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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实用5篇)

时间:2023-10-07 18:19:33 作者:笔尘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实用5篇)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报告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报告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财会〔〕1031)号文件精神,蚌埠市财政局迅速落实,制定了《蚌埠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以财会〔2016〕293号文件向全市各县、区财政局以及市直各部门发文,要求各单位于底前完成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市财政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会计科、国库科和各支出科室科长任成员的蚌埠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各县、区财政部门以及市直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在8月上旬全面启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将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等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找出内控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的水平和效果。同时要求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应当作为20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做好宣传督查。要求各县、区财政局以及市直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做好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要加强对本县、区(部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确保内部控制建立实施和基础性评价工作如期完成。四是加强部门协作。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会商和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共同推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报告

为了加快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发〔2016〕11号)和《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发〔〕24号)的要求,按照省市两级财政的统一布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是财政部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从源头治腐防腐,确保各项资金安全合规运用的有力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建专班,严格按照评价操作细则真实、准确的开展自评工作,并及时报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以下简称《评分表》)。各主管部门在完成本级相关工作外,要负责对所属二级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行督办及《报告》、《评分表》的收集汇总工作。

二、工作责任及时间要求。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意义重大,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评价工作任务,确保真实、准确地填写各种数据资料,并撰写《报告》。

1、各主管部门在完成本级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同时,负责汇总本部门所属二级单位的《评分表》及《报告》,并于9月8日前报区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二级单位)。

2、财政部门各业务科室(二级单位)负责本辖口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布置和《评分表》与《报告》的回收汇总工作,并于9月10日前将汇总《评分表》与《报告》报区会计事务管理局。

三、认真总结,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各单位在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要建立更有针对性,更加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其真正发挥“控制作用”。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报告

为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贯彻实施,指导和促进各单位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根据《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指导意见》(财会〔〕24号)、《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11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会〔2016〕16号),现就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协同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市财政局成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市财政局会计科,具体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前期部署、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市财政局会计科科长李哲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邝建意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本地区、本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各级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按步骤组织动员,督促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开展,确保在9月底前启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确保本地区、本单位在底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并形成高质量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用评价报告成果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各级各单位要在12月8日前,向市财政局会计科报送本地区、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区、本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案例等。对于具有较高推广价值和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例,市财政局将呈报省财政厅,将其纳入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案例库,并择优推荐至财政部,组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供各行政事业单位学习交流。

三、加强监督和宣传

1、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将作为20部门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市直各单位应当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汇总形成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综合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3),作为2016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市财政局国库科。凡是2016年决算报告中未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的,不予接收。

市直各单位在报送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时,应包括单位本级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和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综合报告(报告主体包括单位本级和所属单位)。

2、加强监督检查。为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按时开展,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市财政局将把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财政监督检查、《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重要参考。凡是未按要求及时提供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的单位,或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将作为全市财政监督检查、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重点关注对象,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内外协调沟通,建立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开展。

3、加强宣传推广和经验交流。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是推动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财政部门、市直各单位要加大对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及其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资源,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持续宣传报道。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报告

为进一步指导和促进泾县各行政事业单位顺利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推动各单位于2016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财会〔2016〕1031号)要求,决定成立泾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丁xx总会计师

副组长:预算股股长

王xx会计股(行政审批股)股长

成员:卫xx综合股股长

汪xx行财股股长

曹xx社保股股长

余xx农业股股长

查xx经建股股长

查xx企业股股长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的实施工作,研究解决实施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指导建立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体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由会计股牵头,王慧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定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指导督查评价工作有效开展,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汇总评价工作报告以及其他日常事务。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和自治区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近日,商都县财政局举办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基础性评价工作培训班,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包括二级单位),县财政局相关股室人员参加了培训。

为确保培训质量,此次培训专门邀请了乌兰察布职业学院任建华老师,就行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票据审核、财务软件控制、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监督检查等内容进行讲解,讲解生动详实,得到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和自治区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近日,商都县财政局举办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基础性评价工作培训班,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包括二级单位),县财政局相关股室人员参加了培训。

为确保培训质量,此次培训专门邀请了乌兰察布职业学院任建华老师,就行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票据审核、财务软件控制、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监督检查等内容进行讲解,讲解生动详实,得到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