、连线成片、整体推进”的要求,大力开展“六化六美”乡村建设,全力打造村点出彩、沿线美丽、产业精美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活家园、市民休闲旅游乐园。到20xx年底,建设10个左右可看可学可借鉴的示范村,完成3条美丽乡村风景线建设,谋划建设胡柚景观大道,力争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先进县。面上,以实行申报审批制为原则,在20xx年的治水示范村和重点村中,大部分村完成“六美”单项创建,同时打造一批美丽乡村;在20xx和2016年度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村中,力争有美丽乡村创建成功,同时部分村完成“六美”单项创建。

(一)规划指导原则。结合县域总体规划、村庄布局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编制美丽乡村示范村和风景线建设规划,细化美丽乡村行动点、线、面的区域布局和功能定位。

(二)因地制宜原则。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顺应发展变化趋势,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挖掘各村文化内涵,在此基础上彰显常山整体以及区域的风格和特色。

(三)分类推进原则。坚持梯度培育,分类制定推进计划,明确年度建设目标,有序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和“六美”乡村创建,确保取得实效。

按照净化、洁化、绿化、亮化、美化、序化“六化”和环境秀美、布局优美、产业精美、生活富美、服务完美、社会和美“六美”要求,深入开展农村水环境整治,突出抓好重要节点建设,进一步优化村庄建设布局,通过扮靓“景”做亮“点”,凸显村庄特色。

(一)夯实农村环境基础,建设环境秀美乡村。把环境秀美乡村创建作为“六美”乡村建设的工作重点,深化村庄环境整治,大力实施水环境治理、养殖污染治理、户厕改造、村道硬化等项目。积极创建市级生态村,深入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庭院、道路、河道、村庄综合保洁工作。大力开展村道沿线、水体沿岸、活动场所、农户庭院、房前屋后的绿化、美化、净化、洁化工作,鼓励种植香樟、桂花、胡柚等乡土树种,抓好安置点和新建房的“赤膊墙”粉刷和生活污水设施建设。

(二)推进村庄建设规划,建设布局优美乡村。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结合“三改一拆”工作,有序推进危旧房改造,拆除村内破旧房和违法建设,着力打造“无违建”村。加快空心村整治,推动农民建房整齐有序、布局合理,积极引导农民到安置点、安置区建房,促进人口向中心镇(村)聚集。

(三)彰显乡村特点特色,建设产业精美乡村。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以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平台,促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经营。鼓励和引导农民从事来料加工、农家乐等二、三产业,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家庭农场、乡村休闲旅游等特色产业。

(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建设生活富美乡村。扎实推进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异地搬迁和农民素质提升等工程,完善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盘活和经营好房屋、山场、林地等集体资产,探索建立宅基地收储和管理等制度,发展物业经济,实现村级集体经济较快增长。

(五)改善农村公共服务,建设服务完美乡村。统筹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建成集管理、教育、服务、活动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村服务中心,加速构建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均衡化发展,大力实施农村公路联网、农村饮用水安全等工程项目,切实完善农村文化教育卫生设施。推进社保救助广覆盖,积极组织实施新农村合作医疗、居家养老服务和银龄互助、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制度,做到低保对象应保尽保、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

(六)加强基层民主管理,建设社会和美乡村。深入实施“三民工程”标准化建设,坚持“三个一”村级工作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村级组织和干部的社会管理能力。切实抓好平安维稳工作,不断完善基层网络建设和社会矛盾纠纷协调处置机制,深入推进“平安村”、“法治村”建设,逐步实现平安维稳长效化。

(一)建设美丽乡村风景线。按照“整线(片)统一规划、点线面有机结合、区域一体化建设”的要求,紧密结合沿线产业、生态等资源禀赋,大力推进沿线河道清理、道路绿化、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景观设置、墙面美化等环境综合整治。一是中国观赏石艺术长廊:依托青石镇丰富的花石、青石资源,加快推进中国观赏石博览园建设、砚瓦山观赏石市场改造和道路沿线市场整治,建设青石镇砚瓦山村至青石镇大塘后村的中国观赏石艺术长廊,带动周边村庄和农户发展集生产、加工、销售、休闲旅游一体的石产业经济。二是乡村休闲旅游长廊:依托黄冈农家乐、长风渔庄以及“月亮湾”(原溪东村)的生态资源,建设g205金川街道徐村村至何家乡长风村的乡村休闲旅游长廊,打造省级农家乐特色区块和具有地方特色的渔家乐一条街。三是生态农业示范长廊:依托现代农业园区、彤弓山历史文化村等资源,建设“上红线”球川镇后弄村至同弓乡彤弓山村的生态农业示范长廊,带动周边村庄及农户大力发展旅游观光、农家乐体验游、水果采摘游。同时,谋划建设胡柚景观大道。

(二)打造美丽乡村示范村。高标准建设美丽乡村,以水环境治理为基础,大力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主导产业转型提升,特色文化培育发展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夯实农村基础设施,美化村庄面貌、改善人居环境、带动村庄社会经济全面发展,促进农民增加收入,提高农民生活品质。美丽乡村示范村实行“推荐申报、竞争建设、动态管理”,县里推荐10个村优先申报(“中国观赏石艺术长廊”沿线的砚瓦山村、溪口村、大塘后村;g205“乡村休闲旅游长廊”沿线的长风村、黄冈村、徐村村;上红线“生态农业示范长廊”沿线的后弄村、芙蓉村、彤弓山村以及路里坑村),开展竞争性建设,全面实行动态管理,优中选优,打造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鼓励其他村申报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

(三)创建“六美”乡村。根据美丽乡村建设目标和建设重点,围绕“六化六美”要求,对照美丽乡村创建内容及评价标准创建一批“六美”乡村。对“单村创建”考核评定分在90分以上的,给予单项命名表彰;对全面完成“六美”乡村创建,符合“六化”的要求,各个单项考核评定都在90分以上的,予以美丽乡村的命名表彰。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及各工程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积极做好计划安排、督查指导、协调服务、考核验收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到美丽乡村建设上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采取务实措施,积极开展工作,带领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建设好美丽乡村,把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各级党政干部政绩考核和新农村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密切配合协作。相关部门要按照“建设共担、成果共享”的理念和“计划对接、规划衔接、项目配套”的要求,加强配合协作,捆绑落实建设计划,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房改造、中心村培育、村庄整治、异地搬迁、农民饮用水工程、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一事一议等各种涉农项目有机结合,并将相关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到美丽乡村创建村,发挥项目叠加效应。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共建活动,县机关部门重点挂联帮扶美丽乡村示范村和“六美”创建村,组织和引导社会工商资本、民营企业和农村先富起来的群体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三)加大扶持力度。以“乡村为主、财政奖补、部门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为原则,县财政安排美丽乡村专项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的以奖代补。对照“六化六美”标准,制定方案经审批后组织实施,验收合格按照农村户籍人口数进行以奖代补,其中户籍人口在1600人以下的行政村,补助100万元;户籍人口在1600-2300人的行政村,补助150万元;户籍人口2300人以上的行政村,补助200万元。“六美”乡村单项村给予定额奖励,其中“环境秀美乡村”奖励40万元,其余的单项村分别奖励5万元。同时,对各条美丽乡村风景线的创建也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加强督查考核。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考核单列,作为乡镇(街道)、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新农村建设考核重要内容,使各项建设工作目标具体化和责任化。建立健全工作督查制度,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督查,采取“一季度一通报”的形式,严格落实长效管理的人员、制度、职责和经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五)浓厚舆论氛围。要切实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形成声势。县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创新宣传载体,积极宣传造势,凝聚县内各方力量支持创建、参与创建,尤其是要引导广大农民主动参与宅间硬化、庭院绿化等以农民投入为主的项目建设。要积极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品牌经营文章,提炼总结美丽乡村建设成效和典型经验,采用专题报道、领导访谈、专家调研、相关会议介绍等方式,加大对外的品牌宣传和推介力度,提高美丽乡村建设的知名度。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更大力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建设市、镇、村三级联动监督网络,市纪委正在我市全面推进“清廉村居(社区)”建设新实践。根据《xx市“清廉村居60分+”建设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实施方案。

坚持以执纪严明扬正气、建章立制树清风、清廉文化润心田为出发点,紧紧围绕“清廉班子、清廉村务、清廉文化”的建设目标,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探索推进清廉村居(社区)建设,努力营造基层组织坚强有力、党员干部清正勤勉、村社治理规范有序、家风民风淳正向善的良好局面。

以xx村为重点村先行先试,原则上在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试点工作,其余各村(社区)原则上在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各村可同步推进,并应长期坚持。

(一)维护清廉队伍

1、强化制度教育。收集遂宁市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用权行为规范、议事规则、财经纪律、工程管理规定、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物资采购规定、办事服务制度、组织人事纪律、村务监督制度,制定制度手册,督促村(社区)干部认真严格遵守执行。

2、建立村(社区)“两委”干部廉洁档案。制定《廉洁档案基本信息采集表》模板,实施“两委”干部个人财产、工资、投资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建立个人廉洁档案,每年更新一次,动态掌握“两委”干部廉政风险情况。

3、推动班子队伍清廉化。根据村(社区)干部日常履职情况、廉洁用权情况,以及通过干部廉洁档案掌握的有关问题,严肃开展执纪问责,将不合格的班子成员坚决清理出干部队伍,把好选人用人关,确保“源正水清”。

完成时限:20xx年4月15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党建办、镇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二)重塑监督机制

1、加强对村(居)监督委员会履职的考核。由镇纪委制定履职考核办法,保障各村(居)监委会主任考核和待遇发放。制作《xx市xx镇村级监督一体化工作手册》,梳理监督委员会履职清单及纪实台账,做好日常考核。

2、加大对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定期向其派发工作任务,激励监督委员会主任积极履职,发挥“监督末梢”的探头作用,将其日常表现纳入年度考核。

3、加大对监督委员会的培训,定期组织监委会主任参加集中学习,提高履职本领,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工作推进。

4、建立村监委片区监督机制。将全镇9村1社区按照就近原则划分为兴隆、xx两个片区。兴隆片区由镇纪委两位同志负责指导,xx片区由镇纪委李琪、胥可两位同志负责指导,进一步增强指导力量,助推监督发挥实效。

完成时限:20xx年4月20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财政办、镇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三)推行阳光村务

1、拓展公开模式。以公开栏为主阵地,精简公开内容。每季度通过“村村通”广播、微信群、qq群等方式进行广泛公开村(居)务、党务、财务,遇重大事项及时公开,既公开结果,又公开过程。公开资料报镇纪委备案。

2、全面推广使用“遂宁一卡通”微信小程序。动员所有公职人员、群众关注,确保群众会操作、懂查询,让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及村务、党务、财务在阳光下运行。

3、加大重点项目的公示公开。及时公开重点项目的资金来源、中标单位、工程进度等,将工程项目始终晾晒在阳光下。

完成时限:20xx年4月15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四)推广清廉文化

1、打造清廉文化品牌。充分结合我镇历史文化、重点产业等,挖掘探索廉洁文化品牌。

2、建设清廉文化阵地。结合社区治理和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廉政文化浸润作用,以文化室、妇女儿童之家为载体,设置清风“读书角”、廉政书画工作室等面向社会公开的场所,吸引老人、小孩等社会群体积极参与,提高廉政文化的受众面。

3、培育优秀家风文化。通过“家风故事大讲堂”等活动挖掘好家风,向全社会推广,实现好家风带党风政风、促社风民风向上向善发展。

4、开展丰富廉政活动。通过举办廉政坝坝会、廉政文化节目展演、廉政故事分享会等活动营造廉政文化氛围,让党员干部群众乐于受熏陶。

5、坚持强化警示教育。持续维护好村级警示教育专栏,通过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现场参观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镇纪委、各村(社区)

(五)明晰小微权力

1、建立小微权力清单。结合市纪委编制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印发《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手册》,让干部群众明确村级小微权力,规范办事流程,力促用权清晰。

2、继续推行“六手印记”工作。全覆盖推广“六手印记”工作法,提高群众参与度、满意度,推动小微权力公开运行。

3、做细做实“阳光三问”工作。继续做好镇级阳光问效、村级阳光问权工作,扎实整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并通过反馈会、回音壁等方式向群众回复整改情况。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一)强化统筹协调。由镇纪委牵头社会事务办、财政办、宣传文化服务中心等部门,把“清廉村居(社区)”建设纳入我镇总体工作布局。各村(社区)联系领导要切实发挥统筹作用,对联系村(社区)建设工作定期督促、加强指导。镇纪委要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工作指导,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二)积极探索创新。各村(社区)要结合村情社情、历史文化,开展符合实际情况的创新举措,推进一村一韵、一村一品、一村一策“清廉村居(社区)”建设,不断丰富清廉文化载体,丰富清廉活动形式,让“清廉村居(社区)”成为群众普遍赞誉的廉洁品牌。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对“清廉村居(社区)”建设意义、经验做法的宣传,通过开展文艺汇报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清廉村居(社区)”建设中来,弘扬和传承优秀家风文化、廉洁文化,营造浓厚的清廉氛围。

年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20xx年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我县坚持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全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强化监督制约保障,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夯实”三资”管理基础,全县所有村(社区)按标准创建,达标基础上再择优推荐评选示范村(社区),每个乡镇至少要创建2-3个清廉村(社区)示范。今年力争创建省级示范1个、市级示范1个、县级示范20个,为打造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村居开好局起好步,为清廉xx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严格规范组织设置和组织活动,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建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阵地建设达标升级,依托现有资源建设清廉文化宣传专栏,着力抓好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礼堂、清廉长廊等建设。

(二)强化清廉班子建设。提升干部综合能力。加强对村居。

”两委”、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廉洁教育培训,做到”人岗相适””德能配位”。发挥驻村工作队助廉作用。以驻村”第一书记”和队员为骨干,组建村居清廉建设宣讲队,以”筑堡工程”为抓手,助力”清廉班子”。加强主体责任监督考核。完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分级分类备案管理制度,压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清廉建设主体责任。探索建立村居主职干部廉洁档案、”两委”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村妇女议事会廉洁管理制度,推行廉洁履职承诺制。强化廉情考核应用,探索”工作作风、岗位风险、廉洁履职、规范用权”等廉情指数评估,并计入干部年终目标考核。

(三)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化运行,强化村级事务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落实对村干部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升监督效能,推进党组织全面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政府及职能部门业务监督、村级组织民主监督、村(居)民全员监督相统筹衔接,形成村(居)”大监督”格局。充分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监督检查结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实施村(居)事务阳光工程,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村(居)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完善集体”三资”监管。强化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日常监督,开展村居财务规范化情况检查。加快县乡两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设,落实”一办法一方案三规则”,切实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行为。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完成清产核资系统录入,做到”清资产资源、清债权债务、清经济合同”常态化。深化农村改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启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创建工作,探索开展村社”三分离”改革试点,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质效。加大村级债务化解和管控力度,力争无债务村达到160个以上。

(五)促进村风民风清醇。架设干群连心”桥梁”,将清廉村居建设与基层治理、”筑堡工程”相融合,深入拓展”两个幸福”建设,积极开展”廉政夜话”;有效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推进移风易俗。依托屈原廉政教育基地群,打造屈原廉洁文化长廊,新增屈原廉洁文化小景,举办”屈原勤廉诗会”,丰富端午文化习俗,夯实弘扬屈原廉洁文化的群众基础。大力传承弘扬屈原廉政文化。运用多媒体展示屈原廉洁文化,讲好屈原廉洁文化故事和xx本地正风肃纪反腐故事,赋予屈原廉政教育新的时代内涵,擦亮屈原廉洁品牌,涵养屈乡清风正气。

(六)狠抓清廉环境建设。坚持建设清廉环境和美丽乡村并举,着力做好清廉村居内外环境两篇文章。围绕”绿净齐富厚和”,开展”醉美‘姊'归・最美庭院’创建;围绕”五清一改”,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和长效化。努力实现”清廉村居”从政治建设到组织生活,从管事理财到资源整合,从家风村风到文明实践,从经济发展到人居环境,全面覆盖、系统治理,让”清廉村居”建设持续增强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不断激发乡村振兴的机制活力。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县、乡、村三级联动,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科学谋划统筹,协调务实推进。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坚持将清廉村居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县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开展清廉村居日常拉练,每年召开2次(村、居各1次)清廉村居建设现场推进会,形成清廉创建”比学赶超”氛围。

(二)完善督促考评。将清廉村居建设纳入县级目标考核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内容。加大督办力度,把清廉村居建设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考察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约谈提醒、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的宣传,营造深厚氛围。及时总结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打造一批有影响、有特色的清廉村居,选树一批表现突出、群众拥护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通过示范引领,形成上下合力的良好局面。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每季度要向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报送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清廉村居实施方案

为持续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沂办发〔20-〕3号),《关于实行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沂纪发〔20-〕3号)文件精神,巩固清廉村居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推广试点村居取得的工作经验,根据县委工作指示要求,现在全镇范围进一步加强清廉村居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通过“清廉村居”建设,促进廉政文化与基层党建、经济发展、民生工程、农村文化、生态环境有效融合,着力建设一批清廉履职形象好、阳光村务执行好、集体“三资”管理好、民主监督效果好、事业和谐发展好的“清廉村居”,筑牢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努力实现村干部清廉履职能力,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推动全镇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以全镇45个行政村为建设对象,凡已完成“三资”清理的村居,都要纳入范围,确保年内在80%的村居推开清廉村居建设工作。

(一)抓牢“三个三”公开。一是用好公开栏,在各村原有公开栏基础上进行美化提升,做好分区设计,结合组织部门“三务”公开要求,增设小微权力流程图和负面清单板块,丰富公开内容;二是用好口袋册,在各村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委办公室显眼处放置《铜井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27条》口袋册,方便群众取阅;三是用好微信群,各村须设置“三个三”公开微信群,成员为本村监督员(信息员)、党员和群众代表,村级各类事务要在群内及时公开,接受群成员监督和建议;四是用好宣传扇,利用集市、下村走访等便利条件,将宣传扇发放到群众手中,向群众做好宣传引导,鼓励广大群众自觉用好监督权,当好裁判员;五是用好公众号,将各项制度建设、各村巡察整改情况、各类案例通报等及时向社会公开,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六是用好县平台,将清廉沂南阳光村务监督平台作为公开的重要渠道,专人负责并及时更新信息,使其成为全面依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载体。(责任单位:纪委办、宣传办、组织办、各管理区)。

(二)抓细财务规范。一是镇经管站要加强村级代管资金管理,做好村级使用资金的审核把关,严禁以各种名义挪用村级资金;二是凡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的村居,必须配套使用“银农直联”系统,做到资金处处留痕、审批层层把关,杜绝大额现金支付;三是凡纳入20-年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发放目录的资金补贴项目,都要通过惠民补贴“一本通”发放,并及时在村内公开发放明细;四是健全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坚持民主原则,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资金、资产、资源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坚持公开原则,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应当向全体村民公开,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应当实行招标投标或公开竞价;坚持成员受益原则,遵循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规律和特点,采取不同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资金、资产、资源的安全和保值增值,让农民群众随着集体经济壮大,得到更多的实惠;五是零星支出要规范,做到“日报月结周公示”,村主职干部每天对当日村级零星务工工资、机械使用、办公用品采购等情况向村监会成员和村纪检监察监督员(信息员)进行书面申报登记,三人共同签字后由专人保管存档,每周对相关支出逐项公示,月底,由报账员对村内会议和公开公示均无异议的零星支出到乡镇“三资”管理中心报结,将相关费用发放支付给相关人员。六是财务公开要亲民,各村财务公开要做到及时、清晰、易懂,要采用老百姓一读就懂的大白话,逐笔逐项公开,杜绝使用财务专业术语,降低群众监督效果。(责任单位:经管站、财政所、各管理区)。

(三)抓实监督教育。一是加强阵地教育,要专门设置监督员(信息员)办公室,相关制度和职责按要求上墙,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方便开展工作;村会议室(党支部会议室、党员活动室)设置正负面案例教育和党员承诺,确保每次开会都可以成为一次廉政教育活动;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对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的工作区负责人、村居党组织负责人、监督员(信息员)通过观摩示范点、集中讲授课等方式,让清廉村居建设入脑入心,防止走偏;三是实行报告制度,每月月底各工作区、监督员(信息员)要及时对村内发现的问题线索、“三个三”公开情况、村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等进行报告,切实发挥“哨兵”作用。(责任单位:纪委办、组织办、各管理区)。

(四)抓好纪法环境。一是把村级组织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会主任、村财务人员四类干部作为重点对象,建立廉情档案。廉情档案主要包括“一档一书一报告”,“一档”即个人事项廉洁档案,主要包括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房产信息、经商办企业信息等个人事项;“一书”即廉洁承诺责任书,对当年度个人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作出廉洁承诺;“一报告”即述责述廉报告,村党支部书记年底向镇党委报告,其他干部向村党支部书记报告,并提交一份书面报告存档;二是由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法律专家或业务能手到村进行法律知识宣讲,强化农村干部法纪意识,着力培养村居“法律明白人”,凡村级资产、资源处置,重大项目工程发包、建设等,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和“民主评议团”民主评议,形成良好的法纪监督环境;三是镇纪委要健全农村干部廉政谈话、述责述廉、约谈提醒等制度机制,做到对农村干部的真正负责。(责任单位:纪委办、组织办、司法所、各管理区)。

(五)抓严监督考核。一是每季度晾晒一次成绩单,以45个行政村作为考核对象,围绕“组织领导”“三务公开”“监督运行”“经济发展”和“村风村貌”五个方面对村居进行综合考评,每一单项满分为20分,总成绩为100分,每季度将各村分数成绩单直接张贴到公告栏进行公示,倒数5名将由镇纪委对村党支部书记和村组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该项成绩与村两委干部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形成压力传导,倒推助力“清廉村居”建设;二是对监督员(信息员)工作实行积分管理,通过“履职清单”量化考核管理、强化督促落实,镇纪委每月结合其工作履职情况和工作区责任人评价建议予以加减分,以“挣工分”式的管理运行模式促进监督员(信息员)发挥监督效能;三是镇纪委每半年对监督工作区进行考核,对监督成效显著,工作积极主动的给予奖励,对监督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未发挥作用的给予追责问责。(责任单位:纪委办、组织办、财政所、各管理区)。

实行村居五星示范评定制,年底由镇纪委负责对各村“清廉村居”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每季度成绩均在前十名的村获得星级评定资格,依据村居评定“五好”标准,达到每项工作标准的获得一颗星,对三星以上村居实行挂牌示范,并将星级评定成绩与村主职干部工资绩效、干部任用等直接挂钩。具体村居评定工作标准如下:

(一)廉洁履职形象好。村居“两委”班子公正廉洁、团结协调、开拓进取,年内未出现违反《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规定问题,村民代表对村居干部廉洁履职满意率不低于90%;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村组干部无违纪违法现象,群众对村党员先进性认同率不低于90%。

(二)阳光村务执行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城镇低保、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农机购置补贴、烈士子女生活补助、村干部报酬财政补助资金等纳入20-年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发放目录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各项资金的发放对象、金额等全面公开。财务收支每月公开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及时进行公开。通过“一栏一群一平台”及时公开村情事务,全面接受监督。群众对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满意率不低于90%。

(三)集体“三资”管理好。村集体财务由镇代管,村报账员报账及时,票据使用规范。集体资产资源存量、种类、使用、管理以及变动情况及时登记,做到账实相符。村级财务预决算、大额经费开支、集体资产租赁承包、土地流转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执行“三资”流程化监管规定,采取民主议事的方式,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群众对“三资”管理、运营情况满意率不低于90%。

(四)民主监督效果好。村“两委”每月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参加村居“两委”会议,了解村务,发表意见,邀请工作区负责人、监督员“信息员”列席会议,对村居“两委”以及村监委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村监委正常开展对村居事务、村干部作风和廉洁履职情况的监督,全面了解掌握村务、财务情况,及时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做到工作有台账、履职有日志、监督有痕迹,群众满意率不低于90%。在“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惠农资金发放和扶贫救济等方面年度未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五)事业和谐发展好。村干部在发展集体经济、带领村民奔小康上起着“领头羊”的作用,执行力、凝聚力、战斗力强;村民热心公益,助人为乐,妥善解决邻里矛盾,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年度未发生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无集体上访、重复越级上访,未发生有影响的信访稳定事件;村居环境优美,卫生整洁,无明显垃圾或异味;村民精神文化生活丰富,百姓生活和谐有序,群众满意率90%以上。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的铜井镇“清廉村居”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镇党委牵头,各管理区和监督工作区主抓,镇纪委协力推进,相关站所做好协助指导,各村居(社区)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清廉村居”建设,是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积极主动参与,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管理区要根据各村“三资”清理完成情况,列出辖区内各村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时间计划表,按照时间节点统筹推进、有序建设,镇纪委及各站所根据时间节点适时监督,协助指导。各村居(社区)要担负起全面领导和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主体责任,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清廉村居”建设负总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落实,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如期完成。

(三)坚持一村一策。镇经管站要首先拖清底子,明确符合纳入“清廉村居”建设的村居名单;镇纪委、相关职能部门及各管理区要根据职责分工,逐村研判,综合分析,分批推进,根据各村居实际情况和人文特色分类施策,做到有亮点、有新意,坚决杜绝复制粘贴式建设。

(四)务求工作实效。各村要以“清廉村居”建设为切入点,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通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使“清廉村居”建设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的有力武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获得感。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台州市委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巩固发展我市清廉村居建设成果,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和党员群众廉洁意识,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发展环境和社会氛围,现就推进20xx年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清廉xx”的战略部署,以问题为导向,以制约和监督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为重点,实施以“一二三四”为建设路径的工作举措,即:创建一批标杆、推进二个应用、开展三大行动、健全四项制度,切实加强基础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构建具有xx特色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

(一)创建一批标杆

坚持以点带面、抓纲带目,以村级阳光监督平台建设为主打品牌,同时突出各地的“清廉特色”建设,统筹运用好党建示范村创建、星级文化礼堂评比、民主法治村建设等工作成果,促进相互融合,着力培育一批典型性、引领性、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带动清廉村居建设全域推进、全线共进,释放叠加清廉效应。(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宣传部、各镇街道)

(二)推进二个应用

一是基层小微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应用。围绕小微权力事项清单、责任主体、操作流程等方面内容,督促各村社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在7月底前完成平台推广使用,同步运用好村级阳光监督平台,实现基层小微权力全流程线上运行、网上公开,提升监督质效。建设“监督一点通”平台,督促村社党组织引导群众通过平台开展监督、反映诉求,构建诉求办理、反馈全流程在线流转机制,推动基层小微权力公开透明化、监督标准化。(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各镇街道)

二是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应用。加快农村集体经济数字化管理应用,将“三资”管理系统建设与清廉村居建设紧密结合,通过网络的形式,加强农民群众对财务等工作的监督,扩大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民主化管理。(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三)开展三大行动

一是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行动。在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基础上,聚焦村级集体“三资”管理、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村级小微权力的监管重点和监管方式,督促村级权力在权力清单和规定流程范围内运行。开展全市634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xx年度账务各镇(街道)间交叉审计,对个别问题突出、群众有反映的村社进行重点审计。加强村级财务日常线上线下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镇(街道)整改落实到位;对涉及违规的问题线索,应统一移送市纪委市监委处置。(牵头单位:市农水局、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民政局、各镇街道)

二是治理农村涉纪信访行动。聚焦“一肩挑”主职干部信访,村级“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等村务管理运行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等问题,开展专项攻坚,通过上下联动、分类处置,实现快办快结、逐件销号。强化源头治理,深化澄清正名,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进一步巩固信访举报“三清三提升”工作成果,切实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三是打击村梗地霸专项行动。认真梳理近三年来涉及镇(街道)、村(居)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重点聚焦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村梗地霸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等方面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加大处置力度,抓好初次检举控告件“清零”、“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件清淤工作。同时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注重个案剖析,加强类案分析,深挖案件背后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漏洞。围绕“治理有效”要求,动态监测村干部有无政治问题、涉恶、充当“保护伞”和群众不良反映等问题,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对查实的问题,及时向镇(街道)党组织反馈,推动镇(街道)党组织严把村干部入口关,选优配强村居“两委”班子。(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各镇街道)

(四)健全四项制度

一是村社干部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一肩挑”严管厚爱、村干部基本报酬、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文件,完善以“三同”考核为主要抓手的村社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结果同村干部报酬挂钩力度。全面深化“导师帮带”工作机制,实行兴村治社名师与新任村社干部“一对一”结对,推动换届后村社班子高效运行。加大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力度,以“四过硬五不能六不宜”为标尺,认定为不合格的,根据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采取停职教育、责令辞职、免职、罢免、职务终止等处置措施。(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水局、各镇街道)

二是村务监督管理制度。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报告制度,落实岗位分工回避、村务监督责任倒查制度,不断压实监督责任,推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居)监察联络站一体发挥作用。实行违法违纪“一票否优”,倒逼村居干部守牢底线。严格执行市委1个届期内对辖区所有村至少巡察1次制度,对问题反映较多的村,运用提级巡察、巡察“回头看”等方式强化监督。(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巡察办、各镇街道)

三是村级工程报备案和招投标制度。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由村民(社员)代表会议或村民(社员)大会讨论确定后,将工程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资金来源、组织形式等情况报所在镇(街道)备案。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进市招标中心招标;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400万元以下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进入镇(街道)招标中心招标;单项估算1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工程可由镇(街道)招标中心招标,也可委托招投标中介组织招投标;单项估算15万元以下的可以采取村级组织招投标,或由村集体自行组织实施。由村集体自行组织实施的,人工费可采取点工形式。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严格按合同实施和支付工程款。(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四是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出台新的《xx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各镇(街道)、村完善制定本地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村级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依法依规实行“五议两公开”,财务报销时须附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决议,确保各项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压紧压实各镇(街道)监管村级“三资”的主体责任,加大村级财务管理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的力度,支持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严格规范履职。集中整治村集体经济收入“另设账目”等问题,将村集体老年协会的财务收支纳入村集体总账统一管理。(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老龄委、市民政局、各镇街道)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发挥牵头主抓作用,明确本地清廉村居建设的目标、标准、任务、要求,形成各具特色、符合本地实际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清廉村居建设负总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协调,定期听取汇报,及时掌握动态,协调解决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参与,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职责范围的清廉村居建设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组织部门要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宣传部门要大力推进农村廉洁文化建设,加大“清廉村居”建设宣传力度;民政部门要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农水部门要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加强村级财务清理和审计。

(三)加强督促落实。相关单位要抽调精干力量,组建联合督导组,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深入基层一线,注重督查实效,加强分类指导。要每季度定期通报全市各镇(街道)清廉村居建设进展情况,加强量化指标分析,推动镇(街道)主动找标杆、建标杆。对督查发现思想不重视、推进措施不够有力的镇(街道)和村社,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扎实推进全省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坚持“尊重规律、稳扎稳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保护、体现特色,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建管并重、长效运行,节约资源、绿色建设”的原则,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到20xx年,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重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明显加强,打造乡村建设湖南样板。

(一)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坚持“城乡统筹、乡村一体”推进乡村规划编制,20xx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实现规划管理依据全覆盖。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合理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优化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因地制宜界定乡村建设规划范围,严守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严格农村居民建房规划审批管理。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加强乡村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科学保护大树古树,编制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注重乡村空间保护开发利用,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管理,作为用地审批和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依据。建立政府组织领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加强规划刚性约束和执行落实。

(二)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全面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统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在规划设计时将更多村组串联起来。以县域为单元,构建外捷内畅交通网,到20xx年,实施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改造3000公里,新增约250个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有序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或错车道建设,建设新村与撤并村间便捷连通路6000公里;促进农村公路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重点建设农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1.8万公里。到20xx年,实现5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省级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水平。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到20xx年,完成约3.3万公里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强化消防车道建设管理,推进林区防火隔离带、应急道路建设。

(三)实施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工程。优先支持以灌区“中梗阻”畅通和骨干山塘清淤加固为重点的小水源建设。推进椒花、犬木塘、大兴寨等在建水库工程建设,加快金塘冲水库等水源工程前期工作,“十四五”期间开展86座大中型病险水库和3528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争完成主要支流治理600公里、中小河流治理1500公里和重点山洪沟治理47条,完善抗旱水源工程体系,充分发挥骨干水利工程防灾减灾作用。坚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持续动态清零,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到20xx年,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指导县级制定并公布本地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推进划定千人以上规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规定配套完善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可由城镇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供水,因地制宜推进供水入户,同步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逐步推进千吨万人农村供水工程实现专业化管理。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健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

(四)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到20xx年,力争全省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9%,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85%,农村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6千伏安。在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较优的区域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适度规模化开发,到20xx年,力争风电、光伏发电总装机规模达到2500万千瓦。可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各类试点示范村、旅游资源丰富的村及民宿场所,支持开展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建设。推动新建农村住房的节能建设和既有农村住房的节能改造。

(五)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进鲜活农产品低温处理和产后减损。围绕蔬菜、水果,兼顾薯类、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畜牧、水产等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建设预冷库、节能型机械冷库、节能型气调贮藏库、通风贮藏库等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到20xx年,全省新增冷藏保鲜能力100万吨以上。构建“一核三区多基地”冷链物流格局,布局建设长株潭冷链物流核心区块和湘南、洞庭湖、大湘西地区冷链物流区域中心。发挥怀化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示范带动作用。完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改造提升县城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商贸中心,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打通农产品进城“最先一公里”,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到20xx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物流快递全覆盖。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提高农村物流配送效率。

(六)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动数字乡村试点扩面,到20xx年,建制村千兆光纤通达率和5g网络覆盖率均达到80%以上。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行动,构建智慧农业气象平台。加强农村仓储、物流、冷链设施的数字化建设,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在农业生产、加工、经营中的运用。推动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数字博物馆建设。推进乡村治理、农村集体经济、集体资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字化管理。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到20xx年,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事项除外)。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加快城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实现所有建制村益农信息社全覆盖。深入实施“雪亮工程”。集中开展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指导地方因地制宜设置农村地名标志。

(七)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规范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和配套服务设施管理,加快补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服务设施短板,支持党务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服务就近或线上办理。构建县、乡、村三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建设农村社区“30分钟健身圈”。有序推进村庄“亮化工程”,逐步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持续推进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门前十小”工程。实施县域城乡广播电视建设一体化行动,推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基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善县域节目传输覆盖。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八)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农房周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农房设计,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完善农房使用功能,推动配置水暖厨卫等设施,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木竹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加强新建农房选址的引导,合理避让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山洪危险区和地下采空区,与交通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危险危害源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不随意切坡建房。省级统筹建立从用地、规划、建设到使用的一体化管理体制机制,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信息化管理,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科学设置农村防灾避难场所,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保护民族村寨、特色民居、文物古迹、农业遗迹、民俗风貌。

(九)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推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支持美丽屋场和美丽庭院建设,建设一批省级美丽乡村。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实行“首厕过关制”,做到农村户厕愿改尽改,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厕,到20xx年,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统筹推进厕所粪污、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打造一批“水美湘村”,建设一批水库移民美丽家园。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到20xx年,实现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健全“户投放、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广“五点减量”“二次分拣”“绿色存折”“积分银行”等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依法探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受益农户合理付费机制。加强乡村风貌引导,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打造村庄生产生活生态共同体,建设具有湖湘特色的和美乡村。大力实施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从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十)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发挥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对村级幼儿园的辐射指导作用。加强芙蓉学校内涵建设,持续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实施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现农村学校网络和多媒体教室全覆盖,加快推进乡村教育数字化转型,构建城乡数字教育资源共同体。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支持县域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各县重点办好1所以上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加强高职院校涉农专业建设。加快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提升县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升级改造一批中心乡镇卫生院,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发热门诊。推进村级医疗疾控网底建设,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和产权公有化建设,持续提升村卫生室健康管理水平。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保障合理收入。推动城乡养老助残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设施和服务协调发展、均衡布局。支持卫生院、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大力推动殡葬改革,推进乡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

(十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充实加强乡镇工作力量。持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实现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驻村工作队全覆盖。除一些确不具备发展条件的村外,力争在“十四五”时期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实现村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原则上每个村每2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每个县每年新发展农村党员35岁以下的不低于50%。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村民自治、综合治理、应急管理、保障救助等工作,推广“乡村振兴月例会”等典型做法。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推进法治乡村、清廉乡村、平安乡村建设和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经常性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十二)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实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全覆盖,大力发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发展农村网络文化阵地,面向农民群众提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开展“欢乐潇湘”“湖南公共文化进村入户・戏曲进乡村”等文化下乡活动。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推动非遗工坊建设。推进文旅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支持一批革命老区基点村利用红色资源推动文化建设和产业发展。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加强家教家风建设,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的作用,推动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大力开展高价彩礼、厚葬薄养、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广积分制、数字化、“湘妹子能量家园”等典型做法。

(十三)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省直牵头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根据国家有关部委重点任务专项推进方案,制定相应专项推进方案;要结合湖南实际,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列出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推进。其他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推进。专项推进方案和年度工作方案及时报省乡村振兴局备案,相关责任部门每半年报送一次工作落实情况,由省乡村振兴局汇总形成年度建设任务和工作推进情况报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十四)完善项目库管理制度。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原则,在县一级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加强项目论证,优先纳入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安排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原则上须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结合实际制定“负面清单”,建立健全入库项目审核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

(十五)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对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按规定实施简易审批。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对于农民投资投劳项目,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严格规范乡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

(十六)完善农民参与机制。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推广屋场会、恳谈会等方式组织农民议事,引导农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农村低收入群体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将政府投资村庄建设项目产权划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承担管护责任,推行“门前三包”、受益农民认领、组建使用者协会等农民自管方式。

(十七)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各地要以清单形式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建立公示制度。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电信、邮政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推行经营性、准经营性设施使用者付费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十八)加强投入保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乡村建设。省财政继续通过现有渠道重点支持乡村建设,在资金项目安排上,适当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将乡村建设作为地方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强化资金筹措和奖补。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进乡村建设。可按规定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支持乡村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依法依规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投入。

(十九)创新金融服务。推动农村金融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围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领域,依法合规开发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加大对乡村道路建设、供水工程改造等项目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稳妥拓宽农村资产抵质押物范围,支持开展保单、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活体畜禽、圈舍、养殖设施等抵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项目申报发行政府债券。加强涉农金融创新服务监管和风险防范,防止发生区域性、涉众型金融风险。

(二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将乡村建设纳入省内对口帮扶重点支持领域和驻村帮扶工作重点内容。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群团组织作用,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商协会等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注重发挥乡贤作用,深入开展“迎乡贤建家乡、改陋习树新风、兴产业振乡村”活动。

(二十一)完善集约节约用地政策。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支持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力打造“接二连三”全产业链;省级每年安排至少10%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乡村产业等乡村建设用地;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应保尽保,单列用地指标。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发展休闲观光旅游等产业必需的配套设施建设,可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不突破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等约束条件及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以项目所涉及区域确定范围边界,编制特殊单元详细规划,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满足“点状供地”合理用地需求。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在建制村域内规划村庄集中建设区,集中共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可依法依规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重点保障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探索针对乡村建设的混合用地模式。鼓励在符合集体建设用地负面清单管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产业用地政策,不需要办理不动产权变更或转移登记手续的,可以暂不进行规划修改、不办理土地使用用途变更手续。对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省级以上乡村建设行动项目,及时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审批手续。推行小型村庄建设项目用地简易审批。

(二十二)强化人才技术标准支撑。加快培育各类技术技能和服务管理人员,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师、乡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支持熟悉乡村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村庄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人才互通共享。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开展“湘才乡连”万名专家服务乡村振兴行动。鼓励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乡村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分类制定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技术导则。建立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标准体系,完善建设、运行维护、监管、服务等标准,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十三)强化统筹协调。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要求,压实县级党委和政府责任,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落地实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市县乡党委和政府要把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结合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统筹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

(二十四)实行清单管理。全省按照近细远粗、分步建设的原则,按年度确定建设任务,细化到县市区。各县市区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要求,科学制定任务清单,建立乡村建设台账。

(二十五)加强评估考核。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采取第三方评估、交叉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确保乡村建设项目质量和实际效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乡村建设评价,查找和解决乡村建设中的短板和问题。

(二十六)强化宣传引导。统筹各级各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建设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推进乡村建设浓厚氛围。

清廉机关创建实施方案

(二)坚持以组织建设为基石,开展固本强基行动,构建党建业务融合体系。 。

(三)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支撑,开展清废改立行动,构建权力运行制约体系。 。

(四)坚持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开展正风肃纪行动,构建干部管理监督体系。 。

(五)坚持以文化建设为载体,开展思廉践廉行动,构建清廉文化培育体系。 。

清廉村居心得体会

清廉村居是指村居干部和村民共同参与,以廉洁、公正、透明为核心价值观的村庄管理模式。我所在的村子近年来也开始实行清廉村居管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我深有体会。在这里,我将分享我对清廉村居的心得感悟。

第二段:廉洁的管理机制。

清廉村居的管理机制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廉洁审计。在我们村,每年都会由镇财政部门以及相关专家对村庄的财务进行审核,确保资金的使用合规合法。同时,对村干部的收入来源进行全面排查,防止违规乱纪。借助专业的审计手段,我们村的财政管理崭新了面貌,村民的利益得到了更好的保护。

第三段:公正的决策机制。

在清廉村居中,决策机制的公正性是非常重要的。我们村采取了多元化的决策方式,包括村民代表会议、群众议事会等,每个村民都有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在决策过程中,我们村干部会聆听村民的建议和意见,并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做出公正的决策。这种决策机制让村民发现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的渠道更加畅通,使得村庄的发展更加民主和公正。

第四段:透明的工作机制。

清廉村居下注重透明的工作机制,即干部在执行工作中需要与村民做到事事有据、事事有法可依。我们村设立了举报电话和意见箱,提供给村民投诉和建议的渠道。每个村干部都需要如实记录和报告自己的工作,并定期公开村庄的财务收支情况。这种透明的工作机制,不仅能够增加村民对干部的信任和认可,也能够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五段:建设共享的社区文化。

清廉村居的建设离不开村民的积极参与。在我们村,每个村民都被鼓励参与共同建设,不论是文化活动、环境卫生还是道路修缮等,大家都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参与到实际的工作中去。这种开放包容的文化氛围,让我们村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更加增强。同时,我们村还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增进村民之间的友谊和相互理解。清廉村居不仅是一种管理模式,更是一种社区共享和发展的文化。

总结。

通过实践,我深刻体会到清廉村居的重要性和优势。廉洁的管理机制、公正的决策机制、透明的工作机制以及共享的社区文化,使得我们村从内到外都焕发出勃勃生机。我相信,在清廉村居的引领下,我们的村庄将迎来更为美好和繁荣的未来。

清廉机关创建实施方案

根据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全面推进市直机关清廉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诸机工委[2018]9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加强机关清廉文化建设,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从严治党要求,确立“培养廉洁高效、公道正派的机关作风”为目标,培育政治过硬、业务精练、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营造文明、规范、和谐的工作环境,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形象,营造崇廉尚洁的从政环境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准备部署阶段(5月上旬—5月中旬):开展活动前期调研,研究制定活动计划,做好活动开展的相关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5月下旬—11月底):按照活动计划表,全面组织实施清廉文化建设。

3、小结验收阶段(12月份):对清廉文化建设开展情况进行整理汇总,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方向。配合做好市直机关党工委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验收工作。

1、抓学习教育,夯实从严治党思想政治基础。认真执行机关干部周一夜学制度,制定夜学计划;按照“每月一提示”的部署,指导全体机关党员干部逐字逐条学懂弄通党章党规党纪;开展学习经验交流,每月撰写心得体会,开展经验交流,每名机关党员每年至少报送一篇以上廉政教育心得体会;组织参加庭审、参观监狱等实地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规矩意识和敬畏之心;强化干部“八小时外”廉洁自律教育,树良好家风,促廉洁从政。

2、抓阵地建设,潜移默化增强干部防腐意识。要将清廉文化纳入机关党建示范点建设内容,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原则,利用大厅、走廊等场所,建成清廉文化长廊,利用办公室的墙面、桌面,设置廉洁警示牌,以“倡廉于有形、润物于无声”的方式增强党员干部的防腐意识,浓郁清廉机关氛围。适当投入经费,购置一批清廉文化书籍、影像制品,为机关干部提供丰富的清廉文化精神食粮。

3、抓活动载体,开展富含清廉内涵的“六个一”活动。开展清廉文化进机关“六个一”活动:讲好“一句话”。要求机关党员干部结合岗位廉政风险点开展“一句话”提醒,做成廉洁警示牌,以提醒鞭策行动;读好“一本书”。机关党支部每季度向党员推荐一本廉政题材书目,并督促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上好“一堂课”,“一把手”每半年上一堂廉政党课;走好“一次亲”。鼓励机关干部在“返乡走亲”活动中,把“清廉诸暨”宣传深入一线,促进崇廉向善的社会风尚形成。此外,组织机关全体年轻干部开展一次廉洁自律知识竞赛,强调年轻干部在做好业务同时一定要注意“抬头看路”,主动吃透中央、省里关于纪律规矩方面的文件精神,入脑入心。

4、抓宣传引导,营造弘扬清廉文化的舆论氛围。在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媒体、自媒体等新媒体,通过短信群发、微博撰文等形式,向机关干部推送清廉文化元素,构筑舆论宣传阵地;加大清廉文化建设的信息采集、编辑和报送,加强清廉文化宣传,引领舆论导向,让清廉文化真正入耳、入脑、入心;充分结合“返乡走亲”活动,动员机关干部主动下基层,深入村落民居宣传清廉文化,在清廉文化引领乡村文化健康发展中,体现机关智慧、提供机关方案;要深入挖掘一批默默无闻、埋头苦干、勤政廉政的“老黄牛”式好干部,配合做好全市廉政先锋、廉洁模范、清廉文化示范岗等先进模范的评选表彰活动,坚持典型引领,用这些典型干部的先进事迹和可贵精神,激励全体机关干部对标“好干部”标准,争当“为民、务实、清廉”的新时代好干部。

1、加强领导。成立由机关党委书记任组长,机关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它机关党委委员任组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2、高度重视。要高度重视抓好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清廉诸暨”建设,省厅、绍兴市局关于“清廉国土”建设,市纪委关于清廉文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及本方案总体规划,科学制定本部门活动具体方案计划,细化工作,强化责任,深化落实,确保活动各个阶段工作内容得到扎实推进。

3、积极参与。各科室、单位要把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塑造党员干部良好人格形象和执政形象,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摆上位置,抓实抓好。全体人员要积极参加各项廉政文化活动,各科室及干部职工活动参与率将列为年终评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清廉村居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于社区和村庄的期望也发生了变化。除了物质生活的美好,人们更加追求一种清廉、和谐的村居环境。作为一位居住在乡村的居民,我有幸亲身经历了我所在村庄的“清廉村居”建设,以下是我对这一主题的一些体会和心得。

首先,在品德上,村庄居民有着自律自强,守法诚信的优良品质。在我们村庄中,大部分居民遵循着社会公德和道德法则。他们不仅以诚信为根本,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而且在生活中主动参与公益活动。例如,每年的春季,村民们组织了一次义务植树活动,以美化村庄的环境。这种清新的空气和美丽的景色有助于净化我们的心灵,使我们与大自然和谐共处。

其次,村庄居民在思想意识上实现了巨大的转变。他们推崇科技进步的精神,乐于接受新观念和新思维,不断借鉴其他地方先进的管理经验,注重教育和人才培养。我们村庄的居民组织了各种各样的培训和学习班,旨在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培养人才。这使得我们的村庄有了一个强大的青年队伍,他们有着先进的科技和管理知识,为村庄的发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支持。

再次,村庄居民对环境保护有着强烈的意识。在过去,由于经济发展的速度远超环境保护的步伐,很多地方成为了污染源,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造成了很大的破坏。然而,我们的村庄在发展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建设了一套科学有效的环境治理办法。同时,村庄居民也普遍从事绿色生活方式,如养殖有机农产品、使用可再生能源等,让我们的村庄成为了一个宜居、宜业的好地方。

最后,村庄居民在社区文化建设上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过去,很多乡村社区由于信息交流不畅,文化受到了严重的侵蚀,乡风演变成了劣风。然而,随着互联网和电子科技的快速发展,我们的乡村社区也借助这些先进的技术手段,建立了自己的文化传承体系。我们村庄的居民成立了文艺团队,每年都举办文化活动,包括戏曲表演、乡土剧场等。这不仅丰富了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也展现了我们村庄的良好形象。

总而言之,清廉村居的建设是一个长期、艰苦而复杂的过程。这需要居民们的共同努力和社区的大力支持。我深信,只有通过人性化管理、科技发展、环境保护和文化建设,我们的村庄才能成为一个清廉、和谐的村庄,给我们的居民带来幸福和舒适的生活。

清廉机关创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省、市委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落深落细,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漳州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漳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深入开展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的实施意见》(漳委工〔2020〕7号),结合委局机关党的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做到“两个维护”、当好“三个表率”、站稳人民立场为主要任务,以“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四个牢牢把握、六重点六带头、三落实”部署要求,真正实现党组织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更加坚强、党员干部队伍示范引领更加突出、党建领航发展辐射带动更加有效、党的政治生态更加清朗的目标要求,为推动教育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高质量教育提供坚强保证。

主要原则:把“六个坚持”贯穿始终,就是要坚持政治统领,彰显政治机关的鲜明属性;坚持人民立场,践行党的宗旨,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坚持以上率下,以班子带基层、以机关带系统、以领导带党员,逐级创建,全员覆盖;坚持问题导向,把握特点规律,着力破解机关党建新老难题;坚持分类指导,科学精准施策,不断提高“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工作的针对性;坚持注重实效,以创促建、以创促改,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各项教育工作扎实有序有效开展。

(一)开展“举旗铸魂”活动,争当忠诚向党的模范。

1. 从严从实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贯穿于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全过程,教育引导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切实增强“双建”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同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政治路线的言行作斗争,在践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走在前、作表率。(责任科室:党委会牵头,各支部、科室配合)。

2. 带头加强理论武装工作。紧紧围绕建设学习型机关工作主线,以主题教育为载体、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以党支部为基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原著原文、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在福建工作期间的探索实践、创新理念,特别是要与学习《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福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系列采访著作、实录结合起来,深化开展“领导带头学,每两周讲一课”主题活动,开展“三个一”活动,即“每两周中心组一次主题学习、支部一次集中学习、党员自学一篇文章”,积极推进机关“大学习、大宣讲”活动,真正学出坚定信仰、学出使命担当。(责任科室:组织科牵头,各支部、科室配合)。

3. 抓紧抓牢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教育,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旗帜鲜明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发扬斗争精神,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问题,紧绷意识形态斗争这根弦,守牢守好机关和工作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宗教工作篇的学习教育,深入排查、妥善处置党员(团员)参教信教问题。加强漳州教育网、漳州教育微言等宣传舆论主阵地管理,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树立互联网纪律意识,正确引领舆论导向,自觉维护网络晴朗空间,积极建设良好的网络生态。(责任科室:思政科牵头,各支部、科室配合)。

(二)开展“固本强基”活动,争当组织建设的模范。

1. 扎实推进“五有八健全”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深化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持之以恒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行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延伸到基层、规范到支部、落实到党员。坚持从严从实抓基础、抓规范、抓长效,打造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行规范、作用突出的基层党组织“样板”,积极发挥支部和党员在破难攻坚、服务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责任科室:党委会牵头,各支部、科室配合)。

2. 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政治生日等组织生活经常化、规范化,从制度落实上实现党支部活动的常态化,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坚决防止组织生活中形式主义、娱乐化等倾向。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结合教育实际积极创新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内组织生活活动形式,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健全民主生活会指导列席、督查通报等制度,完善考评,规范有序,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责任科室:党委会牵头,各支部、科室配合)。

3. 从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党员日常管理,将党员在学习、业绩、廉洁、品行等方面的带头示范行为进行评价,年底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进行考评。深化做好党员“三培养”机制,即把优秀青年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管理骨干、把党员教学管理骨干培养成学校领导,着力打造高素质的教育铁军队伍。严把发展党员“入口”,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培养、教育、考察、政审、审批和转正等环节工作。严格党员“出口”程序,重视对不合格党员、失联党员、信教参教党员等问题的排查摸底和整改工作,对触碰党员管理“十条红线”的党员进行严肃处置,并对受组织处置和党纪处分党员跟进教育帮扶,以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责任科室:人事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三)开展“提速增效”活动,争当责任担当的模范。

1. 增强机关干部本领。按照“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的要求,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党日活动普遍学、分层培训集中学、知识竞赛督促学、党教基地实践学等模式,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全面增强机关干部的能力本领。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将学习调研的成果转化为最强的使命担当能力,以时不我待的工作激情、素质过硬的工作水平确保机关政令畅通,决策落地落实,确保重点工作、重要任务按时保质完成。(责任科室:人事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2. 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部署要求,围绕“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强服务强效能”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积极发动机关党员干部做“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有力推动者。切实把“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贯穿到机关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更加完善“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等服务制度;大大胆创新“提前踏勘”、“送审批上门”、“区域特色公共服务”等服务方式,切实把“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教育机关公共服务领域全面延伸扩面,进一步提高机关运行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3. 进一步深化“效能革命”。认真落实上级和我市有关提高服务质量的系列部署要求,着力解决执行不力、办事不畅、作风不实、行为不廉等问题,着力整治“不作为”“中梗阻”等作风顽疾,打通“最后一公里”,优化管理流程,主动作为、敢出实招、改进服务,不断改善和提升服务环境。(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四)开展“正风肃纪”活动,争当遵纪守法的模范。

1. 完善廉政风险防控。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压实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廉政信息研判,强化对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和预防。建立完善风险防控预警处置机制,围绕“人、财、物、权”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对照岗位权力行使的依据、界限和责任,制作工作流程图,标注出易发不廉洁行为的岗位和环节,确定廉政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控措施,梳理形成风险防控清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汇编成教育系统清廉建设“口袋书”。通过开展常规谈话、干部任前谈话、提醒诫勉谈话等形式,建立健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紧绷廉洁自律之弦,防微杜渐。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机关各党组织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廉政专题学习和1次警示教育。(责任科室:组织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2. 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强化对人、财、物等重要环节的监督制约。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紧盯重要节点,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各种形式的反弹回潮、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持之以恒开展明察暗访、正风肃纪,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力度。运用《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八种办法,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机关党员进行有效监督。加强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决策、想问题、办事情,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3. 积极转变工作作风。践行“四下基层”“四个万家”“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好作风,传承弘扬女排精神、谷文昌精神、“漳州110”精神,密切联系、真情服务师生群众。广泛推行“一主题、两清单、三机制”城市基层党建共驻党建等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落实委局领导联系挂钩基层(学校)和机关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师生群众等制度,解决好机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进群众感情和做群众工作的本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为基层、学校和师生减轻负担。(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4. 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建设,严格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通过“最美”系列评选、师德师风大讲堂、论坛、报告会、演讲比赛多种形式,弘扬高尚师德,树立优良师风,增强广大教师以身立教、创先争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培养“四有”教师队伍,当人民满意的教师。不断健全完善师德师风考核与评估制度,严肃责任追究,逐级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促进干部作风、师德师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深入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完善“明查暗访、举报取证查实”常态机制,严查严治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办班及到社会培训机构兼职等情况,从严规范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责任科室:人事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五)开展“关心关爱”活动,争当严管厚爱的模范。

1. 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分析报告制度,针对教育行政部门机关人员的专业化特点,及时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全方位、常态化逐级开展谈话有约帮扶制度。重视做好机关党员干部心理健康工作,助其理顺情绪,提振精气神。(责任科室:党委会牵头,各支部、各科室配合)。

2. 营造机关清廉文化氛围。推动清廉文化活动进机关进校园活动,发挥机关党员干部在移风易俗中的带头作用,形成崇尚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积极开展寓教于乐的清廉文化活动,广泛组织喜闻乐见、积极向上的文艺创作、趣味竞赛等文体活动,提升机关党员干部对清廉文化的认同感。带头抓好家教家风建设,深入开展以“助廉”为主题的沙龙活动,机关党员干部配偶签订廉洁承诺书,在机关形成崇廉、尚廉、倡廉、守廉的新风尚。(责任科室:党委会牵头,各支部、各科室配合)。

3. 开展温馨暖心活动。积极落实党内关爱帮扶举措,通过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生活上关心,心理上关怀,为机关党员干部办实事、解难题。关心机关党员干部的专业成长,为其适应岗位、专业培训、职务职级晋升等提供条件;重视做好机关党员干部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定期开展情绪缓解活动;适应机关党员干部新需求,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落实年休假制度,在机关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良好氛围,着力增强团队凝聚力。(责任科室:人事科牵头,各支部、各科室配合)。

创建模范机关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按照部署要求,结合教育机关特点,制定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创建措施。采取召开会议、座谈研讨、观摩交流等各种形式,引导各科室、各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二)查摆问题阶段(2021年1月5日至1月30日)。坚持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聚焦机关党建薄弱环节,以履行“一岗双责”、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执行民主集中制度、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方面为重点,逐条查缺补漏;对未完成整改且影响创建模范机关的,全部纳入创建问题清单。在本机关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中,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相互帮等方式查找问题,广泛征集意见建议。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调研、座谈等方式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分析查摆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做到责任到人、时限清晰。

(三)整改提升阶段(2021年2月1日至8月30日)。针对问题清单,坚持立行立改、边做边改,逐条逐项对照整改销号,确保整改落实成效。持续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完善和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对存在纪律和作风问题的干部及时提醒、批评、教育、处理;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进行岗位调整。以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为抓手,突出机关特点,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确保质量和效果。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及时修订完善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规定。

(四)考核验收阶段(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对委局开展创建活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总结经验做法,巩固创建成果。建立创建模范机关的体制机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进一步提升教育工作程序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力求达到模范机关的标准要求,同时向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申报评估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是发挥好教育行政机关职能作用的客观需要,是推动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的必然要求,对推进机关和学校党的政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导向作用。市教育局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相关班子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双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组织科(详细名单见附件)。

(二)强化责任落实。机关各科室、各党支部要根据“双建”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定时间节点,分头落实,责任到人,积极推动“双建”活动实施。“双建”活动作为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的重点,将纳入机关科室的年度考核,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网站、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介,结合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予以推进,努力挖掘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中的示范典型,广泛宣传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大力营造机关带头、学校共建的良好舆论氛围。

清廉学校食堂建设实施方案

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海教勤〔20xx〕03号《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海安县食堂用工暂行规定》、《海安县教育系统食堂会计核算办法》以及学校食堂管理和卫生工作方面的制度等文件精神,加强我镇各校(园)食堂管理,减轻学生家长负担,消除学校食堂安全隐患,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制止侵占学生餐费的违纪行为。

1、规范学校食堂账务管理,确保记账合规合法、票据真实、手续齐全、账表规范。

2、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确保收支合规合法,把紧支出关,严禁非伙食支出在学生伙食费中列支,严禁占用学生伙食费。

3、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完善食堂卫生设施和管理制度,严防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4、加强学校食堂人员思想作风管理,确保食堂人员服务态度好、工作质量好,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努力服务于学校教学和师生生活,力争食堂满意度达95%以上。

1、强化学校食堂校(园)长负责制,把食堂安全卫生管理放在首位,完善食堂管理和安全卫生工作制度。食堂人员必须把握好质量关,严禁购买使用腐烂变质、有害有毒食物,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做到无证不购.严格操作规程,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注意用电用火以及消防器材的管理,确保食堂无一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食堂用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各校控制使用合同工,适当使用钟点工,签订好合同,报教办核批。同时加强食堂员工的`业务培训和政治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加强食堂物品采购管理。执行县局对大宗物品统一采购制度,签订好合同,招标定点采购,对于其他小宗物品要建立三人以上购货队伍,选点采购,对产品价格、质量等内容逐一验收和记录。实行食品留样制度,做好留样记录,把好食品质量关。严堵违纪漏洞。

4.加强食堂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收费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合理收取学生伙食费,及时开出票据并缴入财政专户。

5.加强食堂财务手续管理。较大数量的食品、物品的采购要由采购组操作,购进食品、物资的验收、领用、证明及审批手续必须齐全,做到透明公开。

6.加强食堂会计核算管理。严格执行《海安县教育系统食堂会计核算办法》,统一成本开支范围,统一按县局规定标准进行各项提留,杜绝非食堂费用的支出。按日进行核算,按周平衡,按月结算,确保学生伙食费专款专用和伙食收支平衡。

8.加强食堂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由教师代表、工会负责人和其他中层干部组成监督小组,对学生伙食成本核算和饭菜质量、价格进行监督,对食堂帐目进行审查。

9.实行学生伙食账的公示制、报告制和民主理财制。每月十日前,向全校师生公示上月的伙食收支状况,并将帐册、单据、公示表和财务报表送财务中心审核。学期结束,组织民主理财,结算好学生伙食费,向教师、学生和社会公示。若有结余,立即退给学生。

10.加强食堂工作的检查和督查。把食堂管理工作要列入各校常规检查、督查评估考核项目之中,教办将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抽查,对检查、抽查发现的问题,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清廉机关创建实施方案

(二)实施思想教育重点行动,做理论武装的模范 。

(三)实施机关党建提升重点行动,做组织有力的模范 。

(四)实施转作风抓落实重点行动,做责任担当的模范 。

(五)实施清廉综合执法行动,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