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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优质19篇)

时间:2024-01-10 15:08:24 作者:紫薇儿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和纠纷的发生,有助于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和组织形象。我们搜集了一些规章制度的实施指引,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成本核算工作,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公司财务通则》和《公司会计准则》、《工业公司财务制度》,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成本核算是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根本原则,是提高经营效果的`重要手段。成本核算是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劳动消耗,资金占用和经济效果进行计划、记录、计算、控制和分析。企业成本核算的方法必须全面,包括会计核算、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形成完整的核算体系。

第三条公司的成本管理工作是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必须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其基本任务是:通过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潜力,努力降低产品成本。

1、遵守财经纪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2、加强和完善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

3、正确掌握成本和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划分产品成本界限;

4、进行成本预测,参与生产经营决策,实行主要产品的目标成本管理;

5、编制切实可行的成本计划和增产节约计划,组织制订降低成本的措施;

6、分解成本和费用指标,控制生产耗费,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实行分级归口管理;

8、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不断提高公司成本管理水平。

第四条公司在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生产副总、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的领导下组织各职能部门,认真作好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基础工作。

其主要内容是:定额管理、原始记录、计量验收、内部价格体系、内部经济核算制。

第五条公司对各种原材料、工具、燃料动力的消耗,以及劳动工时、设备利用、物资储备、定额流动资金占用、费用开支等,都要制订切实合理的定额,并定期进行检查、分析、考核和修订。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饮食中心的经营服务过程和工业企业一样,也具有供、产、销三个环节。一方面它是饭菜的加工制作过程,另一方面也是发生各种耗费过程。在加工过程中都会发生资金耗费,形成各种伙食费用。如:运输费及装卸搬运费,物资燃料费,水电费,工资和附加费,把这些为加工制作饮食成品的耗费加起来就形成饮食中心的伙食成本,尽量做到质价相符,定期向师生员工公布伙食成本和食品价格,中心特制定相关制度,增强伙食的'透明度。

1、管理员,必须掌握日常经营情况和市场供应价格的浮动。

2、要求各管理员每月每旬必交一份旬结核算内容,每旬内定期做十余种高,中,低档单菜成本核算。

3、健全出库原始资料记录及原材料燃料的一些费用和原始记录的凭证。

4、食堂建立完善的验收,保管,盘点等原始数据。

5、加强计量工作包括进货,投料,成品,半成品等各环节,保证核算真实可靠。

6、相关核算内容定期交到饮食中心质检部由核算员核算验收定价。如未能上交或缺少一项给予扣罚当月营业额的0﹒1%。其价格的十倍给予罚款。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1、水厂成本应帐目清晰,各项成本纳入微机管理,严格控制成本的支出。

2、成本的支出如:电费,材料费、燃料费、修理费、水资源费、物业费、取暖费、差旅费等费用需由水厂各职能人员核对准确后,经主管领导签字方可支出。

3、水厂对水源站不予报销非生产费用。生产所需材料,必须由水厂材料员统一进行购买。

4、水费的收缴经核对无误后,方可上交公司财务,并记好凭证,发生问题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工资、加班的发放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6、根据公司的要求,水厂结合二次分配方案,研究后进行发放效益奖及误餐费用,。

7、差旅费的核销:。

1)、过桥、过路费均按公司审批后的长途路单进行核算。

2)、车公里补助费按实际发生给予补助,但不能超出全年承包指标。

3)、通勤车票:水源站岗位人员均坐班车,不予报销车票,如遇没有班车时职工自行上站的,班长进行统计后给予报销;机关跑通勤人员每月核销4个往返车票;机关人员因公事发生的车票费用实报实销(不包含出租车)。

4)、经厂领导同意后,外出学习、调研疗养人员发生的差旅费用,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费用每季度核销一次。

8、保健费用按月考勤进行核准后,按季度进行发放。

9、通讯费用严格按照定额执行,超出部分在季度奖金中扣除。

10、宣传报道工作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年终水厂统一进行嘉奖。

11、水厂组织参加局、公司各项活动的参赛人员,年终水厂统一进行嘉奖。

12、年终公司对水厂的各项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水厂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项工作负责人员进行嘉奖。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成本核算工作,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公司财务通则》和《公司会计准则》、《工业公司财务制度》,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成本核算是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根本原则,是提高经营效果的重要手段。成本核算是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劳动消耗,资金占用和经济效果进行计划、记录、计算、控制和分析。企业成本核算的方法必须全面,包括会计核算、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形成完整的核算体系。

第三条公司的成本管理工作是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必须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其基本任务是:通过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潜力,努力降低产品成本。

1、遵守财经纪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2、加强和完善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

3、正确掌握成本和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划分产品成本界限;

4、进行成本预测,参与生产经营决策,实行主要产品的目标成本管理;

5、编制切实可行的成本计划和增产节约计划,组织制订降低成本的措施;

6、分解成本和费用指标,控制生产耗费,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实行分级归口管理;

8、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不断提高公司成本管理水平。

第四条公司在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生产副总、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的领导下组织各职能部门,认真作好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基础工作。

其主要内容是:定额管理、原始记录、计量验收、内部价格体系、内部经济核算制。

第五条公司对各种原材料、工具、燃料动力的消耗,以及劳动工时、设备利用、物资储备、定额流动资金占用、费用开支等,都要制订切实合理的定额,并定期进行检查、分析、考核和修订。

第六条各项定额的制订,需要在统一领导下,由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进行。在定额制订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要考虑公司生产发展、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的要求,同时兼顾公司目前的生产能力和管理现状,使定额既切实可行。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可自行制定成本核算办法,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制造成本。

1、直接材料:指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

2、直接工资:指在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按生产工人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计算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燃料和水、电、汽、冷动力费用。

4、制造费用:指应由产品制造成本负担的,不能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的有关费用,主要指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生产车间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折旧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降温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第四条、下列各项支出不得计入成本:

1、资本性支出,即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对外投资的支出。

3、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4、违法经营罚款和被没收财产损失。

5、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6、灾害事故损失赔偿。

7、各种捐赠支出。

8、各种赞助支出。

9、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10、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合理归集与核算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并根据公司内部经营管理需要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成本报告和有关分析资料。

2、监督成本费用发生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3、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耗费,提高经济效益。

1、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竞争和内部管理需要的成本费用核算体制。

2、开展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加强对二级核算单位以及班组成本核算的组织与管理。

3、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必须在不断加强与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前提下进行,使成本费用的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4、成本费用计算期应与会计核算期一致,规定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每月1日至当月末。计入当月成本的费用要素消耗和产品产量的起止日期须与成本计算期保持一致,不得提前和延后。

5、成本核算必须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应真实准确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成本水平的经营成果。

6、成本核算须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在产品与产成品的界限、各种产品之间的成本界限。

7、根据计算期内完工验收入库的产品数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不得以估计成本、目标成本代替实际成本。按计划成本、定额成本进行核算的,应在月末调整为实际成本。

8、遵循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原则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对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设置成本费用账册,以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对成本项目在各成本核算与管理对象间进行分配,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9、公司成本核算中的各项具体方法(包括材料计价、价差调整、费用分配方法、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计算等),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将变更的原因及其对成本费用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在当期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第七条、生产费用按经济内容(或性质)分类称为生产费用要素。

1、外购材料: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一切从外部购进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半成品、辅助材料、包装物、修理用备件和低值易耗品等。

2、外购燃料: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一切外部购进的各种燃料,包括固体、液休和气体燃料。

3、外购动力: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由外部购进的各种动力。

4、工资: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职工工资。

5、计提的职工福利费:指按照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14%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6、折旧费:指各生产单位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照规定的折旧率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

7、修理费:指按照确定并备案的提存率预提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各类固定资产的大中小修理费用或直接计入生产费用的修理费用。

8、利息支出: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9、税金: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各种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0、其他支出:指不属于以上各要素的费用支出。如物耗和非物耗等。

第八条、生产费用按经济用途分类称为成本项目。公司成本项目规定如下:

1、直接材料:直接用于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并具有消耗定额的辅助材料,另外包括包装物。

2、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和自制的各种燃料和动力。

3、工资及福利费: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按规定比例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4、制造费用:指各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

(1)工资:指车间生产工人以外的管理人员、辅助工人、勤杂人员的工资。

(2)职工福利费:指按上述人员工资的14%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折旧费:指车间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费。

(4)修理费:指车间维修各类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所发生的修理费用。

(5)办公费:指车间发生的文具、纸张、印刷品等办公费用。

(6)水电费:指车间非工艺过程用水和照明用电的费用。

(7)取暖费用:指车间应分担的采暖费用,不包括支付职工取暖费津贴。

(8)租赁费:指车间从外部租入各种固定资产和工具而支付和租金。

(9)差旅费:指车间因公外出的各种差旅费、市内交通费。

(10)机物料消耗:指车间非直接用于产品、劳务的一般消耗材料,不包括修理费用、劳动保护用品等。

(11)保险费:指车间应负担的财产保险费。

(12)低值易耗品摊销:生产车间耗用的通用工具、生产用具、仪器等。

(13)劳动保护费:车间为保证劳动安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应由制造费用开支的各项劳动保护措施费、劳动保护装置维护费、防暑降温费、劳动保护用品等。不包括增加固定资产的劳动安防护措施支出。

(14)季节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

(15)运输费:车间内部运输所发生的费用和运输部门为车间提供的劳务费用。

(16)外部加工费:指车间产品零部件委托外公司加工协作的费用。

(17)试验检验费:指不能直接计入为鉴定某种产品质量而发生的产品的试验费、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检验费用、理化试验、质量监控等费用。

(18)设计制图费:指对产品和工艺进行科研、设计所发生的费用。

(19)其他:指不属于以上项目的其他应计入制造费用的支出。

第九条、生产费用归集与分配的原则。

1、按产品品种设置成本核算对象,对难以直接计入的间接费用要按合适的标准,在公司包括主营业务、其他所有产品之间分配。企业的产品包括全部的主营业务、其他业务和劳务协作。

2、凡能直接计入各生产线、各作业、各产品的费用均应直接计入。

3、凡不能直接计入各生产线、各作业、各产品的费用,应采用与费用形成有直接关系的分配标准进行分配。

4、分配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十条、购入材料的成本:

1、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购材料的成本包括:买价、外地运杂费、保险费、大宗材料的市内运杂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但不包括购进材料增值税和购进免税农产品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2、购进材料直接用于非应税产品的,应按包括进项增值税在内的全部支付价款全额计入材料成本。

3、进口材料的采购成本应包括国外进价、进口税金。

第十一条、材料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1、月终未报账的材料,按计划价办理暂估入库,于材料报账时冲回。

2、采用公司内计划价格进行材料日常核算,月终将耗用材料的计划价调整为实际价格。材料的实际价格与计划价格的差异,使用当月实际差异率,按材料类别或品种核算。其中vb1主要原材料、制剂主要原材料按品种核算,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包装物、低制易耗品按材料类别核算。

3、材料稽核员根据领料单,将属于直接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计入制造一部生产成本。不能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计入领用部门制造费用。成本核算员将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材料按材料稽核员转来的“材料领用单”,以材料核算价分配到各工序、各产品。并将材料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4、月末车间材料员负责将已领未用的材料办理“假退库”手续。

第十二条、动力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1、动力包括水、电、蒸汽、冷、压缩空气等,分外购自制两种。自制动力以及需经本单位辅助车间处理后使用的外购动力,均应作为辅助生产核算。

2、动力费用根据计量仪表记录的实际耗用数量进行核算,没有计量仪表的,应由动力部门或有关部门确定的合理的分配标准,作为分配动力费用的依据。

3、动力费用的核算要划清生产用和非生产用的界限、内供和外供的界限。

第十三条、工资及福利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1、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各项工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工资总额。各项工资性支出都应按照根据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进行核算和汇集。

2、按照规定的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等级,依据有关的原始凭证,正确计算应付工资和实发工资。

3、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计算、提取和支付职工福利费,不得擅自改变计提比例。

每月应付职工的全部工资和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按部门、车间进行汇集与分配,分别计入有关科目中。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折旧费。

1、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根据确定的折旧年限和折旧率,按月提取,分类计入各有关科目。固定资产的折旧率应按集团公司的统一会计政策确定,报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备案,不能随意变动。

2、公司购置或竣工验收交付试生产的固定资产,都要按经审计确认的资产原值(或估计原值)入账并计提折旧;对长期不用或不需用的资产要及时办理封存手续。对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要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据以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以后,按决算数调整原固定资产估价和已提折旧,以保证成本水平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第十五条、待摊和预提费用。

1、待摊费用是指本月发生,但应由本月及以后各月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共同负担的费用。待摊费用应按费用的受益期确定分摊期限,但应在一年内摊销完毕。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待摊费用应在“递延资产”科目核算。

2、预提费用是反映预先分月计入成本费用,但由以后各月支付的费用,预提费用的期限也应按受益期确定。为了使各月成本费用水平均衡,应编制各项预提费用预算分月计入产品成本。实际发生的费用与预提的费用的差额应计入费用支付期的有关成本费用项目。

3、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应包含如下内容:

(1)新建、扩建企业或车间一次大量领用的低值易耗品;

(2)数额较大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3)一次支付的固定资产的租金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

(5)按规定应分期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技术转让费;

(6)一次支付的财产保险费;

(7)按季度(或延期)支付的流动资金借款利息支出;

(8)停产检修期间的费用,可以在当年内分月摊销;

(9)其他经营主管部门批准的待摊、预提费用。

第十六条、制造费用。

1、制造费用按照生产车间和规定的费用项目进行汇集。

2、应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单独负担的制造费用,应直接计入。应由一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制造费用,按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定额工时比例分配计入。

3、各月发生的制造费用,应当全部由当期完工产品负担。

2、计算在产品成本;

3、计算产品的制造成本。

第十八条、辅助生产车间的生产费用按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产品、劳务、作业的种类和成本项目进行汇集和分配。

a)辅助生产车间的劳务、作业成本,按各车间提供的劳务作业量,以计划单位成本,分配给受益单位。

b)辅助生产车间按水、电、汽、冷及维修等为成本核算对象,并按成本项目归集生产费用。

c)辅助生产车间为提供劳务而发生的费用,扣除车间自用的部分外,应当全部分配给生产车间和管理部门,不得节留。

d)辅助生产为各单位提供的产品及劳务,应分别计算实际成本。实际总成本与转给各受益单位的实耗量和计划价格计算的总成本之间的差异,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分配,计入当期产品成本及管理费用。

第十九条、成本计算方法:

1、根据原料药产品的生产特点,对维生素b1产品的直接材料按工序采用逐步结转法进行核算,燃料动力、工资及福利费、制造费用等采用按产品产量及一定的分配标准在各品种之间进行分摊核算。

2、根据医药制剂产品的生产特点,采用品种法核算,并以平行结转法核算到片剂、胶囊两条生产线,各生产线分别按配置工序、包装工序核算。直接材料按领用的品种直接计入该产品的生产成本,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按品种类别(大片剂、小片剂、胶囊等)及一定的分配标准分摊核算。

3、月末在制品只结存原材料,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当月发生的其他费用全部由当期完工产品分摊,不留余额。

第二十条、按照生产产品的品种为成本核算对象并按成本对象设置成本计算表汇集生产费用,每月的生产费用就是该产品的总成本,再除以当月实际产量,就是该产品的单位成本。

第二十一条、在制品成本和产成品成本。

1、公司制造部门应设置台帐,登记在制品的加工数量、完工数量、废品数量,转出数量和结存数量,并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在制品的盘盈、盘亏按规定报批计入“管理费用”。

2、根据在制品的实际结存数量和折合成本量正确计算在制品成本。在制品成本月末只留直接材料成本。

3、制造部门对已完工的产品应及时办理验收交库手续。产成品的收发结存数量,必须在年度内定期与实物进行核对盘点,对产成品的盘盈、盘亏计入“管理费用”。

4、原料药产品月末按照在制品的完工程序折合为约当产量,再根据约当产量与完工产量的比例,计算在制品和完工产品的成本。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第十九条。

成本计算方法:期未在制品的处理方法是只留存材料成本而不留存人工及制造费用。

成本核算系统是可以留存人工费及制造费的,因为有些行业的月未在制品这部份费用比例并不小,况且电脑系统计算起来比手工核算方便得多,而且产品成本会更加准确。

二、第十一条。

材料费用的归集与分配采用公司内计划价格进行材料日常核算。

成本核算系统是采用成本期间加权单价为核算单价。

成本核算员将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材料按材料稽核员转来的“材料领用单”,以材料核算价分配到各工序、各产品。并将材料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我们认为根据材料领用单来分配材料这一方法是在一定的前提条件下才能应用的,那就是不会有其它产品用到此物料,否则原计划用于产品a的物料,由于特别原因会用到b产品中去,而且当有剩余物料退仓时,真不知该冲减哪一个产品的领料记录。

成本核算系统采用定额材料耗用加上材料差异部份,这一方法得到许多同行的认可。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以施工项目管理为核心,是施工企业生产和管理的基点,项目的成本控制就成为施工企业成本控制的核心。进行成本控制的方式是预先制定目标责任成本,并将其作为预测值,然后将在一定时间内的实际支出与预测值进行比较,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并且采取针对措施进行控制,这样才能够保证责任成本得以施行。有效的企业成本核算途径能够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能够显著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但是在实际管理中,企业的成本核算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企业可持续发展,因此如何做好施工企业的成本核算工作,是当前财务管理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

目前建筑市场面临比较严峻的竞争压力,不少施工企业为了开拓市场或盲目承揽项目造成项目低于成本价中标,使企业陷入越干越亏的局面。另一方面,不少施工企业成本管理意识比较淡薄,导致大量的无效成本增加,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如果建筑施工企业长期忽视成本核算的重要性,就会严重危及施工企业的正常发展,导致施工企业竞争能力严重下降。

2.2成本核算方法不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

传统的建筑施工企业采取的成本核算方法老旧、过时、缺乏创新,不能够做到与时俱进,无法满足现代施工成本核算的需求。在进行核算的过程中主要还是依据财务部门提供的决算报告。但是这种报告一般是已经完成的财务的数据总和,这就造成企业在进行成本核算时只过分注重结果,对于事前成本预测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成本监督并不是非常重视,导致在成本核算中出现许多薄弱环节,也无法根据自身薄弱环节去采取有效的针对措施进行成本核算,从而影响预先设定的财务目标的实现。

许多施工企业还没有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管理体系,对于成本核算缺乏整体上必要的监督体制和约束,认为成本核算只是财务人员和项目核算人员的事,有些项目虽然有成本核算管理的相关制度,但只是停留在书面上,没有真正可执行实施的实际成本控制的细则,导致成本核算管理形同虚设,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成本核算控制体系从项目全局进行成本控制。这就使得成本核算工作并不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现状以及经营管理的现状,大大降低了成本核算所对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参考作用。

2.4专业人员知识体系和能力有待提高。

目前,建筑工程行业的部分财务管理人员文化知识水平不高、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较低,不能适应财务环境的变化,缺乏管理经验。没有能够很好地形成现代财务管理的理念,需要进一步加深其对于成本控制理念的认识。同时,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知识体系并没有得到更新和改善,对于现代成本管理的意识比较模糊,无法建立系统的成本管理理念体系,所以造成有时在施工企业成本核算中出现新问题,财务管理人员不能够很好解决的现象。

首先企业应该树立正确的效益理念,这是进行成本管理工作的最终要的指导准则,需要认识到成本核算与管理在整个建筑企业经济效益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意识到成本核算对于企业是一种科学的管理方法,可以有效地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使得企业在竞争加剧的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并且能够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企业领导要支持和重视成本的核算工作,不能够人为地干扰财务管理人员的成本核算,要保证整个成本核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行;同时应该加强对全体员工成本管理知识和方法的宣传教育,使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成本管理工作,提高全员成本管理素质。只有成本管理意识深入人心,才能把全员参与成本管理积极性、主动性转化为创造性,激发出有效的成本管理行为。这才是成本管理的基础。

成本核算工作需要与成本的预测相结合,推行目标责任成本管理。进行成本核算的基础是要做到科学的成本预测确定各项目标成本指标,建立工程项目成本预测评估制度和目标责任制管理制度。把事后进行的成本分析转变为事前的成本预测,在整个经营过程中重视对于成本的监督管理,真正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立体式动态成本管理,不断提高成本效益,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加强目标责任成本控制。项目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建设的不同阶段,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按岗位责任、工作目标、成本内容与个人绩效挂钩,促使全体员工实现各自成本责任目标的同时,实现企业成本利润目标。及时了解掌握责任成本的控制情况,使责任成本在各个环节上均受到控制,保证责任成本的落实,建立健全各类成本台账,按月、季、年进行成本盈亏分析,做到核算及时、反馈迅速、措施得力、控制有效,促进责任成本目标实现。

3.3完善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更新财务管理观念、建立信息化的财务管理体系。

3.3.1建筑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内部监管力度。同时,需要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和财务环境的变化不断修正和完善,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3.3.2更新财务管理观念,发挥管理会计在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的作用。通过分析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的不同来指导具体工作。根据市场的变化,利用成本性态、变动成本等分析成本的多种技巧方法,进行科学的经营分析,预测了企业经营的成果,再通过管理会计事前的研究分析,促使建筑企业开展经营活动。3.3.3建立信息化的财务管理体系,加大财务管理信息化的资金投入,转变传统的管理观念,通过信息化手段从整体上提高了决策信息的高质量和真实性。减少财务管理过程中不必要的浪费,更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

3.4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专业素养。

企业要想提高成本核算工作的准确性以及整体的财务管理水平,所依赖的财务信息必须要准确可靠,因此必须加强对于本单位财务管理人员综合素养的培养,提高其专业知识体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着手:。

(2)企业应该建立针对于财务管理人员的长效培训机制,不定期地对于核算人员进行各类培训,这样才能够使得成本核算人员能够掌握成本核算的知识,并且建立科学的知识体系,同时针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特色,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还要能够了解工程预算编制依据与体系、管理会计的知识以及对于工程成本进行分析的方法,这样才能够不断丰富其对于施工成本核算知识体系,在实践中增加自己的成本核算经验,才能够不断增强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与能力。

施工企业要想在日趋激烈的建筑市场中占据市场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就必须要做好成本核算与管理工作。施工企业应该构建完善的成本核算管理体系,加强对于核算人员科学核算思想的培养,提高其专业素养,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这样才能够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其经济效益,为企业在施工市场中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刘贤.关于施工企业施工阶段成本控制的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xx(06):188.

[2]李智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成本核算与控制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xx(22):252.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饮食中心的经营服务过程和工业企业一样,也具有供、产、销三个环节。一方面它是饭菜的加工制作过程,另一方面也是发生各种耗费过程。在加工过程中都会发生资金耗费,形成各种伙食费用。如:运输费及装卸搬运费,物资燃料费,水电费,工资和附加费,把这些为加工制作饮食成品的耗费加起来就形成饮食中心的伙食成本,尽量做到质价相符,定期向师生员工公布伙食成本和食品价格,中心特制定相关制度,增强伙食的透明度。

1、管理员,必须掌握日常经营情况和市场供应价格的浮动。

2、要求各管理员每月每旬必交一份旬结核算内容,每旬内定期做十余种高,中,低档单菜成本核算。

3、健全出库原始资料记录及原材料燃料的一些费用和原始记录的凭证。

4、食堂建立完善的验收,保管,盘点等原始数据。

5、加强计量工作包括进货,投料,成品,半成品等各环节,保证核算真实可靠。

6、相关核算内容定期交到饮食中心质检部由核算员核算验收定价。如未能上交或缺少一项给予扣罚当月营业额的0﹒1%。

7、各部食堂每日每餐必须标有明码实价,如单菜价格违反中心价格的有关规定则按。

其价格的十倍给予罚款。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海委机关各项材料物资的核算管理,保护各种材料物资的安全完整,合理使用各项材料采购资金,发挥材料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海委机关各项任务完成过程中所采购和储存的各种材料物资,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备品配件及低值易耗品等(不包括办公用品)的核算管理。包括使用各种财政资金、上级补助款、其他单位转缴入款、自有资金、各种捐款和借款等购买的材料物资,以及接受外单位实物捐赠、无偿调拨等实物转入形成的库存材料的核算管理。

第三条、各部门为完成各项事业任务所需的材料物资,应尽量从现有库存中解决,因库存不足或其他原因确需采购的,应首先落实资金来源,并编制请购报告(或海委签报),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的购买活动。

请购报告(或海委签报)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并对材料用途和对所需材料的特殊要求等做出说明。同时,应经储存、财务和其他有关部门签字。

对于没有落实资金来源或未办理审批手续以及采购手续不完备的购买活动,财务部门不得受理。

对于单位价值较低、需求量大、采购相对频繁的材料物资,由使用部门按年度编制采购计划,经批准后,在计划额度内由财务部门监督实施,日常购货不再办理审批手续。

第四条、各部门的大宗采购业务,应与供方签订经济合同,所订立的合同应经海委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条件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对所采购材料物资的验收工作,验收由保管、财务、业务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对于未办理验收手续的采购业务,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相应的价款结算。

大宗材料物资的验收应编制验收报告,并经所有参加验收人员签字。验收过程中应对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和品质、性能等进行审查,并与定购合同、供方发票相核对,对于发现的问题应记录于验收报告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六条、储存部门对于验收合格的材料物资应及时入库,并结合材料特点合理储存、分类码放,同时定期检查库存材料保管情况,以保证库存材料性能、品质。

第七条、储存部门应设专人负责材料的收发保管,登记材料保管账簿,保管人员对所保管材料的实物安全负责。

材料保管人员要严格执行材料的各项收发手续,同时定期对库存材料进行实物盘点,并与财务部门核对,对于核对不符的要查明原因,经批准后,做出相应处理。

第八条、储存部门应按照有关要求设置材料卡片,及时登记各种库存材料的增减变动情况。

第九条、储存人员应熟悉各种库存材料物资的情况。发现不需用、不适用以及毁损变质的材料物资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

第十条、储存部门要不断完善各项材料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制度,提高对库存材料物资的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各项库存材料物资出库要办理相应的领用手续,经收发双方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

第十二条、根据实际需要使用或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对库存的各种材料物资进行调拨时,应编制材料出库单或调拨单,经批准后,到储存部门办理发运手续,材料调拨后应经收货方签收。

第十三条、因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造成库存材料减少的,应编制库存材料盘点报告,并查明原则,属于经管人员责任的,由经管人员负责赔偿。

储存部门对因毁损报废等原因而使用性能受到影响的库存材料以及其他不需用、不适用的库存材料,要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申请清理,清理变卖过程中形成的变价收入要及时交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各材料使用部门对于已领未用的多余材料物资以及业务进行过程中形成的材料物资要及时办理退(交)库手续。

第十五条、有关部门办理材料物资出入库业务要及时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业务量大的可由保管部门凭出入库凭证进行汇总)。财务部门对收到的各种收发料凭证要认真审核,根据审核无误、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册。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应建立材料核算账册(或辅助账册)核算各种材料物资的收发情况。

材料明细分类帐应序时逐笔登记各种材料的增减变动情况,并定期与总账核对。

对于品种多、单位价值低、收发频繁的各种材料物资,经批准,可以采用实物盘存制核算材料发出的数量。

第十七条、材料的核算按照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材料的入账价值包括买价、运杂费和税金等。采购过程中发生的现金折扣以及材料的储存费用不计入材料成本。

第十八条、各种材料物资的发出按照先进先出法确定其发出成本。

第十九条、财务人员应定期与材料储存部门核对账册,并参加库存材料物资的盘点。

第二十条、财务部门应监督库存材料的处置情况,对材料变价收入及时入账,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第二十一条、委托其他单位代为储存的材料物资应视同自管材料进行核算,并与对方签订仓储保管合同,同时认真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及时与对方核对材料储存情况。代其他单位储存的材料物资应建立代管材料备查登记簿,并加强实物管理,定期与对方核对相符。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海委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特制定本办法。

3.1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制造成本。

3.1.1直接材料:指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

3.1.2直接工资:指在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按生产工人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计算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1.3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燃料和水、电、汽、冷动力费用。

3.1.4制造费用:指应由产品制造成本负担的,不能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的有关费用,主要指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生产车间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折旧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降温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3.2.1资本性支出,即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4.1.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合理归集与核算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并根据公司内部经营管理需要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成本报告和有关分析资料。

4.1.3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耗费,提高经济效益。

4.2.1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竞争和内部管理需要的成本费用核算体制。

4.2.2开展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加强对二级核算单位以及班组成本核算的组织与管理。

4.2.3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必须在不断加强与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前提下进行,使成本费用的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4.2.4成本费用计算期应与会计核算期一致,规定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月1日至当月末。计入当月成本的费用要素消耗和产品产量的起止日期须与成本计算期保持一致,不得提前和延后。

4.2.5成本核算必须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应真实准确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成本水平的经营成果。

4.2.6成本核算须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在产品与产成品的界限、各种产品之间的成本界限。

4.2.7根据计算期内完工验收入库的产品数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不得以估计成本、目标成本代替实际成本。按计划成本、定额成本进行核算的,应在月末调整为实际成本。

4.2.8遵循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原则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对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设置成本费用账册,以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对成本项目在各成本核算与管理对象间进行分配,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2.9公司成本核算中的各项具体方法(包括材料计价、价差调整、费用分配方法、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计算等),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将变更的原因及其对成本费用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在当期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5.1生产费用按经济内容(或性质)分类称为生产费用要素。

5.1.1外购材料: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一切从外部购进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半成品、辅助材料、包装物、修理用备件和低值易耗品等。

5.1.2外购燃料: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一切外部购进的各种燃料,包括固体、液体和气体燃料。

5.1.3外购动力: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由外部购进的各种动力。

5.1.5职工福利费:指计入生产费用的职工福利费。

5.1.6折旧费:指各生产单位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照规定的折旧率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

5.1.7修理费:指按照确定并备案的提存率预提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各类固定资产的大中小修理费用或直接计入生产费用的修理费用。

5.1.8利息支出: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5.1.9税金: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各种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5.1.10其他支出:指不属于以上各要素的费用支出,如物耗和非物耗等。

5.2生产费用按经济用途分类称为成本项目。公司成本项目规定如下:

5.2.1直接材料:直接用于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并具有消耗定额的辅助材料,另外包括包装物。

5.2.2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和自制的各种燃料和动力。

5.2.3工资及福利费: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职工福利费。

5.2.4制造费用:指各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

(1)工资:指车间生产工人以外的管理人员、辅助工人、勤杂人员的工资。

(2)职工福利费:指车间生产工人以外的管理人员、辅助工人、勤杂人员的职工福利费。

(3)折旧费:指车间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费。

(4)修理费:指车间维修各类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所发生的修理费用。

(5)办公费:指车间发生的文具、纸张、印刷品等办公费用。

(6)水电费:指车间非工艺过程用水和照明用电的费用。

(7)取暖费用:指车间应分担的采暖费用,不包括支付职工取暖费津贴。

(8)租赁费:指车间从外部租入各种固定资产和工具而支付和租金。

(9)差旅费:指车间因公外出的各种差旅费、市内交通费。

(10)机物料消耗:指车间非直接用于产品、劳务的一般消耗材料,不包括修理费用、劳动保护用品等。

(12)低值易耗品摊销:生产车间耗用的通用工具、生产用具、仪器等。

(13)劳动保护费:车间为保证劳动安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应由制造费用开支的各项劳动保护措施费、劳动保护装置维护费、防暑降温费、劳动保护用品等。不包括增加固定资产的劳动安全防护措施支出。

(15)运输费:车间内部运输所发生的费用和运输部门为车间提供的劳务费用。

(16)外部加工费:指车间产品零部件委托外公司加工协作的费用。

(17)试验检验费:指不能直接计入为鉴定某种产品质量而发生的产品的试验费、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检验费用、理化试验、质量监控等费用。

(18)设计制图费:指对产品和工艺进行科研、设计所发生的费用。

(19)其他:指不属于以上项目的其他应计入制造费用的支出。

5.3.1按产品品种设置成本核算对象,对难以直接计入的间接费用要按合适的标准,在公司包括主营业务、其他所有产品之间分配。企业的产品包括全部的主营业务、其他业务和劳务协作。

5.3.2凡能直接计入各生产线、各作业、各产品的费用均应直接计入。

5.3.3凡不能直接计入各生产线、各作业、各产品的费用,应采用与费用形成有直接关系的分配标准进行分配。

5.4.1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购材料的成本包括:买价、外地运杂费、保险费、大宗材料的市内运杂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但不包括购进材料的增值税和购进免税农产品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5.4.2购进材料直接用于非应税产品的,应按包括进项增值税在内的全部支付价款全额计入材料成本。

5.4.3进口材料的采购成本应包括国外进价、进口税金。

5.5.1月终未报账的材料,按计划价办理暂估入库,于材料报账时冲回。

5.5.2采用公司内计划价格进行材料日常核算,月终将耗用材料的计划价调整为实际价格。材料的实际价格与计划价格的差异,使用当月实际差异率,按材料类别或品种核算。其中××类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按品种核算,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按材料类别核算。

5.5.3材料稽核员根据领料单,将属于直接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计入制造部门生产成本。不能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计入领用部门制造费用。成本核算员将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材料按材料稽核员转来的“材料领用单”,以材料核算价分配到各工序、各产品,并将材料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5.5.4月末车间材料员负责将已领未用的材料办理“假退库”手续。

5.6.1动力包括水、电、蒸汽、冷、压缩空气等,分外购、自制两种。自制动力以及需经本单位辅助车间处理后使用的外购动力,均应作为辅助生产核算。

5.6.2动力费用根据计量仪表记录的实际耗用数量进行核算,没有计量仪表的,应由动力部门或有关部门确定的合理的分配标准,作为分配动力费用的依据。

5.6.3动力费用的核算要划清生产用和非生产用的界限、内供和外供的。

5.7.1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各项工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工资总额。

各项工资性支出都应按照根据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进行核算和汇集。

5.7.2按照规定的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等级,依据有关的原始凭。

5.7.3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计算、提取和支付职工福利费,不得擅自改变计提比例。每月应付职工的全部工资和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按部门、车间进行汇集与分配,分别计入有关科目中。

5.8.1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根据确定的折旧年限和折旧率,按月提取,分类计入各有关科目。固定资产的折旧率应按集团公司的统一会计政策确定,报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备案,不能随意变动。

5.9.1待摊费用是指本月发生,但应由本月及以后各月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共同负担的费用。待摊费用应按费用的受益期确定分摊期限,但应在1年内摊销完毕。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待摊费用应在“递延资产”科目核算。

5.9.2预提费用是反映预先分月计入成本费用,但由以后各月支付的费用,预提费用的期限也应按受益期确定。为了使各月成本费用水平均衡,应编制各项预提费用预算分月计入产品成本。实际发生的费用与预提的费用的差额应计入费用支付期的有关成本费用项目。

5.9.3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应包含如下内容:

(1)新建、扩建企业或车间一次大量领用的低值易耗品。

(3)一次支付的固定资产的租金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

(4)企业发生的数额较大、应分期计入产品成本的用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

(7)按季度(或延期)支付的流动资金借款利息支出。

5.10.1制造费用按照生产车间和规定的费用项目进行汇集。

5.10.2应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单独负担的制造费用,应直接计入。应由一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制造费用,按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定额工时比例分配计入。

5.10.3各月发生的制造费用,应当全部由当期完工产品负担。

6.1.1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产费用,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集,对直接构成产品成本的直接计入,间接费用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在产品之间分配。

6.2辅助生产车间的生产费用按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产品、劳务、作业的种类和成本项目进行汇集和分配。

6.2.1辅助生产车间的劳务、作业成本,按各车间提供的劳务作业量,以计划单位成本,分配给受益单位。

6.2.2辅助生产车间按水、电、汽、冷及维修等为成本核算对象,并按成本项目归集生产费用。

6.2.3辅助生产车间为提供劳务而发生的费用,扣除车间自用的部分外,应当全部分配给生产车间和管理部门,不得节留。

6.2.4辅助生产为各单位提供的产品及劳务,应分别计算实际成本。实际总成本与转给各受益单位的实耗量和计划价格计算的总成本之间的差异,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分配,计入当期产品成本及管理费用。

6.3.1根据本公司a类产品的生产特点,对a类产品的直接材料按工序采用逐步结转法进行核算,燃料动力、工资及福利费、制造费用等采用按产品产量及一定的分配标准在各品种之间进行分摊核算。

6.3.2根据b类产品的生产特点,采用品种法核算,并以平行结转法核算到各生产线,各生产线分别按配置工序、包装工序核算。直接材料按领用的品种直接计入该产品的生产成本,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按品种类别及一定的分配标准分摊核算。

6.3.3月末在制品只结存原材料,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当月发生的其他费用全部由当期完工产品分摊,不留余额。

6.4按照生产产品的品种为成本核算对象并按成本对象设置成本计算表汇集生产费用,每月的生产费用就是该产品的总成本,再除以当月实际产量,就是该产品的单位成本。

6.5.1公司制造部门应设置台账,登记在制品的加工数量、完工数量、废品数量、转出数量和结存数量,并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在制品的盘盈、盘亏按规定报批计入“管理费用”。

6.5.2根据在制品的实际结存数量和折合成本量正确计算在制品成本。在制品成本月末只留直接材料成本。

6.5.3制造部门对已完工的产品应及时办理验收交库手续。产成品的收发结存数量,必须在年度内定期与实物进行核对盘点,对产成品的盘盈、盘亏计入“管理费用”。

6.5.4产品月末按照在制品的完工程序折合为约当产量,再根据约当产量与完工产量的比例,计算在制品和完工产品的成本。

医院科室成本核算的论文医院科室成本核算方案

目前,国内部分医院科室成本核算的内容并不十分完整,列入成本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医院医疗活动的消耗材料以及少数医院医疗活动的固定成本,而对医院的行政后勤等部门的费用成本分摊则比较有限,尤其是医院所投入的一些大型的医疗器械、仪器以及医院其他固定资产的折旧等方面的成本并没有计算在内,因此,从这方面来说,医院科室成本核算的内容是还是不够完整的。这种成本核算方法得到的核算结果是不够准确的,不能真实、有效地反映医院的财务成本状况。有的医院科室在参与成本核算的过程中,有意识地只注重与其绩效奖金有关的那部分成本消耗的核算,使科室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大大降低,不能反映各科室真实的支出成本状况。

2.费用分摊标准不统一。

大部分医院在开展科室成本核算的过程中,在管理费用、成本中心的费用等成本分摊上所实行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各家医院科室成本的支出范围也是不同的,有的科室分摊的管理费用配额高,得到的成本核算结果也相差的比较多,与科室实际的成本消耗相差的比较大,不能真实、客观地对医院科室的成本进行预测。与此同时,管理费用的分摊标准不一,也不利于医院之间在具体科室管理和医院水平上的比较。

3.医院的实物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

医院资产管理制度的不健全是影响现代医院科室成本核算健康发展所存在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部分医院在其资产管理制度的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重视医疗器械、仪器的购买,对实物管理与核算不重视,造成一定程度的资源积压和浪费现象。具体来说,没有建立定期的实物资产管理制度,虽然一些医院有对医院的资产进行定期的盘点,但是对资产的状况没有进行有效的分析,对资产的折旧率、报损率没有进行及时的统计,使得医院在成本核算方面存在成本虚增的状况。此外,医院没有建立相应的信息沟通机制,医院各科室、医疗器械管理部门、采购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信息沟通,使得医院的医疗采购、管理与临床医疗在资源的使用上发生脱节,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医疗资源的积压、浪费等,使医院的成本开支增加。

医院管理制度

大家知道吗?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管理制度模板,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医院工作人员应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为己任,热爱本业,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医德规范》。

二、准时到岗,不擅自离岗。不在上班时问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三、着装规范、整洁,仪表端庄,佩戴胸卡。

四、接待患者热情,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人、态度诚恳,一视同仁。对患者有问必答,有呼必到,帮助患者排忧解难,急患者所急。

五、刻苦钻研,虚心好学,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六、同事之间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互相支持,自觉维护集体荣誉。对待兄弟科室、兄弟医院要谦虚谨慎,互帮互学。

七、严格执行医院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对工作精益求精,对患者高度负责。爱护仪器设备及一切公共财物。

八、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加强修养,自尊自重。不以工作之便谋私,不勒索患者钱财。谢绝患者宴请、馈赠,拒收“回扣”和“红包”。

九、文明用语:同志、您好,请进,请坐,请安静,请拿好,请放心,请稍等,请先回,您慢走,对不起,需要我帮您吗?不客气,谢谢,再见。

十、服务忌语:不知道!办不了!着什么急!没准儿!等着吧!麻烦!别嚷了!找领导去!出去!你管不着!

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由总院长书面授权的执行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1、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带口罩,手套。

2、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4、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5、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

6、报告单应消毒后发放。

7、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毛巾专用,每天消毒。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1、医务人员上班时间要衣帽整齐,下班就餐,开会时应脱去工作服,进行前戴口罩。工作服及口罩要定期清洗、更换,保持清洁。

2、诊疗,护理操作诊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必要时手消毒,无菌操作时,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3、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械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4、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消毒后备用。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的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每日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湿化液应用灭菌水,药杯、餐具必须消毒后再用。

5、患者的安置原则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6、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可消毒。

7、病人衣服、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的衣物。

8、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9、治疗室、换药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布,标记明确,分开凉干,定期消毒。

10、对感染性疾病患者及其用物按感染性疾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11、传染病人应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准互串病房和随意外出,到他科诊疗时,应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门诊病人应在指定地点就诊。

12、护理部、院感科、各科院感控制小组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大问题提交院感委员会研究解决。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在院长或业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全院医院感染控制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建全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医院感染监测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消毒药械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等。

4、对医院感染管理科拟定的全院医院感染工作计划进行审定,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进行评价考核。

5、定期召开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会议,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遇有紧急问题及时召开。

医院管理制度

一、新病员人院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四次,连续三天;体温在 37,5 ℃以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四小时测一次。一般病员每天旱晨及下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新入院病员测血压和体重一次 ( 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 ) ,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二、病员入院后,应根据病情决定护理分级,并做出相应标记。具体制度见《分级护理制度》。

附:死亡病员料理注意事项

1. 医师检查证实死亡的病员方可进行尸体料理。

2. 医师填写死亡通知单,即送住院处,由住院处通知死者家属或单位。

3. 需有两人在场检查死者有无遗物,如钱、票证、衣物等各种物品,交给死亡家属或单位。如家属或单位人员不在,应交由护士长保存。

4. 当班护士要用棉花塞好死亡病员之口、鼻、耳、肛门、阴道等。如有伤口或排泄物,应擦洗干净包好。使两眼闭合。穿好衣服,用大单包裹,系上死亡卡片,通知太平间接尸体。

5. 整理病室,撤走床单、被褥,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按常规消毒处理,如系传染病员,即按传染病消毒制度处理。

6. 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

医院管理制度

医院应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医院的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医院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第二条管理人员及部门

医院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一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1人,二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三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3人。

各科室、独立的门诊部、卫生所(室)、诊所应当确定专(兼)消防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负责检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场所火灾隐患。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防火巡查

医院应当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并明确巡查的重点和人员。

医院住院楼(部)、门诊部等白天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楼(部)、急诊部夜间应当至少开展两次防火巡查,其他场所每日应当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第四条防火检查

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医护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

(六)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七)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督促整改。

第五条消防控制室、设施维保检测及安全评估

医院应当对依照规定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检测,单项检查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全面检测1次。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

医院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实行标识化管理。

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楼层显著位置应设置本楼层疏散指示图,在病房门后应设置疏散逃生线路示意图;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第七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医院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医护人员上岗前、转岗前应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医护人员应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医院对入院治疗的病员和陪护人员应及时开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第八条志愿消防队

医院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数量的30%,并能保证每班次随时能够出动足够的灭火救援力量。志愿消防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并定期开展训练。

第九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

医院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各科室、住院部、门诊楼、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配电房等应分别制定针对性的预案。预案应明确每班次每岗位的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任务分工和职责要求,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条禁止性条款

严禁下列行为:

(二)违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作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三)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四)锁闭、遮挡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场地;

(五)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病房楼内使用液化石油气;

(六)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非医疗大功率用电设备;

(七)室内吸烟和违章使用明火。

(八)在门诊楼、住院楼(部)的外窗设置铁栅栏等障碍物。

医院管理制度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积极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全科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并有安全检查记录。

3、安全值班人员及时查看设备的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向保卫科报告。

4、经常检查灭火器的完好情况,使灭火器经常处于良好安全状态。

5、严禁在工作场合吸烟、乱接电线。经常检查电器线路的完好情况,如果有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报告电工房值班人员,及时处理或更换。

6、值班人员下班前认真检查水、电、气的关闭情况,关好门窗,确保室内安全。

医院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确保基建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基建财务制度和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建财务管理与领导机构。

基建财务业务的执行由财务科负责,由财务科科长、基建会计和出纳组成基建财务小组,隶属于主管院长领导,同时接受上级相关部门指导。

第三条:基建财务小组职责。

1、管理基建工程款项的拨入、支付和结算;。

2、编制基建财务收支计划;。

3、参与基建项目预算、审核、验收、合同签订、决算;。

5、监督基建工程合同的执行;。

6、其他有关基建财务事项。

第四条:基建支出审批权限。

经审核的基建投资工程项目的进度预付款、结算款、设计费及零星支出,应以单个项目为单位,按医院资金审批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基建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基建财务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违反合同条款和审批手续不全的基建款项,有权拒付,并应及时向院领导阐述理由。

第五条:基建项目预算审核与确认。

1、经批准的基建项目,由基建主管部门做出概算(预算),并附该项目的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交基建财务小组复核签章后,报基建领导小组审定,必要时由基建财务小组再送上级主管部门复审后确认。

2、不经过基建财务小组审核及签字的基建预算无效。

3、经确认的工程预算合同和招标文件应留存基建财务一份,以备查验,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的重要依据。

4、需公开招标的基建项目,应严格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招、投标的文件精神进行,特别是要做好预算(标底)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基建项目合同的签定。

当施工队伍确定后,通常以乙方命名,则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前,双方应就工程施工等事项充分酝酿。经甲、乙双方签定的合同,应存留一份给财务以备查验,这是支付工程款项的依据。

第七条:基建工程款项的支付与结算。

1、应按上级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基建资金应在银行开立专户进行管理,定期对账、核算,并应与医院其他账户资金分开实行专户专账管理。

2、基建工程款的支付数额,最多只能以当时账面基建项目资金为限,不能挪用医院其他资金垫支,特殊情况需动用医院其他账户的资金,须由基建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并凭医院领导批示,通知财务执行。

3、基建工程款一般以支票支付;确需现金支付,须由施工单位出具说明书,经财务科长审核,医院领导签字同意。

4、乙方收取甲方的工程款项,不论多少,一律应出具正式发票交财务入账。无正式发票者不予结算(预付款、进度款在工程结账时必须补正式发票)。

5、基建工程进度预付款及结算款,按国家规定的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规定以及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合同等有关条款的约定,须经基建财务小组审核签字,由医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支付。

6、乙方如有违反合同行为,应由基建主管部门及时通知财务,冻结乙方应得工程款,待正确履行合同后才解冻。

7、基建结算结束后,基建财务小组应在一星期内组织核算,列出财务报表,提交医院领导审核、批准,然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无正当理由,财务人员必须保证基建款按时足额支付。

8、基建财务小组应在施工期间定期或不定期核对账目,分析工程用款情况。财务人员发现支付有超支或未按合同条款支付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以便采取措施。

第八条:基建工程的验收与移交。

1、基建工程完工后,甲方须按规定组织验收。除有关单位人员外,甲方应报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工作。如发现工程未按设计施工,质量达不到技术要求等问题时,应及时向基建领导小组报告,以便采取弥补或处罚措施。

2、有返工的工程,应在返工后重新组织验收。但因乙方质量等责任问题造成甲方损失,应按合同及甲、乙双方补充协议执行,基建财务人员对不履行合同及补充协议条款的行为有权拒付工程款。

3、从工程竣工后到正式结算前,甲方停止支付该项目工程款余额(含结算款),特殊情况需付款时,凭院长签字批准,由基建财务执行。

4、乙方将工程建设项目移交给甲方后,应造册登记整个工程建设项目财产明细表,根据医院管理与使用需要,再移交给具体管理、使用部门,明确经济责任。同时,在基建账户中结转到行政账户中增加固定资产。

第九条:对基建项目筹建、施工、验收舞弊行为的处罚。

凡在医院各级项目建设中有下列舞弊行为者,医院将作出相应的处罚或上报纪检部门,构成刑事犯罪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1、泄露有关基建项目的标底、预算等秘密者;。

2、借工作职务之便收取施工单位的好处费者;。

3、故意制造施工方面的困难等事端而追加预算者;。

4、协同施工队伍(乙方)偷工减料者;。

5、在验收过程中隐瞒质量问题者;。

6、与乙方串通骗取甲方资金,造成甲方损失者;。

7、有其他舞弊行为者。

医院科室成本核算的论文医院科室成本核算方案

要保证医院科室成本核算的准确性,使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得到真实的体现,并且为医院科室的医疗服务项目费用成本的制定找到准确的费用依据,最重要的就是要对医院科室成本核算的内容进行完善。具体来说,就是要将医院科室所使用的各项直接或间接的成本费用都计算到成本核算中去,对医院的行政管理费用、科室所使用的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提,并将其纳入科室成本核算的范围之内。此外,科室人员的工资、奖金等薪酬成本,也应该根据其实际状况纳入成本核算之内。总而言之,就是要将在医疗供应、临床医疗以及行政后勤等各项服务过程中的医疗成本都分摊到医院科室的成本之中,保证医院科室成本核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完善费用分摊标准。

要解决好医院科室在费用分摊上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应该从这几方面来加强:一.要完善医院保障服务部门在服务定价方面的成本核算体制,只有首先保证各项医疗资源和服务有一个准确的定价成本核算,才能使其作为间接的管理成本具体分摊到各个科室形成实际的成本核算。二.由政府或相关的社会团体组织牵头,通过研讨会的形式,根据医疗行业的整体发展情况,制定一个统一的费用分摊标准,以此来供各家医院进行参考。而在医院科室成本核算的过程中,对科室的管理费用的分摊,应该按照各科室的实际状况来制定相应的`分摊标准。此外,还要按照相应服务的定价标准来对医疗器械维修、洗涤、医疗供应等环节的成本费用分摊,对医院后勤保障部门的生成费用进行一定的控制。做好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前期准备调查工作,尝试实行统一管理,减低成本支出。

3.加强医院实物资产的管理。

加强医院实物资产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实物资产管理制度也是改善医院科室成本核算的一项重要措施。一.加强对医院实物资产管理部门的有效管理,建立专门针对实物资产的实物会计体系,以此来建立比较完善的医院实物资产管理制度。要定期做好对医院实物资产的使用、存储状况的效果和状态分析,完善实物资产的财务报告,对实物资产的年度成本预算、采购、维修等开支提出具体的建议。资产的管理部门要根据医院的库存状况,及时与医院的实物会计和医疗采购部门进行沟通,保证医院物资的充足,但是要对物资的积压和浪费情况进行预防。二.加强对临床科室对医疗物资的使用管理,针对临床科室对物资的使用状况,制订相应的使用和储备医疗物资的标准,尤其是对临床科室的医疗物资的储备的时间、数量等制订相应的量化标准。三.要加强对各科室医护人员的成本知识的宣传,让其在一线的临床医疗实践的过程汇总,能够尽可能地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实物消耗和浪费,以此来降低科室的成本。

医院成本核算的思考

摘要:医院是与我们生活与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的社会组织,它为群众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

医院只有在日常运营中保证良好的经济收益,才能更好地发挥公益价值。

本文探讨了新医院财务制度下的医院成本核算及管理相关问题,从阐述相关的基本概念入手,进一分析了医院成本核算的现状与问题,最后探讨了加强医院成本核算和管理工作的措施。

毫无疑问,我们的生活离不开医院提供的基本物质保障,医院必须具备基本的经济基础,才能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而医院本身是一个公益性大于盈利性的社会组织,如何在有限的条件下,创造更可观的价值,就需要从内部的各个细节入手。

医院的成本核算与管理工作是与医院的资本息息相关的工作,更需要引起工作人员的重视。

(1)新医院财务制度要求。

xx年,我国财政部、卫生部下发了新的《医院财务制度》,明确要求加强经济管理,强化成本核算,实施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新的制度是顺应社会快速发展潮流的产物。

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是我国医院跟上新时代步伐,实现转型,并完成其它改革的前提。

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革新,有利于充分彰显国内医院的公益属性,并且让国家向医院进行的财政投入为人民群众带来实在的福利,保障群众享受到医疗保障服务。

成本核算的含义是指对成本预算计划的实际完成效果,也可以说是对成本控制结果的最终呈现。

医院需要做好成本核算工作,最先需要关注的应该是项目运营管理过程中耗费的资金,这项资金是不是属于该花费的范围,同时考虑既有的成本该不该划入项目成本之列,从而最终提高运营管理费及成本管控工作的质量。

而成本管理,是和成本核算息息相关的工作,它包括对组织项目运营成本的核算、数据解析、决策、控制等等系列工作内容。

医院开展成本管理工作,最直接的目标就在于全面发动组织内全员力量,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基本条件,控制日常运营的各个环节,尽量把成本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我国已经在法制化进程上得到了比较可观的成绩,在依法治国的指导下,国家各行各业的发展都有法可依,许多的规章制度和经济法规得以颁布。

但是,在某些细节的处理、管理制度的建设、管理职责的落实上,都缺乏可以严格作为依据的条文,由此形成了许多法律上的漏洞。

不仅使医院组织没有准确的指导来促进正常有效的发展,成本核算得不到落实和优化,经济管理效率低下,无法保证利益的正常实现与社会服务的高效提供。

因此,医院其他方面的核算工作便难以被兼顾,比如医疗服务项目、病种、诊次、床日的系统核算不到位,成本核算资料不完备、不科学等等,造成了无法为物价部门确定收费标准提供成本数据的困境。

在物价猛涨、人力资源投入加大的情况下,如果忽视无形资产的社会和经济利益,就会使原本就比较稀缺的卫生资源被浪费,从而出现定价不科学等后果。

(3)医院信息化程度不高。

由于医院内部的成本核算对象繁多、流程繁琐,只依靠人力操作是低效的,必须建设完备、科学的信息体系,但是当前被研发出的符合新《医院财务制度》需求的软件不多,有的医院没有建设出配套的完备的计算机体系,信息流通不畅,数据处理不善。

这些情况的存在,使医院的成本核算工作缺乏效率与质量;部门需要的数据往往只能从财务报表、会计凭证、账簿中去挑选,对接不力,信息不对等,都阻碍了医院成本管理的效果。

医院成本核算工作的开展,会影响到医院内部的各科室和员工的实际利益。

为了促进成本核算工作正常开展,医院需要建设一个完善的科学的工作小组,以院长作为组长、总会计师作为副组长,让财务、信息、人事、后勤、设备物资、统计、医务、护理等各个部门的员工都参与到这个成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中来。

该领导小组可以在财务部门中设置一个管理办公室,领导财务工作人员的日常实践,并发挥一定的监督作用。

医院财务部门也可以根据单位的整体规模和业务数量,在其内部明确具体的工作岗位,让水平较高的专职人员负责工作的具体任务。

在该组织架构中,各个工作人员的责任必须得到细化和明确,保证权利和义务有具体的落实,以免出现互相推卸、牵扯不清的情况。

(2)强化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

经济的发展为医院的制度优化提供了条件,也为组织提供了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

医院的财务工作领导者,需要慎重考虑存对内部任职的财会工作者的挑选,防止引发逆向选择的后果。

此外,还需要解决财务人员出现道德祸因现象。

相关的'财会工作人员,需要有财务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而且在会计领域的从业经历,而政治素养较高的财会队伍更是可以把握时代风向,有利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定期对财会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电算化管理,也是不错的选择。

可以邀请有关经济类专业的教授和杰出人才到医院为职工讲课,帮助员工紧跟知识化、信息化、集团化、国际化的大潮流。

(3)加强网络平台建设。

在信息化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任何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计算机,这是提升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

医院为了建设信息体系,引进会计核算软件,保证各软件、硬件系统的无缝连接,就要做好基本的信息系统支持。

因此,医院可以在建设符合新制度要求的成本核算软件系统前提下,帮助成本核算、绩效薪酬管理、经济运行分工等工作都走向信息化和智能化。

一切和成本相关的数字资料,只需在his系统、物料系统、人事考勤等等系统中录入,就可以得到资料的保存,实现无限期重复调取和利用。

机制是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的有力措施。

首先,医院可以建设合理的成本控制系统,运用内部的专业成本核算平台,全面核算医院、科室、项目、病种成本,编制成本报表。

同时,医院还可以建立机制,实现对成本的事前、事中、事后的连续跟踪与全程控制。

其次,医院可以严格控制可变成本,实行物资招标采购。

对内部的各种固定资产或者流动资产的使用进行管理和核查,限定最大使用额度,对超定额部分进行追究,使其与绩效挂钩,防止浪费和不正当使用的情况。

除此之外,医院可以建立有效的激励处罚机制,调动医院内部员工的积极性,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综上所述,加强对新医院财务制度下的医院成本核算及管理问题的分析,意义重大。

相关工作人员需要明确医院成本核算及管理基本概念,同时把握好公立医院成本核算的现状与问题,在此基础上,探讨加强医院成本核算和管理工作的措施,建立健全医院成本核算组织架构,强化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网络平台建设,完善成本管理机制。

参考文献。

1.张慧君,李卉,张平.医改背景下项目成本核算问题研究.中国卫生经济,(02).

2.陶茂萍,刘艳秋.规范医院成本核算软件的难点与对策.中国管理信息化,(16).

医院管理制度

1.医院要设立醒目、明晰的诊疗区域指示标识和路标,并责成专人负责管理。

2.所用标识,要规范统一,美观大方。通用标示应按国家惯例进行绘制,卫生系统通用标示按卫生部统一规定制作。

3.医院内部标示设立部位,要根据医院环境,统一规划,不准随意乱设。

4.所有标示的色彩、图形、比例、字体均应严格按医院提供版图制作,以示严肃;字体应统一规范,不用繁体字。

5.院内已经陈旧的标识,应及时修整更换,已经过时的标示应及时清除。

6.所有标示的语言文字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的规定要求。

7.工作人员佩戴胸牌,至少有姓名、职称、所在科室,进修、实习人员与本院工作人员应有区别。

8.要关注与安全有关的防跌倒、防烫伤、消防通道等标示。

医院管理制度

二、采购消毒产品要索取与每批(种)产品标识(标签)的生产经营者名称、品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等相符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三、应索取规定的产品批准证书。

四、进口产品应当索取口岸进口监督检验机构的进口检验合格证书。

五、提供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所代表的产品批号、品种,必须与实际经销的'该产品批号、品种相符,不得重复使用。

六、对供货商不出具有关卫生部门的检查合格证或化报告验单,取消供货资格。

七、库房内定型包装必须贴有标签。

八、票证与实物的规格、型号、质量不相符应拒绝入库,由采购员退库、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