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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辅警违规的心得体会范文(14篇)

时间:2023-10-31 07:10:08 作者:琴心月 最新辅警违规的心得体会范文(14篇)

心得体会是一种记录成长轨迹的方式,可以留下宝贵的回忆和经验。接下来是一些家庭主妇的心得体会,她们通过生活经验总结出了一些家庭管理的方法。

辅警违法违规心得体会

辅警作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的重要力量,不仅要遵守法规、执行任务,还要以身作则、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准确把握角色和职责。不过,在实际工作中,有些辅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损害了自身形象和警队形象,也影响到了社会的正常秩序。本文将从个人经验出发,分享一下辅警在工作中遇到的违法违规现象以及个人的反思和体会。

第二段:主体。

在工作中,我们发现辅警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过度使用权力。有些辅警会利用职务权力,为自己或亲友谋取私利,甚至非法拘禁他人或打人。

2.忽视法规。由于缺乏法规意识,有些辅警在执行任务时以自己的猜想、情绪或主观意愿为依据,无视法律、程序和规则,给群众带来了困扰甚至危害。

3.人情便利。在执行任务中存在以人情、关系、金钱等为手段,谋取个人或他人不当利益的行为。这些行为不仅会损害公平公正的原则,还会破坏警队形象和publictrust。

以上问题都不仅违反了法规,也有悖于警察的职业道德。作为辅警,我们需要严格遵守职业规范和法规,尊重社会公序良俗,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三段:反思。

我曾经也遇到过类似的问题。在一个废品站的例行检查中,发现有个小贩在站内贩卖废旧金属,无照经营,并向工作人员贿赂。我作为当值辅警,应该第一时间上报给上级,并协同执法进行严厉执法,但我却误以为这是小事、不必太计较,以一己之私的行为让小贩轻松逃脱,没有做到公正甚至违反了工作职责和法律规定。长期以往,类似的问题就会扩大化,形成有害的风气,对社会造成了严重损害。

第四段:启示。

作为辅警,我们的职能是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促进家园和谐与创造信任感。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法规,以诚信立身、以奉献忠诚,坚持做到公正执法,不能以任何形式违背法律,并注重日积月累的integritymanagement,重视个人职业生涯的基础。

第五段:结语。

在执勤工作中,只有始终树立公共安全意识,强化法制教育,依法、规范开展工作,才能让辅警的形象和警队的声誉得到彰显和提升。我们要认真总结反思,找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综合能力,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争取赢得更多民众的信任与尊重。

辅警违法违规事件心得体会范文

为深入推进辅警队伍正规化建设与管理,弘扬辅警正气,杨家山派出所召开全体辅警会议,从四个方面抓好辅警队伍建设,严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升辅警队伍形象。

一、筑牢思想防线,加强理论学习。杨家山派出所以树立形象为重点,以集中教育为手段,以提高素质为目标,以健全制度为保障,以“努力工作,树立形象”为工作理念,召开辅警人员专门会议,进行政治思想理论的学习。经过所领导与辅警之间、辅警与辅警之间的谈心交流,掌握辅警人员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增强了辅警人员的思想觉悟;经过对全体辅警思想认识的严格要求,切实让辅警树立好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根本上摒除辅警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价值取向不正确、服务态度不端正、自身形象不好等现象,让每一位辅警都能够充分认识到自我的岗位固然平凡,但辅警岗位光荣、职责重大,确保每位辅警都能够有一种使命感、职责感和自豪感。

二、筑牢绩效防线,注重业务提升。杨家山派出所细化考核办法,采用固定考核与灵活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日常工作动力,对于每位辅警的工作实绩、行为规范等都纳入考核,与年终工资挂钩,对成绩优秀的辅警进行奖励,对综合排行靠后的辅警予以通报。做好工作,不仅仅是为了考核,更是为了优化工作质量。用考核来督促,增强职责感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工作业绩。为此,杨家山派出所组织辅警进行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实现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由经验型向知识型转变,由蛮干型向技能型转变,切实提升了辅警的业务水平。

三、筑牢纪律防线,增强法规意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严格执行《铜陵市局辅警管理规定》和《铜陵市局辅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以此来落实职责,明确纪律,对于违反通风报信、殴打、侮辱群众、殴打、体罚违法犯罪嫌疑人、挪用、侵占涉案财物、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参与赌博、在工作时间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等规定的,将按照市局和杨家山派出所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职责。为规范个人行为养成,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做到遵纪守章,保证队伍不出问题。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车辆管理等规章制度,切实增强其职责意识、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经过集中开展教育学习活动,使辅警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明确职责,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袭,力争以新的面貌,振奋精神,全力以赴做好工作。

四、严查自纠落实整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打造一支英勇顽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品牌队伍,杨家山派出所建立了一个长效管理机制。除了要求辅警从管理制度、执法执勤、工作纪律、监督管理等几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外,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明确职责,抓住每个环节,定期对辅警人员在敬业精神、工作态度、服务群众和遵规守纪等方面进行排查,对于排查出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症结所在,及时予以整改。

违规宴请饮酒心得体会辅警

近年来,各个行业对宴请和饮酒的管控越来越严格。而在辅警这个职业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更是必不可少的。然而,仍有一些辅警因为私人利益或者其他原因进行违规宴请饮酒,严重影响了工作纪律和形象。本文将从一个辅警的角度出发,谈谈自己在这方面的体会和感悟。

第二段:认识到问题。

我是一名辅警,工作需要接触各种场合和人群,有时会有领导或同事邀请我参加一些聚餐或者喝酒。起初,我并没有太在意这些,认为这是一种社交行为,可以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提高人际关系。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逐渐发现自己对于这些喝酒和宴请的事情越来越依赖,甚至成为了一种惯性的行为。我开始意识到这样的问题,决定进行反思和改变。

第三段:影响和后果。

违规宴请和饮酒可能会对个人和工作产生严重的影响和后果。首先,这会成为一个消耗时间和金钱的习惯,让你的生活失去重心和节奏。其次,这样的行为往往会轻视职业形象和职业道德,给别人留下不好的印象。最后,更为严重的是,这会严重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可能引起交通事故和其它安全事件,对生命造成威胁。因此,我们必须时刻警惕和自我约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慎重对待酒桌文化。

第四段:反思和改变。

为了防止自己偏离正确的道路,我开始进行反思和改变。首先,我意识到要正确看待聚餐和喝酒的问题,不能把这当成一项义务或者比赛,而是要把工作和私人生活分清楚,有目的和原则地选择参加聚餐和喝酒的场合。同时,我也明确了科学饮酒的方法和注意事项,如不饮酒驾车、避免过量等。最后,我还加强了自我对于违规宴请和饮酒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工作日志和档案,形成长效机制,及时记录和汇报自己的行为。

第五段:结语。

在这个多元化和开放的时代,饮食文化不但是一个人的生活方式,亦是对人格和职业道德的考验。我们要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和职业未来,积极改变对于饮食文化的态度和行为,私人和工作分开,减少违规宴请和饮酒的现象,以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和形象,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民辅警违规饮酒警示教育心得体会集合

我公司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重点岗位人员一齐学习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职务犯罪由于其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具有必须的职务、掌握必须的权力而表现出其比一般犯罪更为严重,社会危害性更大的显著特征。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打击是治标之举,预防才是治本之策。经过参加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的学习,对于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就预防职务犯罪谈一谈粗浅的认识。

一、加强自身修养,尤其是职业道德修养,远离职务犯罪。良好的修养最能体现一个人的品位与价值,一个有很高个人修养的人,才具最具有个性和人格魅力。当今,市场经济把每个人都推向市场,利益驱动越来越影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个人应对挫折的乐观程度、情绪控制本事以及交往本事等,都是自身修养的重要资料。作为一个企业的管理人员,在客观的社会生活中,要自觉地改造自我的主观世界,不断锻炼自我的意志和品质,努力提高自我的精神境界和修养水平,以适应新时期教育工作需要的一种道德活动。

二、坚守本职工作,珍惜工作成果,才能获得人生的成功。在漫长的人生中,每个人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工作中度过的。能够说工作就是我们生命的舞台,工作的成败就是我们人生的成败。我们仅有好好珍惜自我的工作,才能把工作做得尽善尽美,才能获得人生中的最高成就、珍惜才会拥有,感恩才能长久。仅有珍惜工作,我们才能热爱工作,才能释放出对工作的进取性和创造性,才能百分之百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才会全力以赴地去把自我的工作做到最好,从而追求更完美的人生。工作岗位是我们人生旅途拼搏进取的支点,是我们实现人生价值的基本舞台。我们应当经过珍惜工作岗位,进而提高自我的人生价值。

三、珍惜个人前程,坚持清醒头脑,实现组织与个人的双赢。珍惜个人前程关键要遏制住贪欲,在政治上、工作上、廉洁自律上时刻坚持着清醒的认识。一是在政治上有更强的素质。在现实问题面前就不困惑,在大是大非面前就不摇摆,坚定梦想信念,珍惜前程为自我着想,珍视亲情为家庭着想,始终坚持清醒的头脑,始终坚持平和的心态。二是在廉洁自律上有更高的要求。常到贫困之地、艰苦创业之地、警示教育之地走走,警醒自我。坚持无论有监督与无监督,都要严格要求自已。始终坚持昂扬进取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奋发有为的工作热情、争创一流的工作干劲、严于律己的廉洁要求。

珍惜工作岗位、珍惜执法权力、珍惜团体荣誉、珍惜个人前程、珍惜家庭幸福,严守法纪、秉公尽职,减少执法过程中的弹性和随意性,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各种风险的本事。

交通辅警违规违纪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交通人员的数量与日俱增,交通流量的快速增长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因此,交通辅警作为一支重要的力量,扮演着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的角色。然而,近年来,关于交通辅警违规违纪的新闻不时传出,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本文将以1200字为框架,就交通辅警违规违纪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交通辅警作为执行交通管理任务的人员,在项目实施中有时会存在一些违规违纪的行为。这种情况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首先,个别交通辅警缺少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心存侥幸心理,觉得自己可以置法纪于不顾。其次,交通辅警工作压力大,这些压力不仅来自工作本身,还来自各种任务指标和考核压力。面对这些压力,一些辅警可能会通过违规违纪来缓解心理压力。最后,一些地方政府对交通事故的处置存在便宜处理、慢处理的做法,这为交通辅警的违规行为提供了一定的催化剂。

交通辅警的违规违纪行为无疑对交通秩序的维护和城市形象产生了负面影响。首先,辅警的违规行为给市民带来了不公平的待遇,破坏了公正公平的交通管理环境。其次,交通辅警的违规行为消耗警力资源,影响了警方的工作效率和形象。最后,一些交通辅警的违规行为也给警察机关带来了不良的声誉,降低了人民群众对警察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要解决交通辅警违规违纪的问题,就必须深入分析其原因。首先,个别交通辅警受到管理部门的监督不力,缺乏规范的警务培训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其次,一些管理部门和领导对交通辅警的考核指标过分强调任务完成量,忽视了管理的质量和辅警的思想作风。最后,一些地方政府对交通事故的处置宽松,给交通辅警的违规行为提供了避风港。

第四段:改进措施和建议。

为了提高交通辅警队伍的工作质量和素质,减少违规违纪现象,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的改进措施。首先,加强对交通辅警的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教育,养成正确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工作习惯。其次,加强警务培训,提高交通辅警的技能和素质,使他们具备应对各种复杂情况的能力。最后,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重视管理的质量和辅警的思想作风。

第五段:总结。

交通辅警是城市交通管理的重要力量,是维护交通秩序的中坚力量。然而,由于一些辅警存在的违规违纪现象,给交通管理和城市形象带来了不良影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不仅需要对其原因进行深入分析,而且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改进措施和建议。只有通过这样的努力,才能使交通辅警更好地履行职责,为交通事故的减少和交通秩序的恢复作出更大的贡献。

辅警违规违法心得体会范文

按照指挥中心党委的部署要求,在全中心开展以××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民警辅警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努力提高自身御风险、拒腐蚀,守底线的能力。通过此次案件我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浅谈认识。

一、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

毛泽东同志指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物必自腐而生虫”,这句古训富有很深的哲理。之所以走上毁灭之路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其中思想意识的蜕化是内因,也是主要原因,但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此次案件警示我们,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必然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必然栽跟头。一个民族需要一种精神力量,一个人需要有一点崇高的理想和追求,反之就难免会被各种诱惑所俘虏。

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而最根本的就是要加强学习。当前,我国正处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日益加快,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党员干部的知识水平、理论修养和领导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把学习作为自己终身的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筑牢思想上的防线。

二、党员干部必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果不能把持住周围的赞扬之声,保持头脑清醒,如果把廉洁自律的要求和接受监督的要求都置于脑后,如果开始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那最终只会落得被人民唾弃,成为蜕化变质的人民的罪人。古人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最大的敌人是自己,要经得住考验,迈得过关口。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的大小与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是密切相联的。无论在什么岗位上掌权、用权,都要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办人民群众所需,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私无畏地同一切损害群众权益的现象作斗争,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

三、党员干部必须带头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民谋利益,只有严于律己,在勤政廉政上作表率,才能把一个集体的风气树起来。如果凌驾于组织和群众之上,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最终会在权力、金钱和人性考验面前跌跤翻船。此次案例值得我们每一个党员民辅警深刻总结和认真汲取。我们要牢固地树立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这个重要精神支柱。从这个意义上讲,能不能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能不能经得起权力、金钱、人性的诱惑,能不能在实践中创造性地贯彻好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是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经受的一个很现实的考验。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不准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同时带头管好自己的亲属和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仰不愧官,俯不愧民,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警示教育带给我们的思考是沉重的,留给我们的教训也是极深刻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公安民辅警面对的诱惑和考验还很多,我们一定要经常打扫头脑中的灰尘,就像我们每天都要洗脸和照镜子一样,做到警钟长鸣,拒腐防变。

公安辅警违规违法心得体会

公安辅警是国家的紧急力量,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人员。然而,在执行任务时,部分公安辅警存在违规违法的行为,不仅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形象,也损害了公民的利益。本文将就公安辅警违规违法心得体会,谈些见解。

第二段:背景。

公安辅警作为公民日常生活中最常接触到公安机关的人,其工作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也有些公安辅警在处理案件时,因工作经验不足、思维狭窄等原因,出现了违规违法的行为。譬如有些公安辅警在拘留审讯时过度使用暴力,甚至非法收取罚款等,破坏了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了公众的抨击。

在实践中,公安辅警要经常总结失败的经验教训,提高自我素质和职业素养。为此,公安辅警应严格遵守职业规范,从思想上、行为上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正确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另外,公安辅警还应该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不仅要做到尽职尽责,更要尽心尽力,认真对待每个业务,确保任务完美完成。

除了总结经验教训,公安辅警还应该提高自身的素质,避免违规违法。首先,公安辅警应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充分了解自己的工作范围、权限、职责,绝不越权行事。其次,公安辅警要多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自身的不足。同时,公安辅警也要增强对公民权益的保护意识,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段:结语。

公安辅警是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民权益的重要力量,关乎着全社会的安全和利益。在工作中,公安辅警要时刻以公民利益为出发点,加强自我修养,树立良好的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注重职业道德的修养。相信在这样的前提下,公安辅警的工作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人民。

辅警违法违规心得体会

“辅警违法违规”这个话题,在国内近年来时有发生。尽管辅警的工作内容与警察有所不同,但同样是在保护社会安全方面有重要职责。作为公共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辅警必须严格执行公共安全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在保护社会安全的同时维护自身形象。然而,有些辅警打着框框不明的名义,“偷梁换柱”,甚至超范围执行职务,这是一种很不负责任的行为,对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损害。从我自己的角度,经过一些实践后,我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一点。

第二段:个人经历。

在我的工作岗位上,我曾经遇到过一些比较棘手的事情。有一次,在我负责的区域巡逻时,我发现一位孩子正在玩违法的游戏,而他的家长在旁边看着。我立即询问该家长,他拒绝回应我的问题,通过其他方式来劝说他也没有效果。由于对他的不配合,我失去了耐心,不仅对他进行了威胁,甚至采取了搜身这样的过激行为。后来,我才意识到我的行为已经严重违法违规,是不负责任的行为,而我的做法给辅警在群众中留下了非常不好的印象。

第三段:反思。

这时,我认为自己必须充分反思自己的行为,认真查找自己疏忽的原因,以免再犯同样的错误。通过反思我发现,我在执行工作时,没有把握好尺度,过于急躁,缺乏对事情的全面把握,我很清楚,我的错误不仅损害了群众利益,也损害了辅警的形象。

第四段:取经心得。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充分认识到了辅警是公共安全保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了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我不断进行学习,不断地积累工作经验,并寻求各种合适的方法。在具体工作中,我时刻提醒自己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被一些小问题高昂的情绪左右。我发现,真正的辅警应该具备识别问题、把握尺度的能力,不仅要能够有效维护社会秩序,也要能够考虑到广大民众的合法需求。在问题发生时,我们应该用正确的态度来对待这些问题。

第五段:结尾。

作为一名辅警,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我们不仅需要保障社会的安全,也需要把握公众对我们的期待,并在执行职责时认真考虑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是否符合职业道德和市民利益。如果我们没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则我们的行为不仅会扰乱社会秩序,也会让人们对我们的形象产生负面观感。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努力、提高警惕,规范自己的行为,向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违规违规心得体会

违规违法,无论在哪个领域,都是不合法的行为,它不仅影响个人的形象和名誉,也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近年来,违规违法行为愈发频繁,给社会治安安宁带来了很大的威胁,所以我们要深刻认识到违规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下面我将结合我自己的亲身经历,谈谈自己对违规违法的心得体会。

首先,违规违法行为是对法律的公然藐视,是对公序良俗的破坏。在大学期间,我曾遇到过一次违规违法事件。那是一次同学聚会,酒席上大家高兴地用着手机自拍,留下美好的回忆。然而,其中一位同学却违规违法地开车酒后驾驶。他不仅破坏了交通秩序,更是对他人的生命负有一定的危害。这次事件让我深刻认识到违规违法行为是对法律的不尊重和对他人利益的漠视。

其次,违规违法行为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会给自己带来沉重的代价。曾有朋友因为盗窃行为被抓,不仅遭到法律的制裁,还失去了家庭的支持和信任。我曾和他聊天时,他告诉我,他从小就缺乏正确的道德教育,脱离社会正义观念的约束,最终走上了违规违法的道路。他痛心地告诉我,“当时我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觉得这就是一种快感。但是事后想想,我后悔莫及,违规违法的短暂快感,换来的却是几十年的牢狱人生。”

其次,违规违法行为是自己人生道路的绊脚石,将限制自己未来的发展。在职场上,曾有一位同事因为违规违法行为被开除,从此带上了“违法者”的标签,他再也不能在这个行业找到工作。他曾向我诉说他深深的自责和遗憾:“当时我没有意识到我的行为将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我以为只是违规,没什么。但是现在后悔也是没用的了,我付出了这个代价,只能接受现实,从新开始。”

最后,违规违法行为是对自己人格和道德底线的践踏。不久前,我发现我的一个朋友利用职务便利,进行职务犯罪行为,涉嫌贪污。这让我无法接受,因为他曾是我心目中的正直诚实的人。我跟他展开了一次深入的沟通,他坦诚地告诉我,他的违规违法行为起初只是一时的诱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逐渐失去了道德的底线。他的经历让我懂得了道德的力量是多么重要,违规违法行为是要付出巨大的代价的。

综上所述,违规违法行为是对法律的公然藐视,是对自己和社会的不负责任的表现,不仅会给个人带来沉重的后果,还会成为未来发展的绊脚石。我们要引以为戒,切实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道德底线,不能为了短暂的快感而走上违规违法的歧途,要时刻提醒自己,合法合规才是明智之举。只有牢记这些,我们才能成为一个守法守规的公民,为社会的繁荣和稳定做出贡献。

辅警心得体会

5月10日分局召开“对标找差创先争优”活动动员部署大会后,我所全体民-警、辅警认真学习了分局党委及主要领导有关“对标找差创先争优”活动重要讲话精神,用上级党委及主要领导的讲话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用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作为自身对照检查的镜子;对照职责任务、对照建设标准、对照重点工作、对照上级要求;围绕怎样做人、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开展了专题讨论活动,并提出“做人要做有心人、做一个有作为的人”,要求全体人员工作生活中要树立信仰、尽心尽责并能做到正直正派。

辅警队伍是公安机关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在缓减警力不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警民-联系沟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而派出所辅警素质的强弱、能力的大孝水平的高低,不仅直接反映派出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而且还体现着本级公安机关的形象和权威。作为派出所辅警,如何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胜任本职工作,成为一名政治坚定、业务娴熟、作风优良的优秀人员,本人结合“对标找差,创先争优”,围绕树立“一个信念”、强化“四种作风”、提高“四个能力”,谈几点拙见。

一、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

政治信念是派出所辅警政治是否成熟的具体表现,起着决定和导向作用。所谓信念,是指一个人对一种思想、一种理论或一项事业坚定的信仰和长期的坚守。派出所辅警的政治信念,是其世界观的客观反映,它决定着每名同志的政治主张、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决定着为谁工作、为谁服务。忠诚是政治信念的集中体现。“忠诚带来信任,你将被委以重任,获得梦寐以求的广阔舞台”。作为派出所辅警要忠诚于组织、忠诚于公安事业、忠诚于本职工作岗位,更要忠于人民、忠于群众。实践证明,一个人没有信仰和忠诚,就不会有良好的品质,政治就不合格,组织就不会重用,你个人越有能力,越与组织的需要背道而驰。所以,派出所辅警要始终围绕“服务辖区、服务人民”的要求,做到心中有组织、工作为人民、办事顾大局,在大是大非面前不糊涂、在政治原则上不动摇,始终做一名让群众欢迎的人,做一名让同事信得过的人,做一名让领导放心的人。

二、强化四种作风。

作风是指在工作和生活中表现出来的态度和行为。作为一名派出所辅警更要强化“四种作风”,树立基层辅警良好形象。

一要有无私奉献的作风。派出所的性质任务,决定了派出所辅警大量的、经常的工作是为所队服务,为辖区人民群众服务。因此,要牢固树立服务观念,甘为人梯,时时处处以人民群众为重,以辅警形象为重,在个人利益上,不斤斤计较、不患得患失。加班加点是辅警常有的事,失去了很多与家人团聚的时间,与朋友相聚的机会,常常受亲人埋怨和朋友误解;在工作中,为了坚持原则,有时还要得罪人,遭非议;如果没有牺牲精神,甚至必要时的忍辱负重精神是不行的。

二要有细致周密的作风。派出所辅警日常要做大量辅助性性工作,如接处警、日常巡逻、协助办理各类刑事行政案件、协助民-警深入辖区开展工作等,事情虽小,涉及面却很广。待人接物、说话办事不谨慎,就可能直接影响到公安机关形象、影响到群众信任度。有些事情处理不好,甚至会造成很坏的影响。因此,每个派出所辅警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必须细致周密,做什么事情都要力求天衣无缝,考虑问题尽可能周到全面,说话办事尽量得体适当。

三要有正派的作风。长期在基层工作,不少派出所辅警靠正派的作风,得到了群众的肯定,赢得了人民的信赖,机关文职人员往往会把派出所辅警的一举一动当成效仿的对象。因此,派出所辅警要有光明磊落、不循私情的宽广胸怀;要有坚持原则、一丝不苟的严肃态度;要有严于律已的思想品德。一切言行以维护公安机关声誉和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对群众一视同仁,做到不以个人恩怨、好恶待人,不谋取任何私利,做好榜样,树好形象。

四要有狠抓落实的作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抓好工作落实是派出所的重要职责。这就要求辅警在协助民-警开展群众工作时要具体、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关键是提高自身开展各方面群众工作的能力,没有理论的指导,没有认识的深化,就不会有自觉的行动。同时,要深入辖区接触群众,不断增长群众心中的知明知信度,善于交流和处事,善于探索把握规律。

三、提高四个能力。

作为一名称职的派出所辅警,不仅要精通群众工作,还要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了解掌握整体公安业务工作,这就必须努力提高“六个能力”。

一是提高协助执法办案能力。派出所辅警要主动参与协助办案,在各类案事件发生后,不能光靠民-警去办理,要主动配合抓好信息研判,主动发现和研究案件中有价值的信息。同时,对每一个案件,善思考,善于学习如何面对嫌疑人切入案件关键;善模仿,开动脑筋,回想过去的执法办案中有无类似案件,第一时间找到案件的关键点给办案民-警提供帮助;善总结,更好地掌握办案规律,吃一堑,长一智,干一事,进一步。

二是提高文语表达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是派出所辅警基本要求,更是其思维深度、知识广度和灵敏程度的综合反映。派出所辅警从事的是协助巡逻处警、协助民-警执法办案、接触群众的工作,离不开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这两种形式。协助巡逻处警、接触群众,大都是通过口头表达进行的。口头表达,要力求做到谈吐把握分寸,说话讲究艺术,语言恰到好处;文字表达能力是派出所辅警的基本功,或叫“看家本领”。一名合格的辅警必须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能够熟练地驾驭文字,准确地表达言辞,作出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层次清楚、文从字顺、简洁明快的各种文章信息。

三是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具备调查研究的素质和能力,是对派出所辅警的基本要求。这种能力主要表现在:对辖区情况的深入了解和透彻分析的正确把握上,从而得出具有真知灼见的正确结论,向所领导提供有价值的情报信息,为所领导决策服好务。每位派出所辅警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根据中心工作,深入群众开展调研,尤其是维稳工作,把上级指示与本单位实际相结合,提供情报,作出解决,为上级机关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是提高处理事务能力。派出所辅警是基层派出所的重要辅助力量,既要站在领导们的角度想大事,也要作好全所每项工作的落实,做到既要想大事,又要干小事。努力在“快、准、狠、严、实”五个字上下功夫:“快”,就是领会领导的意图快、工作落实快、完成任务快,对领导交办的事项反应快速,办事干净利索,雷厉风行,快节奏,高效率;“准”,就是准确领会领导的要求,准确掌握真实情况,准确地把握自己位置,吃透上级精神,正确地处理领导交办的各种事项;“狠”,就是面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本着服务人民的精神,坚决狠打严打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的降低各类案事件的发生;“严”,就是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规章制度,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检查督促;“实”,就是求真务实,工作扎实,狠抓落实,做到说实话、办实事、讲实效,解决实际问题;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回音。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刚才我聆听了高政委的讲话,深受教育和鼓舞,高政委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政治教育课。赵书记、邱主任宣读的《条令》和《规定》为我们今后如何担当辅警工作提出了规范性的要求。回想一年前,我们带着稚雅与好奇、带着希望与执着,共同加入到公安这个庞大的队伍中。今天,经过历练的我们早已褪去了稚嫩的外衣。回首过去,留下的不仅是辛劳的忙碌和默默的奉献,可以说过去的一年,我们成长了、成熟了??,经过一年的辅警生活,我们真正的懂得了辅警的内涵。

辅警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辅助力量,在人民警察的带领下执行服务群众、巡逻防范、协助社会管理、处理后勤事务等工作。而作为辅警在这一年的工作中经历过“跳楼女”的第一现场;处理过棘手的杀人案件;也接到过报警人自首的特殊电话。我们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对警察这个神圣的职业有了全新的认识和解读。我们深知,警察需要的是睿智的头脑,足够的胆识和机敏的观察,而绝非肤浅的完成任务。只有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解民扰、救民困,才是一名警察的神圣职责。

为此,我们要按照局领导的要求不折不扣的去履职尽责,一是在工作中要努力提高业务素质。每天8小时的工作要合理安排,拒绝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决不脱岗,决不在上班时间玩游戏。8小时之外要坚持学习。要想成为一名符合新时代所要求的名副其实的人名警察,只有不断的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增强个人素质才能达到最终达到目标。同时,我们不仅要在工作中做出表率,维护自身形象,而且在公共场合也要做到表里如一,严于律己。二是在服务上要树立良好形象。我们每天面临的人群是老百姓,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我们要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有礼节、有修养、不混装,不使用粗鲁语言、不滥用职权。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要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并以耐心、热心、细心的态度接待。严格杜绝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而影响到公安形象的现象发生。三是在纪律上要严格遵守辅警条令和规范。刚才高政委提到的饮酒、打扑克、麻将,还有酒后开车等,我们这个群体中确实。既然提出我们就改,有问题我们就解决。规范自己的不良行为不仅能提高警察这个职业的形象,而且对自己来说也是增强了个人涵养的过程。在任何一个岗位上的辅警都是做到“三守”。即遵守三项纪律、四项铁规、五条禁令;遵守辅警纪律条令;遵守警容风纪规定。

我们不能忘记警察的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我们更不能忘记警察的忠诚就是无私坚守。所以,做为新一代有朝气的青年人。我们要立场坚定,时刻铭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局党委及前辈们的带领下,严守纪律,恪尽职守,努力做一名合格的辅警,用实际行动向局党委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4月11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的规定》,即:“七条禁止性规定”,党组书记、主任董玉玲结合我委实际,就贯彻执行“七条禁止性规定”作了重要讲话。委党组制定了《关于全面执行“七条禁止性规定”的意见》,通过学习教育,感触很深,下面谈谈自己肤浅的认识。

禁令是铁的纪律。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核心的问题就是要有铁的纪律,“七条禁止性规定”就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克服不正之风的有效办法。这就要求我们机关干部“有令就行、有禁就止”,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尽量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七条禁止性规定”把打麻将第一次写进文件并作为禁令,这说明市委、市政府对“禁赌”的决心,要做到这一点,对每一个人来说,无疑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又是委党组成员,一定要带好头,按照规定条款,坚决执行。关于出台奖励政策的权限规定,20xx年年终目标考核后,个别县市区人口与计生局领导要求市上给奖励政策,自己在没有请示领导的`情况下,擅自出台奖励政策。学习“七条禁止性规定”后,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自己一则无权、二则违纪,必须警钟长鸣,坚决改正。

认真执行“七条禁止性规定”,树立良好的风气是当前的首要任务。如何在机关内部形成“有令就行、有禁就止”的浓厚氛围,领导是关键。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用榜样的力量去感化和带动每一个职工。好的风气,既是抓出来的,也是带出来的。只有树立了良好的风气,才能带动和促进机关作风的好转,才能保证“七条禁止性规定”的正确执行。

制度是有效的保证。全面执行“七条禁止性规定”,必须要有规章制度来保证,有效的规章制度是加强机关管理的唯一途径。机关以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还须不断完善。委主任办公会对机关及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进行了修改,从“帐户管理、政府采购、支出审批、权限规定、公开监督”五个方面作出了硬行规定,同时还完善了学习制度、会议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通过检查督促,要确保已有的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监督是落实的关键。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失去监督,规章制度如同虚设。要在机关内部建立多种形式的监督机制,一是领导干部定期进行述职述廉报告,把执行“七条禁止性规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问题剖析要有深度,对改进措施要有力度。委党组每年要召开1~2次民-主生活会。二是在职工开展读书谈心活动,倾听群众呼声,集思广益,及时纠正决策在实施过程中的偏差。三是建立职工举报制度,对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开支实行公开监督,欢迎职工查询、举报、反映,要求在限期内予以解决和答复。四是由纪检组出面,征求直属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人口与计生局对委机关工作人员遵守“七条禁止性规定”情况的反映,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启发教育和示范教育的方式,不断改进和完善。

上学的时候经常和同学玩警察抓坏人的游戏,我常扮的是地主坏蛋分子,而心里却惦记着同学不知从哪弄来的那顶军帽。梦想着有一天成为一名穿着橄榄绿的解放军或者人民警察。

长大一些了,看到电影里的警察用扩音器喊着:“你们被包围了……”总是有些激动不已。警察,总是和正义、勇气、奉献、智慧、力量这些词联系在一起。这是一个男性的、让人有点热血沸腾的词。

学校毕业后在社会这所大学校里摸爬滚打了三年。两个月前加入维扬巡防大队,成为一名辅警队员。

辅警与民警是不一样的。辅警的制服没有臂章,编号是32开头……在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没有执法资格,许多活动必须要在民警的带领之下才能完成,我们只能跟在后面做,没有自己的主张。

难道梦想是丰腴的,现实是……。

不,不对。

辅警与民警也是一样,我们也时常被老百姓称为警察同志。我们的身上也系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打击犯罪、维护一方平安的重要责任。我们的身上同样要体现出正义、勇气、奉献、智慧、力量这样的精神。

“控制案件高发、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处置突发事件”是上级领导机关赋予我们巡防大队的重要职责,作为一名巡防大队的辅警队员,只有练就一双火眼金睛、熟练掌握盘查技巧、提高自身的训练素养,才能出色地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当前平安扬州建设进入新的时期,我们也会与民警一样,努力工作,确保巡区内平安稳定,确保随时拉得出、打得响,以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良好的治安秩序、和谐的社会环境迎接每一天的朝阳。

辅警心得体会

我从小的梦想是能成为一名人民警察,然而时光流转岁月有加却未随心愿。在机缘巧合下,我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人民警察辅警队伍中的一员,也算是让我离自己的梦想更靠近了一步。我加入九龙县公安局辅警队伍已将近三个月,其中有太多的所闻所感,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离我理想的职业如此近,让我感触良多。

刚上班时我被分配在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初来乍到,我对一切未知的事物充满了新鲜感。新的工作坏境、新的工作性质以及新的同事都让我感到新鲜和好奇。正式上岗之前,指挥中心负责人对新进人员进行了一周的业务培训,刚开始培训时,觉得这些业务并不是很复杂,听起来都懂,但让自己独自操作时,又会觉得很陌生,常常因出现突发状况无法处理而不知所措,只能请教有经验的同事,感谢那些帮助过我的同事,让我学会了很多业务知识和做人道理。

在还没有到公安局上班以前,我一直以为我们所在的小县城治安各方面都比较安稳,并不知道暗地里有那么多违法犯罪。上班之后才知道,九龙县有这样一支默默无闻,坚守岗位的人民警察队伍,才保得县城一方平安。其中,110指挥中心的作用不容小觑,这就要求我们在遇到报警电话时,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定位准确,要及时将信息汇报给上级领导,并及时传达领导指令和交办事项,做好上传下达。要做到谨言慎行,准确无误,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以前自己的所作所为只代表个人形象,但自从加入公安局以后,我才懂得,个人的行为举止直接影响着整个公安局,影响着人民警察的荣誉。

古人言:“才不称不可居其位,职不称不可食其禄。”对工作,抱有兢兢业业的敬业态度。对做人,我更注重自身的修养和言谈,谨言慎行是我一直保持的做人习惯,这点在单位里尤其显得重要。

最近领导安排了新的排班制度,我在五楼的县局办公室里学习了近一个月。刚开始到这里上班时我还不太习惯,因为没有夜班,上班的制度也变成朝九晚五,不用值夜班。和110指挥中心不一样,但正因为如此,更应当保持认真、负责的态度。我每天都会接触其它部门的同事和办事的群众,有盖章、取文件、咨询事情。不管来的是同事还是群众,我都热情接待,问清事由。盖章的,第一时间将文件交给领导过目,由领导决定是否给予盖章,执行好领导的指示;取文件的,做好相关文号的登记,以及取件人的登记情况。

在工作上做到认认真真、一丝不苟,同时我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需要学习和提高的地方还有很多,学无止境。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我刚来公安局时,什么都不懂,110指挥中心和县局办公室里的老同事对我耐心教导和帮助,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我逐步掌握了业务上的知识和工作上的方法,相信我通过自己的努力和虚心的态度我会尽快成长为一名合格的九龙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辅警心得体会

内容提要:辅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治理力量,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对公安机关而言,辅警起到了重要的补充和替代作用。警察主要从事实质性和高权性的执法工作,而由辅警从事简单事务性和机械程序性的工作,实现有限警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然而,由于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公众对辅警主体合法性的质疑一直在持续,辅警的法治化之路势在必行。该路径应该在遵循法律保留原则的前提下,应用行政辅助理论,建构辅警合法性基础。辅警的主体立法可以通过公安部的部门统筹立法、地方区别立法的两种具体方案展开,在清理文件的同时规范立法。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口等生产要素流动性更加普遍化,阶层分化导致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愈发显现,违法和犯罪严重冲击着正常社会秩序,安全不再是触手可及的公共品,而是需要在精巧设计和严厉执行下的奢侈品。警力不足既是现有安全和秩序不尽如人意的借口,也是警察寻求更多关注、更多宽容,进而谋求制度变革的源动力。应对警力不足的最佳方式当然是无增长改善,[1]苏州的警务创新在很多具体做法上与之契合,[2]但是,无增长改善在大部分时候不具有普遍应用的效果,在创造力短期内提高有限的情况下,有效应对警力不足的方式就是增加警力。更多的警察需要同比例的扩大财政支出,这与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也不符合有限政府和服务政府的理念。同时,一个不断膨胀的警察机关既可能创造出更好的安全和秩序格局,也可能成为自由和效率等更高位阶价值的破坏者。因此,长期以来,警察机关采取招募治安联防队员、辅警等称谓不同但内涵一致的警察辅助力量予以应对。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规定,在行政法主体理论匮乏的情况下,警察辅助力量的合法化解释显得捉襟见肘,只做不说、只看效果不看授权,成为警察辅助力量的基本生存样态。

一、定位依据:基于公民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治理思路。

警察权力来源的依据在于实现法的安全和秩序价值,与此同时,安全和秩序也是人类不同主体共同捍卫的价值,在实现安全和秩序的目的过程中,警察从来都不是唯一的选择。对于私法主体的安全和秩序而言,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必须首先承担起自我保护的职责,警察只有在其自身力有所不及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而在公共领域,完全开放或者半开放的时空内部,警察是第一责任主体,对于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负有义不容辞的义务。警察权行使不仅来源于警察法的直接授权,也来源于其他行政法或者公法的间接授权,在城市综合执法中警察往往担当强制力保留的角色,通过行政协助的方式实现城市管理中综合执法的整体目的。当警察、社会中间层、私人等不同主体同时拥有对安全和秩序的诉求时,各自所占据的位阶、比例、原则、方式、手段等即成为法治国家的基本规范,警察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引导效能,这也是治安联防、辅警、保安、私家侦探等主体存在的合法性依据。警察辅助力量来源于人民群众,基本任务是协助警察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并逐渐成为国家和民间通力协作的典范,从国家到地方均受到普遍重视。不过在国家强化其控制社会的功能后,协作逐渐变成领导与组织,警察辅助力量基本丧失其自治性,通过国家和地方性文件对治安联防和辅警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这一发展脉络。

(一)辅警前身—治安联防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软法规范。

(二)辅警渐进:治安联防与社区警务战略的一体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改造与重建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社区警务战略也在不断推进,治安联防成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的主要组成部分。具体工作目标和方法则是“依托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和义务相结合的巡逻守望、看楼护院等活动”。[6]农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在借鉴社区警务的基本理念,同样强调安全防范的立体化和网格化,“逐步建立以驻村民警为主导,以群防群治队伍为补充,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要依托社区资源,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人员和义务志愿者相结合的邻里守望、看楼护院、看村护家等活动。”[7]治安联防的工作目标显然不同于封闭式空间内部的安全和价值追求,因为“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公司要发挥协助维护居民住宅区治安秩序的积极作用。保安服务公司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逐步推进保安服务专业化”。[8]小区的物业管理和保安服务公司主要靠市场化机制运作,其服务对象是特定的,工作目标指向的则是封闭的时空,不具有公共性、开放性,这一点全然不同于警察及警察主导的治安联防,他们的存在和使命是以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为目标。

二、辅警主体定位的法治化路径。

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所奉行的基本准则。在国家权力中,警察权力横跨行政和刑事领域,最具广泛性、主动性、强制性和自由裁量性,与普通民众联系最为紧密,必须成为法律监督的重点。警察权的行使的前提是警察执法主体资格的界定,无论是行政执法还是刑事执法,均需要通过制定并完善警察组织法,规范警察主体的设置、编制、职权、职责,并对各警察主体的法定职权作明确划分和界定。《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警察主体及警察权力做了基本规范。基于依法行政的压力,治安联防队员在实践中面临的诸多问题迫使公安机关调整思路;各地均在探索如何更加规范地运用警察辅助力量,很多地方开始采纳辅警这一源自于英美法系的概念改造和规范治安联防队伍。

(一)怀疑、两难、否定:准确定位的必要性。

警察辅助力量,长期以来并没有明确的成文法规定,似乎也不需要法律的明确规定,针对治安联防比较书生气的反问是:为什么要对群防群治的民间力量进行规制呢?如同私人权利,只要法律没有禁止性的规定,其边界就不受限制。公安部和各地方公安机关也只能以内部文件的形式概括描述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及职责任务,“治安联防队是群众性的治安防范组织,是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9]实质性问题则是:治安联防队真的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吗?从公安部文件已经可以看出,治安联防队可能根据警察的要求参与到反扒窃等侦查任务中,甚至于在一段时期内,治安联防队员可以像警察一样行使警察权,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以抓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为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强调,违法者冒充警察和冒充治安联防队员的行为之间具有本质区别,“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10]但是毫无疑问,治安联防队员的辅助警察功能其实被大大拓宽,在违法犯罪猖獗肆虐时期,治安联防队员享有警察权,不仅得到了被辅助的警察的承认,而且获得了普通老百姓的默认。

然而,传统行政法观念强调行政主体及行政授权的实体性合法,治安联防的主体定位和权力来源均无明确依据,其执法当然不会获得名义上的合法性。实体性非法执法如果能够披上程序性合法的外衣,辅之以合法律目的性内涵的解释,也许不会遭遇太大的非议。但是实体性违法恰好是程序性违法的一大前提,良莠不齐的治安联防和模糊不清的权力,使得治安联防在执法时流于恣意和无序,以致于到了2000年,公安部还要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对本地区的执法队伍进行清理整顿,凡有合同工、临时工、联防队员、保安人员等非人民警察从事公安行政执法任务的,必须一律停止,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和整顿。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要严肃查处,及时清理”。[11]尽管并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来证明治安联防队员和警察在程序性违法上的恶性,但在执法人员比、执法数量比、执法的高权低权比等数据理性参照下,治安联防是否更应该被批判和否定。

(二)合法性障碍与合法律目的性:主体定位的破解之道。

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性地位从当下的成文法系统内部很难找到依据,左右摇摆的定位和模棱两可的权限不仅影响警察辅助力量的自身发展和权益,更从根本上动摇其辅助的主体—警察目的性的实现。从规范意义上说,不具有明确法律授权和委托的主体是无法以警察的名义执行法律的,警察辅助力量不是独立的执法主体,其执法效果当然归于警察。问题在于,法律法规通常会明确规范执法主体的权责、程序等要素,也会明确规范具体的执法方式和手段,譬如对于枪支、手铐等警械都有概括的授权和在一定时空内的自由裁量权,警察可以基于不同的情境区别使用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警察辅助力量即便没有行政主体地位,也不能彻底剥离其主体性的特征,也会参照警械等警用装备使用的规定来执法。公安机关和地方政府之所以对警察辅助力量情有独钟,反复清理整顿却又周而复始,主要还是因为辅助力量具有的警力直接替代作用。

行政主体在理论和成文法规定上的匮乏和混乱则进一步加剧了警察辅助力量执法的合法性困局。警察辅助力量和警察之间的表面的皮肉分离,以及内里的骨肉相连,映衬着行政主体和行政行为理论的阴影,必须打破现有法律文本和实践观念的阻碍,按照合法律目的性予以重塑,让警察辅助力量的光芒正式闪耀。这也契合了王锡锌的观点,“传统意义上的依法行政逻辑,在面对行政立法兴起的现实时,面临着合法化解释能力的匮乏。回应这一挑战,需要对传统依法行政的合法化逻辑进行扩展,如果能够通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机制保障行政规则与法律之间在形式上或者目的上的一致性,那么行政规则依然可以获得形式合法性并具有正当性。”[12]这要求我们必须从关注行政行为及行政主体权力的合法性,回归到行政主体设立时的功能及价值判断中。对于警察辅助力量而言,立足于协作及整合的服务型功能定位,捍卫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建立其合法性的关键。

三、主体定位的相关理论。

在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权的基本原则主要是来自于对警察国的批判和改造,并渐渐形成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两大原则。法律优先原则,要求行政必须受法律的拘束,一切行政活动均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此处的法律采取广义标准,包括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在某些领域中,行政机关必须有法律的授权才能采取行动和做出行为,法律保留原则中的“法律”一词,一般仅作狭义的理解,即议会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所制定的法律。但是,“议会民主的发展、给付行政意义的扩大以及基本法对所有国家领域的约束都要求扩大法律保留的范围”。[13]虽然调整尺度有限,并且必须遵循必要的限度,“完全重要的事务需要议会法律独占调整,重要性小一些的事务也可以由法律规定的法令制定机关调整,一直到不重要的事务,不属于法律保留的范围。”[14]警察权和辅助警察权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安全,满足公民、法人、组织等不断增长的安全需要,在遵守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范围的原则下,准确理解和应用法律原则,就成为安全实现的必经之路。

(一)法律保留原则在辅警法治化中的应用。

长期以来,在我国行政执法实践中,不能准确区分组织法和行为法,一般认为,只要行政机关拥有某方面的事务的管辖权,就可以采取实现管辖权目的的一切必要措施,一度喧嚣尘上的城管可能是这一观念现实映照的极致。不惟城管,其他行政机关和行政辅助人员,也有类似的疯狂举动,交通协管员、计划生育协管员和治安联防队员等也深受此观念的影响。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安全和秩序主要赋予警察承担,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逾越法律授权,行使维护安全和秩序的职责。但是随着社会变迁,警察无法面对爆发性和突发性增长的安全事件,增加执法主体成为必然的选择。由于国家基本治理理念和现实法律的双重限制,警力不能随意增长,将一些不重要的事务直接赋予辅助警察人员执行,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我国《立法法》给予国务院以较大的立法权限,公安部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可以制定部门规章,同时该法第73条还对地方性规章予以概括授权,可以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而制定规章;以及制定属于本行政辖区内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15]辅警的部门或地方立法是为了实现警察维护秩序和安全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在制定辅警的角色定位和工作职责时,只要遵从《立法法》等立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就可以通过清晰定位和明晰职责帮助警察主体更好地履行其职能。

(二)行政协助理论对辅警立法的借鉴意义。

行政机关原则上应各有所司,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行使其职权、执行其职务,以共同达成国家行政目的,但是基于行政一体化的要求,必要时,赋予行政机关请求其他机关予以职务上协助的权利,课予行政机关之间在职务上相互协助的义务。如《行政监察法》第22条规定:“监察机关在办理行政违纪案件中,可以提请公安、审计、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海关法》第7条规定:“海关在执行公务受到抗拒时,可请求公安机关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提供职务协助。”在行政协助关系中,“协助主体与被协助主体均以各自独立的名义进行行为或以共同的名义实施共同行政行为,而且各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或共同对它们的共同行政行为负责。”[19]据此,警察行政协助,是指非警察机关在执行行政职务时,遇有特定情形,而依法请求与其无隶属关系的警察机关予以协助,警察机关不得任意拒绝。当然,依据相关法律,警察也会请求其他机关协助其执行行政事务。从行政法理论来判断,这些行为都是属于典型的公权力之间的互助,与私人和社会毫无干系。警察在执法工作中偶然请求公民、法人、组织的协助以实现执法目的,在行政协助理论的内涵确定无疑后,应该另谋他路,而行政辅助理论恰逢其时。

(三)行政辅助理论在辅警规范中的应用。

我们姑且将临时响应警察命令、指示或授权的私人视为偶然性的行政辅助人,这与经过合同签约而成为长期性的行政辅助人本质并无区别,都是私人辅助警察之公务行为,并且一般会有一定的报酬和奖励。无论是偶然性还是长期性的行政辅助,均“意指私人作为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时的帮手,其并非如被授权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公权力,而是直接受行政机关的指挥命令从事活动,犹如行政机关的„延长之手‟。”[20]“行政助手系在行政机关指示下,协助该机关处理行政事务(包括公权利之行使),性质上为机关之辅助人力。”[21]行政辅助人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如交通协管员、税务机关聘用的协税员、城管部门聘用的城管员等,但是由于其公私不明,理论上一直未有明确定性和显著突破。

行政辅助人产生的前提是合同的订立,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从社会上招聘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并订立合同,行政辅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的职责、义务,行政主体依据合同对行政辅助人进行监督、管理。有时候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双方已经就主要事项达成合意并实际履行,仍然视为行政辅助合同成立。其次,通常实践中的行政辅助人不享有独立的行政执法权,由于行政辅助人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只能在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履行相应的职权。以税务机关聘用的协税员为例,国家税务总局在2000年7月6日发布的《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中第6条明确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聘用的从事税收工作的临时人员、协税员、助征员、代征员等不核发税务检查证。”2003年7月1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农业税收征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中也明确指出“对必须聘请协税员的,要制定严格的聘用标准,经过规定的聘用程序,并签订协议。协议中要写明:协税员不得直接征收税款,如有违反,一经查明,立即解聘。”最后,行政辅助人的行为结果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22]行政辅助人只在行政机关监督、指导下辅助参与执法,其行为应被视为行政机关行为的延伸,行为的结果也理应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

关于行政辅助的契约性质当无异议,无论是临时性的协助抓捕、扣押,提供工具、信息,参与疏导、引导等警察行为,还是长期性的固定职业合同,均需要警察和辅警对从事的辅助行为意思表示一致。但是武断认定行政辅助人完全不具有独立的执法权,并不妥当。通常,辅警的辅助行为的履行方式和限度有别于警察正式行为,但在一些不涉及到合法公民权益的事例中,尤其是紧急事件的处理中,辅警应该被赋予更多的代理公权力,这一方面是基于法治国家的私人权利需求,也是作为警察辅助公权力的需求。毕竟,辅警作为行政辅助人,是由政府部门统一招聘或公安机关自行招聘并以合同的形式加以规范,协助公安机关履行各项职能的辅助性力量,协助的分寸和尺度只有在具体事例中才会有准确清晰的判断。无论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和警察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一定的辅助工作,还是特定情形下,独立和部分地参与执法,其行为结果都同样归属于公安机关。

四、相关规定的清理和规范。

目前对辅警进行规范的绝大部分是内部文件和政策性规定,虽然在内容上基本属于宪法和立法法体系内的法律保留事项,但还是因为制定部门错综复杂,暴露出各自为政,职责不清等问题。辅警规范的混乱必定会导致其协助执法时的尺度不均衡,严重挑战构建公正文明的法治社会的发展目标。而在我国目前的立法体例下,并不乏针对辅警进行立法的空间,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辅警法律法规的清理和制定。首先,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员会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规章(部、委规章),因此,公安部可以根据需要制定辅警规章;其次,省、直辖市和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立法机构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辅警的地方性法规;最后,如果可能,在理念统一和现实接纳的情况下,借鉴英美法系对辅助警察的法律规定,将辅警纳入到警察序列,启动修法程序,建议全国人大修改《人民警察法》,规范辅助警察的法律地位、职责和权限等。

(一)统筹立法:公安部制定《辅警条例》。

由公安部负责制定《辅警条例》符合《立法法》的法律保留原则,公安部的部门立法可以最大程度的反映公安实践需求。该条例的制定可以参照《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对辅警的性质、组织原则、行为规范、经费来源、责任义务、监督奖惩等做出概括的规定。这就要求该条例应该对各种辅警或者协管员进行统一概括规定,分散在公安部其他文件中的辅警规范必须符合该条例的要求,不得抵牾。

与警察执法所面临的主要困惑一样,由于缺乏可操作性的辅警辅助行为的依据和分寸,再加上本身的知识储备和训练水平有限,辅警的辅助执法充满挑战。“职权法定”是行政主体获得行政职权的基本原则。行政主体有没有对某项事务进行管理的行政职权,关键要看该行政主体有没有法律法规授权依据。以《警察法》第8条为例,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采用强制措施。但是当辅警在此情境下协助公安机关维持辖区治安管理工作时,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如果单独对涉嫌违法行为人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将其带离现场,即属于因没有职权依据而主体违法的情形。从实践来看,辅警显然不能剥离其作为人的主观能动性,类比为警察的执法工具,而应该在区分高权性警察权和低权性警察权、强制性警察权和任意性私权利等的基础上,遵循合法、合理、准确、灵活等原则发挥其实际效能。辅警协助执法同样面临怎么去掌握自由裁量权的具体尺度,在诸种情形下辅警的职责如何具体行使等依然模糊,这实际上不仅涉及到辅警行为的基本定性、自由裁量权的法理基础和应用规范,也涉及到辅警行为的理想分类和具体展开。

(二)区别立法—地方制定《辅警条例》。

在现有制度下,由于公安部不能解决辅警的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这使得《辅警条例》的法律规范必须进一步做出保留,具体的规范和操作则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予以有效解决,在某种意义上,《辅警条例》类似于美国联邦的模范法典,成为地方立法的主要参考。有立法权限的地方应该根据社会管理需要制定《地方辅警条例》,一般情况下,省级立法机关制定的条例与《辅警条例》基本原则和体例保持一致,在公安部《辅警条例》允许的概括授权范围内,省级地方立法机关可以结合地方特色予以具体化。在《立法法》等上位法的规定中,我国地方立法主体还包括省会城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它们可以在省级《辅警条例》的权限范围内予以适当调整。已经制定省级政府规章的地方,可以通过人大立法将规章升格为法规的形式,从而解决长期以来辅警法律地位空白或者模糊的问题,正式确定辅警的定位和性质。

第二,区别立法必须防止地方利益的非理性以及任意性。地方必须严格遵循立法的基本原则,即便是公安机关内部制定的文件,也不得违反上位法。安徽省滁州市在其政府文件中提出,各区县应依据《安徽省公安机关社会治安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暂行)》,按照、„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类清理、务求实效”的原则,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对现有社会治安辅助人员进行进一步清理整顿,“将公安机关直接使用管理的协管员、辅警等治安员统一纳人各市、县保安公司管理,身份置换成保安,以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和协管员、辅助人员行为,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制度化建设”。[28]这种方式模糊了辅警和保安的界限,因为保安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于辅警的治安力量,保安制度的独立运行对于社会管理创新是一种非常好的机制,而将辅警潜伏进保安队伍,名为保安,实为辅警,很可能使公安机关对安全和秩序的社会管理趋于一元化。不仅没有推进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制度化建设,相反,由于辅警藏身于保安队伍之中,警察和保安的关系,由此前的间接指导变成了直接管理,警察任务被扩大、警察权限则被稀释。对于没有立法权限的地方,必须严格依照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未升格前),不得予以扩大或者限制解释。如甘肃省金昌市在制定交通协管员规定时,明确“依据警力配置等因素,核定协管人员数额”的情况下,提出“适当增加协管人员定额,有效缓解交通管理警力不足的问题”,[29]就超越了上位法规定的权限。区别立法的关键不在于地方的经济、人口基础和人事安排的惯例,而是地方安全和秩序的现实需求,这样,地区的文明程度、历年的发案数目和群众的安全指数等将成为核心评价标准,以此可以相对合理的确定地方辅警总量,也可以确定辅警具体任务和工作权限。

.心得体会辅警

第一段:引言(引起读者对辅警工作的兴趣)。

作为一名辅警,我从警察身上学到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验。在长期的工作生涯中,我不仅深入了解到警察的辛勤劳动和赤诚奉献,也学到了许多执法知识和技能。在此,我想分享一下作为一名辅警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对辅警工作的整体认识与感受。

辅警工作广泛而多样化,包括治安巡逻、交通疏导、社会稳定维护等。通过执行这些任务,我深刻地认识到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和辅警在其中发挥的巨大作用。而这些工作也无疑使我更加热爱和珍惜我的国家,因为安定社会是我们幸福生活的基础。

第三段:辅警工作的技能与职责。

在工作中,辅警必须熟练掌握执法的技能和常识,全方位地了解和应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例如,我学会了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如何保持镇静并妥善处理纠纷。而在社会维护方面,我们需要及时发现和处置因治安问题引起的各种纠纷和紧急情况。作为一名辅警,我的职责是维护秩序,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是一项艰巨而又光荣的任务。

第四段:辅警工作中的困难与挑战。

尽管辅警工作充满挑战,但这并不妨碍我对这个职业的热爱和执着。辅警工作的一大难点是警察身份与普通市民之间的界限。我们时刻都要保持公正和冷静,避免政治立场或偏见的介入,不偏袒任何一方。此外,在处理一些困难和复杂的案件时,我们需要保持高度的环境警觉性,应用我们学到的技能和专业知识,以保护和服务社区居民。

第五段:对辅警职业的价值与意义的思考。

作为一名辅警,我深知自己是为社会服务的一员。辅警的存在不仅为社会秩序的维护提供了重要的力量,也对警察的工作起到了很好的辅助作用。辅警的价值和意义不仅体现在日常的工作中,更是在危急时刻能够及时制止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保护社会和谐。作为辅警,我感到非常自豪和骄傲,我将一直坚守初心,尽职尽责地履行我的职责。

总结:

通过我的心得与体会,辅警工作是一份艰辛而充实的工作,需要不断学习与提升的过程。辅警的职责不仅是执行公务,还需要体现出对社会的热情与担当,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辅警的价值和意义不仅是体现在日常工作中,更是在保护社区和谐和公共安全时能够发挥出来。因此,作为一名辅警,我将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辅警,在过去几年中,我有幸参与了社区治安维稳工作。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经历,我深刻体会到了辅警工作的艰辛和意义,也从中获得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与体会。

首先,作为辅警,我们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社区治安是全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辅警,我们肩负着维护社区稳定和人民安全的重要责任。在工作中,我时刻保持着警觉,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在值班期间,我经常在社区巡逻,注意观察是否有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同时,我也参与了一些社区活动,帮助组织维护秩序,增强社区居民的安全感。尽管工作中可能会面临一些危险和压力,但我始终牢记自己的使命,为社区的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其次,辅警工作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在社区工作中,我与社区居民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互相信任和理解。在处理纠纷和争端时,我总是采取公正、平等的态度,与各方进行耐心的沟通和调解。我还积极参与社区会议和座谈活动,与居民代表共商社区治理之道。通过这些合作和交流,社区的治安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因此,我认为,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是辅警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品质,它能够帮助我们处理好各种社区问题,并达到和谐稳定的目标。

再次,作为辅警,我们要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辅警工作不仅仅是一份职业,更是一种为社会服务的责任和义务。我坚信,只有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对待工作,才能够更好地完成自己的职责。在工作中,我要时刻保持冷静、专注的状态,对待每一个需要处理的问题都要认真细致地解决。同时,我也要保护好自己的形象和行为举止,不仅要严守工作纪律,还要向社区居民树立良好的榜样,树立辅警形象。作为一名辅警,我们不仅要整顿社会治安,还要自己严格约束自己,提高自身素质,取得居民的尊重和信任,为社区治安做贡献。

最后,辅警工作需要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来适应社会变化。社会在不断进步,治安维稳工作也在不断发展。作为辅警,我们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在过去几年的工作中,我参加了各种培训和学习班,学习了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法和技巧,掌握了一些基本执法知识。我还积极参与队伍竞赛,与同事们相互交流,互相学习。通过持续的学习和提升,我不仅提高了自己的工作能力,也为社区和居民提供了更好的服务。

综上所述,通过这段时间的辅警工作,我深刻体会到了辅警工作的意义和价值。具备责任感与使命感、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不断学习和提升能力,这些都是作为辅警应该具备的品质。我将继续努力,为社区治安做出更大的贡献,为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幸福奋斗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