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范文网

最新红字读后感英文 红字小说读后感(汇总5篇)

时间:2023-10-06 23:53:07 作者:文轩 最新红字读后感英文 红字小说读后感(汇总5篇)

“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掌握,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红字小说读后感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的冷清。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句名言或许道出了些人生哲理。

红字小说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手指》这篇课文后让我想起了五年级学过的一篇童话故事《铁罐和陶罐》,如果把这两个故事放在一起理解的话,就会发现两个共通的道理。这两个共通的道理先不讲,大家只要继续往下看就知道了。

作者在《手指》这一课的开头就说了一句耐人寻味的话:“一只手上的五根手指,各有不同的姿态,各具不同的性格,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并从这句话中引出了不同手指的性格特点:大拇指吃苦耐劳、朴实;食指勤奋卖力,敢于探险而且不怕牺牲;中指目中无人又高傲;无名指、小指优美而弱小。而且在结尾处用比喻的手法写道:“手指的全体假如能够团结一致,成为一个拳头,就根根有用,根根有力量,也就不会有什么强弱和美丑之分了。”写到这里你也许已经明白一个道理了吧!下面我用一个小故事结合一个道理来讲一个故事。这个故事还是和手指有关,叫做《五个小手指》。

从前有五个小手指,他们是很要好的朋友,并且从来没有吵过架。不过有一天他们为了争出谁的力气最大吵了起来,这时在他们旁边的一个皮球到:“你们几个都不要争了。你们当中谁能把我举起来的话,谁的力气就最大!”五个小手指互相看了一眼,商量了一下后说了声“比就比,谁怕谁。”

首先上场的是大拇指,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也不能把皮球举起来,只好灰溜溜的下了台,别的手指见状纷纷嘲笑起来。第二个上场的是食指,只见他不可一世的说:“你们几个好好看一看,我是怎么把它举起来的。”可是他虽然用了所有的力气也只不过是把皮球推的转了几圈而已,于是便一溜烟的跑了下来。其他三根手指也陆陆续续的上前去举,可也是纷纷下场,没有一个可以举的起来。这时皮球又发话了:“你们为什么不一起举一下我呢?也许,你们一起举就可以把我举起来。”听了皮球的话,五个小手指嘀咕了一下便一起走到皮球的不同位置,用力一举。啊!皮球被他们举起来了。这时候五个小手指明白了:只有团结才能聚集更大的力量,所以他们又重新和好了。

森林里有只鹿,有一天这只鹿来到了一个池塘。在池塘边上吃起草来,吃饱后去到池塘里喝起水里,喝着喝着它看到了自己在水中那美丽的倒影时,情不自禁的欣赏了起来。并说:“啊!看我是多么的美丽。”接着它看到了自己的鹿角,忍不住又说:“啊,看我这一对鹿角,它们是这么的好看、漂亮。简直像一顶王冠,世界上都找不出来第二个来。”它停了停顿又叹息了一声:“哎,看我这两对腿。第一对又细又长,我还比较满意,可这第二对,又粗又壮的,怎么能配上我这美丽的身子和漂亮的鹿角呢?”它正站在池塘里仔细的看着自己的倒影时,危险已经不知不觉的来临了。突然一只老虎从草丛里跳了出来,吼了一声向那只还在看自己倒影的鹿扑了过来,鹿听到吼声后立刻撒腿奔跑了起来。跑啊跑啊,眼看就要把老虎甩掉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鹿的角被树枝缠住了。老虎一看,原本失望的心情一下子又燃起了兴奋,并以更快的速度追向鹿。被树枝困住的鹿眼睁睁的看着老虎的飞速接近心里害怕极了,心想:要是可以保住性命,鹿角我可以不要啊。眼看老虎离自己不足五十米时,它奋力一拉,树枝竟被拉断了。此刻它也不管在头顶的断树枝了,撒腿就跑了起来。跑了很久后,鹿终于把那只老虎给甩掉了。

看完这一个故事,聪明的你们,第二个道理还用我说吗?

红字小说读后感

最近看了朗达·拜恩的《秘密》,感觉象见到了初升的太阳。给我带来光明和温暖,并为我的人生指明了方向。

书中详细剖析了生命中的《秘密》,就是吸引力法则。阐述我们就是宇宙中最强有力的磁场,我们理想中的生活是什么样,最想要的是什么,都会被一一吸引而来。

全世界畅销书《心灵鸡汤》的共同作者杰克·坎费尔德。在出版这本书之前,他想如果在一年内赚回10万美元该有多好。他把改成10万美元的纸钞贴在天花板上,每天不断地想。这时候他手中正好有本已经写完的书。他无意中去超市看到一份有趣的报纸,他想要是该报读者都知道他的书,能卖到40万册,就一定能赚10万美元。六周后,他演讲完,那份报纸的一位女作家竟主动找到他,把他的书刊登出来。那一年他赚了92327美元。

坎费尔德的妻子说,吸引力法则真是太神奇了!既然这招对10万美元有效,那何不试试100万美元呢?而结果呢,就是《心灵鸡汤》的出版商给他们开出一张一百万的第一集版税支票。

太神奇了!依照吸引力法则,你只要不断去想,不断发出持续要求的信号,就可以吸引频率相同的东西,把你的渴望变为现实。所以坎费尔德说;吸引力法则就是这么强,他的成功就是想出来的!

人类的每个想法都是现实存在的东西。俗话说;种什么因,结什么果。我们把吸引力法则加上自信快乐的心态,融入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去不断要求、去坚定相信,并且感谢自己已经得到的,会让我们得到无限的助力。宇宙会迅速回复我们的要求,给我们“心想事成”的果实。

所以,我们今天时刻保持感激和爱,幸福和喜悦、上进的良好心态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是我们对明天生活的预先创造,而我们明天将接受的是宇宙送来的全部美好、祝福和力量!只有想好的,才能得好的,才能让梦想成真!

红字小说读后感

麦琪看着丹尼一天天长大,心中很是欣慰,她认为丹尼是她从拉尔夫那偷来的,从上帝那偷来的。在丹尼十三岁时,拉尔夫终于有时间到德洛耶达去探望麦琪,他早已升为红衣大主教了。他没有对外人说他要回去,他悄悄的开车回到德洛耶达,见到的第一个人竟然是丹尼,也许是血缘关系,两人一见如故,都彼此喜欢对方。但纯洁的拉尔夫从没仔细的看过自己,丹尼长的如此像他,他都没有看出来,都没有想过丹尼是他的孩子。相聚了几天,他又匆匆走了,但没想到他此行给丹尼留下一生都无法磨灭的影响,丹尼立志要做传教士,当麦琪听到长大的丹尼这麽说时,麦琪震惊了,她伤心的大哭起来,说是上帝的惩罚,她从上帝那偷来丹尼,现在又要将丹尼送回去,为上帝效劳。但是麦琪答应了丹尼,决定将丹尼送到罗马,让拉尔夫来照顾他,丹尼非常高兴,拉尔夫见到丹尼也非常高兴,但他们都不明真相。

这之后还有好多故事,主要是贾斯丁的故事,一个唯一的继承人的故事。

爱的辛苦,爱得痛苦!

红字小说读后感

现如今,青少年对读书已经失去了兴趣,包括我自己也在内,但是唯独有一本小说我至今难忘,使我读过后流连忘返,这本书是余华写的《第七天》,它给了我许多的启发。

那是在许多年前的一个暑假,我读到了这本书。书从一开始就讲了一个死者的所见所闻,发现了许多他活着时不曾知道的事。主人公被他的养父给养大,养父很疼爱他,后来养父去世了,主人公知道了很多事,所以主人公想去寻找养父。在途中主人公遇到了许多不同死法的人,看到了这个世界的不公,很多人全都是惨死的,让我感到十分的悲哀。

余华通过《第七天》这篇小说让我看到了人的亲情,爱情,让我知道了这个世界上每个人之间都互相有爱。其中有一个片段,讲的是曾经为主人公杨飞喂奶的李月珍,看见了许多孩子尸体,但向上面报道,他们却当做医疗垃圾而弃之不理,李月珍又在途中不小心出了车祸去世了,当作者杨飞想起这事后他来到李月珍身边,发现她和那群婴儿在一起,甚是可怜。每每想起这段我都感到十分悲愤,人群的冷漠,社会的淡然全都体现的淋淋尽致。

但是令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主人公杨飞与养父金彪之间的亲情了,金彪名字虽然凶狠,人却温柔和蔼。他是从火车上捡到杨飞的,他和杨飞一起生活,没有让杨飞受过一丁点的苦头。后来杨金彪因疾病住院,杨飞尽心照顾。杨金彪为不拖累杨飞而离家出走,却不曾想杨飞也因寻他时发生意外,来了另一个世界。杨金彪从头到尾都没嫌弃过杨飞,他在婚姻与杨飞之间还是选择了后者,他也没曾想过因为自己,杨飞会这么早来到这个世界,父子俩人都后悔自责,却都又挽回不了。给我留下抑郁和感动交织的情感。

“你这么快就来了。”“我在这里每天都想见到你,可是我不想这么快就见到你。”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不能理解这句话,现在再看一眼这句话,其中包含的责任与爱是那么的强烈。这句话是第七天杨飞在殡仪馆见到父亲杨金彪后,杨金彪对他说的。此时此刻,我才能读懂其中的蕴意,金彪渴望见到儿子,可他又希望儿子能继续活下去。每每读到这都会使人感到抑郁,并且重新审视亲情的重要性。

《第七天》即使我感动又使我抑郁,正所谓“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蕴含的往往比我们所想象的要多得多,因此我们更应该燃起读书的兴趣。我也希望,能再读到像《第七天》这样让人感慨的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