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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八篇)

时间:2023-07-09 16:00:18 作者:曹czj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八篇)篇一

宣威市双河乡财政所采取五项措施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教育整治工作,切实推进了财务人员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促进了“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在财政队伍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思想教育,让财政干部深刻认识到防治“不作为、乱作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防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推进自查整改。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排查,采取个人自查、干部互查等形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回头看”。对财务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对查出和征集到的问题及意见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三是推进防控机制建设。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权力运行实施“全天候”“无障碍”监管,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重点防治财政干部能力不足、动力不足、担当不足等“不作为”问题,杜绝财务人员不守纪律、有法不依、以权谋私等“乱作为”问题。

四是推进党风、政风和作风建设。严格纪律,对财政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部门权力清单,健全完善部门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五是密切干群关系,调动干部积极性,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切实促进政务公开,及时有效地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帮助群众解决困难,接受群众监督。

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八篇)篇二

富顺县农业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办法,认真贯彻落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现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富顺县农业局在20xx年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建立组织领导班子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明确了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缪杰担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肖世玉、副局长郑常敏、黄显华、范国安任副组长,杨国明、黄述良、李芳、黄文钦、黄恩齐、黄礼国、朱德高、陈定平为成员,由陈定平负责具体工作,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同时要求局下属二级单位也要分别建立领导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日常事务,保障相关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广泛宣传动员,落实活动经费。按照富顺县整治办要求,局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班子成员专题会议2次、中层干部会议2次,全局职工大会1次,党委副书记肖世玉就专项整治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要意义、实施范围、步骤、整治重点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具体表现形式等作了详细的宣传讲解,并结合工作、生活中的一些实际例举了相关不良现象,全局印发了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富农组[20xx]7号)文件,翻印下发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三种不良行为的表现形式共200份,举办黑板报1期、发布信息2条。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形成了全局关注、职工参与、多方监督的良好氛围。同时,农业局在事业经费及其紧缺的条件下,千方百计调剂专项活动经费2万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结合实际,有的放矢,专项整治活动进展顺利。实事求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紧接全局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后,该局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对重点整治的三个方面问题,积极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主动听取农业工程项目建设、农业行政执法对象、“三农”服务对象等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意见,组织召开农业服务对象座谈会议1次、退休职工座谈会2次、县良种场、蚕种场职工交心谈心座谈会2次,发现问题立即研究,及时整改,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局属各单位有序进行,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深入学法守法,严格依法行政。今年以来,全局上下继续坚持每月一次中心组学习讨论,深入系统地学习了《农、业法》、《农技推广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知识产权法》、《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药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肥料登记管理条例》、《农民负担管理条例》以及《招投标法》、《行政许可法》、《自贡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责任过错追究暂行办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全面领会掌握了现阶段我国农村政策规章、强农惠农政策措施,从而使广大干部职工的行为时时刻刻规范化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各项农业工作实践中,严格按规定的范围、程序、内容和方法约束行为、认真履行。

狠抓制度建设,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县效能办的要求,该局在印发《关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四项制度的通知》基础上,继续组织广大职工进行专题学习和讨论,使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理解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的深刻内涵和具体要求,从而大大增强了全局职工的工作责任心;完善修订了《农业局职工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实施办法》,翻印下发了机关内部管理的十五规章制度,增强了职工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

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严格做到“两集中、两到位”。该局自20xx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起,立即召开局班子会议专题讨论研究,果断将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茶果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登记,植物产地、调运检疫等农业局所有的行政许可和管理服务事项由过去各部门分散单独办理集中到局政策法规股统一办理。县政务服务中心成立后,又及时授权局法规股将所有的行政职能向政务服务中心转移集中办理,并设立了首席代表全权处理相关事宜。

积极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农业局对现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印发了规范的《办事指南》及设立依据、受理条件、申报材料内容、许可程序、收费依据和标准、承诺时限、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对我局承担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严格遵循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先后制定了富顺县《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守则》、《农业行政执法办案处罚程序》、《农业行政执法主办人员办案责任制度》以及《农业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备案规定》等内部规章制度,还统一制作了《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流程图表》、《植物检疫公示栏》,并做到了上墙张贴、常年公开。

规范纪律强化督查,机关工作作风明显好转。机关“八个统一”进一步规范有序。一是在“统一服务指南,引导群众办事”方面,我局统一编印了“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和“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办事指南》,明确了依据、条件、材料、程序、收费标准等办事工作流程;同时还制定了“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流程图”和“植物检疫工作流程图”,分别上墙公告。

在“统一制作了工作牌,公开办事身份”方面,该局为全体职工制定了桌牌和工作去向标识牌,公开了工作人员的姓名、单位名称和职务职称。

在“统一悬挂去向牌,方便群众联系”方面,全局统一为每个职工印制了“塑封悬挂式”胸牌,明确了工作人员身份,并在各办公室门前张贴了部门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有利于群众联系。

在“统一作息时间,严格劳动纪律”方面,全局始终坚持了每天上、下午上班签到制,每周2次清洁卫生打扫检查制和不定期人员岗位督查制。

在“统一接待要求,改进服务态度”方面,我局严格执行县纪委的有关文件规定,对农业部、省、市、县、乡(镇)等部门和人员来局进行工作检查、业务联系等,均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接待标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实行了“工作餐报告制”,并始终坚持热情周到、厉行节约和微笑服务的原则,从未发生超标或铺张浪费现象。

在“统一服务用语,做到文明办公”方面,全局印发了文明办公的常用语,如“您好”、“请坐”、“请进”、“请问你有什么事”、“谢谢”、“慢走”等十分客气的礼貌语言,局机关和下属各部门从未发生与农民群众和办事人员争吵的现象,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倾向。

在“统一服务制度,提高服务质量”方面,农业局及时印发了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和责任过错追究制的相关内容,并召开职工大会进行宣传讲解,做到人人皆知,思想统一,行动一致。

在“统一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方面,我局充分利用《四川经济日报》、《四川新闻网》、《四川经济网》、《自贡农业信息网》、《自贡三农网》以及县《政务外网》、《党政网》、《富顺宣传》、富顺电视台、《农业简讯》、《植保情报》、等宣传工具,及时反映政务动态、生产状况、现代农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结构调整典型经验、措施以及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等,不仅主动公开自觉接受了广大群众监督,而且对于宣传富顺农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会议精简和文件规范取得实效。一方面农业局内部召开各种会议必须经局长(党委书记)一把手审批,严格控制会议规格、数量、规模和会期;另一方面由农业局牵头召开的农业工作会议都是由农业局书面请示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经同意审批后执行。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公文管理,农业局还印发了《关于规范公文管理的通知》,提高了公文质量。

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成效显著。该局自开展效能建设以来,没有发生一例迟到、早退、不假不到、擅离职守现象;没有出现职工工作不在状态的现象;没有发生“吃、拿、卡、要”的行为;也没有“不作为、慢行为、乱作为”的情形发生,全局上下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服务优良,为较好地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该局的各项目标任务奠定了建设的基础。

该局的行政效能建设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落实、措施有力,现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今年我局承担的水稻、玉米、小麦、油菜良种补贴、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植保专业合作社建设等农业工程项目,均按项目管理规定和实施方案要求,在县招监委的领导下,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了项目招投标、询价采购、单一采购等规定程序,适时进行了项目公示,工程建设严格执行监理制度,受到有关部门和领导好评。

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八篇)篇三

我们是四川省犍为县出租汽车的经营业主(出租车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实际控制人),也是犍为县旅安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现将我们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种种困难以及犍为县交通局运管所行政乱作为、行政不作为的情况如实反映,希望得到重视和解决。

一、犍为县出租汽车行业的现状

犍为县出租汽车行业始于1998年,当时是以个体的形式出现,由政府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所)向个体经营者售让经营权,各经营者以个体的形式自主经营,后来由于政府政策的要求,出租车行业不再以个体经营的方式存在,于是犍为成立了两家出租汽车公司(吉达和大众),以前的个体经营者自由选择公司,到公司挂靠经营(经营权与车辆均属个体经营者),此事项以20xx年各个体经营者与挂靠公司的挂靠协议为据,公司向挂靠经营者收取挂靠管理费100.00—200.00元/月,以上状况从20xx年一直延续至今。

二、由于犍为县交通局运管所严重的行政不作为,造成犍为县旅安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旅安公司)的运营车辆至今无营运手续。

20xx年各个体经营者以其自有的营运车辆所有权和经营权与两公司(吉达公司和大众公司)签订挂靠经营后,公司的一系列举措使得各经营者负担越来越重,与公司的矛盾日益突出。20xx年7月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xx】81号)的“…….坚决制止企业利用出租车经营权、以车辆挂靠、一次性买断……..”之规定,在当时的城市出租车主管部门犍为县城市建设规划局客管所及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们23位车主合股成立了旅安公司。公司成立后,23位车主向主管部门和原挂靠公司提出转户手续申请,但受到原挂靠公司的百般阻挠,致使各车辆无法转户。后旅安公司车主就此事项诉讼至犍为县人民法院,犍为县人民法院(20xx)犍为民初字第9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吉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10日内协助原告车主将原告驾驶的出租车的户籍变更到原告指定公司;原告出租车的经营权属行政许可范畴,法院在民事诉讼中无权否定和变更”。故现旅安公司现有4辆运营车辆车辆户籍在旅安公司,但属行政许可的经营权由于判决生效时主管部门变更为了犍为县交通局运管所,犍为县交通局运管所一直以等待经营权新指标投放时解决为由一拖再拖,拒绝办理运营权转移手续,致使旅安公司现有的运营车辆至今长达3年之久无运营手续,这是严重的行政不作为行为。

三、由于犍为县交通局运管所严重的行政乱作为致使旅安公司依法取得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至今未变更,从而导致旅安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法年审。

旅安公司于20xx年12月21日向犍为县交通局运管所申请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但是犍为县交通局运管所于20xx年5月10日时隔一年半之久的时间,运管所才书面通知旅安公司,以旅安公司无营运指标为由不予变更。由于运营指标犍为县在20xx年以后就从未新增投放,旅安公司已有的运营指标(现营业的4辆出租车)运管所又不进行划转,这种严重的行政乱作为行为导致:1.旅安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至今无法年审,致使犍为县工商局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没有年审为由,将注销旅安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旅安公司运营车辆也无法年审,保险无法赔付。这严重损害了各经营业主的合法权益,给各业主造成了重大损失。

四、鉴于以上情况,我们强烈要求:

1、恳请上级相关部门责成犍为县交通局运管所立即改正行政不作为行为,迅速将旅安公司现有的营运指标划转给旅安公司。

2、恳请上级相关部门制止犍为县交通局运管所行政乱作为行为,撤销“犍为不予许可[20xx]字第01号《不予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决定书》”,对旅安公司依法取得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进行变更。

3.现在犍为县出租车新增的出租车经营指标已经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即将投放市场,我们强烈要求在公开、透明、平等的基础上用此次新增经营指标解决旅安公司的历史遗留问题,使旅安公司尽快走上合法经营的轨道。

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八篇)篇四

从某种意义上讲,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是行政上的严重的腐败行为,行政不作为就是失职、渎职;行政乱作为其实质就是目无法纪,就是自由主义、利己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的膨胀。

实践中,群众对领导干部反映比较多的问题:一是行政不作为。一些领导干部既有权力,也有能力,但该管的不管,推诿、拖拉、讲条件,“踢皮球”,碰到的许多矛盾和问题,大多是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但他们就是怕惹麻烦,怕干砸了影响政治前途,能躲则躲,能推就推。有些干部明明知道有的群众生活很困难,急需政府关心帮助,一些行政主体或行政行为人却漠不关心,视而不见。这里面有思想作风问题,也有干部执政的能力和水平问题,但从根本上讲,还是不愿作为、不想作为甚或是不能作为。二是行政乱作为。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不该管的胡乱插手,该管的乱管一气。这里既有干部个人的思想道德问题,也有行政效率低下、管理方法落后和缺乏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的问题。

在实际生活与工作中,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比较普遍的违法行为制止不力,导致违法事实长期存在,损害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如:一些地方社会治安混乱,公安司法部门有“破大案,立大功”的大志,小事不愿做,大事做不了,至始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小偷小摸行为频频发生,严重扰乱了人民的安定生活,损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

2、对于危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负有管理职责的部门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或者未能充分考虑大众利益,处理不力,致使国家和群众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如:《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明文规定严禁乱采滥伐,乱捕乱猎,一些行政主管部门却视而不见,听之任之,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同时也引发一些资源纠纷长期得不到解决,上面追查时轻描淡写,做表面文章。

3、对于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一些地方政府或职能部门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为名,关心照顾亲戚朋友和个人利益为实,将国有固定资产廉价出售,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4、对于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或潜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发展经济为名将群众的呼吁置之度外。如:一些官员,利用职务之便,以公开招标为幌子,想方设法将工程发包给“自己人”,致使工程质量低劣,造成潜在安全隐患。

5、对于涉及多部门的事务,缺乏主动性,有利争,无利推,以至许多矛盾和问题要等到上级部门出面过问,才能应付解决。甚至在一些矛盾问题上,采取无原则的保护主义,隐瞒包庇,导致问题复杂化和矛盾激化。

6、一些经济职能部门手持经济大权,无视国家整体利益,不从实际出发,不依整体规划和缓急程度,在项目申报审定、经费划拨上作文章,收受贿赂,贪污腐化。

以上种种可看出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大量存在于社会生活和实际工作中。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行政不作为与行政乱作为的后果是在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党和国家形象的同时,直接威胁着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之基。如果不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就会愈演愈烈,就会纵容敷衍了事、推诿卸责、官僚主义,助长徇私枉法、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行政腐败行为。

行政主体的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往往是害了国家,害了人民,最终也害了自己。不作为与乱作为使相关职能部门的环环关卡“集体失灵”,导致国家宏观调控和政策遭遇 “肠梗阻”,在基层贯彻执行时“落空”。在其位“不”谋其政,是失职行为,使社会失去应有的规范;在其位“乱”谋其政,是一种渎职行为。它不仅导致国家政令不畅、执政不力,还会损害国家经济发展大局,直接影响国家安全和人民福祉。

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八篇)篇五

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下面小编整理领导干部关于不作为乱作为的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如何提高执政能力,如今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热门话题。 检验各级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很大程度上要看其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更具体点讲,要看他们行政如何作为。

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决定》中提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一些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思想理论水平不高、依法执政能力不强、解决复杂矛盾本领不大”;“一些党员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脱离群众等问题比较突出”。这些影响党的执政成效的问题,是导致执政能力不高的重要原因。决定提出的这些问题,针对性强,需要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对照检查。

实践中,群众对领导干部反映比较多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其一,行政不作为。一些领导干部既有权力,也有能力,但该管的不管。现实中碰到的许多矛盾和问题,党和国家都有政策规定,但他们就是怕惹麻烦,怕干砸了影响政治前途,所以能躲的就躲,能推的就推。有些干部明明知道有些群众生活很困难,急需政府关心帮助,但他们就是漠不关心,视而不见。这里面有行政效率低下、管理方法落后的问题,但从根本上讲,还是不愿作为、不想作为。

其二,行政乱作为。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不该管的,胡乱插手;该管的,乱管一气。这里既有干部执政的能力和水平问题,也有干部个人的品德问题。比如,不是依法办事,不把手中的权力用到为人民服务上,而是滥用权力,违法行政,甚至以权谋私,走向腐败。

责任,重于泰山。这源于使命感,也应属于最基本的职业精神,可是因为少数党员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履行职责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给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损失的重大安全事件仍屡有发生。

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高低,很大程度上体现在能不能依法行政、科学行政。这其中包括领导干部自己是否守法,其行政作为是否在宪法和法律容许的范围内,能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是否从根本上尊重和服从人民群众的意志,是否真正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很显然,领导干部行政作为与不作为,对执政成效影响很大,群众感受深刻。在其位不谋其政,固然有问题;滥用权力,违法行政,有时候比不作为的危害还要大。

在提高执政能力的问题上,《决定》特别强调“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事实上,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很大程度上要依靠依法执政来体现。因此,行政积极作为、依法作为,把依法执政的问题解决好了,我们所提倡的“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实现党的执政宗旨”就有了坚实的基础,执政能力的提高才能真正实现。

治理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的对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遏制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应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治国方略,其核心是严格依法办事,关键是监督检查,建立一套完整的、规范的、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机制,必须树立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绝对权威。要确保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确保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严肃性、和连续性。

二、完善立法,减少法律冲突,拓宽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治理领域和渠道。其一,应尽快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明确规定行政行为的实施主体、方式和时效;其二,应对行政主体的设臵、行政职能,行政领导的职责予以立法,对一些特殊行政主体和特殊岗位职责也应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对于一些需数个行政机关共同履职的,尽可能具体划分各行政机关的职责,或明确职能交叉时各行政机关的职能分工,避免不必要的冲突或重叠;其三,在立法上加强对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惩治力度,在制定行政法律法规时,增加对行政不作为的处罚条款,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及有关行政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法律后果;其四,应修改国家赔偿法,明确规定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还应修改行政诉讼法,扩大行政不作为的受理范围,规定对行政复议不作为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被动受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与主动检查,主动办案相结合,这样不仅可以解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不作为与乱作为的法律救济空白,而且可以敦促行政复议机关通过行政复议,解决一部分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纠纷。

三、积极推行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制度目前,我国已有不少城市试行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制度,而且取得了一定的实际效果。其具体做法是,将数个有行政执法权的职能交由一个行政机关办理,如成立行政执法大队统一行使,这样可以避免某些工作重叠、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四、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其积极履行行政职责的意识。使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内化为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准则,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同时,要建立科学的奖惩制度。对勤于政事,依法行政,政绩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并将此作为干部任用、升迁的重要依据。形成一个“能者上;庸者下;劣者罚”的行政执法环境。

近段时间《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须担责——武汉不容庸懒散》。此次学习,是我强化了责任意识,也使我认识到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是加强广大干部作风建设的重大举措,通过学习,我感触颇深,现就学习谈一点认识及体会。

武汉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 已持续4个多月,席卷到全市上上下下的每一个层次、每一个角落、每一个角落、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干部。其目的都是为了大力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慵、懒、散”问题,都是为了增强干部责任意识,切实转变干部队伍工作作风,为经济社会不断前进提供坚强保障。庸、懒、散行为,在武汉被归纳为10种表现:得过且过;工作推进不力;创新能力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业绩平庸;“谋人”不谋事;纪律涣散;贪图享受;远城区干部“走读”现象严重。

庸、懒、散,小则碍事,大则碍政。现实中,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是常见病,也是慢病和顽症,须长期用“药”。 当大部分政府官员都处于庸、懒、散的状态时,最受摧残、最为悲哀的是人民群众。

作为一名年轻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提醒自己杜绝庸、懒、散行为。坚决杜绝得过且过;工作推进不力;创新能力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业绩平庸;“谋人”不谋事;纪律涣散;贪图享受。

一是“庸政”“懒政”现象正成为中国各地政府着力破解的难题,特别是今年以来,多个省区和城市相继掀起一场“治庸”“治懒”“治散”的官场整肃风暴,一些机关工作人员抱定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思想越来越行不通了。

二是开展“治庸治懒治散”,重点要解决以下方面的问题,在治庸方面,克服平庸作风,重点解决理想信念淡薄,缺乏事业心、责任感;工作作风漂浮,被动应付;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机关管理混乱,考核评价和奖惩制度不完善,导致干部碌碌无为;干部业务素质差,不讲标准、不讲效率,对部门和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敷衍塞责,工作质量达不到标准;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因循守旧等问题。在治懒方面,克服懒惰作风,重点解决没有工作激情,精神状态差;不积极履行职责,只讲待遇、不讲奉献,缺乏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服从组织分配,不认真履行职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敷衍塞责,效率低下;思想僵化,缺乏改革创新意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等问题。在治散方面,克服散漫作风,重点解决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漠视规章制度,损害集体荣誉;群众意识、服务意识淡薄,作风粗暴,服务态度差,群众满意度低等问题。

三是治理慵懒散要提高工作执行力。要提高执行力,就必须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坚决克服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思想;必须强化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坚决克服工作懒散、办事拖拉的恶习;必须发扬严谨务实、勤勉刻苦的精神,坚决克服夸夸其谈、品头论足的毛病;必须具备较强的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坚决克服无所用心、生搬硬套的问题。广大干部职工必须讲大事、谋大事、办实事,优化作风,务实高效,不断加强学习,针对慵懒散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完善自我。

我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还需要我长期坚持不断的学习,克服自身缺点,严格要求自己,及时查找自身不足,认真整改,从思想上提高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践行科学发展观,让自己从思想上自觉远离“慵懒散”的坏毛病。

8月17日上午,湖北省委、省政府召开领导干部大会,专题部署在省直机关中开展治理庸、懒、散、软的“四治”工作。这意味着,已持续4个多月的武汉“治庸问责”风暴,将席卷到湖北的所有省直机关。

此前,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就鲜明地指出:希望武汉市委、市政府要继续“刮大风”、“打大雷”、“下大雨”,针对出现的问题,对“有原则不坚持、有规定不照办、人民有期望却不坚持做,职责有要求的却不尽责”的责任人,坚决采取组织措施严肃处理。

湖北省委、武汉市委书记阮成发说,武汉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必将以摧枯拉朽之势,席卷到全市上上下下的每一个层次、每一个角落、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干部。

采访中,我们已经感受到了这种“紧张”的气氛。武汉的公职人员普遍反映,触动很大,压力不小。江汉区地税分局纪检书记石国建说,现在,他在办公室,主动敞开着门,这样,既约束自己,也便于别人监督。江汉区政务中心主任王智亮说,如今,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更加严谨规范,积极主动,要经得起随时暗访。江汉区工商分局副局长顾志忠说,这次局里搞改革,人人头上有任务,个个身上有责任,让人很难懈怠。

有人说,这样弄得“人人自危”,和谐吗?对此,阮成发针锋相对:在责任面前,“人人自危”有什么不好?如果大家都松松垮垮、说话不算,出了事没人管,大家都“不自危”,那么,事业如何保证?领导干部“不自危”,人民群众就会“人人自危”。

“有事”就有责任人

7月21日,武汉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上,通报了4起“庸懒散”和损害投资发展环境行为的典型案件,共问责21人,其中局级领导干部5人。这是武汉市掀起“治庸问责”风暴以来,问责处分最严厉、被问责党员干部行政级别最高的一次集中通报。

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武汉市水务局局长姜铁兵领到了行政警告的罚单,副局长王洪胜被免职并行政记大过,两名处长分别被撤职和降级。今年夏天,在全国因大雨而导致内涝的十几座城市中,武汉率先挥出了问责的利剑。

城市的交通事故天天有,但是,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一个特大城市的主干道堵了7个小时就肯定是管理的问题。5月22日,武汉的交通命脉三环线上发生了一起并不复杂的交通事故,如果采取有效措施,40分钟就能解决问题,但事实上,从事发到现场恢复正常,共耗时15小时10分钟!其间,严重堵车长达7个小时。调查发现:执勤民警脱岗7.5个小时;副大队长、中队长虽先后赶赴现场,但均没有采取有效应对措施,而市交管局局长、政委居然从头到尾都不知道。“‘大鬼’要为无能和难缠的‘小鬼’埋单!”这是武汉市治庸问责的原则之一。这起交通事故,交管部门除5名相关责任人受到撤职、行政记过等处分外,还责成市交管局政委、党委书记王斌及交管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唐昌文作出深刻检查,在全市通报批评。

武汉的“治庸问责”风暴,来得猛,也来得密。

8月15日,再次公布了全市42部“治庸”投诉电话。

截至目前,武汉市共问责53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5人,其中,开除党籍7人、留党察看2人,行政开除2人,撤职10人;给予组织处理464人,其中免职10人、停职检查22人;涉及局级干部7人,处级干部58人,司法机关立案查处83人。

武汉市领导表示,决不会搞形式、走过场,刮一阵风就完了。这意味着对庸、懒、散的高压态势,在这里将一直持续下去。

消除干部队伍中的“第三种状态”

阮成发说,通过实施“治庸计划”,今后干部只能有两个选择:要么干好,要么“缴枪”,不能占着职务岗位不作为。

武汉市的相关调查表明,34%的群众认为“办事拖拉”和“工作不落实”,是当前干部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37.3%的人认为,武汉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最需要解决的是“不作为和该管不管”的问题。

春节以后,武汉市四套班子的领导分别带队,组织16个专题调研组,围绕“转变干部作风、改善投资环境”主题,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深入调研。结果表明,在行政、法制、财税、金融、人文环境和基础设施等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但归根到底,是人的问题,尤其是干部作风的问题。

促进中部崛起,武汉被寄予厚望,不容乐观的现实,让武汉的决策者坐不住了。4月6日,市委召开十一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会上播放的一段视频,让在座的官员如坐针毡。这段视频通过8个案例,尖锐地剖析了武汉市投资环境存在的若干问题,对于相关单位及人员,更是指名道姓,毫不留情。

庸、懒、散行为,在武汉被归纳为10种表现:得过且过;工作推进不力;创新能力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业绩平庸;“谋人”不谋事;纪律涣散;贪图享受;远城区干部“走读”现象严重。

随着“治庸”、“问责”投诉电话公之于众,市民和社会各界的诉求和反映,潮水一般涌来。经过梳理,武汉明确了首批亟待解决的10个问题: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改进服务、提升效能;政府职能部门与中介机构彻底脱钩;保障性住房建设;环境脏乱差;交通秩序混乱;窗口地带综合整治;“麻木”、“黑的”非法营运;建筑工地“砂霸”、“石霸”;免费自行车服务水平低及自行车道缺乏。

5月30日,4位市领导和11个职能部门、3个区的主要负责人,就上述10个方面的问题,通过媒体分别向社会公开承诺:3个月内要有明显改观,年底要有根本好转。若承诺打折不兑现的,将接受问责。

“之后,将再列出10个左右的问题,由责任部门再承诺,再整改,一批一批地整治下去。”武汉市“治庸办”负责同志说。

事靠人做,以事察人。结合换届工作,武汉试行“反向测评”,即在过去德、能、勤、绩正面考察的同时,也进行“疑‘错’从有”的考察,即对每一个干部进行庸、懒、散情况测评,并以此作为换届考察的重要依据。同时,武汉还在酝酿“庸下能上、减庸提能”的干部制度改革。本次政府换届,武汉市突出一个“转变”:由过去的“谁该提拔”变为现在的“应该用谁”。

制度革命 优化环境

政务环境不优,是武汉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障碍。某合资企业按照原武汉工业项目审批流程,自己做了一个运行图,结果是:从办理项目可行性报告审批起,到厂房建成竣工验收,需走77个环节,不含厂房的建设周期,仅各种审批,就需耗时518个工作日!难怪企业家抱怨:在武汉跑审批手续,像进了迷宫。

“别人能减的程序,我们为什么不能减?别人能办成的事,我们为什么不能?”市长唐良智一次次发问。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建设高效阳光政府,为武汉发展打造动力引擎。市政府确定以工业项目审批流程再造为突破口,创造一个让人刮目相看的“武汉速度”。

“最快”、“最少”、“最省”这些关键词,成为审批制度革命的追求目标。从10万多个数据中,武汉吸纳了国内主要先进城市相同工作流程中先进的元素,经过综合和优化,形成了新版的武汉工业项目审批流程“路线图”,8月1日起,已正式启用。繁杂的工业项目审批流程,被整合为注册、立项、供地和建设4个阶段,分别由市工商局、发改委、国土规划局、城建委牵头协调,审批环节由原来的31个减少为14个,涉企收费免征或减征9项。工业项目落户工业园区,审批时限最短1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为了让这项“新制度”切实起到提高效能、防止“下有对策”,武汉规定:所有审批环节,均不得让送审人员再跑第三次,否则将被问责。

接下来,服务类和建设类的审批流程,也将被革命性地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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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八篇)篇六

我局下辖5个行政事业单位和1个汽车站,共有持证执法人员40余人,担负着公路养路费、客附费、货附费、运输管理费、航务管理费的规费征收和水上港航监督管理、公路路政管理等职能。近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加快交通发展目标,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为重点,坚持管理、教育、监督“三管”齐下抓执法队伍建设,全力维护交通运输秩序,有力推进了依法治交进程,开创了交通工作新局面。

一、强化管理,完善面向社会、统一规范的工作机制

1、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我局建立了交通行政执法领导机构,成立了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上下统一、联动的行政执法组织机制。

2、完善执法工作制度。每年我局都制定了详实的执法工作方案,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窗口,每个岗位。同时,我局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监督制》工作要求,逐步健全和完善了系统的《执法程序制度》、《内部监督制度》、《群众监督制度》,《培训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奖罚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公约》,为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环境提供了保障。

3、严格执法工作程序。每年我局按照执法职能与所属执法单位具体执法情况要求将执法程序公开上墙,规定执法人员必须严格依法行政。同时,各执法单位加强了执法档案建设,要求配备专职执法文书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汇编执法档案,使交通执法档案更健全。

二、强化教育,夯实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工作基础

1、树立正确执法意识。我局利用宣传车上路,开办法制宣传栏,当地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宣传交通法律法规,营造了浓厚的普法、依法治理氛围,增强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意识。

2、提高准确执法能力。我局不定期组织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制知识相关活动,不断提高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同时,严格审验持证上岗从业资格,不断强化了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意识。

3、树立文明执法形象。近年来,我局把依法治交与全系统文明创建、行风评议等活动有机结合,全面推行执法服务承诺制和文明用语工程,规范执法行为,改善执法形象,把文明执法建设活动作为提高执法队伍素质的重要载体。

三、强化监督,形成外有压力、内有动力的工作环境

1、内部监督不留空白。我局实行了执法主体、证件、程序、文书的四统一制度,并建立了交通执法责任制、公示制、错案责任追究制、执法质量考评制和执法人员资格年审制,权责一致、相互制约的工作体系。并加强了执法工作年度目标量化考核和奖惩兑现,基本上解决了交通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

2、外部监督真心诚意。各执法单位将行政执法的内容实行政务公开,同时,我们聘请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人士担任交通系统作风建设监督员,经常听取他们对交通执法工作意见和建议,并主动地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此外还通过新闻媒体、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自查自纠及时到位。我局主要领导不定期带领相人员组成的督查组,对全局行风情况、作风情况、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不手软,不护短,及时纠正处理。同时,交通各执法单位,不断加强自查自纠力度,努力使交通执法体现文明、公正、高效。运管所、征稽所、等执法窗口积极推行诚信服务,建立了办证大厅,公开了办证程序,实行办证、缴费、签章一条龙服务,从而简化了办证手续,方便了车主。扭转了费源流失的不利局面。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近年来,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与依法治交的要求相比还存有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扎实工作,切实加大推行执法“四制”的力度,提高严肃执法、公正执法、模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以个人创一流业绩、单位创一流品牌、行业创一流环境,为建设一个依法治交、文明和谐交通再立新功。

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八篇)篇七

8月21日,区委召开全区党员干部(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人民日报8月19日头版文章《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须担责——武汉不容庸懒散》。此次学习,是我强化了责任意识,也使我认识到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是加强广大干部作风建设的重大举措,通过学习,我感触颇深,现就学习谈一点认识及体会。

武汉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 已持续4个多月,席卷到全市上上下下的每一个层次、每一个角落、每一个角落、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干部。其目的都是为了大力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慵、懒、散”问题,都是为了增强干部责任意识,切实转变干部队伍工作作风,为经济社会不断前进提供坚强保障。庸、懒、散行为,在武汉被归纳为10种表现:得过且过;工作推进不力;创新能力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业绩平庸;“谋人”不谋事;纪律涣散;贪图享受;远城区干部“走读”现象严重。

庸、懒、散,小则碍事,大则碍政。现实中,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是常见病,也是慢病和顽症,须长期用“药”。 当大部分政府官员都处于庸、懒、散的状态时,最受摧残、最为悲哀的是人民群众。

作为一名年轻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提醒自己杜绝庸、懒、散行为。坚决杜绝得过且过;工作推进不力;创新能力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业绩平庸;“谋人”不谋事;纪律涣散;贪图享受。

一是“庸政”“懒政”现象正成为中国各地政府着力破解的难题,特别是今年以来,多个省区和城市相继掀起一场“治庸”“治懒”“治散”的官场整肃风暴,一些机关工作人员抱定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思想越来越行不通了。

二是开展“治庸治懒治散”,重点要解决以下方面的问题,在治庸方面,克服平庸作风,重点解决理想信念淡薄,缺乏事业心、责任感;工作作风漂浮,被动应付;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机关管理混乱,考核评价和奖惩制度不完善,导致干部碌碌无为;干部业务素质差,不讲标准、不讲效率,对部门和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敷衍塞责,工作质量达不到标准;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因循守旧等问题。在治懒方面,克服懒惰作风,重点解决没有工作激情,精神状态差;不积极履行职责,只讲待遇、不讲奉献,缺乏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服从组织分配,不认真履行职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敷衍塞责,效率低下;思想僵化,缺乏改革创新意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等问题。在治散方面,克服散漫作风,重点解决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漠视规章制度,损害集体荣誉;群众意识、服务意识淡薄,作风粗暴,服务态度差,群众满意度低等问题。

三是治理慵懒散要提高工作执行力。要提高执行力,就必须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坚决克服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思想;必须强化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坚决克服工作懒散、办事拖拉的恶习;必须发扬严谨务实、勤勉刻苦的精神,坚决克服夸夸其谈、品头论足的毛病;必须具备较强的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坚决克服无所用心、生搬硬套的问题。广大干部职工必须讲大事、谋大事、办实事,优化作风,务实高效,不断加强学习,针对慵懒散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完善自我。

我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还需要我长期坚持不断的学习,克服自身缺点,严格要求自己,及时查找自身不足,认真整改,从思想上提高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践行科学发展观,让自己从思想上自觉远离“慵懒散”的坏毛病。

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八篇)篇八

首先非常感谢股份公司倡导的这次“拒绝不作为 打强行动力”的行动,行动方案全面而又具体的诠释了“不作为”的九个表现,让我们每个人有了一个自查、自省、自我提高的机会。

南宋朱文公云:“日省其身,有则改之,无则加冕。”不仅是处事修身之道同样也应该是对待工作的态度,通过自查“慢”、“混”、“散”、“浮”、“懒”、“差”、“虚”、“私”、“乱”等9类不作为行为,我充分认识到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慢”“散”“懒”这些平时工作中不以为然的作为,实际上就是一颗颗的毒瘤,不及时的拔除早晚会出大问题。

通过这次行动让我认识到只有拒绝纪律松懈,懒于行动,自由散漫,得过且过等过去工作中存在的着诸多行为,主动工作,勇于担当,锐意进取、勤奋敬业,竭尽全力、尽职尽责才能把工作做好,真正的打强自己的行动力!

学习《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须担责——武汉

不容庸懒散》文章体会

2011年8月21日,区委召开全区党员干部(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人民日报8月19日头版文章《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须担责——武汉不容庸懒散》。此次学习,是我强化了责任意识,也使我认识到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是加强广大干部作风建设的重大举措,通过学习,我感触颇深,现就学习谈一点认识及体会。

武汉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 已持续4个多月,席卷到全市上上下下的每一个层次、每一个角落、每一个角落、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干部。其目的都是为了大力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慵、懒、散”问题,都是为了增强干部责任意识,切实转变干部队伍工作作风,为经济社会不断前进提供坚强保障。庸、懒、散行为,在武汉被归纳为10种表现:得过且过;工作推进不力;创新能力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业绩平庸;“谋人”不谋事;纪律涣散;贪图享受;远城区干部“走读”现象严重。

用“药”。当大部分政府官员都处于庸、懒、散的状态时,最受摧残、最为悲哀的是人民群众。

作为一名年轻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提醒自己杜绝庸、懒、散行为。坚决杜绝得过且过;工作推进不力;创新能力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业绩平庸;“谋人”不谋事;纪律涣散;贪图享受。

一是“庸政”“懒政”现象正成为中国各地政府着力破解的难题,特别是今年以来,多个省区和城市相继掀起一场“治庸”“治懒”“治散”的官场整肃风暴,一些机关工作人员抱定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思想越来越行不通了。

施等问题。在治散方面,克服散漫作风,重点解决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漠视规章制度,损害集体荣誉;群众意识、服务意识淡薄,作风粗暴,服务态度差,群众满意度低等问题。三是治理慵懒散要提高工作执行力。要提高执行力,就必须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坚决克服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思想;必须强化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坚决克服工作懒散、办事拖拉的恶习;必须发扬严谨务实、勤勉刻苦的精神,坚决克服夸夸其谈、品头论足的毛病;必须具备较强的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坚决克服无所用心、生搬硬套的问题。广大干部职工必须讲大事、谋大事、办实事,优化作风,务实高效,不断加强学习,针对慵懒散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完善自我。

学习《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须担责》心得体会

(转载于:工作不作为心得体会)8月20日,接中心校通知,学习人民日报8月19日关于对“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须担责——武汉不容庸懒散”的文章报道。

8月21日,在二七区201x年学校幼儿园正副主任培训班结业大会上,又一次下发文件,集中学习了201x年8月19日人民日报头版头题文章“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须担责——武汉不容庸懒散”。通过学习,我深刻地感受到:领导对工作的高度重视,提高工作实效性的迫切性,心中想着人民,为人民服务意识的强化性。

看到“庸懒散”三个字,让我想到了“平庸、懒惰、散漫”三个词。联系自己的实际工作,对照庸懒散行为现象,也有过工作不推力、创新力不强等问题。

为人民服务

不如回家卖红薯,当官要为民劳苦

百姓更拥护。。。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理论素养还比较浅薄。由于自己出生在和平年代,自记事起,党的事业蓬勃发展,国家日益昌盛,人民安居乐业。参加工作后,只注重学习专业知识,没有系统地学习过行政管理,理论功底不够扎实,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内容学习不系统、不全面,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也不透不深,研究的较少,掌握的不够好。致使理论素养与时代的要求有差距。

(二)思想观念仍需解放。主要是思想观念还不够开放。工作上放不大开手脚,思想上不够大胆,满足于按照领导要求,做好本职,完成任务,缺乏创造性、独创性的点子,对如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等到(三)在工作中自我要求不够严。虽然在工作中不断努力,出色完成了工作任务,把自己的知识和热情体现到工作中去,也存在自我要求不严格的现象,如有时给领导报数字不够及时、口径不够统一;有时思想较为懒惰,安于做好自己份内的工作,不注重思考整体的工作和大局;遇到困难和问题往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没有从自身根子上找问题;有时事情不象自己想象那样就情绪化。

(四)作为一个业务能力较强的资深信合人员,模范作用发挥的不充分。虽然一直工作在第一线,发挥着自己较强的业务能力,但对工作作风这根弦崩的不够紧,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对自己要求不高。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实事求是的说,我还是比较爱学习的,但是近几年来,自己学习不如从前那样刻苦了。存在实用主义倾向,一是学习上不够勤奋。总觉得自己接受快,要用时学习随时来得及、跟得上。二是深入思考不够。自己平时学习,属浅层次的理解、记忆,没有认真思考,没有从深层次上去理解和把握,并加以指导实际工作。三是用理论指导实践不够。平时学习之后,不善于用所学的理论观点和方法去指导推动工作,对工作指导不够。在树立行业形象上,总结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少。

2、对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理解不深、不透。做好本职工作,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是实现宗旨观的最基本形式。总的说,这方面做的是不错的,但在思想的认识上、行动的自觉性上有差距。有一些模糊认识,感到宗旨观是一个大概念,是一个政治类的要求和理念,有时觉得在实际工作中,在具体行动上难以准确把握,没有完全做好与工作实践的紧密结合。

3、思维方式不够科学。一是认识问题有偏颇。对政治形势研究较少,敏锐性不强,总觉得了解全面局势、掌握外界动态,制定方针政策是上级的事、领导的事,自己是执行者,只要把上级的精神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就行了,缺乏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这种思想是不对的,片面的,说明自己的不成熟。二是没有熟练的运用好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工作忙时,不能做到统筹兼顾,在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主要和次要的关系的能力上有欠缺。如搞这次工作作风整顿,牵扯自己精力较多,使我在工作上受到限制。

4、端正工作作风、严于律己不够。一是自我修养不够,放松要求,没有从点滴做起,自觉防微杜渐的意识。二是纪律观念不够强。执行纪律的自觉性不强,总觉得纪律问题不是大问题。可以“忽略”,没有从行业形象的大局来考虑。三是艰苦创业精神淡化。认为经济发展了,条件好了,生活水平高了,吃饭、穿衣开始讲名牌、要舒适,认为自己劳动所得,无可厚非,没有深入领会好xx“两个务必”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1、进一步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加强自身思想改造,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强化为民服务、为民理财的宗旨观念,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信合干部的形象。

2、进一步解放思想,适应工作需求。用新的思维去发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学习为载体,注意思想的解放,观念的创新,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以适应新时期信用社工作的需求。

3、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要求,自我加压。始终保持积极向上、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工作中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大局,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县联社联系起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围绕这次工作作风整顿,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

不作为就是一种腐败

时下,人们只要聚集在一块,提起腐败问题,首先想到的就是某某利用职权贪污腐化,纵容子女及其亲属从事非法经营,从中获利,并对此深恶痛绝。这说明反腐败工作已经深入人心,形成了共识,也势在必行,必须坚决进行到底。然而人们对于某些领导在其位不谋其政,导致单位经济发展滞后,人民群众利益受损的不作为的行为则感到无所谓,很少去指责和谴责。其实,不作为同样是一种腐败,其危害程度并不亚于经济和生活上的腐败。

近年来,随着党中央反腐倡廉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腐败现象得到了明显的遏制,绝大多数党的领导干部都能够在自己的岗位上,珍惜手中权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兢兢业业地干事创业,使经济建设有了较快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改善,从而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戴。然而,也的确有少数领导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束手束脚,用权不足,无所作为,成了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改善的阻碍者。他们主要表现为“四想四不想”,即:只想新点子、出新招,不想调查研究,科学决策;只想出政绩,创新高,不想扑下身子,狠抓落实;只想个人升迁,当官发财,不想群众的利益和冷暖疾苦;只想保平安,守摊子,不想创新发展,争创一流。

说到底,就是不求无功,但求无过,不妨碍当官,影响不了进步的思想在作怪。我们说类似这种不作为的现象是一种腐败,是因为它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辜负了人民群众的信任,严重的用权不足和失职渎职。它所造成的损失和消极影响,从某种程度上讲比一般的贪一点、占一点要腐败得多,破坏性更大。由此可见,不作为就是一种腐败,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比经济和生活上的腐败冠冕堂皇得多,但其危害却不可低估,必须坚决反对,彻底根治之。

反腐败,是党中央的一项重大决策,是顺民意、得民心的重要工作。对于那些贪污腐化、行贿受贿、纵容妻子儿女违法乱纪的腐败现象,当然要采取强力措施予以坚决打击,从而维护党的形象、巩固国家政权的地位。这是毫无疑问的。同时,对那些在工作岗位上用权不足、平平庸庸、无所作为,甚至使单位建设倒退的领导干部,也应象治理腐败问题一样,进行坚决的打击,决不心慈手软,让其漫延甚至恶化,影响经济的发展,损害党的形象。

变的思想防线,以作为赢得地位,以廉洁维护形象,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感到满意。

“作为”和 “不作为”

6月7日,在大队,队长带领下我们宣读了“行政法”的有关概念。

同一个“城管事件”,城管系统做了,可能被指“乱作为”;不做,可能被指“不作为”,总有当事群众不满意。如一条街巷出现占道经营的摊贩,有油烟、占道,扰民、影响交通,市民有投诉、车主有反映、领导有批示,城管去规劝、管理、最后依法取缔,摊主往往朝城管工作车下一躺,高喊:“城管打人啦”。此时,围观者指责城管的占绝大多数。管了,管理相对人不愿意,夺人饭碗的事情,千次百次难免有冲突;不管,投诉举报人不愿意:我们是纳税人,城管应提供良好的城市秩序与环境。

最后,要珍惜“第一话语权”。城管工作的“第一话语权”,不在领导,也不在机关,而是在基层一线。一般情况下,媒体记者面对负面采访线索,无论是冲突,还是违建或占道经营,都要采访当事多方。媒体希望城市管理一方,对事情有一个明确的答复、合法合理合情的解释,这时,如果不把握机会,推托或躲避,就会丧失“话语权”。往往是媒体对城管工作提出批评后,城管人很委屈,认为媒体观点太偏;可是先前媒体采访时,让我们表达观点时,又放弃了话语权。一线的城管干部职工、环卫干部职工与媒体打交道的机会多,一定要学会与媒体“说话”,在第一时间,把正确信息告诉媒体,也就是告诉全体受众(全市观众、听众或读者)。现代传媒十分发达,把媒体记者采访接待好,也是城管干部的综合能力和素质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