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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及措施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实用5篇)

时间:2023-09-29 17:49:22 作者:MJ笔神 危化品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及措施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实用5篇)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方案来实现这些目标。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确保建国70周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xx〕22号)和《潍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潍安办字〔20xx〕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突出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和关键环节,全面查清企业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彻底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严密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提升全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工作进度及安排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现在起至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份,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组织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开展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

第二阶段:7月至8月底,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对辖区、行业领域内的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全面系统的安全“体检”,逐企业形成安全“体检”报告;对其他企业开展自查整改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第三阶段:9月至10月底,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企业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三、工作内容和措施

(一)组织企业进行风险隐患自查自改

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企业都要对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参照《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附件1),从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外部环境安全等方面,进行一次全方位、全过程的风险研判和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找出问题隐患,迅速落实整改。要组织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重点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

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自查自改的检查指导,对自查自改不认真、主要问题未找准、风险研判不全面不深入的企业,要推倒重来,责令重新进行自查自改。

(二)组织开展安全“体检”式检查

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制定可行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体检”式检查。要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和各专业、专项检查表(附件2至附件4),结合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按照先急后缓、有序进行的原则,制定工作计划,列出企业名单,从红、橙、黄、蓝等级企业依次推进,全面开展安全“体检”式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改不认真、不彻底和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薄弱、涉及“两重点一重大”、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

安全“体检”要突出抓好以下整治内容:

1.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企业是否制定和落实安全培训计划,是否按照法规规定完成全员培训考核任务,企业“三类人员”是否培训合格后上岗。现场抽测企业负责人和分管安全、技术、生产负责人的安全履职能力,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车间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能力,岗位作业人员实操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xx),是否建立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现场抽查动火、受限空间作业档案资料,抽测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特殊作业的审批人、现场监护人、作业人员,是否熟练掌握特殊作业安全规定知识和本企业的动火区域划分、受限空间台账等情况。

3.开停车、试生产和变更管理。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是否将开停车、试生产方案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是否建立和落实工艺、设备、人员和管理的变更管理制度。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原则上不得进行化工装置开停车、试生产。

4.反“三违”行动。是否建立反“三违”工作机制和管理标准,列出重点“三违”行为目录,实施全员、全过程反“三违”,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建立违章曝光平台,实现检查、曝光、整改、考核一体化管理,根治违章顽疾,消除人的行为隐患,严防“三违”问题引发事故。

5.外包工程管理。是否严查承包单位施工资质、用工合同、工伤保险、健康证明、特殊工种资格证书等;是否对外包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是否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督;是否将外包单位纳入本单位进行统一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三)关停处罚一批安全不达标企业

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安全“体检”报告提出的处置意见,确定关闭、停产和处罚企业名单,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实施行政处罚,处理结果要主动由媒体报道、向社会公告。

(四)实施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安全“体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指令,跟踪企业落实,限期整改完成,直至问题隐患销号清零。对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或停产整改,并建立台账,由市安办进行挂牌督办;企业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限期整改完毕。要及时对检查发现或者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跟踪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五)落实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都要建立安全风险研判、报告、承诺、公告和监督制度,建立覆盖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研判工作流程,按照“一级向一级负责,一级向一级报告”的原则,各岗位、班组、车间、部门自下而上层层研判、记录、报告和签字承诺、压实责任,做到安全生产承诺、全员安全生产职责、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安全操作标准规程“四个公开”,接受职工和群众监督。

(六)开展明查暗访及“回头看”检查

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织明查暗访,通过媒体曝光,对全市安全“体检”和企业特殊作业、外来施工队伍、“三违”问题等进行抽查;采取突击检查、夜查、委托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检查等方式,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进行“回头看”检查,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七)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落实属地监管和网格化管理责任,重点查处和打击危险化学品项目未经安全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运行等行为;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件等行为;应关闭未关闭或关闭不到位,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等行为;违法出租分包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利用各类闲置仓库和院落、废弃厂房、路边店、出租(租用)房屋、民房等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等行为。

(八)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视情况对各镇街区和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1、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对各镇街区实行“一票否决”:发生致人死亡爆燃事故的;发生非法生产经营事故的;发现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未予有效制止的。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发生爆燃事故的;因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三违”行为导致发生事故的;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经挂牌督办仍未完成整改的;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的;瞒报、谎报、迟报安全事故的。

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一年内不得推荐为评先树优对象。被“一票否决”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一年内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对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表彰奖励。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摸清辖区、行业领域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细化整治内容,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

(二)抓好自查自改工作。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主动抓好自查自改工作,彻底摸清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加强风险管控,改善安全生产环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企业的自查自改可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相结合,自身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要聘请安全专家或者安全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出的问题隐患立行立改,以此提高风险管控能力。6月26日前,各有关企业要建立问题隐患整改清单、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并编制自查报告,分别报送至各有关部门和所在镇街区。

(三)用好“体检”成果。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聘请责任心强、安全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或者高水平的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参与安全“体检”。必要时聘请专家或者安全服务机构,专业力量应当涵盖工艺、设备、仪表与电气、安全管理、应急与消防等方面。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逐项检查、确认、签字,确保检查项目无遗漏、问题隐患找准确。根据安全“体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结合日常监管掌握情况,及时调整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加大对红、橙色等级企业的监管,实施精准监管执法,有效防控安全风险。要对事故隐患产生原因进行分析追溯,实施“四不放过”整治措施,做到事故隐患产生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合格不放过、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追究不放过、隐患根源不彻底消除不放过,彻底解决边排查整改、边产生隐患的问题。7月3日前,要将“体检”计划、工作台账和企业名单报市安委会办公室;8月28日前,要形成安全“体检”报告(见附件5),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处罚、停产、关闭的处置意见,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加强跟踪督导。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督查梳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研判分析和信息归集,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每月26日前向市安办报送工作进展特别是执法检查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对瞒报、漏报和执法不严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官僚主义不作为。

(五)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和政策,及时曝光一批关闭、停产、处罚案例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引导和鼓励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身边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时间节点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材料。联系人:王德亮;联系电话:1516953008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针对学校临近放学时,突降雨雪,学生未带雨具,而大量家长集中在校门口接学生情况,适用此项方案。(如果连续雨雪天气,家长学生们已经做好应对准备,学校将执行常规放学安排。)

1.东门:所有家长从东门进入,家长接到学生后,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走东门或西北门。

2.西北门:只允许家长和学生出校门,禁止家长从这个门口进入校园。

3.北门:临近放学,突发雨雪天气时,北门要关闭。

1.各班班主任在教室内组织学生,一律按照大队部广播统一安排;不允许因学生做值日或个别辅导等原因留学生在校园内逗留。

2.大队部利用广播系统按照学校放学错时安排,分不同时段通知相关年级和家长组织放学。

3.校门口家长要按照学校广播要求,在不同时间段进入教学楼接走学生。

4.如果家长晚到,班主任要组织相关学生在教室内等待。

1.雨具使用引导:为避免学生因个别雨具锐利,倡导、鼓励家长为学生配备雨衣。

2.对于使用雨伞学生,提醒学生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进教学楼时要做到收伞;二是持伞时,伞尖要朝下;三是严禁用雨具打闹。

3.如果连续雨雪天气,家长学生们已经做好应对准备,学校将执行常规放学安排。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县安委会要求,县工信局结合《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实施方案》(金安字〔20xx〕24号),现制定全县危化品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如下。

20xx年9月26日至12月31日。

全县范围内危化品生产企业。

6、组织职工全员参加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职工排查隐患奖励制度制定及执行、问题隐患排查及闭环管理情况等。

具体检查项目可参考附件1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表。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镇街、产业园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确保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充分发挥好属地监管责任,督促辖区内危化品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加强配合,联合行动,实现全县危化品行业内上下安全生产一盘棋,全力做好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迅速部署行动。有关镇街、产业园对照本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和目标,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建立台账。督促辖区内各危化品企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整改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列出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切实做好辖区内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局安全科牵头,组织相关科室、相关人员建立工作小组,联合有关镇街、产业园对全县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不间断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一般隐患问题做到及时整改,按期办结。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将移交相关安全生产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执行不力者上报县安委会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者严肃追责。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目前已进入冬季,气候寒冷干燥,雾雪、冰冻、大风、强降温等恶劣天气增多,各类安全风险和危化品固有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面临严峻挑战。为深刻吸取近期多起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危化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现就做好化工(危化品)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各企业要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冬季安全生产管理。一要加强防冻保温,认真排查涉及易凝冻液体储罐、管道、设备,落实保温措施,防止因设备设施及管道阀门冻裂等情形导致发生事故;二要加强巡检,突出重点设备、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确保温度、压力、液位等重要参数监测仪表、有毒和可燃气体报警、安全附件等完好投用,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三要加强防火管理,针对冬季气候干燥的特点,重点对消防设施、锅炉、用电设施、取暖设备等进行检查,杜绝火灾事故发生;四要加强教育培训,让全员熟知并了解冬季岗位安全操作要素和防火防爆、防静电等安全知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应急救援能力;五要加强承包商管理,各企业在委外作业时要充分考虑人员冬季反应能力、恶劣天气等因素,严防承包商抢工期、赶进度造成安全管理松懈;六要加强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认真落实风险辨识评估、安全审批制度和作业场所监护措施,遇雨雪大风天气应停止室外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等非常规作业。

各县区局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确保冬季安全生产。一是加强在线巡查,每日调度辖区内危化品企业高危作业、领导带班、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并依托危化品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值班值守、工艺参数、危化品仓储、报警处置等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跟踪整改闭环;二是持续强化督导检查,按照《化工(危化品)行业深化提升安全防范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综合采用夜间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辖区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发现问题隐患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企业停产整改;三是加强信息调度,结合《淮安市化工(危化品)企业每日安全生产运行情况统计》要求,每日上报辖区内化工(危化品)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并督促企业对自查出的隐患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预案“五落实”,实施闭环管理。

各县区局要加强应急调度指挥,及时发布寒潮、雨雪、大雾等天气预警信息,督促企业提早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各企业要完善冬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要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

各县区局要迅速将上述通知精神传达到各化工(危化品)企业,督促和指导企业落实冬季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压实危化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本市开展压实危化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试点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强责任、强监管、强奖惩”的举措,试行危化品(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销分管理办法,进一步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有效化解重大(较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泰兴经济开发区内领取危化品生产、使用许可证的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医药化工企业,有储存设施的危化品经营企业(含港口经营,不含加油站)。

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

《泰兴市危化品(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销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记销分办法”)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28日-20xx年11月5日)。经济开发区和市各有关部门通过采取各种有效宣传方式和途径对“记销分办法”进行广泛宣传,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以点带面,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0月28日-20xx年11月30日)。由试点范围内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逐条安全整改。

(三)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1月10日-20xx年1月15日)。试点期间,经济开发区和市各部门同步组织对试点范围内所有企业开展1轮全覆盖的专项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书面交办企业整改,并按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记销分管理。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月16月-20xx年1月31日)。经济开发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对试点工作进行梳理总结,提出完善记销分标准的建议,研究制订不同等级企业在资源使用、项目审批等方面的具体奖惩办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并向其他行业领域推广。

(一)组织机制。建立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第一召集人,市分管负责人和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人担任具体召集人。工信、公安、住建、交运、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贯彻落实试点工作部署,开展联合执法,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办”)在市安委办。

(二)发现机制。采用考核、访谈、点调、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一是开展现场测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3人)和操作人员(不少于3人)现场随机抽考。二是开展访谈印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风险点位分布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抽查台账资料和关键岗位,反向印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三是开展随机点调,随机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现场点调测试,现场点评。四是开展专项检查,对照记销分办法,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销分专项检查。

(三)认定机制。由联席办牵头各成员单位,按照问题(隐患)清单,对照记分标准中认定情形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记分管理,有异议事项由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四)销分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组织整改,按期闭环,符合销分情形的,在规定时间内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联席办按规定销分。已销分项,不再计入企业主要负责人总记分。

(五)奖惩机制。充分运用记分结果,根据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等级进行奖惩。对于蓝色等级,优先进行项目审批,优先拨付新增规划用地。对于黄色、橙色、红色三个等级,采取安全警示、反面曝光、停产整顿等惩戒措施。记分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试点工作结束后,将推选10名企业主要负责人、20名安全管理人员、50名一线职工作为先进典型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