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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商行现金供应应急预案 超市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汇总5篇)

时间:2023-09-01 21:10:01 作者:薇儿 2023年农商行现金供应应急预案 超市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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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行现金供应应急预案 超市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篇一

第一条为了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商务部《全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云南省商务系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大理州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大理州地震应急预案》、《巍山县地震应急预案》、《大理白族自治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巍山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因突然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造成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导致价格异常波动或商品脱销、滞销的状态(以下简称市场异常波动状态)。

第三条本预案规定的市场异常波动按照影响范围大小,分为二级: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全县的大部分市场异常波动;二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1个乡镇较大范围的市场异常波动。

第四条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协调、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做好预案、科学监测、及时反应、处置得力的原则。

第五条县商务局应当建立严格的市场异常波动防范和处置责任制,加强市场异常波动信息交流和区域合作,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培训,建立完善市场异常波动监测系统和必要的应急措施和手段,并保证经费。

县商务局应按属地管理原则,要求辖区内县级应急保供企业制定与当地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相衔接的应急方案并向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局办公室: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综合协调工作;传达省、州商务厅、局、县委、县政府等关于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重要指示;协调工作经费,保障指挥部后勤供应,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场流通管理股:组织部分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在需动用商务所辖各级储备商品稳定市场时,及时向指挥部提出建议。

协调成品油应急供应。

协调落实应急保供相关外援项目。

第八条编制完善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企业联系表,联系表应包含企业名称、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商贸股负责指导辖区内相关储备企业真实、准确地填报信息,并在企业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向州商务局备案。

第九条县商务局应建立健全以大型批发、零售企业为主体的应急设施、设备、生活必需品等物资投放网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调运机制,确保运输畅通。

第十条建立健全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实现信息共享。县商务局应安排专人负责市场监测工作,并定期开展市场调查,及时掌握市场总需求、总供给(现有库存、本地生产能力、外地可采购能力)和销售、价格变化情况;指导列入全州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预警范围的样本企业准确、及时填报信息。

第十一条县商务局根据全县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生活消费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需要监测的生活必需品品种。

第十二条监测预警工作应当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的.特点,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掌握市场运行情况。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县商务局应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州商务局做出预警报告,并向有关主管部门通报。

第十三条建立全县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和市场异常波动信息报告系统。县商务局监测到辖区范围内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市场异常波动报告,应当在1个小时之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三)战争、恐怖袭击等引发公众恐慌,造成市场异常波动的。

第十四条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及有关单位发现市场异常波动的,应当立即向县商务局报告。

第十五条县商务局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市场异常波动报告,应当依照预案规定报告的同时,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第十六条县商务局对发生的一级市场波动或影响较为严重的二级市场异常波动应当立即向县政府和州商务局报告。

第十七条在市场异常波动消除之前,县商务局均需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市场异常波动信息,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漏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漏报。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全县市场异常波动的信息发布制度,县商务局负责在请示县政府同意后,通过电台、广播、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全县的市场异常波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县商务局负责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市场异常波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

第二十条应急处置采取分级响应、分级处置的原则,县商务局对市场异常波动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市场异常波动的级别,提出是否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建议:在乡镇区域内发生二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县市商务局报县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县商务局组织进行及时处置,并将市场异常波动情况上报州商务局;在全县范围内发生一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县商务局报县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州商务局,请州商务局协助县商务局组织进行及时处置。并将市场异常波动情况上州商务局。

第二十一条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后,县商务局应当及时协调有关部门保证应急处置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运输。

(四)发生事故灾难,要重点做好粮食、食用油、食盐、方便食品、瓶装饮用水、防辐射用品的市场供应。

(一)及时发布市场信息,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三)开展紧缺物资跨区域调运,进行异地生活必需品余缺调剂;

(六)定量、限量销售,或实行统一发放、分配;

(七)依法征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一)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引导生产经营;

(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活动;

(三)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加工规模,增加采购数量;

(四)指导有储存条件的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必要时建立临时性政府储备;

鲜活农产品出现严重滞销情形时,县商务局可倡导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采取积极有效的救助措施。

第二十四条根据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置的需要,县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有权统一紧急征集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对组织企业调运投放物资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和进口商品企业的损失等,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

第二十五条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商业网点严重损毁,影响市场供应的,县商务局应迅速组织建立临时性商业网点,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渠道畅通。

第二十六条市场异常波动消除后,县商务局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停止执行依据本预案规定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并上报州商务局。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商务局应就本次突发事件对相关生活必需品中远期市场供应的影响做出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后续监测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第二十九条县商务局对全县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各乡镇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条县商务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保供企业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十一条县商务局建立全县市场异常波动举报制度,公布报告、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商务局报告市场异常波动隐患,有权举报不履行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置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到报告、举报,应当立即组织对市场异常波动隐患、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置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置。对报告、举报市场异常波动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可予以奖励。

(三)未按照规定履行市场监测职责的;

(四)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五)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六)对上级商务主管部门的督察、指导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监测资料的;

(三)购进、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

(四)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组织货源等预防控制措施的;

(五)拒绝服从商务主管部门调遣的;

(六)拒绝、阻碍或者不配合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及监督检查的。

巍山县商务局根据市场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补充。

本预案由巍山县商务局制定,并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农商行现金供应应急预案 超市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篇二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霍山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运行机制,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省商务厅《安徽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霍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是指我县境内因突然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疫情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造成粮食、肉类、蔬菜、食用油、蛋品和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异常波动或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商务局会同县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由有关部门和乡镇,具体组织实施。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县商务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保供准备,坚持预防为主,认真做好生活必需品日常信息收集、预警监测等工作,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

2.1组织领导体系

县商务局成立霍山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王飞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郝浩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义林党组成员

汪保民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陈华龙党组成员、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主任

储晓兰总经济师

成员:罗会军办公室

倪克信物资商贸协会

汪莉执法大队

谢家雨外资外贸股

叶复春内贸股

张丽平电子商务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内贸股,汪保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叶复春同志兼任调度和信息员,具体负责日常协调调度和资料报送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确保遇到紧急情况时工作及时开展。

2.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3)负责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

(4)负责检查落实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情况;

(7)研究、落实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有关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3.1预警信息监测

县商务局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监测体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库,对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进行动态监测与分析,把握市场动态,及时反馈,科学预警。

3.2预警信息收集和报告

县商务局负责督促保供企业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有关数据资料。除做好保供企业信息监测工作外,定期开展市场调查,及时掌握市场总需求、总供给(现有库存、本地生产能力、外地可采购能力)和销售、价格变化情况。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必须按照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县政府。

3.3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确认及预警发布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生活必需品,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到社会稳定,企业应当在1个小时内向县商务局报告;县商务局在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后,领导小组立即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在2个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同时向市商务局报告,并抄报有关主管部门。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同时应及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报送信息时,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措施的建议等内容。

在市场异常波动消除前,县商务局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预警信号由县政府统一发布。

4.1应急响应机制

本预案服从《霍山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响应机制,为部门应急预案。县商务局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和保障市场供应工作,必要时,报请县政府同意,动用储备物资,实施价格干预,采取生活必需品定量或限量销售和临时市场管制。若发生重大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鼓励群众居家隔离的,需及时启动本预案第六项“居家健康管理人员生活必需品保障”应急措施。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的信息后,应及时核实、了解情况,并向县商务局通报。县商务局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及时向县政府和市商务局报告,同时抄送县直有关部门。

4.3指挥和协调

启动本预案响应后,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时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检查应急处置任务落实情况。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履行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处置职责。

4.4新闻发布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遵守纪律的原则,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5.1信息引导

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市场供求状况,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

5.2企业供应链采购

县商务局督促保供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5.3企业应急生产

必要时,经请示县政府,由县政府授权,领导小组组织县生活必需品相关产业链保障企业开展应急生产,提供应急商品。

5.4区域间调剂

实行跨区域联保联供协作机制,必要时,经请示市商务局,从本市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县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对跨市调剂的商品请省商务厅出面协调。

5.5动用物资储备

必要时,动用县级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当县物资不足时,请示市商务局动用市级储备物资投放市场,直至省、国家。

5.6调控进出口

当国内货源不足时,请示县政府,由县政府授权,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迅速组织相关企业进行进口采购或控制出口。

5.7定量或限量销售

情况特别严重时,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对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5.8依法征用

情况特别严重时,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同意,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6.1应急要求

当出现类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突发重大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鼓励居民减少出行,避免集聚甚至居民居家隔离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村、社区要积极引导居民利用互联网,使用电商采购方式,线上线下结合,足不出户购物,推行居民生活必需品无接触错峰配送保障方式,解决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最后一百米”问题。

6.2支持电商对接

县商务局积极鼓励、协调承担生活必需品商场、农贸市场、平价超市等通过微信、app商城,或与美团点评、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对接。电商企业要对商家从商品保障、线上运营、履约配送等环节积极支持生活必需品供给,最大限度提高居家健康管理效果,减少集聚和密切接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6.3提高配送效率

鼓励快递企业、外卖配送平台、商贸企业自有配送力量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开展无接触错峰配送服务,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避免取货集聚。

建立外地支援生活必需品交接地点和应急投放点,我县外地支援生活必需品交接地点设在县老体育馆(衡山镇南岳东路2号),商务局联络人叶复春,县文旅局联络人程冰、陈庆侠。各乡镇、村、社区建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属地政府负责组织保障生活必需品保供重点企业集中配送物资到乡镇、村、社区的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由此安排工作人员,负责管辖范围内居民生活必需品的无接触配送。

7.1物质保障

指导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积极利用其供应链渠道优势,积极组织货源,加大日常备货,保持一定量的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储备;畅通供货渠道,稳定生活必需品货源,做到应急需要时有储备、有货源、购得进、能配送,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主要商品不脱销。

7.2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居民生活必需品交通运输“快速通道”,交运局联络人翁元森,确保应生活必需品运输畅通。

7.3治安保障

联系公安、市场监管、发改委等部门加大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必要时依法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8.1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由县政府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领导小组通知有关单位。

8.2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由县商务局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县政府,并通报有关单位。

9.1预案管理

本预案调整、完善、修订工作由县商务局负责。

9.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商务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9.4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农商行现金供应应急预案 超市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篇三

为贯彻落实省、市及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根据信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最新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大型商超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落实大型商超负责人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最大力度控制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保障企业安全有序经营,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及县部数上来,周密组织,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切实做好大型商超疫情防控工作。

组 长:xxxx

副组长:xxxx

组 员:xxxx

职 责:组织领导信丰县大型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应急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有序开展信丰县大型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协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传染病疫情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产品市场组、日常消杀组、健康监测组、物资保障组、应急处置组等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商务局商贸运行股,负责综合协调各小组日常工作。

(二)各工作组职责分工

1、应急处置组

组长:xxxx

组员:xxxx

联络员:xxxx

工作职责:设置防疫临时隔离场所,建立疫情突发事件的应急程序,一旦发生疫情突发事件,及时对接主管部门及卫生疾控部门,规范及时上报相关信息,有序开展应急处置。

2、商品供应组

组长:xxxx

组员:xxxx

联络员:xxxx

工作职责:协调相关部门对接好供应商及有关商户,做好公司产品销售产品的供应,组织好商品的物流配送,加强销售产品的疫情管理。

3、日常消杀组

组长:xxxx

组员:xxxx

工作职责:协调相关部门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时定员做好公司营业场所、停车场、货仓、空调设施等区域及电梯、扶梯、购物车等人员接触设施的防疫消杀工作,建立相关消杀台账。

4、健康监测组

组长:xxxx

组员:xxxx

联络员:xxxx

工作职责:组织指导疫情的防控工作,做好公司员工及供应商客户日常疫情的监测、预防、控制及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工作,及时收集员工及供应商相关疫情信息,把各种信息及时报送给主管部门。

5、物资保障组

组长:xxxx

组员:xxxx

联络员:xxxx

工作职责:协调公司相关部门做好各种防疫物资的准备,确保公司口罩、消毒水、温枪等基本防疫物资库存充足,组织好相关防疫物资的储备、发放。

(一)预防为主。加强对大型商超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及时发现,立即报告,迅速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严防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联防联控。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三)及时处置。对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观察病例应做到分类、有序管理,确保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控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

(一)完善防控机制。各大商超要建立内部疫情防控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和应急预案。

(二)加强排查检测。各大商超对每一名员工的籍贯和 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并“一人一档”做好员工建档登记。督促承租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信返信员工,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和隔离管控等工作,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集中隔离后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要加强大型商超出入口管控,确保顾客带好口罩进入商超,实行逢进必检体温制度,扫健康码、查验行程码。各大商场、超市等场所要建立健全员工健康监测制度,落实每月至少一次核酸检测,每日登记员工健康、体温状况,一旦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并报告,不得带病上岗。强化商超生鲜冷冻食品从业人员防护,对生鲜冷冻食品从业人员要落实每周至少开展两次核酸检测。尽量不采购、售卖进口冷链食品,如确须采购、售卖,必须严格管理,做好消毒、健康提醒和信息登记等购销台账记录,确保“每批必检”和全程可追溯,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三)设施物资到位。各大商超要购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必备物资;按要求设置应急临时观察点,有集体宿舍的商家、企业,要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辖区镇、村居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四)做好清洁消毒。各大商超至少每日三次做好对卫生死角、垃圾收运点、电梯、购物车等公共部位及其他封闭空间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减少病毒传播渠道。加强对卫生保洁工作人员的培训,重点讲解各种药剂的使用方法,确保清洁消毒取得预期效果。

(五)强化保供力度。各大商超应建立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预案,做好与经销商对接,拓宽采购渠道,增加供应能力,对各种生活必需品特别是米、面、肉、油、蛋、生鲜蔬菜等重点品种,确保做到不断货、不哄抬价格,一旦发现市场异常波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市场供应,切实维护市场稳定。

(六)强化培训演练。各大商场、超市等场所适时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相关从业人员熟悉责任分工、环境卫生、个人防护、异常情况处置、人员疏散等工作要求,做到有条不紊。

(七)强化宣传引导。各大商超要落实联防联控要求,及时将政府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和疫情防控要求通过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群、公司宣传栏、led 屏等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相关人员科学实施疫情防控、正确使用口罩等各种防疫物资,避免恐慌情绪和谣言传播。

1、指导顾客、工作人员规范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转移至临时隔离点;

4、规范开展疫情常态化工作;

5、规范及时向县商务局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上报相关信息。

(二)大型商超接到卫生健康部门通报的关于顾客、工作人员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顾客、工作人员与上述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报告。

1、启动应急预案,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2、严格执行大型商超工作区域封闭式管理;

3、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开展通报人员的接触人员排查登记和管理;

6、加强大型商超工作人员晨午检和缺勤追踪;

7、停止使用电梯等公共设施;

11、加强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

13、落实专人负责与疫情相关的工作人员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14、规范及时向商务局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上报相关信息。

大型商超权属人或经营者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各项防控措施。对出现确诊病例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采取隔离等有效措施,控制疫情扩散蔓延。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导致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的企业、商家,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农商行现金供应应急预案 超市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篇四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爆发突然,为充分发挥物质保障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理顺疫情防控的物资保障工作机制,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方案通报如下。

在社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体系,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高效、科学、透明进行。社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积极的物资保障原则,及时采购近期防控物资,同时做好中长期物资采购计划,做到有备无患。

1.协同作战,分工负责。防控物资有关保障工作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协同作战和分工负责,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工作当责无旁贷,其他单位需配合的工作应积极配合,共同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2.统一调度,专物专用。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持久战,社会对疫情防控物资需求量大、消耗量大,社区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由指挥部统一领导,合理调度,科学安排社区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等,确保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3.厉行节约,保障一线。各单位在防控工作中,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物资,杜绝浪费。节约使用口罩、酒精、防护服等消耗性物资,爱惜使用体温计、消毒设施等非消耗性物资。所有防控物资首先确保一线防控工作人员,非一线防控工作人员不使用如n95医用口罩等高标准防控物资(个人购物除外)。

4.公开公示,接受监督。社区指挥部定期公开防控物资采购清单、调配清单、库存清单、接受捐赠清单,接受社会和师生监督。各单位也可在本单位内部公开防控物资使用清单,及时吸纳师生群众对防控物资使用的意见建议。

1.总协调工作由社区办负责

2.防控物资采购工作。财务处负责落实购买疫情防控物资所需的经费及后续财务报销事宜;后保部负责防控物资的运输配送;国资办(招标办)负责防控物资的战时购买流程,采取多方比对的采购方式,并落实购买。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大宗物资由国资办统一采购,各单位需要的零散物资自行采购。

3.防控物资储备工作。防控物资存放在校医院,校医院负责防控物资日常管理。

4.防控物资调配工作。社区办负责核准各单位报送的物资需求,国资办根据核准的清单发放防控物资。

5.防控物资监管工作。纪委办负责防控物资的监管工作,确保防控物资用在一线、公平使用,对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审计处负责对物资保障工作中的经费问题进行监管,必要时提前介入。

根据当前社区防疫工作需要,工作小组尽快采购目前至开学前的物资,做好开学后两周的物资储备工作,同时保障好长远防控工作物资需要。

农商行现金供应应急预案 超市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篇五

当前,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做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事关疫情防控期间民心稳定、事关疫情防控大局。为确保任务完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工作组指导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以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和社会稳定、满足和安定居民群众的生活为已任,全力抓好20xx年“菜篮子”产品生产,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时期“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

认真抓好“菜篮子”产品稳产和协助保供工作,确保“菜篮子”产品数量充足,农产品市场价格稳定、供应有序。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每月保障供应蔬菜7500吨以上,肉类总产量0.45万吨以上。其中生猪出栏3.53万头,肉牛出栏0.245万头,肉羊出栏0.22万只,家禽出栏93.63万羽。

(一)抓好蔬菜生产,保障蔬菜供给

摸清在田蔬菜底数,全面掌握蔬菜生产及供应情况。组织各县(市、区)开展蔬菜在田情况、上市供应量、连片种植30亩以上的调查,实行每周一报,及时掌握蔬菜生产基础数据;加大春季蔬菜生产力度,依托防城区华石镇、滩营乡、水营街道办、那良镇、那梭镇蔬菜生产片和东兴市东兴镇蔬菜生产片等蔬菜产业带,动员蔬菜种植户、蔬菜基地增加种植面积,采用大棚、小拱棚、地膜覆盖等设施技术加快生长,增加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确保主要蔬菜产品供应;加强蔬菜质量监管,加强对农民、种植大户、蔬菜基地安全使用农药技能培训,大力推广蔬菜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绿色栽培模式,加强蔬菜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蔬菜违规使用禁限农药的查处力度,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各地要高度重视畜禽“稳产保供”工作,落实有效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疫情应急期间,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协调保障种苗、饲料、其他养殖投入品和商品畜禽的.调运,要进一步强化养殖投入品管控,保障畜禽生产稳定。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畜禽养殖投入品和畜禽产品供应应急机制,对种苗、饲料、兽药和辖区规模畜禽养殖场生产情况进行备案跟踪,一旦发现断供,及时响应,组织调运,确保供应顺畅。要加快推进生猪养殖“铁桶计划”、生态养殖、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畜禽加工产业发展,加快推进畜牧业产业提档升级,提高全市畜禽养殖抗风险能力。

(三)保障水产品生产稳定有效有序供应

做好冬春水产养殖御寒防冻、日常养殖管理和病害防治工作。谋划好春季水产苗种繁育生产准备,指导开展水产苗种余缺调剂和供需对接,确保苗种供应。加强春季水产养殖生产技术指导,组织开展池塘清淤、消毒,以及进排水系统和养殖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做好饲料等物资准备。指导船员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有序恢复捕捞生产秩序。

(四)加强主要农产品供应信息监测工作

建立疫期农产品供应信息体系。组织各县(市、区)对“菜篮子”产品及农业生产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准确掌握本市农产品的生产情况和供应能力。实行市、县两级“菜篮子”产品市场动态监测周报和专报制度,配备一名市场监测联络员,每周一上报“菜篮子”产品市场监测周报。出现“菜篮子”产品生产不正常,产量低于正常产量10%以上,市场供应明显短缺的紧急情况,要形成紧急专报,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加强与商务部门联动协作,“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信息及时与商务部门共享,共同做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

(五)全力抓好春耕生产

抓好春耕备耕,指导农资经销商及时组织调入充足的种子、化肥、农药和农膜等农用物资,保障春耕农资充足供应。组织保障种苗、饲料等农资供应,支持畜禽、渔业提早、扩大生产。组织广大农业干部深入生产第一线,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春耕生产。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切实帮助农民解决春耕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春耕生产顺利开展。

(六)实施质量兴农行动,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安全放心“菜篮子”产业

认真按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准和国际通行的农业操作规范,大力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及监管工作,建立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专项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一)加强领导。全面明确各县(市、区)疫期稳产保供责任,具体负责辖区内“菜篮子”生产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年度“菜篮子”产品生产目标任务和责任,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和办事机构,及时进行保障任务调整,随时应对疫期的供需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自身任务和情况制订本级疫期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炳主任兼任。办公室设在市场信息与对外合作科,负责疫期稳产保供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和调度等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水利)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加大资金扶持。及时整合相关财政政策资金支持“菜篮子”稳产保供工作,强化技术服务,指导企业、合作社、农户因时因地加强田间管理,落实标准化生产栽培技术,提升产量和品质。突出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快畜禽精深加工产业发展,推进畜禽“集中屠宰,冰鲜上市”,提高全市畜禽养殖抗风险能力。

(三)加强指导。指导各县(市、区)按应急预案及“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相关的应对措施、任务分工,夯实相关部门主体责任,积极组织生产供给。对支援疫区任务进行重点督查,确保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